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24日 星期二

伊甸基金會捐款酷卡插畫徵選

 


關於伊甸基金會:
伊甸基金會創立於民國 71 年,由作家劉俠女士〈杏林子〉捐出多年稿費以非營利事業管理模式奠基成長,並以為身心障礙者發聲爭取權益開始,長期協助身心障礙者在就學、就業、安養等面向進行服務,進而跨入國際。

活動緣起:
為協助家有弱勢的失能家庭,伊甸基金會將於 2011 下半年於全台便利商店平台推出捐款條碼酷卡,突破以往捐款單形式,不再只是薄薄一張紙,不再侷限轉帳與匯款,進而推出更有意義與收藏價值的行動捐款卡,民眾只要先填妥付款資訊,再持卡至全台便利商店進行捐款 (包括 7-11、OK 等),即可伸出援手幫助失能家庭。
為了打造令民眾心動,且能提高大眾捐款意願的捐款卡,伊甸基金會與台灣設計師入口網站 - 黑秀網一同舉辦本次愛心捐款卡插畫徵選活動,期望藉由徵選出的優選設計師插畫,搭配條碼酷卡印刷,以及全台便利商店通路的曝光,吸引民眾領取、捐款、收集,不但將生活美學推廣於民,還能同時幫助失能家庭。

徵選內容:
創意插畫徵選

作品主題:
不限

活動時間:
投稿時間:2011 / 05 / 18 – 2011 / 07 / 18 (主機時間:23 點 59 分 59 秒止)
人氣票選:2011 / 06 / 20 – 2011 / 07 / 20 (主機時間:23 點 59 分 59 秒止)
得獎公佈:2011 / 08 / 01

參加資格:
不限,凡具中華民國身份之公民皆可參加。

參賽方法:
由黑秀網首頁進入「伊甸基金會捐款酷卡插畫徵選」活動專區登錄,依照網頁中的指示上傳圖檔即可。

投稿說明:
‧作品規格:(w) 800 x (h) 800 pixel 以內,RGB 影像模式,存檔後檔案尺寸 250KB 以下,以 JPEG 圖檔上傳,不符者將取消資格。
‧所有作品皆須註明「作品名稱」、「設計概念」(設計概念 200 字以內,此項亦列入評分項目)。
‧作品以原創作品為主,各類不得臨摹。
‧可重複投稿。
‧所有得獎者需提供可印刷、製作之原始檔案,尺寸不得小於 10cm x 21cm,解析度需 300dpi 以上。
‧實體酷卡尺寸說明:


‧為增進比賽之公平性,參賽者需以上傳時間及檔案格式為截止收件標準;經查如不符則取消參賽資格,如得獎則取消得獎資格,不符合本實施要點內所載之任何規定者,如得獎亦取消得獎資格。
‧所有得獎者需配合將得獎作品實體化之相關事宜。

評審標準:
‧創意   55%
‧視覺美感 30%
‧設計概念 10%
‧網路人氣 5%

活動獎項:
‧優勝 2 名:
作品將實際印製使用,並於酷卡上標示作者資訊,同時可獲得本活動實體酷卡 10 套 + 主辦單位頒發之感謝狀一只 + 黑秀人物專訪一篇
‧優選 3 名:
作品將實際印製使用,並於酷卡上標示作者資訊,同時可獲得本活動實體酷卡 10 套 + 主辦單位頒發之感謝狀一只
‧網路人氣獎 1 名:
作品將實際印製使用,並於酷卡上標示作者資訊,同時可獲得本活動實體酷卡 10 套 + 主辦單位頒發之感謝狀一只
‧佳作 10 名:
可獲得主辦單位頒發之感謝狀一只
‧人氣投票獎 20 名:
凡參與網路人氣票選者,於活動結束後將隨機抽出 20 名幸運兒,各可獲得 3M 便利貼組一組

注意事項:
1.本活動相關主、協辦單位有權力就參加作品進行非商業性質的報導與媒體上之刊登安排,倘若不接受如此安排者,敬請於活動截止前與 service@heyshow.com 接洽,取得「退出比賽」同意書並回傳,以為雙方憑證。
2.敬請參賽者注重智慧財產權,參賽作品若涉及抄襲或侵犯他人之智慧財產權,所有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負,主辦單位將追回獎項並取消參賽者資格。本會受理作品檢舉期限為:當年度成績公佈之日起一年內有效。
3.得獎者須配合得獎作品後續執行之相關事宜,相關事宜將於得獎後由主辦單位進行連絡。
4.本活動得獎者同意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於 2011 年 8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0 日期間使用得獎作品作為捐款條碼酷卡印刷使用,不再另收相關費用。
5.本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以活動網站公佈資料為主。
6.凡報名參加即視同已閱讀並完全同意本活動之一切規定。
7.曾經參加其他任何比賽之得獎作品,不得參賽,違者取消得獎資格。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
協辦單位:台灣設計師入口網站 - 黑秀網

活動網站:http://www.heyshow.com/activity/browsing.asp?actid=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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