2013年1月14日 星期一

第 13 屆全國電力溝通宣導與多媒體廣告、平面海報製作競賽

 


一、目的:
為鼓勵高中職、大專院校師生及社會人士了解我國及世界各國發電現況,舉辦本活動,以增進學生及社會人士對電力設施的重要性及必要性之了解,並發揮其創意,將電力相關議題融入作品中。

二、主辦單位:
台灣電力公司

三、競賽主題:
「輸」送萬里、「電」行天下
◎作品方向:
1、各種發電的方式與從發電廠傳送到用戶之間的艱辛呈現。
2、電磁波的基本概念與國際規範,對每個人每天生活的影響。
3、變電所產生的電磁波對鄰近住家影響甚微的呈現。
省度思量、珍惜來電
◎作品方向:
1、台電人員對於用電戶的犧牲奉獻之精神展現─例如風雨無阻的搶修、上山下海的維修輸配電設備...。
2、台電公司對於「誠信」、「關懷」、「創新」與「服務」之具體呈現。
3、地球資源有限,電力產生實屬不易,做好節能減碳有何具體方法。
百年老「電」家、永遠好鄰居
◎作品方向:
1、對於民眾的服務與關懷永不斷線 - 24 小時的服務電話 (1911)。
2、台電公司對於環保愛地球的具體措施與成果。

四、競賽組別及資格:
分高中職組、大專院校組、社會人士組共三組。
若報名參賽以組隊方式參加,仍以隊長為代表人報名,人數以四人為限。

五、報名及繳件方式:
1. 網路報名:請於 102 年 3 月 1 日至 102 年 3 月 31 日期間前往官網活動報名,上傳您的作品 (填寫報名資料及上傳作品);若報名參賽以組隊方式參加,以參賽之領隊為代表人,塡寫個人及組員資料,每組以四人為限。 (活動報名日期將於 102 年 3 月 1 日起公布於官網 http://www.t-power.tw )
2. 繳交實體報名資料:完成網路報名後,請於 102 年 3 月 31 日前,填寫報名與參賽同意著作權切結書,連同作品光碟和實體作品,以掛號郵寄或現場繳交方式,郵寄及繳交地點於─亞太創意技術學院 [通識教育中心] (351 苗栗縣頭份鎮珊湖里學府路 110 號,信封外請註明「參加第 13 屆全國電力溝通宣導競賽活動」。(投稿時間以郵戳為憑)

六、徵選期日:
(一)投稿期間:
102 年 3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止。(網路報名,作品及光碟寄送以郵戳為憑)
(二)評審期間:
1.初審:102 年 4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止。
2.決審:102 年 5 月 1 日至 5 月 22 日止。
3.網路票選:102 年 5 月 1 日至 5 月 22 日止。
(三)公告評選結果日期:
1.初審入圍:
(1)公布時間:102 年 5 月 1 日。
(2)公布名額:
‧高中職組及大專組各取 30 名入圍者。
‧社會組取 20 名入圍者 (名單公布於活動網站)。
2.決審結果公布時間:(得獎名單公布於活動網站)
(1)公布時間:102 年 5 月 23 日。
(2)公布名額:
◎多媒體廣告:
大專組及高中職組前三名,每主題佳作 3 名。
社會組前三名,佳作 3 名。
◎平面海報:
大專組及高中職組前三名,每主題佳作 5 名。
3.網路票選結果公布時間:
(1)公布時間:102 年 5 月 31 日。
(2)公布名額:
◎多媒體廣告組:
網路人氣獎 5 名,參與獎 15 名。
◎平面海報組:
網路人氣獎 5 名,參與獎 15 名。
※網路人氣獎為網路票選前 5 名者獲獎之參賽者
※參與獎為所有參加投票者依公開、公正方式,以電腦隨機抽出
(四)頒獎日期:
預計 6 月中旬 (公布於活動網站)。

七、競賽類別及主題:
高中職組、大專組及社會組競賽主題分配如下。
◎多媒體廣告
‧社會人士組
省度思量、珍惜來電
‧大專院校組
省度思量、珍惜來電
「輸」送萬里、「電」行天下
‧高中職組
省度思量、珍惜來電
百年老「電」家,永遠好鄰居
◎平面海報
‧大專院校組
省度思量、珍惜來電
‧高中職組
省度思量、珍惜來電

八、作品規格及繳件規則:
◎多媒體廣告
‧作品規格:
1.片長社會組 30 秒、大專高中組 1 分 30 秒 (含) 內。
2.社會組作品不需片頭,片尾 3 秒呈現台電 LOGO。
3.電腦動畫或數位影音創作,2D、3D、flash、影片等類型不拘,不限創作工具軟體。
4.畫面尺寸為 720 × 480 像素以上。
5.輸出檔案格式:avi、mpg、mpg4。
6.輸出比例 4:3。
7.將作品上傳至 You Tube,並記錄「分享路徑」網址。
‧繳件規則:
1.作品光碟乙式 2 份,內含:
- 多媒體廣告作品
- 原始檔及原始工作檔
2.報名文件乙式 1 份內含:
- 報名表件與參賽同意與著作切結書。
- 報名表務必填寫 [網路報名序號]。
3.提供 Youtube 分享網址,並於網路報名時,填寫「分享路徑」。例如:http://youtu.be/qpT5HRXru-c 之格式。(如 Youtube 分享影片路徑,如下圖所示) Youtube 分享影片路徑畫面
※備註:
1.多媒體廣告參賽者之上傳作品,於比賽期間不得任意變更,如有任何變更即喪失比賽任何本活動資格。
2.多媒體廣告參賽者的上傳作品,如有任何侵權、非相關或不良畫面,皆與本單位無關,參賽者須自行負責。
◎平面海報設計
‧作品規格:
1.海報尺寸為菊全(60 × 84cm,直橫不限)之「數位檔案」,並設定解析度為 300dpi 及 CMYK 四色印刷模式,檔案格式請儲存為 *.jpg、*.tif、*.pdf、*.ai,儲存 .ai 格式者請確認圖檔已置入或附上連結檔,並且文字已轉外框或曲線。除上述四種格式之外恕不接受其它格式。
2.可接受平面手繪稿,但手繪稿仍需掃瞄為數位檔案,並依上述尺寸及格式儲存。以手繪稿投稿者請自行做好保護措施,以免掉色、刮痕、暈染其它作品,郵寄過程中如遇損傷主辦單位不負責。主辦單位以收到之平面稿件為競賽依據,數位檔案只為競賽附件,不為競賽稿件。
3.不接受立體稿件,設計者如欲以立體視覺來表現創意,請翻拍為平面作品,並依上述尺寸及格式儲存。亦不接受連作。
4.海報中需放置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名稱及 LOGO 圖案,請設計者適度編排。相關檔案請至活動網頁中「下載區」下載,並請依原比例縮放。
5.得獎之平面作品,必須提供主辦單位原始圖層檔。
‧繳件規則:
1.作品光碟乙式 2 份,內含:
繳件光碟中需燒錄三種檔案格式:
a.高解析格式 60 × 84cm 300dpi CMYK 色彩模式
b.低解析格式 72dpi RGB 色彩模式之 JEPG 檔,圖檔尺寸之寬度不超過 700 像素
c.原始檔
2.交件作品之平面稿件:
將作品輸出 A4 尺寸之彩色樣張,居中黏貼於黑色裱板正面(裱板大小寬 28 × 高 41cm)。
3.報名文件乙式1份內含:
a.報名表件與參賽同意與著作切結書。
b.報名表務必填寫[網路報名序號]。
4.網路報名,請上傳作品 JPG 電子檔格式 (RGB 色彩模式),檔案大小 5MB 以內。

九、評審方式:
分資格審、初審、決審三階段。說明如下:
〈1〉資格審:審查資格、資料齊備與作品格式等符合條件。
〈2〉初審:通過資格審之作品,由評審依評分決定是否通過初審。
〈3〉決審:通過初審之作品,由評審依評分決定各組得獎作品。

十、評審原則:
◎多媒體廣告
〈1〉主題切合性與正確性佔 30%。(作品訴求是否能緊扣所選定之主題)
〈2〉創意性佔 50%。(作品呈現之新穎與獨創性)
〈3〉作品完整性佔 20%。(整體作品呈現的流暢感與完整度)
◎平面海報設計
〈1〉 主題切合性與正確性佔 30%。(作品訴求是否能緊扣所選定之主題)
〈2〉 創意性佔 50%。(創意構思是否新穎;企劃及文案是否具吸引力)
〈3〉 作品表現技巧佔 20%。(作品構圖、色彩、空間比配是否合適)

十一、活動獎勵:
〈1〉高中職多媒體組:第 1 名 5 萬元,第 2 名 3 萬元,第 3 名 1 萬元,每主題佳作 3 名共 6 名,每名三千元。
〈2〉大專院校組多媒體組:第 1 名 8 萬元,第 2 名 5 萬元,第 3 名 2 萬元,每主題佳作 3 名,共 6 名,每名三千元。
〈3〉社會人士組多媒體組:第 1 名 12 萬元,第 2 名 8 萬元,第 3 名 5 萬元,佳作 3 名,每名三千元。
〈4〉高中職組平面海報設計:第 1 名 3 萬元,第 2 名 2 萬元,第 3 名 1 萬元,佳作 5 名,每名三千元。
〈5〉大專院校組平面海報設計:第 1 名 5 萬元,第 2 名 3 萬元,第 3 名 1 萬元,佳作 5 名,每名三千元。
〈6〉網路票選獎:
◎多媒體組:
‧人氣獎 5 名,各頒發 3,000 元之等值獎品。
‧參與獎 15 名,各頒發 16G 隨身碟1個。(等值 500 元)
◎平面海報組:
‧人氣獎 5 名,各頒發 3,000 元之等值獎品。
‧參與獎 15 名,各頒發 16G 隨身碟1個。(等值 500 元)

十二、注意事項:
1.凡參加本活動者,即同意本活動之各項規定,如有抄襲、冒名頂替或其他不法之情事,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
2.主辦單位得於本活動及其他相關活動中,公開播放所有參賽作品。
3.參賽作品得獎後,該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為主辦單位所有,依著作權法獲選作品之作者應附交著作財產權讓與聲明。
4.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及各項權利均歸屬主辦單位,且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主辦單位有權使用或再製參賽作品,進行各項非營利性質之宣傳推廣。
5.本活動之得獎人獎金須依稅法相關規定預扣繳所的稅。(依稅法規定,凡獎品價值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者,主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 10% 之稅金。)
6.應徵稿件有未達評審認定標準者,該獎項得由過半之決審委員決議從缺。

十三、聯絡方式:
承辦單位:亞太創意技術學院 承辦專員:黃譯玄 先生
電話:(037)605-609
傳真:(037)605-664 E-Mail:2010apic@gmail.com
聯絡地址:351 苗栗縣頭份鎮珊湖里學府路 110 號 [通識教育中心]

十四、得獎公告:
公布中獎名單於「電力研習營網路大點名」Facebook 粉絲頁塗鴉牆與本活動官網網站上,並依得獎者所填寫之資料為準將獎品寄出,將不另行通知。(參加活動之資料請務必填寫正確完整,一人限一次得獎機會)。

十五、注意事項:
1. 若參加者提供之作品內容有違反著作權相關法令,參加者需自行負責其牽涉之法律責任。
2. 主辦單位有活動作品審查之權利,凡內容涉色情暴力,或妨害社會善良風氣之圖像文字,及與參賽主題不符之作品,主辦單位皆得隨時取消參加者之參加資格。
3. 所有贈品以實品為準,主辦單位保留更換贈品之權利。
4. 若得獎者之郵寄資料若有錯誤,贈品將不重新寄發。
5. 得獎贈品寄送地區僅限於僅限台、澎、金、馬,否則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不予寄送獎品。
6. 主辦單位保留、修改、終止、變更活動內容細節之權利,且不另行通知。
7. 主辦單位保留權利處理任何未頒發之獎品。
8. 本活動為亞太創意技術學院承辦,Facebook 並未贊助、背書、管理或與本活動有任何關連。本活動中您所輸入的個人資料為主辦單位用於與活動相關用途,非 Facebook 所擁有。
9. 活動相關問題完全由承辦單位負責,Facebook 僅提供平台供主辦單位所開發的程式使用,並未與活動有任何關連,將不會為本活動負任何責任。
10. 活動內容若發生任何爭議概以主辦單位之決定為準。如參加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a)利用電腦、網路之漏洞 (如:攻擊程式、登入認證,及其它可認定相似之攔截行為等) 參加活動者。
(b)採用不正當之行為 (如:侵入資料庫、改封包,及其它可認定相似之駭客行為等),竄改成績或給予成績者。
11.活動過程中若因不可抗拒或電腦系統故障等因素,直接或間接造成主辦單位無法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或參加者伺服器故障、損壞、延誤或資料有訛誤或其他失責情況,主辦單位均無須負任何責任。
12.依據中華民國稅法規定,若獎項金額在新台幣 1,000 元以上者,贈品價值總和將併入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承辦單位將依法開立扣繳憑單給予中獎者,中獎者應配合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承辦廠商作為申報依據。
13.活動參加者需接受上列之規定,方可參加此活動。活動期間如有任何問題請洽「全國電力溝通宣導-競賽活動小組」037-605609。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t-power.tw/race.html

2013年1月2日 星期三

IOI (國際資訊奧林匹亞競賽) 2014 LOGO 徵選

 


一、活動緣由
國際資訊奧林匹亞競賽 (International Olympiad in Informatics) 是一個集合全世界最優秀的高中生進行程式設計競賽的活動,參賽者來自世界各地 80 多個國家,而 2014 年第 26 屆國際資訊奧林匹亞競賽將首度在台灣舉行。台灣透過主辦第 26 屆國際資訊奧林匹亞競賽,預期將激發學生對資訊科學研究的興趣,促進世界各國資訊人才交流,並能宣揚我國特色與 ICT 產業的成果。於此公開徵求其代表之圖徽標誌,將顯現於該競賽活動網站、文宣資料或紀念品上。敬請踴躍參與設計。

二、主辦單位
單位名稱:IOI 2014 籌備委員會
IOI 2014 LOGO 徵選活動網址:www.ioi2014.org
連絡洽詢:IOI 2014 籌備委員會 王怡力小姐
電話:02-7734-6701
E-MAIL:info@ioi2014.org
地址:11677 台北市汀洲路四段 88 號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資訊工程學系

三、參選資格
愛好設計具藝術創作能力之個人或團體均可參加(歡迎在校學生熱情參與)

四、作品規格
1.參選作品請一律以 Illustrator 或 Coreldraw 等向量繪圖軟體繪製。
2.Logo 設計需包含:IOI 以及 2014 字樣。並以能呈現台灣特色與資訊感者為優。
3.圖檔規格:尺寸為 15cm * 15cm,全彩 CMYK 與黑白(灰階)稿各一式,解析度 300dpi 以上。
4.其他周邊應用之「信封」、「信紙」及「貼紙」,可自由發揮。
5.完稿檔案為 ai 檔,並轉存 jpg 檔,一併燒錄光碟。
6.檔案名稱請設定為參賽者姓名,並於光碟表面註明姓名。
7.LOGO 設計須能明顯識別,並便於放大、縮小,適用於網頁、名片、手冊、海報等文宣品。

五、收件方式
1.請將報名資料妥善包裝,於收件期限內掛號郵寄至 11677 台北市汀洲路四段 88 號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資訊工程學系,「IOI 2014 籌備委員會 秘書處」王怡力小姐收,並於信封註明「IOI 2014 LOGO 設計徵選活動」。
2.請備齊下列報名資料,各項文件請以電腦打字:
(1) 光碟 1 份(含作品之彩色與黑白 ai 原始檔、jpg 檔、報名表 word 檔,以上檔名皆為參賽者姓名)。
(2) 報名表及設計理念 1 份。
(3) 作品紙本規格圖 1 份。
(4) 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1 份。

六、活動時間
收件期限:101 年 12 月 20 日起至 102 年 02 月 01 日止,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得獎公佈:102 年 02 月 20 日於 IOI 2014 官網公佈得獎名單,同時電話及 E-MAIL 通知得獎人。

七、獎項獎金
第一名 1 名:獎金新臺幣 16,000 元及得獎證書乙幀。
第二名 1 名:獎金新臺幣 9,000 元及得獎證書乙幀。
第三名 1 名:獎金新臺幣 5,000 元及得獎證書乙幀。

八、注意事項
1.參選者請依本活動附表詳填各項資料,否則恕不受理。
2.參選作品概不退還,主辦單位對參選作品均將存檔保留,不再辦理退件事宜,請參選者自行複製保留作品。
3.參選作品如為已公開發表之作品、仿冒或抄襲他人作品、著作權不清者、不符合本徵選辦法者,立即取消參選資格,相關法律責任由參選者自負。
4.得獎作品若發現有上述情形,經查證屬實,一律取消資格。已領取獎項者,主辦單位得追回原獎金獎項。
5.得獎者應配合主辦單位,修正設計內容。
6.得獎作品以得獎者為著作人,該著作人同意對主辦單位不行使其著作人格權,並將其著作財產權讓與主辦單位,同時主辦單位保有作品修改權。
7.所得獎金應依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8.本比賽之各獎項,評審小組可視徵件作品狀況,決議以從缺辦理、或將從缺獎項名額併入其他獎項,或延長徵選期限。
9.凡報名參選者,視為認同本活動一切規定。參選者對本活動之評審結果、作品陳列、文宣出版等不得有任何異議。
10.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之。本活動如有修訂或變更,請參閱活動網址。

活動網站:www.ioi2014.org

2013年1月1日 星期二

消防救護人員防護衣設計競賽

 


一、緣起
消防救護自民國 84 年法制化後,自以往單純用救護車搬運火場受傷民眾送醫,逐步轉型為具有施行急救技術能力的到院前緊急救護;救護人員必須攜帶多項急救用器材外,並因現場多為事故與災害發生地,而需就地以蹲、跪、舉、拉、推等姿態操作,又需防免血液噴濺造成感染,及需增強警示功能以維人身安全。經問卷調查第一線救護人員,普遍認為得以變更強化目前所著服裝方式以達上述防護與執勤功能。
鑑於消防救護人員執勤所需防護服裝須同時滿足多功能需求,爰廣徵各方服裝設計先進之創意,設計符合專業性、功能性、安全性、舒適性與活動性之救護服。

二、辦理單位
內政部消防署(以下簡稱本署)

三、徵選主題
為使消防救護人員在意外事故現場得以安全又便捷地施作各項急救技術,透過公開徵選活動設計出消防救護人員勤務用且具有防護功能之執勤服裝,並展現消防救護人員專業、勇敢、鎮靜、機警之精神,傳達緊急傷病患現場救護工作之效能。

四、款式設計
經問卷調查顯示消防救護人員大多兼服滅火、搜索救援...等勤務,為便利穿脫消防衣、救助服...等,傾向以內著式上衣為基底,夏天套著背心、冬天套著外套方式,以增益執勤與防護效能,惟仍不可失卻救護專業之展現。所需設計款式共 5 式,款式重點需求如下:
(一)上衣(長、短袖各 1 式)
1.款式需求:
以「POLO 衫」為佳,「T 恤」次之。應具備「良好活動性」之功能,另可涵蓋「高警示性」與「局部防護」。建議高警示性應於「袖口」與「上背部」加強設計;活動性應特別考量「手肘」和「手臂」之特定部位。
2.材質需求:
以具「吸汗快乾」之功能為主,尚可涵蓋「防血汙、易潔」與「抗菌防臭」之要點;另可於「手肘」和「手臂」處加強 「耐磨抗撕裂」之特性。
3.色彩建議:
以藍色系為佳。
(二)褲類(1 式)
1.款式需求:
以「長褲」為佳,「連身褲」次之。應具備「良好活動性」之功能,另可涵蓋「局部防護」與「多口袋」設計。建議於「側邊」和「大腿」部位加強高警示性設計;活動性應特別考量「臀部」和「膝蓋」之特定部位。
2.材質需求:
以具「吸汗快乾」之功能為主,尚可涵蓋「防血汙、易潔」與「耐磨」之要點;另可於「膝蓋」和「臀部」處加強「耐磨抗撕裂」之特性。
3.色彩建議:
以黑色系為佳。
(三)背心(1 式)
1.款式需求:
以具「高警示性」之功能為最重要,另可涵蓋「辨識度高」與「局部防護」。建議「高警示性」應於「上背部」與「前身」加強設計;活動性應特別考量「肩部」和「背部」之特定部位。
2.材質需求:
以具「防血汙、易潔」之功能為主,尚可涵蓋「吸汗快乾」與「高警示性」之要點;另可於「前身」和「背部」處加強耐磨抗撕裂之特性。
3.色彩建議:
以藍色系為佳。
(四)外套(1 式)
1.款式需求:
以具「高警示性」之功能為最重要,另可涵蓋「良好活動性」與「局部防護」。建議「高警示性」應於「上背部」和「前身」加強設計;活動性應特別考量「手肘」和「手臂」之特定部位。
2.材質需求:
以具「透氣防水」之功能為主,尚可涵蓋「防血汙、易潔」與「保暖」之要點;另可於「手肘」和「手臂」處加強「耐磨抗撕裂」之特性。
3.色彩建議:
以藍色系為佳。

五、徵選方式
(一)參加資格:
凡對服裝設計有興趣之個人或團體皆可報名參加。若以團隊集體創作,需在報名表上指定一名為代表人。
(二)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 102 年 2 月 22 日止,以郵戳為憑並以掛號郵寄,逾期恕不受理。
(三)作品規格:
1.設計技巧不受限制。
2.救護服裝一套五式之款式、色彩、用布皆需考慮整體設計。
3.繳件內容
(1)報名表及參賽承諾書。
(2)作品說明:含設計概念、作品介紹、素材說明三部分,各 200 字以內。
(3)服裝圖稿:依主題發想一套五式作品,含上衣(長、短袖)、褲子、外套、背心等,以 A4 直式尺寸繪製服裝彩色圖稿,並需繪出服裝正、反面機械圖,繪製手法手繪或電腦繪圖不拘。
(4)參賽者或團體簡介(100 字以內,形式不拘,以個人設計經歷或設計理念為重點)。
(5)郵寄繳交以上相關作品及表單各 1 份,並將相關檔案註明檔案名稱後,燒錄成唯讀光碟 2 份,光碟上註明「消防救護人員防護衣設計競賽」、參賽者姓名、聯絡地址、連絡電話,一同郵寄至「內政部消防署 緊急救護組」(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 3 段 200 號 8 樓)。參賽者得逕撥活動專線確認作品是否寄達,電話:02-81959119 轉 9411 洽詢吳慧菁專員。
(6)設計稿正面不得加註參加者之姓名或其他記號。
(7)繳交之參賽作品請務必完整,寄送作品時,請參賽者妥善包裝,並確認光碟檔案無誤可讀取,收件時若發現作品有缺損、不完整情節,致影響比賽權利,主辦單位有權決定是否准予參賽,參賽者需自行負責不得異議。
(8)應徵作品均不退件,未入選者亦不另行通知。

六、評選方式
本競賽分 3 階段進行,初賽進行第一線消防救護人員票選,票數最高前 10 名進入第 2 階段之專家評選,經審查挑選 6 件列為入圍作品,並以電話或掛號郵件或電子郵件通知,依設計圖稿與建議素材製作服裝參加決賽,由決賽評審團評選出前 3 名及佳作 3 名。
(一)初賽:
1.就每位參賽者所繳交之設計稿件,以網路票選方式或機關函辦方式,通知各縣市消防機關第一線消防救護人員進行投票。
2.票選結果以最高票前 10 名參加複賽。
3.為符合全國性基層需求,前開得票數未達投票人數二分之一以上者,得不足額錄取。若有票數相同者得增額錄取。
(二)複賽:
1.就經票選前 10 名所繳交之設計稿件,由複賽專家評審團以評分方式評選出 6 人參加決賽。
2.實際評選出之組數將視作品水準而調整,如作品經評核未達評選標準資格,主辦單位有權決定是否從缺,參賽者不得異議。
3.若總分相同則由評審團決議。
(三)決賽:
1.複賽入圍者需依設計圖稿與建議素材製作服裝參加決賽。
2.繳件日期:另行通知。
3.繳件內容:五件服裝,服裝需與初賽圖稿相同。
4.繳件地址:本署緊急救護組(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 3 段 200 號 8 樓)並註明消防救護人員防護衣設計競賽。
5.活動聯絡窗口電話:吳慧菁專員 02-81959119 轉 9411。
6.繳交作品時,每套服裝請以衣架與拉鍊封閉式衣套保護,並於每套保護衣套外之右上角緊貼參賽編號、服裝全身正反面照片,如未依規定加註標示,致物品遺失,未能完整評審,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不得異議。
7.入圍者需配合競賽活動規劃至決賽會場展示服裝並解說創作理念或備詢。
8.由決賽評審團以評分方式評選出前 3 名及佳作 3 名。
9.實際評選出之組數將視作品水準而調整,如作品經評核未達評選標準資格,主辦單位有權決定是否從缺,參賽者不得異議。
10.若總分相同則由評審團決議。

七、評分標準
‧以實用性(量產可行性)/ 經濟性 30%
‧機能性 30%
‧創意度/設計感 20%
‧切合主題 20%

八、獎勵內容
(一)初賽:
經票選入選前 10 名可獲得新臺幣 3,000 元整(等值提貨券,含稅)。
(二)複賽:
經評選入圍 6 名且全程完成比賽者可獲得新臺幣 6,000 元整(等值提貨券,含稅)之作品製作費用及入圍證書 1 幀,複賽棄權者將無法獲得以上獎項。
(三)決賽:
第 1 名 1 名:獎狀 1 幀、新臺幣 5 萬元整 (等值提貨券,含稅)。
第 2 名 1 名:獎狀 1 幀、新臺幣 3 萬元整 (等值提貨券,含稅)。
第 3 名 1 名:獎狀 1 幀、新臺幣 1 萬元整 (等值提貨券,含稅)。
佳作獎 3 名:獎狀 1 幀、新臺幣 5,000 元整 (等值提貨券,含稅)。

九、機關協助事項
(一)為協助參賽者得以瞭解消防緊急救護於現場執勤之相關作為,已於本署官網(http://www.nfa.gov.tw)置有「搶救生命的黃金時間-到院前緊急救護」等短片,得藉以了解救護人員穿著之需求。
(二)於 102 年 1 月 19 日舉辦「消防救護員訪談一日記」,參賽者得至所在地就近消防分隊與消防救護員互動訪談有關救護勤務性質、服勤用服裝需求等。前往分隊後請直洽值班台人員說明與登記,由其安排訪談人員以免影響勤務;本署將事前函文各縣市消防分隊配合辦理。

十、注意事項
(一)參加徵選之設計稿不得抄襲、盜用及未曾發表、出版或未曾得獎之作品,如遭檢舉或產生爭議經查證屬實則取消參加資格,並需負智慧財產權相關法規之責任,主辦單位得逕予取消得獎資格。徵選作品於競賽過程中,如有不符本活動之規定或涉及仿冒、抄襲等情事者,主辦單位得暫停或取消參加競賽之權利,必要時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頒發之獎金與獎狀。如造成本競賽或第三者權益損失,違規者應自行負擔一切相關法律責任及損害賠償,不得異議。
(二)初賽、複賽入選作品及決賽作品,其作品歸辦理單位所有;各獲選之作品,涉及智慧財產權者,辦理單位取得全部權利。
(三)辦理單位除取得獲選作品不限時間、次數及地域之所有著作財產權利用權限,並得再授權第三人利用、修改,並不得對辦理單位及其再授權之人行使著作人格權,以供辦理單位後續活動推廣使用。
(四)辦理單位對入圍作品有量產之權利,辦理單位得以將入圍作品之設計圖,委由廠商量產成品,主辦單位對量產成品有微調修改之權利;得獎者參選作品於獲獎後,應放棄行使著作人格權,並將著作財產權全部讓與主辦單位,不得私下將設計著作權未經告知主辦單位而讓予第三者,若發生此情事者,主辦單位得隨時暫停或取消參加競賽及展覽之權利,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與獎狀。
(五)得獎者及得獎作品應配合主辦單位所安排之公開頒獎或發表等相關活動,並得無償以任何方式使用一切與本競賽相關之著作物。
(六)相關作品除參賽編號外均不得加註參賽者姓名或其他記號,若有違反之情節,主辦單位有自行決定是否予以參賽之權利。
(七)參賽作品繳件運送之費用請參賽者自行負擔,繳交作品必需於規定期限前送達,逾時未繳交即取消資格。並請妥善包裝參賽作品,若因運送所造成損傷、遺失,參賽者需自行負責不得異議。另參賽作品不予退回。
(八)本競賽將以書面、電話或電子郵件方式通知入圍及得獎結果,並得公開或公布競賽結果。
(九)得獎者不得就獎金、獎品、等值提貨卷等要求折現或轉換其他獎品。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情事變更事由導致獎勵內容變更,辦理單位有權變更其他等值物品取代之。
(十)依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NT$20,000元者,辦理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10%稅額。註:依據中華民國所得稅法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之規定,將依獎項價值納入領獎人個人年度綜合所得計算:如價值達 NT$1,000元以上,將依規定於次年寄發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外國得獎者一律預先扣取20%稅款(不論獎品價值多少)。
(十一)本競賽規則如有疑義,以辦理單位之解釋及認定為準。辦理單位並得依實際情形,修改、暫停或終止本競賽或競賽規則內容。
(十二)凡報名參加本競賽,即視為確實瞭解競賽規則,並願遵守本競賽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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