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15日 星期六

「創意絕對‧絕對搖滾」校園創作競賽

 
創作主題
ABSOLUT‧Rock The World

主題訴求
激發無限的想像,以平面視覺影像創作的方式,繪出你的『絕對‧搖滾』自我主張。

作品規格及限制
1. 報名參加本活動必須年滿 18 歲,且需為全國大專院校之在校學生。
2. 投稿內容需符合上述創作主題及主題訴求之內涵與形象。
3. 請確實填寫報名表之各項欄位,其中「創作理念」字數以 300 字內為限。
4. 同一作品不可多次投稿,亦禁止同款不同色作品,經主辦單位舉發將刪除參賽資格。
5. 不可惡意使用不雅圖片或侵權、抄襲或使用任何未經授權之圖案、標章、文字及商標之情事發生。
6. 投稿作品如未符合上述任一條件,皆不予列入評選。

報名方式
1. 參賽者需以電腦繪圖投稿,海報為菊全尺寸(59.4cm × 84.1cm ),並設定解析度為 300dpi 及 CMYK 四色印刷模式。
請參照下述規定說明
(1) 海報原始檔 (需留出血 0.3cm、解析度為 300dpi 及 CMYK 四色印刷模式、AI 如有用到其他圖片檔案須附上圖片原始檔)。【請將檔案上傳至網路空間供承辦單位下載】
(2) 海報 JPEG 檔 (解析度為 96dpi 及寬度不超過4 80 像素)。
2. 填妥報名表連同海報 JPEG 檔一同 mail 至 ABSOLUT_rock_the_world@yahoo.com.tw
3. 電話洽詢專線: 02-8771-9970 #12
收到承辦單位回覆報名確認函,即完成報名程序。

競賽時間及獎項
1. 視覺設計創作稿件徵選期間自即日起至 2010 年 5 月 24 日截止。
2. 網路票選期間:5 月 31 日 ~ 6 月 18 日 (初選 30 組參加網路票選) 參加票選之網友有機會獲得決賽入場門票。
3. 決賽入選公佈通知:6 月 21 ~ 25 日 (網路票選最高前 10 位出席決賽派對,網路票選數佔 40% 評分比)
4. 台北總決賽將於 7 月初舉辦,正確時間地點將另行在網站公佈之;優勝者將可獲得 5 萬元獎金。(評審佔 60% 評分比選出最後優勝前 3 名)。決賽將邀請姚瑞中老師出席並公佈前名 3 優勝名單。

評選規則
競賽作品評審團將由國藝術七門町七位畫家,針對投稿作品共同評審。
1. 初選將由評審進行個人評分作業,主辦單位再進行評分加總,選出 30 組參加網路票選。
2. 總決賽將於台北擴大舉辦決賽派對,共 10 組參賽者進行最後決選,現場邀請所有評審直接評分,於決賽派對活動最後公佈前3名優勝者並頒發獎贈品。

評分基準
創意度:含訴求手法新穎度、原創性、精彩度、趣味度,30 分
主題掌握:作品符合主題性,30 分
整體視覺效果:繪圖技術,25 分
宣傳效果:品牌精神及品牌意象 15分

注意事項
1. 報名的參賽者於投稿截止日前,若未將報名表 e-mail 至 ABSOLUT_rock_the_world@yahoo.com.tw 視同放棄。
2. 若報名表資料填寫不全或未填寫正確資訊,視同放棄得獎權益。
3. 入選之作品得由本主辦單位彙編成品,作非營利性質之發行使用。
4. 得獎者將由主辦單位致予獎金或贈品 (請參考獎項說明),其著作人格權歸屬原創者,著作財產權歸保樂力加公司所有,保樂力加得以出版、發行、改編、公開演唱、公開播放等各種形式使用,原創作者不得有任何異議。
5. 參賽者需保證所提供之演出內容及作品,並無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情事,若有任何第三者主張受侵害之事,參賽者需負責出面處理,與主辦及承辦單位無涉。同時,如經檢舉由主辦單位查證參賽者有欺瞞或偽造資料情事,則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得獎資格,已頒發之獎金或贈品,需全數繳還主辦單位。
6. 所有參賽作品均為承辦單位評選備查,恕不退件,請參賽者自行製作備份存檔。
7. 請詳閱以上章程,一旦報名或入圍,則視同同意承辦單位以上辦法之規定。若參賽者及其作品不符合本活動規章之規格,承辦單位有權取消該參賽資格及追討得獎獎項。
8.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若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 2 萬元,得獎者需扣繳 10% 稅金;非中華民國國境內居住之國人 (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 183 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得獎人所得之金額,須就中獎所得扣繳 20% 機會中獎稅;獎項價值超過市價 1000 元,年度報稅時必須納入個人所得,故中獎人於領獎後,所得稅徵收前會收到本公司發出之扣繳憑單。中獎者須配合繳交身份證影本作為申報依據。若得獎者不願扣繳稅金將視同棄權。
9. 本活動競賽之中獎人不得重覆。
10. 本活動主辦與承辦單位保留修改本活動辦法之權利。
11. 本活動主辦單位及其相關協力廠商皆不得參加本活動之競賽,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www.absolut-rock.com.tw/school.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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