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3日 星期一

102 年度資安海報徵選

 




活動目的
為提升全民資安意識,推廣資訊安全的重要性,藉由全民資安海報徵選活動的方式,鼓勵民眾以資訊應用結合個人理念創作,達到全民參與的目的,並喚起民眾對資訊安全的重視。

活動相關單位
(一)指導單位: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技術服務中心
(三)執行單位:中華民國資訊軟體協會

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報名日期:自 102 年 9 月 11 日起至 10 月 31 日 17:00 止。
(二)報名網址:http://www.icst.org.tw/
(三)參賽者請於活動網站上填寫報名表報名,參賽作品連同報名表及相關資料於作品繳交截止日前 (郵戳為憑) 以郵寄方式寄至資安海報徵選活動小組收。

徵選作業時程表
網路報名截止:102 年 10 月 31 日 17:00 止
參賽作品繳交截止日期:102 年 11 月 1 日 (郵戳為憑)
評審作業:102 年 11 月 4 ~ 15 日
公布徵選結果:102 年 11 月 20 日
發放獲獎獎品:102 年 12 月 31 日前

徵選方式
每人報名件數不限,以電腦繪圖成海報的方式參加徵選,作品繳交方式如下:
◎徵選主題
1.本年度主題為「行動資安」。
2.在智慧行動設備普及、雲端技術日益發達的今日,民眾隨時隨處均可透過網路進行閱讀、交談、購物、傳遞資訊等各項活動,資訊安全已是重要課題;參賽者可就在日常生活中所面臨的資安問題各個面向做為設計主軸,以電腦繪圖的方式創作出海報參加徵選。
◎作品規格
海報規格為菊全開尺寸 (872mm × 621mm),並設定解析度為 300dpi (含) 以上及 CMYK 四色印刷模式。
◎繳交資料
1.參賽報名表 1 份,請列印出網站上之報名表。
2.著作權授權同意書。
3.個人資料告知蒐集聲明書暨使用同意書
4.作品輸出菊八開 (A4) 尺寸之彩色樣張,並黏貼於黑色硬式卡紙正面 (裱板大小寬約 28 公分 × 長 48 公分)。
5.30 ~ 200 字以內的作品創作摘要,請印出並粘貼於黑色卡紙正面 (作品下方)。
6.參賽作品光碟 1 份,內容包含:
▪ 海報原始檔 (解析度為 300dpi (含) 以上及 CMYK 四色印刷模式)。
▪ 海報 JPEG 檔 (解析度為 96dpi (含) 以上及寬度不超過 480 像素)。
▪ 如參賽一件以上作品,可將所有參賽作品放置於同一片光碟,惟需註記作品名稱。

評選方式
(一)評選委員會:由國內具行銷、美術、設計等專長之專家學者、政府機關(構)、公協學會組織、企業等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針對參選作品進行評選。
(二)評分原則
‧整體創意與主題符合性 40%
‧構圖與佈局      30%
‧繪圖技巧與色彩運用  20%
‧創作說明       10%

獎勵方式
(一)為鼓勵全民參與徵選,將決選前 3 名及佳作 10 名海報作品頒發奬品鼓勵:
第 1 名:頒發新台幣 5 萬元等值獎品與奬狀乙紙。
第 2 名:頒發新台幣 3 萬元等值獎品與奬狀乙紙。
第 3 名:頒發新台幣 1 萬元等值獎品與奬狀乙紙。
佳作 10 名:每名頒發新台幣 3 仟元等值獎品。
(二)得獎獎品若超過新台幣 2 萬元以上,依所得稅法規定應先行繳納 10% 稅額。

注意事項
(一)本活動由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主辦,凡參加活動者,有登錄資料不實或違反本活動各項規範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二)參賽者參加徵選件數不限,可投稿多件參賽作品;各獎項領獎人須為得獎人,並於徵選結果公告後提供身分證影本與授權同意書正本文件。
(三)參賽作品請以郵寄方式送件,繳交方式請依第六點徵選規則中規定之方式繳交,作品請於 102 年 11 月 1 日前 (郵戳為憑),以掛號郵件寄至資安海報徵選活動小組收。
(四)請參賽者務必填寫正確資料,如經審核資料不完整或資格不符時,主辦單位保有取消該海報獲選之權利。
(五)入選作品若涉嫌抄襲、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涉及暴力、色情、譭謗等違反善良風俗者,一經察覺,立即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項獎金,其衍生的民、刑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六)為尊重著作權,參賽作品如引用他人著作商標,參賽人應於參賽報名表下方註明出處,若作品衍生智慧財產權糾紛,由參賽者自行處理及自負法律責任。
(七)參賽作品需未經公開發表者 (含作者本身相雷同作品及網路上發表之作品),若經舉發並查證屬實,違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所有獎項、獎品。
(八)參選作品請自行留存原稿備用,交付之參選作品不予退件。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任何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毀,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交付備份作品,對毀損之作品恕不負賠償之責。
(九)活動結束後,將於 102 年 11 月 20 日於本活動網站公佈徵選結果。
(十)請仔細填寫獎品郵寄通訊資料,若郵遞失敗須由得獎人自行負擔重寄費用或自取,領獎期間至 102 年 12 月 31 日止,逾期視同放棄獎項不予保留。
(十一)報名本資安海報徵選活動,表示已同意將個人真實姓名、郵寄地址及聯絡電話提供主辦單位做為獎品寄發資料處理之用;獎品或兌換券寄達經簽收受領後,如有遺失、盜領或自行拋棄、損毀,主辦單位恕不負責補發,相關稅務問題應由得獎人自行負責。

聯絡方式
「資安海報徵選」活動聯絡人:劉先生/楊小姐
TEL:(02)25533988 轉 632、339
FAX:(02)25531319
E-MAIL:security@mail.cisanet.org.tw

活動網站:http://security.cisanet.org.tw/?i=6&mc=601

【城市的異想世界】微電影徵件大賽

 




主題概念
城市靜靜運行,人們快步行走,足跡蜿蜒各個角落:白天擁擠的街道,看似平凡規律的秩序中,博物館閱讀著詩篇,遊樂園開始說話,地底電話線放送搖滾樂,路燈擦亮眼眸欣賞鳥兒經過,奇妙的戲劇情節,在你我不曾注意到的時空上演。
城市的面貌多元瑰麗、城市的風景豐富有趣,你眼中的城市是推理小說般的荒謬怪異、童話故事般的浪漫純真、還是科幻電影裡的超現實想像?
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資訊平臺( TAVIS.tw )本年度舉辦「【城市的異想世界】微電影徵件大賽」,邀請所有熱愛創作的朋友,表達對城市空間裡,所有超現實的想像,不需複雜技術,用最獨特的想法、加上旺盛的好奇心,一同進入【城市的異想世界】微電影徵件大賽,讓你盡情揮灑想像空間!
徵件作品限 10 分鐘以內創作影片,拍攝手法或影片類型不拘。

活動名稱
【城市的異想世界】微電影徵件大賽

活動簡介
以「城市」為主題概念,發揮對城市的各種想像,拍攝與城市意象相關的故事,參賽者經資格審查及初選、決選兩階段評審後,優勝者將獲頒獎座與獎金。。

報名收件
即日起至 10 月 21 日(一)中午 12 點截止。

參賽方式
參賽作品一律經由網路報名及上傳,參賽者(不限中華民國國籍)應先於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資訊平臺 (http://TAVIS.tw/) 加入會員後,方能於報名收件時間內,將參賽作品上傳。

注意事項
1.每位參賽者不限參賽件數,參賽作品需由參賽者本人創作(共同創作者可聯名參加)且不曾參與其他公開活動或校內競賽獲得獎項之作品。參賽者應確認擁有其作品的版權與著作權,主辦單位不承擔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著作權、商標權等糾紛而產生的法律責任,其法律責任由參賽者本人承擔。
2.參賽者上傳作品應遵守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資訊平臺 (http://TAVIS.tw/) 上傳須知之規範,參賽作品違反規範經確認者,除該參賽影片自 TAVIS.tw 下架處理外,主辦單位得逕取消參賽、入圍或得獎資格,並追回其已領取之獎金、獎座,相關法律責任及損害,由參賽者自行負責及賠償。
3.為降低參賽者影片上傳等候時間,建議報名最晚勿超過截止期限24小時前,請儘早完成報名,以避免影片上傳時間延誤。

作品規範
1.作品長度:以 10 分鐘為上限;無最少時間限制。
2.內容主題:以「城市」為主題概念,結合「異想」元素,拍攝與城市有關的微電影故事。
3.影像素材:自行拍攝或繪製,形式不拘。
4.製作工具:不限,平板電腦、手機、相機、攝影機等器材均可,只要最後成品能輸出成影片格式 mp4 即可。
5.影片格式:報名上傳限以 mp4 格式,檔案小於 1G。須保留原始檔案以備後續查核。
6.製作要求:
‧製作完成之參賽作品,應於影片中加入「城市的異想世界」活動 Logo 識別標誌,以資識別。(請至活動網頁下載專區下載使用)
‧參賽作品之內容應符合「電影片分級處理辦法」普遍級、保護級或輔導級之規定。
‧參賽作品之敘事字幕、旁白或工作團隊列表,得依製作團隊需求自行上字。
7.音樂素材:
‧自行創作。
‧選用以「創用 CC(Creative Commons, creativecommons.org.tw)」授權之音樂,並依作品授權方式與標示方法,下載使用。
‧或其它合法取得授權之音樂。
8.著作授權:
參賽者應擔保就其參賽作品享有一切著作權利,並無抄襲、剽竊之情事,影片中有利用他人著作或權利(包含文字、影像與聲音等)時,參賽者應取得該著作財產權人或權利人之同意或授權,並於報名時繳交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授權本局及本局再授權之人文字聲明。若有作品不實、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之行為,相關法律責任與損失,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賠償,與主辦單位無關。

獎項說明
金獎一名:獎座一座,獎金新臺幣十萬元
銀獎一名:獎座一座,獎金新臺幣六萬元
銅獎一名:獎座一座,獎金新臺幣四萬元
評審推薦獎六名:每名各可得獎座一座及獎金新臺幣二萬元
佳作十名:獎金新臺幣各一萬兩千元

入圍及得獎說明
1.入圍名單將於 11 月底前於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資訊平臺 (http://TAVIS.tw/) 公布。頒獎典禮之場地、時間由主辦單位另行公告及通知。
2.得獎者應同意其作品永久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宣傳及非營利使用,範圍包括利用參賽作品(包括但不限音樂、相關海報及劇照、影片定格畫面、影片部分畫面)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及公開上映。
3.入圍名單公布後 7 日內,入圍者應連同完成影片原始檔 (非壓縮影片檔案)、原始劇照及文字介紹等電子檔資料及授權同意書、入圍資格切結書,逕寄或親自交付「城市的異想世界活動小組」(2013cityswonderland@gmail.com),俾利製作入圍作品手冊,違反者,取消其入圍資格,名額不遞補。

參賽者同意事項
1.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保留對活動的最終解釋權、追回獎項、獎金和獎品的權利。
2.參賽者或得獎者若有作品不實、違反著作權法、違反本活動規定或其他法令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移除其上傳作品,並追回其已領取之獎金、獎座,參賽者、得獎者均不得有異議。
3.參賽者同意作品於活動評選期間能無限次播放及使用於活動網頁上。
4.參賽影片不得使用有侵權之嫌的圖像,禁止抄襲或複製他人作品,禁止涉及色情、暴力、毀謗、人身攻擊,禁止侵害他人隱私權或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共秩序作品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若有違反,除得獎者應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並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其已領得之獎品。
5.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等個人技術性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6.如遇參賽者基本資料填寫不完整及聯絡資料錯誤、作品規格與參賽資格不符,或檔案無法讀取等情形時,造成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及作業,一概以棄權論。
7.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本活動說明之權利。

活動網站:http://tavis.tw/wondercity2013/index.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