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30日 星期六

2013 統一麵經典設計大賽 - 創意海報設計組

 




活動緣起
「統一麵」陪伴台灣民眾 40 年,這「熟悉的美味」帶給許多消費者與異鄉遊子,在颱風夜、加班夜、鄉愁時,必以一碗熱騰騰的統一肉燥麵懷念「家」的味道。統一麵經典不變的熟悉感,近年更積極融入年輕創意元素,並且期在青年學子勇敢追夢之際,給予家人般的鼓勵及支持,為台灣產業培育未來的人才新秀,創造未來無限的台灣經典。
統一麵於 2012 年首度舉辦「統一麵經典設計大賽」,期激發年輕學子的創意與潛能,並提供年輕學子嶄露頭角的舞台,鼓勵台灣年輕人以經典台灣味奠基,進而勇於創新傳承、發揚國際。第一屆舉辦後廣受好評,2013 年持續舉辦第二屆,期讓年輕學子發揮創意潛力,培育更多優秀的新生代。

競賽主題:
翻玩經典,創意至上
經典,就是歷久彌新,值得細細玩味!統一麵 40 多年來,不只經典而簡單的口味與香氣讓喜愛的消費者無法忘懷,統一肉燥麵的桃紅色條紋包裝、和台南擔仔麵圖騰,更是消費者認同品牌的重要視覺元素。從 1971 年到現在,「統一麵」系列商品每年銷售量已高達 1.7 億包,但經典的統一肉燥麵包裝,堅持不變、保留經典。近年更活化經典包裝元素,發展統一麵公仔、Pizza cut five 合作 T 恤等設計商品。「2013 年統一麵經典設計大賽」仍以統一麵經典品牌精神出發,號召青年學子「翻玩經典、創意至上」,以大膽、活潑的年輕創意,翻玩統一麵包裝的經典元素,創造新的品牌想像空間。參賽者可創新運用各種材質、風格,將統一麵的品牌精神融入新的創意概念和元素,造就創新經典台灣味!

創意海報設計組創作元素
作品需利用統一麵的經典包裝視覺元素「麵攤 (人)、橫條紋、色彩:桃紅色 (統一肉燥麵) / 藍色 (統一肉燥米粉)」進行設計與創作 (詳情請參考官網資訊),透過參賽者特有的想像力與創造力翻玩統一麵經典元素,設計出獨一無二的「統一麵創意海報」。

主辦單位
統一麵

參賽資格
一、全國大專院校和高中職之在學學生與應屆畢業生,不限年齡、國籍均可參賽。(報名 / 領獎時須出示符合資格之證明,否則以失格論)
二、每組 1 ~ 3 人組成一隊,可跨校、跨系參加。
三、每組 (人) 最多限投兩件作品,可跨組(商品組)參加。

活動說明
一、活動採初賽、決賽兩階段進行。
1.第一階段 - 初賽:活動官網線上投稿 (創意海報設計圖稿) ,並於官網填妥相關報名資料。
2.第二階段 - 決賽:網路人氣投票。
二、作品以原創作為主,各類不得臨摹並無任何抄襲、授權之情況。並請保留創意發想過程及圖面備查。

活動時程
1.初賽 (線上報名與設計圖稿徵件):3 / 4 ~ 6 / 06
2.初賽入圍名單公布:6 / 27 於統一麵經典設計大賽官網
3.複賽網路人氣票選:6 / 28 ~ 7 / 29
4.得獎結果公布:8 / 20

比賽辦法說明
本競賽採初賽和決賽兩階段評審,由主辦單位召集相關主管及設計相關領域之專家共同評選之,評選辦法如下:
◎第一階段 - 初賽
一、線上投稿:2013 / 03 / 11 (一) - 2013 / 06 / 06 (四)
1.投稿方式:
 本活動採網路報名及投稿,請於投稿期間於「2013 年統一麵經典設計大賽」活動網站,點選進入「線上報名」,依網頁說明填寫報名表,並上傳圖檔 (上傳時間至 6/6 (四) 17:00 止)。
2.投稿作品:
不限圖檔製作方式。(手繪、3D、電腦繪圖皆可)
3.投稿格式:
a.作品規格:半開直式 (78.7 x 54.6cm),解析度 72dpi
b.存檔後檔案格式為:5,000k 以下的 .jpg 檔
c.影像模式:RGB 色彩 (其他格式不接受上傳投稿)
4.表單填寫: 
本活動初賽亦需至官網填寫及郵寄繳交相關表單,包含:
a.上網填寫「報名表」,須清楚註明就學期間,報名需上傳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圖檔 / 應屆畢業生需上傳畢業證書圖檔,以證明符合參賽資格。
b.郵寄繳交「比賽同意書暨智慧財產歸屬同意書」,以掛號方式於 6 / 6 (四) 前寄至「2013 年統一麵經典設計大賽 徵件小組」方算完成報名 (含當日,以郵戳為憑)。請寄至:110 台北市信義區東興路 41 號 11 樓「2013 年統一麵經典設計大賽 徵件小組收」※ 逾期恕不受理,並視同棄權 ※
5.注意事項:
a.參賽者請於上傳時務必完整填寫報名表資料,以便通知入圍。
b.以團隊名義報名之參賽者,必須於正式報名表上,指定授權代表人一人,並且有權代表該團體負責比賽聯繫、入圍及得獎權利義務之一切相關事宜。團體報名的所有成員和代表者,請自行分配團體內部的各項權責歸屬,若有任何爭執疑問之處 (如獎金領取方式與分配),主辦及執行單位不涉入爭議並保持中立。
二、初賽評審:2013 / 06 / 17 (一) - 2013/ 06 / 21 (五)
1. 評選標準:
a. 整體創意  20%
b. 構圖美感  20%
c. 主題切合性 30%
d. 品牌連結度 30%
2. 評審名單:
a. 台灣創意設計中心執行長 張光民
b. 實踐大學副院長     官政能
c. 知名設計師       李明道
d. 知名設計師       吳東龍
e. 統一麵品牌代表
3. 入圍公佈時間:2013 / 06 / 27 (四)
a.初賽以作品圖稿審查方式進行,遴選出20組入圍者。
b.為增進比賽之公平性,參賽者需以上傳時間及檔案格式為截止收件標準;經查如不符本實施要點內所載之任何規定者,如得獎亦取消得獎資格。
c.入圍名單將於 2013 年 6 月 27 日公佈於統一麵經典設計大賽活動官網,並將以電話、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入選及備取之單位個人製作時間與注意需知。
◎第二階段 - 決賽
一、決賽資格:評審初選 20 組入圍。
二、決賽評審 (網路人氣票選):2013 / 06 / 28 (五) - 2013 / 07 / 29 (一) 進行網路票選,最終票數將納入決賽評分。
1. 評分標準:
a. 網路人氣     10%
b. 另計初賽評審分數 90%
2. 評審名單:
a. 台灣創意設計中心執行長 張光民
b. 實踐大學副院長     官政能
c. 知名設計師       李明道
d. 知名設計師       吳東龍
e. 統一麵品牌代表
3. 頒獎典禮:
決賽評審結束後,將舉行頒獎典禮 (頒獎典禮時間及地點會另行公布,並電話通知入圍者)。
4. 獎項:
金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2 萬,獎狀一只。
銀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1 萬,獎狀一只。
銅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5,000 元,獎狀一只。
佳作共七名:獎金新台幣 2,000 元,獎狀一只。
網路最佳人氣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5,000 元,獎狀一只。

競賽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須詳閱比賽辦法等相關規範與說明,若作品與規定不符則不列入評選。
(二)參賽作品需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之原創版權所有作品,嚴禁剽竊、臨摹或抄襲之情事。若發現參賽作品違反以上事項,並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以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如因此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及所產生之法律責任,參賽創作者須負完全之法律責任。
(三)作品不得涉及暴力、色情、譭謗等違反善良風俗者,一經察覺,立即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項獎金,其衍生的民、刑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四)曾經參加其他任何比賽之得獎作品,不得參賽,違者取消得獎資格。
(五)作品主題、格式,如有未按規定者,經查證屬實,該件作品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
(六)參賽作品之圖片,主辦單位有權依行銷宣傳推廣之目的,進行公開播送、公開傳播、重製、出版或相關活動中為公開發表等利用行為,且使用方式及次數均不受限,均不另給酬,參賽者並不得對主(承)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七)投稿者應自行將投稿檔案備份,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
(八)獲得獎項之作品,將於活動截止日後由主辦單位個別通知得獎者,得獎者需無償提供參賽作品之高解析度圖檔,以作為後續製作之用,否則視為棄權論。
(九)得獎者應依相關稅法繳納稅捐,統一麵對所有稅捐概不負擔。依財政部國稅局規定中獎金額或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1,000元整,需申報中獎人個人所得,若超過新台幣20,000元,依法應扣繳10%稅金(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扣繳20%稅金);若中獎人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額,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
(十一)得獎作品將依實際情況進行調整、製作,主辦單位有權對其作品進行修改、調整之權利,參賽者並不得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十二)得獎者需簽署智慧財產權歸屬同意書,同意自公布得獎日起,該作品之智慧財產權無條件讓與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擁有無償重製及公開發行,且必要時對作品具修改之相關權利,不需另支付日後使用酬勞或權利金。作者並不得對主(承)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十三)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以從缺或減之。
(十四)凡報名參加即視同已閱讀並完全同意本活動之一切規定。
(十五)本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以活動網站公布資料為主,主辦單位得有解釋修改之權利。
(十六)活動如有任何疑問,請至活動官方網站留言或電洽 02-8768-2603294 戴小姐 統一經典設計大賽活動專線洽詢。

活動網站:https://2013.uni-noodle-classical-design.com/index.php

2013年3月16日 星期六

2013 台灣國際創意設計大賽

 




競賽主題
一起 Togetherness 】在科技與網路不那麼發達的年代人們從一起喝茶聊天的互動中,建立關係與情感然而人手皆有智慧型行動裝置的現在人與人之間的溝通,逐漸被文字與圖像給佔滿有形的距離縮短了人與人心與心之間無形的距離,卻遙遠了來吧!「一起」踩著設計的步伐走出自我設限的寂寞與藩籬,「一起」找回只有人與人接觸互動時,才能為生活創造出溫暖感動與驚喜

參賽資格
不限年齡之學生及國內外設計師、設計相關系所老師,及對設計創作有興趣者。
※可以個人或團隊參賽;參賽件數不限。若團體報名,僅需使用一個帳號上傳作品。

參賽類別
類別不限 (含產品設計、視覺傳達設計、包裝設計及多媒體設計等)。

報名費用
免報名費。

比賽活動時程
‧報名與初選作品收件截止:2013 年 4 月 1 日至 7 月 2 日 (二) 17:00 (台北時間 GMT+08:00),以郵戳為憑
‧初選評選:2013 年 7 月 12 日 (五)
‧入圍作品繳件截止日:2013 年 8 月 6 日 (二) 17:00 (台北時間 GMT+08:00),須在截止時間前送達或寄達;國外參賽者作品以郵戳為憑,但作品須在截止時間後一個禮拜內寄達。
‧決選評選:2013 年 8 月 13 日 (二)
‧頒獎典禮與成果展示:2013 年 9 月

報名方式
(一) 網路報名
1.請至「2013 台灣國際創意設計大賽」官網 tidc.boco.com.tw 填寫報名資料。
2.完成報名手續後,系統會寄發「報名完成確認通知」及參賽編號至報名者之 E-mail 信箱。
※不得於作品上標示創作者姓名、公司名稱或其他影響評選公正性之代號,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二) 初選 - 送交作品程序
1.繳交設計圖說
(1) 設計圖說含設計表現圖,文字說明等,請以 A3 尺寸 (420 * 297mm) 裱板呈現, 並以 2 張為限,文字以英文為主,中文為輔,各 50-100 文字內。
(2) 送件:請在作品背面右下角貼上標籤 (標籤格式請至 tidc.boco.com.tw 下載),並在標籤上標記報名編號及設計圖面編號次序;若同一作品之繳交圖說為 2 張,敬請將 2 張 A3 裱板進行黏貼或連結以避免有單張作品遺漏。
2.繳交著作授權同意書與個資使用同意書
為保障智慧財產權,裱板所使用之圖片若非自行創作,須取得原著作人同意;著作授權同意書與個資使用同意書請連同裱板一同繳交。
3.送件時間
參賽者必須於 2013 年 7 月 2 日(二),台北時間 17:00 (GMT+08:00) 前,將作品依參賽類別親送或郵寄至:110 台北市信義區光復南路 133 號 2 樓 台灣創意設計中心「2013 台灣國際創意設計大賽」作業小組
(三) 決選 - 送件作品程序
1.預計 7 月中於官網上公布入圍決選之作品名單。
2.入圍者請於 2013 年 8 月 6 日 17:00 前提供實體作品與資料光碟片,內容如下。
(1)各設計類別須準備之作品形式:
a.產品設計類:1:1 或等縮小比例之精密模型 (縮小模型體積不得小於 50 立方公分) 。
b.視覺傳達設計類:A1 尺寸之作品海報 (請自行背板) 。
c.包裝設計類:1:1 之作品 / 模型。
d.多媒體設計類:完整版之多媒體設計作品,若影片長度超過 10 分鐘,請 另行剪接 3 ~ 5 分鐘之精華版影片,以利評審觀看。
(2)作品資料光碟片:
a.作品圖片 / 照片 (檔案格式:.jpg,尺寸 210 × 297mm,解析度 300dpi;產品、包裝設計類作品請繳交至少 3 張照片)。
b.作品裱板電子檔 (檔案格式:.pdf )。
c.設計者以創意手法,闡述或表現參賽作品設計概念於 3 分鐘以內,此為 評分重要依據,請參賽者務必繳交 (檔案格式:.mov)。
d.300 字以內中文與英文作品說明 (檔案格式:.doc/.txt)。
e.設計者照片 (檔案格式:.jpg,尺寸 210 × 297mm,解析度 300dpi)。
※上述資料請依指定時間將相關資料送達以下指定地點,不克親送者,寄件將以 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棄權,若寄送途中作品遇任何損壞,參賽者將自行負責。繳交地點:110 台北市信義區光復南路 133 號 2 樓 台灣創意設計中心「2013 台灣國際創意設計大賽」作業小組

評選作業
(一) 評選分為初選及決選兩階段
1.初選:由參賽者所提供之設計圖說進行圖面審查,由評審委員會選出至多 30 件 作品晉級決選。
2.決選:由入圍決選之參賽者提供已完成作品之模型 / 海報 / 影片進行評選。
(二) 評分標準
以創意出發,突破現有設計,並能表達主題概念與美感的創意作品。
‧創意      40%
‧美感      20%
‧設計之完整性  20%
‧模型及圖面表達 10%
‧主題之切題性  10%
(三)執行單位邀請國內及國際不同領域之專家組成初、決選評審委員會進行評選

頒發獎項
(一)金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50 萬元,獎座 1 座,獎狀 1 紙。
(二)銀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20 萬元,獎座 1 座,獎狀 1 紙。
(三)銅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10 萬元,獎座 1 座,獎狀 1 紙。
(四)佳作若干名:獎金新台幣 1 萬元,獎狀 1 紙。
※得獎名次將視參賽作品質與量以調整獎項;所有得獎者將公布於專屬網站及國際媒體上,以提供台灣廠商進行設計合作案時洽詢。

注意事項
(一)關於參賽者
1.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
2.參加競賽作品應為自行創作之作品,且於報名前未在相關設計競賽獲獎,如經查 獲,執行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3.參賽者須配合提供其創作之詳細資料,作為日後公開報導與展示之用。
4.維護參賽者之智慧財產權,建議入圍者繳交模型前先申請專利。
5.寄件模型為參賽作品,為避免進入台灣海關時間較長,影響作品到達時間;參賽 者於寄件時勿將作品價值填寫超過 50 美元,且自行負責繳納通關時所產生之所 有費用。
6.獲前三名得獎者須親至頒獎典禮受獎;若未到場之得獎者所獲該獎項之獎 (含 稅),將以 7 成支付。且得獎者,須自付參加頒獎典禮之旅費及來台簽證等相關 費用。
(二)關於得獎者
1.在公告得獎三年內,獲獎者及其作品應配合參加相關展示活動。
2.得獎者應依本國稅法規定課稅。(台灣地區參賽者扣除 10%所得稅,其他國家參 賽者扣除 20%所得稅)
3.寄件模型均不退件,模型作品將作為台灣創意設計中心之典藏。
4.若本競賽後續增設贊助廠商特別獎,得獎作品之智慧財產權為原創者所有,惟贊 助單位可就特別獎得獎作品所有權及智慧財產權轉讓或授權事宜享有優先議約 權。得獎者如欲於一年後轉售智慧財產權於第三者,須先知會贊助商。
(三)關於獲獎資格取消
1.獲獎作品經人檢舉涉及抄襲或違反智慧財產權等相關法令,經法院一審判決確 定,或經著作權審議及調解委員會調解認定確屬侵害他人著作權,執行單位得取 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
2.獲獎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為非自行創作或冒用他人作品且有具體事證者,執行單 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
3.獲獎作品其後續商品化及行銷行為有損大賽精神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 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
(四)關於報名資料之處理
1.為競賽業務所需及設計推廣等目的,執行單位須蒐集參賽者之個人資料,參賽者 可選擇是否同意執行單位於前述目的必要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個資。惟參 賽者不同意提供個人資料時,將不利競賽相關之聯繫與後續宣傳推廣服務。
2.參賽者可於報名時選擇後續是否願意配合執行單位規劃辦理概念商品實踐化之 相關媒合活動。
3.參賽者應同意執行單位運用獲選作品之圖片與說明文字等資料,製作推廣本競賽 效益所需之相關文宣、報導、展覽等。

聯絡方式
台灣創意設計中心「2013 台灣國際創意設計大賽」作業小組
110 台北市光復南路 133 號 2 樓
TEL:+886-2-2745-8199 ext.331/336
FAX:+886-2-2745-8582
E-mail:tidctdc@gmail.com

活動網站:tidc.boco.com.tw

2013年3月3日 星期日

102 年普渡燈造型設計比賽

 


指導單位:金門縣政府
主辦單位:金門縣文化局

收件日期:
102 年 3 月 5 日至 4 月 30 日 (週二) 止(參賽作品一律掛號郵寄或送至文化局,郵寄以郵戳為憑)

活動宗旨:
每年農曆七月初一日起至農曆七月二十九日期間,金門家家戶戶的門口都會掛上一盞普渡燈,這是島上特殊的民間俗信,也代表金門鄉親對好兄弟的關懷與溫情,93 年金門縣文化局便已製作一批精美的普渡燈,交由模範街住戶於七月懸掛於門口,做為示範裝置,隔年更擴及各鄉鎮主要街道,此項民間俗信已於 100 年由金門縣文化局登錄為無形文化資產,成為金門聚落特色景觀與重要民俗活動,102 年文化局特辦理「102 年普渡燈造型設計比賽」,屆時並可藉由此活動達到推動金門已登錄無形文化資產及重要宗教民俗活動永續傳承功能。

參加資格:
凡滿二十歲具有設計專長的人士,均歡迎參加,每位參賽者設計作品最多限二件,且前三名每人限得一獎。

設計主題:
除圖像要符合該活動信仰主題外,須配合應用於普渡燈上做包含可於燈上插香祭拜的立體設計,燈的材質以融合金門縣城鎮景觀為優先設計考量,並不得剽竊、抄襲任何已有著作權宣告之作品。

作品規格:
送件參賽作品以 A3 版面大小,至多三張。圖案之作品尺寸須至少為 150mm 見方,一律附平面、上、下、側邊、展開立體效果圖稿,並加附文字說明設計創作概念及運用材質,(第一、二、三名各一件,佳作獎 20 名)

收件:
作品以牛皮紙袋裝袋,每件參賽作品均需填妥簡章之比賽報名表,並浮貼於參賽設計圖作品背面(每 1 張作品貼 1 張報名表),否則不予評審。掛號郵寄或送「金門縣文化局收,地址:890 金門縣金城鎮環島北路一段66號」信封請於封口註明「102 年普渡燈造型設計比賽」字樣。(聯絡電話:082-323169 #411 郭小姐;傳真:082-321431)

評審:
102 年 5 月 3 日 (五) 10:00 由評審委員會公開評選。

得獎公佈:
評選結果於 5 月 10 日前,以電話通知得獎者,並於文化局網站 (http://www.kinmen.gov.tw/Layout/sub_E/index.aspx?frame=81) 及金門日報公布

獎勵:
第一名乙名:獎金壹萬貳仟元、獎狀乙張。
第二名乙名:獎金五仟元、獎狀乙張。
第三名乙名:獎金叁仟元、獎狀乙張。
佳作獎 20 名:各得金門縣無形文化資產彙編書籍一本(價值 300 元)、 獎狀乙張。

頒獎典禮:
預定於5月中旬舉辦頒獎典禮,現場頒發獎金與獎狀(出席領獎請攜帶身份證明文件領獎、填寫領據)。

參賽規範:
參加作品無論入選與否一律不退件,得獎之作品,金門縣政府及金門縣文化局得依著作權法,行使一切出版重製、公開展示、及修改其創作內容等權利,如有印刷宣傳、網路、雜誌發表、專輯印製等均不另給酬金(金門縣政府及金門縣文化局共同享有非營利著作財產權)。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得獎規範:
(一)得獎者應交付得獎作品原稿電子檔光碟一片 (電子版本解析度定為 300dpi,以 PDF 格式輸出存檔) 及約定書(約定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屬主辦單位所有),未繳交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即取消獎項並不予遞補。
(二)得獎作品經查證屬實係冒名、抄襲、仿冒者,即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狀,得獎者不得異議,獎項不予遞補,如涉司法訴訟,概由當事者自行負責。

※得獎人領取獎金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扣繳所得稅。
※凡參賽者均視為認同本比賽簡章之各項規範辦理。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kinmen.gov.tw/Layout/main_ch/News_NewsContent.aspx?NewsID=108360&frame=17&LanguageType=1

臺中好禮標章設計徵件

 


活動說明:
臺中市好禮標章之用意在於使消費者以及使用者能在第一時間經由標章,去判斷商品的品質,藉由臺中市好禮標章使民眾可以跟臺中做連結,只要看到臺中市好禮標章之商品,就可以直接看出臺中市之意象和食品的保證,也希望透過此活動,讓更多民眾認識臺中好禮的品牌,提升民眾對臺中市好禮的印象,刺激民眾消費購買臺中市好禮之商品。

徵選主題:
臺中市好禮標章之設計徵件,主要以「創意」為核心精神,融入臺中市好禮之意象以及代表性之圖騰。透過在地產業、文化與創意設計資源整合,開發出具驚喜度、特色性足的臺中好禮創意標章。

辦理單位:
(1)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2)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3)執行單位:英二國際開發有限公司

參加資格:
(1)凡對臺中好禮標章設計有興趣或想法,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民眾皆可參加。可個人或組團報名,不限年齡、職業、性別皆可報名參加。
(2)同一人可同時報名至多三件作品,惟每一參賽作品必須分別進行報名程序。

作品規格及相關規定:
(1)以臺中好禮與臺中市的特色意象進行設計發想,LOGO 參賽作品須納入下列中文或英文名稱:
‧中文名稱:臺中市好禮
‧英文名稱:TAICHUNG GIFT
(2)作品須為平面數位方式創作,不可以使用手工稿。
(3)作品內容須包含 LOGO 設計及計畫中文或英文全名之標準字設計,用色以標準CMYK印刷六色以內為限(須標色樣)。
(4)請繪製 15 公分 × 15 公分,300dpi,CMYK 模式彩色圖稿一式及縮圖 4 公分 × 4 公分彩色版、黑白版兩種設計完稿圖樣各一式,並以 200 字以內之文字說明設計意涵、特色、圖形及色彩意義。
(5)作品須能展現臺中好禮特色與精神,圖樣設計須考慮放大、縮小,並可應用於各種材質文宣、簡報檔、網站等製作,且能明顯識別。
(6)將作品裱貼在橫式 A3 250 磅黑色卡紙正面,並將報名表黏貼於黑色卡紙背面,連同附件紙本和電子檔燒錄製作成光碟一同送件。

徵選程序:
(1)報名及繳件日期:
即日起至民國 102 年 3 月 20 日 (三) 截止,以郵戳為憑或以親送日期時間為主。
(2)繳件地點:
A.郵寄地址:以掛號寄至「406 台中市北屯區文心路四段 83 號 4F-2」,截止日以郵戳為憑。
B.親送:於 102 年 3 月 20 日 (三) 截止日下午 17:00 前親送至英二國際開發有限公司 (台中市北屯區文心路四段 83 號 4F-2)。
C.信封請註明:「臺中好禮標章設計參選作品」。所有參選作品一律不退件。
D.聯絡資訊:
(A)聯絡人:周雅婕
(B)電話:04-2293-0903
(C)傳真:04-2293-8171
(3)參賽繳交資料(共計 5 項):
A.創作圖稿一式三份:15 公分 × 15 公分彩色稿及 4 公分 × 4 公分彩色稿、黑白稿各一式三份。
B.設計稿一式一份:電腦輸出後,請裱貼於 250 磅之八開黑色裱板,並將報名表黏貼在後(不需裱框)。
C.報名表一式二份:報名表請確實填寫後列印,並親筆簽名確認,再黏貼一份於參賽作品裱板背面。
D.著作權轉讓同意書一式一份:需親筆簽名確認。若為團體創作者,每一位創作者均須親筆簽名各自一份著作權轉讓同意書以茲確認。
E.作品光碟一式一份:請將創作圖稿電子檔案以 Illustrator 或 CorelDraw 向量繪圖軟體繪製,電子檔案解析度不少於 300 pixels/inch,請提供 AI 檔或 CDR 檔及另存 PDF 檔、JPG 檔。請以作者為檔名,並將上述資料依序燒錄一份光碟,光碟片上註明作者名稱,併同報名表電子檔,存放於光碟片中,並於光碟片上註明作者姓名。
※交件前請確實檢查各項應繳交之物件,「設計稿黏貼裱板」、「設計稿電子檔光碟」、「創作圖稿」、「報名表」和「著作權授權書」等五項文件,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文件或其中任何一份文件不符合本辦法規定者,恕不接受報名。

評分標準:
‧主題性  25%:作品與臺中特色之意象融合,例如:特色建築 (湖心亭、東海教堂、台中火車站)、美食 (太陽餅...)、文化等之主題性。(此說明元素僅為參考,依設計者對臺中特色與印象發揮為主)
‧創新性  25%:是否具創新的圖樣,不得有抄襲的嫌疑。
‧完整性  20%:設計稿整體架構之完整性。
‧設計理念 15%:理念是否正向。
‧連結性  15%:與臺中文藝創新之都的形象是否相符。

得獎公布:
得獎名單預定於 102 年 4 月 30 日 (二) 前公布於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網站以及風格臺中 FB 粉絲團,並以正式函文通知得獎者。(評選與公布時間,依主辦單位敲定時間為主)

徵選獎項:

◎優勝獎:壹名
獲得 Apple MacBook Pro MC976TA/A (i7/8GB/512GB FLASH),及獎狀乙只
附註:
1.得獎者應配合出席頒獎典禮。
2.獎金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預扣所得稅。
3.優勝獎壹名。
4.優選獎貳名。
5.需提供身份證影本
◎優選獎:貳名
獲得【OTOP 一鄉鎮一特產】商品提貨券 6,000 元,及獎狀乙只

報名注意事項:
(1)內容不得有汙衊、粗俗、色情、惡意攻擊、廣告性質或一切與本活動無關之內容情形,經發現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並取消公開作品,不另行通知。
(2)參賽者作品應為原創作品,抄襲者文責自負,其內容及格式若有不符合規定者,則喪失比賽資格。
(3)若主辦單位因使用參賽者上傳資料遭第三人請求、索賠、提出民、刑事訴訟或主張任何法律上之權利,參賽者應賠償主辦單位因此所生之全部損失與費用。
(4)參賽作品及資料請自留底稿,恕不退件,同一篇作品投稿次數以一次為限,如有重複投稿情形,主辦單位得取消作者參賽與得獎資格。
(5)得獎作品之原稿著作財產權歸屬,依填寫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中之規定屬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擁有無償使用、修改、重製、攝影、著作、各類型態媒體廣告宣傳、刊印、公開展示及商品化等權利,均不另予通知。
(6)若作品中引用或擷取圖片、影像、文字等資源,請遵守著作權法合理使用之規定,並於引用處下方標明來源出處。
(7)參賽者保證提供參賽上傳之文字、照片資料,並無侵害他人權利或違反法令之情事。如有違反,主辦單位得立即移除相關內容,並取消參加資格,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參賽者並應自負法律責任。若該作品已得獎,將追回其獎品。

活動注意事項:
(1)得獎者之獎品價值若為 NT$2,000 元 (含 2,000 元) 以上者,須出具身分證明文件,並繳交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影本。
(2)隱私權限聲明:參加本活動所填寫之所有資料,只限於本比賽通知、獎項寄送及相關宣傳活動之用。
(3)本活動獎項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4)本活動獎項以公告於風格臺中FB粉絲團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
(5)凡報名參賽者,視為認同本辦法的各項內容及規定,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除依法律相關規定外,主辦單位保留修改辦法之權利,主辦單位並得另行補充及隨時公布於風格臺中FB粉絲團。
(6)本活動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而更改相關內容及辦法,將以風格臺中FB粉絲團公告為依據。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s://www.box.com/taichung-gift-logo

來吉部落 CI 設計比賽

 




【活動主旨】
為形塑來吉部落的地域特色,建構完整的產業機制,促進在地就業機會,吸引年輕人以部落產業文化發展為己任。提升「來吉部落」獨特性之文化品牌形象,成為令人安心的綠色生產及綠色消費場域,為具環保意識的綠色部落,強化市場競爭力。具體傳達「塔山下永遠的部落」所要表達的精神內涵,因此公開舉辦「來吉部落 CI 設計評選活動」,甄選出代表來吉部落之形象識別標誌。

【設計概念】
來吉部落源由:
數百年前,特富野部落的獵人,因追逐一隻山豬而發現來吉這美麗的地方,也發現這裡的土地非常肥沃,所以就帶著大大小小的家眷遷移此地,而成為現在的「來吉山豬部落」。請利用創意,設計符合來吉部落文化及宗旨,使用代表來吉部落的山豬圖騰注入新概念、新活力。
相關參考:
山豬部落
嘉義縣阿里山鄉來吉社區發展協會

【活動單位】
主辦單位:阿里山鄉公所
指導單位:嘉義縣政府
協辦單位:來吉社區發展協會、樂共丸品牌/設計事務所

【參加對象】
凡對本項活動有興趣之中華民國國民皆可以個人身份送件參加

【報名及繳件方式】
以掛號方式將書面設計圖稿郵寄至:「嘉義縣阿里山鄉來吉村 1 鄰 32-1 號,來吉社區發展協會收」
封面請加註:「塔山下永遠的部落 - 來吉部落 CI 設計大賽」

【活動日期】
收件日期:1 月 28 日 - 3 月 15 日(以郵戳為憑)
公開評審:3 月 22 日
得獎公布:3 月 23 日
寄送獎狀、獎金:3 月 29 日

【作品規範】
a.設計稿上請下載設計稿公版,將圖稿製作在規定範圍內,設計稿請包含以下項目:
‧「LOGO 設計與標準字體之圖幅為 15 公分以上」
‧「設計理念」
‧「色彩分析」(建議設計項目)
‧「延伸應用」(建議設計項目)
b.將設計稿沿裁切線裁切,置中裱貼於 A3 尺寸裱板(厚度 2mm)。
c.將報名表與同意書,務必貼於作品背面。

【評審委員評分標準】
a.參賽作品由專案工作人員初步篩選,審視作品是否完整並合乎規定。
b.邀請學者、業界專家與在地主管或耆老共五人進行評選,擇出總分最高之六名。
c.評分標準:
‧創意及主題呈現 40%
‧設計完整性   20%
‧美感      20%
‧圖面表達    20%

【獎項與獎項】
優勝獎 1 名:各得獎金新臺幣 18,000 元整,獎狀乙紙。
入選獎 2 名:各得獎金新臺幣 10,000 元整,獎狀乙紙。
佳作獎 3 名:各得獎金新臺幣 4,000 元整,獎狀乙紙。

【作品授權】
獲獎之作品,其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得獎者需同意作品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不限期間、不限次數之非營利性重製、發行、公開上映、公開播送、公開傳輸、修改及行使其著作、專利、商標權法上財產權人所享有之一切權利,不另致酬。

【注意事項】
a. 參賽之作品,須為未曾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之原創,且無抄襲仿冒之情事,參賽者須確認作品無侵佔他人智慧財產權之疑慮。若有第三人對作品提出異議,並經查明屬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並追繳獎品或贈品外,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並承擔主辦單位之一切損失,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b. 所有參賽資料和作品,一經報名確定,不得更改。
c. 參選作品請 留底稿,一旦送件後將不予退件。
d. 比賽時程得視參賽狀況調整,以網頁最新公告為準。
e. 主辦單位保有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

【活動洽詢】
電話:06-2149383 沃小姐(星期ㄧ ~ 五 11:00 ~ 19:00)
信箱:server@ggddg.com
標題請註明:「塔山下永遠的部落 - 來吉部落 CI 設計比賽」

活動網站:http://www.ggddg.com/laij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