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5日 星期日

我愛公廁徵文創作比賽、「我愛公廁」創作大賽

 
宗旨:全民反髒污共創美麗新北縣,打造公廁新願景「乾」與「淨」,促使管理維護單位朝向五大指標「不濕」、「不髒」、「不臭」、「自主管理」、「綠美化」邁進,使本縣的公廁乾淨乾燥不打滑,潔淨無垢無髒污、垃圾桶無滿溢,通風良好無異味,落實男、女及殘障廁標示,清掃維護要確、實記錄,清潔工具整齊置放於定點,適度的綠化、美化裝置,打造舒適、優質的如廁公共空間,藉由文字的描述,推廣縣民對於公廁內的物品愛物、惜福觀念,使民眾發揮公德心,共同締造又「乾」、又「淨」的公廁文化。

主辦單位:臺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協辦單位:毅泰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參賽對象:現就讀或設籍於臺北縣內年滿 16 ~ 25 歲之在學學生

比賽組別與辦法
分為創意宣導標語以及創意四格漫畫組,內容須符合臺北縣政府所推動之公廁如廁 6 項守則其中 1 項為主題即可,大家可將任何在生活中,對於臺北縣內公廁的感想、觀念,藉由各個層面的人、事、地、物,以「我愛公廁」作為創作主題,為避免負面意涵,以正面表現方式為佳。
(一)創意宣導標語:以宣導文句形式表現公廁如廁文化,字數在 20 字以內。
(二)創意四格漫畫:以四格漫畫形式表達公廁如廁文化。

作品展現:
請以臺北縣政府所推動之公廁如廁 6 項守則為主題,分別為:
(一)大小便時對準蹲,保持乾淨通體舒
(二)檳榔煙蒂不亂丟,異物不亂扔馬桶
(三)如廁完後隨手沖,馬桶芳香好暢通
(四)洗洗手、不甩手、地板好乾爽
(五)美化公廁好環境,綠化公廁新生命
(六)小細節、多留意、如廁好愜意

稿件形式:
(一)創意宣導標語組:
(1) 電腦檔案投稿者:直式橫寫之電腦 12 號字繕打,並註明清楚檔名(姓名、作品名稱、順序)。需附上原始檔案,轉檔檔案限定在 5MB 以內,燒錄成光碟。
(2) 書面投稿者:以有格稿紙書寫或以直式橫寫之電腦 12 號字繕打列印於 A4 紙張,字數以 20 字為限,交件時一式五份。
(二)創意四格漫畫組:
1.以四格漫畫呈現,不限個人參件數,但每人僅能獲獎 1 件作品(以最高獎項為準)。
2.作品規格:
(1) 電腦繪圖投稿者:作品原始製作檔案之格式為 350dpi 以上,每格完稿尺寸 5787 * 4093 像素(長*寬)以上,黑白或彩色均可,四格分別以四個檔案完成,並註明清楚檔名(姓名、作品名稱、順序)。需附上原始檔案,並附上轉檔格式為 JPG 或 GIF,解析度不得小於 350dpi,轉檔檔案限定在 10MB 以內,燒錄成光碟。
(2) 手繪圖投稿者:原始手繪圖稿作品以 A3 (橫式) 大小畫紙繪製,以十字均分四格(每格約長 21 * 寬 14.9 公分),以四格漫畫格式呈現。不限定繪畫方式,黑白或彩色均可,請自行確認原始手稿圖之清晰,以免影響評選結果。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中華民國 98 年 3 月 30 日止。

報名方式:請至臺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網站(http://www.epb.tpc.gov.tw)下載報名表及相關附件,確實填寫完畢後,請將稿件與報名表寄至臺北縣板橋郵政 18-83 號信箱臺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我愛公廁」創作大賽收。

評分標準:
(一)評選標準:
1.主題意識(佔 50%):參賽作品對公廁的認識與見解。
2.作品結構(佔 30%):參賽作品的文章或圖案之結構、鋪陳及流暢度。
3.創意(佔 20%):參賽作品與公廁相關的創意度。
(二)評審程序:本次活動之評選作業由主辦單位邀請專家學者予以評選,由評審委員依參選作品,評選出特優 1 名、優等 2 名及佳作 3 名之作品(不得重複獲獎),並予以公開表揚及獎勵。

獎勵辦法:
(一)創意宣導標語組:
特優一名:頒發獎狀乙紙、等值新臺幣 8 仟元之獎品及腳踏車乙台。
優等二名:各頒發獎狀乙紙、等值新臺幣 5 仟元之獎品及 MP3 乙個。
佳作三名:各頒發獎狀乙紙、等值新臺幣 3 仟元之獎品及隨身碟乙個。
(二)創意四格漫畫組:
特優一名:頒發獎狀乙紙、等值新臺幣 8 仟元之獎品及腳踏車乙台。
優等二名:各頒發獎狀乙紙、等值新臺幣 5 仟元之獎品及 MP3 乙個。
佳作三名:各頒發獎狀乙紙、等值新臺幣 3 仟元之獎品及隨身碟乙個。

注意事項:
(一)每人限投稿 1 篇參賽作品,參賽作品恕不退還,請自行留底。
(二)參賽作品不得抄襲或曾於他處發表,一經發現,褫奪參賽資格。
(三)凡參加比賽者,視同接收本須知之各項規定。
(四)參賽作品規格不符或資料不全,恕難進行評審流程;若參賽作品未達評審標準得從缺。參選者對評審委員所作之決議,不得有異議。
(五)參賽作品以未曾參加其他比賽獲獎或公開發表(含網路發表)為限,如經發現有抄襲、冒名頂替、違反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情事時,即取消資格並追回獎狀及獎金,其法律責任由作者自行承擔。
(六)得獎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公開出版、發行(售)、推廣(如網站、光碟、有聲出版、書報雜誌...等)、保存及轉載權利,將不另支付作者酬勞及版稅。
(七)得獎獎金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扣稅(外國國籍者扣 20%,中華民國國籍者扣 15%)。

得獎公告:以專函通知得獎者,得獎作品將刊登於臺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網站中,與所有縣民分享,並公開表揚。

※ 本實施計畫經局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相關資訊與下載:http://www.epb.tpc.gov.tw/web/AB?command=showDetail&postId=178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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