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8日 星期二

嘉義創意文化園區 -「南方醉有趣」酒傢俱設計大賽

 
活動宗旨
嘉義創意文化園區前身為台灣最早釀造高梁酒的嘉義酒廠,而嘉義市擁有阿里山等竹木、森林資源,以此鼓勵傳統中追求創新,舉辦結合竹木或跨媒材創新運用之設計比賽。

創作者可自行發想「如何飲酒醉舒服」為主題之酒傢俱,包括酒桌、酒椅、酒櫃、吧台(不限以上),皆在創意發想範圍內,期望藉由文化創意與傳統工藝的結合,提升台灣品酒文化。

主辦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承辦單位:大山國際文化有限公司
企劃執行:雅凱文化導覽公司

報名資格:凡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不限年齡、個人或團體,皆可報名參加。(團體報名人數以 5 人為限)

獎勵辦法
■金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5 萬元整、交趾陶獎座乙座。
■銀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3 萬元整、交趾陶獎牌乙座。
■銅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1 萬元整、獎狀乙紙。
■佳作 2 名:獎狀各乙紙。
*入選作品均將於活動期間展示設計圖,擬與文建會商討後續計畫,包括製成品材料費與實品展示等可行性。

競賽說明
報名
(一)報名時間:2008 年 10 月 31 日(五)至 2008 年 11 月 30 日(五)截止(郵戳為憑)
(二)作品需為未參加過比賽、公開展覽或販售之作品,僅需繳交設計圖。
(三)每一參賽隊伍限報名一件。
(四)報名文件
 ■報名表 1 份
 ■設計圖稿紙本輸出一式 8 份,A4 尺寸,電腦繪製 2D 或 3D 圖稿不限
 ■著作財產權同意書正本 1 份
 ■原始創作切結書正本 1 份
 ■產品設計稿原始檔,以光碟交付一份。

(五)報名方式
■於「南方醉舒服」活動官網下載簡章及報名相關表格,備妥報名文件,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親送至「台北市 105 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 143 號 10 樓」《雅凱文化導覽公司》(信封上請註明「南方醉有趣」酒傢具設計大賽」字樣)。
■洽詢專線:02-27135355,分機 111,張小姐。

評審
■由主辦單位成立之評審團(包含產業界代表、傳統工藝師、家具設計師等所組成),就參賽者報名所提出之設計圖稿進行書面審查,評選出前3名及佳作2名。比賽結果除將公布在活動網站上,也將個別以電話通知得獎者。

評選標準
主題創意概念:40 分
設計感:25 分
創意可行性:20 分
美感呈現:15 分

頒獎暨成果展
■時間:2008 年 12 月 6 日
■頒獎暨設計圖展覽地點:嘉義創意文化園區

注意事項
1.辦法如有異動,請見活動官方網站。
2.投稿前,請詳閱本活動之報名簡章,一旦報名即代表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規定之權利與義務,參賽作品需合乎交件規格與說明。
3.參賽作品概不退還,請自留備份。
4.參賽作品需符合著作權法,如有侵權或違法,相關責任由作者自行負責。
5.獲獎者事後若經人檢舉並查證屬實有違反評審作業程序之規定或有抄襲、仿冒事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其資格外,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項。
6.依所得稅法,獎金所得超過新台幣 13,333 元,需扣繳 15% 之稅金。
7.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委員會之決議,除非能具體證明其他作品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不得有異議。
8.若有未盡事宜,依中華民國法律(包括智慧財產權法)辦理之。

活動網站:http://www.cca.gov.tw/images/activity/2008/20081103/20081103.html

資訊來源:台灣設計師入口網站 - 黑秀網

2008年10月24日 星期五

創意變形金剛 - 絕世潮 TEE 設計比賽

 


競賽說明
★分為(1) 圖案設計 及 (2) T 恤改造 2 個主題競賽,分別敘獎
★形式、概念不限,但必須要結合華山創意實驗精神與台灣文化元素在其中
★「圖案設計組」T恤顏色黑/白選擇 1 種
★「T 恤改造組」由參加者自行準備 T 恤,比賽結束恕不退還

參選資格
凡海內外具有中華民國公民身份,年滿 16 歲,對本活動有興趣之學生或社會人士皆可參加

作品內容規定
一、「圖案設計組」作品繪製或輸出紙張尺寸大小以「A3」(29.7 × 42 公分,可等比例放大, 不得縮小!)為原則,製作方式不限(手繪及電腦製作皆可)。
二、作品內容以自行創作為主,不得運用非經授權之圖片、文字資料等,否 則將取消參賽資格,如有任何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收件
一、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 2008 年 11 月 15 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二、收件方式:參選「圖案設計組」者於期限內填妥報名表格(上網下載)及作品原稿或其彩色輸出稿一式三份,連同 100 字以內的設計理念,並在信封上註明參加「絕世潮 TEE 設計比賽 (1) 圖案設計組 或 (2) T 恤改造組」郵寄參選。繳交資料概不退件,均請自行留存底稿或備份。作品一律以掛號方式寄送至:10499 台北郵政第 68-3 號信箱(郵戳為憑)。
三、參選限制
1.以個人報名參加,每人最多可報名一件作品。
2.參選作品凡已獲其他單位獎項者,不得重複參加,一經證實即取消獲獎資格。作品如係抄襲他人作品或有侵害他人著作權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並取消獲獎資格。

評分標準
★以創意出發並兼顧美感的作品設計為優。
★主題掌握度    40%
 創意表現     30%
 技巧及商業成熟度 30%

獎勵
每組各設 5 個獎項如下:
冠軍 1 名,獎金為 10 萬元及獎狀一張/人氣獎 1 名,獎金為 3 萬元及獎狀一張/佳作 3 名,獎金各為 1 萬元及獎狀一張

評審辦法及其他注意事項
★評審時間:2008 年 11 月 16 日至 11 月 20 日
★初審入圍作品公開:2008 年 11 月 21 日(於活動網站上公開)
★公布得獎作品:2008 年 11 月 24 日(於活動網站上公開)
★創意T恤設計展:2008 年 11 月 24 ~ 30 日(華山文創園區)
★頒獎:97 年 11 月 28 日

活動網站:http://www.cca.gov.tw/images/activity/2008/flash.html

資訊來源:台灣設計師入口網站 - 黑秀網

2008年10月20日 星期一

「國稅局與您愛地球」發票與環保物創作比賽

 

活動宗旨
藉由發票與環保物創作比賽,激發學生創作潛能,培養購物索取統一發票之觀念及傳達節能減碳不分你我他的社會責任。

作品主題
以舊發票為主素材,創意表現方式不拘,以傳達消費索取統一發票及愛護地球、隨手做環保為主題。

比賽評審辦法
(一)比賽分個人組 - 平面設計創意類及團體組( 2 至 3 人)- 立體造形創意類 2 組競賽。
(二)邀請相關專家組成評選小組進行評審,評審標準:
   1.主題:25%
   2.創意:25%
   3.技巧:25%
   4.美感:25%

收件截止日及得獎公布
(一)作品繳交時間:97 年 10 月 20 日至 11 月 19 日止。
(二)得獎公布日期:97 年 11 月 28 日本分局網站公布(www.ntas.gov.tw),並另函通知得獎者。
(三)頒獎日期:97 年 12 月 5 日下午 2 時於南區國稅局地下2樓大禮堂舉行頒獎典禮。

報名及收件方式
(一)參賽者可至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網站(www.ntas.gov.tw)之最新消息或檔案下載,下載活動簡章及報名表;或向南區局所屬各分局、稽徵所索取。
(二)報名表須填具完整基本資料,併同參賽作品,裝入可保護作品之袋子或箱子中,至南區國稅局所屬各分局、稽徵所繳交作品。

活動獎項
依個人組 - 平面設計創意類及團體組( 2 至 3 人)- 立體造形創意類分別錄取,名額及獎勵如下:
(一)個人組 - 平面設計創意類
第一名:1 名,獎金 6,000 及獎狀乙紙
第二名:2 名,獎金 4,000 及獎狀乙紙
第三名:3 名,獎金 2,000 及獎狀乙紙
佳作:6 名,獎金 1,000 及獎狀乙紙

(二)團體組(2 至 3 人)- 立體造形創意類
第一名:1 名,獎金 12,000 及獎狀乙紙
第二名:2 名,獎金 10,000 及獎狀乙紙
第三名:3 名,獎金 8,000 及獎狀乙紙
佳作:6 名,獎金 3,000 及獎狀乙紙

相關資訊及報名表下載:http://www.ntas.gov.tw/county/ntas_h/download.jsp

資訊來源:台灣設計師入口網站 - 黑秀網

2008年10月15日 星期三

2008 悍將變形金剛動畫大賽

 


電影中變形金剛的酷帥模樣,是否仍讓你無法忘懷?你是否也曾幻想自己在月黑風高的夜晚,喊著打擊犯罪的口號,化身為拯救地球的英雄?想要化想像為實際嗎?想要讓全世界都看見你的創意嗎?就由悍將變形金剛替你完成生活中的夢想!

由摩托樂 (motorlove.com) 與浩漢產品設計主辦,dpi 設計流行雜誌執行企劃的『2008 悍將變形金剛動畫大賽』,活動已如火如荼正式展開!現在你可以發揮過人的想像,打造專屬於自己的悍將變形金剛!只要於活動期間,將你的想法以 30 秒到 1 分鐘的 3D 動畫或影片的形式呈現,不僅有機會獲得悍將機車、高額獎金等豐富獎品,得獎作品還能擁有翻拍成電視廣告以及接受 dpi 設計雜誌採訪的特殊榮譽!

喜歡 3D 創作的朋友以及動漫死忠份子們還再等什麼呢?不要懷疑,趕快將你體內蠢蠢欲動的熱血盡情釋放吧!

截止收件:11/14 (五)
初選公告:2008/11/22 (六)
網路投票:2008/11/24 (一) ~ 12/10 (三)
頒獎典禮:2008/12/21 (日)

評分標準
以競賽主題為題,發揮你的過人的創意進行 3D 動畫創作,務必統合悍將機車與變形金剛兩大重點。
越有創意的作品越能得到評審青睞。
創意      50%
製作技巧    30%
畫面及故事構成 20%

評審介紹
‧SYM 產品設計中心
‧Nova Design 設計總監
‧PCHOME 集團董事長 詹宏志先生
‧陽獅廣告總監 Silvia
‧MV導演比爾賈先生
‧dpi 設計流行創意雜誌

Autodesk 特別獎評審
‧Autodesk 亞太區 Alias 解決方案經理

獎項說明
【決選】
◎金獎 1 名 SYM 125 c.c. 悍將機車乙台
◎銀獎 1 名 獎金新台幣壹萬五千元整
◎銅獎 1 名 獎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入圍獎 10 名 獎金新台幣壹仟元+黑武士安全帽乙頂
◎網路票選最佳人氣獎 1 名 獎金三千元整
◎投票網友幸運獎 50 名 黑武士安全帽乙頂或 symi T-shirt 乙件

【Autodesk 獎項 】(只頒發給參賽作品使用此軟體者)
◎Autodesk Alias 動畫金手指獎 1 名
 Autodesk Alias DesignStudio 免費軟體使用權一年
◎Autodesk Maya 動畫金手指獎 1 名
 Autodesk Maya Unlimited 免費軟體使用權一年

**得獎作品有機會提供創作分享於 dpi 雜誌中
**榮獲前三名者,有機會參與 SYM Fighter 廣告腳本會議

交件格式
‧3D 動畫檔
 請一律輸出成WMV檔案,Microsoft 的網路串流格式。
 長度為 30 秒至 1 分鐘。
 檔案尺寸: NTSC 720 × 480

‧一張影片中擷取出的畫面 jpg 圖檔
 請參賽者自行選擇畫面,最好是能代表此作品最重要的畫面,
 具有獨特性的,當完成報名交件動作時,將會以此畫面放置於網路上。
 圖片尺寸: 720 × 480 (pixels),72dpi

‧200 字作品概念說明文字敘述

‧個人資料文字檔

※以上缺一不可,若不符規定將取消比賽資格。
※得獎作品需提供原始檔。

‧3D 原始檔
欲參加 Autodesk 獎項者請提供 Autodesk Alias 或 Autodesk Maya 原始製作檔以供評審資格審核。

命名格式
‧3D 動畫檔命名:2008 Fighter Event_作品名稱_姓名.wmv
‧JPG 圖檔命名:2008 Fighter Eventpic_作品名稱_姓名.jpg
‧說明文字命名:2008 Fighter Event_作品名稱_說明.doc
‧個人資料文字檔命名:姓名.txt

交件方式
投稿時,均以3D動畫檔案進行投稿,附上其他規定相關之圖檔與文字說明檔。
請保留原始檔案,如作品得獎須繳交原始檔案以供作品展示。
個人基本資料文字檔須包含本名、身分證字號、職業、比賽作品名稱、創作心得、聯絡電子信箱、電話、行動電話、聯絡地址。
文字檔檔名為『姓名.txt』(如: 王小明.txt)

光碟
請將指定檔案格式壓縮燒進光碟,建議一件作品一張光碟,請在光碟正面註名姓名及聯絡電話,寄送一率採郵局掛號方式,承辦單位收到作品後會將參賽者名字公佈於官方網站上,代表報名程序完成。
參賽者請於作品寄出三天後自行上網查看,若未看見請自行來電確認。

漢生科技有限公司
【悍將變形金剛動畫大賽 活動小組】 收
地址:104台北市中山區民權西路20號3樓之6
電話:02-25230499

比賽規範
1.參賽作品限未經刊登使用之自創作品,仿作品經檢舉有抄襲模仿他人著作權之情事,經評審委員裁決確定後,取消 得獎資格與追回獎項,並自行負責相關法律責任。參賽作品的著作權若有第三者提出異議,主辦單位 一概不負責任,相關費用之負擔將由參賽者全數負責。
2.所有參賽作品概不退還(參賽者請自行預留底稿),並由主辦單位篩選優良作品,無償授權相關活動巡迴展覽發表使用。
3.關於使用於參賽作品中的元素、肖像等,必須是參賽者本人所製作或拍攝的作品,或者是得到所有權者事前授權使用的作品。
4.主辦單位對於所有參賽作品均有授與各傳播媒體報導刊載之權利,並擁有所有報名參賽作品使用權,主辦位擁有修改、刊登廣告、編制成光碟、印製海報或出版專書之相關權利,並不另支付日後使用稿費及版稅。
5.參加者需詳閱活動辦法等相關規範,若作品與任一規定不符則不列入評選。
6.參加競賽作品將無酬作為 dpi 雜誌編輯素材,得獎者並須同意配合本案進行推廣宣傳。參賽作品將在活動官網長期展出,以交件順序登錄。評選出得獎作品,有機會接受dpi採訪提供創作分享文章刊載於dpi雜誌中。
7. 所有參加此活動之名單將視為 motorlove.com.tw 會員。
8.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之。
9.依稅法規定獎品價值超過 NT$13,333 元者須扣繳 20% 稅金。
10.凡參加本活動者皆視為同意以上之各項規定,如遇比賽規範更動,請隨時上活動官網查詢,主辦單位將不另行通知。

【主辦單位】摩托樂 ( motorlove.com)、 浩漢產品設計
【贊助單位】三陽工業
【協辦單位】台灣歐特克股份有限公司
【執行單位】dpi 設計流行創意雜誌

活動網站 http://fighterlove.motorlove.com.tw/

資訊來源:台灣設計師入口網站 - 黑秀網

2008年10月7日 星期二

我要我的 i-Show 包!

 
活動網站http://www.heyshow.com/i-show-8

活動對象
任何愛 Show 自我風格的設計朋友們,以及任何想要將自己 Show 出特色的朋友們。

活動時間
2008 年 10 月 6 日起至 2008 年 11 月 1 日止

活動說明
市面上各式各樣、林林總總的包包,網路上搜尋後成千上萬的選擇可以挑,你還覺得自己買的是獨一無二的嗎?現在可以自己做想要的包,還怕別人跟你撞包?只要將能夠秀出自己的風格、或自己的影像...等等的設計,設計在符合本活動網站﹝http://www.heyshow.com/i-show-8﹞設定之物件上,並上傳參加比賽,就有機會獲得 iPhone,還有機會將自己設計的作品製作成實體物品喔!!!

徵選辦法
徵求所有愛 Show 自我的朋友們,將自己設計的圖片、影像,舉凡手繪、照片合成、拼貼、電腦圖繪等等設計形式不拘,上傳至本網站進行進行比稿活動即可參加比賽。

黑秀網登錄投稿:本活動參賽者可將作品依網站指示上傳至黑秀網「我要我的 i-Show 包」活動專區,即時線上參展!

投稿格式:所有作品皆須附上作品名稱、設計概念,檔案格式如下:
1. 作品檔案尺寸在 800 x 800 pix 以內
2. 存檔後檔案大小在 250K 以下的 .jpg 檔
3. 作品圖檔須為 RGB 格式
4. 以作品為單位,不限個人或團體,每人至多以投稿三件作品為限。

活動時間
投稿期間:10 / 06 ~ 11 / 01
審查期間:11 / 02 ~ 11 / 10
結果公告:11 / 12

評選方式
依照主辦單位提供之商品模組,藉由網友的巧思及設計感,讓商品透過文案設計或繪圖設計能夠再創商品販賣的價值。故設計稿的評分方式包含下列四點:

文案創意 30%
依照文案的吸引程度、創意程度及原創性作為產品評分標準。舉凡所有介紹產品概念、產品精神、售價、產品名稱、產品內部文案等等,皆屬於此範疇。

產品設計 30%
設計外觀、設計概念、設計樣式、製作過程、設計美感等等皆屬於此範疇。

商品化潛力預估 30%
經由專家、學者、廠商等等來自多方不同觀點、經驗法則,推估此設計稿製成實品後,期望能夠達到的銷售成績為依據而轉化的分數值。

人氣指數 10%
網友們針對於自己喜愛的商品,所點選的人氣指數而轉化的分數值。


獎勵辦法
第一名:iPhone 空機乙支 1 名 + 主辦單位協助輔導印製出實品
第二名:獎金 6,000 元,1 名
第三名:獎金 3,000 元,1 名
※作品入選者將於活動結束後,由專人以電話與 email 通知。

注意事項
‧參加作品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之原創作品,且無抄襲仿冒之情事。若發現參賽作品違反以上事項,主辦單位得以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如因此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創作者須負完全之法律責任。
‧獲得入選之作品,將於活動截止日後,由主辦單位由專人個別通知參賽者,參賽者需無償提供參賽作品之高解析度圖檔,以作為平面雜誌印刷之用,否則視為棄權論。
‧參加徵展作品之圖片,依行銷宣傳推廣之目的,進行公開播送、公開傳播、重製、出版或相關活動中為公開發表等利用行為,且使用方式及次數均不受限,均不另給酬,參賽者並不得行使著作人格權;得獎者之作品本活動主辦單位具有優先經營權(條件另議)。
‧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改、變更、取消本活動之權利。
‧本活動之辦法,若有任何更動,以網站上之公告為準,恕不另行通知。

主辦單位: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協辦單位: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
活動網址http://www.heyshow.com/i-show-8
連絡窗口: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產業支援處
      黎世威先生 Tel:02 8170-0968 分機:839

資訊來源台灣設計師入口網站 - 黑秀網

2008年9月30日 星期二

雲林縣虎尾鎮鎮徽徵選

 
虎尾鎮人文地理風情介紹 
虎尾鎮位於雲林縣的中心,不靠山不靠海是平原,南隔北港溪與斗南、大埤相望,北接新虎尾溪鄰崙背、二崙、西螺,東近莿桐,西距土庫,全鎮東西長約 13.5 公里,南北長約 6 公里,略呈長方形,總面積為 68.74 平方公里,目前有 29 里 524 鄰,作物以花生、蒜頭為大宗,現任鎮長為陳振輝先生。

虎尾擁有豐富的文化觀光資源,包括台糖鐵橋、虎尾古郡、合同廳舍、糖廠、糖廠日本宿舍區等,虎尾鎮是雲林縣中心點,已發展成雲林縣第二大鎮,尤其在高鐵特區、中科園區、台大分院等大型建設帶動下,虎尾鎮宛如明日之星,讓虎尾人充滿著希望與期待。

活動目的
為推展虎尾豐富的人文地理觀光資源,讓民眾深入了解虎尾特殊人文風情及歷史建築,打造一個象徵虎尾的圖騰,特公開徵選虎尾鎮鎮徽標誌圖樣,將虎尾鎮價值理念以「簡單、明確」表達並展現虎尾鎮宏觀的願景。

主辦單位
雲林縣虎尾鎮公所。

活動期程
一、宣傳及收件期:即日起至 97 年 10 月 31 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收件地點:雲林縣虎尾鎮公所民政課。

二、簡章索取
〈一〉直接索取:雲林縣虎尾鎮公所民政課。
〈二〉網路下載:雲林縣虎尾鎮公所網站:最新消息下載。

三、公佈及頒獎日期:97 年 11 月 17 日前公佈得獎作品,並擇定頒獎日期。


活動辦法
一、活動對象
凡有興趣之國內外團體或個人不限年齡、職業及性別皆可報名參加,惟聯合創作者須指定代表人。

二、評審方式及標準
〈一〉由本所邀請學者、專家,上級機關、地方民意代表、里長、鎮內各機關團體、學校及本所相關人員,依參選作品之主題特色、造形設計、創意表現,不記名進行綜合評選,選出前三名及佳作五名。
〈二〉得分最高者為第一名,將為虎尾鎮鎮徽及虎尾鎮公所識別標誌之參考作品;得分次高及第三高分者為第二名、第三名,佳作五名,並由本所留供相關業務參考。
〈三〉進入決賽作品之說明由本所決定日期並請參選者到場發表。
〈四〉評審標準:〈總分 100 分〉
   1.創意與主題 40%。
   2.造型與色彩 40%。
   3.整體表現  20%。

三、獎勵方式
〈一〉第一名:錄取乙名,頒發獎金新臺幣貳萬元整及獎狀乙禎。
〈二〉第二名:錄取乙名,頒發獎金新臺幣壹萬元整及獎狀乙禎。
〈三〉第三名:錄取乙名,頒發獎金新臺幣伍千元整及獎狀乙禎。
〈四〉佳作:錄取五名:頒發獎金新臺幣貳千元整及獎狀乙禎。
〈五〉題材不符或未達標準者,獎項得從缺。

四、作品規格
(一)請完全於 Illustrator、Corel DRAW 等向量軟體中完成繪製,不可貼入影像檔,不可使用漸層色,使用 5 個顏色以內,並使用 CMYK 的顏色模式,並將圖檔存於光碟。所有字型、描邊線條請轉成外框。需為單一圖層,並將作品整個群組。〈得獎者需提供電子檔,請符合此規定〉
(二)作品尺寸約為 10 X 10 公分,列印於直式 A4 印表紙上半部之正中央位置,下半部請以 18pt 黑色標楷體,每行15字將創作理念,以 300 字數內之文字說明於報名表內。
(三)標誌圖樣設計需考慮利於放大、縮小,應用於印製、製作於各種材質宣導,並能明顯識別。
(四)本所對得獎作品有使用、出版、宣傳及上傳網路等權利,作者不得異議,未得獎作品恕不退還。
(五)郵寄時請妥善包裝,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因運送造成損傷,以致影響評審成績,參選者不得異議。掛號郵寄或親送至雲林縣虎尾鎮公所民政課,逾期不予受理。(郵寄地址:雲林縣虎尾鎮行政路6號,郵件封面請註明投稿〝鎮徽甄選〞)

參賽者應附表件
〈一〉報名表。
〈二〉著作權讓與同意書。
〈三〉參賽作品。
〈四〉電子檔。

五、著作權相關規定及備註
(一)作品無論採用與否均不予退件,如有需要由作者事先自行備份留存。
(二)參選作品應為未曾發表之作品,並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
(三)若經發現有上述情形,除取消其得獎資格,追繳回獎金及獎狀外,並由次優作品(依所得序分排序)遞補。其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作者自行負責,概與本所無關。
(四)入選作品作者,其著作財產權須全部讓與本所,授權本所使用,且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但本所同意作品作者以複製方式保留作品。
(五)入選作品於頒獎前,作者應與本所依著作權法規定訂立著作財產權讓與契約。
(六)入選優選作品,本所保有修改、使用、出版及一切相關所有權。若有申請著作權之必要,得獎者有協助辦理單位申請著作權之義務,著作財產權歸辦理單位所有,不再支付費用,作者不得異議。
(七)得獎者應依所得稅稅法扣除百分之十之稅金。

活動洽詢電話
雲林縣虎尾鎮公所:雲林縣虎尾鎮行政路 6 號。
電話:05-6322132 轉 204 民政課:陳小姐。

相關資訊及資料下載:http://www.huwei.gov.tw/news/index-1.asp?m=9&m1=11&m2=36&id=19

資訊來源:台灣設計師入口網站 - 黑秀網

2008年9月26日 星期五

產業工會功能與價值創意四格漫畫徵選活動

 
一、緣起
所謂的「產業工會」係指同一產業內由各部分不同職業之工人所組織者。這些工人由特定雇主所僱用,因此與其所屬之特定雇主存在著先天利益既衝突又共生的矛盾情結,造成幾百年來種種複雜的勞資關係。產業工會提供勞動者集結、團結的管道,往往容易被企業主視為洪水猛獸,而勞工想要保住工作權,也不敢貿然在企業內籌組工會。然而工會實具有保障勞工權益、增進勞工知能、發展生產事業,改善勞工生活之宗旨,更是勞資溝通的橋樑、產業民主的表現,勞資應共同努力合作、和諧共生、創造雙贏。 為積極破除社會大眾對產業工會負面的刻版印象、宣揚產業工會的正面價值、促進勞資合作,本局爰舉辦「臺北縣政府勞工局產業工會功能與價值創意四格漫畫徵選活動」,希望透過民眾共同參與、腦力激盪、創意思考,徵選出寓教於樂的四格漫畫作品,並集結製作成勞工教育教材,以增長勞工自身的勞動知識、提昇勞工權利意識、協助其保障權益。此外,亦運用於本局相關宣傳品,以擴大宣導效果。

二、設計精神
(一)以產業工會功能與價值為主軸的四格漫畫。
(二)表現的風格不拘,可以是kuso、令人爆笑、無俚頭、嘲諷、輕鬆、嚴肅的...等等。

三、參加對象
凡喜愛設計創作之個人、法人或團隊,不限年齡、經歷,皆可參與本徵選活動。

四、獎項獎金
(一)特優:1 名,獎金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整及獎狀乙紙。
(二)優等:3 名,獎金新臺幣伍仟元整及獎狀乙紙。
(三)佳作:7 名,獎金新臺幣参仟元整及獎狀乙紙。
(四)入選:10 名,獎金新臺幣壹仟元整獎狀乙紙。

五、作品規格
投稿以黑白或彩色作品為主,內容清晰,採連續四格漫畫格式。
詳細規定請參閱網站:http://www.labor.tpc.gov.tw/_file/1075/SG/19667/D.html

六、報名、收件方式
請至臺北縣政府勞工局活動網站下載並填寫【報名表暨創意說明與授權同意書】。
1.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97 年 11 月 7 日止。
2.收件方式:掛號郵寄或親送兩種方式。
 掛號郵寄至:臺北縣板橋市中山路1段161號7樓「產業工會功能與價值創意四格漫畫徵選活動收」

七、得獎公佈
1.公佈日期為 97 年 11 月 26 日。得獎名單公告於臺北縣政府勞工局網站。
2.頒獎日期另行通知。

八、著作權相關規定及詳細資訊
請參閱網站:http://www.labor.tpc.gov.tw/_file/1075/SG/19667/D.html

2008年9月25日 星期四

華山‧創世基金會【義工視界 讓愛延伸】公益攝影比賽

 
壹、緣起
鼓勵民眾從事公益服務,從服務中學習、成長,以「服務最榮、助人最樂」的精神,把公益的觸角伸展到各個領域,落實公益生活化,鼓勵社會大眾加入義工行列。並將服務時最美的映象作永恆的記錄。

貳、參賽資格:社會大眾。

參、作品題材:以公益服務的各種生活面貌為題材。(人物為主,表現出助人及服務的精神)

肆、作品規格
1.傳統相機或數位相機不限,攝影作品需沖洗 6 × 8 吋彩色或黑白之照片,並同時繳交作品電子檔,電子檔的解析度以 300dpi 以上為基準,檔案格式必須以 TIF 檔或 JPG 檔為主,凡格式不符者,不予評審。
2.作品不得使用任何影像軟體做影像合成、修改,並嚴禁人工加色、劃線、電腦合成。
3.必須繳交之文件:
 (A)攝影作品照片(內容須與主題相關);
 (B)比賽報名表,每張照片背後皆需黏貼一份報名表,報名表內容需詳細填寫;
 (C)攝影作品電子檔及報名表 WORD 檔,請燒成光碟繳交。

伍、參賽件數:每人最多 6 張。(参賽作品不論入選與否,一律不退件。)

陸、徵稿方式
1.自即日起至 97 年 11 月 10 日(星期一)止,以郵戳為憑。
2.可親送(每日上午 8:30 至下午 5:00)或掛號郵寄「華山‧創世基金會」義工組收(信封外請加註【攝影比賽】字樣)郵寄地址:111 台北市士林區中正路 420 號 10 樓。

柒、獎勵辦法
【特優一名】:獨得禮券五千元及愛心錦旗乙面。
【優等三名】:可得禮券三千元及愛心錦旗乙面。
【佳作五名】:可得禮券一千元及愛心錦旗乙面。
【入選十名】:可得禮券五百元及愛心錦旗乙面。

捌、評審辦法
由攝影專組成評審,初選 50 幅作品,再複選出得獎作品。
(1)主題相關性  50% (助人及服務的精神)
(2)構圖與佈局  20%
(3)攝影技巧   15%
(4)展覽票選成績 15%

玖、報名資訊
可於華山網站(http://www.elder.org.tw )下載。

拾、得獎公佈
97 年 12 月份於公開場地展覽並開放民眾票選。並公告於「華山基金會」網站,另專人(函)通知得獎者,未入選作品不另通知。

拾壹、注意事項
1.參賽者之作品入選與否一律不退件。
2.如參賽者違反著作權相關法令,皆自行負責,與基金會無關。
3.參賽作品寄出後,視同授權華山基金會無價擁有著作或肖像等一切使用權利。參賽作品之著作權全部歸華山基金會,參賽者仍保有姓名表示權,須簽署該作品著作權讓渡書。華山基金會有權依著作權法行使一切重製及無限次公開發表、展示、發行、製作輸出圖、印製及相關之權利,均不另給酬。
4.參賽作品因郵寄或不可抗力之意外而造成損害時,華山基金會恕不負責。
5.凡參加攝影比賽者,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華山基金會得隨時補充解釋之。
6.得獎者需至攝影展覽現場領獎,始具得獎資格。(攝影展時間及場地另通知)。

拾貳、參賽者視同認可各項規定,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適時修正之。
◎洽詢專線: 02-2836-3919 轉 176 義工組 林小姐。

相關資訊:http://www.elder.org.tw/event-detial.php?newsId=112

2008年9月21日 星期日

高雄市自行車道「命名、LOGO」創意設計競賽

 
徵件日期:97 年 9 月 20 日至 10 月 31 日止
初選日期:97 年 11 月 10 日(選出 15 名進入決選)
評選日期:97 年 11 月 17 日(選出 1、2、3 名各 1 名、優選 2 名、佳作 5 名、入選 5 名)

參加對象:一般民眾

徵件內容:「命名、LOGO」作品創作理念合乎高雄市自行車道「鐵馬連線」的精神

徵件規格
1、紙張 A4 直式,左側裝訂
2、徵件內容包含(1)命名與 LOGO 標誌設計(2)創作理念的說明(3)作品的應用與延伸
3、全部內容不得超過 6 頁
4、寄件含 2 部分(1)列印 1 份(2)燒錄 VCD 1 份
5、每人限一件
6、寄件地點:829 高雄縣湖內鄉東方路110號 東方技術學院流行商品設計系 收

評審標準
(1)創意性 50%
(2)應用性 30%
(3)技巧性 10%
(4)整體性 10%

獎勵
1、第一名 1 名 獎金 50000,獎牌一個、獎狀一紙
2、第二名 1 名 獎金 30000,獎牌一個、獎狀一紙
3、第三名 1 名 獎金 10000,獎牌一個、獎狀一紙
4、優 選 2 名 獎金 5000,獎牌一個、獎狀一紙
5、佳 作 5 名 獎金 2000,獎牌一個、獎狀一紙
6、入 選 5 名 獎狀一紙

其他
:凡經下列因素評估而喪失資格者,主辦單位有權禁止參賽。
1、參賽者未能於規定日期前完成報名手續。
2、作品規格不符大會規則。
3、參賽作品為抄襲或已授權經紀之上市與未上市之作品。

備註: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有權遴選適合之「命名、LOGO」以及適合生產的設計作品,得獎人不得提出異議,及其他相關抗議行為。
備註:得獎作品之著作人格權仍屬於得獎人所有,但財產權歸於高雄市政府有所,主辦單位有權無償使用相關文字圖案以應用於相關媒體宣傳或平面出版等。

活動網站:http://sub.khcc.gov.tw/bickactionwebsite/act1_frameset.html

資訊來源:台灣設計師入口網站 - 黑秀網

2008年9月20日 星期六

高雄市自行車道「自行車停車架外觀設計」創意設計競賽

 
徵件日期:97 年 9 月 20 日至 10 月 31 日止
初選日期:97 年 11 月 10 日(選出 15 名進入決選並參與網路票選“最佳人氣獎”)
評選日期:97 年 11 月 17 日(選出 1、2、3 名各 1 名、優選 2 名、佳作 5 名、入選 5 名、最佳人氣獎 1 名)

參加對象:一般民眾

徵件內容:「自行車停車架外觀設計」作品須兼顧都市環境美學,融合在地景觀及自行車道的放置功能與展現都市街道傢俱意象的藝術之美。

徵件規格
1、紙張A4直式,左側裝訂
2、徵件內容包含(1)設計圖(2)創作理念(3)放置地點模擬圖
3 、全部內容不得超過 10 頁
4、寄件含 2 部分(1)列印 1 份(2)燒錄 VCD 1 份
5、每人限一件
6、寄件地點:829 高雄縣湖內鄉東方路110號 東方技術學院流行商品設計系 收

評審標準
(1)創意性 50%
(2)應用性 30%
(3)技巧性 10%
(4)整體性 10%

獎勵
1、第一名 1 名 獎金 50000,獎牌一個、獎狀一紙
2、第二名 1 名 獎金 30000,獎牌一個、獎狀一紙
3、第三名 1 名 獎金 10000,獎牌一個、獎狀一紙
4、優 選 2 名 獎金 5000,獎牌一個、獎狀一紙
5、佳 作 5 名 獎金 2000,獎牌一個、獎狀一紙
6、入 選 5 名 獎狀一紙
7、票選最佳人氣獎 1 名 自行車乙輛,獎牌一個、獎狀一紙

其他:凡經下列因素評估而喪失資格者,主辦單位有權禁止參賽。
1、參賽者未能於規定日期前完成報名手續。
2、作品規格不符大會規則。
3、參賽作品為抄襲或已授權經紀之上市與未上市之作品。

備註: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有權遴選適合生產的設計作品,得獎人不得提出異議,及其他相關抗議行為。
備註:得獎作品之著作人格權仍屬於得獎人所有,但財產權歸於高雄市政府有所,主辦單位有權無償使用相關文字圖案以應用於相關媒體宣傳或平面出版等。

活動網站:http://sub.khcc.gov.tw/bickactionwebsite/act2_frameset.html

資訊來源:台灣設計師入口網站 - 黑秀網

2008年9月12日 星期五

97 年大社鄉三寶農特產品行銷活動創意印象徵件

 
一、徵件緣由
為擴大宣傳 97 年大社三寶農特產品行銷活動,舉辦大社三寶活動名稱徵件,透過全民徵件,提升活動宣傳面與群眾間的傳播效應,讓本次活動更廣為人知,並藉著全民徵件方式來提高在地形象並讓大社地區周邊的年輕人接觸與瞭解在地農業社會形態,拉近彼此關係,讓農業年輕化,降低時代斷層效應。並期望藉由行銷活動,創造大社鄉的觀光及農產的品牌價值,開創本鄉農特產品行銷的新契機。

二、徵件項目
徵件將以大社三寶為徵稿主題,突顯大社鄉在地文化,為本次活動設計符合「大社三寶」農特產品的行銷名稱,創造專屬於大社鄉之行銷用語,提升本鄉農特產品經濟形象,徵件項目如下:
 【一】大社鄉三寶農特產品行銷活動創意名稱。
 【二】大社鄉三寶農特產品行銷活動標誌設計。
藉由品牌的獨創性,賦予大社鄉農特產品及觀光優良品牌印象,有效帶動大社鄉相關產業的發展。

三、參選對象:全國民眾。

四、參選方式
【一】個人或團隊報名不拘,團隊至多三人一隊,同一參賽者僅能報名一隊,每位參賽者皆須填寫報名表個人資料、簽署著作權轉讓同意書等資料。
【二】每人或每隊最多投稿三件,不可分次寄送,分次寄送者將視為重複報名取消資格。
【三】徵選內容需按主辦單位規定之格式與方式投稿。

五、收件方式
【一】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97 年 11 月 19 日止,以郵戳為憑【請以掛號交寄,其餘方式概不受理】。
【二】參選作品請寄至:高雄縣大社鄉自強街一號【大社鄉公所收】,信封上並請註明「大社鄉三寶農特產品行銷活動創意印象徵件】字樣。
【三】收件內容包括:
   1、參選作品,需符合投稿格式規範。
   2、報名表,貼於參選作品裱版背面。
   3、簽署著作權轉讓同意書。
   4、作品電子檔光碟。
【四】聯絡電話:大社鄉公所 07-3513309、07-3513300

六、評審方式
評選邀請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及大社鄉公所代表組成評審團隊,選出首獎一名,佳作五名,入選十名。

七、獎勵辦法
【一】首獎:錄取一名,獎金新台幣 30,000 元,獎狀乙幀。
【二】佳作:錄取五名,獎金新台幣 3,000 元,獎狀乙幀。
【三】入選:錄取十名,獎狀乙幀。

※說明:參賽作品若未達各項名次評選之標準,該名次將予以從缺。獎金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以上,依給付金額代扣個人所得稅 10% 的稅金。

八、其他如創意方向、投稿格式、評審標準、作品公佈及注意事項,投稿格式、報名表、著作權轉讓同意書等請於附加檔案下載。

活動資料:http://www.dsrtg.gov.tw/news_con.asp?id=98

2008年9月11日 星期四

決戰設計舞台2 A.S.O 第二屆金履獎創意大賽

 
決戰設計舞台2 A.S.O 第二屆金履獎創意大賽
首獎30萬! 創意無限 等你來現

【最新消息】【A.S.O 第二屆金履獎創意大賽】延長收件至 11 月 7 日截止
      阿瘦金履誰爭鋒,500 元現金抵用券得獎名單公布!

【活動緣起】
為持續帶動台灣鞋業的創意能量、發掘新世代的鞋業設計師,堅持以傳統精湛工藝、品質為每一雙鞋注入獨立靈魂,成為超越時代藝術的阿瘦皮鞋,今年再度舉辦 A.S.O 金履獎創意大賽。歡迎全國青年朋友與對設計充滿熱情的社會人士提出任何具創意的創新設計,只要概念特別,首獎 30 萬就是你的,更有機會贏得進入 A.S.O 阿瘦皮鞋設計團隊的夢幻機會。

【主辦單位】A.S.O 阿瘦皮鞋
【協辦執行】黑秀網 Heyshow.com

【活動主題】創意無限 等你來現

【活動說明】
1. 作品名稱可自訂。
2. 作品創意可盡情發揮,不須考慮實用與否,任何天馬行空的想法均歡迎。
3. 活動採初選、決選兩階段方式進行,參賽者需以小組形式參加競賽 (至少 2 人為一組),競賽內容含創意設計與創意行銷。
 a. 創意設計:需提出一款創意鞋設計圖稿,不限造型、材質、功能。
 b. 創意行銷:針對參賽設計的創意鞋款提出獨特的創意行銷手法。

【參賽資格】
凡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人士均可組隊參加。
※ 備註︰為求公平性並鼓勵一般大眾參與,阿瘦皮鞋公司員工或其他鞋業之相關從業人員不得參加。

【活動時間】
線上投稿:2008 / 09 / 10 ~ 2008 / 11 / 07
人氣票選:2008 / 09 / 30 ~ 2008 / 11 / 10
決賽 / 頒獎典禮:2008 / 12 / 20

【比賽辦法】
第一階段:初選
A. 創意設計作品收件:2008 / 09 / 10 ~ 2008 / 11 / 07
1. 投稿方式:本活動採線上投稿,請參賽者自『A.S.O第二屆金履獎創意大賽』活動網站 (http://www.heyshow.com/aso08/) 點選連結,或由黑秀網首頁 (http://www.heyshow.com) 進入活動上傳專區,依照網頁中的指示上傳圖檔。
2. 投稿形式:不限圖檔製作方式 (攝影、手繪、3D、電腦繪圖皆可),以能表現創意之稿件為主。
3. 投稿格式:請將參加『A.S.O 第二屆金履獎創意大賽』的設計稿件準備成 800 x 800 pix 以內,存檔後檔案尺寸在 250k 以下的 .jpg 檔案,需注意為 RGB 模式,其他格式不接受上傳投稿。
4. 投稿時,參賽者請填寫作品資料,並且填寫隊名或代表人(組長)相關聯絡資料,以便通知入圍與領獎。

B. 網路人氣王票選:2008 / 09 / 30 ~ 2008 / 11 / 10
1. 票選方式:請於網路人氣王票選期間,自『A.S.O 第二屆金履獎創意大賽』活動網站 (http://www.heyshow.com/aso08/) 點選連結,或由黑秀網首頁 (http://www.heyshow.com) 進入活動專區進行票選。
2. 於票選活動結束後,依網友投票票數最高者作品進入決選。
3. 由網友票選出之網路人氣王作品將與初選評審入圍之作品 ( 9 組) 一同參加決選 (共 10 組),名單將於 11 月 13 日公佈於活動網站及黑秀網。

C. 初選評審:2008 / 11 / 8 ~ 2008 / 11 / 12
1. 初選評審入圍之作品 ( 9 組) 將與由網友票選出之網路人氣王作品一同參加決選 (共 10 組),名單將於 11 月 13 日公佈於活動網站及黑秀網。

第二階段:決選
A. 決選作品模型製作與寄件:2008 / 11 / 14 ~ 2008 / 12 / 16
入圍決選之參賽者 (含網路人氣王) 均需在 2008 / 12 / 16 之前將以下決選內容親送或郵寄至: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 168 號「阿瘦皮鞋 A.S.O第二屆金履獎創意大賽創意掌門 小組收」,逾期不予受理並視為棄權。
繳件內容:
a. 創意設計:
1. 創意鞋樣品模型
※入圍決選者 (含網路人氣王) 需製作創意鞋實體樣品一雙,同時每組可獲得樣品製作贊助獎金 1 萬元。
※樣品模型尺寸須在 30 立方公分以內(長寬高至少 25cm 以上、30cm 以下),不限素材。
※作品寄送請考量保護作品寄送裝置,並以方便搬運為原則,以免運送過程作品受損。
2. 作品說明
※請將隊名 / 創作主題 / 創作說明 / 參賽者資料 / 學校、科系(或公司)名稱等資料貼於 A4 黑色裱版,與創意鞋實體樣品一同寄出。
※作品說明標準格式將於通知入圍時一併提供給參賽者。
3. A.S.O 設計選手村
※決選入圍者須於黑秀網設計討論區上的 A.S.O 設計選手村專區成立專屬部落格 ,上傳(1)創作心得(2)發想草稿、參考資料文獻(3)繪製過程(4)幕後寫真,各至少 1 篇,也可自由發揮創意,加入網路相簿、網路影片等連結,以上將視精彩度與網友迴響列入決選評分參考。
※ A.S.O 設計選手村將於 12 月 2 日 ~ 12 月 16 日進行人氣票選,詳情將另行公告於金履獎活動網站。
b. 創意行銷:
1. 企劃書
※入圍決選者 (含網路人氣王) 需繳交創意行銷企劃書。
※採 ppt 檔格式,A4 尺吋橫式印製,一張一頁 ppt 檔畫面內容,並由左邊裝訂成冊,彩色、黑白不拘,不得超過二十頁,內容應包括構想說明及能表現所有評分內容為佳,勿流於冗長。
※企劃簡報內所運用之蒐集資料,如研究、相關出版、或由廣告公司或政府部門等單位所提供之既存二手資料,請務必於企劃書中詳細說明並註明出處。
2. 簡報光碟
※請將決選用簡報內容 (ppt 檔) 燒錄於一般光碟。
※光碟上請註明作品名稱與隊名。

B. 決選評審暨頒獎典禮:2008 / 12 / 20
1. 入圍決選之參賽者 (含網路人氣王) 需於 2008 / 12 / 20 決選當日推派簡報人員進行簡報發表 (簡報人數至多 5 人),內容以清晰實質表達為重,道具以 PowerPoint 搭配投影機現場簡報為主,可列印促銷製作物輔助說明,不限簡報道具。
2. 每隊簡報發表十分鐘,評審提問五分鐘,共計十五分鐘為限。
3. 決選評審結束後,將於現場舉行頒獎典禮。

【評審介紹】
阿瘦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 羅榮岳
中華企業形象發展協會理事長 - 唐聖瀚
知名藝術家/ Akibo Studio 負責人 - 李明道
動腦雜誌社 社長 - 王彩雲
凱渥模特兒經紀公司知名秀導 - 王聖芬

【評審辦法】
1. 網路人氣王票選獎由網路投票產生。
2. 金履、銀履、銅履獎由 A.S.O 阿瘦皮鞋公司代表與廣告設計業界、時尚創意的專業人士組成之評審團遴選產生。
3. 評審評選標準
a. 初選:2008 / 09 / 10 ~ 2008 / 11 / 07
  整體創意  50%
  設計表現  30%
  市場潛力  10%
  技術可行性 10%
b. 決選:2008 / 12 / 20
  整體創意  50% (* 含 A.S.O 設計選手村精彩度與網友迴響)
  提案表現  30%
  市場潛力  10%
  技術可行性 10%

【獎勵辦法】
1. 初選︰
創意設計入圍:10 組 (含網路人氣王),每組可獲得入圍樣品製作贊助獎金 1 萬元,並於頒獎典禮頒發獎狀。
2. 決選︰
金履獎 乙名 - 獎金 30 萬元,獎座與獎狀乙只,可獲優先入選 A.S.O 阿瘦皮鞋設計團隊之機會。
銀履獎 乙名 - 獎金 5 萬元,獎座與獎狀乙只。
銅履獎 乙名 - 獎金 1 萬元,獎座與獎狀乙只。
網路人氣王 乙名 - 獎狀乙只。
部落格最受歡迎獎 - 獎金 $5,000 元

【活動時程】
2008 / 09 / 10 ~ 2008 / 11 / 07 創意設計作品收件
2008 / 09 / 30 ~ 2008 / 11 / 10 網路人氣王票選
2008 / 11 / 08 ~ 2008 / 11 / 12 初選評審
2008 / 11 / 13 公佈入圍決選名單 / 入圍通知
2008 / 11 / 14 ~ 2008 / 12 / 16 決選作品模型製作與寄件
2008 / 12 / 02 ~ 2008 / 12 / 16 A.S.O 設計選手村人氣票選
2008 / 12 / 18 公佈十強人氣王
2008 / 12 / 20 決選評審暨頒獎典禮
2008 / 12 ~ 2009 / 01 決選作品於阿瘦皮鞋公開場合展出 (詳情將另行通知入圍者)

【注意事項】
1. 金履、銀履、銅履獎可與網路人氣王獎重複得獎。
2. 得獎作品將於公開場合或企業期刊、黑秀網等展出,詳情另行公佈。
3. 得獎者獎金須依照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扣稅: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 13,333 元者,主承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 10% 稅額。
4. 參賽作品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各類媒體之新作且無抄襲仿冒情事。若有發現參賽作品涉及仿冒,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非原創作品或已於國內外其他競賽公開發表、販售等,經主辦單位、評審發現或遭人檢舉,無論賽程結束與否,參賽者將被取消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參賽者需自負所有法律責任,如得獎作品有違以上規定,至主辦單位受有損害者,參賽者需付賠償責任。
5. 得獎者若未滿二十歲,領獎前須徵求監護人書面同意。
6. 入圍決選之參賽者如未於規定日期前將決選作品送達指定地點,視為棄權,不得異議。
7. 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均有攝影與展覽權,主辦單位得運用參賽作品之照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及出版等用途,不須另外徵求參賽者同意。
8. 主辦單位擁有最優先權利與參賽者協議取得該作品之智慧財產權,得獎者不得另行將設計著作權轉讓予第三者,若發生此情事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參加競賽及展覽之權利,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
9. 如入圍作品經主辦單位認同具有商業化潛力,主辦單位將給付新台幣 2 萬元整做為稿件修改費用給得獎者將作品依主辦單位要求修改後上市。
10.為求公平性並鼓勵一般大眾參與,阿瘦皮鞋公司員工或其他鞋業之相關從業人員不得參加,如發生個人資料不實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得獎資格。
11. 凡報名參賽者,視同完全同意本活動一切規定,本說明注意事項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另行補充之。
12. 本比賽規則若有變動請以網站公佈為準,不再另行通知。

【相關聯繫】
Email:ann@pace.com.tw
活動網站:http://www.heyshow.com/aso08
A.S.O 第一屆金履獎創意大賽:http://www.heyshow.com/activity/browsing.asp?actid=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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