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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3日 星期日

第一屆 lativ 踢恤設計大賽

 




參賽資格
設籍台灣之自然人,皆可參加,如未滿 20 歲須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同意。
如不符合參賽資格,或未提供真實、正確之個人資料者,將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未成年人(即未滿 20 歲)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未簽署參賽同意書者,亦同。

設計方向
以踢恤商品為設計發想基礎
目標族群:15 ~ 35 歲

線上報名及上傳檔案
請至 lativ 踢恤設計大賽活動專頁報名及提交。
姓名、E-MAIL 與手機號碼務必填寫正確,若無法接收到相關通知訊息,恕不負責。
※ 網路報名流程:線上同意比賽辦法與參賽同意書 > 填寫參賽者基本資料 > 參賽作品上傳提交 > 入圍決賽者須將紙本參賽同意書簽名後寄至 lativ
※ 報名注意事項:考量到報名的人數及作品眾多,恕不一一回覆說明未通過初審之原因。

下載模版檔案
請至活動頁面下載模版檔案,解壓縮後內含二個 illustrator 模版檔案 (男款、女款各一) 供設計師使用,以及一個 JPEG 使用範本檔案,供設計師參考。設計師可依作品風格自行選擇男款或女款模版套用。完稿後,請依照規定格式轉存 JPEG 上傳。

製作檔案需知
(1) AI 向量圖:文字轉外框,五色 pantone 色以內,請勿使用漸層色 >【以 AI 檔完稿後轉存 JPEG 上傳】。
(2) 影像創作:可用 photoshop 製作,300dpi 影像檔,五色 pantone 色以內,一色分一圖層,圖層請勿合併,轉存 PSD 檔後置入AI >【以 AI 檔完稿後轉存 JPEG 上傳】。
(3) 手繪創作:翻拍或掃描成 300dpi 影像檔,五色 pantone 色以內,去背後一色分一圖層,轉存 PSD 檔後置入 AI >【以 AI 檔完稿後轉存 JPEG 上傳】。
(4) 配色說明:依作品風格,選用 lativ 指定布底色

總排程
◎下載模版:4 / 17 ~ 7 / 15
◎線上報名+上傳作品:4 / 17 ~ 7 / 15
◎初賽評審:7 / 16 ~ 7 / 24
◎公佈決賽入圍名單:7 / 25
◎決賽評審:未定
◎得獎名單公佈:8 / 20

獎金分配
第一名:一名,新台幣十萬元整
第二名:一名,新台幣六萬元整
第三名:一名,新台幣四萬元整
佳作:六十名,新台幣五千元整
※ 相關得獎者將由 lativ 依所得稅法及二代健保相關規定辦理扣繳事宜。

評選辦法
1.評選準則
‧創意 35%
‧美感 25%
‧市場 40%
2.同一參賽者投稿作品不限數量,如同時有多款優秀作品,將可能一起獲選。

參賽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之原創作品,不得以他人著作為創作素材(例如:含有知名動漫角色人物或先前為其他人所創作之著作)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肖像權或其他權利。另為避免權利歸屬爭議,恕不接受多人共同創作、受雇人職務上完成著作及接受他人出資聘 請完成之著作,且須為未公開發表過的作品。
2.參賽者所投稿作品,於比賽期間(至獎項全部確定公告為止)不得再投稿或參加其他比賽或活動,如發現任何形式一稿多投,將被視為無效稿件,一律取消該作品之參賽資格。
3.涉及違反第 1 點之作品,如屬明顯侵權者,本公司將立即刪除,如為權利人主張涉有侵權者,本公司將通知參賽者,參賽者應於收悉通知後 2 個工作天內提出合法性之說明,如無法有效說明其合法性者,本公司將刪除該作品,並得取消參賽者參賽資格(即其餘作品亦一併取消參賽資格)。參賽者並同意自行承擔相關法律後果,如造成本公司之損害(含合理律師費用),並應賠償之。
4.本活動因為預設目標族群為 15 ~ 35 歲,故不歡迎有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之作品,故請儘量避免明顯涉有菸、酒、暴力、血腥、色情、猥褻、賭博內容之作品,如有違反者,lativ 有權逕行刪除,不另作任何通知或說明。
5.提供及修改原稿,一旦作品被選中,lativ 有權要求您對該作品設計做出修改及提供該作品原稿,lativ 也有權直接修改該作品原稿,以便於更適合技術製作和市場銷售。
6.本比賽辦法如有不足者,lativ 保留隨時變更、修正比賽辦法之權利。
7.報名資料不全者,應於 lativ 通知所載期間內補正,如逾期未完成補正者,lativ 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
為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事宜,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規定,告知參賽者下列事項,敬請詳閱:
1.蒐集個人資料公司:米格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
2.蒐集之目的:舉辦本活動及與本活動相關行銷之目的。
3.個人資料之類別:參賽者依據活動辦法及參賽同意書所提供予本公司之個人資料。
4.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本活動舉辦期間及活動結束後 6 個月;如為得獎者,其姓名、作品、獎項等,得由本公司永久展示於本活動或本公司網站,其餘個人資料將由本公司永久留存。
5.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本公司及本活動網站營運範圍。
6.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及方式:活動期間及結束後6個月,參賽者之姓名、作品、得票數或得獎狀況,將公開於本活動網站;得獎者之個人資料將由本公司永久留存,並僅作與當事人聯繫使用。
7.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當事人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當事人得以書面向本公司登記地址(桃園市八德區建國路 626 號)申請,請求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或補充/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個人資料內容之一部份或全部。(註:參賽人申請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時,將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活動網站:http://www.lativ.com.tw/tdesign

2015年5月1日 星期五

小吃大器 2 - 2015 經典小吃器皿設計稿徵件活動

 




壹、目的:
臺灣因地理環境、歷史文化背景及在地生活習慣,使得臺灣小吃琳瑯滿目,別具地方風味與特色。食器的使用與演變在臺灣的發展歷史脈絡中扮演重要的角色。不僅能讓人了解當時的生活型態,濃厚的多元文化亦能展現其中。隨著臺灣觀光蓬勃發展,臺灣小吃成為來臺旅客必嚐的在地美食,也讓國內外旅客了解臺灣在地飲食文化的方式之一,CNN 推薦及遠見雜誌調查最能代表臺灣小吃排行榜選出了 10 項經典小吃。為讓臺灣小吃更突顯在地風味及文化性,交通部觀光局接續推出「經典小吃器皿設計活動」,除了在特色小吃中亦名列前茅的臭豆腐及蚵仔煎外,其他經典小吃還包括了:肉圓、筒仔米糕、碗粿、魯 (滷) 肉飯、炒米粉、大腸麵線、刈包、潤餅,設計專屬盛裝器皿之系列作品,期望透過臺灣青年學子及設計師的文化創意,設計專屬盛裝器皿之系列作品,提升經典小吃的魅力與精緻度。

貳、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交通部觀光局
二、執行單位:鴻宇數碼股份有限公司

參、競賽名稱:
【小吃大器 2 】2015 經典小吃器皿設計稿徵件活動

肆、競賽主題:
一、單一主題組:肉圓、筒仔米糕、碗粿、魯 (滷) 肉飯、炒米粉、大腸麵線、刈包、潤餅。
二、系列挑戰組:臭豆腐、蚵仔煎、肉圓、筒仔米糕、碗粿、魯 (滷) 肉飯、炒米粉、大腸麵線、刈包、潤餅。
三、以上各組別皆以內用為主題進行設計。

伍、參賽資格:
一、參賽對象:
不限。
二、參賽組別:
(一)、單一主題組
1.作品主題:肉圓、筒仔米糕、碗粿、魯 (滷) 肉飯、炒米粉、大腸麵線、刈包、潤餅。(以上主題擇 1 項參賽)
2.參賽人數:個人及團體皆可報名參加 (不得跨隊報名,團隊成員至多 4 名)
3.參賽限制:每位參賽者僅限參加 1 團隊,不得跨隊報名。(個人報名不在此限)
4.投稿件數:每隊投稿件數至多 3 式。
(二)、系列挑戰組
1.作品主題:臭豆腐、蚵仔煎、肉圓、筒仔米糕、碗粿、魯 (滷) 肉飯、炒米粉、大腸麵線、刈包、潤餅。(以上主題任擇 5 項以系列化進行商品設計)。
※ 註:「系列化」意指將所選項目作品透過材質、色彩、主題、圖樣、特徵或器形等屬性,將其設計出合理的安排與計劃,以協調產品之間的關係。
2.參賽人數:個人及團體皆可報名參加 (不得跨隊報名,團隊成員至多 4 名)
3.參賽限制:每位參賽者僅限參加 1 團隊,不得跨隊報名。(個人報名不在此限)
4.投稿件數:每隊投稿件數至多 3 式。

陸、參賽作品說明:
一、投稿作品須為原創性設計,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者。
二、符合臺灣小吃文化。
三、可以量產的創新器皿 (泛指盛裝食物的杯、盤、碗、碟等)。
四、作品材質不限,鼓勵以環保材質為主。無毒安全可重複使用,如:不鏽鋼、陶瓷等各式材質皆可。

柒、競賽作業時程與注意事項:
【第一階段】
◎徵件日期:104 年 5 月 5 日 (二) 起至 104 年 6 月 4 日 (四) 截止,需完成兩階段報名,始具備參賽資格。相關活動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活動官網下載 (每式作品都需填寫 1 次報名表)。
‧第一階段:線上報名 (6 月 1 日前),請至活動官網線上填寫基本報名資料,並請務必確認於線上報名完成。
‧第二階段:紙本文件繳交 (6 月 4 日前),完成線上報名後,於期限內寄送完整紙本文件資料至活動小組 (以郵戳為憑),含作品介紹及裱板等即完成報名手續。
※ 註:若未完成以上兩階段報名流程,則不具參賽資格,請務必留意。
◎報名資料收件:104 年5 月 5 日(二)起至 104 年 6 月 4 日 (四) 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棄權。
※ 注意:親送者請在截止當天下午 5 時前送達。
‧紙本文件:
1.報名資料文件確認書
2.報名表
3.作品概念設計企劃書
4.作品裱板 2 張
(1)裱板規格:
A3 (29.7 x 42cm) 橫式尺寸輸出,平整黏貼於珍珠板材質上 (厚度 0.5 公分)。
(2)內容說明:
a.第 1 張:為產品主題表現圖,須加註 150 字以內設計概念說明、作品規格、使用材質、製作成本及廠商估價 (請以 1 萬批量估算單價)。
b.第 2 張:為產品設計圖 (含 3 視圖、產品使用情境圖及操作說明示意等)。
(3)注意事項:
每張裱板僅限使用正面,並標示作品名稱,但不得標示參賽者姓名與團隊名稱。
5.著作權授權同意書
註:團隊每位成員皆必須簽署與繳交「著作權授權同意書」。
6.個人資料蒐集同意書
註:團隊每位成員皆須簽署與繳交「個人資料蒐集同意書」。
‧資料光碟:
1.報名表
2.作品概念設計企劃書
※請下載專用信封封面,輸出黏貼在信封上寄出。並以掛號郵寄方式寄至:10666 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 137 號 9 樓之 1,收件人:「小吃大器 - 2015 經典小吃器皿設計稿徵件活動」活動小組收
◎資料檢查:資料不齊者,請於 6 月 4 日 (四) 前補足,逾期恕不予受理。
【第二階段】
◎作品審查:2015 年 6 月 10 日至 6 月 15 日
【第三階段】
◎競賽結果公告於活動官網:2015 年 6 月 18 日前
◎得獎作品打樣 (由主辦單位支付費用):獎項入選者需配合主辦單位於 7 月 10 日前完成作品打樣工作,如設計概念無法落實成品打樣,得配合修改設計稿或取消得獎資格。
◎成果展出-美食展暨頒獎:2015 年 7 月 17 日至 7 月 20 日
※備註:
1.資格檢查:採光碟作品資料與書面查核相關資料,凡報名參加之人員資格與作品須符合規定,若有違報名送件之規定,即失去參賽資格。
2.寄 (送) 件時請確實檢查內容,凡有資料不符規定、遺漏、提供不實、偽造變造、作品圖稿未能完整表現等,主辦單位有權不予以採用,不得異議。
3.參賽者 / 團隊需自行負擔投稿作品於參賽過程之運送費用。
4.請自行負擔投稿作品運送過程的相關防護措施,如無完整包裝,主辦單位有權不予收件,亦不退回。作品因製作不良或於托運過程中損壞,以致無法進行審查者,主辦單位亦不負賠償責任。

捌、評審方式:
一、評審委員會組成
1.採書面資料審查方式進行評選,由主辦單位邀請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委員會。
2.若參賽之作品未達該獎項之評審基準時,得由評審委員決議從缺之。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會決議,不得異議。
二、評選階段
依照參賽者所提供之作品裱板及作品概念設計企劃書內容為依據,由評審委員依據評分項目評選,選出優勝作品。
三、評分項目
【單一主題組】
1.主題性 50%:設計目的之適當性、設計開發之故事性、收藏性、具節能減碳、環保及社會責任。
2.創意性 25%:結合當代,具有原創、造形及完整性。
3.市場性 25%:可實現商品化之量產之技術、經濟開發成本及市場接受度。
【系列挑戰組】
1.系列性 40%:作品按材質、色彩、主題、圖樣、特徵或器形所呈現之合理性、協調性及整體性。
2.主題性 20%:設計開發之故事性、收藏性、具節能減碳、環保及社會責任。
3.創意性 20%:結合當代,具有原創、造形及完整性。
4.市場性 20%:可實現商品化之量產之技術、經濟開發成本及市場接受度。

玖、獎勵方式:
一、競賽組別:
◎單一主題組:自各主題選出 1 名作品為優選,獎金 1 萬元,再由 8 名優選作品選出前 3 名,獎金分別加碼 7 萬元 / 4 萬元 / 2 萬元。
◎系列挑戰組:自各隊之投稿作品中選出第1名,獎金 15 萬元。
二、組別獎項:
◎單一主題組:
1.第 1 名:獎金 8 萬元,獎狀 1 紙 (每人 1 紙),1 名。
2.第 2 名:獎金 5 萬元,獎狀 1 紙 (每人 1 紙),1 名。
3.第 3 名:獎金 3 萬元,獎狀 1 紙 (每人 1 紙),1 名。
4.優選獎:獎金 1 萬元,頒發獎狀 1 紙 (每人 1 紙),5 名。
◎系列挑戰組:
首獎:獎金 15 萬元,獎狀 1 紙 (每人 1 紙),1 名。
※附註:
1.所有入選獎項,主辦單位將依稅法及其他相關規定辦理代扣稅款。
2.獎項入選者須完成上述 [第柒項競賽作業時程與注意事項之第三階段內容],始具領獎資格。

壹拾、參賽者之權利義務
一、參賽作品之著作權於得獎確定時即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使用,並同意簽署「著作權授權同意書」,供主辦單位得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於各種典藏、推廣、借閱、公布、發行、重製、複製及公開展示播放、上網等及有為其他一切著作財產權利用行為之權利。
二、得獎之參賽作品著作權同意專屬授權主辦單位永久使用、媒合廠商,及優先開發為正式商品販售。
三、得獎作品需參與 2015 年臺灣美食展展出,得獎者需無償配合本活動宣傳及美食展相關宣傳活動與出席授獎及解說作品設計概念。

壹拾壹、參賽注意事項及聲明
◎主辦單位
1.主辦單位得視實際情況需要,調整各項活動時程。
2.本競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最終修改權,並以主辦單位官方網站之最新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
◎關於參賽作品
1.參賽作品與文件須於規定期限前送達主辦單位指定收件處。若繳交參賽作品不齊全,或不符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不予受理,亦不辦理退回。
2.所有參與競賽之相關資料,主辦單位均以密件處理及保管,概不退還,請自行留底備份。
3.參加競賽之作品需為原創,未曾公開發表與銷售,且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情事。獲選之作品事後若經人檢舉,並查證屬實有違反評審作業程序之規定,或有抄襲、仿冒事實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同時公告周知(若有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等法律責任,概由參賽者擔負)。
◎關於參賽者
1.參賽者請先研讀相關資料,並充分了解本比賽之各項規定及要求,且願意完全遵守本比賽競賽辦法之各項規定及條款要求。
2.不得有請託、關說、利誘、威脅或其他干擾評審委員及評審程序之情事。

壹拾貳、活動小組連繫方式
收件者:【小吃大器 2 】2015 經典小吃器皿設計稿徵件活動活動小組收
送件地址:10666 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 137 號 9 樓之 1
聯絡窗口:陳韻年 (02-2778-7028 分機 23)、賴亭潔 (02-2778-7028 分機 20)
聯絡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6 時)
e-mail:015timetodesign@alluni.com.tw

活動網站:http://2015timetodesign.org/v2/index.html

2015年1月2日 星期五

【獨特‧澳門】明信片設計比賽

 




宗旨
富葰文化創意有限公司長期致力推廣文化藝術產業,讓藝術與設計融入大眾生活不遺餘力,是次活動──明信片設計比賽【獨特.澳門】,讓創作者的奇思妙想提供一個發光的平臺。通過兩岸四地徵集不同的優秀作品,發掘出新理念、新創意、新思路,並將藝術與商業深度融合,體驗文化產業的生命力。

設計主題
1. 主題名稱:
【獨特.澳門】
2. 設計概念:
參賽者可以透過創意與設計,把對澳門小城的印象轉化成圖像,充份表達出澳門的多元與特色。澳門是一個旅遊小城,有許多動人的故事、獨特的文化、藝術的氣息。
● 參賽者必須發揮創意,明確表達出「澳門」的多元與特色。
● 作品須符合【獨特.澳門】的主題。
● 獲獎作品將應用在創意商品上並獲得售後分成。

參賽資格
凡對設計創作具熱情與興趣者皆可報名參加,參賽者可以個人或組合(上線 4 人)形式報名。

報名費用
無需繳交任何費用即可參加

報名方式
〈步驟一〉下載參賽報名表填寫個人資料:
參賽報名表下載:www.flugentart.com
〈步驟二〉繳交原始檔:
填寫完〈步驟一〉的參賽報名表後,請將參賽作品原始檔電郵至 cs@flugentart.com,或將參賽作品燒錄成光碟,郵寄到以下地址,以提供評審作評分之用

收件截止
即日起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以郵戳為憑。

交件地址
澳門宋玉生廣場 335 - 341 號 獲多利中心 8 樓 A 座

原始檔繳交說明
◎作品尺寸:
最大尺寸為 12cm x 23.5cm,最小尺寸為 9cm x 14cm
◎數量:
每一位(組)參賽者最多提交 3 組作品,每組作品件數不限。
◎繳交格式:
(1) 設計圖檔 .ai 檔。
(2) .jpg 或 .pdf,解析度 300dpi。

展覽
大會將會挑選 25 名入圍(包括獲獎者),所有入選及得獎作品將於富葰畫廊展出。

評審
1. 初審
採用電子檔評審,凡作品資料符合本簡章規定,並準時報名與寄達者,由初審委員評審。
2. 複審
凡通過初審進入複賽,由專業評審團評審。
3. 評審結果將公佈於www.flugentart.com,並以電郵通知入選者。

獎項說明
金獎 1 名獎金澳門幣 50,000 元、獎狀、售後分成
銀獎 2 名獎金澳門幣 15,000 元、獎狀、售後分成
銅獎 3 名獎金澳門幣 5,000 元、獎狀、售後分成
優異獎 5 名獎金澳門幣 1,000 元、獎狀、售後分成

徵件流程
‧2014 年 10 月簡章發佈
‧2015 年 2 月 1 日收件開始
‧2015 年 3 月 31 日收件截止
‧2015 年 5 月初審結果公佈
‧2015 年 6 月得獎名單公佈
‧2015 年 8 月頒獎及展覽開幕

參賽規則
1. 富葰文化創意有限公司,將於【明信片設計比賽】之舉辦地區及舉辦目的範圍內,於本活動舉辦時與後續本活動行銷推廣期間內,蒐集、處理及使用,如下報名表提供之資訊,但不限於姓名、聯絡電話等個人資料。
2. 若報名人提供之資料不正確時,將無法參加本活動,亦無法獲得本活動之相關服務。
3. 參賽作品限未曾獲得其他任何設計類型競賽獎項。嚴禁抄襲仿冒,違者經評定後將取消得獎資格與追回獎項,並自行負責相關法律責任。參賽作品的著作權,若有第三者提出異議,主辦單位概不負責,相關費用將由參賽者全數負擔。
4. 所有參賽作品概不退還(參賽者請自行預留底稿)。經由評審團隊篩選之入圍作品,須無償授權相關活動及後續之商業應用。
5. 參賽作品使用的圖像,必須是參賽者本人原創作品。
6. 主辦單位對於所有參賽作品均擁有授與各傳播媒體報導刊載、作品使用修改、刊登廣告、編製成光碟、印製海報或製作成商品、網路應用之相關權利,並不另支付稿費及版稅。(參加者於提交報名表格時,需連同「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一併提交)
7. 入圍得獎作品著作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擁有授權廠商生產應用之權利。得獎者須同意無酬作為富葰文化創意有限公司編輯素材,並配合進行推廣宣傳。
8. 參加者需詳閱「參賽規則」等相關規範,若作品與任一規定不符者,則不列入評選。
9. 凡報名參加本活動者,皆視為同意以上之各項規定,如遇比賽規範更動,請隨時上活動官網查詢,主辦單位將不另行通知。

查詢辦法及收件地址
地址:澳門宋玉生廣場 335 - 341 號 獲多利中心 8 樓 A
查詢電郵:cs@flugentart.com

相關網頁及下載:http://www.flugentart.com/events/view/5.html

2014年12月30日 星期二

第八屆臺北藝穗節主視覺圖像設計徵選

 




一、活動主旨:
臺北藝穗節以鼓勵各式各樣的新鮮創意為主旨,於 2008 年首創,鼓勵各式表演在各樣的場域空間發生,讓觀眾看到藝文活動,不僅瘋狂有趣,也有人文深度,劇場界創意狂飆。主視覺圖像,自第二屆 2009 年開始透過徵選方式產生,讓主視覺圖像年年更新,充滿設計創意的狂想。
2015 年第八屆臺北藝穗節主視覺圖像徵選,投稿時間自 2014 年 12 月 1 日(一)起至 2015 年 1 月 19 日(一)止。獲得挑選之主視覺,將廣泛運用於第八屆臺北藝穗節之文宣及活動。歡迎提出你對藝穗節的創意想像與設計,含「主視覺圖像」與「臺北藝穗節中英文標準字 logo」字樣,讓臺北藝穗節的形象更鮮明,展現表演藝術創作者多樣的創意能量。

二、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
承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文化局、財團法人台北市文化基金會

三、徵選方式:
(一)參加對象:不拘,凡對設計有興趣之個人或團體,皆歡迎投稿。
(二)以團體創作報名者,請自行指定一名授權代表,以代表填寫各項資料,並須同時填寫完整共同創作者名單。
(三)每位參賽者報名件數不限,請獨立設計,並以一案一夾方式分別郵寄繳交主辦單位。
(四)收件日期:2014 年 12 月 1 日(一)至 2015 年 1 月 19 日(一),請以郵局掛號寄送,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五)收件地址:105 臺北市松山區市民大道五段 99 號 3 樓台北市文化基金會表演藝術節統籌部,並於信封左下角註明「參加臺北藝穗節主視覺徵選」字樣。
(六)聯絡方式:
台北市文化基金會表演藝術節統籌部
電話:(02)2528-9580 分機 198
傳真:(02)2528-9512
Email:keyimage@taipeifringe.org
(七)得獎作品將於 2015 年 2 月 10 日(二)下午六點前於「2015 臺北藝穗節主視覺徵選網站」揭曉(http://2015keyimage.taipeifringe.org/),同時公告於「臺北藝穗節」官網(http://www.taipeifringe.org/),並專函通知得獎人。

四、評審方式:
(一)將分成資格審查,網路投票,與專家評審討論等三階段。
1.首先將進行資格審核,確認提交文件完整度。
2.網路投票將開放網友票選。併入評審計分。佔 10%。
3.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台北市文化基金會推派代表人各 1 人為當然委員,組成評審小組評審作品。
(二)評選時將考慮其創意性、完整性等。
(三)評審標準:
‧主題意象表達  40%
‧視覺效果及美感 30%
‧應用可行性   20%
‧網路投票人氣  10%
(四)得獎名單將公告於 2015 臺北藝穗節主視覺徵選網站(http://2015keyimage.taipeifringe.org/)和臺北藝穗節官網(http://www.taipeifringe.org/)

五、錄取名額及獎勵:
(一)第一名 1 名,獎金新台幣 30,000 元整、獎狀1幀。
(二)第二名 1 名,獎金新台幣 15,000 元整、獎狀1幀。
(三)第三名 1 名,獎金新台幣 10,000 元整、獎狀1幀。
(四)入選 5 名,獎狀 1 幀、獎品 1 份。
(五)如遇第一名遭取消資格,則由第二名遞補。以下類推。
(六)網路人氣獎 1 名,將獲得獎狀 1 幀。
(七)參與網路票選之網友,將隨機抽出 10 名,可獲得藝穗小禮 1 份,鼓勵上網投票。

六、作品規格:
(一)必須以電腦完稿,需繪製圖幅 15cm × 15cm 之主視覺彩色稿一式。用色以標準 CMYK 印刷四色以內為限(另請註名標準色、標準字體)。
(二)完稿作品以 A4(21cm × 29.5cm)彩色稿輸出一份,請裱貼於 200 磅以上之八開黑色裱板(不需裱框)。呈現方式請參考「作品繳交規格示意圖」。
(三)郵寄繳交電子檔案:
1.請繳交 illustrator 製作之 ai 格式檔(版本降存至 illustrator 3 以下)、作品解析度高於 300dpi,檔案內容請勿平面化。
2.JPG 檔案 RGB 模式與 CMYK 模式檔案各一份,並分別提供原尺寸大小及 72dpi 各一份(RGB 供我方上傳觀眾票選頁面使用,CMYK 供得獎後印刷校對用)。檔案名稱請分別標註 RGB 或 CMYK 格式,以方便辨別。
3.投稿人電子檔報名表一份。
相關檔案註明檔案名稱後,請一起存入光碟片繳交,並於光碟片上註明作者。由於將進行線上票選活動,參賽者請務必提供 RGB 模式檔案,若我方轉檔導致色差、失真影響投票結果,將不予以負責。
(四)創作說明請限於 300 字以內(可包含創作理念、圖形意義、可應用性、色彩涵意等)。
(五)著作權轉讓同意書:參賽者需親筆簽名確認。
(六)繳交作品規格不符或資料不全者則不納入評分。
(七)本主視覺圖像將廣泛應用在臺北藝穗節活動文宣與相關製作物,包含海報、文宣手冊、簡介、網站、電子簡報檔、名片、信封、信紙、工作證、旗幟、各式輸出或其他可應用之物件、紀念品製作等各式識別系統或相關之文宣品。以上各式文宣品與製作物,將由各自設計師運用獲獎主視覺發展。圖樣設計需考慮放大、縮小,應用於各種材質文宣、簡報檔、網站等製作,且能明顯識別。

七、設計要點:
(一)投稿之設計內容需包含【主視覺圖像】與【臺北藝穗節中英文標準字 logo】(標準字檔案請於主視覺徵選網站下載 http://2015keyimage.taipeifringe.org/)。
(二)主視覺圖象應突顯臺北藝穗節之開放包容精神,不限定以屆數、年份(諧音或聯想)、標準字為中心的發想。藝穗節關鍵字包括創造力、執行力、多元面向、成長性、不怕批評。
(三)可依個人設計需求,調整臺北藝穗節中英文標準字 logo 顏色,以符合整體設計美學。

八、注意事項:
(一)參選作品一律不退件,參加者須保證所提供之作品無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若有任何第三者主張受侵害之事,參加者須自行負責,並賠償相關損失,與主辦單位無涉。同時,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徵選者入圍資格。
(二)參加者同意提供個人資料,了解相關個人資料僅使用於臺北藝穗節相關用途上,並知道主辦單位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確保其個人資料於該會業務使用,不隨意外洩。參加者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保留個人資料的刪除權,如未得獎或個人資料使用目的消失,將可要求主辦單位刪除個人資料。
(三)獲選者需同意該作品之著作權讓與主辦單位。
(四)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本徵選辦法之權利,同時有權對本活動之一切事宜,包括參加資格、得獎者的資格以及對本活動辦法及活動注意事項作出解釋或裁決。若投稿作品不符合主辦單位需求,主辦單位保留更改各獎項名額之權利。
(五)參加作品權利歸屬說明,得獎作品著作權及各項權利均歸臺北藝穗節所有,本單位保有刪改、修飾、印製、宣傳、刊登、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使用於各項推廣工作之權利,均不另通知及致酬。
(六)凡參加徵選活動者,主辦單位可受理申請參選證明書,參加者得於公告徵選結果後十個工作天之內申請,逾期恕不受理,另團體報名者若未於報名時附上完整共同創作者名單,則將認定為個人報名,僅針對簽署報名表之授權代表發放參選證明乙份。
(七)請詳閱以上徵選辦法,一旦投稿參與本次徵選,則視同同意本徵選辦法之相關規定與主辦單位另行公佈之附屬規定。
(八)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參選者。

活動網站:
http://www.taipeifringe.org/
http://2015keyimage.taipeifringe.org/

2014年11月19日 星期三

第十七屆台北電影節「活動視覺設計」徵選

 




一、活動主旨:
台北電影節即將邁入第十七屆,持續以營造市民參與、推動臺灣電影、培育鼓舞電影優秀人才,同時建立與國外影展互動之競賽平台為本影展 辦理宗旨。為落實市民影展辦理目的,增加與市民的互動,鼓勵各式各樣的創意發想,讓觀眾參與電影節年度盛事。活動視覺設計,透過徵選方式產生,讓活動視覺圖像更貼近觀眾,充滿設計創意的狂想。
即日起開放 2015 年第十七屆台北電影節「活動視覺設計」徵選。獲選之活動視覺,將有機會運用於第十七屆台北電影節之文宣及活動。歡迎提 出您對台北電影節的設計創意及意象,含活動視覺圖像與台北電影節字樣,讓台北電影節的形象更鮮明,展現電影創作者多樣的創意能量,以及影展與觀眾之間的連結性。

二、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
承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文化局、財團法人台北市文化基金會

三、徵選方式:
(一)、參加對象:居住於台灣之中華民國國民,凡對設計有興趣之個人或團體,皆歡迎投稿。
(二)、以團體創作報名者,請自行指定一名授權代表,以代表填寫各項報名資料。
(三)、每位參賽者報名件數不限,請獨立設計,並上傳作品於獎金獵人網站。收件辦法請參照第 (五) 點。
(四)、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2014 年 12 月 19 日(五)止,逾期恕不受理。
(五)、收件單位:請上傳作品至 https://contest.bhuntr.com/tw/taipeiff2015
(六)、得獎作品將於 2015 年 1 月揭曉,並公告於「台北電影節」網站(http://www.taipeiff.org.tw),並專函通知得獎人。

四、評選方式:
(一)、將分成初選、專家評選與網路投票等三階段。
1.初選將進行資格及基本作品審核;初選資格未符合,不另行通知。
2.由台北電影節統籌部聘請國內影視專業領域之專家、學者、設計界人士共 3 至 5 人代表委員,臺北市政府文化局、本會推派代表各 1 人為當然委員,組成評選小組。
3.經初選合格之作品(最多至 150 件),將於獎金獵人網站進行網路投票,開放網友票選。並同時由評審團開始評審選出評審獎。
(二)、評審獎評選時將考慮其創意性、完整性等。
(三)、評審獎評選標準:
‧主題意象表達  40%
‧視覺效果及美感 30%
‧應用可行性   30%
(四)、得獎名單將公告於「台北電影節」網站 (http://www.taipeiff.org.tw)

五、錄取名額及獎勵:
(一)、評審獎:1 名,獎金新台幣 100,000 元整及 moshi Venturo 便攜式筆電斜肩背包1份、獎狀1幀。
(二)、網路人氣獎:1 名,iphone6 16G 手機一支 (22,500 元整) 及 moshi Overture for iPhone 6 側開卡夾型保護套 1 份、獎狀 1 幀。
(三)、佳作:3 名,獎金新台幣 5,000 元整、moshi Moonrock 月癮石入耳式耳機及 Muse iPad 專用防傾倒雅緻輕薄內袋各 1 份、獎狀各 1 幀。
(四)、如遇第一名因故遭取消資格,則由第二名遞補。以下類推。
(五)、參與網路票選之網友,本單位將隨機抽出 10 名,moshi Moonrock 月癮石入耳式耳機 1 份。
(六)、得獎者之獎金,以授權代表為受款人,不得要求。

六、作品規格:
(一)、繳交 2 種格式檔案:(須以電腦完稿後上傳至獎金獵人 - 台北電影節活動視覺網站)
1.繪製 768 px x 1024 px 之活動視覺直式彩色稿,JPEG 格式檔一份,JPEG 檔作品解析度需高於 72dpi,標準 CMYK 格式。用色以標準 CMYK 印刷四色以內為限。
2.繪製 A3 作品尺寸之活動視覺直式彩色稿,向量檔 ai 格式,解析度需高於 300dpi,標準 CMYK 格式。
(二)、上傳電子檔案:相關檔案於註明檔案名稱後,並註明作者。
1.參賽者應注意避免原設計圖轉成電子檔之失真情形。
2.獎金獵人 - 台北電影節活動視覺徵選網站為唯一上傳所在,請勿上傳至台北電影節統籌處。
(三)、創作說明請限於 300 字以內。(可包含創作理念、圖形意義、可應用性、色彩涵意等 )。
(四)、著作權轉讓同意書:參賽者需親筆簽名確認後上傳 pdf 檔至獎金獵人 - 台北電影節活動視覺徵選網站。
(五)、繳交作品規格不符或資料不全者,不納入本次評選。
(六)、本競賽評審獎得獎作品,台北電影節統籌部有權使用於活動文宣與相關製作物(包含海報、文宣手冊、簡介、網站、電子簡報檔、名片、信封、信紙、工作證、旗幟、各式輸出、戶外看板、通訊軟體或其他可應用之物件、紀念品製作等各式識別系統 或相關之文宣品及出版品。)

七、設計要點:
(一)、活動視覺圖像設計稿需包含【活動視覺圖像】與【名稱】2015 第十七屆台北電影節 Taipei Film Festival
(二)、配合 2015 年度主題,請以「冒險與發現」為設計發想,並突顯台北電影節之活潑、創新之電影精神。

八、注意事項:
(一)、參選作品一律不退件,參加者須保證作品無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若有第三者主張受侵害,參加者須自行負責,並賠償相關損失,與財團法人台北市文化基金會台北電影節統籌部無涉,本會並有權取消該徵選者入圍資格。
(二)、獲選者需同意該作品之著作權讓與台北電影節統籌部。
(三)、本會保留修改本徵選辦法之權利,同時有權對本活動之一切事宜,包括參加資格、得獎者的資格以及對本活動辦法及活動注意事項作出解釋或裁決。若投稿作品不符合本會需求,本會保留更改各獎項名額之權利。
(四)、參加作品權利歸屬說明,得獎作品著作權及各項權利均歸本會所有,本會保有刪改、修飾、印製、宣傳、刊登、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使用於各項推廣工作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五)、如有未盡事宜,由本會另行通知參選者。
(六)、請詳閱以上徵選辦法,一旦投稿參與本次徵選,則視同同意本徵選辦法之相關規定與本會另行公佈之附屬規定。
(七)、本項設計競賽台北電影節統籌部工作人員不得報名參與。

連絡資訊:
聯絡電話:(02) 2528-9580 分機 172 / 170
傳真:(02)2528-9517
Email:art@taipeiff.org.tw

活動網站及相關資訊:http://www.taipeiff.org.tw/Latest_s.aspx?FwebID=281a5969-697e-47f0-9e68-72031fc796a6&NewsID=109

2014年7月21日 星期一

2014 D7 休閒鞋設計大賽

 




主辦單位:
D7 達門國際有限公司

執行單位:
D7 達門國際有限公司

活動精神:
提昇台灣對於製鞋產業的認識,藉此發掘台灣創意設計新秀進入製鞋領域,D7 提供設計比賽的舞台,讓年輕學子們可以將創意實現,D7 希望透過徴選設計稿的方式,鼓勵設計人才跟 D7 品牌更進一步的接觸,得獎作品有機會成為 2015 年春夏發表的鞋款。 

獎勵辦法:
第一名:一名,獎金 NT$25,000 元、獎狀乙張,及可參加設計鞋款實體化
第二名:一名,獎金 NT$15,000 元、獎狀乙張,及可參加設計鞋款實體化
第三名:一名,獎金 NT$8,000 元、獎狀乙張,及可參加設計鞋款實體化
※由 D7 評選為 2015 年上市新品之設計師可額外獲得獎金 NT$10,000 元

參賽資格:
歡迎有興趣的學生個人及一般社會人士參加 (不接受團體組報名)。

報名方式:
一律採線上報名,報名時需同意加入 D7 Original 粉絲團、獎金獵人粉絲團
1.公開徵件:即日起至 9 / 10 (三),收件至凌晨 23:59 止
2.D7 進行內部設計初審:9 / 11 (四) ~ 9 / 17 (三)
3.D7 公佈「入圍作品」名單:9 / 22 (一)
4.入圍作品線上公開投票:9 / 23 (二) ~ 10 / 1 (三) 23:59 止
5.D7 會通知入圍作品之參賽者,前來 D7 參與樣品製作的活動(行程會另外通知)
6.D7 公佈最終得獎作品名單:10 / 29 (三)

徴件規格:
1.初選設計稿收件 - 設計稿內容含圖說及文字說明,請以 A3 尺寸(420 * 297mm) 裱版呈現,以一張為限,版面請力求清潔完整。
2.列印線上報名表貼在作品背面,作品正面不得顯示參賽者姓名及個人資料。
3.繳交著作授權同意書
4.繳交個資使用同意書
5.初選設計裱板 (硬式厚卡紙) 請以掛號或包裏寄出,圖檔請以 E-mail 的方式寄至 2014d7.award@d7.com.tw,設定解析度為 150 dpi,檔案大小為 400mb以下,JPG、PNG 檔皆可。獲獎作品則於得獎公佈告後提供原始檔案供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使用。參賽作品限個人創作為主。
6.D7 LOGO、此次大底圖及所有參賽文件,其餘創作者可自由發揮。
7.活動聯絡:D7 休閒鞋設計大賽 活動小組,收件地址:428 台中市大雅區民生路 3 段 133 號 【2014 D7 休閒鞋設計大賽 活動小組 收】,聯絡電話:04-2568-5670 #228,聯絡信箱:2014d7.award@d7.com.tw

評選標準:
‧鞋型美感設計 30%
‧創意新穎性  20%
‧可量產性   30%
‧網路票選人氣 20%

注意事項:
1.凡報名者視同意比賽規則,並請須詳閱活動辦法,若參賽作品與任一規定不符合,則不列入評審。
2.入圍作品若涉嫌抄襲或侵權,經主辦單位查證,立即取消參賽資格,其衍生的民、刑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3.得獎者須配合主辦單位後續作業,需提供主辦單位電子檔,以利作業使用。
4.參賽作品不得涉及暴力、色情、譭謗等違反善良風俗之元素,若經主辦單位發現,立即取參賽及得獎資格。
5.未入圍之作品恕不另行通知,得獎作品也會在 D7 粉絲團公告。
6.參賽作品需未經公開發表者,違者主辦單位有權利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所有獎金及獎項。
7.得獎者依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 NT$20,000 元者,主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 10% 稅額、國外人士代扣繳 20% 稅額,及二代健保稅額得獎超過 NT$5,000 元者,代扣 2% 稅額。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該獎項視同從缺。
8.D7(達門國際)保留本活動修改之權利,若有調整事項,主辦單位將公告於網站或粉絲專頁,不再個別通知。
9.D7 (達門國際) 將保有入圍或獲選作品名單及是否量產上市之最終決定權。

活動網站:https://contest.bhuntr.com/tw/D7_Award

2013年11月18日 星期一

2013“錶現創意”鐘錶設計大賞

 




活動內容:
為推廣台灣鐘錶產業之國際競爭力,提升國內大專院校及台灣設計人才對鐘錶產業興趣,舉辦“錶現創意”鐘錶設計大賞,以培育新一代鐘錶設計師。

主辦單位:
台灣區鐘錶工業同業公會

獎項辦法:
◎學生組共 10 萬
首獎一名│新台幣 3.5 萬元 + 經典錶款 (約市值 15,000 元) + 造星計畫簽約,獎牌乙面
貳獎一名│新台幣 2.5 萬元 + 經典錶款 (約市值 12,000 元),獎牌乙面
叁獎一名│新台幣 1.5 萬元 + 經典錶款 (約市值 10,000 元),獎牌乙面
佳作五名│新台幣五仟元 + 經典錶款 (約市值 5,000 元),獎牌乙面
◎社會組共 15 萬
首獎一名│新台幣 7 萬元+ 經典錶款 (約市值 15,000 元),獎牌乙面
貳獎一名│新台幣 5 萬元 + 經典錶款 (約市值 12,000 元),獎牌乙面
叁獎一名│新台幣 3 萬元 + 經典錶款 (約市值 10,000 元),獎牌乙面
◎網路人氣票選前五名,人氣錶款一只

參加資格:
◎學生組:國內大專院校就讀之學生、擁有台灣國籍在海外大專院校就讀之學生。團體、個人報名皆可。
◎社會組:擁有台灣國籍對設計有興趣之一般社會民眾。

提供作品:
1.作品設計特點說明書,就自行設計理念之鐘錶特點、創意略作說明。
2.創意圖│依個人創意自行設計。創意圖比例 1:1 繪製,須包含以下三圖:
a.情境圖 A4,300dpi
b.三視圖 A4,300dpi 附尺寸與材質標示
c.創意手稿 A4,300dpi

評選流程方案:
初審:由“錶現創意”評審團依學生組與社會組進行評選,通過之作品可進入決選與網路票選階段。
網路人氣票選:通過初審所有作品 po 在網路選票專區進行網路人氣作品票選。
決賽:通過初選作品分為學生組與社會組,交予評審委員會參與決選。

評審標準:
‧創意   30%
‧實用性  30%
‧整體造型 20%
‧色彩配置 10%
‧作品設計特點說明書 10%

活動時間:
2013 年 09 月 20 日:開始徵稿
2013 年 11 月 20 日:徵稿截止
2013 年 11 月 24 日:初選
2013 年 11 月 27 日:公佈初選結果
2013 年 11 月 28 日:網路人氣作品票選開始
2013 年 11 月 30 日:決選
2013 年 12 月 05 日:公佈決選結果
2013 年 12 月 10 日:公佈網路人氣作品票選結果
2013 年 12 月 15 日:頒獎典禮

報名方式:
一律以電子郵件報名,請將作品以電子郵件寄至 twciatwn01@gmail.com,連絡電話:(02)2567-9494

附註:
1.凡得獎作品其作品所有權歸屬主辦單位所有
2.評審委員會由主辦單位理事長任召集人,聘請國際知名鐘表設計師、時尚雜誌總編輯、設計相關學系教授及資深鐘錶從業人員成立評審委員會。
3.所有作品一律以密碼編號,評審時以號碼投票計分以示公正。
4.報名表請詳細填寫,參賽之所有文件、作品正背面皆不可簽名或標示任何記號。

活動網站:
http://www.twciatwn.org.tw/
https://www.facebook.com/twcia

2013年10月3日 星期四

2013 朝倉直巳教授紀念創作獎

 




(一)活動目的
為紀念朝倉直巳教授對基礎造形與立體構成教學之貢獻及對設計教育的成就,特設立此紀念創作獎,以提升基礎造形教育的水準,並拔擢基礎造形表現之優秀人才。

(二)舉辦單位
1.指導單位:文化部
2.主辦單位:崑山科技大學研究發展處企劃推展組、崑山科技大學視覺傳達設計系
3.執行單位:崑山科技大學視覺傳達設計系光構成實驗室
4.協辦單位:台南市美術設計協會、歐富文創、法樂數位創意、倚睿數位有限公司、譯府圖書

(三)參加資格
1.凡具中華民國國籍或居留權之人士,對設計具熱情興趣者皆可報名參加。
2.歡迎個人或團體參賽,不限件數 (團隊最多三人)

(四)年度主題「島‧shi ma」
我們總是生活在既定的空間之中,既定的樣子,以及既定的大小。
我們困在此刻的平凡裡頭,卻忘了對於其他在別人眼中我們是什麼樣子,如果我們像螞蟻一樣的渺小,或是像山嵐般的巨大無比,那我們又是能夠看到些什麼、感受到另一面的什麼。將自身化為一隻動物、一座建築、一朵小花,甚至是其他想像,以不一樣的視角不一樣的觀點看看這個世界釋放的不同含義與趣味。
主題為「島‧shi ma」:意指一個什麼都有可能發生與存在的島嶼,創作者可以依任何想法建構對於平面設計與立體造形的樣子,以極具跳脫的思維與想像來創作平面,立體用光影與形體的巧思來創作燈具。
◎平面設計組:設計出符合主題意涵之平面作品。
◎立體造形組:製作出符合主題意涵之燈具 (材質不拘)。

(五)競賽分組
1.平面設計組作品繳交內容
(1)參賽報名表、平面類作品標籤、參賽聲明書。
(2)光碟 1 份,內含:作品存成 PDF 檔、JPEG 檔各一組。
‧PDF 檔:CMYK 色彩,A2 尺寸,300dpi
‧JPEG 檔:RGB 色彩,300KB 以下
(3)平面作品:A3 尺寸(29.7 cm × 42 cm)平面輸出,並裱於同尺寸(29.7 cm × 42 cm)之黑色裱板上,不需留白邊或黑邊。裱板背面右下方貼上作品標籤。
※備註:作品圖檔與檔案清單請編號,如將兩件以上作品置於同一光碟則請另外註明。
2.立體造形組作品 (燈具) 繳交內容
(1)參賽報名表、立體類作品標籤、參賽聲明書。
*立體造形組需附清楚可呈現作品之照片三張 (含燈具關、亮燈情境照)。
(2)燈具作品 (含底座),尺寸不得大於長 50cm x 寬 50cm x 高 50cm,材質不拘,請妥善包裝以免運送時造成作品毀損,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寄送時損壞之責任。
(3)燈具示意圖,將燈具照片 (含燈具關、亮燈情境照)、作品名、創意特色介紹,請呈現於 A4 尺寸 (21 cm × 29.7 cm) 平面上,輸出並裱於同尺寸之黑色裱板,不需留白邊或黑邊。與燈具作品同箱一起妥善包裝寄送。
(4)燈具形式配合展示空間,限座燈呈現,電壓 110V。
3. 收件方式
郵寄方式或親送至崑山科技大學 視覺傳達設計系光構成實驗室郵寄地址:71003 台南市永康區大灣路 949 號 崑山科技大學 視覺傳達設計系 光構成實驗室 收(請於信封正面註明:2013 朝倉直巳教授紀念創作獎 競賽作品)

(六)活動期程
2013 朝倉直巳教授紀念創作獎競賽時程:
1.作品交件:2013 年 10 月 21 日 ~ 2013 年 11 月 01 日(憑郵戳,逾期不候)
2.初選入圍作品公佈:2013年11月09日
3.入圍作品網路人氣票選:2013 年 11 月 13 日 12 點 ~ 2013 年 11 月 20 日 24 點止
4.決賽結果公佈及頒獎:2013 年 11 月 23 日
2013 朝倉直巳教授紀念創作獎作品展時程:
1.得獎作品展暨名家作品觀摩展:2013 年 11 月 20 日 ~ 2013 年 11 月 29 日
2.作品自行領回時間:2013 年 12 月 02 日 ~ 2013 年 12 月 26 日(逾期不候)
*請於領回時間內的 14:00 - 20:00 於崑山科技大學創媒學院 4 樓「光構成實驗室」領取。

(七)評選作業
由評選委員會選出平面設計組及立體造形組二組之優秀作品晉級決選。入圍決賽作品將公布於網站上,並以電話與電子郵件另行通知,請收到通知的參賽者於 2013 年 11 月 23 日參加頒獎典禮,決賽得獎作品將於展覽典禮時公布。
‧創意(作品的原創性與獨特性)30%
‧美感(視覺技巧、構圖、配色、版面配置)30%
‧主題契合(符合競賽主題並能傳達不同層面之文化思考與環境美學概念)25%
‧應用延展性(商業應用之潛力與發展性)15%

(八)決賽作品展出
1.展出地點:崑山科技大學 創媒藝廊
2.地址:台南市永康區大灣路 949 號 創意媒體學院一樓

(九)獎項與獎金
1. 平面設計組:
金獎:一名,獎金一萬元及獎座、獎狀乙張(學生及指導老師)。
銀獎:一名,獎金七仟元及獎座、獎狀乙張(學生及指導老師)。
銅獎:一名,獎金五仟元及獎座、獎狀乙張(學生及指導老師)。
優選:兩名,獎金二仟元及獎狀乙張(學生及指導老師)。
入圍:數名,凡入選決賽者皆頒發獎狀乙張。
2. 立體造形組:
金獎:一名,獎金一萬元及獎座、獎狀乙張(學生及指導老師)。
銀獎:一名,獎金七仟元及獎座、獎狀乙張(學生及指導老師)。
銅獎:一名,獎金五仟元及獎座、獎狀乙張(學生及指導老師)。
優選:兩名,獎金二仟元及獎狀乙張(學生及指導老師)。
決賽得獎者 (金、銀、銅、優選) 另補助材料費二仟元。
入圍:數名,凡入圍決賽者皆頒發獎狀乙張。
3. 特別獎:
臉書網路人氣獎:一名,精美書籍一套、獎狀乙張。(由譯府圖書有限公司提供)

(十)競賽規則及注意事項
1.競賽網址:http://120.114.92.189/shima/ASAKURA_index.html
2.臉書:請搜尋「朝倉直巳教授紀念創作獎」
3.有關詳細競賽規則說明、繳交作品格式、得獎名單及注意事項等,敬請參閱本次競賽網站。
4.本活動簡章及各項報名文件,請自行上網下載、列印、影印使用。
5.繳交作品及文件必須於規定期限前送達收件處;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作品正、反面皆不得有任何與設計無關之簽名或標示記號者、將不予評審,參選者不得提出異議。
6.作品於寄 (送) 時,請參賽者妥慎包裝,若有毀損、滅失,執行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若因運送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參賽者不得異議。
7.參賽者應負擔實際作品寄送之相關費用。
8.所有參賽作品應無任何抄襲仿冒或臨摹他人之情事。報名時需填寫切結書。主辦單位如發現參選者有違反本參選辦法所列之規定者,得取消其參選資格;若為獲獎之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之;如涉任何法律上之爭議,參選者須自負法律責任。
9.所有參選作品不論得獎與否,恕不退件。如需領取,請於規定期限時間內自行領回。逾期不負保管責任;各組得獎前三名之作品,除永久典藏於「朝倉直巳教授紀念館」內,並頒發永久典藏證書。
10.執行單位保有必要時將競賽辦法之相關規定作部分調整之權利,詳情請密切注意比賽網頁公告之最新訊息。

(十一)賽務諮詢
崑山科技大學 視覺傳達設計系
連絡人:曾薰誼老師 / 光構成實驗室 盧珮瑀助理
電話:(06) 2050626 / 電話:0985-121-485
傳真:(06) 2050626
E-mail:hetongya711@gmail.com
E-mail:tunshuni@hotmail.com
地址:71003 台南市永康區大灣路 949 號 (光構成實驗室)

活動網站:http://120.114.92.189/shima/ASAKURA_index.html

2013年7月16日 星期二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稅務小精靈變裝 Show - 潮衣 ( T恤) 圖騰設計比賽

 




一、活動目的:
以租稅為主題,透過本局吉祥物「稅務小精靈」變裝 Show 之創意造型結合設計 T 恤圖騰,使民眾認識租稅,了解統一發票及各項稅務資訊的重要性,結合創意傳達租稅觀念。

二、主辦機關: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三、參賽對象:
臺北市市民 (限通訊地址或戶籍地址為臺北市者)。

四、作品繳交時間:
即日起至 102 年 9 月 30 日止。

五、作品繳交方式:
1.須將參賽作品光碟片及報名表,於本局上班時間親送或以掛號方式郵寄至臺北市 10802 萬華區中華路 1 段 2 號「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服務科宣導股 收」,並在信封上註明參加「潮衣 ( T 恤) 圖騰設計比賽徵件活動」。作品以郵戳或本局上班時間簽收時間為憑,逾時恕不受理,並請妥善包裝。
2.報名表請至本局網站(http://www.ntbt.gov.tw)下載或至本局各分局、稽徵所索取。

六、參賽作品規定:
1.比賽主題:
稅務小精靈變裝秀結合設計 T 恤圖騰,以能表現購物消費使用電子發票等重要稅務訊息及措施作為創作主題。
2.作品規格及內容:
(1)稅務小精靈之圖樣及其相關內容請參酌本局網站(http://www.ntbt.gov.tw)或 facebook 官方粉絲團「稅務小精靈」(https://www.facebook.com/ntbt.mof)有關之稅務訊息。
(2)必須為向量圖檔且圖案以單面為限,手繪或電腦繪製進行。
(3)設計圖案最大範圍:
‧上衣:30cm × 30cm(約 A4 大小)
‧衣袖:7cm × 8cm
(4)參賽者可請先至網站下載白底潮 T 模板及稅務小精靈圖案,將作品圖像置入後,以 jpg 檔格式儲存(檔案不超過 500KB)並列印出,另提供向量設計原始檔 (置入影像需 300dpi) 及 AI 檔並將 3 種檔案製作成光碟。

七、作品評審:
1.聘請專家組成評審小組進行評審,若因參賽作品水準不及給獎標準,主辦機關有權從缺處理。
2.評審標準:
‧租稅小精靈變造創意表現 40%
‧結合租稅元素 30%
‧藝術表現 30%
3.於 102 年 10 月 30 日前召開評審會議並將評選結果另函通知得獎者,並於本局網站公布。

八、比賽獎勵:
第 1 名:1 名,獨得獎金 30,000 元及獎狀乙紙。
第 2 名:1 名,獨得獎金 20,000 元及獎狀乙紙。
第 3 名:2 名,各得獎金 10,000 元及獎狀乙紙。
佳作:8 名,每名各得獎金 5,000 元及獎狀乙紙。

九、領獎方式:
以掛號郵寄方式個別通知中獎者,中獎者應於主辦機關所定之期限內,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至本局總局(中華路 1 段 2 號 2 樓 服務科宣導股)領取;逾期未領取者,以棄權論,不得要求補發。

十、獎金之給與,本局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辦理,得獎人應填寫相關資
料及收據方可領獎。

十一、注意事項:
1.須注意作品素材使用版權、著作權,若有侵權,將取消參賽資格及追還獎項,另所有參賽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本局所有,並得供租稅教育及宣導使用,不另給酬。
2.參賽作品中若有使用、改編或援引他人之創作全部或部分內容,應附上原著作權人授權使用同意書;若未取得而使用者,視為違反比賽規定;如使用其他具著作權素材,請檢附合法使用說明(版權、著作權授權書)。
3.參賽作品恕不退件,若有需要請參賽者自行備份留存。
4.內容請勿出現可以辨識參賽者資料的文字、圖像等。
5.每件作品參賽者限 1 人,報名表上須詳填個人真實資料,若資料不足或違反規定,將不列入比賽評審。
6.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且無任何侵害他人權利。
7.作品不得侵害他人權利,或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共秩序,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參賽者須自負一切相關法律責任。
8.若事後發現得獎作品有違反相關法令者,主辦機關將取消得獎資格並追還相關獎狀及獎品,若造成主辦機關損害,參賽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十二、凡參賽者均視為同意並遵循上述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機關得隨時補充增訂之。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ntbt.gov.tw/etwmain/front/ETW118W/CON/1082/6890208563903961519

2013年5月25日 星期六

「臺中爵士音樂節」創意 T 恤限時徵件

 


設計主題:
2013 臺中爵士音樂節

參賽資格:
喜歡爵士音樂節慶活動並具繪圖能力者均歡迎參加,每人最多限投 3 張。

參賽方式:
(一)收件截止日期(憑郵戳):
即日起至 2013 年 8 月 16 日 (五) 止。
(二)投稿說明:
1.請至活動網頁下載「主辦單位 LOGO」與「T 恤設計樣版」,並將您的設計圖直接繪製於 T 恤上,T 恤限定為白、黑色,設計圖像完稿限 ai 檔案格式,並標註 CMYK 印刷用。
2.設計方向:
以「臺中爵士音樂節」為發想,設計活動意象及 logo,並繪製於 T 恤上
3.活動資訊:
(1)活動名稱:臺中爵士音樂節
(2)活動時間:每年 10 月份第三週周六至第四週周日,連續 9 天
(3)活動地點:臺中市市民廣場、草悟道
(4)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
(5)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4.檔案格式:
(1)限 ai 向量檔,文字轉外框,五色以內,請不要使用漸層色,檔名格式為姓名 - 作品名稱 (如徐小美 - 爵士音樂經典爵起)。
(2)請另外輸出 A4 大小 300dpi 的 JPG 圖片 (圖中需含作品名稱、創作理念),正面一張、背面一張,檔名格式為姓名 - 作品名稱 - 正背面 (如徐小美 - 爵士音樂經典爵起 - 正面)。
5.報名資料:
(1)活動報名表乙份
(2)著作權讓與授權書
(3)原始創作切結書
(4)光碟電子檔 (內含作品 ai 檔案、作品 JPG 檔案、報名表格)
6.報名方式:
一律採通信報名(以郵戳為憑),報名資料請以掛號郵寄至「106 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一段 103 巷 54 號」《力譔堂整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信封上請註明「報名 2013 創意 T 恤設計比賽」字樣)。

活動時程:
作品徵件:即日起至 2013 / 08 / 16 止
評審初選:2013 / 08 / 19 - 2013 / 08 / 21
評審複選:2013 / 09 / 04
網路 FACEBOOK 票選:2013 / 08 / 19 - 2013 / 09 / 06
公佈結果:2013 / 09 / 11

評分辦法:
(一)由主辦單位聘請國內相關領域專家組成評審團,依據公平、公正原則進行評選。
(二)評分標準:
‧爵士主題意象呈現 40%
‧設計創意性    40%
‧構圖完整性    20%

獎勵辦法:
(一)第一名獎金一萬元整,獎狀乙只
(二)第二名獎金八千元整,獎狀乙只
(三)第三名獎金五千元整,獎狀乙只
(四)佳作獎金二千元整,獎狀乙只,活動紀念 T-Shirt 乙件,共計兩名
(五)網路人氣獎,獎狀乙只,活動紀念 T-Shirt 乙件,共計五名
※得獎作品皆在活動期間於草悟道公開展示

參賽注意事項:
(一)主辦單位對於參賽作品有審查權,內容不符合本比賽之相關規定,報名文件填寫不完整、作品規格不正確等,均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報名。
(二)參賽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屬實且正確,且未冒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賽資格或得獎資格。
(三)參賽作品及所使用之素材需具備原創性、未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發表、出版、展出及任何相關授權行為,並且不得有抄襲、翻譯、改寫、侵害智慧財產權等違法侵權之情形。如有侵權或抄襲問題,視為不符合參加資格,須自行負擔法律責任外,若投稿作品有侵權情形,則取消得獎資格,並需立即退還得獎獎勵。
(四)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之專業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賽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調整名額」辦理,但以不超越該組原獎金總額為限。
(五)參賽作品因郵寄途中或不可抗拒之災害造成作品損害,一概恕不負責。
(六)所有參賽者應提供作品之原始設計 (光碟電子檔),並填寫著作權讓與授權書及原始創作切結書。參加徵件得獎之作品,主辦單位擁有作品使用權,得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使用得獎作品,或授權第三人使用,並同意主辦單位得改作、重製、編輯及行使其他著作權法上著作財產權人所得享有之一切權利於相關行銷媒體,恕不另行支付得獎者任何費用。
(七)對於入選作品,主辦單位為達成列印品質及效果得擁有事後必要之修改權。
(八)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之事宜,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異動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力,修訂變更後的活動內容將於網頁公告,以網頁最新公告為準。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
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承辦單位:力譔堂整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聯絡方式】
承辦單位:力譔堂整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106 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一段 103 巷 54 號
電話:(02)2711-2320 #116 曹小姐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culture.taichung.gov.tw/NewsPerformingContent.aspx?menuID=124&id=6714

「GO care for HOPE」癌友頭巾設計比賽

 




活動緣起:
面對癌症,病友除了必須承受疾病所帶來的不適與未來的不確定外,治療副作用所帶來的掉髮、噁心、嘔吐、皮膚龜裂等問題,常讓病友恐懼、害怕、無法適應而萌生放棄治療的意念,特別是外觀上的改變,對女性病友而言,影響更大。為了陪伴癌友順利走過治療,在抗癌路上不孤單,癌症希望基金會與 GO care 癌症護理專家今年首度舉辦「2013 GO care for HOPE」癌友頭巾設計比賽,並也邀請到了臺灣喜佳一同響應,期望號召台灣各界設計好手,一同發揮巧思、創造兼具美觀與實用的頭巾,讓每一位正在治療的病友,都能美麗與自信地面對癌症的挑戰,更有機會邁向康復!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癌症希望基金會、GO care 癌症護理專家
合辦單位:臺灣喜佳

參賽資格:
1、年齡、性別、男女不拘,歡迎社會大眾及對服裝設計有興趣的學生報名參加。
2、投稿之作品以一件為限。

徵件內容:
1、請以「GO care for HOPE」為精神,自行設定主題,設計兼具美觀、實用及未來容易車製之頭巾。
2、因應病友在治療期間的需求,頭巾的材質需舒適、透氣,款式則以易於病友穿戴為主。
3、參賽者之投稿作品,請提供設計圖稿及實體頭巾作品。
※若欲了解進一步癌友的頭巾需求,歡迎撥打活動專線 02-8768-2603 詢問

比賽時程:
活動開跑:4 / 25
線上報名:5 / 03 ~ 7 / 08
頭巾繳件:5 /03 ~ 7 / 08 17 : 00 止
入圍網路票選名單公布:7 / 15
網路人氣票選期間:7 / 15 ~ 7 / 24
得獎結果公布:8 / 23

獎項:
(1)金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3 萬元,獎狀一只
(2)銀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2 萬元,獎狀一只
(3)銅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1 萬元,獎狀一只
(4)網路人氣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1 萬元,獎狀一只

報名方式:
參賽者需於 7 / 8 (一) 17:00 前完成下列步驟,方算完成報名。
1. 至活動網站 (1) 填寫線上報名表、作品理念說明 (2) 上傳設計圖稿、其他說明素材。
2. 掛號郵寄繳交「頭巾實體作品」及「智慧財產歸屬同意書」(簡章附件一,需印出簽名)。寄至 110 台北市信義區東興路 41 號 11 樓「2013 GO care for HOPE 癌友頭巾設計比賽 徵件小組 收」(郵戳為憑)。

繳件須知:
1.線上設計圖稿繳交:
(1)設計圖稿圖檔需包含以下內容:
a.頭巾平面設計圖稿 (參賽者需於圖稿上清楚註明頭巾作品名稱及功能、材質、尺寸、穿戴方式等設計規劃)
b.任意角度立體彩圖 (模擬頭巾實際穿戴於人體上的呈現,此為評審加分項目 (非必繳))
(2) 設計圖稿上傳格式:
a.不限設計圖稿製作方式 (手繪、3D、電腦繪圖皆可,手繪稿需轉存成電子檔)
b.檔案規格:A3 大小 (42.0 x 29.7cm),解析度 300dpi,RGB 色彩,5,000k 以下的 jpg 檔 (不接受其他格式投稿)
2.網路人氣投票加分項目素材繳交:
(1)除設計圖稿外,收件期間開放參賽者可於活動官網繳交其他說明作品理念素材如照片、文字或影片 (3 ~ 5mins) 用以闡述創作的想法與故事。
(2)影片檔案若過大可燒成光碟寄至「2013 GO care for HOPE 癌友頭巾設計比賽 徵件小組收」。
(3)繳件加分項目 (非必繳)。如入圍參加人氣票選比賽,有助吸引更多認同作品的網友投票支持!
※繳件加分項目說明 (非必繳)
1.設計圖稿 - 任意角度立體彩圖:模擬頭巾實際穿戴於人體上的呈現,立體彩圖將列為評審加分項目
2.網路人氣投票 - 作品理念說明素材:其他說明作品理念素材如照片、文字或影片 (3 ~ 5mins) 用以闡述創作的想法與故事,作為吸引網友投票的加分項目

評選標準:
本活動分為頭巾設計比賽及網路人氣投票兩部分。評選說明如下:
1.頭巾設計比賽:
比賽將由主辦單位召集設計相關領域之專家、癌友等擔任評審,依據 (1)設計理念 (2)癌友實用性 (3)製作容易度 (4)成本可行性 (5)設計美感,共同評選出前三名優秀作品。
2.網路票選:
由評審評選出之 10 組入圍作品進行網路票選,最後由網友票選出網路人氣獎一名。

注意事項:
1. 參賽者須詳閱上述比賽辦法等相關規範與說明。
2. 參賽作品需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之原創版權所有作品,嚴禁剽竊、臨摹或抄襲之情事。若發現參賽作品違反以上事項,並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以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如因此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及所產生之法律責任,參賽創作者須負完全之法律責任。
3. 曾經參加其他任何比賽之得獎作品,不得參賽,違者取消得獎資格。
4. 參賽作品之圖片,主辦單位有權依行銷宣傳推廣之目的,進行公開播送、公開傳播、重製、出版或相關活動中為公開發表等利用行為,且使用方式及次數均不受限,均不另給酬,參賽者並不得對主(合)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5. 投稿者應自行將投稿檔案備份,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
6. 得獎者需配合將得獎作品實體化之相關事宜。
7. 獲得獎項之作品,將於活動截止日後由主辦單位個別通知得獎者,得獎者需無償提供參賽作品之高解析度圖檔,以作為後續製作之用,否則視為棄權論。
8. 得獎者應依相關稅法繳納稅捐,主辦單位對所有稅捐概不負擔。依財政部國稅局規定中獎金額或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 1,000 元整,需申報中獎人個人所得,若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依法應扣繳 10% 稅金 (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扣繳 20% 稅金);若中獎人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額,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
9. 得獎者需簽署智慧財產權歸屬同意書,同意自公布得獎日起,該作品之智慧財產權無條件讓與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擁有無償重製及公開發行,且必要時對作品具修改之相關權利,不需另支付日後使用酬勞或權利金。作者並不得對主(合)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10. 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以從缺或減之。
11. 凡報名參加即視同已閱讀並完全同意本活動之一切規定。
12. 本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以活動網站公布資料為主,主辦單位得有解釋修改之權利。

活動洽詢:
1. 詳細活動訊息可以至下列網站查詢:
「癌症希望基金會」官網,網址:www.ecancer.org.tw
「GO care 癌症護理專家」衛教網站 - 最新消息:http://www.gocare.com.tw/news/detail/27
2.活動聯絡人:2013GO care for HOPE 癌友頭巾設計比賽 活動小組 謝小姐
3.活動專線:(02) 8768-8603
4.活動信箱:eileen@medicompr.com.tw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ecancer.org.tw/ActivitiesDetail.aspx?IDNo=466

2013年5月12日 星期日

「2013 岡本大專盃」性安全 T-shirt 創意設計大賽

 




活動主旨:
本次性安全宣導活動主要針對大學生強化安全性行為的觀念,以活潑競賽方式,讓學子瞭解並正向面對性安全的重要性。

比賽主題:
USE A CONDOM Make Love Better 讓愛更美好

參賽作品說明:
1.「以主題「讓愛更美好 Use a Condom Make Love Better」為主軸,設計 T-shirt 圖案;設計需包含主題標語「讓愛更美好 Use a Condom Make Love Better」,方式不限(電腦繪圖、手繪、影像、攝影創作等)。
2.請在活動網頁下載 T-shirt 樣板,將參賽作品套用至樣板中規定位置內,圖案尺寸為 A4(21 X 27.9cm)以內,上傳檔案為 jpeg 檔(2mb 以內)。
3.得獎作品請提供解析度 300dpi 以上,存檔附上字體或文字轉外框曲線、圖檔置入或附上連結之圖檔等之設計原始檔。

參加資格:
台灣大專院校在校生:
1.年齡 18 歲以上
2.得獎後需提供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其他可明確證明學生身份之證件

活動時程:
比賽截稿日期:即日起至 2013 / 07 / 31(三)
網路投票日期:即日起至 2013 / 08 / 15(四)
得獎公布日期:2013 年 9 月底公布於活動網頁及台灣岡本官方網站

評審單位:
台灣岡本總代理

作品評審:
◎網路票選 30%
◎專業評審 70%
‧創意 40%:創新性、獨特性
‧設計 30%:美感配圖、色彩配置
‧主題 30%:主題契合、文案構想

獎項:
第一名:獎助學金 3 萬元(1 名)
第二名:獎助學金 2 萬元(1 名)
第三名:獎助學金 1 萬元(1 名)
佳 作:獎助學金 5 仟元(1 名)
人氣獎:岡本 003 極薄衛生套 10 入 X 4 組合裝(前 3 名)
投票獎:岡本 002 水感勁薄衛生套體驗包 1 入(100 名)

注意事項:
1.著作權
a.投稿文章內之人物相片須獲得當事人同意拍攝,以免侵害其肖像權。
b.投稿文章必須為參選人之原創作品,不得有仿冒、抄襲、侵害他人著作權、或違反善良風俗等行為。
c.如經查證有以上之情事,將取消參賽者資格,獲獎者並予追回獎品或獎金,任何侵權行為將由參賽者自行承擔所有衍生之相關法律與賠償責任。
2.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有權審查,投稿作品如涉及人身攻擊、謾罵、違法及有違善良風俗或任何經主辦單位評估為不適宜等情事者,主辦單位得逕自取消其參加資格,並有權進行刪除或不刊登。
3.參賽者同意將其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無條件讓與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於公眾宣傳時,得使用其作品於國內外進行重製、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傳輸、散布、改作、編輯之權利,不得再要求其他任何稿費或回饋。
4.本活動參賽規則已詳細載明於活動網頁中,參賽者於參加本活動時,即同意接受所有活動規則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規則,主辦單位得以取消參賽資格並依法處理。
5.如因電腦、網路、操作等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活動時所登錄之資料有遺失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與本活動者或得獎者不得因此異議。
6.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中獎獎項價值金額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 (含) 者,需先扣繳 10% 之稅率;中獎獎項之價值超過新台幣 1,000 元未達 20,000 元者,無需事先扣稅,但須依中獎人身分證資料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且需併入個人該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中獎者若不願意提供個人國民身份證資料或給付得獎商品之稅額,則視為得獎者自動棄權得獎資格。 (需於得獎公布 10 日內完成稅額繳交)。
7.本活動限臺灣地區(含台澎金馬地區)民眾參加,海外地區恕無法配送。
8.主辦單位擁有保留獎金及獎品、活動期間的修改權利,以及中獎資格審核之最終權利。
9.本活動若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將於活動網頁上公告,並有權暫停或取消本活動。

活動網站:http://event.okamoto.com.tw/index.html

2013年4月28日 星期日

宜蘭椅設計大賞

 




壹、目的
宜蘭長久以來有著好山好水的美譽,全係拜棲蘭山、太平山等豐富的山林資源所賜。這些年來隨著環境保育觀念的提升,雖然山林的大量開採已經停止,但與木頭相關的產業卻依然興盛。為了宜蘭得天獨厚的自然山林環境,再次尋覓宜蘭人及與山林和諧共生的親密關係,期望透過舉辦對木頭創意與美感的設計競賽,讓傳統木業再升級。
〝秉持「綠色文創,森林美學」,及象徵宜蘭人好客,熱情搬出椅子,歡迎人家來坐的情意理念,我們將辦理「宜蘭椅設計大賞」〞
打造成兒童夢土及生態、友善、創意城市一直是宜蘭縣政府的施政目標,故在首次「宜蘭椅設計大賞」中,特別規劃「兒童椅」為本大賞的設計題目,並計畫在本縣每年 7、8 月份吸引約 50 萬遊客之宜蘭國際童玩藝術節公開展示,促成「一人一椅」及「買一張宜蘭椅就是把好客的熱情帶回家」風潮,進而達到山林相關產業發展之目標。

貳、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文化部、宜蘭縣政府
主辦單位:宜蘭縣政府文化局、財團法人蘭陽文教基金會
執行單位:台灣設計師連線
協辦單位: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台灣創意設計中心、亞太文化創意產業協會(CCIA)

參、參加資格
不限年齡、職業、居住地與國藉,對設計有興趣者都歡迎報名參加。
可以個人或團體名義組隊報名,惟團隊成員不可超過 3 人。

肆、活動內容
一、主題:
(一)具宜蘭元素的椅子(宜蘭元素包含具象之色彩、造型、技藝、符號、圖騰、文字等;或抽象的文化價值、生活態度等)
(二)符合當代人生活風格的椅子,且可大量生產與行銷的創新作品。
二、徵選類別:
兒童椅(指適合 3 歲至 15 歲之兒童使用)
三、創作材質:
50% 以上以木頭材質為主,其餘可搭配部分環保、不污染、自然、廢棄性材質等相關素材。
四、作品數量:
每隊報名作品數量不得超過3件,作品以單椅設計為主,每件作品須個別檢具詳細報名資料。
伍、獎勵方式
一、獎項及獎金
(一)冠軍:1 隊,獎金新臺幣 200,000 元整,每隊並頒發獎狀乙紙。
(二)亞軍:1 隊,獎金新臺幣 100,000 元整,每隊頒發獎狀乙紙。
(三)季軍:1 隊,獎金新臺幣 80,000 元整,每隊並頒發獎狀乙紙。
(四)優選:2 隊,奬金每隊新臺幣 50,000 元整,每隊並頒發獎狀乙紙。
(五)佳作:5 隊,奬金每隊新臺幣 10,000 元整,每隊並頒發獎狀乙紙。
(六)入選:10 隊,每隊並頒發獎狀乙紙。
(七)最佳人氣獎1隊,奬金新臺幣 10,000 元整,每隊並頒發獎狀乙紙。
※備註:
◎如參賽之作品,未達該項獎助之評審基準時,得從缺。評審基準,由評審委員決議之。
◎獲得冠、亞、季軍前三名之 2 件作品及其他獎項之 1 件作品,將無條件由主辦單位收藏,辦理各項展示、發表等活動,均不退件。
二、公關宣傳及行銷
(一)決審作品將於 2013 宜蘭國際童玩藝術節會場舉辦展覽,並辦理人氣票選活動。
(二)主辦單位將視情況選取得獎作品,引介至國內外博覽會展示。
(三)主辦單位將視情況舉辦賽後座談會,建立得獎者與產品製作業者間聯緊的平台,輔導生產作業。
(四)決審作品及圖像應無償配合主辦單位辦理之相關推廣活動,並配合媒體宣傳報導等事宜。

陸、報名作業
一、報名時間
(一)[初審] 送件期限:自 2013 年 6 月 1 日 (六) 起至 2013 年 6 月 8 日 (六) 止(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恕不列入評審)。
(二)[決審] 送件期限:通過初審入圍決審參賽者,自 2013 年 7 月 22 日 (一) 起至 2013 年 7 月 26 日 (五) 止(郵寄以郵戳為憑,親送報名收件至當日下午 5 時截止,逾期視同放棄,恕不列入評審)
二、報名方式
(一)詳細活動辦法及報名資料表格可至宜蘭縣政府文化局網站 http://www.ilccb.gov.tw/ 下載。
(二)聯絡電話:簡章內容如有疑問,敬請聯絡 02-2581-2687 或 03-9577440 #224。
(三)參賽者報名時需同時繳交以下資料,文件資料部分請依下列順序備妥裝袋。
A.報名資料
1.申請文件封面 1 份
2.參賽者報名表 1 份
3.參賽切結書 1 份
4.附件 (其他有助於審查作業之參考資料) 1 份
B.作品資料
1.作品說明表一式 7 份
2.作品圖片:
設計圖檔為電腦製圖,以平面圖或立體圖、三視圖等方式,具體、完整地表達產品正面及側面外觀、產品比例與大小 (請印製於 A4 紙上,限制於 5 頁內),一式 7 份
3.電子檔 (光碟) 1 份
a.將作品說明表及作品圖片電子檔存於光碟。
b.圖片檔為 PC 規格,須為以下兩種格式之一:
‧jpeg 檔:檔案大小不超過 1MB ‧tiff 檔:解析度 300dpi,CMYK 色彩
‧存放光碟可用 VCD 或 DVD 規格燒錄,惟以一張光碟片為限,並請自行測試,如因存檔有誤或內容無法讀取造成問題,主辦單位則不予負責。
C.決審繳交資料
1.實體製作比例 1:1 樣品 2 件
三、受理方式
每件參加初審作品需分別以大型信封依序備妥報名資料裝袋,並於信封上註明「2013 宜蘭椅設計大賞」字樣,以掛號郵寄至「104 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一段 21 號 3 樓 N302 室 宜蘭椅設計大賞工作小組 收」,決審作品則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達至「265 宜蘭縣羅東鎮純精路一段 96 號(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 羅東文化工場),詹小姐收」。

柒、評審流程
一、[初審] 階段
(一)初選評選:2013 年 6 月 17 - 21 日(書面資料評審)。
(二)入圍決審公告:2013 年 6 月 24 日 (一) 前於宜蘭縣政府文化局官方網站,並以 Email 或電話通知。
(三)入圍決審名額預定 20 名。
二、[決審] 階段
(一)決審評選:2013 年 7 月 28 - 30 日(實體作品審查及參賽者到場進行 5 分鐘說明)。
(二)入圍決審參賽者參與決審送交實體樣品 2 件者,補助新臺幣 5,000 元材料費及製作等相關費用。
(三)決審場地、名次公布暨頒獎典禮:另行公告、通知。
※說明:
1、資格審查:採書面查核相關資料,凡報名參賽之人員資格與作品須符合規定,若有違「報名與送件」之規定,即失去參賽資格。
2、參賽作品之所有運送費用及至決審隊伍地點之交通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3、決審作品不堪移動、搬運及容易破碎、變質、變形,不耐久存,不宜參加。作品如因製作不良或於託運過程中損壞,將無法進行審查,主辦單位亦不負賠償責任。
4、決審作品請以堅固包裝箱或木箱承裝,並加入填充物防護,如無完整包裝箱,恕不予收件。

捌、評審作業
一.評審委員會
由主辦單位邀請產、官、學界人員及設計專家及相關業者代表組成評審委員會。
二.評審標準
‧創意性 50%:結合當代且具有原創、造型及整體性
‧商業可行性 20%:可實現商品化以及量產之技術與開發成本及市場接受度
‧安全性/人體工學 20%:使用便利及安全考量
‧宜蘭在地特色融合度 10%:呈現宜蘭在地具象或抽象之元素

玖、注意事項
一、主辦單位收到參賽者報名文件,將隨即以 email 或電話進行確認,報名者若於送件後三日內未收到確認通知,請儘速洽詢主辦單位聯絡人。
二、相關圖說或作品上均不可出現設計者姓名、暱名或其他不必要之註記。
三、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會決議,不得異議。
四、參賽作品之設計,應由參加者自行申請取得相關之著作權或專利權之保障。如於參賽或展覽期間遭受他人仿冒,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及賠償責任。
五、參加競賽之作品需為因應本次甄選之原創性設計,於市場上未曾公開發表,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者。獲選業者事後若經人檢舉並查證屬實有違反評審作業程序之規定或有抄襲、仿冒事實者,主辦單位得召集原評審委員會審議並作適當之處理,必要時得取消其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同時公告週知 (若有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等法律責任,概由參賽者擔負)。
六、數人共同創作,應共同受領該項獎金,但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並依相關稅法規定繳交稅金。依規定共同受領獎獎者,所有發明人或創作人共同受領一張。
七、主辦單位得自由免費運用參賽作品之實物、照片、幻燈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攝影、佈置及出版等用途,參加者並應積極配合相關之宣傳及推廣活動。
八、所完成之著作,其著作財產權於著作完成時,屬參賽者所有;參賽者如為 2-3 位人員組成之合作團隊,為免日後發生爭議,其著作權之交易、成員間之關係(委託或授權)等事項,需由成員間自行釐清權責,宜先行以契約約定之。
九、決審作品智慧財產權為創作者所有,惟需授權主辦單位為永久使用及優先開發為正式商品販售權利 (如經開發為正式商品,相關利潤分配由雙方另行簽訂正式契約據以辦理)。
十、所有參賽初審資料主辦單位均以密件處理及保管,並不退還,請自行留底備份。
十一、決審作品除冠、亞、季軍前三名之 2 件作品及其他獎項之 1 件作品,將無條件由主辦單位收藏不退件外,其餘作品如欲取回設計成品,請於 2013 年 9 月 2 日至 6 日至宜蘭縣政府文化局羅東文化工場自行包裝帶回。
十二、主辦單位得視情況需要,斟酌報名、收退件等各項日期之延長 。
十三、凡報名參賽者,即明示同意本簡章要點之各項內容及規定,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修改公告之,並以主辦單位官方網站之最新公告為準。

活動網站:http://ycdaward.wix.com/2013

2013年1月1日 星期二

消防救護人員防護衣設計競賽

 


一、緣起
消防救護自民國 84 年法制化後,自以往單純用救護車搬運火場受傷民眾送醫,逐步轉型為具有施行急救技術能力的到院前緊急救護;救護人員必須攜帶多項急救用器材外,並因現場多為事故與災害發生地,而需就地以蹲、跪、舉、拉、推等姿態操作,又需防免血液噴濺造成感染,及需增強警示功能以維人身安全。經問卷調查第一線救護人員,普遍認為得以變更強化目前所著服裝方式以達上述防護與執勤功能。
鑑於消防救護人員執勤所需防護服裝須同時滿足多功能需求,爰廣徵各方服裝設計先進之創意,設計符合專業性、功能性、安全性、舒適性與活動性之救護服。

二、辦理單位
內政部消防署(以下簡稱本署)

三、徵選主題
為使消防救護人員在意外事故現場得以安全又便捷地施作各項急救技術,透過公開徵選活動設計出消防救護人員勤務用且具有防護功能之執勤服裝,並展現消防救護人員專業、勇敢、鎮靜、機警之精神,傳達緊急傷病患現場救護工作之效能。

四、款式設計
經問卷調查顯示消防救護人員大多兼服滅火、搜索救援...等勤務,為便利穿脫消防衣、救助服...等,傾向以內著式上衣為基底,夏天套著背心、冬天套著外套方式,以增益執勤與防護效能,惟仍不可失卻救護專業之展現。所需設計款式共 5 式,款式重點需求如下:
(一)上衣(長、短袖各 1 式)
1.款式需求:
以「POLO 衫」為佳,「T 恤」次之。應具備「良好活動性」之功能,另可涵蓋「高警示性」與「局部防護」。建議高警示性應於「袖口」與「上背部」加強設計;活動性應特別考量「手肘」和「手臂」之特定部位。
2.材質需求:
以具「吸汗快乾」之功能為主,尚可涵蓋「防血汙、易潔」與「抗菌防臭」之要點;另可於「手肘」和「手臂」處加強 「耐磨抗撕裂」之特性。
3.色彩建議:
以藍色系為佳。
(二)褲類(1 式)
1.款式需求:
以「長褲」為佳,「連身褲」次之。應具備「良好活動性」之功能,另可涵蓋「局部防護」與「多口袋」設計。建議於「側邊」和「大腿」部位加強高警示性設計;活動性應特別考量「臀部」和「膝蓋」之特定部位。
2.材質需求:
以具「吸汗快乾」之功能為主,尚可涵蓋「防血汙、易潔」與「耐磨」之要點;另可於「膝蓋」和「臀部」處加強「耐磨抗撕裂」之特性。
3.色彩建議:
以黑色系為佳。
(三)背心(1 式)
1.款式需求:
以具「高警示性」之功能為最重要,另可涵蓋「辨識度高」與「局部防護」。建議「高警示性」應於「上背部」與「前身」加強設計;活動性應特別考量「肩部」和「背部」之特定部位。
2.材質需求:
以具「防血汙、易潔」之功能為主,尚可涵蓋「吸汗快乾」與「高警示性」之要點;另可於「前身」和「背部」處加強耐磨抗撕裂之特性。
3.色彩建議:
以藍色系為佳。
(四)外套(1 式)
1.款式需求:
以具「高警示性」之功能為最重要,另可涵蓋「良好活動性」與「局部防護」。建議「高警示性」應於「上背部」和「前身」加強設計;活動性應特別考量「手肘」和「手臂」之特定部位。
2.材質需求:
以具「透氣防水」之功能為主,尚可涵蓋「防血汙、易潔」與「保暖」之要點;另可於「手肘」和「手臂」處加強「耐磨抗撕裂」之特性。
3.色彩建議:
以藍色系為佳。

五、徵選方式
(一)參加資格:
凡對服裝設計有興趣之個人或團體皆可報名參加。若以團隊集體創作,需在報名表上指定一名為代表人。
(二)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 102 年 2 月 22 日止,以郵戳為憑並以掛號郵寄,逾期恕不受理。
(三)作品規格:
1.設計技巧不受限制。
2.救護服裝一套五式之款式、色彩、用布皆需考慮整體設計。
3.繳件內容
(1)報名表及參賽承諾書。
(2)作品說明:含設計概念、作品介紹、素材說明三部分,各 200 字以內。
(3)服裝圖稿:依主題發想一套五式作品,含上衣(長、短袖)、褲子、外套、背心等,以 A4 直式尺寸繪製服裝彩色圖稿,並需繪出服裝正、反面機械圖,繪製手法手繪或電腦繪圖不拘。
(4)參賽者或團體簡介(100 字以內,形式不拘,以個人設計經歷或設計理念為重點)。
(5)郵寄繳交以上相關作品及表單各 1 份,並將相關檔案註明檔案名稱後,燒錄成唯讀光碟 2 份,光碟上註明「消防救護人員防護衣設計競賽」、參賽者姓名、聯絡地址、連絡電話,一同郵寄至「內政部消防署 緊急救護組」(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 3 段 200 號 8 樓)。參賽者得逕撥活動專線確認作品是否寄達,電話:02-81959119 轉 9411 洽詢吳慧菁專員。
(6)設計稿正面不得加註參加者之姓名或其他記號。
(7)繳交之參賽作品請務必完整,寄送作品時,請參賽者妥善包裝,並確認光碟檔案無誤可讀取,收件時若發現作品有缺損、不完整情節,致影響比賽權利,主辦單位有權決定是否准予參賽,參賽者需自行負責不得異議。
(8)應徵作品均不退件,未入選者亦不另行通知。

六、評選方式
本競賽分 3 階段進行,初賽進行第一線消防救護人員票選,票數最高前 10 名進入第 2 階段之專家評選,經審查挑選 6 件列為入圍作品,並以電話或掛號郵件或電子郵件通知,依設計圖稿與建議素材製作服裝參加決賽,由決賽評審團評選出前 3 名及佳作 3 名。
(一)初賽:
1.就每位參賽者所繳交之設計稿件,以網路票選方式或機關函辦方式,通知各縣市消防機關第一線消防救護人員進行投票。
2.票選結果以最高票前 10 名參加複賽。
3.為符合全國性基層需求,前開得票數未達投票人數二分之一以上者,得不足額錄取。若有票數相同者得增額錄取。
(二)複賽:
1.就經票選前 10 名所繳交之設計稿件,由複賽專家評審團以評分方式評選出 6 人參加決賽。
2.實際評選出之組數將視作品水準而調整,如作品經評核未達評選標準資格,主辦單位有權決定是否從缺,參賽者不得異議。
3.若總分相同則由評審團決議。
(三)決賽:
1.複賽入圍者需依設計圖稿與建議素材製作服裝參加決賽。
2.繳件日期:另行通知。
3.繳件內容:五件服裝,服裝需與初賽圖稿相同。
4.繳件地址:本署緊急救護組(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 3 段 200 號 8 樓)並註明消防救護人員防護衣設計競賽。
5.活動聯絡窗口電話:吳慧菁專員 02-81959119 轉 9411。
6.繳交作品時,每套服裝請以衣架與拉鍊封閉式衣套保護,並於每套保護衣套外之右上角緊貼參賽編號、服裝全身正反面照片,如未依規定加註標示,致物品遺失,未能完整評審,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不得異議。
7.入圍者需配合競賽活動規劃至決賽會場展示服裝並解說創作理念或備詢。
8.由決賽評審團以評分方式評選出前 3 名及佳作 3 名。
9.實際評選出之組數將視作品水準而調整,如作品經評核未達評選標準資格,主辦單位有權決定是否從缺,參賽者不得異議。
10.若總分相同則由評審團決議。

七、評分標準
‧以實用性(量產可行性)/ 經濟性 30%
‧機能性 30%
‧創意度/設計感 20%
‧切合主題 20%

八、獎勵內容
(一)初賽:
經票選入選前 10 名可獲得新臺幣 3,000 元整(等值提貨券,含稅)。
(二)複賽:
經評選入圍 6 名且全程完成比賽者可獲得新臺幣 6,000 元整(等值提貨券,含稅)之作品製作費用及入圍證書 1 幀,複賽棄權者將無法獲得以上獎項。
(三)決賽:
第 1 名 1 名:獎狀 1 幀、新臺幣 5 萬元整 (等值提貨券,含稅)。
第 2 名 1 名:獎狀 1 幀、新臺幣 3 萬元整 (等值提貨券,含稅)。
第 3 名 1 名:獎狀 1 幀、新臺幣 1 萬元整 (等值提貨券,含稅)。
佳作獎 3 名:獎狀 1 幀、新臺幣 5,000 元整 (等值提貨券,含稅)。

九、機關協助事項
(一)為協助參賽者得以瞭解消防緊急救護於現場執勤之相關作為,已於本署官網(http://www.nfa.gov.tw)置有「搶救生命的黃金時間-到院前緊急救護」等短片,得藉以了解救護人員穿著之需求。
(二)於 102 年 1 月 19 日舉辦「消防救護員訪談一日記」,參賽者得至所在地就近消防分隊與消防救護員互動訪談有關救護勤務性質、服勤用服裝需求等。前往分隊後請直洽值班台人員說明與登記,由其安排訪談人員以免影響勤務;本署將事前函文各縣市消防分隊配合辦理。

十、注意事項
(一)參加徵選之設計稿不得抄襲、盜用及未曾發表、出版或未曾得獎之作品,如遭檢舉或產生爭議經查證屬實則取消參加資格,並需負智慧財產權相關法規之責任,主辦單位得逕予取消得獎資格。徵選作品於競賽過程中,如有不符本活動之規定或涉及仿冒、抄襲等情事者,主辦單位得暫停或取消參加競賽之權利,必要時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頒發之獎金與獎狀。如造成本競賽或第三者權益損失,違規者應自行負擔一切相關法律責任及損害賠償,不得異議。
(二)初賽、複賽入選作品及決賽作品,其作品歸辦理單位所有;各獲選之作品,涉及智慧財產權者,辦理單位取得全部權利。
(三)辦理單位除取得獲選作品不限時間、次數及地域之所有著作財產權利用權限,並得再授權第三人利用、修改,並不得對辦理單位及其再授權之人行使著作人格權,以供辦理單位後續活動推廣使用。
(四)辦理單位對入圍作品有量產之權利,辦理單位得以將入圍作品之設計圖,委由廠商量產成品,主辦單位對量產成品有微調修改之權利;得獎者參選作品於獲獎後,應放棄行使著作人格權,並將著作財產權全部讓與主辦單位,不得私下將設計著作權未經告知主辦單位而讓予第三者,若發生此情事者,主辦單位得隨時暫停或取消參加競賽及展覽之權利,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與獎狀。
(五)得獎者及得獎作品應配合主辦單位所安排之公開頒獎或發表等相關活動,並得無償以任何方式使用一切與本競賽相關之著作物。
(六)相關作品除參賽編號外均不得加註參賽者姓名或其他記號,若有違反之情節,主辦單位有自行決定是否予以參賽之權利。
(七)參賽作品繳件運送之費用請參賽者自行負擔,繳交作品必需於規定期限前送達,逾時未繳交即取消資格。並請妥善包裝參賽作品,若因運送所造成損傷、遺失,參賽者需自行負責不得異議。另參賽作品不予退回。
(八)本競賽將以書面、電話或電子郵件方式通知入圍及得獎結果,並得公開或公布競賽結果。
(九)得獎者不得就獎金、獎品、等值提貨卷等要求折現或轉換其他獎品。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情事變更事由導致獎勵內容變更,辦理單位有權變更其他等值物品取代之。
(十)依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NT$20,000元者,辦理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10%稅額。註:依據中華民國所得稅法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之規定,將依獎項價值納入領獎人個人年度綜合所得計算:如價值達 NT$1,000元以上,將依規定於次年寄發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外國得獎者一律預先扣取20%稅款(不論獎品價值多少)。
(十一)本競賽規則如有疑義,以辦理單位之解釋及認定為準。辦理單位並得依實際情形,修改、暫停或終止本競賽或競賽規則內容。
(十二)凡報名參加本競賽,即視為確實瞭解競賽規則,並願遵守本競賽相關規定。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nfa.gov.tw/main/List.aspx?ID=&MenuID=523&ListID=3490

2012年11月24日 星期六

星巴克 15 週年 Good4LoveCup AWARD 馬克杯設計大賽

 




參賽資格
不限年齡、職業、居住地與國籍,對星巴克、對設計有興趣者都歡迎報名參賽。

競賽作品
能表達競賽主題「愛。好咖啡杯」之創意產品設計。

競賽時程
報名開始:2012 年 11 月 20 日(二)12:00(台北時間 GMT+8:00)
報名、作品收件截止日:2013 年 2 月 27 日(三)23:59 (台北時間 GMT+8:00)
得獎作品公告時間:2013 年 3 月 13 日(三)23:59 (台北時間 GMT+8:00)
(得獎名單與領獎流程將統一於星巴克企業網站進行公告)

競賽程序
(一) 網路下載報名表間
1. 報名時間:
2012 年 11 月 20 日(星期二)起至 2013 年 2 月 27 日(星期三),台北時間 23:59 (GMT+08:00),逾期不受理。
2. 報名方式:
(1) 欲報名者,請至 2012 年「星巴克 15 週年特別活動:Good4LoveCup AWARD 馬克杯設計大賽」專屬網站http://www.starbucks.com.tw/act_ns/2012_Good4LoveCug_award/download.html,下載報名表填寫。
(二) 送交作品程序
1. 繳交設計圖說
(1) 設計圖說含設計表現圖、文字說明等,請 以A3 尺寸(420 × 297mm)裱板呈現,說明文字不限中、英文,各 50 - 100 字以內。
(2) 裱板以 2 張為限,且兩張作品需自行裝定。
(3) 送件:請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標記參賽者姓名及設計圖主題名稱。
請至 http://www.starbucks.com.tw/act_ns/2012_Good4LoveCug_award/download.html,下載標籤格式
2. 繳交切結書
(1) 為保障智慧財產權,請參賽者上網下載切結書格式 (若參賽者為團隊,團隊內每個人都需繳交切結書),連同裱板一同繳交。
(2) 送件時間:參賽者必須於 2013 年 2 月 27 日(三),台北時間 23:59 (GMT+08:00) 前,以郵戳為憑,將作品郵寄至 100 台北市東興路 65 號 4 樓,統一星巴克「Good4LoveCup AWARD 馬克杯設計大賽」評選小組收。

作品要求
1.請依 2012 大賽主題「愛。好咖啡杯」,設計一件以都會生活為主的咖啡杯 (或組),且設計作品需依配合當下飲用咖啡情境為主,作品需考慮可大量生產為主。
2.每人 (或每隊) 可繳交之作品數量不限,但同一設計概念的系列作品視為一件。
3.所有作品必須具有原創性:為參賽者自行創作,未曾公開發表、販售、且未獲公開獎勵的作品。

評選標準
評審將依據評選標準審視參賽者繳交的設計說明,選出入圍作品

評審團
星巴克代表:星巴克行銷部部主管、商品經理、行銷經理、營業部經理
業界代表:蘑菇設計、兩個八月設計

大賽獎勵
金獎 1 名:星巴克隨行卡儲值金 5000 元整,中杯咖啡卷 60 張,咖啡豆 5 包。
銀獎 1 名:星巴克隨行卡儲值金 3000 元整,中杯咖啡卷 40 張,咖啡豆 5 包。
銅獎 1 名:星巴克隨行卡儲值金 2000 元整,中杯咖啡卷 30 張,咖啡豆 5 包。
佳作 3 名:中杯咖啡卷 10 張,咖啡豆 5 包。

注意事項
◎參賽作品
1.所有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自行創作且具原創性,需為未曾公開發表、未獲公開獎勵,且無任何第三人契約關係之原創成果。
2.參賽作品經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之侵害,由法院判決屬實者,除追回原發的獎狀與獎金外,其違反著作權法令部分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3.得獎作品若無法製成實體參與展出,將取消得獎資格。
4.因展覽需要,得獎作品之所屬人與所屬團隊,需於展出前完成授權書簽屬,授權書將隨領獎流程一併提供給得獎者或團隊。
◎大賽評選
尊重本大賽評審團之決議,且主辦單位得依評選結果,視作品水準保留獎項從缺的決定。
◎其他
凡報名參賽即視同承認競賽辦法的各項規定,主辦單位對本活動所有文件、資訊保留最終解釋權,任何與本活動有關的未盡事項,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正的權利。
1.主辦單位可逕行將參賽作品及其圖像使用於宣傳、發表、出版、佈置、展覽、刊登報章雜誌、或印製圖書等用途,參賽者應配合主辦單位相關的宣傳活動。
2.主辦單位得視情況需要,斟酌報名、收退件等各項日期之延長。
3.統一星巴克有限公司保有作品的簽約優先權及相關事宜的最後決定權。

聯絡方式
統一星巴克「Good4LoveCup AWARD 馬克杯設計大賽」評選小組
100 台北市東興路 65 號 4 樓
TEL / 886.2.2760-3168
FAX / 886.2.2760-8568
E-mail:marketing@taiwanpcc.com.tw

活動網站:https://www.starbucks.com.tw/act_ns/2012_Good4LoveCug_award/index.html

2012年10月20日 星期六

第一屆「雲世代潮流設計大賞」

 




徵件主題:
Color The World‧Cloud Our Lif
潮 Tee 設計需納入 D-Link Cloud 雲端科技概念,以具體展現 D-Link Cloud 為這個世界、為我們的生活所帶來的【時尚 + 數位】【風格 X 原創】的進化新浪潮!

活動辦法:
1.任何設籍台灣,年滿 18 歲的個人皆可參與此次設計活動。
2.衣服圖案設計內容需納入 D-Link Cloud 雲端科技概念,圖案顏色不限,以正面版型進行規劃設計,潮 T 內圖型尺寸以 25 正方範圍內為限,惟所有提交檔案需轉成電子檔案 (JPG 檔案請勿超過 2MB)。
※設計稿尺寸:25cm X 25cm 正方以內。
3.報名請於報名頁面填寫 20 字以上,200 字以內,作者對該作品設計概念說明。
4.報名請依報名網頁,填入正確個人姓名、性別、年齡、學歷、職業、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不得代為報名,經查證非本人進行報名,則取消該作品之參賽資格。
5.提交的圖案除不得有抄襲或任何違反版權問題的行為之外,違反此項規定者經查證或檢舉屬實,則取消該作品之參賽資格。
6.參賽內容表件需遵循報名網頁內容格式填寫。
7.每人最多僅可提交2件作品。
8.此次活動投稿時間截止日為 2012 年 11 月 15 日 17:00。
9.前三名及最佳人氣獎,確認得獎後需提交的潮 Tee 圖形檔案建議尺寸為 33 * 45 公分以內、CMYK 格式、300dpi、透明。

收件日期:
品投稿日期為即日起至 11 月 15 日 17:00 止。

人氣票選:
即日起至 11 月 15 日 17:00 止,參賽者可進行拉票衝人氣,於活動截止人氣最高者可獲得獎金 10000 元!

投稿方式:
所有參賽作品皆須依循網路報名表內容填寫,並上傳設計作品電子檔參賽。

評分標準:
‧主題表現 40%
‧創意表現 30%
‧設計美感 30%

獎勵辦法:
第一名:獎金 30000 元,專屬潮 Tee 製作 100 件
第二名:獎金 20000 元,專屬潮 Tee 製作 50 件
第三名:獎金 10000 元,專屬潮 Tee 製作 20 件
人氣獎一名:獎金 10000 元
※媒體曝光部分
1.媒體曝光
雜誌:BANG、網路新視界報導。
網路:活動官網、D-Link 官網、D-Link 享樂雲端生活部落格、D-Link 宅客愛地球 FB、 D-Link 雲端夢想家FB。
2.實體展示
101 年台北資訊月 D-Link 形象區攤位展示。
3.專案設計合作
將有機會成為 D-Link 產品及行銷相關設計之專案合作設計師 (如新品產品盒、或 D-Link 客製化贈品)。

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為本人原創,未曾獲得任何公開比賽之獎項或其他單位之補助,作品如涉及著作權之侵權或其他不法行為,概由本人自行負責,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相關獎勵措施。參賽作品若因上述情節造成第三者權益損失,參賽者應負完全法律及賠償責任,不得異議。
2.參賽作品並無侵害任何第三人之著作權、商標權、商業機密或其他權利之情事。一經主辦單位查證,立即取消參賽資格。
3.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讓與主辦單位。得獎人並承諾對主辦單位及其授權之第三人不行使著作人格權。
4.執行單位保有必要時將競賽辦法之相關規定作部分調整之權利,詳情請密切注意比賽網頁公告之最新訊息。
5.未獲選之參賽作品,主辦單位將不會主動將該創作用於商業販售上。
6.2012 第一屆「雲世代潮流設計大賞」比賽活動將在您確定參加比賽活動時,蒐集您的相關基本資料,本公司將會針對得獎者資料,在台灣地區 (台、澎、金、馬) 做以下目的使用:
參賽者因在「雲世代潮流設計大賞」官網上報名參加本活動而提供的個人資料將用作 2012 第一屆「雲世代潮流設計大賞」比賽活動中獎者聯繫之用 (將以 e-mail 及電話進行聯繫)。
若您選擇不提供正確個人資訊,則無法參加 2012 第一屆「雲世代潮流設計大賞」比賽活動;若您報名參與此活動,視同您已了解活動規則並同意本公司蒐集及使用您的個人資料。 日後您可於本公司上班時間以電話或 e-mail 聯絡本公司,對您參加本次 2012 第一屆「雲世代潮流設計大賞」比賽活動所留下的資料做以下請求:
一、查詢或請求閱覽。
二、請求製給複製本。
三、請求補充或更正。
四、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
五、請求刪除。

聯絡資訊:
D-Link 客服電話:02-6600-0123#8612 曾小姐
D-Link客服信箱:teresa_tseng@dlink.com.tw

活動網站:http://www.dlinkcloud-tee.com/index.html

「設計美學‧明日之星」酒器設計競賽

 


一、參賽資格
不限年齡、職業、居住地與國籍,個人、機關團體或公司組織皆可報名參賽。

二、設計商品
(一)【初賽】圖稿審:
圖稿作品需包含為金門高粱所設計之酒器、酒杯、禮盒及提袋四部分,主題自訂,作品應能表現出酒器之精緻與價值感,並能量產作為餽贈或收藏用途。
(二)【決賽】模型審:
由初賽中脫穎而出之作品,由作者自行打樣為成品。
1、酒器及酒杯打樣(容量以 1 公升為限)。
2、包裝:精緻禮盒及提袋。
3、單價分析:產品打樣及包裝費用,均需提供單價分析,整體包裝費用限新台幣 3,000 元內。

三、競賽方式及時程
(一)【初賽】圖稿審:
1、甄選:即日起至 2012 年 10 月 29 日(一)17:00 截止。
2、初賽結果:2012 年 11 月 10 日(六)10:00 公告。
3、頒獎:2012 年 11 月 17 日(六),於「砌與器」特展-建築家創意設計展展區頒獎,時間地點若有異動,將另行通知。
(二)【決賽】模型審:
1、甄選:2012 年 12 月 10 日(一)9:00 至 12 月 13 日(四)17:00 截止
2、決賽結果:2012 年 12 月 22 日(六)10:00 公告。
3、頒獎:2012 年 12 月 29 日(六),於「砌與器」特展-建築家創意設計展展區,時間地點若有異動,將另行通知。

四、參賽方式
(一)初賽繳交資料:
1、報名表:請逕自活動官網(www.acde.com.tw)下載,多人共同創作時,由創作人共同推薦1人以具名方式報名。
2、產品概念說明書。
3、投稿作品包含酒器、酒杯、禮盒及提袋等整體包裝設計之手繪稿、3D 圖面說明各 1 件(均為電子檔)。
(二)入選決賽之佳作需再繳交資料如下:
1、1 比 1 之完整實物模型或樣品(含完整設計包裝 - 瓶器含蓋、禮盒、提袋或附件等),不完整者,不予計分。
2、請錄製 5 分鐘以內可播放影片檔,詳細闡明作品設計理念(若無可播放 CD 或 DV 或錄影帶視為自動放棄成為優勝作品)。
3、單價分析。

五、評選標準
【初賽】圖稿審
1、創作理念、設計表現(60%):競賽主題表現、設計創意、原創性、美學、設計。
2、巿場性、產業性(40%):作品與消費者洞察,和消費者生活上連結、作品可否生產與行銷。
3、檢附報名表及產品概念說明表。
※由主辦單位召開評選會議,包含 2012 台灣建築家創意設計展之參展人、外聘專業評審及金酒公司代表。
【決賽】模型審
1、產品設計(60%):創作理念、表現形式、市場性、產業性。
2、行銷概念(25%):行銷概念可行性、創意與創新、邏輯力。
3、錄製 5 分鐘以內可播放影片檔(10%):記錄作品創作過程,並透過各式創意方式表達展品設計理念與想法。
4、成品打樣之單價分析(5%):價格合理性。
※由主辦單位召開評選會議,包含 2012 台灣建築家創意設計展之參展人、外聘專業評審及金酒公司代表。
註:入選決賽者總評分需達七十分以上(含七十分)。

六、獎勵項目
(一)【初賽】圖稿審:
佳作 10 名,如成績優異可增加名額,或成績未達標準可從缺。每名頒發獎金 1 萬元。
(二)【決賽】模型審:
冠軍一名:新台幣 200,000 元,獎盃乙座。
亞軍一名:新台幣 150,000 元,獎盃乙座。
季軍一名:新台幣 100,000 元,獎盃乙座。
佳作二名:新台幣 50,000 元,獎盃乙幀。
註 1、成績未達標準可從缺。
註 2、若得獎者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則按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十。
註 3、若得獎者非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則按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二十。

七、注意事項
(一)繳交之參選資料,無論得獎與否,概不退還。
(二)必須尊重評審小組之評選結果,不得有異議。
(三)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選作品未達評審標準者,獎項從缺。
(四)得獎者應配合主辦單位進行相關展覽及宣傳推廣活動。
(五)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

八、活動聯絡窗口
社團法人台灣建築美學文化經濟協會
專案執行:許伊琳小姐
電話:(02)2627-1618 ext.221
E-mail:taiwanaace@gmail.com

九、繳件方式
參賽者敬請以電子郵件方式,於 2012 年 10 月 29 日(一)17:00 前 (逾時不候),將參賽資料寄至社團法人台灣建築美學文化經濟協會/電子信箱:taiwanaace@gmail.com。
參賽資料寄出後,敬請來電與本活動窗口確認繳件資料是否齊全,經確認繳件資料齊全無誤並登入報名後,即算完成參賽報名手續 (備註:未來電與本活動窗口,確認檔案資料者,即不算完成報名手續) 。

活動網站:http://www.acde.com.tw/news.php?sn=14

2012年10月10日 星期三

101 年度澎湖縣文創商品設計比賽【澎湖傳統蒙面】

 


宗旨
澎湖傳統蒙面,於 2008 年時被登錄為「民俗及有關文物」,所登錄的基準為「傳統性:具有古昔生活傳承,風俗形成與發展者」、「地方性:民俗其形成與發展具地方特色,或與其他地區有顯著差異者」、「文化性:具有特殊生活文化價值者」。早期,澎湖地區的人民 (多半是婦女),為避免臉、髮、膚受到夏日驕陽及冬日鹹風的傷害,出門勞動時習慣以毛巾和約 3 台尺 (100 公分) 見方的布巾將頭臉包裹起來,僅露出眼睛避免自然氣候的傷害。也因為蒙面者多為女性,故有「蒙面女郎」的別稱。近年來,年輕一輩多不從事農漁生產,然而蒙面包巾仍具有適應澎湖生活的用途。本比賽希冀藉由嶄新的包巾設計,傳承澎湖在地文化特色。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文化部、澎湖縣政府
主辦單位:澎湖縣政府文化局
承辦單位:澎湖生活博物館

比賽主題
一、作品格式:100cm * 100cm 之布巾
二、作品內容:圖樣及製作方式不限,唯須考量量產方式。

參加對象與資格
(一)海內外不限國籍,凡對澎湖的文化及創意設計有興趣者,均可報名參加。
(二)作品需屬原創性作品,未有其它得獎紀錄或未於市面販售者。

徵件要點
一、徵件內容須符合本項活動設計主題。
二、作品請提供設計成品、作品平面電子檔 (若無電子檔者請掃描或翻拍存成電子檔,並保持作品平面及工整) 及實際著裝照片電子檔(註:解析度皆請勿小於 300 萬畫素,以利日後作品審核及展出)。
三、填妥送件報名表 (亦附電子檔) 請和作品一併寄出;報名表請詳填商品材質、尺寸及設計構想。

研發販售
錄取作品日後將由澎湖縣政府文化局製作量產及販售。

活動時間
即日起至 101 年 11 月 11 日。

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 101 年 11 月 11 日。

公告錄取時間
101 年 11 月 30 日於澎湖縣地方文化館網站(http://www.phhcc.gov.tw/phms/)
公告錄取名單,並另行通知頒獎。

作品繳交地點及方式
澎湖生活博物館/澎湖縣馬公市新生路 327 號,簡佑誠先生收。
1.現場繳交:請於開館時間送件,每週五至週三,上午 9 時至下午 5 時。
2.郵寄繳交:請妥善包裝郵寄,防止寄送過程中造成作品的損害,影響評分判斷,郵寄繳交以郵戳為憑。

評審方式
◎第一階段
澎湖傳統蒙面包巾設計比賽 (http://www.facebook.com/events/520435344637912/) 投票活動 10% (以得票率比例算分)
活動時間:101 年 11 月 12 日至 26 日
◎第二階段
聘請藝文人士及專家組成評審小組 90%,評審標準含:
一、創意美感 70%
二、在地元素 10%
三、量產可行 10%

錄取及獎勵
特優獎:1 件,每件獎金 6,000 元,獎狀乙面。
優選獎:2 件,每件獎金 5,000 元,獎狀乙面。
佳作獎:3 件,每件獎金 4,000 元,獎狀乙面。
入選獎:5 件,每件獎金 2,000 元,獎狀乙面。
※頒發之獎金需依法代扣 15% 所得稅,獎金收據依規定貼千分之四印花。(以上各獎項經評審總分數排次錄取;其中特優獎若未達評審標準 90 分以上,視情況從缺)。

附則
一、得獎作品著作權及著作人格權歸屬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有量產、銷售、攝影、報導、展出、印刷及運用於相關活動等權力。
二、徵選作品不論錄取與否均不退稿,請參賽者自留底稿。
三、凡送件參加本徵件者,表示同意本辦法所訂之相關規則,並尊重評選結果,絕無異議。
四、獲獎之作品,事後如經檢舉或發現有抄襲、仿冒者,經確定後即取消獲獎資格,獎狀及獎金收回。
五、本活動聯絡人簡佑誠先生(06-9210405 轉 6409)。
六、收件截止時間,本局視需要可再行延長。
七、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或補充之。

「蒙面包巾」補充說明
◎澎湖傳統蒙面方法之一:
1.把方布巾對摺成五角形
2.將布巾的底邊罩在眉毛上拉襯
3.把額角的布巾打摺後往下拉平
4.右頰的布巾由下巴拉到左頰邊
5.左頰的布巾向右拉開罩在下眼瞼下-向右拉
6.把布巾的兩端拉到腦後打結
7.完成。
◎澎湖傳統蒙面方法之二:
1.把方布巾對摺成五角形
2.將布巾的底邊罩在眉毛上拉襯
3.把垂在兩頰邊的布巾拉到鼻下交叉
4.另外拿一條毛巾來橫向對摺
5.把對摺的毛巾壓在下眼瞼下
6.把毛巾的兩端向腦後拉平用夾子夾住
7.完成。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phhcc.gov.tw/phms/news/index-1.asp?m=9&m1=3&m2=13&id=154

2012年8月14日 星期二

2012 ATT4FUN 櫥窗多媒體展覽徵件比賽

 




在這個幾乎要被陳腔濫調淹沒的年代,ATT 4 FUN 需要你加入我們的行列,成為創意騎士團的一員,用獨具吸引力的創意櫥窗,推翻流行托辣斯,一起為流行奮戰!
以「時尚、美食、娛樂、文化」四大元素打造新一代購物天堂的 ATT 4 FUN,需要你為我們的創意空間再加一點創意,設計製作有致命吸引力的拉風櫥窗。以「為流行奮戰」為主,ATT 4 FUN 讓你盡情大膽 FUN 肆玩,提供總價超過 50 萬元的製作費和獎金,用最妙想天開的點子,和 ATT 4 FUN 一同為絢爛青春發聲。
ATT 4 FUN 需要您!需要您以 ATT 4 FUN 各樓層特色為背景,邀請您發揮創意及想像力,尋找具獨特性、創新的「FUN 櫥窗」。

ATT 4 FUN 的精神
ATT 的字母為 ATTRACTIVE,意為具有吸引力。ATT 在台灣的流行時尚領域一直都居於領導地位。ATT 已建立起鮮明的態度與前為的概念。ATT 不斷地為時尚產業帶來最新的思維與經營風格,不斷改變、不斷前進,就是讓
吸引力不斷進化的動力。
為了強化與新一代的溝通,運用 FOR 的諧音,把枯燥的字母改成 4,賦予趣味性的 LOGO。而「4」代表著 ATT 最重視的四個業種,分別是「時尚、美食、娛樂、文化」等,讓生活更精采豐富的四大元素。All for Fashion、Cuisine、Entertainment、Culture。
為美好生活帶來全方位的歡樂,就是 ATT 要呈現的經營理念。以吃、喝、玩、樂與購物釋放各種生活魅力,讓消費者在生活中釋放各種壓力。FUN 更連結到中文的“放”,亦是種包容各種想法與創意的正面能量。

徵件大主題 ~ 主題故事:
為流行奮戰 ( FIGHT FOR FASHION )

符合:
季節性 (秋、冬)

表現方式:
陳列、裝置空間、多媒體、燈光藝術、媒材不限種類
※並註明設計樓層,勿使用傳統人型台來設計。(特殊表現方式不在此限)

特殊限制:
如有需求,須連同櫥窗玻璃的 GRAFFITI 整體設計。

各樓層主題:
◎2F 主題 - 流行男女時尚
樓層特色-裝潢以米白色與咖啡色為基本色調,表現簡約的都會時尚感,加上用圓弧曲線作為圖騰,來比喻流行時尚的風格輪迴。
◎3F 主題 - 花漾時尚
樓層特色-裝潢以神秘的暗調搭配深紫色為基本配色,搭配上千變萬化的花朵圖騰,來呈現各式不同的神秘女性風情。
◎4F 主題 - 潮流時尚
樓層特色-前衛、潮流街頭的時尚,以黑底與螢光色搭配,表現出打破現狀,創造新潮流,不同於現在的傳統表現。
◎5F 主題 - 創意食集
樓層特色-裝潢以黃色橘色紅色等美食搭配顏色為基本色調,展現與眾不同及個性化,呈現年輕活力,具有能量的手感品味藝術。

參賽資格:
1.年滿 16 歲以上之台灣大專院校、研究所藝術與設計相關科系學生或獨立創作者。
2.參賽者不論團體或個人,參賽作品無件數限制。
3.舉凡藝術裝置、工業、商品設計、平面視覺、建築、劇場、服裝、時尚各式複合媒材...等類別不拘,以呈現多元而跨領域之藝術饗宴為主要核心概念。

徵件時程:
1.徵件時間 2012 年 8 月 1 日 (星期三) 開始徵件,至 2012 年 9 月 10 日徵件截止。
2.公佈初審名單 2012 年 9 月 14 日 (星期五)。(公佈於網路上)
3.提案、通過初審者,需備妥所有提案資料,2012 年 9 月 19 日 (星期三) 親自至 ATT 4 FUN 進行創作簡報 (如需使用電腦,請自備前往,如需其他相關特殊設備,請事先告知)。主辦單位若有變更複試時間將提前告知。
4.2012 年 9 月 19 日公佈複評結果。
5.2012 年 9 月 24 日首波創作進度回報。
6.2012 年 9 月 28 日第二波創作進度回報。
7.2012 年 9 月 10 日 ~ 2012 年 9 月 12 日實踐大學撤展。2 天 (封窗設計預告)
8.2012 年 9 月 26 日 ~ 2012 年 9 月 29 日開始佈展。預計 3 天時間
9.2012 年 10 月 1 日 FUN 櫥窗開展。

徵件方式:
下載並填妥報名表
1.選擇提案類別:
2 樓櫥窗、3 樓櫥窗、4 樓櫥窗、5 樓櫥窗。依據各樓層屬特性,進行提案準備,如欲提案多個櫥窗,請分別填寫作品提案企劃書。
2.請填妥:
(1) 報名表、(2) 作品集、(3) 簡歷資料、(4) ATT 4 FUN 提案企劃書 上述(1)-(4)資料,紙本壹份,並將所有電子檔案燒錄於 DVD / VCD 光碟片內。(如為團體報名者,請填寫多張報名表,並夾訂成冊)
3.通過初審並由進階提案中獲選者 (總計 5 名,各櫥窗獲選者 1 名),將成為ATT 4 FUN「FUN 櫥窗」創作者。
4.請於 2012 年 9 月 10 日前。連同報名表、完整提案之紙本與光碟資料,共同郵寄至「110 台北市信義區松壽路 12 號 ATT 4 FUN 企劃部 FUN 櫥窗徵件」收。收件時間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洽詢專線:(02) 87808111 分機 7212 或分機 7215 張小姐
E-MAILL:yahsuan@att4fun.com.tw

評分標準:
創意性   30% (突破性與創造力評比)
故事性   30% (切合主題並符合各樓面氣氛形象評比)
素材使用性 30% (整體視覺美感評比,包括:材質使用、色彩計劃、空間規劃、造型與構圖...等)
執行度   10% (提案完整度評比)

獎勵辦法:
共計 5 名獲獎者,分別為 1 樓樓層 1 名、2 樓樓層 1 名、3 樓樓層 1 名、4 樓樓層 1 名、5 樓樓層 1 名。
各樓層得主獎金 NT$30000 元,獎狀一只
創作費用最 NT$90,000 元 (需視創作內容而定,包含材料費、製作費與作品運費等)

展場地點:
ATT 4 FUN 2 樓至 5 樓櫥窗 (創作者需依約進行展後清潔與修復動作)。

宣傳方式:
ATT 4 FUN 既有通路宣傳,包括:DM、電子報、網站、館內 POP 等。

特別注意事項:
1.由於作品展示地點為公開場域,非純粹美學空間,因此創作內容需考量普遍大眾之可視性,與安全性。
2.展場狀況:
(1) 本作品展示時間將長達3個月,請特別注意作品是否易於維護,請避免掉落、腐朽。
(2) 創作者佈展時請勿破壞櫥窗牆面,並於展後進行櫥窗清潔與修復動作,始完成本專案。
(3) 佈展、撤展時間需依主辦單位規定時間完成。
(4) 電力網路設備:本櫥窗供有電力及網路,但請勿使用特殊電力設備。
3.合約簽擬:提案通過之創作者有義務簽擬本展之合作備忘錄,始成立本合作專案。
4.參選者須配合提供作品詳細資料,作為報導與製作等用途。
5.得獎作品著作權及各項權利均規 ATT 4 FUN 所有,ATT 4 FUN 保有刪改、修飾、印製、宣傳、刊登、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使用於各項推廣工作之權力,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得獎者不得私下將設計著作權未經告知主辦單位而讓予第三者,若發生此情事者,主辦單位得隨時暫停或取消參加競賽及展覽之權利
。
6.凡報名參選者,視為認同本辦法一切規定。參選者對本活動之評審結果、文宣出版等不得有任何異義。
7. 所得獎金依稅法規定,獎金價值超過 NT$20,000 者,主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 10% 稅額(外籍人士不論金額,一律扣繳 20% 稅額)。
8.本活動如有未盡之事宜,得隨時修訂並公告之。

相關資訊及下載:
http://www.att4fun.com.tw/#/events/1344446106
https://docs.google.com/file/d/0B97fyIzs9GbKYWI5eDdLb3dwZ1E/edit?pli=1

2012年8月12日 星期日

第一屆陶瓷衛浴圖騰設計競賽

 




一、徵件主題 (範圍):
為求提升台灣陶瓷衛浴國際競爭力並增加產品吸引力,以亞洲圖騰概念,融合文化、 突破現有技術,透由設計競賽遴選出亞洲具代表性圖騰設計競賽並能對外能廣宣,對內能增進圖騰品味,不再停留舊有醜陋刻板印象,讓陶瓷衛浴融入生活新現代印像。

二、活動日期:
投稿日期:即日起 2012 年 09 月 30 日收件截止 (以郵戳為憑)。
評審日期:2012 年 10 月 15 日 (五)
公佈日期:2012 年 10 月 22 日 (一)

三、活動對象:
社會人士、全國民眾、各大專院校、學院、各大設計、學校網站

四、主辦單位:
電光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五、作品規格:
1.設計作品可手繪或以電腦完稿,完成圖檔尺寸需依造“範例二”所標示。
2.數位平面圖像請以 A4 size 白紙彩色列印;作品電子檔則以光碟燒錄方式存檔(規格:CMYK 全彩,JPG 及 psd / AI 格式,解析度需 300dpi 以上,圖層勿鎖)。
3.參賽作品正反面及「作品說明書」均不得書寫、標記、列印作者姓名及任何足供辨認該作品之特殊記號。
4.對於每一投稿作品,創作者應提交包括如下:
「陶瓷衛浴 圖騰設計稿」、「報名表 / 作品說明」、「切結同意聲明書」、「著作權轉讓同意書」等四份文件,並將上述資料依序燒錄一份光碟,並依「報名投稿裱板」示意圖黏貼裱板背後,連同裱板一併寄送做為投稿文件。 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文件或其中任何一份文件不符合本辦法規定者,皆不符合徵選條件。 所有投稿作品應使用中文或英文編制(如同時使用中文和英文兩種語言,一旦發生歧義,以中文為凖)。

六、「陶瓷衛浴 圖騰設計稿」應包含圖騰空間氛圍繪製形象、名稱和設計說明,並應符合以下之要求:
1. 創意圖案的形象和名稱設計應當突顯市場開放價值,傳播「陶瓷衛浴、融入生活」之理念,並且有展望充滿希望夢想的全新未來的概念。
2. 創意圖案的繪製形象,含繪製正視、側視圖。(如特別圖騰、材料創作,請於設計稿內一併繪出,並詳加說明。)
3. 情境意示圖(側 45 度角為佳,如下圖範例為主),以此圖稿表現該角色的設定風格、感覺、個性...等。
4. 圖騰的基本資料設定與創作說明需 600 字。 圖稿尺寸為 A4,請依照網站所公佈之投稿方式裱於4 開黑色紙板,並自行保留設計圖稿,所有參賽作品概不退還。作品格式與報名表格請上活動網站 www.tenco.com.tw 下載。
※圖騰設計應融合多元文化特色,具有文化代表性精神特徵,並深受大眾喜愛;在表現形式和技術手段上,應適用於平面、立體和電子媒介的傳播和再創作。

七、參加方式:
1. 參賽報名表(含「著作財產權轉讓同意書」)及作品說明表請以正楷字體 詳細填寫。
2. 請將參賽報名表(含「著作財產權轉讓同意書」)、作品說明表及「平面圖像及作品電子檔」等資料備齊後,於 2012 年 09 月 30 日前(以郵戳為憑)238 新北市樹林區中山路二段 131 號,並請註明「第一屆陶瓷衛浴圖騰設計比賽」,逾期恕不受理。

八、評審方式:
邀請相關領域專家學者、指導單位及主辦單位代表,就參賽作品評選出前四名入圍作品,分數高者勝出。

九、評選標準:
1. 切題性(含設計概念說明)30%
2. 創意性 20%
3. 整體印象 20%
4. 市場性 30%

十、獎勵:
1. 金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30,000 元、獎狀乙只、典藏版陶版畫框 乙只。
2. 銀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15,000 元、獎狀乙只、典藏版陶版畫框 乙只。
3. 銅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5,000 元、獎狀乙只、典藏版陶版畫框 乙只。
4. 佳作入選 5 名:獎狀乙只、典藏版陶版畫框 乙只。

十一、注意事項:
1. 每名參賽者最多投件 5 份作品,超過者所有作品不列入評選。
2. 參賽作品,無論得獎與否,恕不退件,送件時請參賽作者自留備份。
3. 參賽作品必須未曾發表、出版或未曾得獎之作品,且不得有抄襲之情事。若有抄襲不實者,如遭受檢舉或產生糾紛爭議,經查證屬實,除參賽者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逕予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狀。
4. 參與設計比賽之稿件經錄取後,其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享有刪改之權。創作者擁有著作人格權 。
5. 入選之稿件,主辦單位擁有發行以及推廣宣導活動用之版權,並有權將徵文稿件安排媒體發表、集結成冊出版及自行再版;主辦單位於作品發表、集結出版並再版時,均不另計版稅及稿酬。
6. 獎金價值超過新台幣 13,333 元以上者,應依所得稅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扣繳。
7. 如有未盡事宜,以活動網站公布資料為主,本公司保留修改之權利。
8. 凡參賽者均視為同意並遵循上述各項規定。

十二、洽詢方式:
1. 詳細活動辦法請上活動網站 www.tenco.com.tw
2. 或電洽電光企業活動單位活動推廣小組 邱先生 電話:(02)8684-3345 分機 110,mail:marketing@tenco.com.tw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tenco.com.tw/content/news/news/news_001.aspx?sn=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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