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4日 星期四

98 年度企業反貪海報設計比賽

 
一、活動目的
為宣導政府推動企業誠信與倫理之觀念,促使企業主重視公司治理風險控管問題,藉由海報繪圖及展覽方式,讓民眾及學子瞭解企業反貪工作需要全民共同監督辦理。

二、主辦單位: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

三、參加對象
本局嘉義縣(市)、臺南縣(市)、高雄縣、屏東縣、臺東縣、澎湖縣轄區內之學生、民眾。共分為 3 組:
1、社會組(含大專院校以上)。
2、高中(職)組。
3、國中組。

四、繪畫主題
「企業反貪」(即企業誠信與倫理)為創作主題自由發揮。
【例如:遏阻企業非法掏空、內線交易、惡性倒閉、背信詐欺等議題皆可自由發揮】

五、比賽辦法
1.參賽者須自行創作,不得委由他人完成,一經發覺非自行創作者,取消其參賽資格;參賽作品請附彩色完稿、圖檔(電腦繪圖請附圖檔 JPEG 或 JPG 檔)。
2.作品規格:一律以 A2 規格(42 公分 × 60 公分)繳交,紙張材質不限,以電腦繪圖、手繪插畫(限平面)均可,作品上不得加註姓名、地址。
* 參賽作品數不限,但前 3 名與佳作不得重複得獎。
* 參賽表應貼於作品背面,否則恕不評選。
* 活動簡章、參賽表可請至本局網際網路 (http://www.ntas.gov.tw) <廉政園地>/<企業反貪宣導>下載。
3.收件時間:即日起至 98 年 6 月 20 日止(以郵戳為憑)。
4.收件地點: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 政風室 (70402 臺南市北區富北街 7 號 11 樓,電話:06-2223111 轉 2304,傳真:06-2221039)。
5.作品評審:由本局聘請學校美術老師及本局主管等人組成評審小組負責評審,得獎名單預計 7 月 20 日於本局<廉政園地>/<企業反貪宣導>公布得獎姓名,並具函通知各得獎者,另擇期舉辦頒獎典禮,邀請所有得獎者至現場領獎接受表揚。
(1)第一階段:由初審小組進行票選,於各組參賽作品中評審出 50% 績優作品。(如國中組參賽作品共計 50 件,則評審出 25 件績優作品)。
(2)第二階段:由複審小組從初審選出之績優作品中,評選出各組前 3 名作品 3 件及佳作 3 件。
6.評選標準:
主題適切性佔 40%
創意表現佔  35%
構圖技巧佔  25%

六、獎勵
各組取前三名各 1 名、佳作獎各 3 名,得獎者除頒發獎狀,另有獎勵如下:
社會組
第 1 名 8,000
第 2 名 6,000
第 3 名 3,500
佳作 1,500
高中(職)組
第 1 名 5,000
第 2 名 3,000
第 3 名 2,000
佳作 1,000
國中組
第 1 名 5,000
第 2 名 3,000
第 3 名 2,000
佳作 1,000
*上述得獎者應自行負擔千分之 4 印花稅。

七、附則
1.參賽作品無論得獎與否,恕不退還,入選作品著作權歸屬本局所有,由本局運用與保管,不另計酬。
2.為確保參賽作品權益,親繳或郵寄作品請妥善包裝勿折疊,避免污損。
3.各組參賽作品未達 20 件,則選出前 2 名作品;未達 10 件,則以「從缺」論。
4.得獎者應於事後檢附身分證影本或學生證影本(學生身分)以供查證,經查不符資格者(如非本局轄區內民眾、學生),本局將取消其得獎資格。
5.凡甄選作品,因郵寄途中或不可抗拒災變造成之損失,本局恕不負責。
6.曾得獎或公開過之作品不得參加甄選;如有侵害他人之著作權,經查屬實,獎項將依規定追回,且缺額將不遞補。
7.凡參加者,即視同承認本局之一切規定,如有未盡事宜,本局得隨時補充之。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ntas.gov.tw/county/ntas_h/news_list.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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