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4日 星期六

台北購物節 T-shirt 設計比賽活動

 
LOVE 臺北。創意
結合「臺北意象或臺北文化之元素」(例如:愛臺北小吃、愛臺北資訊發達、愛臺北的地標...等等)為主題發想,以 T-shirt 型式設計,概念不拘。

(一)報名資格
對時尚設計有興趣之人士,參賽者不限國籍,但獎項僅提供居住在中華民國臺澎金馬地區之居民。(每人作品以二件為限),報名期間:2010 年 7 月 8 日至 2010 年 8 月 9 日止 )

(二)作品規格
1. 每人限投 2 件作品。
2. 上活動網站下載 T-shirt 的線稿設計作品規格,以圖案以單面為限,手繪或電腦繪製進行設計,可自行選擇 T 恤底色進行創作及上傳檔案,但需以電子檔上傳繳交。
3. 參賽作品為 JPG 檔【寬 (800 像素) X 高 (800 像素)】一張。原始檔部份請以固定格式【可採用 AI 檔 or PSD 檔(尺寸 A3)】 保留,若作品入選者,將會請參賽者寄送原始檔。
4. 參賽作品一律採網路上傳至「I LOVE TAIPEI」T-shirt 設計比賽徵件報名表 。
5. 上傳成功後,參賽者不得要求再修改或重新上傳;除經主辦單位因作品模糊或其他影響評審之因素,始得要求參賽者再次上傳作品。
6. 決賽入圍者,主辦單位將主動聯絡,並將名單公告於「臺北購物節」活動網站。未入圍者,恕不主動通知。
※ 上傳作品需有認證信回覆,才算上傳成功。若因系統導致主辦單位未收到作品,可憑此依據再次上傳作品;若無,恕不負責作品遺失。若參賽者於系統發出認證信之 24 小時內,仍未收到認證信,請主動與主辦單位聯繫,以確認作品上傳成功。
7. 作品設計圖的注意規範:
(1) 提交之圖稿不得於背景加上任何裝飾圖案以提高視覺效果。
(2) 參賽者不得在圖說標示任何影響公正性之代號。
(3) 作品不限任何 T-shirt 形式呈現。
(4) 作品設計稿必須畫出 T-shirt 正面,分別上傳不得超過 1M,且限定為 JPG 或 GIF 格式;若設計圖樣須畫出 T-shirt 輪廓。

(三)作品資格
1. 同一個作品僅限投稿乙次,倘該作品有重複投稿(包括但不限於參加其他設計競賽)、授權第三人使用或未遵守活動相關規定者,恕不受理。每人至多以 2 件作品參賽為限(倘有逾此數量者,主辦單位有權自行剔除作品),繳交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活動相關規定者,喪失參賽資格,主辦單位將不會主動退回參賽作品。
2. 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設計,作品嚴禁有翻拍、轉貼、剽竊或抄襲等違反智慧財產權之情形,也不可有惡意上傳不雅圖片及文字或使用任何未經授權之圖案、標章、文字及商標之情事發生。
3. 正式參賽文件必須包括報名表及參賽作品。請確實填寫報名表格,若因未標明、填寫清楚而造成作品遺失、缺漏或難以辨別參賽者等情形,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四)評選方式
1. 作品公佈:從報名日起公佈於臺北購物節網站。
2. 初選投票期間:2010 年 8 月 11 日至 2010 年 8 月 31 日止。
3. 入圍作品公佈:2010 年 9 月 1 日公佈於臺北購物節網站,以網路票數之前 50 名作為入圍,入圍者須於 2010 年 9 月 15 日繳交向量圖檔格式光碟,供主辦單位作為實際完成之 T-Shirt 設計作品。
4. 決選作品公佈:2010 年 9 月 20 日,以專業評審評分決選,輔以網路投票數為參考分數依據。
5. 本活動分為初選、決選。得獎名單將公佈於官方網站,並由主辦單位主動告知得獎者。
6. 評審標準將依據活動設計主題傳達 40%、獨創性 25%、設計技巧成熟度 25%、網路得票數 10%來評選。
7. 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會決議,並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五)獎勵
1. 優勝(一名):獎金新臺幣 25000 元整,個人可獲得獎設計作品 T-Shirt 設計作品。
2. 佳作(五名):獎金新臺幣 5000 元整,個人可獲得獎設計作品 T-Shirt 設計作品。
3. 得獎作品將於 2010 年 10 月臺北購物節時尚週活動中展出。
※ 網路投票獎:參與網路投票民眾將隨機抽出 20 名,每名獲得 1000 元 cash 卡。

(六)智慧財產權條例
1. 參賽作品需由本人親自設計,並以本人真實身份資料投稿,不得以假名投稿,且參賽者必須擁有參賽作品的所有著作權。不符規定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資格。
2. 參賽者有義務確保其設計作品未侵害第三人之商標、專利、著作權等相關法令規定。
3. 參賽者於報名本活動時即認知並同意,參賽者同意於「臺北購物節」相關活動宣傳使用其參賽作品。
4. 得獎作品之版權將屬於承辦單位,承辦單位有權將作品圖形應用或重製於相關製作物或製作商品販售。

(七)同意調款
1. 凡報名參加此比賽者,即視為同意活動流程及已充分瞭解此比賽規則中各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比賽所述之各項規定。入選者必需參與後續競賽活動,無法參加者,將取消參賽入選資格,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隨時修正之。
2. 未遵守本活動等參賽規定者視同棄權。
3. 倘有違反本簡章之規定,經主辦單位發現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者之參賽資格,若為得獎者,得取消其獲獎資格,得獎者並應歸還得獎之獎金、獎狀、獎品等相關報酬,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主辦單位不負責,若導致主辦單位受損時,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八)注意事項
1. 主辦單位保留終止或取消此活動之權利。
2. 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改此活動辦法及獎項的權利,如有任何變更內容,或詳細注意事項會公布於活動網站,恕不另行通知。
3. 所有參賽作品均不退件,須留存作品之參賽者請自行備份。
4. 依稅法規定,主辦單位應於得獎者競技競賽給付獎金超過 20,000 元者需按給付獎金全額中扣取 10% 稅金,且將在年終時收到寄發該所得扣繳憑單,由得獎者憑此申報年度綜合所得稅。
5. 入圍者均同意自行完成作品並參加決選相關活動,如有異議主辦單位將保留更換入圍者權力。
6. 若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寄送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異議。
7. 與本活動者於輸入資料於信件之同時,即同意主辦單位因本活動需求公佈其姓名於主辦單位宣傳部落格與網站以確認資料。
8. 入圍者將配合主辦單位相關宣傳活動,並同意作品圖檔供主辦單位宣傳使用。
9. 主辦單位保留活動變更及解釋之權利。

本活動聯絡方式:
聯意製作股份有限公司 TVBS 業務部專案中心黃志忠 電話:02-23966800 #200

活動網站:http://www.tvbs.com.tw/Project/AD/taipei_tshirt/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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