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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9日 星期三

「北極玄天上帝」百人神轎設計比賽

 




比賽緣起
北極玄天上帝,全名為「北極玄天上帝蕩魔大天尊」,其神靈別稱亦有:上帝公、帝爺公、真武大帝、真武帝、北極大帝等。北極玄天上帝形象威武,右手握 太乙神劍 (七星劍),左手結通天指印;右腳踏騰蛇,左腳踏卦龜。其形象之意義:右手舉劍示意斬斷貪、瞋、痴三毒惡念,左手結通天指印示意眾生回返天上;腳踏龜、蛇二將,代表善惡兩面,正與邪、陰陽全收。因此,據傳北極玄天上帝擁有降妖伏魔、消災解困、治水禦火、護持武運及延年益壽的神力,自古 以來便頗受人們尊崇。而北極玄天上帝誕於用以消災解厄的上巳節 - 農曆三月初三,一如其他神明的誕辰,信徒們會在此日進香朝拜,或是進行各式的賀誕活動。目前奉祀玄天上帝的廟宇,全台將近五百座,足可見其神蹟顯赫、護佑萬民之功,是為民間信仰的重要神祗之一。

為因應國家文創產業推展、發展地方文化觀光,並念於「高雄市玄天宮 - 北極玄天上帝」神靈感應事蹟層出,本會 (高雄市玄天宮管理委員會) 自今年起,於每年農曆三月初三玄天上帝誕辰之日,舉辦「北極玄天上帝百人神轎祈福百年文化祭」,簡稱「玄百文化祭」;結合在地廟宇文化與地方特色,規劃「拜廟儀式」、「安旗儀式」、「百人扛轎」、「出巡繞境」、「點燈祈福」等一系列活動。期望從105年出發,藉由為期百年的祈福活動,發揚「玄百文化祭」,使之成為高雄每年的常態特色慶典,以期帶動觀光人潮、凝聚地方士氣。

因此,以 105 年的「玄百文化祭」作為慶典的首年開場活動,特舉辦「北極玄天上帝百人神轎設計比賽」,為 106 年的「玄百文化祭 - 百人扛轎活動」徵選神轎外觀設計圖;並依得獎作品之設計進行調整改良,以結構安全、符合人體工學及實際用途為首要考量,製成足容百人協同扛轎的玄天上帝神尊神轎,用於每年的玄百文化祭活動。

比賽目的
北極玄天上帝為台灣民間信仰的重要神祗之一,豐富的傳說故事與顯赫的感應事蹟,加上上帝公廟宇香火興盛,不但深厚其文化底蘊,也凝聚了地方向心力。遂舉辦此一比賽,徵選神轎設計之餘,亦為在玄百文化祭推動之初,讓更多的台灣學子、青年認識北極玄天上帝,進而提升國人對本土廟宇慶典的重視;並藉由臺灣各界新銳設計者的創意設計,賦予廟宇文化嶄新的面貌,擴展其寬度與深度。

辦理單位
1.主辦單位:蜂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協辦單位:高雄市玄天宮管理委員會、高雄市玄天宮海峽兩岸慈善會、台灣生命館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高雄市唐氏症歡喜協會、川雄科技有限公司

參賽組別
1.學生組:限年滿 16 歲,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在中華民國設籍之高中職、大專院校在學學生。
2.社會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在中華民國設籍之國民,不限性別、年齡與職業。

參賽資格
1.投稿參賽者須為個人,參賽件數不限。
2.投稿參賽作品須為原創作品,未曾以任何方式公開發表、出版,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亦無參與其他比賽或為他人使用,違者將取消參賽資格。

主題說明
神明遶境祈福,為求神尊移動時的莊嚴與隆重,並供民眾景仰膜拜,故神明所乘坐之神轎,必精雕細琢、華麗講究,以讓民眾有見轎如見廟的尊重感。
本次的神轎設計比賽,以「文轎」為主軸。設計上須考量的結構包含:主體骨架、轎頂、牌匾、四方龍柱、神尊座椅、神轎基座,但不含轎伕扛抬的轎棍;外觀的設計元素則可簡單拆分為:織布繡品 (如:轎頂罩、刺繡錦旗等),以及轎身的木雕花紋、平安符垂飾物等。投稿參賽者基於上述基本設定,可自行發揮創意,規劃、設計適合北極玄天上帝的神轎,唯神轎須符合玄天上帝「高階神祇」的身份、和「剛直威武、正氣凜然」的形象

報名流程
於活動官網「下載專區」下載:活動簡章、報名表、參賽與個資使用同意書、版權讓渡聲明書、A3 作品裱板格式。
(1)報名表:含參賽者資料、聯絡方式、創作理念等,下載填妥、列印,並貼於 A3 作品裱板背面。
(2)參賽與個資使用同意書:下載、列印、填妥並簽名。學生組參賽者請檢附學生證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未滿 20 歲者,須有法定代理人簽名。社會組參賽者則須檢附身份證影本。
(3)版權讓渡聲明書:下載、列印、填妥並簽名。
(4)A3 作品裱板:網站下載「A3 作品裱板格式」,依「作品規格」完成設計、圖文排版、彩色輸出後,並填妥裱板表格內的資料,後貼於同尺寸之 A3 直式黑色厚紙板。裱板須含創作理念、設計特點、使用方式或材質運用等資訊。裱板正面不得出現參賽者姓名,或是任何符號、文字。
(5)光碟:將上述報名表之文件電子檔,以及 A3 作品裱板之 AI 原始檔 (CS6 版本以下) 、全彩 JPG 圖片檔 (色彩模式 RGB、解析度 300dpi、檔案須大於 1M ),燒錄至光碟。光碟上請註明:參賽組別、參賽者姓名、作品名稱。
※上述完成後,請以防水牛皮紙或防水紙袋,將資料 (報名表、參賽與個資使用同意書、版權讓渡聲明書、A3 作品裱板、光碟) 封裝並郵寄至指定收件地址。

作品規格
(1)依「A3 作品裱板格式」標示之區塊,繪製神轎外觀的正視圖、後視圖、左視圖、右視圖、上視圖,以上設計圖皆為平面視角,不須繪製 2D 或 3D 立體圖。
(2)神轎外觀尺寸請參照如下:長 / 5 尺半 (197CM) 、寬 / 5 尺 1 (155CM) 、高 / 4 尺 2 (127CM) ,設計圖繪製比例為「1:10」。
(3)補充說明:神轎設計講求平衡美感與對稱格式,色彩計畫上也須注意用色協調與整體一致感。

收件時間
即日起開放報名,至 105 年 3 月 25 日 (五) 截止收件。收件郵寄地址:高雄市三民區大豐一路 173 號。封裝紙袋上請註明參加「105 年高雄市玄百文化祭 - 北極玄天上帝百人神轎設計比賽」。掛號郵遞送件者,以郵戳為憑;親自送件者,應於上班時間 (9:00 - 18:00) 內送至收件地點,逾期不受理。

比賽時程
105 年 3 月 25 日 (五):比賽截止收件
105 年 3 月 29 日 (二):網路公佈參賽作品,並開始網路票選
105 年 4 月 05 日 (二):網路票選截止
105 年 4 月 08 日 (五) 至 4 月 10 日 (日) 下午 4 點止:於「105年高雄市玄百文化祭」活動上開放現場民眾票選
105 年 4 月 10 日 (日) 晚上 8 點:於「105 年高雄市玄百文化祭」活動上進行頒獎典禮
105 年 4 月 29 日 (五) 前:寄出得獎者獎牌及獎狀

比賽獎項
1.學生組:
首獎 1 名,獎金 3 萬元、獎牌乙座。
佳作 3 名,獎金 5 千元、獎狀各乙張。
2.社會組:
首獎 1 名,獎金 5 萬元、獎牌乙座。
※學生組和社會組首獎作品經主辦單位及高雄市玄天宮管委會評估後,將擇一製成「106 年高雄市玄百文化祭」北極玄天上帝之實際神轎。

評選方式
1.評選採三階段:評審評分 (占總評分 50%)、網路票選 (占總評分 25%)、現場票選 (占總評分 25%)
2.「評審評分」部分,由主辦單位、高雄市玄天宮管委會、贊助單位,以及設計、藝術、文化等領域專家,共同組成評審委員會,召開評分會議,依「評審評分標準」為參賽作品進行評分。
3.「網路票選」部分,將使用公開、可記錄電腦IP位置的線上投票系統,以維護網路投票之公正性。
4.「現場票選」部分,將於「105年高雄市玄百文化祭」活動上,讓民眾憑身份證領取投票單並圈選心儀作品,投入投票箱。

評審評分標準
1.適切性 30%:主題切合與可執行性
2.文化性 20%:文化意涵詮釋與表現
3.創意性 20%:設計創意與原創性
4.美感度 30%:造型、構圖、色彩、質感之美感呈現

聯絡方式
1.主辦單位:蜂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05 年高雄市玄百文化祭工作小組),陳小姐 / 0972-796131、陳先生 / 0960-743155
2.電子信箱:supreme.emperor33@gmail.com

活動網站:http://supremeemperor33.wix.com/palanquin-design

2015年5月16日 星期六

第 21 屆花旗聯合勸募活動 - 愛心見證禮設計比賽

 




徵件理念:
花旗(台灣)銀行與聯合勸募協會長期攜手合作舉辦為期四個月之「花旗聯合勸募活動」,今年已邁入第 21 年,二十載已累積提供全台超過 1,000 個社福團體服務經費的挹注,幫助募款能力不足的中小型社福團體得以專心從事助人服務,每年所募善款可幫助全台約 100 萬個弱勢朋友。
為了感謝捐款人響應公益,本勸募活動每年皆會設計製作一款隔年生肖為主題的「愛心見證禮」,以回饋支持公益的捐款民眾。今年花旗聯合勸募活動首次規劃「愛心見證禮設計比賽」以公開徵件方式,希望邀請更多民眾發揮個人影響力,透過設計創意、社群傳散參與公益活動,讓更多人認識花旗聯合勸募活動、以及默默無聲提供弱勢服務的社福團體。獲得金獎之設計,將量產成為今年送給捐款人的「愛心見證禮」,讓愛不斷傳遞。

主辦單位:
花旗(台灣)銀行、中華社會福利聯合勸募協會

報名期限:
自即日起至 104 年 6 月 15 日(一)下午 5 點前截止,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比賽報名簡章可至活動官網下載。

報名資格:
凡對設計有興趣者皆可參賽,不限國籍、年齡、性別、個人或團體。(以團隊方式報名者,報名時需填寫一位團隊代表人之聯繫資訊,主辦單位發送比賽通知、獎座或獎金等,均以此人為送達代收者。)

競賽獎項:
1.金獎:一名,獎金新台幣三萬元整,獎座乙座。
2.銀獎:一名,獎金新台幣二萬元整,獎座乙座。
3.銅獎:一名,獎金新台幣一萬元整,獎座乙座。
4.佳作:七名,3C 產品(市價5,000 元以上),獎狀乙只。
5.網路票選最佳人氣獎:五名,3C 產品(市價 3,000 元以上)獎狀乙只。(入圍複賽者不得參與此獎之排名)

徵件內容說明:
(一)以民國 104 年生肖「」為設計主題,為第 21 屆花旗聯合勸募活動設計「愛心見證禮」,設計需為一組三件,此三件應有整體性設計。
(二)「愛心見證禮」一組三件設計(捐款 6,000、捐款 3,000及續捐禮),三件設計物須具單獨性,且放一起應具有整體感或具組合性,以符合花旗聯合勸募活動之需求。
‧捐款 6,000 元 - 贈送二件(參考第 20 屆送心動羊組乙組)
‧捐款 3,000 元 - 贈送一件(參考第 20 屆送黃色心動羊乙隻)
‧連續二年捐款 3,000 元以上 - 贈送一件 (參考第 20 屆送小屋造型迴紋針)
(三)設計尺寸:金獎作品將量產為實體「愛心見證禮」,故設計作品之實體尺寸,請以三件實體能同時放入(寬)20.5 *(高)16 *(深)12.5cm 之紙盒內為限。參賽者請依照設計規格繳交設計檔案。
(四)設計物以「生活化、實用性、創意性、獨特性、整體美感」為重點,讓捐款人可於日常生活中使用,以發揮最大效益。
(五)設計材質:請註明設計物件之建議製作材質。金獎作品將進行量產,三件作品製作成本以新台幣 500 元為限,主辦單位量產時保留變更材質之權利。
(六)每位參賽者不限參賽作品件數,但參賽作品須為作者原創。

活動時程:
◎報名期程:即日起至 6 月 15 日止,網路投件至下午 5 點截止收件
◎公布入圍初賽名單:6 月 22 日,主辦單位將通知入圍者,名單公布於本活動官網。
◎網路人氣票選:6 月 23 日 ~ 7 月 6 日,海選進入初賽者,進行為期兩周的網路人氣票選。
◎公布入圍複賽名單:7 月 10 日,主辦單位將通知入圍者,名單公布於本活動官網。
◎入圍者繳交同意書:7 月 13 日中午 12 點前,須繳交著作權轉讓同意書方能進入複賽。開始進行複賽人氣票投。
◎「設計 Workshop」:7 月 14 日,由知名設計師對入圍者作品進行指導,未參與者視同放棄入圍資格。活動時間、地點將另行通知。
◎入圍者繳交修正作品:7 月 27 日下午 5 點前,投件方式可選郵寄、快遞或親送
◎公布得獎名單:8 月 5 日,名單公布於本活動官網
◎金獎作品量產前置作業:8 月 6 日 ~ 21 日,主辦單位得依設計作品實體量產之需要調整金獎者設計作品

評選方式:
比賽評審分為海選、初賽及複賽三階段
【第一階段 - 海選】
(一)海選作品
參賽者須繳交至少一組彩色設計圖檔。一組設計圖基本為 4 張圖檔,1 張為系列的完整呈現,3 張為單一物件個別設計。
設計圖檔須包含:
1.每個物件之正視圖及側視圖。
2.圖檔規格:寬 800 × 高 600 像素、解析度 72dpi、JPEG 檔、RGB 之格式。
3.圖檔限制:不得出現參賽者姓名、單位、國籍或任何可能影響評審公平性之文字、符號或記號等。
4.圖檔命名規定:請以參賽者姓名-系列名稱-檔案編號命名。如以「王大明-淘氣猴-01」進行圖檔檔名之命名。
5.圖稿不限繪圖方式與工具,惟須符合本活動規定之標準及投送方式。
6.若手繪稿轉為電子檔之作品亦請注意清晰度,以免影響比賽評分。
(二)作品送件方式
1.上傳至活動網站:
請於民國 104 年 5 月 20 日至 6 月 15 日下午 5 點前,至比賽網站 www.citi-uwt-designcontest.org.tw 線上填寫報名表格並上傳設計圖檔、作品說明頁面以完成報名手續。凡上傳作品成功者,將以電子郵件回覆「作品交件成功信函」(未收到表示作品未上傳成功,請參賽者來電確認,以免影響參賽權益)。
2.E-mail 送件:
請於民國 104 年 6 月 15 日下午 5 點前,將報名資料 E-mail 至 service@citi-uwt-designcontest.com.tw,信件主旨註明「第 21 屆花旗聯合勸募活動愛心見證禮設計比賽小組-參賽者姓名」。報名資料含報名表、初賽作品圖檔(圖檔名稱為:參賽者姓名-系列名稱-檔案編號。如王大明-淘氣猴-01)、作品說明頁面。附件檔案大小請勿超過 15MB。系統收到檔案後,將以電子郵件回覆「作品交件成功信函」(未收到表示作品未送達,請參賽者來電確認,以免影響參賽權益)。
3.郵寄或快遞:
請於民國 104 年 6 月 15 日下午 5 點前,郵戳為憑,將報名資料燒錄至光碟,含報名表、初賽作品圖檔 (圖檔名稱為:參賽者姓名-系列名稱-檔案編號。如王大明-淘氣猴-01)、作品說明頁面,以掛號或快遞送達至 110 台北市信義區東興路 51 號 7 樓,「第 21 屆花旗聯合勸募活動愛心見證禮設計比賽小組」收。
(三)評分方式
1.由花旗(台灣)銀行、聯合勸募協會及專業評審代表組成評審小組,海選符合本比賽理念之作品,評選項目及比重如下:
◎創意性 25%
◎系列 (整體) 美感 25%
◎實用性 20%
◎市場性 (由評審小組評選) 30%
2.此階段所評選出之作品入圍初賽,將於本活動官網公布入圍名單。

【第二階段 - 初賽】
(一)初賽流程
初賽入圍者將於民國 104 年 6 月 23 日(二)至 7 月 6 日(日)期間,於本活動官網 www.citi-uwt-designcontest.org.tw 進行網路人氣票選。得票數最高之前五名,即獲最佳人氣獎,惟入圍複賽者不得列入最佳人氣獎之排名。
(二)評分方式
1.由學術界及業界設計達人、花旗 (台灣) 銀行、聯合勸募協會代表組成評審小組。評選項目及比重如下:
◎創意性 25%
◎系列 (整體) 美感 25%
◎實用性 20%
◎市場性 (以網路票選成績為主) 30%
2.網路票選計分方式:所有參賽作品中,得票數最高之作品可獲得滿分 30 分,其餘作品按照比例配分。(如得票數最高之作品為 100 票,即獲得評分比重的滿分 30 分,其他作品若得 50 票,即獲得評分比重 15 分。計算方式:50÷100×30=15)。
3.此階段評選出 10 件入圍複賽作品,備取 5 名,並於本活動官網公布入圍名單。

【第三階段 - 複賽】
(一)複賽流程
1.入圍複賽者填妥「著作權轉讓同意書」後,請於民國 104 年 7 月 13 日(一)中午 12 點前,以掃描或拍照方式,將同意書 E-mail 到本活動電子信箱。團隊報名者,所有成員須在同一張著作權轉讓同意書上簽名或蓋章。
2.確認已繳交著作權轉讓同意書之入圍者作品,於民國 104 年 7 月 13 日上傳本活動網站,進行網路人氣票投,該成績為市場性評分依據之一。票投時間至民國 104 年 7 月 27 日下午5點為止。
3.入圍複賽者須於民國 104 年 7 月 14 日(二)參加「設計 Workshop」,當天由業界設計師與學界名師指導參賽者調整設計作品,使其設計更趨完善及量產之可行性。未參與者,視同放棄入圍資格,由備取遞補之。「設計 Workshop」活動時間及地點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
(二)作品送件方式
1.郵寄或快遞:
請於民國 104 年 7 月 27 日前,郵戳為憑,將修正後之設計完稿作品燒錄至光碟,以掛號或快遞送達至 110 台北市信義區東興路 51 號 7 樓,「第 21 屆花旗聯合勸募活動愛心見證禮設計比賽小組」收。
2.親自送達:
請於民國 104 年 7 月 27 日下午 5 點前,將修正後之設計完稿光碟,親送至台北市信義區東興路 51 號 7 樓 / 設計比賽小組張先生收。張先生聯絡電話:02-8768-1519 Ext.314。
(三)評分方式
1.由學術界及業界設計達人、花旗(台灣)銀行、聯合勸募協會代表組成評審小組。評選項目及比重如下:
◎創意性 25%
◎系列 (整體) 美感 25%
◎實用性 20%
◎市場性 (網路票投及評審綜合評分) 30%
2.市場性評分中,網路票投成績及評審評分各占 15%。
3.將於民國 104 年 8 月 5 日於本活動官網公布得獎名單。
4.由知名設計師協助金獎得主對設計作品進行最後修正。主辦單位預計於8月進行金獎作品量產實體打樣、修圖、校對等前置作業,主辦單位得依設計作品實體量產之需要調整金獎者設計作品。

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所有參賽作品須原創,嚴禁抄襲,並保證所提供之作品無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凡有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作品,除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金之外,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負。
(二)獲獎者須同意該作品之著作權讓與主辦單位。
(三)參賽作品權利歸屬說明:得獎作品及該作品之著作權及各項權利均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保有刪改、修飾、印製、宣傳、重製、刊登、出版、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使用於各項推廣工作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四)主辦單位保有修改、變更、取消活動之權利,相關事宜經主辦單位調整、變更後隨時公告於本活動網站,參賽者請自行上網注意本活動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爭議,主辦單位保留最終決定權。
(五)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參賽者。

聯絡方式
送件地址:110 台北市信義區東興路 51 號 7 樓 第 21 屆花旗聯合勸募活動愛心見證禮設計比賽小組
電子信箱:service@citi-uwt-designcontest.com.tw
洽詢電話:02-8768-1519 Ext.314 張先生

活動網站:www.citi-uwt-designcontest.org.tw

2015年5月9日 星期六

2015 年國家公園文創大賞

 




活動緣起
臺灣,素有美麗之島(Formosa)之稱,擁有多樣性風貌,其動人自然風光與豐富的生物物種,而國家公園設置的目標在於透過有效的經營管理與保育措施,以維護臺灣特殊的自然環境與生物多樣性。臺灣自 1961 年開始推動國家公園與自然保育工作,1972 年制定「國家公園法」之後,相繼成立墾丁、玉山、陽明山、太魯閣、雪霸、金門、東沙環礁、台江與澎湖南方四島共計 9 座國家公園,每座國家公園均有其特色與風貌,展現豐富而璀璨的國家公園生命力!
「國家公園」在一般國人的印象中它是巍峨的高山、遼闊的大海,擁有壯闊與獨一無二無可取代的美景,但是如果沒有過人的體力、專業技能、研究專精或經申請,它便是遙不可及且難以親近的夢中樂土。而國家公園身為環境教育重要的一環,既然受限於上述種種現實因素及環境承載量的關係,並非每一位國人均能有幸親臨國家公園,享受大自然的沐滌;那何不相反的,讓國家公園走進民眾的生活?
「2015 年臺灣國家公園大賞」邀請全台設計師激發想像,以食衣住行育樂六大類設計出代表國家公園精神之商品,藉由文創商品的開發,讓更多民眾在日常生活中即可自然地接觸到「國家公園」相關主題。

活動流程
參賽者以「食、衣、住、行、育、樂」之六大日常生活方向中擇一進行商品特性訂定,主題方向則自由選擇臺灣現有之 9 座國家公園(墾丁國家公園、玉山國家公園、陽明山國家公園、太魯閣國家公園、雪霸國家公園、金門國家公園、東沙環礁國家公園、台江國家公園、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之形象特色、保育資源及發展重點等條件,進行至少 10 件創意商品設計。活動流程詳情可下載簡章閱讀。

參加資格
1.全國各大美術設計協會之會員、設計公司、個人工作室。
2.全國大專院校相關系所與高中職美術設計科等(產品設計、工業設計、視覺設計、服裝設計、美術設計....等)之師生。
3.其他只要會使用 Illustrator, CorelDRAW, Auto Cad...等繪圖軟體之個人或團體。

參賽說明
1.作品形式無任何限制,但創意發想方向須符合所選擇之國家公園設計素材與日常之主題方向為主,並要考量到評分標準中的要點。
2.可以個人名義或團隊組隊參加,參賽件數無上限。
【說明】您可以選擇多個類別參加。例: 王小明選擇「食」與「衣」2 個類別參加,並設計各 10 件作品參加,共有 20 件作品參賽。
3.參賽作品不可跨類別(類別:食、衣、住、行、育、樂)報名。經審查發現,將取消其參賽資格。
4.報名時請填列主要聯絡人一名,本活動之聯繫及獲獎通知,均以此人為訊息送達者。
5.參選作品不得為已參加國內外獲獎之重複作品,如經發現將自動喪失參選資格,如已經頒發獎金及獎狀者,將予追回並取消得獎資格。同一作品得於參選期間參與其他國內外競賽,但參賽者須自行確認著作權轉移之各項事宜。

報名方式
本活動一律採用實體送件方式,請於官方網站下載報名資料並填妥後,於 104 年 7 月 17 日 (五) 前將以下資料寄送至「807 高雄市三民區台安街 58 號 4 樓 - 2015 國家公園文創大賞活動小組 收」(以郵戳為憑)。
【紙本資料】
◎參賽資料
§ 「活動報名表」紙本 1 份。
註:為保護設計者的個資,可用原子筆在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上填寫「僅供國家公園文創大賞使用」。
§ 「活動切結書」紙本 1 份。
◎作品資料:所有作品報名資料,每件作品均需繳交。
§ 「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紙本 1 份。
§ 「參賽作品說明」紙本 8 份。
註:除敘述設計理念外,尚須詳盡說明該作品在此類組中所發揮的日常功能為何。請參賽者盡量填寫各項目之說明,若無填寫可能影響最終評委決議,參賽者不得異議。
【電子檔】
◎光碟 1 片(封面請加註組別名稱),內容有:
§ 紙本資料之電子檔(word 檔,資料需填妥)
§ 所有「作品設計圖」原始檔(ai、cdr、psd、cad 等皆可,檔名:作品名稱 - 設計者姓名)
§ 所有「作品設計圖」JPEG 檔(檔名:作品名稱 - 設計者姓名.jpg)
註:「作品設計圖」請使用立體圖(如組合圖、透視圖、展開圖等)具體表達產品外觀與結構之圖面,或三視圖、尺寸圖或等可完整表達產品比例、大小之圖面,完成尺寸為 A2 橫式大小。
※活動小組收到報名資料,經初步檢查資料均繳齊後將於 48 小時內寄發報名成功通知信於參賽者填寫之 E-mail,若表訂時間內未接收到通知,請自行聯繫活動窗口確認。
※投件之寄送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並敬請妥善包裝,若因包裝不慎造成運送過程資料遺漏等影響評審成績或無法參賽之情況,主辦單位概不負責,參賽者不得異議。

評選流程 & 評分標準
【資格審查】
徵件截止後,由主辦單位就報名之書面資料進行審查,如缺漏資料經主辦單位 email 通知 2 次,必須於 7 日內補齊,補齊日不得逾收件截止日。未補全者(缺件或資格不符者等情形)喪失後續評選資格。通過資格審查後,各參賽組別名單將公告於網站當中,網站將於 6 月中旬至收件截止日每週更新名單 1 次。
【評選會議】
評選將依照「食、衣、住、行、育、樂」類別分開評選,各類別將依各組各作品評分,根據每組作品總分平均進行獎勵排序,遴選該類別前三名。此階段由主辦單位邀請各界專家學者組成評選小組進行作品評分。
‧組別分數:「所有作品總分」除以「作品數量」為「組別分數」,組別分數將採小數點二位後四捨五入
‧優勝:組別分數排名前三名之組別
【評分標準】(每組單一作品評分)
‧主題性 35%:此項目評估參賽作品於主題上所選取之國家公園,是否有表達出該國家公園之特色及故事性。
‧實用性 25%:此項目評估參賽作品運用於日常生活中之實用性,將依據參賽者所提出的設計理念對比商品設計概念為基準。
‧創意性 25%:此項目評估參賽作品於整體設計上之創意巧思(外觀或功能性)、獨特性(市場區隔性)及造型美感。
‧商品化 15%:此項目評估參賽作品於未來實體商品化之可行性、材料選用合適性、生產開發難易度、商品成本及市場銷售潛力。
註:評分項目透過「極度符合」、「符合」、「普通」、「不符合」與「極度不符合」進行評分。
※評選結果於 104 年 9 月 15 日公告於活動網站,本案得獎作品得經授權後,提供主辦單位未來視需求進行商品量產規劃。

比賽獎勵
【獎勵目的】
本競賽獎勵之設計目的為獎勵參賽者之優異表現,頒予參賽者獎狀乙紙與獎金以資鼓勵。所列之獎項,主辦單位保有最後修改之權利。
【獎項及獎額】
從本次活動設定之「食、衣、住、行、育、樂」六大類別中,每個類別各選出第一名 1 組、第二名 1 組、第三名 1 組。
【獎勵方式】
第一名:獎狀乙紙 + 獎金 12 萬元
第二名:獎狀乙紙 + 獎金 5 萬元
第三名:獎狀乙紙 + 獎金 3 萬元
註 1:評選委員與主辦單位得視實際參賽作品狀況調整得獎名額。
註 2:得獎組別不可以重複得獎。
註 3: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參加任何活動得獎,獎項金額超過新台幣 1,000 元 (以年度計算),得獎人須做得獎申報扣繳,並提供申報相關文件〈領獎簽收表與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且須於年度報稅計入個人所得。獎項金額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者,主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 10% 稅額,及二代健保稅額得獎超過 NT$5,000 元者,代扣 2% 稅額。


注意事項
1.得獎作品應授權主辦單位得配合本項活動相關宣傳及展覽進行商業行為之量產。
2.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全部無條件讓與主辦單位,並放棄行使著作人格權。
3.參賽者應保證確實為該參賽作品之原創作人,經發現或遭檢舉違反智慧財產權相關法令規定,除取消參賽資格外,主辦單位將追回得獎者獎金及獎狀,同時公告取消得獎資格。如有任何糾紛或爭議,其法律責任由該參賽者自行負責。
4.每件作品均應詳填相關報名資料表格內容。凡參賽者既經報名,即視為同意並遵守本次參賽之各規定事項,不得異議。參賽繳交之相關資料,均不退件,請自行留存備份。
5.參賽作品限以未經任何形式之公開發表、未於任何比賽中得獎,同時未經任何形式之刊登者為限。
6.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承辦單位有權不予收件,亦無退件之義務。
7.競賽以主辦單位訂定時間為準,請自行留意本活動網頁資訊,比賽除因不可抗力之因素而延長或中斷競賽,否則不予延長時間。
8.參賽作品如無達到評審要件,得予從缺。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委員會之決議,不得有其他異議。
9.如為多位參賽者組成之合作團隊,獎勵統一由團隊主要聯絡人領取,獎項之分配由團隊成員自行協議,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10.基於比賽宣傳推廣等非營利需要,主辦單位對於參賽作品之照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有攝影、報導、展出之權利,且不限使用用途與時間。
11.凡報名參賽者,視為已充分瞭解上述「注意事項」中各條款所載主辦單位擁有之權利及義務,且願意完全遵守本辦法所述各項規定,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公布。本競賽規則若有變動,以本活動網站最新公告為準。

活動小組聯繫資訊
若對於活動辦法有任何問題或針對類組選擇尚有任何疑問者,歡迎透過官方網站、Facebook 粉絲團與以下資訊洽詢
◎活動聯絡人:楊小姐 / 陳先生
◎TEL:07-5509726
◎E-mail:bighow@bighow.us
◎Facebook 粉絲團:「國家公園文創大賞」

活動網站:http://twnp.bighow.us/

2014年10月23日 星期四

聯合文創設計獎

 




關於:
「聯合文創設計獎」為聯合報系正式投入文創產業,成立「有‧設計 uDesign」文創設計商品平台之後,以行動進一步提升台灣設計師品牌能見度與全方位行銷。
「聯合文創設計獎」以概念組及成品組分組競賽,挹注超過百萬獎金,及聯合報系平面、電視、網路平台資源,整合電子商務、策展、宣傳力量,協助得獎者全方位發展規劃,為台灣文創產業打造完整產業鏈,持續產生正向的產業循環。

競賽資格:
1.凡設籍中華民國、對產品設計有興趣者皆可參賽,不限個人或團體。
* 產品設計:指可供量產之工業產品設計,包含一般與數位應用、交通工具設計、設備儀器設計、生活及家居用品設計、資通訊及家電產品設計及其他類等。
2.以團隊方式報名者,報名時需填寫一團隊代表人,主辦單位發送之通知及獎金之發放等,均以此人為送達代收者。
3.賽作品須為作者原創。

競賽分組:
1.概念組:設計於報名本活動前未參與其他競賽、未量產之作品。
2.成品組:設計於報名本活動前未參與其他競賽、已進入生產階段、可量產之作品。

競賽時程:
◎初選
‧開放報名:2014 / 09 / 15 ~ 11 / 09
‧初選評選:2014 / 11 / 10 ~ 11 / 23
‧入圍名單公布:2014 / 11 / 28
◎決選 + 人氣票選
‧繳交決選作品:2014 / 11 / 29 ~ 2015 / 01 / 12
‧決選評選:2015 / 01 / 13 ~ 01 / 26
‧人氣票選:2015 / 01 / 19 ~ 02 / 24
‧得獎公布:2015 / 02 / 27
◎頒獎典禮暨論壇
‧聯合文創設計獎 x udn talks 頒獎典禮暨文創設計論壇:2015 / 03 / 14

費用:
每一參賽作品酌收報名費用新台幣 600 元,費用包含:
1.「聯合文創設計獎」競賽資格。
2.「聯合文創設計獎 x udn talks 頒獎典禮暨文創設計論壇」貴賓席位。

報名方式:
1.一律採取網路報名。
2.參賽者請於期限內點選「線上報名」,依規定至「udn 售票網」完成加入會員及繳費後,回到本活動官網登入會員,填寫參賽資料、上傳作品電子檔案,並同意「智慧財產權聲明」,即完成報名程序。
*每組會員帳號限上傳一件作品

初選:
1.為減少印刷及郵寄資源浪費,以網路平台進行收件及初選之評選,參賽者無需寄送實體作品。
2.報名提供資料規格如下:
‧20 字內中英文作品名稱。
‧600 字以內之中英文作品創作理念。
‧作品圖檔 (如有說明文字請中英文並呈,以 3 張為限),格式可為 jpg / png / bmp,模式:RGB,尺寸:寬 1190 x 高 840 像素,解析度 72 dpi 以上,橫式排版,單一圖檔請勿超過 3MB。
‧作品不得標示創作者姓名、公司 / 單位名稱或其他可影響評選公正性之代號或標記,違者取消資格。
3.參賽者可於報名截止日 2014 / 11 / 09 (日) 前不限次數登入本活動官網修改參賽檔案,以最終修改之檔案參與競賽。

決選:
1.採作品簡報評審會議進行評選:
‧評審會議:2015 / 01 / 13 (二) - 01 / 26 (一) 擇一日進行。(主辦單位另行通知)
‧簡報時間 5 分鐘。
‧依評審提問回答問題。
2.參與評審會議時需繳交 1:1 之實體模型或成品:
‧概念組:提供模型。* 繳交 1:1 或等比例縮小之模型。若為縮小之模型,模型尺寸需於 40 * 40 * 40 (cm3) ~ 100 * 100 * 100 (cm3) 之總體積範圍內。
‧成品組:提供成品。

人氣票選:
1.參加資格:晉級決選之作品。
2.票選時間:2015 / 01 / 19 (一) - 02 / 24 (二)
3.於活動時間內獲得最多票數支持的前 3 名,為「最佳人氣獎」得主。

評審組成:
1.由主辦單位邀請國內外不同領域專家組成初、決選評審委員團進行評選。
2.若評審因病、傷或其他因素不克參與評審作業,主辦單位保留更換評審團人選的權利。

評選方式及標準:
1.資格審查:針對參賽者及其作品進行包含資格、上傳資料齊備與否、作品格式符合規格與否等審查。
2.初選:安排評選會議,各組分別選出 20 件入圍作品晉級決選。
3.決選:安排評選會議,晉級決選者需繳交 1:1 實體模型 (概念組) / 實品 (成品組),並進行 5 分鐘作品簡報。
4.評選標準:
◎概念組
‧市場性   20%
‧量產可行性 20%
‧創意性   20%
‧美感度   20%
‧實用性   10%
‧直覺易用  10%
◎成品組
‧市場性  40%
‧創意性  20%
‧美感度  20%
‧實用性  10%
‧直覺易用 10%
5.人氣票選:邀請網友於 2015 / 01 / 19 (一) - 02 / 24 (二) 進行票選活動,於活動期間獲得最多票數支持的前3名,為「最佳人氣獎」得主。

獎金:
◎概念組
金獎 1 名:20 萬
銀獎 1 名:12 萬
銅獎 1 名:8 萬
優選 10 名:1 萬
◎成品組
金獎 1 名:30萬
銀獎 1 名:20萬
銅獎 1 名:10萬
優選 10 名:1萬
◎人氣獎 3 名:1萬

獎章:
金獎、銀獎、銅獎及優選得獎者,頒發「聯合文創設計獎」獎章。

媒體宣傳:
1.聯合報系(含平面及網路)針對上述得獎者進行採訪及報導露出,並得在其他媒體刊登或委託其他媒體配合報導。
2.前3名得獎者須參與「聯合文創設計獎 x udn talks 頒獎典禮暨文創設計論壇」,本活動亦規畫完整會後報導。
3.晉級決選者,將參與人氣票選活動,於本活動官網曝光宣傳。

輔導參與國際三大設計獎項競賽:
1.德國 IF (德國漢諾威工業設計獎)
2.德國 Red dot (德國紅點設計獎)
3.日本 Good Design
* 詳細辦法由主辦單位與得獎者另行洽商。

經紀機會:
聯合報系為培育文創產業優秀人才,成立文創經紀事業單位,提供具潛力之設計人才相關協助,包含創業輔導、個人品牌行銷、國內外參展等。上述得獎者皆享有洽談經紀合約之資格。

注意事項:
1.所有參賽者,無論身分(學生,專業設計師或社會人士),皆需遵守本競賽所有條文規定,同一團隊之參賽者平等分享所獲得之獎項 / 獎金。
2.關於參賽者
‧參加競賽作品應為作者原創之作品,如違反本規定經查獲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參賽者須配合提供其創作之詳細資料,作為主辦單位日後公開報導與展示之用。
‧為維護參賽者之智慧財產權,建議晉級決選者針對作品實體模型或成品事先申請專利。
‧參賽者同意免費、永久授權主辦單位將參賽作品,無論在營利目的或非營利目的下 (但不包括量產或販售情形),在全世界從事下述利用:
(1) 自行或授權他人以紙本或是數位方式重製、出版、刊登、發行。
(2) 自行或授權他人公開展示、公開播送、透過網路公開傳輸等行 為。
(3) 將參賽作品之圖像納入聯合報系資料庫中提供個人使用目的之查詢、瀏覽、下載、列印等服務。
(4) 於不違反著作人格權之前提下進行格式之變更及改作。
(5) 所有配合本競賽活動之運用。
‧主辦單位就概念組參賽作品部分,擁有優先量產權,即概念組參賽者如有將參賽作品進行量產計畫時,應優先與主辦單位進行洽談。
‧晉級決選之參賽者,需配合主辦單位於 2015 / 01 / 13 (二) - 01 / 26 (一) 期間參與決選評審會議,繳交模型 / 實品,並進行 5 分鐘作品簡報。經協調後仍無法參與者,視為放棄參賽資格。
‧如需申請參賽證明,請至聯絡我們提出申請。
‧報名費發票將於報名次月以掛號郵寄寄出。
3.關於得獎者
‧各組前三名得獎者須配合主辦單位參與「聯合文創設計獎 x udn talks 頒獎典禮暨文創設計論壇」活動,除親至頒獎典禮受獎外,並需以得獎作品為主題進行 10 分鐘演講。
‧得獎者應依本國稅法規定課稅(台灣地區參賽者扣除 10% 所得稅,其他國家參賽者扣除20%所得稅)。
4.關於獲獎資格取消
‧獲獎作品經人檢舉涉及抄襲或違反智慧財產權等相關法令,經法院一審判決確定,或經著作權審議及調解委員會調解認定確屬侵害他人著作權,主辦單位得撤銷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章。
‧獲獎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為非自行創作或冒用他人作品且有具體事證者,主辦單位得撤銷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章。
5.關於報名資料之處理
為了維護參賽者之個人資料,主辦單位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作以下事項告知:
‧個人資料蒐集之目的:參賽者之管理及服務(例如為執行本競賽而通知、聯絡參賽者)、契約管理、內部的統計調查與研究分析(法定特定目的項目標號:069,090,157)。
‧主辦單位將於本競賽期間內及期間屆滿後為推廣本競賽之必要範圍內,於前述目的內蒐集、處理、儲存、傳遞、使用參賽者的個人資料,不另做其他用途。
‧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
§ C001 辨識個人者:如姓名、職稱、國民身分證編號、電話(住家、工作電話及手機號碼)、住址(住家、戶籍及工作地址)、電子郵遞地址、網路平台帳號等資訊。
§ C002 辨識財務者:如金融機構帳戶號碼與姓名。
§ C021 家庭情形:如性別、國籍、出生年月日、婚姻狀況等。
§ C031 住家及設施:住所地址及 C038 職業及 C051 學校記錄。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方式:
§ 期間:本競賽期間及期間屆滿後推廣本競賽之期間。
§ 地區:主辦單位執行業務所及之地區。
§ 利用之對象:主辦單位、其關係企業以及合作辦理本競賽之廠商(例如金流廠商、物流廠商)。
§ 利用之方式:得以紙本、電子文件、電子郵件傳送或其他合於當時科技之適當方式利用之。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參賽者可以針對其個人資料行使以下權利:
§ 查詢或請求閱覽。
§ 請求製給複製本。
§ 請求補充或更正。
§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 請求刪除。
‧參賽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惟若選擇不提供或是提供不完全時,將可能導致無法取得參賽資格。
‧參賽者應同意主辦單位可運用獲選作品之圖片與說明文字等資料,製作推廣本競賽效益所需之相關文宣、報導、展覽等。
6.參賽者若於完成繳費後申請退費,主辦單位將酌收 10% 退票手續費,並取消參賽資格。
7.主辦單位享有調整本競賽活動辦法之權利,調整內容將於本活動官網公布,不另行通知參賽者。

連絡方式:
專線:(02)7737-8282 #2 (每日 09:00 ~ 18:00)
信箱:tickets@udnmembers.com

活動網站:http://designaward.udn.com/

2013年10月3日 星期四

2013 朝倉直巳教授紀念創作獎

 




(一)活動目的
為紀念朝倉直巳教授對基礎造形與立體構成教學之貢獻及對設計教育的成就,特設立此紀念創作獎,以提升基礎造形教育的水準,並拔擢基礎造形表現之優秀人才。

(二)舉辦單位
1.指導單位:文化部
2.主辦單位:崑山科技大學研究發展處企劃推展組、崑山科技大學視覺傳達設計系
3.執行單位:崑山科技大學視覺傳達設計系光構成實驗室
4.協辦單位:台南市美術設計協會、歐富文創、法樂數位創意、倚睿數位有限公司、譯府圖書

(三)參加資格
1.凡具中華民國國籍或居留權之人士,對設計具熱情興趣者皆可報名參加。
2.歡迎個人或團體參賽,不限件數 (團隊最多三人)

(四)年度主題「島‧shi ma
我們總是生活在既定的空間之中,既定的樣子,以及既定的大小。
我們困在此刻的平凡裡頭,卻忘了對於其他在別人眼中我們是什麼樣子,如果我們像螞蟻一樣的渺小,或是像山嵐般的巨大無比,那我們又是能夠看到些什麼、感受到另一面的什麼。將自身化為一隻動物、一座建築、一朵小花,甚至是其他想像,以不一樣的視角不一樣的觀點看看這個世界釋放的不同含義與趣味。
主題為「島‧shi ma」:意指一個什麼都有可能發生與存在的島嶼,創作者可以依任何想法建構對於平面設計與立體造形的樣子,以極具跳脫的思維與想像來創作平面,立體用光影與形體的巧思來創作燈具。
◎平面設計組:設計出符合主題意涵之平面作品。
◎立體造形組:製作出符合主題意涵之燈具 (材質不拘)。

(五)競賽分組
1.平面設計組作品繳交內容
(1)參賽報名表、平面類作品標籤、參賽聲明書。
(2)光碟 1 份,內含:作品存成 PDF 檔、JPEG 檔各一組。
‧PDF 檔:CMYK 色彩,A2 尺寸,300dpi
‧JPEG 檔:RGB 色彩,300KB 以下
(3)平面作品:A3 尺寸(29.7 cm × 42 cm)平面輸出,並裱於同尺寸(29.7 cm × 42 cm)之黑色裱板上,不需留白邊或黑邊。裱板背面右下方貼上作品標籤。
※備註:作品圖檔與檔案清單請編號,如將兩件以上作品置於同一光碟則請另外註明。
2.立體造形組作品 (燈具) 繳交內容
(1)參賽報名表、立體類作品標籤、參賽聲明書。
*立體造形組需附清楚可呈現作品之照片三張 (含燈具關、亮燈情境照)。
(2)燈具作品 (含底座),尺寸不得大於長 50cm x 寬 50cm x 高 50cm,材質不拘,請妥善包裝以免運送時造成作品毀損,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寄送時損壞之責任。
(3)燈具示意圖,將燈具照片 (含燈具關、亮燈情境照)、作品名、創意特色介紹,請呈現於 A4 尺寸 (21 cm × 29.7 cm) 平面上,輸出並裱於同尺寸之黑色裱板,不需留白邊或黑邊。與燈具作品同箱一起妥善包裝寄送。
(4)燈具形式配合展示空間,限座燈呈現,電壓 110V。
3. 收件方式
郵寄方式或親送至崑山科技大學 視覺傳達設計系光構成實驗室郵寄地址:71003 台南市永康區大灣路 949 號 崑山科技大學 視覺傳達設計系 光構成實驗室 收(請於信封正面註明:2013 朝倉直巳教授紀念創作獎 競賽作品)

(六)活動期程
2013 朝倉直巳教授紀念創作獎競賽時程:
1.作品交件:2013 年 10 月 21 日 ~ 2013 年 11 月 01 日(憑郵戳,逾期不候)
2.初選入圍作品公佈:2013年11月09日
3.入圍作品網路人氣票選:2013 年 11 月 13 日 12 點 ~ 2013 年 11 月 20 日 24 點止
4.決賽結果公佈及頒獎:2013 年 11 月 23 日
2013 朝倉直巳教授紀念創作獎作品展時程:
1.得獎作品展暨名家作品觀摩展:2013 年 11 月 20 日 ~ 2013 年 11 月 29 日
2.作品自行領回時間:2013 年 12 月 02 日 ~ 2013 年 12 月 26 日(逾期不候)
*請於領回時間內的 14:00 - 20:00 於崑山科技大學創媒學院 4 樓「光構成實驗室」領取。

(七)評選作業
由評選委員會選出平面設計組及立體造形組二組之優秀作品晉級決選。入圍決賽作品將公布於網站上,並以電話與電子郵件另行通知,請收到通知的參賽者於 2013 年 11 月 23 日參加頒獎典禮,決賽得獎作品將於展覽典禮時公布。
‧創意(作品的原創性與獨特性)30%
‧美感(視覺技巧、構圖、配色、版面配置)30%
‧主題契合(符合競賽主題並能傳達不同層面之文化思考與環境美學概念)25%
‧應用延展性(商業應用之潛力與發展性)15%

(八)決賽作品展出
1.展出地點:崑山科技大學 創媒藝廊
2.地址:台南市永康區大灣路 949 號 創意媒體學院一樓

(九)獎項與獎金
1. 平面設計組:
金獎:一名,獎金一萬元及獎座、獎狀乙張(學生及指導老師)。
銀獎:一名,獎金七仟元及獎座、獎狀乙張(學生及指導老師)。
銅獎:一名,獎金五仟元及獎座、獎狀乙張(學生及指導老師)。
優選:兩名,獎金二仟元及獎狀乙張(學生及指導老師)。
入圍:數名,凡入選決賽者皆頒發獎狀乙張。
2. 立體造形組:
金獎:一名,獎金一萬元及獎座、獎狀乙張(學生及指導老師)。
銀獎:一名,獎金七仟元及獎座、獎狀乙張(學生及指導老師)。
銅獎:一名,獎金五仟元及獎座、獎狀乙張(學生及指導老師)。
優選:兩名,獎金二仟元及獎狀乙張(學生及指導老師)。
決賽得獎者 (金、銀、銅、優選) 另補助材料費二仟元。
入圍:數名,凡入圍決賽者皆頒發獎狀乙張。
3. 特別獎:
臉書網路人氣獎:一名,精美書籍一套、獎狀乙張。(由譯府圖書有限公司提供)

(十)競賽規則及注意事項
1.競賽網址:http://120.114.92.189/shima/ASAKURA_index.html
2.臉書:請搜尋「朝倉直巳教授紀念創作獎」
3.有關詳細競賽規則說明、繳交作品格式、得獎名單及注意事項等,敬請參閱本次競賽網站。
4.本活動簡章及各項報名文件,請自行上網下載、列印、影印使用。
5.繳交作品及文件必須於規定期限前送達收件處;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作品正、反面皆不得有任何與設計無關之簽名或標示記號者、將不予評審,參選者不得提出異議。
6.作品於寄 (送) 時,請參賽者妥慎包裝,若有毀損、滅失,執行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若因運送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參賽者不得異議。
7.參賽者應負擔實際作品寄送之相關費用。
8.所有參賽作品應無任何抄襲仿冒或臨摹他人之情事。報名時需填寫切結書。主辦單位如發現參選者有違反本參選辦法所列之規定者,得取消其參選資格;若為獲獎之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之;如涉任何法律上之爭議,參選者須自負法律責任。
9.所有參選作品不論得獎與否,恕不退件。如需領取,請於規定期限時間內自行領回。逾期不負保管責任;各組得獎前三名之作品,除永久典藏於「朝倉直巳教授紀念館」內,並頒發永久典藏證書。
10.執行單位保有必要時將競賽辦法之相關規定作部分調整之權利,詳情請密切注意比賽網頁公告之最新訊息。

(十一)賽務諮詢
崑山科技大學 視覺傳達設計系
連絡人:曾薰誼老師 / 光構成實驗室 盧珮瑀助理
電話:(06) 2050626 / 電話:0985-121-485
傳真:(06) 2050626
E-mail:hetongya711@gmail.com
E-mail:tunshuni@hotmail.com
地址:71003 台南市永康區大灣路 949 號 (光構成實驗室)

活動網站:http://120.114.92.189/shima/ASAKURA_index.html

2013年4月28日 星期日

宜蘭椅設計大賞

 




壹、目的
宜蘭長久以來有著好山好水的美譽,全係拜棲蘭山、太平山等豐富的山林資源所賜。這些年來隨著環境保育觀念的提升,雖然山林的大量開採已經停止,但與木頭相關的產業卻依然興盛。為了宜蘭得天獨厚的自然山林環境,再次尋覓宜蘭人及與山林和諧共生的親密關係,期望透過舉辦對木頭創意與美感的設計競賽,讓傳統木業再升級。
〝秉持「綠色文創,森林美學」,及象徵宜蘭人好客,熱情搬出椅子,歡迎人家來坐的情意理念,我們將辦理「宜蘭椅設計大賞」〞
打造成兒童夢土及生態、友善、創意城市一直是宜蘭縣政府的施政目標,故在首次「宜蘭椅設計大賞」中,特別規劃「兒童椅」為本大賞的設計題目,並計畫在本縣每年 7、8 月份吸引約 50 萬遊客之宜蘭國際童玩藝術節公開展示,促成「一人一椅」及「買一張宜蘭椅就是把好客的熱情帶回家」風潮,進而達到山林相關產業發展之目標。

貳、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文化部、宜蘭縣政府
主辦單位:宜蘭縣政府文化局、財團法人蘭陽文教基金會
執行單位:台灣設計師連線
協辦單位: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台灣創意設計中心、亞太文化創意產業協會(CCIA)

參、參加資格
不限年齡、職業、居住地與國藉,對設計有興趣者都歡迎報名參加。
可以個人或團體名義組隊報名,惟團隊成員不可超過 3 人。

肆、活動內容
一、主題:
(一)具宜蘭元素的椅子(宜蘭元素包含具象之色彩、造型、技藝、符號、圖騰、文字等;或抽象的文化價值、生活態度等)
(二)符合當代人生活風格的椅子,且可大量生產與行銷的創新作品。
二、徵選類別:
兒童椅(指適合 3 歲至 15 歲之兒童使用)
三、創作材質:
50% 以上以木頭材質為主,其餘可搭配部分環保、不污染、自然、廢棄性材質等相關素材。
四、作品數量:
每隊報名作品數量不得超過3件,作品以單椅設計為主,每件作品須個別檢具詳細報名資料。
伍、獎勵方式
一、獎項及獎金
(一)冠軍:1 隊,獎金新臺幣 200,000 元整,每隊並頒發獎狀乙紙。
(二)亞軍:1 隊,獎金新臺幣 100,000 元整,每隊頒發獎狀乙紙。
(三)季軍:1 隊,獎金新臺幣 80,000 元整,每隊並頒發獎狀乙紙。
(四)優選:2 隊,奬金每隊新臺幣 50,000 元整,每隊並頒發獎狀乙紙。
(五)佳作:5 隊,奬金每隊新臺幣 10,000 元整,每隊並頒發獎狀乙紙。
(六)入選:10 隊,每隊並頒發獎狀乙紙。
(七)最佳人氣獎1隊,奬金新臺幣 10,000 元整,每隊並頒發獎狀乙紙。
※備註:
◎如參賽之作品,未達該項獎助之評審基準時,得從缺。評審基準,由評審委員決議之。
◎獲得冠、亞、季軍前三名之 2 件作品及其他獎項之 1 件作品,將無條件由主辦單位收藏,辦理各項展示、發表等活動,均不退件。
二、公關宣傳及行銷
(一)決審作品將於 2013 宜蘭國際童玩藝術節會場舉辦展覽,並辦理人氣票選活動。
(二)主辦單位將視情況選取得獎作品,引介至國內外博覽會展示。
(三)主辦單位將視情況舉辦賽後座談會,建立得獎者與產品製作業者間聯緊的平台,輔導生產作業。
(四)決審作品及圖像應無償配合主辦單位辦理之相關推廣活動,並配合媒體宣傳報導等事宜。

陸、報名作業
一、報名時間
(一)[初審] 送件期限:自 2013 年 6 月 1 日 (六) 起至 2013 年 6 月 8 日 (六) 止(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恕不列入評審)。
(二)[決審] 送件期限:通過初審入圍決審參賽者,自 2013 年 7 月 22 日 (一) 起至 2013 年 7 月 26 日 (五) 止(郵寄以郵戳為憑,親送報名收件至當日下午 5 時截止,逾期視同放棄,恕不列入評審)
二、報名方式
(一)詳細活動辦法及報名資料表格可至宜蘭縣政府文化局網站 http://www.ilccb.gov.tw/ 下載。
(二)聯絡電話:簡章內容如有疑問,敬請聯絡 02-2581-2687 或 03-9577440 #224。
(三)參賽者報名時需同時繳交以下資料,文件資料部分請依下列順序備妥裝袋。
A.報名資料
1.申請文件封面 1 份
2.參賽者報名表 1 份
3.參賽切結書 1 份
4.附件 (其他有助於審查作業之參考資料) 1 份
B.作品資料
1.作品說明表一式 7 份
2.作品圖片:
設計圖檔為電腦製圖,以平面圖或立體圖、三視圖等方式,具體、完整地表達產品正面及側面外觀、產品比例與大小 (請印製於 A4 紙上,限制於 5 頁內),一式 7 份
3.電子檔 (光碟) 1 份
a.將作品說明表及作品圖片電子檔存於光碟。
b.圖片檔為 PC 規格,須為以下兩種格式之一:
‧jpeg 檔:檔案大小不超過 1MB ‧tiff 檔:解析度 300dpi,CMYK 色彩
‧存放光碟可用 VCD 或 DVD 規格燒錄,惟以一張光碟片為限,並請自行測試,如因存檔有誤或內容無法讀取造成問題,主辦單位則不予負責。
C.決審繳交資料
1.實體製作比例 1:1 樣品 2 件
三、受理方式
每件參加初審作品需分別以大型信封依序備妥報名資料裝袋,並於信封上註明「2013 宜蘭椅設計大賞」字樣,以掛號郵寄至「104 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一段 21 號 3 樓 N302 室 宜蘭椅設計大賞工作小組 收」,決審作品則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達至「265 宜蘭縣羅東鎮純精路一段 96 號(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 羅東文化工場),詹小姐收」。

柒、評審流程
一、[初審] 階段
(一)初選評選:2013 年 6 月 17 - 21 日(書面資料評審)。
(二)入圍決審公告:2013 年 6 月 24 日 (一) 前於宜蘭縣政府文化局官方網站,並以 Email 或電話通知。
(三)入圍決審名額預定 20 名。
二、[決審] 階段
(一)決審評選:2013 年 7 月 28 - 30 日(實體作品審查及參賽者到場進行 5 分鐘說明)。
(二)入圍決審參賽者參與決審送交實體樣品 2 件者,補助新臺幣 5,000 元材料費及製作等相關費用。
(三)決審場地、名次公布暨頒獎典禮:另行公告、通知。
※說明:
1、資格審查:採書面查核相關資料,凡報名參賽之人員資格與作品須符合規定,若有違「報名與送件」之規定,即失去參賽資格。
2、參賽作品之所有運送費用及至決審隊伍地點之交通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3、決審作品不堪移動、搬運及容易破碎、變質、變形,不耐久存,不宜參加。作品如因製作不良或於託運過程中損壞,將無法進行審查,主辦單位亦不負賠償責任。
4、決審作品請以堅固包裝箱或木箱承裝,並加入填充物防護,如無完整包裝箱,恕不予收件。

捌、評審作業
一.評審委員會
由主辦單位邀請產、官、學界人員及設計專家及相關業者代表組成評審委員會。
二.評審標準
‧創意性 50%:結合當代且具有原創、造型及整體性
‧商業可行性 20%:可實現商品化以及量產之技術與開發成本及市場接受度
‧安全性/人體工學 20%:使用便利及安全考量
‧宜蘭在地特色融合度 10%:呈現宜蘭在地具象或抽象之元素

玖、注意事項
一、主辦單位收到參賽者報名文件,將隨即以 email 或電話進行確認,報名者若於送件後三日內未收到確認通知,請儘速洽詢主辦單位聯絡人。
二、相關圖說或作品上均不可出現設計者姓名、暱名或其他不必要之註記。
三、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會決議,不得異議。
四、參賽作品之設計,應由參加者自行申請取得相關之著作權或專利權之保障。如於參賽或展覽期間遭受他人仿冒,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及賠償責任。
五、參加競賽之作品需為因應本次甄選之原創性設計,於市場上未曾公開發表,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者。獲選業者事後若經人檢舉並查證屬實有違反評審作業程序之規定或有抄襲、仿冒事實者,主辦單位得召集原評審委員會審議並作適當之處理,必要時得取消其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同時公告週知 (若有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等法律責任,概由參賽者擔負)。
六、數人共同創作,應共同受領該項獎金,但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並依相關稅法規定繳交稅金。依規定共同受領獎獎者,所有發明人或創作人共同受領一張。
七、主辦單位得自由免費運用參賽作品之實物、照片、幻燈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攝影、佈置及出版等用途,參加者並應積極配合相關之宣傳及推廣活動。
八、所完成之著作,其著作財產權於著作完成時,屬參賽者所有;參賽者如為 2-3 位人員組成之合作團隊,為免日後發生爭議,其著作權之交易、成員間之關係(委託或授權)等事項,需由成員間自行釐清權責,宜先行以契約約定之。
九、決審作品智慧財產權為創作者所有,惟需授權主辦單位為永久使用及優先開發為正式商品販售權利 (如經開發為正式商品,相關利潤分配由雙方另行簽訂正式契約據以辦理)。
十、所有參賽初審資料主辦單位均以密件處理及保管,並不退還,請自行留底備份。
十一、決審作品除冠、亞、季軍前三名之 2 件作品及其他獎項之 1 件作品,將無條件由主辦單位收藏不退件外,其餘作品如欲取回設計成品,請於 2013 年 9 月 2 日至 6 日至宜蘭縣政府文化局羅東文化工場自行包裝帶回。
十二、主辦單位得視情況需要,斟酌報名、收退件等各項日期之延長 。
十三、凡報名參賽者,即明示同意本簡章要點之各項內容及規定,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修改公告之,並以主辦單位官方網站之最新公告為準。

活動網站:http://ycdaward.wix.com/2013

2013年4月14日 星期日

臺灣設計獎 - 中正紀念堂文創設計競賽

 




依據
依據文化部「智財戰略綱領 - 強化文化內容利用」亮點計畫之「文創亮點,情繫中正紀念堂」計畫辦理。

競賽宗旨
為鼓勵社會大眾能深入了解中華文化資產之獨特,並探尋蔣中正總統與近代史之文化史蹟,廣邀各地新銳設計好手共襄盛舉,透過智慧財產之形成與運用,營造文化資產多元的意象,呈現中正紀念堂創新活力。並透過競賽主題及文創講座,結合相關資源展現競賽成果,培養文創人才,提升民眾美學素養,提高生活品質。

競賽流程
‧競賽報名及收件:102 年 5 月 3 日至 17 日,報名表單附於簡章之後及競賽活動網站,供參賽者下載使用。請連同報名表及其他作品相關資料,郵寄掛號或親自遞送,逾期不予受理。
‧初選入圍名單公佈:102 年 5 月 31 日,初選入圍名單公佈於本競賽活動網站,並以書面通知入圍者;每名可獲得新台幣 2,500 元模型製作補助費。
‧入圍作品收件:102 年 7 月 15 日前,郵寄掛號或親自遞送,逾期不予受理。
‧網路票選期間:102 年 7 月 19 日至 102 年 7 月 31 日,初選入圍作品開放民眾網路票選,佔決選總分 30%。
‧決選得獎名單公佈:102 年 8 月 12 日,得獎名單公佈於本競賽活動網站,並通知得獎者(未得獎者不另通知)。
‧頒獎典禮暨作品展示:102 年 8 月 13 日至 102 年 10 月 31 日,頒獎典禮 8 月 13 日 (七夕情人節);成果展示 8 月 13日 至 10 月 31 日。

競賽主題
中正紀念堂古蹟之美作為創意發想重點設計;參考中正紀念堂典藏品、蔣公文物展視室展件、主體建築、牌樓、迴廊及園區文化景觀等相關圖紋作為創作元素,以推廣中華文化之精神與蔣中正總統文物之菁華。

參賽資格
一、不限年齡、職業、居住地與國籍,對文創商品設計有興趣者都歡迎報名參加。若有參賽者未滿 20 歲者,需由其法定代理人同意並親自簽名,附上該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二、參賽者可為個人或團體方式報名。以團隊方式報名者,需指定一人做為團隊代表人,主辦單位所發送之通知、獎金發放及相關文件資料等,均以該代表人為準。

作品類型
具實用性或趣味性之生活用品,如:創意公仔 / 創意傢俱 / 家飾 / 飾品 / 酒器 / 酒飾品

作品繳交
一、初選繳交物件規格
(一) 報名表:報名文件請以紙本一份 (須親筆簽名) 及 Word、Pdf (含作品表單) 兩種格式檔繳交。
(二) 作品設計圖說裱板:A3 尺寸(4 2× 29.7 cm),裱硬紙板。
1.作品設計圖說裱板須含作品名稱、作品設計圖稿及設計理念說明等:至多不得超過兩張裱板。
2.作品設計圖稿應具體呈現商品彩色設計外觀圖及 3D 立體圖等,並標示實際比例及尺寸;作品設計圖稿貼於裱板上。
3.設計理念說明請限於 300 字以內;其它若有補充相關作品背景故事說明、文化意涵、象徵轉化、設計應用介紹可以附件 (Word 格式檔) 方式呈現。
4.裱板前後不得出現參賽者或參賽團體姓名稱號或任何相關符號或文字。
(三) 提供作品電子向量 AI 格式,以及 JPEG 格式檔各一份,作品解析度需高於 300dpi,標準 CMYK 格式,未繳交者視同棄權。
(四) 初選繳交物件之電子檔請燒錄於同一片光碟中,併同作品圖說裱版郵寄掛號或親自遞送,逾期不予受理。
二、決選繳交物件規格
(一) 設計者或設計團隊照片 JPG 檔(尺寸105mm x 148mm,解析度 300dpi)
(二) 繳交 1:1 立體製作精緻模型一只,並附上不同角度之模型照片 JPEG 檔,解析度 300dpi。
(三) 授權同意書
(四) 決選繳交物件之電子檔請燒錄於同一片光碟中,併同精緻模型郵寄掛號或親自遞送,逾期不予受理。
三、競賽報名收件日期
5 / 3 (五) ~ 5 / 17 (五),決選收件日期:7 / 15 (ㄧ) 以前
四、收件地點
(一) 地址:10048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 21 號
(二) 收件人: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研究典藏組

評選流程
(一) 資格審查:
由專案計畫執行團隊檢視報名參賽者之基本資格;作品符合規定者列入初選階段,進入專家評選。
(二) 專家評選:
由主辦單位邀請國內藝術文化、專業設計、產業製造、行銷廣告等專業學者組成 5 - 7 人評審小組進行評選,依本活動評選標準選出足以代表中正紀念堂、具人氣、且具商品化條件之創意產品。

評分構面
◎初選
‧故事性 40%
‧原創性 30%
‧可行性 30%
◎決選
‧專家評選 70%
‧‧商品化可行性 (技術與成本控制、市場潛力):30%
‧‧合主題性 (與主題意涵詮釋之適切性):30%
‧‧原創性 (商品之創意巧思、需求性):20%
‧‧美感造型 (商品及包裝之造型美感、質感與色彩):15%
‧‧環保概念 (採用材質、生產流程具環保概念者為佳):5%
‧網路票選 30%
‧‧線上公佈初選入圍名單後,開放民眾網路票選

獎勵內容
一、金獎:一名,獎金十萬元整,獎狀乙紙。
二、銀獎:一名,獎金六萬元整,獎狀乙紙。
三、銅獎:一名,獎金二萬元整,獎狀乙紙。
四、優選:二名,獎金一萬元整,獎狀乙紙。
五、佳作:五名,獎金三千元整,獎狀乙紙。
六、入選:二十名,獎金一千元整,獎狀乙紙。
七、金酒優選(酒器/酒飾品):從入選以上得獎作品中選出一〜三名,獎金二萬元整,獎狀乙紙。
※附註:
(一) 若得獎者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則按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十。
(二) 若得獎者非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則按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二十。
(三) 獎項名額,得依評審結果予以調整;未符本處要求之作品品質者得予從缺。

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與文件須於規定期限前送達主辦單位指定收件處,所有參賽作品報名後均不予退件。
二、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之作品,且未曾參加過其他國內外相關設計競賽,亦未曾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且無任何抄襲或仿冒情事者。獲獎之作品如涉及抄襲等確定之情事者,主辦單位得取消獲獎者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若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應自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三、參賽作品若有部分雷同的內容或被舉發,將由本競賽評審委員會專業判定議決,參賽者同意尊重評審委員會之決議與評審結果,絕無異議。
四、進入決選階段之參賽者須簽署授權同意書,同意其參賽圖文作品著作權、著作財產權、專利申請權且不行使著作人格權,於評審得獎確定時,讓與主辦單位,並得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得獎名單確定後,獲得優選獎、佳作獎及入選獎之得獎者以著作利用授權規範內容為主;獲得金獎、銀獎、銅獎及金酒優選獎之得獎者則以著作財產權讓與規範內容為主)
五、就本徵件得獎確定之作品圖稿,主辦單位具有修改權利。
六、主辦單位對投件作品均有攝影與公開展覽權,主辦單位得運用投件作品之照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及出版等用途,並可於本活動網站及 FaceBook 粉絲專頁公開傳輸至本活動結束 (10 月 31 日)。
七、主辦單位保有本活動相關細則更動權,若有任何更動,皆以本活動所屬網站公告為準,不再另行通知。
八、若有任何未盡事宜,依中華民國法律 (包括智慧財產權法) 辦理之。

活動網站:http://cks.creatidea.org/2013tdesign/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2&Itemid=4

2013年3月3日 星期日

102 年普渡燈造型設計比賽

 


指導單位:金門縣政府
主辦單位:金門縣文化局

收件日期:
102 年 3 月 5 日至 4 月 30 日 (週二) 止(參賽作品一律掛號郵寄或送至文化局,郵寄以郵戳為憑)

活動宗旨:
每年農曆七月初一日起至農曆七月二十九日期間,金門家家戶戶的門口都會掛上一盞普渡燈,這是島上特殊的民間俗信,也代表金門鄉親對好兄弟的關懷與溫情,93 年金門縣文化局便已製作一批精美的普渡燈,交由模範街住戶於七月懸掛於門口,做為示範裝置,隔年更擴及各鄉鎮主要街道,此項民間俗信已於 100 年由金門縣文化局登錄為無形文化資產,成為金門聚落特色景觀與重要民俗活動,102 年文化局特辦理「102 年普渡燈造型設計比賽」,屆時並可藉由此活動達到推動金門已登錄無形文化資產及重要宗教民俗活動永續傳承功能。

參加資格:
凡滿二十歲具有設計專長的人士,均歡迎參加,每位參賽者設計作品最多限二件,且前三名每人限得一獎。

設計主題:
除圖像要符合該活動信仰主題外,須配合應用於普渡燈上做包含可於燈上插香祭拜的立體設計,燈的材質以融合金門縣城鎮景觀為優先設計考量,並不得剽竊、抄襲任何已有著作權宣告之作品。

作品規格:
送件參賽作品以 A3 版面大小,至多三張。圖案之作品尺寸須至少為 150mm 見方,一律附平面、上、下、側邊、展開立體效果圖稿,並加附文字說明設計創作概念及運用材質,(第一、二、三名各一件,佳作獎 20 名)

收件:
作品以牛皮紙袋裝袋,每件參賽作品均需填妥簡章之比賽報名表,並浮貼於參賽設計圖作品背面(每 1 張作品貼 1 張報名表),否則不予評審。掛號郵寄或送「金門縣文化局收,地址:890 金門縣金城鎮環島北路一段66號」信封請於封口註明「102 年普渡燈造型設計比賽」字樣。(聯絡電話:082-323169 #411 郭小姐;傳真:082-321431)

評審:
102 年 5 月 3 日 (五) 10:00 由評審委員會公開評選。

得獎公佈:
評選結果於 5 月 10 日前,以電話通知得獎者,並於文化局網站 (http://www.kinmen.gov.tw/Layout/sub_E/index.aspx?frame=81) 及金門日報公布

獎勵:
第一名乙名:獎金壹萬貳仟元、獎狀乙張。
第二名乙名:獎金五仟元、獎狀乙張。
第三名乙名:獎金叁仟元、獎狀乙張。
佳作獎 20 名:各得金門縣無形文化資產彙編書籍一本(價值 300 元)、 獎狀乙張。

頒獎典禮:
預定於5月中旬舉辦頒獎典禮,現場頒發獎金與獎狀(出席領獎請攜帶身份證明文件領獎、填寫領據)。

參賽規範:
參加作品無論入選與否一律不退件,得獎之作品,金門縣政府及金門縣文化局得依著作權法,行使一切出版重製、公開展示、及修改其創作內容等權利,如有印刷宣傳、網路、雜誌發表、專輯印製等均不另給酬金(金門縣政府及金門縣文化局共同享有非營利著作財產權)。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得獎規範:
(一)得獎者應交付得獎作品原稿電子檔光碟一片 (電子版本解析度定為 300dpi,以 PDF 格式輸出存檔) 及約定書(約定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屬主辦單位所有),未繳交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即取消獎項並不予遞補。
(二)得獎作品經查證屬實係冒名、抄襲、仿冒者,即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狀,得獎者不得異議,獎項不予遞補,如涉司法訴訟,概由當事者自行負責。

※得獎人領取獎金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扣繳所得稅。
※凡參賽者均視為認同本比賽簡章之各項規範辦理。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kinmen.gov.tw/Layout/main_ch/News_NewsContent.aspx?NewsID=108360&frame=17&LanguageType=1

2012年11月21日 星期三

第十六屆裕隆木雕創新獎

 


比賽宗旨:
藉由全國性賽事傳承與推廣木雕藝術,並獎勵優秀的木雕藝術創作

主辦單位:
裕隆汽車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承辦單位:
雪芃設計顧問有限公司

徵件主軸:
原來、原鄉、原生
【原來】回到原舉辦活動的初衷:木雕創作本質
【原鄉】回顧並強調,三義為木雕藝術發源地
【原生】回顧木雕創作本質與意義,鼓勵純真創作

參賽方式:
本屆分為【薪傳工藝組】及【木雕創新組】兩組,參賽者可自行選擇參賽組別
【薪傳工藝組】:
設立目的:傳承與發揚傳統木雕工藝技法
【木雕創新組】
設立目的:鼓勵木雕藝術呈現創新的創作理念

評分標準:
【薪傳工藝組】
‧雕工技法 40%
‧結構   20%
‧美感   20%
‧創意展現 20%
【木雕創作組】
‧創意展現 40%
‧結構   20%
‧雕工技法 20%
‧美感   20%

參賽資格:
1.參賽者無分國籍、年齡、地區等限制。惟報名時須依照作品優勢選填參賽組別,同件作品僅能報名一個組別,無法跨組報名。
2.凡作品未曾參加過歷屆裕隆木雕創新獎活動及未曾獲得其他競賽獎勵之木雕創作作品皆可參賽。
3.限三年內創作之作品 (即 2009 年 11 月 1 號之後的作品)

作品規格:
1.純木雕藝術創作,或以木質結構為主、其他媒材為輔之複合媒材創作皆可參賽,但須兼顧整體視覺效果、技術品質、創意表現及作品本身的訊息傳達。
2.長、寬、高總和不超過 300 公分為宜 (含底座,且底座尺寸不得超過原作品之三分之一比例) 為宜,不可加外罩。
3.作品材質木質結構部份必須達整體材積百分之五十以上,木質結構部分露出面積亦必須達整體表面積百分之五十以上。
4.如有不合上述作品規格者,將取消作品參賽資格。

參賽方式:
1.通訊報名:
甲、檢附資料:
A.每件作品須附一份報名文件,包含參賽者資料表、作品資料表、作品標示表 (晉級決選時使用),請將上述報名文件資料及電子檔光碟一起郵寄,作品資料表中之作品說明,必須闡述作品的創作理念,文長以 50 字至 100 字為限,文體不拘。
B.隨作品資料表貼妥四張 4 X 6 作品照片 (含作品正面、背面及兩張自取角度) 並附電子檔 (每張圖片 1MB 以下的 jpg 檔,以光碟燒錄之方式送件,請務必附上)。
乙、資料郵寄:
請於 2013 年 1 月 10 日前 (郵戳為憑),將報名文件以限時掛號寄至:【台北市中正區 100 信義路二段 213 號 10 F / 雪芃設計顧問有限公司 裕隆木雕創新獎工作小組收】,逾期恕不受理。
2.實體收件:
凡接獲主辦單位電話通知作品入圍,並經告知實體作品繳件時間與地點而得將參加複審者,請將參賽作品實體送達主辦單位指定地點,逾期未送達者,將取消參賽資格。

評選作業:
1.本屆評選採評審團制,將邀請國內外共7名知名藝術創作者、策展人、藝評人等知名人士擔任評審。
2.初審以書面評選方式選出優秀作品進入複審,主辦單位將在 2013 年 1 月 25 日之後以電話個別通知入圍者,接獲通知者,需於主辦單位指定時間將作品親自送達主辦單位指定地點。
3.得獎名單將於頒獎典禮中正式公布,頒獎典禮日期待確定後將以電話個別通知參賽入圍者。

簡章索取:
1.請至主辦單位裕隆汽車官方網站 www.yulon-motor.com.tw、裕隆網路木雕博物館網站 http://www.yulon-woodsculpture.com.tw 下載,或上網搜尋「裕隆木雕創新獎」。
2. 撥打裕隆木雕創新獎工作小組活動專線索取:
◆活動專線 0800 - 789 - 996
◆裕隆木雕創新獎工作小組 02 - 2358 - 7667 分機 111
◆裕隆汽車 037 - 871 - 801 分機 2951

獎勵方式:
【薪傳工藝組】
金質獎:一名,獎金新台幣伍拾萬元及專屬獎座乙座
銀質獎:一名,獎金新台幣叁拾萬元及專屬獎座乙座
銅質獎:一名,獎金新台幣貳拾萬元及專屬獎座乙座
【木雕創新組】
金質獎:一名,獎金新台幣五拾萬元及專屬獎座乙座
銀質獎:一名,獎金新台幣叁拾萬元及專屬獎座乙座
銅質獎:一名,獎金新台幣貳拾萬元及專屬獎座乙座

作品歸屬:
1.各組獲得金質獎、銀質獎、銅質獎之作品由主辦單位永久典藏,主辦單位對典藏作品可永久無償使用,並可行使複製、數位化、永久發行出版或非商業利益之販售權。上開得獎者應填寫由主辦單位所提供之得獎作品所有權、智慧財產權之轉讓同意文件。
2.參賽者務必詳讀本簡章所有規定,經報名參賽視同同意本簡章所有規定,參賽者不得對主辦單位之安排提出異議。
※若有不同意簡章相關規定者請勿報名。

配合事項:
1.參賽者需著正式服裝(禁穿拖鞋)出席頒獎典禮,若屆時本人無法出席,亦無指派代理人參與,則視同放棄得獎資格,並不得領取獎金、獎座等獎勵。
2.對於裕隆木雕創新獎之所有獲獎作品,得獎者同意讓與其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予主辦單位,惟仍得使其著作人格權。
3.作品如非本人創作,或違反本活動實施有關規定者,除需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將取消參賽者(含獲獎)資格並回收獎勵。
4.所有參賽作品之照片及光碟片一律不予退還,送件前請自行拷貝留存。
5.依稅法相關規定,得獎金額超過 20,000 元以上,得獎者須自行支付 10% 之稅金。
6.若有不同意簡章相關規定者請勿報名。
7.本簡章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公布之。

作品發還:
1.參賽者請持實物作品收據領取發還之作品 (不慎遺失者,可憑身分證領取);如委由代理人領取,請代理人出示身分證及受託代領作品之文書以領回作品。
2.頒獎典禮後未當場將發還作品領回者,經承辦單位通知亦未前來領取者,主辦及承辦單位恕不負該作品保管之
責任。
3.頒獎典禮後一週內未將參賽作品領回者視同放棄該作品,同意由主辦或承辦單位處理而無異議。

活動專線:
裕隆木雕創新獎工作小組 0800 - 789 - 996
裕隆木雕創新獎工作小組 02 - 2358 - 7667 分機 111
裕隆汽車 037 - 871 - 801 分機 2951

活動網站:http://www.yulon-woodsculpture.com.tw/16th/main.php

2012年10月7日 星期日

2012 第七屆通用設計獎

 




【徵件主題】
移動
運用「通用設計 (Universal Design)」之原則理念,提出車、路、航與人的便捷可行連結之行為動作相關提案。

【參賽資格】
‧對通用設計理念有興趣之社會人士 / 團體 / 公司行號。
‧就讀國內外設計相關科系所之在學學生。

【報名時間】
本活動採投件報名制,即日起至 2012 年 10 月 31 日止,競賽細則及報名表請至 www.ud.org.tw 詳閱及下載。

【參賽流程】
‧截止:2012 / 10 / 31 前 (以郵戳為準),完成作品裱板寄達執行單位指定地點。
‧初選:選出入圍作品 10 件,公告、通知入圍者。
‧決選:本階段入選作品需具體提出落實空間/產品設計方案,入圍者除以裱板圖面參加決選外,
‧另需製作電子檔於發表會進行口頭簡報,並接受參賽者自行提供其它表現方式 (EX:模型、現場表演...),最終由評審團決定獎項,並擇期於公開場合舉辦頒獎典禮。
‧頒獎:公開場合舉辦頒獎典禮。

【獎項】
(一)產品組:
‧首獎 NTD 10 萬元 1 名
‧貳獎 NTD 5 萬元 1 名
‧參獎 NTD 2 萬元 1 名
‧佳作獎 NTD 1 萬元 2 名
(二)空間組:
‧首獎 NTD 10 萬元 1 名
‧貳獎 NTD 5 萬元 1 名
‧參獎 NTD 2 萬元 1 名
‧佳作獎 NTD 1 萬元 2 名

【產品組 / 參賽作品須知】
(一)初選作品規定
‧作品裱板:(請見裱板規格說明)
a. 尺寸規格:A2 尺寸,最多以二張(含)為限,建議以直式呈現作品,請將作品張貼於 20mm X 594mm(A2)1mm 以上厚紙背板 (輕量化材質),須平整不超過背板版面,裱版正反面均不得有作者、作品、符號等相關記號及文字。請將報名表、参賽須知與參賽者個人身分證影本(空白處請註明「通用設計競賽專用」)裝入透明資料袋(夾)後裱褙於作品第一張裱板背面。
b. 內容:裱板內容需包含作品名稱、設計概念、特色圖像、使用方法及其他可以讓評審瞭解作品的說明等;請以繁體中文說明,字數 600 字以內;得以 3D 立體圖輸出或以電繪或手繪圖面、照片等視覺媒體輔助說明。
c. 郵寄信件正面請註明為產品組。
‧作品光碟:
光碟內需含報名表電子檔、作品裱板原尺寸檔案,解析度 300dpi.JPG 格式。

【空間組 / 參賽作品須知】
(一)初選作品規定
‧作品裱板:
a. 尺寸規格:A2 尺寸,最多以三張(含)為限,建議以直式呈現作品,請將作品張貼於 20mm X 594mm(A2)1mm 以上厚紙背板 (輕量化材質),須平整不超過背板版面,裱版正反面均不得有作者、作品、符號等相關記號及文字。請將報名表、参賽須知與參賽者個人身分證影本(空白處請註明「通用設計競賽專用」)裝入透明資料袋(夾)後裱褙於作品第一張裱板背面。
b. 內容:裱板內容需包含作品名稱、設計概念、特色圖像、使用方法及其他可以讓評審瞭解作品的說明等;請以繁體中文說明,字數 600 字以內;得以 3D 立體圖輸出或以電繪或手繪圖面、照片等視覺媒體輔助說明。
c. 郵寄信件正面請註明為產品組。
‧作品光碟:
光碟內需含報名表電子檔、作品裱板原尺寸檔案,解析度 300dpi.JPG 格式。
(二)決選作品規定
‧決選簡報電子檔
入選者可依作品特質,使用各種表現方式(如:3D 模擬動畫、影像、圖片...等)說明應用情境及呈現關鍵細部構造,以凸顯作品所隱含的「通用設計」主題精神。
‧作品裱板
a. 尺寸規格:產品組 / 空間組,建議以直式呈現作品,請將作品張貼於 420mm X 594mm(A2)1mm 以上厚背板(輕量化材質),須平整不超過背板版面,裱版正面不得有作者等相關文字,張數不限。
b. 內容:須包含作品名稱、設計概念、特色圖像、使用方法及其他可以讓評審詳細瞭解作品的說明等,請以繁體中文說明為主,字數 600 字以內,得以圖像、照片等視覺媒體輔助說明。
‧作品光碟
光碟內需含作品裱板原始可編輯檔案格式 (AI 檔格式) 及作品發表相關簡報電子檔。

【送交作品】
(一)初選
‧請於 2012 / 10 / 31 日(含)18:00 前親自送達或以當日郵局郵戳、宅配單日期為憑。寄送地址 106 台北市建國南路一段 237 號四樓 通用設計執行小組收,逾時將喪失參賽資格。
‧以郵遞、宅配方式寄送者(請交由可以查明送達日期、時間之專業運送單位),建請保留收據以便查核。
‧執行單位收件後,將在收件後十個工作天內以電子郵件發函通知,如需查詢請於上班時段(週一到週 五,10:00 - 18:00)撥打服務專線 02-27049638 / 0961168620 通用設計執行小組。
(二)決選
‧入圍決選的參賽隊伍依序上場發表,每一組發表以 10 分鐘為限,再由評審團提問詢答 5 分鐘。
‧簡報發表所需硬體設備由執行單位提供,參賽隊伍須預先提供簡報所使用的電子檔格式,供執行單位預先測試播放,建議入圍隊伍寬列播放硬體的規格,避免因為格式或規格的差異影響發表的水平。
‧請依執行單位電話與 e-mail 通知將相關作品於決選發表會當天指定時間親自送達決選發表會會場,並請配合執行單位對於決選發表會所需預先佈置、陳列與排演等的安排時程。未事先聲明不克前來參加,決選發表會開始仍未抵達會場參加的參賽隊伍,將自動喪失決選發表資格。
‧不克參加決選發表會的參賽隊伍需事先向執行單位聲明,改以製作 DVD、VCD 或 MPG 等電子檔等方式於發表會現場播放,決選所需提交的各該作品需於發表會前寄達執行單位,否則視同喪失決選發表資格。

【評選時間】
‧第一階段:
評審團將合議選出每組各5件入圍作品,設若有超出或未達原訂作品件數,均以評審團的決議為準。
‧第二階段:
評審團將合議選出所列獎項,主辦單位同意因應實際情況,各獎項得依評審團共同的決議予以調整,參賽者不得異議。

【評分標準】
評審團設置主席一人,會同全體評審委員以通用設計七項指標為據,經合議提出各項評分指標與配分比例。通用設計七項指標為:
1.公平使用
2.彈性使用
3.簡易及直覺使用
4.明顯資訊
5.容許錯誤使用
6.適當的尺寸
7.省力

【參賽須知】
1.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各類媒體之新作,且無抄襲仿冒情事者。主辦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得即刻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作品創作者得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2.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均有攝影與展覽權,主辦單位得運用參賽作品之照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及出版等用途。
3.參賽作品裱板於寄(送)時,請參賽者妥慎包裝,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若因運送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參賽者不得異議。
4.此競賽執行單位所屬人員與當屆評審團成員皆不得參賽。
5.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團之決議,除非能具體証明其他作品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對於評審團所決議的獎項,不得有其他異議。
6.參賽者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執行單位有權不予收件,亦無退回之義務。
7.參賽者繳交文件作品資料,一概不予退還,請自行留檔備存。
8.為考量評審之公平性,決選所有繳交作品(包含簡報畫面、裱板)之正面,除作品名稱外,切勿標示任何與作品無關之簽名或標示記號,一經發現將取消參賽資格。
9.得獎作品之新式樣所有權屬於參賽者,主辦單位保有最優先權利與得獎者協議取得該作品之智慧財產權,而得獎者不得私下將得獎作品著作權轉讓予第三者,設若發生此情事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者得獎及展覽之權利,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盃獎狀。
10.所有入圍作品參賽者同意其所屬參賽作品將由主辦單位自由空間教育基金會進行後續展覽及出版著作之使用。
11.本競賽不收取任何費用,獎金須依中華民國稅法預扣 10% 的所得稅。
12.得獎作品如是團隊合作,獎金開立領取者以隊長為代表。
13.凡完成報名參加本比賽活動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本比賽活動規則中各項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本活動所述之各項規定。
14.主辦單位保有本競賽活動相關細則更動的權力,設若有任何更動,皆以競賽所屬網站(www.ud.org.tw)公告為準,不再另行通知。
15.報名表及作品繳交即代表同意2012第七屆通用設計獎競賽辦法之內容規範,不得異議。

活動網站:http://www.ud.org.tw/web/award/index.php

2012年9月24日 星期一

2012 朝倉直巳教授紀念創作獎

 




(一)活動目的
為紀念朝倉直巳教授對基礎造形與立體構成教學之貢獻及對設計教育的成就,特設立此紀念創作獎,以提升基礎造形教育的水準,並拔擢基礎造形表現之優秀人才。

(二)舉辦單位
1.指導單位:文化部
2.主辦單位:崑山科技大學視覺傳達設計系 (所)
3.協辦單位:中華民國基礎造形學會、樹火紀念紙文化基金會

(三)參加資格
凡具中華民國國籍或居留權之人士,對設計具熱情興趣者皆可報名參加。

(四)年度主題 「品‧生活
一個純粹的生活態度,一個獨一無二的生活方式,用一種堅持,貫徹自己喜歡的事,活出一種知性美,藉此傳達出自我的生活價值觀。
簡單生活,在平凡的日常實踐中,咀嚼出每個人特有的不凡品味。生活態度決定了生活品質,生活態度履行了生命價值。以可見的基礎造形設計應用,來分享不可見的生活態度。
◎平面設計組:以構成形式設計出符合主題意涵之平面作品。
◎立體造形組:以立體構成的概念製作出符合主題意涵之居家飾品。

(五)競賽分組
1.平面設計組作品繳交內容
(1)參賽報名表、平面類作品標籤、參賽聲明書。
(2)光碟 1 份,內含:參賽報名表、作品照片存成 PDF 檔、JPEG 檔各一組。
◎PDF 檔:CMYK 色彩,A2 尺寸,300dpi
◎JPEG 檔:RGB 色彩,300KB 以下
(3)平面作品。A3 尺寸(29.7cm × 42cm)平面輸出,並裱於同尺寸(29.7cm × 42cm)之黑色裱板上。裱板背面右下方貼上作品標籤。
※備註:作品圖檔與檔案清單請編號,如將兩件以上作品置於同一光碟則請另外註明。
2.立體造形組作品繳交內容
(1)參賽報名表、立體類作品標籤、參賽聲明書。
*立體造形組需附清楚可呈現作品之照片三張。
(2)光碟 1 份,內含:參賽報名表、作品照片存成 JPEG 檔三張一組。
JPEG 檔:RGB 色彩,300KB 以下。
(3)立體作品,尺寸不得大於長 39cm x 寬 27cm x 高 23cm,請妥善包裝以免運送時造成作品毀損,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運送時損壞之責任。
※備註:作品圖檔與檔案清單請編號,如將兩件以上作品置於同一光碟則請另外註明。寄件時建議使用郵局 90cm 便利箱。
3.收件方式
郵寄方式或親送至崑山科技大學 視覺傳達設計系光構成實驗室
郵寄地址:71003 台南市永康區大灣路 949 號 崑山科技大學 視覺傳達設計系 光構成實驗室 收(請於信封正面註明:2012 朝倉直巳教授紀念創作獎 競賽作品)

(六)活動期程
2012 朝倉直巳教授紀念創作獎舉辦時程:
1.作品交件:2012 年 10 月 29 日 ~ 2012 年 11 月 09 日(憑郵戳,逾期不候)
2.初選入圍作品公佈:2012 年 11 月 19 日
3.決賽結果公佈及頒獎:2012 年 12 月 02 日
4.得獎作品公開展示:201 2年 12 月 02 日 ~ 2012 年 12 月 14 日
5.作品自行領回時間:2012 年 12 月 17 日 ~ 2012 年 12 月 21 日(逾期不候)
*請於領回時間內的下午 13:30 - 16:30 於崑山科技大學創媒學院 4 樓「光構成實驗室」領取。

(七)評選作業
由評選委員會選出平面設計組及立體造形組二組之優秀作品晉級決選。入圍決賽作品將公布於網站上,並以電話與電子郵件另行通知,請收到通知的參賽者於 2012 年 12 月 02 日參加頒獎典禮,決賽得獎作品將於展覽典禮時公布。
‧創意(作品的原創性與獨特性)30%
‧美感(視覺技巧、構圖、配色、版面配置)30%
‧主題契合(符合競賽主題並能傳達不同層面之文化思考與環境美學概念)25%
‧應用延展性(商業應用之潛力與發展性)15%

(八)決賽作品展出
1. 展出地點:崑山科技大學 創媒藝廊
2. 地址:台南市永康區大灣路 949 號 創意媒體學院一樓

(九)獎項與獎金
1.平面設計組:
金獎:一名,獎金一萬元及獎座、獎狀乙張(學生及指導老師)。
銀獎:一名,獎金七千元及獎座、獎狀乙張(學生及指導老師)。
銅獎:一名,獎金五千元及獎座、獎狀乙張(學生及指導老師)。
優選:兩名,獎金二仟元及獎狀乙張(學生及指導老師)。
入圍:數名,凡入選決賽者皆頒發獎狀乙張。
2.立體造形組:
金獎:一名,獎金一萬元及獎座、獎狀乙張(學生及指導老師)。
銀獎:一名,獎金七千元及獎座、獎狀乙張(學生及指導老師)。
銅獎:一名,獎金五千元及獎座、獎狀乙張(學生及指導老師)。
優選:兩名,獎金二仟元及獎狀乙張(學生及指導老師)。
入圍:數名,凡入選決賽者皆頒發獎狀乙張。

(十)競賽規則及注意事項
1.競賽網址:http://120.114.92.189/ASAKURA/ASAKURA _index.html (9 月底起用)
2.有關詳細競賽規則說明、繳交作品格式、得獎名單及注意事項等,敬請參閱本次競賽網站。
3.本活動簡章及各項報名文件,請自行上網下載、列印、影印使用。
4.繳交作品及文件必須於規定期限前送達收件處;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作品正、反面皆不得有任何與設計無關之簽名或標示記號者、將不予評審,參選者不得提出異議。
5.作品於寄 (送) 時,請參賽者妥慎包裝,若有毀損、滅失,執行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若因運送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參賽者不得異議。
6.參賽者應負擔實際作品寄送之相關費用。
7.所有參賽作品應無任何抄襲仿冒或臨摹他人之情事。報名時需填寫切結書。主辦單位如發現參選者有違反本參選辦法所列之規定者,得取消其參選資格;若為獲獎之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之;如涉任何法律上之爭議,參選者須自負法律責任。
8.所有參選作品不論得獎與否,恕不退件。如需領取,請於規定期限時間內自行領回。逾期不負保管責任;各組得獎前三名之作品,除永久典藏於「朝倉直巳教授紀念館」內,並頒發永久典藏證書。
9.執行單位保有必要時將競賽辦法之相關規定作部分調整之權利,詳情請密切注意比賽網頁公告之最新訊息。

(十一)賽務諮詢
崑山科技大學
連絡人:曾薰誼老師 / 光構成實驗室 周雅文助理
電話:(06) 2050626 / 電話:0919-067414
傳真:(06) 2050626
E-mail:tunshuni@hotmail.comezplorer@hotmail.com
地址:71003 台南市永康區大灣路 949 號 (光構成實驗室)

活動網站:http://120.114.92.189/ASAKURA/ASAKURA_index.html

2012年9月9日 星期日

2013 「臺北陪你“好”旅行」旅行小物設計徵選

 




活動對象:
國內各大專院校之在學學生,可以個人或團體為一單位報名參加,個人或團體限報一件,由評審團評分;另透過網路票選產生網路票選人氣獎。
※凡參加本徵選活動作品的創作者,需填寫並簽署「2013 臺北『好』旅行」- 旅行小物設計徵選大賽」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 作品創作者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以下簡稱「同意書」)、聲明書,並按本活動規定的時間和方式送達作品,即可參加本活動。
※參與本徵選活動策劃和評選工作的個人和單位,不可參與徵選活動。

活動獎項: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 10 萬元,其設計可被量產為 2013 臺北好旅行限量禮品 2 千份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 5 萬元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 3 萬元
網路票選人氣獎:獎金新台幣 2 萬元

評選標準:
‧創意   30%
‧主題性  30%
‧材質搭配 20%
‧商業價值 20%

徵件時間:
2012 / 9 / 1 (六) 09:00 ~ 2012 / 10 / 15 (一) 17:00 止

網路票選:
活動時間:
2012 / 10 / 17 (三) 00:00 ~ 2012 / 10 / 22 (一) 23:59
活動方式:
於活動網站上公布所有報名作品設計圖供民眾票選,獲得票數最多者,頒發網路票選人氣獎乙名。此人氣票選不列入正式比賽計分,得獎者不限為比賽前三名,可重複獲獎。
投票方式:
參加票選者,需使用 Facebook 帳號登入,每一 ID,每日限投一票 (每日時間指 00:00 ~ 23:59)

作品投稿:
一、對於每一投稿作品,創作者應提交包括「旅行小物設計稿」、「報名表」、「同意書」和「聲明書」等四份文件,並將上述資料依序燒錄一份光碟,並依「報名投稿裱板」示意圖黏貼裱板背後,連同裱板一併寄送做為投稿文件。所有投稿作品應使用中文或英文編制(如同時使用中文和英文兩種語言,一旦發生歧義,以中文為凖)。
二、「旅行小物設計稿」應包含旅行小物的設計和說明,並應符合以下要求:
1.旅行小物的形象和名稱設計應當突顯 2013 臺北好旅行意涵及臺北設計之都的元素,傳播「2013 臺北好旅行」的概念。
2. 旅行小物設計需可製作成 (不超過) 15cm * 15cm 尺寸,成本為 200 元以下,可實際運用於生活中之物品。
3. 需使用環保材質。
三、旅行小物的設計稿與創作說明 500 字。 圖稿尺寸為 A4,請依照網站所公佈之投稿方式裱於 4 開黑色紙板,並自行保留設計圖稿,所有參賽作品概不退還。作品格式與報名表格請上活動網站下載。
四、在旅行小物的繪製形象設計中,應於適當位置自由體現以下元素中的一種或幾種:
1.「2013 臺北『好』旅行」
2.臺北城市意象
五、「旅行小物設計稿」中不應出現任何與創作者有關的資料。
六、一件徵選作品應提交一份「報名表」,由創作者正確填寫並親筆簽署(創作者為單位者,須由授權代表簽署並蓋單位公章)。
七、一件徵選作品應提交一份「同意書」,由創作者親筆簽署(創作者為單位者,須由授權代表簽署並蓋單位公章)。 創作者不止一人的,所有創作者必須共同簽署。
八、投稿作品還須滿足以下要求:
1. 需為原創作品,並未以任何形式發表過,也未以任何方式公開發表。
2. 旅行小物的設計風格和類型不限,但應符合法律和社會善良風俗的要求。

報名與投稿:
一、不需繳納報名費。
二、以郵寄或專人寄 (送) 的方式送達如下地址:114 臺北市內湖區瑞光路 451 號,「2013 臺北『好』旅行」- 旅行小物設計徵選大賽 工作小組」收。
三、收件截止日時間 2012 年 10 月 15 日,以郵戳為憑,請保留寄件憑證,以便自行查詢;或專人於 2012 年 10 月 15 日 17:00 前送達,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收件截止後,不得補送任何文件,或要求更正修改及增訂。

領獎辦法:
1. 得獎通知及領獎辦法:
主辦單位將在 2012 / 10 / 23 於活動網頁公布得獎名單,並於 2012 / 10 / 25 前以得獎者於報名表中提供之電話及 E-mail 信箱,通知領獎相關事宜,得獎人須於收到通知信函三日內 (2012 / 10 / 28) 回覆,若未收到得獎通知函,請於上班時間 (09:30 ~ 18:00),電洽:02-2162-8415 鄭小姐協助處理。(團體報名者,以報名表中排序第一人為指定領獎者)
2. 領獎事宜:
(1) 領取時間:2012 / 10 / 29 (一) ~ 2012 / 10 / 31 (三) 每日 10:00 ~ 17:00,備妥本公司要求之完整證件資料至指定地點相驗證件並填寫領獎匯款資料,逾期未完成資料填寫與證件勘驗者,視同自動放棄得獎權利,不得異議,扣除法定稅金後之獎金款項將於 2012 / 11 / 30 匯款至得獎人指定帳戶。
(2) 領獎地址:臺北市內湖區瑞光路 451 號。
3.領獎方式:
(1)身分確認:領取獎項時,本公司將進行身分證(請攜帶身分證,其他證明無效,外籍人士隨附出入境證明資料),敬請於領獎前確認您的相關個人資料,並備妥攜帶前往領獎地點,以確保您的得獎權益,如得獎者所提供之身分證文件與報名資料不符,本公司得要求得獎者提 出相關證明文件,否則本公司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2)未滿 20 歲得獎者需有法定代理人同意或陪同領獎
(3)繳交文件:請得獎者務必事先填妥『領獎確認單』,並攜帶「身分證正本及影本各乙份」、指定匯款帳號封面影本乙份。
※請得獎者務必事先填妥「領獎確認單」,並攜帶「身分證正本及影本各乙份」、指定匯款帳號封面影本乙份,未能親自領獎者,請填委託書,委由他人代理,受託者亦須攜帶身分證明文件。
※若得獎者無法親領,亦無法由他人代領者,將由本公司逕行取消領獎資格。

聲明:
一、主辦單位對其所收到的所有投稿作品一概不予退還,應自留底稿及備份,並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對於得獎作品於相關宣傳活動發表使用。
二、因郵寄延誤、郵寄丟失或損壞、誤寄、郵資不足、失竊或其他非主辦單位的原因造成應徵作品遺失或損壞的,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投稿作品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經發現有上述不法情事者經查證屬實者,除取消其得獎資格、追回獎金及獎品外,法律責任由該創作者自行負責。得獎缺額之遞補與否由主辦單位及評審共同協議之。
四、得獎作品的著作權受中華民國法律保護。獎金包含著作財產權讓與費,主辦單位對於得獎作品擁有著作財產權,並有權無償使用相關創作以應用於事件行銷與相關媒體宣傳或平面出版,但作品之著作人格權仍屬創作者個人所有。
五、主辦單位對於得獎作品擁有重製成光碟、書刊或其他形式宣傳物之永久使用權。
六、報名參選者,視為認同本簡章一切規定,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或任何更新,得於活動網站公告更新,不另行通知。主辦單位對於所有得獎作品均有授與各傳播媒體報導刊載散播之權利。

其他:
主辦單位對包括本徵選辦法在內的本次徵選活動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終解釋權。 任何與本活動有關的未盡事宜,均由主辦單位進一步制定相關規定或進行解釋。

獎金: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 10 萬元(含著作財產權讓與費)、獎狀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 5 萬元、獎狀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 3 萬元、獎狀
另選出網路票選人氣獎,致贈獎金新台幣2萬元、獎狀。
※上述獎金金額指稅前金額。獲獎創作者應按照中華民國稅法,依相關國家及地區規定納稅。
※以上獎勵以作品為單位授予,獎金由相關創作者自行分配。
※主辦單位將獎金(現金或支票)和獎狀交付「報名表」中「創作者」一欄上書代表人。創作者若不止一人且未書名代表人,主辦單位將獎金(現金或支票)和獎狀交付「報名表」中「創作者」一欄排名最前者。

活動網站:http://www1.tvbs.com.tw/project/ad/2013_taipei_travel/index.html

2012年8月17日 星期五

第二屆隆成集團嬰童產品創意設計競賽

 


一、主辦單位:
隆成集團(http://www.lerado.com/

二、對象:
全國各大學工業設計或產品設計系所之師生,特別歡迎以此為畢業專題題目者。

三、報名方式:
請自隆成集團網站首頁「隆成新訊」下載報名表,並以電子郵件傳送至 chunk@lerado.com.tw 郭小姐,相關細節也可與郭小姐聯繫(05-2475676)。
1、報名期限:自公告日起至 2012 年 9 月 15 日止。
2、說明:主辦單位可分批安排報名學生至嘉義公司參觀並說明產品市場及設計現況。

四、第一階段競圖 - 作品限制 & 送件方式:
◎創作主題:
1.電子科技應用於童車 (Stroller)、多功能高腳椅 (High Chair)、圍床 (Play Yard) 之機能,以增加舒適及便利性為主要訴求之概念設計。
2.以增進親子互動為主要設計訴求之童車、多功能高腳椅、圍床概念設計。
3.以造型及質感應用為主要設計訴求之童車 Redesign。
◎以 PowerPoint 電子簡報檔案形式送件,內容須包括概念緣由、概念特色說明、概念設計圖(手繪 sketch 或電腦 3D 圖面均可),以可清楚表達概念構想為原則。
◎檔案內文請註明創作人姓名、職稱、學校及系別、聯絡方式(電話 & 電子郵件信箱)。
◎作品請以電子郵件傳送至以下信箱:larryy@lerado.com.tw 研發部 游經理
◎作品無抄襲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
◎資料審查後概不退件,送件前請自行備份留存。
◎第一階段競圖截止期限: 2012 年 11 月 30 日截止收件。
◎獎勵項目:
第一階段競圖若參賽作品超過 30 件,則初步入選至少五名,每名頒發第二階段精模製做補助費用 NTD:10,000 元;另視參賽組數及內容增選佳作 2 ~ 5 名不等,每名頒發獎金 NTD:6,000 元。入圍五名參賽作品得參加第二階段精模發表,將依此決定最終名次。(未參與第二階段者視為佳作,核發佳作奬金)

五、第二階段精模發表 - 作品限制及送件方式:
◎第一階段入圍五名需製作 1:1 精緻模型,並自行運送至主辦單位(嘉義隆成公司)進行決選發表,以作為最終名次評核之依據。
◎主辦單位將提供模型製作場地、設備、材料及模型製作諮詢,協助完成模型。
※註:上述各項協助與提供以內部現有資源與工作負荷為限。
◎第二階段精模繳交期限:2013 年 4 月 30 日上午 09 ~ 12 點(決選發表日)。
◎獎勵項目:
‧第一名:新台幣 100,000 元整
‧第二名:新台幣 50,000 元整
‧第三名:新台幣 30,000 元整
‧第四名:新台幣 20,000 元整
‧第五名:新台幣 10,000 元整
※獲選作品得以量產,將視銷售狀況提供 NTD50,000 ~ 150,000 元奬金。

六、約定:
獲獎作品相關智智慧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創作人具有姓名表示權。未入選之作品,主辦單位保證不做他用。

活動網站:http://www.lerado.com/news/2012-design-game/new20120529.html

2012年8月15日 星期三

「Good Idea!」環保創意發明大賽

 




一、活動目的
歡迎各界綠色人才大展身手,將資源永續使用與貢獻的思考融入節能的概念,結合創意與創新,轉化成實際可使用之方法或產品,應用於日常生活中。透過本活動大秀臺灣發明能力,引領低碳新生活,並加強國人對資源永續的重視與投入,達到綠色環保概念推廣之目的。

二、主辦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三、承辦單位: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

四、徵選主題
1.以環保永續或節能減碳相關之創意作品為主。
2.作品須符合綠色設計之概念,即具有「減少資源浪費」、「可重複利用」、「可回收」等特性,以及是否可讓生態變得更好等項目。
3.創意方面則著重於融入永續性或節能性的概念,並注重參賽作品未來是否可實際應用於生活環境中。

五、參賽資格
1.能以環保創意概念提出發明作品的學生族群及社會人士,均可參賽。
‧學生組:全國高中 (職)、大專院校學生,可跨校組隊參加。
‧社會組:全國社會人士,皆可報名。
2.參選作品可獨立製作或小組合作,每件作品報名作者至多以 5 人為限。

六、作品規格
不限媒材

七、報名日期與辦法
1.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 101 年 8 月 31 日中午 12 時截止。
2.收件件數:
不限,完成報名程序者即可參加。
3.報名辦法:
‧採網路 Email:ptscross@gmail.com 報名與提交相關資料,並於信件主旨載明「環保 101 創意徵選 _ 發明類」。
‧報名表及報名所需表單資料 (報名表、作品構想書與著作權證明、授權及參賽同意書) 請至活動網站下載填寫,個人參賽請填報名表 (一),團體參賽請填報名表 (二),表內各項資料皆需詳細填寫,檔案名稱請註明作品名稱,若無者視為未完成報名手續。
‧繳交之報名資料電子檔類型限定為 pdf 檔,檔案名稱統一為:隊伍名稱 .pdf。
‧請注重著作財產權,作品中若有引用著作權資源,請標明來源出處。
4.活動洽詢專線:
02-87717768,環保署創意徵選專案工作小組。

八、評選時程
◎初選,分兩階段進行
(一)、第一階段
‧初選書面審查:101 年 9 月 14 日至 9 月 21 日。
‧書選書面審查入圍名單公布:101 年 9 月 28 日。
‧實地評選:101 年 10 月。
‧初選入圍名單公布:101 年 10 月 30 日。
◎決選
‧評選期程:101 年 11 月 1 日至 11 月 9 日。
‧得獎公布暨頒獎典禮:101 年 11 月 10 日。

九、評選辦法
評審作業分初選、決選二階段進行。由主辦單位代表及相關領域代表組成評審團,召開評審會議選定得獎作品。
1.入選名額:
‧學生組:初 選15 名,決選 5 名 (前 3 名與佳作 2 名)。
‧社會組:初選 15 名,決選 5 名 (前 3 名與佳作 2 名)。
2.評分標準:
‧評選小組:邀請 9 名專家學者辦理評選。
‧評分項目:
a.初選:
‧‧創新性 30%
‧‧可行性 30%
‧‧環保性或節能減碳效益 30%
‧‧書面資料完整性 10%
b.決選:
‧‧創新性 30%
‧‧可行性 30%
‧‧環保性或節能減碳效益 30%
‧‧作品完整性 10%

十、獎勵方式
1.學生組:
(一)、第一名,1 名。獎金 100,000 元,獎座 1 面以及獎狀 1 張。
(二)、第二名,1 名。獎金 50,000 元,獎座 1 面以及獎狀 1 張。
(三)、第三名,1 名。獎金 30,000 元,獎座 1 面以及獎狀 1 張。
(四)、佳作,2 名。獎金 10,000 元,獎座 1 面以及獎狀 1 張。
2.社會組:
(一)、第一名,1 名。獎金 200,000 元,獎座 1 面以及獎狀 1 張。
(二)、第二名,1 名。獎金 100,000 元,獎座 1 面以及獎狀 1 張。
(三)、第三名,1 名。獎金 50,000 元,獎座 1 面以及獎狀 1 張。
(四)、佳作,2 名。獎金 30,000 元,獎座 1 面以及獎狀 1 張。

十一、作品授權
1.為符合本活動宗旨,參賽者須同意將參加獲選之作品,提供主辦單位永久非營利之利用,並不受次數、期限、方式、平臺及地點限制,且主辦單位不需支付任何費用。
2.參賽作品限為本年度完成之作品,嚴禁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經發現有上述情形者,取消其得獎資格、追繳 (獎座、獎狀)、獎金,獎位不遞補,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3.參賽者引用資源應注意智慧財產權相關規定,如有違法,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人員自行負責。

十二、注意事項
1.本活動若有未盡之處,主辦單位保留此活動辦法之修改、變更之權利各項變更公告於活動網站。注意事項載明在本活動網頁中,參與本活動者於參加之同時,即同意接受上述各項規範。
2.不論同組或異組,同一件作品不得重複參賽,否則取消參賽資格。
3.所有參賽資料和創作主題,一經報名確定,不得更改。
4.著作權證明、授權及參賽同意書未簽具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參賽作品之檔案格式與比賽辦法不符、或表件填報不完整,且未能於主辦單位通知後 2 日內完成補正,將視同放棄參賽資格,不得異議。
5.參選作品請自留底稿,一旦送件後將不予退件。
6.依所得稅法規定,得獎金額超過新臺幣 2 萬元以上之得獎者,需由承辦單位代扣 10% 稅金,臺灣居住未滿 183 天之外僑人士不論得獎金額多寡皆扣 20%。
7.得獎之作品如為共同創作者,應由共同得獎者自行決定獎金分配。
8.主辦單位得於本活動及其他相關活動中,公開播放所有參賽作品。
9.主辦單位認為參賽者違反本須知相關規範者,得逕取消參賽、入圍或得獎資格,自活動網頁移除其作品,並追回其已領取之獎座、獎金及紀念光碟。
10.前 3 名作品每人或團體,限得 1 個獎項。
11.徵選辦法與相關事項以徵選須知為準,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

活動網站:http://eeis.epa.gov.tw/epataiwan/create.aspx

臺中市環境保護局環境教育文創產品創意設計大賽

 




一、活動宗旨:
臺中市政府為推動環境教育,希冀藉由激發民眾對在地環保文化之認同,將環保回收材料 (如皮料、布料、木材等基材),結合其他科技,創造具色彩、質感、造型、構造及機能等項,以多樣性及具產品周期性之文化創意商品 (含外包裝),並以低調、節約、時尚為主調將環保回收材料發展成創意資材,兼具創意、創新與市場價值;並呼應全球重視環境保護及資源再生之議題,創造生活美學的新視野。

二、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三、執行單位:鼎澤科技有限公司

四、參賽資格:
1.凡國內外依法成立機關團體、教育機構、公司行號或個人,對本活動有興趣皆可報名參賽,惟須為創新設計、未參加國內外相關比賽、未公開展覽或未販售智財的作 (產) 品。
2.倘以團隊方式報名者,須指定其中一人為代表人。

五、參賽作品內容與類型:
1.使用環保回收材料或利用工廠製造所產生之廢料。
2.以臺中市推動「環境教育」主題特色,以符合在地周邊環境景觀、低碳城市、生態、建築、社區發展及文化保存等內容設計為佳。
3.設計內容涵蓋生活用品、家飾品、衣飾用品、3C 周邊產品、娛樂用品等項,亦單件或系統作品方式呈現,惟於圖稿中表達。
4.可考量設計作品其碳足跡的產品履歷,以為加分項目。

六、參賽規定:
1.報名方式
(1)一律採通訊報名 (掛號郵寄)。相關報名資訊及活動細則請上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全球資訊網之最新消息下載。寄件地址:407 臺中市西屯區科園路 21 號 102 室鼎澤科技有限公司,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環境教育文創產品創意設計大賽徵選活動」。
(2)請黏貼參賽文件檢核表於信封背面,以利檢覈。
2.報名參賽資料
參賽者須繳交每件參與徵選作品之資料如下列,所繳交資料不齊全者恕不受理。
(1)報名表:參賽者須填妥報名表,並經確認後列印出,並影印一份黏貼裱板左下角。
(2)參賽者身分證 (學生證) 正反面影本一份,倘為團隊需付全部成員之身分證 (學生證)。
(3)作品設計圖說裱板:作品及貼裱卡紙正面,請勿書寫或留下任何姓名或記號。如違反規定者,主辦單位逕行取消參賽資格。
(4)圖檔光碟 6 份。
(5)參賽承諾書。
3.參賽作品規格
(1)作品設計圖說裱板:A3 尺寸 (420mm * 297mm) 設計說明板,含設計表現圖、主題表現概念說明及其他文字說明(包含結構、尺寸與材質說明)等,以 2 張為限 (如有將 2 張 A3 裱版,參賽者須自行黏貼或連結,以避免有單張作品遺漏)。
(2)作品設計圖稿應具體呈現商品彩色設計外觀圖及 3D 立體圖等,並標示實際比例及尺寸,裱貼於 200 磅黑底硬紙板上,硬紙板尺寸長寬均須比商品設計說明多出五公分。作品及貼裱卡紙正面,請勿書寫或留下任何姓名或記號。
(3)參賽作品須為全彩 JPEG 檔,並轉存兩份檔案:
a.格式一:解析度 300dpi,輸出大小設為 A3 格式。
b.格式二:解析度 100dpi,供作網路展示用途。
(4)身分資格證明文件與競賽同意書:參賽者身份證正反影本。(計畫執行團隊人員負隱私權保護責任) 競賽同意書。
4.作品模型(進入決選者):
初選以「作品設計圖說裱板」進行評審,進入決選之作品,參賽者須依執行單位通知,以作品模型參加評選。

七、評選方式:
1.資格審查:
執行單位依據競賽辦法審查參賽者基本資格,及繳交參賽文件資料是否符合規定。
2.初審階段:
由主辦單位邀請國內設計相關學者、專家 5 至 7 人組成評審小組進行評選。
3.參賽時程:
◎報名及收件:即日起至 101 年 9 月 30 日截止
A1.郵寄報名。(以郵戳為憑)
A2.須繳交資料內容如下:
(1)報名表 1 張。
(2)授權同意書 1 份。(團體組每位成員都要填寫 1 張)
(3)作品設計圖說裱板 1 式。
(4)圖檔光碟 1 式 6 份。
(5)設計表現圖、主題表現概念說明及其他文字說明(包含結構、尺寸與材質說明)等說明文字請存於光碟內。
註:光碟內勿有參賽者姓名、學校等可茲辨別個人身分資料,以維持審查公平性。
◎初選:101 年 10 月 1 日至 10 月 15 日
由評審進行審查,評選較優作品進入複審階段。主辦單位將以 E-mail 或電話通知參加複審,不參加複審者視同自動放棄。
◎決選及繳交作品模型:執行單位另行通知
A1.進入決選之作者須配合繳交作品模型
A2.進入決選之參賽者應至評審現場進行口頭簡報,每件作品簡報時間以 5 分鐘為限。依評審結果確定最後名次
4.評分標準:
‧主題設計 30%:商品之創意巧思、須求性
‧環保概念 25%:採用材質、生產流程具環保概念者為佳
‧可行性  15%:技術與成本控制、市場量產與銷售潛力
‧特色   15%:臺中市意象、文化內涵與風格呈現
‧造型   15%:商品及包裝之造型美感、質感與色彩

七、獎勵方式:
1.優勝獎勵:
第一名:1 名,獎牌 (座) 1 座及獎金新台幣陸萬元
第二名:1 名,獎牌 (座) 1 座及獎金新台幣肆萬元
第三名:1 名,獎牌 (座) 1 座及獎金新台幣貳萬元
佳作:6 名,獎狀 1 只及獎金新台幣伍仟元
最佳創意獎:1 名,獎狀乙只及商務筆記型電腦機箱
最佳應用獎:1 名,獎狀乙只及商務筆記型電腦機箱
最佳設計獎:1 名,獎狀乙只及商務筆記型電腦機箱
※獲選名單將公布於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全球資訊網之最新消息,並由主辦機關發函得獎本人。
2.頒獎典禮暨成果展記者會:得獎名單將於成果發表會時正式公布,並擇期辦理頒獎典禮暨成果展記者會。

八、參賽注意事項與聲明:
1.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之作品、未曾參加過其他國內外相關設計競賽,且無任何抄襲或仿冒情事者。獲獎之作品如如經發現有抄襲情形,主辦單位得取消獲獎者資格並追回獎金。若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應自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2.參賽者同意尊重評審委員會之決議與評審結果,絕無異議。
3.主辦單位對投件作品均有攝影與公開展覽權,報名參加活動前,須簽署授權同意書,主辦單位得以「非專屬授權」形式,使用投件作品之照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及出版等用途。
4.參賽作品與文件須於規定期限前送達執行單位指定收件處(以郵戳為憑)。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請自行備份,參賽者不得異議。若繳交參賽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不予收件,亦無退回告知之義務。
5.得獎者須配合進行商品後續產製手冊之撰寫,無故違反規定者,主辦單位得追回獎金,不得異議。
6.獲獎之獎金依法先行代扣獎金 10% 稅額。團體獲獎者由代表人領取相關獎金。
7.參賽作品每人限得一獎,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8.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以從缺或減之。
9.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活動簡章之各項規定,其他未盡事項,主辦單位得隨時透過網站公開說明解釋。

活動網站:http://www.shinestarts.com/eec2012/index.html

2012年8月12日 星期日

2013 奇想設計大賽

 


前言:
技嘉科技創立於 1986 年,以前瞻性的眼光與優越的產品屢創佳績,邁入新世紀之際,本著「創新科技、美化人生」之理念,成立了技嘉教育基金會,以推動科技教育、藝術人文、創造和諧進步之社會為發展宗旨;鑑於優質的設計對資訊產品的重要及附加價值,期藉由此設計大賽,提升國內資訊產品設計能力,及為未來即將成為設計師的學生提供一最佳實務訓練經驗。

辦理目的:
一、提升國內資訊產業對創意設計價值的重視。
二、增進設計科系學生對 3C 產品設計實務相關經驗。
三、發掘、培育具潛力與志趣的設計新秀。

指導單位:美商英特爾亞太科技有限公司. 教育部社教司、台灣創意設計中心、中華民國工業設計協會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技嘉教育基金會、明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合辦單位:技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黑秀網、設計共和

參加資格:
國內各大專院校在籍學生。

競賽主題:
1、創新科技組 - 幸福不遠
A.科技悄悄的改變了你我的生活,前所未有的智慧手機隨時就能取得任何資訊、只要一登入社群網路即時可分享彼此,但生活全面科技化的同時我們有因此更快樂嗎? 請參賽者透過人、科技、生活之間的觀察,設計一電子資訊產品讓使用者產生愉悅幸福的存在感,希望藉由探討科技 & 人類情感之間的各種可能性,思索未來科技的發展。
B 限制條件必須為現有可行之科技,請參賽者自行調查市面上相關產品、使用技術與限制,考慮其使用方式進行外觀設計。
C.參賽者進行設計時,請多方參考環保、能源、安全性、社會責任、人文、文化差異、生活形態等相關議題以及資訊。
2、美化人生組 - 愛在分享
A.全球家庭已邁入少子化的趨勢,對於越來越多的獨生子女來說,沒有手足間的學習機會,缺乏與同儕社交的能力,在性格與人際關係上更顯孤立。請參賽者針對學齡前1-7歲幼兒設計一產品,增加孩童與同儕間的互動交流,一起培養分享能力及合作觀念,和同伴在活動中相互學習,愛上分享的快樂。
B.限制條件必須為現有可行之科技,請參賽者自行調查市面上相關產品、使用技術與限制,考慮其使用方式進行外觀設計。
C.參賽者進行設計時,請多方參考環保、能源、安全性、社會責任、人文、文化差異、生活形態等相關議題以及資訊。

競賽時程:
1、報名:
自 2012 年 9 月 15 日起至 12 月 15 日止起請上 www.gigabyte.org.tw 填寫個人資料,逕行組隊報名。
2、初賽作品收件:
請於 2013 年 1 月 9 日(星期三)下午 5:00 前將初賽作品資料送達收件處:台北縣新店市寶強路六號,技嘉教育基金會設計競賽組收,請自行斟酌郵寄時間,逾期不受理。
3、初賽入選通知:
2013 年 1 月 23 日 (三) 前於技嘉教育基金會網站 www.gigabyte.org.tw 公佈並通知初賽評審入選者。
4、初賽作品領回:
請於 2013 年 2 月 25 日 (一) 前,至收件單位申請領回,逾期未領回者,主辦單位將逕行處理,參賽者不得異議。
5、產品實務設計研討會:
通過初賽之參賽者,可參加 2013 年 2 月 2 日(六)上午 10:00 至下午 16:00 於技嘉科技大樓(新店市寶強路六號)所舉辦之產品實務設計研討會,將有數位設計師與參賽者一同研討產品設計實務,並針對參賽者作品及疑問進行研討會,當天並頒發模型補助費 20,000 元正。
6、決賽暨頒獎:
A..2013 年 3 月 23 日(六)上午 08:00 前將決賽作品與資料親攜至技嘉科技大樓。
B..2013 年 3 月 23 日(六)上午 10:00 舉行「創新科技」組決賽評審,現瑒產品展示及各組簡報發表。
C..2013 年 3 月 23 日(六)下午 13:30 舉行「美化人生」組決賽評審, 現瑒產品展示及各組簡報發表。
D..2013 年 3 月 23 日(六)下午 16:00 於技嘉科技大樓舉行頒獎典禮。
7、競賽設計說明:
本競賽活動說明若有不清楚之處,歡迎來電 (02)89124000 - 1402 洽陳克冏先生 or 1129 周麗華小姐,也可以 MAIL 至 foundation@gigabyte.org.tw 洽詢,將有專人回覆問題。

參賽作品須知:
1、請先上技嘉教育基金會網站 www.gigabyte.org.tw 註冊報名。
2、所有參賽作品須符合本競賽辦法之規定,包含設計可行性,作品展示規格與送件時間等,否則不予評審。
3、初賽繳交資料:
A..報名表:請逕自活動網站,下載相關報名表,填寫作品主要之設計概念與特色,並黏貼於裱板背面。
B..裱板二至四張(請自行編號),請使用尺寸為 420mm × 297mm,3mm 厚之紙板(注意:尺寸不合規定,將不列入評審)。裱板內容可自由發揮,但必須包含下述內容:
a..主要概念與特色
b..平面圖:含尺寸及配置平面圖與外觀彩現圖
c..文字說明:中文說明 1000 字以內,內容應包括設計理念與策略,材料說明、使用場合、對象與創作特點等。
d..裱板正面不可出現設計者姓名等任何相關文字(姓名請註明於裱板背面報名表內)。
4、決賽繳交資料:
A..1:1 實物或等比例模型均可。
B..裱板三張,請使用尺寸為 594mm × 420mm,3mm 厚之紙板分別詳述:設計理念與策略、設計特色說明、尺寸與結構配置設計圖、外觀彩現圖)
C..簡報光碟二張(含該設計之決賽簡報資料)

評審辦法:
1、評審規則:
初賽:評審委員將詳閱參賽者所繳交之相關資料與內容評分,依得分數高低排序,每組取前八名晉級賽。
決賽:由決選評審委員,針對各組所入圍八件作品之展板、模型,依照評審標準,依序選出各獎次。
2、評審標準:
外觀造形:30% (考量造型之新穎、完整性、美學及細節處理等)
設計創意:30% (考量產品設計之原創性、特點等)
操作功能性:20% (考量人因工程、操作、心理、介面等)
設計理念與策略:10% (考量市場、社會、人文、環保等)
產品可行性:10% (考量設計之量產可行性,除技術外,尚須考慮成本等因素)
3、評審委員:
由主辦單位遴選國內設計專業人士與產業專家擔任。

獎勵辦法:
初賽:每組選出 8 組作品參與決賽。(每組可得模型製作補助費20,000元正)每組入圍參賽者可參加由技嘉科技所舉辦之產品實務設計研討會
決賽:主要獎項,依序選出各獎次。
1、金賞獎,一組
‧獎金新台幣 $200,000。
‧獎座一座、獎狀一幀。
‧指導教授獎金新台幣 $20,000 及獎座一座。
2、銀賞獎,一組
‧獎金新台幣 $100,000。
‧獎座一座、獎狀一幀。
‧指導教授獎金新台幣 $20,000 及獎座一座。
3、銅賞獎,一組
‧獎金新台幣 $60,000
‧獎座一座、獎狀一幀。
‧指導教授獎金新台幣 $20,000 及獎座一座。
4、優選
‧獎金新台幣 $6,000
‧各得獎狀一幀。
‧指導教授獎狀一幀。
5、奇想傑出獎
‧在入圍作品學校外,遴選出其餘學校優秀之作品 (兩組各 5 ~ 10 件作品),
‧各得獎狀一幀,獎品一份。(提供技嘉現有產品)
‧指導教授獎狀一幀,獎品一份。(提供技嘉現有產品)
6、附加獎項 - 評審團特別獎
‧獎金新台幣 $30,000 元,獎狀一幀。
‧指導教授獎狀一幀。
※每組前三名得獎學生,將安排黑秀網網站專訪報導,專訪作品內容提供下載。
※獎項部分,首獎金額最高可至 20 萬元。
※得獎獎金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需扣除總獎金之 10%。

參賽注意事項:
1、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各類媒體之新作,且無抄襲仿冒情事者。 主辦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創作者得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2、入選決賽學生,必須參與決賽作品製作,若因故無法參加決賽,則主辦單位有權追溯模型補助費。
3、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均有攝影與展覽權,主辦單位得運用參賽作品之照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及出版等用途。
4、繳交作品及文件必須於規定期限前送抵基金會收件處。
5、參賽作品運送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並請參賽者於寄件後自行與委託寄件公司確認,或逕自洽詢徵件單位。
6、參賽作品於寄 (送) 時,請參賽者妥慎包裝,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若因運送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參賽者不得異議。
7、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委員會之決議,除非能具體証明其他作品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不得有其他異議。
8、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徵件單位有權不予收件,亦無退回之義務。
9、為考量評審之公平性,決賽所有繳交作品(包含作品特色說明、圖面、模型)之正面,除作品名稱外切勿標示任何與作品無關之簽名或標示記號,一經發現將取消參賽資格。
10、獲獎作品模型、裱板將提供主辦單位展出,為期兩個月,展出結束後,請獲獎人至徵件單位申請領回,逾期未領回者,主辦單位將逕行處理,參賽者不得異議。
11、獲獎作品之新式樣所有權屬於參賽者,主辦單位保有最優先權利與得獎者協議有價取得該作品之智慧財產權,而得獎者不得私下將設計著作權轉讓予第三者,若發生此情事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參加競賽及展覽之權利,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相關贈品。
12、凡報名參加此比賽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此比賽規則中各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本規則所述之各項規定。
13、本辦法中所列之主辦單位各項權利義務均委由徵件單位技嘉教育基金會執行。

徵件單位:
技嘉教育基金會設計競賽組
報名收件地址:台北縣新店市寶強路六號
電話:(02)89124000 陳克冏先生 1402,周麗華小姐 1129
電子信箱:foundation@gigabyte.org.tw
*本競賽規則,若有變動以網站公佈為準,不再另行通知。

活動網站:http://www.gigabyte.org.tw/GDesign_2013/

第一屆陶瓷衛浴圖騰設計競賽

 




一、徵件主題 (範圍):
為求提升台灣陶瓷衛浴國際競爭力並增加產品吸引力,以亞洲圖騰概念,融合文化、 突破現有技術,透由設計競賽遴選出亞洲具代表性圖騰設計競賽並能對外能廣宣,對內能增進圖騰品味,不再停留舊有醜陋刻板印象,讓陶瓷衛浴融入生活新現代印像。

二、活動日期:
投稿日期:即日起 2012 年 09 月 30 日收件截止 (以郵戳為憑)。
評審日期:2012 年 10 月 15 日 (五)
公佈日期:2012 年 10 月 22 日 (一)

三、活動對象:
社會人士、全國民眾、各大專院校、學院、各大設計、學校網站

四、主辦單位:
電光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五、作品規格:
1.設計作品可手繪或以電腦完稿,完成圖檔尺寸需依造“範例二”所標示。
2.數位平面圖像請以 A4 size 白紙彩色列印;作品電子檔則以光碟燒錄方式存檔(規格:CMYK 全彩,JPG 及 psd / AI 格式,解析度需 300dpi 以上,圖層勿鎖)。
3.參賽作品正反面及「作品說明書」均不得書寫、標記、列印作者姓名及任何足供辨認該作品之特殊記號。
4.對於每一投稿作品,創作者應提交包括如下:
「陶瓷衛浴 圖騰設計稿」、「報名表 / 作品說明」、「切結同意聲明書」、「著作權轉讓同意書」等四份文件,並將上述資料依序燒錄一份光碟,並依「報名投稿裱板」示意圖黏貼裱板背後,連同裱板一併寄送做為投稿文件。 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文件或其中任何一份文件不符合本辦法規定者,皆不符合徵選條件。 所有投稿作品應使用中文或英文編制(如同時使用中文和英文兩種語言,一旦發生歧義,以中文為凖)。

六、「陶瓷衛浴 圖騰設計稿」應包含圖騰空間氛圍繪製形象、名稱和設計說明,並應符合以下之要求:
1. 創意圖案的形象和名稱設計應當突顯市場開放價值,傳播「陶瓷衛浴、融入生活」之理念,並且有展望充滿希望夢想的全新未來的概念。
2. 創意圖案的繪製形象,含繪製正視、側視圖。(如特別圖騰、材料創作,請於設計稿內一併繪出,並詳加說明。)
3. 情境意示圖(側 45 度角為佳,如下圖範例為主),以此圖稿表現該角色的設定風格、感覺、個性...等。
4. 圖騰的基本資料設定與創作說明需 600 字。 圖稿尺寸為 A4,請依照網站所公佈之投稿方式裱於4 開黑色紙板,並自行保留設計圖稿,所有參賽作品概不退還。作品格式與報名表格請上活動網站 www.tenco.com.tw 下載。
※圖騰設計應融合多元文化特色,具有文化代表性精神特徵,並深受大眾喜愛;在表現形式和技術手段上,應適用於平面、立體和電子媒介的傳播和再創作。

七、參加方式:
1. 參賽報名表(含「著作財產權轉讓同意書」)及作品說明表請以正楷字體 詳細填寫。
2. 請將參賽報名表(含「著作財產權轉讓同意書」)、作品說明表及「平面圖像及作品電子檔」等資料備齊後,於 2012 年 09 月 30 日前(以郵戳為憑)238 新北市樹林區中山路二段 131 號,並請註明「第一屆陶瓷衛浴圖騰設計比賽」,逾期恕不受理。

八、評審方式:
邀請相關領域專家學者、指導單位及主辦單位代表,就參賽作品評選出前四名入圍作品,分數高者勝出。

九、評選標準:
1. 切題性(含設計概念說明)30%
2. 創意性 20%
3. 整體印象 20%
4. 市場性 30%

十、獎勵:
1. 金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30,000 元、獎狀乙只、典藏版陶版畫框 乙只。
2. 銀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15,000 元、獎狀乙只、典藏版陶版畫框 乙只。
3. 銅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5,000 元、獎狀乙只、典藏版陶版畫框 乙只。
4. 佳作入選 5 名:獎狀乙只、典藏版陶版畫框 乙只。

十一、注意事項:
1. 每名參賽者最多投件 5 份作品,超過者所有作品不列入評選。
2. 參賽作品,無論得獎與否,恕不退件,送件時請參賽作者自留備份。
3. 參賽作品必須未曾發表、出版或未曾得獎之作品,且不得有抄襲之情事。若有抄襲不實者,如遭受檢舉或產生糾紛爭議,經查證屬實,除參賽者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逕予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狀。
4. 參與設計比賽之稿件經錄取後,其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享有刪改之權。創作者擁有著作人格權 。
5. 入選之稿件,主辦單位擁有發行以及推廣宣導活動用之版權,並有權將徵文稿件安排媒體發表、集結成冊出版及自行再版;主辦單位於作品發表、集結出版並再版時,均不另計版稅及稿酬。
6. 獎金價值超過新台幣 13,333 元以上者,應依所得稅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扣繳。
7. 如有未盡事宜,以活動網站公布資料為主,本公司保留修改之權利。
8. 凡參賽者均視為同意並遵循上述各項規定。

十二、洽詢方式:
1. 詳細活動辦法請上活動網站 www.tenco.com.tw
2. 或電洽電光企業活動單位活動推廣小組 邱先生 電話:(02)8684-3345 分機 110,mail:marketing@tenco.com.tw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tenco.com.tw/content/news/news/news_001.aspx?sn=126

2012年5月17日 星期四

2012 年第六屆臺灣 OTOP 設計大賞

 




甄選目的
為提升臺灣地方特色產品之設計美感,並傳遞臺灣各地之生活文化與在地精神,本活動期望運用地方特色結合創意巧思,開啟地方特色產業與設計產業人才交流的管道,邀請各界運用多樣化資源,賦予臺灣地方特色產品新的生命力,拓展臺灣地方特色產品的創新價值。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經濟部
主辦單位: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執行單位:財團法人中衛發展中心。

參加資格
地方特色產業業者、設計產業工作者或大專院校相關科系均可報名參加,惟地方特色產業業者必須為參與團隊成員之一。(設計業者或學生必須與地方特色產業業者合作提案)

甄選主題
2012 年第六屆臺灣 OTOP 設計大賞以『玩,繽紛』為主題,隨著繽紛的文化創意與設計,共同舞動於地方特色產業之中,期待在生活中能多一些新鮮、趣味及歡樂,如陽光乍現,溫暖人心。設計著重於「繽紛耀眼的感官饗宴、新奇有趣的在地感動」,期待將臺灣在地特色及文化轉化成為增添生活樂趣之好禮。

競賽組別
生活工藝類:以地方特色產品為基本素材,延伸設計之創意生活用品或工藝品。
產品包裝設計類:地方特色產品之包裝設計,足以呈現其產品屬性及價值特色的包裝。
※補充說明:地方特色產品之範疇為臺灣各鄉、鎮、市,具歷史性、文化性、獨特性之產品。

報名收件
2012 / 05 / 15 ~ 2012 / 06 / 30

評審委員
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邀集地方特色產業、產品行銷、設計、通路及相關領域專家,組成專業評審小組進行公開審查。

評審標準
◎主題性 40%:
設計主題為「玩,繽紛」,整體理念需呈現繽紛耀眼的感官饗宴、新奇有趣的在地感動,期待將臺灣在地特色及文化轉化成為增添生活樂趣之好禮。
◎創新性 30%:
‧生活工藝類:材料創新、工法創新、表現形式創新。
‧產品包裝設計類:設計創意、結構設計、作品美觀性、實用性、減少包材及物流成本。
※【備註】結合科技應用 10%:地方特色產品與科技應用結合度、設計創意、實用性、感官體驗。
◎市場性 30%:
量產可能性、市場接受度、行銷通路可行性、異業合作潛力。

評審方式
初審:
評審委員依參賽作品之「主題性、創新性、市場性」,每組各選出 15 名參加決審之作品 (共 30 名)。
決審:
評審委員依簡報內容與產品樣品,依據評分標準「主題性、創新性、市場性」,每組各選出 5 名設計大賞獎 (共 10 名)、5 名創新佳作獎 (共 10 名)。

活動說明
‧主辦單位邀請相關專家召開設計審查會議,初審會議將評選出 30 名入圍作品 (每組 15 名);於決審會議當天參賽者需攜帶作品初步模型或打樣作品,至現場進行 5 分鐘簡報說明。
‧設計大賞得獎者於決審通過後需與主辦單位簽署產品製作合約,以開模實際量產 100 套以上產品;每件 / 組產品須包含完整包裝及中英文產品標示。
‧設計大賞獎勵之等值商品,於量產及繳交結案報告後提供。
‧得獎團隊必須配合後續媒體發表會及參與主辦單位辦理之相關展售會,並於 101 年 10 月 5 日前無償提供得獎完成品 5 組予主辦單位參與展示及發表。
※備註:以上初審、決審、頒獎典禮日期等,主辦單位得因業務需要予以調整並另行公告,相關訊息請見 OTOP 地方特色網

類別獎項
◎生活工藝類:
‧設計大賞獎 5 名:新台幣 8 萬元之等值商品,獎座 1 座,獎狀 1 紙。
‧創新佳作獎 5 名:獎狀 1 紙。
◎產品包裝設計類:
‧設計大賞獎 5 名:新台幣 8 萬元之等值商品,獎座 1 座,獎狀 1 紙。
‧創新佳作獎 5 名:獎狀 1 紙。
※備註:評審委員依評選過程得視情況選出特別獎勵獎,並保留獎項從缺或增加之權利。

其他配套獎勵
◎設計大賞獎
‧參與 OTOP 頒獎典禮暨記者會
‧透過多元媒體及網路活動進行宣傳報導
‧協助參與至少 1 場次展售會,提升產品曝光率並促進產品銷售。
‧得獎產品將被展示於 OTOP 相關展售會、通路、設計展等。
‧媒合 OTOP 授權通路上架
‧刊載於 OTOP 設計大賞專刊
◎創新佳作獎
‧參與 OTOP 頒獎典禮暨記者會
‧網路宣傳報導
◎得獎產品有量產者,將再提供:
‧協助參與至少 1 場次展售會,提升產品曝光率並促進產品銷售。
‧媒合 OTOP 授權通路上架
※效益:提升設計師、產品、店家等知名度,促進銷售或合作商機。

注意事項
‧申請作品需為因應本次甄選之原創性設計,於市場上未曾公開發表、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者。獲選業者事後若經人檢舉並查證屬實有違反評審作業程序之規定,或有抄襲、仿冒事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其資格外,並追回其領取之證書、獎品 (若有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等法律責任,概由參賽者擔負)。
‧報名繳交文件後將於 7 個工作日內收到確認通知,報名者若於時間內無收到確認通知,請儘速洽詢本活動聯絡窗口。
‧如為多單位組成之合作團隊,設計大賞獎勵之等值商品得推舉其一單位為代表領取 (等值商品之分配比例,由團隊成員自行協議)。
‧所完成之著作,其著作財產權於著作完成時,屬參賽者所有;參賽者如為多單位組成之合作團隊,為免日後發生爭議,其著作權之交易、成員間之關係(委託或授權)等事項,需由成員間自行釐清權責,宜先行以契約約定之。
‧參選繳交之檔案或相關資料,均不退件,請自行留底備份。
‧報名作業均以線上報名,不收書面文件,若有網路操作問題,歡迎來電洽詢。
‧所有得獎作品、產品皆需配合參與主辦單位相關推廣活動,主辦單位得運用參賽獲選商品之圖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推廣、報導、出版等非營利推廣之用。
‧參選設計案如未達評審標準,評審小組得決議減少得獎案數。
‧凡參加此活動者,視同承認本活動相關規定;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公布。

聯絡窗口
財團法人中衛發展中心生活產業部 何雅芳小姐
臺北市105松山區敦化北段 8 號 7 樓
電話:(02)2751-3468 #8920
電子信箱:c0920@csd.org.tw
OTOP 地方特色網:www.otop.tw

活動網站:http://www.otop.tw/2012design/

2012年5月10日 星期四

第 11 屆「台灣國際創意設計大賽」

 




主題說明
小大 Maximinimization
設計是一種源自於心的魔法。觀察使用者最細微的心理及需求並將其體現於產品,所用之法即為設計。設計師以細膩之心,發揮最大創意,如同東方人所使用的印鑑,以最小的方寸,許下最大的承諾。以簡單的步驟,完成繁複的工作;以最少的資源,創造最大的效能。

參賽資格
‧不限年齡之學生及國內外設計師、設計相關系所老師,及對設計創作有興趣者
‧參賽者可以個人或組團隊參賽,參賽件數不限。

參賽類別
類別不限 (含產品設計、包裝設計、視覺傳達設計、數位多媒體設計等)

報名費用
免報名費

參賽時間表
◎線上報名截止:2012 年 6 月 15 日(星期五)24:00 (台北 GMT+08:00)
◎初選作品送件截止:2012 年 6 月 27 日(星期三)17:00 (台北 GMT+08:00),以郵戳為憑
※入圍作品及頒獎典禮時間將另行公布
※主辦單位保留日期變更之權力,最新消息請以此公告為主

參賽程序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6 月 15 日(星期五) , 台北時間 24:00 (GMT+08:00), 逾期不受理。
(2)欲報名者,請至線上報名區填寫線上報名表

評審標準
以創意出發,突破現有產品造型,並能表達主題概念與美感的產品設計。
‧創意    50%
‧美感    20%
‧設計完整性 20%
‧圖面表達  10%

頒發獎項
(一) 金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50 萬元,獎座 1 座,獎狀 1 紙。
(二) 銀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20 萬元,獎座 1 座,獎狀 1 紙。
(三) 銅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10 萬元,獎座 1 座,獎狀 1 紙。
(四) 佳作若干名:獎金新台幣 1 萬元,獎狀 1 紙。
※得獎名次將視參賽作品質與量以調整獎項
※所有得獎者將公布於專屬網站及國際媒體上,以提供台灣廠商進行設計合作案時洽詢

注意事項
1.關於參賽者
a.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
b.參加競賽作品應為自行創作之作品,且於報名前未在相關設計競賽獲獎。
c.參賽者須配合提供其創作之詳細資料,作為日後公開報導與展示之用。
d.維護參賽者之智慧財產權,建議入圍者繳交模型前先申請專利。
e.寄件模型為參賽作品,為避免進入台灣海關時間較長,影響作品到達時間; 參賽者於寄件時勿將作品價值填寫超過 50 美元,且自行負責繳納通關時所產生之所有費用 。
f.獲前三名得獎者須親至頒獎典禮受獎;若未到場之得獎者所獲該獎項之獎 (含稅),將以 7 成支付。且得獎者,需自付參加頒獎典禮之旅費。
2.關於得獎者
a.在公告得獎三年內,獲獎者及其作品應配合參加相關展示活動。
b.得獎者須應依本國稅法規定課稅。(台灣地區參賽者扣除 10% 所得稅,其他國家參賽者扣除 20% 所得稅)
c.寄件模型均不退件,模型作品將作為台灣創意設計中心之典藏 。
3.關於獲獎資格取消
a.獲獎作品經人檢舉涉及抄襲或違反著作權等相關法令,經法院判決確定者, 執行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
b.獲獎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為非自行創作或冒用他人作品且有具體事證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
c.獲獎作品其後續商品化及行銷行為有損大賽精神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獲獎 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

活動網站:http://s2.boco.com.tw/tdcactive/designcompetition/describe.aspx?actno=tdc032012003

2011年10月19日 星期三

紋藝‧再生 - 2011 故宮紋飾創意獎

 


獎項目的
「紋藝‧再生 - 2011 故宮紋飾創意獎」競賽活動,由故宮深具美感之圖案元素及紋樣為發想來源,邀請創作者盡情發揮創意與想像力,以再生為題,揭示了「紋藝復興」與「環保利用」的雙面涵義,將故宮文物紋飾多樣貌地應用於各式生活設計,並響應提倡環保再生的當代趨勢,以美學融入傳統紋飾,開發出具有時尚感、實用性,又兼具台灣特色的創意商品,讓生活處處閃耀無限的創意與活力。

獎項主題
紋藝‧再生 - 2011 故宮紋飾創意獎

參賽資格
(一)凡設籍或居住於中華民國境內之個人或共同創作之團體;可採個人報名或團體報名,報名時請填寫一位代表人姓名。
(二)喜愛故宮文物、對創意生活設計有熱忱有想法、能將故宮紋飾元素應用在日常生活中,表達出對生活美學的熱愛。該作品之設計款式及來源需為參賽者自行創作之作品,且未獲其他公開競賽之獎勵者。

初賽徵件
2011 年 9 月 1 日 (四) 至 2011 年 11 月 1 日 (二)。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報名件數限制
參加者不限報名件數。

競賽類別及材質說明
參賽作品之類型及範圍不限,舉凡生活用品、家飾品、衣飾用品、3C 產品等皆可,可提出系列、組合或單件作品;以上參賽作品,須明確表現故宮文物紋飾與創意商品應用之結合,所應用之故宮文物紋飾不限於競賽網站提供之參考文物式樣。
「故宮文物紋飾」定義之範疇,於故宮文物上擷取局部花紋、幾何圖形...等式樣,非器物形態之外型,紋飾資格由專業評審委員認可。
競賽項目舉例:
1.文具用品:應用故宮文物紋飾設計鋼筆、資料夾、筆記本....等文具辦公用品。
2.家居佈置:應用故宮文物紋飾設計枕墊、椅套、餐具、燈座....等家飾家居佈置品。
3.紙品及包裝:應用故宮文物紋飾設計卡片、紙藝、箱盒....等紙類與禮品包裝應用。
※參賽作品之材質須符合環保精神,設計作品必須具有量產可行性。材質類別舉例:陶瓷、織品、樹脂、皮製、金屬、紙品、木製以及其他環保材質。
※更多故宮文物紋飾定義說明、材質說明及相關應用範例,請參考競賽網站

競賽規則
競賽分初賽、決賽兩階段,參賽者於初賽時僅需繳交作品設計圖 (含平面及 3D 設計圖面),經初賽評選後,進入決賽者,須提供實際商品打樣模型參與決賽。
規則如下:
1.網路報名:至大賽主題網頁註冊帳號,並下載報名表、作品貼條、參賽聲明同意書、圖像保密切結書、寄件地址貼條等文件。
2.將作品設計稿、150 字創作理念裱於 A3 直式黑色襯卡 (以兩張為限),並於襯卡背面右下角浮貼作品名條。
3.參賽者可將圖文排版輸出後裱貼於襯卡,亦可直接浮貼作品設計稿和創作說明,唯不得於襯卡正面標示姓名或任何標記符號。
4.光碟一片:燒錄內容包含下載文件及設計稿檔案(包含結構、尺寸、材質、文物來源等說明,全彩 jpeg 檔,解析度 300dpi)
5.於徵件截止期間內將作品及相關文件郵寄至「紋藝‧再生 - 2011 故宮紋飾創意獎 執行小組」。
6.接獲決賽入圍通知者,無需再另行創作,直接以原設計圖稿進行打樣,在截止收件時間前以實際作品交寄參賽。

評審標準
初選及決選兩階段各有 8 名評審,初選由院內院外各 4 名專家,共 8 名學者組成初選評審委員,就參賽者的設計稿進行評分。決選由院內評審 4 名與院外評審 4 名組成決選評審委員共 8 名,針對入圍者實際打樣的作品模型進行評分;初、決選預計邀請共 16 名國內專業設計專家及學者。
評審標準以應用故宮文物紋飾設計為主軸,力求能呈現在生活各層面的創意生活美學應用:
1.故宮文物紋飾應用技巧與環保材質搭配 40%
2.生活實用性與商品化潛力 30%
3.設計完整性與創意美感 30%

獎勵辦法
(1)年度大獎:1 名,獎金新台幣 20 萬元,獎狀一紙。
(2)最佳色彩搭配獎:1 名,獎金新台幣 5 萬元,獎狀一紙。
(3)最佳環保材質獎:1 名,獎金新台幣 5 萬元,獎狀一紙。
(4)最佳美學創意獎:1 名,獎金新台幣 5 萬元,獎狀一紙。
(5)最佳平面設計獎:1 名,獎金新台幣 5 萬元,獎狀一紙。
(6)最佳造型設計獎:1 名,獎金新台幣 5 萬元,獎狀一紙。
(7)優選:4 名,每名獎金新台幣 1.5 萬元,獎狀一紙。
(8)人氣獎:1 名,獎狀一紙,專屬故宮文創商品。
※初選入圍 30 名,凡入圍決賽之參賽者,分別發與入圍證書一紙,並提供 2,500 元模型打樣補助費。

競賽時程
1.徵件時間:2011 年 9 月 1 日 (四) - 2011 年 11 月 1 日 (二) 止
2.初賽評選作業:2011 年 11 月 4 日 (五)
3.初賽結果公布:2011 年 11 月 7 日 (一)
4.決賽作品送件截止時間:2011 年 11 月 21 日 (一)
5.決賽評選作業:2011 年 11 月 25 日 (五)
6.獲獎公告:2011 年 11 月 28 日 (一)
7.頒獎典禮暨成果發表會:2011 年 12 月 2 日 (五)
※以上收件時間皆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送件地址
初賽、決賽參賽作品,皆請仔細檢查是否備齊相關文件,妥善包裝,並於外包裝浮貼參賽封貼,以掛號郵寄至:106 台北市大安區青田街 5 巷 3 號 4樓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文化創藝產學中心,紋藝‧再生 - 2011 故宮紋飾創意獎 執行小組收

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應注意事項
1.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
2.所有得獎之作品將授權給國立故宮博物院擁有著作權、商標、專利權及其他財產權,國立故宮博物院擁有無償重製、複製及公開播送之相關權利,不另支付日後使用酬勞或權利金。
3.參加競賽作品可為參加過其他競賽但未得獎之作品。倘若經檢舉發現並查證屬實為其他活動競賽中之得獎作品者則將喪失參賽資格。
4.參賽者需提供其創作之詳細資料,作為日後公開報導與展示之用。並同意不收取任何版權費用。
5.參賽者需自行負責作品於運送過程的防護措施。
(二)得獎者應注意事項
1.得獎者需應本國稅法規定課稅。(依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 20,000 元以上,須負擔 10% 稅款 )
2.作品均不退件,決選作品將由國立故宮博物院收藏。
3.得獎者需親自至活動現場領獎;若未到場之得獎者獎項價值以原先公布之 70% 支付。
(三)獲獎者資格取消注意事項
1.獲獎作品經人檢舉涉及抄襲或是違反著作權等相關法令,經法院判決確定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
2.獲獎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為非自行創作或是冒用他人作品且具有事證者,主辦單位得取消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
3.獲獎作品為國立故宮博物院擁有,院方擁有該得獎作品之銷售及宣傳等行為權利。
4.設計師若有任何損及作品之行為舉動,主辦單位可取消其獲獎資格及追回頒發之獎金與獎狀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5.國立故宮博物院保留所有比賽辦法之異動權利。

主辦單位
國立故宮博物院

承辦單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文化創藝產學中心

聯絡方式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文化創藝產學中心
台北市大安區青田街 5 巷 3 號 4 樓
紋藝‧再生 - 2011 故宮紋飾創意獎 執行小組
Email:2011ROPD@gmail.com
TEL:02-2391-9260 ext.17 & 22 & 27
FAX:02-2391-9193

活動網頁:http://2011ropd.ccic.ntnu.edu.tw/index.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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