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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12日 星期二

2017 啟動視覺飆創意.tw / .台灣形象廣宣品設計競賽

 




參賽資格
全國高中職 (含) 以上之在學學生,或一般社會人士皆可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 (TWNIC)

參賽組別及設計主題
本競賽徵求以下兩項組別之作品參賽:
◎「環保提袋設計組」:
‧設計具創意、主題內容不限的環保帆布提袋外觀主視覺圖案,圖案位置及顏色自訂,惟設計風格須符合TWNIC企業形象或.tw/.台灣域名品牌形象。
‧設計圖檔須包含環保提袋正、反雙面彩色主視覺設計圖及示意圖。
◎「文創禮品設計組」:
‧設計具創新、特色及實用之禮品,不限設計品項。設計主題方向得以具臺灣意象、臺灣特色代表圖像或以臺灣地圖造型等概念或元素進行禮品設計。適用於國際交流之場合使用。

作品規格
參賽者請依以下規格進行設計
◎「環保提袋設計組」
以標準直式規格之環保帆布提袋進行正反面外觀主視覺圖案設計,尺寸約長:42 公分;寬 30 公分,雙面。
亦可依設計理念自行發想開發特殊款式造型規格之環保提袋,須於參賽作品交件中說明作品款式、規格尺寸大小、色彩及材質等。
報名須上傳:「正、反雙面彩色主視覺設計圖樣」及「提袋外觀示意圖 」。
◎「文創禮品設計組」
不限設計品項,可自行選擇適合主題之禮品品項進行設計,例如 (但不限於):筆、T 恤、便條紙、L 夾、帽子、袋子、記事本、造型杯、名片盒、USB 等文宣贈品。
亦可依設計理念自行發想開發新禮品品項,須於參賽作品交件中說明作品使用說明、規格尺寸大小、色彩及材質等。
報名須上傳:「正、反、側彩色主視覺設計圖樣」及「三視立體彩色示意圖」。
各組別之設計規格如有特殊造型款式或規格功能等,請評估考量設計作品後續製成實品之製作可行性、開模成本及原物料成本等。

參賽原則
‧可以個人或團隊方式報名參加。如以團隊報名者,一隊至多四人,報名時須推舉一位為參賽代表人,作為參賽過程相關通知聯繫對象及獲獎獎金領取代表等。
‧參賽者 (團隊) 可任選組別報名參賽,惟報名總件數不得超過 3 件。
‧一律採線上報名,設計作品不需製作成實品及列印設計樣稿,報名只需上傳及繳交作品設計圖稿檔案。惟參賽者務必保留原始創作圖 .ai 向量圖檔,置入圖檔需 300dpi 以上、CYMK 色彩, 字型轉外框,不鎖定圖層 。
‧參賽作品一經公布獲選入圍或得獎,必須將作品原始創作圖 .ai 及 .pdf 格式檔案燒錄存成光碟乙份郵寄予主辦單位,以便作品存查及後續印製成品使用,請務必妥善保留設計檔。如無法提供符合規格之檔案,致主辦單位無法後續運用,將視同放棄入圍及得獎權利。
‧作品無論錄取與否均不退件,請參賽者自留檔案。

作品設計原則
‧未曾發表之原創設計。
‧與.tw/.台灣等品牌標誌結合,具品牌辨識度。
‧應將創作理念及元素融入設計作品,具創意及特色,亦能符合.tw/.台灣網域名稱服務特性或在地化網路品牌優勢形象或國際化網際網路專業服務等特性概念進行設計元素發想。
‧需考量設計作品後續製成實品之可行性、實用性、製作成本及材料成本等。

設計素材或文案
‧設計素材須加入至少一款.tw/.台灣雙 LOGO、.tw LOGO 或.台灣 LOGO 等元素,得自行依創作理念運用,亦可搭配加上 TWNIC LOGO 於設計中,LOGO 圖樣使用不可隨意變形或修改等。
‧另可視設計作品及創作理念搭配 TWNIC 各類型網域名稱 ICON 或吉祥物尼克寶寶圖像等運用。
‧設計風格應符合本中心組織形象及品牌特色。
‧設計作品得自行發想搭配使用標語 (Slogan) 或適合TWNIC形象之圖案。

TWNIC 企業形象及產品服務特性
‧TWNIC:為一國家級網路資訊中心,是目前國內唯一統籌網域名稱註冊及 IP 位址發放之超然中立之非營利性組織,除提供國內完整之網路服務外,更積極參與各項國際相關網路會議。以超然中立及互助共享網路資源之精神,提供註冊資訊、目錄與資料庫、推廣等服務,及網際網路服務專業、國內外網際網路資訊交流、公益關懷投入等理念為服務宗旨。
‧.tw/.台灣網域名稱:共提供有 10 種類型之網域名稱註冊服務,具獨特性、在地化品牌之形象。國內企業/個人或電子商務如有架站需求,註冊.tw/.台灣網域名稱的首要選擇。

報名及交件方式
‧一律採網路線上報名方式投稿,線上報名須先上傳設計檔案及 500 字內創作理念靈感說明,作品檔案設計完成後請轉成PDF檔案格式上傳至活動參賽網站。
‧將以下內容彙整成 PDF 格式上傳,總容量不超過 5MB 大小
◎「環保提袋設計組」:
1.正、反雙面彩色主視覺設計圖樣。
2.提袋外觀示意圖 。
◎「文創禮品設計組」
1.正、反、側彩色主視覺設計圖樣。
2.三視立體彩色示意圖。
‧網路線上報名完成後,於規定期限內,參賽作品仍可進行修改及重新上傳。
‧網路線上報名完成後,請參賽者 (團隊) 列印報名表及參賽同意書,一併於規定期限內以掛號方式寄送至主辦單位。(請郵寄至: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地址:100 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二段 9 號 4 樓之 2,.tw/.台灣形象廣宣品設計競賽收;若為團體參賽,每位隊員均須繳交參賽同意書)。

報名及作品截止期限
‧網路線上報名日期:即日起至民國 106 年 10 月 15 日 24:00 止。
‧參賽作品修改日期:完成網路線上報名後,參賽作品如有更新,可於 106 年 10 月 22 日 24:00 前進行參賽作品重傳。

活動時程
‧網路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06 年 10 月 15 日 24:00 止
‧參賽作品修改日期:即日起至 106 年 10 月 22 日 24:00 前可進行參賽作品更新重傳。
‧郵寄參賽同意書:即日起至 106 年 10 月 23 日前掛號等方式寄出,郵戳為憑。
‧初複決選評審作業:預計 10 - 11 月
‧入圍名單公布:預計 11 - 12 月
‧頒獎典禮:預計 11 - 12 月辦理

競賽獎金
「環保提袋設計組」及「文創禮品設計組」二個組別分別提供:
第 1 名 (1 名):獎金 NT$30,000 元 + 獎座乙只。
第 2 名 (1 名):獎金 NT$20,000 元 + 獎座乙只。
第 3 名 (1 名):獎金 NT$10,000 元 + 獎座乙只。
佳 作 (3 名):獎金 NT$5,000 元 + 獎座乙只。
入圍獎:參賽作品經公布入圍者,參賽者 (團隊) 每人可領取入圍獎狀乙紙,約計 10 組,視評審評選結果而定。
※獎項經由評審委員討論決定名次,視報名收件狀況或經評審決定,獎項名額得增減或名次從缺。

得獎作品後續
‧得獎作品之著作人 (設計者) 同意該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移轉由主辦單位全部取得,並賦予主辦單位修改調整之權利,且同意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主辦單位有授權廠商生產之權利;除發給競賽獎金外,不另支付稿費及版稅。
‧參賽得獎作品如經採用製作實品,得奬人有義務協助主辦單位進行設計作品製作規格排版等確認或調整。

評審辦法
‧評審方式分為初選、複選及決選等。預定 10 - 11 月進行,由主辦單位辦理,邀請專家組成評審團進行評選,評選出入圍名單及得獎名單。
‧評審採專家共同評選制度,將邀集美術設計、文化創意、資訊科技等領域的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團,擔任各階段評審。
‧評選結果將公告於活動網頁,同時以電子郵件通知入圍及獲獎者,並擇期辦理頒獎典禮頒發獎項。

評審標準
‧主題適切性(40%):所設計之作品符合大眾需求及接受度, 切合主題 .tw/.台灣網域名稱服務之形象及涵意等。
‧設計創意性(30%):所設計之作品具特色及原創性,展現設計及製作技巧 。
‧實用可行性(30%):所設計之作品可執行且符合開模製作及材料等成本考量。

其他事項
‧參賽作品應為原始創作,凡涉有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者,除得以取消敘獎資格、追回獎金外,一切法律責任概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並應賠償主辦單位之損失。
‧參賽作品僅限參加此次競賽,得獎作品如經檢舉有抄襲、瓜代或以其他比賽曾獲獎項作品參賽之情形,將取消得獎資格並回收獎金及獎座,並自行負責相關法律責任。
‧參賽作品不得有毀謗他人,發人隱私或其他侵害他人權利或違法之內容。如有違反法律規定,參賽者應自行負責。本中心並將依情節輕重,採取必要之措施,包括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金等。
‧參賽作品無論錄取與否均不退件,請參賽者自留檔案。
‧入圍得獎者將個別通知,並於本活動網站公告之;未入圍/得獎者將不另外通知。
‧獎金將頒與報名表之代表人,報名表之資料均不得更改。
‧依據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獲獎獎金主辦單位依法代扣得獎者 10% 所得稅、2% 二代健保費,外籍人士依法代扣稅率為 20%。
‧參賽者需服從評審之決定。如有發生糾紛,並應服從本中心所為之裁決。
‧主辦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參賽者須自行負責且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獎金及獎品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須自行承擔,不得異議。
‧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報名規定的各項內容及規定,本活動參賽規則如有異動,依本活動網站最新公布為準。主辦單位保有所有相關活動最終解釋權與活動更改之權利。

活動網站:https://www.twnic.net.tw/2017adv/about.html

2016年12月28日 星期三

「感動 99 我的續世代」99 秒影片徵選

 




活動說明
華碩文教基金會與公視共同主辦的「99 秒影片徵選活動」將邁入第 8 年,此活動是國內率先推出讓年輕人用影像說故事的表達方式,並廣獲各界驚豔,多年來以不斷推陳出新的宣傳手法,深入全國各大專院校,讓年輕世代得以透過影片徵選表達出他們對社會的關懷。歷屆活動的徵件主題如:『環保 99,讓地球美麗久久』、『感動 99,尋找台灣生命力』、『感動 100 照片影片故事影片創作比賽』、『感動 99,發掘台灣真善美』、『感動 99,屋簷下我的家』、『感動 99 心幸福運動』、『感動 99 綻。微光』,皆是追隨著全球脈動以及社會關注議題而訂立的,為的就是期許能讓參賽者在親自參與的拍攝歷程中,主動的關心起生活週遭事物,並從過程中找回生命最真實的感動。

第八屆的感動 99 影片徵選活動,除了延續保有早已樹立口碑的 99 秒影片徵選,我們也調整歷屆以來的競賽辦法,增加了紀實微電影拍攝獎助計畫。全新誕生的紀實微電影拍攝獎助計劃,希冀能結合國內專業導演的影視技術與經驗,實際參與並輔導那群對影像創作懷抱夢想的學生們。我們期許能結合各方資源,共同打造出一部兼具質感、動人且獨特的紀實微電影。

活動辦法
重視生態 以友善的農耕方式與自然共存
資源循環 愛物惜物打造再生資源新功能
改變習慣 包裝減量用具環保開創新生活
環境守護 以行動力維護環境與生態平衡
公益旅行 募集物資傳遞幸福讓愛無國界
堅持理想 教育醫療不畏苦紮根弱勢偏鄉
社區發展 結合綠思維發展區域文化特色

珍惜資源、重視共享、珍愛土地、關懷環境...
那是以行動追求地球永續發展的一群人,有著理想並以勇氣改變的一段故事與一份感動...

是環境、是教育、是文化、是資源、是生命...
那些建構在經濟、社會、與生態上的永續行動,都是為了我們共同的未來在努力。

用 99 秒影片,紀錄下我們這世代的永續作為!透過你的鏡頭,一同來擴大永續計劃的影響力!

徵件期間
2016 年 10 月 1 日 起至 2017 年 2 月 10 日 12:00 止

初審入圍公告
2017 年 3 月 15 日

初審入圍作品網路人氣票選活動
2017 年 3 月 15 起至 4 月 10 日止

複審入圍公告
2017 年 4 月 10 日

頒獎典禮
2017 年 6 月
※各階段辦理時間依實際執行狀況而定,如有異動請以活動官網公佈為主。

參賽對象
歡迎國內各級學校在學學生,不限就讀科系、年級,皆可以個人或團體組隊方式參賽;如為團隊參賽,最多以五人為限,並載明隊長及隊員姓名。

報名方式
參賽者請先於 Youtube 平台上傳作品後,於徵件期限內至活動網站填具參賽報名表,完成線上報名。

作品規範
1. 影片:
‧影片長度:99 秒以內
‧影片格式:解析度需達 1920 * 1080(HD)的橫式影片,以可支援 Youtube 平台上傳的檔案格式為主(含avi、mov、mpg)。另在複審入圍公告後,參賽者需繳交影片格式為 .AVI 或 .MOV 之作品給予主辦單位。
‧影片形式:運用視覺語言,製作詮釋符合徵件主題的影片。作品不限表現形式與手法,劇情、動畫、紀錄片…等各種類型影片均可參賽。
‧特殊規定:
‧‧影片中不得出現參賽者、製作團隊之姓名資料。
‧‧參賽作品不得曾於其他徵件比賽中獲首獎。
2. 音樂素材:
‧自行創作。
‧自創用 CC(Creative Commons, creativecommons.org.tw)全球分享網站(Common Content, commoncontent.org),依作品授權方式與標示方法,下載使用。
‧其他取得合法授權之音樂。
3. 人物素材:
‧不限,惟如使用名人為影片之主角影像,均需獲當事人肖像權之授權。
4. 著作授權:
‧參賽者同意作品於活動評選期間能無限次播放及使用。
‧參賽作品有利用他人著作或權利時,參賽者應取得該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人或權利人同意其著作或權利於參賽作品中,依創用 CC(Creative Commons, creativecommons.org.tw)授權條款授權,提供華碩文教基金會及公共電視宣傳與非營利使用,範圍包括利用參賽作品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公開上映與公開發行。
‧得獎人同意其得獎作品永久無償授權華碩文教基金會及公共電視宣傳與非營利使用,範圍如下:授權主辦單位利用得獎作品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公開上映與公開發行
‧參賽者應擔保就其參賽作品享有一切著作權利,並無抄襲、剽竊之情事,影片中有利用他人著作或權利(包含文字、影像與聲音等)時,參賽者應自行取得該著作財產權人或權利人之同意或授權,並於收件時繳交其授權之相關聲明。
‧若有作品不實、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之行為,相關法律責任與損失,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賠償,與主辦單位無關。

評選說明
徵件截止後,將進行參賽作品之評選,評審流程分為資格審查、初審審查及複審審查三個階段。

資格審查
由主辦單位依「電影片分級處理辦法」及本活動之相關規定,對參賽作品進行審核,並淘汰屬於限制級、輔導級,或具誹謗、人身攻擊之參賽作品。

初審審查
‧由主辦單位委請影視從業相關人士或知名影像創作者,擔任初審評審委員,就通過資格審之參賽作品進行初審。
‧初審作品評分標準:
‧‧主題契合及故事內容(40%)
‧‧創意概念(30%)
‧‧視覺表現(30%)
‧初審階段,預計選出 30 件作品進入複審。該階段評審得視活動報名作品總數,適度調整各類錄取件數。
‧初審階段入選之作品,屆時將於活動網站進行網路人氣票選競賽。此外,主辦單位亦將頒予初審入圍證明,以資鼓勵。

複審審查
‧由主辦單位委請影視創作相關知名人士,擔任複審評審委員,根據初審入圍名單,選出複審入圍作品。
‧複審階段將選出 15 件作品並依評選結果,得獎名單屆時於頒獎典禮上公告。該階段評審得視作品總數,適度調整各類錄取件數。
‧複審階段評分標準,由該階段評審委員討論後訂定。

獎勵辦法
金獎 1 名:得獎金新台幣 100,000 元,獎座一座、獎狀。
銀獎 1 名:得獎金新台幣 50,000 元,獎座一座、獎狀。
銅獎 1 名:得獎金新台幣 30,000 元,獎座一座、獎狀。
華碩特別獎 1 名:得獎金新台幣 10,000 元、華碩贈品一份、獎座一座、獎狀。
優選獎 5 名:各得獎金新台幣 10,000 元,獎座一座、獎狀。
佳作獎 6 名:各得獎金新台幣 5,000 元,獎座一座、獎狀。
最佳指導獎 1 名:得獎金新台幣 6,000 元,獎座一座、獎狀。
網路人氣獎 1 名:得華碩贈品一份、獎座一座、獎狀。
※補充說明
‧除人氣獎外,其他獎項不重複領取。
‧最佳指導獎,以所有參賽作品中通過資格審查後的作品統計,該名指導老師所指導的作品總數最多且其中至少一件通過初審者,獲得該獎項。屆時如遇件數相同情形時則增開獲獎名額。
‧得獎人若為團隊時,其獎金領取方式為該團隊成員平均領取。

其他注意事項
‧參賽作品未達評審認定標準者,各獎項得予從缺。
‧投稿者應自行將投稿檔案備份,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
‧99 秒影片競賽複審入圍名單公佈後 7 個工作日內,其複審入圍者應檢附符合「參賽作品規範」及「著作授權」規定之授權同意書,依主辦單位通知之收件資料(學生證明文件、參賽作品影片及影片劇照),逕寄公共電視「感動99影片徵件工作小組」;違反者,取消其得獎入圍資格,名額不遞補。
‧本活動之入圍作品須同意提供華碩文教基金會及公共電視宣傳與非營利推廣使用,授權範圍包括利用作品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公開上映與公開發行。其使用方式及次數均不受限,均不另給酬,參賽者並不得對主(承)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參賽者須詳閱比賽辦法等相關規範與說明,參賽者、入圍者或得獎者若有參賽資格不符、作品不實、違反著作權法、違反本報名須知規定或其他法令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入圍或得獎資格,並自平臺移除其作品、追回其已領取之獎座、獎金、證書、獎狀,參賽創作者均不得有異議,同時名額不遞補。如因此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及所產生之法律責任,參賽創作者須負完全之法律責任。
‧本活動依財政部國稅局規定中獎金額若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依法應扣繳 10% 稅金 (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扣繳 20% 稅金);若中獎人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額,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
‧主辦單位有權更改等值獎品內容,且保留修改本須知之權利。

活動網站:http://www.pts.org.tw/2016heartfelt99/index.html

2016年3月10日 星期四

105 年防制人口販運宣導海報設計比賽

 




活動緣起
人口販運是目前全世界共同面對的問題,由於人口販運已非單一國家內部之事務,在全球化的風潮下,人口快速的移動,跨國人口販運成為各國必須正視的重要人權議題,以免受到不利影響。

本署為加強宣導「防制人口販運」議題,使民眾更加瞭解什麼是人口販運,每年均會運用不同的方式,如拍攝微電影、四格漫畫比賽、動畫製作等進行宣傳,今年度舉辦海報設計比賽,將防制人口販運以及保障人權政策傳達給民眾,以更生活、鮮明、活潑的方式吸引民眾,並期許臺灣成為亞洲地區打擊人口販運的標竿國家。

活動辦法
3 月 14 日至 5 月 13 日止,將你的電腦繪圖作品,使用線上報名表上傳報名。初審時,我們將從參賽作品中選出 30 名參加決選,入圍決選後將另外通知繳交原始檔。

競賽方式
電腦繪圖,並採線上報名(不得郵寄)。初審會從參賽作品中選出 30 名參加決選。

參加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或持有有效居留證之港澳居民、大陸地區人民及外籍人士。

作品規格
海報為 A1 尺寸(60cm × 85cm),並設定解析度為 300dpi,儲存成 JPG 電子檔繳件,若作品與任一規定不符,則不列入評選。

得獎名單公告
因考量參加人數及評選之故,將於 6 月底或 7 月初公告於活動專屬網站(http://event.kayelu.com/2016ipdc)及內政部移民署全球資訊網「最新消息」

獎勵
(一)第 1 名:禮劵新臺幣 5 萬元及獎狀。
(二)第 2 名:禮劵新臺幣 3 萬元及獎狀。
(三)第 3 名:禮劵新臺幣 1 萬元及獎狀。
(四)佳作 12 名,禮劵新臺幣 5,000 元及獎狀。
※註:投稿作品經專家學者審查認無優異作品時,主辦單位得不足額錄取。

評分項目及評審
(一)評分項目:
1、創意切合主題:40%
2、構圖與布局:30%
3、技巧與色彩:20%
4、文案(包括創作理念):10%
(二)評審:
邀請至少 3 位具有數位繪圖設計能力及至少 2 位防制人口販運專家學者擔任評審委員(佔總分數 90%),另至少 10 個民間組織及在臺辦事處評分(佔總分數 10%)。

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請以真實姓名填寫線上報名表。
二、參賽作品以參賽者原創設計為主,避免大量使用圖庫元素或他人作品為設計主視覺,若參賽作品中有使用到其他智慧財產權創作物時,請於交件同時檢附智慧財產權來源相關證明文件或授權書。
三、入選作品若涉嫌抄襲、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涉及暴力、色情、譭謗等違反善良風俗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狀及獎金,其衍生的民、刑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四、入圍或得獎作品須配合主辦單位提供電腦原始檔案,以利後續作業。如未配合,將取消資格。
五、得獎者將進行公開表揚,屆時請配合出席授獎,如無法出席,請務必指派親友代領。
六、參賽作品須未經公開發表,違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狀及獎金。
七、未獲獎作品恕不另行公佈。
八、參選作品請自行留存原稿備用,交付之參賽作品不予退件。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任何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毀,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交付備份作品,對毀損之作品恕不負賠償之責。
九、依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 NT$20,000 者,主承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10% 稅額,國外人士代扣繳 20% 稅額。
十、每位參賽者最多可送交 3 件作品,若同時入選,只限領取最高獎項。恕不受理以公司行號或團體創作作品參賽。

權利歸屬
一、所有得獎作品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在印製海報或相關刊物發表時,不另支稿費及版稅。
二、主辦單位具有出版或公開展覽所有參賽作品之一切權利。
三、為受理報名與相關聯繫庶務,請參賽者務必同意提供下列個人正確資料『姓名、性別、聯絡電話、E-mail、文案(含創作理念)等』,作為主辦單位於本活動使用,主辨單位會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妥善管理、運用,並將於活動結束後予以銷毀。

其他
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

服務信箱
防制人口販運海報設計競賽小管家:陳俞廷小姐,2016ipdc@kayelu.com

活動網站:http://event.kayelu.com/2016ipdc/

2016年3月8日 星期二

「5/25 國際失蹤兒童日」創意海報比賽

 





創作主題:
看見失蹤,期盼重聚
全台每年有數千名的兒少失蹤,他們的家人不知道孩子的去向,每一日都在盼著孩子回家。
5 月 25 日是國際失蹤兒童日,在這一天和全世界一起關心兒少失蹤問題,透過你/妳的創作,讓世界看見失蹤問題,讓愛從此零失蹤。

徵選組別:
(一)國小繪畫組:全國國小學童
(二)海報設計組:不分齡(需於設計中置入“5/25 國際失蹤兒童日”字樣)

作品規格:
◎國小繪畫組
‧規格:限用 8 開圖畫紙(約 26 × 38cm)繪製,限平面彩繪、創作媒材不拘。
◎海報設計組
‧設計規格:尺寸為菊對開尺寸 (594 * 420mm),原始檔解析度為 300dpi 之 CMYK 四色印刷模式,檔案類型為 AI 或 PSD 檔皆可。
‧限定:作品中需有「5/25 國際失蹤兒童日」字樣,否則不予受理評選。
※備註:不限直、橫幅,每人參賽作品以 5 件為限;若未依作品規格投稿,恕無法參與評選

收件辦法:
(一)截止收件日期:2016 年 4 月 8 日(五)截止。
(二)繳件方式如下:
◎國小繪畫組
‧作品:將作品平寄或對折,並建議加上透明資料夾,以防寄送途中損壞。
‧將報名表以正楷填寫完整並簽章,直式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處。
‧掛號郵寄至:403 台中市西區自由路一段 98-1 號 2 樓「5/25 國際失蹤兒童日創意海報比賽小組」收(以郵戳日期為憑)。
◎海報設計組
‧投稿規格:JPEG 檔,解析度為 96 dpi (含) 以上,直幅或橫幅最小邊度不超過 1200px,檔案大小限 5MB 內。
‧檔名格式為:姓名 + 作品名稱。
‧將報名表填寫完整並簽章後掃描,連同作品檔案寄至 breatheasy@cwlf.org.tw,郵件主旨為 5/25 國際失蹤兒童日創意海報比賽

評選方式:
前三名及佳作獎:將委請評審委員依作品之主題 (40%)、創意 (20%)、構圖 (20%)、色彩 (20%) 予以評選。

獎勵方式:
◎國小繪畫組
第一名 (1 名):8,000元
第二名 (1 名):4,000元
第三名 (1 名):2,000元
佳作 (各 3 名):1,000元
◎海報設計組
第一名 (1 名):15,000元
第二名 (1 名):8,000元
第三名 (1 名):5,000元
佳作 (各 3 名):2,000元
※得獎者作品若有指導老師,本單位將另發給老師指導感謝狀,並請於報名時填寫於報名表中。

競賽時程表:
(一)公布徵選結果:2016 年 05 月 05 日將於活動網站公告得獎名單,未得獎作品將不另行通知。
(二)頒獎記者會:將於 2016 年 05 月 25 日台北市場地舉辦頒獎記者會,活動時間、地點將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得獎者需於當日出席領獎。

聯絡資訊:
◎國小繪畫組
04-2226-5905 分機 21,劉社工
ireneliu@cwlf.org.tw
◎海報設計組
04-2226-5905分 機 18,何社工
breatheasy@cwlf.org.tw

注意事項
(一)海報設計組之得獎名單公布後,本單位將通知得獎者提供「海報原始檔」(AI 或 PSD 檔皆可),若無法提供檔案將予以取消資格。
(二)若參賽作品中有使用到其他智慧財產權創作物時,請於交件同時檢附智慧財產權來源相關證明文件或授權書。
(三)所有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參賽作品獲獎後,獲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自即日起完全讓與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有權公開發表、公開展示、公開播送、公開口述、公開上映、公開傳輸、公開演出、重製、編輯、改作、出租、散布、發行、改作成衍生著作或編輯成編輯著作等一切著作財產權之使用權利。獲獎作品之著作權利讓與後,主辦單位得視需要對本著作內容加以潤、飾、增、刪並得省略姓名表示。
(四)參加者需保證所有填寫資料均為個人確實資料,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且如有導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時,參加者應付一切民刑事責任。
(五)得獎作品如有偽冒、抄襲、他人代筆或經檢舉曾參加任何公開繪畫比賽得獎或展出,查證屬實,一律取消資格,獎位不遞補。已領取獎項者,主辦單位得追回原獎項。其違反著作權法令部分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得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六)凡參賽之作品,因郵寄途中或不可抗拒災變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七)評審得視實際參賽作品水準,以「從缺」、「刪除名額」或「增加名額」方式彈性調整各組別之獎項名額。
(八)依據所得稅法規定,主辦單位將開立年度扣繳憑單予本活動獎金得獎者;獎金價值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整,得獎者依法扣繳 10% 稅額。
(九)得獎者獎金寄送僅限臺、澎、金、馬地區。若得獎者之通訊地址不包含上述地區時,需自行領取者應於 2016 年 6 月 15 日前領取,主辦單位不處理郵寄獎項至其他地區之事宜,逾期者視同得獎人自動放棄權利。領取獎金者,應檢附本人戶口名簿及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身份證明文件,始為受理。
(十)主辦單位保留修改、變更或取消本活動之權利。

個資相關聲明:
為受理「5/25 國際失蹤兒童日創意海報比賽」報名與相關聯繫庶務,請參賽者務必同意提供下列個人資料類別:姓名、性別、電話、手機、E-mail 等個人之資料,作為主辦單位(失蹤兒童少年資料管理中心)於本活動使用與會務管理之用 (包含本徵選活動作業管理、通知聯繫、活動訊息發布、獎金與獎項發送及其他本會相關訊息發送等) 之用。上述授權後,若有異議請於上班時間向「5/25 國際失蹤兒童日創意海報比賽小組」請求補充、更正、停止蒐集、利用或刪除。

活動網站:http://525.missingkids.org.tw/

澎湖國際海上花火節文創商品設計大賽

 




目的
「澎湖國際海上花火節」為本縣最具代表性的年度觀光盛會,每年均吸引國內外旅客前來體驗震撼力十足且璀璨的花火,並為觀光季拉開序幕。為使參與盛會的旅客留下完美回憶之同時,擁有具收藏價值或實用性之文創紀念商品,藉由花火節相關意象,如花火節商標、七彩虹橋、煙火、花火寶寶 JuJu、Bang 等元素,或澎湖相關意象,如玄武岩、海灘、古厝、仙人掌、天人菊、石滬、海洋等自由創意發想做為設計元素。希望藉辦理設計大賽為年度花火增添迴響與話題,吸引有志者參賽,創造節慶活動附加價值。

主辦單位
澎湖縣政府旅遊處

參賽主題
(一)具澎湖國際海上花火節特色或兼具本縣代表意象的文創商品。商品應有實用性、創意巧思、具紀念價值且對花火節活動行銷宣傳有正面助益及市場銷售潛力之可商品化產品。
(二)參賽作品分為兩組:
1.A 組 - T-shirt 設計組:版型款式、色彩請自行發揮創意。惟需說明尺寸、材質等
2.B 組 - 自由創意組:生活用品、裝飾品、禮品、文具、玩具等品項題材不限,含包裝設計。同一設計概念衍生之作品視為一件。

參賽資格
(一)參賽者可為個人或團體方式報名。個人不限性別、年齡及國籍 (惟須合法居留),作品件數限 3 件以下。以團隊方式報名者,需指定一人做為團隊代表人,主辦單位發送之通知及獎金發放等,均以該代表人為送達代收人。
(二)參賽作品須具有原創性,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者,未公開發表亦無參與其他競賽或為他人使用。

參賽作品繳交規定
(一)參賽報名文件:報名表、著作財產權轉讓書
(二)參賽作品規格:
1.初選繳交:
(1) A3 尺寸 (42cm * 29.7cm) 作品設計圖:以全彩呈現設計外觀並裱硬紙板,T-shirt 設計組應有正面及背面圖,自由創意組應有立體圖 (或透視圖、組合圖等) 及可清楚表達商品比例、大小之三視圖、尺寸圖。前後不得出現參賽者或團體姓名、稱號及任何相關符號或文字,及任何顯示宣傳之文字、圖片或電話。
(2)光碟一片:燒錄內容包含參賽報名文件 (報名表、著作財產權轉讓書)、作品設計圖檔(全彩 JPEG 檔及原始檔,A3 尺寸,解析度 300dpi、CMYK 模式)。
(3)T-shirt 設計組以 AI 檔繳交,可用 PS 創作,惟請置入 AI 內,文字應轉外框。
2.決選繳交:
(1)作品 1:1 打樣製作。請包裝妥善,如因郵遞過程造成損害,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2)作品製作流程及方法、經費概算。
(3)作品不同角度打樣照片 2-3 張 (全彩 JPEG 檔,解析度 300dpi)。
(4)光碟 1 片:燒錄內容須包含上述兩項。

參賽流程
◎報名及收件
‧郵寄:即日起至 105 年 4 月 22 日前 (郵戳為憑)
‧親送:105 年 4 月 22 日 17:00 前送達,填寫報名表及其他作品相關資料,郵寄掛號或親自遞送至「澎湖縣政府旅遊處」,請標示「花火節文創商品設計大賽」,收件地址:880 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 32 號
◎初選:105 年 5 月 6 日於活動網站公布初選入圍名單各組 10 名。
◎入圍決選作品打樣收件:105 年 5 月 20 日 17:00 前寄 (送) 達,郵寄掛號或親自遞送,逾期不予受理
◎網路票選:105 年 5 月 30 日 - 6 月 12 日開放大眾網路票選入圍作品
◎決選:105 年 6 月 17 日公佈得獎名單 (活動網站)
◎寄送獎金及獎狀:得獎名單公布後1個月內 寄送各獲獎者獎金、獎狀

評選辦法
(一)採兩階段評選;以設計稿參與初選,召開評審會議選定初選入圍作品 10 件 (作品未符品質者得不足額入圍)。初選入圍作品經繳交打樣等規定繳交文件後進入決選程序,由評審會議及大眾票選之加總分數決定各獎項得獎人。
(二)評選作業結束後將得獎名單公布於網站,並致電通知得獎人,寄發獎金及獎狀。
(三)由主辦單位聘請國內設計、旅遊領域等產官學界代表 5-7 人組成評審團進行評選。
◎初選階段:評審(100%)
‧主題性 35%:競賽主題詮釋及契合度
‧創意與美感 25%:創意巧思、造形美感
‧商品成本及市場銷售潛力 20%:成本高低、商品發展性、市場區隔性及吸引力
‧商品化 20%:實體商品化可行性、開發難易度
◎決選階段:評審分數及全民票選分數各乘加權係數後,相加計算總得分及各獎項得獎人。
※評審分數 (85%)
‧市場銷售潛力與可行性 40%
‧創意與美感 30%
‧作品與設計稿差異度 15%
‧作品完成度 15%
※大眾票選分數 (15%):最高票者得 10 分,以此類推,最低者得 1 分。

獎勵方式
獎項名額得依評選結果調整,作品未符主辦單位要求之品質者得從缺。
◎金獎:每組 1 名
A 組:獎金新台幣 3 萬元、獎狀 1 紙
B 組:獎金新台幣 5 萬元、獎狀 1 紙
◎銀獎:每組 1 名
A 組:每名獎金新台幣 1 萬 5000 元、獎狀 1 紙
B 組:每名獎金新台幣 2 萬元、獎狀 1 紙
◎銅獎:每組 1 名
A 組:每名獎金新台幣 8000 元、獎狀 1 紙
B 組:每名獎金新台幣 1 萬元、獎狀 1 紙
◎優選獎:每組 2 名
A 組:每名獎金新台幣 4000 元,獎狀 1 紙
B 組:每名獎金新台幣 5000 元,獎狀 1 紙
◎入選:每組 5 名
A 組:每名獎金新台幣 1500 元,獎狀 1 紙
B 組:每名獎金新台幣 2000 元,獎狀 1 紙
※得獎人獎項金額在 20,001 元以上,為在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或有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主辦單位須按獎金金額扣繳 10% 所得稅;得獎人為非國內居住的個人或在國內無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按給付額扣繳 20%。未盡事宜依相關法規辦理。

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會之專業評議,對評選結果不得有異議;若參賽作品未達評審標準,獎項得以「從缺」辦理。
(二)凡報名參賽者,視同完全同意本活動之各項內容及規定,主辦單位對本簡章保有修改及最終解釋之權利。本簡章若有修訂,主辦單位得另行公布。
(三)參賽者均須填妥著作財產權讓與書,作品須為參賽者原創作品,且未公開發表或參與任何競賽,無抄襲或仿冒情事,如涉及上述情事者,主辦單位得取消獲獎資格並追回獎金。若造成第三人權益損失,參賽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四)主辦單位對得獎作品有量產及修改權利,將得獎作品之設計圖、打樣品發包製作。
(五)主辦單位保有本活動相關細則更動權,若有任何更動,皆以公告為準,不再另行通知。
(六)參賽作品與相關文件須於規定期限前送達主辦單位,以送達日為憑且所有參賽作品均不退件。作品寄出前,請確認送件規格及應繳資料,若繳交不齊全,不再另行通知補件,亦不得更換任何作品。不符合本競賽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不予收件,亦無退回義務。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phfwsdesign.blogspot.tw/

2016年1月22日 星期五

第九屆日本青空文庫知名小說封面競賽

 




※本次的得獎、入圍的封面作品當然也會作為指定作品的封面刊登在 MediBang! 網站上

報名時間
2016 年 4 月 17 日 23:59 為止

報名資格
不限。
無論是職業畫家或是業餘創作者都可以報名。
當然也歡迎投稿複數作品或複數部門。
已發表過的插畫也能夠投稿參賽,但僅限於所有權屬於報名者的插畫。

報名方法
註冊、登入 MediBang 的免費會員後,點擊本頁面的「報名封面部門」或「報名插畫部門」,至投稿頁面上傳插圖檔案即完成參賽投稿。
僅有在報名截止日期前完成投稿,在本網站上公開的參賽作品具有審查資格。

報名格式
請遵循下列事項
1.圖像檔案格式:jpg、png、psd(檔案尺寸:30MB 以內)
2.規定尺寸(寬度 × 高度):2100px × 2800px
3.必備事項:報名封面部門時,封面插畫中必須包含作品的標題、作者名、有譯者時必須包含譯者名。
※另外,繪者(競賽參加者)的名字也能記載在插畫上。(封面‧插圖兩部門共通)。

得獎作品的發表
報名時間結束後,將進行公平嚴格的評審並在 MediBang! 網站發表獲獎、入圍作品。
■封面部門
‧優秀獎(最多 9 件作品):1萬 日圓
‧入圍(最多 50 件作品):1000 日圓
■插圖部門
‧優秀獎(最多 9 件作品):1 萬日圓
‧入圍(最多 50 件作品):1000 日圓
■特獎(最多 1 件作品):10 萬日圓
※特獎將從獲選為封面部門、插圖部門的優秀獎得獎作品之中選出。

※關於獎金的支付
獎金將會匯入報名者的 MediBang! 帳號中(預計於 5 月底支付)。
獎金的支付方式將以匯入報名者 PayPal 帳號的方式進行。

活動網站及報名:https://medibang.com/cover

2015年10月14日 星期三

法國巴黎人壽吉祥物設計競賽

 




徵件內容:
設計是需要靈感,創意是需要突破。法國巴黎人壽邀請你一同設計專屬於我們的吉祥物!
主題設計以「法國巴黎人壽品牌理念以及形象」為主,並以「Insurer for a changing world」來發揮,手繪創作、電腦繪圖等方式皆可,大膽玩創意,我們「徵」的就是要你!

參賽對象:
1.凡持有中華民國國籍,對設計創作具有熱情興趣者皆可報名參加,參賽件數不限。
2.作品須為尚未發表、未參加其他競賽,且擁有合法著作權之作品。

主題:
以「法國巴黎人壽品牌理念以及形象」為主,並以「Insurer for a changing world」來發揮。

作品尺寸:
A.正面、背面、側面圖稿:A4(210mm*297mm)規格為主,設計的圖稿需在範圍內即可,300dpi,JPG、PNG 檔等皆可。
B.情境示意圖:長 1200 * 寬 900 像素,300dpi,JPG、PNG 檔等皆可。

作品內容需含:
A.手繪、電繪等創作方式皆可。
B.吉祥物設計稿、名稱、創作理念 300 字內,需以主題來做設計。
C.吉祥物正面、背面、側面,以及情境示意圖,共兩張設計稿。
D.情境示意圖的部份,依個人所設計之吉祥物做風格、背景...等發揮。
E.得獎作品須於得獎公佈後提供原始檔案(AI 檔或 PSD 檔),以授權方式提供給主辦單位於商品上使用,若未符合規定,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得獎資格。
F.吉祥物設計造型不侷限類型,但須符合社會和法律善良風俗習慣之要求。

報名方式:
於徵件時間至活動官網上傳設計稿及創作理念並填寫報名資料。
投稿成功之作品,需由主辦單位審查過後才會發布至投票頁面上。(未通過者恕不另行通知)

活動時程:
徵件期間:2015 年 09 月 21 日 ~ 10 月 25 日
網路票選:2015 年 10 月 26 日 ~ 11 月 08 日
評選時間:2015 年 11 月 09 日 ~ 11 月 27 日
得獎公告:2015 年 11 月 30 日

活動獎項:
金獎(一名)NT 80,000
銀獎(兩名)NT 20,000
優選獎(十名)NT 3,000
人氣獎(一名)NT 5,000
※以上得獎者皆可獲得客製姓名行動電源以及獎狀乙張
※投票參與獎:客製化吸水杯墊(五十名)品味巴黎法式著色本(十名)
※早鳥獎 10/05(一)前投稿者,將抽出三名贈送 WACOM Intous 數位繪圖板
※以上有含獎金之獎項不重複頒發。
※金獎參賽者將獲得發表優先權,但須由主辦方認定。
※早鳥獎依照投稿成功後之時間評定。

評分標準:
第一階段:初審(資格審)
由主辦單位查核作品規格及參賽資料是否詳實符合相關報名規定。
符合參賽者之作品方能進入網路票選階段。(作品經審核後會出現於平台投票頁面中)
第二階段:網路票選 20%
至活動官網投票,每人每天只能進行一次投票。
第三階段:複審(決選)80%
‧角色設計與整體性 20%
‧市場潛力與可行性 30%
‧創意表達與原創性 30%

主辦單位:
法商法國巴黎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參賽注意事項:
1.每名參賽者得獎以一獎為限;實際得獎名額由決選評審視參加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減名額」辦理。
2.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展示及發表於國內、外各類媒體之新作,且無抄襲仿冒情事者。主辦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得即刻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作品創作者得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若造成主辦單位收有損害者,應自負民事或刑事上賠償之責任。
3.所有參賽作品嚴禁抄襲與仿冒,並不得引用有版權肖像權之圖片、文章或參賽作品,若經人檢舉或告發而涉及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權利之侵害情事,參賽者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4.參賽作品若涉及或影射腥、羶、色情、暴力或影響社會善良風俗等內容,或惡意造成主辦單位包含但不限於形象、聲譽等有價或無價之損失,主辦單位皆有權不另行通知參賽者,針對該作品進行下架並取消參賽資格,並保留法律追訴權,若造成主辦單位受有損害者,應自負民事或刑事上賠償之責任。
5.若有上述 2、3、4 項情形經查證屬實者,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狀與獎金。如經得獎,獎金由主辦單位依規定辦理扣繳。
6.完成報名即視同授權主辦單位使用參賽者公開於官方網站上的文字、個人資料等,視為本活動資料均歸主辦單位所有。
7.報名資料需確實填寫該作品的主題名稱、創作理念、手機、E-mail,填寫不全,不另行通知,視同不符合參賽資格。參賽作品不論入選與否,一律不退件。
8.參賽者繳交文件作品資料,請自行留檔備存;得獎作品後續須提供主辦單位電子檔案,以利後續作業。
9.所有參賽者繳交之參賽作品,主辦單位得用於任何本活動之宣傳網站、文宣、報導上使用,且不限地區、免版稅、可永久、公開使用,並授權主辦單位得以各種合法正當播映管道、印刷方式、現有及日後發明之方式或媒介呈現內容之全部或部分(包括但不限於重製、改作、修飾、公開展示、公開傳輸、公開播送等方式使用參賽作品),並可公開發表,且無須再通知或經參賽者審核同意。
10.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屬於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擁有自行運用於公開展示、重製、改作、印製及商品開發販售及再授權他人等權利,而得獎者不得私下將得獎作品著作權轉讓予第三者,設若發生此情事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者得獎之權利,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勵品及獎座獎狀。以及對於主辦單位商業與名譽上所造成之損失負起相關賠償責任。
11.本競賽不收取任何費用,依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 NT$20,000元者,主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10%稅額、國外人士代扣繳20%稅額。得獎者須附本人身分證明文件,以利執行單位後續申報所得稅作業。
12.凡完成報名參加本比賽活動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本比賽活動規則中各項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本活動所述之各項規定。
13.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刪修之權利,若有任何更動,皆以活動網站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
為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事宜,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規定,告知參賽者下列事項,請參與本活動於進行活動資料填寫前務必詳閱:
1.蒐集個人資料公司:法商法國巴黎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及其委託活動製作公司恩克斯網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蒐集之目的:舉辦【法國巴黎人壽吉祥物設計競賽】活動及與本活動相關行銷之目的。
3.個人資料之類別:參賽者依據活動辦法所提供予本公司之個人資料。
4.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依相關法令規定。
5.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本公司及本活動網站營運範圍。
6.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本公司、本公司委託機關及執行本活動時之必要相關人員。
7.個人資料利用之方式:書面、電子文件、電話、傳真、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8.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當事人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當事人得以書面向本公司申請,請求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或補充/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個人資料內容之一部份或全部。(註:參賽人申請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時,將酌收必要成本費用。)惟依法本公司因執行職務所必須者,得不依本活動參與者請求為之。
9.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本活動參與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本公司其個人資料,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將無法參加活動,經檢舉或本公司發現不足以確認本活動參與者的身分真實性或其他個人資料冒用、盜用、資料不實等情形,至本公司無法進行必要之確認作業,本公司有暫停停止提供本活動相關服務,如有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10.茲參賽者同意提供個人資料(參照上列第三點個人資料類別所述)予本公司及本公司委託活動製作公司-恩克斯網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並同意得為活動參與、抽獎相關活動、資料儲存與整理、郵寄、稅務等用途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均不受任何限制,並得委託第三人為前述之行為。

活動網站:https://contest.bhuntr.com/tw/builderalias5fe3ae8d0c9148beb3638571e5e947fb

2015年5月16日 星期六

第 21 屆花旗聯合勸募活動 - 愛心見證禮設計比賽

 




徵件理念:
花旗(台灣)銀行與聯合勸募協會長期攜手合作舉辦為期四個月之「花旗聯合勸募活動」,今年已邁入第 21 年,二十載已累積提供全台超過 1,000 個社福團體服務經費的挹注,幫助募款能力不足的中小型社福團體得以專心從事助人服務,每年所募善款可幫助全台約 100 萬個弱勢朋友。
為了感謝捐款人響應公益,本勸募活動每年皆會設計製作一款隔年生肖為主題的「愛心見證禮」,以回饋支持公益的捐款民眾。今年花旗聯合勸募活動首次規劃「愛心見證禮設計比賽」以公開徵件方式,希望邀請更多民眾發揮個人影響力,透過設計創意、社群傳散參與公益活動,讓更多人認識花旗聯合勸募活動、以及默默無聲提供弱勢服務的社福團體。獲得金獎之設計,將量產成為今年送給捐款人的「愛心見證禮」,讓愛不斷傳遞。

主辦單位:
花旗(台灣)銀行、中華社會福利聯合勸募協會

報名期限:
自即日起至 104 年 6 月 15 日(一)下午 5 點前截止,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比賽報名簡章可至活動官網下載。

報名資格:
凡對設計有興趣者皆可參賽,不限國籍、年齡、性別、個人或團體。(以團隊方式報名者,報名時需填寫一位團隊代表人之聯繫資訊,主辦單位發送比賽通知、獎座或獎金等,均以此人為送達代收者。)

競賽獎項:
1.金獎:一名,獎金新台幣三萬元整,獎座乙座。
2.銀獎:一名,獎金新台幣二萬元整,獎座乙座。
3.銅獎:一名,獎金新台幣一萬元整,獎座乙座。
4.佳作:七名,3C 產品(市價5,000 元以上),獎狀乙只。
5.網路票選最佳人氣獎:五名,3C 產品(市價 3,000 元以上)獎狀乙只。(入圍複賽者不得參與此獎之排名)

徵件內容說明:
(一)以民國 104 年生肖「」為設計主題,為第 21 屆花旗聯合勸募活動設計「愛心見證禮」,設計需為一組三件,此三件應有整體性設計。
(二)「愛心見證禮」一組三件設計(捐款 6,000、捐款 3,000及續捐禮),三件設計物須具單獨性,且放一起應具有整體感或具組合性,以符合花旗聯合勸募活動之需求。
‧捐款 6,000 元 - 贈送二件(參考第 20 屆送心動羊組乙組)
‧捐款 3,000 元 - 贈送一件(參考第 20 屆送黃色心動羊乙隻)
‧連續二年捐款 3,000 元以上 - 贈送一件 (參考第 20 屆送小屋造型迴紋針)
(三)設計尺寸:金獎作品將量產為實體「愛心見證禮」,故設計作品之實體尺寸,請以三件實體能同時放入(寬)20.5 *(高)16 *(深)12.5cm 之紙盒內為限。參賽者請依照設計規格繳交設計檔案。
(四)設計物以「生活化、實用性、創意性、獨特性、整體美感」為重點,讓捐款人可於日常生活中使用,以發揮最大效益。
(五)設計材質:請註明設計物件之建議製作材質。金獎作品將進行量產,三件作品製作成本以新台幣 500 元為限,主辦單位量產時保留變更材質之權利。
(六)每位參賽者不限參賽作品件數,但參賽作品須為作者原創。

活動時程:
◎報名期程:即日起至 6 月 15 日止,網路投件至下午 5 點截止收件
◎公布入圍初賽名單:6 月 22 日,主辦單位將通知入圍者,名單公布於本活動官網。
◎網路人氣票選:6 月 23 日 ~ 7 月 6 日,海選進入初賽者,進行為期兩周的網路人氣票選。
◎公布入圍複賽名單:7 月 10 日,主辦單位將通知入圍者,名單公布於本活動官網。
◎入圍者繳交同意書:7 月 13 日中午 12 點前,須繳交著作權轉讓同意書方能進入複賽。開始進行複賽人氣票投。
◎「設計 Workshop」:7 月 14 日,由知名設計師對入圍者作品進行指導,未參與者視同放棄入圍資格。活動時間、地點將另行通知。
◎入圍者繳交修正作品:7 月 27 日下午 5 點前,投件方式可選郵寄、快遞或親送
◎公布得獎名單:8 月 5 日,名單公布於本活動官網
◎金獎作品量產前置作業:8 月 6 日 ~ 21 日,主辦單位得依設計作品實體量產之需要調整金獎者設計作品

評選方式:
比賽評審分為海選、初賽及複賽三階段
【第一階段 - 海選】
(一)海選作品
參賽者須繳交至少一組彩色設計圖檔。一組設計圖基本為 4 張圖檔,1 張為系列的完整呈現,3 張為單一物件個別設計。
設計圖檔須包含:
1.每個物件之正視圖及側視圖。
2.圖檔規格:寬 800 × 高 600 像素、解析度 72dpi、JPEG 檔、RGB 之格式。
3.圖檔限制:不得出現參賽者姓名、單位、國籍或任何可能影響評審公平性之文字、符號或記號等。
4.圖檔命名規定:請以參賽者姓名-系列名稱-檔案編號命名。如以「王大明-淘氣猴-01」進行圖檔檔名之命名。
5.圖稿不限繪圖方式與工具,惟須符合本活動規定之標準及投送方式。
6.若手繪稿轉為電子檔之作品亦請注意清晰度,以免影響比賽評分。
(二)作品送件方式
1.上傳至活動網站:
請於民國 104 年 5 月 20 日至 6 月 15 日下午 5 點前,至比賽網站 www.citi-uwt-designcontest.org.tw 線上填寫報名表格並上傳設計圖檔、作品說明頁面以完成報名手續。凡上傳作品成功者,將以電子郵件回覆「作品交件成功信函」(未收到表示作品未上傳成功,請參賽者來電確認,以免影響參賽權益)。
2.E-mail 送件:
請於民國 104 年 6 月 15 日下午 5 點前,將報名資料 E-mail 至 service@citi-uwt-designcontest.com.tw,信件主旨註明「第 21 屆花旗聯合勸募活動愛心見證禮設計比賽小組-參賽者姓名」。報名資料含報名表、初賽作品圖檔(圖檔名稱為:參賽者姓名-系列名稱-檔案編號。如王大明-淘氣猴-01)、作品說明頁面。附件檔案大小請勿超過 15MB。系統收到檔案後,將以電子郵件回覆「作品交件成功信函」(未收到表示作品未送達,請參賽者來電確認,以免影響參賽權益)。
3.郵寄或快遞:
請於民國 104 年 6 月 15 日下午 5 點前,郵戳為憑,將報名資料燒錄至光碟,含報名表、初賽作品圖檔 (圖檔名稱為:參賽者姓名-系列名稱-檔案編號。如王大明-淘氣猴-01)、作品說明頁面,以掛號或快遞送達至 110 台北市信義區東興路 51 號 7 樓,「第 21 屆花旗聯合勸募活動愛心見證禮設計比賽小組」收。
(三)評分方式
1.由花旗(台灣)銀行、聯合勸募協會及專業評審代表組成評審小組,海選符合本比賽理念之作品,評選項目及比重如下:
◎創意性 25%
◎系列 (整體) 美感 25%
◎實用性 20%
◎市場性 (由評審小組評選) 30%
2.此階段所評選出之作品入圍初賽,將於本活動官網公布入圍名單。

【第二階段 - 初賽】
(一)初賽流程
初賽入圍者將於民國 104 年 6 月 23 日(二)至 7 月 6 日(日)期間,於本活動官網 www.citi-uwt-designcontest.org.tw 進行網路人氣票選。得票數最高之前五名,即獲最佳人氣獎,惟入圍複賽者不得列入最佳人氣獎之排名。
(二)評分方式
1.由學術界及業界設計達人、花旗 (台灣) 銀行、聯合勸募協會代表組成評審小組。評選項目及比重如下:
◎創意性 25%
◎系列 (整體) 美感 25%
◎實用性 20%
◎市場性 (以網路票選成績為主) 30%
2.網路票選計分方式:所有參賽作品中,得票數最高之作品可獲得滿分 30 分,其餘作品按照比例配分。(如得票數最高之作品為 100 票,即獲得評分比重的滿分 30 分,其他作品若得 50 票,即獲得評分比重 15 分。計算方式:50÷100×30=15)。
3.此階段評選出 10 件入圍複賽作品,備取 5 名,並於本活動官網公布入圍名單。

【第三階段 - 複賽】
(一)複賽流程
1.入圍複賽者填妥「著作權轉讓同意書」後,請於民國 104 年 7 月 13 日(一)中午 12 點前,以掃描或拍照方式,將同意書 E-mail 到本活動電子信箱。團隊報名者,所有成員須在同一張著作權轉讓同意書上簽名或蓋章。
2.確認已繳交著作權轉讓同意書之入圍者作品,於民國 104 年 7 月 13 日上傳本活動網站,進行網路人氣票投,該成績為市場性評分依據之一。票投時間至民國 104 年 7 月 27 日下午5點為止。
3.入圍複賽者須於民國 104 年 7 月 14 日(二)參加「設計 Workshop」,當天由業界設計師與學界名師指導參賽者調整設計作品,使其設計更趨完善及量產之可行性。未參與者,視同放棄入圍資格,由備取遞補之。「設計 Workshop」活動時間及地點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
(二)作品送件方式
1.郵寄或快遞:
請於民國 104 年 7 月 27 日前,郵戳為憑,將修正後之設計完稿作品燒錄至光碟,以掛號或快遞送達至 110 台北市信義區東興路 51 號 7 樓,「第 21 屆花旗聯合勸募活動愛心見證禮設計比賽小組」收。
2.親自送達:
請於民國 104 年 7 月 27 日下午 5 點前,將修正後之設計完稿光碟,親送至台北市信義區東興路 51 號 7 樓 / 設計比賽小組張先生收。張先生聯絡電話:02-8768-1519 Ext.314。
(三)評分方式
1.由學術界及業界設計達人、花旗(台灣)銀行、聯合勸募協會代表組成評審小組。評選項目及比重如下:
◎創意性 25%
◎系列 (整體) 美感 25%
◎實用性 20%
◎市場性 (網路票投及評審綜合評分) 30%
2.市場性評分中,網路票投成績及評審評分各占 15%。
3.將於民國 104 年 8 月 5 日於本活動官網公布得獎名單。
4.由知名設計師協助金獎得主對設計作品進行最後修正。主辦單位預計於8月進行金獎作品量產實體打樣、修圖、校對等前置作業,主辦單位得依設計作品實體量產之需要調整金獎者設計作品。

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所有參賽作品須原創,嚴禁抄襲,並保證所提供之作品無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凡有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作品,除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金之外,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負。
(二)獲獎者須同意該作品之著作權讓與主辦單位。
(三)參賽作品權利歸屬說明:得獎作品及該作品之著作權及各項權利均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保有刪改、修飾、印製、宣傳、重製、刊登、出版、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使用於各項推廣工作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四)主辦單位保有修改、變更、取消活動之權利,相關事宜經主辦單位調整、變更後隨時公告於本活動網站,參賽者請自行上網注意本活動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爭議,主辦單位保留最終決定權。
(五)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參賽者。

聯絡方式
送件地址:110 台北市信義區東興路 51 號 7 樓 第 21 屆花旗聯合勸募活動愛心見證禮設計比賽小組
電子信箱:service@citi-uwt-designcontest.com.tw
洽詢電話:02-8768-1519 Ext.314 張先生

活動網站:www.citi-uwt-designcontest.org.tw

2015年5月3日 星期日

第一屆 lativ 踢恤設計大賽

 




參賽資格
設籍台灣之自然人,皆可參加,如未滿 20 歲須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同意。
如不符合參賽資格,或未提供真實、正確之個人資料者,將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未成年人(即未滿 20 歲)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未簽署參賽同意書者,亦同。

設計方向
以踢恤商品為設計發想基礎
目標族群:15 ~ 35 歲

線上報名及上傳檔案
請至 lativ 踢恤設計大賽活動專頁報名及提交。
姓名、E-MAIL 與手機號碼務必填寫正確,若無法接收到相關通知訊息,恕不負責。
※ 網路報名流程:線上同意比賽辦法與參賽同意書 > 填寫參賽者基本資料 > 參賽作品上傳提交 > 入圍決賽者須將紙本參賽同意書簽名後寄至 lativ
※ 報名注意事項:考量到報名的人數及作品眾多,恕不一一回覆說明未通過初審之原因。

下載模版檔案
請至活動頁面下載模版檔案,解壓縮後內含二個 illustrator 模版檔案 (男款、女款各一) 供設計師使用,以及一個 JPEG 使用範本檔案,供設計師參考。設計師可依作品風格自行選擇男款或女款模版套用。完稿後,請依照規定格式轉存 JPEG 上傳。

製作檔案需知
(1) AI 向量圖:文字轉外框,五色 pantone 色以內,請勿使用漸層色 >【以 AI 檔完稿後轉存 JPEG 上傳】。
(2) 影像創作:可用 photoshop 製作,300dpi 影像檔,五色 pantone 色以內,一色分一圖層,圖層請勿合併,轉存 PSD 檔後置入AI >【以 AI 檔完稿後轉存 JPEG 上傳】。
(3) 手繪創作:翻拍或掃描成 300dpi 影像檔,五色 pantone 色以內,去背後一色分一圖層,轉存 PSD 檔後置入 AI >【以 AI 檔完稿後轉存 JPEG 上傳】。
(4) 配色說明:依作品風格,選用 lativ 指定布底色

總排程
◎下載模版:4 / 17 ~ 7 / 15
◎線上報名+上傳作品:4 / 17 ~ 7 / 15
◎初賽評審:7 / 16 ~ 7 / 24
◎公佈決賽入圍名單:7 / 25
◎決賽評審:未定
◎得獎名單公佈:8 / 20

獎金分配
第一名:一名,新台幣十萬元整
第二名:一名,新台幣六萬元整
第三名:一名,新台幣四萬元整
佳作:六十名,新台幣五千元整
※ 相關得獎者將由 lativ 依所得稅法及二代健保相關規定辦理扣繳事宜。

評選辦法
1.評選準則
‧創意 35%
‧美感 25%
‧市場 40%
2.同一參賽者投稿作品不限數量,如同時有多款優秀作品,將可能一起獲選。

參賽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之原創作品,不得以他人著作為創作素材(例如:含有知名動漫角色人物或先前為其他人所創作之著作)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肖像權或其他權利。另為避免權利歸屬爭議,恕不接受多人共同創作、受雇人職務上完成著作及接受他人出資聘 請完成之著作,且須為未公開發表過的作品。
2.參賽者所投稿作品,於比賽期間(至獎項全部確定公告為止)不得再投稿或參加其他比賽或活動,如發現任何形式一稿多投,將被視為無效稿件,一律取消該作品之參賽資格。
3.涉及違反第 1 點之作品,如屬明顯侵權者,本公司將立即刪除,如為權利人主張涉有侵權者,本公司將通知參賽者,參賽者應於收悉通知後 2 個工作天內提出合法性之說明,如無法有效說明其合法性者,本公司將刪除該作品,並得取消參賽者參賽資格(即其餘作品亦一併取消參賽資格)。參賽者並同意自行承擔相關法律後果,如造成本公司之損害(含合理律師費用),並應賠償之。
4.本活動因為預設目標族群為 15 ~ 35 歲,故不歡迎有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之作品,故請儘量避免明顯涉有菸、酒、暴力、血腥、色情、猥褻、賭博內容之作品,如有違反者,lativ 有權逕行刪除,不另作任何通知或說明。
5.提供及修改原稿,一旦作品被選中,lativ 有權要求您對該作品設計做出修改及提供該作品原稿,lativ 也有權直接修改該作品原稿,以便於更適合技術製作和市場銷售。
6.本比賽辦法如有不足者,lativ 保留隨時變更、修正比賽辦法之權利。
7.報名資料不全者,應於 lativ 通知所載期間內補正,如逾期未完成補正者,lativ 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
為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事宜,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規定,告知參賽者下列事項,敬請詳閱:
1.蒐集個人資料公司:米格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
2.蒐集之目的:舉辦本活動及與本活動相關行銷之目的。
3.個人資料之類別:參賽者依據活動辦法及參賽同意書所提供予本公司之個人資料。
4.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本活動舉辦期間及活動結束後 6 個月;如為得獎者,其姓名、作品、獎項等,得由本公司永久展示於本活動或本公司網站,其餘個人資料將由本公司永久留存。
5.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本公司及本活動網站營運範圍。
6.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及方式:活動期間及結束後6個月,參賽者之姓名、作品、得票數或得獎狀況,將公開於本活動網站;得獎者之個人資料將由本公司永久留存,並僅作與當事人聯繫使用。
7.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當事人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當事人得以書面向本公司登記地址(桃園市八德區建國路 626 號)申請,請求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或補充/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個人資料內容之一部份或全部。(註:參賽人申請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時,將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活動網站:http://www.lativ.com.tw/tdesign

台灣中油吉祥物設計徵選

 




徵選背景目的
為展現中油品牌精神與內涵,以更親切活潑的表現方式讓全國人民認識中油,特舉辦「中油品牌吉祥物徵選」,目的在融合中油之經營理念、與企業識別之精神,藉由吉祥物設計傳遞中油百年老店之精神象徵。本活動廣徵具創意、能代表中油的吉祥物,邀請全國設計相關領域的國民一起來參加。

主辦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承辦單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設計學系暨文化創藝產學中心

參加資格
1.凡對設計創作有興趣之個人、法人或團隊,不限年齡、經歷,皆可參賽。
2.參賽者可組成 3 人以內之團隊或以個人方式參賽,以團隊參賽者,請指派一人為代表人,填寫報名表資料、創作說明、著作財產權讓與暨參賽聲明書;得獎獎金自行分配。
3.參賽作品最多三件為限;以個人方式參賽者不限同時可參與其他團隊。
4.任何參與本競賽活動的組織和評選工作之個人不具參賽資格。

參加時間表
送件截止日:競賽活動公告日起至 104 年 6 月 1 日(週一)下午 5:00 截止,以送達時間為準
初審評選:104 年 6 月 10 日(週三)。
初審公告:104 年 6 月 12 日(週五)。
網路票選:104 年 6 月 12 日(週五)至 104 年 7 月 22 日(週三)下午 5:00。
決選評審:104 年 7 月 24 日(週五)。
頒獎典禮:另行公告。

作品規格與投稿
(一) 對於每一投稿作品,創作者應提交包括「吉祥物設計稿」、「報名表」、「同意書」和「聲明書」等 4 份文件,並將上述資料依序燒錄一份「光碟」,連同「報名投稿裱板」一併寄送做為投稿文件。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文件或其中任何一份文件不符合本辦法規定者,皆不符合徵選條件。 所有投稿作品應使用中文繕打。
(二) 「吉祥物設計稿」應包含吉祥物的繪製形象、名稱和設計說明,並應符合以下要求:
1.吉祥物的形象和名稱設計應當突顯中油精神與理念,具有擬人化特徵,並深受大眾喜愛;在表現形式和技術手段上,應適用於平面、立體和電子媒介的傳播和再創作。中油品牌精神及相關歷史、沿革,請參閱網頁 http://new.cpc.com.tw/about/?clsid=12
2.吉祥物的繪製形象,含繪製正視、側視圖、後視圖。(如有配件或配飾,請於設計稿內一併繪出,並詳加說明。)
3.情境意示圖(側 45 度角為佳),以此圖稿表現該角色的設定風格、感覺、個性...等。
4.吉祥物的基本資料設定與創作說明 600 字。圖稿尺寸為 A4,請依照官網之投稿方式裱於 4 開黑色紙板,並自行保留設計圖稿,所有參賽作品概不退還。

設計要點
(一) 作品正視、側視圖、後視圖需以向量圖檔方式呈現,以利後續商品開發。角色情境圖表現手法不拘,以呈現角色風格氣氛為主。
(二) 設計作品以「吉祥物設計」為主,可為人形、擬人、動物或其他各種可以表達中油精神之形式,參賽者亦可依設計考量加入 Logo 於設計中,不加入亦可。
(三) 吉祥物設計需考量放大、縮小,並可用於各式材質文宣、網站等製作且能明顯識別。
(四) 吉祥物設計造形不侷限類型,亦無特殊之要求,但應符合社會和法律善良風俗習慣之要求。

吉祥物設計理念參考
請利用中油品牌理念設計品牌吉祥物,中油理念如下:
中油成立逾一甲子,充分達成穩定供應油品的任務,帶動石化相關工業發展,
使台灣經濟飛躍成長、民生繁榮,深受社會各界肯定。

經營理念 核心價值:誠信、創新、人才、安全、環境、授權
◎誠信:企業正派經營,秉持誠信原則,取得業界、消費者及員工信任。
◎
創新:積極整合公司資源,發展與運用新方法,開拓新市場、新事業。
◎人才:提供員工訓練、知識充實、學習成長及發展機會,強化職能,適才適所。

◎安全:強化全方位風險管理,提高設備、作業、人員安全,維持一乾淨且安全的工作環境。
◎環境:以人為本,關懷大地、自然生態、社會、人文,建立永續發展之生活環境。

◎授權:提高各事業部自主,縮短決策流程,對自我的行為或決策成敗負責,以提升績效及參與感。
※ 經營精神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專營加油業務,為「以客為尊」,提供顧客環保、安全、舒適、便利、乾淨的加油環境及多項貼心服務,我們會以專業、親切、效率、熱情、創意做為事業經營的精神,提供最佳品質的服務,成為業界的典範,今後我們相信多了您的加入與參與,我們更能秉持優良的服務傳統,繼續造就更多的人才,贏得顧客更廣大的信賴與支持!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網站:http://new.cpc.com.tw/about/?clsid=12

評選辦法
採二階段評選,由主辦單位邀請設計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及主辦單位內部人員組成評審小組進行初選及決選作業。

評選標準
◎初選評審標準:
‧角色設定 20%
‧創意表現與原創性 30%
‧整體視覺 20%
‧商品化潛力 30%
◎決選評審標準:
‧設計表現及完整性 40%
‧商品化之可行性 50%
‧網路票選 10%
◎網路票選辦法:
1.經評審初審選出之參賽作品得進入網路票選。
2.每位網友投票須先登入 Facebook 會員。
3.票選時間:104 年 6 月 12 日(週五)至 104 年 7 月 22 日(週三)下午 5:00。
4.凡選中首獎作品,並分享至臉書個人塗鴉牆,的網友都有機會參加抽獎。
5.獎金 2 仟元整,計 5 名。中油生技禮盒 1 份價值新臺幣 2,200 元,計 20 名。
※ 每人每日限分享一次(每日計算方式 00:00 - 23:59),每篇分享文各有乙次抽獎機會,參加次數愈多中獎機率愈大。

獎勵方式
首獎:1 名,新臺幣 10 萬元獎金及獎狀乙紙。
二獎:1 名,新臺幣 5 萬元獎金及獎狀乙紙。
三獎:1 名,新臺幣 2 萬元獎金及獎狀乙紙。
優選:5 名,新臺幣 3 仟元獎金及獎狀乙紙。
佳作:若干名,獎狀乙紙
※ 本單位將從選中首獎作品的投票網友及分享活動專頁的網友中,分別隨機抽出 25 名。(獎金新臺幣 2 仟元,5 名。獎品中油生技禮盒 1 份價值新臺幣 2,200 元,20 名)

聲明
(一) 關於參賽者
1.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送件時請參賽作者自留備份。
2.參賽作品運送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並請參賽者於寄件後自行與委託寄件公司確認,或逕自洽詢承辦單位。
3.參加競賽作品應為自行創作之作品,且不得有抄襲之情事。若有抄襲不實者,如遭受檢舉或產生糾紛爭議,經查證屬實,得獎者應負糾紛排除之責,主辦單位得逕予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狀外,若造成主辦單位之損害,得獎者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4.參賽者須配合提供其創作之詳細資料,作為日後公開報導與展示之用。 參賽者均需簽署智慧財產權歸屬同意書,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享有刪改、重製等之權利。
5.獲前三名得獎者須親至頒獎典禮受獎;若未到場之得獎者所獲該獎項之獎 (含稅),將以7成支付。且得獎者,需自付參加頒獎典禮之旅費。
(二) 關於得獎者
1.在公告得獎一年內,獲獎者及其作品應配合參加相關展示活動。
2.入選之稿件,主辦單位擁有發行以及推廣宣導活動用之權利並有權將徵選稿件安排媒體發表、商品販售、集結成冊出版自行再版;主辦單位於作品發表、集結出版並再版時,均不另計版稅及稿酬。
3.得獎者獎金、獎品須應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及相關規定課稅。 徵選作品如未達水準,得由過半數評選委員決議從缺,將取消得獎資格,參賽者不得有異議。
(三) 關於獲獎資格取消
1.獲獎作品經人檢舉涉及抄襲或違反著作權等相關法令,經法院判決確定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
2.獲獎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為非自行創作或冒用他人作品且有具體事證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
(四) 關於網路票選
1.最後票數以主辦單位公告為準,如有違反投票辦法,主辦單位仍保留取消作品資格或刪除得票數的權利。
2.針對以營利獎金為目的之私人團體或社團,對特定作品所從事不當灌票之行為,主辦單位有權刪除其票數。
3.中油吉祥物設計徵選網路票選活動獎金、獎品不可要求兌換其他物品,如本活動因不可抗拒之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保留以上活動及獎項內容修改之權利,並有權決定取消、終止、變更或暫停,並且保留最終活動解釋權。
(五) 凡參賽者均視為同意並遵循上述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有詮釋之權利。

活動網站:http://cpc-mascotto.com/

2015 中區資訊展創意貼圖設計大賽

 




比賽說明
本次 LINE 貼圖設計大賽採電腦繪圖方式進行,繪圖軟體無任何限制,不接受手繪稿件報名。參賽者請利用主辦單位提供之原型圖樣 (驚喜兔),透過表情、動作、外觀的變化,設計出至少 10 種不同造型之貼圖,全身或半身造型皆可,其中至少一半造型須包含文字,貼圖中之文字需與圖片整體設計一致。參賽者請使用主辦單位提供之原型圖樣直接修改設計,或重新繪製不同風格之驚喜兔,並可自行創作驚喜兔家族好友,但設計中仍須包含驚喜兔。

參賽資格
無年齡限制,每人最多參加五件作品。

報名方式及大賽時程
1.報名方式:線上報名。
◎報名流程:線上報名 → 線上列印報名表 → 郵寄繳交明細資料
2.參賽時程:即日起至 2015 年 6 月 24 日止,作品等相關資料以限時掛號郵寄,郵戳為憑,逾時均不予受理。應備文件不全者,主辦單位將以 mail 通知補件,並限於 2015 年 6 月 26 日前完成,限期內未補齊相關資料者,不予評審。
◎作品收件:即日起至 2015 / 6 / 24 止,限時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
◎作品補件:2015 / 6 / 25 ~ 2015 / 6 / 26,超過指定日期者一律不予評審,以郵戳為憑。
◎作品評審:2015 / 7 / 1 ~ 2015 / 7 / 3,由評審委員依評分指標進行評選。
◎評審結果公布:2015 / 7 / 8 公布於活動網站。

設計規範
1.圖片:
A.主要圖片:數量 1 張,格式 PNG,大小:W 240 × H 240 pixel
B.貼圖圖片:數量 10 張以上,格式 PNG,大小 (最大):W 370 × H 320 pixel
C.標籤圖片:數量 1 張,格式 PNG,大小:W 96 × H 74 pixel
※ 貼圖圖片大小尺寸,請以偶數為基準單位。
※ 解析度:72dpi 以上,色彩模式:RGB。
※ 每個圖片不得超過 1MB。
※ 請將背景透明化。
※ 難以辨認的貼圖。
※ 違反善良風俗、教唆未成年者飲酒吸菸、猥褻、暴力、煽動民族主義的貼圖。
※ 每張圖片請獨立建檔,請勿將所有圖片置於同一檔案中。
2.文字內容:
A.貼圖名稱:20 字以內
B.貼圖說明:80 字以內
※ 請勿使用表情符號。

郵寄繳件資料
1.黑色裱板:
A.正面:將參賽作品輸出成彩色 A4 紙張黏貼於裱版左方,並於裱版右方黏貼作品文字內容。
B.背面:將報名表 (由報名網站列印)、作品授權書輸出,請確實填寫並簽名、蓋章。
C.黑色裱板正面除指定物件,不得出現任何文字、圖片及記號。
2.作品光碟:
A.設計圖檔:使用繪圖軟體製作之電腦繪圖圖檔,使用軟體無任何限制,若有連結敬請使用嵌入或附上圖檔。
B.JPG 格式圖檔:參賽光碟內除原始設計圖檔外,需將每個設計圖檔轉存為 JPG 檔,每個檔案大小請勿超過 4MB。
C.Word 檔:將附件三另存新檔,以參賽者姓名命名,並將其內容填寫完成。

評分標準
◎整體創意  60%
◎圖文契合度 30%
◎創作理念  10%
※ 指導老師獎:第一名作品之指導老師,該作品若無指導老師,主辦單位保留裁定權。

競賽獎勵
金獎:新台幣 20,000 元整
銀獎:新台幣 10,000 元整
銅獎:新台幣 5,000 元整
佳作:新台幣 2,000 元整 (5 名)

注意事項
1.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
2.為維持比賽之公平性,參賽者須遵守比賽規章,若作品與任一規定不符,則不列入評選。
3.每位參賽者可投稿作品數為五件,每件作品必需符合比賽規範。
4.凡報名者,即視為同意並遵守本次參賽各項規定事項,並尊重評審委員的專業評議與評審結果。
5.參賽者須簽署著作權授權書,同意無條件讓渡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於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擁有無償重製、公開展覽、出版或宣傳、廣告專輯之相關權利,不另支付日後使用酬勞或權利金。
6.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將作品進行商品化,必要時對作品具修改權利。
7.參賽作品須為參賽者之原創版權所有且未公開發表(含作者本身相雷同作品及網路上發表之作品),嚴禁剽竊或抄襲。如有剽竊他人情事,經查證屬實,立即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並追回各項獎勵,其衍生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8.如有偽造情事,經舉發查證屬實者,逕取消其名次(不遞補),並追回已頒發各項獎勵。
9.參賽作品若涉及暴力、色情、譭謗等違反善良風俗者,立即取消參賽資格。
10.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加隊伍及作品水準,可以「從缺」或「增加得獎名額」辦理,獎金隨實際情況彈性調整,以不超過原獎金總額為限。
11.得獎者將接受獎品及獎狀,並公開表揚以茲鼓勵(不含佳作),未獲獎作品恕不另行公布。
12.得獎者需配合主辦單位提供詳細相關設計資料,以利日後作業使用。
13.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品或獎金金額在新台幣 2 萬元及其以上,得獎者必須依規定扣繳 10% 中獎所得稅額,始得領獎;中獎人如為外籍 (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 改依規定扣繳 20% 稅率。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該獎項視同從缺。
14.參賽作品寄送請妥善包裝,如因作品包裝不當遭損壞,影響其資格或是評審成績,主辦單位將以棄權論,不予受理。
15.參賽作品因郵寄或不可抗拒之力導致參賽作品損壞,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所有參賽作品及相關資料,請參賽者先行備份保留底稿,主辦單位不予退還。
16.本比賽辦法如遇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之,並以活動網站公告之內容為準。

設計附註
1.設計無顏色設限,漸層也可以印刷。
2.如使用 Illustrator,版本統一以 CS3 為準,較高版本請降存為 CS3 版本。
3.各項作品圖檔解析度請設定為 300dpi 以上及使用 CMYK 四色印刷模式。
4.設計圖檔需附上字體或文字轉外框曲線、圖檔置入或附上連結之圖檔等。

聯絡方式
收件地址:請以掛號郵寄至:「40652 台中市北屯區昌平路一段 95-8 號 9 樓」,並於信封上註明「2015 中區資訊展 - 創意貼圖工作小組收」。
洽詢專線:(04)2242-1717,分機:245 曾佳翔 先生。
E-mail:james@tcca.org.tw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tcca.org.tw/CompetitionB_reist.aspx?id=23

2015年5月1日 星期五

小吃大器 2 - 2015 經典小吃器皿設計稿徵件活動

 




壹、目的:
臺灣因地理環境、歷史文化背景及在地生活習慣,使得臺灣小吃琳瑯滿目,別具地方風味與特色。食器的使用與演變在臺灣的發展歷史脈絡中扮演重要的角色。不僅能讓人了解當時的生活型態,濃厚的多元文化亦能展現其中。隨著臺灣觀光蓬勃發展,臺灣小吃成為來臺旅客必嚐的在地美食,也讓國內外旅客了解臺灣在地飲食文化的方式之一,CNN 推薦及遠見雜誌調查最能代表臺灣小吃排行榜選出了 10 項經典小吃。為讓臺灣小吃更突顯在地風味及文化性,交通部觀光局接續推出「經典小吃器皿設計活動」,除了在特色小吃中亦名列前茅的臭豆腐及蚵仔煎外,其他經典小吃還包括了:肉圓、筒仔米糕、碗粿、魯 (滷) 肉飯、炒米粉、大腸麵線、刈包、潤餅,設計專屬盛裝器皿之系列作品,期望透過臺灣青年學子及設計師的文化創意,設計專屬盛裝器皿之系列作品,提升經典小吃的魅力與精緻度。

貳、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交通部觀光局
二、執行單位:鴻宇數碼股份有限公司

參、競賽名稱:
【小吃大器 2 】2015 經典小吃器皿設計稿徵件活動

肆、競賽主題:
一、單一主題組:肉圓、筒仔米糕、碗粿、魯 (滷) 肉飯、炒米粉、大腸麵線、刈包、潤餅。
二、系列挑戰組:臭豆腐、蚵仔煎、肉圓、筒仔米糕、碗粿、魯 (滷) 肉飯、炒米粉、大腸麵線、刈包、潤餅。
三、以上各組別皆以內用為主題進行設計。

伍、參賽資格:
一、參賽對象:
不限。
二、參賽組別:
(一)、單一主題組
1.作品主題:肉圓、筒仔米糕、碗粿、魯 (滷) 肉飯、炒米粉、大腸麵線、刈包、潤餅。(以上主題擇 1 項參賽)
2.參賽人數:個人及團體皆可報名參加 (不得跨隊報名,團隊成員至多 4 名)
3.參賽限制:每位參賽者僅限參加 1 團隊,不得跨隊報名。(個人報名不在此限)
4.投稿件數:每隊投稿件數至多 3 式。
(二)、系列挑戰組
1.作品主題:臭豆腐、蚵仔煎、肉圓、筒仔米糕、碗粿、魯 (滷) 肉飯、炒米粉、大腸麵線、刈包、潤餅。(以上主題任擇 5 項以系列化進行商品設計)。
※ 註:「系列化」意指將所選項目作品透過材質、色彩、主題、圖樣、特徵或器形等屬性,將其設計出合理的安排與計劃,以協調產品之間的關係。
2.參賽人數:個人及團體皆可報名參加 (不得跨隊報名,團隊成員至多 4 名)
3.參賽限制:每位參賽者僅限參加 1 團隊,不得跨隊報名。(個人報名不在此限)
4.投稿件數:每隊投稿件數至多 3 式。

陸、參賽作品說明:
一、投稿作品須為原創性設計,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者。
二、符合臺灣小吃文化。
三、可以量產的創新器皿 (泛指盛裝食物的杯、盤、碗、碟等)。
四、作品材質不限,鼓勵以環保材質為主。無毒安全可重複使用,如:不鏽鋼、陶瓷等各式材質皆可。

柒、競賽作業時程與注意事項:
【第一階段】
◎徵件日期:104 年 5 月 5 日 (二) 起至 104 年 6 月 4 日 (四) 截止,需完成兩階段報名,始具備參賽資格。相關活動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活動官網下載 (每式作品都需填寫 1 次報名表)。
‧第一階段:線上報名 (6 月 1 日前),請至活動官網線上填寫基本報名資料,並請務必確認於線上報名完成。
‧第二階段:紙本文件繳交 (6 月 4 日前),完成線上報名後,於期限內寄送完整紙本文件資料至活動小組 (以郵戳為憑),含作品介紹及裱板等即完成報名手續。
※ 註:若未完成以上兩階段報名流程,則不具參賽資格,請務必留意。
◎報名資料收件:104 年5 月 5 日(二)起至 104 年 6 月 4 日 (四) 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棄權。
※ 注意:親送者請在截止當天下午 5 時前送達。
‧紙本文件:
1.報名資料文件確認書
2.報名表
3.作品概念設計企劃書
4.作品裱板 2 張
(1)裱板規格:
A3 (29.7 x 42cm) 橫式尺寸輸出,平整黏貼於珍珠板材質上 (厚度 0.5 公分)。
(2)內容說明:
a.第 1 張:為產品主題表現圖,須加註 150 字以內設計概念說明、作品規格、使用材質、製作成本及廠商估價 (請以 1 萬批量估算單價)。
b.第 2 張:為產品設計圖 (含 3 視圖、產品使用情境圖及操作說明示意等)。
(3)注意事項:
每張裱板僅限使用正面,並標示作品名稱,但不得標示參賽者姓名與團隊名稱。
5.著作權授權同意書
註:團隊每位成員皆必須簽署與繳交「著作權授權同意書」。
6.個人資料蒐集同意書
註:團隊每位成員皆須簽署與繳交「個人資料蒐集同意書」。
‧資料光碟:
1.報名表
2.作品概念設計企劃書
※請下載專用信封封面,輸出黏貼在信封上寄出。並以掛號郵寄方式寄至:10666 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 137 號 9 樓之 1,收件人:「小吃大器 - 2015 經典小吃器皿設計稿徵件活動」活動小組收
◎資料檢查:資料不齊者,請於 6 月 4 日 (四) 前補足,逾期恕不予受理。
【第二階段】
◎作品審查:2015 年 6 月 10 日至 6 月 15 日
【第三階段】
◎競賽結果公告於活動官網:2015 年 6 月 18 日前
◎得獎作品打樣 (由主辦單位支付費用):獎項入選者需配合主辦單位於 7 月 10 日前完成作品打樣工作,如設計概念無法落實成品打樣,得配合修改設計稿或取消得獎資格。
◎成果展出-美食展暨頒獎:2015 年 7 月 17 日至 7 月 20 日
※備註:
1.資格檢查:採光碟作品資料與書面查核相關資料,凡報名參加之人員資格與作品須符合規定,若有違報名送件之規定,即失去參賽資格。
2.寄 (送) 件時請確實檢查內容,凡有資料不符規定、遺漏、提供不實、偽造變造、作品圖稿未能完整表現等,主辦單位有權不予以採用,不得異議。
3.參賽者 / 團隊需自行負擔投稿作品於參賽過程之運送費用。
4.請自行負擔投稿作品運送過程的相關防護措施,如無完整包裝,主辦單位有權不予收件,亦不退回。作品因製作不良或於托運過程中損壞,以致無法進行審查者,主辦單位亦不負賠償責任。

捌、評審方式:
一、評審委員會組成
1.採書面資料審查方式進行評選,由主辦單位邀請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委員會。
2.若參賽之作品未達該獎項之評審基準時,得由評審委員決議從缺之。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會決議,不得異議。
二、評選階段
依照參賽者所提供之作品裱板及作品概念設計企劃書內容為依據,由評審委員依據評分項目評選,選出優勝作品。
三、評分項目
【單一主題組】
1.主題性 50%:設計目的之適當性、設計開發之故事性、收藏性、具節能減碳、環保及社會責任。
2.創意性 25%:結合當代,具有原創、造形及完整性。
3.市場性 25%:可實現商品化之量產之技術、經濟開發成本及市場接受度。
【系列挑戰組】
1.系列性 40%:作品按材質、色彩、主題、圖樣、特徵或器形所呈現之合理性、協調性及整體性。
2.主題性 20%:設計開發之故事性、收藏性、具節能減碳、環保及社會責任。
3.創意性 20%:結合當代,具有原創、造形及完整性。
4.市場性 20%:可實現商品化之量產之技術、經濟開發成本及市場接受度。

玖、獎勵方式:
一、競賽組別:
◎單一主題組:自各主題選出 1 名作品為優選,獎金 1 萬元,再由 8 名優選作品選出前 3 名,獎金分別加碼 7 萬元 / 4 萬元 / 2 萬元。
◎系列挑戰組:自各隊之投稿作品中選出第1名,獎金 15 萬元。
二、組別獎項:
◎單一主題組:
1.第 1 名:獎金 8 萬元,獎狀 1 紙 (每人 1 紙),1 名。
2.第 2 名:獎金 5 萬元,獎狀 1 紙 (每人 1 紙),1 名。
3.第 3 名:獎金 3 萬元,獎狀 1 紙 (每人 1 紙),1 名。
4.優選獎:獎金 1 萬元,頒發獎狀 1 紙 (每人 1 紙),5 名。
◎系列挑戰組:
首獎:獎金 15 萬元,獎狀 1 紙 (每人 1 紙),1 名。
※附註:
1.所有入選獎項,主辦單位將依稅法及其他相關規定辦理代扣稅款。
2.獎項入選者須完成上述 [第柒項競賽作業時程與注意事項之第三階段內容],始具領獎資格。

壹拾、參賽者之權利義務
一、參賽作品之著作權於得獎確定時即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使用,並同意簽署「著作權授權同意書」,供主辦單位得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於各種典藏、推廣、借閱、公布、發行、重製、複製及公開展示播放、上網等及有為其他一切著作財產權利用行為之權利。
二、得獎之參賽作品著作權同意專屬授權主辦單位永久使用、媒合廠商,及優先開發為正式商品販售。
三、得獎作品需參與 2015 年臺灣美食展展出,得獎者需無償配合本活動宣傳及美食展相關宣傳活動與出席授獎及解說作品設計概念。

壹拾壹、參賽注意事項及聲明
◎主辦單位
1.主辦單位得視實際情況需要,調整各項活動時程。
2.本競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最終修改權,並以主辦單位官方網站之最新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
◎關於參賽作品
1.參賽作品與文件須於規定期限前送達主辦單位指定收件處。若繳交參賽作品不齊全,或不符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不予受理,亦不辦理退回。
2.所有參與競賽之相關資料,主辦單位均以密件處理及保管,概不退還,請自行留底備份。
3.參加競賽之作品需為原創,未曾公開發表與銷售,且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情事。獲選之作品事後若經人檢舉,並查證屬實有違反評審作業程序之規定,或有抄襲、仿冒事實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同時公告周知(若有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等法律責任,概由參賽者擔負)。
◎關於參賽者
1.參賽者請先研讀相關資料,並充分了解本比賽之各項規定及要求,且願意完全遵守本比賽競賽辦法之各項規定及條款要求。
2.不得有請託、關說、利誘、威脅或其他干擾評審委員及評審程序之情事。

壹拾貳、活動小組連繫方式
收件者:【小吃大器 2 】2015 經典小吃器皿設計稿徵件活動活動小組收
送件地址:10666 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 137 號 9 樓之 1
聯絡窗口:陳韻年 (02-2778-7028 分機 23)、賴亭潔 (02-2778-7028 分機 20)
聯絡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6 時)
e-mail:015timetodesign@alluni.com.tw

活動網站:http://2015timetodesign.org/v2/index.html

2015年3月29日 星期日

小吃大器 - 2015 特色小吃餐具及包材設計競賽

 




目的:
交通部觀光局於 102 年票選出 10 大特色夜市美食為蚵仔煎、雞排、鹽酥雞、臭豆腐、干貝燒、酥炸大魷魚、月亮蝦餅、生煎包、豬血糕、巧蕉王,將透過本次特色小吃餐具及包材設計競賽替 10 大特色夜市美食分別量身訂作合適的裝盛器皿 (或包材)。期望將臺灣在地風物納入設計,藉由文創提升特色小吃的美食魅力,進而促使國內外觀光客造更樂於享用。

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交通部觀光局
二、執行單位:鴻宇數碼股份有限公司

競賽名稱:
小吃大器 - 2015 特色小吃餐具及包材設計競賽

競賽主題:
本競賽區分為 10 大主題,包含蚵仔煎、雞排、鹽酥雞、臭豆腐、干貝燒、酥炸大魷魚、月亮蝦餅、生煎包、豬血糕、巧蕉王。

參賽資格:
一、參賽對象:國內各大專校院工業設計、商業設計 / 視覺傳達設計及其他相關科系在校學生(報名時需檢附蓋有 103 學年度下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
二、參賽人數:可選擇個人或組隊報名參賽,惟團隊學生成員至多 4 名,另每隊至少須有指導老師 1 名。
三、參賽限制:每位參賽者僅限參加 1 隊。
四、投稿件數:每隊投稿件數至多 4 件,每1件稿件僅限投 1 個主題。

參賽作品說明:
一、投稿作品須為原創性設計,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者。
二、符合臺灣小吃文化。
三、可以量產的創新餐具及包材作品 (餐具及包材泛指盛裝食物的碗、盤、杯、袋類等)。
四、作品材質不限,鼓勵以環保材質或紙質為主。無毒安全可重複使用,如:不鏽鋼、陶瓷、食品級牛皮紙、食用級環保油墨等各式材質皆可。

競賽作業時程與注意事項:
【第一階段】
◎開放網路報名:早鳥獎於收件前兩周辦理。
2015 年 3 月 2 日至 4 月 8 日截止。
請至活動官網填寫線上報名表 (每件作品都需填寫 1 次報名表)。
各主題前 30 隊報名參賽並於 4 月 20 日前完成交件之隊伍,可參加早鳥抽獎活動。
◎報名資料收件:
2015 年 3 月 2 日至 4 月 20 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棄權。(注意:親送者請在截止當天下午 5 時前送達。)
‧紙本文件:
1.報名資料文件確認書
2.報名表
3.作品概念設計企劃書
4.作品裱板 2 張 (A3 尺寸),第 1 張為主題產品表現圖,第 2 張為產品說明圖 (包含 3 視圖、產品使用情境圖及使用說明等)。每張僅限使用正面,並標示作品名稱,但不得標示參賽者姓名。
5.著作權授權同意書
6.個人資料蒐集同意書
※註:團隊每位成員及指導老師皆必須簽署與繳交「個人資料蒐集同意書」。
‧資料光碟:
1.報名表
2.作品概念設計企劃書
3.團隊照片 2 張 (解析度 300dpi,210mm * 297mm)
‧請下載專用信封封面,輸出黏貼在信封上寄出。並以掛號郵寄方式寄至:10666 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 137 號 9 樓之 1 收件人:「小吃大器 - 2015 特色小吃餐具及包材設計競賽」活動小組收
◎資料檢查:
2015 年 4 月 17 日至 4 月 20 日,由執行單位進行資料檢查與通知。資料不齊者,請於 4 月 20 日前補足,逾期恕不予受理。
【第二階段】
◎初賽作品審查:
2015 年 4 月 22 日至 4 月 27 日,各主題入圍 10 件作品進入決賽。(實際入圍之作品數量將視作品水準而調整,如投件作品經初賽審查未達標準資格,主辦單位保有調整之權利。)
◎入圍名單公告:
2015 年 4 月 29 日前
【第三階段】
◎決賽作品收件:
2015 年 4 月 29 日至 5 月 20 日
通過初審進入決賽者需繳交項目:
1.打樣品一式兩份
2.成品照片 6 張。(請拍攝不同角度之成品照片,含放置主題美食的成品照片)
‧送件方式:郵寄、親送皆可。請在上述之指定日期每日下午 5 時前寄 / 送達指定地點,逾期視同放棄,恕不列入評審。
‧送件地址:10666 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 137 號 9 樓之 1
收件人:小吃大器 - 2015 特色小吃餐具及包材設計競賽 活動小組收
◎決賽作品審查:
2015 年 5 月 27 日至 6 月 3 日
◎競賽結果公告於活動官網:
2015 年 6 月 10 日前
◎網路人氣票選:
2015 年 6 月 24 日至 7 月 10 日截止
‧網路人氣票選對象為初審進入決賽之作品 (預計 100 件),票選結果不列入計分。
◎成果展出 - 美食展暨頒獎:
2015 年 7 月 17 日至 7 月 20 日
※備註:
1.資格檢查:採光碟作品資料與書面查核相關資料,凡報名參加之人員資格與作品須符合規定,若有違報名送件之規定,即失去參賽資格。
2.寄 (送) 件時請確實檢查內容,凡有資料不符規定、遺漏、提供不實、偽造變造、作品圖稿未能完整表現等,主辦單位有權不予以採用,不得異議。
3.參賽者 / 團隊需自行負擔參賽作品於參賽過程之運送費用。
4.請自行負擔決審作品運送過程的相關防護措施,採堅固包裝箱或木箱承裝,並加入填充物防護,如無完整包裝,主辦單位有權不予收件,亦不退回。作品因製作不良或於托運過程中損壞,以致無法進行審查者,主辦單位亦不負賠償責任。

評審方式:
一、評審委員會組成
1.採初賽及決賽2階段,由主辦單位邀請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委員會。
2.若參賽之作品未達該獎項之評審基準時,得由評審委員決議從缺之。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會決議,不得異議。
二、初賽評選階段
1.依照參賽者所提供之作品裱板及作品概念設計企劃書內容為依據,由評審委員依據評分項目給予分數及序位,選出晉級決賽之作品。
2.各主題入圍 10 件作品進入決賽。(實際入圍之數量將視作品水準而調整,如投件作品經初賽審查未達標準資格,主辦單位保有調整之權利。)
3.若總分相同,則由評審委員會投票決議。
三、決賽評選階段
1.依照參賽者所提供之實體作品進行審查,由評審委員依據評分項目給予分數及序位,選出優勝作品。
2.若總分相同,則由評審委員會投票決議。
四、評分項目
【初賽】
1.主題性 50%:設計目的之適當性、設計開發之故事性、收藏性、具節能減碳、環保及社會責任。
2.創意性 25%:結合當代,具有原創、造形及完整性。
3.市場性 25%:可實現商品化之量產之技術、經濟開發成本及市場接受度。
【決賽】
1.主題性 50%:設計目的之適當性、設計開發之故事性、收藏性、具節能減碳、環保及社會責任。
2.創意性 25%:結合當代,具有原創、造形及完整性。
3.市場性 25%:可實現商品化之量產之技術、經濟開發成本、市場接受度及樣品完成度。

獎勵方式:
一、各主題獎項:
‧自各主題選出 1 名作品為優選,獎金 2 萬元,再由 10 名優選作品選出前 3 名,獎金分別加碼 6 萬元 / 3 萬元 / 1 萬元。
‧為響應環保及鼓勵作品延伸使用於餐廳,將另於「內用主題」之投稿作品中選出1名特別獎,獎金 2 萬元。
二、獎項種類
第 1 名:1 名,獎金 8 萬元,頒發獎盃 1 座,獎狀 1 紙 (每人 1 張)。
第 2 名:1 名,獎金 5 萬元,頒發獎牌 1 枚,獎狀 1 紙 (每人 1 張)。
第 3 名:1 名,獎金 3 萬元,頒發獎牌 1 枚,獎狀 1 紙 (每人 1 張)。
優選獎:7 名,獎金 2 萬元,頒發獎狀 1 紙 (每人 1 張)。
特別獎 (內用主題):1 名,獎金 2 萬元,頒發獎狀 1 紙 (每人 1 張)。
另,設置佳作若干,頒發獎狀 1 紙 (每人 1 張),以茲鼓勵。
網路人氣票選獎:2 名 (人氣得獎者及投票民眾各 1 名),獎品 iPad mini 1 台。(或等值商品)
早鳥報名優惠抽獎:2 名,獎品 iPad mini 1 台。(或等值商品)
※附註:所有得獎獎項,主辦單位將依稅法及其他相關規定辦理代扣稅款。

參賽者之權利義務
一、參賽者所完成之著作,其著作權於著作完成時,屬參賽者/團隊所有,為免日後發生爭議,其著作權之交易、團隊成員間之關係(委託或授權)等事項,需由成員間自行釐清權責,宜先行以契約約定之,主辦單位概不涉之。
二、參賽作品於得獎確定時,參賽作品圖文之著作權即為主辦單位所有,並同意簽署「著作權授權同意書」,供主辦單位得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於各種典藏、推廣、借閱、公布、發行、重製、複製及公開展示播放、上網等及其他一切著作財產權利用行為之權利。
三、得獎作品之智慧財產權為創作者所有,惟需授權主辦單位永久使用、媒合廠商及優先開發為正式商品販售之權利。
四、得獎作品將於2015年臺灣美食展展出,得獎者需配合美食展相關宣傳活動與出席。

參賽注意事項及聲明
◎主辦單位
1.主辦單位得視實際情況需要,調整報名、收退件等各項之時程。
2.本競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最終修改權,並以主辦單位官方網站之最新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
◎關於參賽作品
1.參賽作品與文件須於規定期限前送達主辦單位指定收件處。若繳交參賽作品不齊全,或不符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不予受理,亦不辦理退回。
2.所有參與初賽之相關資料,主辦單位均以密件處理及保管,概不退還,請自行留底備份。
3.參加競賽之作品需為原創,未曾公開發表與銷售,且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情事。獲選之作品事後若經人檢舉,並查證屬實有違反評審作業程序之規定,或有抄襲、仿冒事實者,主辦單位得召集原評審委員會審議並作適當之處理,必要時得取消其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同時公告周知(若有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等法律責任,概由參賽者擔負)。
◎關於參賽者
1.參賽者請先研讀相關資料,並充分了解本比賽之各項規定及要求,且願意完全遵守本比賽競賽辦法之各項規定及條款要求。
2.為維護參賽者之智慧財產權,建議進入決審者繳交作品打樣前,應自行申請相關之著作權或專利權之保障。如於參賽或展覽期間遭受他人仿冒,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及賠償責任。
3.不得有請託、關說、利誘、威脅或其他干擾評審委員及評審程序之情事。

「小吃大器 - 2015 特色小吃餐具及包材設計競賽」活動小組連繫方式
收件者:「小吃大器 - 2015 特色小吃餐具及包材設計競賽」活動小組收
送件地址:10666 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 137 號 9 樓之 1
聯絡窗口:陳韻年 (02-2778-7028 分機 23)、賴亭潔 (02-2778-7028 分機 20) (聯絡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6 時)
e-mail:2015timetodesign@alluni.com.tw

活動網站:http://www.2015timetodesign.org/index.html

2014年12月30日 星期二

臺灣港務‧感悟台灣形象公仔設計競賽

 




目的: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 101 年 3 月 1 日成立,由各「港務局」整合改制為「港務公司」,統轄基隆、臺中、高雄及花蓮四個港務分公司,專營港埠經營業務,提升港埠經營效能及彈性,促進國際商港區域之發展,帶動區域產業經濟繁榮。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秉持者「以創新為核心,走向世界,成為全球卓越港埠經營集團」之願景經營港埠業務,順應國際港埠經營的趨勢,逐步多角化經營,跨足國際物流、郵輪碼頭、娛樂購物中心、資產開發、資訊服務等新事業,藉此提升港埠經營效能
及彈性,提升國家競爭力。
透過本次校園美術、設計相關科系公開徵圖活動,廣邀校園設計高手集思廣益,徵選出代表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形象及未來經營方針之形象公仔 (吉祥物),作為未來國際行銷之用,同時期能針對優秀之美術、設計領域學子提供實質獎勵,培育下一代文化創
意人才,與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追求創新之經營理念相互輝映。

主辦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參賽資格及要求:
限各大專院校或研究所美術、設計相關系所在校生報名參加(參賽者為未成年人時,須得法定代理人同意)。

報名方式:(主辦單位保留審核參賽資格之認定權)
1、郵寄寄送者:請以掛號方式於交件日期內寄至【97059 花蓮縣花蓮市海岸路 66 號 -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花蓮港務分公司劉懷萱收】,信封上註記【參加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形象公仔設計競賽】,以郵局郵戳為憑,逾時將喪失參賽資格。(請保留單據以便查核)
2、宅配方式或親送者:請於交件日期內的收件時間內送達交件地點(地址:97059 花蓮縣花蓮市海岸路 66 號 -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花蓮港務分公司劉懷萱小姐;收件時間為週一 ~ 週五 08:00 ~ 17:00) 以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花蓮港務分公司收件戳記為憑,逾時恕不受理。宅配請交由可以查明送達日期、時間之專業運送單位寄送,並保留單據以便查核

活動期程:
1、公告期間:103 年 12 月 1 日至 104 年 1 月 16 日止
2、交件日期:103 年 12 月 1 日至 104 年 1 月 16 日止
3、作品資格審核及評選期間:104 年 1 月 19 日至 104 年 1 月 30 日
4、獲獎公告日期:預計 104 年 2 月 6 日

競賽規則及內容:
1、作品內容規範:
以創新及港埠行銷之精神進行發想,彰顯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特色。形象公仔 (吉祥物) 不侷限於一款形象,可以搭配各港務分公司,以系列性或故事性詮釋。
2、繳交項目:
(1)報名表紙本
(2)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黏貼於紙本報名表上 (103 學年度上學期須在學)
(3)作品設計圖說裱板:參賽作品圖說以彩色列印於 A4 白紙,再貼於 A3 尺寸 (420mm * 297mm) 200 磅以上黑色硬紙板(請勿超出範圍、加框或裱褙)內含:
A、形象公仔 (吉祥物) 彩色平面圖之正反面 (作品需考量未來實作立體公仔與商品化之可能性)
B、形象公仔 (吉祥物) 命名、具故事性之設計理念 (合計 500 字內,黏貼於 A4 白紙適當處)
※注意:裱板正面,請勿留下姓名或記號。
(4)電子檔光碟 1 片,內含:
A、報名表電子檔案
B、作品設計圖說裱板電子檔案 (解析度 300dpi 以上之 PSD 檔、AI 檔、EPS 檔),並於光碟封面註明作品名稱與立書人姓名。
(5)參賽同意書紙本 1 份 (須本人簽名)

參賽件數:
每人限三件以下作品,每一作品請分別寄件,每一份信封都需檢附前述繳交項目之文件 (若公仔設計為系列性作品,視為單一作品)。

評分及獎勵方式:
1.評審委員:由主辦單位遴聘國內相關領域專家組成評審團。
2.評選標準:
‧故事性與意象表達 40%
‧創意 30%
‧成品化與應用性 30%
3.以評審委員綜合性評審擇優選擇金、銀、銅獎給予榮耀表揚獎座與獎金鼓勵優秀作品。
4.獎項:
‧金獎一名:獎座一座,獎金新台幣 20 萬元整。
‧銀獎一名:獎座一座,獎金新台幣 8 萬元整。
‧銅獎一名:獎座一座,獎金新台幣 3 萬元整。

頒獎事項:
得獎公布名單於主辦單位官方網站及 Facebook 粉絲專頁,並舉行頒獎儀式 (活動時間地點另行公布)。

金獎優勝者特別規定事項:
金獎優勝者須依主辦單位要求針對形象公仔設計進行細部微調,未符合期限或設計內容要求者,主辦單位得另行宣告金獎從缺或由銀獎、銅獎依序遞補,銅獎從缺則不再遞補。

注意事項:
1.所有參選作品送件資料,請自留備份,概不退還。
2.本徵選注意事項載明於官方網頁中,參加者參與本徵選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徵選辦法之全部規範。如有違反,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獲選資格,並得就因此所生之損害或損失,向參賽者請求損害賠償。
3.參賽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主辦單位依參賽者提供之通訊資料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如因此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它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4.參賽者應確保其作品為原創,不得有涉及抄襲或違反著作權法之情事,違背者主辦單位得追回其獎金及獎座,並應負相關法律責任。
5.主辦單位得將結合各項活動,修改或設計系列文宣品、廣告品,展示於展覽會場、媒體通路、報章雜誌、各相關網站等提供多元化的宣傳管道,另主辦單位基於本活動推廣宣傳之需要,得逕行發表參選作品之圖文資料。
6.如本徵件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7.得獎者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繳納稅金;且金獎得獎者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文件(如個人所得申報單及其他主辦單位認為必要之文件)方可領獎,未配合者,視為放棄得獎資格。
(1)獎品金額價值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需扣繳 10% 所得稅,外籍人士需扣繳 20% 所得稅。
(2)獲獎者應遵從稅法,並根據稅制依法繳納。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twport.com.tw/chinese/News_Content.aspx?n=13428A7BA15E47BF&s=087D7D97EA0A2035&SMSU=8D3BBBAE4914D793&ishistory=False

2014年11月1日 星期六

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吉祥物設計競賽

 




宗旨與目的
落實民國 93 年 9 月 1 日修正公布施行的《原住民族教育法》第 29 條第一項規定:「設置原住民族專屬頻道及經營文化傳播媒體事業,以傳承原住民族文化教育,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應編列經費及接受私人或法人團體之捐助,成立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以及民國 94 年 2 月 5 日制定公布施行的《原住民族基本法》第 12 條規定:「政府應保障原住民族傳播及媒體近用權,成立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規劃辦理原住民族專屬及使用族語之傳播媒介與機構。」其設立宗旨為「傳承原住民族文化教育、經營原住民族文化傳播媒體事業」。故,綜理業務範籌如下:

‧原住民族廣播、電視專屬頻道之規劃及普及服務。
‧原住民族文化及傳播出版品之發行及推廣。
‧原住民族文化傳播網站之建置及推廣。
‧原住民族文化、語言、藝術、傳播等活動之輔導、辦理及贊助。
‧原住民族文化、語言、藝術及傳播等工作者之培育及獎助。
‧其他與原住民族文化、語言、藝術事業及傳播媒體有關之業務。

本會自成立至今已5年,秉持「傳承原住民族文化教育、經營原住民族傳播媒體事業」之宗旨,穩健營運,持續努力茁壯,終於 102 年 10 月 14 日取得原住民族電視台(以下簡稱原視 16)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執照,並自 103 年 1 月 1 日正式營運原視。2014 年,本會與原視 16 自主經營後,正式向社會大眾宣告,一份真正徹底落實原住民精神及主體性電視台正式啟航。專注於文化傳承與教育,扎根在地並推向國際,更將本會及原視 16 形塑成為「臺灣文化的窗口」,讓我們累積的文化涵養與經驗智慧得以被世界看見,並獲得知識上的滿足與育教娛樂的功能,以打造成為一個屬於原住民族的文化平台、臺灣文化的窗口。

【本會宗旨】
傳承原住民族文化教育、經營原住民族傳播媒體事業。

【我們的使命】
開展原住民族主體性、保障原住民族傳播及媒體近用權。

【我們的願景】
展望未來,我們自許成為具有卓越聲望的文化傳播組織,以期透過本會的運作,使原住民族優質豐富的文化深耕臺灣,從邊緣走向主流,讓族人因文化而自信,讓臺灣因原住民文化而驕傲。

【我們的經營理念】
一、主體性:以原住民族為主體、彰顯原住民族文化價值、維護及保障原住民族傳播權益。
二、自主權:透過傳播媒體及文化傳播活動,扭轉主流社會對原住民的刻板及錯誤印象。
三、多元性:傳承並創新原住民族文化價值,提昇原住民族文化競爭力及開創文化發展空間。
四、國際化:運用資源整合,建構文化間傳播(intercultural communication),將原住民族文化價值躍進國際舞台。

綜合上述背景,期能打造兼具傳統文化結合創新國際觀思維之形象,傳遞我們的經營理念與精神,希望以競賽的方式廣納社會大眾對於我們基金會形象的創意思考,作為屬於本會的形象代言、訊息露出的傳播者,更是未來本會及原視 16 家族成員的一份子,創造無限可能;除了凝聚組織的向心力、營造社會大眾對我們的期待,更藉此傳遞我們推展原住民族文化事務的理念與精神。

設計規範
1.設計理念應以本會經營理念之精神與特質為範疇,形塑良好的組織形象並可獲社會大眾接受與喜愛。建議可從本會從事原住民族所涵蓋的文化、藝術、教育及推廣等各個領域,以及原視 16 之傳播媒體、經營理念、節目製作及推廣應用等文化傳播功能為概念。
2.角色設定思考,單一角色或組合角色皆可。靈感來源不限具象或抽象,鼓勵以創意、創新、國際觀思維。若為組合式吉祥物形象設計,則必須至少設定主要角色。惟需表現出該角色的設定風格、名稱、個性、故事背景等描述,並提供 300 字之創作理念。
3.風格形式與技術層面,不限風格與媒材,2D 或 3D 圖稿、手繪或電腦繪圖創作皆可,惟應適用於平面、立體和新媒體的傳播與再創作等運用規範,並須具有商品化量產的可行性。
4.設計圖稿 (畫面) 中,不得出現任何與創作者有關的符號或文字,違者將取消參賽資格。
5.團體或個人報名件數最多 2 件 (組),團體內相關人員不得再以個人名義參賽。

參賽資格與對象
1.凡設籍於中華民國之個人與團體皆可參加,不限年齡與經歷。
2.以團體報名者,須填寫 1 名代表人為後續相關作業之代表。

參賽方式
(一)初選
1.不限風格與媒材,2D 或 3D 圖稿、手繪或電腦繪圖創作皆可,圖像設計以 20 x 15 cm 為限,繪製輸出於 A4 (29.7 x 21cm) 直式圖紙交件,每一個人或團體參賽,以 2 件 (組) 作品為限。
2.吉祥物設計必需提供正面、側面及背面設計圖像 (稿) 各 1 張,另建議提供不同姿勢、角度、情境等為輔之設計圖像 (稿) 1 張,參賽作品以不超過4張為限。
3.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 103 年 11 月 30 日(日)截止,以郵局「掛號郵戳」或物流「交寄日期」為憑。(恕不接收親送)
4.收件地址:11573 臺北市南港區重陽路 120 號 5 樓,收件人: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 ─ 文化行銷部「吉祥物設計競賽」。
5.設計圖稿毋須裱背厚卡,初審資料毋須黏貼於作品背面,上述參賽資料一併寄送,恕不退件,請自行保留原稿或原始檔案,入圍名單以本會及活動網站公告為準。
(二)決選
1.入圍作品將以電話、E-mail 個別通知繳交參選作品,並於指定時間前交寄完成,逾期將不予受理,請自行負責。
2.作品規格以圖像畫素 800 x 800 像素或 300dpi 之電子檔 (JPGE) 及及電腦繪圖原始檔 (AI、PSD) 等資料。
(三)初、決選相關文件繳交如下頁表單:
◎初選繳交
‧吉祥物設計圖稿:提供正面、側面及背面各 1 張,另建議提供不同姿勢、角度、情境為輔 1 張,以不超過 4 張為限。
‧報名表:含參賽者資料、聯絡方式等,撰寫或繕打填寫完畢並列印。
‧設計理念:作品設計理念,撰寫或繕打填寫完畢並列印。
‧參賽同意書:需填寫後簽名、蓋章。
‧個資使用同意書:需填寫後簽名、蓋章。
‧參賽信封:確認交件內容簽名並貼於信封封面後寄出,以 103 年 11 月 30 日之郵戳為憑。
◎決選繳交
‧電子檔:於指定時間前,以 E-mail 或上傳雲端硬碟交件。
※備註:參賽作品及初選資料,皆以 A4 直式輸出列印並請包裝妥善交寄。

評選方式
第 1 階段 - 初選:由參賽作品評選出至多 30 件入圍作品進入決選。
第 2 階段 - 決選:由入圍作品評選出至多 10 件優選、數名佳作及前3名作品。
第 3 階段 - 票選:由決選得分數前 3 名作品中,進行員工票選,依得票數高低選定金、銀、銅獎。

評選標準
評選標準將以設計美學、企業精神及發展潛力等3項標準,針對參賽作品進行評選,內容及比重如下:
◎設計美學 30%:設計原創性及造型美學
◎企業精神 30%:企業文化意涵與形象表達
◎發展潛力 40%:應用開發可能性與市場潛力

獎勵辦法
將於頒獎典禮現場公布金獎、銀獎、銅獎各 1 名及優選 10 名,內容如下表:
金獎 1 名:10 萬,獎狀、本會紀念品乙組。
銀獎 1 名:5 萬,獎狀、本會紀念品乙組。
銅獎 1 名:1 萬,獎狀、本會紀念品乙組。
優選 10 名:6 千,獎狀、本會紀念品乙組。
入圍數名:入圍證明、本會紀念品乙組。
※備註:
1.本會依規定代扣繳所得稅及二代健保費
2.獲得金獎作品,需配合主辦單位製作 8 - 10 組延伸造型。

智慧財產權與專利讓渡
1.評選結果為金、銀、銅獎、優選及佳作作品之參賽者,須將作品智慧財產權讓與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並承諾不對本會行使著作人格權,本會得不限區域、時間、次數與使用方式。如不同意簽具「智慧財產權轉讓同意書」,本會具取消獲獎資格之權利。
2.本競賽得獎確定之作品圖稿,本會具有修改與後續使用權利。
3.凡報名參加此競賽者,皆已研讀並充分了解本競賽之各項規定及條款要求,並且願意完全遵守本競賽之各項規定及條款要求。
4.若有未盡事宜,依中華民國法律 (含著作權法) 辦理之。

參賽注意事項
1.圖像設計須為無任何仿冒、抄襲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情事,且未曾在國內、外設計相關競賽獲獎之作品。獲獎作品如涉抄襲或經檢舉發現為其他活動競賽中得獎作品者,查證屬實後,將喪失參賽資格。
2.獲獎者經人告發或檢舉抄襲他人作品,經查證屬實後,主辦單位得以取消獲獎資格並追回獲得之獎勵內容。若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或團體應自負法律責任,並處理相關事宜。如因此致本會受損時,應負賠償責任。
3.團體之參賽人員不可以個人名義重覆報名,每團體限以 2 件作品參賽。
4.除入圍作品各獎項獲獎者不得重複得獎,若作品未達評審標準得以從缺。
5.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金需依國稅局規定申報中獎之所得,若所得獎金或獎品價值超過新臺幣 20,000 元者,得獎人須負擔 10% 稅金 (非中華民國籍者,依法扣繳 20% 稅金),若得獎者不願配合,則視同放棄獲獎資格;得獎作品如是團隊合作,獎金開立領取者以代表人為代表。
6.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小組之決議,除非能具體證明其他作品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不得有異議。
7.凡獲入圍獎項者須提供其創作之詳細資料,做為日後公開報導、展示、推廣教育、出版、研討及開發設計之用途,並同意不收取任何版權費用。
8.獲金獎作品得獎之作品,需配合主辦單位製作 8 - 10 組延伸造型。
9.本須知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或依其業務規章及慣例辦理,並保有所有比賽辦法之異動權利,若有任何異動,以本會活動網站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

聯絡窗口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 文化行銷部
地址:11573 臺北市南港區重陽路 120 號 5 樓
電話:高先生(02)2788-1600 分機 211
官網:
原文會:http://www.ipcf.org.tw/
原民台:http://titv.ipcf.org.tw/

活動網站:http://home.ipcf.org.tw/mascot/

2014年8月31日 星期日

103 年度資安海報徵選

 




活動目的
為提升全民資安意識,推廣資訊安全的重要性,藉由全民資安海報徵選活動的方式,鼓勵民眾以資訊應用結合個人理念創作,達到全民參與的目的,並喚起民眾對資訊安全的重視。

指導單位
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教育部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技術服務中心

執行單位
中華民國資訊軟體協會

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報名日期:自 103 年 7 月 14 日起至 10 月 15 日 17:00 止。
(二)報名網址:http://www.icst.org.tw/
(三)參賽者請於活動網站上填寫報名表報名,參賽作品連同報名表及相關資料於作品繳交截止日 (10 月 20 日) 前 (郵戳為憑) 以郵寄方式寄至資安海報徵選活動小組收。

徵選作業時程表
‧網路報名截止時間:103 年 10 月 15 日 17:00 止
‧參賽作品繳交截止日期:103 年 10 月 20 日 (郵戳為憑)
‧海報初評作業:103 年 10 月 27 - 31 日
‧公告進入決賽名單:103 年 11 月 5 日 (星期三)
‧網路票選:103 年 11 月 7 日 ~ 11 月 21 日
‧評審作業 (複評):103 年 11 月 7 日 ~ 11 月 11 日
‧公布徵選結果:103 年 11 月 14 日 (星期五)
‧發放獲獎獎品:103 年 11 月 30 日前

徵選方式
每人報名件數不限,以電腦繪圖成海報的方式參加徵選

徵選主題
1.本年度主題為「行動應用資安」。
2.在智慧行動設備普及、雲端技術日益發達的今日,民眾隨時隨處均可透過網路進行閱讀、交談、購物、傳遞資訊等各項活動,資訊安全已是重要課題;參賽者可就在日常生活中,因持有行動裝置所面臨的資安問題各個面向做為設計主軸,以電腦繪圖的方式創作出海報參加徵選。

作品規格
海報規格為菊全開尺寸 (872mm × 621mm),並設定解析度為 300dpi (含) 以上及 CMYK 四色印刷模式。

繳交資料
‧文件檢查確認表
‧參賽報名表 1 份,請列印出網站上之報名表。
‧創作摘要說明 (50 - 200 字),請印出並粘貼於黑色卡紙正面 (作品下方)。
‧著作權授權同意書正本。
‧個人資料告知蒐集聲明書暨使用同意書
※註:以上繳交資料請自競賽活動網站中印出,並依序排列。
‧作品輸出菊八開 (A4) 尺寸之彩色樣張,並黏貼於黑色硬式卡紙正面 (裱板大小寬約 28 公分 × 長 48 公分)。
‧參賽作品光碟 1 份,內容包含:
‧‧海報原始檔(解析度為 300dpi (含) 以上及 CMYK 四色印刷模式)。
‧‧海報 JPEG 檔 (解析度為 96dpi (含) 以上及寬度不超過 480 像素)。
‧‧如參賽一件以上作品,可將所有參賽作品放置於同一片光碟,惟需註記作品名稱。

備註
報名參賽作品數量不限,每件參賽作品光碟上需標示【創作者姓名】【作品名稱】等資料,一份光碟如繳交一件以上作品,請詳細註明作品名稱。

評選方式
(一)評選委員會:由國內具行銷、美術、設計等專長之專家學者、政府機關(構)、公協學會組織、企業等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針對參選作品進行評選。
(二)評分原則
‧整體創意與主題符合性:40%
‧構圖與佈局:30%
‧繪圖技巧與色彩運用:20%
‧創作說明:10%

獎勵方式
(一)為鼓勵全民參與徵選,將決選前 3 名及佳作 10 名海報作品頒發奬品鼓勵:
‧第 1 名:頒發新台幣 5 萬元等值獎品與奬狀乙紙。
‧第 2 名:頒發新台幣 3 萬元等值獎品與奬狀乙紙。
‧第 3 名:頒發新台幣 1 萬元等值獎品與奬狀乙紙。
‧佳作 10 名:每名頒發新台幣 3 仟元等值獎品。
‧網路票選最佳人氣獎 (預計 2 名):每名各頒發紀念品。
(二)得獎獎品若超過新台幣 2 萬元以上,依所得稅法規定應先行繳納 10% 稅額。

注意事項
(一)本活動由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主辦,凡參加活動者,有登錄資料不實或違反本活動各項規範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二)參賽者參加徵選件數不限,可投稿多件參賽作品;各獎項領獎人須為得獎人,並於徵選結果公告後提供身分證影本與授權同意書正本文件。
(三)參賽作品請以郵寄方式送件,繳交方式請依第六點徵選規則中規定之方式繳交,作品請於 103 年 10 月 20 日前 (郵戳為憑),以掛號郵件寄至資安海報徵選活動小組收。
(四)請參賽者務必填寫正確資料,如經審核資料不完整或資格不符時,主辦單位保有取消該海報獲選之權利。
(五)入選作品若涉嫌抄襲、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涉及暴力、色情、譭謗等違反善良風俗者,一經察覺,立即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項獎金,其衍生的民、刑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六)為尊重著作權,參賽作品如引用他人著作商標,參賽人應於參賽報名表下方註明出處,若作品衍生智慧財產權糾紛,由參賽者自行處理及自負法律責任。
(七)參賽作品需未經公開發表者 (含作者本身相雷同作品及網路上發表之作品),若經舉發並查證屬實,違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所有獎項、獎品。
(八)參賽作品請自行留存原稿備用,交付之參賽作品不予退件。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任何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毀,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交付備份作品,對毀損之作品恕不負賠償之責。
(九)活動結束後,將於 103 年 11 月 14 日於本活動網站公佈徵選結果。
(十)請仔細填寫獎品郵寄通訊資料,若郵遞失敗須由得獎人自行負擔重寄費用或自取,領獎期間至 103 年 11 月 30 日止,逾期視同放棄獎項不予保留。
(十一)報名本資安海報徵選活動,表示已同意將個人真實姓名、郵寄地址及聯絡電話提供主辦單位做為獎品寄發資料處理之用;獎品或兌換券寄達經簽收受領後,如有遺失、盜領或自行拋棄、損毀,主辦單位恕不負責補發,相關稅務問題應由得獎人自行負責。

聯絡方式
「資安海報徵選」活動聯絡人:林小姐 / 楊小姐
TEL:(02)25533988 轉 393、339
FAX:(02)25531319
E-MAIL:security@mail.cisanet.org.tw

活動網站:https://security.cisanet.org.tw/?i=6

2014年7月21日 星期一

2014 D7 休閒鞋設計大賽

 




主辦單位:
D7 達門國際有限公司

執行單位:
D7 達門國際有限公司

活動精神:
提昇台灣對於製鞋產業的認識,藉此發掘台灣創意設計新秀進入製鞋領域,D7 提供設計比賽的舞台,讓年輕學子們可以將創意實現,D7 希望透過徴選設計稿的方式,鼓勵設計人才跟 D7 品牌更進一步的接觸,得獎作品有機會成為 2015 年春夏發表的鞋款。 

獎勵辦法:
第一名:一名,獎金 NT$25,000 元、獎狀乙張,及可參加設計鞋款實體化
第二名:一名,獎金 NT$15,000 元、獎狀乙張,及可參加設計鞋款實體化
第三名:一名,獎金 NT$8,000 元、獎狀乙張,及可參加設計鞋款實體化
※由 D7 評選為 2015 年上市新品之設計師可額外獲得獎金 NT$10,000 元

參賽資格:
歡迎有興趣的學生個人及一般社會人士參加 (不接受團體組報名)。

報名方式:
一律採線上報名,報名時需同意加入 D7 Original 粉絲團、獎金獵人粉絲團
1.公開徵件:即日起至 9 / 10 (三),收件至凌晨 23:59 止
2.D7 進行內部設計初審:9 / 11 (四) ~ 9 / 17 (三)
3.D7 公佈「入圍作品」名單:9 / 22 (一)
4.入圍作品線上公開投票:9 / 23 (二) ~ 10 / 1 (三) 23:59 止
5.D7 會通知入圍作品之參賽者,前來 D7 參與樣品製作的活動(行程會另外通知)
6.D7 公佈最終得獎作品名單:10 / 29 (三)

徴件規格:
1.初選設計稿收件 - 設計稿內容含圖說及文字說明,請以 A3 尺寸(420 * 297mm) 裱版呈現,以一張為限,版面請力求清潔完整。
2.列印線上報名表貼在作品背面,作品正面不得顯示參賽者姓名及個人資料。
3.繳交著作授權同意書
4.繳交個資使用同意書
5.初選設計裱板 (硬式厚卡紙) 請以掛號或包裏寄出,圖檔請以 E-mail 的方式寄至 2014d7.award@d7.com.tw,設定解析度為 150 dpi,檔案大小為 400mb以下,JPG、PNG 檔皆可。獲獎作品則於得獎公佈告後提供原始檔案供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使用。參賽作品限個人創作為主。
6.D7 LOGO、此次大底圖及所有參賽文件,其餘創作者可自由發揮。
7.活動聯絡:D7 休閒鞋設計大賽 活動小組,收件地址:428 台中市大雅區民生路 3 段 133 號 【2014 D7 休閒鞋設計大賽 活動小組 收】,聯絡電話:04-2568-5670 #228,聯絡信箱:2014d7.award@d7.com.tw

評選標準:
‧鞋型美感設計 30%
‧創意新穎性  20%
‧可量產性   30%
‧網路票選人氣 20%

注意事項:
1.凡報名者視同意比賽規則,並請須詳閱活動辦法,若參賽作品與任一規定不符合,則不列入評審。
2.入圍作品若涉嫌抄襲或侵權,經主辦單位查證,立即取消參賽資格,其衍生的民、刑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3.得獎者須配合主辦單位後續作業,需提供主辦單位電子檔,以利作業使用。
4.參賽作品不得涉及暴力、色情、譭謗等違反善良風俗之元素,若經主辦單位發現,立即取參賽及得獎資格。
5.未入圍之作品恕不另行通知,得獎作品也會在 D7 粉絲團公告。
6.參賽作品需未經公開發表者,違者主辦單位有權利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所有獎金及獎項。
7.得獎者依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 NT$20,000 元者,主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 10% 稅額、國外人士代扣繳 20% 稅額,及二代健保稅額得獎超過 NT$5,000 元者,代扣 2% 稅額。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該獎項視同從缺。
8.D7(達門國際)保留本活動修改之權利,若有調整事項,主辦單位將公告於網站或粉絲專頁,不再個別通知。
9.D7 (達門國際) 將保有入圍或獲選作品名單及是否量產上市之最終決定權。

活動網站:https://contest.bhuntr.com/tw/D7_Award

2014年7月20日 星期日

爭鮮 LOGO 設計募集

 




活動主旨:
設計「爭鮮」兩個漢字

主辦單位:
爭鮮股份有限公司

參賽對象:
15 歲以上,不限國籍

参賽日期:
即日起 ~ 2014 / 10 / 19

網路預測王:
2014 / 11 / 03 ~ 2014 / 11 / 10

得獎公佈:
初選:2014 / 11 / 03
決選:2014 / 11 / 18
預測王抽獎:2014 / 11 / 18

活動進行方式:分兩階段
第一階段:初選 10/20 ~ 10/30 - 從所有参賽作品評選入圍作品,進入第二階段決選。
第二階段:決選 11/07 ~ 11/14 - 從入圍作品中,取 5 名優秀作品及 3 名参與預測王之網友。

獎金:
‧金賞獎:1 名,獎金 20,000 元 (USD)
‧銀賞獎:1 名,獎金 2,000 元 (USD)
‧銅賞獎:1 名,獎金 1,000 元 (USD)
‧佳作:2 名,獎金 500 元 (USD)
‧入圍獎:名額由主辦單位決定,獎金 100 元 (USD)
‧網友預測:3 名,獎金 50 元 (USD)
獎金皆為實得之金額,有關稅金、補充保費、匯費等相關必須支付費用皆由主辦單位負擔。得獎者應依主辦單位之規範,繳交相關文件,詳細領獎事宜請参照「参賽注意事項」。

評分標準:
‧主題掌握:30%,設計理念
‧整體美感 + 應用性:40%,商業性、原創性、完整度、色彩搭配
‧創意:30%,新潁

投稿說明:
1.作品設計完成後,需於報名表填寫個人資料及撰寫設計理念(100 字以內),以供評選委員瞭解參賽者之設計意涵。若因資料不正確,導致主辦單位無法聯繫,將取消参賽資格。
2.作品檔案尺寸與規格:
‧尺寸為 15 cm x 15 cm 或 1770 x 1770 pixels 300dpi 以上。
‧請標示 CMYK 及 PANTONE 色票。
3.上傳檔案內容
‧原始檔需為向量或點陣 ai、eps 兩種格式皆可,軟體版本需為 illustrator 3 以上。
‧JPG 檔 72dpi。
4.作品內容以自行創作為主,不得運用非經授權之圖片、作品、文字資料,一經查獲立刻取消參賽資格。
5.參賽作品不予退件。
6.参賽即同意繳交報名表、著作權讓與授權書及個人資料同意書,相關所屬文件資料與活動辦法請至活動網站 http://logodesign.sushievent.com.tw/ 下載。
7.參賽作品於 2014 / 10 / 19 (日) 23:59:59 前,以線上報名方式,將指定的參賽檔案,包含參賽作品之原始檔與 JPG 檔、報名表、著作權讓與授權書及個人資料同意書等相關資料上傳至活動網站,線上收件截止時間統一以主辦單位系統主機時間為主 (作品規格請參見上方第 2 點之說明)。
8.入圍初選得獎者,作品之版權、著作權及相關智慧財產權之權利完全歸屬主辦單位所有,並有權修改複製及任何時間、地點、國家、形式之公開發表權。
9.如有疑問請先参閱 FAQ 或 e-mail (iprefer.sushiexpress@gmail.com) 活動小組。
10.主辦單位保有隨時更改或變更之權利。

領獎相關規定:
1.獎金皆為實得之金額,有關稅金、補充保費、匯費等相關必須支付費用皆由主辦單位負擔。請於領獎時附身份證正反兩面 (外籍人士請附護照) 影本一份及與身份證姓名相符的銀行存摺正面影本一份 (需有銀行匯款帳戶名稱、帳號、銀行、分行別) 。
2.得獎人請確實填寫獎金匯款相關資料,若因得獎人提供之匯款資料錯誤,致轉帳失敗,概由得獎者自行負責,不得要求主辦單位另為給付。
3.得獎者若為未成年人,需檢附戶籍謄本 (或依各國相關法律認可之證明文件)、智慧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並配合提出法定代理人/監護人同意書,方可領獎。參加活動者保證提出之資料為正確之個人資料,並與活動登入之個人資料 相符。若有冒用、盜用他人資料、詐欺或其他違法之情事時,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若涉法律責任,參加活動者應自行負擔。

參賽注意事項:
1.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有審查權,若內容不符合本比賽之規定、送件逾期、作品規格不符或內容不恰當的作品,經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將不另行通知。以團隊參賽者,需附代表人詳細資料,權利義務由代表人行使。
2.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未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或展出、未曾公開發表、未曾出版或商品化及未曾有任何相關授權行為,並且不得有抄襲、翻譯、改寫、侵害智慧財產權等違法侵權之情形,如發現以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方式使用任何圖形、圖像、元件或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得獎或展出之情事,經查證屬實者將取消資格,追回所有獎勵,其相關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承擔。
3.各入選者須無條件授權主辦單位運用所有入選作品進行攝影、出版、著作、公開展示及發行於各類型態媒體宣傳之權利,各參賽者不得提出異議,並應配合參與相關活動及提供相關圖片與資料。
4.主辦單位對所有參賽者不另出具任何參賽或成績之相關證明或說明。
5.主辦單位如接獲檢舉參賽作品如著作權有爭議,或有侵害智慧財產權之情形,且事證明確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有關引發之爭議並由參賽者自行負法律及賠償責任。
6.參賽之作品不得使用有侵權之嫌的圖像,禁止抄襲或複製他人作品,禁止涉及色情、暴力、毀謗、人身攻擊、宗教議題、政治議題或不雅作品,禁止侵害他人隱私權或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共秩序作品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若有違反,除得獎者應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並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其已領得之獎金。
7.參賽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屬實且正確,且未冒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賽資格或得獎資格。
8.若主辦單位因使用參賽者上傳資料遭第三人請求、索賠、提出民、刑事訴訟或主張任何法律上之權利,參加者除應償付和解費外,若主辦單位因此而受有任何損害或商譽損失 (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用和相關之處理費用在內),參加者均應對主辦單位負起損害賠償責任。
9.如遇參賽者基本資料填寫不完整,作品規格與參賽資格不符、或檔案無法讀取等情形時,主辦單位一概以棄權論。
10.報名完成後無法修改已上傳之作品資料,請務必確認參加資料正確。請勿擅自更動報名圖片檔連結位置,如導致連結位置失效,視為參賽者放棄參賽資格。若因您留存之電子郵件不正確、過期、不完整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致無法接收本公司所發送之訊息,仍視為本公司已完成送達該通知,敬請留意。
11.活動各階段,主辦單位將以活動網頁或電子郵件提醒參賽者相關事務,請自行留意各項期限及應完成事項,不可以區域性連線問題、未收到電子郵件或電話通知為由,要求寬延各項規定。
12.如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等技術或不可抵抗之因素,而使主辦單位匯款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毀損等無法辨識之情況,參賽者亦不得因此異議或求償。
13.參賽者如因參加本活動或因活動獎金而遭受任何損失,主辦單位及相關企業、員工及代理商均不負任何責任。
14.參賽者應提供作品之原始設計檔案,並填寫智慧財產權讓與同意書,若無法在主辦單位要求期限內提供原始設計檔案、作品檔案格式不符、未填寫智慧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或填寫不完全) 或相關所需文件未備齊者,視為放棄得獎資格,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其已領得之獎金,且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得獎名額從缺或將以候補名單依序遞補。
15.參賽者同意於參賽日期截止前,需繳交智慧財產權讓與同意書,如未滿二十歲者,則必須獲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且入圍初選參賽者同意以下事項:
‧得獎作品之版權、著作權及相關智慧財產權之權利完全歸屬主辦單位所有並放棄使用著作人格權且智慧財產權於入圍公布後即視同移轉主辦單位所有。
‧主辦單位得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使用得獎作品,或授權第三人使用。
‧主辦單位得改作、重製或編輯及行使其他著作權法上著作財產權人所得享有之一切權利。
‧若爾後應用於販售商品、服務、活動、商標使用等情形時,主辦單位無須支付任何費用。
‧主辦單位將入圍作品應用或重製於相關製作物或製作商品販售,所得歸爭鮮迴轉壽司所有。
‧如經主辦單位要求,得獎者應協助主辦單位進行各項權利之申請 (包括提供得獎作品之詳細資料、簽署申請文件、出庭證述等) 且得獎者不得再以相同作品或近似作品進行營利行為。
16.參賽者於參加本活動同時,即表示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並遵守主辦單位的服務條款、使用規範及其他交易有關之規定,如有違反即自動喪失資格,如為得獎者,則取消得獎資格。
17.凡參與活動者,視同同意遵守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位之規定,主辦單位得自行增訂、修改、刪除或終止活動內容及獎金等細節之權利,無需進行事先通知或取得參賽者的同意。修改或變更後的活動內容及獎金等條款若在網頁上公佈,即有效替代先前本次活動網站與參賽者的活動內容及獎金等條款或協議。參賽者應隨時查閱最新版之活動內容條款,若參賽者不接受本次活動網站於任何時間對本活動內容條款修改或變更後的結果,請於修改或變更後 3 日內以 E-mail 方式聯繫主辦單位,放棄其參賽資格,若逾 3 日未通知者,則視為接受所有條款之變更。
18.主辦單位將以網站公告、EMAIL 兩種方式通知得獎訊息,如因活動參加者提出之資料有誤,導致無法聯繫到得獎者,視同得獎人自動放棄得獎資格。且得獎者須於 2014 / 11 / 30 前依主辦單位指定方式辦理領獎,逾期未領取獎項者,視同得獎者放棄該獎項。

活動網站:http://logodesign.sushievent.com.tw/zh-TW/index.html

2014年6月28日 星期六

第八屆 myfone 行動創作獎「原創貼圖組」

 




活動精神
隨通訊軟體興起,貼圖溝通成為潮流,超越文字成為新世代的表達方式,延續〈myfone 行動創作獎〉鼓勵原創的活動精神,設「原創貼圖組」,鼓勵社會大眾發揮創意,豐富圖像創作的內涵與品質。

參加對象
凡熱衷以圖像創作豐富行動生活,並持有中華民國(台灣)行動電話門號之民眾,皆可參加。

收件 / 截稿
即日起至 7 月 10 日晚上 23:59 止。(依主辦單位徵件系統收到報名記錄時間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避免最後一刻投稿擁塞,請及早投稿)

參賽主題
共 8 張:
‧4 張指定情緒(譬如喜、怒、哀、樂、感謝、驚、嚇、懼、抖等)
‧2 張指定主題:2014 年度代表情境情緒
‧2 張自由發揮:在不醜化污衊角色的原則下(嚴禁帶有情色等意味之表達方式或手法, 參賽作品可自由設計發揮)
※ 8 張作品皆為靜態圖片,並須可被辨識為同一系列。

作品形式
‧作品以 8 張靜態圖貼,同一系列創作為限。投稿時,以圖片格式 1 張 2560 * 1280 pixels 規格上傳(檔案大小勿超過「1MB」,公布入圍決賽作品後,入圍者須提供 8 張作品之 640 * 640 pixels、PNG 圖檔。請保留此規格之原始檔案。)※本活動只接受橫式規格投稿。
‧檔案格式使用 RGB 之透明背景、png 圖檔。
‧限個人投稿,作品不限一件。
‧參賽作品須為原創。參賽作品須未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包括歷屆 myfone 行動創作獎),且尚未以實體及 / 或數位方式為出版及 / 或發表。
‧需依照指定格式進行投稿,作品格式不符,或報名資料不齊全,將視同不具參賽資格。
‧參賽作品之創作者限於個人創作。

參賽須知及流程
‧收件期間內,每一參賽者投稿件數不限。
‧為維護參賽及得獎權益,參賽請依下方流程說明進行:
(一)個人參賽
1.參賽者須登錄活動網站 (www.myfone.org.tw) 註冊成為會員。
2.參賽者進入活動網站登錄後,將圖檔作品上傳至活動網站。
3.參賽作品上傳之後將無法修改。
(二)上述流程完畢後,參賽者方可進行下一則之投稿。若未依上述投稿流程而有影響參賽權益之情事發生,後果由參賽者自行承擔。
(三)曾於第 3、4、5、6、7 屆myfone行動創作獎加入活動網站成為會員者,毋須再加入會員。但第 1、2 屆之舊會員如未曾於第 3、4、5、6、7 屆加入,因系統變更,仍請重新註冊加入活動網站成為會員。
(四)具備會員資格之參賽者除可查詢自己之參賽記錄外,並享有活動網站會員之一切權利與義務。

評審作業
‧分為初審、複審及決審三階段,將聘請國內資深設計名家等相關專家進行評審。
‧參賽作品如均未達水準,得由決審評審委員決定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主辦單位得依實際收件情形調整評審作業方式。

評分標準
創意、角色設計、訊息傳達性、商業實用性、並反應當代意識

獎勵名額與方式
獎勵名額如下:(獎金須依中華民國相關法令代為扣繳稅額或其他費用)
(一)首獎 1 件,頒發獎金 NT$150,000 元整及獎座乙座。
(二)二獎 1 件,每件獎金 NT$50,000 元整及獎座乙座。
(三)三獎 1 件,每件獎金 NT$10,000 元整及獎座乙座。
(四)佳作 10 件,每件獎金 NT$5,000 元整及獎狀乙紙。
(五)最佳年度情緒獎1件,頒發獎金 NT$70,000 元整及獎座乙座。
(六)人氣獎 1 件(將另於活動網站人氣獎活動辦法公布):每件可獲精美禮品乙份及獎狀乙紙。
※得獎名單公布後,得獎作品將擇期發表於活動網站、國內主要平面媒體或其他媒介。

得獎公佈
預定於 2014 年 10 月份決選評審過程結束後,舉行頒獎典禮並於活動網站上公布結果,頒獎時間及地點另行公告。

注意事項
◎參賽作品
‧參賽作品內容不得有任何暗示參賽者身份之註記。參賽後視為同意依「第八屆 myfone 行動創作獎」徵件辦法之規定參加競賽。
‧參賽者須提供正確且真實之個人資料,包括姓名、身份證字號(外籍人士須提供護照 / 居留證證號)、通訊地址、戶籍地址、聯絡電話、電子信箱等。若未提供真實資料者,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有權取消參賽資格。
‧參賽作品須由參賽者自行創作,如曾經被公開放映、展出或於其他比賽(包括歷屆 myfone 行動創作獎)獲獎,經查證屬實,於尚未公告得獎名單前,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有權立即取消參賽資格;於已公告得獎名單後,亦有權立即追回獎金(品)及獎座(狀)。
‧參選作品禁止有任何抄襲行為。倘參賽作品有任何抄襲及 / 或侵害他人著作權等權利情況時,於尚未公告得獎名單前,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有權立即取消參賽資格;於已公告得獎名單後,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亦有權立即追回獎金(品)及獎座(狀),參賽者並應自負一切相關法律責任。
‧參賽作品內容如有觸法 (例如:涉及惡意誹謗、人身攻擊及/或不雅字眼者……等),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有權取消該參賽作品之參賽資格。
‧檢舉機制:入圍作品於人氣票選期間,歡迎大眾上網並檢選涉嫌抄襲之作品,並提供原創之佐證資料。主辦單位經審慎查證,如屬實,主辦單位將取消得獎資格。
◎得獎作品
‧得獎人同意自公佈得獎時起,將得獎作品 (8 張貼圖) 之著作財產權無償且無條件讓與主辦單位宣傳及使用,亦即主辦單位有權於得獎作品之著作權存續期間,於任何地方、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運用、複製及 / 或轉授權予其他第三人如:台灣大哥大(股)公司及其關係企業等使用該得獎作品,且不須因此而支付任何費用;得獎人除不得向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及其授權使用之人主張著作權外,亦不得向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及其授權使用之人為任何請求 / 主張。
‧主辦單位有權將得獎作品製作成任何形式之出版品(包含但不限於 CD、DVD 等)並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得獎人亦不得向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為任何請求 / 主張。
‧得獎人同意如擬自行將得獎作品授權予其他人或自行為任何方式之公開發表、演出或利用時,應事先取得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之書面同意。
◎獎金
‧獎金須依中華民國相關法令代為扣繳稅額或其他費用。
‧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本屆參賽作品亦僅保留於本屆活動期間,請自留檔案底稿。
‧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保留變更徵件辦法之各項規定,若有修訂,將公告於活動專屬網站,請參加者自行查詢。
‧領獎期間:主辦單位原則上於頒獎典禮上公佈得獎名單,公布後 30 天內頒發得獎獎項,若獲獎者因故未能出席頒獎典禮,須向主辦單位主動聯繫,溝通領獎事宜。本活動領獎兌換截止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逾期領獎不得主張任何權利。
‧所有獎金獎品如因會員資料填寫錯漏、以致郵寄或運送過程中,所造成的損壞、遲遞、錯遞或遺失,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活動網站:https://www.myfone.org.tw/mmcr/MCR/sticker.aspx

2014年6月8日 星期日

第六屆金車咖啡杯創意設計比賽

 




一、目的:
為鼓勵青年發揮天馬行空之創造力與想像力,推廣藝術生活化與創意實體化之構想概念,增進年輕朋友們對美學的接觸與認同,特舉辦本項比賽。

二、主辦單位:
金車教育基金會

三、徵選作品:
創意馬克杯之設計

四、比賽主題:
一個人旅行

五、參賽資格:
不限制,但以個人為單位

六、收件日期:
作品投稿日期為民國 103 年 6 月 1 日起至 7 月 31 日止。網路投票活動則由 7 月 1 日起開始至 7 月 31 號為止。

七、投稿方式:
所有作品皆須附上作品名稱、創作理念論述,檔案格式如下:
1.作品檔案尺寸請以寬 20 公分 x 高 8.5 公分的長方形規格稿為主,設計出來的圖樣必須在此長方形範圍之中。
2.上傳之檔案大小須為 350KB 以下 jpeg 檔
3.作品圖檔須為 RGB 格式

八、評選方式:
評選方式分為預選及複選,初選公佈日期為 8 月 15 日,由網路票選人氣前10名高票及設計優秀作品共 30 件入圍複選,主辦單位將聘請相關專家擔任複選評審之工作。
◎評審標準:
‧趣味精神 20%
‧創意發想 40%
‧整體設計 30%
‧人氣投票 10%

九、頒獎日期:
比賽結果於中華民國 103 年 9 月 4 日公佈,頒獎時程另行通知公佈。

十、得獎作品:
入圍作品將製成實體馬克杯,並於中華民國 103 年底起於金車文藝中心規劃展出。

十一、參賽作品類別及規格:
(ㄧ)作品以原創作為主,各類不得臨摹。
(二)上傳作品規格請以寬 20 公分 x 高 8.5 公分的 RGB 圖檔規格,不限創作素材,手繪、電繪、攝影、拼貼等複合媒材皆可應用,請將作品限制在此圖檔範圍中,並以大小在 350KB 以下的電子 JPEG 圖檔上傳。
(三)得獎作品需提供可印製馬克杯之原始資料檔。(寬 20 公分 x 高 8.5 公分,解析度 300dpi 的 CMYK 圖檔)
(四)作品必須以「一個人旅行」為創意主題發想元素,此項亦列入評分標準。
(五)得獎者須配合將得獎作品實體化之相關事宜。
(六)每件作品之創作人數一人為限,每人至多只可送作品一件。
(七)作品請附上 200 字以內之創作理念論述,此項亦列入評分目。
(八)為增進比賽之公平性,參賽者需以上傳時間及檔案格式為截止收件標準。
(九)比賽期間舉辦之人氣投票項目,如經查證後有惡意、明顯網路灌票之行為,將取消其入圍初賽資格。
※ 為維持比賽之公平性,不符合本實施要點內所載之任何規定者,如得獎亦取消得獎資格。

十二、獎勵事項:
得獎者可獲得獎金及獎狀,獎金內含所得稅。唯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有權展覽、宣傳品及藝術流通品之發表販售權利,如製成銷售行為之商品,則版稅另計。
首獎 1 名:獨得獎狀一紙及獎金新台幣 5 萬元整
特優 2 名:獨得獎狀一紙及獎金新台幣 3 萬元整
入圍前 30 名優選者:皆致贈實體馬克杯及獎狀一紙,並於 2014 年年底於金車文藝中心展出
參與票選之民眾將抽出 50 名贈送伯朗咖啡券兩張。

十三、附則:
(ㄧ)作品上傳時請確實填寫各項基本資料,如有闕漏將不列入評分標準。
(二)參賽作品應為參賽者個人之創作,如經檢舉為臨摹、抄襲之作品,不予評選。本會受理作品檢舉期限為:當年度成績公佈之日起一年內有效。
(三)曾經參加其他任何比賽之得獎作品,不得重複參賽,違者取消得獎資格。
(四)得獎作品原始稿應與初賽上傳稿為同一作品,不得修改或重作,未按規定者,該件作品取消參賽資格。
(五)本會對於得獎之作品,有製作成相關創意商品,並有販售、流通等權利。
(六)凡報名參賽即視同無條件同意授權本會拍製本比賽之紀錄及宣傳品。
(七)比賽活動之獎金、獎狀、馬克杯僅為得獎者保留半年,逾期未領取,恕不保留。
(八)活動聯絡人:金車藝術空間 邱小姐 02-2595-9650
(九)金車文藝中心官網:http://www.kingcarart.org.tw/

活動網站:
https://contest.bhuntr.com/tw/kingcarartcoffeecup
http://www.kingcarart.org.tw/?opt=activity&cate=2&id=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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