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10日 星期二

「點土成金」海報與電子代言人創意設計比賽

 
環保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十年宣導系列活動
海報與電子代言人創意設計比賽
環保署邀您一起『點土成金』

一、活動宗旨:
本署有鑒於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問題漸受國際重視,且國內地小人稠,土壤與地下水資源有限,因此污染場址較諸其他國家更顯重要。為提升民眾對於土壤及地下水保育之概念,特舉辦「海報與電子代言人創意設計比賽」,廣邀全國對環保有興趣之莘莘學子,依本署施政理念,繪製生動活潑之海報,最高可獲得價值約 20,000 元筆電!

另外,本署並徵求電子代言人之創意設計,由設計者自由創作代言人角色之故事與個性,可虛擬為任何形式,並放置於活動網頁由一般民眾進行票選,得獎者可得最高價值約 20,000 元筆電,另只要參與投票之民眾,亦有機會抽中精美小禮物一份哦!

二、主辦單位: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委員會,官方網站:http://sgw.epa.gov.tw/public/

三、作品規格:
(一)海報:尺寸 52cm × 76cm。
(二)電子代言人:尺寸 15cm × 15cm。

四、活動對象:
(一)海報:「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 (職) 組」。
(二)電子代言人 (公仔):對設計有興趣之人士,皆可送件參加。

五、設計需求:
(一)「海報」底稿需搭配設計「電子代言人」一起使用。
(二)海報所設計之「代言人」亦可單獨參加「電子代言人網路票選活動」。
(三)「代言人」宜簡潔有力,表現環境教育及保育理念、精緻且深富創意呈現。
(四)以上兩項需均能應用於各項活動宣傳海報及各式 DM、獎狀、立牌、旗幟等活動相關之各種材質文宣品。

六、評選標準:
(一)海報組
1.設計應簡潔,避免複雜的圖案。
2.深具環保概念,呈現土壤及地下水保育概念。
3.審查方式: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進行評選。
4.四組別之比賽活動評選比重為:
‧主題表達與創意 30%
‧與土壤及地下水之相關性 30%
‧環保含意 20%
‧表現技法 10%
‧色彩配置 10%
(二)電子代言人組
於 98 年 11 月 1 日起至 98 年 12 月 31 日止,由網路進行票選,依得票票數排名。

七、獎勵辦法 (各組獎項分配相同,如下):
第一名乙位:頒發市值約 20,000 元筆電及獎狀乙幀,並獲主辦單位優先採用權。
第二名乙位:頒發市值約 10,000 元相機及獎狀乙幀,並獲主辦單位採用權。
第三名乙位:頒發市值約 5,000 元 MP3 隨身聽及獎狀乙幀,並獲主辦單位採用權。
佳作獎三位:頒發市值約 2,000 元隨身硬碟及獎狀乙幀,並獲主辦單位採用權。

八、得獎名單公布:
海報決選與代言人投票結果將於 99 年 1 月 31 日前公告於土水網「最新訊息」(不另行電話或電郵通知),並配合世界水資源日於 99 年 3 月 22 日舉辦「10 年有成宣導記者會」,現場將公佈評選結果及進行頒獎儀式。

九、領獎方式:
(一)所有獎項可於頒獎典禮中領取(並請攜帶身分證及印章),無法到場者可改由郵寄或快遞方式寄送(如需以郵寄方式領獎,相關郵寄費用由領獎人負擔)。
(二)獎品不得兌換其他獎金或獎項,得獎之名額不得轉讓他人,除獎品外衍生之費用由得獎者負擔。
(三)本活動獎品,主辦單位得視情形變動更換同等值獎品。
(四)得獎人如為未成年人,需檢附「戶籍謄本」並提出「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十、報名期間:
自 98 年 11 月 1 日起至 98 年 12 月 31 日止。

十一、 報名方式:
(一)海報組:應於 98 年 12 月 31 日前以掛號方式,將海報以 A4 彩色輸出印製,並黏貼於八開(30cm × 42cm)黑色硬卡紙上,卡紙背面請書明送件者之姓名、地址及聯絡電話,併同報名表、同意書、圖檔光碟郵寄至本會。受理期限以郵戳為憑,請參賽者自行預估送件時間,逾期不受理。
(二)代言人組:應於 98 年 12 月 31 日前將報名表、同意書及設計稿光碟以掛號方式寄出 (郵戳為憑),並將作品檔案上傳至官網活動專區,上傳期限為 98 年 12 月 31 日晚上 12 點前,逾期不受理。
(三)光碟圖檔應包含兩種格式:
1.網路用:解析度 150dpi、*.jpg 檔、RGB。
2.印刷用:解析度 300dpi、*.tiff 檔、CMYK。

【注意事項】
1.報名表設計說明欄位請以 300 字內表達作品創意與意涵說明。
2.報名相關表單請於活動網頁自行下載。
3.參賽者需同時繳交報名表、同意書、設計稿光碟各乙式,並依序排列封裝,始能參加評選,作品並以不摺疊為原則,如有缺漏未於 98.12.31 補齊,視同放棄。
4.以郵寄方式繳送之作品請妥善包裏,以免運送途中遭受不必要之毀損,參賽作品之所有運送費用均由參賽者自行負擔,寄件後請自行與委託寄件單位確認送達,或逕洽主辦單位確認之,參賽作品及相關資訊均不退件,請自行備份。
5.凡報名者,即視為同意並遵守本次參賽之各項規定事項,並應尊重評選委員專業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獎項由評選會議視參賽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調整名額」辦理,名額以不超過原獎金總額為限。
6.參賽作品應為未曾發表之作品,並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經發現有上述情形者,取消其得獎資格、追繳獎品與獎狀,獎位不遞補,法律責任由被檢舉者自負。
7.參賽者每人最多繳送三件作品,第三名以上獎項每人限得一件。
8.著作權相關事項:
(1)得獎作品之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得依著作權法之相關規定行使一切重製、編輯、改作及公開展示權利,除發給獎品外,均不另行通知及支付稿費或版稅。
(2)必要時得獎者需配合主辦單位之要求做適當修正,無法配合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作者不得異議。
(3)主辦單位對得獎者送件之所有物件資料,有宣傳、印刷、圖片揭載、公開展覽、無償重製及播放之權利,主辦單位並得應用於環境保護署土壤及地下水推廣系列活動宣傳海報及各式DM、獎狀、立牌、旗幟、工作證、舞台背景設計…等相關之各種材質文宣品。
(4)得獎者應放棄行使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並配合主辦單位依著作權法規定訂立著作權讓與契約。
9.領獎人應於領獎時提供姓名、身分證字號碼、戶籍地址。如非本國籍人士,則應出具姓名、護照號碼及居住地址,並依我國稅法規定扣稅 (居留未滿 183 天者扣 20%)。
10.本簡章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公佈於土水網。
11.所得之獎品一經贈與,非有重大瑕疵者不得更換。若電器商品有損壞或故障,請聯絡原製造廠商,本署不負保固維修之責任。
12.作品繳送地點為 100 台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 83 號,註明: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 10 年宣導系列活動。本活動如有相關疑問請電洽 (02)2383-2389 # 813 吳雅婷小姐。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sgw.epa.gov.tw/public/Action_Index_01.asp

沒有留言:


設計知識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