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4日 星期二

2012 第四屆金車咖啡杯創意設計比賽

 


一、目的:
為鼓勵青年發揮天馬行空之創造力與想像力,推廣藝術生活化與創意實體化之構想概念,增進年輕朋友們對美學的接觸與認同,特舉辦本項比賽。

二、主辦單位:
金車教育基金會

三、徵選作品:
創意馬克杯之設計

四、比賽主題:
陽光‧空氣‧水
陽光、空氣、水,可以說是生物最重要生存要件,孕育了地球上的許多物種,也結構組織成我們的生活。只是現代科技的發達製造了許多產品,讓我們的生活有了電燈、冷氣、飲料,雖然更加便利,卻也慢慢距離最自然純真的東西遙遠了。其實這些單純的美好一直都在;太陽每天東邊升起西邊落下,空氣無時無刻緊緊包圍著我們,山間溪流也潺潺不息涓涓地流向大海,或許千百年來如一日,又或許千百年來早已千百種容貌現身,就等你放慢腳步去挖掘發現,讓這份簡單的感動滋養你的心。

五、參賽資格:
不限

六、收件日期:
作品投稿日期為民國 101 年 7 月 1 日起至 8 月 31 日止。
網路投票活動則由 8 月 1 日起開始至 8 月 31 號為止。

七、投稿方式:
所有作品皆須附上作品名稱、設計概念,檔案格式如下:
1. 作品檔案尺寸請以 20 公分 x 8.5 公分的長方形規格稿為主,設計出來的圖樣必須在此長方形範圍之中。
2. 上傳之檔案大小須為 350K 以下之 .jpg 檔
3. 作品圖檔須為 RGB 格式

八、評選方式:
評選方式分為預選及複選,初選公佈日期為 9 月 14 日,由網路票選人氣前 10 名高票及設計優秀作品共 30 件入圍複選,主辦單位將聘請相關專家擔任複選評審之工作。
評審標準:
‧主題應用20%
‧創意發想40%
‧整體設計30%
‧人氣投票10%

九、頒獎日期:
比賽結果於中華民國 101 年 9 月 28 日公佈,頒獎時程另行公佈。

十、得獎作品:
入圍作品將製成實體馬克杯,並於中華民國 102 年初起於金車文藝中心‧光影走廊展出。

十一、參賽作品類別及規格:
(一)作品以原創作為主,各類不得臨摹。
(二)上傳作品規格請以 20 公分 x 8.5 公分的 RGB 圖檔規格,不限 創作素材,手繪、電繪、攝影、拼貼等複合媒材皆可應用,請將作品限制在此圖檔範圍中,並以大小在 350KB 以下的電子 JPEG 圖檔上傳。
(三)得獎作品需提供可印製之原始資料檔。
(四)請確實填寫設計理念與創意發想。
(五)作品必須以「陽光‧空氣‧水」為創意主題發想元素,此項亦列入評分標準。
(六)得獎者須配合將得獎作品實體化之相關事宜。
(七)每件作品之創作人數一人為限,每人至多可送作品三件。
(八)作品請附上 200 字以內之創作理念及論述,此項亦列入評分項目。
(九)為增進比賽之公平性,參賽者需以上傳時間及檔案格式為截止收件標準。
(十)比賽期間舉辦之人氣投票項目,如經查證後有惡意、明顯網路灌票之行為,將取消其入圍初賽資格。
※ 為維持比賽之公平性,不符合本實施要點內所載之任何規定者,如得獎亦取消得獎資格。

十二、獎勵事項:
得獎者可獲得獎金及獎狀,獎金內含所得稅。唯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有權展覽、製成商品、宣傳品及藝術流通品之發表販售權利。
‧第一名乙名獨得獎狀一紙及獎金新台幣參萬元整
‧第二名乙名獨得獎狀一紙及獎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第三名乙名獨得獎狀一紙獎及金新台幣陸仟元整
‧入圍前 30 名優選者皆致贈實體馬克杯及獎狀一紙,並於 2013 年年初於文藝中心‧台北館 - 光影走廊區域展出
‧參與票選之 50 名民眾有機會獲得伯朗咖啡券兩張

十三、附則:
(ㄧ)如要上網查詢本實施要點,刊載於本會網站(http://www.kingcar.org.tw),或黑秀網活動專區 (http://www.heyshow.com.tw/activity_browsing.asp?actid=155),作品上傳時請確實填寫各項基本資料,如有闕漏將不列入評分標準。
(二)徵件截止時間為 8 / 31 (五) 23:59:59 ,提醒參賽者盡量提早投稿,若投稿有任何問題方能在截稿前的上班時間 9:00 - 18:00 向主辦單位反應,以免影響參賽權益。
(三)參賽作品應為參賽者個人之創作,如經檢舉為臨摹、抄襲之作品,不予評選。本會受理作品檢舉期限為:當年度成績公佈之日起一年內有效。
(四)曾經參加其他任何比賽之得獎作品,不得重複參賽,違者取消得獎資格。
(五)得獎作品原始稿應與初賽上傳稿為同一作品,不得修改或重作,未按規定者,該件作品取消參賽資格。
(六)本會對於得獎之作品,有製作成相關創意商品,並有販售、流通等權利。
(七)凡報名參賽即視同無條件同意授權本會拍製本比賽之紀錄及宣傳品。
(八)活動聯絡人:金車藝術空間王先生 02-2595-9650

相關資訊及下載:
http://arts.kingcar.org.tw/newspage.php?id=187
http://www.heyshow.com.tw/activity_browsing.asp?actid=155

2012 臺灣國際學生創意設計大賽

 




活動目的:
鼓勵國際間學生創意設計交流,發掘新生代創意設計人才。

競賽主題:
Transform 轉化
從日出日落到樓起樓塌,變,是萬物看似恆常運作之下,洶湧推進的暗流。
物種演化、季節遞嬗,雲化作雨,物質轉為能量,轉化的力量就蟄伏在人類生活的每一個細節。
淮南子˙原道:「行柔而剛,用弱而強,轉化推移,得一之道,而以少正多。」
事物變換的可能性廣袤無窮,嶄新的意義在源源不斷的創意中蛻變而生。
在意義不斷相對產生的當代,巨大的能量正蘊藏在眾聲喧嘩的創意對話中。
我們邀請您將創意化為行動,用你的見解回應這個時代的大哉問。

參賽資格:
限定國內外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校學生(以網路截止報名時間為準,須為西元 1986 年 5 月 31 日之後出生,年齡 26 歲以內。女性申請人於申請年限之前曾有生育事實者,每胎得延長年限兩年。)

參賽類別:
產品設計、視覺設計、數位動畫共三類

徵件需求:
能表達競賽主題「Transform 轉化」之創意設計。

競賽流程:
‧網路報名與作品上傳:自 2012 年 6 月 1 日(星期五)至 8 月 15 日(星期三)24:00(臺北 GMT+08:00)
‧數位動畫類作品光碟送件:自 2012 年 7 月 2 日(星期一)至 8 月 15 日(星期三)17:00 (臺北 GMT+08:00),國內參賽者作品需在截止時間前寄達;國外參賽者作品以郵戳為憑,但作品需在截止時間後一個禮拜內寄達。
‧初選:2012 年 9 月初
‧入圍者第二階段繳件(包括產品設計類模型、視覺設計類紙本輸出及三類組作品資料光碟)的繳交截止日:2012 年 11 月 2 日(星期五)17:00(臺北 GMT+08:00)需在截止時間前送達或寄達;國外參賽者作品以郵戳為憑,但作品需在截止時間後一個禮拜內寄達。
‧決選:2012 年 11 月底
‧頒獎典禮與獲獎作品展覽:2013 年 2 月

報名費用:
免繳報名費

報名及初選送件:
A. 請至官方網站 http://www.tisdc.org 線上註冊
B. 以個人帳號登入,逐一登錄您的作品,並取得每一件作品之作品序號
C. 下載「裱板電子檔範例」(僅產品設計及視覺設計類)及「參賽聲明同意書及著作授權同意書」(所有參賽者)
D. 上傳報名文件
1.「學生身分證明文件」掃描檔(所有創作者皆需具備證明文件)
2.「出生年月日證明文件」掃描檔(所有創作者皆需具備證明文件)
3.填妥並簽名的「參賽聲明同意書及著作授權同意書」掃描檔
E.上傳作品
◎產品設計類:請依規定製作作品裱板電子檔並依序號上傳(每件作品最多上傳 4 張裱板,每個檔案 1MB 以內,檔案格式:1024 x 768 JPG 檔)
◎視覺設計類:請依規定製作作品裱板電子檔並依序號上傳(作品可單一或系列稿呈現,系列作品最多上傳 4 張圖檔,每個檔案 1MB 以內,檔案格式:1024 x 768 JPG 檔)
◎數位動畫類:請依規定上傳 30 - 60 秒作品精華片段(50MB 以內,mov 檔)
F.繳交作品光碟
◎產品設計類:初選階段免繳
◎視覺設計類:初選階段免繳
◎數位動畫類:繳交影片正片光碟:正片長度須在 5 分鐘以內,檔案格式:MOV,請在光碟封套正反面各貼上作品標籤(請同時以簽字筆,於光碟上註明作品編號與作品名稱)。數位動畫類組作品光碟請寄送至:2012 年臺灣國際學生創意設計大賽執行小組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文化創藝產學中心 106 台北市大安區青田街 5 巷 3 號 4 樓
※報名完成,參賽者日後可以用個人帳號密碼登入,進行新增作品與上傳、修改作品資料、修改個人資料等動作。
**請注意:
1.為避免資料傳送錯誤,報名時請填入經常使用的 E-mail 信箱,執行單位將會以此信箱傳送比賽相關訊息。
2.報名截止後,無法再修改作品名稱及參賽者姓名,請妥善填寫。
3.「參賽聲明同意書及著作授權同意書」:為保障所有參賽者的權利與義務,保護智慧財產權並使競賽順利推動,亦請務必妥善填寫。

決選送件:
A. 產品設計類入圍者請繳交以下項目:
1.以 1:1 或等比例縮小之精密模型(縮小模型不得小於 50 立方公分),主辦單位將補助產品設計類入圍者作品模型製作費 NTD:20,000 元整(含稅)。模型送件截止期限為 2012 年 11 月 2 日(星期五)17:00(台北 GMT+08:00),需在截止時間前送達或寄達 。
2.作品裱板:請製作實體裱板,每張 A3 大小,每件作品至多兩張裱板。裱板內容說明文字必須以英文為主,字數在 50 - 100 字以內。
3.作品光碟:光碟內容包括作品裱板數位檔案(.jpg檔 / 300dpi)、及所有設計者之清晰半身照片(2MB 以上,.jpg 檔,300dpi)
B. 視覺設計類入圍者請繳交以下項目:
1.作品紙本輸出,作品輸出以海報規格 70 x 100 cm 為主。
2.作品光碟,光碟內容包含作品檔案(.pdf 檔 / 300dpi)(以 70 x 100 cm 為主,300dpi,CMYK,PDF)、所有設計者之清晰半身照片(2MB 以上,.jpg 檔,300dpi)
C. 數位動畫類入圍者請繳交以下項目:
1.作品分鏡圖裱板:可含圖、文並自行排版,每張 A3 大小,每件作品至多兩張裱板。
2.作品資料光碟:光碟內容包括作品宣傳圖 4 張以內(.jpg 檔 / 300dpi)、所有設計者之清晰半身照片(2MB 以上,.jpg 檔,300dpi)
**請注意:作品請妥善包裝後寄出,運送過程中若對作品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觀感,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評選作業:
初選:依照參賽者所提供之作品檔案為依據,由評選委員會選出晉級決選作品。
決選:產品設計類以作品模型進行評選;視覺設計類由進入決選者自行輸出作品進行評選;數位動畫類則依作品數位檔案進行評選。

評審標準:
以創意出發,力求突破,切合主題並能表達主題概念與美感的設計。執行單位將邀請國內外不同領域專家組成初、決選評審團進行評選。
◎產品設計組:
‧創意        50%
‧美感        20%
‧設計完整性、切題性 20%
‧圖面表達      10%
◎視覺設計組:
‧創意      50%
‧構圖、美感   10%
‧完整性、切題性 20%
‧技巧      20%
◎數位動畫組:
‧創意      50%
‧美感      20%
‧完整性、切題性 20%
‧技術性     10%

頒發獎項:
年度大獎 1 名:獎金新台幣四十萬元,獎盃一座,獎狀一紙
金獎(產品、視覺、動畫各 1 名):獎金新台幣二十五萬元,獎盃一座,獎狀一紙
銀獎(產品、視覺、動畫各 1 名):獎金新台幣十五萬元,獎盃一座,獎狀一紙
銅獎(產品、視覺、動畫各 1 名):獎金新台幣十萬元,獎盃一座,獎狀一紙
佳作若干名:獎金新台幣一萬元,獎狀一紙。
贊助單位特別獎若干名。(依實際贊助單位贊助金額而定,並頒發獎狀一紙)
產品設計類入圍決選者,另補助模型費新臺幣二萬元。
※各獎項經決選評審小組決議,得從缺或調整;同一作品於同一年度曾在政府中央部會主辦之相關競賽或教育部「鼓勵學生參加藝術與設計類國際競賽」之表列競賽項目中獲獎者,由決選評審小組擇優核定獎勵金額,不受前項獎金額度限制。
※獎盃與獎狀以教育部部長名義頒發,並於十一月舉行頒獎典禮。
※所有得獎者將公布於專屬網站及國際媒體上,以提供廠商進行設計合作案之相關洽詢。

注意事項:
◎關於參賽作品:
‧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
‧參賽者可以個人或組隊參賽,參賽件數不限。
‧為參賽者自行創作且具原創性。
‧所有概念、文字、圖案、表格、照片、影片、語音、音樂、動畫等各種內容及所使用之程式無仿冒、抄襲或其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及著作權之情事。
‧為避免產品決選模型進入臺灣海關時間過長,而影響作品到達時間,參賽者於寄件時勿將作品價值填寫超過 50 美元,且應自行負責繳納通關時所產生之所有費用。
◎關於參賽者:
‧同意接受並遵守本活動注意事項及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及規範之行為,經查證屬實,活動單位得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權利。
‧尊重本獎評審小組之決議。
‧本獎公布前,同一作品已發表、曾在其他比賽獲獎或正在評審中,應主動告知教育部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文創中心(本活動主承辦單位),作為評審之重要參考依據。
‧不得有請託、關說、利誘、威脅或其他干擾評審委員及評審程序之情事。
‧參賽者須配合提供其創作之詳細資料,作為日後公開報導與展示之用。
‧維護參賽者之智慧財產權,建議入圍者繳交模型前先申請專利。
‧前三名得獎者請親至頒獎典禮受獎,需自付參加頒獎典禮之旅費及來臺簽證相關手續費用。
◎關於得獎者:
‧提供得獎作品之詳細資料,作為公開報導及展示之用。
‧在公告得獎三年內,得獎者與其得獎作品應配合由部所舉辦之相關展示與宣導活動,並保留作品原始檔案及資料,供教育部備查。
‧得獎獎金應依規定課稅
‧得獎作品應同意無償、非專屬性授權教育部(及活動單位)運用參賽獲選作品圖片與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製作成視聽著作(影片)與數位形式檔案,提供教學、研究與公共服務用途之公開上映、公開播送與網路線上閱覽。若因教學研究之需求,教育部得重製該作品。本件授權不影響著作人對原著作之著作權及衍生著作權,並得為其他之專屬授權。
‧得獎作品其後續商品化及行銷行為,不得損害本獎之形象或精神。
◎關於獲獎資格取消參賽者及其作品有下列情事之一,經查證屬實者,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領之獎狀及獎金:
‧未符合參賽資格。
‧得獎作品經人檢舉涉及抄襲或違反著作權等相關法令,經法院判決確定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
‧得獎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為非自行創作或冒用他人作品且有具體事證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
‧得獎作品其後續商品化及行銷行為,有損害本獎之形象或精神者。
‧得獎者有請託、關說、利誘、威脅或其他干擾評審委員或評審程序,經初選評審小組審議後認情節嚴重者。
‧主辦單位保留活動變動之權利,本活動未竟事宜,依教育部函示規定及網站公布為準,有關爭議,經活動評審小組審議後,報教育部決定之。

活動網站:http://www.tisdc.org/index.php

2012 ATT4FUN 櫥窗多媒體展覽徵件比賽

 




在這個幾乎要被陳腔濫調淹沒的年代,ATT 4 FUN 需要你加入我們的行列,成為創意騎士團的一員,用獨具吸引力的創意櫥窗,推翻流行托辣斯,一起為流行奮戰!
以「時尚、美食、娛樂、文化」四大元素打造新一代購物天堂的 ATT 4 FUN,需要你為我們的創意空間再加一點創意,設計製作有致命吸引力的拉風櫥窗。以「為流行奮戰」為主,ATT 4 FUN 讓你盡情大膽 FUN 肆玩,提供總價超過 50 萬元的製作費和獎金,用最妙想天開的點子,和 ATT 4 FUN 一同為絢爛青春發聲。
ATT 4 FUN 需要您!需要您以 ATT 4 FUN 各樓層特色為背景,邀請您發揮創意及想像力,尋找具獨特性、創新的「FUN 櫥窗」。

ATT 4 FUN 的精神
ATT 的字母為 ATTRACTIVE,意為具有吸引力。ATT 在台灣的流行時尚領域一直都居於領導地位。ATT 已建立起鮮明的態度與前為的概念。ATT 不斷地為時尚產業帶來最新的思維與經營風格,不斷改變、不斷前進,就是讓
吸引力不斷進化的動力。
為了強化與新一代的溝通,運用 FOR 的諧音,把枯燥的字母改成 4,賦予趣味性的 LOGO。而「4」代表著 ATT 最重視的四個業種,分別是「時尚、美食、娛樂、文化」等,讓生活更精采豐富的四大元素。All for Fashion、Cuisine、Entertainment、Culture。
為美好生活帶來全方位的歡樂,就是 ATT 要呈現的經營理念。以吃、喝、玩、樂與購物釋放各種生活魅力,讓消費者在生活中釋放各種壓力。FUN 更連結到中文的“放”,亦是種包容各種想法與創意的正面能量。

徵件大主題 ~ 主題故事:
為流行奮戰 ( FIGHT FOR FASHION )

符合:
季節性 (秋、冬)

表現方式:
陳列、裝置空間、多媒體、燈光藝術、媒材不限種類
※並註明設計樓層,勿使用傳統人型台來設計。(特殊表現方式不在此限)

特殊限制:
如有需求,須連同櫥窗玻璃的 GRAFFITI 整體設計。

各樓層主題:
◎2F 主題 - 流行男女時尚
樓層特色-裝潢以米白色與咖啡色為基本色調,表現簡約的都會時尚感,加上用圓弧曲線作為圖騰,來比喻流行時尚的風格輪迴。
◎3F 主題 - 花漾時尚
樓層特色-裝潢以神秘的暗調搭配深紫色為基本配色,搭配上千變萬化的花朵圖騰,來呈現各式不同的神秘女性風情。
◎4F 主題 - 潮流時尚
樓層特色-前衛、潮流街頭的時尚,以黑底與螢光色搭配,表現出打破現狀,創造新潮流,不同於現在的傳統表現。
◎5F 主題 - 創意食集
樓層特色-裝潢以黃色橘色紅色等美食搭配顏色為基本色調,展現與眾不同及個性化,呈現年輕活力,具有能量的手感品味藝術。

參賽資格:
1.年滿 16 歲以上之台灣大專院校、研究所藝術與設計相關科系學生或獨立創作者。
2.參賽者不論團體或個人,參賽作品無件數限制。
3.舉凡藝術裝置、工業、商品設計、平面視覺、建築、劇場、服裝、時尚各式複合媒材...等類別不拘,以呈現多元而跨領域之藝術饗宴為主要核心概念。

徵件時程:
1.徵件時間 2012 年 8 月 1 日 (星期三) 開始徵件,至 2012 年 9 月 10 日徵件截止。
2.公佈初審名單 2012 年 9 月 14 日 (星期五)。(公佈於網路上)
3.提案、通過初審者,需備妥所有提案資料,2012 年 9 月 19 日 (星期三) 親自至 ATT 4 FUN 進行創作簡報 (如需使用電腦,請自備前往,如需其他相關特殊設備,請事先告知)。主辦單位若有變更複試時間將提前告知。
4.2012 年 9 月 19 日公佈複評結果。
5.2012 年 9 月 24 日首波創作進度回報。
6.2012 年 9 月 28 日第二波創作進度回報。
7.2012 年 9 月 10 日 ~ 2012 年 9 月 12 日實踐大學撤展。2 天 (封窗設計預告)
8.2012 年 9 月 26 日 ~ 2012 年 9 月 29 日開始佈展。預計 3 天時間
9.2012 年 10 月 1 日 FUN 櫥窗開展。

徵件方式:
下載並填妥報名表
1.選擇提案類別:
2 樓櫥窗、3 樓櫥窗、4 樓櫥窗、5 樓櫥窗。依據各樓層屬特性,進行提案準備,如欲提案多個櫥窗,請分別填寫作品提案企劃書。
2.請填妥:
(1) 報名表、(2) 作品集、(3) 簡歷資料、(4) ATT 4 FUN 提案企劃書 上述(1)-(4)資料,紙本壹份,並將所有電子檔案燒錄於 DVD / VCD 光碟片內。(如為團體報名者,請填寫多張報名表,並夾訂成冊)
3.通過初審並由進階提案中獲選者 (總計 5 名,各櫥窗獲選者 1 名),將成為ATT 4 FUN「FUN 櫥窗」創作者。
4.請於 2012 年 9 月 10 日前。連同報名表、完整提案之紙本與光碟資料,共同郵寄至「110 台北市信義區松壽路 12 號 ATT 4 FUN 企劃部 FUN 櫥窗徵件」收。收件時間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洽詢專線:(02) 87808111 分機 7212 或分機 7215 張小姐
E-MAILL:yahsuan@att4fun.com.tw

評分標準:
創意性   30% (突破性與創造力評比)
故事性   30% (切合主題並符合各樓面氣氛形象評比)
素材使用性 30% (整體視覺美感評比,包括:材質使用、色彩計劃、空間規劃、造型與構圖...等)
執行度   10% (提案完整度評比)

獎勵辦法:
共計 5 名獲獎者,分別為 1 樓樓層 1 名、2 樓樓層 1 名、3 樓樓層 1 名、4 樓樓層 1 名、5 樓樓層 1 名。
各樓層得主獎金 NT$30000 元,獎狀一只
創作費用最 NT$90,000 元 (需視創作內容而定,包含材料費、製作費與作品運費等)

展場地點:
ATT 4 FUN 2 樓至 5 樓櫥窗 (創作者需依約進行展後清潔與修復動作)。

宣傳方式:
ATT 4 FUN 既有通路宣傳,包括:DM、電子報、網站、館內 POP 等。

特別注意事項:
1.由於作品展示地點為公開場域,非純粹美學空間,因此創作內容需考量普遍大眾之可視性,與安全性。
2.展場狀況:
(1) 本作品展示時間將長達3個月,請特別注意作品是否易於維護,請避免掉落、腐朽。
(2) 創作者佈展時請勿破壞櫥窗牆面,並於展後進行櫥窗清潔與修復動作,始完成本專案。
(3) 佈展、撤展時間需依主辦單位規定時間完成。
(4) 電力網路設備:本櫥窗供有電力及網路,但請勿使用特殊電力設備。
3.合約簽擬:提案通過之創作者有義務簽擬本展之合作備忘錄,始成立本合作專案。
4.參選者須配合提供作品詳細資料,作為報導與製作等用途。
5.得獎作品著作權及各項權利均規 ATT 4 FUN 所有,ATT 4 FUN 保有刪改、修飾、印製、宣傳、刊登、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使用於各項推廣工作之權力,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得獎者不得私下將設計著作權未經告知主辦單位而讓予第三者,若發生此情事者,主辦單位得隨時暫停或取消參加競賽及展覽之權利

6.凡報名參選者,視為認同本辦法一切規定。參選者對本活動之評審結果、文宣出版等不得有任何異義。
7. 所得獎金依稅法規定,獎金價值超過 NT$20,000 者,主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 10% 稅額(外籍人士不論金額,一律扣繳 20% 稅額)。
8.本活動如有未盡之事宜,得隨時修訂並公告之。

相關資訊及下載:
http://www.att4fun.com.tw/#/events/1344446106
https://docs.google.com/file/d/0B97fyIzs9GbKYWI5eDdLb3dwZ1E/edit?pli=1

2012【幸福三太子】2D 文創平面設計徵稿

 


一、活動主旨:
三太子李哪吒可稱之為高雄市的最佳「代言人」,同時也是三民區的守護神,三民區擁有高雄【三大】特色;有高雄最大三太子廟 (三鳳宮)、有高雄運河最大支流 (幸福川)、有高雄最多人口數;因此希望結合以上特點創造屬於三民區的地方特色 -【幸福三太子】,同時借此活動廣徵專屬於三民區【幸福三太子】2D 平面設計,讓每個來三民區的朋友們都能「倍感幸福 乎哩幸福」。

二、參賽資格:
不限。

三、參賽主題:
以幸福三太子為主題發想,畫出屬於心中最能表示高雄最大特色、國際很夯的【幸福三太子】。

四、參賽作品類型:
只限 2D 設計圖稿。

五、收件日期:
作品投稿日期為即日起起至 8 月 20 日止。

六、參賽作品繳交方式:
(1)若填寫不實或報名資料不齊全者,即喪失參賽資格。
(2)參賽報名表:依序填寫報名表與作品介紹及理念說明,完成後請列印紙本。
(3)參選作品著作人需簽署著作權轉讓同意書:請每位參賽者均需簽署著作權轉讓同意書紙本一份。
(4)使用每張尺寸為 420mm × 297mm(A3)裱板一張,正面黏彩色設計稿,後方黏貼報名表與作品介紹及理念說明。
(5)參賽作品光碟片一張:參選作品以 CorelDraw 或 Illustrator 格式檔案燒錄成光碟,請寫上參賽者姓名與作品名稱,光碟一併隨作品郵寄,請注意作品寄送途中避免損壞,如因郵遞或不可抗力之意外而造成損害時,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6)以掛號方式於 8 / 20 (一) 前寄至「2012 年三民區特色行銷活動 - 幸福三太子設計徵選」方算完成報名 (含當日,以郵戳為憑)。請寄至:臺南市安定區六嘉里六塊寮 97-26 號「2012 三民區幸福三太子 2D 文創平面設計徵件小組收」。※逾期恕不受理,並視同棄權※
(7)每件作品之創作人數一人為限,每人至多可送作品三件。
(8)一人只能得一個獎項,以最高獎項計。

七、評審項目:
聘請國內專業學者、藝術家及教育工作者,組成評審小組評選;評選結果未達評審認定標準者,得予從缺。
(1)主題創意  40%
(2)整體設計  30%
(3)三太子形象 30%

九、頒獎日期:
比賽結果於中華民國 101 年 9 月 9 日前公佈,頒獎時程另行公佈。

十、得獎作品:
入圍作品及有機會製成三民區文創商品,並於幸福三太子特色行銷活動時展示於會場中。

十一、獎勵辦法:
金像獎:選出一名,榮獲獎金 10,000 元,獎狀乙紙。
銀像獎:選出一名,榮獲獎金 5,000 元,獎狀乙紙。
銅像獎:選出一名,榮獲 2.5 吋 1TB 外接式硬碟乙個,獎狀乙紙。
優 選:選出五名,榮獲 16 GB 行動隨身碟各乙支,獎狀乙紙。
※各獎項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得獎通知日起六十日內,逾時不領取獎品、獎狀者,視同放棄,不另行補發。
※得獎者請親自頒獎典禮受獎,需自付參加頒獎典禮之交通費用。
※得獎之獎品,一律以一件作品一個獎品為頒發標準。

十二、競賽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須詳閱比賽辦法等相關規範與說明,若作品與規定不符則不列入評選。
(二)參賽作品需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之原創版權所有作品,嚴禁剽竊、臨摹或抄襲之情事。若發現參賽作品違反以上事項,並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以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如因此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及所產生之法律責任,參賽創作者須負完全之法律責任。
(三)作品不得涉及暴力、色情、誹謗等違反善良風俗者,一經察覺,立即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項獎金,其衍生的民、刑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四)曾經參加其他任何比賽之得獎作品,不得參賽,違者取消得獎資格。
(五)作品主題、格式,如有未按規定者,經查證屬實,該件作品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
(六)參賽作品之圖片,主辦單位有權依行銷宣傳推廣之目的,進行公開播送、公開傳播、重製、出版或相關活動中為公開發表等利用行為,且使用方式及次數均不受限,均不另給酬,參賽者並不得對主(承)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七)投稿者應自行將投稿檔案備份,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
(八)得獎者需配合將得獎作品實體化之相關事宜。
(九)獲得獎項之作品,將於活動截止日後由主辦單位個別通知得獎者,得獎者需無償提供參賽作品之高解析度圖檔,以作為後續製作之用,否則視為棄權論。
(十)得獎者應依相關稅法繳納稅捐,主辦單位對所有稅捐概不負擔。依財政部國稅局規定中獎金額或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 1,000 元整,需申報中獎人個人所得,若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依法應扣繳 10% 稅金 (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扣繳 20% 稅金);若中獎人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額,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
(十一)得獎作品將依實際情況進行調整、製作,主辦單位有權對其作品進行修改、調整之權利,參賽者並不得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十二)得獎者需簽署智慧財產權歸屬同意書,同意自公布得獎日起,該作品之智慧財產權無條件讓與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擁有無償重製及公開發行,且必要時對作品具修改之相關權利,不需另支付日後使用酬勞或權利金。作者並不得對主(承)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十三)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以從缺或減之。
(十四)凡報名參加即視同已閱讀並完全同意本活動之一切規定。
(十五)本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以活動網站公布資料為主,主辦單位得有解釋修改之權利。
(十六)提醒參賽者盡量提早投稿,若投稿有任何問題方能在截稿前的上班時間 9:00 - 18:00 向主辦單位反應,以免影響參賽權益。【2012 三民區幸福三太子 2D 文創平面設計】徵稿活動專線:07-360-6676。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smd.kcg.gov.tw/newsmore-d.php?id=442

廢家電回收宣導海報創意設計競賽

 




壹、活動目的
廢電子電器(電視機、洗衣機、電冰箱、電風扇及冷、暖氣機等 5 項,以下簡稱廢家電)多數產品本身含有害物質,若未妥善回收處理體,而逸散到環境,易對人體及環境造成傷害。為喚起全國民眾對於廢家電妥善回收的重要性,共同守護我們的環境,達成資源之永續利用,特舉辦「廢家電回收宣導海報創意設計競賽」徵選活動,且以「資源回收是一種服務、是一種價值、更是一種新綠活」活動口號,希望藉由全民無限創意,將廢家電回收知識、與觀念,融入宣導海報設計創作,透過構圖意念之傳遞,以提升社會大眾對資源回收之認知,讓資源回收的信念像種子一樣,不斷的擴散出去,創造更健康、舒適的生活環境,共同為我們的環境永續利用盡一份心力。

貳、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二、執行單位: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毅泰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三、協辦單位:燦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參、參賽者資格
凡 15 歲 (含) 以上(民國 86 年 10 月 31 日 (含) 以前出生)居住於中華民國境內之居民或持有中華民國合法永久居留證之外籍人士,只要您的巧思與作品符合主題,且對海報設計創作有極度興趣、創新想法、富有熱情,皆歡迎報名參加。但本活動主、協辦、執行單位之相關人員或受邀之評審委員,皆不得參賽。

肆、設計主題
依下列徵選主題,從中選擇 1 項或可融合多項進行設計,至多只可投稿 2 件:
(選擇多項主題以上投稿者,將擇最高分之稿件進行頒獎,最後結果須依評審評分為準。)
一、資源回收小動作,綠金綠地共兼得
提倡廢家電回收之正確觀念,包括民眾送交回收商、處理業或清潔隊等,抑或任何有關廢電子電器資源回收行為,向民眾宣導環保由每個人手中做起,從小地方一點一滴的累積,基於資源循環再利用、萬物生生不息的精神,不僅可使台灣環境更美好,也可讓廢棄物回收再利用由垃圾變黃金,一舉數得之優點。
二、輕鬆回收廢四機,汰舊換新好福利
廢家電因體積、重量龐大,民眾常在購買新品時一併委請販賣業者進行回收,再交付給後端進行回收、處理。但有部分廢家電並未進入妥善回收處理體系,其中之有害物質,如逸散到環境可能對人體及環境造成傷害。因此,藉由平面設計師構圖意念,向民眾宣導妥善回收廢四機之觀念,以及傳達廢四機回收政策之方便、簡單、好福利。
三、做好回收廢家電,永續發展最正點
廢家電回收及永續發展屬於較為抽象主題意念,藉由平面設計師之構思巧藝,並利用多元化的技巧,組織最能呈現出廢電子電器資源回收重要性之構圖輪廓,極富有創意挑戰性。本主題主要為向民眾宣達有效落實廢家電回收的重要性,不只是一種生活態度,更是一種「生活革命」,須要政府、業者及民眾配合,才能完成,並讓資源回收的信念像種子一樣,不斷的擴散出去,創造更健康、舒適的生活環境,共同為我們的環境永續利用盡一份心力。

伍、參賽作品規定及繳交資料
一、設計標的
(一)海報設計其中須包含明顯且具體之廢家電之回收圖示及文字,海報最下方需規劃放置「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名稱及 LOGO 圖案,請設計者適度編排。相關檔案請至主辦單位活動網站(環保署資源回收網 http://recycle.epa.gov.tw/)「下載區」下載,並依原比例縮放。
(二)廢家電係指環保署公告應回收之廢電子電器,包括:廢電視機、廢電冰箱、廢洗衣機、廢電風扇及廢冷、暖氣機等 5 項。另,若設計主題是選擇「輕鬆回收廢四機,汰舊換新好福利」,廢四機係指廢電視機、廢電冰箱、廢洗衣機及廢冷、暖氣機等 4 項。
二、投稿形式
(一)作品內容必須符合題目規範,參賽者可從活動主題建議中擇一或複合式發揮。
(二)繳交稿件形式包括電子檔案及平面輸出,以電腦繪圖方式創作(程式不限),設計稿件須為直式。
(三)作品規格設定為 A1 菊全尺寸(61cm × 86cm)之電腦繪圖,並設定解析度為 300dpi 及 CMYK 四色印刷模式。
(四)需至主辦單位活動網站下載報名表暨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填寫相關資料,提供 WORD 檔。
(五)參賽作品每人至多以 2 件為限,請詳填作品說明表(參賽每一張作品均必須註明作品主題名稱及設計理念,不得超過 200 字內),表內各項資料請填寫詳細,未符合規定辦理者不予受理。
(六)設計作品檔案規格需以 TIF、PDF 或 JPG 檔為主,並燒錄成光碟片(2 張作品可燒錄至一張光碟,但須確定光碟可讀取,郵寄至活動小組),倘未依規定格式之作品概不受理。
(七)平面輸出作品將數位繪圖輸出菊八開 (A4) 尺寸之彩色樣張,並黏貼於黑色硬式卡紙正面(裱板大小寬 28cm × 長 48cm)。
三、報名收件方式
(一)參賽者若選擇 2 種競賽作品,需分別填寫其作品設計表,報名表則提供一份即可,同 1 名參賽者至多可投稿 2 件。
(二)投稿文件至少包括:
(1) 報名表
(2) 含稿件之燒錄光碟檔
(3) 平面輸出稿件
(4) 作品設計說明表
(三)報名表與作品設計說明表,請自活動網站下載,填寫完畢後列印寄出。
(四)一律採郵寄報名,參賽者須將上述投稿文件放置同一信封,寄送至收件單位,平面輸出作品盡可能不要摺疊。
(五)主辦單位單位收到參賽作品後,將主動與參賽者聯絡,並核對資料確認無誤,無論入選與否,皆恕不退件。
(六)即日起至 101 年 10 月 31 日為止,郵寄者以寄件信封郵戳為憑 (請以掛號交寄)。資料不完整者,恕不受理報名。
(七)投稿文件請寄至活動執行單位:毅泰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廢家電回收宣導海報創意設計競賽」徵選活動小組 收(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 293-2 號 8 樓之 2),信封並註明「廢家電回收宣導海報創意設計競賽」徵選活動。
(八)「廢家電回收宣導海報創意設計競賽」徵選活動小組 聯絡電話:(02) 29533596 分機 608 林先生,電子信箱:howyae@gmail.com

陸、評選作業程序
一、評選方式:
由主辦單位邀請產、官、學界專家組成評選委員會 (含主辦單位代表1人、國內環保專家、美術設計專家與宣傳行銷主管代表 4 人) 擔任,評選出各優秀作品,評選過程所有作品皆採匿名評選。
二、評分標準:
‧包含主題適切性(含作品說明)30%
‧繪圖技巧、色彩運用 30%
‧創意巧思表達 20%
‧作品傳達意念 10%
‧整體表現 10%
※以上總分如有同分者,先依主題的適切性分數高低評比,其次為技巧構圖、色彩運,依此類推,總分未達 75 分,從缺不予錄取。
三、參賽者需尊重評審之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議異。經評選後公告本活動網站。(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柒、獎勵方式
一、只要參加徵選活動,且投稿文件符合本活動各項參賽規定,經審查通過者,即可得到精美禮品 1 份,但 1 件限領 1 份。
二、得獎者獲頒獎項名額與獎勵如下,但評定成績未達水準時,錄取名額得從缺或減之:
(一)金獎 1 名:獎金 15,000 元,獎狀一面。
(二)銀獎 1 名:獎金 10,000 元,獎狀一面。
(三)銅獎 1 名:獎金 5,000 元,獎狀一面。
(四)佳作 5 名:獎金 2,000 元,獎狀一面。
(五)最佳創意設計獎 2 名:精美獎品,獎狀一面。
(六)最佳意念傳達獎 2 名:精美獎品,獎狀一面。
三、經評選得獎之作品將由主辦單位舉行頒獎典禮公開表揚,得獎者屆時應親自或由代領人參加,並經確認身分後(身分證、學生證等),得以領取獎金 (品) 及獎狀。

捌、活動期程
自活動公佈日起為期 4 個月,各階段辦理期程分述如下:
一、徵件時間:101 年 7 月 1 日至 101 年 10 月 31 日
二、評選時間:預定 101 年 11 月中旬
三、得獎名單公告:預定 101 年 11 月下旬
四、頒獎典禮:預定 101 年 12 月上旬

玖、智慧財產權
一、參賽者應保證其作品為其原創設計,無抄襲或仿冒等行為。事後若經檢舉,主辦單位得邀集評選委員會採多數決方式進行審議,經委員會認定有違反本活動評選作業程序之規定或有抄襲、仿冒情事者,參賽者需自行負完全之責任,且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及標章。
二、若有違反著作權情事,由參賽者自行負擔相關法律責任。

拾、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須為原創性,未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或展出之作品,亦未曾獲其他公家或私人企業單位獎項或補助。
二、所有投稿之內容,主辦單位得以保留、引用或重製,並於電視、報紙、雜誌公開播放及作為非營利活動性質宣傳使用,不須另付權利金與版稅或其它費用。
三、參賽作品得獎後,該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為主辦單位所有,依著作權法規定,獲選作品之作者應附交著作財產權讓與聲明。主辦單位有權使用或再製參賽作品,進行各項非營利性質之宣傳推廣。
四、若主辦單位因使用參賽者資料進行宣導而遭第三人請求、索賠提出民、刑事訴訟或主張任何法律上之權利,參加者除應償付和解費外,若主辦單位因此而受有任何損害或商譽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用和相關之處理費用在內),參加者均應對主辦單位負起損害賠償責任。
五、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六、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如因此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致損害主辦單位或其它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七、參賽作品不接受額外補件或換件,唯投稿作品內容本身損壞因而補件不在此限。
八、各項參賽文件及作品未於期限內繳交齊全者視同放棄參賽資格,恕不接受補件,亦不予退件,請自行留存底稿。
九、報名作業必須包含報名及應繳交文件,第 5 條、第 2 項及第 3 項內容規定之所有投稿文件,請務必仔細檢查,避免缺漏。
十、參賽作品如為團體創作,須附全部創作者之同意書,並推派、授權代表1人,全權處理一切事宜。
十一、參賽作品及得獎作品經查證不符本活動各項參賽規定,除取消得獎資格外,並應追回獎狀及獎金。
十二、本次大賽所提出之「廢家電回收宣導海報創意設計競賽」作品須為「未經公開發表過之原創作品」,若有發現有抄襲、竄改、改作、侵害第三人著作權、或有其他不法或不合規定之情事理由,經主辦單位查證確認後,取消其參賽資格。若於獲獎之後發現此類情事,經查證之後亦同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其獎金,原名次由後一名次遞補。
十三、參賽者於本活動所填寫之個人資料,主辦單位將僅限於參賽、活動抽獎及獎項寄送之用,不得將所得資料外洩予第三人用於其他用途。
十四、如已投件作品,經檢舉查證屬實不符參賽徵件辦法,無論入圍或得奬與否,即失去參賽資格,由下一名遞補或從缺。
十五、凡參加此活動者,視同承認本活動相關規定,本活動相關時程將視參賽狀況調整,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有任何時期修改本活動各項內容之權利,且活動內容與相關辦法如有變動,將公布在活動網站上,將以網頁最新公告為準,請參賽者隨時至網站留意相關訊息。
十六、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保有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

相關資訊及下載:
http://recycle.epa.gov.tw/recycle/front/show_focus.aspx?sno=146&type=2
http://recycle.epa.gov.tw/Recycle/index2.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