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日 星期六

2011 鞋樣創意設計競賽

 
壹、競賽主旨
為發掘創意設計人才進入製鞋領域,在此提供設計競技舞台以展現國內設計實力,藉此提升我國鞋品設計之水準,激盪出具創意性、實用性與設計感的鞋樣,並鼓勵設計人才對鞋樣設計投入更高的關注。

貳、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台灣區製鞋工業同業公會、International Footwear Conference
執行單位:財團法人鞋類暨運動休閒科技研發中心

參、參賽資格
一、凡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對此競賽有興趣之個人皆可免費參加。
二、此競賽執行單位所屬人員與當屆評審委員皆不得參加。

肆、競賽類別
◎男鞋組
◎流行女鞋組
◎女休閒鞋組
◎運動鞋組

伍、評審標準
◎初賽評審標準
1.創意性   40%
2.材料搭配性 30%
3.可觀性   30%
◎決賽評審標準
1.創意性             40%
2.材料搭配性           20%
3.可觀性             20%
4.作品 (成品) 對設計圖表達能力 20%

陸、獎金/獎項
分組冠軍:各一名,每名獎金新台幣二萬元整,獎座壹座、獎狀乙只
分組亞軍:各一名,每名獎金新台幣一萬五千元整,獎座壹座、獎狀乙只
分組季軍:各一名,每名獎金新台幣一萬元整,獎座壹座、獎狀乙只
總冠軍:一名,由各分組冠軍中再評選出一名總冠軍,再獲獎金新台幣二萬元整。
※備註:
1.高於一萬元之獎金均須扣繳 10% 所得稅。
2.初賽入圍作品亦將代表台灣參賽『2011 國際鞋樣創意設計競賽』(International Footwear Design Competition 2011),將有機會再獲得 IFDC 優厚獎金。

柒、競賽程序 (下列時間以執行單位所在地台北時間為準)
◎報名、收件截止日期:99 年 11 月 5 日 (五) 下午五點前,請至鞋技中心網站線上報名、繳件,網址:http://www.bestmotion.com/competition/shoes-bags.asp 未於規定時間上傳成功者,執行單位有權不受理。請參賽者務必留意「作品上傳成功信函」,以免影響參賽權益。
◎初賽、結果公佈:99 年11 月 12 日 (五) 前於鞋技中心網站公佈初賽結果,並由執行單位以書面通知決賽入圍者。入圍者需繳交「決賽參賽同意書」、「智慧財產權聲明書」及「參賽保證金」。
◎決賽、收件截止:100 年 3 月 2 日 (三) 下午五點前,未於規定時間寄/送達,執行單位一概不受理。
◎決賽結果公佈:100 年 3 月 18 日 (五) 前於鞋技中心網站公佈決賽結果,並由執行單位以書面通知決賽得獎者。
◎頒獎典禮:未定,正確日期及地點將公佈於鞋技中心網站,並由執行單位發函通知得獎者參與盛會。

捌、參賽辦法/程序
一、 初賽階段:
(一)線上報名網址 http://www.bestmotion.com/competition/shoes-bags.asp,請於報名期限內至競賽網站,設定一組帳號及密碼,完成參賽資料填寫後,報名系統會以電子郵件回覆「線上報名完成通知信函」,始完成線上報名作業,每人報名件數不限。
(二)大底款式選擇:參賽者務必依不同組別選擇 1 款大底式樣作為設計基準,詳細大底資訊請參考競賽網站資料下載區。
(三)截至初賽收件截止日期前,參賽者可隨時至競賽網站進行初賽作品繳交或更新。凡上傳作品成功者,系統皆將以電子郵件回覆「作品上傳成功信函」(未收到表示作品未上傳成功,請參賽者務必留意,以免影響參賽權利)。初賽階段各組將選出五件入圍作品,並備取數名。
二、決賽階段:
由執行單位以書面通知入圍決賽者,入圍決賽者請於 99 年 11 月 19 日 (五) 前,以掛號郵寄方式繳交「決賽參賽同意書」、「智慧財產權聲明書」、「參賽保證金 ($5000 元)」,相關資料請參閱競賽網站下載區,並完成參賽作品打樣及A3設計裱版1張,才得以進入決賽。

玖、作品及文件繳交
一、初賽
(一)初賽作品:
鞋樣彩色設計圖稿一張,內容包括:
A. 一款鞋樣之上視圖、側視圖、45度立體示意圖
B. 中文之設計理念
C.圖檔規格:寬 800 × 高 600 像素、解析度72dpi、jpeg 檔、RGB 之格式,個別檔案大小不得超過 250kb。
D.圖檔限制:不得出現參賽者之姓名、單位、國籍或任何可能影響評審公平性之文字、符號或記號等。
※備註:圖稿不限繪圖方式與工具,惟需符合本辦法規定之標準及傳送方式,若手繪稿轉為電子檔之作品亦請注意清晰度,以免影響比賽評分。
(二)作品繳交作業:
A.於 99 年 11 月 05 日 17:00 前,至競賽網站上傳符上述規定之「彩色圖稿」,由系統發送「作品上傳成功信函」,即完成上傳作業。
B.為避免眾多參賽作品於初賽截止日前擁塞網路,建議儘早繳交初賽作品,於截止日前可隨時修改上傳作品。
C.「作品上傳成功信函」為作品繳交或修改「成功」之依據,未收到此信函者,請儘速來電確認作品上傳作業,以免影響個人參賽權益。
二、決賽:
(一)決賽參賽資格:
決賽入圍者,需將「決賽參賽同意書」、「智慧財產權聲明書」及「參賽保證金 ( NT5,000 )」,一併寄至執行單位。未依規定繳交者,視同放棄決賽參賽者,由執行單位通知取消其參,並通知備取組別進行遞補。
※備註:凡依規定完成參賽作品打樣者,將全數退還參賽保證金。未依規定期限內繳交決賽作品者,則不退還保證金。
(二)決賽參賽作品:
1.A3 設計裱版 1 張(295mm x 420mm 硬卡紙板):設計圖內需具備顏色及設計材料運用,且作品介紹必須以英文作為表達文字。
2.成品鞋1雙:決賽參賽者需完成決賽作品之打樣並負決賽作品打樣之全責,執行單位僅適時提供打樣資訊,不代為打樣。自行完成決賽作品打樣之參賽者得以申請打樣補助費用,每件作品補助金額以新台幣 6,000 元整為限。打樣之作品務求精緻、完整、符合初賽原創性並考量實際使用需求等問題,如因模型表現作品以致影響比賽評分,需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三)作品繳交作業:
於 100 年 3 月 2 日 17:00 前,以郵寄或親自送達方式,將參賽作品繳交至執行單位。請參賽者妥當包裝,若因運送造成毀損,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拾、智慧財產權
一、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各類媒體之新作,且無抄襲仿冒情事者。執行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參賽者需自行負完全之責任且執行單位將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獎項與打樣等費用,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需自行負擔相關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二、作品智慧財產權一律歸屬主辦單位,當執行單位基於宣傳等需要,對於所有入選/得獎作品仍享有攝影、出版、著作、展覽及其它圖版揭載等使用權利,各入選/得獎者不得提出異議,並應配合提供相關圖片與資料。
三、所有得獎作品將保存於執行單位以作為未來展覽及宣傳使用,恕不退件。

拾壹、注意事項
一、所有繳交作品(包含作品文字說明、圖面、樣品...等)除標示作品名稱外切勿標示任何與作品設計無關之簽名或標示記號,一經發現取消參賽資格。
二、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或不符合規定者,執行單位有權不予收件。
三、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會公開、公平之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四、凡報名參加競賽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本競賽規則中各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本規則所述之各項規定。
五、本辦法中所列之各項權利義務均由執行單位執行。請勿直接聯絡主辦單位、贊助單位及協辦單位。
六、本辦法若有修改處,主辦單位逕自修改並公告於網站,不再個別通知。

拾貳、聯絡方式
聯絡人:趙佑馨
電話:886-4-23590112 ext 840
傳真:886-4-23580624
收件地址:407 台中市工業區 8 路 11 號 財團法人鞋類暨運動休閒科技研發中心 設計組 2011 鞋樣創意設計競賽 收
競賽網站:http://www.bestmotion.com/competition/shoes-bags.asp
電子信箱:designawards2011@bestmotio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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