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18日 星期二
2010 年全國意麵創意公仔競賽
一、競賽目的
以南投意麵為主題,徵選結合創意設計與地方文化元素之意麵創意公仔,強化南投意麵的文化特色與豐富感。
二、辦理單位
(一)指導: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地方產業發展基金
(二)主辦:南投市公所
(三)執行:典創國際有限公司
(四)協辦:大葉大學視覺傳達設計學系、多媒體設計系;亞洲大學創意商品設計學系、視覺傳達設計學系、數位媒體設計學系;南開科技大學文化事業發展系
三、競賽主題
意麵創意公仔:具有南投意麵象徵意義之代言商品及其系列衍生性商品。
四、參賽資格
凡對文創商品開發生產領域具有創意與執行能力之設計師、自由創作者及生產業者。
五、報名費用
免費
六、參賽時程
1.傳真或郵寄報名:即日起至 99 年 6 月 8 日止
2.書面圖稿文件/光碟送件:99 年 7 月 8 日中午 12 時前寄達
3.評選:99 年 7 月 9 日
4.優勝結果公告:99 年 7 月 13 日
5.頒獎典禮:配合公所相關行銷活動,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
七、參賽程序
‧採傳真或郵寄方式,繳交報名表。
‧作品設計圖稿、授權書以及備份光碟,郵寄或親送至南投市公所三樓農經課(54048 南投市龍泉里玉井街 5 號)張德惠專員收。
‧作品設計圖稿應具體呈現商品彩色設計外觀圖及 3D 立體圖等,並標示實際比例及尺寸,得以 A2 尺寸圖紙 1 張或 A3 尺寸圖紙 2 張繪製。備份光碟內的設計圖稿請存為 jpg 影像檔,尺寸 42 × 32cm 以上、解析度 72dpi 以上。
‧若無商品彩色設計外觀圖及 3D 立體圖者,得以實物樣品照片替代之,照片請存為 jpg 影像檔,相素在 2124 × 3024 px 以上,並提供 2 張以上照片。
‧備份光碟應包含報名表、作品設計圖稿或實物樣品照片(請按照上述規格要求)、授權書等資料。
八、獎項公布
主辦單位有權予以從缺或調整名額,得獎名單將公布於南投市公所網站及以 Email 及電話通知入圍者,並請繳交主辦單位指定之相關資料,供執行單位未來推廣之用,得獎者之獎金依法先行代扣獎金 10% 稅額。
九、評審方式及標準
評審方式:邀請中部地區大學設計相關科系教授、南投市產業發展委員會及業界等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小組進行評審。
評審標準:
創意 (商品之創意巧思) 25%
特色 (南投意象、意麵文化內涵與風格呈現) 25%
造型 (商品之造型美感、質感與色彩) 25%
量產可行性 (採用材質、生產流程具環保概念者為佳) 25%
十、獎項
金獎:2 萬,1 名
銀獎:1 萬,1 名
銅獎:5 仟,1 名
佳作:2 仟,5 名
註:除上述獎金,每名得獎者均獲得獎牌乙面(獎金、獎牌由南投市公所發予)。
十一、注意事項
(一)所有參賽作品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或設計之原創作品,嚴禁抄襲或仿冒他人著作或作品。若參賽作品經遭檢舉、查獲有不實情事即予取消參賽;如獲獎將收回獎項及獎勵並自負相關責任,獎位不予遞補,違反著作權相關法令部份,由作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二)參賽者僅得於原典藏素材進行創作靈感參考,若欲直接使用素材,應逕洽各典藏單位或權利人關於授權使用事宜。
(三)所有參賽作品,請參賽者自行送達或妥善包裝後寄送,若郵寄途中因不可抗拒災變造成任何損失,執行單位恕不負責;評審委員之評選工作,以參賽作品送達時之狀況評之。
(四)執行單位取得進入決選與得獎作品之所有權。
(五)獲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為南投市公所持有,必要時亦可作部分之修改及重製,上述作品之得獎者不得異議。
(六)參賽作品均不退件與價購,參賽者不得異議。
(七)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辦法的各項內容及規定,本競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所有競賽規則及辦法以南投市公所網站的最新公告為依據,請隨時上網瀏覽查看。
十二、聯絡方式
◎南投市公所農經課
地址:南投市玉井街 5 號
電話:049-2222110 分機 348 張先生
◎典創國際有限公司
地址:台中縣霧峰鄉柳豐路 500 號
專線電話:04-23399181 李小姐 劉小姐
傳真:04-23321131
詳細資訊及下載:http://www.ntc.gov.tw/news/index-1.asp?m=9&m1=14&m2=52&id=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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