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2日 星期四

「捕捉紗帽山」- 紗帽山溫泉資源攝影比賽

 
宗旨
為發揚臺北市紗帽山溫泉資源景觀,並鼓勵民眾到紗帽山觀光旅遊,藉此發現紗帽山自然景觀之美。

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 2010 年 09 月 08 日星期三

主辦單位:臺北市紗帽山溫泉發展協會
協辦單位: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參賽資格
凡海內外愛好攝影人士皆可參加。(本活動主辦、執行、贊助單位之辦理作業人員及本活動評審不可參加比賽。)

攝影題材
1.人文組:拍攝行義路溫泉區內店家或民眾之故事,報名時需說明故事緣由及行義路溫泉區之關係,人物須占照片 1/4 版面以上。
2.自然組:拍攝對象限行義路溫泉美食商圈、龍鳳谷風景區、磺溪嶺溫泉露頭景觀步道,其它可說明為與行義路溫泉區相關之作品 (相關與否將由主辦單位認定,報名時請說明之)。

作品規格
A.參賽作品需包含攝影照片一張,黑白彩色不拘及 500 字以內說明文(含標點符號,不含標題)。
B.作品必須單張不連作、不得裝裱、翻拍拷貝、電腦合成、人工加色及修片。
C.參賽時,繳交作品不限軟片相紙廠牌,一律沖洗放大至 8 X 12 吋「光面相紙、無白框」照片參賽,浮貼於黑色厚紙板上,厚紙板需上下左右各多約 1cm。
D.得獎者須在期限內繳交原稿底片或原始檔,原始檔畫素須為800萬畫素以上JPG或TIFF檔。

收件方式
A.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2010 年 09 月 08 日
B.填妥報名表後,連同作品稿件,於期限內親送或郵寄掛號至臺北市 10461 中山區中山北路三段 25 號 9 樓之 5「凱格蘭公關 收」,信封上請註明參加「捕捉紗帽山攝影比賽」(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作品郵寄,請妥善包裝,郵寄風險由作者自負。
C.正式參賽文件須包括報名表(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需完成簽章)及參賽作品,請確實填寫報名表格,並黏貼於每張作品背面。若因未標明清楚而造成作品遺失或作者認定困難,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D.參賽作品若有黏貼困難或繳交作品尺寸過大造成作品毀損情形,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E.參選者請於報名表上詳填個人真實資料,作品稿件正面請勿書寫或印有作者姓名及任何記號,若資料不足或違反規定,將以違反規定不列入評選。
F.詳情可至臺北市紗帽山溫泉發展協會 http://www.samaoshan-hot-spring.org.tw/ 查詢,或洽詢02-25992875 #214 凱格蘭公關 劉小姐

評審方式
1.評審:由主辦單位邀請專業人士評審,並於評審前公布於網站上。
2.評選標準:
‧故事性  30% - 作品傳達意象完整
‧主題性  25% - 作品內容符合比賽主題
‧構圖   20% - 畫面構圖是否完整、平衡等
‧技巧表現 15% - 拍攝技巧展現
‧原創性  10% - 作品是否具有原創色彩

名次獎項
1.選出人文組、自然組各 20 名入圍者參加作品展示。
2.作品展及頒獎日期:2010 年 09 月 18 日 (六)
3.9 月 18 日星期六,當天公布前三名及佳作,並頒發獎狀乙幀及獎品乙份。
4.獎勵名額得由評審團視作品水準酌予增減。
‧金牌獎:獎金 20,000 元及獎狀乙幀,每組 1 名 (人文組、自然組)
‧銀牌獎:獎金 10,000 元及獎狀乙幀,每組 1 名 (人文組、自然組)
‧銅牌獎:獎金 5,000 元及獎狀乙幀,每組 1 名 (人文組、自然組)
‧佳 作:獎金 2,000 元及獎狀乙幀,每組 2 名 (人文組、自然組)

徵件規則
1.報名表之作品說明欄需註明該作品的名稱及組別。
2.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作品滅失、損壞,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之責。
3.金、銀、銅牌獎,每名參賽者限得一獎。
4.評定成績未達水準時,錄取名額得從缺或減之。
5.參加作品限未曾公開發表或參加其他攝影比賽,違者經查屬實,或得獎作品事後發現有抄襲情事或違反著作權之行為者,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遞補,其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如已領獎,追回所得獎金、獎盃、獎牌及獎狀。
6.得獎作品其著作財產權為主辦單位所共有,故主辦單位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或其他商業使用之權利,均不予通知或致酬。
7.凡經評審得獎確定之作品,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8.得獎之獎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9.參賽作品不論入選與否,一律不退件。
10.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比賽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說明之。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www.samaoshan-hot-spring.org.tw/new_99082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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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延長至9/14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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