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22日 星期日
「2010 野柳地質公園感動九九」攝影比賽
一、目的:
位於臺灣島北端的野柳地質公園,在東北季風、海浪、太陽、空氣、生物等作用下,孕育出獨特的地質地形景觀。這些渾然天成的奇岩怪石,配合朝夕光線、水氣流動、波浪激盪,偶有飛翔精靈畫過,綠影紫暉相印,譜出一幅幅美麗畫景。本公司希冀透過小視窗的交織,創造出大視界的感動,讓來到野柳地質公園的每一位遊客,都能藉由感動而珍惜美好的環境。
二、指導單位:交通部觀光局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三、主辦單位:新空間國際有限公司(野柳地質公園)
協辦單位:臺北縣萬里鄉瑪鋉漁村文化生活協會
四、攝影主題:
以野柳地質公園內(含遊客中心)地質地形景觀、動植物及人文活動為主題之作品。
五、參賽資格:
1.喜愛野柳地質公園的所有人士
2.基於公平、公開、公正之原則,新空間國際有限公司員工及志工不得參賽。
六、獎項:特優一名、優等二名及佳作十名。
1.特優:
(1)獎金新臺幣參萬元
(2)獎座乙座
(3)野柳地質公園優待券二十張
2.優等:
(1)奬金新臺幣壹萬元
(2)獎座乙座
(3)野柳地質公園優待券十張
3.佳作:
(1)獎金新臺幣貳仟元
(2)獎座乙座
(3)野柳地質公園優待券五張
七、參賽方式:
每位參賽者限 3 件作品參賽,每件參賽作品需分別備妥以下 4 項資料:
1.照片作品規格:不限正片、負片或數位格式,一律沖洗成 6 * 8 吋照片參賽,請自行以厚紙板保護作品避免折損(作品必須單張,不得裝裱、翻拍拷貝、電腦合成、人工加色及合成)。
2.1,020 萬畫素以上之 JPG 檔:原始正片或原始負片,請將其掃瞄成 1,020 萬畫素以上之 JPG 檔繳交。
3.報名表 1 份(請確實填妥,需附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外藉人士附護照影本或居留證明影本)
4.簽署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八、收件期限及方式:
自 2010 年 7 月 15 日起至 2010 年 10 月 15 日截止。
親送或郵寄至野柳地質公園(20744 臺北縣萬里鄉野柳村港東路 167-1 號),信封請載明「2010 年野柳地質公園感動九九」。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九、評選方式:
1.由主辦單位與攝影專家組成評選會於 11 月進行評選,評選結果將公佈於野柳地質公園探索館及官方網站 http://www.ylgeopark.org.tw、野柳之友部落格 http://blog.xuite.net/ylgeopark/yehliufriend,並將擇期於野柳地質公園探索館公開頒獎。
2.評選前,若遇不可抗拒之災變、意外等事故等造成作品滅失、損壞時,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責任。
3.如作品未臻評選標準時,主辦單位得決議部分獎項從缺,從缺之奬項獎金將增設其它獎項數名,或取消活動。
十、權利歸屬
1.創作參賽者需簽署「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並同意不對本公司及其授權者行使著作人格權。
2.參賽者須無條件配合本公司頒獎典禮事宜。
十一、注意事項
1.每位參賽者限 3 件作品參賽,超出者由主辦單位任選 3 件作品參賽。
2.各項參賽作品及文件未於期限內繳交齊全者視同放棄參賽資格,恕不接受補件,亦不予退件。
3.參賽作品不得含政治、情色、暴力、人身攻擊或違反善良風俗等內容,主辦單位有權利取消其報名及參賽資格。
4.參賽作品須為原創,未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或公開發表,亦未曾獲其他單位獎項或補助。作品如涉及著作權之侵害或不法行為,概由參賽者自負法律責任,主辦單位並得取消參賽及得奬資格,並追回獎金、獎座及優待券。
5.得獎作品若經查證不符本活動之各項參賽規定或個人資料填報不實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座及優待券。
6.依所得稅法規定,獎金價值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以上須先扣繳 10% 稅金(外籍人士扣繳 20%),由得獎人自行負擔。
7.主辦單位保留本攝影比賽規則、評選作業與評選標準等最終修改及認定的權利。
8.本攝影比賽因故無法順利進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延長、縮短或暫停本攝影比賽。
十一、報名本攝影比賽者(限本人)可於收件期間免門票進入野柳地質公園內取景攝影。
十二、簡章及報名表索取:
1.野柳地質公園全球資訊網http://www.ylgeopark.org.tw/
2.info@ylgeopark.org.tw 或 shu_wen@seed.net.tw
3.野柳地質公園遊客中心服務台
4.洽詢電話 (02)2492-2016 企畫部周淑文
相關資訊與下載:http://www.ylgeopark.org.tw/content/news/ActivityDetail.aspx?id=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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