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3日 星期二
第 22 屆信誼幼兒文學獎 - 圖畫書創作獎
宗旨
1. 獎勵原創幼兒文學的創作及培育幼兒文學創作人才
2. 獎勵原創幼兒動畫及影片創作,提供孩子多元閱讀的優良作品
3. 提昇幼兒文學和幼兒影視產品的創作品質及欣賞水準
獎項與獎勵辦法
首獎一名,獎金二十萬元,獎牌乙座。
佳作獎一名,獎金五萬元,獎牌乙座。
參賽作品內容與規格
1. 適讀年齡:適合 8 歲以下幼兒閱讀。
2. 主題:自由選擇,含故事類及知識類作品。
3. 文字:以華文創作。
4. 作品規格:不拘。
‧原稿尺寸勿大於半開,以方便稿件送收。
‧須結構完整,符合圖畫書之形式要件。
‧可為原創性作品,或重新詮釋既有素材。
5. 徵獎作品必須未於任何媒體發表(包括學校刊物、報紙雜誌、書籍、多媒體、網路等),且可出版成書者。
寄件方式
1.收件日期:2009 年 12 月 1 日至 12 月 15 日收件,郵戳為憑。
2. 請註明參加組別為「圖畫書創作獎」。
3. 請將報名表自信誼網站下載填寫清楚,與作品一同寄出,作品及 DVD 上請勿署名或附加任何可辨識作者的註記。
4. 圖稿製作請注意:
‧圖稿請自行採取保護措施,或以透明紙 (ex:描圖紙) 保護,以免寄送過程中折損或沾黏。
‧文字請勿直接寫在圖稿上,滿版畫面請留裁切邊。
‧圖稿影印裝訂成樣書,彩色或黑白影印皆可,文字請依編排位置貼在影印本上。
‧請將原稿及樣書一本,一同寄來參賽,電腦繪圖者請寄列印稿一份及圖檔光碟一份。
5. 稿件請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台北市重慶南路二段 75 號 4 樓 - 信誼基金會「信誼幼兒文學獎評審委員會」收
評選辦法
1. 初選:
‧初選將選出入圍作品若干件。
‧初選入圍作品,自動取得參加決選資格。
2. 決選選出每組首獎一名、佳作獎一名。如作品未達水準,評審委員得決議獎項從缺。
出版權與使用權
1. 首獎作品由信誼基金出版社享有獨家出版權;佳作獎由信誼基金出版社優先出版。
2. 凡作品出版成書或影音產品,將與原著作者另定出版合約。
3. 為配合頒獎和推廣活動,獲獎作品得由本基金會安排展出,並在本基金會刊物或其他媒體發表。
4. 如有爭議,主辦單位擁有最終決定權。
得獎名單發表
1. 本徵獎結果將於 2010 年 4 月頒獎典禮中揭曉,得獎名單及頒獎日期將刊登於「學前教育月刊」及信誼網站。
2. 未得獎之圖畫書作品在頒獎典禮舉行過後,由主辦單位主動寄回。
◎信誼奇蜜親子網 http://www.kimy.com.tw/ChildrenLiteratureAward/
◎洽詢專線 (02) 2396-5303 分機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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