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7日 星期四

「廉潔 show 創意 全民來比畫」四格漫畫徵件比賽

 
參賽資格
不分年齡、性別,全民皆可參加,僅限個人投稿送件。

主辦單位
法務部、財政部、臺灣土地銀行

活動時間
(一)徵件期間:自 99 年 5 月 1 日起至 99 年 6 月 30 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得獎名單公布:99 年 7 月 19 日中午 12 時公布於活動網站。

報名方式
請至活動網站下載報名表填寫完畢後,連同作品(或光碟)寄至 11557 臺北市忠孝東路 6 段 467 號 11 樓「廉潔 show 創意 全民來比畫四格漫畫徵件小組收」。
活動聯絡人:02-2653-9292 分機 228 蔡小姐

作品表現方式
(一) 以四格漫畫呈現,每位參賽者最多限投稿 3 件,但獲獎作品每人僅限 1 件。
(二) 內容須符合『廉潔誠信』下列主題其中 1 項,為避免負面意涵,以正面表現方式為佳。
1.誠信企業,永續經營:企業成功經營祕訣之一在於堅守不行賄、不淘空、不詐財原則,維持良好的企業形象及實踐企業社會責任,皆是企業永續經營之道。
2.廉潔自持,贏得信賴:公務員有端正政治風氣,建立清廉政府的責任;落實「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不請託關說、拒絕不當飲宴應酬及不收受財物餽贈,以贏得民眾信賴,提升政府正面形象。
3.廉潔誠信,從小做起:公民道德教育自幼紮根,建立大眾廉潔誠信價值觀,型塑社會良好風氣。
4.全民齊心,共同把關:全民形成健全的反貪意識,共同監督政府及企業,打造杜絕黑金的完美社會!
5.乾淨政府,誠信社會:理想的「廉潔」國家需要「連結」政府及社會大眾,凝聚共識、齊心努力,落實「國家廉政建設行動方案」,促進社會進步,開創國家新氣象!

作品規格
(一)格數:四格漫畫。
(二)主題:符合『廉潔誠信』5 項主題其中 1 項即可。
(三)作品規格:
1.電腦繪圖投稿者:作品原始製作檔案之格式為解析度 300dpi 以上,每格完稿尺寸為橫式四開大小(長 39.3cm X 寬 54.5cm)以十字均分,黑白或彩色均可,列印順序由左至右、由上至下,並附上轉檔格式 JPG 或 TIFF 檔,檔案限定在 100MB 以內,燒錄成光碟,另須附上印出 A3 大小紙本作品。
2.手繪圖投稿者:原始手繪圖稿作品以橫式四開圖畫紙大小畫紙繪製,以十字均分四格,順序由左至右、由上至下,呈現四格漫畫格式。請自行確認原始手稿圖之清晰,以免影響評選結果。
(四)所有作品請自行保留備份檔案,作品寄出後概不退回。
(五)須檢附書面報名表及授權同意書(須由本人簽名及蓋章),另若有使用他人所有之圖案,請取得該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等證明文件。
(六)請確實填寫報名表之各項欄位,其中「創作主題說明」字數以 300 字內為限。

評分標準
創意度:45%,含訴求手法新穎度、原創性、精彩度、趣味度
主題掌握:40%,作品符合主題性
整體技巧:15%,繪圖技術

評審方式
由 7 位評審(4 位學界業界老師、3 位主辦單位代表)自參賽作品中以淘汰法方式,擇選 15 件優勝作品。評審作業前,所有參賽者之姓名均彌封處理,公平公正。

相關辦法
相關辦法詳見法務部、財政部、臺灣土地銀行網站,或上活動網站 www.nv.com.tw/2010bankshow 查詢。

獎勵方式
【首獎】1 名,新臺幣 50,000 元 + 獎座 1 座
【貳獎】1 名,新臺幣 40,000 元 + 獎座 1 座
【叁獎】1 名,新臺幣 30,000 元 + 獎座 1 座
【肆獎】1 名,新臺幣 20,000 元 + 獎座 1 座
【伍獎】1 名,新臺幣 10,000 元 + 獎座 1 座
【佳作】10 名,每名可得新臺幣 5,000 元 + 獎狀 1 只

注意事項
(一) 參賽者須於交件時一併繳交下列資料 (均須附上以下資料,始完成報名程序)。
1. 報名表(作者相關資料、使用他人圖像說明)。
2. 授權同意書(授權主辦單位公開發行、展覽等使用,需由本人親自簽章)。
(二)所有投稿作品之著作人格權屬創作者,惟創作者 (含參賽者使用他人圖案之第三人) 同意對主辦單位不行使著作人格權。
(三)參賽者均須簽署「授權同意書」,同意其作品獲選為得獎作品時,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屬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享有一切刪改、公開展示、重製、改作、編輯、印製、出租、散布、發行、以及推廣宣導等用途之權利,並有將圖稿安排於媒體發表、商品販售、成冊出版、自行再版及再授權他人等權利,均不另計版稅及稿費,得獎者亦不另行索取費用。
(四)若參賽者有使用他人所有之圖案等並涉及相關著作財產權時,須自行取得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等證明文件。
(五)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禁止繳交使用侵權之圖檔,禁止抄襲或複製他人作品,禁止涉及色情、暴力、毀謗、人身攻擊、宗教議題、政治議題或不雅圖片等,禁止侵害他人隱私權或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共秩序作品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作品也請勿於其他類型活動重複投稿。如經評審決議認定,或遭相關權利人檢舉並經主辦單位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逕予取消得獎資格,除追回獎金外,並得向參賽者請求相當於獎金金額2倍之懲罰性違約金,另若造成主辦單位損害,參賽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六)請勿投稿與本活動主題無關之內容。
(七)若以惡意之電腦程式或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意圖混淆或影響比賽結果者或有違法之行為,一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並經主辦單位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逕予取消參賽資格,若造成主辦單位損害,參賽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其作品如為得獎作品者,除追回獎金外,並得向參賽者請求相當於獎金金額 2 倍之懲罰性違約金。
(八)依所得稅法規定,本活動得獎者獲頒獎金,應屬稿費收入,得獎者如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得獎獎金依規定須扣繳 10% 所得稅額,但扣繳稅額不超過新臺幣 2,000 元者,免予扣繳;得獎者如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得獎獎金依規定須扣繳 20% 所得稅額,但扣繳稅額不超過新臺幣 5,000 元者,得免予扣繳。
(九)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獎金所得超過新臺幣 1,000 元者,將開立(9B)稿費免扣繳憑單,故得獎者應配合填寫相關資料及繳交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者,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十)得獎者若為未成年人,須檢附戶籍謄本並配合提出法定代理人同意書,方可領獎。
(十一)主辦單位僅會以網站公告、電子郵件、電話 3 種方式通知得獎訊息,請活動參與者密切注意網站公告。公告後 2 週內若未領獎,視同放棄。
(十二)比賽時程得視參賽狀況調整,以網頁最新公告為準。
(十三)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十四)每位參賽者最多限投稿 3 件,若有超過件數者將取消全部投稿作品之參賽資格。
(十五)得獎作品如引發大眾的負面爭議,在不影響作者原創前提下,為顧及社會大眾觀感,對於所有得獎作品內容,主辦單位保有修改、刊登的權利。
(十六)參賽者對於評審之評審結果,完全同意並尊重,絕不提出任何異議或申訴。
(十七)凡參賽者均視為同意並遵循上述各項規定。

活動網站及下載:www.nv.com.tw/2010bankshow

2010年5月18日 星期二

2010 年全國意麵創意公仔競賽

 
一、競賽目的
以南投意麵為主題,徵選結合創意設計與地方文化元素之意麵創意公仔,強化南投意麵的文化特色與豐富感。

二、辦理單位
(一)指導: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地方產業發展基金
(二)主辦:南投市公所
(三)執行:典創國際有限公司
(四)協辦:大葉大學視覺傳達設計學系、多媒體設計系;亞洲大學創意商品設計學系、視覺傳達設計學系、數位媒體設計學系;南開科技大學文化事業發展系

三、競賽主題
意麵創意公仔:具有南投意麵象徵意義之代言商品及其系列衍生性商品。

四、參賽資格
凡對文創商品開發生產領域具有創意與執行能力之設計師、自由創作者及生產業者。

五、報名費用
免費

六、參賽時程
1.傳真或郵寄報名:即日起至 99 年 6 月 8 日止
2.書面圖稿文件/光碟送件:99 年 7 月 8 日中午 12 時前寄達
3.評選:99 年 7 月 9 日
4.優勝結果公告:99 年 7 月 13 日
5.頒獎典禮:配合公所相關行銷活動,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

七、參賽程序
‧採傳真或郵寄方式,繳交報名表。
‧作品設計圖稿、授權書以及備份光碟,郵寄或親送至南投市公所三樓農經課(54048 南投市龍泉里玉井街 5 號)張德惠專員收。
‧作品設計圖稿應具體呈現商品彩色設計外觀圖及 3D 立體圖等,並標示實際比例及尺寸,得以 A2 尺寸圖紙 1 張或 A3 尺寸圖紙 2 張繪製。備份光碟內的設計圖稿請存為 jpg 影像檔,尺寸 42 × 32cm 以上、解析度 72dpi 以上。
‧若無商品彩色設計外觀圖及 3D 立體圖者,得以實物樣品照片替代之,照片請存為 jpg 影像檔,相素在 2124 × 3024 px 以上,並提供 2 張以上照片。
‧備份光碟應包含報名表、作品設計圖稿或實物樣品照片(請按照上述規格要求)、授權書等資料。

八、獎項公布
主辦單位有權予以從缺或調整名額,得獎名單將公布於南投市公所網站及以 Email 及電話通知入圍者,並請繳交主辦單位指定之相關資料,供執行單位未來推廣之用,得獎者之獎金依法先行代扣獎金 10% 稅額。

九、評審方式及標準
評審方式:邀請中部地區大學設計相關科系教授、南投市產業發展委員會及業界等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小組進行評審。
評審標準:
創意 (商品之創意巧思) 25%
特色 (南投意象、意麵文化內涵與風格呈現) 25%
造型 (商品之造型美感、質感與色彩) 25%
量產可行性 (採用材質、生產流程具環保概念者為佳) 25%

十、獎項
金獎:2 萬,1 名
銀獎:1 萬,1 名
銅獎:5 仟,1 名
佳作:2 仟,5 名
註:除上述獎金,每名得獎者均獲得獎牌乙面(獎金、獎牌由南投市公所發予)。

十一、注意事項
(一)所有參賽作品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或設計之原創作品,嚴禁抄襲或仿冒他人著作或作品。若參賽作品經遭檢舉、查獲有不實情事即予取消參賽;如獲獎將收回獎項及獎勵並自負相關責任,獎位不予遞補,違反著作權相關法令部份,由作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二)參賽者僅得於原典藏素材進行創作靈感參考,若欲直接使用素材,應逕洽各典藏單位或權利人關於授權使用事宜。
(三)所有參賽作品,請參賽者自行送達或妥善包裝後寄送,若郵寄途中因不可抗拒災變造成任何損失,執行單位恕不負責;評審委員之評選工作,以參賽作品送達時之狀況評之。
(四)執行單位取得進入決選與得獎作品之所有權。
(五)獲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為南投市公所持有,必要時亦可作部分之修改及重製,上述作品之得獎者不得異議。
(六)參賽作品均不退件與價購,參賽者不得異議。
(七)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辦法的各項內容及規定,本競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所有競賽規則及辦法以南投市公所網站的最新公告為依據,請隨時上網瀏覽查看。

十二、聯絡方式
◎南投市公所農經課
地址:南投市玉井街 5 號
電話:049-2222110 分機 348 張先生 
◎典創國際有限公司
地址:台中縣霧峰鄉柳豐路 500 號
專線電話:04-23399181 李小姐 劉小姐
傳真:04-23321131

詳細資訊及下載:http://www.ntc.gov.tw/news/index-1.asp?m=9&m1=14&m2=52&id=212

2010年5月16日 星期日

4C 數位創作競賽

 
經濟部工業局為鼓勵國內優秀人才投入數位創作行列,自 2002 年起辦理4C數位創作競賽,表揚國內優秀創意作品。第九屆「2010 年4 C 數位創作競賽」秉持著 4C (Creative【創意】、Commercial【商業化】、Comprehensive【廣泛應用】、Copyright【著作權】)之精神,將持續協助業者發掘優秀創意與人才,為產業帶來豐沛的創作能量。
第九屆「2010 年 4C 數位創作競賽」競賽組別包含「動畫組」、「動畫劇本組」、「PC 遊戲創作組」、「PC 遊戲提案組」、「數位漫畫組」及今年新增的「產業新星組」。

活動時程
報名及作品收件截止日期:自公告日起至 ~ 6 月 30 日
公佈初審入圍名單:99 年 7 月下旬
複審日期:99 年 8 月中旬
得獎名單公佈:99 年 8 月下旬
頒獎典禮 & 成果發表:99 年 9 月

參賽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者,惟遊戲創作組參賽作品需完成於參賽者在國內學校在學期間或教學機構學習期間。
2.可跨校系組隊報名參加,每隊人數以 6 人為限,惟遊戲創作組以 12 人為限,每一參賽隊伍須有指導老師,指導老師以 3 人為限。
3.遊戲創作組參賽團隊中之每一組員於作品創作期間不得為任何數位遊戲廠商正職員工,數位遊戲產業定義依照經濟部數位內容推動辦公室標準及由評審委員認定。
4.98 年 10 月 1 日後創作之非商業用作品。
5.曾參與政府主辦的其他競賽獲得獎金或由政府補助單位輔導之作品,僅開放競逐廠商贊助獎,無法角逐大會獎項 (無提供獎金之大會獎項不在此列)。

競賽組別及繳件資料
1.參賽同意書需含所有參賽組員之身分證,學生另附所有成員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其餘教學機構學生則需繳交證明該作品為參賽者於學習期間完成作品之證明文件。
2.參賽作品光碟或影帶,以及所有輸出文件上需清楚標示【2010 年 4C 數位創作競賽】【報名編號】【作品名稱】。
3.每人不限報名件數 (遊戲創作組除外),報名以作品為單位,每份參賽同意書以及光碟僅限一件作品使用。
4.若創作中所使用之素材,乃使用他人之著作,請於參賽同意書內註明引用出處。
【動畫組】
◎作品規格
2D、3D 類型不拘、長度不限,含 70% 以上之動畫內容,720 × 480 像素以上之 NTSC 規格
◎繳交資料
1.報名文件 (線上填寫作品資料表後列印即產生) (1)作品資料表 (2)參賽同意書
2.動畫作品 1 份:請以 DVD 格式繳交
3.作品資料光碟 1 份內含作品截圖 3 張 (TIFF 檔)
※動畫作品與資料光碟請分開燒錄儲存。
【動畫劇本組】
◎作品規格
封面註明競賽、作品名稱、參賽組別、報名編號;內文採 A4 格式(直式橫書),行距 1.5 倍行高,字體 14,頁碼標示於右下角,內容需包含:
1.劇本名稱
2.劇本型態 (短篇動畫、電影動畫、動畫影集)
3.故事大綱
4.訴求對象
5.背景敘述:地點、時空設定及場景說明,需有場景美術設計圖
6.人物介紹:人物設定資料,需有人物造型設定圖
7.完整劇本
◎繳交資料
1.報名文件 (線上填寫作品資料表後列印即產生) (1)作品資料表 (2)參賽同意書
2.作品列印稿,A4 尺寸裝訂成冊,乙式 10 份 (如有手繪或數位圖檔請夾頁擺放在相關頁面)
3.作品資料光碟 1 份,內含作品電子檔 (PDF 檔)
◎備註
劇本型態:短篇動畫 30 分鐘以內 / 電影動畫 75 ~ 120 分鐘 / 電視動畫影集 1 集 15 ~ 25 分鐘,至少繳交二集
【PC 遊戲創作組】
◎作品規格
參賽者可運用不同的工具軟體來製成遊戲,但最後需在 PC 之作業系統平台下執行
◎繳交資料
1.報名文件 (線上填寫作品資料表後列印即產生) (1)作品資料表 (2)參賽同意書 (需附上全部組員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相關證明)
2.參賽作品一式 12 份,內含:(1)遊戲光碟(含遊戲安裝程式 & DEMO 影片) (2)遊戲企劃書及使用手冊 (列印稿)
3.作品資料光碟 1 份,內含:(1)遊戲企劃書與使用手冊 (PDF檔) (2)遊戲 DEMO影片 (參照備註2)
※作品資料與參賽作品請分開燒錄儲存。
◎備註
1.遊戲企劃書以 A4 尺寸輸出裝訂成冊,封面註明:競賽名稱、報名編號、作品名稱。
2.遊戲 DEMO 影片須可看出:遊戲實機運作情況、遊戲進行方式、關卡設計、設計重點及創新性,長度約 5 分鐘。
3.使用手冊格式不限,內容需有安裝、操作及系統環境需求說明。
4.程式、音效、圖形若非自行開發者需事先提出並註明出處。
【PC 遊戲提案組】
◎作品規格
封面標示競賽、報名編號、作品名稱、參賽組別;內文採 A4 格式(直式橫書),行距 1.5 倍行高,字體 14,頁碼標示於右下角,內容需包含:遊戲設定(game design document)、遊戲概念(concept design document)介紹;如為 RPG 類型遊戲,則須另附人物關係及介紹表、故事大綱、分集大綱、背景敘述及故事情節等。
◎繳交資料
1.報名文件 (線上填寫作品資料表後列印即產生) (1)作品資料表 (2)參賽同意書
2.作品列印稿,A4 尺寸裝訂成冊,乙式 12 份
3.作品資料光碟 1 份,內含作品電子檔 (PDF 檔)
◎備註
如係改編其他著作 (如小說或電影劇本) 請註明出處
【數位漫畫組】
◎作品規格
經數位化處理以電子檔方式呈現之劇情漫畫,投稿頁數 10 ~ 20 頁 (含刊頭扉頁),規格大小為 A4 尺寸,閱讀方式由右至左,由上至下,黑白彩色不限,作品封面及內文,均不得出現作者姓名/筆名。
◎繳交資料
1.於網站上傳作品圖檔。
2.報名文件 (線上填寫作品資料表後列印即產生) (1)作品資料表 (2)參賽同意書
3.光碟片 1 份,內含:
‧作品上傳檔:JPEG 格式 / RGB 色彩 / 800x600 pixels / 300KB 以內。
‧作品原始檔:黑白稿以點陣圖方式製作 / 600dpi / TIFF;彩色稿 / 300dpi / CMYK 色彩 / TIFF 格式。
◎備註
光碟內作品圖檔請以【報名編號+頁碼】命名,ex. E001-1、E001-2...等。(填寫完線上作品資料表即獲得報名編號)
◎上傳圖檔說明
1.作品 jpeg 圖檔請全部壓縮成 1 個 rar 壓縮檔上傳,壓縮檔案大小不得超過 4MB,若超過,請將圖檔以 2 個壓縮檔案分次上傳。
2.壓縮檔內作品圖檔請照上述備註以【報名編號 + 頁碼】命名,ex. E001-1、E001-2...等。(填寫完線上作品資料表即獲得報名編號)
3.壓縮檔名請以【報名編號 + 壓縮檔內 jpeg起始頁碼 + 壓縮檔內 jpeg 結束頁碼】命名,ex. 我填完線上作品資料表,獲得報名編號 E001,作品共有 20 個 jpeg 圖檔要上傳,因壓縮檔案大小限制,以兩個壓縮檔分次上傳,第一個壓縮檔內含作品 1 ~ 10 頁,第一個壓縮檔名則命名為 E001-1-10,第二個壓縮檔內含作品 11 ~ 20 頁,第二個壓縮檔名則命名為 E001-11-20。
【產業新星組】
◎主題
依遊戲廠商所制訂之主題,參賽者自由發揮
◎作品規格,繳交資料
依贊助廠商規定,請參考活動網站 - 最新消息
◎備註
1.報名以作品為單位,參賽件數不限,,每份參賽同意書以及光碟僅限一件作品使用。
2.遊戲創作組每隊限報名 1 件作品 (成員不可重複組隊參加),作品可同時報名遊戲創作及遊戲提案組。
3.參賽同意書需含所有參賽組員之身分證,學生另附所有成員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其餘教學機構學生則需繳交證明該作品為參賽者於學習期間完成作品之證明文件。
4.參賽作品光碟或影帶,以及所有輸出文件上需清楚標示【2010 年 4C 數位創作競賽】【報名編號】【作品名稱】。
5.若創作中所使用之素材,乃使用他人之著作,請於報名表內註明引用出處。

評審標準
【動畫組】
創意表現 30%
技術水準 30%
市場性  15%
藝術表現 15%
其他 (視覺傳達、聲音表現、剪接、特效等) 10%
【動畫劇本組】
故事 (含人物、對白、情節鋪陳) 40%
創意表現 30%
完整度  20%
視覺表現 10%
市場性  10%
【PC 遊戲創作組】
遊戲性 (含市場性) 40%
整體表現 (程式/美術/音效/介面) 30%
完整度 (表現遊戲性完整內容) 30%
【PC 遊戲提案組】
創意    30%
遊戲性   30%
市場性   20%
提案完整性 20%
【數位漫畫組】
主題表現 25%
創意構思 25%
技巧度  25%
市場性  25%
【產業新星組】
待確認 (依各家廠商組成之評審團而定)

獎勵辦法
【動畫組】
大會金獎 (1 名):6 萬
大會銀獎 (1 名):3 萬
大會銅獎 (1 名):1 萬
【動畫劇本組】
大會金獎 (1 名):6 萬
大會銀獎 (1 名):3 萬
大會銅獎 (1 名):1 萬
【PC 遊戲提案組】
大會金獎 (1 名):6 萬
大會銀獎 (1 名):3 萬
大會銅獎 (1 名):1 萬
【PC 遊戲創作組】
大會金獎 (1 名):15 萬
大會銀獎 (1 名):8 萬
大會銅獎 (1 名):5 萬
優選 (3 名):3 萬
【數位漫畫組】
大會金獎 (1 名):6 萬
大會銀獎 (1 名):3 萬
大會銅獎 (1 名):1 萬
【產業新星組】
待確認

參賽注意事項
1.以團隊名義參賽者,需詳列團隊人數以利得獎相關作業,並附上代表人詳細資料,權利義務由代表人行使。
2.參賽作品若經人檢舉或告發、涉及智慧財產權等權利之侵害,需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3.所參賽之作品不得作為商業用途,若經人檢舉或告發,取消其參賽資格。
4.各參賽作品之著作人格權,歸屬參賽隊伍個別擁有,但主承辦單位共同擁有為推廣活動及為教育目的重製、下載及公開展示等著作財產權權利。
5.參賽作品需為自己創作,若經人檢舉或告發為他人代勞且有具體事實者,取消其參賽資格與追回獎項。
6.參賽作品內容若涉及猥褻、暴力、色情、誹謗等違反公共秩序與善良風俗,或違反參賽資格者,主辦單位有權利取消參賽者資格與追回獎項,參賽者並須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7.參賽作品若有侵犯或損及業者商譽者,主辦單位有權利取消參賽資格,參賽者並須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8.參賽作品於參賽期間,須確保智慧財產權為參賽者所擁有,不得將其權利讓予他人或其它單位,若發生此情形將取消參賽資格。
9.由於本競賽屬非營利且具有教育性質,符合著作權法第六十五條「著作之合理使用,不構成著作財產權之侵害」。但為尊重著作權,請參賽者使用非原創素材時,於參賽同意書註明使用之素材來源,包括圖片 (註明圖像光碟出版者、圖庫版權商、攝影者、出版商等)、音樂 (註明音樂詞、曲作者、編曲者、演唱人、歌名及唱片發行公司) 等相關資料。
10.參賽隊伍及作品應依比賽規則參與公開展示與頒獎典禮,未參與之隊伍視同放棄獲獎資格。
11.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加隊伍及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加名額」辦理,亦可由評審團決議更動獎項名稱;獎金視實際情況作彈性調配,以不超越原獎金總額為限;依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 NT$20,000 者,承辦單位依法代扣 10% 稅額。
12.參賽作品請保留原始檔備查,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
13.凡報名參賽者,即視為同意本報名簡章的各項內容及規定,若有未盡事宜,得由主、承辦單位隨時更正公布之。
14.贊助業者有權保留更動「產業新星組」競賽辦法之權利。

活動網站及詳細辦法:http://www.dcaward.org.tw/4C_Website/

2010年5月15日 星期六

明日大明星。漫畫 Cosplay

 
活動名稱:
「明日大明星。漫畫 Cosplay」

活動時間:
2010.4.28 (三) - 5.27 (四)
6.10 公告得獎名單

比賽主題:
武俠《三京畫本》及《清明記》主角設計。
同一作者限單本小說投稿乙次(等同於可投稿《三京畫本》一個角色,也可投稿《清明記》一個角色。

作品規格:
1.單張人物設計
2.尺寸:14 * 21cm(直式)
3.其它:300dpi,彩色圖稿 (RGB),jpg 格式
原訂為收取 (CMYK) 的 jpg 格式檔案,現改為 (RGB) 的 jpg 格式檔案,但為了之後出版、印刷等相關事宜,請務必保留參賽之 (CMYK) 原始未壓縮檔案,謝謝。
4.單張上傳檔案大小限定於 3MB 以內

收稿方式:
一律採網路投稿,請至明日工作室官網 http://ebook.tomor.com/

名次/贈項:
第一名 / 一萬元
第二名 / 七千元
第三名 / 五千元
佳作三名/ XP-8060B 1024 階繪圖板乙份

其他注意事項:
*如未有合適的作品,評審委員會得決定從缺。
*參賽作品內容創作不得涉及色情、暴力等違反社會善良風俗之議題。
*參賽作品不得在電子檔內署名(含作者姓名及筆名),或註記無關之標示。
*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一概不退件,請參賽者送件時自留備份。
*所有獲獎作品,作者均同意授權主辦單位(台灣明日工作室)獨家永久自行或轉授權他人出版(含數位版權)。
*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本人作品,並需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權,若有第三人對作品提出異議,並經主辦單位查明屬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資格(獎位不遞補)並追繳獎金外,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賽人自行負責,概與主,協辦單位無關。
*如有未盡事宜,以活動網站公佈資料為主,明日工作室保留隨時修改、變更、取消本活動之權利,恕不另行通知。
*凡參賽者均視為同意並遵循上述規定。
*獎金在名單揭曉後六十天內支付,所有獎金均為稅前,主辦方將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代為扣繳稅款。

主辦單位:明日工作室
協辦單位:CWT 台灣同人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活動網站:http://ebook.tomor.com/activities/tomor-star/index.html

「創意絕對‧絕對搖滾」校園創作競賽

 
創作主題
ABSOLUT‧Rock The World

主題訴求
激發無限的想像,以平面視覺影像創作的方式,繪出你的『絕對‧搖滾』自我主張。

作品規格及限制
1. 報名參加本活動必須年滿 18 歲,且需為全國大專院校之在校學生。
2. 投稿內容需符合上述創作主題及主題訴求之內涵與形象。
3. 請確實填寫報名表之各項欄位,其中「創作理念」字數以 300 字內為限。
4. 同一作品不可多次投稿,亦禁止同款不同色作品,經主辦單位舉發將刪除參賽資格。
5. 不可惡意使用不雅圖片或侵權、抄襲或使用任何未經授權之圖案、標章、文字及商標之情事發生。
6. 投稿作品如未符合上述任一條件,皆不予列入評選。

報名方式
1. 參賽者需以電腦繪圖投稿,海報為菊全尺寸(59.4cm × 84.1cm ),並設定解析度為 300dpi 及 CMYK 四色印刷模式。
請參照下述規定說明
(1) 海報原始檔 (需留出血 0.3cm、解析度為 300dpi 及 CMYK 四色印刷模式、AI 如有用到其他圖片檔案須附上圖片原始檔)。【請將檔案上傳至網路空間供承辦單位下載】
(2) 海報 JPEG 檔 (解析度為 96dpi 及寬度不超過4 80 像素)。
2. 填妥報名表連同海報 JPEG 檔一同 mail 至 ABSOLUT_rock_the_world@yahoo.com.tw
3. 電話洽詢專線: 02-8771-9970 #12
收到承辦單位回覆報名確認函,即完成報名程序。

競賽時間及獎項
1. 視覺設計創作稿件徵選期間自即日起至 2010 年 5 月 24 日截止。
2. 網路票選期間:5 月 31 日 ~ 6 月 18 日 (初選 30 組參加網路票選) 參加票選之網友有機會獲得決賽入場門票。
3. 決賽入選公佈通知:6 月 21 ~ 25 日 (網路票選最高前 10 位出席決賽派對,網路票選數佔 40% 評分比)
4. 台北總決賽將於 7 月初舉辦,正確時間地點將另行在網站公佈之;優勝者將可獲得 5 萬元獎金。(評審佔 60% 評分比選出最後優勝前 3 名)。決賽將邀請姚瑞中老師出席並公佈前名 3 優勝名單。

評選規則
競賽作品評審團將由國藝術七門町七位畫家,針對投稿作品共同評審。
1. 初選將由評審進行個人評分作業,主辦單位再進行評分加總,選出 30 組參加網路票選。
2. 總決賽將於台北擴大舉辦決賽派對,共 10 組參賽者進行最後決選,現場邀請所有評審直接評分,於決賽派對活動最後公佈前3名優勝者並頒發獎贈品。

評分基準
創意度:含訴求手法新穎度、原創性、精彩度、趣味度,30 分
主題掌握:作品符合主題性,30 分
整體視覺效果:繪圖技術,25 分
宣傳效果:品牌精神及品牌意象 15分

注意事項
1. 報名的參賽者於投稿截止日前,若未將報名表 e-mail 至 ABSOLUT_rock_the_world@yahoo.com.tw 視同放棄。
2. 若報名表資料填寫不全或未填寫正確資訊,視同放棄得獎權益。
3. 入選之作品得由本主辦單位彙編成品,作非營利性質之發行使用。
4. 得獎者將由主辦單位致予獎金或贈品 (請參考獎項說明),其著作人格權歸屬原創者,著作財產權歸保樂力加公司所有,保樂力加得以出版、發行、改編、公開演唱、公開播放等各種形式使用,原創作者不得有任何異議。
5. 參賽者需保證所提供之演出內容及作品,並無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情事,若有任何第三者主張受侵害之事,參賽者需負責出面處理,與主辦及承辦單位無涉。同時,如經檢舉由主辦單位查證參賽者有欺瞞或偽造資料情事,則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得獎資格,已頒發之獎金或贈品,需全數繳還主辦單位。
6. 所有參賽作品均為承辦單位評選備查,恕不退件,請參賽者自行製作備份存檔。
7. 請詳閱以上章程,一旦報名或入圍,則視同同意承辦單位以上辦法之規定。若參賽者及其作品不符合本活動規章之規格,承辦單位有權取消該參賽資格及追討得獎獎項。
8.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若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 2 萬元,得獎者需扣繳 10% 稅金;非中華民國國境內居住之國人 (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 183 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得獎人所得之金額,須就中獎所得扣繳 20% 機會中獎稅;獎項價值超過市價 1000 元,年度報稅時必須納入個人所得,故中獎人於領獎後,所得稅徵收前會收到本公司發出之扣繳憑單。中獎者須配合繳交身份證影本作為申報依據。若得獎者不願扣繳稅金將視同棄權。
9. 本活動競賽之中獎人不得重覆。
10. 本活動主辦與承辦單位保留修改本活動辦法之權利。
11. 本活動主辦單位及其相關協力廠商皆不得參加本活動之競賽,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www.absolut-rock.com.tw/school.aspx

2010年5月10日 星期一

2010 台灣原創角色藝術大賞

 
【未來】
未來是現在當下每一刻的集合,
現在就是過去曾經想像的未來。
對未來的想像並不侷限於太空,
不論是回顧過去或是放眼現在,
未來風格充滿無限想像。
以現有的生活情境與文化背景為謬思,
透過對於玩具角色的塑造,穿越時空,
勾勒出對於未來無限想像的天空。

主題
【未來】
未來生活會是如何?這一直是人們憧憬及樂於想像的話題,從各種藝術、設計、電影、漫畫甚至卡通都能見到這方面的概念呈現。在幾十年前人類尚未登陸月球的時候,人們就已經為浩瀚未知的宇宙著迷,受懾於那未知的無限可能。
對未來的想像並不侷限於太空,它的影響包涵在設計師及藝術家的創新思維以及設計技巧。所以不論是回顧過去或是放眼現在,未來風格是充滿了無限想像的。
因此,我們藉由本次活動主題,引導參賽者們利用我們現有的生活情境與文化背景為謬思,透過對於玩具角色的塑造,穿越時空,勾勒出對於未來無限想像的天空。
這次,我們將比賽擴大成三個構面,分組徵選,以角色創作為主題,涵蓋設計師玩具、插畫、動畫,期待能選出優秀的創作,建立台灣角色創作的堅強軟實力。

主辦
DAT 中華民國設計師協會

指導單位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協辦單位
遊戲橘子、台北怪獸、火腿設計師藝廊、DPI 雜誌

參與對象
國內美術、設計與視覺內容表現相關產業;媒體、美術、商業設計、產品設計、視覺傳達相關科系所學生;一般對於設計表現有興趣的民眾。

活動目的
設計師創作玩具 (俗稱公仔) 具有獨特迷人的魅力,目前國內對於設計師玩具已漸漸有概念,也開始有許多人進行創作。中華民國設計師協會為鼓勵創意與內容創作,以藝術、美學、創意、科技和視覺技巧,透過設計師玩具角色設定之徵選,活絡創作風氣,並讓相關產業資源充分結合,共同提升台灣競爭力。

原創角色藝術大賞的目標不是單一或片面的,迷人的角色不僅可以成為玩具,其實也具備了衍生為其他出版品或與其他商品整合行銷的價值;有些具有完整豐富故事的作品,甚至還隱藏著發展為數位遊戲的驚人潛力,這對於極度需要將創意發展為商業價值的台灣而言,其實也蘊含著指標性意義。

本次競賽活動除了與「2010 台北國際玩具創作大展」結合,於玩具創作大展、其他公開性展覽中展出得獎者作品,提供設計創作、製作、生產上的交流,促進更多有潛質的新血投入設計創意產業,最後亦有將歷屆得獎作品集結成冊,發行專刊的可能性。

這樣結合視覺藝術、綜合媒材表現、當代與商業論述的比賽,將吸引來自全國的創意青年投入,鼓勵國內創作環境,尤其得獎者藉由這個平台,產出的優秀作品也讓廠商感到興趣,第一屆第一名得主,由國內知名創意經紀公司出色創意簽下 (出色創意公司為水瓶鯨魚、可樂王、萬歲少女等知名創作者之經紀公司),第二屆第一名得主藉由這個平台得到知名漫畫家阿推老師青睞,也得到合作機會。尤其很多廠商也陸續洽談後續合作開發生產計劃,第三屆起更獲邀參與新加坡設計節展出 -「2007 台灣角色設計展」為代表台灣跨國展出的唯一單位,展出角色、插畫與動畫,亦成為本次擴大舉辦的契機。

歷屆參與我們比賽獲得入圍或優選的作者的創作經歷也因此往上提昇,除了有 08 年金獎得主葉信泓 (阿咧先生)「想像力有多重?」得到自由時報副刊刊登之外,另外還有林祐輔 (不達景 Ryan) 入圍台灣五十大原創故事角色設計師名作之「光溜溜星樂園 - 安心步子」,06 年金獎得主張容瑱生產發售限量的得獎作品「金吉祥先生 - 小兔包」相關週邊商品,07 年金獎得主兩兩一樹也同時發行極限量的得獎作品黑白版「miniMUMU 妙妙」公仔。

國內有意從事原創角色創作的創作者已經不再只滿足於角色設計的藝術層面,逐漸有提昇創作經歷到行銷推廣、週邊製作的商業化概念,而藉由這個比賽開始做為個人創作生涯與國內外創作圈的連結是一個相當重要的開始,這也是協會每年辦理這樣的活動,企圖建立國內原創角色設計輪廓及推廣優秀的創作者的立意。

競賽辦法
競賽分類及收件方式
設計玩具:
以平面角色設計參加初選,入圍前10名自行製作立體角色參加決賽。主辦單位提供版型下載,依比賽指定格式郵寄至主辦單位。繳交設計師玩具角色設計圖稿 (繪製正面、側面、背面圖像),並依格式附上該角色 600 字的基本資料設定與創作說明。
插畫及動畫:
以平面角色設計參加初選,入圍前 10 名參加決賽。依比賽指定格式上傳至 youtube 或其他空間,並依格式附上該角色 600 字的基本資料設定與創作說明。

徵件時間與相關規範
◎報名繳費截止日: 6 月 10 日。
◎平面作品及報名表收件截止時間:即日起至 99 年 6 月 10 日前寄達代收處
 收件地址:829高雄縣湖內鄉東方路 110 號 美術工藝系
 收件人:中華民國設計師協會 呂文宗理事 代收
◎公佈初選 10 名入圍者:99 年 6 月 21 日前通知入圍設計師進行立體角色製作。
◎優選之立體決選作品收件截止時間:99 年 7 月 7 日前寄達協會台北代收處。(地址將各別通知)
◎評審團決審:99 年 7 月 8 日。(暫定)
◎頒獎:99 年 7 月 11 日將於頒獎典禮首度公開決選結果並現場頒獎。

評選標準
1、可以從競賽主題發揮,亦可由其他題材轉化符合競賽主題。
2、具備獨創性與美感,並擁有鮮明人格特質與世界觀。
3、具備吸引人的格局與特質,有生命力。
4、有商業應用之潛力與發展性。
5、禁止抄襲與雷同。
6、角色世界觀之精神性需仔細描述,設計應具獨創性,且簡潔,避免複雜圖案。
7、可以使用活潑有趣的造型來呈現參賽者心目中設計師玩具的形象,亦可另闢個人創作特色。
8、考慮其立體化之造形與各種製作方式和材質配合的可能性。
9、由主辦單位共組評審委員會進行評選。
設計師玩具:
初審:
1.主題與內容 (角色概念與世界觀設定) 30%
2.創意與造型美感 (整體視覺特質與造型) 30%
3.技術性應用技巧 (包含多面視圖之精準度與立體表現) 20% <設計師玩具有實體作品者,本項可加重積分>
4.市場價值預測 (以消費現象觀察之) 20%
決審:
5.實體後之原創強化程度 30%
6.直覺好感度 30%
7.市場潛力性 20%
8.主體與內容 10%
9.技術性應用技巧 10%
插畫/動畫 (初、決審):
1.主題與內容 (角色概念、故事與世界觀設定) 30%
2.創意與造型美感 (整體視覺特質與造型) 30%
3.技術性應用技巧 20%
4.市場價值預測 (以消費現象觀察之) 20%

競賽活動獎勵方式
設計師玩具類:
◎CDT 首獎 1 名,獎金 10 萬元,CDT 原創金獎獎盃一座,一年期 DAT 設計師協會正式會員資格。(獎金須依法代扣相關稅金)
◎廠商特別獎 1 名,由廠商提供獎品一份,CDT 原創獎盃一座,一年期 DAT 設計師協會正式會員資格。
◎優選獎 8 名,贊助商特別獎品各一份,CDT 原創獎狀一紙。
插畫類:
◎CDT 首獎 1 名,獎金 5 萬元,CDT 原創金獎獎盃一座,一年期 DAT 設計師協會正式會員資格。(獎金須依法代扣相關稅金)
◎廠商特別獎 1 名,由廠商提供獎品一份,CDT 原創獎盃一座,一年期 DAT 設計師協會正式會員資格。
◎優選獎 8 名,贊助商特別獎品各一份,CDT 原創獎狀一紙。
動畫類:
◎CDT 首獎 1 名,獎金 5 萬元,CDT 原創金獎獎盃一座,一年期 DAT 設計師協會正式會員資格。(獎金須依法代扣相關稅金)
◎廠商特別獎 1 名,由廠商提供獎品一份,CDT 原創獎盃一座,一年期 DAT 設計師協會正式會員資格。
◎優選獎 8 名,贊助商特別獎品各一份,CDT 原創獎狀一紙。

報名與投稿:
團體或個人皆可報名,每組人員參加作品不限,主辦單位提供版型下載。
設計師玩具類:
1、設計師玩具角色設計圖稿,含繪製正視、側視圖。(如有配件或配飾,請於設計稿內一併繪出,並詳加說明。)
2、角色設定之角色情境意示圖 (側 45 度角為佳),以此圖稿表現該角色的設定風格、感覺、個性…等。
3、角色的基本資料設定與創作說明 600 字 (請參考網站範例)。
4、圖稿尺寸為 A4,請依照網站所公佈之投稿方式裱於 4 開黑色紙板,並自行保留設計圖稿,所有參賽作品概不退還。作品格式與報名表格請上活動網站 http://character10.designer.org.tw 下載。
5、如有立體製作物者 (成品或半成品均可),請附彩照 4 張 (正視,側視,頂視,側 45 度) 4*6,貼於黑色紙版上,連同其他資料寄送,照片模糊不清或無法辨識者,不予採計。
6、請作者預設實際立體作品尺寸於 4-6 吋見方以內,並儘可能將大部尺寸標示清楚。
7、報名包裹內請附上報名費匯款單據之正本,並請影印備份留底,學生報名可附上入會申請表。
8、稿件請依照上述方式,並自行完整包裝,寄送至:
收件地址:829 高雄縣湖內鄉東方路 110 號 美術工藝系
收件人:中華民國設計師協會 呂文宗理事 代收
9、作品以單獨角色為單位報名,或多名系列角色作品為單位報名皆不受限。
插畫類作品:
1、角色設計圖稿,自由繪製發揮,以角色情境意示圖稿表現該角色的設定風格、感覺、個性...等。
2、角色的基本資料設定與創作說明 600 字 (請參考網站範例)。
3、圖稿尺寸為 A4,請依照網站所公佈之投稿方式裱於 4 開黑色紙板,並自行保留設計圖稿,所有參賽作品概不退還。作品格式與報名表格請上活動網站 http://character10.designer.org.tw 下載。
4、報名包裹內請附上報名費匯款單據之正本,並請影印備份留底,學生報名可附上入會申請表。
5、稿件請依照上述方式,並自行完整包裝,寄送至:
收件地址:829 高雄縣湖內鄉東方路 110 號 美術工藝系
收件人:中華民國設計師協會 呂文宗理事 代收
6、作品以單獨角色為單位報名,或多名系列角色作品為單位報名皆不受限。
動畫類作品:
1、自由發揮,以角色設定風格、感覺、個性、故事...等。
2、角色的基本資料設定與創作說明 600 字 (請參考網站範例)。
3、動畫影片長度不限,請依照網站所公佈之投稿方式,影片格式為 avi/mpeg/mov/wmv/vcd/dvd 等一般性影片撥放格式,並自行保留設計檔案,所有參賽作品概不退還。作品格式與報名表格請上活動網站 http://character10.designer.org.tw 下載。
4、報名包裹內請附上報名費匯款單據之正本,並請影印備份留底,學生報名可附上入會申請表。
5、稿件請依照上述方式製作並上傳至 youtube 或其他空間回覆網址至主辦單位信箱 service@designer.org.tw,主旨務必註明「2010CDT 動畫類報名 - (作品名)」,未註明者視同報名不正確,將取消資格。
6、作品以單獨角色為單位報名,或多名系列角色作品為單位報名皆不受限。

費用:
1、參賽者請於 6 月 10 日前匯款報名,每件參賽作品須繳交新台幣 350 元報名費,DAT 協會會員折扣為新台幣 250 元 (中華民國設計師協會會員身分者),外籍參賽者繳交 12 美元。
2、決賽參賽者若自行棄權則由其他入圍者按積分順位遞補決賽資格,且不列入大會總決選名單 (退居入圍名單),亦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張退費。
3、參賽者可以使用9折價格優惠購買 2010 台北國際玩具創作大展門票,請在報名表內註明購票張數並同時匯款。
4、匯款資料:土地銀行 - 路竹分行 (代號 005),帳號 070-001-03272-9,戶名「中華民國設計師協會」。
6、退費:若由主辦單位單方面取消比賽,則參賽者可獲得 350 元退費 (僅扣除手續費),其餘情況皆不予退費。

資格喪失定義:
凡經下列因素評估而喪失資格者,恕不退回報名費與作品。
1、 參賽者未能於規定日期前完成報名與繳費,作品數量與繳費金額不符,或未能於指定日前寄達作品與相關資料。
2、作品規格或檔名格式不符大會規則。
3、參賽作品為抄襲、雷同或已授權經紀之上市與未上市作品(尚未對外授權之個人製作販賣品不在此限)。

特定附註:
1:DAT 中華民國設計師協會將直接取得各類作品之智慧財產使用權兩年。
2:決賽資格。獲入圍之作者即可製作立體作品參與決賽,若作者自行棄權則由其他入圍者按積分順位往前遞補優選決賽資格,棄權者退居入圍名單。

重要聲明:
1、未達評審標準,主辦單位與評審團得讓獎項從缺。
2、參選作品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經發現有上述不法情事者,除取銷其得獎資格、追回獎金及獎品外,法律責任由該參賽者自負。得獎缺額之遞補與否由大會評審團與協會共同協議之。
3、各類大會首獎與優選獎之著作人格權仍屬得獎人所有,主辦單位擁有智慧財產使用權兩年,並有權無償使用相關創作以應用於事件行銷與相關媒體宣傳或平面出版。
4、入圍作品之著作人格權仍屬得獎人個人所有,唯主辦單位有權無償使用相關創作以應用於相關媒體宣傳或平面出版,若需進行商業應用則須與創作人重新商議取得所需權利。
5、主辦單位對於所有參賽作品均有授與各傳播媒體報導刊載散播之權利,並擁有所有報名參賽作品之編製及重製成光碟、書刊或其他形式宣傳物之永久使用權。
6、所有參賽之平面作品概不退還 (參賽者請自行預留底稿與備份),並經主辦單位篩選優良作品,無償授權相關活動巡迴展覽發表使用。
7、凡報名參選者,視同認同本辦法一切規定,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或任何更新,得於活動網站公告更新。

作品寄送與報名:
◎ 請先下載報名表,參賽者需於 6 月 10 日前匯款報名交件,每件參賽作品須繳交新台幣 350 元報名費 (外籍參賽者繳交 12 美元)。
◎ 作品寄送,請將您已繳費之報名費匯款單據正本等資料浮貼於第一張裱板背後 (多件同時報名請合併費用於同一張匯款單,並自行影印存檔),連同所有參賽作品與資料在 6 月 10 日之前,郵寄到代收處:
收件地址:829 高雄縣湖內鄉東方路 110 號 美術工藝系
收件人:中華民國設計師協會 呂文宗理事 代收

活動網站:http://character10.designer.org.tw
相關資訊:http://www.designer.org.tw/dat/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4379

2010年5月4日 星期二

Windows 7 隨行杯設計大賽

 
你膩上潮流、黏住電腦,當你再也不想與他們分開,最棒的方法就是讓他們混在一起!
隨著潮流知名品牌,如 A Bathing Ape、Stussy 相繼推出超有型環保袋後,在台灣潮流圈似乎也隱約嗅得出一股簡單、環保、樂活的新氛圍。與潮流同步革命你的生活,強調電腦就這麼簡單的 Windows 7,也藉此機會讓科技跟上創意、3C 混搭潮流,於創意潮流文化節中合作規劃本賽事,當 Windows 7 設計你的電腦,讓它觸省易秀快樂搜,你就來設計專屬的 Windows 7 風格隨行杯,讓你的風格從此躍上街頭,好玩上手!
潮流之於你,好比 Windows 7 之於電腦,彼此渴求、彼此需要。這一刻,就從生活必需品開始潮流隨行,力推環保與個人風格,讓隨行杯成為新流行宣言,讓你擁有獨一無二的尖端設計良品!

活動時間
徵件時間:2010 年 05 月 01 日 ~ 2010 年 05 月 31 日
線上投票:2010 年 07 月 01 日 ~ 2010 年 07 月 31 日
抽獎時間:2010 年 08 月 05 日
公佈得獎:2010 年 08 月 05 日
頒獎時間:2010 年 08 月 15 日

報名方式
至活動網頁下方下載設計版型,設計完成後,於徵件時間內填寫報名表格並上傳作品圖檔送出即完成報名手續。逾時及缺件者即喪失參賽資格。所有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概不退回。

設計主題
以 Windows 7 為主題,創意為骨幹,潮流為血肉,創造一款拿在手上感到灼熱、脈動的隨行杯。
Windows 7 相關資訊請參考http://windows.microsoft.com

作品規定
1. 參賽者需使用主辦單位提供之版型進行設計,僅接受電腦繪圖格式 (如 JPG 等,解析度 300dpi,檔案大小 1MB 內),規格不符之作品恕不受理。
2. 作品內容需為自行創作,不得使用不雅、猥褻之圖片,亦不得運用任何非經授權之文字、圖像、標章、商標...等,違者喪失比賽資格,並需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3. 曾參加其他設計活動並得獎之作品不得重複參賽。
4. 參賽者請自留原稿,以備製作成實體隨行杯之需要。

評分規則
評審評分 40%
網友投票 60%

優勝獎項
潮頭腦設計獎 1 名 15,000 元 + 4GB USB 隨身碟
潮流手設計獎 1 名 10,000 元 + 4GB USB 隨身碟
創意手設計獎 1 名 5,000 元 + 4GB USB 隨身碟
創意潮流優選 7 名 4GB USB 隨身碟
Windows 7 特別獎 1 名 Windows 7 旗艦版
50 位入選參賽者 - 創意潮流文化節邀請函乙張
投票網友抽獎 - Windows 7 旗艦版

1. 本活動只於活動網頁上公佈入圍的 50 件作品,未入圍作品主辦單位恕不個別通知與公佈。
主辦單位將於徵選收件結束後,邀請評審選出 50 件入圍作品進行網路投票,並以評審評分及網友投票票數計分,選出前三名設計獎及優選。
2. 參加此比賽之參賽者,即視同同意將參賽作品版權授與主辦單位使用於實體及網路行銷宣傳用途,得獎者應於主辦單位通知之期限內,回覆確認並提供完整參賽作品資料並配合所有作業程序,逾期視為棄權。
3. 由 Windows 7 評審團評選出特別獎,得獎之作品將量產於 8/5 - 8/9 台北電腦應用展及後續所有 Windows 7 行銷活動使用。特別獎得主需配合主辦單位量產之需求調整作品內容。
4. 50 位入選參賽者將贈創意潮流文化節邀請函乙張,並由主辦單位將作品實體化於展覽中展示,入圍者可於展覽結束後自行領回;參加投票之網友可參加創意潮流文化節邀請函抽獎活動。

注意事項
1. 每人限投一件作品;同一作品不可重複參賽,經主辦單位發現即喪失參賽資格。
2. 報名表需完整填寫,如有資訊缺漏主辦單位有權取消比賽資格。
3. 投稿稿件版權屬本活動主辦單位所有,一經投稿不予退回,請參賽者自留複本。參賽者需無償同意主辦單位使用作品圖樣於隨行杯之設計、生產及與活動相關之一切行銷活動。
4. 若主辦單位因使用參賽者上傳資料遭第三人請求、索賠、提出民、刑事訴訟或主張任何法律上之權利,參加者應賠償主辦單位因此所生之全部損失與費用。
5. 本比賽之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6. 主辦單位擁有調整活動內容與獎項之權力。

活動網站:http://www.spp.com.tw/spp2006/cool/index.asp
活動辦法及下載:http://www.spp.com.tw/spp2006/cool/contest_cup.asp

99 資訊月海報徵選

 
競賽方式:
數位繪圖比賽

主辦單位:
資訊月活動委員會

活動精神:
透過民眾的創意觀點,表達 99 年資訊月的主題訴求,以推廣全民資訊教育及提昇民眾資訊水準為目的。

活動主題:
擁抱智慧生活
近年來,網路徹底改變了你我的生活模式,智慧生活是「網路」演進必然朝向的一個發展趨勢。「擁抱智慧生活」就是以網際網路為軸心,全面連結電腦 (Computer)、通訊 (Communication)、消費性電子 (Consumer Electronics)、內容 (Content)等電子產品與資訊;「新4C匯流」的全新概念,帶給民眾更全面、更完善的軟體與硬體整合服務。
我們可以由業界發展來觀察,例如:雲端運算技術的應用,透過網路結合終端設備所發展出的多樣化服務,如代表通訊與電腦匯流的小筆電;通訊與消費性電子產品結合的智慧型手機;內容與消費性電子結合的電子書,都能充分表現出「新 4C 匯流」的趨勢特點。藉由無所不在的網路與行動上網裝置之便,幾個簡單的操作步驟,就能隨時隨地獲取我們所需要的即時個人資訊。透過雲端技術 (Computing) 與網路結合,啟動更多智慧創意應用服務。多元的網路應用,讓我們一起張開雙手擁抱智慧生活,啟動對未來的無限想像!

活動流程:
收件→初審→複審→決選→記者會頒獎→展示

獎勵辦法:
第一名:一名,獎金十萬元、獎座乙座及獎狀乙張
第二名:一名,獎金三萬元、獎座乙座及獎狀乙張
第三名:一名,獎金二萬元、獎座乙座及獎狀乙張
佳 作:二十名,獎狀乙張及獎品乙份
指導老師獎:前三名作品之指導老師,頒發獎狀乙張
※線上報名主辦單位備有參加獎,獎品數量有限,請踴躍報名參加!
※為鼓勵參賽者激盪創意,凡繳件即可參加抽獎,繳件數越多,中獎機率越高,數位繪圖板、精美圖庫、進階設計課程...等多項大獎等您來拿!

得獎作品表揚:
一、第一名得獎作品為 99 年度資訊月展覽宣傳海報、全省巡迴。
二、第一名得獎作品為 99 年資訊月展覽相關設計物主視覺。
三、得獎作品將在「資訊月」網站及相關的宣傳資料中刊登。
四、得獎作品將收錄於《99 資訊月大會特刊》。

報名 & 收件期限:
‧資格:歡迎全國民眾共襄盛舉
‧方式:一律採線上報名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8 月 2 日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8 月 2 日,當日郵戳為憑,亦歡迎親自送件。
‧收件地點:105 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 2 號 3 樓 資訊月活動委員會 收
‧活動聯絡人:謝欣諺/郭映沂,電話:(02)2577-4249 分機 264/256
‧Email:itmonth@news1.tca.org.tw

作品規格:
海報為菊全尺寸(61cm × 86cm)之電腦繪圖,並設定解析度為 300dpi 及 CMYK 四色印刷模式

海報必備元素:
‧必須切合 99 年資訊月主題為構圖
‧主辦單位:資訊月活動委員會
‧參觀時間:每日上午 10:00 至下午 6:00 (免費參觀)
‧展出時間/ 地點:
§ 台北區 
99 年 12月 4 日至 99 年 12 月 12日
世貿展覽一、三館
§ 台中區 
99 年 12 月 17 日至 99 年 12 月22 日
水湳機場展館
§ 高雄區 
99 年 12 月 30 日至 100 年 1 月 4 日
(未定)

繳件規則:
‧將作品輸出菊八開 (A4) 尺寸之彩色樣張,並黏貼於黑色硬式卡紙正面 (裱板大小寬 28 公分 × 長 48 公分) 。
‧300 字以內之設計說明,並黏貼於黑色硬式卡紙正面,版面請力求清潔完整。
‧報名表格,請至網站填妥資料及列印,並黏貼裱板背面。
‧光碟片(內含檔案及格式,請參照下述規定及說明)。
a.海報原始檔 (解析度為 300dpi 及 CMYK 四色印刷模式) 。
b.海報 JPEG 檔 (解析度為 96dpi 及寬度不超過 480 像素) 。
c.檔案清單,內含參賽者姓名、身分證字號、作品名稱及創作理念。
※每位參賽者投稿作品件數不限 (如繳交一件以上作品,請分別裱於不同裱板,光碟片亦須註明作品名稱)

評選標準:
‧創意切合主題    40%
‧構圖與佈局     30%
‧技巧與色彩     20%
‧文案 (包括創作理念) 10%

注意事項:
‧參賽者須詳閱徵選辦法等相關規範,若作品與任一規定不符,則不列入評選。
‧得獎者須配合主辦單位後續作業。
‧得獎作品須提供主辦單位電腦檔案,以利後續作業。
‧未獲獎作品恕不另行公佈。
‧若參賽作品中有使用到其他智慧財產權創作物時,請於交件同時檢附智慧財產權來源相關證明文件或授權書。
‧入選作品若涉嫌抄襲、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涉及暴力、色情、譭謗等違反善良風俗者,一經察覺,立即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項獎金,其衍生的民、刑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參賽作品需未經公開發表者 ( 含作者本身相雷同作品及網路上發表之作品 ) ,違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所有獎項、獎金。
‧參選作品請自行留存原稿備用,交付之參賽作品不予退件。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任何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毀,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交付備份作品,對毀損之作品恕不負賠償之責。
‧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加隊伍及作品水準,可以「從缺」或「增加得獎名額」辦理,獎金隨實際情況彈性調整,以不超過原獎金總額為限。
‧依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 NT$20,000 者,主承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 10% 稅額,國外人士代扣繳 20% 稅額。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於資訊月網站公佈之。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www.itmonth.org.tw/99itmonth/poster/index.aspx

2010 第二屆旋轉咖啡杯 - 創意圖樣設計比賽

 
一、目的:
為鼓勵青年發揮天馬行空之創造力與想像力,推廣藝術生活化與創意實體化之構想概念,增進年輕朋友們對美學的接觸與認同,特舉辦本項比賽。

二、主辦單位:
金車教育基金會

三、徵選作品:
創意馬克杯之設計

四、比賽主題:
品嚐未來

五、參賽資格:
不限

六、收件日期:
作品投稿:中華民國 99 年 5 月 1 日起至 6 月 30 日 24:00 止。
網路投票:中華民國 99 年 6 月 1 日起至 6 月 30 日 24:00 止。

七、投稿方式:
所有作品皆須附上作品名稱、設計概念,檔案格式如下:
1. 作品檔案尺寸請以 (w) 567 x (h) 241 pixle 的長方形規格稿為主,設計出來的圖樣必須在此長方形範圍之中。
2. 上傳之檔案大小須為 350K 以下之 .jpg 檔
3. 作品圖檔須為 RGB 格式

八、評選方式:
評選方式分為預選及複選,初選公佈日期為 7 月 7 日,由網路票選人氣前 10 名高票及設計優秀作品共 30 件入圍複選,主辦單位將聘請相關專家擔任複選評審之工作。
評審標準:
主題精神 30%
創意發想 30%
整體設計 30%
人氣投票 10%

九、頒獎日期:
比賽結果於中華民國 99 年 7 月 23 日公佈,頒獎時程另行公佈。

十、得獎作品:
入圍作品將製成實體馬克杯,並有機會成為伯朗咖啡館創意商品。

十一、參賽作品類別及規格:
(ㄧ)作品以原創作為主,各類不得臨摹。
(二)上傳作品規格請以 (w) 567 x (h) 241 pixle 的 RGB 圖檔規格,不限創作素材,手繪、電繪、攝影、拼貼等複合媒材皆可應用,但請將作品限制在此圖檔範圍中,並以大小在 350KB 以下的電子 JPEG 圖檔上傳,不符者將取消資格。
(三)得獎作品需提供可印製之原始資料檔 ( 20 公分 x 8.5 公分,300dpi )。
(四)請確實填寫設計理念與創意發想。
(五)作品請由「品嚐未來」為創意主題發想元素,不符者將取消資格。
(六)得獎者須配合將得獎作品實體化之相關事宜。
(七)每件作品之創作人數一人為限,每人可送作品三件。
(八)作品請附上 200 字以內之創作理念及論述,此項亦列入評分項目。
(九)為增進比賽之公平性,參賽者需以上傳時間及檔案格式為截止收件標準;經查如不符則取消參賽資格,如得獎亦取消得獎資格。
(十)為維持比賽之公平性,不符合本實施要點內所載之任何規定者,如得獎亦取消得獎資格。

十二、獎勵事項:
得獎者可獲得獎金及獎狀,獎金內含所得稅。唯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有權展覽、製成商品、宣傳品及藝術流通品之發表販售權利。
‧第一名:乙名獨得獎狀一紙及獎金新台幣貳萬元整
‧第二名:乙名獨得獎狀一紙及獎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第三名:乙名獨得獎狀一紙獎及金新台幣陸仟元整
‧入圍前 30 名優選者皆致贈實體馬克杯及獎狀一紙,並於 2010 年 8 月份於文藝中心‧台北館 - 光影走廊區域展出
‧參與票選之 100 名民眾有機會獲得伯朗咖啡券兩張
※頒獎典禮日期將擇期公布,無故缺席頒獎典禮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十三、附則:
(ㄧ)如要上網查詢本實施要點,刊載於本會網站(http://www.kingcar.org.tw),或黑秀網活動專區 (http://www.heyshow.com/activity/browsing.asp?actid=83),作品上傳時請確實填寫各項基本資料,如有闕漏將不列入評分標準。
(二)參賽作品應為參賽者個人之創作,如經檢舉為臨摹、抄襲或非關環保議題之作品,不予評選。本會受理作品檢舉期限為:當年度成績公佈之日起一年內有效。
(三)曾經參加其他任何比賽之得獎作品,不得參賽,違者取消得獎資格。
(四)得獎作品原始稿應與初賽上傳稿為同一作品,不得修改或重作,未按規定者,該件作品取消參賽資格。
(五)作品主題、格式,如有未按規定者,經查證屬實,該件作品取消得獎資格。
(六)本會對於得獎之作品,有製作成相關創意商品,並有販售、流通等權利。
(七)凡報名參賽即視同無條件同意授權本會拍製本比賽之紀錄及宣傳品。
(八)活動聯絡人:金車文藝中心 王基宗 先生 02-2562-8629

相關資訊請上活動網站查詢
基金會網站 http://www.kingcar.org.tw
黑秀網網站 http://www.heyshow.com/activity/browsing.asp?actid=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