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0日 星期四

第三屆咖啡杯‧創意設計比賽



一、目的:
為鼓勵青年發揮天馬行空之創造力與想像力,推廣藝術生活化與創意實體化之構想概念,增進年輕朋友們對美學的接觸與認同,特舉辦本項比賽。

二、主辦單位:
金車教育基金會

三、徵選作品:
創意馬克杯之設計

四、比賽主題:
趣味」藉由創意的表現手法,將設計的圖案是可以與杯子的外型、人們的飲食習慣、拿握方式等等做結合,並以幽默風趣的內容為主軸,發揮比賽主題「趣味」的精神。

五、參賽資格:
不限

六、收件日期:
1.作品投稿日期為民國 100 年 10 月 1 日起至 11 月 30 日止。
2.網路投票活動則由 11 月 1 日起開始至 11 月 30 日止。

七、投稿方式:
所有作品皆須附上作品名稱、設計概念,檔案格式如下:
1.作品原始檔案尺寸請以 20 公分 x 8.5 公分的長方形規格稿為主,設計出來的圖樣必須在此長方形範圍之中。
2.上傳之檔案稿件像素(寬)800 x(高)340 pix,大小須為 250KB 以下之 .jpg 檔。
3.作品圖檔須為 RGB 格式。

八、評選方式:
評選方式分為預選及複選,初選公佈日期為 12 月 9 日,由網路票選人氣前 10 名高票及設計優秀作品共 30 件
‧入圍複選,主辦單位將聘請相關專家擔任複選評審之工作。
‧評審標準:
§ 趣味精神 20%
§ 創意發想 40%
§ 整體設計 30%
§ 人氣投票 10%

九、頒獎日期:
比賽結果於中華民國 100 年 12 月 23 日公佈,頒獎時程另行公佈。

十、得獎作品:
入圍作品將製成實體馬克杯,並於中華民國 101 年 1 月起於金車文藝中心‧光影走廊展出。

十一、參賽作品類別及規格:
(一)作品以原創作為主,各類不得臨摹。
(二)上傳作品規格請以 20 公分 x 8.5 公分的 RGB 圖檔規格,不限創作素材,手繪、電繪、攝影、拼貼等複合媒材皆可應用,請將作品限制在此圖檔範圍中,並以大小在 350KB 以下的電子 JPEG 圖檔上傳。
(三)得獎作品需提供可印製之原始資料檔。
(四)請確實填寫設計理念與創意發想。
(五)作品必須「趣味」為創意主題發想元素,此項亦列入評分標準。
(六)得獎者須配合將得獎作品實體化之相關事宜。
(七)每件作品之創作人數一人為限,每人至多可送作品三件。
(八)作品請附上 200 字以內之創作理念及論述,此項亦列入評分項目。
(九)為增進比賽之公平性,參賽者需以上傳時間及檔案格式為截止收件標準。
(十)比賽期間舉辦之人氣投票項目,如經查證後有惡意、明顯網路灌票之行為,將取消其入圍初賽資格。
※為維持比賽之公平性,不符合本實施要點內所載之任何規定者,如得獎亦取消得獎資格。

十二、獎勵事項:
得獎者可獲得獎金及獎狀,獎金內含所得稅。唯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有權展覽、製成商品、宣傳品及藝術流通品之發表販售權利。
‧第一名乙名獨得獎狀一紙及獎金新台幣貳萬元整
‧第二名乙名獨得獎狀一紙及獎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第三名乙名獨得獎狀一紙獎及金新台幣陸仟元整
‧入圍前 30 名優選者皆致贈實體馬克杯及獎狀一紙,並於 2012 年 1 月份於文藝中心‧台北館 - 光影走廊區域展出
‧參與票選之 50 名民眾有機會抽獎獲得伯朗咖啡券兩張

十三、附則:
(一)如要上網查詢本實施要點,刊載於本會網站 http://www.kingcar.org.tw,或黑秀網活動專區 http://www.heyshow.com.tw/activity_browsing.asp?actid=105,作品上傳時請確實填寫各項基本資料,如有闕漏將不列入評分標準。
(二)參賽作品應為參賽者個人之創作,如經檢舉為臨摹、抄襲之作品,不予評選。本會受理作品檢舉期限為:當年度成績公佈之日起一年內有效。
(三)曾經參加其他任何比賽之得獎作品,不得重複參賽,違者取消得獎資格。
(四)得獎作品原始稿應與初賽上傳稿為同一作品,不得修改或重作,未按規定者,該件作品取消參賽資格。
(五)本會對於得獎之作品,有製作成相關創意商品,並有販售、流通等權利。
(六)凡報名參賽即視同無條件同意授權本會拍製本比賽之紀錄及宣傳品。
(七)活動聯絡人:金車藝術空間王先生 02-2595-9650

相關資訊與下載:http://www.kingcar.org.tw/eventDetail.php?id=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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