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6日 星期五

2009 幸福節能‧比綠世代 -「苗栗的天空」攝影比賽

 
壹、活動宗旨
為打造一個『藍天綠地、青山綠水、健康永續』的家,因此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特別舉辦『2009 幸福節能‧比綠世代 - 苗栗的天空攝影成果展』,希望藉由攝影活動競賽,紀錄苗栗鄉親眼中最純淨的家園景觀,以追求自然再生、地球永續經營的綠色環保為活動目標。

貳、主辦單位
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參、參賽資格
凡具備中華民國身分的攝影愛好者(傳統、數位相機不限)皆可參加。參加作品每人最多以三張為限。

肆、參賽主題
本次攝影比賽主題為『苗栗的天空』,相關內容可包括苗栗地區自然景觀、人文風情、自然生態、建築古蹟與在地文化之美,並附上攝影題目及文字說明(限 100 字(含)以內)。

伍、參賽方式
1.簡章及報名表索取:請於活動網站 http://www.art-fruit.com.tw/festival/green.html 下載或至苗栗縣政府大廳服務台、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空氣品質及噪音管制科索取。
2.報名表務必詳實填寫,每件參賽作品均需浮貼一份報名表,如報名多件作品,請另行影印或列印填寫,並分別浮貼於作品背面。為節省資源,響應苗栗縣政府推動之節能減碳政策,務請集中作品以掛號郵寄投遞。
3.信封封面如【附件二】,郵寄或親自送件者皆需將作品放置信封內,務請使用【附件二】信封封面。
4.來函請彌封完整善加包裝,如於郵遞運送途中損壞或遺失,概由寄件人負責,主辦單位、承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5.未符合以上格式或規定者視同棄權。

陸、作品規格
1.傳統底片或數位原始檔一律沖洗為 8 × 12 吋之彩色、黑白照片,正片、負片或數位不拘,惟不得人工加色、畫線、電腦修圖、合成或裝裱等相關後製程序。
2.如為數位影像作品須以 600 萬畫素以上相機拍攝,原始檔案為 3000 X 2000 dpi 以上規格之 JPG 檔或 TIFF 檔,不得插點加大檔案,以及使用 Photoshop 等影像編修軟體作影像合成或修改。
3.每件作品需貼黑色襯紙或硬紙板 (25 公分 x 35 公分) 正面上,背面需浮貼報名表,表格內各項資料需詳細填寫。
4.請詳實填寫報名表及讓渡同意書,並浮貼於每張作品背面。

柒、收件方式
1.收件時間:即日起至 11 月 20 日 (星期五) 下午五點止(參賽作品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親自送件者應於 11 月 20 日下午五點前送至收件地點,逾期亦不予受理)。
2.寄件地點:36048 苗栗縣苗栗市福麗里府前路 160 巷 41 號。(【附件二】為信封封面,務請使用以符合報名規格。)
3.洽詢電話:『 2009 幸福節能‧比綠世代 - 苗栗的天空攝影成果展』劉小姐 037-364401 #26。

捌、獎項說明
冠軍一名 獎金 7000 元整、參賽證書乙張
亞軍一名 獎金 5000 元整、參賽證書乙張
季軍一名 獎金 3000 元整、參賽證書乙張
優選五名 獎金 1000 元整、參賽證書乙張
※優選以上獎項每人限得一件;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退回

玖、評選規定
邀請學者專家兩名,本局局長或科長級一名。

壹拾、評選方式
主題相關性 20%
畫面協調性 20%
畫面結構  20%
創意    20%
其他    10%

壹拾壹、得獎公佈
1.於 98 年 11 月 25 日(星期三)將入選名單公佈於活動網站。(入選公布正確時間,主辦單位有權調整,請各參賽者密切注意,活動網站公告事項)
2.入選作品將於 98 年 11 月 28 日(星期六)『2009 幸福節能‧比綠世代』日光校園演唱會會場周邊展示進行決選,展示地點配置圖將與入選名單一併公告,並於當天進行獎項公布及頒發。(頒獎正確時間,主辦單位有權調整,請各參賽者密切注意,活動網站公告事項)

壹拾貳、報名注意事項
1.違反拍攝影像創作精神之作品如:翻攝、抄襲他人作品;不得插點加大檔案或經電腦後製、加色、加字及彩繪,不得合成、美編、修片、格放、疊片、護貝、裝裱、不收連作以及已公開發表或已於其他比賽得獎等情事,請勿報名。上述事項若任一項違反規定,主辦單位有權將作品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領取之獎金、參賽證明。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承辦單位無關。
2.報名完成後無法修改報名資料及參賽作品,請務必確認參加資料正確。
3.參賽作品正反面均不得作任何註記、塗色或簽名,為者視同棄權。
4.主辦單位有權針對參賽作品進行媒體採訪使用,得獎作品之檔案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起,讓與主辦單位。
5.您的參賽作品經主辦單位選出參與『2009 幸福節能‧比綠世代』日光校園演唱會者,等同同意無條件授權主辦單位就您的作品進行必要剪輯,並同意授權主辦單位基於本活動之目的,將您的作品進行公開發表或其他使用。如您不同意上述主辦單位的使用方式,請您不要報名參加本活動。
6.得獎人領取獎金(或獎品)需附帶得獎者本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若為代領需有得獎人之授權書、得獎人身分證影印本及得獎人之印章,方能代為領取。
7.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就因此所生之損害,得向參加者請求損害賠償。
8.參加活動者必須遵守主辦單位的服務條款、使用規範及其他交易有關之規定,如有違反,即自動喪失參加資格,如為得獎者,則取消得獎資格。
9.得獎者應於主辦單位通知之期限內回覆確認同意領取獎金,並提供主辦單位所要求之完整領獎文件,逾期視為棄權。得獎者所提供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與會員登錄資料不符,主辦單位得要求得獎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否則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10.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如因此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11.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12.本活動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及簡章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
13.各獎項之獎金,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14.參加者如因參加本活動或因活動獎項而遭受任何損失,主辦單位及相關指導、協辦單位、員工、及贊助廠商不負任何責任。一旦得獎者領取獎品後,若有遺失或被竊,主辦單位或贊助廠商等不發給任何證明或補償。
15.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16.參賽作品如有不符參賽主題或違反善良風俗者,主辦、承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有關引發之爭議,並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17.其餘簡章上為詳盡之事項,主辦單位得隨時解釋、修正之。

活動網站:http://www.art-fruit.com.tw/festival/gree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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