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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27日 星期三

麥當勞設計大賞

 




參賽資格
‧限年滿 16 歲,須為學生。(投稿時,請同時上傳學生證或相關證明文件)
‧未滿 20 歲者,須有法定代理人同意書。(獲獎時,主辦單位會另行提供同意書給予填寫)
‧不限國籍皆可參加

投稿時間
2016 / 1 / 11 ~ 2016 / 2 / 14 (23:59:59 截止)

投稿方式
一律採網站報名方式 (須登入 FB 帳號),填寫報名資料後上傳作品,上傳成功後立即線上拉霸獲得投稿獎項。
※禁止投稿過於血腥、猥褻、18禁、抄襲及不符合主題或有任何違反法規及著作權嫌疑之作品

投稿主題
不限主題,請學生發揮創作力設計如何吸引新世代年輕人來麥當勞求職的招募海報及標語 (Slogan)

進入決賽作品
入圍作品將於 2016 年 2 月 23 日於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台北校區) 進行頒獎及說明儀式

決賽票選時間
2016 年 2 月 24 日 ~ 2016 年 3 月 7 日 (23:59:59 截止)

評審時間
‧入圍作品公告:2016 年 2 月 21 日
‧入圍作品頒獎:2016 年 2 月 23 日 /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台北校區) 舉辦入圍頒獎儀式
‧決賽頒獎:2016 年 3 月 11 日 /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桃園校區) 舉辦決賽頒獎典禮
※以上所有公告,將公佈於網站最新消息

評分標準 / 規則
初選評選:
‧創意概念 50%
‧視覺設計 25%
‧廣告標語 25%
決賽票選:
入圍 20 位作品由網友投票,票選出前 10 名,將晉級參加麥當勞決賽評選
決選評選:
晉級 10 位作品受邀出席決賽頒獎典禮,現場個人作品介紹,由麥當勞及專業評審委員現場評選前 5 名優勝作品,獲頒獎學金。

活動獎學金
◎投稿獎:
參加投稿,立即線上拉霸獲得投稿獎項。(每人限一次)
◎築夢獎:
每位獲得獎學金 2,000 元,共 20 位 (需參加 2016 年 2 月 23 日入圍頒獎儀式)
◎圓夢獎:
第一名:獲得獎狀及獎學金 50,000 元
第二名:獲得獎狀及獎學金 30,000 元
第三名:獲得獎狀及獎學金 10,000 元
第四、五名:獲得獎狀及獎學金 5,000 元
(需參加 2016 年 3 月 11 日決賽頒獎典禮)
◎網友投票獎:
‧最佳人氣作品:票選最高票,將可獲得獎學金 5,000 元
‧參加票選者:票選結束將抽出 20 位,每位可獲得麥當勞限量 16G 薯條行動碟
◎企業聯盟獎:
麥當勞提供國立北商學生聯盟獎項 (入圍及決賽各 2 名)
‧築夢獎:每位加發獎學金 5,000 元
‧圓夢獎:每位加發獎學金 10,000 元
※以上所有公告訊息,將公布於網站最新消息)

活動諮詢信箱:mcdstar2@galaxycreation.org

活動網站:http://www.mcddesignaward.com/

2014年8月31日 星期日

103 年度資安海報徵選

 




活動目的
為提升全民資安意識,推廣資訊安全的重要性,藉由全民資安海報徵選活動的方式,鼓勵民眾以資訊應用結合個人理念創作,達到全民參與的目的,並喚起民眾對資訊安全的重視。

指導單位
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教育部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技術服務中心

執行單位
中華民國資訊軟體協會

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報名日期:自 103 年 7 月 14 日起至 10 月 15 日 17:00 止。
(二)報名網址:http://www.icst.org.tw/
(三)參賽者請於活動網站上填寫報名表報名,參賽作品連同報名表及相關資料於作品繳交截止日 (10 月 20 日) 前 (郵戳為憑) 以郵寄方式寄至資安海報徵選活動小組收。

徵選作業時程表
‧網路報名截止時間:103 年 10 月 15 日 17:00 止
‧參賽作品繳交截止日期:103 年 10 月 20 日 (郵戳為憑)
‧海報初評作業:103 年 10 月 27 - 31 日
‧公告進入決賽名單:103 年 11 月 5 日 (星期三)
‧網路票選:103 年 11 月 7 日 ~ 11 月 21 日
‧評審作業 (複評):103 年 11 月 7 日 ~ 11 月 11 日
‧公布徵選結果:103 年 11 月 14 日 (星期五)
‧發放獲獎獎品:103 年 11 月 30 日前

徵選方式
每人報名件數不限,以電腦繪圖成海報的方式參加徵選

徵選主題
1.本年度主題為「行動應用資安」。
2.在智慧行動設備普及、雲端技術日益發達的今日,民眾隨時隨處均可透過網路進行閱讀、交談、購物、傳遞資訊等各項活動,資訊安全已是重要課題;參賽者可就在日常生活中,因持有行動裝置所面臨的資安問題各個面向做為設計主軸,以電腦繪圖的方式創作出海報參加徵選。

作品規格
海報規格為菊全開尺寸 (872mm × 621mm),並設定解析度為 300dpi (含) 以上及 CMYK 四色印刷模式。

繳交資料
‧文件檢查確認表
‧參賽報名表 1 份,請列印出網站上之報名表。
‧創作摘要說明 (50 - 200 字),請印出並粘貼於黑色卡紙正面 (作品下方)。
‧著作權授權同意書正本。
‧個人資料告知蒐集聲明書暨使用同意書
※註:以上繳交資料請自競賽活動網站中印出,並依序排列。
‧作品輸出菊八開 (A4) 尺寸之彩色樣張,並黏貼於黑色硬式卡紙正面 (裱板大小寬約 28 公分 × 長 48 公分)。
‧參賽作品光碟 1 份,內容包含:
‧‧海報原始檔(解析度為 300dpi (含) 以上及 CMYK 四色印刷模式)。
‧‧海報 JPEG 檔 (解析度為 96dpi (含) 以上及寬度不超過 480 像素)。
‧‧如參賽一件以上作品,可將所有參賽作品放置於同一片光碟,惟需註記作品名稱。

備註
報名參賽作品數量不限,每件參賽作品光碟上需標示【創作者姓名】【作品名稱】等資料,一份光碟如繳交一件以上作品,請詳細註明作品名稱。

評選方式
(一)評選委員會:由國內具行銷、美術、設計等專長之專家學者、政府機關(構)、公協學會組織、企業等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針對參選作品進行評選。
(二)評分原則
‧整體創意與主題符合性:40%
‧構圖與佈局:30%
‧繪圖技巧與色彩運用:20%
‧創作說明:10%

獎勵方式
(一)為鼓勵全民參與徵選,將決選前 3 名及佳作 10 名海報作品頒發奬品鼓勵:
‧第 1 名:頒發新台幣 5 萬元等值獎品與奬狀乙紙。
‧第 2 名:頒發新台幣 3 萬元等值獎品與奬狀乙紙。
‧第 3 名:頒發新台幣 1 萬元等值獎品與奬狀乙紙。
‧佳作 10 名:每名頒發新台幣 3 仟元等值獎品。
‧網路票選最佳人氣獎 (預計 2 名):每名各頒發紀念品。
(二)得獎獎品若超過新台幣 2 萬元以上,依所得稅法規定應先行繳納 10% 稅額。

注意事項
(一)本活動由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主辦,凡參加活動者,有登錄資料不實或違反本活動各項規範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二)參賽者參加徵選件數不限,可投稿多件參賽作品;各獎項領獎人須為得獎人,並於徵選結果公告後提供身分證影本與授權同意書正本文件。
(三)參賽作品請以郵寄方式送件,繳交方式請依第六點徵選規則中規定之方式繳交,作品請於 103 年 10 月 20 日前 (郵戳為憑),以掛號郵件寄至資安海報徵選活動小組收。
(四)請參賽者務必填寫正確資料,如經審核資料不完整或資格不符時,主辦單位保有取消該海報獲選之權利。
(五)入選作品若涉嫌抄襲、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涉及暴力、色情、譭謗等違反善良風俗者,一經察覺,立即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項獎金,其衍生的民、刑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六)為尊重著作權,參賽作品如引用他人著作商標,參賽人應於參賽報名表下方註明出處,若作品衍生智慧財產權糾紛,由參賽者自行處理及自負法律責任。
(七)參賽作品需未經公開發表者 (含作者本身相雷同作品及網路上發表之作品),若經舉發並查證屬實,違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所有獎項、獎品。
(八)參賽作品請自行留存原稿備用,交付之參賽作品不予退件。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任何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毀,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交付備份作品,對毀損之作品恕不負賠償之責。
(九)活動結束後,將於 103 年 11 月 14 日於本活動網站公佈徵選結果。
(十)請仔細填寫獎品郵寄通訊資料,若郵遞失敗須由得獎人自行負擔重寄費用或自取,領獎期間至 103 年 11 月 30 日止,逾期視同放棄獎項不予保留。
(十一)報名本資安海報徵選活動,表示已同意將個人真實姓名、郵寄地址及聯絡電話提供主辦單位做為獎品寄發資料處理之用;獎品或兌換券寄達經簽收受領後,如有遺失、盜領或自行拋棄、損毀,主辦單位恕不負責補發,相關稅務問題應由得獎人自行負責。

聯絡方式
「資安海報徵選」活動聯絡人:林小姐 / 楊小姐
TEL:(02)25533988 轉 393、339
FAX:(02)25531319
E-MAIL:security@mail.cisanet.org.tw

活動網站:https://security.cisanet.org.tw/?i=6

2014年8月17日 星期日

2014『無菸生活』設計大賞

 




活動目的:
鑒於吸菸年齡逐年下降,為使年輕族群興起一股「無菸,才時尚 (Be Cool, NO SMOKING)」風潮,並激發「反菸與拒菸」的行動及參與,特地舉辦「無菸生活」設計大賞,開啟一個無菸的趣味國度,期許發揮年輕族群的創意與設計,經由次文化的語言與喜好的溝通方式,積極影響青年人加入「無菸」的行列。

主辦單位: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承辦單位:世新大學

參加資格:
一、凡中華民國地區國中以上在學學生,皆可報名參加。
二、限國內外未曾發表過之原創作品。

報名日期:
103 年 6 月 3 日至 103 年 10 月 15 日 24 時止(以官網登錄為準)

設計主題:
1.以正面、活力與熱情之元素傳遞反菸意識
2.清楚傳達「菸害、 反菸、拒菸」之相關訊息
3.展現屬於自我的無菸生活態度

參賽作品上傳規格:
◎平面組
1.上傳 300dpi 之 jpg 圖檔於官網
2.50 字以內設計理念
3.50 字以內個人無菸生活故事
◎影音組
1.上傳 1 分鐘以內影片於 YouTube,並請記下連結,於報名時上傳連結至官網
2.50 字以內創意理念
3.50 字以內個人無菸生活故事 (影片、動畫等呈現方式不限)
◎創意標語組 (Slogan)
1.上傳 20 字以內文字檔至官網
2.50 字以內創意理念
◎創意貼圖組
1.一系列 3 張組圖,畫面水平排列,轉存成單一圖檔上傳官網
2.上傳 PNG 檔 (透明背景),圖檔長邊不超過 960px,短邊不超過 350px
3.50 字以內設計理念
4.50 字以內個人無菸生活故事

報名:
採取網路報名,所有參賽者應於報名截止日前 (103 年 10 月 15 日 24:00 為止) 登入活動官網 (http://good.hpa.gov.tw),自行填寫個人資料並將作品上載於官網。

入圍作品收件方式:
初審入選之平面組與影像組、創意貼圖組、創意標語同學應於 103 年 10 月 22 日 (三) 上網查詢公告是否入圍,入圍同學請於 10 月 28 日 (二) 下午 5 點前,依據以下規格內容將光碟與紙本資料裝於 B4 大小信封 (26 * 35cm) 送達承辦單位 11699 木柵郵局第 6 - 43 號信箱,若未提出完整資料視同棄權入圍資格。

評選辦法:
一、專家評選,採二階段評選
1.初選階段:預定於 103 年 10 月 21 日 (二) 完成初選,由世新大學及國民健康署組成評審團隊針對平面組、影像組、創意貼圖組各選出前 20 名高分者為入圍名單;創意標語組取前 20 名,4 組共計 80 名,並於 10 月 22 日 (三) 網路公告入圍通知 (Facebook 及官網)
2.決選階段:預定於 103 年 10 月 31 日 (五) 舉行;11 月 3 日 (一) 網路公告獲獎名單於 (Facebook 及官網)。評選委員(包括衛生教育、傳播、設計之學者或專家)針對入圍作品進行討論並依評分標準評分,由承辦單位統計後,平面類與影像類、創意貼圖類評選出金獎、銀獎、銅獎及佳作兩名;創意標語組選出佳作 5 名,4 組共計 28 名。(每組另各增加 2 名後補名單)
3.評選結果未達評選認定標準,獎項得予從缺。
4.對於評選結果有意見者,請於得獎名單公布三日內,檢附真實姓名及聯絡方式逕向承辦單位提出異議。
二、網路票選活動
1.票選時間:103 年 10 月 16 日至 103 年 10 月 28 日 24:00 為止。
2.投票方式:於活動期間使用 Facebook 會員帳號至「無菸生活」設計大賞網路票選活動頁面參加票選活動,針對最喜愛的平面組與影像組及創意標與組參賽作品按『讚』,每人僅可投票一次。
3.計票方式:
‧初選:初選 103 年 10 月 16 日至 103 年 10 月 20 日 24:00 為止,網路票選最高票前三名直接進入決選。
‧決選:103 年 10 月 22 日 0:00 統計至 103 年 10 月 30 日 24:00 票選截止日止,依按『讚』票數最高者分數佔 10 分 (如最高票是 1000 票則得 10 分,500 票的 5 分,以此類推)。

評審評分標準:
◎平面組
‧主題掌握 30%
‧創意呈現 40%
‧視覺效果 30%
◎影音組
‧主題掌握 30%
‧創意呈現 40%
‧視覺效果 30%
◎創意標語組 (Slogan)
‧創意性  30%
‧攸關性  30%
‧易讀性  40%
◎創意貼圖組
‧主題掌握 30%
‧創意呈現 40%
‧視覺效果 30%

獎項:
◎平面組
‧金獎一名 5 萬元
‧銀奬一名 3 萬元
‧銅獎一名 1 萬元
‧佳作二名 5 千元
◎影音組
‧金獎一名 5 萬元
‧銀奬一名 3 萬元
‧銅獎一名 1 萬元
‧佳作二名 5 千元
◎創意標語組 (Slogan)
‧入選佳作 5 名,各 2000 元
◎創意貼圖組
‧金獎一名 5 萬元
‧銀奬一名 3 萬元
‧銅獎一名 1 萬元
‧佳作二名 5 千元
※備註:金、銀、銅獎之獎盃以及獎狀以組為單位頒發,每組頒發獎盃乙座,每人獎狀乙紙。佳作每人頒發獎狀乙紙。

注意事項:
1.參賽者須詳閱競賽辦法等相關規範,若作品與任一規定不符,則不列入評選。
2.參賽作品若有使用到其他智慧財產權創作物時,請於交件同時檢附智慧財產權相關證明文件或授權書。
3.入圍作品若涉嫌抄襲仿冒、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涉及暴力、色情、毀謗等違反善良風俗者,一經察覺,立即取消獲獎資格,追回獎項與獎金,其衍生的民、刑事相關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4.參賽作品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各類媒體之新作,違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追回已頒發獎項與獎金等費用,並公告之。
5.所有參賽作品及相關資料均不予退件,並同意將作品著作權轉交主辦單位使用於媒宣素材、宣導品、公開展覽、推廣宣導或其他用途權利。
6.參賽作品請自行留存原稿備用,交付之參賽作品不予退件。評選前若遇不可抗力之任何災變,意外等事故之所造成之毀損,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交付備份作品,對毀損之作品恕不負賠償之責任。
7.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 NT$20,000 者,承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 10% 稅額,國外人士代扣繳 20% 稅額。
8.參賽者於參賽作品寄出前應詳加檢查,本大會收件後,發現參賽作品資料不齊或因光碟品質有礙判讀等情事,得通知參賽者限期補正,並以一次為限。屆期未補正或補正不完全者,則不列入評選資格。
9.詳情活動內容請上活動官網:http://good.hpa.gov.tw
10.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辦法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項,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於活動網站公布之。

「無菸生活」設計大賞 競賽小組洽詢方式:
專線:(02)2236-8558 曾小姐
e-mail:service@nosmoking.com.tw

活動網站:http://good.hpa.gov.tw

2012年9月17日 星期一

新北市政府 101 年廉能海報設計比賽

 


壹、依據:
「國家廉政建設行動方案」加強肅貪防貪具體作為中有關「擴大教育宣導」之規定。

貳、目的:
為推動民眾積極參與「反貪污、倡清廉」運動,並藉由辦理廉能海報比賽增進市民及就讀本轄學校之學子對廉能之瞭解與認識,進而達到宣導廉能政府之目標。

參、主辦單位:
新北市政府政風處。

肆、參加對象:
新北市市民或就讀新北市轄內各級學校之學生(以戶籍及學籍認定)。

伍、活動分組:
一、國中組:於 101 年 9 月 1 日,年滿 12 歲未滿 15 歲者。
二、高中職組:於 101 年 9 月 1 日,年滿 15 歲未滿 18 歲者。
三、大專院校及社會組:於 101 年 9 月 1 日,年滿 18 歲者。

陸、參賽主題說明:
以「廉能」為主題,參考下列意涵,融入創意與發想構思設計,資料如下:
一、黃金十年、國家遠景 - 廉政革新,效能服務。
二、營造「乾淨政府、誠信社會」,提升全民反貪腐意識,共創廉能新氣象。
三、落實陽光法案(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政治獻金法及遊說法),防制不當利益輸送。
四、新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廉政倫理規範 - 有效請託關說登錄制度;消弭不當飲宴應酬;杜絕紅包文化,不收禮不送禮;提升整體國家廉能形象。
五、其他與廉潔相關的事項。

柒、報名資訊:
一、報名方式:
請至本府政風處網站(http://www.ethics.ntpc.gov.tw/)【新北市政府政風處 101 年廉能海報設計比賽】區下載並填妥「報名表」、「創作理念」及「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或洽本府政風處第二科蘇小姐索取(電話:02-29603456 轉 8235)。
二、繳件截止期間:
自公告日至 101 年 10 月 22 日下午 6 時止(以郵戳為憑)。
三、收件方式:
親送或以掛號方式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 161 號 15 樓(西側)「新北市政府政風處」,並在信封上註明參加【新北市政府 101 年廉能海報設計比賽】。郵寄作品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並請妥善包裝。

捌、參賽作品規範:
一、作品規格:
(一)製作方式
1.國中組及高中職組:手繪(創作材質不拘)或電腦繪圖均可。
2.大專院校及社會組:電腦繪圖。
(二)海報尺寸
1.手繪稿:正二開尺寸(76㎝ × 52㎝)。
2.電腦稿:菊全尺寸(61㎝ × 86㎝)之電腦繪圖檔。海報圖檔須能輸出成 A0(84.1㎝ × 118.9㎝)尺寸,並設定解析度為 300dpi(含)以上及 CMYK 四色印刷樣式。
※得獎作品最後將輸出為正二開(長 76cm * 寬 52cm)尺寸,並印製為海報。
二、繳件明細:
(一)手繪稿:
1.參賽作品:將作品黏貼於黑色裱板正面(裱板大小寬 60cm X 長 90cm)。作品不得摺疊,並於下方貼上 300 字以內之創作理念。
2.參賽報名表 2 份(其中1張請黏貼於黑色裱板背面)、「設計理念」及「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各 1 份。
(二)電腦稿:
1.參賽作品:將作品輸出菊八開(A4)尺寸之彩色樣並黏貼於黑色裱板正面(裱板大小寬 30cm X 長 42cm)。作品不得摺疊,並於下方貼上 300 字以內之創作理念。
2.參賽報名表 2 份(其中 1 張請黏貼於黑色裱板背面)、「設計理念」及「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各 1 份。
3.光碟片:
(1)海報原始檔(解析度為 300dpi(含)以上及 CMYK 四色印刷樣式)。
(2)海報 JPEG 檔或 JPG 檔(解析度為 96dpi(含)以上及寬度不超過 480 像素)。
(3)WORD 檔案,註明參賽者姓名、身分證字號、作品名稱及創作理念,若為學生,並請加註學校、科系、班級。
※每件作品限送 1 片光碟片,每片光碟片內容限 1 件作品。
三、送件資料需齊全,否則視為未完成送件程序。
四、每人限送作品1件,且每件作品之創作人數為 1 人。

玖、評選方式:
一、評選委員會:
由國內具美術、設計、行銷等專長之專家學者、政府機關(構)等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針對參選作品進行評選。
二、評分原則:
(一)主題切合性:30%
(二)構圖與佈局:30%
(三)整體之創意:20%
(四)技巧及色彩:10%
(五)創作之理念:10%
三、參賽作品未達給獎標準者,該獎項得酌減名額或從缺。
四、評選結果另函通知得獎者,並於 101 年 11 月於本府政風處網站公布。

拾、獎品:
一、國中組:
(一)第 1 名:1 位,頒發新臺幣 8,000 元等值提貨券及獎狀乙紙。
(二)第 2 名:2 位,頒發新臺幣 5,000 元等值提貨券及獎狀乙紙。
(三)第 3 名:3 位,頒發新臺幣 3,000 元等值提貨券及獎狀乙紙。
(四)佳作:5位,頒發新臺幣 2,000 元等值提貨券及獎狀乙紙。
二、高中職組:
(一)第 1 名:1 位,頒發新臺幣 12,000 元等值提貨券及獎狀乙紙。
(二)第 2 名:2 位,頒發新臺幣 10,000 元等值提貨券及獎狀乙紙。
(三)第 3 名:3 位,頒發新臺幣 8,000 元等值提貨券及獎狀乙紙。
(四)佳作:5 位,頒發新臺幣 5,000 元等值提貨券及獎狀乙紙。
三、大專院校及社會組:
(一)第 1 名:1 位,頒發新臺幣 15,000 元等值提貨券及獎狀乙紙(或記功 2 次)。
(二)第 2 名:2 位,頒發新臺幣 12,000 元等值提貨券及獎狀乙紙(或記功 1 次)。
(三)第 3 名:3 位,頒發新臺幣 10,000 元等值提貨券及獎狀乙紙(或記嘉獎 2 次)。
(四)佳作:5 位,頒發新臺幣 8,000 元等值提貨券及獎狀乙紙(或記嘉獎 1 次)。
※獲獎者身分若屬「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七點所稱之各機關學校員工者,不發給獎金,改由本處建議該機關給予上開獎度之行政獎勵。

拾壹、頒獎方式:
擇期公開頒獎,並將公告於本府及本府政風處網站。

拾貳、作品展示:
獲獎作品除於本府政風處網站公告外,並擇適當地點及活動展示場公開展示或製作成光碟、海報廣為宣傳。

拾參、注意事項:
一、報名表上需詳填個人真實資料,並於光碟片上註明參賽者基本資料(姓名、聯絡電話),若資料不足或違反規定,將不列入比賽評審,其中並公布得獎者之姓名、就讀學校及班級。
二、參賽作品以未曾公開發表、或於其他機關、學校或公司所辦比賽得獎者為限,並採個人參賽。
三、參選之作品一律不予退件,請參賽者自行備份留存。
四、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個人自行創作且無任何侵害他人權利、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共秩序,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若發現得獎作品有違反相關法令者,主辦機關將取消得獎資格並追還相關獎狀及獎品;若造成主辦機關損害,參賽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五、獲獎作品之著作權無償讓予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有無償使用、展覽、攝影、出版、印製散發等權利。
六、得獎者應提供相關證件影本供查驗參加資格,如拒絕提供者,視同資格不符。

拾肆、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補充之。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ethics.ntpc.gov.tw/web/AB?command=showDetail&postId=255446

2012年8月12日 星期日

102 年全國運動會「主題標語、標誌與吉祥物」設計全國徵選

 


壹、目的
一、為配合臺北市辦理 102 年全國運動會 (以下簡稱全運會),特舉辦主題標語 (Slogan)、標誌 (Logo) 與吉祥物 (Mascot) 之設計徵選,以作為本次全運會活動的大會精神及主題象徵。
二、徵選活動之宗旨在於透過公開徵選活動,建立全運會有關之主題標語、標誌與吉祥物,以廣泛應用於全運會文宣及活動,使其達到宣傳、識別與全運會精神之展現。

貳、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
二、協辦單位: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三、承辦單位:臺北市立松山高級商業家事職業學校

叁、徵選方式
一、參賽對象:凡對本項設計有興趣之中華民國國民皆可送件參加。
二、收件截止日期:101 年 9 月 14 日 (星期五) 下午 4 時前,以郵戳為憑 (以掛號郵寄,逾期恕不受理)。
三、收件單位:臺北市立松山家商實習處。
四、收件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山路 655 號 (郵遞區號 11080),並於信封外左下角註明「參加 102 年全運會○○○○徵選」字樣。
五、聯絡電話:(02)2726-1118 轉 600 柳主任。
六、得獎公布:得獎名單於 101 年 10 月 23 日 (星期二) 前揭曉,並公布於臺北市政府網頁 (http://www.taipei.gov.tw)。
七、送件時請一併繳交參賽作品、報名表及切結書【附件三】,否則視為不合格件。
八、錄取結果通知獲獎人員並擇期公開頒獎。

肆、設計原則
一、各類設計力求生動活潑並能展現臺北市之特色,及符合全運會之精神。
二、標誌及吉祥物設計方向
(一)追求卓越與友誼。
(二)臺北市的意象或其他符合本市及當年特色題材為設計考量。
(三)運動競技的力與美。
(四)作品並以利於平面印刷、立體成型或放大展示之運用性為原則。

伍、徵選項目
一、主題標語
‧字數限 20 字以內 (英文字母、數字皆算一字)。
‧設計理念與涵義說明,請限於 300 字以內。
‧作品須限以本徵選報名表【附件一】為主,請以電腦打字詳細填寫。
二、標誌與吉祥物
‧標誌與吉祥物作品不限手繪或電腦影像輸出,一律 A4 紙張規格,以彩色圖像呈現,並請依【附件二 A、附件二 B】表格格式以電腦打字詳細填寫設計理念、吉祥物名稱與涵義說明,請限於 300 字以內。
‧參賽作品必須以書面資料繳交,以電腦輸出者得獎後須同時繳交電子檔。

陸、評審方式
一、評選時將考慮其代表性、完整性、創意性、趣味性、親和力及構圖特色等。
二、初選:由主辦單位聘請學者專家組成評審小組,並依下列評審標準初選,初選後選出入圍作品,「主題標語」及「標誌與吉祥物」各擇 10 件入圍。
(一)主題標語評審標準
‧創意   60%
‧詞句意涵 40%
(二)標誌與吉祥物評審標準
‧造型  30%
‧創意  30%
‧色彩  20%
‧代表性 20%
三、決選:由臺北市政府邀集相關人員依據初選評審標準進行決選並決定名次。
四、得獎名單將於臺北市政府網頁公告 (http://www.taipei.gov.tw)。

柒、錄取名額及獎勵
一、主題標語 (Slogan) 徵選
第一名:1 名,頒發獎狀及設計費 7,000 元。
第二名:1 名,頒發獎狀及設計費 5,000 元。
第三名:1 名,頒發獎狀及設計費 3,000 元。
佳 作:7 名,頒發獎狀及設計費 1,000 元。
二、標誌 (Logo) 與吉祥物 (Mascot) 徵選
第一名:1 名,頒發獎狀及設計 費60,000 元。
第二名:1 名,頒發獎狀及設計費 40,000 元。
第三名:1 名,頒發獎狀及設計費 20,000 元。
佳 作:7 名,頒發獎狀及設計費 5,000 元。

捌、權利歸屬
一、臺北市政府保留決選作品於 102 年全國運動會主題標語、標誌與吉祥物之使用權。
二、得獎作品其著作權歸臺北市政府所有,並放棄行使著作人格權。
三、得獎作品主辦單位除保有刪除、修飾權、重組權外,並有製成產品、印製成宣傳品及刊登之權利,惟不另致酬。
四、凡參賽者需填寫切結書,作品如涉及侵犯他人著作權者,由參賽者自行負法律責任。

玖、注意事項
一、徵選報名表虛線部分請勿剪開,並由主辦單位統一編號。
二、主題標語、標誌與吉祥物設計,二者為分開投稿參選,評選時分組評選。評選結果產出後,主辦單位得將其組合運用,不另致酬。
三、參賽者作品各項均以一件及未曾發表之作品為限。
四、上列獎金依法扣繳所得稅;作品未達評審標準者從缺;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
五、參賽者之作品若有疑義時,由評審委員會認定之。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tpedoit.taipei.gov.tw/ct.asp?xItem=30105411&ctNode=13244&mp=112001

2012年5月26日 星期六

「金山萬里八里溫泉」標誌設計及 Slogan 創意金句徵稿

 


一、活動宗旨:
北海岸景觀優美,溫泉資源得天獨厚,其中以「金山萬里八里溫泉」泉質優良、泉量豐沛、溫泉種類多樣,加上鄰近市區,觀光發展潛力無窮,「四季旅遊,泡湯賞景」可說是最夢幻的享受。舉辦「金山萬里八里溫泉」標誌設計及 Slogan 創意金句比賽,公開徵求創意設計者,針對金山萬里八里整體溫泉特色與印象,設計出一組 Logo 標誌及強而有力的 Slogan 口號,展現溫泉觀光旅遊風情特色,且延伸運用於各項行銷活動、文宣品及網站等,並提供溫泉區商家使用,進一步帶動北海岸溫泉旅遊觀光。

二、主辦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三、報名資格:
不限

四、參加方式:
(一)個人或團隊報名不拘,團隊至多三人一隊,同一人僅能報名一隊,每位參加者皆須填寫報名表個人資料、簽署著作權轉讓同意書等資料。每人或每隊最多投稿 3 件。
(二)徵選稿件內容需符合主辦單位版面格式投稿,Logo 與 Slogan 組合之設計內容則不拘形式。

五、創意方向:
(一)以金山萬里八里整體溫泉,或結合溫泉美食四季旅遊等特色發想,鼓勵民眾前往北海岸旅遊泡湯,強化民眾對於金山萬里八里四季溫泉旅遊的風情印象。
(二)設計易懂易記且美觀之 Logo 及 Slogan,創造並帶動「金山萬里八里」四季溫泉旅遊相關行銷方案更具效益。

六、作品規格:
(一)設計作品需包含 Logo 標誌設計、Slogan 標語的組合應用一式,以 Illustrator、CorelDraw 等繪圖軟體繪製,亦可手繪,Slogan 標語內容字數限 15 字以內 (英文單字、阿拉伯數字皆以 1 字計算)。
(二)使用每張尺寸為 420mm × 297mm(A3)裱板一張,上方黏貼 20 × 20cm 彩色設計稿(標誌設計、slogan 組合應用一式),中間黏貼黑白稿(20 × 12cm),下方黏貼作品設計概念與特色之 300 字內說明(20 × 6cm)。(A3 裱板頁面張貼格式請至活動網站下載專區下載)。
(三)參選作品以 CorelDraw 或 Illustrator 格式檔案燒錄成光碟,光碟一併隨作品郵寄,請注意作品寄送途中避免損壞,如因郵遞或不可抗力之意外而造成損害時,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四)報名表自行黏貼於裱板頁面背面。(請至活動網站下載專區下載)
(五)參選作品著作人需簽署著作權轉讓同意書(請至活動網站下載專區下載)。

七、徵件期間及方式:
(一)收件期間:民國 101 年 5 月 1 日起至 101 年 7 月 31 日止。
(二)7 月 31 日前參賽作品以掛號郵遞方式,連同報名表寄至《11570 臺北市南港區南港路三段 80 巷 38 號 6 樓》,黃式國際行銷有限公司收,並註明【「金山萬里八里溫泉」標誌設計及 Slogan 創意金句徵稿活動工作小組收】,俾便日後評選使用,以郵戳為憑,接受親送之作品。參賽作品無論錄取與否均不退件,請參賽者自留檔案。
(三)為避免影響得獎權益,請確實填寫相關基本資料;若發現身份不符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得獎資格。
(四)參賽作品請自行包裝得當,如因郵寄或不可抗力之意外而造成損害時,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八、評選方式與標準:
(一)由主辦單位邀聘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委員會,以公開、公平、公正評審之。
(二)擇期辦理評審會議,正確日期與地點將公布於活動網站。
(三)評選結果暫訂於 8 月公布於活動網站,並以電話與專函通知得獎人,未得獎者恕不另通知。
(四)評審標準:
1、主題意象契合性 40% (LOGO + SLOGAN)
2、整體造型    20%
3、創意性     20%
4、應用之可行性  20%

九、獎勵辦法:
金獎 1 名:獎金 20,000 元與北海岸景點門票溫泉禮券禮盒組及獎狀乙張。
佳作 2 名:獎金 1,000 元與北海岸景點門票溫泉禮券組及獎狀乙張。
參加好運獎 20 名:凡報名者有機會抽中北海岸景點門票溫泉禮券組。

十、其他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中使用之任何素材,均不得涉及侵權及其他違法之情事,凡有類似情節除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金外,一切法律責任概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並應賠償主辦單位之損失。
(二)參賽作品應為原創,並不得參加過其他比賽,得獎作品如經檢舉有抄襲、瓜代或以其他比賽曾獲獎項作品參賽之情形,將取消得獎資格並收回獎金、獎品及獎狀,參賽者並自行負責相關法律責任。
(三)獎金將頒與報名表之代表人,報名表之資料均不得更改。每人限參加一隊競賽。
(四)獎狀內受獎人將以參賽團隊報名表所載順序書寫。
(五)得獎作品與原稿之著作權歸「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所有,並得依著作權法有重製、公開展示、公開放映、發行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力,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六)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之責。
(七)得獎獎金均需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六)參賽作品違反本簡章所列之規定,參賽者需自行負責且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獎金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須自行承擔,不得異議。
(七)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簡章各項規定,本活動規則如有異動,依活動網站最新消息公佈為準。主辦單位保有所有相關活動最終解釋權、作品修改及活動更改之權利。
(八)詳情請上活動網站查詢。

十一、簡章及報名表索取:
(一)活動及下載網址:http://www.northcoast-spafood.com.tw/
(二)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各遊客中心
(三)洽詢專線:黃式國際行銷有限公司 黃國峻或郭次剛 02-2654-7772。

詳細資訊及下載:http://www.northcoast-spafood.com.tw/download.php?lang=tw

2012年1月31日 星期二

「高齡友善健康照護 LOGO」暨「高齡友善城市 LOGO 與標語」創意設計徵選




一、活動目的:
為利推動「高齡友善健康照護」及「高齡友善城市」之具體意象,並應用於識別及宣傳用途,故透過創意設計比賽促進大眾的關注重視並達到宣傳及行銷效果。

二、主旨說明:
(一)「高齡友善健康照護」意涵:
國民健康局於民國 99 年開始推動「高齡友善健康照護機構」認證,係希望透過醫療保健服務介面,增進長者身心健康與復健,給予符合其需求且有尊嚴的健康照護服務,期望健康照護機構管理者與員工能以看顧自家長者親人的心,不管在管理政策、溝通與服務、照護流程與物理環境等面向之軟硬體服務設計上,都能融入親老、尊老元素,整個環境可以讓長者覺得在心理或行動上都沒有就醫障礙,創造符合長者需要的友善、支持、尊重與可近的療癒環境,營造讓長者能獲致最大健康可能的照護環境,縮短失能期間,提高個人生命價值。
(二)「高齡友善城市」意涵:
「高齡友善城市」透過世界衛生組織揭示的 8 個面向,包括:無障礙與安全的公共空間、交通運輸、住宅、社會參與、敬老與社會融入、工作與志願服務、通訊與資訊、社區及健康服務,包容所有年齡層的人都獲得無障礙環境,增進社會參與,在縣市生活圈中經常能動、容易動、喜歡動,一直到老年還是很獨立、活躍、健康,以達成健康老化、活躍老化之目標。(可參閱:衛生署國民健康局 10 月 8 日新聞稿「政府積極推動:營造敬老、親老的高齡友善環境」)

三、辦理單位:
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

四、參加對象:
凡喜愛設計創作之個人、法人或團隊,不限年齡、學歷皆可參加本徵選活動,且參賽件數不限。

五、徵求創意設計之項目與投件規定:
(一)「高齡友善健康照護 LOGO」創意設計:
1.圖案設計以具創意、簡單、色彩明顯、易於理解為原則,且須與徵選議題相關。
2.設計時須考慮便於放大、縮小,應用於各類材質,如文宣或其他製品之印製,並能明顯識別、記憶,適用於各類活動。
3.表現形式和技法須適用於平面、立體、電子之傳播與再創作。
4.LOGO 以 Illustrator 或 CorelDraw 等向量繪圖軟體繪製,色彩標示以 CMYK 註明。參賽作品請彩色印製於 A4 尺寸紙張直式之中、黑白縮圖置於 A4 紙張下側,並裱貼於 A4 尺寸厚紙板上。
5.創作理念請電腦打字列印於報名表上,內容以不超過 300 字為限。
6.LOGO 電子檔案解析度不少於 300 pixels / inch,一律以 ai 檔、cdr、psd 等原始檔繳交,並另存 jpg 檔。請以作者為檔名,儲存於光碟片中。
(二)「高齡友善城市 LOGO 與標語」創意設計:
1.高齡友善城市 LOGO:同(一)「高齡友善健康照護 LOGO」。
2.高齡友善城市標語:請參考上述八大面向,設計意象鮮明易懂、簡潔有力、可朗朗上口的標語,以不超過 20 字為原則(英文單字及數字皆算一字)。
(三)收件方式
1.收件截止日:101 年 2 月 27 日 下午 5 時(以郵戳為憑)截止收件
2.收件地址:請掛號郵寄至 24250 新北市新莊區長青街 2 號 社區健康組收。(參賽作品概不退件,請自留備份)
3.送件內容應包含:
(1)報名表暨理念說明一份
(2)A4 彩色平面稿一式五份,裱貼於 A4 尺寸厚紙板上。(有投件 LOGO 設計者方須檢附)
(3)著作權授權書
(4)電子檔光碟一份

六、評審作業:
(一)由國民健康局邀請遴具相關專長或合適人選擔任評審委員,以客觀、公平方式進行評選。
(二)評審標準:考量主題意象契合度、創意、應用可行性。

七、各徵求項目之錄取名額及活動獎勵:
(一)「高齡友善健康照護 LOGO」
1.特優乙名:獎金新台幣 2 萬元及獎狀乙紙,得從缺。
2.佳作數名 (每項至多 3 名):獎金新台幣 3 仟元及獎狀乙紙,得從缺。
(二)「高齡友善城市 LOGO」
1.特優乙名:獎金新台幣 2 萬元及獎狀乙紙,得從缺。
2.佳作數名 (每項至多 3 名):獎金新台幣 3 仟元及獎狀乙紙,得從缺。
(三)「高齡友善城市標語」
1.特優乙名:獎金新台幣 5 仟元及獎狀乙紙,得從缺。
2.佳作數名 (每項至多 3 名):獎金新台幣 3 仟元及獎狀乙紙,得從缺。

八、得獎公佈:
預定於 101 年 3 月底以書面通知得獎者,並於國民健康局網站(http://www.bhp.doh.gov.tw)公佈得獎名單。

九、注意事項:
(一)徵選作品須為本人創作,限未發表或出版(含雷同作品)且無發生侵害第三人著作權利之情事;如發現有抄襲、重製、侵權、毀謗或違反其他法令等情形,將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勵,並由參賽者負擔相關法律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業經取消之獎項亦不予遞補。
(二)徵選作品請自留底稿,未獲獎作品不予退件,原始檔案請參賽者自行備份。
(三)錄取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將歸衛生署國民健康局所有,作者應同意放棄行使著作人格權。另,得獎者須同意將作品無償由衛生署國民健康局視需要自行或指定其他第三人不限地域、時間或次數予以重製、散布、傳送、發行、公開發表,或為其他方式之利用,並無違反著作權,且不另支稿費及版稅。
(四)競賽獎金應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辦理。
(五)本活動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補充之。
(六)若對本活動有任何疑問,請聯絡:衛生署國民健康局 歐良榮技正(電話:02-29978616 #122)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bhp.doh.gov.tw/BHPnet/Portal/PressShow.aspx?No=201201160001

2011年11月27日 星期日

「臺南印象 - 城鄉‧流動‧網絡」海報創作競賽






城鄉是個與我們息息相關的名詞,因為我們天天生活在其中,儘管現代交通建設不斷翻新,縮短了城鄉間的距離,但每個城鄉都依然有著它不同的面貌與特色。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特舉辦海報創作競賽,希望透過民眾運用不同的符號詮釋心目中的臺南城鄉面貌,不論是從人文的、歷史的、產業的、意象的、生態的或是政治的等各種元素來呈現,盡情的去感受它的脈動與聲音,透過您的創意表現出臺南城鄉的視覺印象。未來所徵選出來的海報作品,預計做為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推廣文宣使用。

競賽主題:
「臺南印象 - 城鄉‧流動‧網絡」海報創作競賽

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協辦單位:臺南市美術設計協會、臺南應用科技大學視覺傳達設計系

參加資格:
(1)學生組:
a.臺灣地區高中 (職) 或以上學生 (不含在職專班進修身分學生),年齡須在 25 歲以下,方可報名參加。
b.所有參賽者必須檢附學校 / 系所在學證明,若經查證有偽造、變造或其他不實捏造參賽身分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參賽資格。
(2)社會組:
凡具中華民國國藉之社會人士皆可參加。
報名相關資訊請至:http://tour.tainan.gov.tw/ (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網頁) 下載

評審辦法:
邀請國內設計學術業界權威人士及市府代表組成公正客觀評審。

評審標準:
評審標準依據
主題的掌握 50%
創意的表現 35%
藝術的美學 15%

獎勵辦法:
(1)學生組:
a.金獎一名:商品禮券參萬元、獎狀乙紙、指導老師感謝狀乙紙
b.銀獎一名:商品禮券壹萬伍仟元、獎狀乙紙、指導老師感謝狀乙紙
c.銅獎一名:商品禮券壹萬元、獎狀乙紙、指導老師感謝狀乙紙
d.佳作十名:商品禮券伍仟元、獎狀乙紙、指導老師感謝狀乙紙
(2)社會組:
a.金獎一名:商品禮券伍萬元、獎狀乙紙
b.銀獎一名:商品禮券參萬元、獎狀乙紙
c.銅獎一名:商品禮券壹萬元、獎狀乙紙
d.佳作十名:商品禮券伍仟元、獎狀乙紙

收件截止日:
100 年 11 月 30 日

作品收件地址:
70801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 2 段 6 號十樓 『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府城觀光科 收』

作品繳交:
(1)學生組:
為節省郵資及方便作業程序,主辦單位建議參賽者作品可在比賽收件截止日前 (以郵戳為憑),由學校統一掛號寄出:
a. 文件表格:內含報名表格、創作理念、授權同意書。報名表請加蓋科或系所章,並將學生證正反面影本貼於報名表格上;授權同意書須由參賽者親自簽名。
b. 參賽作品:以 A3 作品稿貼於四開黑色卡紙 (約 250 磅 ~ 350 磅) 之上。
(2)社會組:
a. 文件表格:內含報名表格、創作理念、授權同意書。授權同意書須由參賽者親自簽名。
b. 參賽作品:以 A3 作品稿貼於四開黑色卡紙 (約 250 磅 ~ 350 磅) 之上。
(3)參賽者須以正楷體確實填寫報名資料 (報名表、參賽作品及授權同意書)。若因未標明清楚而造成系列作品遺失或作者認定困難,主辦單位恕不受理。
(4)郵寄交件:
將報名表、參賽作品及授權同意書掛號寄至『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府城觀光科』,請勿折損。
(5)作品寄送過程,請妥善包裝及運送,主辦單位將不受理有破損的作品。若有黏貼或因繳交作品過大造成作品毀損之情形,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上述報名相關表格請至本活動專屬網站「報名資料下載」區下載

作品規定:
(1)每人不限作品件數 (但限單件作品)。
(2)作品尺寸為 A3 (供評審之用),並請將填妥之參賽作品表影印一式,貼至 A3 作品四開黑色卡紙 (約 250 磅 ~ 350 磅) 之背面右下方之處。
(3)繳交作品光碟,光碟需包含以下檔案。
a. 海報原始檔 70 x 100 cm 300dpi CMYK 印刷模式。(作品檔名請存為「作品名_作者名」,例如:Work Title_李大明)
b. 海報 JPG 檔、解析度為 96dpi、寬度不超過 21cm (作品檔名請存為「作品名_作者名」,例如:Work Title_李大明_jpg)
c. 在同一作品光碟中請提供參賽報名表格、創作理念文字檔。(作品檔名請存為「報名表_作品名_作者名」,例如:報名表_Work Title_李大明)
(4)作品毋須裱框、裝框。
(5)參賽作品需為個人創作,不接受集體創作之作品。
(6)凡有抄襲創意之作品,請勿參加。 仿作如經檢舉或查證屬實,經評審委員會裁決確定後,取消得獎資格(含所核發之獎金、獎狀、獎品等),並得由主辦單位公佈之。
(7)參賽作品將為【「臺南印象 - 城鄉‧流動‧網絡」海報創作競賽】所有,概不歸還,請自行備份存檔。
(8)參賽者須以正楷體確實填寫報名資料 (報名表、參賽作品及授權同意書)。若因未標明清楚而造成系列作品遺失或作者認定困難,主辦單位恕不受理。
(9)參賽者須確保對參賽作品擁有著作權法之正當權利,若因著作權引起第三者之法律追究, 則其一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10)參賽作品同意無償授權給主辦單位及其所指定者重製,出版,及商業行為展覽或本活動相關之一切發表及應用。
(11)主辦單位有權拒收任何違反善良社會風俗,或侵犯道德,及不符合參賽作品要求之作品。
(12)主辦單位概不負責寄送過程中的(手續)費用。

注意事項:
(1)所有參賽作品 (包含規格不符者) 一律不退還,敬請見諒。
(2)請得獎者於領獎時攜帶個人身分證及印章至主辦單位指定地點領獎。
(3)商品禮券依「國稅局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二條第七款規定: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十。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tour.tainan.gov.tw/news.aspx?sys=news&display=detail&SN=24808

2011年1月15日 星期六

國立臺中圖書館企業識別系統(CIS)徵選

 
國立臺中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遷建計畫於民國 95 年 7 月獲得行政院審議通過,並納入「新十大建設計畫」,同時要求轉型建置為國家級數位圖書館計畫。為期藉由創意表現之視覺圖樣及標語,活化本館嶄新形象,推動圖書館行銷工作,特徵求足以展現國家級數位公共圖書館,以別於舊館服務特質之「企業識別系統」(CIS)。

一、參選資格:
從事藝術創作或視覺系統之個人、團隊或公司,全國各大專院校學子,均歡迎報名參加徵選活動,以團隊型態參加者,請指定一人代表申請。

二、設計內容:
(一)Logo 標誌:含平面、浮凸、凹刻三種方式、中英文標準字、基本組合、標準色。項目包含:名片、筆記本、信封信紙、卷宗夾、公文封、出版品封面封底等,參選者請至少須提供上述項目之3項始予受理。
(二)Slogan 標語:例如 Anyone、Anytime、Anywhere,時時貼心,一如親臨...,參選者請再行考量響亮的口號。
(三)四大公仔(吉祥物):請圍繞:閱讀、探索、休閒與終身學習四大議題,只需做圖稿模擬,不需至開模階段,設計稿請繪製三視圖及模擬標示實體大小。

三、設計要點:
(一)新館名稱: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National Library of Public Information,簡稱 NLPI)
(二)新館願景:閱讀與分享、探索、休閒、終身學習,Reading、Exploration、recreAtion、Learning=REAL Library。
(三)新館策略:以休閒 / 教育 / 檢索 / 資訊 / 記憶 / 展示 / 互動 / 服務 8 大策略,落實於新館數位體驗區、數位影音中心、數位美術中心、數位兒童中心、數位城市中心、數位青少年中心,請以此為主題做整體設計、宣傳,以利日後以新館服務方式做為宣傳主軸,突顯新館有別於舊館的服務。
※其他本館新館遷建相關訊息請參考本館首頁(http://www.ntl.gov.tw)或遷建計畫官網(http://relo.ntl.gov.tw)。

四、作品規格:
(一)作品以 A4(21 × 29.7cm)紙張為規格,須附黑白稿與彩色稿各一份。彩色稿須詳列 CMYK 印刷用色票。
(二)請使用 Corl draw 或 Illustrator 等向量繪圖軟體製作。設計完稿作品請附上原始檔案及 JPG 格式檔案。
(三)請以文字說明作品精神與創作理念,列印於 A4 紙張。
(四)作品紙張黏貼於八開黑色紙板中央,毋須裝裱且不得做任何註記。
(五)每件作品背面請貼附報名表。

五、報名表:
內容包括:創作者姓名、身分證字號、性別、現職、聯絡地址、電話及電子郵件帳號等。報名表可依下列方式取得:
(一)網路下載:於本館網站提供報名表檔案供參選者下載使用。
(二)直接索取:於本館一樓 DM 架放置報名表供參選者取用。

六、交件方式:
(一)交件日期:自即日起至 100 年 2 月 15 日止。
(二)交件內容:報名表、書面作品(含創作設計理念)及電子檔。
(三)交件資料封上請註明「國立臺中圖書館企業識別系統徵選」字樣,並書明個人姓名、聯絡地址及電話。
(四)一人以一件為限,請勿一稿多投,否則取消參選資格;作品恕不退件,請參選者自留底稿。
(五)採郵寄者,請以掛號方式於交件日期內寄至交件地點,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採專人遞送或親送者,請於交件日期內的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8:00 至 12:00,下午 1:30 至 5:30)送達交件地點,逾期逾時恕不受理。
(六)交件地點:
1.地址:40444 臺中市北區精武路 291-3 號,國立臺中圖書館推廣課。
2.電話:04-22261105 轉 259
3.承辦人:王元仲先生。

七、評選方式:
一、由主辦單位聘請美術設計等相關領域專家學者及本館人員擔任評選委員,共同組成評選委員會進行評選工作。
二、交件日期截止後,由主辦單位擇期將全部參選作品送評選委員會,評選出第一階段的優選作品 5 件;由本館全體館員於 5 件優選作品中,進行第二階段票選,評選出優勝作品。
三、評選標準:
(一)第一階段評選委員評選:合計占總成績 80
‧創意   30%
‧表現技巧 30%
‧主題構思 20%
‧整體應用 20%

(二)第二階段全體館員票選:占總成績 20%。

八、獎勵方式:
第一名(1 名):獎金新台幣貳拾萬元、獎狀一紙。
第二名(1 名):獎金新台幣壹拾萬元、獎狀一紙。
第三名(1 名):獎金新台幣伍萬元、獎狀一紙。
佳 作(2 名):各得獎金新台幣貳萬元、獎狀一紙。

九、參選注意事項:
一、參選者應尊重他人智慧財產,交件作品必須尚未於國內發表過,如為已公開發表的作品、仿冒或抄襲他人作品、著作權不明者等,除立即取消參選資格外,其有任何爭議或糾紛發生,或造成他人之權益損失,概由參選者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對已領取之獎金及獎狀,則予以追回,不得異議。
二、本館對參選者交件內容之相關資料,有研究、攝影、宣傳、印刷、公開展覽及播送之權利。
三、獲獎勵作品所有之著作權及使用權應讓與主辦單位「國立臺中圖書館」,須填寫著作權讓與同意書。
四、參選作品由參選者自行妥善包裝,作品因於運送等過程所造成之損傷,而影響評選成績者,責任由參選者自負,不得異議。
五、報名表填寫不完整、作品規格或參選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受理;本館如於受理報名後發現參選者有違規定者,得取消其參選資格。
六、凡參與本徵選之參選者,視同同意本簡章之各項內容事項,並應尊重評選決定,對評選結果不得異議。
七、為確保獲獎勵作品之水準,參選作品未達標準者,獎項從缺。
八、頒發之獎金應依照所得稅法辦理扣繳。
九、評選結果將公告本館網頁,並以書面通知得獎者。
十、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其他未盡事宜,本館得另行公告於本館網頁;本館並保留臨時更動徵選規定之權利。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ntl.gov.tw/dayNews_look.asp?NewsID=213

2010年12月20日 星期一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創意標語、圖誌」徵選

 
活動主旨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及所屬行政執行處成立已逾 10 年,為彰顯行政執行體系的核心價值與積極作為,塑造行政執行機關清新、活力與親民形象,增強民眾之認識與支持,爰辦理本次「創意標語、圖誌」徵選活動。
各項稅捐、罰鍰、規費、勞健保費...等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強制執行事項,與人民生活息息相關,為彰顯行政執行體系的核心價值「清廉、效率、親切」,歡迎各界人士的參與,設計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之標語、圖誌。

活動主題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創意標語、圖誌」徵選活動

主辦單位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活動期限
即日起至 99 年 12 月 31 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投稿方式
以郵件掛號方式寄送。

參加對象
凡對本活動有興趣之民眾均可報名。

設計理念
作品須足以表彰行政執行業務內涵、精神及作為之創意標語、圖誌。
1.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與所屬 13 個行政執行處主要職掌關於民眾、團體、機關依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包括各種稅捐、罰鍰、規費、勞健保費等逾期未繳納案件之強制執行事項,落實公權力、貫徹法律之效力,確實實現公法上金錢債權,以充裕國庫,發揮施政效能。
2.行政執行機關之核心價值為:「清廉、效率、親切」。其內涵即:在符合公平、合理及比例原則下,引進企業化經營理念,實施目標管理、績效評比制度,期以建立一個高效能且重人權之企業型機關,順利推動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並兼顧維護人民權益與社會公平正義。
3.相關業務、主題、素材可參考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及所屬 13 個行政執行處機關網站。

作品規格
(1) 創意標語:總字數不超過 12 個字(短捷有力)。
(2) 創意圖誌(清晰易辨識):
 A. 主要圖誌樣式。
 B. 應用於臂章之圖式。
 C. 應用於印刷品之圖式。
 D. 轉製為公仔之圖式。

投稿辦法
1.須以個人為單位報名參賽,不受理團體報名徵選。
2.創意標語或圖誌設計作品,每人僅各受理一件。
3.標語作品送件規格:請以「報名表 1」填報。
4.圖誌作品送件規格:
(1)呈現方式請以 A4 紙繪製(主要圖誌樣式 1 張,臂章、印刷品及轉製公仔應用圖示 1 張),可用手繪形式或電腦製作,並請以標準製圖法與尺規繪製。
(2)圖誌作品請每人每件以「平面」設計為主,立體「公仔」圖示為輔,「彩色稿」繳交,加以描圖紙覆蓋,以保持作品清潔完整,並裱貼於 200 磅以上之黑色襯卡上,襯卡尺寸長寬均須比作品多出五公分以上(並附電子檔以 JPG 格式存檔)。
(3)圖誌作品設計可結合文字表達整體意涵。
(4)圖誌作品設計理念須另以文字輔助說明(300 字以內),請以「報名表 2」填報。
5.標語或圖誌作品均不得一稿二投,經獲選後之作品,需同意於得獎後,放棄行使著作人格權,並將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讓與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有,圖誌作品並應提供 AI 原始檔案供本署運用;未入選者原則上不退件,如有需要請事先自行預留底稿。欲退件者請先聲明並自備已書寫收件人姓名地址之退件封套及足額郵資。
6.圖誌作品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與設計無關之簽名或標示、記號等,否則不予評審,徵選者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送件方式
請將設計完稿作品及報名表(含電子檔儲存於光碟片),以郵件掛號方式寄至:10644 臺北市和平東路 1 段 115 號 2 樓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秘書室收。送件時請注意下列事項:
(1)請於送件作品之包裝外,標明參加「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創意標語、圖誌』徵選活動」。
(2)如遇作品規格或徵選資格不合,以致影響資格或評審結果,將不另行通知。

評選方式
由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邀集專家學者評選。評分標準如下:
(1)標語:
1. 意涵 40%:文字是否足以表達行政執行之精神、作為及核心價值。
2. 創意 30%:文字是否有原創性、獨特性。
3. 傳播性 30%:文字是否簡潔、流暢、響亮、易於記誦流傳。
(2)圖誌:
1. 理念表達 40%:是否足以表達行政執行之精神、作為及核心價值。
2. 特色 30%:構圖是否有原創、獨特性。
3. 配色 15%:配色是否和諧、符合設計之意涵。
4. 美觀 15%:整體設計美感。

獎勵方式
(1)標語:
第一名:1 萬元
第一名:5 千元
第一名:3 千元
佳作 (2 ~ 5 名):2 千元
(2)圖誌:
第一名:3 萬元
第一名:2 萬元
第一名:1 萬元
佳作 (2 ~ 5 名):5 千元
※以上獎項經評審評定,若參選標語或圖誌設計稿未達一定水準得以從缺,獎金依國稅局規定預扣所得稅。

領獎方式
1.獲選者名單將於 100 年 1 月 25 日公布於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網站,另以電子郵件通知得獎人。
2.頒獎日期另行擇定後通知獲獎人公開受獎。
3.若因中獎人資料填寫不正確導致無法通知者,將視同自願放棄領獎資格,獎金不另行補發。

注意事項
1.凡報名參加徵選者,均視為已充分瞭解各條款所載主辦單位所擁有之權益及義務,且願意完全遵守所述之各項規定。
2.參加徵選作品一律以郵件掛號方式寄送,親自送件者不予受理。
3.參加徵選之得獎作品需同意於得獎後,放棄行使著作人格權,並將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讓與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有,主辦單位有權對得獎作品進行修改、攝影、出版、改作、公開展示及發行各類型態媒體宣傳之權利,得獎者不得提出異議,並應配合提供相關資料。
4.參加徵選作品於郵寄時,請徵選者妥慎包裝,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若因運送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徵選者不得提出異議。
5.所有參加徵選作品,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各類媒體之新作,且無抄襲、仿冒、臨摹他人情事者。主辦單位如發現報名者有違反本活動辦法所列之規定,得取消其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狀與獎金,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徵選者應負完全之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6.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洽詢聯絡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黃秘書
聯絡電話:(02)2341-0911 轉 286
傳真號碼:(02)2392-9780
電子信箱:huang@mail.moj.gov.tw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www.lawbank.com.tw/tpk/

2010年11月15日 星期一

大萊國際 2010 品牌英文命名與 LOGO 設計之公開徵求活動

 
截止日期:
31 / 12 / 2010(日/月/年,格林威治標準時間 GMT +0)

主(承)辦單位:大萊國際企業有限公司
主(承)辦單位 E-mail:yaung1688@yahoo.com.tw

獎勵方式:
首獎一名:新台幣一萬元。

參加資格:
無限制

比賽主旨:
大萊國際企業有限公司為即將推出以生產生活用品為主之自創品牌,舉辦品牌英文命名與 LOGO 設計之公開徵求活動。此品牌之基本精神為:【回歸物品之實用本質,簡單不矯飾】。
此次命名與 LOGO 設計無任何設限,參賽者可從簡單的幾何造型出發、可藉由動物之造型加以變化、可從一則故事之內容加以聯想...等等。
此品牌非用於單一品項,將廣泛地用在本公司所開發的日常生活用品,只要您有符合此品牌精神之想法皆非常歡迎您踴躍參與。期望藉由此次徵選活動,順利選出與品牌基本精神高度吻合之命名與 LOGO。

比賽主題:
2011 新品牌英文命名與 LOGO 設計之公開徵求活動。希望品牌之英文命名有特色與寓意,新的 LOGO 具有辨識性高、輪廓簡潔之特色。

比賽時程:
1. 收件截止日:即日起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 得奬公佈:2011 年 01 月 20 日。
3. 獎項頒發:2011 年 01 月 31 日。

作品要求:
1. 參賽者請將【命名】直接填入參賽表格中之作品名稱欄位中。
2. LOGO 造形設計力求簡潔。單色與彩色不限。參賽作品在表現上需要清楚。
3. 限以向量繪圖軟體繪製,例如 Adobe Illustrator,完稿作品需加註標準色 (CMYK 標色)。
4. 請於參賽表格中完整填寫設計理念等。
5. 若作品獲奬,得奬者必須於收到主辦單位之得奬通知後七個工作日之內提供主辦單位參賽作品之原始向量圖檔,以供確認,若無法於上述時間之內提供原始向量檔則獲奬資格取消。
6.得奬者於收到主辦單位得奬通知後所寄出正式之向量原始作品檔案,若經主辦單位檢查之後非向量原始作品檔案,得要求得奬者再補件一次,若主辦單位於通知信寄發後十個工作天之內仍未收到得奬者之補件作品,則予以取消獲奬資格。
7. 若作品獲奬,主辦單位得視該作品之完成度要求得奬者協助主辦單位在原始向量圖檔之基礎上進行修飾,以期使作品之完成度達到 100% 以方便後續之相關製作。得奬者有義務配合主辦單位之需求加以修改。

收件規定:
本比賽委由 GOOD IDEA 創意競技網採取網路收件, 請直接將您的作品轉成或拍成 JPG 的圖檔格式寄出。作品寄送請利用活動網頁左方之【線上投稿】進行。若有操作上之任何問題,請利用連絡人 emil 提問。

評審標準:
‧原創性 50%
‧質感  30%
‧完成度 20%

洽詢方式:
如對比賽內容有任何疑問請以 email 方式與本徵選活動承辦人楊小姐聯繫,e-mail: yaung1688@yahoo.com.tw

著作權規定:
首獎作品著作權及各項權利均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保有刪改、修飾、印製、宣傳、刊登、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使用於各項推廣與商業品項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其它注意事項:
1. 若作品獲奬,得奬者必須提供主辦單位相關之身份證明文件以作為佐證之用。若得奬者無法提供相關之身份證明文件則獲奬資格取消。獎項不遞補。
2. 參賽作品無論得獎與否均不予退件,如有需要請由參賽者事先自行備份留存。
3. 參賽作品須為未曾發表之原創作品,並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參選者自行負擔法律責任並賠償相關損失,概與主辦單位無關。同時,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徵選者入圍資格。若經發現有上述情形,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
4. 參選者須尊重評審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選作品未達評審標準者,獎項從缺。
5. 本活動主辦之相關工作人員,包括顧問、評審皆不可參賽。
6. 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之。
7. 請詳閱以上之比賽辦法,一旦投稿參與本次比賽,則視為同意本徵選辦法之相關規定。

開放參賽者線上投稿:
08 / 11 / 2010 - 31 / 12 / 2010

詳細資訊:http://tw.goodidea.org.uk/Event/?Func=View&Id=65658fde58ab3c2b6e5132a39fae7cb9

2010年2月28日 星期日

謹“菸”慎行,十萬獎金等你拿!- 菸盒警示圖文徵稿

 
一、活動名稱
謹“菸”慎行,十萬獎金等你拿!- 菸盒警示圖文徵稿

二、活動目的
為增加菸盒警示圖文設計之創意來源,透過菸盒警示圖文徵稿,藉由稿件創作及網路票選等活動,提供主管機關依菸害防制法第 6 條之規定,製作菸盒外包裝警示圖設計之參考。

三、活動相關單位
(一)指導單位:衛生署國民健康局
(二)主辦單位暨執行單位:國立政治大學廣告學系、日創社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四、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99 年 4 月 15 日
(二)活動部落格網址:http://smokingwarning.pixnet.net/blog
(三)參賽者須先於活動網站下載並填寫報名表、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及創作說明表,參賽作品於繳交截止日前 (以郵戳為憑),以郵寄方式寄至 11605 台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二段 64 號,國立政治大學廣告學系,菸盒警示圖文活動小組收。

五、競賽規則
◎競賽主題
1. 為增加菸盒警示圖文設計之創意來源
2. 相關菸盒警示圖文訊息及常識,歡迎上活動網站查詢(http://smokingwarning.pixnet.net/blog)
3. 本活動得獎作品將做為後續菸盒外包裝之印刷與宣傳海報使用
◎作品規格
設計圖之解析度 (電子檔案及印製時) 至少為 300dpi 以上;寬 (W) 30 公分 × 高 (H) 30 公分,並提供 ai 檔、jpg 檔 (或其他向量圖檔)
◎繳交資料
1.文件檢查確認表
2.報名表
3.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1 人 1 張)
4.創作摘要 (50 - 200 字)
5.樣張乙張,請依作品規格輸出,可表貼於黑色紙版上
6.參賽作品光碟乙份,請提供 ai 檔、jpg 檔 (或其他向量圖檔)
註:以上繳交資料請自活動網站中列印出來,並依序排列。
◎備註
1.參賽者不限參加件數,可投稿多件參賽作品。
2.每項參賽作品光碟上需標示【創作者姓名】【作品項目】【作品名稱】等資料,一份光碟僅限繳交一份作品。

六、評選標準
主題符合性 30%
構圖與佈局 30%
整體創意  20%
技巧、色彩 10%
主題標語  10%

七、圖文訴求對象參考方向
訴求對象與族群:
青少年 (12 ~ 18 歲)
訴求策略:
恐懼訴求、幽默訴求
圖文表現方式:
圖片以創新手法、漫畫,例如:「吸菸會導致性功能障礙」。

訴求對象與族群:

女性 (18 ~ 30 歲)
訴求策略:
感性、社會、利他訴求
圖文表現方式:
女性較容易接受感性訴求,例如:「二手菸會傷害家人健康」、「吸菸會導致胎兒異常及早產」或「吸菸會導致皮膚老化等問題」...等。

訴求對象與族群:
男性 (18 歲以上)
訴求策略:
理性、恐懼式訴求 (數據式或實例)
圖文表現方式:
此部分為吸菸主要人口,除了持續使用恐懼訴求外,也建議要加入具體的健康影響數字,例如:吸菸者罹患口腔癌的機會是非吸菸者的 27 倍,再加上圖片,效果會較佳。

訴求對象與族群:
男、女性 (尼古丁倚賴低者,每日吸 10 根以下者) 研究顯示,本族群是最注意警示圖文的一群,較關注健康議題,也是較能打動的一群。
訴求策略:
1. 理性、恐懼式訴求 (數據式或實例)
2. 正向訴求、社會訴求
3. 利他訴求
圖文表現方式:
「二手菸會傷害家人健康」,除了警示圖文外,也可提供健康資訊,此外影響健康的恐懼訴求,也 是表現方式之一。

訴求對象與族群:
男性 (尼古丁倚賴程度中、高者,每日吸 10 根以上者),較難說服的族群。
訴求策略:
支持性與實證性訴求
圖文表現方式:
對恐懼訴求的警示圖文會有迴避的反射行為,可採用戒菸成功的實證案例來作正面宣導。

八、獎勵方式
將決選前三名各一件,佳作十件,並頒發獎狀鼓勵:
第一名:獎金三萬元及獎狀乙幀
第二名:獎金二萬元及獎狀乙幀
第三名:獎金一萬元及獎狀乙幀
佳作十名:每名二千元及獎狀乙幀
※ 得獎之禮品若超過新台幣兩萬元以上,依所得稅法規定,應先行繳納百分之十五稅額。

九、得獎公告
99 年 4 月 30 日於活動部落格 (http://smokingwarning.pixnet.net/blog) 公佈。

十、頒獎典禮
將於決賽評選完畢後,於活動部落格公告頒奬典禮時間與地點。

十一、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需附上相關報名資料,以團隊名義參賽者,須詳列所有隊員詳細資料,參賽作品若經人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專利權等智慧財產權之侵害,需自負法律責任。
(二)參加資格:對本活動有興趣之全國民眾均歡迎參加。(指導單位、主辦暨執行單位及相關活動人員不得參加)。參賽者不限參加件數,可投稿多件參賽作品。
(三)參賽之作品不得為市面上所發行之產品或商業用途之創作,若經人檢舉或告發屬實,取消其參賽資格。
(四)各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擁有,主辦單位擁有修改、重製、攝影、著作、各類型態媒體廣告宣傳、刊印、公開展示及商品化等權利,均不另予通知。
(五)參賽作品需為原創作,若經他人檢舉或告發為他人代勞且有具體事實者,取消其參賽資格,若得獎,追回獎項。
(六)團隊名義報名的參賽者,必須在正式報名表上,指定代表人一人,並註明代表人之詳細資料,且於活動期間代表該團體負責比賽聯繫、入圍及得獎獎品領取之活動相關事宜。團體報名的所有成員和代表人,請自行分配團體內部的各項權責歸屬,若有任何爭執疑問(如獎金領取方式與分配),主辦單位與執行單位不涉入爭議並保持中立。
(七)參賽作品內容若涉及猥褻、暴力、色情、毀謗等違反善良風俗或法律者,或違反參賽資格者,主辦單位有權利取消參賽者資格與追回獎項,參賽者並須自負法律責任。
(八)參賽作品於參賽期間,不得同時參加其他競賽,參賽者亦不得將其著作財產權移轉或授權予他人,若發生此情形將取消參賽資格。
(九)為尊重智慧財產權,參賽作品如引用他人著作、商標、或其他專利設計,參賽人應於參賽報名表下方註明出處,其所衍生智慧財產權糾紛,均由參賽者自行處理及自負法律責任。
(十)參賽隊伍及作品需配合出席相關公開展示與頒獎典禮,得獎作品亦將做為後續菸品外包裝之印刷與宣傳海報使用。
(十一)參賽作品請保留原始檔備查,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
(十二)凡報名參賽者,即視為同意並接受本報名簡章的各項內容及規定。本報名簡章若有未盡事宜之處,將以活動網站公告為主。

十二、聯絡方式
菸盒警示圖文徵稿活動聯絡人:張倩瑜小姐 02-29393091 分機 67176

活動網站:http://smokingwarning.pixnet.net/blog

2009年7月27日 星期一

臺北縣業餘棒球隊吉祥物、形象識別圖案 (LOGO)、隊旗設計暨隊名徵選

 
壹、目的
「棒球運動」向來素有我國國球之稱,爰為積極推展棒球運動,並厚植本縣棒球運動根基,特成立本縣業餘棒球隊。為求得能展現本縣業餘棒球隊及本縣意象之球隊吉祥物、形象識別圖案(LOGO)、隊旗設計及隊名,並配合球隊未來相關活動之辦理及推廣,特公開辦理此次徵選活動,廣邀各界設計菁英高手共同參與,希望藉由此次徵選活動之辦理,行銷本縣業餘棒球隊形象,並透過球隊象徵物的建立,帶動球迷的心,讓球場活力沸騰。

貳、主辦單位:臺北縣政府教育局。
參、承辦單位:臺北縣鶯歌鎮中湖國民小學。

肆、參加資格:不拘。

伍、作品規格
(一)作品以 A4 規格為準,色彩不拘,但用色勿過於繁複或使用漸層色。
(二)設計完稿作品請彩色列印於 A4 白紙上並裱褙於黑色紙板上,再以兩張硬紙板包裹其中,最後用牛皮紙(袋)包裝完成,若因郵遞途中折損,承辦單位概不負責。
(三)請檢具設計圖稿之電子檔,解析度 300dpi 以上,轉存為 JPG、TIFF 格式。
(四)光碟片需儲存以下檔案格式:設計圖電子檔(解析度 300dpi 以上)、報名表格 WORD 檔。
(五)主設計圖稿上不得書寫載登任何文字或簽名,設計者若需補充說明,得以另立一張輔助說明文件,說明文件仍不得簽名。
(六)送件時請附上報名表,並說明 300 字以內的設計理念說明。

陸、設計要點與方向
一、基本設計理念
(一)表現出棒球運動的熱情與活力。
(二)展現本縣大河之縣的生命力。
(三)結合本縣「幸福‧美麗‧大臺北」之願景與意象。
二、吉祥物
吉祥物力求有活力、朝氣,充分展現棒球運動之精神
(一)外型:將吉祥物以擬人化呈現,且需身著棒球隊球衣。
(二)立體化:必須是可以被立體化。
(三)參賽作品設計至少繳交三個動作或角度,以表達作品之豐富性。
(四)參賽者應就所設計之吉祥物為命名及個性描述。
三、形象識別圖案(LOGO)
以吉祥物之設計為主軸,並結合基本設計理念。
四、隊旗
運用所設計之形象識別圖案(LOGO)及隊名,另設計代表本縣球隊之旗幟一幅。
五、隊名
隊名一律以「臺北縣○○○隊」為基準(字數不限)。

柒、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 8 月 12 日止(郵戳為憑)。

捌、收件地點
臺北縣鶯歌鎮中湖國民小學(臺北縣鶯歌鎮中湖街 25 號),並於信封上註明「臺北縣業餘棒球隊吉祥物、形象識別圖案(LOGO)、隊旗設計暨隊名徵選」之作品。

玖、評選
評選活動分為分為入選及網路票選兩部分:
一、入選
(一)由承辦單位聘請學者專家組成評審小組,由評審小組評選出 5 名優秀作品進行網路票選。
(二)入選評分標準:
 整體造型占   25%
 創意占     25%
 色彩占     20%
 內涵與代表性占 30%
二、網路票選
初選之 5 名優秀作品公布於活動網頁,進行網路票選活動。得票數 最高之作品將作為本縣業餘棒球隊之吉祥物、形象識別圖案(LOGO)、隊旗及隊名。

壹拾、獎勵辦法
一、入選之 5 名優秀作品設計者分別頒予獎金新臺幣 1 萬元整及獎狀乙幀。
二、網路票選得票數最高者另頒予獎金新臺幣 3 萬元整。
三、獎金超過新台幣 1,000 元(含)以上者,依所得稅法,應先行代扣 15% 所得稅。
四、獲選名單將公佈於臺北縣政府教育局網頁上,並將另行舉行頒獎典禮,入選者將以專函通知。

壹拾壹、注意事項:
一、每一參賽者參賽作品不得超過二件。
二、獲選之得獎作品,其著作財產權皆歸屬主辦單位所有。
三、送件作品如為已公開發表的作品、仿冒或抄襲他人作品、著作權不明者等,參選者除應負相關法律責任,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狀,並依法追究賠償主辦單位之損害。
四、入選之作品,需無條件配合主辦單位完成商標名稱註冊登記。
五、得獎作品及原稿之著作財產權及管理使用機關為主辦單位,作品不予退回,主辦單位依法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主辦單位得配合日後文宣運用及縣市升格改名,保留作品修改權。
六、主辦單位將秉持公開、公正辦理原則,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小組之決議及網路票選結果,若無具體事證,不得異議。
七、參賽者視同認同本活動辦法之各項規定。
八、參賽作品概不退還,敬請自行備份保存。
九、活動相關洽詢:02-29603456 分機 2786,劉小姐。

2009年5月22日 星期五

家扶 60 週年 創意 SLOGAN 徵選

競賽主題:
「家扶六十」SLOGAN 創意標語徵選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家扶基金會)

活動主旨:

家扶基金會即將邁入第六十個年頭!六十年來,接受家扶扶助而成長自立的孩子超過十五萬人,目前幫助的國內外弱勢兒童超過八萬名!為感謝各界對本會的一路扶持,及繼續鼓勵正在人生旅程中奮鬥的孩子,本會將於民國 99 年舉辦「家扶六十週年慶」的慶祝大會!以感謝六十年來社會各界對家扶基金會支持與鼓勵!

家扶基金會現將舉辦「家扶六十週年」創意 SLOGAN 徵選大賽,邀請全民不分年齡,共同發想創意,創造一個最符合家扶形象的標語!未來將運用此標語在各式廣告文宣上,希望藉此活動再次建立家扶基金會的精神;並以此精神作為表徵,繼續為每一個明天努力!

交件期限:
即日起至 98 年 7 月 31 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設計原則:
家扶基金會以「及時的幫助、溫暖的關懷、基督的愛心、社工的專業」之服務精神為兒童謀福利。參賽者請以符合此家扶形象的精神,創造出適合本會品牌形象的創意標語。本會相關的服務內容請參考家扶基金會官方網站 http://www.ccf.org.tw

活動辦法:
一、參賽者資格:
不限

二、作品要求說明:
1、SLOGAN 內容字數限 20 字以內 (英文單字、阿拉伯數字皆以 1 字計算),並請附上設計理念說明,說明之字數限 200 字以內。
2、請將設計的 SLOGAN,與設計理念之說明,寫在「附件一:報名表、SLOGAN 與設計理念」中(請用電腦打字)。
3、另請將「附件一:報名表、SLOGAN 與設計理念」email 到 william7121@ccf.org.tw,並將「附件一:報名表、SLOGAN 與設計理念」,和「附件二: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的紙本郵寄或親送至指定地點。

三、送件與報名方式:
1、多人共同創作時,由創作人共同推薦 1 人以具名方式報名。
2、請下載報名表與授權同意書:請至活動網站下載並填寫。下載網址:http://www.ccf.org.tw「最新消息」中。
3、送件方式:郵寄或是親自送件,均需再將「附件一:報名表、SLOGAN 與設計理念」的電子檔案 email 到 william7121@ccf.org.tw
(1)郵寄:
請將「附件一:報名表、SLOGAN 與設計理念」與「附件二: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附件二需親筆簽名蓋章)印出紙本並填妥後,掛號郵寄至「11083 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 482 號 4 樓 家扶基金會 台北辦事處 收」,郵件方面請註明報名參加家扶 60 週年創意 SLOGAN 徵選大賽,資料不完整者不予受理。
(2)親自送件:
請於上班時間內(週一至週六,上午 8 時至下午 5 時),送至「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 482 號 4 樓 家扶基金會 台北辦事處」,逾期不予受理。
4、活動洽詢窗口:家扶基金會 02-27278001 #15 陳先生

四、送件繳交項目:
(一)郵寄或親送部分(紙本):
 1、附件一:報名表、SLOGAN 與設計理念
 2、附件二: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請親筆簽名蓋章)
(二)不論郵寄或是親送,均需要再加上電子郵寄部分:「附件一:報名表、SLOGAN 與設計理念」

五、活動時程:
1、評選結果:得獎作品將於 98 年 8 月 31 日統一公佈於家扶基金會官方網站。
2、頒獎典禮:優選得獎者將受邀參加 99 年 1 月份家扶 60 週年記者會,並於會上頒發獎項。

六、評審方式與標準:

1、評審方式:邀請家扶基金會內部人士進行評選,並開放網路票選。
(1)收件截止後將參賽作品放上家扶官網 http://www.ccf.org.tw 給網友票選,票選結果將列入決選重要參考。
(2)決選由家扶基金會評審團進行評選。優勝作品將於 98 年 8 月 31 日統一公佈於家扶基金會官方網站。
2、評選標準:
(1) 表達活動之精神與意義(50%)
(2) 口語順暢(30%)
(3) 契合創意性及獨特性宗旨(20%)
※ 作品未達水準,評審委員得決議部分獎項從缺。

七、獎勵辦法:
1、優選 - 1 名,參千元 7-11 禮券及獎狀一只。
2、佳作 - 5 名,每名獲獎狀 1 只與獎品一份。
3、網路票選票數最高者,可獲獎狀一只與獎品一份。

著作權相關規定及備註:
1、參賽者之參賽作品必須為自行創作,絕無抄襲、盜用、冒名頂替及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等情事,參賽作品若經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等之侵害,將被取消參賽資格,若有得獎亦將追回獎金,並由參賽者自行負擔法律責任。
2、參賽作品之所有權及智慧財產權皆歸屬於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若須將本活動之得獎作品向任何有關機關申請專利權、著作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註冊登記時,得獎者應提供一切必要之協助。
3、參賽者必須絕對遵守競賽所有規範與評審之決議。倘因未遵守作業時間或競賽規範而遭淘汰,絕無異議。
4、若參賽作品不符合活動需求,獎項得從缺。主辦單位有採用參賽作品為活動宣傳之決定權,以及對得獎作品有修改要求權。
5、參選作品寄出前請詳加檢查,資料不齊者,不列入評審。
6、報名資料及作品,概不退件,請自行留存底稿或備份。
7、報名參選者,視為已閱讀並完全同意本活動一切規定,本要點若有未盡事宜,隨時於本會網站以最新消息說明,不另行通知。

活動網站:http://www.ccf.org.tw/new/60/

承辦人:
家扶基金會 台北辦事處 陳先生
TEL: 02-2727-8001 #15
Email: william7121@ccf.org.tw

2009年5月16日 星期六

98 資訊月海報徵選

 
活動介紹:
為持續 推廣全民資訊應用教育的理念,透過資訊月全國海報徵選活動鼓勵民眾以資訊應用結合個人理念創作,藉由全國競賽方式選出資訊月活動宣傳海報,進而達到全民參與的目的。
活動以創意為主軸,結合「科技理性」與「人文情愫」,透過實際應用於生活面的資訊科技為題材,並集合全國民眾的創意巧思,評選出當年度最具代表性之資訊產業宣傳視覺,為台灣資訊產業宣傳與推廣,並同步預告當年資訊月已熱烈展開 。

競賽方式:
數位繪圖比賽

主辦單位:
資訊月活動委員會

活動精神:
透過民眾的創意觀點,表達 98 年資訊月的主題訴求,以推廣全民資訊教育及提昇民眾資訊水準為目的 。

活動主題:
邁向智慧生活

主題說明:
透過多元的網路應用,讓生活更 Smart!

近年來,網路徹底改變了你我的生活模式,網路應用與日常中的大小事物皆產生密不可分的關係。
智慧生活是「網路」演進必然朝向的一個發展趨勢。我們政府正積極推動智慧台灣計劃,運用創新科技,打造文化創意產業,建構便利的智慧環境。藉由無所不在的網路與行動上網裝置之便,幾個簡單的操作步驟,就能隨時隨地獲取我們所需要的即時個人資訊。
透過即時文字、影像、聲音的傳送,隨時隨地都能與人溝通互動;部落格、社群、影音相簿是個人專屬的創作空間、表演舞台。在便利的智慧環境中,隨時上網分享生活的軌跡;經由網路平台,你可以輕易地向世界發聲。

活動流程:
收件 → 初審 → 複審 → 決選 → 記者會頒獎 → 展示

獎勵辦法:
[ 第一名 ] 一名,獎金十萬元、獎座乙座及獎狀乙張
[ 第二名 ] 一名,獎金三萬元、獎座乙座及獎狀乙張
[ 第三名 ] 一名,獎金二萬元、獎座乙座及獎狀乙張
[ 佳 作 ] 二十名,獎狀乙張及獎品乙份
凡參加活動者,即可獲得參加獎。

得獎作品表揚:
一、第一名得獎作品為 98 年度資訊月展覽宣傳海報、全省巡迴。
二、第一名得獎作品為 98 年資訊月展覽相關設計物主視覺。
三、得獎作品將在「資訊月」網站及相關的宣傳資料中刊登。
四、得獎作品將收錄於《 98 資訊月大會特刊》。

報名 & 收件期限:
‧資格:歡迎全國民眾共襄盛舉
‧方式:一律採線上報名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7 月 31 日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7 月 31 日,當日郵戳為憑,亦歡迎親自送件。
‧收件地點:105 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 2 號 3 樓 資訊月活動委員會 收
‧活動聯絡人:蔡心婷/柯則仰 電話:(02)2577-4249 分機 371/280
‧Email:itmonth@news1.tca.org.tw

作品規格:
‧海報為菊全尺寸(61cm × 86cm )之電腦繪圖,並設定解析度為 300dpi 及 CMYK 四色印刷模式

海報必備元素:
◎必須切合 98 年資訊月主題為構圖
◎主辦單位:資訊月活動委員會
◎參觀時間:每日上午 10:00 至下午 6:00 (免費參觀)
◎展出時間 / 地點:
‧台北區 
 98 年 11 月 28 日至 98 年 12 月 6日
 世貿展覽一、三館
‧台中區 
 98 年 12 月 11 日至 98 年 12 月16 日
 水湳機場展館
‧高雄區 
 98 年 12 月 26 日至 99 年 1 月 1 日
 高雄 85 大樓國際會展中心

繳件規則:
‧將作品輸出菊八開 (A4) 尺寸之彩色樣張,並黏貼於黑色硬式卡紙正面 ( 裱板大小寬 28 公分 × 長 48 公分 ) 。
‧300 字以內之設計說明,並黏貼於黑色硬式卡紙正面,版面請力求清潔完整。
‧報名表格,請至網站填妥資料及列印,並黏貼裱板背面。
‧光碟片(內含檔案及格式,請參照下述規定及說明)。
 a.海報原始檔(解析度為 300dpi 及 CMYK 四色印刷模式) 。
 b.海報 JPEG 檔(解析度為 96dpi 及寬度不超過 480 像素) 。
 c.檔案清單,內含參賽者姓名、身分證字號、作品名稱及創作理念。
※ 每位參賽者投稿作品件數不限 (如繳交一件以上作品,請分別裱於不同裱板,光碟片亦須註明作品名稱)

評選標準:
‧主題切合性     30%
‧構圖與佈局     30%
‧整體創意      20%
‧技巧、色彩     10%
‧主題標語及創作意念 10%

注意事項:
‧參賽者須詳閱徵選辦法等相關規範,若作品與任一規定不符,則不列入評選。
‧得獎者須配合主辦單位後續作業。
‧得獎作品須提供主辦單位電腦檔案,以利後續作業。
‧未獲獎作品恕不另行公佈。
‧若參賽作品中有使用到其他智慧財產權創作物時,請於交件同時檢附智慧財產權來源相關證明文件或授權書。
‧入選作品若涉嫌抄襲、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涉及暴力、色情、譭謗等違反善良風俗者,一經察覺,立即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項獎金,其衍生的民、刑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參賽作品需未經公開發表者 ( 含作者本身相雷同作品及網路上發表之作品 ) ,違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所有獎項、獎金。
‧參選作品請自行留存原稿備用,交付之參賽作品不予退件。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任何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毀,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交付備份作品,對毀損之作品恕不負賠償之責。
‧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加隊伍及作品水準,可以「從缺」或「增加得獎名額」辦理,獎金隨實際情況彈性調整,以不超過原獎金總額為限。
‧依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 NT$20,000 者,主承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 10% 稅額,國外人士代扣繳 20% 稅額。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於資訊月網站公佈之 。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itmonth.org.tw/98itmonth/poster/index.aspx

2009年3月26日 星期四

「優良政府出版品獎」獎名更名及標語徵選活動

 
你知道「優良政府出版品獎嗎」?
政府出版品每年約有六千多種,委託台灣各領域專家精心撰寫、拍攝,經由政府相關單位出版,內容涵蓋自然、生態、文史、建築、財經等豐富題材,都是這塊土地上最珍貴的寶藏。為了發掘並彰顯這些「國家寶藏」,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自九十年開始,推動實施政府出版品評獎,本著推廣與獎勵目的,逐年擴大機關參與的件數與範圍,並提供獎金及獎項,短短幾年,已成為各機關努力爭取的熱門目標。

但由於「優良政府出版品獎」名稱較長而不易記憶,為了將優良政府出版品推介予社會大眾,期盼藉由獎名更名及標語徵選網路活動,改變大家對優良政府出版品的制式印象,並藉由獲選的優良創意,建立符合新時代的最佳獎名,重新打造屬於「優良政府出版品獎」的品牌新形象。政府出版品需您的金頭腦提供新點子,現在請上網發功,最高獎額3萬元禮券,等你來拿!

1.活動對象:
My e-GOV 會員、數位時代會員,以及對命名活動有興趣之一般大眾,皆可投稿參加徵選。

2.活動時間:
自 3 / 26 (四) 起至 4 / 10 (五) 止,開放民眾上網投稿。

3.投稿規則:
獎名 + 標語二合一徵選,分開評選,一次可填三組,每人限填一次。

4.獎勵方式:
獎名更名類:
首獎 - 金品獎一名,家樂福提貨券 24,000 元及金石堂圖書禮券 6,000 元
二獎 - 銀品獎一名,家樂福提貨券 16,000 元及金石堂圖書禮券 4,000 元
三獎 - 銅品獎一名,家樂福提貨券 8,000 元及金石堂圖書禮券 2,000 元
佳作兩名,金石堂圖書禮券一千元

標語徵選類:
首獎 - 金語獎一名,家樂福提貨券 16,000 元及金石堂圖書禮券 4,000 元
二獎 - 銀語獎一名,家樂福提貨券 8,000 元及金石堂圖書禮券 2,000 元
三獎 - 銅語獎一名,家樂福提貨券 4,000 元及金石堂圖書禮券 1,000 元
佳作三名,金石堂圖書禮券一千元

5.評選方式:
遴聘五位專家學者進行評選,未達標準得以從缺表示。(主辦單位保有修改、整合名稱及建立識別系統之權利)

6.獲獎名單:
4 月 20 日(一)公佈於獲獎名單區

活動網站:http://www.stony-image.com/show/goodbooks/

2009年3月15日 星期日

第十八屆時報金犢獎

 
參賽資格:
高中(職)及大專院校以上在校學生

獎勵辦法:
一、年度最佳金犢獎:
自所有金犢獎中評選出一名,榮獲獎學金新台幣十萬元,獎座壹座。
二、2009 年最佳學校金犢獎:
自所有得獎作品中統計金、銀及銅獎得獎數,得獎數最多之學校獲得,分為台灣大專、台灣高中(職)及大陸高校各一名,各得獎座壹座。
三、指導老師獎:
優選獎以上得獎作品之指導老師,頒發個人指導之所有作品獎狀壹紙。
四、校長獎:
(1)台灣及其它地區:自各校參賽作品達一百件者,由各校自初審入圍作品中評選出兩名;以此類推,各得獎狀壹紙。
(2)大陸:凡參賽作品達兩百件之學校,可在初審入圍作品中評選出兩名;各得獎狀壹紙。
五、第一階段評審:
(1)優勝獎:進入複審之入圍作品各獲入圍證書壹紙。
(2)優等獎:每一類項各五名,各獲獎狀壹紙。
(3)入圍獎:每一類項一名,各獲獎狀壹紙。
六、第二階段評審:
金犢獎:每類項選出一名,榮獲獎學金新台幣三萬元、獎座壹座。
銀犢獎:每類項選出一名,榮獲獎學金新台幣二萬元、獎座壹座。
銅犢獎:每類項選出一名,榮獲獎學金新台幣一萬元、獎座壹座。
佳 作:每類項選出五名,榮獲獎狀壹紙。
優 選:選出若干優秀作品,榮獲獎狀壹紙。
七、高中(職)組:
所有類項均可報名,平面廣告類可選擇參加高中組或大專組,限擇一參賽。
參加其他類項者與大專組綜合評選。平面類將分項評選出以下獎項:
(1)最佳新人獎:自平面廣告類各品牌中,各選出二名,榮獲獎學金新台幣一萬元、獎座壹座。
(2)佳作:每項各選出五名,榮獲獎狀壹紙。
(3)優選:選出若干優秀作品,榮獲獎狀壹紙。

參賽類別:
一、廣告設計類:
1. 臺北城市意象廣告設計
2. 旺旺公益廣告設計
3.“5.12”汶川大地震公益廣告設計
4. JUST US 飾品品牌形象廣告設計
5. 悟空威客網形象廣告設計
6. 義守大學國際學院形象與招生廣告設計
 ‧平面廣告類:以上各項分項評選
 ‧電視廣告類:以上各項不分項,綜合評選
 ‧網路廣告類:以上各項不分項,綜合評選
 ‧廣播廣告類:以上各項不分項,綜合評選
 ‧動畫廣告類:以上各項不分項,綜合評選
二、指定品牌專案:
1. 北京故宮博物院明信片設計
2. 廣州嶺南印象園門面設計及旅遊商品設計
3. 海西汽車博覽會“未來汽車”外觀造型創意設計
4. NewWebPick 支付卡卡面設計
5. 寶貝荳時尚人物插畫設計
6. 金犢獎 20 周年行銷活動企劃案
三、 技術類:以上類別之作品均可重複報名,分三項評選
1. 文案對白項:以上類別之作品均可再重複報名
2. 美術設計項:以上類別之作品均可再重複報名
3. CF 製作技術項:報名電視廣告、動畫廣告類之作品

作品規格相關規定:
一、平面廣告類:
(1)一律以設計稿參賽,作品尺寸指定為 A3 (297 * 420mm) 或 A4 (210 * 297mm) 兩種尺寸為限。廣告系列作品限三張以內。
(2)參賽作品繳交方式可分為:
 a. 自行輸出 (規格如下列 (3)-(8) 之規定)。
 b. 繳交圖檔 (規格如下列 (3) 之規定),由執委會統一輸出。(相關規定另行公佈)
(3)參賽作品請提供電子圖檔(光碟-請務必填寫作品編號)、檔案清單(檔案名稱請依(4)之規定)。圖檔請以PC規格為佳,同一作品請繳交兩種格式:
 a. *jpg 檔,檔案大小不超過 1MB,CMYK 色彩或 RGB 色彩。
 b. *tif 檔,解析度 300dpi,CMYK 色彩或 RGB 色彩。
(4) 圖檔名稱請存為「作品編號-產品名-作品名」如:TA1-001-林務局-鐘篇,並存於光碟中。上述之作品編號產生於線上報名之後;系列稿請加註。如:TA1-001-1,TA1-001-2,TA1-001-3,其中 TA1-001 為作品編號,-1 表示系列中第一件,以此類推。
(5)需裱貼於 200 磅黑底或白底硬紙板上,硬紙板尺寸長寬均須比作品多出五公分。
(6)系列作品請務必說明,並視為一件作品評選,請按由左至右之順序在卡紙背面自行以膠帶連接。
(7)作品及貼裱卡紙正面,請勿書寫或留任何記號。
(8)每件作品請於線上報名後列印二份報名表,一份黏貼於作品背後,一份繳交執委會。

二、電視廣告類:
(1)一律以 DVD (720 * 480 NTSC 標準) 參賽,作品長度以 15、30、45 秒為限。
(2)每件作品單獨繳交一張光碟,系列作品每支影片間請間隔 1 秒鐘。系列作品限三篇以內。
(3)每件作品請於線上報名後列印二份報名表,一份附件於錄影帶上,一份繳交執委會。
(4)請於線上填寫完整普通話對白,以利評審評選。
(5)請勿於作品首尾呈現姓名、學校等作者資料。

三、網路廣告類:
(1)每件參賽作品可任選其一:
 A. 一則橫幅廣告 (尺寸不限) 。
 B. 一頁到五頁廣告網頁。
 C.一則橫幅廣告 (尺寸不限) 與一頁到五頁廣告網頁,點選廣告後,以連結方式進入廣告網頁。
(2)廣告網頁需為 HTML 格式,適用 FireFox2.0 及 IE5.0 以上版本瀏覽器,圖檔格式為 GIF、JPG、SWF、WMV、PNG 或 FLV 等格式。
(3)為了移置性考量,請採用相對路徑描述檔案或連結位置。
(4)廣告網頁不限制使用其他程式,如 JAVA、JavaScript 等,但必須是 FireFox2.0 及 IE5.0 以上版本瀏覽器內建便可支援之功能,螢幕畫面以最佳瀏覽解析度為準。由於評審時採取單機展示評審,請勿使用有關伺服器端的程式。
(5)請將每一件參賽作品的所有檔案存入同一檔案夾中,並以 ZIP 或 RAR 格式壓縮,橫幅廣告命名為「banner.html」(建議以 gif 或 flash 格式)、廣告網頁起始頁命名為「webpage.html」;若為多頁廣告網頁,命名請依序編號「webpage-序號.html」,例:「webpage-1.html」、「webpage-2.html」...。
(6)參賽者應另準備一頁網頁介紹自己及參賽作品,此網頁僅供得獎作品展示階段輔助說明之用,不納入評審的考評,請詳述參賽者姓名、學校及簡介圖片,存成另一檔案夾,命名為「INTRO」,檔名則命名為「intro.html」。
(7)請上http://www.timesawards.com,上傳作品。
(8)如遇報名表填寫不完整、作品規格或參賽資格不合,以致影響資格或評審結果,不另行通知。
(9)請將線上報名之表格列出並隨同付款書一同繳交至執委會。

四、廣播廣告類:
(1)以 MP3 或 WAV 格式參賽,作品長度以 15、30、45 秒為限。
(2)每件作品單獨繳交一張光碟,系列作品每支廣告間請間隔 1 秒鐘。系列作品限三篇以內。並填寫完整之普通話對白/旁白文字。
(3)參賽作品請存於光碟中,檔案名稱同於平面類 (4) 之規定。
(4)每件作品請於線上報名後列印二份報名表,一份附件於光碟上,一份繳交執委會。

五、動畫廣告類:
(1)一律以 DVD (720 * 480 NTSC 標準)參賽,作品長度以 15、30、45 秒為限。
(2)系列作品每支影片間請間隔 1 秒鐘。系列作品限三篇以內。
(3)每件作品單獨繳交一張光碟,檔案名稱同平面類 (4) 之規定。
(4)每件作品請於線上報名後列印二份報名表,一份附件於錄影帶上,一份繳交執委會。請於線上填寫完整對白,以利評審評選。
(5)請勿於作品首、尾呈現姓名、學校等作者資料。

六、技術類:
(1)凡以平面作品參加技術類者,皆需繳交二份輸出作品,其餘請繳交一份即可。
(2)報名文案對白項者請於線上填寫完整文案,以利評審評選。

七、本屆指定品牌類
1. 行銷企劃類:行銷企劃書,以 A4 白紙為主,頁數 15 頁以內
2. 略:視題目內容而定

收件:
一、日期:
2009 年 3 月 1 日(日) ~ 2009 年 4 月 24 日(五)(以郵寄日戳記為憑)
二、繳件方式:
(1)通訊:將報名文件及報名作品置於信封袋寄至本會。
(2)現場:將報名文件及報名作品,親送本會。(集中收件時間:4 月 21 - 24 日 09:00 至 18:00 地點將於 4 月份另行公佈)

報名方式:
一律採線上報名,網址http://www.timesawards.com。
(1)請點選「時報金犢獎」,選取「第十八屆時報金犢獎」畫面將出現本屆金犢獎專屬網頁。
(2)請點選「線上報名」,進入報名網頁。
(3)請先輸入聯絡人身分證字號,填寫聯絡人資料,再進行作品資料輸入。
(4)以「另存新檔」功能備份儲存您的報名資料。

報名繳交文件:
表一、參賽作品明細表及約定聲明書。
表二、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每位小組成員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及未滿二十歲之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務必隨報名表繳交;請貼於規定表格內)
表三、付款書及報名費用(匯款請附收據);繳件前請先確認是否轉帳成功。
表四、報名表(每件作品請繳交二份,一份隨件繳交,另一份貼於作品表板後或附於光碟盒內)。
表五、作品主旨及旁白說明。

報名費用:
一、單件作品每件 200 元新台幣,系列 2 件 300 元新台幣,系列 3 件 400 元新台幣。
二、若平面作品需執委會提供輸出服務,需另加輸出處理費用:規格 A3,作品每件 150 元新台幣。

繳費方式:
現金:請親至本會繳款。
現金袋:請至郵局購買『現金袋』以『掛號』寄至本會(寄件者姓名須與報名聯絡人相同)
ATM 轉帳:轉帳完成後將 ATM 繳款收據 (請寫上報名作品之聯絡人姓名) 附報名表上郵寄至本會,以利對帳。
  ※ 銀行行名:華南銀行萬華分行 銀行代碼:008
  ※ 帳號:線上報名後,系統將自動呈現於付款書上

評審:
一、日期:
第一階段評審:
2009 年 5 月 16 日(六)、17 日(日) 地點:大陸
2009 年 5 月 07 日(四)、08 日(五) 地點:台灣
第二階段評審:
2009 年 5 月 20 日(三)、21 日(四)地點:大陸
二、辦法:
第一階段評審:
採取大評審團制,並分組評比,選取其中 10% - 15% 入圍,進入複審。
第二階段評審:
(1)由複決審評審團針對入圍作品給分,並選取 20% - 25% 入選,進入決審。
(2)行銷企劃類入圍者於評審現場提案競賽,每組 20 分鐘,形式不拘
決審:由評審委員採討論方式進行,選出各項得獎者。
總決審:於所有金犢獎中,選出一名年度最佳金犢獎。
三、校長獎:
台灣及其它地區:凡參賽一百件以上之學校,參賽作品初審入圍後,由該校組成評審團自行評選。
大陸地區:凡參賽兩百件以上之學校,參賽作品初審入圍後,由該校組成評審團自行評選。

頒獎典禮:
台灣及其它地區:預定 2009 年 5 月 30 日 (六) 台北市政府親子劇場。(錄影轉播)
大陸地區:預定 2009 年 6 月13 ~ 14 日 (六、日) 北大百周年紀念講堂。(錄影轉播)

本會資訊:
時報金犢獎執行委員會
台灣:
地址:台灣台北市 108 萬華區艋舺大道 303 號 B4
聯絡電話:002-886-2-2308-7111 轉 6247、6220 林麗萍
聯絡傳真:002-886-2-2308-6974
網站:http://www.timesawards.com
電子郵件:rita@mail.chinatimes.com.tw
大陸: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建國路 88 號現代城 B 座 1602
聯絡電話:002-8610-8589-5822 王歡
聯絡傳真:002-8610-8589-0019
網站:http://www.ad-young.com
電子郵件:jindujiang@126.com

活動網站:http://www.timesawards.com

我愛公廁徵文創作比賽、「我愛公廁」創作大賽

 
宗旨:全民反髒污共創美麗新北縣,打造公廁新願景「乾」與「淨」,促使管理維護單位朝向五大指標「不濕」、「不髒」、「不臭」、「自主管理」、「綠美化」邁進,使本縣的公廁乾淨乾燥不打滑,潔淨無垢無髒污、垃圾桶無滿溢,通風良好無異味,落實男、女及殘障廁標示,清掃維護要確、實記錄,清潔工具整齊置放於定點,適度的綠化、美化裝置,打造舒適、優質的如廁公共空間,藉由文字的描述,推廣縣民對於公廁內的物品愛物、惜福觀念,使民眾發揮公德心,共同締造又「乾」、又「淨」的公廁文化。

主辦單位:臺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協辦單位:毅泰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參賽對象:現就讀或設籍於臺北縣內年滿 16 ~ 25 歲之在學學生

比賽組別與辦法
分為創意宣導標語以及創意四格漫畫組,內容須符合臺北縣政府所推動之公廁如廁 6 項守則其中 1 項為主題即可,大家可將任何在生活中,對於臺北縣內公廁的感想、觀念,藉由各個層面的人、事、地、物,以「我愛公廁」作為創作主題,為避免負面意涵,以正面表現方式為佳。
(一)創意宣導標語:以宣導文句形式表現公廁如廁文化,字數在 20 字以內。
(二)創意四格漫畫:以四格漫畫形式表達公廁如廁文化。

作品展現:
請以臺北縣政府所推動之公廁如廁 6 項守則為主題,分別為:
(一)大小便時對準蹲,保持乾淨通體舒
(二)檳榔煙蒂不亂丟,異物不亂扔馬桶
(三)如廁完後隨手沖,馬桶芳香好暢通
(四)洗洗手、不甩手、地板好乾爽
(五)美化公廁好環境,綠化公廁新生命
(六)小細節、多留意、如廁好愜意

稿件形式:
(一)創意宣導標語組:
(1) 電腦檔案投稿者:直式橫寫之電腦 12 號字繕打,並註明清楚檔名(姓名、作品名稱、順序)。需附上原始檔案,轉檔檔案限定在 5MB 以內,燒錄成光碟。
(2) 書面投稿者:以有格稿紙書寫或以直式橫寫之電腦 12 號字繕打列印於 A4 紙張,字數以 20 字為限,交件時一式五份。
(二)創意四格漫畫組:
1.以四格漫畫呈現,不限個人參件數,但每人僅能獲獎 1 件作品(以最高獎項為準)。
2.作品規格:
(1) 電腦繪圖投稿者:作品原始製作檔案之格式為 350dpi 以上,每格完稿尺寸 5787 * 4093 像素(長*寬)以上,黑白或彩色均可,四格分別以四個檔案完成,並註明清楚檔名(姓名、作品名稱、順序)。需附上原始檔案,並附上轉檔格式為 JPG 或 GIF,解析度不得小於 350dpi,轉檔檔案限定在 10MB 以內,燒錄成光碟。
(2) 手繪圖投稿者:原始手繪圖稿作品以 A3 (橫式) 大小畫紙繪製,以十字均分四格(每格約長 21 * 寬 14.9 公分),以四格漫畫格式呈現。不限定繪畫方式,黑白或彩色均可,請自行確認原始手稿圖之清晰,以免影響評選結果。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中華民國 98 年 3 月 30 日止。

報名方式:請至臺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網站(http://www.epb.tpc.gov.tw)下載報名表及相關附件,確實填寫完畢後,請將稿件與報名表寄至臺北縣板橋郵政 18-83 號信箱臺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我愛公廁」創作大賽收。

評分標準:
(一)評選標準:
1.主題意識(佔 50%):參賽作品對公廁的認識與見解。
2.作品結構(佔 30%):參賽作品的文章或圖案之結構、鋪陳及流暢度。
3.創意(佔 20%):參賽作品與公廁相關的創意度。
(二)評審程序:本次活動之評選作業由主辦單位邀請專家學者予以評選,由評審委員依參選作品,評選出特優 1 名、優等 2 名及佳作 3 名之作品(不得重複獲獎),並予以公開表揚及獎勵。

獎勵辦法:
(一)創意宣導標語組:
特優一名:頒發獎狀乙紙、等值新臺幣 8 仟元之獎品及腳踏車乙台。
優等二名:各頒發獎狀乙紙、等值新臺幣 5 仟元之獎品及 MP3 乙個。
佳作三名:各頒發獎狀乙紙、等值新臺幣 3 仟元之獎品及隨身碟乙個。
(二)創意四格漫畫組:
特優一名:頒發獎狀乙紙、等值新臺幣 8 仟元之獎品及腳踏車乙台。
優等二名:各頒發獎狀乙紙、等值新臺幣 5 仟元之獎品及 MP3 乙個。
佳作三名:各頒發獎狀乙紙、等值新臺幣 3 仟元之獎品及隨身碟乙個。

注意事項:
(一)每人限投稿 1 篇參賽作品,參賽作品恕不退還,請自行留底。
(二)參賽作品不得抄襲或曾於他處發表,一經發現,褫奪參賽資格。
(三)凡參加比賽者,視同接收本須知之各項規定。
(四)參賽作品規格不符或資料不全,恕難進行評審流程;若參賽作品未達評審標準得從缺。參選者對評審委員所作之決議,不得有異議。
(五)參賽作品以未曾參加其他比賽獲獎或公開發表(含網路發表)為限,如經發現有抄襲、冒名頂替、違反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情事時,即取消資格並追回獎狀及獎金,其法律責任由作者自行承擔。
(六)得獎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公開出版、發行(售)、推廣(如網站、光碟、有聲出版、書報雜誌...等)、保存及轉載權利,將不另支付作者酬勞及版稅。
(七)得獎獎金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扣稅(外國國籍者扣 20%,中華民國國籍者扣 15%)。

得獎公告:以專函通知得獎者,得獎作品將刊登於臺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網站中,與所有縣民分享,並公開表揚。

※ 本實施計畫經局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相關資訊與下載:http://www.epb.tpc.gov.tw/web/AB?command=showDetail&postId=178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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