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具有 公益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公益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2016年12月28日 星期三

「感動 99 我的續世代」99 秒影片徵選

 




活動說明
華碩文教基金會與公視共同主辦的「99 秒影片徵選活動」將邁入第 8 年,此活動是國內率先推出讓年輕人用影像說故事的表達方式,並廣獲各界驚豔,多年來以不斷推陳出新的宣傳手法,深入全國各大專院校,讓年輕世代得以透過影片徵選表達出他們對社會的關懷。歷屆活動的徵件主題如:『環保 99,讓地球美麗久久』、『感動 99,尋找台灣生命力』、『感動 100 照片影片故事影片創作比賽』、『感動 99,發掘台灣真善美』、『感動 99,屋簷下我的家』、『感動 99 心幸福運動』、『感動 99 綻。微光』,皆是追隨著全球脈動以及社會關注議題而訂立的,為的就是期許能讓參賽者在親自參與的拍攝歷程中,主動的關心起生活週遭事物,並從過程中找回生命最真實的感動。

第八屆的感動 99 影片徵選活動,除了延續保有早已樹立口碑的 99 秒影片徵選,我們也調整歷屆以來的競賽辦法,增加了紀實微電影拍攝獎助計畫。全新誕生的紀實微電影拍攝獎助計劃,希冀能結合國內專業導演的影視技術與經驗,實際參與並輔導那群對影像創作懷抱夢想的學生們。我們期許能結合各方資源,共同打造出一部兼具質感、動人且獨特的紀實微電影。

活動辦法
重視生態 以友善的農耕方式與自然共存
資源循環 愛物惜物打造再生資源新功能
改變習慣 包裝減量用具環保開創新生活
環境守護 以行動力維護環境與生態平衡
公益旅行 募集物資傳遞幸福讓愛無國界
堅持理想 教育醫療不畏苦紮根弱勢偏鄉
社區發展 結合綠思維發展區域文化特色

珍惜資源、重視共享、珍愛土地、關懷環境...
那是以行動追求地球永續發展的一群人,有著理想並以勇氣改變的一段故事與一份感動...

是環境、是教育、是文化、是資源、是生命...
那些建構在經濟、社會、與生態上的永續行動,都是為了我們共同的未來在努力。

用 99 秒影片,紀錄下我們這世代的永續作為!透過你的鏡頭,一同來擴大永續計劃的影響力!

徵件期間
2016 年 10 月 1 日 起至 2017 年 2 月 10 日 12:00 止

初審入圍公告
2017 年 3 月 15 日

初審入圍作品網路人氣票選活動
2017 年 3 月 15 起至 4 月 10 日止

複審入圍公告
2017 年 4 月 10 日

頒獎典禮
2017 年 6 月
※各階段辦理時間依實際執行狀況而定,如有異動請以活動官網公佈為主。

參賽對象
歡迎國內各級學校在學學生,不限就讀科系、年級,皆可以個人或團體組隊方式參賽;如為團隊參賽,最多以五人為限,並載明隊長及隊員姓名。

報名方式
參賽者請先於 Youtube 平台上傳作品後,於徵件期限內至活動網站填具參賽報名表,完成線上報名。

作品規範
1. 影片:
‧影片長度:99 秒以內
‧影片格式:解析度需達 1920 * 1080(HD)的橫式影片,以可支援 Youtube 平台上傳的檔案格式為主(含avi、mov、mpg)。另在複審入圍公告後,參賽者需繳交影片格式為 .AVI 或 .MOV 之作品給予主辦單位。
‧影片形式:運用視覺語言,製作詮釋符合徵件主題的影片。作品不限表現形式與手法,劇情、動畫、紀錄片…等各種類型影片均可參賽。
‧特殊規定:
‧‧影片中不得出現參賽者、製作團隊之姓名資料。
‧‧參賽作品不得曾於其他徵件比賽中獲首獎。
2. 音樂素材:
‧自行創作。
‧自創用 CC(Creative Commons, creativecommons.org.tw)全球分享網站(Common Content, commoncontent.org),依作品授權方式與標示方法,下載使用。
‧其他取得合法授權之音樂。
3. 人物素材:
‧不限,惟如使用名人為影片之主角影像,均需獲當事人肖像權之授權。
4. 著作授權:
‧參賽者同意作品於活動評選期間能無限次播放及使用。
‧參賽作品有利用他人著作或權利時,參賽者應取得該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人或權利人同意其著作或權利於參賽作品中,依創用 CC(Creative Commons, creativecommons.org.tw)授權條款授權,提供華碩文教基金會及公共電視宣傳與非營利使用,範圍包括利用參賽作品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公開上映與公開發行。
‧得獎人同意其得獎作品永久無償授權華碩文教基金會及公共電視宣傳與非營利使用,範圍如下:授權主辦單位利用得獎作品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公開上映與公開發行
‧參賽者應擔保就其參賽作品享有一切著作權利,並無抄襲、剽竊之情事,影片中有利用他人著作或權利(包含文字、影像與聲音等)時,參賽者應自行取得該著作財產權人或權利人之同意或授權,並於收件時繳交其授權之相關聲明。
‧若有作品不實、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之行為,相關法律責任與損失,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賠償,與主辦單位無關。

評選說明
徵件截止後,將進行參賽作品之評選,評審流程分為資格審查、初審審查及複審審查三個階段。

資格審查
由主辦單位依「電影片分級處理辦法」及本活動之相關規定,對參賽作品進行審核,並淘汰屬於限制級、輔導級,或具誹謗、人身攻擊之參賽作品。

初審審查
‧由主辦單位委請影視從業相關人士或知名影像創作者,擔任初審評審委員,就通過資格審之參賽作品進行初審。
‧初審作品評分標準:
‧‧主題契合及故事內容(40%)
‧‧創意概念(30%)
‧‧視覺表現(30%)
‧初審階段,預計選出 30 件作品進入複審。該階段評審得視活動報名作品總數,適度調整各類錄取件數。
‧初審階段入選之作品,屆時將於活動網站進行網路人氣票選競賽。此外,主辦單位亦將頒予初審入圍證明,以資鼓勵。

複審審查
‧由主辦單位委請影視創作相關知名人士,擔任複審評審委員,根據初審入圍名單,選出複審入圍作品。
‧複審階段將選出 15 件作品並依評選結果,得獎名單屆時於頒獎典禮上公告。該階段評審得視作品總數,適度調整各類錄取件數。
‧複審階段評分標準,由該階段評審委員討論後訂定。

獎勵辦法
金獎 1 名:得獎金新台幣 100,000 元,獎座一座、獎狀。
銀獎 1 名:得獎金新台幣 50,000 元,獎座一座、獎狀。
銅獎 1 名:得獎金新台幣 30,000 元,獎座一座、獎狀。
華碩特別獎 1 名:得獎金新台幣 10,000 元、華碩贈品一份、獎座一座、獎狀。
優選獎 5 名:各得獎金新台幣 10,000 元,獎座一座、獎狀。
佳作獎 6 名:各得獎金新台幣 5,000 元,獎座一座、獎狀。
最佳指導獎 1 名:得獎金新台幣 6,000 元,獎座一座、獎狀。
網路人氣獎 1 名:得華碩贈品一份、獎座一座、獎狀。
※補充說明
‧除人氣獎外,其他獎項不重複領取。
‧最佳指導獎,以所有參賽作品中通過資格審查後的作品統計,該名指導老師所指導的作品總數最多且其中至少一件通過初審者,獲得該獎項。屆時如遇件數相同情形時則增開獲獎名額。
‧得獎人若為團隊時,其獎金領取方式為該團隊成員平均領取。

其他注意事項
‧參賽作品未達評審認定標準者,各獎項得予從缺。
‧投稿者應自行將投稿檔案備份,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
‧99 秒影片競賽複審入圍名單公佈後 7 個工作日內,其複審入圍者應檢附符合「參賽作品規範」及「著作授權」規定之授權同意書,依主辦單位通知之收件資料(學生證明文件、參賽作品影片及影片劇照),逕寄公共電視「感動99影片徵件工作小組」;違反者,取消其得獎入圍資格,名額不遞補。
‧本活動之入圍作品須同意提供華碩文教基金會及公共電視宣傳與非營利推廣使用,授權範圍包括利用作品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公開上映與公開發行。其使用方式及次數均不受限,均不另給酬,參賽者並不得對主(承)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參賽者須詳閱比賽辦法等相關規範與說明,參賽者、入圍者或得獎者若有參賽資格不符、作品不實、違反著作權法、違反本報名須知規定或其他法令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入圍或得獎資格,並自平臺移除其作品、追回其已領取之獎座、獎金、證書、獎狀,參賽創作者均不得有異議,同時名額不遞補。如因此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及所產生之法律責任,參賽創作者須負完全之法律責任。
‧本活動依財政部國稅局規定中獎金額若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依法應扣繳 10% 稅金 (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扣繳 20% 稅金);若中獎人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額,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
‧主辦單位有權更改等值獎品內容,且保留修改本須知之權利。

活動網站:http://www.pts.org.tw/2016heartfelt99/index.html

2015年5月16日 星期六

第 21 屆花旗聯合勸募活動 - 愛心見證禮設計比賽

 




徵件理念:
花旗(台灣)銀行與聯合勸募協會長期攜手合作舉辦為期四個月之「花旗聯合勸募活動」,今年已邁入第 21 年,二十載已累積提供全台超過 1,000 個社福團體服務經費的挹注,幫助募款能力不足的中小型社福團體得以專心從事助人服務,每年所募善款可幫助全台約 100 萬個弱勢朋友。
為了感謝捐款人響應公益,本勸募活動每年皆會設計製作一款隔年生肖為主題的「愛心見證禮」,以回饋支持公益的捐款民眾。今年花旗聯合勸募活動首次規劃「愛心見證禮設計比賽」以公開徵件方式,希望邀請更多民眾發揮個人影響力,透過設計創意、社群傳散參與公益活動,讓更多人認識花旗聯合勸募活動、以及默默無聲提供弱勢服務的社福團體。獲得金獎之設計,將量產成為今年送給捐款人的「愛心見證禮」,讓愛不斷傳遞。

主辦單位:
花旗(台灣)銀行、中華社會福利聯合勸募協會

報名期限:
自即日起至 104 年 6 月 15 日(一)下午 5 點前截止,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比賽報名簡章可至活動官網下載。

報名資格:
凡對設計有興趣者皆可參賽,不限國籍、年齡、性別、個人或團體。(以團隊方式報名者,報名時需填寫一位團隊代表人之聯繫資訊,主辦單位發送比賽通知、獎座或獎金等,均以此人為送達代收者。)

競賽獎項:
1.金獎:一名,獎金新台幣三萬元整,獎座乙座。
2.銀獎:一名,獎金新台幣二萬元整,獎座乙座。
3.銅獎:一名,獎金新台幣一萬元整,獎座乙座。
4.佳作:七名,3C 產品(市價5,000 元以上),獎狀乙只。
5.網路票選最佳人氣獎:五名,3C 產品(市價 3,000 元以上)獎狀乙只。(入圍複賽者不得參與此獎之排名)

徵件內容說明:
(一)以民國 104 年生肖「」為設計主題,為第 21 屆花旗聯合勸募活動設計「愛心見證禮」,設計需為一組三件,此三件應有整體性設計。
(二)「愛心見證禮」一組三件設計(捐款 6,000、捐款 3,000及續捐禮),三件設計物須具單獨性,且放一起應具有整體感或具組合性,以符合花旗聯合勸募活動之需求。
‧捐款 6,000 元 - 贈送二件(參考第 20 屆送心動羊組乙組)
‧捐款 3,000 元 - 贈送一件(參考第 20 屆送黃色心動羊乙隻)
‧連續二年捐款 3,000 元以上 - 贈送一件 (參考第 20 屆送小屋造型迴紋針)
(三)設計尺寸:金獎作品將量產為實體「愛心見證禮」,故設計作品之實體尺寸,請以三件實體能同時放入(寬)20.5 *(高)16 *(深)12.5cm 之紙盒內為限。參賽者請依照設計規格繳交設計檔案。
(四)設計物以「生活化、實用性、創意性、獨特性、整體美感」為重點,讓捐款人可於日常生活中使用,以發揮最大效益。
(五)設計材質:請註明設計物件之建議製作材質。金獎作品將進行量產,三件作品製作成本以新台幣 500 元為限,主辦單位量產時保留變更材質之權利。
(六)每位參賽者不限參賽作品件數,但參賽作品須為作者原創。

活動時程:
◎報名期程:即日起至 6 月 15 日止,網路投件至下午 5 點截止收件
◎公布入圍初賽名單:6 月 22 日,主辦單位將通知入圍者,名單公布於本活動官網。
◎網路人氣票選:6 月 23 日 ~ 7 月 6 日,海選進入初賽者,進行為期兩周的網路人氣票選。
◎公布入圍複賽名單:7 月 10 日,主辦單位將通知入圍者,名單公布於本活動官網。
◎入圍者繳交同意書:7 月 13 日中午 12 點前,須繳交著作權轉讓同意書方能進入複賽。開始進行複賽人氣票投。
◎「設計 Workshop」:7 月 14 日,由知名設計師對入圍者作品進行指導,未參與者視同放棄入圍資格。活動時間、地點將另行通知。
◎入圍者繳交修正作品:7 月 27 日下午 5 點前,投件方式可選郵寄、快遞或親送
◎公布得獎名單:8 月 5 日,名單公布於本活動官網
◎金獎作品量產前置作業:8 月 6 日 ~ 21 日,主辦單位得依設計作品實體量產之需要調整金獎者設計作品

評選方式:
比賽評審分為海選、初賽及複賽三階段
【第一階段 - 海選】
(一)海選作品
參賽者須繳交至少一組彩色設計圖檔。一組設計圖基本為 4 張圖檔,1 張為系列的完整呈現,3 張為單一物件個別設計。
設計圖檔須包含:
1.每個物件之正視圖及側視圖。
2.圖檔規格:寬 800 × 高 600 像素、解析度 72dpi、JPEG 檔、RGB 之格式。
3.圖檔限制:不得出現參賽者姓名、單位、國籍或任何可能影響評審公平性之文字、符號或記號等。
4.圖檔命名規定:請以參賽者姓名-系列名稱-檔案編號命名。如以「王大明-淘氣猴-01」進行圖檔檔名之命名。
5.圖稿不限繪圖方式與工具,惟須符合本活動規定之標準及投送方式。
6.若手繪稿轉為電子檔之作品亦請注意清晰度,以免影響比賽評分。
(二)作品送件方式
1.上傳至活動網站:
請於民國 104 年 5 月 20 日至 6 月 15 日下午 5 點前,至比賽網站 www.citi-uwt-designcontest.org.tw 線上填寫報名表格並上傳設計圖檔、作品說明頁面以完成報名手續。凡上傳作品成功者,將以電子郵件回覆「作品交件成功信函」(未收到表示作品未上傳成功,請參賽者來電確認,以免影響參賽權益)。
2.E-mail 送件:
請於民國 104 年 6 月 15 日下午 5 點前,將報名資料 E-mail 至 service@citi-uwt-designcontest.com.tw,信件主旨註明「第 21 屆花旗聯合勸募活動愛心見證禮設計比賽小組-參賽者姓名」。報名資料含報名表、初賽作品圖檔(圖檔名稱為:參賽者姓名-系列名稱-檔案編號。如王大明-淘氣猴-01)、作品說明頁面。附件檔案大小請勿超過 15MB。系統收到檔案後,將以電子郵件回覆「作品交件成功信函」(未收到表示作品未送達,請參賽者來電確認,以免影響參賽權益)。
3.郵寄或快遞:
請於民國 104 年 6 月 15 日下午 5 點前,郵戳為憑,將報名資料燒錄至光碟,含報名表、初賽作品圖檔 (圖檔名稱為:參賽者姓名-系列名稱-檔案編號。如王大明-淘氣猴-01)、作品說明頁面,以掛號或快遞送達至 110 台北市信義區東興路 51 號 7 樓,「第 21 屆花旗聯合勸募活動愛心見證禮設計比賽小組」收。
(三)評分方式
1.由花旗(台灣)銀行、聯合勸募協會及專業評審代表組成評審小組,海選符合本比賽理念之作品,評選項目及比重如下:
◎創意性 25%
◎系列 (整體) 美感 25%
◎實用性 20%
◎市場性 (由評審小組評選) 30%
2.此階段所評選出之作品入圍初賽,將於本活動官網公布入圍名單。

【第二階段 - 初賽】
(一)初賽流程
初賽入圍者將於民國 104 年 6 月 23 日(二)至 7 月 6 日(日)期間,於本活動官網 www.citi-uwt-designcontest.org.tw 進行網路人氣票選。得票數最高之前五名,即獲最佳人氣獎,惟入圍複賽者不得列入最佳人氣獎之排名。
(二)評分方式
1.由學術界及業界設計達人、花旗 (台灣) 銀行、聯合勸募協會代表組成評審小組。評選項目及比重如下:
◎創意性 25%
◎系列 (整體) 美感 25%
◎實用性 20%
◎市場性 (以網路票選成績為主) 30%
2.網路票選計分方式:所有參賽作品中,得票數最高之作品可獲得滿分 30 分,其餘作品按照比例配分。(如得票數最高之作品為 100 票,即獲得評分比重的滿分 30 分,其他作品若得 50 票,即獲得評分比重 15 分。計算方式:50÷100×30=15)。
3.此階段評選出 10 件入圍複賽作品,備取 5 名,並於本活動官網公布入圍名單。

【第三階段 - 複賽】
(一)複賽流程
1.入圍複賽者填妥「著作權轉讓同意書」後,請於民國 104 年 7 月 13 日(一)中午 12 點前,以掃描或拍照方式,將同意書 E-mail 到本活動電子信箱。團隊報名者,所有成員須在同一張著作權轉讓同意書上簽名或蓋章。
2.確認已繳交著作權轉讓同意書之入圍者作品,於民國 104 年 7 月 13 日上傳本活動網站,進行網路人氣票投,該成績為市場性評分依據之一。票投時間至民國 104 年 7 月 27 日下午5點為止。
3.入圍複賽者須於民國 104 年 7 月 14 日(二)參加「設計 Workshop」,當天由業界設計師與學界名師指導參賽者調整設計作品,使其設計更趨完善及量產之可行性。未參與者,視同放棄入圍資格,由備取遞補之。「設計 Workshop」活動時間及地點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
(二)作品送件方式
1.郵寄或快遞:
請於民國 104 年 7 月 27 日前,郵戳為憑,將修正後之設計完稿作品燒錄至光碟,以掛號或快遞送達至 110 台北市信義區東興路 51 號 7 樓,「第 21 屆花旗聯合勸募活動愛心見證禮設計比賽小組」收。
2.親自送達:
請於民國 104 年 7 月 27 日下午 5 點前,將修正後之設計完稿光碟,親送至台北市信義區東興路 51 號 7 樓 / 設計比賽小組張先生收。張先生聯絡電話:02-8768-1519 Ext.314。
(三)評分方式
1.由學術界及業界設計達人、花旗(台灣)銀行、聯合勸募協會代表組成評審小組。評選項目及比重如下:
◎創意性 25%
◎系列 (整體) 美感 25%
◎實用性 20%
◎市場性 (網路票投及評審綜合評分) 30%
2.市場性評分中,網路票投成績及評審評分各占 15%。
3.將於民國 104 年 8 月 5 日於本活動官網公布得獎名單。
4.由知名設計師協助金獎得主對設計作品進行最後修正。主辦單位預計於8月進行金獎作品量產實體打樣、修圖、校對等前置作業,主辦單位得依設計作品實體量產之需要調整金獎者設計作品。

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所有參賽作品須原創,嚴禁抄襲,並保證所提供之作品無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凡有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作品,除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金之外,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負。
(二)獲獎者須同意該作品之著作權讓與主辦單位。
(三)參賽作品權利歸屬說明:得獎作品及該作品之著作權及各項權利均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保有刪改、修飾、印製、宣傳、重製、刊登、出版、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使用於各項推廣工作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四)主辦單位保有修改、變更、取消活動之權利,相關事宜經主辦單位調整、變更後隨時公告於本活動網站,參賽者請自行上網注意本活動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爭議,主辦單位保留最終決定權。
(五)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參賽者。

聯絡方式
送件地址:110 台北市信義區東興路 51 號 7 樓 第 21 屆花旗聯合勸募活動愛心見證禮設計比賽小組
電子信箱:service@citi-uwt-designcontest.com.tw
洽詢電話:02-8768-1519 Ext.314 張先生

活動網站:www.citi-uwt-designcontest.org.tw

2015年2月3日 星期二

第六屆動感 99 秒全國短片徵選

 




活動簡介
華碩文教基金會與公視共同主辦的「99 秒影片全國短片徵選活動」,今年將邁入第六年。「感動 99」是率先國內各界以影像說故事的影片徵選活動,多年來深獲各界驚豔好評。一直以來,99 秒影片徵件活動都隨著全球社會脈動,以及關注議題的不同,訂立出各年影片徵選主題。今年的徵件活動,維持以「感動 99」為影片徵選的主軸,並以副標「心幸福運動」說明本屆創作影片的內容及方向。

日前國內社會案件頻傳,民眾漸漸關上心門,人與人之間的距離也越拉越遠...。但其實,台灣各角落仍有許多默默行善的人們存在,這群人總是堅定自己的信念,以其或許微小的力量,試著去給予他人相關的協助。一個關懷助人的舉動,除能讓受到幫助的人感受到無比溫暖外,同時也讓給予者從中得到無比的幸福感。「心幸福運動」,便是期望能集合眾多小我的付出與關懷,擴張成為一股讓社會向上的正面能量,讓你我的心都感到幸福溫暖。

社會需要一股溫暖的正面能量,究竟有什麼樣的人、事、物,可讓彼此跨越冷漠的隔閡,讓彼此都能從心感受幸福呢?故本屆感動 99 全國短片徵選活動,便以「心幸福運動」作為副標,鼓勵民眾透過影片創作來傳達對社會的關懷,希冀能募集到許多來自不同角落的動人心故事,並藉由這些影像向外發聲,引起大眾關注這些愛的行動。我們期盼活動除能展現台灣人豐沛創作力外,更能提昇社會正面能量。同時,也能醞釀出一股『心幸福』的風潮,讓人們能再次相信所謂的幸福與美好!請各位一起為台灣社會加油,讓更多好的故事能被發掘,一起感動久久吧~

活動時程
‧報名收件:即日起至 2015 年 2 月 25 日 24:00 止
‧初審入圍公告:2015 年 3 月 30 日
‧線上人氣票選:2015 年 3 月 30 日至 2015 年 4 月 20 日 24:00 止
‧複審入圍及網路人氣獎公告:2015 年 4 月底
‧頒獎典禮:預計 2015 年 6 月初,依主辦單位通知為準。

參賽方式
1.參賽組別:分「校園組」與「社會組」。
◎校園組 - 國內各級學校在學學生。
◎社會組 - 國內社會大眾均可參加。
2.參賽作品應自行於動畫類非動畫類照片影片類競賽類別中擇一參賽;同一參賽作品,不得跨類報名。其中,照片影片類作品須為以靜態圖片所構築呈現之影片故事,且靜態圖片比例需佔全作品長度三分之二。
3.參賽者可為一人或一組團隊,如為團隊參賽,最多以十人為限,並應載明隊長及隊員姓名。
4.參賽作品一律經由網路報名及上傳。參賽者請先自行於各大網路影音平台上傳作品,再於徵件期限內至活動網站填具報名表,完成線上報名。

參賽作品規範
1.影像:
(1)長度以 99 秒為限。
(2)格式:.AVI 或 .MOV,解析度:1280 * 720 dpi 以上。
(3)不限題材、媒材、內容與素材。
(4)運用視覺語言,製作詮釋以「心幸福運動」為主題的短篇形象影片。
(5)影片中不得出現參賽者及製作團隊之姓名及資料。
(6)參賽作品不得於其他徵件比賽中獲首獎。
2.音樂素材應以下列方式選擇:
(1)自行創作。
(2)自創用 CC(Creative Commons, creativecommons.org.tw)全球分享網站(Common Content, commoncontent.org),依作品授權方式與標示方法,下載使用。
(3)其他取得合法授權之音樂。
3.人物素材:
不限,惟如使用名人為短片或動畫之主角影像,均需獲當事人肖像權之授權。
4.著作授權:
(1)參賽者同意參賽作品採用創用 CC(Creative Commons,creativecommons.org.tw)「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3.0 臺灣版」授權條款釋出影片,並永久無償授權公共電視宣傳與非營利使用,範圍如下:參賽者應授權主辦單位利用參賽作品(包括但不限音樂、相關海報與劇照、影片定格畫面、影片部分畫面)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及公開上映。
(2)參賽作品有利用他人著作或權利時,參賽者應取得該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人或權利人同意其著作或權利於參賽作品中,依創用 CC(Creative Commons, creativecommons.org.tw)「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3.0臺灣版」授權條款授權,並提供公共電視宣傳與非營利使用,範圍包括利用參賽作品(包括但不限音樂、相關海報與劇照、影片定格畫面、影片部分畫面)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及公開上映。

評選方式
截止收件後,開始進行參賽作品之評選,評審流程分為資格審查、初審及複審三個階段。
(1)資格審查
由主辦單位依「電影片分級處理辦法」及本活動之相關規定,對參賽作品進行審核,並淘汰屬於限制級、輔導級,或具誹謗、人身攻擊之參賽作品。
(2)初審
由主辦單位委請影視從業相關人士或知名影像創作者,擔任初審評審委員,就通過資格審之參賽作品進行初審。初審階段,從校園組與社會組中,分別選出 25 件作品(暫定為:動畫類 10 件、非動畫類 10 件、照片影片類 5 件,評審得視作品總數,適度調整各組各類錄取數。)進入複審。入選作品屆時於活動網站進行人氣票選。
※初審作品評分標準:
‧主題契合及故事內容(40%)
‧創意概念(30%)
‧視覺表現(30%)
(3)複審
由主辦單位委請影視創作相關知名人士,擔任複審評審委員,根據初審入圍名單,選出複審入圍作品。複審入圍作品將依校園組及社會組,選出各 10 件作品。並依複審結果,各組各類之得獎名單屆時於頒獎典禮上公告。複審階段評分標準,由該階段評審委員討論後訂定。

獎項說明
‧首獎:
校園組、社會組各 1 名,得獎金新台幣 150,000 元,華碩贈品一份、獎座一座、及得獎作品紀念光碟一份。
‧動畫類優選:
校園組、社會組各 1 名,得獎金新台幣 30,000 元,獎座一座、及得獎作品紀念光碟一份。
‧非動畫類優選:
校園組、社會組各 1 名,得獎金新台幣 30,000 元,獎座一座、及得獎作品紀念光碟一份。
‧照片影片類優選:
校園組、社會組各 1 名,得獎金新台幣 30,000 元,獎座一座、及得獎作品紀念光碟一份。
‧華碩特別獎 (最佳視覺創意):
校園組、社會組各 1 名,得獎金新台幣 30,000 元,獎座一座、及得獎作品紀念光碟一份。
‧佳作:
校園組、社會組各 5 名,得獎金新台幣 10,000 元,獎座一座、及得獎作品紀念光碟一份。
‧網路人氣獎:
校園組、社會組各 1 名,得華碩贈品一份、獎座一座、及得獎作品紀念光碟一份。
‧最佳指導獎:
校園組1名,以校園組中通過資格審查後的作品統計,該名指導老師所指導的作品總數最多且其中至少一件通過初審者,獲得獎金 6000 元。
※補充說明:
1.除人氣獎外,其他獎項不重複領取。
2.最佳指導獎,以校園組中通過資格審查後的作品統計,該名指導老師所指導的作品總數最多且其中至少一件通過初審者,獲得該獎項。如遇多名同數量者,則增開獲獎名額。
3.複審入圍通知及頒獎:複審審查作業完成後,主辦單位將告知複審入圍者於指定時間至頒獎典禮現場。各類獎項得獎者屆時須憑身份證及複審入圍通知領取獎金與獎座。
4.複審入圍作品紀念光碟於頒獎典禮後寄達。其他入圍獎狀將於頒獎典禮後由主辦單位通知寄發。
5.得獎者若為團隊時,其獎金由隊長代表領取,並為所得人;同時其獎金與獎座由得獎團隊之隊長代表領取及代扣所得。主辦單位均不涉入獎金分配處理事宜。
6.主辦單位有權更改等值獎品內容。

其他注意事項
1.參賽者須詳閱比賽辦法等相關規範與說明,參賽者、入圍者或得獎者若有參賽資格不符、作品不實、違反著作權法、違反本報名須知規定或其他法令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入圍或得獎資格,並自平臺移除其作品、追回其已領取之獎座、獎金、入圍證書與紀念光碟,參賽創作者均不得有異議,同時名額不遞補。如因此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及所產生之法律責任,參賽創作者須負完全之法律責任。
2.複審入圍名單公佈後 7 個工作日內,複審入圍者應檢附符合「參賽作品規範」及「著作授權」規定之授權同意書,將畫質較清晰之光碟 1 片,逕寄或親自交付公共電視「99 秒影片徵件工作小組」,俾製作入圍作品影音紀念光碟;違反者,取消其得獎入圍資格,名額不遞補。
3.入圍作品須同意提供公共電視及華碩電腦宣傳與非營利推廣使用,範圍包括利用作品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及公開上映。其使用方式及次數均不受限,均不另給酬,參賽者並不得對主(承)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4.投稿者應自行將投稿檔案備份,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
5.本活動依財政部國稅局規定中獎金額若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依法應扣繳 10% 稅金 (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扣繳 20% 稅金);若中獎人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額,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
6.頒獎典禮日期及時間,由主辦單位另行公告。
7.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本須知之權利。

活動網站:http://www.pts.org.tw/2014heartfelt99/index.htm

2014年8月17日 星期日

2014『無菸生活』設計大賞

 




活動目的:
鑒於吸菸年齡逐年下降,為使年輕族群興起一股「無菸,才時尚 (Be Cool, NO SMOKING)」風潮,並激發「反菸與拒菸」的行動及參與,特地舉辦「無菸生活」設計大賞,開啟一個無菸的趣味國度,期許發揮年輕族群的創意與設計,經由次文化的語言與喜好的溝通方式,積極影響青年人加入「無菸」的行列。

主辦單位: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承辦單位:世新大學

參加資格
一、凡中華民國地區國中以上在學學生,皆可報名參加。
二、限國內外未曾發表過之原創作品。

報名日期:
103 年 6 月 3 日至 103 年 10 月 15 日 24 時止(以官網登錄為準)

設計主題:
1.以正面、活力與熱情之元素傳遞反菸意識
2.清楚傳達「菸害、 反菸、拒菸」之相關訊息
3.展現屬於自我的無菸生活態度

參賽作品上傳規格:
◎平面組
1.上傳 300dpi 之 jpg 圖檔於官網
2.50 字以內設計理念
3.50 字以內個人無菸生活故事
◎影音組
1.上傳 1 分鐘以內影片於 YouTube,並請記下連結,於報名時上傳連結至官網
2.50 字以內創意理念
3.50 字以內個人無菸生活故事 (影片、動畫等呈現方式不限)
◎創意標語組 (Slogan)
1.上傳 20 字以內文字檔至官網
2.50 字以內創意理念
◎創意貼圖組
1.一系列 3 張組圖,畫面水平排列,轉存成單一圖檔上傳官網
2.上傳 PNG 檔 (透明背景),圖檔長邊不超過 960px,短邊不超過 350px
3.50 字以內設計理念
4.50 字以內個人無菸生活故事

報名:
採取網路報名,所有參賽者應於報名截止日前 (103 年 10 月 15 日 24:00 為止) 登入活動官網 (http://good.hpa.gov.tw),自行填寫個人資料並將作品上載於官網。

入圍作品收件方式:
初審入選之平面組與影像組、創意貼圖組、創意標語同學應於 103 年 10 月 22 日 (三) 上網查詢公告是否入圍,入圍同學請於 10 月 28 日 (二) 下午 5 點前,依據以下規格內容將光碟與紙本資料裝於 B4 大小信封 (26 * 35cm) 送達承辦單位 11699 木柵郵局第 6 - 43 號信箱,若未提出完整資料視同棄權入圍資格。

評選辦法:
一、專家評選,採二階段評選
1.初選階段:預定於 103 年 10 月 21 日 (二) 完成初選,由世新大學及國民健康署組成評審團隊針對平面組、影像組、創意貼圖組各選出前 20 名高分者為入圍名單;創意標語組取前 20 名,4 組共計 80 名,並於 10 月 22 日 (三) 網路公告入圍通知 (Facebook 及官網)
2.決選階段:預定於 103 年 10 月 31 日 (五) 舉行;11 月 3 日 (一) 網路公告獲獎名單於 (Facebook 及官網)。評選委員(包括衛生教育、傳播、設計之學者或專家)針對入圍作品進行討論並依評分標準評分,由承辦單位統計後,平面類與影像類、創意貼圖類評選出金獎、銀獎、銅獎及佳作兩名;創意標語組選出佳作 5 名,4 組共計 28 名。(每組另各增加 2 名後補名單)
3.評選結果未達評選認定標準,獎項得予從缺。
4.對於評選結果有意見者,請於得獎名單公布三日內,檢附真實姓名及聯絡方式逕向承辦單位提出異議。
二、網路票選活動
1.票選時間:103 年 10 月 16 日至 103 年 10 月 28 日 24:00 為止。
2.投票方式:於活動期間使用 Facebook 會員帳號至「無菸生活」設計大賞網路票選活動頁面參加票選活動,針對最喜愛的平面組與影像組及創意標與組參賽作品按『讚』,每人僅可投票一次。
3.計票方式:
‧初選:初選 103 年 10 月 16 日至 103 年 10 月 20 日 24:00 為止,網路票選最高票前三名直接進入決選。
‧決選:103 年 10 月 22 日 0:00 統計至 103 年 10 月 30 日 24:00 票選截止日止,依按『讚』票數最高者分數佔 10 分 (如最高票是 1000 票則得 10 分,500 票的 5 分,以此類推)。

評審評分標準:
◎平面組
‧主題掌握 30%
‧創意呈現 40%
‧視覺效果 30%
◎影音組
‧主題掌握 30%
‧創意呈現 40%
‧視覺效果 30%
◎創意標語組 (Slogan)
‧創意性  30%
‧攸關性  30%
‧易讀性  40%
◎創意貼圖組
‧主題掌握 30%
‧創意呈現 40%
‧視覺效果 30%

獎項:
◎平面組
‧金獎一名 5 萬元
‧銀奬一名 3 萬元
‧銅獎一名 1 萬元
‧佳作二名 5 千元
◎影音組
‧金獎一名 5 萬元
‧銀奬一名 3 萬元
‧銅獎一名 1 萬元
‧佳作二名 5 千元
◎創意標語組 (Slogan)
‧入選佳作 5 名,各 2000 元
◎創意貼圖組
‧金獎一名 5 萬元
‧銀奬一名 3 萬元
‧銅獎一名 1 萬元
‧佳作二名 5 千元
※備註:金、銀、銅獎之獎盃以及獎狀以組為單位頒發,每組頒發獎盃乙座,每人獎狀乙紙。佳作每人頒發獎狀乙紙。

注意事項:
1.參賽者須詳閱競賽辦法等相關規範,若作品與任一規定不符,則不列入評選。
2.參賽作品若有使用到其他智慧財產權創作物時,請於交件同時檢附智慧財產權相關證明文件或授權書。
3.入圍作品若涉嫌抄襲仿冒、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涉及暴力、色情、毀謗等違反善良風俗者,一經察覺,立即取消獲獎資格,追回獎項與獎金,其衍生的民、刑事相關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4.參賽作品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各類媒體之新作,違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追回已頒發獎項與獎金等費用,並公告之。
5.所有參賽作品及相關資料均不予退件,並同意將作品著作權轉交主辦單位使用於媒宣素材、宣導品、公開展覽、推廣宣導或其他用途權利。
6.參賽作品請自行留存原稿備用,交付之參賽作品不予退件。評選前若遇不可抗力之任何災變,意外等事故之所造成之毀損,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交付備份作品,對毀損之作品恕不負賠償之責任。
7.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 NT$20,000 者,承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 10% 稅額,國外人士代扣繳 20% 稅額。
8.參賽者於參賽作品寄出前應詳加檢查,本大會收件後,發現參賽作品資料不齊或因光碟品質有礙判讀等情事,得通知參賽者限期補正,並以一次為限。屆期未補正或補正不完全者,則不列入評選資格。
9.詳情活動內容請上活動官網:http://good.hpa.gov.tw
10.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辦法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項,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於活動網站公布之。

「無菸生活」設計大賞 競賽小組洽詢方式:
專線:(02)2236-8558 曾小姐
e-mail:service@nosmoking.com.tw

活動網站:http://good.hpa.gov.tw

2013年5月25日 星期六

「GO care for HOPE」癌友頭巾設計比賽

 




活動緣起:
面對癌症,病友除了必須承受疾病所帶來的不適與未來的不確定外,治療副作用所帶來的掉髮、噁心、嘔吐、皮膚龜裂等問題,常讓病友恐懼、害怕、無法適應而萌生放棄治療的意念,特別是外觀上的改變,對女性病友而言,影響更大。為了陪伴癌友順利走過治療,在抗癌路上不孤單,癌症希望基金會與 GO care 癌症護理專家今年首度舉辦「2013 GO care for HOPE」癌友頭巾設計比賽,並也邀請到了臺灣喜佳一同響應,期望號召台灣各界設計好手,一同發揮巧思、創造兼具美觀與實用的頭巾,讓每一位正在治療的病友,都能美麗與自信地面對癌症的挑戰,更有機會邁向康復!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癌症希望基金會、GO care 癌症護理專家
合辦單位:臺灣喜佳

參賽資格:
1、年齡、性別、男女不拘,歡迎社會大眾及對服裝設計有興趣的學生報名參加。
2、投稿之作品以一件為限。

徵件內容:
1、請以「GO care for HOPE」為精神,自行設定主題,設計兼具美觀、實用及未來容易車製之頭巾。
2、因應病友在治療期間的需求,頭巾的材質需舒適、透氣,款式則以易於病友穿戴為主。
3、參賽者之投稿作品,請提供設計圖稿及實體頭巾作品。
※若欲了解進一步癌友的頭巾需求,歡迎撥打活動專線 02-8768-2603 詢問

比賽時程:
活動開跑:4 / 25
線上報名:5 / 03 ~ 7 / 08
頭巾繳件:5 /03 ~ 7 / 08 17 : 00 止
入圍網路票選名單公布:7 / 15
網路人氣票選期間:7 / 15 ~ 7 / 24
得獎結果公布:8 / 23

獎項:
(1)金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3 萬元,獎狀一只
(2)銀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2 萬元,獎狀一只
(3)銅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1 萬元,獎狀一只
(4)網路人氣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1 萬元,獎狀一只

報名方式:
參賽者需於 7 / 8 (一) 17:00 前完成下列步驟,方算完成報名。
1. 至活動網站 (1) 填寫線上報名表、作品理念說明 (2) 上傳設計圖稿、其他說明素材。
2. 掛號郵寄繳交「頭巾實體作品」及「智慧財產歸屬同意書」(簡章附件一,需印出簽名)。寄至 110 台北市信義區東興路 41 號 11 樓「2013 GO care for HOPE 癌友頭巾設計比賽 徵件小組 收」(郵戳為憑)。

繳件須知:
1.線上設計圖稿繳交:
(1)設計圖稿圖檔需包含以下內容:
a.頭巾平面設計圖稿 (參賽者需於圖稿上清楚註明頭巾作品名稱及功能、材質、尺寸、穿戴方式等設計規劃)
b.任意角度立體彩圖 (模擬頭巾實際穿戴於人體上的呈現,此為評審加分項目 (非必繳))
(2) 設計圖稿上傳格式:
a.不限設計圖稿製作方式 (手繪、3D、電腦繪圖皆可,手繪稿需轉存成電子檔)
b.檔案規格:A3 大小 (42.0 x 29.7cm),解析度 300dpi,RGB 色彩,5,000k 以下的 jpg 檔 (不接受其他格式投稿)
2.網路人氣投票加分項目素材繳交:
(1)除設計圖稿外,收件期間開放參賽者可於活動官網繳交其他說明作品理念素材如照片、文字或影片 (3 ~ 5mins) 用以闡述創作的想法與故事。
(2)影片檔案若過大可燒成光碟寄至「2013 GO care for HOPE 癌友頭巾設計比賽 徵件小組收」。
(3)繳件加分項目 (非必繳)。如入圍參加人氣票選比賽,有助吸引更多認同作品的網友投票支持!
※繳件加分項目說明 (非必繳)
1.設計圖稿 - 任意角度立體彩圖:模擬頭巾實際穿戴於人體上的呈現,立體彩圖將列為評審加分項目
2.網路人氣投票 - 作品理念說明素材:其他說明作品理念素材如照片、文字或影片 (3 ~ 5mins) 用以闡述創作的想法與故事,作為吸引網友投票的加分項目

評選標準:
本活動分為頭巾設計比賽及網路人氣投票兩部分。評選說明如下:
1.頭巾設計比賽:
比賽將由主辦單位召集設計相關領域之專家、癌友等擔任評審,依據 (1)設計理念 (2)癌友實用性 (3)製作容易度 (4)成本可行性 (5)設計美感,共同評選出前三名優秀作品。
2.網路票選:
由評審評選出之 10 組入圍作品進行網路票選,最後由網友票選出網路人氣獎一名。

注意事項:
1. 參賽者須詳閱上述比賽辦法等相關規範與說明。
2. 參賽作品需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之原創版權所有作品,嚴禁剽竊、臨摹或抄襲之情事。若發現參賽作品違反以上事項,並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以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如因此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及所產生之法律責任,參賽創作者須負完全之法律責任。
3. 曾經參加其他任何比賽之得獎作品,不得參賽,違者取消得獎資格。
4. 參賽作品之圖片,主辦單位有權依行銷宣傳推廣之目的,進行公開播送、公開傳播、重製、出版或相關活動中為公開發表等利用行為,且使用方式及次數均不受限,均不另給酬,參賽者並不得對主(合)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5. 投稿者應自行將投稿檔案備份,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
6. 得獎者需配合將得獎作品實體化之相關事宜。
7. 獲得獎項之作品,將於活動截止日後由主辦單位個別通知得獎者,得獎者需無償提供參賽作品之高解析度圖檔,以作為後續製作之用,否則視為棄權論。
8. 得獎者應依相關稅法繳納稅捐,主辦單位對所有稅捐概不負擔。依財政部國稅局規定中獎金額或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 1,000 元整,需申報中獎人個人所得,若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依法應扣繳 10% 稅金 (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扣繳 20% 稅金);若中獎人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額,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
9. 得獎者需簽署智慧財產權歸屬同意書,同意自公布得獎日起,該作品之智慧財產權無條件讓與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擁有無償重製及公開發行,且必要時對作品具修改之相關權利,不需另支付日後使用酬勞或權利金。作者並不得對主(合)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10. 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以從缺或減之。
11. 凡報名參加即視同已閱讀並完全同意本活動之一切規定。
12. 本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以活動網站公布資料為主,主辦單位得有解釋修改之權利。

活動洽詢:
1. 詳細活動訊息可以至下列網站查詢:
「癌症希望基金會」官網,網址:www.ecancer.org.tw
「GO care 癌症護理專家」衛教網站 - 最新消息:http://www.gocare.com.tw/news/detail/27
2.活動聯絡人:2013GO care for HOPE 癌友頭巾設計比賽 活動小組 謝小姐
3.活動專線:(02) 8768-8603
4.活動信箱:eileen@medicompr.com.tw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ecancer.org.tw/ActivitiesDetail.aspx?IDNo=466

2012年11月25日 星期日

臺南市 2012 年無障礙居家環境設計競賽

 


活動介紹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為宣廣居家無障礙的重要性,委託伊甸基金會辦理『2012 年臺南市無障礙居家環境設計競賽』。
此次活動以臺南市無障礙之家 B 棟二樓為標的,規劃以身心障礙者與家庭共同生活為訴求情境 (含父親為視障者、母親為肢障者、18 歲以上青年智障者) 的住宅體驗空間為設計主軸,並同步構思、設計多功能展示區以便提供民眾參觀導覽及訓練之用途。
參賽者可透過此次主題,除了靈活發揮創意外,更以通用設計理念創造出對社會的影響力,歡迎有志人士熱情參與。

設計重點
(1)空間設計規劃範疇
1. 無障礙住宅體驗空間:以居住單元為前提,設置二房二廳一衛。
2. 多功能展示區:多媒體展示空間、教育訓練、活動體驗。
3. 志工服務櫃台。
4. 廁所規劃:2 間通用設計廁所。
5. 考量三種障別居住在家所需注意事項。例如:智障者考量安全。
(2)工程預算費用以 200 萬為原則
(3)不得破壞主體結構

活動對象
1. 歡迎各大專院校建築、室內設計、都市計畫、景觀設計等相關背景之在學師生、建築師、室內設計師或社會人士一同參與。
2. 作品:本活動不分組。可由個人或團隊參與。
3. 此競賽執行單位所屬人員與當屆評審委員皆不得參加。
※備註:若以學生身分參賽者須加註指導老師。

報名方式
請至活動官網下載報名表及相關附件,連同作品於收件截止日前郵寄掛號或親送至 11665 台北市文山區萬美街一段 55 號 3 樓,「臺南市無障礙居家環境設計競賽工作小組」收。詳細內容、報名表、著作權權利轉讓同意切結書及相關資訊可於官網下載。

作品規格
(1)內容
1. 規劃與設計理念說明
2. 平面配置圖 (圖面比例:Scale 1:50)
3. 天花板圖 (含燈具、空調等相關配置)
4. 剖立面圖 (至少兩向)
5. 3D 透視圖
6. 工程概算說明
(2)資格審查繳件資料
1. 作品規格為 A1 橫向構圖至多 4 張,須裱褙於同尺寸厚卡紙或珍珠板。
2. 作品正面不得標記任何相關個人資料或作特殊記號,違者取消競賽及得獎資格。
3. 每張作品背面皆以 <報名表三> 浮貼。
4. 光碟電子檔封面須註明作品名稱、姓名、聯絡電話,電子檔類型為繳件海報之 PDF 檔或 EPS 檔,以及繳件海報之 JPG 檔。
5. 請注意 PDF、EPS 電子檔內容需儲存為可再編輯模式,字體請先建立外框。

活動時間

報名期間:2012 年 12 月 7 日,郵寄掛號及親送。
資格審查:2012 年 12 月 17 日,由工作小組成員進行資格審查。
網路票選:2012 年 12 月 18 日至 2013 年 1 月 2 日,可至臺南市無障礙居家環境設計競賽官網進行投票。
公布入圍名單:2013 年 1 月 4 日,名單於公布日將在「臺南市無障礙居家環境設計競賽」官網公布。
評審委員審查:2013 年 1 月 14 日,評審委員包含產、官、學、民代表,共計五位評審。
公布得獎者名單:2013 年 1 月 17 日,本競賽得獎者同意親自出席頒獎典禮。
頒獎典禮:2013 年 1 月 23 日
※主辦單位保有所有活動日期之調整權。
※作品之展覽期間:詳細展覽時間及地點將在活動官網公告。

獎勵辦法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十萬元、獎狀、獎盃乙份。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五萬元、獎狀、獎盃乙份。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三萬元、獎狀、獎盃乙份。
佳作 (共三名):獎金新台幣各六千元、獎狀、獎盃乙份。
※本競賽得獎者同意親自出席頒獎典禮。
※若無適當優良作品時,得予從缺。

注意事項
1. 本競圖活動不收任何費用。
2. 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各類媒體之新作,且無抄襲仿冒情事者。主辦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得即刻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須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作品創作者得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3. 參賽者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經通知未能如期補件或修正,主辦單位得以棄權論, 並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參賽者,亦無退回之義務。
4. 參賽作品於寄 (送) 時,請參賽者妥慎包裝,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若因運送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參賽者不得異議。
5. 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團之決議,除非能具體証明其他作品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對於評審團所決議的獎項,不得有其他異議。
6. 所有得獎者需配合一切頒獎儀式,出席領獎及相關宣傳活動。
7. 獎金之稅金依國稅局各類所得率標準扣取。
8. 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均有攝影與展覽權,主辦單位得運用參賽作品之照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及出版等用途。
9. 得獎作品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保有刪改、修飾、印製、宣傳、刊登、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使用於各項推廣工作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得獎者需簽署著作權切結書,並承諾不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10. 凡完成報名參加本比賽活動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本比賽活動規則中各項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本活動所述之各項規定。
11. 主辦單位保有本競賽活動相關細則更動的權力,設若有任何更動,皆以競賽所屬網站公告為準,不再另行通知。
12. 報名表及作品繳交即代表同意本競賽辦法之內容規範,不得異議。
13. 競賽標的物平面圖及尺寸請至活動官網下載。

活動網站:http://house.eden.org.tw/design3/index.php

2012年9月9日 星期日

第一屆 Project Imagination『讓想像飛』公益提案資助計畫

 




計劃緣起
畢卡索曾說:「所有的孩子都是藝術家」。
每位孩子都是天生的創意大師,他們純真的視野、直率的態度,以及看待世界的方式,總能帶給我們許多啟發。然而,在每位孩子的成長過程中,可能因外在環境讓他們無法盡情發揮想像力,揮灑令人驚豔的創意。
因此,法藍瓷有限公司發起名為 Project Imagination 的資助計畫,此計畫將資助聚焦於文化、藝術與設計領域的公益提案。我們希望經由 Project Imagination 的拋磚引玉,號召一群具有文化藝術與設計美學專長的年青人,他們可以分享自身所學,投入社會公益,提出一份可以具體改善、影響孩子們的公益提案,成為孩子們的「想像孵化者」。
想像孵化者的提案,經過專家審核與網路票選,最終將選出七組具有社會影響力的公益提案,法藍瓷有限公司將資助執行經費共計新台幣一百五十萬元,讓這些充滿想像力的公益提案可具體落實。
我們希望「第一屆 Project Imagination『讓想像飛』公益提案資助計畫」,可以號召「想像孵化者」投身社會公益,讓孩子們的想像飛,更讓台灣的未來一同起飛。

資助金額與名額
Project Imagination 依據計畫的內容、執行範圍、預期效益與社會影響力等,分成「50 萬元組」、「30 萬元組」、「10 萬元組」三組,資助金額總計新台幣一百五十萬元,將實際資助七份公益提案。欲申請者可根據規模申請合適組別:
‧50 萬元組:新台幣 50 萬元,1 名
‧30 萬元組:新台幣 30 萬元,2 名
‧10 萬元組:新台幣 10 萬元,4 名

申請資格
年滿 20 歲以上的中華民國國民皆可以個人身分申請。

專長領域與幫助對象
1.任何有意申請 Project Imagination 的年青人,我們皆稱為「想像孵化者」。想像孵化者必須以自身擁有的「文化、藝術或設計專長」來撰寫公益提案。
2.Project Imagination 希望「想像孵化者」透過任何具創意與影響力的公益提案,讓孩子們能透過想像孵化者的協助,獲得實質或心靈上的收穫。
3.Project Imagination 所指的文化藝術或設計專長,包括但不限於以下領域:繪畫、雕塑、建築、音樂、文學、舞蹈、戲劇、電影、攝影、設計、工藝,或是「任何與文化、藝術與設計領域相關的專長」(註1)等。
4.想像孵化者提出公益提案的受益對象,為(但不限於)弱勢或偏鄉孩童。
註 1:除辦法所列的領域外,其他文化、藝術與設計領域專長的認定,由主辦單位代表認定之。

報名方式
任何有意申請 Project Imagination 者,請於 2012 年 10 月 31 日 23:59 前,至官網報名區填寫「基本資料」,並依照官方網站的程序上傳「公益提案」與「宣傳影片」。
‧基本資料:
 包含「申請者姓名」、「身分證字號」、「通訊地址」、「聯絡電話」、「E-mail」與「個人簡歷」。
‧公益提案:
公益提案請依照官方網站所列之項目依序填寫,包括「計畫簡述」、「計畫目標」、「計畫對象」、「計畫影響力」、「計畫詳細內容」、「計畫時程安排」(註2)、「預計實踐計畫的經費」、「完成計畫的能力」等八大項。
‧宣傳影片:
「想像孵化者」必須製作 90 秒的宣傳影片,向專家評審與大眾介紹你自己,並說明公益提案內容與影響力,作為推銷公益提案的重要材料。
註 2:若公益提案受到資助,「想像孵化者」必須在台灣執行公益提案,執行時間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3 年 5 月 31 日止。

活動時程
Project Imagination 分為四個階段,自 2012 年 10 月 1 日開始徵集公益提案、專家評選、網路投票,2013 年 1 月 1 日起執行提案,至 2013 年 5 月 31 日完成所有受資助之公益提案:
‧階段一:提交基本資料、公益提案與宣傳影片,2012 / 10 / 1 – 2012 / 10 / 31
‧階段二:專家評選,2012 / 11 / 1 – 2012 / 11 / 11
‧階段三:網路票選,2012 / 11 / 12 – 2012 / 12 / 7
‧階段四:公益提案執行,2013 / 1 / 1 – 2013 / 5 / 31

評選流程
Project Imagination 徵集的公益提案將經過「資格審查」、「專家評選」、「網路票選」三個階段:
◎資格審查(2012 年 10 月 31 日前)
由主辦單位對「想像孵化者」所提交的基本資料、公益提案與宣傳影片進行初步審查,若提交內容不符合活動辦法即喪失申請資格。不符合活動辦法之定義如下:
‧申請者不符合申請資格(年滿 20 歲以上的中華民國國民)
‧公益提案所使用方法不符合「文化、藝術與設計領域」的定義
‧報名資料缺件且經通知後未能於規定時間(2012 年 10 月 31 日 23:59 前)補繳者
‧公益提案內包含任何影響或違反社會秩序與公共利益,或影響活動進行的圖文,或經主辦單位決議後認定與 Project Imagination 主軸無關者
◎專家評選(2012 年 11 月 1 日至 11 月 11 日)
Project Imagination 將邀請「文化藝術與設計」與「社會公益」兩個領域的產官學研專家評審,由評審依據想像孵化者的基本資料、公益計畫與宣傳影片,遴選出具有想像力與執行力的計畫。
‧公益提案的影響力 20%:
能否解決受助對象與社會的問題;能否對台灣社會產生正面、永續的影響;能否感動社會大眾,喚起民眾對周遭需要幫助的人與台灣社會的熱情。
‧公益提案的創新性 20%:
能否發揮創意與想像力來執行公益提案,讓受助對象因計畫執行而受到心靈或實質上的收穫。
‧公益提案所運用專長領域的適切性 20%:
提案內容能否切合活動精神,善用自身所學,且能否確實以自身專長領域來發想、執行計畫。
‧公益提案的可行性 20%:
提案內容是否具備可行性;是否充分了解受助對象的背景與所在環境;是否思考受助對象的處境並確實解決其所遭遇的問題。
‧公益提案的執行力 20%:
提案是否做好準備;經費運用規劃是否得宜;是否能在規劃時間當中實際執行提案並完成;能否提出相關經驗、經歷或任何足以佐證可實際完成計畫的材料。

※評審將依據各組別所資助的名額,遴選出合適數量的公益提案進入最終的網路票選,總數不超過 25 組(註 3)
‧50 萬元組將遴選不超過 5 組(含 5 組)
‧30 萬元將遴選不超過 5 組(含 5 組)
‧10 萬元組將遴選出不超過 15 組(含 15 組)公益提案
專家審查的遴選結果,將於 2012 年 11 月 11 日 14:00 於 Project Imagination 官方網站公佈。
註 3:若評選後評審認為可實際執行的公益提案不足,則實際進入最終網路票選的公益提案數量,將由專家評審的最終決議為準。
◎網路票選(2012 年11 月 12 日至 12 月 7 日)
進入最終網路票選的公益計畫,將於官方網站上公佈並供社會大眾投票。票選時間自 2012 年 11 月 12 日 00:00 起,至 2012 年 12 月 7 日 23:59 止。
進入票選階段的公益計畫,將依據獲得大眾投票的數量,決定是否可獲得 Project Imagination 的資助金:
‧50 萬元組:1 名,通過專家審查,並於該組獲得最多網路票選的公益計畫
‧30 萬元組:2 名,通過專家審查,並於該組獲得最網路票選前 2 名的公益計畫
‧10 萬元組:4 名,通過專家審查,並於該組獲得最網路票選前 4 名的公益計畫
想像孵化者本人與社會大眾皆可透過 Facebook 帳號登入官方網站,或直接在官方網站以 email 登入取得投票資格。每位投票者共有 5 票,可於 Project Imagination 官方網站上勾選 5 個公益計畫。
網路票選結果將於 2012 年 12 月 8 日於 Project Imagination 官方網站公佈七組受資助的公益提案。

公益提案執行與資助金發放
獲得資助金的七組公益提案,請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5 月 31 日止,為期 5 個月的時間,實際落實並完成公益提案。
1.第一期資助金將於 2012 年 12 月 21 日(暫定)於「Project Imagination 公益提案資助計畫發表晚會」上發放 70% 款項,作為提案前期的前置準備與相關執行費用。
2.第二期資助金將於 2013 年 4 月 1 日發放 30%。

聯絡資訊
service@project-imagination.org
02-2767-0116 分機 249(廖先生)或分機 699(蔡小姐)

活動網站:http://project-imagination.org

2012年9月8日 星期六

「庇護 OK 迎中秋」2012 庇護工場身障者就業短片徵件

 




目的
庇護工場就業者主要為有就業意願但就業能力不足之身心障礙者,在庇護工場工作的身障朋友,雖他們的就業能力較為薄弱,學習力不像一般人快速,一個看來簡單的包裝、壓模動作,亦需要花費很多時間進行訓練與學習,但他們並沒有放棄學習與工作。
本活動希望透過鏡頭,呈現庇護工場內的身心障礙者在遇到各種狀況及問題時不放棄的精神,同時讓參與徵件者更加認識庇護工場,擴大支持身障者業。

徵件主題
以「工作於本市庇護工場的身心障礙朋友」作為拍攝主題,或與其相關延伸故事皆可。可配合拍攝之庇護工場名單由本局提供。

參加對象
凡中華民國之國民或在臺灣合法工作或擁有中華民國居留證者均可投件。

作品規格
1. 5–15 分鐘短片。片長未滿 5 分鐘或超過 15 分 30 秒之作品,喪失參賽資格。
2. 每件作品須為徵件截止日前一年內 (100 / 9 / 10 - 101 / 9 / 9) 拍攝完成的作品,並請影片開頭註明以下資訊:作品名稱、作品長度、拍攝期程作品內容需配上中文字幕。
3. 完成作品請繳交錄製完成帶 DVD(一般家用 DVD 播放器可播放格式)一式兩份,光碟封面請註明作品名稱與投件者姓名。
4. 電視台、業者及身心障礙社利機構投件之參賽人,勿於作品畫片中放置節目名稱、電視台及其福利單位 Logo。

徵件時間
101 年 9 月 10 日起至 101 年 11 月 23 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獎勵方式
首獎 1 名,頒發禮券 2 萬元及獎盤 1 個。
貳獎 1 名,頒發禮券 1 萬 5 仟元及獎盤 1 個。
參獎 1 名,頒發禮券 1 萬元及獎盤 1 個。
佳作至多 3 名,頒發禮券 5 仟元及獎牌 1 個。
【註】主辦單位得視參賽作品之質量,彈性調整獎項數量。

報名與投件方式
1. 報名方式:
101 年 9 月 10 日起至 101 年 11 月 23 日前完成報名。報名表以傳真、郵寄、email 等方式進行報名,請以正楷詳實填寫報名表、短片授權書、短片播出同意書以及參與短片拍攝之身障者同意書,4 項文件交付後完成報名程序。
2. 送件內容:
(1) 創作者照片電子檔 1 份 (2048 X 1024 以上之 JPG 檔案格式)
(2) 可供宣傳之劇照圖檔 3 張 (2048 X 1024 以上之 JPG 檔案格式)
(3) 短片燒錄成 DVD(一般家用 DVD 播放器可播放格式),寄至臺北市迪化街 1 段 21 號 6 樓,庇護工場身障就就業短片徵件小組收。
3. 送件方式:
活動截止日前以親送或掛號方式寄出逾期不受理(以郵戳為憑)。
4. 作品不論得獎與否,皆不退件。

評審與頒獎
1. 評審作業分為資格初審及決選二個階段(101 年 11 月 26 日起至 12 月初),流程如下說明
(1) 初審:由本局組成工作小組針對投件之作品內容規定,包括短片主題、時間及參賽者資格等是否合乎規定作行初步審查,初審通過者始得進入決選。
(2) 決選:評審由本局委請專家學者、勞工代表組成之 5 人評審團,評分標準為
‧題材掌握度 25%
‧表現方式  25%
‧製作技巧  25%
‧內容深刻度 25%
※總分為 100,依其得分之高低排名產生名次。
2. 得獎名單公布
暫訂於 101 年 12 月 12 日舉辦頒獎典禮,地點將另行通知得獎人,並將評選結果公佈於勞工局網站。

作品曝光
1. 所有參賽作品於收件截止日後,參賽者同意上傳至「TAVIS.tw 國家影視產業資訊平台」者可增強參賽作品曝光機會。(同意與否不影響參賽資格)。
2. 得獎作品於「臺北市庇護工場粉絲專頁」(http://www.facebook.com/TaipeiSheltered) 播放。

注意事項
1. 凡短片內容有拍攝到該工場之身障者時,須先徵得其同意並取得同意書。
2. 作品須為原創性,投件者本人擁有著作權或已取得著作權擁有者之授權。與參賽作品相關之著作權法律責任,由投件者自行負責。若發生侵權行為,除取消得獎資格外,另追回禮券及獎狀。

著作權規範
得獎者須授權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及其所屬機關,永久無償利用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163.29.39.136/enable/News_view.asp?id=683&cid=2

2011年8月27日 星期六

「愛不止息~」衣起來‧T 恤設計徵件

 


活動目的:
邀您『愛不止息』 衣起來,以『遺愛‧移愛』為題,請用活潑生動的手法傳達器官捐贈的重要,參賽者以 T 恤設計樣式,進行投稿徵件,一展過人的設計長才!

徵件對象:
凡對服裝設計以及製作有興趣之民眾皆可參加,不分性別、年齡、地區,需為中華民國國籍。不限投件次數。

徵件主題:
以支持「器官捐贈」為主題,設計 T 恤樣式。

設計規範:
任何涉及暴力、色情、詆毀等不當內容,主辦單位有權中止該作品參賽。參加競賽作品須為自行創作的作品,且未曾用來參加過相關競賽;主辦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如涉及抄襲等情事者,參賽者得自行負完全責任、喪失其參賽資格,並交回已頒發的獎金及獎狀。

T 恤規格:
T 恤不限定款式、色彩,設計圖像以 jpg 檔案格式或手繪拍攝上傳。

徵件日期:
100 年 08 月 03日 ~ 100 年 10 月 03 日

報名方式:
‧請到官方網站下載「器捐元素」及「T 恤設計樣板」,並將您的設計圖直接繪製於 T 恤上,設計完成後,請輸出 800 × 800) 像素 72dpi 的 JPG 檔,並將作品上傳至活動網站。
‧參賽者請自行保留創作原始圖檔或手繪稿。
‧進入複選及獲獎作品必須將設計稿燒製光碟,並自行印製或手繪 T 恤,附上報名表及同意書等相關文件填寫清楚後,郵寄至大潤元知識策略有限公司 器捐小組收。

評選標準:
‧創新性  40%
‧可行性  20%
‧完整度  20%
‧整體美感 20%

徵件及評選時程:
‧徵件:100 年 08 月 03 日 ~ 100 年 10 月 03 日 (以郵戳為憑)
‧初選:100 年 10 月 07 日
‧網路投票:100 年 10 月 12 日 ~ 100 年 11 月 03 日 PM23:59
‧複選:100 年 11 月 07 日
‧公佈:100 年 11 月 15 日

獎項:
金獎 (1 名):現金 3 萬元 + 獎狀 1 張
銀獎 (1 名):現金 2 萬元 + 獎狀 1 張
銅獎 (2 名):現金 1 萬元 + 獎狀 1 張
佳作 (5 名):現金 5 千元 + 獎狀 1 張
網路人氣獎 (1 名):現金 1 萬元

参賽注意事項:
(1)參賽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就因此產生之損害,得向參賽者請求賠償。
(2)參賽者必須遵守主辦單位活動辦法內容等規定,如有違反,即自動喪失參加資格,如為得獎者,則取消得獎資格。
(3)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如因此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它任何第三人,參賽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4)得獎者應於主辦單位通知之期限內回覆確認同意領取獎金、獎品,並提供主辦單位所要求之完整領獎文件,逾期視為棄權。得獎者所提供之身份證明文件如與會員登錄資料不符,主辦單位得要求得獎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否則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5)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賽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6)參賽者或得獎者若有作品不實、違反著作權法、本活動須知規定或其他法令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並追回其已領取之所有獎勵;參賽者或得獎者均不得有異議。
(7)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賽作品未達評審標準者,獎項將從缺。
(8)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保有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
(9)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本活動辦法之權利。
(10)參賽作品請勿使用非法取得下載之音樂、影像或影片片段。參賽者若有抵觸任何著作權之法律,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承擔。
(11)所有獲獎之作品授權主辦單位,日後不限地域、次數、時間及無償使用。主辦單位擁有擷取部分片段作為活動宣傳使用之權力。
(12)主辦單位僅以網站、電子郵件、電話三種方式通知獲獎訊息。
(13)本案相關時程將視參賽狀況調整,以網頁最新公告為準,請參賽者隨時至網站留意相關訊息。
(14)凡參賽者視為同意並遵循上述之規定。

作品著作權:
(1)音樂:自行創作或合法取得授權之音樂。
(2)肖像:影片內之人物,應獲當事人拍攝同意。
(3)著作權約定:
①、參賽者同意作品於活動評選期間能無限次播放及使用於活動網頁上。
②、得獎者同意將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無條件提供與主辦單位宣傳及使用。主辦單位得利用其得獎作品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及公開上映。
③、參賽者投稿以原創之著作為限,作品經查屬抄襲或侵權者,取消其資格,得獎者並予追回所有獎勵,得獎者不得異議,獎項不予遞補,如涉司法爭訟,得獎人應自行負責,如致主辦單位涉訟,應合為訴訟參加或提供一切必要協助,主辦單位並對因此所受損害保有求償之權利。
④、參賽作品若有抵觸任何有關著作權之法令,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承擔,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得獎結果及領獎注意事項:
(1)得獎結果將於頒獎典禮現場公佈,得獎人完成領獎程序後,獎金另由主辦單位彙整得獎人資料統一以匯款方式辦理。
(2)依據中華民國所得稅法第 7 條、第 8 條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 2 條、第 3 條之「競技、競賽、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相關規定,凡得獎價值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整(含),中獎者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課徵所得稅按給付全額扣取 10%,非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課徵所得稅按給付全額扣取 20%,並簽具領據一份,獲贈現金得獎者,稅額將直接從獎金中扣繳;得獎價值在新台幣 1,000 元 (含) 以上時,本活動將由執行單位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給中獎者。
(3)頒獎地點及時間等相關事宜,以官方網站及主辦單位之公告為準。
(4)主辦單位保有此活動解釋及修改權利。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www.love818.com.tw/tsh_act.asp

2011年4月23日 星期六

2011 第二屆晶蓮獎「看見真相 超越死亡」創意徵稿

 


死亡的過程與死後的世界,
因未知而懼怕,因了解而超脫,
請發揮您的創意,
幫助人們了解生死,進而超越死亡!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圓覺宗智敏慧華金剛上師教育基金會
合辦單位:諾那華藏精舍、中華佛教居士會、黑秀網、生命之聲網路電台
贊助單位:財團法人台北市艋舺龍山寺

一、徵稿緣起/目的
有鑑於人們對死後世界不了解而畏懼,從事臨終關懷及助念已 20 多年的智敏慧華上師基金會,特於 2010 年舉辦首屆關於死亡及助念議題之創意比賽活動,希望將死亡前後的狀況、遇到的景象及因應的方法,透過影音平面及遊戲的方式來呈現。首屆活動成果亮眼,故於 2011 年再接續舉辦第二屆,期能廣募各界創意,以兼具啟發及趣味之作品,助人了解臨終關懷、助念及中陰知識的重要性。

二、徵稿類別
A、廣告或動畫短片:
1.內容主題:宣導當人臨終時,家屬及親友若能為其臨終關懷與助念,便能在其人生最痛苦的時刻,指引一條光明之路,免除一切苦難,讓生命的終點,就是無限希望的起點。影片最末,須放「生命的終點,就是無限希望的起點」標語。(備註:本次徵稿比賽設計主題以助念為出發點,請避免以標語為創意重點)。
2.30 秒至 2 分鐘之影片,影像拍攝或動畫 (2D、3D、Flash...) 均可,可使用任何影音器材或軟體製作。
3.作品須以可供電視播放之畫質製作,參賽作品請提供電子檔案,格式為 640 * 480 影片檔(.wmv 檔、avi 檔、mpg 檔),以供網路票選用。並附上 300 字以內之作品簡介。
4.影片中的對白或旁白無中文字幕者,請附書面說明。
5.請注意作品是否於不同平台播放會有問題 (如停格及影音不同步等等) 。
6.得獎名單公佈後,得獎者須限期提交可修改 1080 * 720 之 NTSC 高解析度原始檔,及相關資料。
B.圖文創作:
1.內容主題:同廣告或動畫短片
2.以圖為主文字為輔的輕鬆小品創作(海報、短篇繪本、圖文小品、漫畫....等不拘)。
3.單張作品繪製尺寸:A2(420mm × 594mm),列印輸出尺寸:A4(210mm × 297mm),頁數及製作方式不限(手繪、電腦製作或結合照片皆可)。
4.報名時僅提供 A4 輸出稿(或手繪稿),以及網路可看之縮圖檔(請存成 JPG 檔,RGB 格式,以便網路票選)。
5.得獎名單公佈後,採電腦製作之得獎者須限期提交可修改之原始檔(A2 尺寸,300dpi 畫質,CMYK 格式,TIF 檔)。
C. Flash 遊戲:
1.內容主題:
(1)親友往生時,家屬及親友遭遇的情況及該如何為之助念。
(2)以人死亡後到轉世之前的中陰時期,會遇到的現象與因應方式為遊戲內容。
2.作品請以 Flash、Director 等相關動畫軟體製作,參賽作品請提供電子檔案,檔案內容需包含 Flash 原始檔(.fla 檔)及影片執行檔(.swf),影片原始檔請以 720 × 480 pixel 儲存。
3.請確認完成的參賽作品可在 IE8.0 與 Firefox3.6 等瀏覽器上正常運作。
4.參賽作品檔案,請依照您的檔案與創作需求自行決定是否需要另行設計 Loading 動畫。
5.得獎名單公佈後,採電腦製作之得獎者須限期提交可修改之原始檔。
※為符合徵稿目的並激發創意素材,歡迎至活動官方網站 (http://blog.yam.com/showidea2) 參考相關生命教育文章、書籍,或參與本會所舉辦之生命教育相關講座。

三、報名方式
1.對本活動有興趣及愛好設計創作之個人或團隊均可參賽(若以團隊集體創作,需在報名時指定一名代表人以便聯絡),報名作品件數不限 (但得獎作品以一件為限)。
2.收件日期:自 2011 年 3 月 1 日起至 7 月 31 日止,親送或郵寄均可 (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3.報名方式:請上網 http://blog.yam.com/showidea2 下載或來電(02-27532621)索取報名表,再將作品(電子檔)連同報名表和相關附件,掛號郵寄至 10571 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 63 號 13 樓之一,「智敏慧華上師教育基金會 - 影音徵件小組」收。
4.報名資料概不退件,請自行留底。
5.作品若有毀損、畫質太差、報名表資料不全、製作規格或內容不符等情形,均恕不受理報名。
6.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賽人所寄出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賽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四、注意事項
1.作品內容必需正面以及不涉及色情、暴力、善良風俗與國家法律相牴觸之內容。
2.參賽之作品限未公開發表或獲獎之創作,評審期間亦請勿對外發表或將其著作權轉移予他人,若經人檢舉或告發,經查證屬實,取消其參賽資格。
3.因入圍之作品將於網路公開票選,請確保作品中之音樂或其他具著作權素材於公開票選中無任何侵權之行為,並均出於原創或合法使用而無任何抄襲、侵權情事,如有任何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獲獎之作品,須檢附音樂或其他具著作權素材之合法使用證明(版權、著作權授權書)。
4.凡參賽作品為已獲其他單位獎項,或是抄襲、有侵害他人著作權等情形,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並取消獲獎資格,並應將已發給獎金、獎狀、獎品交還主辦單位,若因此造成主辦單位之損失或損害者,包括但不限於支付權利人授權費用、賠償金額或和解金、負擔律師報酬及訴訟費用等,參賽者負賠償責任,參賽者有數人者,應連帶負賠償責任。
5.參賽作品如獲獎,得獎者即願意永久、無償、專屬及不可撤回地授權主辦單位就得獎作品可永久為公益推廣之目的為任何使用(包括但不限於重製、發行、改作、編輯、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口述、公開展示、公開傳輸;並得轉授權予第三人為前述使用),但主辦單位應於適當之處標明得獎者之姓名。得獎作品中如包含經他人授權之創作,得獎者應向該著作權人取得為上述授權予主辦單位之權利,並保證主辦單位得合法使用得獎作品。主辦單位依照本條前述規定之使用即無損得獎者(及其授權人)之著作人格權。
6.凡參加本徵稿活動者,即視為同意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違反則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主辦單位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權利。若有未盡事宜之處,將以活動網站公告為主。
7.得獎者應於得獎名單公佈後限期內提供完備之領獎資料,逾期視為棄權。

五、比賽方式
1.初審:2011 年 8 月 25 日前由主辦單位初步選出入圍作品。
2.網路票選及複審:2011 年 9 月 1 日至 9 月 15 日中午 12 時止。複審將由專家學者及實務工作者擔任評審。
3.公佈:2011 年 9 月 30 日公佈得獎名單於網站,並以電話或 E-mail 通知各得獎人,詳情請密切注意活動官方網站。
4.頒獎典禮暫定於 2011 年 10 月份擇期公開舉辦。
5.評分標準如下:
◎廣告或動畫短片:
‧主題啟發性  40%
‧創意     30%
‧整體畫面   20%
‧網路投票結果 10%

◎圖文創作:
‧主題啟發性  40%
‧圖文搭配   30%
‧創意     20%
‧網路投票結果 10%

◎Flash 遊戲:
‧主題啟發性    40%
‧遊戲趣味及耐玩性 30%
‧整體音效畫面   20%
‧網路投票結果   10%


六、獎項說明
1.得獎者獎金如下:
◎廣告或動畫短片:
金蓮獎一名:獎金 20,000 元
銀蓮獎一名:獎金 10,000 元
銅蓮獎一名:獎金 8,000 元
佳作三名:獎金 3,000 元
◎圖文創作:
金蓮獎一名:獎金 10,000 元
銀蓮獎一名:獎金 8,000 元
銅蓮獎一名:獎金 5,000 元
佳作三名:獎金 3,000 元
◎Flash 遊戲:
金蓮獎一名:獎金 30,000 元
銀蓮獎一名:獎金 20,000 元
銅蓮獎一名:獎金 10,000 元
佳作三名:獎金 5,000 元
2.依稅法規定,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十,故主辦單位將先行從獎金中扣除。

七、其他
1.活動結束後,得獎作品將於主辦單位刊物及媒體中發佈,並陸續邀請相關平台協助發佈。
2.活動洽詢電話:(02)2753-2621 吳小姐 or 謝小姐。
3.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活動網站及相關資訊:http://blog.yam.com/showidea2

2011年4月6日 星期三

國際工作營全球共同 LOGO 徵件

 


2009 年,我在台灣參與藝術國際工作營
2010 年,你在法國參與中世紀慶典國際工作營
2011 年,我們在泰國機場擦身而過,你我微笑點頭,
因為我們身上穿著印有相同 LOGO 的國際工作營 T-shirt!
這個微笑,其實就是一份認同!
每一年,在全世界有超過 100 國、10 萬青年一起參與國際工作營,這一次,讓我們透過 IWC 全球共同 LOGO campaign,用同一個 LOGO,秀出我們關心這個世界的認同,讓更多人看見國際工作營的全球影響力,讓更多人一起投入志工服務、改變世界的行列!

主辦單位:
1、 願景青年行動網協會 Vision YouthAction
2、 國際志願服務協調委員會 CCIVS under UNESCO ( Coordinating Committee for International Voluntary Service )
3、 歐盟志願服務組織聯盟 Alliance (Alliance of European Voluntary Organizations)
4、 亞洲志願服務發展協會 NVDA (Network for Voluntary Development in Asia)
5、 國際志願服務聯盟 SCI (Service Civil International)

活動期間:
2011 / 3 / 24 ~ 2011 / 4 / 30

報名方式:
1、 於 2011 年 4 月 30 日前,將 300 字內中英文設計理念說明、LOGO 原始檔及 JPG 檔,檔案 1.5M 以上,email 至 iwclogo@vya.org.tw,即完成報名。
2、 得獎作品著作權歸所有一起推動的工作營組織共同所有。
3、 參加作品不得抄襲,因抄襲而違反著作權法之法律責任自負。

倡議精神:
1、 志工天下 Volunteer the World:
2011 年是聯合國 International Year of Volunteer +10 週年,同時也是歐盟志工年,透過 IWC 全球共同 LOGO campaign,強化 IWC 網絡認同感、號召更多人一起參與國際志工服務。Take the lead, be the change!!
2、 IWC = International Volunteer:
透過 IWC 全球共同 LOGO,我們要讓大家想到國際志工就想到國際工作營,讓國際工作營成為青年參與改變世界的舞台!
3、 志工背包客 Volunteer Backpacker:
穿戴上 IWC 全球共同 LOGO,代表著我們是願意幫助其他旅行者的國際工作營志工背包客,在旅途中,遇到穿戴著相同 LOGO 的朋友,我們願意主動微笑、提供協助,讓旅途中遇到困難的志工背包客,也能夠感受到被服務的溫暖!
4、 志工一家 International Solidarity:
在旅途中遇到穿戴著相同 LOGO 的朋友,代表著彼此都擁有相似的志工生活經驗,不管他是哪一國人,我們都有種他鄉遇故知的熟悉感,我們願意主動分享彼此對於這個世界的看法、鼓舞彼此,讓我們的服務更有力量!

徵件期間與流程:
1、 徵件期間:即日起至 4 月 30 日止。
2、 網路票選:於 2011 年 5 月 5 日至 20 日,透過 VYA facebook 進行全球票選,選出最有人氣的 4 項作品進入決選。
3、 國際工作營全球平台決選:於 2011 年 5 月 21 日至 31 日,由主辦單位針對最有人氣的 4 項作品進行評選,最符合國際志願服務精神者,將成為全球國際工作營正式 LOGO。
4、 頒獎典禮:於 2011 年 6 月 5 日於主辦單位官網公告 IWC 全球 LOGO。

徵件辦法:
1、 於 2011 年 4 月 30 日前,將 300 字內中英文設計理念說明、LOGO 原始檔及JPG檔,檔案 1.5M 以上,email 至 iwclogo@vya.org.tw,即完成報名。
2、 得獎作品著作權歸所有一起推動的工作營組織共同所有。
3、 參加作品不得抄襲,因抄襲而違反著作權法之法律責任自負。

獎勵辦法:
對於獲選作品創作者:
1、 免費參與國際工作營全球志工活動:
(1) 若得獎者為台灣志工:得獎創作者可以選擇參與任何一個國家的計畫,由 VYA Taiwan 提供機票及國際註冊費作為獎勵。
(2) 若得獎者為其他國家志工:不管得獎創作者來自哪一個國家,皆可以來台免費參與一次國際工作營計畫。國際機票與在地食宿由 VYA Taiwan 提供。
(3) 以上得獎者參與志工計畫,機票由 VYA 訂購提供。
2、 在 NVDA 網站上介紹創作者及 LOGO 設計理念。

IWC 全球共通 LOGO 使用說明:
1、 全球 IWC 組織皆可無償使用 IWC 全球共同 LOGO
2、 可將此 LOGO 在各組織網站上進行 Promotion 及運用
3、 由各組織自行運用 LOGO 設計 Workcamp 相關產品,例如潮 T、背包吊牌,以販售或贈送的方式提供給繳費參加的 Camper,從今年暑假開始,讓全球青年可以看見 IWC。

聯絡方式:
【專案聯絡人】願景青年行動網協會簡嘉信專案經理 02-23654907 iwclogo@vya.org.tw

活動網站:http://www.volunteermatch.org.tw/IW/iwclogo/index.htm

2011年1月22日 星期六

第七屆「精神疾病反污名化」『請你聽我說』海報創作比賽

 
1、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康復之友聯盟
2、贊助單位:台灣禮來股份有限公司

3、報名截止:
即日起至 100 年 3 月 2 日(三)止

4、報名辦法:
(1)參加對象:
不限,只要你敢 show、夠創意,歡迎踴躍參加。
(2)比賽內容:
須與精神障礙者或精神疾病有緊密連結,並能破除污名化效應,另需附報名表(海報比賽參賽者請另附三百字內的作品主題說明),請以 A4 紙張列印或書寫,連同作品寄出。
(3)報名方式:
僅接受郵寄方式報名。請於 100 年 3 月 2 日(三)前,以郵戳為憑,將作品與報名表(請務必於發表同意書之立書同意人處簽名)郵寄至中華民國康復之友聯盟 (100 台北市中正區紹興北街 8 號 6 樓),註明參加「第七屆精神疾病反污名化海報與徵文創作比賽」。
(4)參賽者務必填妥報名表單內所有欄位且將作品郵寄至本聯盟,若有資料不全者,視同放棄。

5、比賽項目:
◎海報比賽:
限彩色圖稿,畫面上需呈現自行設計的標語,手繪請採 A3 格式(42cm × 29.7cm)、電腦列印稿請採 A4 格式,作品都請置於黑色卡紙上。

6、比賽方法:
凡參賽作品皆由康盟上傳至 facebook 網站公開接受點閱。(請按『讚』加入中華民國康復之友聯盟 facebook 粉絲專頁)
第一部份:評審評分。
第二部分:網路 facebook 粉絲專頁作品按讚人數(於 100 / 3 / 8 中午 12:00 起公開所有參賽作品於 facebook,迄至 100 / 3 / 14 中午 12:00 統計累積之瀏覽總人數,並將人數統計資料納入評分。)

7、評審標準:
‧主題 40%
‧創意 40%
‧技巧 10%
‧facebook 按「讚」人數 10%

8、獎勵辦法:
(1)自海報與徵文比賽項目中各選出前三名與佳作數名。
(2)每組獎項與獎金:
第一名 - 獎狀乙紙,獎金壹萬元整。
第二名 - 獎狀乙紙,獎金捌仟元整。
第三名 - 獎狀乙紙,獎金伍仟元整。
佳作獎 - 獎狀乙紙,與紀念品乙份。
(3)優勝者名單與頒獎典禮詳情將由本聯盟專函通知,並於聯盟網站公布詳細資訊,若有問題請與本聯盟聯繫。

9、注意事項:
(1)每人參賽作品以一件為限。
(2)所有報名作品版權屬於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得依著作權法之相關規定行使一切重製、編輯、改作及公開展示等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3)投稿作品需為原創性創作,且未曾參加其他比賽或公開發表,違者將取消本次參賽資格。
(4)所有參賽者均須保證其所交付之參賽作品係屬參賽者自行創作。如參賽者或其參賽作品有違反前述規定之情形,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主辦單位除得立即取消參賽者之參賽與得獎資格外,並得追回獎金獎品。參賽者對於因違反相關規定所產生之一切法律責任,需自行負擔。
(5)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報名規定的各項內容及規定,本活動參賽規則如有異動,依本活動網站最新消息公布為準。主辦單位保有所有相關活動最終解釋權及活動更改之權利。
(6)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請自行保留備份。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
(7)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之。
(8)關於參賽資料上傳 Facebook 一事,因作品上傳時間會因作業系統而導致上傳時間有落差,故上傳依序為本聯盟收到報名資料編號為主。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tamiroc.org.tw/news01-66.htm

2010年6月15日 星期二

「讓創意幫盲」設計師慈善創意商品設計大賽

 


在台灣,平均不到三小時就有一個人因為「意外」或「疾病」而失明,更令人震驚的是,在每年新增的失明人口中,超過九成都是成年後才失明的朋友,其中更不乏擁有專業技能的人才或碩士、博士等高學歷人才,這些朋友在突然失去視力後,除了需要重新適應生活之外,還需訓練全新的生活技能,而在台灣最為一般人所知的視障工作就屬按摩最為普遍,但其實對於擁有專業才能的視障朋友來說,這樣的謀生方式除了造成專業資源的浪費外,也無形中傷害了他們的自尊心。

為了幫助視障朋友有更多可以賴以維生的技術,並且找回自尊心,台灣設計師入口網站 - 黑秀網與中華民國無障礙科技發展協會共同舉辦「讓創意幫盲」設計師慈善創意商品設計大賽,希望招集設計師發揮創意,運用設計師最熟悉的設計、創意、行銷等專業,設計出視障朋友能夠參與其中藉以謀生的創意商品,幫助視障朋友擁有更美好的幫助與未來。

在資源有限的時代裡,捐助的金錢有限,但您的一個小創意,將協助無數需要幫忙的視障朋友,歡迎各位設計師踴躍參賽。

活動目的:
為協助視障朋友增加生活技能並找回自尊心,特舉辦創意商品設計大賽,期望藉由設計師的敏銳觀察與創意發想幫助視障朋友設計更多可製作並藉以謀生的創意商品。

競賽主題:
1.藉由觸覺、嗅覺、聽覺,可使視障朋友一同參與製作的創意商品。
2.可全部、或部分由視障朋友完成製作的創意商品。
3.可提升視障朋友收入之創意商品。
※範例:
A. 潮T / 服飾圖飾串珠
B. 創意環保餐具
C. 創意芬芳手工香皂
D. 創意陶土作品

活動時間:
投稿時間:2010 / 06 / 15 ~ 2010 / 08 / 22 (主機時間:23 點 59 分 59 秒)
公佈得獎:2010 / 08 / 31

參賽資格:
凡對創意商品設計有興趣或想法之設計師皆可參加。

參賽辦法:
由黑秀網 (http://www.heyshow.com) 首頁進入「讓創意幫盲」設計師慈善創意商品設計大賽比賽專區登錄,依照網頁中的指示上傳圖檔即可。

徵稿條件:
請準備 800 x 800 pixels 以下,存檔後尺寸在 250k 以內的 .jpg 檔案,特別注意要 RGB 模式,其他格式不接受。

評審標準:
市場性  60%
商品創意 20%
視覺美感 20%

活動獎項:
優選:3 名,可獲得主辦單位頒發之獎狀及感謝狀 + 意念圖誌 Digital Artist 一年份 + 黑秀人物專訪一篇
入圍:100 名,可獲得北士設計所設計之“飯團與湯圓”創意徽章一枚 (圖案隨機寄出)

注意事項:
1.黑秀網與相關主、協辦單位有權力就參加作品進行非商業性質的報導與媒體上之刊登安排,倘若不接受如此安排者,敬請於活動截止前與 service@heyshow.com 接洽,取得「退出比賽」同意書並回傳,以為雙方憑證。
2.敬請參賽者注重智慧財產權,參賽作品若涉及抄襲或侵犯他人之智慧財產權,所有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負,主辦單位將追回獎項並取消參賽者資格。
3.得獎者須配合得獎作品後續執行之相關事宜,相關事宜將於得獎後由主辦單位進行連絡。
4.本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以活動網站公佈資料為主。
5.凡報名參加即視同已閱讀並完全同意本活動之一切規定。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無障礙科技發展協會、台灣設計師入口網站 - 黑秀網
協辦單位:台北新生扶輪社、意念圖誌 Digital Artist、北士設計

活動網址:http://www.heyshow.com/activity/browsing.asp?actid=86

2010年2月28日 星期日

謹“菸”慎行,十萬獎金等你拿!- 菸盒警示圖文徵稿

 
一、活動名稱
謹“菸”慎行,十萬獎金等你拿!- 菸盒警示圖文徵稿

二、活動目的
為增加菸盒警示圖文設計之創意來源,透過菸盒警示圖文徵稿,藉由稿件創作及網路票選等活動,提供主管機關依菸害防制法第 6 條之規定,製作菸盒外包裝警示圖設計之參考。

三、活動相關單位
(一)指導單位:衛生署國民健康局
(二)主辦單位暨執行單位:國立政治大學廣告學系、日創社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四、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99 年 4 月 15 日
(二)活動部落格網址:http://smokingwarning.pixnet.net/blog
(三)參賽者須先於活動網站下載並填寫報名表、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及創作說明表,參賽作品於繳交截止日前 (以郵戳為憑),以郵寄方式寄至 11605 台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二段 64 號,國立政治大學廣告學系,菸盒警示圖文活動小組收。

五、競賽規則
◎競賽主題
1. 為增加菸盒警示圖文設計之創意來源
2. 相關菸盒警示圖文訊息及常識,歡迎上活動網站查詢(http://smokingwarning.pixnet.net/blog)
3. 本活動得獎作品將做為後續菸盒外包裝之印刷與宣傳海報使用
◎作品規格
設計圖之解析度 (電子檔案及印製時) 至少為 300dpi 以上;寬 (W) 30 公分 × 高 (H) 30 公分,並提供 ai 檔、jpg 檔 (或其他向量圖檔)
◎繳交資料
1.文件檢查確認表
2.報名表
3.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1 人 1 張)
4.創作摘要 (50 - 200 字)
5.樣張乙張,請依作品規格輸出,可表貼於黑色紙版上
6.參賽作品光碟乙份,請提供 ai 檔、jpg 檔 (或其他向量圖檔)
註:以上繳交資料請自活動網站中列印出來,並依序排列。
◎備註
1.參賽者不限參加件數,可投稿多件參賽作品。
2.每項參賽作品光碟上需標示【創作者姓名】【作品項目】【作品名稱】等資料,一份光碟僅限繳交一份作品。

六、評選標準
主題符合性 30%
構圖與佈局 30%
整體創意  20%
技巧、色彩 10%
主題標語  10%

七、圖文訴求對象參考方向
訴求對象與族群:
青少年 (12 ~ 18 歲)
訴求策略:
恐懼訴求、幽默訴求
圖文表現方式:
圖片以創新手法、漫畫,例如:「吸菸會導致性功能障礙」。

訴求對象與族群:

女性 (18 ~ 30 歲)
訴求策略:
感性、社會、利他訴求
圖文表現方式:
女性較容易接受感性訴求,例如:「二手菸會傷害家人健康」、「吸菸會導致胎兒異常及早產」或「吸菸會導致皮膚老化等問題」...等。

訴求對象與族群:
男性 (18 歲以上)
訴求策略:
理性、恐懼式訴求 (數據式或實例)
圖文表現方式:
此部分為吸菸主要人口,除了持續使用恐懼訴求外,也建議要加入具體的健康影響數字,例如:吸菸者罹患口腔癌的機會是非吸菸者的 27 倍,再加上圖片,效果會較佳。

訴求對象與族群:
男、女性 (尼古丁倚賴低者,每日吸 10 根以下者) 研究顯示,本族群是最注意警示圖文的一群,較關注健康議題,也是較能打動的一群。
訴求策略:
1. 理性、恐懼式訴求 (數據式或實例)
2. 正向訴求、社會訴求
3. 利他訴求
圖文表現方式:
「二手菸會傷害家人健康」,除了警示圖文外,也可提供健康資訊,此外影響健康的恐懼訴求,也 是表現方式之一。

訴求對象與族群:
男性 (尼古丁倚賴程度中、高者,每日吸 10 根以上者),較難說服的族群。
訴求策略:
支持性與實證性訴求
圖文表現方式:
對恐懼訴求的警示圖文會有迴避的反射行為,可採用戒菸成功的實證案例來作正面宣導。

八、獎勵方式
將決選前三名各一件,佳作十件,並頒發獎狀鼓勵:
第一名:獎金三萬元及獎狀乙幀
第二名:獎金二萬元及獎狀乙幀
第三名:獎金一萬元及獎狀乙幀
佳作十名:每名二千元及獎狀乙幀
※ 得獎之禮品若超過新台幣兩萬元以上,依所得稅法規定,應先行繳納百分之十五稅額。

九、得獎公告
99 年 4 月 30 日於活動部落格 (http://smokingwarning.pixnet.net/blog) 公佈。

十、頒獎典禮
將於決賽評選完畢後,於活動部落格公告頒奬典禮時間與地點。

十一、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需附上相關報名資料,以團隊名義參賽者,須詳列所有隊員詳細資料,參賽作品若經人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專利權等智慧財產權之侵害,需自負法律責任。
(二)參加資格:對本活動有興趣之全國民眾均歡迎參加。(指導單位、主辦暨執行單位及相關活動人員不得參加)。參賽者不限參加件數,可投稿多件參賽作品。
(三)參賽之作品不得為市面上所發行之產品或商業用途之創作,若經人檢舉或告發屬實,取消其參賽資格。
(四)各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擁有,主辦單位擁有修改、重製、攝影、著作、各類型態媒體廣告宣傳、刊印、公開展示及商品化等權利,均不另予通知。
(五)參賽作品需為原創作,若經他人檢舉或告發為他人代勞且有具體事實者,取消其參賽資格,若得獎,追回獎項。
(六)團隊名義報名的參賽者,必須在正式報名表上,指定代表人一人,並註明代表人之詳細資料,且於活動期間代表該團體負責比賽聯繫、入圍及得獎獎品領取之活動相關事宜。團體報名的所有成員和代表人,請自行分配團體內部的各項權責歸屬,若有任何爭執疑問(如獎金領取方式與分配),主辦單位與執行單位不涉入爭議並保持中立。
(七)參賽作品內容若涉及猥褻、暴力、色情、毀謗等違反善良風俗或法律者,或違反參賽資格者,主辦單位有權利取消參賽者資格與追回獎項,參賽者並須自負法律責任。
(八)參賽作品於參賽期間,不得同時參加其他競賽,參賽者亦不得將其著作財產權移轉或授權予他人,若發生此情形將取消參賽資格。
(九)為尊重智慧財產權,參賽作品如引用他人著作、商標、或其他專利設計,參賽人應於參賽報名表下方註明出處,其所衍生智慧財產權糾紛,均由參賽者自行處理及自負法律責任。
(十)參賽隊伍及作品需配合出席相關公開展示與頒獎典禮,得獎作品亦將做為後續菸品外包裝之印刷與宣傳海報使用。
(十一)參賽作品請保留原始檔備查,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
(十二)凡報名參賽者,即視為同意並接受本報名簡章的各項內容及規定。本報名簡章若有未盡事宜之處,將以活動網站公告為主。

十二、聯絡方式
菸盒警示圖文徵稿活動聯絡人:張倩瑜小姐 02-29393091 分機 67176

活動網站:http://smokingwarning.pixnet.net/blog

2009年12月21日 星期一

「徵心愛地球」南投縣 98 年環保創意競賽活動

 
一、活動目的:
為持續推廣環境保護的理念,落實環保署多項環保政策,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將舉辦海報、圖騰 logo 徵選活動,鼓勵民眾以環保概念結合個人理念創作,藉由競賽過程了解「資源回收形象改造」、「節能減碳」、「保育生態」、「清淨家園」與「環境關懷」相關知識,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將選出最具環保創意又能行銷南投的作品,強力公開宣導,進而達到全民參與的目的。

二、徵選主題:
1.海報類:
科技的進步與經濟的發展提供人類物質生活環境,卻也逐漸破壞人類賴以生存的自然環境,該如何健全人們環保意識的觀念?你想怎麼傳達改善生活環境品質與打造美好新家園的內涵與具體意象?請發揮你的想像與創意,呈現出含有南投縣特色之環保創意宣導海報,讓南投縣每個角落都能更美麗。以下列五個項目為主軸,任選其一創作。
(1)節能減碳酷地球:在南投縣可行的節能減碳措施宣導。
(2)資源循環零廢棄:在南投縣可行的源頭減量、資源回收措施宣導。
(3)去污保育護生態:在南投縣可行的污水減量與處理、濕地維護與生態保育宣導。
(4)清淨家園樂活化:在南投縣可行的環境維護、改造成樂活化清淨家園的宣導。
(5)永續發展的南投縣:南投縣於 97 年度開始推動永續發展規劃,訂定總願景為「健康美麗最中心,長住樂活新南投」,如何讓大眾瞭解並邁向共同願景努力的宣導。

2.圖騰 logo 類:
透過 LOGO 競賽活動在宣傳過程中,扭轉一般民眾對資源回收個體業者(即一般所稱拾荒者)及資源回收站的負面形象,運用活動的設計與進行,將形象改造工作印象轉化成一般民眾容易接受的 LOGO 識別,設計出能代表個體業者及資源回收站的精神,作為未來已完成輔導完成之個體業者及回收站的識別標誌。希望透過民眾共同參與、腦力激盪、創意思考,徵選出南投形象改造之代表性創意 LOGO,未來將廣泛運用在南投個體業者、回收站及其它宣導文宣中。藉以傳達南投縣形象改造工作整體營造的形象。以個體業者及回收站為主軸,任選其一創作。
(1)個體業者
(2)回收站

三、參加對象:
凡對此競賽有興趣之民眾,具中華民國國籍,不限年齡、職業、性別皆可自由報名參加,參賽者不得冒名頂替。

四、作品規格:
〈海報〉
A.對象:一般民眾
B.作品格式:
1.海報大小為 A2 尺寸,並設定解析度為 300dpi 及 CMYK 四色印刷模式。
2.檔案格式﹕請使用 CorelDraw、Illustrator、Photoshop 等繪圖軟體製作﹔請注意存檔時,須附上字體或文字轉外框曲線、圖檔置入或附上連結之圖檔等。
3.光碟中附上解析度為 300dpi 之 TIF 及 JPEG 檔。
4.光碟中附上報名表電子檔。(報名表請至南投縣政府環保局網站下載)。
5.作品光碟(請依作品格式規定)。
6.將作品輸出 A4 及 A3 尺寸之彩色樣張。
〈圖騰 logo〉
A.對象:一般民眾
B.作品格式:
1.作品需為平面數位方式創作,不可使用手工稿。
2.參選作品請一律以 Illustrator 或 Coreldraw 等向量繪圖軟體繪製標誌,請將作品印製於 A4 直式 15 × 15cm 之方框中,另將圖幅以彩色及黑白縮圖至 4cm × 4cm 範圍內各壹式置於菊八開 A4 尺寸(21cm × 29.7cm)之黑色硬式卡紙,用色以標準 CMYK 印刷四色以內為限(需標色樣)。
3.將作品輸出後(含黑白稿及彩色稿),黏貼於黑色硬式卡紙正面,並提供 100 字以內之設計說明,版面力求清潔完整。
4.圖樣設計需考慮放大、縮小,應用於各種材質文宣、簡報檔、網站等製作,且能明顯識別。
5.繳交檔案格式:
(1)完整作品請以 PC 格式、向量檔格式存於作品光碟片中,光碟上請註明參賽者姓名及作品名稱(完整參賽作品光碟含:參賽作品、設計理念電子檔及報名表電子檔)。
(2)色彩標示限以 C、M、Y、K 百分比標色方式標示。
(3)創作理念請以電腦打字列印於報名表上,內容不超過 200 字為限。
(4)請將報名表暨創作理念說明表裱貼於作品背面。報名表請至南投縣政府環保局網站下載。
(5)作品電子檔案一律以 ai 檔或 cdr 檔燒錄成 VCD 光碟,作品解析度至少 300dpi,隨作品郵寄。

五、評選辦法:
1.評分比重:
(1)海報類:
‧整體創意 40%
‧視覺美感 30%
‧文案內涵 30%
(2)圖騰 logo 類:
‧主題意象 30%
‧創意   30%
‧美感   20%
‧延伸   20%
2.評審機制:由主辦、承辦單位聘請評審委員(環保學者、視覺宣傳專業人員、影像工作者)進行公開評選。

六、活動時間:
1.徵稿期間:即日起至 99 年 01 月 15 日止(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憑)
2.評選時間:預計收件日期後兩個星期
3.公佈日期:預計評選時間後一個星期
4.頒獎日期:頒獎及發放獎金時間另訂(配合縣府及環保局活動、公開頒獎)

七、獎勵辦法:
1.海報類:
‧特優獎:一名(獎勵方式:獎金 10,000 元,獎牌一面)
‧優選獎:二名(獎勵方式:獎金 6,000 元,獎牌一面)
‧佳 作:七名(獎勵方式:獎金 4,000 元,獎牌一面)
2.圖騰 logo 類:
(1)個體業者
‧特優獎:一名(獎勵方式:獎金 5,000 元,獎牌一面)
‧優選獎:一名(獎勵方式:獎金 2,500 元,獎牌一面)
(2)回收站
‧特優獎:一名(獎勵方式:獎金 5,000 元,獎牌一面)
‧優選獎:一名(獎勵方式:獎金 2,500 元,獎牌一面)

八、收件地點:
1.受理收件地址:540 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 660 號 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收(請於信封外註名投稿類別)
2.洽詢電話:
(1)海報類: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049-2237530 分機 512(劉思青小姐或陳詩玫小姐)
(2)圖騰 logo 類: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049-2237530 分機 511(梁倍郡小姐)
3.相關訊息:
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網站:http://www.ntepb.gov.tw/
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資源回收網:http://163.29.95.253/oldweb/sum/index.htm

九、主辦單位:
1.指導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投縣政府
2.主辦單位: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3.承辦單位:意林行銷公關有限公司、新系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十、得獎作品權益相關規範:
1.每位參賽者須填寫報名表,相關活動辦法及報名資料表單請至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網站 http://www.ntepb.gov.tw/index.asp 下載。
2.前述評分指標如有更動,俟評審會議決定之,不另行通知。
3.若遇同分情形,由評審委員重新票選決定名次並作說明。
4.評審有權視參賽情況決議最後獎勵,必要時獲獎名額得以「從缺」。
5.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原創創作並無抄襲仿冒情事,且未曾對外公開發表;作品中使用照片或圖像,需為參賽者本身之創作或經授權使用或無版權使用問題。若上述有侵權情形,參賽者須自行負責,且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將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
6.各參賽作品,為推廣環境維護及觀光推廣觀念,主辦單位針對作品擁有重製、修改、下載、公開展示、公開播送、公開傳輸、散布及產品衍生開發之權利。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屬主辦單位及作者共同所有。惟日後若使用參賽作品,將不另行徵求作者同意或另外給酬。得獎作品將置放於 www.ntepb.gov.tw 中供民眾點閱。
7.參賽資料恕不退件,若有需要請參賽者自行備份留存。
8.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以活動網站公告為準,請參賽者不定時瀏覽網站相關訊息。參賽者請詳閱本辦法,參賽即視為同意遵守本辦法之規定事項。

活動資訊及下載:http://www.ntepb.gov.tw/news/index-1.asp?u=1&m=9&m1=12&m2=86&id=611

2009年12月17日 星期四

第 2 屆空氣污染防制宣導動畫競賽

 
一、 緣起:
藉由比賽方式,將本市推動之各項空氣污染防制策略,利用學子創意設計,使空氣污染防制宣導以活潑生動的動畫及遊戲呈現,另外針對低年齡層以著色塗鴉方式,從小深植環保意識,最後再配合節慶,運用電子賀卡將環保觀念經由網路傳達出去,特舉辦本競賽活動。

二、 推動單位:
主辦單位:臺南市環境保護局
協辦單位:祥威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立境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理虹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春迪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瑩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 活動主題:
本屆主要推廣之競賽主題為「營建工地圍籬綠美化」、「營建工地出入車輛輪胎應清洗乾淨」、「工地防制措施做的好,生活環境樂逍遙」、「柴油車烏賊趴趴走,遇到攔檢無處逃」、「柴油車輛勤保養、空氣清新又美好」、「機車定期檢 環保健康好」、「環保綠具人-綠色運具推廣使用」、「減碳救地球、節能省鈔票」、「節能無悔 牽手減碳 百萬名車送給你」、「加油跳停 你我健康」、「紙錢買足百,敬神又環保」、「紙錢集中燒,e 化作業最便民」及「港區環保做的好,空氣清新沒煩惱」。

競賽分組,如以下:
1、 宣導動畫:以活動主題來發揮製作。
2、 著色塗鴉:以活動主題來發揮製作,因以低年齡為對象,內
容務求淺顯易懂。
3、 環保小遊戲:以活動主題來發揮製作。
4、 電子賀卡:以活動主題配合台灣主要節慶來發揮製作。

四、 報名日期:
自 98 年 9 月 20 日至 99 年 1 月 10 日截止。

五、 競賽辦法:
1、 參加對象全國大專院校。
2、 得獎名額每組得獎名額如下:
(1)宣導動畫組:金獎 1 名;銀獎 1 名;銅獎 1 名;佳作獎 6 名。
(2)著色塗鴉組:金獎 1 名;銀獎 1 名;銅獎 1 名;佳作獎 7 名。
(3)環保小遊戲組:金獎 1 名;銀獎 1 名;銅獎 1 名;佳作獎5 名。
(4)電子賀卡組:金獎 1 名;銀獎 1 名;銅獎 1 名;佳作獎 7 名。
※ 若比賽作品未達標準,得獎名額得從缺。
3、 獎勵方式:
(1)宣導動畫組
金獎 1 名: 獎金 10,000 元 / 獎狀一只。
銀獎 1 名: 獎金 8,000 元 / 獎狀一只。
銅獎 1 名: 獎金 6,000 元 / 獎狀一只。
佳作獎 6 名: 獎金 3,600 元 / 獎狀一只。
(2)著色塗鴉組
金獎 1 名: 獎金 2,600 元 / 獎狀一只。
銀獎 1 名: 獎金 2,000 元 / 獎狀一只。
銅獎 1 名: 獎金 1,600 元 / 獎狀一只。
佳作獎 7 名: 獎金 1,000 元 / 獎狀一只。
(3)環保小遊戲組
金獎 1 名: 獎金 10,000 元 / 獎狀一只。
銀獎 1 名: 獎金 8,000 元 / 獎狀一只。
銅獎 1 名: 獎金 6,000 元 / 獎狀一只。
佳作獎 5 名: 獎金 3,600 元 / 獎狀一只。
(4)電子賀卡組
金獎 1 名: 獎金 2,600 元 / 獎狀一只。
銀獎 1 名: 獎金 2,000 元 / 獎狀一只。
銅獎 1 名: 獎金 1,600 元 / 獎狀一只。
佳作獎 7 名: 獎金 1,000 元 / 獎狀一只。
4、 報名規定個人創作或團體創作均可,一組以 5 人為限,將參賽作品燒錄成光碟連同報名表一份,於報名期限內,一併寄到 70155 臺南市中華東路二段 133 巷 72 號 臺南市環境保護局空氣噪音防制科收。
5、 作品規格:
(1)宣導動畫組:以 flash 動畫或影片製作,每則時間以不超過 60 秒為原則,旁白需配音,flash 製作請輸出為執行檔(.exe)。
(2)著色塗鴉組:bmp 檔或 jpg 檔。
(3)環保小遊戲組:以 flash 製作,並請輸出為執行檔 (.exe)。
(4)電子賀卡組:bmp 檔或 jpg 檔。
6、 評分辦法:
(1)宣導動畫組:
主題表達 (50%)
創意表現 (20%)
美術創作 (30%)
(2)著色塗鴉組:
主題表達 (60%)
創意表現 (30%)
美術創作 (10%)
(3)環保小遊戲組:
主題表達 (30%)
創意表現 (20%)
美術創作 (30%)
聲光效果 (20%)
(4)電子賀卡組:
主題表達 (50%)
創意表現 (20%)
美術創作 (30%)
7、 評選委員由臺南市環境保護局內科室主管 3-5 位及另聘 3 位相關領域學者進行評分。
8、 其他:
1. 題材與空氣污染防制相關即可,歡迎至臺南市環境保護局網站(http://www.tnepb.gov.tw/)參考。
2. 參賽後作品於收件後概不退還,所有得獎作品其版權歸明臺南市環境保護局所有,參賽作品將公佈於臺南市環境保護局網站上,作為宣導示範使用。
3. 著色塗鴉及電子賀卡之得獎作品,請另行提供原始製作檔案,以利臺南市環境保護局後續於相關宣導上示範使用。
4. 所有參加作品不得曾為發表或一稿多投,若經查證將取消其得獎資格。
5. 參賽作品不得侵害他人肖像權或版權,其法律責任屬著作者外,經查證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6. 本項辦法,若有變動或不足之處,依臺南市環境保護局網站更新資料為準。

活動資訊及下載:http://www.tnepb.gov.tw/list_01.asp?ID={E564878A-B2A0-4509-A22B-3AB14ED0F5BC}

2009年11月10日 星期二

2009 捷運心文化 SHOW 出心動力 - 創意海報大賽

 
一、活動目的:
透過創意性質的徵件活動,讓民眾在發想創意的同時,亦能落實「捷運心文化運動」安全及禮讓精神,將口號化為行動力,Show 出捷運心動力!除了將作品留下,更希望能將感動蔓延,讓大家從心做起,讓捷運更美麗!

二、參賽資格:
不分年齡、性別,全民皆可參加。

三、活動時間:
‧徵件時間即日起至 2010 年 2 月 23 日,以郵戳為憑。
‧2010 年 3 月 15 日中午 12 時於活動網站公布入圍決選名單。
‧網路人氣票選:2010 年 3 月 15 日至 3 月 30 日中午 12 時截止。
‧得獎名單公布:2010 年 4 月 2 日 中午 12 時 公布於活動網站。

四、報名方式:
請至活動網站下載報名表填寫完畢後,連同作品及光碟寄至 11557 臺北市忠孝東路 6 段 467 號 11 樓『捷運心文化運動創意海報徵件小組收』。
連絡電話:02-2653-9292 分機 259 陳小姐。

五、作品表現方式:
1. 以海報呈現,每位參賽者每項比賽項目最多僅能投稿 3 件,但每人僅能獲獎 1 件作品(以最高獎項為準,惟「網路人氣獎」及「安全設備鼓勵獎」除外)。
2. 內容須符合捷運心文化運動 8 項主題其中 1 項即可,為避免負面意涵,以正面表現方式為佳。
(1) 搭乘捷運請勿飲食、嚼食口香糖及吸菸。
(2) 銀髮長者、孕婦、推嬰兒車、行動不便及攜帶大型行李者,請改搭電梯。
(3) 搭電扶梯請站穩踏階、緊握扶手。
(4) 搭捷運請禮讓老弱婦孺。
(5) 手機通話禮儀-「輕」聲細語、長話「短」說、「簡」訊傳送。
(6) 搭車時,請禮讓車上旅客先下後上,並留意月台間隙。
(7) 列車行駛間,請握扶手或吊環。
(8) 遇緊急狀況,請使用車站及車廂各項安全設備(如電扶梯緊急停機鈕、消防栓與滅火器、電梯緊急停機鈕及緊急呼叫鈕、緊急停車按鈕、排煙口開放裝置、高運量月台邊緣下方避難空間、逃生指示燈、月台緊急對講機、列車緊急逃生門、列車緊急對講機、列車逃生把手與緊急開門旋鈕等)。

六、作品規格:
1. 直式海報 (需以電腦繪圖並輸出直式 A3 大小之書面作品)。
2. 主題:符合捷運心文化運動 8 項主題其中 1 項即可。
3. 參賽方式:
參賽者需以電腦繪圖投稿,海報為菊全尺寸(59.4cm × 84.1cm ),並設定解析度為 300dpi 及 CMYK 四色印刷模式。同時須附上光碟片,內含檔案及格式,請參照下述規定說明:
(1) 海報原始檔 (需留出血 0.3cm、解析度為 300dpi 及 CMYK 四色印刷模式、A I如有用到其他圖片檔案須附上圖片原始檔)。
(2) 海報 JPEG 檔 (解析度為 96dpi 及寬度不超過 480 像素)。
4. 所有作品需自行保留備份檔案,作品寄出後概不退回。
5. 須檢附書面報名表及授權同意書(需由本人簽名及蓋章),另若有使用他人所有之圖案,請取得該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等 證明文件。
6. 請確實填寫報名表之各項欄位,其中「創作主題說明」字數以 300 字內為限。

七、相關辦法:
詳見台北捷運公司網站www.trtc.com.tw,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八、評分方式及標準:
採 2 階段評選,初選:由 5 位評審自參賽作品中選出 30 名入圍決選,同時供網友進行網路人氣獎票選,並選出 1 位【網路人氣獎】得主。決選:由 5 名評審自 30 名入圍決選名單選出最後 19 位得獎作品。
※評分標準
創意度    30% - 含訴求手法新穎度、原創性、精彩度、趣味度。
主題掌握   25% - 作品符合主題性。
整體視覺效果 25% - 繪圖技術。
宣導功能   20% - 教育性及宣導內容正確性。

九、獎勵方式:
【首獎】1 名:新台幣 50,000 元 + 獎牌 1 面 + 3D 羅技 SpaceExplorer 滑鼠 1 個 + 動腦特輯 1 套 + 動腦雜誌 1 年 12 期
【貳獎】1 名:新台幣 25,000 元 + 獎牌 1 面 + 國際倫敦廣告獎 DVD 或動腦特輯
【叁獎】1 名:新台幣 10,000 元+ 獎牌 1 面 + 國際倫敦廣告獎 DVD 或動腦特輯
【優選】5 名:新台幣 8,000 元 + 獎狀 1 面 + 台啤 346 餐廳現金兌換券 2 本
【佳作】10 名:新台幣 5,000 元 + 獎狀 1 面 + 台啤 346 餐廳現金兌換券 2 本
【網路人氣獎】1 名:新台幣 5,000 元 + 獎狀 1 面 + 台啤 346 餐廳現金兌換券 2 本
【安全設備鼓勵獎】1 名:新台幣 25,000 元 + 獎狀 1 面 + 台啤 346 餐廳現金兌換券 2 本
【網路參加投票獎】12 名:
‧ASUS 華碩 Eee PC 1 名
‧3D 羅技 SpaceNavigator 滑鼠 1 名
‧2G 隨身碟 6 名
‧台啤 346 餐廳現金兌換券 1 本 4 名
※安全設備鼓勵獎:以主題中的『遇緊急狀況,請使用車站及車廂各項安全設備』為主題之作品,將另外由評審選出 1 名獲獎(可重複獲獎)。

活動網站:http://www.nv.com.tw/2009trtc/

2009年10月22日 星期四

台灣檳榔防制暨口腔癌防治聯盟LOGO設計徵選

 
1. 活動緣起:
口腔癌是我國男性癌症發生率和死亡率第四名,更是 25 - 44 歲男性最多人罹患的癌症!四年罹患口腔癌的人數,一年高達 5,352 人罹患口腔癌,且約有 2,200 人死於口腔癌!在台灣,檳榔與口腔癌關係密切:88% 口腔癌患者有嚼食檳榔的習慣,因此口腔癌防治工作與檳榔防制息息相關。

「台灣檳榔防制暨口腔癌防治聯盟」結合檳榔防制及口腔癌防治之社會團體及個人組成工作聯盟,於 2008 年 4 月 2 日成立,共同努力於口腔癌防治、宣廣檳榔健康危害,期能降低檳榔嚼食率及口腔癌的發生率與死亡率。

作為新的聯盟,希望對內凝聚聯盟成員的共識,以及對外吸引社會大眾參與並且提升對檳癌防制工作的了解與關注,因此藉由創意活動,邀請全民參與標誌設計比賽,塑造聯盟的組織形象。

2. 主辦單位:台灣檳榔防制暨口腔癌防治聯盟
3. 贊助單位:新竹貨運股份有限公司

4. 徵選項目與條件:
台灣檳榔防制暨口腔癌防治聯盟 LOGO (標誌),必須能充分展現聯盟的精神與宗旨。

5. 徵稿時間:
即日起至 2009 年 10 月 30 日截止

6. 參賽資格:
不限

7. 作品規格:
請繳交書面及電子檔各一份,說明如下:
‧書面 - 請將作品列印於 A4 規格報名表並填妥各項資料,共三頁:
§ 第一頁:Logo 彩色
§ 第二頁:Logo 黑白
§ 第三頁:參賽者基本資料、設計理念說明 (100 字以內),以及著作權轉讓同意書 (請務必簽名)
‧電子檔 - 請儲存為向量檔或 jpg 檔格式 (解析度300 dpi,並編排於 210 x 297 mm 檔案中),並燒錄成光碟。

8. 投稿方式:一律以郵寄投稿方式
‧請將報名表正本及電子檔光碟寄到:104 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 91 號 3 樓 「台灣檳癌防制聯盟工作小組」收
‧請註明「台灣檳癌防制聯盟 Logo 徵選活動」
‧截稿日期以郵戳為憑

9. 評分標準:
視覺   30%
理念傳達 30%
創意   20%
應用度  20%

10. 評選方式:分二階段評選
‧初選階段:由聯盟會員各選出五名作品進入決選,
 評選時間:2009 年 11 月 2 日至 6 日
‧決選階段:由評審委員從初選選出作品,評選出前五名優選作品,以及首獎一名
 評選時間:2009 年 11 月 9 日至 13 日

11. 獎勵方式:
‧首獎:獎金新台幣壹萬元,獎狀乙面
‧優選:獎狀乙面

12. 名單公佈與頒獎:
‧入選及首獎名單與作品將於 2009 年 11 月 30 日公佈在活動網頁與聯盟部落格
‧頒獎(首獎與優選獎)將於 2009 年 12 月 2 日「台灣檳癌防制聯盟」舉辦的活動頒贈

13. 相關規定:
‧參賽者每人以一次投稿為限,重複投稿以棄權論。
‧參賽作品限原創之作品,不得抄襲、改編、冒名頂替,如有上述情形,除取消名次、追回獎狀及獎品外,參賽者並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請提供投稿者真實個人資料,以利後續聯絡、通知及獎金兌換作業。若經發現資料不符則取消得獎資格,不得有異。
‧依稅法規定,中獎獎項之總獎金超過 1,000 元時,優勝者需申報並繳納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核對 ( 外籍人士需要提供護照影本 ),依稅法規定須扣繳 10% 之稅金 ( 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於一課稅年度內在台灣地區居留、停留合計未滿 183 天扣繳 20% 之稅金 )。
‧參賽者為著作人,凡投稿之稿件資料將歸「台灣檳榔防制暨口腔癌防治聯盟」版權所有,不得取回或轉為他人所有。
‧參賽者需提供設計圖之原始檔案,凡投稿作品著作權皆歸「台灣檳榔防制暨口腔癌防治聯盟」所有,主辦單位有權修改作品及相關呈現、應用,不另給酬。
‧參賽作品未達到標準,獎項以從缺論。
‧參賽作品恕不退件,投稿者請自留底稿。
‧本徵文辦法若有未盡詳細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徵稿活動事項若有疑問,請電洽活動洽詢專線。

14. 聯絡方式:
「台灣檳癌防制聯盟」工作小組
白小姐 (02) 2507-8006 #611
謝小姐 (02) 2507-8006 #623
e-mail:nobetelnut@gmail.com

活動網站及資料下載:http://www.sunshine.org.tw/nobetelnut/

2009年10月17日 星期六

捐血宣導海報設計徵選

 
一、宗旨:
為加強宣導並推動「全民參與捐血運動」,特徵求富創意且能激發民眾積極參與捐血的宣導海報設計,帶動全民捐血。

二、主辦單位:
醫療財團法人台灣血液基金會

三、海報主題:
以推廣全民參與捐血運動為創作方向,並自訂主題。

四、活動時間:
(一)報名送件及截止日期:自 98 年 10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下午 5 時止(以郵戳日期為準)。
(二)評選結果公告:98 年 12 月下旬於本會網站公布。
(三)頒獎:99 年 1 月(配合 99 年捐血月記者會,時間另行公告)。

五、徵選辦法:
(一)組別:
1.社會組:一般社會人士皆可報名參加。
2.學生組:凡中華民國教育部立案之各級學校之在學學生(需附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
(二)應徵稿件請詳列作者姓名、身分證字號、地址、聯絡電話及就讀學校(學生組)並註明參選「捐血宣導海報設計徵選」,於 98 年 10 月 31 日前郵寄至台灣血液基金會公關處收(100 台北市中正區南海路 3 號 3 樓)。
聯絡人:吳泰民 電話:02-23939905 02-23511600 #333。
(三)每人參選稿件限選一組參加,以 3 件作品為限。
(四)報名表請至本會網站(www.blood.org.tw)下載或至各捐血中心索取。

六、作品規格:
(一)海報為對開(75 × 52cm)尺寸之電腦繪圖,並設定解析度為 300dpi 及 CMYK 四色印刷模式,恕不接受手繪稿。
(二)海報必備元素:本會 LOGO 圖案及「醫療財團法人台灣血液基金會」中英文標準字,請設計者適度擺放。相關檔案請至本會網頁下載,並請依原比例縮放。

七、繳件規則:
(一)將作品輸出菊 8 開(A4,29.7 × 21cm)尺寸之彩色樣張,並黏貼於黑色硬式卡紙正面,下方貼上 300 字設計理念,報名表黏貼於裱板背面。
(二)得獎作品:
各組得獎作品經主辦單位通知參賽者,必須繳交或寄送作品光碟,寄送地點與報名地點相同。光碟需包含以下檔案:
1.海報原始檔(解析度為 300dpi 及 CMYK 四色印刷模式)。
2.海報 JPEG 檔(解析度為 72dpi)。
3.作者資料,內含報名表格及創作理念。

八、評選辦法:
(一)評審小組:由本會聘請相關專業人士共同組成評審小組。
(二)評選標準:依主題掌握、視覺效果、創意及構圖佈局等項目加以評分。

九、獎項及獎金:
(一)金獎
 社會組(1名):獎金新台幣 4 萬元及獎狀乙幀。
 學生組(1名):獎金新台幣 3 萬元及獎狀乙幀。
(二)銀獎
 社會組(1名):獎金新台幣 3 萬元及獎狀乙幀。
 學生組(1名):獎金新台幣 2 萬元及獎狀乙幀。
(三)銅獎
 社會組(1名):獎金新台幣 2 萬元及獎狀乙幀。
 學生組(1名):獎金新台幣 1 萬元及獎狀乙幀。
(四)佳作:每組各取 5 名,獎金新台幣 5 千元及獎狀乙幀。

十、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須為原創性,未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或展出之作品,亦未曾獲其他單位獎項或補助。作品如涉及著作權之侵權及不法行為,概由報名者自行負責,並取消其得獎資格。
(二)應徵稿件未達評審水準時,評審有權決定從缺。
(三)所有獲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本會所有,本會並保有入選稿件之修改權。
(四)參選作品請自行留存原稿備用,交付之參賽作品不予退件。
(五)活動內容如有修訂、變更,請參閱本會網站最新訊息公告。

※ 獎金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含)以上,依所得稅法規定需扣繳 10% 稅金,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扣繳 20% 稅金。

活動網站及詳細資訊:http://www.blood.org.tw/index.php?action=activity_news&id=2113

2009年10月11日 星期日

勞工紓壓網 Flash 紓壓小遊戲設計比賽

 
您是 Flash 遊戲設計高手嗎?
勞工紓壓網特舉辦「Flash 紓壓小遊戲設計比賽」
快將您的創意點子秀出來
得獎作品有機會展示在網站上喔!

活動目的
舉辦紓壓遊戲設計徵件活動吸引大眾運用創意設計出符合主題具創意概念之作品。得獎作品將供網站及各式宣導運用,可增添宣導效益,達成寓教於樂之理念。

主辦單位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紓壓健康網

活動時間
98 年 09 月 28 日至 98 年 10 月 28 日下午 5 點止,截稿日期以郵戳為憑。

活動資格
對本活動有興趣或愛好設計創作之個人、團隊。
※ 若以團隊集體創作,需在報名時指定一名代表人以便聯絡。

參加辦法
運用創意設計出符合主題具創意概念之紓壓小遊戲。
將參賽作品燒錄成光碟連同報名表一份等文件一並寄到:100 台北市紹興北街 5 號 8 樓。

作品規格
‧作品內容必需健康、不涉及色情、暴力以及和國家法律相牴觸內容。
‧作品須以 flash 動畫軟體製作,參賽作品請提供電子檔案,檔案內容需含 Flash 原始檔 (.fla檔) 及影片執行檔 (.swf),影片原始檔請以 1024 pixel (長) x7 68 pixel (寬) 儲存。影片執行檔需可在 Flash Player 9 以上版本播放。
‧如使用音樂或其他具著作權素材,請檢附合法使用證明(版權、著作權授權書)。
‧作品檔名規則請依照次序:參賽者名稱(底線)作品名稱,如:王小明_打氣球

評選方式
由主辦單位邀集相關專業人士進行評選,評分標準如下:
‧主題性 ( 30% ):主題傳達正確性
‧創意性 ( 30% ):創意運用與活潑性及趣味性
‧互動性 ( 10% ):作品呈現互動性以增進與民眾的可親性
‧美術呈現 ( 30% ):製作所使用之方式、技巧與美感

注意事項
‧為維護比賽入選作品之水準,主辦單位保留獎項增減、作品刪修之權利。各獎項如無適當作品入選,經評審決議,得以從缺。
‧所得獎品以實物為準,所有獎項不得折換現金。各獎項得獎人領取獎品時,應即檢查獎品之完整,領回後如發現有瑕疵,自行洽經銷商辦理換貨或保固。
‧本活動獎項僅寄送台、澎、金、馬地區。
‧得獎名單除個別通知得獎人之外,亦將得獎者公佈於行政院勞委會勞工紓壓網活動網頁上。
‧得獎者需於通知得獎一週內繳交領據,逾時未繳交上述文件,且經本單位以 Email 再次通知後一週,仍未繳交者,視同放棄,該獎項將以從缺處理。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承辦單位得隨時於行政院勞委會勞工紓壓網站補充解釋,不另行通知。
‧凡報名者均即視為已充分瞭解上述各條款所載承辦之單位擁有之權益及義務且願意完全遵守本辦法所述之各項規定。
‧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如有需要請先自行留底。

版權相關規定注意事項
1.參賽之作品須未經公開發表,參賽者若涉及違反著作權相關法律,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必須自負一切法律責任,概與承辦單位無關。若得獎作品經檢舉有抄襲。之嫌經查證屬實,承辦單位得取消名次並追回獎項。
2.經獲選後之作品及原稿其著作財產權歸行政院勞委會所有,參賽者不得行使著作人格權,並需簽署該作品著作權讓渡書,且配合提供相關資料。行政院勞委會及承辦單位擁有修改、重製、攝影、著作、各類型態媒體廣告宣傳、刊印、公開展示及商品化等權利均不令予通知及支付費用。
3.參賽作品所採用之圖片、照片、文字及音樂等受著作權法所涵蓋項目,皆須取得合法使用權,不得抄襲,若評審選獲獎後之作品遭檢舉發現,經查證屬實,委託辦理單位及執行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追回所頒發之獎項、獎金,並送交相關單位處理。
4.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原創創作並無抄襲仿冒情事,且未曾對外公開發表。若有上述情形,參賽者須自行負責,且委託辦理單位及執行單位將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


活動網站:http://wecare.cla.gov.tw/LCS_web/Activity/09_Cla_FlashGame/index.aspx

設計知識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