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16日 星期一
「全民勞教 e 網」首頁天地圖投稿活動
ㄧ、目的:
為使全民勞教 e 網版面更為活潑生動,另為提供勞工朋友展現創意與設計才能,藉由網站天地空間舉辦投稿暨票選活動。
二、主辦單位: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全民勞教 e 網)
三、參加對象:
對網站空間設計有興趣想法的民眾。
四、參加方式:
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參加,參加者務必載明姓名、身份證字號、聯絡電話、電子郵件及 通訊 地址,未留或資料不全,無法聯繫者,視為放棄
五、活動期間:
【第一階段作品投稿為期兩個月,第二階段開放票選為期一個月】
◎第一階段作品投稿:99 年 8 月 2 日 (星期一) 起至 9 月 30 日 (星期四)。
◎第二階段開放票選:99 年 10 月 1 日 (星期五) 起至 10 月 31 日 (星期日)。
六、活動辦法:
( 一 ) 第一階段作品投稿:
1. 由「全民勞教 e 網」首頁( http://hilearning.cla.gov.tw )天地圖投稿暨票選活動按鈕,進入 本活動網站投稿頁面 。
2. 投稿主題:
參與投稿者需以「全民勞教 e 網」學習園地提供之線上課程,包括就業服務、職業訓練、勞動條件、勞工保險、勞工安全衛生、勞工福利、工會與集體協商、勞資爭議處理、性別工作平等、身障者就業訓練、外籍勞工與樂活休閒共12大系列為主題進行創作。如未符投稿主題之規定,將不列入第二階段票選活動。
3. 作品格式:
投稿上傳的檔案大小限制需小於 250KB,格式限制為 jpg / gif / swf,天的圖檔尺寸限制為 951 x 89、地的圖檔尺寸限制為 951 x 100。
※票選活動結束後,前三名投稿者需提供作品素材原檔(*.PSD、*.CDR、*.AI)。
4. 參加投稿者需依據活動內容說明步驟上傳天地圖片,並輸入姓名、身分證字號、聯絡電話、電子郵件及通訊地址等基本資料。
5. 一人以一次為限,不得重複參加。
6. 作品點選送出後,經審核通過即具第二階段開放票選資格。
( 二 ) 第二階段開放票選 :
1. 由「全民勞教 e 網」首頁(http://hilearning.cla.gov.tw)天地圖投稿暨票選活動按鈕,進入活動網站票選頁面。瀏覽各參加投稿者的天地圖片、設計理念,並投給你認為最具美感與創意的設計作品,於活動網頁按下「投他一票」。
2. 輸入姓名、身份證字號、聯絡電話、電子郵件及通訊地址 等基本資料點選送出後,即完成網路票選。
3. 開放票選期間天天都可投票但每人一天限投一票,投越多、得獎機會越大,歡迎踴躍投票
七、活動獎項:
( 一 ) 參與投稿獎項
由網路票選期間票數最高的前三名,獲得以下獎項:
1. 第一名「票選人氣 TOP1」(1 名):i-Phone 3GS 32G 乙台。
2. 第二名「票選人氣 TOP2」(1 名 ) :Wii 主機+單人搖桿配件 乙台。
3. 第三名「票選人氣 TOP3」(1 名 ) :iPod Touch 8GB 乙台。
( 二 ) 票選推薦獎項
所有參與票選的網友,將由主辦單位隨機抽出以下獎項:
1. 投票達人 (5 名):於開放票選期間投票次數最多的前五名,可獲得 4G 隨身碟乙只。
2. 投票就有獎 (50 名) :每週抽出 10 名參與票選的網友,可獲得 7-11 貳佰元禮券,週週抽不限當週投票者。
3. 推薦達人 (5 名):將票選活動訊息推薦予好友人數最多的前五名,可獲得 4G 隨身碟乙只。
4. 推薦你最棒 (25 名):每週抽出 5 名將票選活動訊息推薦予好友的網友,可獲得 7-11 貳佰元禮券,週週抽不限當週推薦者。
※推薦好友人數統計方式:您所推薦好友必須進入本活動網站完成票選動作,始得列入統計。
八、得獎公布:
( 一 ) 總得獎名單於 99 年 11 月 5 日 公布於「全民勞教 e 網」網站及本活動網頁之得獎名單頁面,並以電話及 E-mail 方式通知,得獎資格不得重複且各獎項限於得獎名單公佈後一週內完成領獎手續,逾期視同放棄。
( 二 )「投票就有獎」及「推薦你最棒」為週週抽獎項,將各於 10/5、10/12、10/19、10/26、11/5 抽獎並公告於本活動網頁之得獎名單頁面,獎項於總得獎名單公布後統一通知寄送。
九、注意事項:
( 一 ) 投稿內容需符合規定,重覆投稿或不符主題之作品,主辦與執行單位將有權刪除,不另行告知。
( 二 ) 參與投稿作品其著作人格權歸屬原創者,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所有,主辦單位得依著作權法之相關規定行使一切重製、編輯、改作及公開展示等權利,使用其參賽作品。
( 三 ) 投稿作品不得包含淫褻、色情、暴力或不雅內容且須確保作品不涉及肖像權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情事,若有任何第三者主張受侵害之事,投稿者需負責出面處理,與主辦及執行單位無涉。
( 四 ) 為維護得獎者權益,請務必確認您填寫資料無誤(含姓名、身份證字號、聯絡電話、電子郵件及地址等),若因得獎人之資料填寫有誤,無法於領獎期限內順利領取或寄達恕無法補發獎品。
( 五 ) 實際獎項以實物為主,本活動執行單位保有最後更動獎項之權利。
( 六 )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 1,000 元,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相關得獎收據,並繳交身份證正反面影本方可領獎。另,凡得獎價值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者,中獎者需依法繳納 10% 之稅金 (外籍人士不論得獎之金額,皆需繳交 20%),稅額以獎品定價計算,得獎者應先繳納中獎所得稅後,始得領取活動獎品;若中獎人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額,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
( 七 ) 請得獎者於收到贈品後,將贈品回條以傳真 02-27028573 或郵寄方式回覆至「全民勞教 e 網」客服中心以作為得獎證明。
( 八 ) 所有參與投稿或票選活動名單將自動加入全民勞教e網電子報訂閱會員,定期收到本網站所發送電子報。
( 九 ) 凡參與活動者即視同承認本辦法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之。
活動網站:http://clagame.learn.hinet.net/laborup/Default.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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