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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9日 星期三

「北極玄天上帝」百人神轎設計比賽

 




比賽緣起
北極玄天上帝,全名為「北極玄天上帝蕩魔大天尊」,其神靈別稱亦有:上帝公、帝爺公、真武大帝、真武帝、北極大帝等。北極玄天上帝形象威武,右手握 太乙神劍 (七星劍),左手結通天指印;右腳踏騰蛇,左腳踏卦龜。其形象之意義:右手舉劍示意斬斷貪、瞋、痴三毒惡念,左手結通天指印示意眾生回返天上;腳踏龜、蛇二將,代表善惡兩面,正與邪、陰陽全收。因此,據傳北極玄天上帝擁有降妖伏魔、消災解困、治水禦火、護持武運及延年益壽的神力,自古 以來便頗受人們尊崇。而北極玄天上帝誕於用以消災解厄的上巳節 - 農曆三月初三,一如其他神明的誕辰,信徒們會在此日進香朝拜,或是進行各式的賀誕活動。目前奉祀玄天上帝的廟宇,全台將近五百座,足可見其神蹟顯赫、護佑萬民之功,是為民間信仰的重要神祗之一。

為因應國家文創產業推展、發展地方文化觀光,並念於「高雄市玄天宮 - 北極玄天上帝」神靈感應事蹟層出,本會 (高雄市玄天宮管理委員會) 自今年起,於每年農曆三月初三玄天上帝誕辰之日,舉辦「北極玄天上帝百人神轎祈福百年文化祭」,簡稱「玄百文化祭」;結合在地廟宇文化與地方特色,規劃「拜廟儀式」、「安旗儀式」、「百人扛轎」、「出巡繞境」、「點燈祈福」等一系列活動。期望從105年出發,藉由為期百年的祈福活動,發揚「玄百文化祭」,使之成為高雄每年的常態特色慶典,以期帶動觀光人潮、凝聚地方士氣。

因此,以 105 年的「玄百文化祭」作為慶典的首年開場活動,特舉辦「北極玄天上帝百人神轎設計比賽」,為 106 年的「玄百文化祭 - 百人扛轎活動」徵選神轎外觀設計圖;並依得獎作品之設計進行調整改良,以結構安全、符合人體工學及實際用途為首要考量,製成足容百人協同扛轎的玄天上帝神尊神轎,用於每年的玄百文化祭活動。

比賽目的
北極玄天上帝為台灣民間信仰的重要神祗之一,豐富的傳說故事與顯赫的感應事蹟,加上上帝公廟宇香火興盛,不但深厚其文化底蘊,也凝聚了地方向心力。遂舉辦此一比賽,徵選神轎設計之餘,亦為在玄百文化祭推動之初,讓更多的台灣學子、青年認識北極玄天上帝,進而提升國人對本土廟宇慶典的重視;並藉由臺灣各界新銳設計者的創意設計,賦予廟宇文化嶄新的面貌,擴展其寬度與深度。

辦理單位
1.主辦單位:蜂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協辦單位:高雄市玄天宮管理委員會、高雄市玄天宮海峽兩岸慈善會、台灣生命館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高雄市唐氏症歡喜協會、川雄科技有限公司

參賽組別
1.學生組:限年滿 16 歲,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在中華民國設籍之高中職、大專院校在學學生。
2.社會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在中華民國設籍之國民,不限性別、年齡與職業。

參賽資格
1.投稿參賽者須為個人,參賽件數不限。
2.投稿參賽作品須為原創作品,未曾以任何方式公開發表、出版,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亦無參與其他比賽或為他人使用,違者將取消參賽資格。

主題說明
神明遶境祈福,為求神尊移動時的莊嚴與隆重,並供民眾景仰膜拜,故神明所乘坐之神轎,必精雕細琢、華麗講究,以讓民眾有見轎如見廟的尊重感。
本次的神轎設計比賽,以「文轎」為主軸。設計上須考量的結構包含:主體骨架、轎頂、牌匾、四方龍柱、神尊座椅、神轎基座,但不含轎伕扛抬的轎棍;外觀的設計元素則可簡單拆分為:織布繡品 (如:轎頂罩、刺繡錦旗等),以及轎身的木雕花紋、平安符垂飾物等。投稿參賽者基於上述基本設定,可自行發揮創意,規劃、設計適合北極玄天上帝的神轎,唯神轎須符合玄天上帝「高階神祇」的身份、和「剛直威武、正氣凜然」的形象

報名流程
於活動官網「下載專區」下載:活動簡章、報名表、參賽與個資使用同意書、版權讓渡聲明書、A3 作品裱板格式。
(1)報名表:含參賽者資料、聯絡方式、創作理念等,下載填妥、列印,並貼於 A3 作品裱板背面。
(2)參賽與個資使用同意書:下載、列印、填妥並簽名。學生組參賽者請檢附學生證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未滿 20 歲者,須有法定代理人簽名。社會組參賽者則須檢附身份證影本。
(3)版權讓渡聲明書:下載、列印、填妥並簽名。
(4)A3 作品裱板:網站下載「A3 作品裱板格式」,依「作品規格」完成設計、圖文排版、彩色輸出後,並填妥裱板表格內的資料,後貼於同尺寸之 A3 直式黑色厚紙板。裱板須含創作理念、設計特點、使用方式或材質運用等資訊。裱板正面不得出現參賽者姓名,或是任何符號、文字。
(5)光碟:將上述報名表之文件電子檔,以及 A3 作品裱板之 AI 原始檔 (CS6 版本以下) 、全彩 JPG 圖片檔 (色彩模式 RGB、解析度 300dpi、檔案須大於 1M ),燒錄至光碟。光碟上請註明:參賽組別、參賽者姓名、作品名稱。
※上述完成後,請以防水牛皮紙或防水紙袋,將資料 (報名表、參賽與個資使用同意書、版權讓渡聲明書、A3 作品裱板、光碟) 封裝並郵寄至指定收件地址。

作品規格
(1)依「A3 作品裱板格式」標示之區塊,繪製神轎外觀的正視圖、後視圖、左視圖、右視圖、上視圖,以上設計圖皆為平面視角,不須繪製 2D 或 3D 立體圖。
(2)神轎外觀尺寸請參照如下:長 / 5 尺半 (197CM) 、寬 / 5 尺 1 (155CM) 、高 / 4 尺 2 (127CM) ,設計圖繪製比例為「1:10」。
(3)補充說明:神轎設計講求平衡美感與對稱格式,色彩計畫上也須注意用色協調與整體一致感。

收件時間
即日起開放報名,至 105 年 3 月 25 日 (五) 截止收件。收件郵寄地址:高雄市三民區大豐一路 173 號。封裝紙袋上請註明參加「105 年高雄市玄百文化祭 - 北極玄天上帝百人神轎設計比賽」。掛號郵遞送件者,以郵戳為憑;親自送件者,應於上班時間 (9:00 - 18:00) 內送至收件地點,逾期不受理。

比賽時程
105 年 3 月 25 日 (五):比賽截止收件
105 年 3 月 29 日 (二):網路公佈參賽作品,並開始網路票選
105 年 4 月 05 日 (二):網路票選截止
105 年 4 月 08 日 (五) 至 4 月 10 日 (日) 下午 4 點止:於「105年高雄市玄百文化祭」活動上開放現場民眾票選
105 年 4 月 10 日 (日) 晚上 8 點:於「105 年高雄市玄百文化祭」活動上進行頒獎典禮
105 年 4 月 29 日 (五) 前:寄出得獎者獎牌及獎狀

比賽獎項
1.學生組:
首獎 1 名,獎金 3 萬元、獎牌乙座。
佳作 3 名,獎金 5 千元、獎狀各乙張。
2.社會組:
首獎 1 名,獎金 5 萬元、獎牌乙座。
※學生組和社會組首獎作品經主辦單位及高雄市玄天宮管委會評估後,將擇一製成「106 年高雄市玄百文化祭」北極玄天上帝之實際神轎。

評選方式
1.評選採三階段:評審評分 (占總評分 50%)、網路票選 (占總評分 25%)、現場票選 (占總評分 25%)
2.「評審評分」部分,由主辦單位、高雄市玄天宮管委會、贊助單位,以及設計、藝術、文化等領域專家,共同組成評審委員會,召開評分會議,依「評審評分標準」為參賽作品進行評分。
3.「網路票選」部分,將使用公開、可記錄電腦IP位置的線上投票系統,以維護網路投票之公正性。
4.「現場票選」部分,將於「105年高雄市玄百文化祭」活動上,讓民眾憑身份證領取投票單並圈選心儀作品,投入投票箱。

評審評分標準
1.適切性 30%:主題切合與可執行性
2.文化性 20%:文化意涵詮釋與表現
3.創意性 20%:設計創意與原創性
4.美感度 30%:造型、構圖、色彩、質感之美感呈現

聯絡方式
1.主辦單位:蜂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05 年高雄市玄百文化祭工作小組),陳小姐 / 0972-796131、陳先生 / 0960-743155
2.電子信箱:supreme.emperor33@gmail.com

活動網站:http://supremeemperor33.wix.com/palanquin-design

2014年12月30日 星期二

第八屆臺北藝穗節主視覺圖像設計徵選

 




一、活動主旨:
臺北藝穗節以鼓勵各式各樣的新鮮創意為主旨,於 2008 年首創,鼓勵各式表演在各樣的場域空間發生,讓觀眾看到藝文活動,不僅瘋狂有趣,也有人文深度,劇場界創意狂飆。主視覺圖像,自第二屆 2009 年開始透過徵選方式產生,讓主視覺圖像年年更新,充滿設計創意的狂想。
2015 年第八屆臺北藝穗節主視覺圖像徵選,投稿時間自 2014 年 12 月 1 日(一)起至 2015 年 1 月 19 日(一)止。獲得挑選之主視覺,將廣泛運用於第八屆臺北藝穗節之文宣及活動。歡迎提出你對藝穗節的創意想像與設計,含「主視覺圖像」與「臺北藝穗節中英文標準字 logo」字樣,讓臺北藝穗節的形象更鮮明,展現表演藝術創作者多樣的創意能量。

二、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
承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文化局、財團法人台北市文化基金會

三、徵選方式:
(一)參加對象:不拘,凡對設計有興趣之個人或團體,皆歡迎投稿。
(二)以團體創作報名者,請自行指定一名授權代表,以代表填寫各項資料,並須同時填寫完整共同創作者名單。
(三)每位參賽者報名件數不限,請獨立設計,並以一案一夾方式分別郵寄繳交主辦單位。
(四)收件日期:2014 年 12 月 1 日(一)至 2015 年 1 月 19 日(一),請以郵局掛號寄送,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五)收件地址:105 臺北市松山區市民大道五段 99 號 3 樓台北市文化基金會表演藝術節統籌部,並於信封左下角註明「參加臺北藝穗節主視覺徵選」字樣。
(六)聯絡方式:
台北市文化基金會表演藝術節統籌部
電話:(02)2528-9580 分機 198
傳真:(02)2528-9512
Email:keyimage@taipeifringe.org
(七)得獎作品將於 2015 年 2 月 10 日(二)下午六點前於「2015 臺北藝穗節主視覺徵選網站」揭曉(http://2015keyimage.taipeifringe.org/),同時公告於「臺北藝穗節」官網(http://www.taipeifringe.org/),並專函通知得獎人。

四、評審方式:
(一)將分成資格審查,網路投票,與專家評審討論等三階段。
1.首先將進行資格審核,確認提交文件完整度。
2.網路投票將開放網友票選。併入評審計分。佔 10%。
3.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台北市文化基金會推派代表人各 1 人為當然委員,組成評審小組評審作品。
(二)評選時將考慮其創意性、完整性等。
(三)評審標準:
‧主題意象表達  40%
‧視覺效果及美感 30%
‧應用可行性   20%
‧網路投票人氣  10%
(四)得獎名單將公告於 2015 臺北藝穗節主視覺徵選網站(http://2015keyimage.taipeifringe.org/)和臺北藝穗節官網(http://www.taipeifringe.org/

五、錄取名額及獎勵:
(一)第一名 1 名,獎金新台幣 30,000 元整、獎狀1幀。
(二)第二名 1 名,獎金新台幣 15,000 元整、獎狀1幀。
(三)第三名 1 名,獎金新台幣 10,000 元整、獎狀1幀。
(四)入選 5 名,獎狀 1 幀、獎品 1 份。
(五)如遇第一名遭取消資格,則由第二名遞補。以下類推。
(六)網路人氣獎 1 名,將獲得獎狀 1 幀。
(七)參與網路票選之網友,將隨機抽出 10 名,可獲得藝穗小禮 1 份,鼓勵上網投票。

六、作品規格:
(一)必須以電腦完稿,需繪製圖幅 15cm × 15cm 之主視覺彩色稿一式。用色以標準 CMYK 印刷四色以內為限(另請註名標準色、標準字體)。
(二)完稿作品以 A4(21cm × 29.5cm)彩色稿輸出一份,請裱貼於 200 磅以上之八開黑色裱板(不需裱框)。呈現方式請參考「作品繳交規格示意圖」。
(三)郵寄繳交電子檔案:
1.請繳交 illustrator 製作之 ai 格式檔(版本降存至 illustrator 3 以下)、作品解析度高於 300dpi,檔案內容請勿平面化。
2.JPG 檔案 RGB 模式與 CMYK 模式檔案各一份,並分別提供原尺寸大小及 72dpi 各一份(RGB 供我方上傳觀眾票選頁面使用,CMYK 供得獎後印刷校對用)。檔案名稱請分別標註 RGB 或 CMYK 格式,以方便辨別。
3.投稿人電子檔報名表一份。
相關檔案註明檔案名稱後,請一起存入光碟片繳交,並於光碟片上註明作者。由於將進行線上票選活動,參賽者請務必提供 RGB 模式檔案,若我方轉檔導致色差、失真影響投票結果,將不予以負責。
(四)創作說明請限於 300 字以內(可包含創作理念、圖形意義、可應用性、色彩涵意等)。
(五)著作權轉讓同意書:參賽者需親筆簽名確認。
(六)繳交作品規格不符或資料不全者則不納入評分。
(七)本主視覺圖像將廣泛應用在臺北藝穗節活動文宣與相關製作物,包含海報、文宣手冊、簡介、網站、電子簡報檔、名片、信封、信紙、工作證、旗幟、各式輸出或其他可應用之物件、紀念品製作等各式識別系統或相關之文宣品。以上各式文宣品與製作物,將由各自設計師運用獲獎主視覺發展。圖樣設計需考慮放大、縮小,應用於各種材質文宣、簡報檔、網站等製作,且能明顯識別。

七、設計要點:
(一)投稿之設計內容需包含【主視覺圖像】與【臺北藝穗節中英文標準字 logo】(標準字檔案請於主視覺徵選網站下載 http://2015keyimage.taipeifringe.org/)。
(二)主視覺圖象應突顯臺北藝穗節之開放包容精神,不限定以屆數、年份(諧音或聯想)、標準字為中心的發想。藝穗節關鍵字包括創造力、執行力、多元面向、成長性、不怕批評
(三)可依個人設計需求,調整臺北藝穗節中英文標準字 logo 顏色,以符合整體設計美學。

八、注意事項:
(一)參選作品一律不退件,參加者須保證所提供之作品無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若有任何第三者主張受侵害之事,參加者須自行負責,並賠償相關損失,與主辦單位無涉。同時,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徵選者入圍資格。
(二)參加者同意提供個人資料,了解相關個人資料僅使用於臺北藝穗節相關用途上,並知道主辦單位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確保其個人資料於該會業務使用,不隨意外洩。參加者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保留個人資料的刪除權,如未得獎或個人資料使用目的消失,將可要求主辦單位刪除個人資料。
(三)獲選者需同意該作品之著作權讓與主辦單位。
(四)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本徵選辦法之權利,同時有權對本活動之一切事宜,包括參加資格、得獎者的資格以及對本活動辦法及活動注意事項作出解釋或裁決。若投稿作品不符合主辦單位需求,主辦單位保留更改各獎項名額之權利。
(五)參加作品權利歸屬說明,得獎作品著作權及各項權利均歸臺北藝穗節所有,本單位保有刪改、修飾、印製、宣傳、刊登、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使用於各項推廣工作之權利,均不另通知及致酬。
(六)凡參加徵選活動者,主辦單位可受理申請參選證明書,參加者得於公告徵選結果後十個工作天之內申請,逾期恕不受理,另團體報名者若未於報名時附上完整共同創作者名單,則將認定為個人報名,僅針對簽署報名表之授權代表發放參選證明乙份。
(七)請詳閱以上徵選辦法,一旦投稿參與本次徵選,則視同同意本徵選辦法之相關規定與主辦單位另行公佈之附屬規定。
(八)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參選者。

活動網站:
http://www.taipeifringe.org/
http://2015keyimage.taipeifringe.org/

2014年11月19日 星期三

2014 第十屆創意達人設計大賽

 




主題名稱
填空

概念
「填」是一種創造,如神話女媧補天巧手;「空」是一種等待,等著因填入而完整。「填空」讓參賽者擁有無限可能的想像空間,在忙碌的現代生活中,我們應該讓生活多一點有空,填入熱忱及理想,在創作的世界中發光發熱。

關鍵字
想像、包容、多元、無限制、發展

文宣
在山林間填入自然,在快樂裡填入成長,在婚姻中填入盟約,在失敗中填入勇氣,在生活裡填入有空,停下腳步,揮灑創意,將生活填入滿滿熱力。

競賽類別
‧平面設計類
‧3D 立體影片類
‧T-shirt 設計類

競賽規則
以「填空」為題,將創意想法以平面設計、3D 立體影片或 T - shirt 設計呈現。
同一作品不可重複參加不同參賽類別。同一參賽者或團隊總報名件數至多為十件(不分參賽類別)。創作形式不限,舉凡視覺設計、插畫、電腦繪圖、影像合成、數位 3D 多媒體、複合媒材創作、裝置或立體作品(需以平面化呈現)等皆可,以畫面融入主題表現之概念,並輔以 200 字以內的文案說明。

參賽資格
凡具中華民國國籍或居留權之人士、對設計創作具熱情與興趣者皆可報名參加。無需繳交任何費用。

報名及交件方式
〈步驟一〉線上報名:填寫個人資料、上傳作品縮圖
〈步驟二〉繳交原始檔:完成線上報名後,您將會取得一「參賽流水序號」,請將參賽作品名稱以此流水序號命名,並將作品原始檔上傳至 ftp(或輸出裱版交件)。
※更多交件詳情說明請至活動網站觀看

評選標準
‧創意    30%
‧美感    30%
‧主題契合  20%
‧應用延展性 20%

競賽時程
‧徵件時間:2014 / 11 / 17 (一) - 2014 / 12 / 22 (一)
‧初選入圍公告:2015 / 1 / 5 (一) - 2015 / 1 / 6 (二)
‧頒獎典禮:2015 / 1 / 18 (日)
‧決選公告:2015 / 1 / 18 (日)
‧成果展覽:2015 / 1 / 23 (五) – 2015 / 2 / 1 (日) 於台北當代藝術館舉行

交件規格
◎平面設計類
‧作品尺寸:A3(29.7 x 42 cm),直式橫式不限。
‧繳交規格:.jpg 或 .pdf,解析度 300 dpi。
◎3D 立體影片類
‧影片格式:3D 立體影片(須一併提供 2D 影片)或 2D 影片。
‧影片長度:以 1 分鐘 30 秒到 10 分鐘為限。
‧繳交格式:.mpg、.mpeg、.avi,或 .mov ,影片解析度 720 X 480 P 以上。
※影片中若有旁白、字幕,需以華語、華文為主;若為外語發音請另行製作中文字幕。
※作品之配音、特效及配樂,如係版權所有之音樂,需由參賽者自行取得合法授權。
※參賽作品應避免畫質不清、內容離題、違反善良風俗,及侵害他人著作權等相關情事。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人之原始創作。參賽作品如為已公開發表之作,或牽涉仿冒、抄襲他人作品、著作權不明,或不符合本徵選辦法與中國民國(台灣)之法律規範者,經查證屬實將取消參賽資格,且參賽者應自負相關之法律責任。
◎T-shirt 設計類
‧作品尺寸:w 35.6 x h 40.6 cm 以內。
‧繳交規格:
一、設計圖檔(w 35.6 x h 40.6 cm 以內).png 檔 (若不需印製白色背景,請存取透明格式 .png 檔案‬) 解析度 360 dpi。
二、T-shirt 合成圖檔(A3,w 42 x h 29.7cm)請將「設計圖檔」合入 T-shirt 樣版中,以 .jpg 或 .pdf,解析度 360 dpi。

競賽獎項
◎平面設計類
‧金獎 / 壹名:獎金 6 萬元、Epson Stylus photo R2000 印表機 (市值 $21,600)、Wacom Intuos Pro 專業繪圖板 Medium (市值 $12,800)、獎牌乙座
‧銀獎 / 壹名:獎金 3 萬元、Epson Expression Premium XP-701 印表機 (市值 $6990)、Wacom Intuos Pro 專業繪圖板 Medium (市值 $12,800)、獎牌乙座
‧銅獎 / 壹名:獎金 1 萬元、Epson Expression Premium XP-701 印表機 (市值 $6990)、Wacom Intuos Pro 專業繪圖板 Medium (市值 $12,800)、獎牌乙座
‧Wacom特別獎 / 壹名:Intuos Pro 特別版 (市值 $13,200)、獎狀乙紙
‧dpi特別獎 / 壹名:獎金 5 千元、dpi 雜誌乙年份 (市值 $3,360)、獎狀乙紙
‧佳作 / 拾名:Epson Expression Home XP-202 印表機 (市值 $2490/台)、獎狀乙紙
‧入圍 / 陸拾名:Epson 紀念品乙份、獎狀乙紙
◎3D 立體影片類
‧金獎 / 壹名:獎金 10 萬元、獎牌乙座
‧銀獎 / 壹名:獎金 5 萬元、獎牌乙座
‧入圍 / 拾名:Epson 紀念品乙份、獎狀乙紙
◎T-shirt 設計類
‧金獎 / 壹名:獎金 3 萬元、獎牌乙座
‧評審團特別獎 / 壹名:獎金 1 萬元、獎狀乙紙
‧入圍 / 拾陸名:Epson 紀念品乙份、獎狀乙紙
※獎金單位:新台幣 (主辦單位可視情況修改獎項內容)
※以上獎金獎品總計價值新台幣 420,980 元主辦單位保留更改權利,若遇產品更新或缺貨,將以同值產品替代之。

交件洽詢專線:
(02)2523-0499 ext.58 林小姐,online@mydpi.com.tw

活動網站:http://2014cdc.mydpi.com.tw/

第十七屆台北電影節「活動視覺設計」徵選

 




一、活動主旨:
台北電影節即將邁入第十七屆,持續以營造市民參與、推動臺灣電影、培育鼓舞電影優秀人才,同時建立與國外影展互動之競賽平台為本影展 辦理宗旨。為落實市民影展辦理目的,增加與市民的互動,鼓勵各式各樣的創意發想,讓觀眾參與電影節年度盛事。活動視覺設計,透過徵選方式產生,讓活動視覺圖像更貼近觀眾,充滿設計創意的狂想。
即日起開放 2015 年第十七屆台北電影節「活動視覺設計」徵選。獲選之活動視覺,將有機會運用於第十七屆台北電影節之文宣及活動。歡迎提 出您對台北電影節的設計創意及意象,含活動視覺圖像與台北電影節字樣,讓台北電影節的形象更鮮明,展現電影創作者多樣的創意能量,以及影展與觀眾之間的連結性。

二、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
承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文化局、財團法人台北市文化基金會

三、徵選方式:
(一)、參加對象:居住於台灣之中華民國國民,凡對設計有興趣之個人或團體,皆歡迎投稿。
(二)、以團體創作報名者,請自行指定一名授權代表,以代表填寫各項報名資料。
(三)、每位參賽者報名件數不限,請獨立設計,並上傳作品於獎金獵人網站。收件辦法請參照第 (五) 點。
(四)、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2014 年 12 月 19 日(五)止,逾期恕不受理。
(五)、收件單位:請上傳作品至 https://contest.bhuntr.com/tw/taipeiff2015
(六)、得獎作品將於 2015 年 1 月揭曉,並公告於「台北電影節」網站(http://www.taipeiff.org.tw),並專函通知得獎人。

四、評選方式:
(一)、將分成初選、專家評選與網路投票等三階段。
1.初選將進行資格及基本作品審核;初選資格未符合,不另行通知。
2.由台北電影節統籌部聘請國內影視專業領域之專家、學者、設計界人士共 3 至 5 人代表委員,臺北市政府文化局、本會推派代表各 1 人為當然委員,組成評選小組。
3.經初選合格之作品(最多至 150 件),將於獎金獵人網站進行網路投票,開放網友票選。並同時由評審團開始評審選出評審獎。
(二)、評審獎評選時將考慮其創意性、完整性等。
(三)、評審獎評選標準:
‧主題意象表達  40%
‧視覺效果及美感 30%
‧應用可行性   30%
(四)、得獎名單將公告於「台北電影節」網站 (http://www.taipeiff.org.tw

五、錄取名額及獎勵:
(一)、評審獎:1 名,獎金新台幣 100,000 元整及 moshi Venturo 便攜式筆電斜肩背包1份、獎狀1幀。
(二)、網路人氣獎:1 名,iphone6 16G 手機一支 (22,500 元整) 及 moshi Overture for iPhone 6 側開卡夾型保護套 1 份、獎狀 1 幀。
(三)、佳作:3 名,獎金新台幣 5,000 元整、moshi Moonrock 月癮石入耳式耳機及 Muse iPad 專用防傾倒雅緻輕薄內袋各 1 份、獎狀各 1 幀。
(四)、如遇第一名因故遭取消資格,則由第二名遞補。以下類推。
(五)、參與網路票選之網友,本單位將隨機抽出 10 名,moshi Moonrock 月癮石入耳式耳機 1 份。
(六)、得獎者之獎金,以授權代表為受款人,不得要求。

六、作品規格:
(一)、繳交 2 種格式檔案:(須以電腦完稿後上傳至獎金獵人 - 台北電影節活動視覺網站)
1.繪製 768 px x 1024 px 之活動視覺直式彩色稿,JPEG 格式檔一份,JPEG 檔作品解析度需高於 72dpi,標準 CMYK 格式。用色以標準 CMYK 印刷四色以內為限。
2.繪製 A3 作品尺寸之活動視覺直式彩色稿,向量檔 ai 格式,解析度需高於 300dpi,標準 CMYK 格式。
(二)、上傳電子檔案:相關檔案於註明檔案名稱後,並註明作者。
1.參賽者應注意避免原設計圖轉成電子檔之失真情形。
2.獎金獵人 - 台北電影節活動視覺徵選網站為唯一上傳所在,請勿上傳至台北電影節統籌處。
(三)、創作說明請限於 300 字以內。(可包含創作理念、圖形意義、可應用性、色彩涵意等 )。
(四)、著作權轉讓同意書:參賽者需親筆簽名確認後上傳 pdf 檔至獎金獵人 - 台北電影節活動視覺徵選網站。
(五)、繳交作品規格不符或資料不全者,不納入本次評選。
(六)、本競賽評審獎得獎作品,台北電影節統籌部有權使用於活動文宣與相關製作物(包含海報、文宣手冊、簡介、網站、電子簡報檔、名片、信封、信紙、工作證、旗幟、各式輸出、戶外看板、通訊軟體或其他可應用之物件、紀念品製作等各式識別系統 或相關之文宣品及出版品。)

七、設計要點:
(一)、活動視覺圖像設計稿需包含【活動視覺圖像】與【名稱】2015 第十七屆台北電影節 Taipei Film Festival
(二)、配合 2015 年度主題,請以「冒險與發現」為設計發想,並突顯台北電影節之活潑、創新之電影精神。

八、注意事項:
(一)、參選作品一律不退件,參加者須保證作品無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若有第三者主張受侵害,參加者須自行負責,並賠償相關損失,與財團法人台北市文化基金會台北電影節統籌部無涉,本會並有權取消該徵選者入圍資格。
(二)、獲選者需同意該作品之著作權讓與台北電影節統籌部。
(三)、本會保留修改本徵選辦法之權利,同時有權對本活動之一切事宜,包括參加資格、得獎者的資格以及對本活動辦法及活動注意事項作出解釋或裁決。若投稿作品不符合本會需求,本會保留更改各獎項名額之權利。
(四)、參加作品權利歸屬說明,得獎作品著作權及各項權利均歸本會所有,本會保有刪改、修飾、印製、宣傳、刊登、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使用於各項推廣工作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五)、如有未盡事宜,由本會另行通知參選者。
(六)、請詳閱以上徵選辦法,一旦投稿參與本次徵選,則視同同意本徵選辦法之相關規定與本會另行公佈之附屬規定。
(七)、本項設計競賽台北電影節統籌部工作人員不得報名參與。

連絡資訊:
聯絡電話:(02) 2528-9580 分機 172 / 170
傳真:(02)2528-9517
Email:art@taipeiff.org.tw

活動網站及相關資訊:http://www.taipeiff.org.tw/Latest_s.aspx?FwebID=281a5969-697e-47f0-9e68-72031fc796a6&NewsID=109

2014年6月7日 星期六

2014 金湖鎮海灘花蛤季「發現金湖之美」攝影比賽

 


一、宗旨:
以表現金湖鎮人文特質、山水風情及金湖花蛤季風采為主題,透過鏡頭的捕捉,呈現金湖鎮人文薈萃、景色秀麗的獨特風情,並藉此讓民眾對海洋資源的活力、特色、關懷與永續有更深刻的體會。

二、主辦單位:
金湖鎮公所

三、協辦單位:
金門縣攝影協會

四、參加資格:
凡全國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參加。

五、參賽組別:
(一)金湖采風組:以金湖鎮人文特質、山水風情題材為限。
(二)花蛤活動組:以金湖鎮海灘花蛤季活動內容題材為限。

六、收件時間:
自 103 年 6 月 28 日至 7 月 27 日止(08:00 ~ 17:30 國定例假日除外,以收件時間為準,參賽者請自行衡量郵寄時間及路程)。

七、作品規格:
沖放 6 x 8 吋 (可全放) 光面相片(幻燈片請自行沖洗放大參賽﹚。參賽作品不得裝裱、格放、疊片、加色、抄襲、拷貝、電腦合成。凡決審得獎作品,必須繳交原底片或正片(數位攝影繳交電子檔),未繳交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參賽作品背面需附參加表,並浮貼於作品背面,否則不予評審,連作不收。

八、收件地址:
請參賽者將參賽作品 (6x8 吋之照片) 裝袋,以掛號郵寄或親送“金門縣金湖鎮林森路 2 號 金湖鎮公所觀光課”電話:082-332528,信封請註明發現金湖之美攝影比賽(○○○○組)」字樣。

九、評審及公佈:
擇期辦理評審,頒獎日期另行通知。

十、獎勵:
各組分取第一名 1 名,獎金 10,000 元、獎狀乙幀。
各組分取第二名 1 名,獎金 6,000 元、獎狀乙幀。
各組分取第三名 1 名,獎金 4,000 元、獎狀乙幀。
各組分取佳作若干名,各得獎金 1,000 元。入選者並各頒獎狀乙幀。

十一、參賽規範:
參加作品無論入選與否一律不退件,請參賽者自留原作底片 (稿)。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十二、參賽作品背面請浮貼報名表,報名表可自行複製,並寫明所有資料,否則取消參賽資格。

十三、得獎作品,主辦單位得依著作權法行使一切重製及公開展示等之權利,如有印刷宣傳、網路、雜誌發表、專輯印製等均不另給酬。

十四、每人限得一獎,得獎者並應交付得獎作品原稿底片及約定書(約定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屬主辦單位所有),如無法繳交原作底片及約定書者,即取消獎項並不予遞補。得獎作品經查證屬實係冒名、抄襲、拷貝、仿冒者,即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品、獎牌或獎狀,得獎者不得異議,獎項不予遞補,如涉司法爭訟,概由當事者自行負責。

十五、領取獎金達肆仟元以上者,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扣繳所得稅。

十六、未獲入選作品主辦單位得視需要徵選作品若干,其獎同佳作作品,其著作權歸屬主辦單位所有。

十七、凡參賽者均視為認同本比賽簡章之各項規範辦理。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kinmen.gov.tw/Layout/main_ch/News_NewsContent.aspx?NewsID=130738&path=4441&LanguageType=1

2014年1月24日 星期五

《九族文化獎》之 2014 櫻花祭微電影徵選

 


徵選以九族文化村人文自然、櫻花、薰衣草和園區景觀為背景拍攝極短篇微電影創作,總獎金 / 獎品高達 25 萬元。

參加對象
1.不限國籍,不分年齡,男女老少均可參加,個人、團體皆可。
2.每人參賽作品件數不限,唯須分別填寫報名資料。

預約入園拍攝
入園拍攝採線上預約,須填寫完整預約入園拍攝單於拍攝日前 1 週寄至 wedding@nine.com.tw 申請,拍攝當日須持拍攝回覆單購票入園,並保留當日入園票根於退費時寄回。
(如未線上預約拍攝或資料填寫不完整者,恕無法退費。)
(退費補助限額為入園 3 次,且每次入園皆須事前重新申請並填表單。)

入園拍攝報到
入園拍攝當日請攜帶證件至九族遊客服務中心換取攝影證,以利現場人員辨識身分,一隊一證即可。(請於當日離園前至九族遊客服務中心將攝影證歸還,如未換證,遭現場人員制止拍攝,主辦單位將不負責。)

繳件方式
1.上傳影片至 Youtube (影片上傳帳號須為代表人),並至九族櫻花祭粉絲專頁 po 上影片連結,文字內容須有隊伍名稱、影片名稱、影片連結、200 字內影片構想。
2.影片分享完成後,至活動官網下載報名表及微電影使用授權同意書 (須蓋私章)、參賽同意書 (須蓋私章),將資料填妥後連同作品光碟及入園票根,於 2014 / 4 / 7 (一) 前,以掛號郵寄至:55544 南投縣魚池鄉大林村金天巷 45 號「《九族文化獎》之 2014 櫻花祭微電影徵選 小組」收。(截止收件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時不受理)
3.主辦單位收到繳件完整資料後,確認資料無誤,將寄發報名完成通知信件 (email),始完成完整報名程序符合參賽資格。
4.參賽作品不限個人或團體組隊報名。每組參賽者不限報名作品件數 (但每個作品須單獨上傳報名與填寫相關資料)。若為團隊參賽,團隊須推舉代表人簽屬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並於報名時資料寄送檢附親簽正本及蓋私章,獎項寄送地址以代表人地址為主。若資料不齊或未能準時提交,本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

退費方式
完成影片上傳後,將繳件資料、入園當日票根及入園拍攝申請時的資料完整郵寄至九族文化村申請退費,即可完成退費手續,將以申請單上之匯款帳號匯款退費。
(如未申請入園拍攝或未保留當日入園票根,恕無法退費。)

作品規格
1.影像:
(1)長度以 15 分鐘內為限。
(2)不限題材、媒材、內容與素材。
(3)使用任何影音器材拍攝皆可,檔案格式以 MPG、MPEG、AVI、WMV、MOV 為限,影片解析度最低要求 720 X 480 dpi 以上。
2.人物素材:不限,惟如使用名人為短片或動畫之主角影像,均需獲當事人肖像權之授權。
3.入圍影片將同步於活動網站、網路等平台播放。
4.作品應避免畫質模糊不清。
5.作品中出現之影像、音樂、素材、聲音等皆需為創作者本人原創或取得授權,如有違反者將由創作者自行負擔相關法律責任,主辦單位將不負擔其法律責任並有權取消參賽資格。

評審
1.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擔任評審,依據評審主觀之美學觀點、客觀評比,作品未達水準者,獎項得以從缺。主辦單位公佈之評審結果為最終結果,參賽者不得有異議。
2.第一階段 2014 年 4 月 7 日 (一) 前將影片上傳至 youtube,分享至九族櫻花祭粉絲頁並將報名表及微電影使用授權同意書 (須蓋私章)、參賽同意書等資料填妥後連同作品光碟寄至九族文化村。
3.第二階段 2014 年 4 月 16 日於九族文化村公開評審獎項選岀金、銀、銅、創意獎分別給獎。
4.第三階段 2014 年 4 月 30 日上午 10 點結算粉絲團影片按讚分享人數,並於下午5點於九族文化村粉絲團公佈人氣王得主。(Youtube 觀看次數 20% + FB 按讚人數占 20% + FB 分享人數占 60% = 人氣王)
5.第四階段 2014 年 5 月 1 日下午 5 點前公告得獎名單於九族文化村官網 www.nine.com.tw

獎勵內容
金牌獎 1 名:獎金 8 萬元,獎牌乙只,九族文化村門票 10 張。
銀牌獎 1 名:獎金 3 萬元,獎牌乙只,九族文化村門票 10 張。
銅牌獎 1 名:獎金 2 萬元,獎牌乙只,九族文化村門票 10 張。
佳作獎 10 名:每人各獲得獎金 5 仟元,獎狀乙只,九族文化村門票 6 張。
創意獎 1 名:獎金 1 萬元,獎狀乙只,九族文化村門票 8 張。
人氣獎 1 名:獎金 8 仟元,獎狀乙只,九族文化村門票 10 張。
由代表人將影片上傳至 youtube 且分享至九族櫻花祭粉絲頁並繳交完整的繳件資料後,即可申請門票退費 (不含清潔費)。
※獲獎隊伍不重複,人氣獎將以此類推給獎。
※得獎獎金另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扣除所得稅 (主辦單位預扣代繳)。
※如無適當優秀作品,評審得決定該獎項從缺。
※得獎作品若為團隊創作,不論該團隊成員數,依獎勵辦法僅頒發獎牌或獎狀乙只。
※得獎獎金以開票方式與獎品一併寄至代表人收件地址,如是團隊報名,獎項分配由各團隊自行規劃。

備註
1.限從九族大門現場購票入場,其他套票或日月潭纜車購票之票劵都不適用於本活動,恕無法退費。(包含之前參與過九族舉辦之活動所贈送的免費票劵也不適用)
2.入園拍攝採線上預約,須填寫完整入園拍攝資料於拍攝日前 1 週寄至 wedding@nine.com.tw 申請,拍攝當日須持拍攝回覆單 (須繳回) 購票入園,影片上傳完畢後,憑入園拍攝申請時的資料退費,將當日入園票根保留寄回,並提供匯款資料,即可完成退費手續。(如未申請入園拍攝或未保留當日入園票根,恕無法退費。)
3.繳件時郵寄繳交完整資料
3-1.報名表、參賽同意書、微電影使用授權同意書乙份
3-2.參賽作品 DVD 或 VCD 光碟乙份,本活動參賽作品恕不退還(請參賽者自行備份)。請用硬紙板保護並以掛號郵件交寄,參賽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3.將上述表格與參賽作品光碟請以掛號郵寄至 55544 南投縣魚池鄉大林村金天巷 45 號「《九族文化獎》之 2014 櫻花祭微電影徵選 小組」收
4.智慧財產權
4-1.參賽者之作品必須為自行創作且未公開發表之版本,涉及暴力、色情、毀謗、經檢舉曾經被公開放映、展出或於其他比賽獲獎等違反善良風俗等情事;若經查證違反屬實,參賽者須自負法律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主辦單位可取消其競賽或得獎資格,並追回獎座及獎金,得獎者不得異議,獎項名次不予遞補,如參賽作品因有侵權或違反前述規定涉有司法爭訟時,得獎人應自行負責,如致主辦單位涉訟時,參賽者應配合為訴訟參加或提供一切必要協助,主辦單位對因此所受之損害保保有向參賽者求償之權利。
4-2.參賽作品應避免畫質不清、內容離題、違反善良風俗及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或其他違反法律規定之情事,若有上述之情況,主辦單位或評選單位有權於發現涉及前述情形時篩除或取消該影片的參賽權利,不另行通知。
4-3.參賽者使用之音樂素材、文字及肖像須獲得授權,並無侵害他人著作權、專利權、智慧財產權、肖像權,需自行取得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如有違反者將由創作者自行負擔相關法律責任,主辦單位將不負擔其法律責任並有權取消參賽資格。
5.入園拍攝事項
5-1.需維持場地原本之完整性,若場地之植栽、設施、建築因展示過程而發生毀損,需照價賠償
5-2.電力、水源、人力等資源請自行準備,另外拍攝以不影響遊客為主。
5-3.拍攝時間以園區營業時間為主,恕不開放營業時間外之時間拍攝。
6.主辦單位依作品規格、參選資格等資料進行審查,資料不足、規格不符者得不予受理,亦無退回義務。參賽作品如未達水準,若干獎項可由評選單位決議從缺。
7.參賽之作品不論得獎與否,均不予退還,參賽者同意參賽作品於活動評選期間能無限次播放及使用於相關網路平台上。
8.主辦單位規定參賽作品必須由代表人上傳至 Youtube,並 po 至九族櫻花祭粉絲頁,若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損失或上傳失敗者,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9.影片上傳者務必為文件簽章之代表人,非代表人上傳之影片,一概不受理報名。
10.參賽作品內容屬參賽者個人言論,並不代表主辦單位立場,若有任何爭議或觸及法律部分,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11.參加者保證所有報名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者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如因此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12.得獎者應於主辦單位通知期限內回覆確認同意領取獎品,並提供主辦單位所要求之完整領獎文件,逾期視為棄權。得獎者所提供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與參賽者登錄資料不符,主辦單位得要求得獎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否則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13.本活動依財政部國稅局規定中獎金額若達新台幣 13333 元(含),依法應扣繳 10% 稅金 (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扣繳 20% 稅金)。
14.參賽者對於評審之評審結果,完全同意並尊重,絕不提出任何異議或申訴。
15.參加本活動者,視為同意遵循本活動辦法之各項規定,實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經主辦單位決議修改公佈之。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nine.com.tw/webc/html/download/index.aspx?kind=2

2013-14 花東縱谷最美麗攝影作品比賽

 




一、宗旨
花東縱谷縱貫花蓮、台東兩縣,為中央山脈與海岸山脈之間的狹長谷地,加上花蓮溪、秀姑巒溪和卑南溪 3 大水系構成綿密的網路,因而形成了峽谷、瀑布、曲流、河階、沖積扇、斷層及惡地等不同的地質地形。另,沿省道台 9 線的綠色走廊,到處充滿果園、茶園、稻田、牧場、金針花田、油菜花田等景觀,如此不同的自然人文景觀,造就縱谷擁有饒富的觀光遊憩資源。為將花東縱谷最美麗的景色,留下永恒的印記,規劃辦理「2013-14 花東縱谷最美麗攝影作品比賽」活動,期透過活動的舉辦,邀您前來花東縱谷體驗縱谷魅力風情及拍攝最美麗的作品,評審出最具花東縱谷特色、最美麗的照片,以出版專輯、文宣品及本處官網露出等方式,行銷最美麗的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二、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承辦單位:花青攝影學會
協辦單位:攝影家手札、更生日報、東方報、洄瀾有限電視公司、中國廣播公司、中華藝術攝影家學會、中華北青攝影學會、FAI攝影俱樂部、洄瀾好攝同學會、金門縣攝影藝術聯盟、中華攝影報、中國攝影學會、台灣攝影學會、台北攝影學會、新北市攝影學會、基隆攝影學會、大地攝影研究會、桃園縣攝影學會、台灣大型相機創作學會、新竹縣攝影學會、苗栗縣攝影學會、台中市攝影學會、台灣旅遊攝影學會、彰化縣攝影學會、南投縣攝影學會、雲林縣攝影學會、嘉義縣攝影學會、台南市攝影學會、高雄市攝影學會、高市高縣攝影學會、屏東縣攝影學會、東海岸攝影學會、台東縣攝影學會、宜蘭縣攝影學會、花蓮縣攝影學會、花蓮洄瀾攝影學會、花蓮人人攝影學會、花蓮得意攝影俱樂部、中堅攝影學會、聯藝攝影雜誌、世理雜誌出版公司。

三、參賽資格
凡年滿 20 歲以上,所有攝影愛好者均歡迎參加。

四、攝影範圍
轄區範圍北起木瓜溪南側,南到台東市都市計畫區以北 (即卑南鄉界),東自台 9 線目視所及海岸山脈第 1 條山稜線,西至台 9 線目視所及中央山脈第1條山稜線,另包括木瓜溪沿岸至龍澗 地區及南橫至利稻之台 20 線公路沿線。南北長達 158 公里,面積達 138,368 公頃,縱跨花蓮縣的秀林鄉、壽豐鄉、鳳林鎮、光復鄉、萬榮鄉、瑞穗鄉、卓溪鄉、玉里鎮、富里鄉以及台東縣的池上鄉、關山鎮、鹿野鄉、海端鄉、卑南鄉、延平鄉等 15 個鄉鎮。

五、參賽組別:分為 A 組、B 組、C 組
A 組:最美麗的稻田景觀組: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轄區內稻田景觀。
B 組:最美麗的花海景觀組: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轄區內花海景觀。
C 組:最美麗的山川大地景觀組: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內拍攝所及,或於轄區外拍攝及於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內山川大地景觀。
※每件參賽作品限勾選 1 組。

六、參賽作品規則
(一)參賽作品原則為 1,000 萬畫素以上之數位作品。
(二)參賽作品一律沖印為長邊 12 英吋,短邊不限 (全放) 之彩色照片,連作不收,參賽作品請自行清除髒點。惟不得註記任何符號、裝裱、護貝、留白邊、彩繪、疊片、刪修背景或使用影像軟體做任何合成影像處理。
(三)每位參賽者參賽組別不限,參賽作品亦不限件數,每件作品均需附參賽表,若未附者即失去參賽資格。參賽表請確實填寫貼於作品背面,務必填寫完整並註明參賽組別 (每件作品限勾選 1 組,未勾選或勾選 2 組或以上者,由主辦單位擇定之,不得異議)。
(四)每件作品之參賽表應詳細填寫完整,尤其通訊地址要清楚,以利本主辦單位寄送得獎等相關通知書,並維護自己權益。
(五)每位得獎者應於得獎名單公告,並經主辦單位以雙掛號寄送得獎通知書寄達日起 15 日內,繳交每件得獎作品之原始檔光碟及親筆簽名之著作權轉讓同意書 (請於官網中下載列印使用或自行影印使用)。(繳交之光碟中須有參賽得獎作品之原始檔及 JPG 檔兩種檔案,檔案必須保留原始 EXIF 檔案資訊,原始檔應有拍攝日期,不得插點加大檔案,每位得獎者應將其得獎作品依不同組別分別燒錄於不同光碟中) 逾期未繳或內容不符者視同放棄、該獎項名次不予遞補。
(六)每件得獎作品數位檔案儲存規定應註明:攝影組別、題名、作者 (例如:A/金黃稻田/王○○);並與該作品參賽表所填資料相符。
(七)凡參賽作品恕不予主動退件,敬請見諒。如需退件請附回郵信封或親自取回,並於 103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取件;惟得獎作品恕不退件。

七、拍攝期間
自民國 102 年 1 月 1 日至民國 103 年 9 月 15 日期間拍攝者。

八、收件期間
自民國 103 年 9 月 16 日至民國 103 年 9 月 30 日下午 5 時止(參賽作品應以掛號郵寄,日期以郵戳為憑,或於收件期間內親送至「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請在郵寄信封上註明「2013-14 花東縱谷最美麗攝影作品比賽」。
‧參賽照片請妥為郵寄並切勿摺疊,若因包裝不妥造成郵寄摺損,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九、收件地點
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遊憩課收
(97844 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 17 鄰興鶴路二段 168 號)

十、評審辦法
分二階段評審,第一階段初審由主辦單位、承辦單位、並邀請花東地區之協辦單位組成初審小組進行參賽作品資格審查,第二階段複審邀請攝影領域相關之專家、學者及主辦單位派 1 至 2 人成立 11 人或以上評審委員會執行評審,評審日期與時間另行公佈於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網站。

十一、得獎公佈
預計於民國 103 年 11 月初公佈評審結果於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網站,並由主辦單位以專函 (雙掛號) 通知得獎者,未得獎者恕不另行通知。

十二、頒獎時間及地點
另行公佈於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網站,並由主辦單位專函(雙掛號)通知得獎者。

十三、獎項:總獎金共 113 萬 4,000 元整
分為「最美麗的稻田景觀組」、「最美麗的花海景觀組」、「最美麗的山川大地景觀組」3個組別,每組評審出 60 件最美麗的照片,總計 180 件,各組獎項名次及獎金如下:
1.金牌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6 萬元及獎牌一只。
2.銀牌獎 2 名:每件獎金新台幣 3 萬元及獎牌一只。
3.銅牌獎 3 名:每件獎金新台幣 2 萬元及獎牌一只。
4.優等獎 10 名:每件獎金新台幣 8,000 元及獎牌一只。
5.佳作獎 10 名:每件獎金新台幣 5,000 元及獎牌一只。
6.入選獎 34 名:每件獎金新台幣 2,000 元及獎狀一紙。

十四、活動簡章索取
(一)請至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網站「http://www.erv-nsa.gov.tw」下載活動簡章、參賽表及著作權轉讓同意書等資料。
(二)洽詢電話:03-8875 306 #664,傳真:03-8875 358

十五、參賽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應符合參賽作品規則等相關規定,且作品之所有權須為參賽者所有,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加比賽,不得重製、翻拍、拷貝、抄襲、合成作品,並未曾公開出版或於其他競賽類活動中獲獎者,若有違反者,即失其參賽權;若已得獎者,經查證有違反上述規定,將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牌 (狀),獎項名次不予遞補,並於本處官網公告之;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二)得獎作品及原稿原始檔、輸出檔之著作財產權歸「中華民國」所有,管理使用機關為「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依著作權法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惟作者(攝影者)本人保留其著作人格權。
(三)參賽作品若未達評審委員會評審標準,經評審委員會決議,獎項名次得從缺。
(四)每位參賽者於每一組之金、銀、銅牌獎項,僅限得 1 件 (以獎項高者為之)。
(五)空拍作品僅限拍照者一人得獎。
(六)得獎者得獎總獎金,需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納稅義務人如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者,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十;若納稅義務人如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者,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二十)。
(七)參賽表資料務必請參賽者詳實以正楷填寫,活動期間參賽者如有資料變更,請主動與主辦單位聯繫以維護權益。
(八)活動期間若遇災變、意外等不可抗力之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之責。
(九)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活動辦法之各項規定。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隨時補充或修正,將以最新公告為主,活動相關公告請至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網站查詢。
(十)參賽者請尊重評審委員會之評審結果,除有違法或不符簡章規定事項者,不得有任何異議。
(十一)主辦單位員工、承辦單位之工作人員及初審、複審之評審委員不得參賽。
(十二)歡迎承辦單位及各協辦單位推荐攝影領域之專家學者,由主辦單位聘請並組成 11 人或以上之評審委員會。
(十三)主辦單位保留以上活動及獎項內容修改之權利。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erv-nsa.gov.tw/user/Article.aspx?Lang=1&SNo=03008025

2014年1月4日 星期六

第 1 屆 braVo! Corel 電繪達人創作賽

 


一、活動目的:
為了讓全國喜愛插畫創作的朋友們能夠更多元創作,特與知名插畫繪製軟體 Painter 之設計公司 Corel 科立爾數位科技共同舉辦「第 1 屆 braVo! Corel 電繪達人創作賽」,並吸引更多創作族群參與,讓更多喜愛創作或熱衷數位藝術的朋友能更多展演的舞台。

二、相關單位:
主辦單位:braVod 元暢科技、Corel 科立爾數位科技
指導單位:元創意股份有限公司
協辦單位:巨匠電腦、松崗資產、博碩文化、CWT 台灣同人誌、FIITO 圖誌、domiso 康銳科技、綠地設計
合作單位:全國各大專院校、高中職暨國中、各地縣市政府文化單位

三、參賽類別 / 分組類別:
以電腦繪圖創作 (不含圖像影音等合成作品),運用豐富的想像力創造出最佳作品,主題內容可自由創作。
.大專組
..金賞 X 1:獎狀乙張、獎金 5,000 元、繪圖板 AGT-208A 乙套、Painter X3 中文版乙套
..銀賞 X 1:獎狀乙張、獎金 3,000 元、繪圖板 AGT-208J 乙套、Painter X3 中文版乙套
..優選 X 2:獎狀乙張、獎金 1,000 元、繪圖板 AGT-195 乙套、Painter X3 中文版乙套
.高 (國) 中組
..金賞 X 1:獎狀乙張、獎金 5,000 元、繪圖板 AGT-208A 乙套、Painter X3 中文版乙套
..銀賞 X 1:獎狀乙張、獎金 3,000 元、繪圖板 AGT-208J 乙套、Painter X3 中文版乙套
..優選 X 2:獎狀乙張、獎金 1,000 元、繪圖板 AGT-195 乙套、Painter X3 中文版乙套
.社會組
..金賞 X 1:獎狀乙張、獎金 5,000 元、繪圖板 AGT-208A 乙套、Painter X3 中文版乙套
..銀賞 X 1:獎狀乙張、獎金 3,000 元、繪圖板 AGT-208J 乙套、Painter X3 中文版乙套
..優選 X 2:獎狀乙張、獎金 1,000 元、繪圖板 AGT-195 乙套、Painter X3 中文版乙套
.特別獎
..最佳構圖 X 1:獎狀乙張、獎金 1,000 元、Painter X3 中文版乙套
..最佳創意 X 1:獎狀乙張、獎金 1,000 元、Painter X3 中文版乙套
..評審青睞 X 1:獎狀乙張、獎金 1,000 元、Painter X3 中文版乙套
※得獎者並有機會成為元創意股份有限公司及 domiso 康銳科技創作團隊簽約成為專屬畫家!

四、參加資格:
高 (國) 中、大專院校之在學學生、社會人士,皆可報名。報名以個人為單位,不得以商業社團、企業等團體方式報名創作,每人每組投稿最多兩幅作品,僅限報名單一組別,作品不得跨組報名。
※本活動報名“僅適用”於居住台灣地區之居民(含台灣本島、金馬澎湖等外島地區)。

五、作品規格及規範:
橫直不拘,畫作尺寸 A4 (210 X 297mm,300dpi) JPG 圖檔,並避免涉及猥褻、暴力、色情、毀謗等違反善良風俗及侵害他人著作權等法律規定。

六、參賽及評審方式:
1.由主辦單位聘請專業講師組成評審團隊,得獎作品由評審評定遴選。
評審團組員:賴有賢老師、劉明昆老師、邱威龍老師、王惠汶老師、康寧護專藍靜義老師、CWT 台灣同人誌股份有限公司鄭總經理、元創意股份有限公司資深產品經理裴有恆、元暢科技柯總經理、Corel 亞洲區何代表...等
2.參賽作品評分:
.主題 + 創意:40%
.構圖:30%
.技巧:30%
3.請先前往活動網頁下載報名表填寫,參賽作品檔名為:日期-參加者姓名-組別-作品名稱 .zip 或 rar 檔案
(範例:1231-米卡莎-社會組-進擊的巨人.zip),參考以下三種方式完成作品報名,完成後請前往活動頁面填寫線上通知單:(詳細說明請見 報名方式)
◎光碟方式掛號寄送
請將報名文件 (*.doc) 以及參賽作品以壓縮檔合併燒綠於光碟片,並以掛號方式寄送至 320 桃園縣中壢市王子街 41 號 元暢科技 - braVo! Corel 電繪達人創作賽收,電話 03-4911768;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
◎檔案上傳
請將作品連同報名文件合併壓縮檔上傳網路空間,上傳完成後前往活動網站填寫通知單,並將該檔案分享URL複製貼於通知單中。
◎電郵傳檔 (檔案請勿超過 10MB)
請將作品連同報名文件合併壓縮檔,以 E-MAIL 寄送至 bravodtaiwan@gmail.com
4.活動時間:
102 年 11 月 20 日至 103 年 2 月 20 日止
稿件於 103 年 2 月 20 日 (含) 前完成報名寄送、上傳(以郵戳/檔案上傳日為憑)
5.所有資料審查後一律不予退還,送件前請自行拷貝留存。
6.作品不得以其他圖像作品以電腦、手機軟體合成修改,若經主辦單位查證發現,主辦單位有權直接取消決審資格。
7.網路上傳寄送者,為避免截止日資訊擁塞,請於 103 年 2 月 20 日 (含) 前完成並來信通知,並收到主辦單位回覆確認方完成報名程序。
8.評審結果將於 103 年 3 月 5 日中午 12 時於活動網頁公告,並統一發送 mail 通知得獎者。

七、得獎之作品將於網頁張貼,作品之所有權仍屬創作者所有,如典藏收編印製將由主辦單位聯繫並取得授權,如該作品內容涉及影響風俗或侵權等危害智慧財產權之可能,將無條件撤除得將資格與獎項,且得獎者不不得拒絕及異議。

八、頒獎典禮:
頒獎暫訂於 103 年 3 月 15 日(星期六),活動地點桃園縣中壢市 (暫)

九、活賽日程表:
.活動開始:102 / 11 / 20
.收件截止:103 / 2 / 20
.評審開始:103 / 2 / 25 ~
.得獎公告:103 / 3 / 5
.得獎聯繫:103 / 3 / 6 ~ 11
.頒獎典禮:103 / 3 / 15

十、參賽須知及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規格未符合主辦單位規定者,不參與評選。
2.有下列情況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
.抄襲他人作品、他人代筆者、冒名頂替或以電腦、手機軟體修改初審圖檔者。
.作品曾參加國內外競賽公開之作品,或任何報刊、雜誌、書籍、同人誌、網路等,等任何媒體公開或發表出版。
.若發現得獎者有不符本簡章之規定,或涉及臨摹、抄襲、電腦修圖等情事,經證實確鑿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其獲獎資格及追回已領獎項(金)外,並公告之。
.若參賽組別未達 20 件作品,主辦單位有權決定金、銀獎項從缺。

十一、頒獎注意事項:
1.獎品以實物為準,不得折換現金。如遇產品不可抗力之事由導致獎品內容變更,主辦單位有權變更贈品,改由等值商品取代之,得獎者不得要求折現或轉換其他商品。
2.活動注意事項載明於各活動網頁中,參加者於參加活動時,請先詳閱相關活動條例規範,即同意接受活動之各項規範,如有違反活動注意事項及政府法令之行為,活動單位得與取消其作品及創作人參賽或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法律權利。
3.依據所得稅法第八十八條及各類所得扣繳稅率標準規定,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機會中獎之得獎獎額達新台幣 20,000 元以上時,活動主辦單位應依稅法規定代扣 10% 之稅款。「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新台幣 2,000 元者,免予扣繳;但「全年給付所得金額」超過 1,000 元者,仍須申報所得。
4.為保護得獎者隱私,僅公佈部分得獎者資訊 (姓名、筆名、作品名稱) 於 braVo! Coreal 電匯創作達人賽官方網站。活動單位將會主動以e-mail與得獎者聯絡,如有任何疑問可洽活動單位。
5.領獎與棄權:得獎者應於主辦單位通知之期限內回覆確認同意領取獎品及頒獎與會確認,並提供活動所要求之完整領獎文件,逾期視為棄權。得獎者所提供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與報名資料不符,得要求得獎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否則將取消其得獎資格。※參閱得獎通知相關文件說明

十二、除上述注意事項,請參照各活動說明與注意事項。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擁有修改活動內容之權利,修改訊息將於本活動官方網站上公佈,不另行通知。

十三、主辦單位窗口及聯絡方式:活動過程如有任何疑問,與活動單位聯絡
320 桃園縣中壢市王子街 41 號
元暢科技 - braVo! Corel 電繪達人創作賽 收
連絡電話 (03)4911-768
傳真 (03)4911-767
或可 MAIL 您的問題至 service@bravod.com / 主旨:電繪達人賽-您的姓名

活動網站:http://www.bravod.com/2014bravo/htm/2014_news.html

2013年11月18日 星期一

2013“錶現創意”鐘錶設計大賞

 




活動內容:
為推廣台灣鐘錶產業之國際競爭力,提升國內大專院校及台灣設計人才對鐘錶產業興趣,舉辦“錶現創意”鐘錶設計大賞,以培育新一代鐘錶設計師。

主辦單位:
台灣區鐘錶工業同業公會

獎項辦法:
◎學生組共 10 萬
首獎一名│新台幣 3.5 萬元 + 經典錶款 (約市值 15,000 元) + 造星計畫簽約,獎牌乙面
貳獎一名│新台幣 2.5 萬元 + 經典錶款 (約市值 12,000 元),獎牌乙面
叁獎一名│新台幣 1.5 萬元 + 經典錶款 (約市值 10,000 元),獎牌乙面
佳作五名│新台幣五仟元 + 經典錶款 (約市值 5,000 元),獎牌乙面
◎社會組共 15 萬
首獎一名│新台幣 7 萬元+ 經典錶款 (約市值 15,000 元),獎牌乙面
貳獎一名│新台幣 5 萬元 + 經典錶款 (約市值 12,000 元),獎牌乙面
叁獎一名│新台幣 3 萬元 + 經典錶款 (約市值 10,000 元),獎牌乙面
◎網路人氣票選前五名,人氣錶款一只

參加資格:
◎學生組:國內大專院校就讀之學生、擁有台灣國籍在海外大專院校就讀之學生。團體、個人報名皆可。
◎社會組:擁有台灣國籍對設計有興趣之一般社會民眾。

提供作品:
1.作品設計特點說明書,就自行設計理念之鐘錶特點、創意略作說明。
2.創意圖│依個人創意自行設計。創意圖比例 1:1 繪製,須包含以下三圖:
a.情境圖 A4,300dpi
b.三視圖 A4,300dpi 附尺寸與材質標示
c.創意手稿 A4,300dpi

評選流程方案:
初審:由“錶現創意”評審團依學生組與社會組進行評選,通過之作品可進入決選與網路票選階段。
網路人氣票選:通過初審所有作品 po 在網路選票專區進行網路人氣作品票選。
決賽:通過初選作品分為學生組與社會組,交予評審委員會參與決選。

評審標準:
‧創意   30%
‧實用性  30%
‧整體造型 20%
‧色彩配置 10%
‧作品設計特點說明書 10%

活動時間:
2013 年 09 月 20 日:開始徵稿
2013 年 11 月 20 日:徵稿截止
2013 年 11 月 24 日:初選
2013 年 11 月 27 日:公佈初選結果
2013 年 11 月 28 日:網路人氣作品票選開始
2013 年 11 月 30 日:決選
2013 年 12 月 05 日:公佈決選結果
2013 年 12 月 10 日:公佈網路人氣作品票選結果
2013 年 12 月 15 日:頒獎典禮

報名方式:
一律以電子郵件報名,請將作品以電子郵件寄至 twciatwn01@gmail.com,連絡電話:(02)2567-9494

附註:
1.凡得獎作品其作品所有權歸屬主辦單位所有
2.評審委員會由主辦單位理事長任召集人,聘請國際知名鐘表設計師、時尚雜誌總編輯、設計相關學系教授及資深鐘錶從業人員成立評審委員會。
3.所有作品一律以密碼編號,評審時以號碼投票計分以示公正。
4.報名表請詳細填寫,參賽之所有文件、作品正背面皆不可簽名或標示任何記號。

活動網站:
http://www.twciatwn.org.tw/
https://www.facebook.com/twcia

2013年10月3日 星期四

2013 朝倉直巳教授紀念創作獎

 




(一)活動目的
為紀念朝倉直巳教授對基礎造形與立體構成教學之貢獻及對設計教育的成就,特設立此紀念創作獎,以提升基礎造形教育的水準,並拔擢基礎造形表現之優秀人才。

(二)舉辦單位
1.指導單位:文化部
2.主辦單位:崑山科技大學研究發展處企劃推展組、崑山科技大學視覺傳達設計系
3.執行單位:崑山科技大學視覺傳達設計系光構成實驗室
4.協辦單位:台南市美術設計協會、歐富文創、法樂數位創意、倚睿數位有限公司、譯府圖書

(三)參加資格
1.凡具中華民國國籍或居留權之人士,對設計具熱情興趣者皆可報名參加。
2.歡迎個人或團體參賽,不限件數 (團隊最多三人)

(四)年度主題「島‧shi ma
我們總是生活在既定的空間之中,既定的樣子,以及既定的大小。
我們困在此刻的平凡裡頭,卻忘了對於其他在別人眼中我們是什麼樣子,如果我們像螞蟻一樣的渺小,或是像山嵐般的巨大無比,那我們又是能夠看到些什麼、感受到另一面的什麼。將自身化為一隻動物、一座建築、一朵小花,甚至是其他想像,以不一樣的視角不一樣的觀點看看這個世界釋放的不同含義與趣味。
主題為「島‧shi ma」:意指一個什麼都有可能發生與存在的島嶼,創作者可以依任何想法建構對於平面設計與立體造形的樣子,以極具跳脫的思維與想像來創作平面,立體用光影與形體的巧思來創作燈具。
◎平面設計組:設計出符合主題意涵之平面作品。
◎立體造形組:製作出符合主題意涵之燈具 (材質不拘)。

(五)競賽分組
1.平面設計組作品繳交內容
(1)參賽報名表、平面類作品標籤、參賽聲明書。
(2)光碟 1 份,內含:作品存成 PDF 檔、JPEG 檔各一組。
‧PDF 檔:CMYK 色彩,A2 尺寸,300dpi
‧JPEG 檔:RGB 色彩,300KB 以下
(3)平面作品:A3 尺寸(29.7 cm × 42 cm)平面輸出,並裱於同尺寸(29.7 cm × 42 cm)之黑色裱板上,不需留白邊或黑邊。裱板背面右下方貼上作品標籤。
※備註:作品圖檔與檔案清單請編號,如將兩件以上作品置於同一光碟則請另外註明。
2.立體造形組作品 (燈具) 繳交內容
(1)參賽報名表、立體類作品標籤、參賽聲明書。
*立體造形組需附清楚可呈現作品之照片三張 (含燈具關、亮燈情境照)。
(2)燈具作品 (含底座),尺寸不得大於長 50cm x 寬 50cm x 高 50cm,材質不拘,請妥善包裝以免運送時造成作品毀損,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寄送時損壞之責任。
(3)燈具示意圖,將燈具照片 (含燈具關、亮燈情境照)、作品名、創意特色介紹,請呈現於 A4 尺寸 (21 cm × 29.7 cm) 平面上,輸出並裱於同尺寸之黑色裱板,不需留白邊或黑邊。與燈具作品同箱一起妥善包裝寄送。
(4)燈具形式配合展示空間,限座燈呈現,電壓 110V。
3. 收件方式
郵寄方式或親送至崑山科技大學 視覺傳達設計系光構成實驗室郵寄地址:71003 台南市永康區大灣路 949 號 崑山科技大學 視覺傳達設計系 光構成實驗室 收(請於信封正面註明:2013 朝倉直巳教授紀念創作獎 競賽作品)

(六)活動期程
2013 朝倉直巳教授紀念創作獎競賽時程:
1.作品交件:2013 年 10 月 21 日 ~ 2013 年 11 月 01 日(憑郵戳,逾期不候)
2.初選入圍作品公佈:2013年11月09日
3.入圍作品網路人氣票選:2013 年 11 月 13 日 12 點 ~ 2013 年 11 月 20 日 24 點止
4.決賽結果公佈及頒獎:2013 年 11 月 23 日
2013 朝倉直巳教授紀念創作獎作品展時程:
1.得獎作品展暨名家作品觀摩展:2013 年 11 月 20 日 ~ 2013 年 11 月 29 日
2.作品自行領回時間:2013 年 12 月 02 日 ~ 2013 年 12 月 26 日(逾期不候)
*請於領回時間內的 14:00 - 20:00 於崑山科技大學創媒學院 4 樓「光構成實驗室」領取。

(七)評選作業
由評選委員會選出平面設計組及立體造形組二組之優秀作品晉級決選。入圍決賽作品將公布於網站上,並以電話與電子郵件另行通知,請收到通知的參賽者於 2013 年 11 月 23 日參加頒獎典禮,決賽得獎作品將於展覽典禮時公布。
‧創意(作品的原創性與獨特性)30%
‧美感(視覺技巧、構圖、配色、版面配置)30%
‧主題契合(符合競賽主題並能傳達不同層面之文化思考與環境美學概念)25%
‧應用延展性(商業應用之潛力與發展性)15%

(八)決賽作品展出
1.展出地點:崑山科技大學 創媒藝廊
2.地址:台南市永康區大灣路 949 號 創意媒體學院一樓

(九)獎項與獎金
1. 平面設計組:
金獎:一名,獎金一萬元及獎座、獎狀乙張(學生及指導老師)。
銀獎:一名,獎金七仟元及獎座、獎狀乙張(學生及指導老師)。
銅獎:一名,獎金五仟元及獎座、獎狀乙張(學生及指導老師)。
優選:兩名,獎金二仟元及獎狀乙張(學生及指導老師)。
入圍:數名,凡入選決賽者皆頒發獎狀乙張。
2. 立體造形組:
金獎:一名,獎金一萬元及獎座、獎狀乙張(學生及指導老師)。
銀獎:一名,獎金七仟元及獎座、獎狀乙張(學生及指導老師)。
銅獎:一名,獎金五仟元及獎座、獎狀乙張(學生及指導老師)。
優選:兩名,獎金二仟元及獎狀乙張(學生及指導老師)。
決賽得獎者 (金、銀、銅、優選) 另補助材料費二仟元。
入圍:數名,凡入圍決賽者皆頒發獎狀乙張。
3. 特別獎:
臉書網路人氣獎:一名,精美書籍一套、獎狀乙張。(由譯府圖書有限公司提供)

(十)競賽規則及注意事項
1.競賽網址:http://120.114.92.189/shima/ASAKURA_index.html
2.臉書:請搜尋「朝倉直巳教授紀念創作獎」
3.有關詳細競賽規則說明、繳交作品格式、得獎名單及注意事項等,敬請參閱本次競賽網站。
4.本活動簡章及各項報名文件,請自行上網下載、列印、影印使用。
5.繳交作品及文件必須於規定期限前送達收件處;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作品正、反面皆不得有任何與設計無關之簽名或標示記號者、將不予評審,參選者不得提出異議。
6.作品於寄 (送) 時,請參賽者妥慎包裝,若有毀損、滅失,執行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若因運送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參賽者不得異議。
7.參賽者應負擔實際作品寄送之相關費用。
8.所有參賽作品應無任何抄襲仿冒或臨摹他人之情事。報名時需填寫切結書。主辦單位如發現參選者有違反本參選辦法所列之規定者,得取消其參選資格;若為獲獎之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之;如涉任何法律上之爭議,參選者須自負法律責任。
9.所有參選作品不論得獎與否,恕不退件。如需領取,請於規定期限時間內自行領回。逾期不負保管責任;各組得獎前三名之作品,除永久典藏於「朝倉直巳教授紀念館」內,並頒發永久典藏證書。
10.執行單位保有必要時將競賽辦法之相關規定作部分調整之權利,詳情請密切注意比賽網頁公告之最新訊息。

(十一)賽務諮詢
崑山科技大學 視覺傳達設計系
連絡人:曾薰誼老師 / 光構成實驗室 盧珮瑀助理
電話:(06) 2050626 / 電話:0985-121-485
傳真:(06) 2050626
E-mail:hetongya711@gmail.com
E-mail:tunshuni@hotmail.com
地址:71003 台南市永康區大灣路 949 號 (光構成實驗室)

活動網站:http://120.114.92.189/shima/ASAKURA_index.html

2013年9月10日 星期二

2013 SOL 安全帽外型設計大賽

 




一.活動宗旨: 
SOL 安全帽台灣設計、台灣生產,堅持生產臺灣最高品質的安全帽,希望能藉此拉近更多熱愛設計的朋友們,將您的設計品味與安全帽結合吧!有機會我們會製造生產您偉大的設計!

二.主辦單位:
泊采企業有限公司       

三.比賽主題:
SOL 安全帽外型設計大賽

四.參賽資格:
歡迎專科以上,設計相關學系踴躍參與。

五.評審辦法及標準:
由主辦單位內部自行評選
‧創新佔 50%
‧實用佔 50%

六.獎項獎金:
獲選為第一名參賽者,將可獲得獎金新臺幣一萬元整,獎狀壹紙。
獲選為第二名參賽者,將可獲得獎金新臺幣七千元整,獎狀壹紙。
獲選為第三名參賽者,將可獲得獎金新臺幣五千元整,獎狀壹紙。

七.作品規格:
(一)以向量軟體繪製,如 Illustrator、CorelDRAW 等軟體。
(二)作品表現方式以電子檔JPEG投稿需兩張圖 (1.安全帽產品表現圖。2.安全帽四視圖。),惟需使作品及編排簡明且精緻呈現為佳。
(三)設計角度為帽型四視圖,請參考範例。可以至 SOL 官網下載四視圖範例:http://www.solhelmets.com/big5/download_file.php?G0=7

八.收件規定:
(一)收件截止日:自 102 年 09 月 01 日開始至 12 月 31 日止。
(二)交件時請備齊下列資料:
1.報名表 (http://www.solhelmets.com/big5/download_file.php?G0=7) 請自行下載。
2.安全帽產品表現圖與帽型設計四視圖,JPEG 圖片檔案 (300dpi 以上)。
(三)收件信箱:info@solhelmet.com

九.得獎公佈:
(一)103 年 1 月底前於公布於 Facebook 得獎名單,同時以電話及 E-MAIL 通知得獎人,並擇期頒獎。
(二)前三名得獎者,須提供設計原始檔案 (AI 檔或 CDR 檔),如未能提供,視同棄權。

十.參賽須知:
1.須以個人名義參選,每人作品不限參賽件數。
2.活動辦法及中獎名單依本公司之公佈為準。
3.參賽者須詳閱徵選辦法等相關規範,若作品與任一規定不符,則不列入評選。
4.得獎者須配合主辦單位後續作業。如得獎作品須提供主辦單位電腦檔案 (作品原檔之 AI 格式等),以利後續作業。如需得獎者應提供相關證件影本供查驗參加資格,如拒絕提供者,視同資格不符。
5.得獎作品著作權及各項權利均歸主辦單位所有,在不涉及其他商業用途下並保有刪改、修飾、印製、宣傳、刊登、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使用於各項推廣工作之權利,不另支付費用。
6.未獲獎作品恕不另行公佈。
7.若參賽作品中有使用到其他智慧財產權創作物時,請於交件同時檢附智慧財產權來源相關證明文件或授權書。
8.入選作品若涉嫌抄襲、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一經察覺,立即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項獎勵,其衍生的民、刑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9.參賽作品需未經公開發表者 (含作者本身相雷同作品及網路上發表之作品),違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所有相關獎項獎勵。
10.參選作品請自行留存原稿備用,交付之參賽作品不予退件。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任何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毀,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交付備份作品,對毀損之作品恕不負賠償之責。
11.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徵選作品水準,可以「從缺」或「增加得獎名額」辦理。
12.參加者與同意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未提供正確資訊或未詳細填寫個人基本資料,導致活動得獎時無法通知、逾期及資料缺漏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將不做任何通知。
13.參加者與所留電子信箱有誤,造成主辦單位傳送電子郵件資料被退件或提供電子信箱設定被歸為垃圾郵件被刪除而未讀取者,由參加者與自負責任,視同放棄得獎資格,參加者亦不得異議。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亦不做任何通知。
14.若得獎人因資格不符或逾期放棄得獎資格者,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將不做任何通知。寄送獎項地址以中獎人所填資料之地址並符合本活動所限制之參加地區為準,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將不負擔贈品無法送達之責任。
15.獎項詳細內容與規格以實際提供為準。
16.得獎者同意配合主辦單位將得獎者名單公佈於平面廣告、新聞發佈與活動網站,以作為活動宣傳。
17.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正、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如有變動並將不另行公告於活動網站。
18.主辦單位保留更換等值獎品之權利。均不得轉讓,亦不得折換現金。
19.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與本活動者所登錄之資料有所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所導致資料無效之狀況,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與中獎者不得異議。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將不做任何通知。
20.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活動辦法及獎項或終止本活動或變更同等價值商品之權利。
21.凡報名參選者,視為認同本辦法一切規定;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利依需求補充或更改活動內容與活動方式。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與中獎者不得異議。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將不做任何通知。
22.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活動辦法及獎項或終止本活動或變更同等價值商品之權利。
23.凡報名參選者,視為認同本辦法一切規定;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利依需求補充或更改活動內容與活動方式。
24.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品或獎金金額在新台幣 2 萬元及其以上,得獎者必須依規定扣繳 10% 中獎所得稅額,始得領獎;得獎人如為外籍(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 183 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改依規定扣繳 20% 稅率。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該獎項視同從缺。
25.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 1 仟元,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該獎項視同從缺。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solhelmets.com/big5/news_main.php?G0=1&G1=188

2013年8月22日 星期四

「觸動.感動」2013 年國際攝影大賽

 




攝影主題
邀請您捕捉台灣在全世界綻放的魅力,以與「台灣」有關的人.事.物為攝影主體,時空、地域不限,以「觸動.感動」為題材,為台灣美好與希望的瞬間留下永恆的印記。

參賽資格
不限年齡與國籍,凡愛好攝影人士,無須支付報名費用,歡迎踴躍參加。
(1)未滿 20 歲者,需有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2)受邀擔任評審委員者,不得參賽。

徵件期間
2013 年 7 月 15 日 - 10 月 15 日

得獎作品與網路人氣票選獎作品公告
2013 年 12 月 20 日

作品規格
(1)統一以數位影像檔 jpeg 上傳投稿,每幅不小於 800KB,不超過 2MB。
(2)評審標準色域:sRGB。
(3)競賽分為兩組:專業組、行動組,同一件作品可跨組參賽,唯每位參賽者報名總件數以三件為限。
(4)參賽者如上傳違反善良風俗之不雅照片,主辦單位有權刪除該照片與資料,不需經過上傳者同意。
◎專業組:
(1)每位參賽者報名件數最多3件。
(2)參賽作品需為本人原創、合法之攝影作品,且必須是單張不連作、不得使用任何軟體增減原始檔案內容或違背事實,且檔案原稿須為 1000 萬畫素以上(入圍時繳交實體檔案)。
◎行動組:
(1)限以手持行動裝置(如平板電腦、手機)拍攝之作品參賽。
(2)每位參賽者報名件數上限 3 件,原稿須為 500 畫素以上。 若檔案原稿為 1000 萬畫素以上之作品可同時跨組參加專業組。跨組參賽仍以總件數三件為限。
(3)參賽作品需為本人原創、合法之攝影作品,且必須是單張不連作、未經剪輯之作品,除色彩處裡的功能外(如柔焦、增色、對比....等),不得增減原始檔案內容或違背事實,且檔案原稿須為 500 萬畫素以上(得獎時繳交實體檔案)。
◎行動組網路人氣獎票選:
(1)行動組參賽作品皆為網路人氣獎票選候選人
(2)每位網友投票需登入會員
(3)每位網友針對每件作品只能投1票
(4)2013 年 12 月 19 日 23:59 以前,網友投票最高票前 20 名為網路人氣獎

投稿方式
(1)一律採線上報名及線上投稿
(2)主辦單位對電腦讀取有關影像檔案之錯誤,概不負責

實體檔案收件
◎專業組:
入圍作品將於 11 月 20 日公告,須配合於 12 月 4 日前繳交「書面報名表」,連同作品之原始檔案光碟(1,000 萬畫素)一併郵寄至:台北市 104 南京東路二段 139 號 11 樓 天下雜誌「觸動.感動」2013 國際攝影大賽 收。
◎行動組:
前 20 名最高票的作品得獎者須配合於 12 月 31 日前繳交「書面報名表」,連同作品之原始檔案光碟(500 萬畫素)一併郵寄至:台北市 104 南京東路二段 139 號 11 樓天下雜誌「觸動.感動」2013 國際攝影大賽 收。

獎勵辦法
◎【專業組】由專業評審選出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 30 萬元及獎狀乙紙
第二名:獎金新臺幣 20 萬元及獎狀乙紙
第三名:獎金新臺幣 10 萬元及獎狀乙紙
佳作 10 名:各得獎金新臺幣 5 萬元及獎狀乙紙
◎【行動組】由會員人氣票選
網路人氣獎 20 名:各得獎金新臺幣3萬元及獎狀乙紙
※所有得獎作品,將以攝影展形式公開展覽

參賽規則與聲明
(1)凡參與比賽者,即代表同意遵守參賽規範,及同意主辦單位依法蒐集、處理、使用所有個人資訊。參賽者並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 料均屬實且正確,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賽資格或得獎資格。
(2)未滿 20 歲之參賽者,應取得父母或法定代理人之同意而參賽(法定代理人須於繳 交實體檔案時的報名表中簽字同意)。若主辦單位於宣布未滿 20 歲參賽者入圍(專業組)或得獎(網路票選組)之 隔日起算 7 日內(不含主辦單位宣布獲獎之日),未收到已由參賽者父母或法定代理人簽署之有效同 意書,主辦單位有權自其他入圍參賽者中選擇遞補。
(3)參賽作品需為本人原創、合法之攝影作品,且必須是單張不連作、不得使用任何軟體增減原始檔案內容或 違背事實,且檔案原稿須為 1,000 萬畫素以上(專業組)或 500 萬畫素(行動組),並需填寫拍攝之時間、地點。
(4)曾參加其他攝影比賽得獎、或曾公開發表(如平面出版、公開展覽等)之作 品不得參賽。
(5)參賽者同意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及其活動共同舉辦人得為宣傳、評選、行銷與推廣活動等之目的而在所有媒體上使用參賽作品,且期間至 2014 年 (依公告之日期為準) 頒獎典禮過後之三年。即參賽者就每張參賽照片無償授予主辦單位一份非專屬、不可撤銷之三年全球授權,主辦單位就參賽作品得重製、改 作、發行、散布、出版、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公開展示及有為其他一切著作財產權利用行為之權利。參賽者並保證不向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6)參賽者保 證參賽作品無侵害任何第三人或法人之智慧財產權、隱私權、肖像權及其他權利之情事,因此所生之法律問題,概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涉。若因而滋生 糾紛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若該作品已經本活動評選獲獎,則註銷該獎項,追回獎金,獎位是否遞補由主辦單位決議及公告;針對主辦單位對於前述權利 爭議之判定,參賽者無異議權。
(7)若主辦單位因使用參賽者參賽作品遭第三人提出民、刑事訴訟或主張任何法律上之權利,而受有任何損害(包含但不限於訴訟 費用、律師費用、商譽損失等),參賽者應對主辦單位負起一切損害賠償責任。
(8)主辦單位對於電腦讀取有關影像檔案之錯誤,概不負責,參賽者不得因此異議 或求償。
(9)經通知獲獎者,需於通知期限內繳交作品之高畫質原始數位檔案,且不得於公布入圍後放棄得獎。
(10)各獎項之獎金,應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稅。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 2 條、第 3 條規定獎項價值超過 20,000 元以上,須負擔 10% 機會中獎所得稅;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 居住未達 183 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得獎人所得之金額,須就中獎所得扣繳 20% 機會中獎所得稅。
(11)主辦單位得視參賽實際需求,酌增獎項名額,其獎金、獎狀之頒發及相關權利義務皆比照「佳作」辦理。如評定成績未達水準時,錄取名額得從缺或減之。
(12)參賽者應配合主辦單位擇期於公開場所展覽,主辦單位保留選擇展出作品之權利。
(13)凡經評審入圍與得獎確定之作品,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14)參賽作品不論入選與否,一律不退件。
(15)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競賽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說明之。

活動網站:http://touch.cw.com.tw/

2013年5月25日 星期六

「GO care for HOPE」癌友頭巾設計比賽

 




活動緣起:
面對癌症,病友除了必須承受疾病所帶來的不適與未來的不確定外,治療副作用所帶來的掉髮、噁心、嘔吐、皮膚龜裂等問題,常讓病友恐懼、害怕、無法適應而萌生放棄治療的意念,特別是外觀上的改變,對女性病友而言,影響更大。為了陪伴癌友順利走過治療,在抗癌路上不孤單,癌症希望基金會與 GO care 癌症護理專家今年首度舉辦「2013 GO care for HOPE」癌友頭巾設計比賽,並也邀請到了臺灣喜佳一同響應,期望號召台灣各界設計好手,一同發揮巧思、創造兼具美觀與實用的頭巾,讓每一位正在治療的病友,都能美麗與自信地面對癌症的挑戰,更有機會邁向康復!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癌症希望基金會、GO care 癌症護理專家
合辦單位:臺灣喜佳

參賽資格:
1、年齡、性別、男女不拘,歡迎社會大眾及對服裝設計有興趣的學生報名參加。
2、投稿之作品以一件為限。

徵件內容:
1、請以「GO care for HOPE」為精神,自行設定主題,設計兼具美觀、實用及未來容易車製之頭巾。
2、因應病友在治療期間的需求,頭巾的材質需舒適、透氣,款式則以易於病友穿戴為主。
3、參賽者之投稿作品,請提供設計圖稿及實體頭巾作品。
※若欲了解進一步癌友的頭巾需求,歡迎撥打活動專線 02-8768-2603 詢問

比賽時程:
活動開跑:4 / 25
線上報名:5 / 03 ~ 7 / 08
頭巾繳件:5 /03 ~ 7 / 08 17 : 00 止
入圍網路票選名單公布:7 / 15
網路人氣票選期間:7 / 15 ~ 7 / 24
得獎結果公布:8 / 23

獎項:
(1)金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3 萬元,獎狀一只
(2)銀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2 萬元,獎狀一只
(3)銅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1 萬元,獎狀一只
(4)網路人氣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1 萬元,獎狀一只

報名方式:
參賽者需於 7 / 8 (一) 17:00 前完成下列步驟,方算完成報名。
1. 至活動網站 (1) 填寫線上報名表、作品理念說明 (2) 上傳設計圖稿、其他說明素材。
2. 掛號郵寄繳交「頭巾實體作品」及「智慧財產歸屬同意書」(簡章附件一,需印出簽名)。寄至 110 台北市信義區東興路 41 號 11 樓「2013 GO care for HOPE 癌友頭巾設計比賽 徵件小組 收」(郵戳為憑)。

繳件須知:
1.線上設計圖稿繳交:
(1)設計圖稿圖檔需包含以下內容:
a.頭巾平面設計圖稿 (參賽者需於圖稿上清楚註明頭巾作品名稱及功能、材質、尺寸、穿戴方式等設計規劃)
b.任意角度立體彩圖 (模擬頭巾實際穿戴於人體上的呈現,此為評審加分項目 (非必繳))
(2) 設計圖稿上傳格式:
a.不限設計圖稿製作方式 (手繪、3D、電腦繪圖皆可,手繪稿需轉存成電子檔)
b.檔案規格:A3 大小 (42.0 x 29.7cm),解析度 300dpi,RGB 色彩,5,000k 以下的 jpg 檔 (不接受其他格式投稿)
2.網路人氣投票加分項目素材繳交:
(1)除設計圖稿外,收件期間開放參賽者可於活動官網繳交其他說明作品理念素材如照片、文字或影片 (3 ~ 5mins) 用以闡述創作的想法與故事。
(2)影片檔案若過大可燒成光碟寄至「2013 GO care for HOPE 癌友頭巾設計比賽 徵件小組收」。
(3)繳件加分項目 (非必繳)。如入圍參加人氣票選比賽,有助吸引更多認同作品的網友投票支持!
※繳件加分項目說明 (非必繳)
1.設計圖稿 - 任意角度立體彩圖:模擬頭巾實際穿戴於人體上的呈現,立體彩圖將列為評審加分項目
2.網路人氣投票 - 作品理念說明素材:其他說明作品理念素材如照片、文字或影片 (3 ~ 5mins) 用以闡述創作的想法與故事,作為吸引網友投票的加分項目

評選標準:
本活動分為頭巾設計比賽及網路人氣投票兩部分。評選說明如下:
1.頭巾設計比賽:
比賽將由主辦單位召集設計相關領域之專家、癌友等擔任評審,依據 (1)設計理念 (2)癌友實用性 (3)製作容易度 (4)成本可行性 (5)設計美感,共同評選出前三名優秀作品。
2.網路票選:
由評審評選出之 10 組入圍作品進行網路票選,最後由網友票選出網路人氣獎一名。

注意事項:
1. 參賽者須詳閱上述比賽辦法等相關規範與說明。
2. 參賽作品需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之原創版權所有作品,嚴禁剽竊、臨摹或抄襲之情事。若發現參賽作品違反以上事項,並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以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如因此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及所產生之法律責任,參賽創作者須負完全之法律責任。
3. 曾經參加其他任何比賽之得獎作品,不得參賽,違者取消得獎資格。
4. 參賽作品之圖片,主辦單位有權依行銷宣傳推廣之目的,進行公開播送、公開傳播、重製、出版或相關活動中為公開發表等利用行為,且使用方式及次數均不受限,均不另給酬,參賽者並不得對主(合)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5. 投稿者應自行將投稿檔案備份,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
6. 得獎者需配合將得獎作品實體化之相關事宜。
7. 獲得獎項之作品,將於活動截止日後由主辦單位個別通知得獎者,得獎者需無償提供參賽作品之高解析度圖檔,以作為後續製作之用,否則視為棄權論。
8. 得獎者應依相關稅法繳納稅捐,主辦單位對所有稅捐概不負擔。依財政部國稅局規定中獎金額或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 1,000 元整,需申報中獎人個人所得,若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依法應扣繳 10% 稅金 (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扣繳 20% 稅金);若中獎人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額,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
9. 得獎者需簽署智慧財產權歸屬同意書,同意自公布得獎日起,該作品之智慧財產權無條件讓與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擁有無償重製及公開發行,且必要時對作品具修改之相關權利,不需另支付日後使用酬勞或權利金。作者並不得對主(合)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10. 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以從缺或減之。
11. 凡報名參加即視同已閱讀並完全同意本活動之一切規定。
12. 本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以活動網站公布資料為主,主辦單位得有解釋修改之權利。

活動洽詢:
1. 詳細活動訊息可以至下列網站查詢:
「癌症希望基金會」官網,網址:www.ecancer.org.tw
「GO care 癌症護理專家」衛教網站 - 最新消息:http://www.gocare.com.tw/news/detail/27
2.活動聯絡人:2013GO care for HOPE 癌友頭巾設計比賽 活動小組 謝小姐
3.活動專線:(02) 8768-8603
4.活動信箱:eileen@medicompr.com.tw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ecancer.org.tw/ActivitiesDetail.aspx?IDNo=466

2013年4月14日 星期日

【巨匠設計瘋‧霹靂公仔夢】2013霹靂公仔設計比賽

 




活動時間:
即日起至 6 月 30 日止

活動內容:
參賽者可依不同競賽組別,以自選的霹靂人物、創新武器為創作主題投稿。

◎第一類:造型設計組
競賽組別:
公仔造型組、創新武器組

競賽徵件:
即日起 ~ 2013 年 04 月 30 日 23:59 (限網路投稿)

投稿格式:
1.限以 JPG 格式上傳至活動官網,並附上創作說明 150 字以內。
2.上傳檔案大小限制不得超過 1MB。
3.公仔造型組提供至少正面、反面、側面等 3 張圖,需有姿勢,最多不超過4張。
4.創新武器組提供正面及反面圖;3D 組提供正面、反面、側面等 3 張圖,最多不超過 4 張。
5.以上兩組參賽者,其作品除 2D 設計圖,再額外增加投稿 3D 建模圖,經評審評選為優秀作品,將有機會獲得 3D 特別獎。

投稿件數:
投稿件數不限,但違反規定之作品或搗亂之作品,巨匠將保留刪除之權力。

初選公告:
2013 年 05 月 15 日,公告各組初選入圍30名名單

決選公告:
2013 年 05 月 31 日,於活動官網公告各組選出前3名及佳作5名

網路人氣獎票選:
自 2013 年 05 月 17 日 12:00 起至 2013 年 05 月 27 日 12:00 止

活動獎項:
第一名:獎金 $20,000、兵器大觀十一『計都刀』
第二名:獎金 $10,000、十二吋木偶【素還真 - 天競版】
第三名:獎金 $5,000、霹靂群英傳公仔 1 組 3 隻
佳作五名:贈品 (市價 $2,000)、霹靂會典藏公仔–葉小釵
3D 特別獎:獎金 $5,000
網路人氣獎‧第一名:7-11 $1,500 禮券、海報館 A 尺寸海報 (款式任選)
網路人氣獎‧第二~五名:7-11 $500 禮券、霹靂激鬥名鑑公仔 SE-014 他化闡提
網路人氣獎‧第六~十名:7-11 $300 禮券、霹靂武器名鑑貳 - 九火虹劍

◎第二類:公仔塑模組 (手工)
競賽徵件:
即日起 ~ 2013 年 06 月 30 日 23:59 (限網路投稿)

投稿格式:
1.初選以圖片投稿,限以 JPG 格式上傳上傳至活動官網,並附上創作說明 150 字以內。
2.上傳檔案大小限制不得超過 1MB。
3.公仔造型組提供至少正面、反面、側面等 3 張圖,最多不超過 4 張。
4.決選需提供公仔已上色完成品,投稿公仔尺寸,含底座 (場景) 尺寸需在 15cm * 15cm * 15cm 立方。

投稿件數:
投稿件數不限,但違反規定之作品或搗亂之作品,巨匠將保留刪除之權力

初選公告:
2013 年 07 月 15 日,公告初選入圍30名名單

決選公告:
2013 年 07 月 31 日,公告前3名於活動官網

網路人氣獎票選:
自 2013 年 07 月 19 日 12:00 起至 2013 年 07 月 28 日 23:59 止

活動獎項:
第一名:獎金 $20,000、霹靂兵器大觀九-如是我斬
第二名:獎金 $10,000、海報館B尺寸海報 (款式任選)
第三名:獎金 $5,000、霹靂場景組合公仔「劍雨俠風」全套
網路人氣獎‧第一名:7-11 $1,500 禮券、霹靂 Q 版公仔「百戰群英」全套
網路人氣獎‧第二~五名:7-11 $500 禮券、新系列公仔 - 吞佛童子
網路人氣獎‧第六~十名:7-11 $300 禮券、霹靂武器名鑑 - 九火虹劍

主辦單位:
霹靂國際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
大霹靂國際整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Gjun 巨匠電腦

活動網站:http://www.pcschool.com.tw/activity/102/10204_pilidoll/

2012年12月4日 星期二

第十屆育秀盃創意獎【微電影類】

 




活動說明
為提供大專院校有志創業學子從新創團隊、創意育成、產學資源整合到天使創投媒合,以完善新創事業資源,育秀教育基金會於第十屆育秀盃起推動「創業」計畫,以「校園創業種苗」為主軸,透過「創意點石成金‧加強學生創業能量」、「精進創意育成、強化校園創業動能」及「優化校園創業資源」等方向,藉由競賽篩選優質創新服務及創新產品,營造校園創業家實驗場域,並導入業師顧問 (Mentor Programs) 及專業領航員協助學生技術育成,以協助創業新秀將創意達最終產品化及創新服務實踐進程。

活動目的
A 學生概念型創意能量充足,藉由市場 feedback 機制及業師引導,評估創意市場能量,提升產品與服務的成熟度,達到創業動能。
B 鼓勵學生跳脫假設情境與天馬行空的想像,強化有益的探索與嘗試,實踐假設論點,落實創意創業計畫。
C 評估產品與創新服務,如具有商品化及量產可能性及市場潛力,將盡全力協助團隊進行培訓、資源整合、天使媒合與通路接洽,達創業或量產之基礎考量。

競賽主題
微新 〔抓住微光一閃 鋪成新意無限〕
忘掉十年一劍的大創新吧!在全球行動通訊高速發展下,訊息傳遞變得快捷便利,生活中一閃而過的想法,一點點切中人心的需求,一絲絲的感動,一個微小的 idea,都可能為原有的產品、服務及影像帶來新的思維或引進新的概念;成就顫動地球的新支點,激盪出的無限漣漪。
微新不是大規模的、顛覆式的、革命性的,但如能緊握住思靈的驚鴻一瞥,就能在很多關鍵技術、原創上,提供更加靈活、實際、多元化的產品研發或服務,比起大變革,第十屆育秀盃更期待微創新的積累,孕育出符合時宜的佳作。

競賽類別
◎軟體應用類
【上架 App 創新服務】
於各式可攜式行動裝置,如智慧型手機 (Smart Phone)、平板電腦 (Tablet) 等,開發符合市場潮流與產業趨勢需求,如:智慧家庭、行動商務、社群娛樂等創新應用或服務,且不限於 Android、WP7 (Mango)、iOS、Symbian 等平台開發。
◎工業設計類
【預約設計師獨一無二單品】
在可行的知識與技術背景下,開發可供量產之創意工業設計產品,如消費性電腦與行動周邊設備、視聽設備、玩具、休閒設備、流行時尚產品等。
◎微電影類
【點十成金,育秀盃風華十年影展】
任何的產品、話題、人物,都是符合時機,才能稱的上佳作或引起旋風,十年間,GPS 及行車紀錄器已成為行車必備器材;吃到飽飲食風格漸轉為選擇有機的健康食材 (彩);瘋迷一時的熱到家 50 元 Pizza 到今日追求手工窯烤道地風味;還有物流網絡為生活帶來的便捷,這十年還有許多精采的故事,請以 KUSO、感動、事實、夢想、激情、有趣等劇情表達出過去生活與我們的故事,並用心觀察融入企業形象,或貼近集團企業發展方向,其實我們的各式產品與服務已伸入在你我生活。

參賽條件
不限國籍,凡為中華民國大專院校生、碩博士生 (含 2013 年應屆畢業生),並持有學生證之在校生均可報名參加。

競賽特色
‧業師媒合強化技術輔導、知識增值,促進校園創業動機
‧消費者回饋機制加速產品優化
‧競賽設計提供跨領域合作機會
‧創意小聚、設計師下鄉及校園講堂等多元產學交流活動
‧聯華神通集團企業實習機會


【微電影類】方向說明
點十成金,育秀盃風華十年影展
任何的產品、話題、人物,都是符合時機,才能稱的上佳作或引起旋風,十年間,GPS 及行車紀錄器已成為行車必備器材;吃到飽飲食風格漸轉為選擇有機的健康食材 (彩);瘋迷一時的熱到家 50 元 Pizza 到今日追求手工窯烤道地風味;還有物流網絡為生活帶來的便捷,這十年還有許多精采的故事,請以 KUSO、感動、事實、夢想、激情、有趣等劇情表達出過去生活與我們的故事,並用心觀察融入企業形象,或貼近集團企業發展方向,其實我們的各式產品與服務已伸入在你我生活。

參賽資格
參賽隊伍每隊不限人數,但至少 2 名成員具大專以上(含)學生身份,不限國籍,凡符合中華民國大專院校生、碩博士生 (含 2013 年應屆畢業生),並持有學生證之在校生均可報名參加。

繳件說明
◎微電影提案書
‧請至官網「線上報名」頁面下載空白提案書及參考範本,填寫後上傳。
‧內容請參考官網下載空白提案書參考範本
◎微電影影片
‧類型:適合於網路、手機等載具上觀看之戲劇故事、人物、訪談、MV、病毒式短片、紀錄片、動畫等微電影作品皆可。
‧長度:5 分鐘內。
‧拍攝工具:不限,家用 DV、V8、數位相機、智慧型手機等攝影器材皆可。
‧作品畫面需有:片頭請加入【育秀盃風華十年影展】;影片包含:電影名稱、旁白字幕、製作者 (團隊) 字幕、資料來源;影片最後加入【10th 育秀盃 - 參賽編號 - 隊伍名稱】等電影製作訊息。
‧格式:原始文件請燒錄為 AVI. 或 MPEG. 格式(不壓縮),影片解析度最低 720 * 480dpi 以上
‧請自行上傳至 YouTube,並於官網「初賽繳件」頁面貼上連結網址,確認繳件。
◎微電影劇照
‧電影劇照 3 張,男女主角各 1 張,共 5 張,解析度 300dpi,檔案大小 3M 以下。
‧微電影相關照片,請於繳件截止日前至「初賽繳件」頁面上傳,確認繳件。

注意事項
1、上傳至 YouTube 的作品影片,請開放並確認權限可供主辦單位評審瀏覽觀看。
2、參賽同意書及報名同意書本屆採線上確認相關訊息,並請留存書面文件正本,進入決賽團隊需提交,以茲證明。
3、參賽者須遵循主辦單位規章制度,配合競賽相關活動,參賽作品應統一按照競賽主題範圍進行創作,不可偏離主題。
4、參賽作品中出現之影像、音樂、素材、聲音等需為創作者本人原創或取得授權,如抵觸任何有關著作權之法令,將由創作者自行負擔相關法律責任,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5、影片經過初審後,提名入圍作品將會於官網播放,並進行票選活動。
6、參賽隊伍須保證所有作品為參賽者原創,投稿作品之著作人格權屬創作者,主辦單位可運用相關創作元素於品牌行銷用途,得獎確立之前創作人可保有完整著作權益。參賽者同意作品經得獎公布,入圍決賽或給予獎品 (金) 後,智慧財產權及版權等權利完全歸屬於主辦單位所有,得獎人可保有著作人格權,主辦單位可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法進行使用,包含授權第三方使用。
7、參賽作品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嚴禁具有情色、血腥、恐怖、嘔心等及違反社會善良風俗之影片,以及文字帶有辱罵、不文雅及性挑逗、色情、挑釁之相關字眼。
8、集團各關系企業為協助參賽團隊微電影製作,提供相關產品或服務等參考資料,將不定時於官網「文件下載」頁面更新參考文件,內容含蓋企業形象、企業文化、產品內容、產品形象、拍攝提醒、產品租借事宜、租借聯絡等訊息,請同學多加利用。
9、育秀盃競賽後,經各公司提名及入選決賽之優秀作品,經給予獎品(金)後,可持續豐富各企業網站軟性行銷宣傳內容,企業將享有影片使用權利,同時揭露影片製作團隊相關訊息,以保障作品之智慧財產權。未得獎之創作,主辦單位保有宣傳與行銷散播權利,未來若有直接完整採用之必要,主辦單位將另行個別與創作人協商基本稿費以取得所需權利。

評選標準
‧創意呈現與表現手法 30%:原創風格、觀眾印象、視覺設計、運鏡、音效、後製剪輯、特效技術
‧企業形象契合度   20%:企業文化、企業識別、企業產品、企業服務、產業發展
‧故事內容      20%:劇本、故事完整度、主題元素呈現
‧傳媒行銷      30%:觀眾票選、瀏覽量、媒體話題、媒體運用

競賽時程
‧校園講座 & 競賽宣傳:2012 / 9 / 15 - 2012 / 12
‧線上報名:2012 / 11 / 1 - 2013 / 2 / 15 官網報名頁面關閉
‧微電影決賽入圍:2013 / 3 / 8 公告
‧決賽暨頒獎典禮:請見官網公告

獎項
‧微電影首獎 1 名:獎學金 15 萬元整,獎盃乙座,每位隊員獎狀一只。
‧最佳企業形象微電影獎 5 名:獎學金 5 萬元整。
‧最佳票選獎 1 名,獎學金 1 萬元整。
‧指導老師獎:首獎獲獎隊伍 1 萬元整。
‧佳作:凡入圍決賽作品將頒發佳作獎狀,以茲鼓勵。
‧參賽證明書:參與第十屆育秀盃並完成初賽繳件團隊,將頒發電子參賽證明書一份。
※本獎各獎項經決賽評審小組決議,得從缺或調整。
※微電影類競賽獎金由美安文教基金會獨家贊助

獎金報支時間
第一次報支:決賽暨頒獎典禮活動結束後現場辦理。
第二次報支:2013 年 5 月 31 日統一收件辦理。
※活動帳務作業處理,逾第二次報支將不再進行獎金、補助辦理事宜
※競賽獎金列為所得稅法第 14 條第八類「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品或獎金金額在新台幣 $20,000 及其以上,得獎者必須依規定扣繳 10% 中獎所得稅額,始得領獎,中獎人如為外籍 (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 183 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 改依規定扣繳 20% 稅率。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

注意事項
◎參賽內容使用資訊
主辦單位育秀教育基金會及聯華神通集團關係企業(聯強國際、聯華氣體、聯華實業、聯成化科、神通電腦、神達電腦、神基科技等)授權參賽者因育秀盃競賽需要使用此七家公司網站內相關資訊。
◎參賽作品
1、參賽作品需自行創作,確定作品所有權為參賽者所有,參加過其它國內外相關之競賽請於提案中誠實列舉參與之競賽及獲得獎項,不得於其它媒體公開發表過,軟體應用創新服務類參賽作品需保留程式碼或原始檔,供評審備查,主辦單位有權就此決定參賽者參賽資格。
2、參賽作品若與他人產生任何智慧財產權之糾紛,參賽者應自行解決並負擔相關法律責任,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3、競賽得獎作品,若經證實違反上述規定或因涉訟而敗訴者,主辦單位將有權追回已頒發之獎 金及獎項。
4、參賽者及作品應依比賽規則參與公開展示與頒獎,未參與展示與頒獎者視同放棄獲獎資格。
◎智慧財產權
1、各參賽作品之著作權,歸屬於參賽者個別擁有。主辦單位為推廣活動得享有無償重製、分發散布、公開展示及發表、廣告、廣播或電視公開播送及網際網路公開傳輸參賽作品於相關媒體活動等各項相關權利,並可將該權利授予第三方。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保留兩年之傳播權利,在此兩年期間,不得將作品之類似創意與設計轉讓他人。
2、參賽作品如欲於兩年內轉售智慧財產權於第三者,須先知會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擁有優先購買之權利。前述智慧財產之購買應含該參賽作品之所有相關權利(包含但不限人格權)。
3、參賽者同意作品經得獎公布,入圍決賽或給予獎品(金)後,智慧財產權及版權等權利完全歸屬於主辦單位所有,得獎人可保有著作人格權,疑似抄襲仿冒處理方式嚴禁抄襲與仿冒,並不得引用有版權糾紛之圖片、文章,參賽作品,若經人檢舉或告發而涉及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權利之侵害情事,參賽者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其他
1、基於為參賽者作品推廣的前提下,參賽者同意將參賽作品,委由主承辦單位建立資料庫予以管理。
2、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加者及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加名額」辦理,獎金視實際情況作彈性調配,若有「從缺」則該獎金將視主辦單位或評審決定分配到其他獎項,以不超越原獎金總額為限。
3、所得獎金應依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
4、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報名簡章的各項內容及規定,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並公告之。

聯絡我們
TEL:(02)2657-6666 #7503 黃小姐
email:ysedaward@gmail.com

活動網站:
http://www.ysed.org.tw/award/10th/Default.aspx
相關連結:
第十屆育秀盃創意獎【軟體應用類】
第十屆育秀盃創意獎【工業設計類】

2012年11月25日 星期日

「戲遊白河說台灣」微電影大賽

 




招搖撞騙的白賊七、含怨復仇的林投姐、造風水奇譚的林半仙...你還記得這些小時候聽過、看過的民間故事嗎?這十多年來,戲說台灣蒐羅台灣各地鄉野傳奇,製作成饒富趣味的故事,並成為台灣民間傳奇劇坊的第一品牌!今年,我們更與台南白河台灣電影文化城合作,舉辦戲遊白河說台灣微電影大賽。
想免費觀摩專業劇組的拍攝實況嗎?想免費在各年代之復古場景,穿著獨特古裝戲服盡情發揮創意嗎?不用懷疑,這些好康通通在戲遊白河說台灣微電影大賽,只要你敢秀,就可以於活動期間,免費進入台南白河台灣電影文化城,成為戲說台灣一日導演,用你的方式來說故事。

參加對象
不限國籍,不限年齡,凡熱愛影像創作人士皆可參加

活動時程
分初選、決選二階段進行評審
◎初選
1.即日起至 12 / 12 (三) 24:00 止,參賽團隊將影片拍攝、剪輯、配音完成,上傳至 youtube 網站
2.上傳 youtube 影片標題需標示:【戲,遊白河說台灣】微電影大賽 + (影片片名),下方影片說明欄位,需標示「活動官網」及「戲說台灣部落格」網址
3.於活動網站下載及填寫報名表格、連同上傳影片網址,以及拍攝花絮劇照 5 張,寄至 dramatalk@mail.sanlih.com.tw 信箱,由主辦單位進行初選
◎決選
1.於 12 / 13 (四) 官網公布 10 組入圍名單,將有專人電話通知 (入圍組數依實際投稿情況進行增減)
2.12 / 16 (日) 於三立電視台舉辦決選,會場公開播放決選影片,並邀請專業評審現場進行評選 & 頒獎
3.入圍參賽團隊需現場出席決選會場,如不出席之參賽團隊視同棄權
◎網路人氣票選
網路票選人氣獎公告時間與活動辦法,請隨時密切注意官網訊息

免費場景申請
台南白河台灣電影文化城於微電影大賽活動期間,免費開放活動參賽團隊復古場景的拍攝,並免費提供住宿 (露營區、通舖)、與古裝戲服。參賽團隊住宿與借用場景、戲服,需遵守文化城內相關規定,並請於拍攝三天前,將申請表格傳至主辦單位信箱後,以電洽方式與連絡人確認拍攝事宜

創作規則
‧每一參賽團隊人數不限、不限投稿影片數量
‧創作主題以【戲說台灣】節目曾經播映之故事單元為發想,並融入參賽者天馬行空的創意進行改編
‧影片表現方式,需以『劇情式』的拍攝手法
‧拍攝場景不限,服裝、陳設古今皆可,如有特殊裝扮與復古場景,將視情況加分

競賽獎項
首獎一名:NT$60,000 元整 + 獎狀一只
貳獎一名:NT$30,000 元整 + 獎狀一只
叁獎一名:NT$20,000 元整 + 獎狀一只
※ 表現優秀之個人或團隊,亦有機會參與【戲說台灣】節目之實際拍攝作業,成為未來戲說台灣製作團隊的生力軍

交件規則
‧影片長度 3 至 8 分鐘為限
‧片尾需加註主辦單位提供的片尾
‧拍攝花絮劇照 5 張,解析度 300dpi 以上並附上說明
‧拍攝器材不限,惟上傳 youtube 網站像素至少 720 (W) x 480 (H),最大不得超過 1920 (W) x 1080 (H)
‧參賽作品之對白或旁白,須附上中文旁白字幕
‧入圍決選之參賽團隊需提供原始檔案光碟,於決選會場上播放,將有專人聯繫事宜

評分標準
‧腳本創意 30%
‧攝影剪輯 20%
‧服裝、道具、場景陳設 20%
‧戲說台灣精神契合度與橋段運用 30%

注意事項
‧參賽者於報名資料寄出後,請自行電洽主辦單位進行確認,參賽作品不得有性暗示或違反善良風俗之情節,否則將喪失競賽資格,主辦單位保留審核之權利。
‧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可將投稿作品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及公開上映。
‧參賽者投稿以原創之著作為限,作品經查屬抄襲或侵權者,取消其資格,得獎者並予追回獎金,得獎者不得異議,參賽者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作品文字、影像、音樂均不得違反著作權相關規定,參賽作品若有牴觸任何有關著作權之法令,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承擔,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拍攝期間請注意自身安全,如有任何違法事件,由當事人自行負起相關責任,若涉及損壞公物和私人物品等行為,參賽者須自行負擔賠償責任 。
‧參賽者須提供正確且真實之個人資料,包括姓名、身份證字號(外籍人士須提供護照/居留證證號)、通訊地址、戶籍地址、聯絡電話、電子信箱等。
‧獎金須依中華民國相關法令代為扣繳稅額或其他費用。
‧報名參加者,即視同同意本活動各項內容與規定,除上述注意事項,主辦單位保留相關活動辦法修訂權利,相關資訊請洽官方網站,並依主辦單位最新公布消息為依據。

活動聯絡人
三立電視台【戲說台灣節目】劉宣浩
電話:02-8792-8888 #86682
email:dramatalk@mail.sanlih.com.tw

活動網站:http://www.iset.com.tw/event_fb/dramatalk_movie/index.html

「2013 金蝶獎」台灣出版設計大獎

 


一、活動主旨
邁入第十屆比賽,「2013 金蝶獎 - 台灣出版設計大獎」,成果豐碩,2012 年以《zoom in, zoom out 以有機為名》勇奪德國「世界最美麗的書」書籍設計大賽的銅獎(International Competition - Best Bookdesign From All Over The World 2012),顯示歷屆金蝶獎多年來累積並提昇國內書籍設計實力,獲致國際大賽的肯定。
「金蝶獎」是台灣設立鼓勵書籍設計唯一的獎項,也是台北國際書展的重要活動之一,持續不斷的推動書籍設計美學潮流,並突顯出版業者及書籍設計者的專業成果,帶動台灣出版界追求創新與活力。
因應全球出版的多元趨勢,將文字編排、圖像元素、裝幀技巧、封面包裝等不同層面,皆視為書籍設計整體的表現方式,本活動的比賽項目為「整體美術與裝幀設計獎」,並區分「文字書類」與「圖文書類」兩種類別,都將各選出金獎、銀獎、銅獎一名,以及五名榮譽獎,最高獎金為十萬元,獎勵年度台灣的優秀圖書設計。
同時,獲得金、銀、銅獎書籍之出版社,亦將頒發獎金一萬元,肯定每本金蝶獎書籍的背後,亦須出版社的支持及發揮團隊合作。活動即日起開始,歡迎國內出版社及設計者皆可報名參與,角逐台灣及全球書籍設計界的最高榮耀。

二、目的
1.獎勵台灣出版業者致力於出版的創新與突破
2.鼓勵台灣出版業者在出版設計與裝幀技術之結合
3.提昇台灣出版產業整體出版設計與技術的發展

三、主辦單位
主辦單位:文化部
承辦單位:財團法人台北書展基金會
協辦單位:國立台灣師範大學 圖書館

四、獎項
整體美術與裝幀設計獎
1.文字書類:凡以文字為主,且圖片插畫頁數不超過全書百分之二十為限之出版作品,請報名「文字書」類
2.圖文書類:包含圖文書、繪本、攝影、美術書、漫畫等非文字書類書籍

五、獎勵辦法
1.給獎方式: 文字書類及圖文書類,各設金獎、銀獎、銅獎一名,及榮譽獎五名。
〈設計者〉
金獎:頒予獎金新台幣壹拾萬元,獎座乙只
銀獎:頒予獎金新台幣參萬元,獎座乙只
銅獎:頒予獎金新台幣壹萬元,獎座乙只
榮譽獎:頒予獎座乙只
〈得獎出版社者〉
金獎:頒予獎金新台幣壹萬元,獎座乙只
銀獎:頒予獎金新台幣壹萬元,獎座乙只
銅獎:頒予獎金新台幣壹萬元,獎座乙只
榮譽獎:頒予獎座乙只
2.得獎作品預定於 2013 台北國際書展期間展出、舉行頒獎典禮,參加國內及國際巡迴展覽,並參與報名德國「世界最美麗的書」書籍設計大賽。
3.主辦單位將在台北國際書展期間舉辦書籍設計相關論壇。

六、參賽辦法
(一)參賽對象
1.台灣之出版者。出版者含出版社及出版個人、廠商等從事圖書出版事業者。
2.書籍設計者。個人報名。
(二)參賽資格
1.由出版社報名
2.由設計者個人報名
3.參賽作品必須具有 ISBN 編號、為台灣之出版品、創作者必須為我國國民。若該作品未經出版社出版而由個人出版,則個人出版者可自行報名。
4.參賽作品限自 2011 年 11 月 1 日起至 2012 年 10 月 31 日止首次出版之圖書,初版日期以版權頁日期為依據。
5.本比賽為「整體美術裝幀與設計獎」,如報名書籍封面設計、內頁編排並非同一設計者,可採用「共同創作」報名,並推派代表領獎,獲獎之獎金由共同創作團隊自理。

七、評選方式
1.分初選與決選兩階段進行。
2.依評選標準作業,各獎項初選選出二十名入圍者;決選選出金銀銅獎與五名榮譽獎。
3.評審依作品評選過程視情況選出特別獎勵獎,並保留獎項從缺或增加之權利。

八、報名時間
自即日起至 2012 年 11 月 30 日止 (以郵戳為憑)

九、名單公佈
1.初選入圍名單:預定於 2013 年 1 月中旬以電子郵件專函通知入圍者,並公佈於金蝶獎活動網站。
2.決選得獎名單:決選後將先以電話通知,預定於 2013 年台北國際書展期間( 1/30 ~ 2/4 )舉行頒獎。

十、報名方式
一律採用通信報名,參賽單位可至 http://www.tibe.org.tw/new/ 下載報名簡章,務必完整填寫報名表格,報名應準備書面資料及電子檔如下列:
◎書面部份:
(1)「2013 金蝶獎」參賽出版社/個人報名表正本。
(2)交件作品:每一作品報名,請檢附作品兩件<不論得獎與否,概不退回>
(3)上述兩項請於寄件信封上載明為「金蝶獎報名作品」,寄至寄至北市 106 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29 號(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圖書館蔡金燕組長收)。資料不齊,恕不受理。
◎電子檔部份:
(1)參賽者請至官網下載「2013 金蝶獎」報名書籍資料。
(2)翻譯書籍作品需附上原文書封圖檔,一律以電子檔案儲存1mb檔案大小、jpg 檔案類型,上述資料與報名表備妥之後,E-Mail 至 amanda@taipeibookfair.org 劉潔妃收,並以電話確認。

十一、注意事項
1.參賽者同意參賽作品得由主辦單位無償展出,及用於製作相關之文宣、印製物、出版品。
2.作品經初選入圍之參賽者應於接獲通知後七日內,補送中、英文相關詳細資料,以便辦理相關文宣品、展覽宣傳規劃。
3.如遇報名表填寫不完整、作品規格或參賽資格不合,以致影響參賽資格或評審結果,恕不另行通知。
4.非本國籍者設計,請勿報名。
5.參賽作品,若有涉及著作權及糾紛,本會得取消參賽資格,並追回已核發之獎金。
6.參加作品為翻譯書籍,則須檢附原文書封面,設計雷同性太高者,請勿報名。
7.參加作品若有引用之圖像物件必須取得該著作人同意,若查獲者,將取消參賽資格。
8.獲獎者所獲之獎金,依中華民國政府相關法令代扣稅金,本單位將依相關規定扣款。
9.本辦法如有未盡事項,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於活動網站公告。

洽詢專線:02- 2767-1268 分機 103 劉潔妃
傳真號碼:02- 2767-2808
電子信箱amanda@taipeibookfair.org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tibe.org.tw/new/index.php?lan=ch&fun=1&subfun=5&id=524

2012年11月24日 星期六

星巴克 15 週年 Good4LoveCup AWARD 馬克杯設計大賽

 




參賽資格
不限年齡、職業、居住地與國籍,對星巴克、對設計有興趣者都歡迎報名參賽。

競賽作品
能表達競賽主題「愛。好咖啡杯」之創意產品設計。

競賽時程
報名開始:2012 年 11 月 20 日(二)12:00(台北時間 GMT+8:00)
報名、作品收件截止日:2013 年 2 月 27 日(三)23:59 (台北時間 GMT+8:00)
得獎作品公告時間:2013 年 3 月 13 日(三)23:59 (台北時間 GMT+8:00)
(得獎名單與領獎流程將統一於星巴克企業網站進行公告)

競賽程序
(一) 網路下載報名表間
1. 報名時間:
2012 年 11 月 20 日(星期二)起至 2013 年 2 月 27 日(星期三),台北時間 23:59 (GMT+08:00),逾期不受理。
2. 報名方式:
(1) 欲報名者,請至 2012 年「星巴克 15 週年特別活動:Good4LoveCup AWARD 馬克杯設計大賽」專屬網站http://www.starbucks.com.tw/act_ns/2012_Good4LoveCug_award/download.html,下載報名表填寫。
(二) 送交作品程序
1. 繳交設計圖說
(1) 設計圖說含設計表現圖、文字說明等,請 以A3 尺寸(420 × 297mm)裱板呈現,說明文字不限中、英文,各 50 - 100 字以內。
(2) 裱板以 2 張為限,且兩張作品需自行裝定。
(3) 送件:請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標記參賽者姓名及設計圖主題名稱。
請至 http://www.starbucks.com.tw/act_ns/2012_Good4LoveCug_award/download.html,下載標籤格式
2. 繳交切結書
(1) 為保障智慧財產權,請參賽者上網下載切結書格式 (若參賽者為團隊,團隊內每個人都需繳交切結書),連同裱板一同繳交。
(2) 送件時間:參賽者必須於 2013 年 2 月 27 日(三),台北時間 23:59 (GMT+08:00) 前,以郵戳為憑,將作品郵寄至 100 台北市東興路 65 號 4 樓,統一星巴克「Good4LoveCup AWARD 馬克杯設計大賽」評選小組收。

作品要求
1.請依 2012 大賽主題「愛。好咖啡杯」,設計一件以都會生活為主的咖啡杯 (或組),且設計作品需依配合當下飲用咖啡情境為主,作品需考慮可大量生產為主。
2.每人 (或每隊) 可繳交之作品數量不限,但同一設計概念的系列作品視為一件。
3.所有作品必須具有原創性:為參賽者自行創作,未曾公開發表、販售、且未獲公開獎勵的作品。

評選標準
評審將依據評選標準審視參賽者繳交的設計說明,選出入圍作品

評審團
星巴克代表:星巴克行銷部部主管、商品經理、行銷經理、營業部經理
業界代表:蘑菇設計、兩個八月設計

大賽獎勵
金獎 1 名:星巴克隨行卡儲值金 5000 元整,中杯咖啡卷 60 張,咖啡豆 5 包。
銀獎 1 名:星巴克隨行卡儲值金 3000 元整,中杯咖啡卷 40 張,咖啡豆 5 包。
銅獎 1 名:星巴克隨行卡儲值金 2000 元整,中杯咖啡卷 30 張,咖啡豆 5 包。
佳作 3 名:中杯咖啡卷 10 張,咖啡豆 5 包。

注意事項
◎參賽作品
1.所有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自行創作且具原創性,需為未曾公開發表、未獲公開獎勵,且無任何第三人契約關係之原創成果。
2.參賽作品經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之侵害,由法院判決屬實者,除追回原發的獎狀與獎金外,其違反著作權法令部分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3.得獎作品若無法製成實體參與展出,將取消得獎資格。
4.因展覽需要,得獎作品之所屬人與所屬團隊,需於展出前完成授權書簽屬,授權書將隨領獎流程一併提供給得獎者或團隊。
◎大賽評選
尊重本大賽評審團之決議,且主辦單位得依評選結果,視作品水準保留獎項從缺的決定。
◎其他
凡報名參賽即視同承認競賽辦法的各項規定,主辦單位對本活動所有文件、資訊保留最終解釋權,任何與本活動有關的未盡事項,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正的權利。
1.主辦單位可逕行將參賽作品及其圖像使用於宣傳、發表、出版、佈置、展覽、刊登報章雜誌、或印製圖書等用途,參賽者應配合主辦單位相關的宣傳活動。
2.主辦單位得視情況需要,斟酌報名、收退件等各項日期之延長。
3.統一星巴克有限公司保有作品的簽約優先權及相關事宜的最後決定權。

聯絡方式
統一星巴克「Good4LoveCup AWARD 馬克杯設計大賽」評選小組
100 台北市東興路 65 號 4 樓
TEL / 886.2.2760-3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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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21日 星期三

第十六屆裕隆木雕創新獎

 


比賽宗旨:
藉由全國性賽事傳承與推廣木雕藝術,並獎勵優秀的木雕藝術創作

主辦單位:
裕隆汽車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承辦單位:
雪芃設計顧問有限公司

徵件主軸:
原來、原鄉、原生
【原來】回到原舉辦活動的初衷:木雕創作本質
【原鄉】回顧並強調,三義為木雕藝術發源地
【原生】回顧木雕創作本質與意義,鼓勵純真創作

參賽方式:
本屆分為【薪傳工藝組】及【木雕創新組】兩組,參賽者可自行選擇參賽組別
【薪傳工藝組】:
設立目的:傳承與發揚傳統木雕工藝技法
【木雕創新組】
設立目的:鼓勵木雕藝術呈現創新的創作理念

評分標準:
【薪傳工藝組】
‧雕工技法 40%
‧結構   20%
‧美感   20%
‧創意展現 20%
【木雕創作組】
‧創意展現 40%
‧結構   20%
‧雕工技法 20%
‧美感   20%

參賽資格:
1.參賽者無分國籍、年齡、地區等限制。惟報名時須依照作品優勢選填參賽組別,同件作品僅能報名一個組別,無法跨組報名。
2.凡作品未曾參加過歷屆裕隆木雕創新獎活動及未曾獲得其他競賽獎勵之木雕創作作品皆可參賽。
3.限三年內創作之作品 (即 2009 年 11 月 1 號之後的作品)

作品規格:
1.純木雕藝術創作,或以木質結構為主、其他媒材為輔之複合媒材創作皆可參賽,但須兼顧整體視覺效果、技術品質、創意表現及作品本身的訊息傳達。
2.長、寬、高總和不超過 300 公分為宜 (含底座,且底座尺寸不得超過原作品之三分之一比例) 為宜,不可加外罩。
3.作品材質木質結構部份必須達整體材積百分之五十以上,木質結構部分露出面積亦必須達整體表面積百分之五十以上。
4.如有不合上述作品規格者,將取消作品參賽資格。

參賽方式:
1.通訊報名:
甲、檢附資料:
A.每件作品須附一份報名文件,包含參賽者資料表、作品資料表、作品標示表 (晉級決選時使用),請將上述報名文件資料及電子檔光碟一起郵寄,作品資料表中之作品說明,必須闡述作品的創作理念,文長以 50 字至 100 字為限,文體不拘。
B.隨作品資料表貼妥四張 4 X 6 作品照片 (含作品正面、背面及兩張自取角度) 並附電子檔 (每張圖片 1MB 以下的 jpg 檔,以光碟燒錄之方式送件,請務必附上)。
乙、資料郵寄:
請於 2013 年 1 月 10 日前 (郵戳為憑),將報名文件以限時掛號寄至:【台北市中正區 100 信義路二段 213 號 10 F / 雪芃設計顧問有限公司 裕隆木雕創新獎工作小組收】,逾期恕不受理。
2.實體收件:
凡接獲主辦單位電話通知作品入圍,並經告知實體作品繳件時間與地點而得將參加複審者,請將參賽作品實體送達主辦單位指定地點,逾期未送達者,將取消參賽資格。

評選作業:
1.本屆評選採評審團制,將邀請國內外共7名知名藝術創作者、策展人、藝評人等知名人士擔任評審。
2.初審以書面評選方式選出優秀作品進入複審,主辦單位將在 2013 年 1 月 25 日之後以電話個別通知入圍者,接獲通知者,需於主辦單位指定時間將作品親自送達主辦單位指定地點。
3.得獎名單將於頒獎典禮中正式公布,頒獎典禮日期待確定後將以電話個別通知參賽入圍者。

簡章索取:
1.請至主辦單位裕隆汽車官方網站 www.yulon-motor.com.tw、裕隆網路木雕博物館網站 http://www.yulon-woodsculpture.com.tw 下載,或上網搜尋「裕隆木雕創新獎」。
2. 撥打裕隆木雕創新獎工作小組活動專線索取:
◆活動專線 0800 - 789 - 996
◆裕隆木雕創新獎工作小組 02 - 2358 - 7667 分機 111
◆裕隆汽車 037 - 871 - 801 分機 2951

獎勵方式:
【薪傳工藝組】
金質獎:一名,獎金新台幣伍拾萬元及專屬獎座乙座
銀質獎:一名,獎金新台幣叁拾萬元及專屬獎座乙座
銅質獎:一名,獎金新台幣貳拾萬元及專屬獎座乙座
【木雕創新組】
金質獎:一名,獎金新台幣五拾萬元及專屬獎座乙座
銀質獎:一名,獎金新台幣叁拾萬元及專屬獎座乙座
銅質獎:一名,獎金新台幣貳拾萬元及專屬獎座乙座

作品歸屬:
1.各組獲得金質獎、銀質獎、銅質獎之作品由主辦單位永久典藏,主辦單位對典藏作品可永久無償使用,並可行使複製、數位化、永久發行出版或非商業利益之販售權。上開得獎者應填寫由主辦單位所提供之得獎作品所有權、智慧財產權之轉讓同意文件。
2.參賽者務必詳讀本簡章所有規定,經報名參賽視同同意本簡章所有規定,參賽者不得對主辦單位之安排提出異議。
※若有不同意簡章相關規定者請勿報名。

配合事項:
1.參賽者需著正式服裝(禁穿拖鞋)出席頒獎典禮,若屆時本人無法出席,亦無指派代理人參與,則視同放棄得獎資格,並不得領取獎金、獎座等獎勵。
2.對於裕隆木雕創新獎之所有獲獎作品,得獎者同意讓與其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予主辦單位,惟仍得使其著作人格權。
3.作品如非本人創作,或違反本活動實施有關規定者,除需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將取消參賽者(含獲獎)資格並回收獎勵。
4.所有參賽作品之照片及光碟片一律不予退還,送件前請自行拷貝留存。
5.依稅法相關規定,得獎金額超過 20,000 元以上,得獎者須自行支付 10% 之稅金。
6.若有不同意簡章相關規定者請勿報名。
7.本簡章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公布之。

作品發還:
1.參賽者請持實物作品收據領取發還之作品 (不慎遺失者,可憑身分證領取);如委由代理人領取,請代理人出示身分證及受託代領作品之文書以領回作品。
2.頒獎典禮後未當場將發還作品領回者,經承辦單位通知亦未前來領取者,主辦及承辦單位恕不負該作品保管之
責任。
3.頒獎典禮後一週內未將參賽作品領回者視同放棄該作品,同意由主辦或承辦單位處理而無異議。

活動專線:
裕隆木雕創新獎工作小組 0800 - 789 - 996
裕隆木雕創新獎工作小組 02 - 2358 - 7667 分機 111
裕隆汽車 037 - 871 - 801 分機 2951

活動網站:http://www.yulon-woodsculpture.com.tw/16th/main.php

2012年11月12日 星期一

2012 第八屆創意達人設計大賽

 




活動理念
Page One【 第一頁 】
象徵著開始,也預示著接下來即將訴說的故事,以及最終可能的終點與出口。第一頁可以是真實的影射,可以是虛構的劇情,也可以是一種非具體的印象。憑藉對「第一頁」與其後延伸故事的想像,創作者可延展出各種形態的呈現方式,不論是以作品描繪一個片段的當下,或者訴說一個完整的故事,都可任憑想像無限拓展。在平面設計或 3D 立體影片上,皆有很大的發揮空間。

參賽資格
凡具中華民國國籍或居留權之人士、對設計創作具熱情與興趣者皆可報名參加。
不限個人或團體,不分組別,同一參賽者(團隊等同一位參賽者)最多報名件數為十件。

競賽規則
以「Page One 第一頁」為題,將創意想法以 A3 之平面或 3D 立體影片呈現。創作形式不限,舉凡視覺設計、插畫、電腦繪圖、影像合成、數位 3D 立體影片、複合媒材創作、裝置或立體作品 (需以平面化呈現) 等等皆可,以畫面融入主題表現之概念,並輔以 200 字以內的文案說明。

評分標準
‧創意    30%:作品之原創性、獨特性
‧美感    30%:視覺技巧、構圖、配色、版面配置
‧應用延展性 20%:商業應用之潛力發展性
‧主題契合  20%:符合競賽主題並傳達不同層面之文化思考與環境美學概念

報名辦法
作品設計完成後,可至活動官網完成線上報名,取得一組參賽序號, 並將作品縮圖﹝424 (w) X 600 (h) 像素或 600 (w) X 424 (h) 像素﹞上傳至活動官網,同時填妥作品資料表單,才算完成報名手續。作品原始檔必須在之後透過 ftp 方式上傳交件。所有參賽者皆須以網路完成報名手續。

網路報名截止時間
至 2012 / 12 / 13 (四) 午夜 23:59 為止。

報名費用
無需繳交任何費用即可參加。

交件說明
【平面設計類】
作品規格:尺寸 A3(29.7 X 42 cm),解析度 300 dpi,直式橫式不限。
‧原始檔交件建議以 ftp 上傳為主,也歡迎以 A3 輸出裱板交件。
‧作品輸出請參閱《簡章附件二》之 EPSON 輸出中心清單。
【3D 立體影片類】
作品規格:
(1) 影片長度:以 1 分鐘 30 秒到 10 分鐘為限
(2) 影片格式:.mpg、.mpeg、.avi,或 .mov 皆可
(3) 影片解析度:最低 720 X 480 dpi 以上
※影片中若有旁白、字幕,需以華語、華文為主;若為外語發音請另行製作中文字幕。作品之配音、特效及配樂,如係版權所有之音樂,需由參賽者自行取得合法授權。
※參賽作品應避免畫質不清、內容離題、違反善良風俗,及侵害他人著作權等相關情事。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人之原始創作。參賽作品如為已公開發表之作,或牽涉仿冒、抄襲他人作品、著作權不明,或不符合本徵選辦法與中國民國(台灣)之法律規範者,經查證屬實將取消參賽資格,且參賽者應自負相關之法律責任。

獎項
【平面設計類】
金獎壹名:獎金新台幣 6 萬元、獎品 Epson Stylus Photo TX820FWD 印表機乙台 (市價 9,990 元)、獎牌乙面
銀獎壹名:獎金新台幣 3 萬元、獎品 Epson Expression Premium XP701 印表機乙台 (市價 6,990 元)、獎牌乙面
評審團特別獎壹名:獎金新台幣 1 萬元、獎品 Epson Expression Home XP-402 印表機乙台 (市價 3,490 元) 、獎狀乙紙
dpi 特別獎壹名:獎品 dpi 雜誌一年份 (市價 3,360 元)、獎狀乙紙
佳作拾名:獎品 Epson ME340 印表機乙台 (市價 2,490 元)、獎狀乙紙
入圍陸拾名:獎品 Epson 紀念品乙份、獎狀乙紙
【3D 立體影片類】
金獎壹名:獎金新台幣 10 萬元、獎品 Epson MG-850HD 行動投影機乙台 (市價 36,900 元)、獎牌乙面
銀獎壹名:獎金新台幣 5 萬元、獎品 Epson BT-100 3D智慧眼鏡乙台 (市價 24,900 元)、獎牌乙面
入圍拾名:獎品 Epson 紀念品乙份、獎狀乙紙
※ 獎金單位:新台幣 (主辦單位可視情況修改獎項內容)
※ 以上獎金獎品總計價值約新台幣 36 萬元,主辦單位保留更改權利,若遇產品更新或缺貨,將以同值產品替代之。

洽詢專線:(02)2523-0499 ext.58 劉小姐
信箱info02@mydpi.com.tw / online@mydpi.com.tw

活動網站:http://2012epson.mydpi.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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