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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25日 星期四

雲林觀光行銷吉祥物徵件比賽

 




活動名稱
雲林觀光行銷吉祥物徵件比賽

主辦單位
雲林縣政府

活動宗旨
雲林縣政府為傳達雲林觀光導覽的優質形象,廣邀全國各地熱愛創意設計的人士或團體,運用雲林觀光獨特的元素,繪製具有代表性的吉祥物,公開徵選出傑出作品,作為雲林觀光導覽的宣傳代表形象。

參賽資格與對象
凡有興趣之個人或團體皆可參加,不限國籍、年齡與經歷。以法人或團隊報名時,需填寫一名代表人之身份證字號及聯絡方式,以利認證與發送通知等事項。

參賽時程
‧報名開始:09 / 05,一律採線上報名
‧報名截止:10 / 20,台灣時間 23:59 截止
‧專業評選 :10 / 21 - 11 / 02
‧網路人氣票選:10 / 21 - 11 / 02
‧得中獎名單公佈:11 / 06,名單公佈於官網
‧得獎作品展出:擇定適當時間於雲林縣政府文化處展出

報名費用
免報名費

參賽程序暨收件方式
1.一律採線上報名與線上上傳作品,參賽之個人或團體,參賽作品以不超過三件為限。
2.參賽作品可為單一形象也可為系列式形象,唯系列式形象以不超過三個形象為原則。
3.作品繳交規範:創作設計理念 200 字以內及創作作品主要形象之三視圖,請依正面、背面、側面之順序上傳 (因攸關網路頁面呈現,請務必遵守)。視圖尺寸:每一檔案為 800 像素 X 800 像素 72dpi,大小在 1MB 以內的 sRGB JPEG 檔。
4.需於 2014 / 10 / 20 前至本活動官網線上註冊登入即發送認證信函,填寫報名資料並同意「智慧財產權聲明」並上傳作品成功,即為完成報名程序。

評選作業
除網路人氣王由民眾票選產生外,其他獎項由主辦單位邀集設計、觀光等專業人士組成。

評選時間
2014 / 10 / 21 - 11 / 02

評選標準
◎主題特色及設計概念:25%,展現雲林獨特元素與精神
◎構圖技巧與美感:25%,圖像構成的技巧性、色彩運用及整體質感
◎創意與辨識效果:20%,原創性及獨特性創意表現
◎可行性運用:30%,未來實體製作及生產週邊商品的可行性及變化

獎項
首獎:10 萬元 1 名
第二名:2 萬元 1 名
第三名:1 萬元 1 名
佳作:2000 元 10 名
入選:若干名 (由評審委員會決定)
網路人氣王:1 萬元 1 名

智慧財產權規範與聲明
1.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之作品、未曾參加過其他國內外相關設計競賽、未公開展覽或販售且無任何抄襲或仿冒情事者。獲獎之作品如經發現有抄襲情形,主辦單位得取消獲獎者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狀,獎項不遞補。若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應自負完全法律責任。
2.主辦單位對佳作以上之獲獎作品均有攝影與公開展覽權,參賽者須於線上報名同意著作權轉讓承諾及主辦單位得以「非專屬授權」形式使用得獎作品之照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雲林縣觀光導覽摺頁製作、展覽、宣傳、影音、出版...等不限形式之用途之「智慧財產聲明」。
3.獲得佳作以上之獎項作品需於獲獎後,另外簽署「著作權讓與同意書」,將所有著作財產權讓與主辦單位,惟作品仍保留作者之著作人格權。

注意事項
1.參賽者同意遵守由主辦單位決定的比賽規則,並接受評審團的決議是最終決定,同時沒有其它關係人介入評選過程。
2.參加甄選者請按照要求規格提供設計作品;並請詳閱徵選簡章,同意遵守簡章所有之規定。
3.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金需依國稅局規定申報中獎之所得,若所得獎金或獎品價值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者,得獎人須負擔 10% 稅金 (非中華民國籍者,依法扣繳 20% 稅金);若得獎者不願配合,則視同放棄獲獎資格。
4.得獎之作品於公佈名單後,需配合主辦單位製作顏色標示規範,首獎作品則需配合主辦單位製作 10 組之延伸造型。
5.遇有本辦法未規範之爭議事項,主辦單位得召開會議協調討論,參賽者必須尊重協調會議之決議。
6.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並公布於官網。

聯絡窗口
活動洽詢免付費專線:0800-710275
活動專用電子信箱:welcome@yunlinpaint.url.tw

活動網站:http://www.yunlinpaint.url.tw/

2011年11月20日 星期日

2011 雲林縣商圈吉祥物設計徵件




一、活動目的:
帶著創新能量的商圈觀光,擁有特殊的商業環境,蘊含豐富又獨樹一格的文化內涵,變成跟觀光業、教育文化緊緊相扣,雲林政府極力推動農業首都與鄉鎮特色,為富有多元意義的雲林縣商圈觀光徵選具備其精神的吉祥物,新誕生的吉祥物將會為雲林縣的商圈觀光帶來活力及新價值!

二、投稿截止日期:
即日起開始徵件至 2011 年 12 月 25 日截止。

三、參加對象:
歡迎對吉祥物公仔設計有興趣之設計系學生及大眾人士共同參與。

四、徵選概念:
吉祥物:突顯專屬於產業觀光特色又獨一無二的吉祥物,吉祥物有著商圈觀光象徵「遊玩」與「歡樂」的精神,應融合多元文化特色,整體設計能有「觀光休閒」的味道,具有擬人化特徵,並深受大眾喜愛。

五、設計標的:
每個商圈吉祥物各一隻(包含北港商圈、斗六商圈、斗南商圈、西螺商圈、古坑商圈、土庫商圈)共六隻(商圈說明詳見雲林商圈網頁 http://shoparea.yunlin.gov.tw/home.php

六、得獎獎勵:
每商圈吉祥物得獎鼓勵
第一名頒發獎金新台幣 10,000 元及獎狀
第二名頒發獎金新台幣 5,000 元及獎狀
第三名皆頒發獎金新台幣 2,000 元及獎狀
佳作 5 名頒發精美獎品及獎狀
人氣獎 / Facebook:斗六商圈風華再現票選結果最高票數者頒發精美獎品與獎狀。

七、投稿作品須知:
1.每人每個商圈以一件為限,設計作品需在作品呈現表格(可下載 ai 檔,或 cdr 檔 )為限的範圍內呈現,作品最小每隻不能小於 15cm X 15cm,並裱貼於 200 磅以上之黑色襯卡上,襯卡尺寸為 A4 大小。
2.參賽作品請一律以 Illustrator 或 coreldraw 向量繪圖軟體繪製吉祥物。
3.附上作品電子檔燒製於光碟,電子檔資料須包含兩個作品原始檔 ai 檔或 cdr 檔,其中一個文字需轉外框解析度 300 dpi 的 JPEG 格式存檔,並將光碟浮貼在報名表指定處,光碟上清楚註明作者姓名、聯絡電話與參賽的組別。
4.凡參加本徵選活動作品的創作者,需填寫並簽署「2011 雲林縣商圈吉祥物設計徵件活動 - 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2011 雲林縣商圈吉祥物設計徵件活動作品創作者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以下簡稱「同意書」),並按本簡章規定的時間和方式送達作品。
5.每人報名作品數量每商圈限一件,每件作品均應備齊所有相關文件「報名表」、「同意書」和等兩份文件 (可到官網下載活動簡章)。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文件或其中任何一份文件不符合本辦法規定者,皆不符合徵選條件。

八、交件方式:
交件時請備齊所有相關資料及作品資料光碟 (光碟上註明作者姓名、電話、),以掛號郵寄至「2011 雲林縣商圈吉祥物設計徵件活動」64001 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 515 號(建設處工商發展科)或嘉義市國華街 66 號 1F(山仔頂工作室),請於信封正面註明「2011 雲林縣商圈吉祥物設計徵件活動收」。

主辦單位:雲林縣政府
承辦單位:山仔頂工作室
問題詢問:
若您對於本次比賽有任何問題,請與我們聯繫:0932-805-520
活動專屬電子郵件:basstiger@gmail.com
活動小組電話:05-2227191

相關資訊:http://shoparea.yunlin.gov.tw/news.php?Key=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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