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28日 星期六

2010 年玩具暨兒童用品創意設計競賽

 
競賽組別:
一.學生組
二.專業組

參加資格:
一.學生組
(1)高中職組:國內高中職在學學生,均可報名參加。
(2)大專組:國內及香港地區大專院校及研究所在學學生,均可報名參加。
二.專業組
◎申請優良設計產品評鑑之業者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內外銷國產產品:該產品之製造者或與國內協力廠合作生產之非製造業者。
(2)進口產品:國外原製造廠合法授權之本國代理商。
◎申請優良設計產品評鑑之產品須符合下列條件:
(1)已於國內上市之國產產品或國內上市之進口產品,或外銷之國產產品。
(2)產品為原創性設計,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者。

競賽主題:
「感、動」
玩具與用品是兒童探索環境、發展出平衡感、手眼協調、自我保護系統及安撫情緒的重要媒介。本年度之設計主題訂為「感、動」,主要著眼於兒童感官、情感、思考、行動、關聯的體驗感受,兒童藉由體驗感受創造出異想世界,經感官的統合形成知覺體驗的感覺,並觸動其內在的愉悅情感,或因驚奇而引發興趣的思考感受,讓孩子產生共鳴且在動作中感受樂趣,進而發展動作技能、結合創意與投入行動。期待您的設計發想能對兒童的體驗需求激盪出豐盛的感動!

獎勵方式:
一.學生組:
學生組總獎金高達新台幣近 100 萬元!每名得獎者獲得獎金及獎狀一只,指導老師獲得獎狀一只。
二.專業組:
通過評選者,可獲得由經濟部工業局頒發之金點設計標章 (Golden Pin Desing Mark),並晉級金點設計獎 (Golden Pin Design Award) 之決選;此外,另可參加我國產品報名日本 GOOD DESIGN AWARD、美國 IDEA、德國 iF 及 reddot 之補助審查,通過者可獲該獎項第一階段報名費之補助。

報名送件:
1.第一階段 [報名]
參賽者須先完成報名,以線上報名 www.ttrd.org.tw,或 mail:ttrd2010@gmail.com 或填寫郵寄報名表至本中心 (郵戳為憑) 截止日期 99 年 9 月 30 日。
2.第二階段 [初選]
第一階段完成報名後,送交:
(1)設計圖說 [詳述產品文字說明及透視圖 (或平面圖)],須裱於 A3 (42㎝ * 29.7㎝)厚紙板,版面最多以二張為限。
(2)填寫初審表格。初選收件截止日期 99 年 10 月 30 日,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
‧初選通過入圍者始能參與決選。
‧入圍名單於 99 年 11 月 7 日公佈。
3.第三階段 [決選]
初選入圍並參與決選者必須有實物才補助 3000 元材料費 (專業組不予補助),需製作:
(1)模型樣品實體
(2)填寫決選表格。
‧決選收件截止日期 99 年 12 月 1 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
‧頒獎典禮預定於 99 年 12 月辦理。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www.ttrd.org.tw/

2010年8月26日 星期四

2010 客家音樂 MV 創作大賽

 
一、活動目的:
鼓勵對影像創作有興趣者,結合客家音樂與現代科技技術,創造客家音樂新意境,提供全新視、聽覺體驗,進而帶動客家音樂之流行與多元化。

二、報名資格:
不分年齡、性別、族群、國籍,只要對客家文化有興趣,想要發揮豐富的影像創意者,皆可報名參賽。

三、報名期間及方式:
即日起至 2010 年 11 月 10 日止 (以郵戳為憑) 。請將報名表等書面資料及參賽作品一併寄至「106 台北市忠孝東路 4 段 142 號 11 樓之 4 2010 客家音樂 MV 創作大賽 活動小組」收,所有表件及參賽作品概不退還。

四、徵選內容:
分為兩個組別:
◎客家流行音樂
◎客家童謠

五、創作表現方式:
創作表現形式不拘,各種實拍、多媒材動畫與數位影像皆可。

六、評分標準:
‧客家文化詮釋 40%
‧創意     30%
‧視覺藝術表現 30%

七、各組獎項及獎勵方式:
(一)首獎 - 年度客家 MV 獎:一名,獎金新臺幣三十萬元,獎盃一座。
(二)最佳客家文化詮釋獎:一名,獎金新臺幣五萬元,獎盃一座。
(三)最佳創意獎:一名,獎金新臺幣五萬元,獎盃一座。
(四)最佳視覺獎:一名,獎金新臺幣五萬元,獎盃一座。
(五)最佳導演獎:一名,獎金新臺幣五萬元,獎盃一座。
(六)佳作獎:五名,獎金新臺幣一萬元,獎牌一面。
(七)網路最佳人氣獎:一名,人氣贈品一份,價值新臺幣五千元。

八、歌曲來源:
(一)參賽者以使用主辦單位活動網站(http://www.hakkamv.com.tw) 取得授權之客家歌曲參賽 (但不得以任何形式重製),亦可自行取得其他客家歌曲之授權參賽,惟需符合本活動之主題(授權內容需包含MV作品獲獎後該首歌曲不限期間、次數、地域之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公開上映、公開演出、重製及改作,並得將被授權之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公開上映、公開演出等權利再授權第三人,俾主辦單位進行得獎作品之後續宣傳推廣)。
(二)參賽 MV 內容須註明歌曲之「詞、曲作者」、「演唱者」、「歌曲發行單位」,並印上歌詞字幕(須使用原創歌詞之文字,並以 28 級為原則)。

九、作品繳交格式及數量:
(一)作品檔案使用 720 * 486 或更高像素 (pixel) 製作。
(二)每件參賽作品請繳交 avi 非壓縮檔 (原生 avi) 一份,以及八份 DVD 格式之參賽作品(以電腦可自動播放為原則),共九份光碟。如參加作品兩件以上,請分開燒錄,勿將不同作品燒錄同一份光碟中。
(三)同一作者,每一組別參加作品件數以一件為限,每件參賽作品請附上報名表(含同意書及問卷調查表)等書面資料,並請妥善包裝掛號郵寄,所有參賽作品概不退還。

十、評審辦法:
(一)主辦單位將聘請相關專業人士 8 人組成評審委員會,負責評審相關事宜。
(二)評審作業分二階段:
1. 初審:於活動網站公布初選入圍名單。
2. 決審:評定得獎名單。
(三)網路票選:參賽作品將置於活動相關網站,供網友票選出網路最佳人氣獎 1 名。
(四)得獎公布:頒獎典禮後於活動網站公布得獎名單。

十一、洽詢專線:
(02) 2778-3996

十二、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於參加本活動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之行為,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二)作品參賽規定及著作權規範
1.參賽作品應為未曾參加其他比賽、公開發表或發行(含雷同)之創作,於評審過程發現違反者,喪失其參賽資格;得獎後發現者,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盃(牌)。
2.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保證參賽作品確由參賽者創作,且絕無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違法之情事,如有前述違法行為,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並由參賽者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3.參賽作品不得為其他政府機關委託創作或接受經費補助,如有上述情事,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 (得獎) 資格。
4.如使用非主辦單位取得授權之其他歌曲,須於寄送作品時檢附授權同意書,否則取消參賽資格。
5.為尊重原歌曲創作者,參賽者不得擅自更改著作(例如:變更歌曲之原有節奏、旋律、合聲、形式,或任意進行混音、剪接等),另為保持歌曲之完整性,參賽者須以完整之歌曲進行創作。違反上述規定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或參賽資格。
6.本活動主辦單位所提供之歌曲,僅限本次參賽之用,如欲另外利用該視聽著作,仍應取得原音樂著作或錄音著作之著作權人同意。
(三)作品配合推廣宣導事項
1.得獎作品著作人格權為參賽者所有,為推廣客家文化及音樂,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應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不限期間、次數、地域之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公開上映、公開演出、重製及改作,主辦單位並得將被授權之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公開上映、公開演出權利再授權第三人,另主辦單位得製作發行影音光碟,俾相關推廣工作。
2.為推廣本客家 MV 活動,所有參賽者須無償授權主辦單位,於本活動相關之一切活動中發表參賽影片,另得獎者須義務配合主辦單位之宣傳及媒體報導等相關活動進行作品剪輯修改。
(四)報名書表填寫注意事項
1.報名表填寫不完整、作品規格及參賽資格不符或檔案格式不完整無法讀取,致影響參賽資格或評選結果,主辦單位視為棄權論,不另行通知。
2.參賽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送之資料內容屬實並無偽造情事,亦無冒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虛偽隱匿情事,一律取消參賽資格;如為得獎者,則取消得獎資格,並收回獎金及獎盃(牌)。如有損害主辦單位或其他第三人之情事,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因填寫資料錯誤致無法通知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五)入圍/得獎規範與公布方式
1.初選入圍名單除公布於活動網站,並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出席頒獎典禮;決審得獎名單於頒獎典禮後公布活動官網。
2.獎金及獎品金額在新臺幣 2,000 元以上者,得獎者需負擔 10% 之稅金,獎品不得折抵現金。如以團體報名參賽,則以報名表所填代表人為獎金、獎品暨獎盃(牌)受獎人,其他成員不得重複向主辦單位領取;獎金及獎盃(牌)將於本活動結束後發給。
3.網路票選最佳人氣獎嚴禁有灌票、作弊之行為,一經發現違反者,取消得獎資格。
4.所有獎項經評審委員會決議未達評分最低標準,得以從缺。
5.主辦單位保有更換等值獎品及活動內容變更之權利。

活動網站:http://www.hakkamv.com.tw

2010年8月22日 星期日

「2010 野柳地質公園感動九九」攝影比賽

 
一、目的:
位於臺灣島北端的野柳地質公園,在東北季風、海浪、太陽、空氣、生物等作用下,孕育出獨特的地質地形景觀。這些渾然天成的奇岩怪石,配合朝夕光線、水氣流動、波浪激盪,偶有飛翔精靈畫過,綠影紫暉相印,譜出一幅幅美麗畫景。本公司希冀透過小視窗的交織,創造出大視界的感動,讓來到野柳地質公園的每一位遊客,都能藉由感動而珍惜美好的環境。

二、指導單位:交通部觀光局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三、主辦單位:新空間國際有限公司(野柳地質公園)
  協辦單位:臺北縣萬里鄉瑪鋉漁村文化生活協會

四、攝影主題:
以野柳地質公園內(含遊客中心)地質地形景觀、動植物及人文活動為主題之作品。

五、參賽資格:
1.喜愛野柳地質公園的所有人士
2.基於公平、公開、公正之原則,新空間國際有限公司員工及志工不得參賽。

六、獎項:特優一名、優等二名及佳作十名。
1.特優:
(1)獎金新臺幣參萬元
(2)獎座乙座
(3)野柳地質公園優待券二十張
2.優等:
(1)奬金新臺幣壹萬元
(2)獎座乙座
(3)野柳地質公園優待券十張
3.佳作:
(1)獎金新臺幣貳仟元
(2)獎座乙座
(3)野柳地質公園優待券五張

七、參賽方式:
每位參賽者限 3 件作品參賽,每件參賽作品需分別備妥以下 4 項資料:
1.照片作品規格:不限正片、負片或數位格式,一律沖洗成 6 * 8 吋照片參賽,請自行以厚紙板保護作品避免折損(作品必須單張,不得裝裱、翻拍拷貝、電腦合成、人工加色及合成)。
2.1,020 萬畫素以上之 JPG 檔:原始正片或原始負片,請將其掃瞄成 1,020 萬畫素以上之 JPG 檔繳交。
3.報名表 1 份(請確實填妥,需附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外藉人士附護照影本或居留證明影本)
4.簽署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八、收件期限及方式:
自 2010 年 7 月 15 日起至 2010 年 10 月 15 日截止。
親送或郵寄至野柳地質公園(20744 臺北縣萬里鄉野柳村港東路 167-1 號),信封請載明「2010 年野柳地質公園感動九九」。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九、評選方式:
1.由主辦單位與攝影專家組成評選會於 11 月進行評選,評選結果將公佈於野柳地質公園探索館及官方網站 http://www.ylgeopark.org.tw、野柳之友部落格 http://blog.xuite.net/ylgeopark/yehliufriend,並將擇期於野柳地質公園探索館公開頒獎。
2.評選前,若遇不可抗拒之災變、意外等事故等造成作品滅失、損壞時,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責任。
3.如作品未臻評選標準時,主辦單位得決議部分獎項從缺,從缺之奬項獎金將增設其它獎項數名,或取消活動。

十、權利歸屬
1.創作參賽者需簽署「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並同意不對本公司及其授權者行使著作人格權。
2.參賽者須無條件配合本公司頒獎典禮事宜。

十一、注意事項
1.每位參賽者限 3 件作品參賽,超出者由主辦單位任選 3 件作品參賽。
2.各項參賽作品及文件未於期限內繳交齊全者視同放棄參賽資格,恕不接受補件,亦不予退件。
3.參賽作品不得含政治、情色、暴力、人身攻擊或違反善良風俗等內容,主辦單位有權利取消其報名及參賽資格。
4.參賽作品須為原創,未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或公開發表,亦未曾獲其他單位獎項或補助。作品如涉及著作權之侵害或不法行為,概由參賽者自負法律責任,主辦單位並得取消參賽及得奬資格,並追回獎金、獎座及優待券。
5.得獎作品若經查證不符本活動之各項參賽規定或個人資料填報不實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座及優待券。
6.依所得稅法規定,獎金價值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以上須先扣繳 10% 稅金(外籍人士扣繳 20%),由得獎人自行負擔。
7.主辦單位保留本攝影比賽規則、評選作業與評選標準等最終修改及認定的權利。
8.本攝影比賽因故無法順利進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延長、縮短或暫停本攝影比賽。

十一、報名本攝影比賽者(限本人)可於收件期間免門票進入野柳地質公園內取景攝影。

十二、簡章及報名表索取:
1.野柳地質公園全球資訊網http://www.ylgeopark.org.tw/
2.info@ylgeopark.org.twshu_wen@seed.net.tw
3.野柳地質公園遊客中心服務台
4.洽詢電話 (02)2492-2016 企畫部周淑文

相關資訊與下載:http://www.ylgeopark.org.tw/content/news/ActivityDetail.aspx?id=23

2010年8月21日 星期六

「打開畫匣子 全民夯廉能」廉政主題 - 四格漫畫大賽

 
一、活動名稱:
「打開畫匣子 全民夯廉能」廉政主題 - 四格漫畫大賽

二、活動目的:
透過有趣的『四格漫畫』活動吸引民眾的注意,藉由自製的圖像創作,就重大施政如何能防杜浪費及公職人員如何使其不敢貪、不能貪、不願貪、不必貪之看法,以簡潔的圖文創作出兼具教育性、話題性的作品。

三、徵件主題:
參賽者可就下列廉政主題擇一以四格漫畫製作投稿:
3.1「清廉常自在,快樂多一些」
公職人員以專業及熱忱規劃並推動各項施政計畫、辦理為民服務工作,將臺北市建設為安全、健康、e 化的城市,在崗位上負責盡職,參與本市府重大的相關施政計畫並予完成,這樣的成就感相信會使公務員感到滿足而快樂!
3.2「一時貪污,一世玷污」
不能抗拒誘惑誤以為這樣的交易,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大家各取所需,各取所值,是隱密的;一旦東窗事發,為求自保,怎知商人會怎麼說?貪污繫屬法院個人、家庭與機關都將蒙羞!
3.3「行政健全透明 風紀端正澄清」
政府機關各項施政計畫公開揭露、相關業務作業流程公開,民眾可透過網路查詢申請事項之進度及監督特定關心事項之執行,施政不再黑箱作業,自然不易發生貪贓枉法。
3.4「一念之貪,寢食難安。凡事不貪,隨遇而安。」
公務員身在公門好修行,從到職日起,就以專業、熱忱及負責的態度去規劃並推動職掌事項、服務民眾,則其每一天都將是忙碌而充實;反之,在職場上欲有所圖,依法行政為幌子,一旦身陷囹圄,再多的貪得財物都帶不走!卻是食不知味、名譽及家庭都因之受損。
3.5 檢舉貪瀆,你我幸福
貪瀆讓政府有限的資源被扭曲、讓公共工程的品質堪慮、也降低民眾對政府的信賴,這樣的弊害我們要共同督促政府防制其發生,而檢舉貪污瀆職如經法院一審判決,檢舉貪污瀆職是有獎金!最高檢舉獎金新臺幣 1000 萬元,為了你我繳交的稅金不被善用而有被私放入口袋之弊端,請踴躍檢舉貪瀆!
3.6 做好利益迴避 避免私相授受
制定陽光法案「公務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就是要遏阻貪污腐化暨不當利益輸送,立法之目的就是要擔任機關首長及主管者,就涉及職掌事項、採購案件或人事任用等案件時,再發生「肥水不落外人田」、「有關係好辦事」之弊案,故禁止前述人員以作為或不作為,直接或間接使其本人或其關係人獲取利益。
3.7 你不收,我不送,型塑社會良好風氣
行政院頒訂公務人員廉政倫理規範,希各級公務員知道並遵循受贈財物、請託關說、飲宴應酬無論有無涉職務上利害關係之處理規定外,並就公務員應邀演講、座談、研習、評審時支領鐘點費及稿費、出席費等和單位內員工發生財務困難或工作考核就其品操及紀律發生有疑慮時之如何處理有所規範,目的就是要型塑廉能政府就要從公務員個人本身作起,不收禮、不送禮,並設計一套制度協助公務員並建立機關內橫向支援體系,以防杜機關的腐化及改變民眾洽辦公務機關須送禮、關說的錯誤認知。
3.8 乾淨選舉,選賢與能
代議政治我們需要選出有能力的民意代表來監督政府,如果選前以賄賂意圖當選,難保選後其不從中謀私利,今年又是選舉年,如何選出有能力的民意代表及直轄市市長,期待您的參與!完成乾淨的選風以選賢與能。

四、參賽資格:
不分年齡、性別,全民皆可參加,惟學生需附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以茲證明。

五、活動期間:
‧延長至 9 月 30 日下午 5 點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也無法將作品寄回,請自行確認寄送時間)
‧入圍決選名單:99 年 10 月 8 日公布於活動網站
‧得獎名單公佈:99 年 10 月 20 日公佈於活動網站
‧頒獎典禮暨成果展示:暫訂 99 年 12 月 5 日(星期日)頒獎時間如有修改,將另行通知。

六、報名方式:
作品完成後請至活動網站 http://www.dof.taipei.gov.tw/ 下載 報名表及相關應附資料,確實填寫完畢後連同作品郵寄至執行單位--台北市政府財政局政風室(地址:105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 1 號中央區 8 樓)『廉政主題創意 - 四格漫畫大賽 徵件小組收』,即可完成報名。

七、參賽方式:
以四格漫畫每人不限投件數,但以未曾得過獎項的作品或未曾於對外公開場合發表為限。

八、作品規格:
(一)電腦繪圖投稿者:作品原始製作檔案之格式為 300dpi 以上,每格完稿尺寸為橫式四開大小(長 39.3cm X 寬 54.5cm)以十字均分,黑白或彩色均可,順序由左至右、由上至下,呈現四格漫畫格式,並附上轉檔格式 JPG 或 TIFF 檔,解析度 300dpi 以上,檔案限定在 100MB 以內,並燒錄成光碟。另需附上 A4 紙本作品彩色輸出。
(二)手繪圖投稿者:原始手繪圖稿作品以橫式四開圖畫紙(長 39.3cm X 寬54.5cm)畫紙繪製,以十字均分四格,順序由左至右、由上至下,呈現四格漫畫格式。請自行確認原始手稿圖之清晰,以免影響評選結果。
(三)所有作品需自行保留備份檔案,作品寄出後概不退還。

九、獎勵方式:
分手繪組及電腦繪製組兩組,各組獲頒之獎項及額數及獎金如下:
【首獎】1 名 新台幣 10,000 元、獎牌乙面
【貳獎】1 名 新台幣 6,000 元、獎牌乙面
【參獎】1 名 新台幣 3,000 元、獎牌乙面
【優選】3 名 新台幣 2,000 元、獎狀乙紙
【佳作】4 名 新台幣 1,000 元、獎狀乙紙

十、評分標準:
◎電腦繪圖類
‧創意度  45% - 含訴求手法新穎度、原創性、趣味度
‧主題性  40% - 作品符合主題性
‧整體技巧 15% - 電腦繪圖技術
◎手繪類
‧創意度  45% - 含訴求手法新穎度、原創性、趣味度
‧主題性  40% - 作品符合主題性
‧整體技巧 15% - 手繪圖美觀度

十一、評選作業流程:
(一)第一階段初選
邀請本局及政風處長官會同3名專業評審老師進行第一階段初選,挑選前 30 名入圍者進入決選。初選結果於 99 年 10 月 8 日活動網站同步公佈入圍名單及作品。
(二)第二階段決選
邀請本局及政風處長官會同 3 名專業評審老師依本活動辦法之評分項評選各組之優勝獎項作品,各組選出 10 名於 99 年 10 月 20 日活動網站公佈決選結果。
本次徵稿不限制投件數,但每人僅能獲獎 1 件(以最高獎項為準)。

十二、評審邀請流程:
(一)有關遴聘專家學者 3 名擔任評審案,由承辦單位簽陳首長同意後聘任。
(二)前述評審將自業界、學界、相關知名專業人士遴選出 3 名擔任評審。
(三)初、決選時,財政局及政風處各派長官一名會同3名參與評審,財政局政風室則派員執行評選審查會議秘書業務。

十三、比賽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須於交件時一併繳交下列資料:以下資料均需附上,始完成報名:
1、報名表(參賽者代表 / 一名即可)
2、工作人員名單(如為團隊報名請填妥此項)
3、授權同意書(授權主辦單位公開播放、展覽等公益使用,需由本人親自簽名蓋章)
4、參賽者若有使用非原創畫面等若涉及相關著作財產權時,需自行取得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等證明文件。
(二)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原創作品,且未曾於其他公開場合發表。禁止繳交使用侵權之圖檔,禁止抄襲或複製他人作品,禁止涉及色情、暴力、毀謗、人身攻擊、宗教議題、政治議題或不雅圖片等,禁止侵害他人隱私權或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共秩序作品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並請勿投稿與本活動主題無關之內容,同一作品也請勿重覆投稿。如經評審決議認定,或遭相關權利人檢舉並證實確有該等情事後,主辦單位得逕予取消得獎資格,除追回獎金獎品外,得向參賽者請求相當於獎金金額二倍之懲罰性違約金,若造成主辦單位損害,參賽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三)投稿作品之著作人格權屬創作者,惟主辦單位可運用相關創作元素於非營利性質之傳播與行銷用途,並同意對主辦單位不行使著作人格權。
(四)得獎者均需簽署「授權同意書」,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屬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享有刪改、重製之權利。
(五)參賽作品間若有部分雷同的內容,將由評審專業判定。
(六)若以惡意之電腦程式或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意圖混淆或影響比賽結果者或有違法之行為,一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主辦單位得逕予取消得獎資格,除追回獎金獎品外,得向參賽者請求相當於獎金金額二倍之懲罰性違約金, 若造成主辦單位損害,參賽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七)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品或獎金金額在新台幣 $20,000 及其以上,得獎者必須依規定扣繳 10% 中獎所得稅額,始得領獎;中獎人如為外籍(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 183 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改依規定扣繳 20% 稅率。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 $1,000,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八)得獎者若為未成年人,需檢附戶籍謄本並配合提出法定代理人同意書,方可領獎。
(九)主辦單位僅會以網站公告、電子郵件 二種方式通知中獎訊息,請活動參與者密切注意網站公告。公告後二週內若未領獎,視同放棄。
(十)比賽時程得視參賽狀況調整,以網頁最新公告為準。
(十一)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十二)本單位為政府服務單位,如得獎作品引發大眾的負面爭議,在不影響作者原創前提下,為顧及社會大眾觀感,對於所有得獎作品內容,本單位保有修改、刊登的權利。
(十三)入選之圖稿,主辦單位擁有發行以及推廣宣導活動用之權利,並有權將圖稿安排於媒體發表、商品販售、成冊出版及自行再版,主辦單位於作品發表、集結成冊並再版時,均不另計版稅及稿酬。
(十四)參賽者對於評審之評審結果,完全同意並尊重,絕不提出任何異議或申訴。
(十五)凡參賽者均視為同意並遵循上述各項規定。

活動詳情及下載:http://www.dof.taipei.gov.tw/ct.asp?xItem=1221003&ctNode=22077&mp=103001

2010年8月16日 星期一

「全民勞教 e 網」首頁天地圖投稿活動

 
ㄧ、目的:
為使全民勞教 e 網版面更為活潑生動,另為提供勞工朋友展現創意與設計才能,藉由網站天地空間舉辦投稿暨票選活動。

二、主辦單位: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全民勞教 e 網)

三、參加對象:
對網站空間設計有興趣想法的民眾。

四、參加方式:
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參加,參加者務必載明姓名、身份證字號、聯絡電話、電子郵件及 通訊 地址,未留或資料不全,無法聯繫者,視為放棄

五、活動期間:
【第一階段作品投稿為期兩個月,第二階段開放票選為期一個月】
◎第一階段作品投稿:99 年 8 月 2 日 (星期一) 起至 9 月 30 日 (星期四)。
◎第二階段開放票選:99 年 10 月 1 日 (星期五) 起至 10 月 31 日 (星期日)。

六、活動辦法:
( 一 ) 第一階段作品投稿:
1. 由「全民勞教 e 網」首頁( http://hilearning.cla.gov.tw )天地圖投稿暨票選活動按鈕,進入 本活動網站投稿頁面 。
2. 投稿主題:
參與投稿者需以「全民勞教 e 網」學習園地提供之線上課程,包括就業服務、職業訓練、勞動條件、勞工保險、勞工安全衛生、勞工福利、工會與集體協商、勞資爭議處理、性別工作平等、身障者就業訓練、外籍勞工與樂活休閒共12大系列為主題進行創作。如未符投稿主題之規定,將不列入第二階段票選活動。
3. 作品格式:
投稿上傳的檔案大小限制需小於 250KB,格式限制為 jpg / gif / swf,天的圖檔尺寸限制為 951 x 89、地的圖檔尺寸限制為 951 x 100。
※票選活動結束後,前三名投稿者需提供作品素材原檔(*.PSD、*.CDR、*.AI)。
4. 參加投稿者需依據活動內容說明步驟上傳天地圖片,並輸入姓名、身分證字號、聯絡電話、電子郵件及通訊地址等基本資料。
5. 一人以一次為限,不得重複參加。
6. 作品點選送出後,經審核通過即具第二階段開放票選資格。
( 二 ) 第二階段開放票選 :
1. 由「全民勞教 e 網」首頁(http://hilearning.cla.gov.tw)天地圖投稿暨票選活動按鈕,進入活動網站票選頁面。瀏覽各參加投稿者的天地圖片、設計理念,並投給你認為最具美感與創意的設計作品,於活動網頁按下「投他一票」。
2. 輸入姓名、身份證字號、聯絡電話、電子郵件及通訊地址 等基本資料點選送出後,即完成網路票選。
3. 開放票選期間天天都可投票但每人一天限投一票,投越多、得獎機會越大,歡迎踴躍投票

七、活動獎項:
( 一 ) 參與投稿獎項
由網路票選期間票數最高的前三名,獲得以下獎項:
1. 第一名「票選人氣 TOP1」(1 名):i-Phone 3GS 32G 乙台。
2. 第二名「票選人氣 TOP2」(1 名 ) :Wii 主機+單人搖桿配件 乙台。
3. 第三名「票選人氣 TOP3」(1 名 ) :iPod Touch 8GB 乙台。
( 二 ) 票選推薦獎項
所有參與票選的網友,將由主辦單位隨機抽出以下獎項:
1. 投票達人 (5 名):於開放票選期間投票次數最多的前五名,可獲得 4G 隨身碟乙只。
2. 投票就有獎 (50 名) :每週抽出 10 名參與票選的網友,可獲得 7-11 貳佰元禮券,週週抽不限當週投票者。
3. 推薦達人 (5 名):將票選活動訊息推薦予好友人數最多的前五名,可獲得 4G 隨身碟乙只。
4. 推薦你最棒 (25 名):每週抽出 5 名將票選活動訊息推薦予好友的網友,可獲得 7-11 貳佰元禮券,週週抽不限當週推薦者。
※推薦好友人數統計方式:您所推薦好友必須進入本活動網站完成票選動作,始得列入統計。

八、得獎公布:
( 一 ) 總得獎名單於 99 年 11 月 5 日 公布於「全民勞教 e 網」網站及本活動網頁之得獎名單頁面,並以電話及 E-mail 方式通知,得獎資格不得重複且各獎項限於得獎名單公佈後一週內完成領獎手續,逾期視同放棄。
( 二 )「投票就有獎」及「推薦你最棒」為週週抽獎項,將各於 10/5、10/12、10/19、10/26、11/5 抽獎並公告於本活動網頁之得獎名單頁面,獎項於總得獎名單公布後統一通知寄送。

九、注意事項:
( 一 ) 投稿內容需符合規定,重覆投稿或不符主題之作品,主辦與執行單位將有權刪除,不另行告知。
( 二 ) 參與投稿作品其著作人格權歸屬原創者,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所有,主辦單位得依著作權法之相關規定行使一切重製、編輯、改作及公開展示等權利,使用其參賽作品。
( 三 ) 投稿作品不得包含淫褻、色情、暴力或不雅內容且須確保作品不涉及肖像權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情事,若有任何第三者主張受侵害之事,投稿者需負責出面處理,與主辦及執行單位無涉。
( 四 ) 為維護得獎者權益,請務必確認您填寫資料無誤(含姓名、身份證字號、聯絡電話、電子郵件及地址等),若因得獎人之資料填寫有誤,無法於領獎期限內順利領取或寄達恕無法補發獎品。
( 五 ) 實際獎項以實物為主,本活動執行單位保有最後更動獎項之權利。
( 六 )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 1,000 元,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相關得獎收據,並繳交身份證正反面影本方可領獎。另,凡得獎價值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者,中獎者需依法繳納 10% 之稅金 (外籍人士不論得獎之金額,皆需繳交 20%),稅額以獎品定價計算,得獎者應先繳納中獎所得稅後,始得領取活動獎品;若中獎人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額,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
( 七 ) 請得獎者於收到贈品後,將贈品回條以傳真 02-27028573 或郵寄方式回覆至「全民勞教 e 網」客服中心以作為得獎證明。
( 八 ) 所有參與投稿或票選活動名單將自動加入全民勞教e網電子報訂閱會員,定期收到本網站所發送電子報。
( 九 ) 凡參與活動者即視同承認本辦法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之。

活動網站:http://clagame.learn.hinet.net/laborup/Default.aspx

2010年8月14日 星期六

2010 行政院體委會創意運動潮 T 設計比賽

 
一、背景說明:
打造運動島 動就對了!
運動的權利沒有獨佔、運動的版圖沒有寡斷、運動不是少數人的專利。在未來四年內,處處皆能運動的打造運動島計畫,讓你抒發熱情一展身手、成就每個躍躍欲試的你,讓你的生活充滿活力。
全民運動島計畫,處處能運動、時時能運動、轉角就是運動場,去運動就像“行灶下”,這麼方便就該動一動。快去吧!極盡舞動你的人生。

二、徵稿時間:
2010.8.5 ~ 2010.8.31

三、活動說明:
1.參賽者以「打造運動島 動就對了」 為設計概念的 T-shirt 圖樣作品, 由主辦單位挑選出 2 名最佳創意獎。
2.網友票選,產生 1 名最佳人氣獎。
3.票選結束後,主辦單位從參加票選的網友中,隨機抽出 1 名最佳運氣獎。

四、活動時間:
徵件時間:2010.8.05 ~ 2010.8.31
線上投票:2010.8.05 ~ 2010.9.10
抽獎作業:2010.9.11 ~ 2010.9.20
得獎公佈:2010.9.25

五、參賽方式:
(一) 投稿說明:
1.主題:以【打造運動島、樂活在台灣】設計概念的 T-Shirt 圖樣圖檔上傳規範
A. 作品尺長寬應小於 400 pixels x 400 pixels
B. 檔案格式:JPG、GIF
C. 解析度 72dpi 以下,大小 400KB 以內
2.參賽作品須包含:作品名稱、設計圖樣、100 個字以內的設計概念簡述 ,資料不全者,取消參賽資格。參賽作品不予退件,請另行拷貝留存。
3.參賽者須保留設計原始檔案,以利入選後交付主辦單位,如無法提供原始設計圖檔者,視為放棄得獎資格。
4.作品內容以自行創作為主,不得運用非經授權之圖片、文字資料,一經查獲立刻取消參賽資格。
5.投稿截止後,由主辦單位遴選出 2 位最佳創意獎得主。
(二)報名暨收件截止日期:
即日起至 2010 年 8 月 31 日(星期二)下午 24 時止(以成功上傳檔案、郵件,郵寄以郵戳為憑),將報名表完整填寫後,連同設計原檔、JPG 或 GIF 檔上傳或郵寄(郵戳為憑)至執行單位。(請於檔名上註明「聯絡人、手機」)。郵寄報名及洽詢電話:執行單位-民間全民電視股份有限公司(105 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 30 號 13 樓),TEL :02-25702570 分機 8524,E-Mail:m9001617@gmail.com「打造運動島潮 T 設計」活動小組。

六、評選作業:
(一)評審團
由主辦單位遴聘國內相關領域專家組成評審團,依據公平、公正原則進行評選。
(二)評選標準
‧主題掌控 40%
‧創意表現 30%
‧技巧純熟 20%
‧人氣指數 10%
(三)結果公布
2010.9.25 於活動網頁及主辦單位官方網站公告入選名單,並以 e-mail 及電話通知得獎者。

七、票選說明:
1.於票選時間內,上網票選您最喜歡的 T-Shirt 設計款式。
2.每個電子郵件帳號,限投 1 票。
3.票選結束後,得票數最高者獲得最佳人氣獎,並於票選網友中,隨機抽出 1 名最佳運氣獎。

八、活動獎項:
最佳創意獎 2 位:i-Phone 
最佳人氣獎 1 位:小筆電 
最佳運氣獎 1 位:7-11 禮卷 $1000 

九、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必須為個人著作,如發現涉及仿冒、盜用他人作品之情事,經檢舉查證之後,主辦單位得立即取消參賽資格,參賽者如有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並承擔主辦單位之ㄧ切損失,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2.參賽作品嚴禁涉及色情、暴力、毀謗、人身攻擊、宗教議題、政治議題或不雅作品,禁止侵害他人隱私權或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共秩序作品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並請勿張貼與本活動主題無關之內容, 同一作品也請勿重覆投稿,如發現以上情節之投稿,主辦單位有權直接刪除內容,不另行通知。
3.得獎作品之智慧財產使用權於得獎確立後即視同轉移主辦單位所有,得獎人可保有著作人格權,主辦單位得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使用,或授權第三人使用;未得獎作品同意主辦單位保有非營利性之事件宣傳與行銷散播權利。
4.若以惡意之電腦程式或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意圖混淆或影響比賽結果者或有違法之行為,一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主辦單位除得立即取消活動參加資格,並得追回獎金獎品。
5.主辦單位將以網站公告、電子郵件、電話三種方式通知中獎訊息,如因活動參加者提出之資料有誤,導致無法聯繫到得獎者,視同得獎人自動放棄得獎資格。得獎者須於 2010 / 10 / 15 前依主辦單位指示地點前來領獎,逾期未領取獎項者,視同得獎者放棄該獎項。
6.獎品以實物為準,所有獎品不可要求兌換成現金或其他物品,主辦單位保有更換獎品之權利。
7.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 $1,000,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贈品所得總額超過 NT$20,000,需另繳納 10% 稅額。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8.得獎者若為未成年人,需檢附戶籍謄本並配合提出法定代理人同意書,方可領獎。
9.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所有變更以網頁最新公告為準。

十、活動聯絡詢問:
地址:台北市八德路三段 30 號 13 樓
電話:02-25702570 分機 8524(請於週一至週五 AM10:00 - 12:00、PM14:00 - 17:00 來電)
傳真:02-25772512

活動網站:http://tshirt2010.dididada.com.tw/index.php

2010年8月12日 星期四

中央存款保險公司 25 週年存款保險宣導動畫及海報設計競賽

 


一、活動目的
中央存款保險公司成立於民國74年,成立初衷在保障存款人權益及維護金融安定,25 年來已逐步喚起存款人及社會各界對存保制度的重視 。
為了持續宣揚存款保險的觀念,擴大新生代對此的重視,特別舉辦存款保險宣導「動畫」及「海報」徵選活動,期望藉此徵選到活潑、生動、有創意的作品,做為未來推廣與行銷之素材,增進大專院校學生對存保制度及中央存款保險公司的認知。

二、主題說明
為什麼需要存款保險?因為「存款有保險,存戶有保障」。
由中央存款保險公司專責辦理的存款保險,是由金融機構繳納保險費,保障存戶的存款,所以一般存款戶不必支付任何費用。
競賽作品的主題請以「推廣存款保險觀念」為主軸自由發揮,凡相關主題均可以納入創作主題中,例如:
‧存款保險的重要性。
‧存款有保險、存戶有保障;存款保險使大家安心。
‧中央存款保險公司發揮穩定金融的功能。
‧如何辨識金融機構已加入存款保險(認識「存保標示牌」) 。
‧自民國 100 年 1 月 1 日起,存款保險保障加倍,保額提高為 300 萬元。
※詳細內容可參考中央存保公司網站【http://www.cdic.gov.tw

三、參賽資格
‧大專院校以上在校學生 (僅接受個人參賽,恕不接受團體報名)
※凡教育部立案之大專以上在校學生均可報名參加,需有學籍註冊證明。參賽者不可有偽造、變造或其他不實捏造身分之行為,若經查證不法,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參賽資格。

四、參賽組別
‧動畫組
‧海報組

五、活動重要日期
報名:自即日起至 2010 年 10 月 5 日止 (郵戳為憑)。
網路人氣票選:2010 年 10 月 17 日
得獎名單公佈:2010 年 10 月 29 日

六、報名方式
請依序完成下列兩個步驟:
‧步驟一 (線上報名)
線上登錄報名資料:請於 2010 年 10 月 5 日前先進入活動網頁「線上報名」選項中,完整填寫報名表格及上傳作品,完成線上報名手續後,系統將寄發報名完成確認通知。
‧步驟二 (作品親送或郵寄)
完成線上報名後,請於 2010 年 10 月 5 日下午 5:00 前將所有的參賽文件一同放入大小適當之信封親送或寄至執行單位。(寄送作品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請參賽者自行保留原始檔案,提交之資料恕不退件。
寄送地址:30071 新竹市建功一路 137 號 1 樓 肯迪思創意有限公司,電話:03-5748377 #303 鐘小姐

七、作品規格及繳件規則
※請務必符合以下的作品繳件規則,凡不合作品提交規範者,主辦單位得以取消其參賽資格。
※報名以作品為單位,不限報名件數,若超過一件作品以上,每件作品均須附上 1 份屬於該作品的參賽文件。
‧動畫組
◎動畫作品規格
1.動畫時間長度:60 秒為限
2.檔案大小:於 8MB 以內
3.畫面尺寸:640 x 480 pixels
4.以 flash 製作,並請輸出為執行檔 (*.swf)。
5.檔名請以英文或數字取名。
6.作品素材不限,可以照片、影片、電腦繪圖等任何形式來詮釋。
◎動畫組參賽文件
1. 請繳交報名表格及授權書 1 份:請於活動網頁完成線上報名程序後,再下載列印填寫「報名表格」及「授權書」,並附貼個人的學生證或學籍證明之正反面影本。
2. 請繳交資料光碟:內容包含
A.創作理念 word 檔 (請下載後完整填寫)
B.作品截圖 jpg 檔 3 張
C.動畫作品
※報名以作品為單位,不限報名件數,若超過一件作品以上,每件作品均須附上 1 份屬於該作品的資料光碟,光碟上請清楚標示【參加動畫競賽】及【作品名稱】
‧海報組
◎海報作品規格
1.海報設計內容必須符合徵選主題。
2.海報為菊全尺寸(60 x 84cm)之「電腦繪圖」,並設定解析度為 300dpi 及 CMYK 四色印刷模式,恕不接受手繪稿。
3.海報中需放置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名稱及 LOGO 圖案,請設計者適度擺放。相關檔案請至活動網頁中「報名資料下載」區下載,並請依原比例縮放。
◎海報組參賽文件
1.請繳交報名表格及授權書 1 份:請於活動網頁完成線上報名後,再下載列印填寫「報名表格及著作權同意書」,並完成附貼個人學生證或學籍證明之正反面影本後,黏貼於裱板背面。
2. 請繳交色稿:請將海報原寸等比縮放至 A4 大小,彩色滿版輸出裱褙於 A3 黑色卡板上方 (請勿裱框),下方貼上 300 字以內創作理念,每件作品須黏貼一張卡板。
※報名以作品為單位,不限報名件數,若超過一件作品以上,每件作品均須附上 1 份屬於該作品的完整色稿。

評選辦法
初選 → 複選 → 決選

評分比重
‧創意   40%
‧主題掌握 30%
‧技巧   30%

獎勵方式
‧動畫組
第一名:一名,獎金捌萬元及獎狀乙只
第二名:一名,獎金伍萬元及獎狀乙只
第三名:一名,獎金貳萬元及獎狀乙只
佳 作:五名,獎金伍千元及獎狀乙只
‧海報組
第一名:一名,獎金肆萬元及獎狀乙只
第二名:一名,獎金貳萬元及獎狀乙只
第三名:一名,獎金壹萬元及獎狀乙只
佳 作:五名,獎金伍千元及獎狀乙只
‧網路票選
【動畫組】及【海報組】經票選各前 10 名者,可獲得 8G 客製化名片型隨身碟 (得獎者的參賽作品可印製在名片型隨身碟上)
※ 獎金 13,340 元以上,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扣稅(外國國籍者扣 20%,中華民國國籍者扣 15%)

注意事項
1.為鼓勵創作,本次競賽投稿件數不限,歡迎大家踴躍參加。
2.各項參賽文件未於期限內繳交齊全者視同放棄參賽資格,恕不接受補件,且參賽作品不予退件。
3.參賽作品須為原創性,未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或展出之作品,亦未曾獲其他單位獎項或補助。作品如涉及著作權之侵權及不法行為,概由報名者自行負責,並取消其得獎資格。
4.參選作品請自行留存原始檔案或原稿備用,交付之參賽作品不予退件。評選前若遇不可抗力之任何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毀,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交付備份作品,對毀損之作品恕不負賠償之責。
5.所有得獎者若經查證不符合本競賽之參賽資格或個人資料填報不實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狀。
6.海報組得獎作品經主辦單位通知參賽者後,需繳交可供印刷或宣傳之作品光碟及授權書,以提供主辦單位宣導使用。
7.主辦單位中央存款保險公司對得獎作品有公開發表展覽、編輯、發行、宣傳、編印相關專題、圖片揭載、公開播放、重製等權利。
8.獎項由評選會議視參加作品水準,可以「從缺」辦理。
9.簡章或活動內容如有修訂、變更,請參閱活動網站最新訊息公告。

主辦單位: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執行單位:肯迪思創意有限公司

活動網站:http://www.cdicme.com.tw

2010年8月2日 星期一

A.S.O 第四屆金履獎創意大賽

 
 
【活動緣起】
響應「2010 臺北國際花卉博覽會」,A.S.O 阿瘦皮鞋加入「花博之友」積極推廣,第四屆金履獎創意大賽特以「花」為主題,結合「綠色環保」概念,舉辦此次「花現!綠野鞋蹤」的創意競賽,邀集各路設計好手競技。A.S.O 阿瘦皮鞋秉持持續創新、發掘設計人才的理念,舉辦第四屆金履獎創意大賽,首獎高達 30 萬元!期望參賽者發揮極致創意,展演不可思議的神奇鞋藝!

【主辦單位】A.S.O 阿瘦皮鞋
【協辦單位】黑秀網 HeyShow.com

【活動主題】
花現!綠野鞋蹤

【活動說明】
一、參賽者需以花、草、樹、木....等大自然非人工素材,做為作品部分使用的元素。(若需用到易凋謝的花葉,建議需以特別方式同時兼顧創意與素材的自然原貌)
二、作品名稱及設計創意可盡情發揮,不須考慮實用與否,任何天馬行空的想法均歡迎。
三、活動採初選、決選兩階段進行。
1.第一階段 - 初選:線上投稿(創意鞋設計圖稿,不限造型、材質、功能)。
2.第二階段 - 決選:
a.選手村部落格:入圍隊伍須至「A.S.O 設計選手村」專區成立部落格。
b.創意設計:將初選投稿作品製成作創意鞋實體樣品一雙。
c.創意行銷:針對創意鞋款提出獨特的創意行銷手法。

【參賽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人士均可組隊參賽(至少 2 人為一組)。
※ 阿瘦皮鞋員工與其他鞋業相關人員不得參賽以維公允

【活動時間 & 比賽辦法說明】
第一階段 - 初選
一、線上投稿:2010 / 8 / 1(日)- 2010 / 10 / 15(五)24:00
1.投稿方式:
本活動採線上投稿,請於投稿期間自「A.S.O 第四屆金履獎創意大賽」活動網站http://www.heyshow.com/events/aso2010,點選進入「作品上傳區」,依網頁說明上傳圖檔。(或由黑秀網首頁 www.heyshow.com/ 進入活動上傳區)
2.投稿作品:
不限圖檔製作方式 。(攝影、手繪、3D、電腦繪圖皆可)
3.投稿格式:
a.稿件像素:800 x 800 pix 以內。
b.存檔後檔案尺寸:250k 以下的.jpg 檔案。
c.影像模式:RGB 模式。
d.其他格式不接受上傳投稿。
4.注意事項:
參賽者請於上傳時填寫「作品資料」、「隊名」、「代表人」等相關聯絡資料,以便通知入圍與領獎。
二、網路人氣王票選:2010 / 9 / 1(三)- 2010 / 10 / 15(五)24:00
1. 票選方式:
a.請於網路人氣王票選期間,自「A.S.O 第四屆金履獎創意大賽」活動網站 http://www.heyshow.com/events/aso2010,點選進入『作品上傳區』進行票選(或由黑秀網首頁 www.heyshow.com/ 進入活動上傳區)
b.作品得票數最高者,將獲選「網路人氣王」並入圍決選。
2. 公佈時間:
網路人氣王名單將於 10 月 18 日公佈於活動網站及黑秀網。
三、初選評審:2010 / 10 / 16(六)- 2010 / 10 / 25(一)
1. 評分標準:
‧整體創意  30%
‧設計表現  30%
‧主題表達  20%
‧市場潛力  10%
‧技術可行性 10%
2.入圍組數:由評審選出九組入圍隊伍,連同網路人氣王一組,共十組進入決選階段,十組名單將於 10 月 25 日公佈於活動網站及黑秀網。
第二階段 - 決選
一、決選資格:評審初選九組、網路人氣王一組,共十組。
二、決選方式 & 繳件項目說明︰
1.選手村部落格:入圍者須經營「A.S.O 設計選手村」部落格專區。
(1)開放時間:
2010 / 10 / 26(二)黑秀網於設計討論區設立「A.S.O 設計選手村」部落格專區,入圍決選隊伍須於「A.S.O 設計選手村」專區成立專屬部落格。
(2)部落格內容:
a.創作心得
b.發想草稿
c.參考文獻及資料
d.繪製過程
e.幕後寫真
※ 每項至少各一篇,亦可發揮創意加入照片、影片、圖片等連結
(3)部落格最受歡迎獎:
a.人氣統計:開放起至 2010 / 12 / 15(三)止。
b.評分方式:人氣統計期間累積點閱人氣數最高者,為部落格最受歡迎獎得主。
c.公佈時間:得奬名單將於 12 月 16 日公佈於活動網站及黑秀網。
(4)評分參考:
「點閱人次 & 部落格內容充實程度」將列入決選評分標準,項目「部落格經營」(佔總評分之 5%)。
2.創意設計:入圍決選隊伍須繳交「創意鞋實體樣品一雙」與作品說明表。
(1)創意鞋樣品模型:
a.入圍決選隊伍須製作創意鞋實體樣品一雙。
b.模型尺寸應在 30 立方公分以內,長、寬、高各在 25 公分(含)以上、30 公分(含)以下。
c.每組可獲得樣品製作贊助獎金新台幣 1 萬元整。
d.為避免作品於運輸途中受損,請謹慎考量作品的保護與包裝方式。
(2)作品說明表:「作品說明表」將連同「入圍通知書」一併提供參賽隊伍,參賽隊伍應確實填寫,並裱貼於 A4 黑色裱板,連同創意鞋樣品模型寄出。
3.創意行銷:入圍決選隊伍須繳交「行銷企劃案」電子檔 & 書面資料。
(1)行銷企劃案:各組應針對該組入圍之鞋款提出獨具創意之行銷企劃案,以 20 頁內 PowerPoint 簡報為限,將電子檔連同書面資料寄出。企劃之參考資料及引用文獻均應註明出處。
(2)電子檔:PowerPoint 簡報檔應燒錄於光碟中,並於光碟上註明作品名稱與參賽隊名。
(3)書面資料:PowerPoint 電子檔 A4 橫式列印;單張單頁,裝訂邊在左。
三、繳件時間與規則:
繳件時間自決選名單公布後至 2010 / 11 / 26(五)18:00 止,入圍決選之參賽小組須於截止時間前,將三項繳件項目:
(1)創意鞋樣品模型
(2)作品說明表
(3)行銷企劃案電子檔&書面資料
郵寄或親送至:10459 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 168號 5 樓「阿瘦皮鞋 A.S.O 第四屆金履獎創意大賽 創意掌門小組收」。(逾期恕不受理,並視同棄權)
四. 決選評審暨頒獎典禮:2010 / 12 / 18(六)
1. 簡報發表:入圍決選之參賽者(含網路人氣王)須於 2010 / 12 / 18 (六)決選當日推派簡報人員進行簡報發表(簡報人數至多 5 人),內容以清晰實質表達為重,道具以 PowerPoint 搭配投影機現場簡報為主,可列印促銷製作物輔助說明,不限簡報道具。
2. 簡報時間:每隊簡報發表十分鐘,評審提問五分鐘,共計十五分鐘為限。
3. 評分標準:
‧整體創意  45%
‧提案表現  30%
‧市場潛力  10%
‧技術可行性 10%
‧部落格經營 5%
4. 頒獎典禮:決選評審結束後,將於現場舉行頒獎典禮。
5. 獎項:
‧金履獎一名
‧銀履獎一名
‧銅履獎一名
‧網路人氣王一名
‧部落格最受歡迎獎一名

【評審介紹】
中華設計創作學會 理事長 – 梁桂嘉
知名藝術家 / Akibo Studio 負責人 - 李明道
大葉大學工業設計系 - 林幸蓉
國內新銳設計師 - 康嘉偉
2010 臺北國際花卉博覽會總製作人 - 丁錫鏞
※ 主辦單位保有修改名單之權利

【評審辦法】
一、初選:
1. 入圍組數:共 10 名。
(由評審選出九組入圍隊伍;網路人氣王一名,將具備決選資格)
2. 評分標準:
‧整體創意  30%
‧設計表現  30%
‧主題表達  20%
‧市場潛力  10%
‧技術可行性 10%
二、決選:
評分標準:
‧整體創意  45%
‧提案表現  30%
‧市場潛力  10%
‧技術可行性 10%
‧部落格經營 5%

【獎項及獎勵辦法】
一、金履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30 萬元整,獎狀一只及獎座一座,並獲得優先入選阿瘦皮鞋設計團隊的機會。
二、銀履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5 萬元整,獎狀一只及獎座一座。
三、銅履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1 萬元整,獎狀一只及獎座一座。
四、網路人氣王一名:獎狀一只,獎狀一只。
五、部落格最受歡迎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5 千元整,獎狀一只。
※ 上述獎金皆為稅前金額

【注意事項】
一、金履獎、銀履獎、銅履獎得主,得與網路人氣王得主重複。
二、得獎作品將於公開場合展示,詳情將另行公布。
三、參賽者須詳閱比賽辦法等相關規範與說明,若作品與規定不符則不列入評選。
四、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之原創版權所有,嚴禁剽竊或抄襲。如有剽竊他人情事,經查證屬 實,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並追回各項獎勵,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五、作品不得涉及暴力、色情、譭謗等違反善良風俗者,一經察覺,立即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項獎金,其衍生的民、刑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六、得獎者需簽署智慧財產權歸屬同意書,同意自公布得獎日起,該作品之智慧財產權無條件讓與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擁有無償重製及公開發行,且必要時對作品具修改之相關權利,不需另支付日後使用酬勞或權利金。作者並不得對主(承)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七、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獎金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者,獎金須依照規定扣除 10% 所得稅。
八、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以從缺或減之。
九、本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以活動網站公布資料為主。
十、凡報名參加即視同已閱讀並完全同意本活動之一切規定。

聯絡信箱:aso@heyshow.com
活動網站:http://www.heyshow.com/events/aso2010

2010年8月1日 星期日

2010 第五屆通用設計獎

 
徵件主題
在通用設計的理念下,提出以住居為範圍的相關器物、產品或富含創意新價值的具體室內空間提案。

參賽資格
‧對通用設計理念有興趣之社會人士 / 團體 / 公司行號。
‧就讀國內外設計相關科系所之在學學生。

報名時間
採網路報名方式,即日起至 2010 年 11 月 1 日止,競賽細則及報名表請至 www.ud.org.tw 詳閱、下載。

參賽流程
‧報名:2010 / 11 / 1 前,完成網路報名及作品裱板寄達執行單位指定地點
‧初選選出入圍作品 15 件,公告、通知入圍者。
‧決選:入圍者以模型、裱板參加決選發表會,由評審團決定獎項
‧頒獎公開場合舉辦頒獎典禮。

獎項
首獎 15 萬(1 位)、貳獎 5 萬(1 位)、參獎 3 萬(1 位)、佳作獎 2 萬(2 位)、入圍獎 1 萬(10 位)

參賽作品須知
◎初選作品規定
‧作品裱板(最多以兩張為限)
a. 尺寸規格:A3 尺寸,建議以直式呈現作品,請將作品張貼於 420mm X 297mm(A3)1mm 厚紙背板,須平整不超過背板版面,裱版正面不得有作者等相關文字。請將報名表、参賽須知與參賽者個人身分證影本(空白處請註明「通用設計競賽專用」)裱褙於裱板背面(如有兩張裱板,請擇一貼附)。
b. 內容:須包含作品名稱、設計概念、特色圖像、使用方法及其他可以讓評審詳細瞭解作品的說明等,請以繁體中文說明為主,字數 600 字以內,得以圖像、照片等視覺媒體輔助說明。初選階段不接受繳交 3D 實體模型,若有建模建議可先轉成影像、圖片輸出表現。
‧作品光碟
光碟內需含報名表電子檔、作品裱板原尺寸檔案,解析度 300dpi.JPG 格式。
◎決選作品規定
‧模型
進入決選之作品,需製作實體模型並於決選發表會公開發表。完成提送實體模型參賽者,主辦單位將提供模型製作補助費(最高 5000 元,需附上模型製作相關材料發票或收據,抬頭請註明:財團法人台北市自由空間教育基金會,統編:48711937)。
‧作品裱板
a. 尺寸規格:A2 尺寸,建議以直式呈現作品,請將作品張貼於 420mm X 594mm(A2)1mm 以上厚紙背板,須平整不超過背板版面,裱版正面不得有作者等相關文字,張數不限。
b. 內容:須包含作品名稱、設計概念、特色圖像、使用方法及其他可以讓評審詳細瞭解作品的說明等,請以繁體中文說明為主,字數 600 字以內,得以圖像、照片等視覺媒體輔助說明。
‧作品光碟
光碟內需含作品裱板原尺寸檔案,AI 檔格式及作品發表相關簡報電子檔。

送交作品
◎初選
‧請於 2010 / 11 / 1 日(含)18:00 前親自送達或以當日郵局郵戳、宅配單日期為憑。100 台北市南昌路 2 段 112 號 6 樓,中華民國工業設計協會 通用設計執行小組收,逾時將喪失參賽資格。
‧以郵遞、宅配方式寄送者(請交由可以查明送達日期、時間之專業運送單位),建請保留收據以便查核。
‧執行單位收件後,將在收件後七個工作天內以電子郵件發函通知,如需查詢請於上班時段(週一到週五,10:00 - 18:00)撥打服務專線 02-2365 6418 中華民國工業設計協會 通用設計執行小組 許小姐/曾小姐。
◎決選
‧入圍決選的參賽隊伍依序上場發表,每一組發表以 10 分鐘為限,再由評審團提問詢答 5 分鐘。
‧簡報發表所需硬體設備由執行單位提供,參賽隊伍須預先提供簡報所使用的電子檔格式,供執行單位預先測試播放,建議入圍隊伍寬列播放硬體的規格,避免因為格式或規格的差異影響發表的水平。
‧請依執行單位電話與 e-mail 通知將相關作品於決選發表會當天指定時間親自送達決選發表會會場,並請配合執行單位對於決選發表會所需預先佈置、陳列與排演等的安排時程。未事先聲明不克前來參加,決選發表會開始仍未抵達會場參加的參賽隊伍,將自動喪失決選發表資格。
‧不克參加決選發表會的參賽隊伍需事先向執行單位聲明,改以製作 DVD、VCD 或 MPG 等電子檔等方式於發表會現場播放,決選所需提交的各該作品需於發表會前寄達執行單位,否則視同喪失決選發表資格。

評選時間
第一階段:初選 2010 / 11 / 9
評審團將合意選出 15 件入圍作品,設若有超出或未達原訂作品件數,均以評審團的決議為準。
第二階段:決選 2010 / 12 / 11
評審團將合意選出所列獎項,主辦單位同意因應實際情況,各獎項得依評審團共同的決議予以調整,參賽者不得異議。

評分標準
評審團設置主席一人,會同全體評審委員以通用設計七項指標為據,經合意提出各項評分指標與配分比例。
1.公平使用
2.彈性使用
3.簡易及直覺使用
4.明顯資訊
5.容許錯誤使用
6.適當的尺寸
7.省力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自由空間教育基金會
執行單位
中華民國工業設計協會

聯絡方式
聯絡人:曾小姐
電話: 02-23656418
傳真: 02-23656506
收件地址:100 台北市南昌路二段112號6樓
E - mail :realone@cida.org.tw

活動網站及詳情:http://www.ud.org.tw/ud2010/html/modules/tinyd0/

南投縣信義鄉國際品牌 LOGO 徵選

 
一、徵選主題
1.源起
信義鄉歷經大自然的考驗與試煉,眼前的風風雨雨都將化成雨後的彩虹,閃耀信義的璀燦天空。信義鄉不僅擁有玉山腳下的自然美景,同時也有著豐饒的農特產品與特殊的原鄉文化。此次信義鄉將透過新的品牌 LOGO 徵選,躍升國際,讓台灣看見信義、讓世界看見台灣。
2.傳達概念
信義鄉有著為人所稱羨的山光水色、溫泉資源,也擁有許多獨特的物產與文化。透過圖像化的識別標示,打造信義鄉為國際知名的鄉鎮品牌,表現鄉內各級產業的優良與進步,為信義鄉邁向國際品牌之路發聲。
3.目的
(1)建立鄉鎮品牌概念。
(2)優先輔導獲品牌認證之產業相關網路行銷、國內外展會活動。
(3)未來可廣泛應用於各項宣傳、行銷、包裝活動。

二、辦理單位
1.指導單位: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南投縣政府
2.主辦單位:信義鄉公所
3.執行單位:台灣發展研究院
4.得獎結果公布:得獎作品名單公布於本公所網站(http://www.shini.gov.tw),並另行通知作者。

三、參加資格
1.凡個人、團體、公司行號、社團等,均可報名參加。
2.作品不限個人創作或聯合創作,唯聯合創作者須指定代表人以方便聯繫。

四、參賽時間
1.徵件時間:即日起至 99 年 8 月 31 日止
2.決選時間:9 月初
3.公告首獎時間:9 月中(首獎發佈時將另行公告頒獎時間)

五、收件方式
請於 99 年 8 月 31 日前,將報名表浮貼於作品裱板後,以掛號郵寄 (郵戳為憑) 或送至以下地址,信封上請註明「信義鄉國際品牌 LOGO 徵選」字樣。
地址:台中市中港路二段 122-18 號 B 棟 6F
電話:04-27020089 陳先生、劉先生
參賽者下載簡章與報名表;請務必完整填寫報名表表格,投稿時請確切準備書面資料及電子檔,作品規格如下:
1.報名表
請以 WORD 文件檔格式,在設計作品上註明作者姓名,就讀學校、服務機關及通訊地址及聯絡方式。
2.規格
(1)作品必需具有代表信義鄉之意涵。
(2)作品請以電腦 CorelDraw、Illustrator 或 Photoshop 軟體製作,完稿作品需加註標準色 (CMYK 標色),需包含標章 LOGO 圖樣及「信義」中英文字樣,請將作品列印於 A4 紙張,並置中裱貼於 A3 之黑色裱板上。(英文名稱:SinYi)
(3)作品圖稿彩色與黑白版本各一式(15 × 15cm)及縮小圖各一式(5 × 5cm 範圍內)。所有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概不退回。
(4)請將完稿作品存成原始檔與 JPG 檔各一份 (圖檔規格:全彩 JPG ,解析度 300dpi 以上),附上該作品光碟片以方便作業(請註明作者姓名)。
(5)設計的理念、涵義及特色,以 300 字內的文字說明填寫於報名表內,設計時需考慮便於放大、縮小,應用於印製、製作於各種材質宣傳及推廣,並能明顯識別(請以所設計作品,併案提出 1 至 2 項延伸應用設計建議)。
3.檢送文件
(1)報名表
(2)光碟一式乙份 (含完稿作品原始檔及 JPG 檔)。
(3)A3裱板一式乙份 (需將完稿作品及報名表黏貼完成)。
(4)「信義鄉國際品牌 LOGO 徵選活動」作品切結書一式乙份。
(5)送件檢核表
※ 作品上不得註明任何標誌記號,且需為未曾發表過之創作,若有發現抄襲將不列入評選,並不得有議。
4.件數
每人(單位)以三件作品為限,但每件作品均應檢送一套完整文件 (含光碟、A3 裱板、切結書、報名表)。

五、評審標準
(一)將遴聘設計相關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小組,進行評審。
(二)評分項目及比例:
‧主題表達 40%
‧創意概念 30%
‧表現技巧 30%

六、獎勵方式
首獎 1 名,頒發獎金新台幣二萬元整,獎狀乙紙。
優選 4 名,頒發獎金新台幣五仟元整,獎狀乙紙。

七、注意事項
1.參選作品概不退件,參選者請自留備份。
2.除報名表外,參選作品正反面均不得簽名或標示任何記號。
3.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或須更正時,將另行通知。
4.得獎者應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負擔稅金。
5.得獎作品之所有使用權、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作品得獎人應無條件配合主辦單位依著作權法規定辦理著作權讓與登記,主辦單位並保有修改權。
6.參選作品必須為自行創作,且未曾發表之作品,不得有抄襲、模仿、冒名頂替或剽竊等侵害他人權利或著作權之不法情事,若經發現有上述情形者,將取消其得獎資格、追繳獎金及獎狀外,法律責任由被檢舉者自行負責。
7.本徵選計畫主辦單位與執行單位相關參與同仁,應遵守利益迴避原則,秉持超然公正、嚴謹負責之態度辦理,並不得參與徵選。

詳細資訊及下載:http://www.shini.gov.tw/news/index-1.asp?m=9&m1=3&m2=13&id=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