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31日 星期日

遊戲阜第一屆 Flash game 設計比賽

 
主辦單位:亞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協辦單位:臺灣新樂園、遊戲阜

參賽類型:
參賽作品皆須為 flash 格式遊戲,參賽類別分成兩類,參賽者需選擇其中一類參加,包括:
1.博弈遊戲類 (棋類、牌類、骰子類及任何有運氣成分或運用機率概念之遊戲)
2.其他遊戲類 (非博弈類的任何遊戲)
作品中可因個人功力設計各種輔助遊戲功能,例如:買賣試算功能、造型替換功能、佈景切換功能、會員互動功能...等。

作品規格:
1.作品須以 flash 動畫軟體製作,參賽作品請提供電子檔案,檔案內容含 Flash 執行檔 *.swf (另得獎後須繳交 Flash 原始檔 *.fla 檔)。
2.作品尺寸請以 760 pixel (長) x 550 pixel (寬) 儲存。影片執行檔需可在 Flash Player 9 以上版本播放。
3.請以 word 檔格式簡述作品之創作主題、創作者、創作理念、聯絡方式,必要時可附圖說明,附圖以 JPG 檔為主;可以以個人或團隊名義參賽,為團隊須設定代表人姓名。
4.作品檔名命名規則請依照以下次序:參賽者名稱 (底線) 作品名稱,如:林小英_變種骰子
5.作品以光碟片 VCD 或 DVD 燒錄繳交(光碟上需撰寫創作主題及創作者姓名)
6.作品本身不得違反中華民國法律,亦不得涉及色情或暴力等違反善良風俗之情節。
7.作品相關程式、配樂、配音、美工製作需擁有免費軟體或經過合法授權。
8.遊戲程式碼需為原作。

活動時程:
收件時間:2010 年 2 月 1 日至 2010 年 3 月 31 日
公布時間:2010 年 4 月 20 日

獎勵辦法:
第一名:合作合約一份,鑚表一對,獎金新台幣參萬元,獎狀一張。
第二名:鑚表一支,獎金新台幣壹萬元,獎狀一張。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伍仟元,獎狀一張。
※ 第一名之得獎者可獲得合作合約乙份,其他參賽者視情況給予合作合約,名額不限。獲得合約者,於自己設計之 flash game 正式營運後一年內可分配自身 flash game 扣除通路成本 30% 後之 15% 營收。

報名方式:
參賽作品需以郵寄光碟方式,繳交書面報名表與遊戲程式光碟 2 份。
掛號郵寄地址:806 高雄市前鎮區擴建路 1-16 號 14 樓 亞資科技企劃課 遊戲設計比賽籌備小組 收

評分標準:
主題創意性 (30%):作品呈現主題特色、創意運用
遊戲趣味性 (30%):作品呈現趣味、互動性、黏著度
聲光效果  (20%):作品呈現美術、音樂、音效 效果
市場發展  (20%):作品之市場價值性、營運發展性

注意事項:
1.參賽之作品不得為發表過或是參加過其他比賽之作品,否則取消其資格。
2.參賽者之遊戲程式原始碼需為自行創作,且得獎者之遊戲程式原始碼屬於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權重製或修改後發表。
3.參賽者製作工具不限,惟製作工具需為免費軟體,或作者擁有製作工具之合法授權,否則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
4.主辦單位於遊戲上架營運之前,將提供合作合約予得獎遊戲作者。
5.活動獎項超過新台幣貳萬元者,得獎者需自行負擔10%之機會中獎所得稅後方得領獎,否則視同放棄該獎項。
6.參賽作品若涉及著作權相關問題,經證實無誤,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名次,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項與合約,但不干預與原作者之法律相關問題。
7.主辦單位有權視參賽作品之水準做出從缺或增額錄取之決定,惟同名次需共享其原有獎金。
8.亞資科技及相關企業員工不得參加該活動。
9.亞資科技保有修改活動辦法之權利。

活動網站:
http://www.imj.com.tw/3g/promo/flashgam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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