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3日 星期四

第一屆全國大專院校暨高中職環保創意設計競賽

 
一、參賽資格
參賽者得為全國公私立各大專院校在校生 (含研究生) 及高中職〈含進修部〉各級學校學生,得個人或組隊參加,組隊每組人數以 1 ~ 3 人,作品需為未發表之原創性作品。聯合創作者須指定代表人,以上參賽者每位須附可證明身份的相關文件(身分證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二、組別
◎大專院校組
第一類組:綠色建築 (模型製作:須製作可清楚呈現之縮尺模型,建議比例 1/100 或 1/50,建築物整體設計或設施之節能減碳、安全抗災、綠能利用設施等之創意提案。 )
第二類組:綠色生活 (生活產品,如環保雨傘、減碳包、節能衣等。)
第三類組:環保美學 (依資源回收再利用,做為創作元素。垃圾分類之六大類,1.塑膠類、2.紙類、3.保麗龍類、4.金屬類、5.舊衣物類、6. 一般資源回收。)
備註 1:若未註明報名類組則由評審決定組別,不另行通知。
備註 2:若作品風格與所報名類組不符或作品風格在上述類組之外,由評審委員開會討論決定組別,參賽者不得異議。
◎高中組
第四類組:綠創意競賽 (含綠色創意發明作品、環保美學類。)

三、作品規格
初選:
基本圖面:
‧格式為 A2 一張。
‧須包含作品主題、設計說明、設計材質、設計圖面(如透視圖及其他足以傳達設計理念之必要圖面,以電腦繪圖、照片或手繪等表現方式皆可)。
‧裱貼於直式A2尺寸圖面上。圖面需後襯 A2 等大之黑色錶板 (厚度 15mm 以下),如需防水處理請自行處理。
‧圖版正面不允許參賽者的名字或其他識別資料
決選:
競賽設計立體 (模型) 作品:環保材質,表現方式不限;作品長寬不得超過 90 平方公分。
註:初選圖面作品一經遞交,概不發還,參賽者請自行保存副本;決選得獎模型作品,所有權歸主辦單位,且必須遵守主辦單位及評審之決定。

四、交件內容
初選
(1) A2 平面作品
(2) 報名簡章 (報名表及著作權權利移轉同意書;請親筆簽署著作權權利移轉同意書)。即日起至 2011 年 2 月 17 日 (四) 止(郵戳為憑)。請將上述文件 (A2 平面作品及報名簡章) 裝入信封袋中,寄至桃園縣蘆竹鄉開南路 1 號信封上請註明「開南大學環保創意設計比賽收」。
※請參賽者自行估計郵遞時間,作品必須於 2 月 21 日 (一) 17:00 前寄達開南大學逾時不予受理。
決選
2011 年 2 月 25 日 (五) 完成初選評審並公佈於官網,請入圍者於 2011 年 3 月 16 日當天,親自攜帶立體(模型)作品至開南大學會場參與評選 (時間及場地等主辦單位將另行通知)

五、評審方式
初選
採圖面審查,由專業評審選出入圍作品,訂於 2010 年 2 月 24 日 (四) 完成評審後在官網公布,入圍作品始可參加第二階段評審,於 2011 年 3 月 16 日當天繳交作品時,補助 3000 元材料費。
初選評分標準:
1.環保設計之主題方向、理念 30%
2.創意特色 30%
3.圖面及整體表現 40%
決選
圖面與模型審查,入圍作品於 2011 年 3 月 16 日決選,親自攜帶作品於統一時間內,在決選會場佈置完成。
決選評分標準
1.環保設計構思之主題方向、理念及創意 30%
2.美感或美觀性 20%
3.作品(模型)及整體表現 50%

六、截止日期
即日起至 2011 年 2 月 17 日 (四) 止 (郵戳為憑)
※請參賽者自行估計郵遞時間,作品必須於 2 月 21 日 (一) 17:00 前寄達開南大學逾時不予受理。

七、獎勵方式
金獎:每類組各一名,獎金各十萬元,獎狀一紙。
銀獎:每類組各一名,獎金各六萬元,獎狀一紙。
銅獎:每類組各一名,獎金各三萬元,獎狀一紙。
佳作:每類組各二名,獎金各二萬元,獎狀一紙。
入圍者:入圍獎狀一紙,獎金三千元。
※入圍者必須將平面作品製作為立體 (模型) 作品,親自帶著作品參加 2011 年 3 月 16 日的決選,無法參與者,取消入圍資格。

八、評審結果公告
得獎名單於 2011 年 3 月 16 日 (三) 決選結束後三日內公告於官網,主辦單位將個別通知得獎者,並擇期辦理頒獎典禮。

九、注意事項
1.各項參賽文件及作品未於期限內繳交齊全者視同放棄參賽資格,恕不接受補件,亦不予退件,請自行留存底稿。
2.參賽作品須為原創,未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或公開發表,亦未曾獲其他單位獎項或補助。參賽作品如涉有抄襲、或侵犯智慧財產權者,經認定屬實,一律取消參賽資格,已獲獎者追回以頒發之獎項,並由參賽團隊自負法律責任。
3.得獎作品若經查證不符本活動之各項參賽規定或個人資料填報不實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
4.開南大學得自由免費運用參賽作品之實物、圖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攝影及出版等用途。
5.參賽者所設計之商品若獲開南大學採用與量產合作,參賽者須同意授權使用,授權費用與合作細節另以合約議定之。
6.個人或團隊可重覆報名,不限件數,但每人或團隊得獎數以最佳成績作品二件為限。
7.設計競賽參賽者需簽署「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同意將得獎作品,授權主辦單位使用。
8.依所得稅法規定,獎金價值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以上須先扣繳 10% 稅金(外籍人士扣繳 20%),由得獎人自行負擔;惟仍於隔年列單申報免扣繳憑單。
9.主辦單位保留本活動競賽規則、評審作業與評審標準等最終修改及認定的權利。本辦法若有未訂事宜,得依相關法令及規定辦理,得隨時修正之。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www.knu.edu.tw/ep/page01.html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有消息也可以留言給我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