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3日 星期六

2010 第三屆文化資產‧資攝份子全民影音徵選

 
活動緣由
遺留的歷史、消逝的記憶,文化是人類共同擁有的資產,目睹每一世代燦爛而遺留,在每個生命裡綻放而存續。
於是,當時間飛逝,它們依舊停留。過往的改變我們無法參與其中,歷史的痕跡仍舊清晰眼前,不同的詮釋創造不同的意境。
文化資產全民影音創作,是一種對文化的熱愛與懷念,藉由影音與圖片的互動,賦予文化新的觀點、新的觀察、新的見解,重新認識屬於我們的共同記憶,就由你賦予文化新生命。

活動精神
2008 年文化資產「年輕本攝*世代傳承」影音徵選活動在許多熱愛影音創作朋友的支持下,得以圓滿結束。2009 年為落實全民參與,大家一起來守護文化資產的精神,徹底解放一般人對文化資產議題過於嚴肅的刻板印象,我們邀請所有愛創作、愛自拍的朋友們一起來 Fun 肆享受文化資產如影隨行的快樂,正式更名為「2009 文化資產‧資攝分子 全民影音徵選活動」。
今年度,除了延續文資攝影的 Fun 精神外,更提前與大家一同倒數慶祝台灣建國百年的盛事,將名稱更改為【2010 百年台灣好資攝‧文化資產全民影音徵選活動】,希望透過民眾的參與,用影像結合生活、記錄生活的方式,帶大家一起朝台灣建國百年邁進,展望未來。

活動內容
◎十分創作影音徵選:
創作短片角逐競賽,箇中好手放馬過來~紀錄、動畫、劇情、MV 包羅萬象,高額獎金等你來挑戰!
◎三分幽默影音徵選:
自拍狂別害羞,舉凡自 high 導覽解說、古蹟婚紗攝影、娃娃看古蹟、爆笑布袋戲、文化資產行動劇...通通給它傳上來,用您的風趣幽默擄獲網友的心!

活動時間
◎十分創作影音徵選:99/09/15 ~ 99/11/19 24:00
◎三分幽默影音徵選:99/09/15 ~ 99/11/19 24:00
◎FUN 鬆票選趣活動:99/10/20 ~ 99/12/05 24:00

作品類型
凡獨立影像拍攝或創作之劇情、紀錄、實驗、動畫及各類影像多媒體創作作品皆可參加。

參賽作品收件期限
1.截止網路初審報名手續:99 年 09 月 15 日起 至 99 年 11 月 15 日 24 時。
2.截止書面報名收件:99 年 11 月 19 日,以郵戳送件日期為依據判斷。

參賽者資格與人數
1.不限,凡設籍中華民國之國民、在臺灣工作或居留者均可投件。
2.參賽者可為一人或一組團隊。如為團隊,以十人為限,應於報名表中詳載隊名、代表人及隊員姓名。

參賽作品件數規定
1.同一人或團隊僅限報名參賽 1 支十分創作短片;三分幽默短片不受限制。
2.同一支影片不得跨類參賽,包含同一題材不同規格處理者,皆視為「同一支影片」。

參賽作品規格
1.十分創作作品長度以 10 - 30 分鐘為限。
2.三分幽默短片影音作品長度以 1 - 3 分鐘為限。
3.影片上傳網路檔案大小建議 100MB 以內。
4.檔案上傳建議使用 FLV 格式,請參考 (教學專區) 先行轉成 FLV 格式後再上傳、能有較佳的網路播放品質。
5.網路上傳之作品若經網路審核,發現違反報名表上之任一規範,將寄信通知改善,若錯過報名截止日期,其損失本單位概不負責。
6.若您無法順利將檔案上傳至本站,請於書面報名,並至報名表上勾選「代為上傳」,回有專人為你上傳至活動網頁。
7.書面複審評選用的高畫質 DVD/CD 檔案規格請使用普遍性、一般播放軟體可讀取的檔案規格,如 ASX / ASF / AVI / MOV / WMV / MPG / MPEG...等常見檔案格式。

參賽作品報名與收件方式
1.請先完成網站會員註冊程序並啟用你的個人影音部落格帳號。
2.請完成檔案上傳手續,以利初審作業。
3.十分創作短片類檔案上傳後,請於七日內完成書面報名手續,書面報名需檢附 5 份 DVD 或 VCD(請確認光碟無損毀,封面請註明作品類型及作品名稱與投件者姓名)、利用他人著作聲明切結書、授權切結書等正本文件 1 份。
4.三分幽默短片類若檔案無法上傳,請改用書面報名,於書面報名截止日期內,完成書面報名手續,書面報名需檢附 1 份 DVD 或 VCD(請確認光碟無損毀,封面請註明作品類型及作品名稱與投件者姓名)。
5.相關文件請至教學專區下載。
6.上述相關切結書應由參賽者簽名或蓋章,以團隊報名者全部隊員皆需簽署,未滿二十歲之參賽者,並應由法定代理人簽名或蓋章。
7.上述書面報名文件得以親送或掛號方式郵寄至:台北市106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 230 號 7 樓 B 室「2010 文化資產影音徵選」活動小組收。

評選方式
1.十分創作短片聘請文化資產領域專家與影音傳播專家組成評審團,負責評選工作;整體評審流程分為初審(參賽資格認定)、複審及決審三階段。
2.初審由主辦單位依「參賽作品收件規格」及「參賽作品規範」之規定,對參賽作品進行初審,並淘汰不符規定之參賽作品。
3.十分創作短片複審、決審之評分標準,由各階段評審委員討論訂定,至少包含題材掌握度、內容深刻度、表現方式、製作技巧、影片清晰度等項目。

參賽作品規範說明
1. 影音內容不得涉及暴力、色情、犯罪、侵犯隱私權、廣告、智慧財產權及人身攻擊等行為,如發現重覆或影音涉及上述條例者,活動主辦單位將有權刪除該篇作品,並且視為放棄參加活動之資格。
2. 十分創作短片參賽作品需配上中文字幕,三分幽默短片類不受此限制。
3. 所有參賽影片 DVD 於賽後概不退還,請自行保留備份檔。
4. 參賽作品之內容,除音樂外,應由參賽者自行創作。作品中所使用之音樂,應符合下列各目規定之一:
A.自行創作。
B.請參考教學專區自創用 CC 全球分享網站(http://creativecommons.org.tw),依作品授權方式與標示方法下載使用,請參考教學專區。
C.其他取得合法授權之音樂。
5. 參賽者應擔保其就影音內容享有一切著作權利。影片中若有利用他人之著作或權利,包含詞曲使用權、文字、圖像及聲音或一切智慧財產權及人格權時,參賽者應取得該著作財產權人或相關權利人(含原創作者)之同意或授權,並無抄襲、剽竊之情事。若有作品不實、侵害他人著作權之行為,或涉及版權糾紛與其他法令者,相關法律責任與損失,應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與賠償,主辦單位恕不負責,並喪失其參賽資格。

項目說明
◎十分創作影音徵選:
1.以文化資產相關範疇為主,可參考下列幾點及本站文化資產個案資料。
2.有形文化資產(如古蹟)相關簡介、守護參與、導覽活動、旅遊記錄...等。
3.無形文化資產(如搶孤)相關簡介、守護參與、活動記實、旅遊記錄...等。
3.文化資產保存者(如木雕師、歌仔戲演出者)相關簡介、保存過程、演出記錄...等。
4.影片形式與調性不拘,請參賽者盡情發揮創意。
◎三分幽默影音徵選:
1.另類介紹文化資產,舉凡古蹟、人物、習俗、活動,以不超過 3 分鐘為限、不得破壞古蹟或違反網站使用規範為前提,清晰度尚可即可(可使用手機拍攝)。
2.上傳者需說明幽默之原因,並開放民眾票選。
3.每個人不限投稿次數。
4.短片類點閱人氣獎與FUN鬆票選獎,可同時重複獲獎。

活動獎項
◎十分創作影音徵選:
第一名:1 名,獎金 40,000 元與獎狀 1 只
第二名:1 名,獎金 15,000 元與獎狀 1 只
第三名:1 名,獎金 10,000 元與獎狀 1 只
點閱人氣獎:1 名,獎金 5,000 元與獎狀 1 只
FUN鬆票選趣票選獎前三名:3名,獎金 3,000 元與獎狀 1 只
◎三分幽默影音徵選:
點閱人氣獎:1 名,獎金 5,000 元與獎狀 1 只
FUN 鬆票選趣票選獎前三名:3名,獎金 3,000 元與獎狀 1 只
※附註:
1.本處視收件結果,酌減獎項名額或從缺。
2.獲選 FUN 鬆投票票選獎或點閱人氣獎,並不影響獲得其他獎項之權利。

其他注意事項
1. 上傳之作品勿違反網路使用條款、網路妨害風化、攻擊他人來源及惡意破壞文化資產等情事,如經他人檢舉,網路管理者將取消其參賽資格。
2. 作品審核需 24 小時,如有相關問題請聯絡網路管理者。
3. 上傳之作品如有抄襲、剽竊之情事,侵害他人著作權之行為,或涉及版權糾紛與其他法令者,相關法律責任與損失,應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賠償,主辦單位恕不負責,並取消其參賽資格。
4.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此獎項將列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若所得總額超過 NTD$ 20,010 元,須先繳納 10% 所得稅額。(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須繳 20% 之稅金),若中獎人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額,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
5. 本活動之獎品內容若因市場缺貨或其它不可抗力之因素而無法出貨時,活動主辦單位得以同質性的等值獎品取代之,得獎者不得要求折現或轉換其他商品。且主辦與活動單位不負贈品之任何維護或保固責任。
6. 本活動之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圖片僅供參考,贈品以實際商品為主;本活動獎項寄送地區僅限台、澎、金、馬,主辦單位不處理郵寄獎品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7. 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正、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點閱人氣獎與 FUN 鬆票選趣注意事項
1. 無論是投票還是瀏覽,系統皆會自動記錄 IP;IP 重覆者超過 5 次以上直接視為無效票或無效點閱數。
2. 活動票選期間內,如發現網友利用程式破壞規則,如灌水、重覆投票等...主辦單位將有權視為廢票,並取消該網友抽獎之權益。
3. 每位會員針對兩類作品各有3張選票可投給不同的作品,投票結束後會針對不符合規定的投票張數進行剔除。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web.hach.gov.tw/hach/frontsite/event2010/

綠色包裝認證 Logo 設計徵選

 
一、活動宗旨:
產品包裝已為行銷手法之一,甚至被視為一種創意及文化的表現。但過度的包裝,也導致資源的浪費及衍生廢棄物問題。因此環保署自 95 年 7 月 1 日開始實施「限制產品過度包裝」法令,規範禮盒及電腦程式著作光碟的包裝層數及體積,以導正過度包裝的現象,惟仍冀望業者能夠自發性的降低包裝材量,為此環保局以延伸限制產品過度包裝之精神,積極推廣綠色包裝與資源再利用的環保觀念,爰舉辦「綠色包裝認證 logo 設計徵選活動」,希望透過民眾共同參與、腦力激盪、創意思考,徵選出具創意且能傳達「台中市綠色包裝認證標章 (Green Packaging Label of Taichung),簡稱 GPL」之作品,使用於未來台中市推展指定產品之綠色包裝認證上。

二、主辦單位:台中市政府、台中市環境保護局
三、承辦單位:晶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設計要點:
1.Logo 宜具原創性又簡潔有力且精緻富創意,能傳達台中市綠色包裝認證標章之綠色包裝少印刷、少油墨及少包裝理念。
2.Logo 設計可包含標準字「台中市綠色包裝認證標章」字樣。
3.Logo 設計需考慮便於放大、縮小,要適用於宣傳海報及各式 DM 等與本局綠色包裝推廣活動相關之各類文宣及產品。

五、徵選辦法:
1.參加對象
凡熱愛設計創作者,皆可參加,學生請註明學校科系、指導教授姓名。
2.作品規格
(1)平面圖稿包含:(請參考平面圖稿範本)
a.正稿 (標準色稿):一式,尺寸10 × 10cm,置於 A4 中上方。
b.縮小圖稿:標準色稿及黑白稿各一式,尺寸 2 × 2cm,同置於 A4 左下方。
c.設計理念:參賽作品及 200 字以內之創作理念說明文字務必填寫。
(2)表格填寫:報名表和著作權轉讓承諾同意書,須簽名蓋章,否則無效。
(3)作品光碟:參賽作品電子檔,等評審揭曉名次後,再通知得獎人補寄。。
3.獎項獎金
特優 1 名,頒發獎金 30,000 元及獎狀一只。
優等 2 名,頒發獎狀獎金 8,000 元及獎狀一只。
佳作 3 名,頒發獎狀獎金 5,000 元及獎狀一只。
※獎金依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4.報名與收件方法
(1)收件截止日:99年 11 月 2 日止,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每人可參加多件作品,惟錄選之作品僅能有一件。
(3)交件時請備齊下列物件,為避免失誤,各項文件請以電腦打字,若缺少其中一項,恕不接受報名:
A.報名表 (含著作權轉讓同意書) 1 份,如附件一。
B.平面圖稿說明 1 份,如附件二。
(4)郵寄至「台中市環境保護局 資源回收科」收。郵寄者以寄件信封郵戳為憑,親自送達者以收文章為憑(需於截止日當天 17:00 前送達本局,地址:台中市自由路二段 53 號 8 樓 活動專線:04-22206989 洽詢鄭小姐)。
(5)投稿者請逕行撥打活動專線,向徵選小組確認作品是否寄達 (活動專線:04-22206989 洽詢鄭小姐)。

六、評審方法
1.評審項目
(1)創意性及表現技巧 50%
(2)主題符合度    30%
(3)應用性      20%
2.評審小組:由主辦單位聘請具有美術設計、環境保護或教育宣導等專業背景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小組評審作品。
3.評審日期:截止收件後即安排審查委員時間進行相關作業。。
4.公佈及頒獎期:於 99 年 11 月下旬公佈獲獎作品名單於「台中市環境保護局資源回收網」網站,同時以電話及 e-mail 通知得獎者。

七、著作權相關規定及備註
1.作品無論採用與否均不予退件,如有需要由作者事先自行備份留存。
2.應徵作品應為本人之創作,凡有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除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項外,一切法律責任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3.經選用之特優作品,主辦單位擁有全部智慧財產權,並授權主辦單位使用,且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但主辦單位同意作品作者發表權。其他優等及佳作作品,主辦單位擁有發表權,著作人不得異議。
4.經選用之特優作品,本局保有修改建議權,作者不得異議。
5.得獎者應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申報所得稅/負擔稅金。
6.因郵寄遺失、郵資不足、失竊或其他非主辦單位之原因造成參選作品遺失或損壞,主辦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
7.為配合宣傳,參賽作品得以公開 發表刊登,獲獎者有出席頒獎典禮及接受媒體採訪之義務。
8.凡報名參選者,視為認同本辦法一切規定,參選作品須遵守徵選辦法及作品規格之要求,才符合徵選資格得以評選。
9.評選委員得不解釋任一作品未入選原因,及視徵選作品之水準,訂定作品名次與從缺。
10.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之。

八、聯絡資訊
晶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謝宜霖先生、鄭伃舒小姐,電話:04-22206989,e-mail:eva69515@yahoo.com.tw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recycle.tcepb.gov.tw/news/news_01_1.asp?id=724

85 度C 創意包裝設計競賽

 
一、活動目的
藉由舉辦全國性的包裝設計競賽,將參賽者的創意與巧思,結合 85 度 C 的企業精神,設計出具創意性與實用性的包裝盒,希冀透過競賽的方式,鼓勵青年學子發揮創意,並將之實現。

二、主辦單位
美食達人股份有限公司 (85度C)

三、協辦單位
靜宜大學 觀光事業學系

四、報名資格
國內各大專院校在籍學生,均可報名參加,可以以個人或是團隊的名義組隊報名,亦可同時報名 A 與 B 組活動競賽。
註:可跨組參加,每隊報名人數不限,但每份作品只能有一代表人,且 A、B 組中代表人不得重複。

五、競賽主題與內容
1. 設計主軸:美食達人企業理念為『五星級的品質,平價奢華的享受
A組:創意禮盒與提袋設計組 (須附加提袋,並須於報名表中註明禮盒之內容物為何,內容物請參考 85 度 C 全產品系列)
B組:蛋糕盒外包裝設計組 - 適用於四片裝切片蛋糕盒與8吋之蛋糕盒 (蛋糕盒之架構請依照 85 度 C 網站所提供之刀模規格,設計其包裝外觀)
註:上述包裝架構 (切片蛋糕盒刀模與8吋蛋糕盒刀模),請於 85 度 C 網站下載。
2.競賽內容:
(1)設計風格:簡潔時尚、高雅有質感
(2)設計色彩:限 4 色
(3)必備元素:包裝的設計上,須加上 85 度 C 的企業識別標誌、85 度 C 企業官網網址,以及 85 度 C 企業 slogan『Sweeten your Life』,上述三大元素請至 85 度 C 官方網站下載。
(4)商業化應用:兼顧創意性與商業化的運用性,設計獨特、原料安全及成本考量。
(5)原創性設計:必須為原創性設計,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虞。

六、設計規則
1.規格與材質:
(1)設計規格與材質不限,參賽者可依環保、創意性的方向為素材的挑選主軸。
(2)須評估製作成本與商業量產的可行性。
(3)可參考現行包裝規格:
A 組 - 包裝禮盒的規格尺寸如下:長 37cm X 寬 18.5cm X 高 12.5cm
B 組 - 蛋糕盒之規格請參考 85 度 C 網站所提供之素材,下載網址如下 http://www.85cafe.com/
2.商品化:
包裝禮盒與蛋糕盒之內容物,請以 85 度 C 之產品為設計標準,須評估可商品化、實用性及運送的便利性。
3.設計稿尺寸:
菊八開 A4 直式(上下左右留邊 1.5cm),內容必須包含三視圖呈現,每份作品說明不限張數,但請標明頁數。

七、報名方式
1.活動期間:即日起至 2010 年 11 月 30 日止
2.截稿日期:2010 年 11 月 30 日(以郵戳為憑)
3.參賽作品請提供平面設計圖稿,其中須說明設計理念與特點說明。
4.須檢附所有檔案與設計稿之電子檔(請提供 .jpg 或 .doc 格式)。
5.報名表與授權同意書格式,請詳見附件一與附件二。
6.請將下列資料於 2010 年 11 月 30 日前,掛號寄至【43301 台中縣沙鹿鎮中棲路 200 號 靜宜大學觀光系 619 室 85 度 C 創意包裝競賽小組收 信封袋請註明『85度C 包裝設計競賽』】
(1)書面報名表乙份(照片解析度 300dpi 以上)。
(2)著作權轉讓同意書 兩份,如附件二所示。
(3)作品平面設計圖稿紙本乙份:
a.作品名稱、設計說明、設計理念、設計圖尺寸、設計特色
b.立體圖(如:組合圖、透視圖),可具體表達產品外觀與架構之圖面。
c.三視圖(前視、側視與俯視,請標註尺寸),可完整表達產品比例、大小之圖面。
(4)電子檔乙份 (燒錄於光碟中):
a.報名表電子檔
b.作品設計圖電子檔(設計圖之『.jpg 檔』與『原始檔』,如:使用 Illustrator,則需繳交『.ai 檔』),並請以該作品名稱做為檔名儲存。作品設計圖之版面不可出現設計者姓名或其他影響公正性之代號等任何相關文字符號,一經發現將取消參賽資格。
(5)實體模擬成品乙份。

八、評審方式
1.初賽
由主辦單位邀請五位評審,包含產官學之專業人士擔任評審委員, 從A、B 組參賽作品中各評選出十件作品進入決賽。此一進入決賽之參賽者名單將於 2010 年 12 月 07 日,在 85 度 C 官方網站上公佈,並以 E-mail 與電話通知進入決賽之參賽者。
2.決賽
進入決賽名單之參賽者,請將其設計理念拍成 5 分鐘短片,並於 2010 年 12 月 12 日 24:00 前,以作品名稱為檔名上傳至 youtube。上傳完成後請以 E-mail 通知主辦單位所上傳之網址,主辦單位將於 2010 年 12 月 13 日至 12 月 17 日 24:00 止,進行網路影片瀏覽人數統計,點閱的人氣指數將列入決賽評分之參考。進入決賽之參賽者,將於 2010 年 12 月 25 日進行最後決賽,決賽地點於 2010 年 12 月 20 日,公佈於 85 度 C 官方網站。請入圍決賽的參賽者事先準備 10 分鐘的簡報,簡報檔案以 .ppt 為限,並於 2010 年 12 月 23 日 24:00 前寄至niancikind@gmail.com。決賽當天,入選參賽者必須親自至決賽評審會場做簡報,向評審說明其創意來源及設計概念與理念,簡報結束後,評審將進行討論並現場公佈名次,以及競賽頒獎。

九、評選標準
A 組 - 創意設計禮盒組:
1.商品化可行性【40%】:作品量產之可行性,包括可大量生產、產品安全、成本分析等。
(1)安全性:充分考慮使用之安全性,並符合該產品相關之安全規定。
(2)實用性:充分考慮實際生產、運輸、倉儲、販售、消費使用之實用性。如:
‧產業面:易於搬運、填充、封合、倉儲、生產管理及宅急便運送之便利性。
‧消費面:形狀、大小、材質及攜帶,及開啟或再封閉等能讓消費者感到取用方便之特性。
(3)成本分析:素材取用與製作成本等。
(4)其他:如考慮環保與自然生態保育、附加功能、再利用...等訴求。
2.創意【30%】:作品的原創性、創意、特點...等。
3.外觀造型【30%】:作品之外觀、完整性、美學、細節處理...等,具有充分滿足設計目的之考量,且有造形、色彩與樣式等設計要素所構成之整體美感。
B 組 - 蛋糕盒外包裝設計組:
1.外觀包裝設計感【40%】:作品之外觀、完整性、美學、細節處理...等,具有充分滿足設計目的之考量,且有造形、色彩與樣式等設計要素所構成之整體美感。
2.創意【30%】:作品的原創性、創意、特點...等。
3.商品再利用【30%】:考慮商品再利用的可能性,提高商品的附加價值,但因考慮商品裝蛋糕時的支撐力,商品設計請勿打孔或折線。

十、競賽時程表
2010.11.30 - 競賽活動報名截止
2010.12.07 - 於 85 度 C 官方網站公佈進入決賽之參賽者名單
2010.12.12 - 5 分鐘設計短片上傳至 youtube 截止日
2010.12.20 - 於 85 度C官方網站公佈決賽地點
2010.12.23 - Mail 決賽簡報至 niancikind@gmail.com
2010.12.25 - 85 度 C 包裝設計競賽活動之決賽

十一、獎勵辦法
A 組 - 創意禮盒與提袋設計組
第一名:壹名 - 獎金參萬元、獎狀乙只
第二名:壹名 - 獎金貳萬元、獎狀乙只
第三名:壹名 - 獎金壹萬元、獎狀乙只
佳作:五名 - 每名獎金貳仟元、獎狀乙只
B 組 - 蛋糕盒外包裝設計組
第一名:壹名 - 獎金壹萬元、獎狀乙只
第二名:壹名 - 獎金伍仟元、獎狀乙只
第三名:壹名 - 獎金参仟元、獎狀乙只
佳作:五名 - 每名獎金壹仟伍佰元、獎狀乙只
註:台灣地區依稅法規定,獎品價值超過 NT$1,000 元,須列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超過 NT$13,333 元者,須代扣 15% 中獎所得稅(外國人需扣 20%)。

十二、展覽與發表
1.所有參賽作品將發表於 85 度 C 官方網站。
2.得獎作品預計於 85 度 C『創意包裝設計競賽』成果發表會中發表。
3.其它相關展覽或媒體的露出與發表。

十三、注意事項
1.若參賽總組數未達十五件以上,或所有參賽者得分皆未超過 70 分,協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本次競賽。
2.參賽作品的所有運送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參賽者於寄件後請自行與委託寄件公司確認作品送達協辦單位與否,且參選作品恕不退件,請自行保留備份。
3.參賽者所繳交之相關文件及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協辦單位有權不予收件,亦無退回之義務。
4.作品於寄送時,請妥善包裝,協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參賽者之作品若運送過程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評選之困難,或無法參賽者,不延長收件時間或另行評選,參賽者不得異議。
5.參賽作品於競賽或展覽過程中,如有不符本活動辦法之規定或涉及仿冒、抄襲等情事者,協辦單位得取消參賽者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與獎狀,且參賽者須自行完全負擔所有的法律責任。
6.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委員會之決議,除非能列舉證明本次競賽之得獎作品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外,其餘不得有異議。
7.評審過程採匿名方式進行,除報名表外,參賽者不得在設計稿上簽名或標示記號。
8.團體報名代表者與成員間的權利義務關係:以團隊名義報名的參賽者,必須在正式的報名表上,指定授權代表人一人,註明團體代表人的詳細資料,並且有權代表該團體負責比賽聯繫、入圍及得獎權利義務之一切相關事宜,獲獎時由授權代表人領取。團體報名的所有成員和代表者,請自行分配團體內部的各項權責歸屬,若有任何爭執疑問之處(如獎金領取方式與分配)應自行處理。主辦單位與協辦單位不涉入爭議並保持中立。
9.得獎作品以參賽者之代表人為著作人,得獎人應放棄行使其著作人格權,並將其著作財產權與設計原始檔讓與主辦單位,必要時主辦單位對得獎作品保有修改權。
10.得獎之作品,主辦單位與協辦單位有研究、攝影、宣傳、網頁製作、展覽、出版以及成品販售等權利。
11.協辦單位得視需要,斟酌調整各項日期,若有變動以網站公佈為準。
12.凡參加徵選者,視同承認本活動簡章之各項規定,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協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
13.活動洽詢:上班時間 (週一到週五 09:00~17:00) 請洽 85 度 C 競賽小組 (04)2632-8001 #13511
 或洽詢:林念慈,0958-170699,niancikind@gmail.com
      潘相蓉,0923-326577,emily750728@gmail.com

十四、協辦單位保有以上競賽規則依實際運作情況修改之權力。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www.85cafe.com/html-c/20101004.htm

時尚祭。設計綻。Iphone 賞 - iphone 4 保護套 / 殼設計競賽

 
一、活動源起及目的:
Apple 商機己漫延至校園。原本鎖定於商務人士的 apple 市場近年來由於消費能力的提昇,其門檻較低的商品己經逐漸為學生族群所能負擔,相對而言原為崇尚簡單美學的外觀設計亦隨著消費市場的擴大而多樣化。
有鑑於此,ChoiceOnly 直擊年輕消費族群的創意發想,進入台校園邀請不同角度及思維的學生一起為 Iphone4 打造不同凡想的視覺/使用美學。

二、活動辦法:
(一)參加資格:具有效學籍之在學學生(以學生證為憑)
(二)報名方式:參賽者應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線上報名作業。
1.於 ChoiceOnly 官方網站或 blog 下載報名表。
2.將填妥之報名表及活動規同意書連同學生證(正反面)電子檔及身分證(正反面)電子檔寄至於報名郵箱(design2010@choiceonly.com),不可事後補繳證件,亦恕不因個人情況調整。
3. ChoiceOnly 將於一星期內以 mail 方式回覆參賽者報名序號,即完成報名手續。
(三)報名限制:
1.每人不限作品件數參賽
2.報名時應提供相關證件電子檔整各項規定。
(四)作品上傳方式:
1.以報名之參賽者序號做為作品上傳檔案名稱
2.作品格式以活動公佈為主。
3.以word格式描述作品理念(500字內),產品材質、產品相關尺寸、PANTONE color
(五)評分辦法:複賽 - 專家評選配分比例
‧創意表現   30%
‧實用性    40%
‧功能性    20%
‧整體設計表現 10%
※若有同分者,以實用性較高者為優先入選。
(六)獎勵方式:
1.首獎(1員):NT.15000 獎學金及 Classic Money Clip 8G 隨身碟乙支(市值 NT.900),發贈獎狀乙張,並將得獎作品量產銷售。
2.優選(3員):ChoiceOnly 925 純銀神話 8G 隨身碟乙支、博客來網路 NT.200 折價卷乙張及 PCDIY 雜誌 3 期(市值 NT.5200) 及獎狀乙張。
3.最佳創意造型獎(3員):青蛙王子及食人花造型隨身碟 4G 各乙支及獎狀乙張。
4.入圍獎(50員):我是惡魔 77 合 1 百搭讀卡機乙個
5.快捷參加獎(前300員):超級富豪限量虛寶序號乙組

三、活動流程說明
(一) 報名方式:
1.報名日期:2010.09.20(一)- 2010.11.30(二)
2.活動地點:
(1)ChoiceOnly官網/活動訊息/時尚祭。設計綻。Iphone賞/報名表及活動規同意書下載
(2)ChoiceOnly Blog/時尚祭。設計綻。Iphone賞/報名表及活動規同意書下載
(二)作品上傳:
1.報名日期:2010.11.01(一)-2010.11.30(二)16:00
2.活動地點:
(1) ChoiceOnly官網/活動訊息/時尚祭。設計綻。Iphone賞/作品上傳區
(2) ChoiceOnly Blog/時尚祭。設計綻。Iphone賞/作品上傳區
(三) 得獎公佈:
1.初賽入圍公布:2010.12.01(三)
 複賽得獎公布:2010.12.10(五)
2. 活動地點:
(1) ChoiceOnly 官網/活動訊息/時尚祭。設計綻。Iphone 賞/獲獎名單
(2) ChoiceOnly Blog/活動訊息/時尚祭。設計綻。Iphone 賞/獲獎名單
(四)作品授權:
1.作品授權期限:2010.12.02(四)-2010.12.09(四)
2.作品授權地點:
(1) ChoiceOnly 官網/活動訊息/時尚祭。設計綻。Iphone 賞/作品授權書下載
(2) ChoiceOnly Blog/時尚祭。設計綻。Iphone賞/作品授權書下載
(五) 獎品寄送:
1.寄送日期:2010.12.20(一)
2.寄送方式:以郵寄方式寄送,以郵戳為憑

相關資訊及下載:
http://www.choiceonly.com/ch/news02.html
http://www.choiceonly.com/ch/news_i2_news06.html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低污染車輛識別標章 logo 圖案」徵選

 

《98 年度所使用識別標章圖樣》

壹、背景說明
本局特以行駛臺北市客運車輛應更乾淨、更環保之角度,以加嚴排放標準並核發「識別標章」方式,改善並減少行駛臺北市之客運車輛污染物的排放。在 98 年度開始施行後,反應良好且獲得業者的支持與配合。在即將到來的 100 年度裡,排放標準將更加嚴格,而識別標章也需更換新版本,因此本局希望透過公開徵選之方式,廣徵各界創作意象簡單明瞭且兼具美感的識別標章 (Logo)。該標章力求簡單而深具意涵,並兼具視覺美感,展現獲得該標章之客運車輛為較環保清潔並且為低污染車輛之特色,進而提升業者形象並達到改善空氣品質、維護民眾健康之施政之目標。

貳、參加資格
設籍本市市民 (台北市) 及學籍為本市轄內各級學校學生,聯合創作者須指定代表人,以上參賽者須附可證明身份的相關文件(身分證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叁、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活動收件時間:即日起至 99 年 12月 10 日止,親送件者請於上班時間內(週一至週五、上午 8 時 30 分至下午 5 時 30 分)送至本局,收件截止日期為 99 年 12 月 10 日下午 5 時 30 分止;郵寄者則以郵戳為憑。
二、報名方式:將設計圖稿或作品圖檔(含 A4 輸出列印、作品光碟)、報名表 (身份證明文件請貼於報名表背面)、智慧財產權聲明書,一併掛號郵寄或親送至本局 (郵寄地址:臺北市市府路 1 號 7 樓東北區,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第一科收,郵件封面請註明投稿「低污染車輛識別標章徵選」)。

肆、作品規格
一、作品理念:作品元素需包含“優等”字樣,具「環保」、「低污染」理念及呈現「環保清潔並且為較優良客運車輛之特色」之意涵與特性。
二、圖樣:需設計標章代表符合 100 年度優等標準之客運車輛。圖樣包含易辨識性、醒目性、美觀性及創意性,茲附 98 年度使用之標章圖樣如附件一。作品無須填滿但大小不得大於 20 公分 x 14 公分、不得小於 10 公分 x 10 公分。
三、設計圖稿提供方式:(請選擇其一)
(1) 提供高解析度 300dpi 以上之彩色電子圖檔,JPG 檔 (為必要) 與 ai、png、psd、tif、pdf、eps 檔擇一。請注意:轉檔時,避免顏色失真之問題。建議以向量繪圖軟體製作,並於作品上標註標準色樣 (CYMK)。將參賽作品圖檔儲存於光碟中,並將作品圖檔輸出列印一份,列印規格為 A4 大小。
(2) 彩色手繪完稿於 A4 紙張,並裱貼於適當尺寸之裱板上,須盡量避免原設計圖轉成電子檔時的失真現象。
四、參賽作品之設計,須考量便於放大和縮小,應用於識別標章貼紙印製、製作時,能明顯識別,以便於未來之應用。
五、將設計圖稿或作品圖檔(含 A4 輸出列印、作品光碟)、報名表(身份證明文件請貼於報名表背面)、智慧財產權聲明書,一併掛號郵寄,缺漏者不予評審。

柒、評審作業
一、評選小組:由本局邀請專家、學者共同組成評選小組,負責評選作業,並評選出前三名作品及佳作五名。
二、評分標準:
‧設計理念    30﹪
‧創意及整體造型 30﹪
‧美感或美觀性  20﹪
‧應用性     20﹪

伍、獎勵方式
一、獎項及獎品
第一名:頒發設計費伍萬元禮券、獎狀一面。
第二名:頒發設計費貳萬元禮券、獎狀一面
第三名:頒發設計費壹萬元禮券、獎狀一面
佳作五名:頒發設計費參仟元禮券、獎狀一面
二、二人及以上之共同創作,獲獎之作品,其獎金自行分配。
三、獎品價值超過新台幣 2 萬元者,依所得稅法需預先扣繳 10% 稅金。未超過兩萬元者不需預先扣繳,但仍需申報所得稅。獎品應付之稅款,由得獎者自行負擔。
四、作品題材不符或未達評審標準者,獎項得從缺。

陸、注意事項
一、參賽之作品,須為未曾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之原創,且無抄襲仿冒之情事,參賽者須確認作品無侵佔他人智慧財產權之疑慮。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前述事項者,除取消其得獎資格,追繳回獎金及獎狀外,並由次優作品遞補。如有造成第三者之權益受損,參賽者須負完全之法律責任。
二、參賽者如作品包裝不當遭損壞,影響其資格或評選結果者。主辦單位將以棄權論,不另行通知。
三、所有參賽作品及報名表等相關資料,概不退件,請自行留存底稿或備份。
四、參賽者必須絕對遵守比賽所有規範及評審之決議。倘因未遵守交件時間或比賽規範而遭淘汰者,絕無異議。
五、若參賽作品不符合活動之需求,獎項得從缺。主辦單位有採用參賽作品為活動宣傳之決定權,以及對得獎作品有修改要求權。
六、得獎者資料以報名表填寫內容為主,請確認資料無誤;若資料不正確造成無法聯繫及寄送,則視為自動棄權,主辦單位將不負責。
七、得獎作品需無償提供參賽作品之高解析度圖檔,以作為主辦單位之應用,否則視為棄權論。
八、參加本活動之得獎作品,主辦單位得依行銷宣傳推廣之目的,有權透過任何媒體進行出版、展覽、公開播送、公開傳播、重製、修改或於相關活動中為公開發表等利用之行為,且使用方式與次數均不受限制,均不另給酬,參賽者不得行使著作人格權;獲獎之作品,其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得獎者需同意作品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不限期間、不限次數之非營利性重製、發行、公開上映、公開播送、公開傳輸、修改及行使其他著作權法上著作財產權人所享有之一切權利,不另致酬。
九、報名參賽者,視為已閱讀並完全同意本活動之一切規定,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之,並得保留隨時修改活動辦法及獎項之權利,恕不另行通知。
十、關於本活動的任何問題或疑問,請來信指教!
來信請聯絡:la-7247@mail.taipei.gov.tw
或於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 08:30 至 17:30 來電,
聯絡人: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承辦人:邱啟榮,電話:(02)2728-7248,或
委辦公司春迪公司專案經理:李日維,電話:(02)8511-0701 分機 24。

詳細資訊及下載:http://www.epb.taipei.gov.tw/info/news_view.aspx?InfoId=17241

法務部『矯正署署徽』圖樣徵選

 
一、主辦單位:
法務部

二、目的:
法務部矯正署組織法歷經本部多年努力,終獲立法院三讀通過,並經總統公布。矯正署成立後,為凝聚矯正體系的核心價值,型塑矯正新形象,做為持續推動獄政革新的永恆動力,爰辦理本次「矯正署署徽」圖樣徵選活動。

三、設計理念:
須足以表彰矯正精神之圖樣。矯正署之核心價值為:「提升矯正專業效能,展現人權公義新象」。其內涵包括:專業熱忱、公義關懷、追求卓越、創新價值

四、活動時間:
即日起至 99 年 11 月 1 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五、作品規格:
請以組合方式應用繳交作品,含:
(一)主要署徽 LOGO 樣式
(二)應用於臂章之圖式
(三)應用於印刷品之圖式

六、徵選須知:
(一)須以個人為單位報名徵選,不受理團體報名徵選。
(二)每人僅受理一件設計作品。
(三)作品呈現方式請以 A4 紙繪製,並可參考本部現行 LOGO 將之融入設計作品中。
(四)可用手繪形式或電腦製作,請以標準製圖法與尺規繪製。
(五)每人每件作品請以「彩色稿」繳交,以「平面」設計為主,加以描圖紙覆蓋,以保持作品清潔完整,並裱貼於 200 磅以上之黑色襯卡上,襯卡尺寸長寬均須比作品多出五公分以上(並附電子檔以 JPG 格式存檔)。
(六)作品設計理念須以文字輔助說明(300 字以內)。
(七)一稿不得二投,經獲選後之作品著作權歸法務部所有;未入選者恕不退件。
(八)作品正、反面或其餘徵選文件,均不得有任何與設計無關之簽名或標示、記號等,否則不予評審,徵選者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七、送件方式:
詳閱上述規格說明後,請將設計完稿作品及文字說明(含電子檔),註明姓名、聯絡電話(含手機)、住址及電子郵件信箱,以郵件掛號方式寄至:10048 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 130 號 5 樓法務部矯正司收。送件時請注意下列事項:
(一)請於送件作品之包裝外,標明參加「法務部『矯正署署徽』圖樣徵選」活動。
(二)如遇作品規格或徵選資格不合,以致影響資格或評審結果,將不另行通知。

八、評選方式:
於收件截止後,由法務部邀集專家學者評選。標準如下:
(一)理念表達 40%:是否足以表達矯正之精神及工作核心價值。
(二)特色 20%:構圖是否有原創、獨特性。
(三)配色 20%:配色是否和諧、符合設計之意涵。
(四)美觀 20%:整體設計美感。

九、活動獎勵:
(一)排名第一名並獲入選者(限一名),發給獎金新臺幣五萬元及獎狀乙紙。
(二)排名第二名及第三名者為佳作(各一名),分別發給獎金新臺幣二萬五千元、一萬五千元及獎狀乙紙。
(以上獎項經評審評定,若參賽設計稿未達一定水準得以從缺,獎金依國稅局規定預扣所得稅)。

十、得獎公布:
2010 年 11 月 30 日—獲選者名單將公布於法務部網站;另擇定 100 年 1 月 1 日於矯正署揭牌儀式典禮時,公開頒獎。

十一、洽詢聯絡:
法務部矯正司鄒啟勳專員
聯絡電話:(02)23314168 或(02)23146871 轉 2413
傳真號碼:(02)23706452
電子信箱:jason5694@mail.moj.gov.tw

十二、注意事項:
(一)凡報名參加徵選者,均視為已充分瞭解上述各條款所載主辦單位所擁有之權益及義務,且願意完全遵守本辦法所述之各項規定。
(二)參加徵選之作品,一律以郵件掛號方式寄送,親自送件者不予受理。
(三)參加作品一律不予退件,如有需要請事先自行預留底稿。得獎作品著作權(包括著作財產權與著作人格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權對得獎作品進行修改、攝影、出版、著作、公開展示及發行各類型態媒體宣傳之權利,得獎者不得提出異議,並應配合提供相關資料。
(四)徵選作品於郵寄時,請徵選者妥慎包裝,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若因運送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徵選者不得提出異議。
(五)所有徵選作品,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各類媒體之新作,且無抄襲、仿冒、臨摹他人情事者。主辦單位如發現報名者有違反本活動辦法所列之規定,得取消其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狀與獎金,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徵選者應負完全之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相關資訊與下載: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07518&ctNode=27520&mp=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