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8日 星期一

六堆客家文化園區標誌設計徵選

 
行政院客家委員會臺灣客家文化中心籌備處所屬六堆客家文化園區 (以下簡稱園區) 為塑造園區未來對外之識別與整體形象,以因應未來各項活動展開及推廣之需求,採用公開徵選之方式,廣徵各界設計精英高手共同參與,為園區創作一枚意象簡明且兼具美感的標誌,做為園區形象識別設計之基礎標誌。

活動辦法:
(一)設計概念:
本園區徵求獨特具吸引力、能充分傳達六堆地區客家文化特色的標誌設計,未來可廣泛應用於各項環境及發展形象識別系統,並提供為未來活動作業之應用,以達到宣傳、識別之目的。

(二)報名時間:
2010 年 3 月 5 日至 4 月 25 日下午六時前。

(三)收件時間:
2010 年 3 月 5 日至 5 月 5 日下午五時前。

(四)主辦單位:
行政院客家委員會臺灣客家文化中心籌備處

(五)參加資格:
1. 凡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個人、公司行號或以團體集體創作方式,均可參與徵選。若以公司行號或團體集體創作,需在報名表上指定一名代表人。
2. 參賽者或單位可同時報名多件作品,也可同時以個人身分或加入團體參加,惟每一參賽作品必須分別進行報名程序。 邀請學者專家、設計名家共 5 名、會本部代表1人及籌備處代表 2 人。

(六)評審辦法:
1. 初審:
(1)專業評審:由評審評選出前 50 名作品後,以不分名次上網公布,對外進行網路票選作業。
(2)民眾票選:將入圍作品開放網路投票,得票數最多者可獲得人氣獎。
2. 決審:
由評審從入圍的 50 件作品中評選出前 3 名作品及佳作 5 名。
3. 成績公布:
由專業評審及網路票選之成績結果,經主辦單位簽核後,公佈前 3 名、佳作 5 名及網路人氣獎前 3 名。

(七)評審標準:
1. 符合六堆客家文化園區之形象精神 40%
2. 符合原創性、獨特性之創意表現  30%
3. 表現藝術美學之視覺設計     30%

(八)報名方式:
1. 作品檔案:
(1)平面圖稿:請將作品列印於 A4 直式紙張,並裱貼於 A3 之黑色裱板上。
A.彩色圖稿一式 (15 cm × 15 cm)。
B.彩色及黑白版本縮小圖各一式 (3 cm × 3 cm 範圍內),置於 A4 紙張左下側。
(2)報名表及著作權轉讓承諾書 (須簽名及蓋章)
2. 網路報名說明如下:
(1)參賽須先上網進行報名手續,將作品及 100 字以內創作理念說明上傳於活動網頁 (網址:www.logohakka.com.tw),報名完成後會由系統自動完成報名表格及著作權轉讓同意書,參賽者需將表格列印下來並簽名及蓋章。
(2)本徵選活動必須先於網上報名後列印相關文件,並隨同平面作品檔於指定時間內寄送到指定地址 (台北市信義路四段 189 號 6 樓之二,六堆客家文化園區標誌徵選活動小組收),始完成正式報名,如有一樣未完成,即取消參賽資格。(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本次活動不收作品光碟

(九)活動時程:
報名期間:99 年 3 月 5 日至 4 月 25 日
作品收件截止日期:99 年 5 月 5 日前 (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網路票選:99 年 5 月 28 日至 6 月 19 日
公佈得獎名單:99 年 7 月 20 日 (暫定)

(十)獎勵辦法:(所得獎金依稅法相關規定,執行單位得代為預扣繳所得稅。)
1.參賽獎勵辦法
第一名乙名:獎狀乙張,獎金壹拾貳萬元整
第二名乙名:獎狀乙張,獎金貳萬元整
第三名乙名:獎狀乙張,獎金壹萬元整
佳作五名:獎狀乙張,獎金參仟元整
網路人氣獎第一名乙名:獎狀乙張及 Nikon COOLPIX S230 數位相機
網路人氣獎第二名乙名:獎狀乙張及 Adagio 20 吋仿古英倫自行車
網路人氣獎第三名乙名:獎狀乙張及 SONY 迷你 CD/MP3 音響
※網路人氣獎由網路得票數最高前三名者獲得
2.參與網路投票獎勵辦法:
(1)網路投票者鼓勵獎 100 名:精美贈品
(2)鼓勵獎從參加網路投票者以電腦隨機抽出得獎者。

注意事項
1. 參賽者請按照要求規格提供設計作品;並請詳閱徵選簡章,同意遵守簡章及細則所有之約定。
2. 每件參賽作品需填寫作品說明,供評審委員參考。作者需填寫「著作權轉讓承諾書」,聲明設計作品不侵犯他人之智慧財產權。
3. 執行單位有權對參賽作品,在不涉及其他商業用途下,應用於各種宣傳、巡迴展覽、出版或委託出版,不另支付費用。
4. 主辦單位保有修改及終止本徵選活動之權利
5. 本徵選活動如有修訂或變更,請參閱活動網址最新訊息www.logohakka.com.tw
6. 本案聯絡人:嚴巧如 02-27034096

活動網站:http://www.logohakka.com.tw/main.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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