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0日 星期三

「疼惜環境,呵護大地」攝影比賽

一、活動宗旨
為呈現台灣潔淨而健康的生活環境,並發掘日常生活中默默力行環保、為環境美好默默而付出的人物,希藉由影像紀錄其溫馨感人、關愛環境的真實事蹟,以營造藍天、綠地、青山、淨水、健康永續的台灣新樂園。

二、主辦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三、攝影主題
(一)環境組:呈現台灣各個角落潔淨而優質的生活環境景象。
(二)人物組:拍攝正為台灣環境努力的人物。

四、參賽資格:熱愛拍攝之全國民眾,均歡迎參加。

五、作品規格:參賽作品以傳統相機(135mm 以上(含)之彩色正負片)或數位相機拍攝(需 600 萬畫數以上,解析度為 2000dpi × 3000dpi 以上規格之 JPG 或 TIFF 檔),並以相紙沖洗成 6 吋 × 8 吋彩色照片,連作不收、不得格放、電腦合成、人工加色、裱框、接圖,每人參賽以 5 件為限,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六、參賽辦法
(一)用相機拍下畫面,並以 100 字以內文字寫下照片中的主題故事,表達對生活周遭環境的關心。
(二)填詳實填寫參賽表各項資料,並浮貼於每張作品後面,以掛號郵寄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綜計處(台北市中華路 1 段 83 號 7 樓),並於信封註明『參加疼惜環境,呵護大地攝影比賽』字樣。
(三) 得獎人接獲通知後,應於指定時間內提供作品原作底片(底片概不退件)或數位高階電子檔,以利放大輸出,如無法按時提供,將取消得獎資格,遺缺則不遞補。

七、收件日期:自 97 年 11 月 1 日至 97 年 12 月 31 日止(以收件地郵戳為憑)。

八、作品評選: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聘請專家及學者組成評選委員會,公開評審。

九、得獎公布:評選結果將於評審作業相關事宜辦理完成後,除具函通知得獎人外,並於 98 年 2 月底前,於本署網站公布得獎名單;頒獎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十、獎勵:作品未達獎項水準者,得以從缺。
(一)金像獎:每組各 1 名,每名頒給 3 萬元獎金及獎狀乙紙。
(二)銀像獎:每組各 2 名,每名頒給 2 萬元獎金及獎狀乙紙。
(三)銅像獎:每組各 3 名,每名頒給 1 萬元獎金及獎狀乙紙。
(四)優選獎:每組各 5 名,每名頒給 5 千元獎金及獎狀乙紙。

十一、注意事項
(一)請詳細填寫「參賽表」(1)(2)內容,否則不予評審。
(二)參賽作品應為本人作品,不得冒偽、抄襲、拷貝別人作品,得獎者如有前述事項者,一律取消資格,獎位不再遞補。
(三)參賽作品入選與否,恕不退件。
(四)著作權約定:得獎作品,著作權歸主辦單位,主辦單位得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利用,並得授權第三人之非營利性使用,但著作者得以其原作物之複製品,自由使用發行,不受主辦單位約束。
(五)嚴禁盜錄他人作品參加比賽,違者若被原著作者發覺並提出異議時,除依法追繳原領之獎勵外,其違反著作權、肖像權之法律責任自負,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六) 參賽作品需未經公開發表,作品之所有權已被買斷者,請勿參加本項活動,如涉有爭議,概由參賽者負責,與主辦單位無涉。
(七)每組銅像獎(含)以上作品每人限得一個獎,獎金超過新台幣 2 萬元者,依法預扣 15% 所得稅。
(八)凡參賽者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視需要而修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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