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3日 星期六
2009 潛能創意盃 - 數位藝術類之互動設計組
電腦與各種的硬體裝置已經深入人類的生活,但人們操作這些硬體仍無法和人與人之間的互動相提並論,因此,許多研究發展也努力嘗試讓裝置與硬體能更簡易操作能更融入人們的生活。2009 年潛能創意盃特地將介面設計組要讓同學挑戰、發揮潛能,展現出切合主題的人機互動新創意。
(一)、比賽規則:
1、主題:“Imagine a world where technology helps solve the toughest problems facing us today”,所有參賽作品需符合主題並以社會關懷的考量與角度發想
2、參賽資格:16 歲以上,在教育部承認之教育機構就讀的學生。
3、組隊規定及晉級方式:每隊最少一位,最多兩位學生,建議有一名指導教師,團隊成員可來自不同學校、國家或地區,但一隊只能代表一個國家參賽。
4、報名方式:全球所有參賽隊伍均統一採線上報名、參賽並於線上繳交每一輪作品。第一輪、第二輪以及全球總決賽項目陳述及文檔都需採用英文撰寫。最終將有六支參賽隊伍晉級埃及的全球決賽。
5、每隊只能繳交一件作品。
(二)報名提交作品方式:
1、註冊報名:進入https://imaginecup.com/Registration/Default.aspx 完成註冊及比賽項目報名
2、提供隊員資料:從比賽項目的網頁利用“PROVIDE INFO”來填寫個人資料,等頁面更新完後比賽項部的頁面會出現“SIGN UP LIFE ID”,點選此按鈕來把個人 MSN 帳號與比賽帳號作連結 (連結後可直接用 MSN 帳號登入網站)。
3、完成線上組隊:進入 http://www.imaginecup.com 並登入帳號,從“Compete”選單選擇進入參加的比賽項目網頁,進入“Create Team”完成組隊流程。
4、確實完成步驟 1, 2, 3 後比賽項目頁面便會出現“SUBMIT ENTRY”,按下便可進入網頁完成作品上傳(參考附件四)。每一輪提交作品內容請參考“每輪提交作品內容”。
(三) 每輪提交作品內容:
1)全球第一輪:將以下內容壓縮成一個 .zip 檔並完成上傳
•圖示講解作品的設計概念,並以數位格式繳交。繳交之數位檔案必須採用 PowerPoint 或其他標準顯示格式(jpeg, gif 等)呈現 (檔案必須小於 25MB)
•少於 100 字的作品設計簡介,並以 .txt 格式呈現。
2)第二輪:將以下內容壓縮成一個 .zip 檔並完成上傳
•以第一輪作品為基準製作出的成品。並提交以下內容:
o 以影片方式呈現設計成品 (最多 2 分鐘;50MB 以內;允許格式包含:mpg, .avi 或 .mpeg)
o 少於 300 字的作品設計簡介、簡介必須說明作品和設計與 2009 年主題的關聯,並以 .txt 格式呈現。
o 提交作品必須使用以下列出之其中一項工具:
• Expression Studio
• Expression Blend
• Expression Web
• Expression Media
• Expression Design
• Expression Encoder
*在不違已上要求下,隊伍可自行交叉使用微軟與非微軟技術與工具。
3)全球決賽是 36 小時現場比賽,所有比賽規則當場公佈。
(四) 比賽日程:
第一輪
開始日期:即日
截止日期 :2009年3月1日
第二輪
開始日期:2009年3月2日
截止日期 :2009年5月20日
埃及全球決賽
開始日期:尚未公佈
截止日期 :尚未公佈
(伍) 評分標準:
第一輪與第二輪
主題相關度 20% - 作品是否有創意的切入 2009 主題
創新性 20% - 作品所展現的創新與創意
社會貢獻度 20% - 作品是否有效解決鎖定的問題
技術 20% - 作品所需運用的技術是否運用恰當並有實際的執行可能
作品的呈現 20% - 圖片、影片與文案是否有有說服力並有效傳達作品設計概念
全球決賽
評分標準當場公佈
(六) 獎金與獎勵:
全球決賽獎金:
o 全球決賽入圍隊伍:赴埃及參賽權(微軟公司將承擔參賽者全程之住宿與交通費用)
o 全球冠軍:獎盃及美金捌仟元
o 全球亞軍:獎盃及美金肆仟元
o 全球季軍:獎盃及美金叁仟元
活動網站:http://www.microsoft.com/taiwan/imaginecup/index.html
D-Link 產品彩繪創意大賽
【活動說明】
發揮您的最佳創意,讓想像力化身為美麗飛舞的蝴蝶,D-Link 純白網路電話將成為您的最佳畫布, 創意主題不限,請下載產品彩繪版型, 二萬元大獎就是您的喔!
【活動對象】全國民眾
【主辦單位】友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活動時間】2008 年 11 月 15 日至 2009 年 2 月 20 日
【投稿時間】2008 年 11 月 15 日至 2008 年 1 月 30 日
【得獎名單】公布:2009 年 2 月 20 日
【投稿說明】
1. 請在【版型下載】先行下載設計 D-Link DHA-130 網路電話版型
2. 在投稿時間內將設計完成之作品於【我要投稿】上傳作品及填寫報名表
【作品評分】
1.主題 50%
2.網友投票佔 20%
3.商業應用 20%
4.色彩 10%
【獎項說明】
金獎: 二萬元 + D-Link 網路電話乙台
銀獎: 一萬 + D-Link 網路電話乙台
銅獎: 五仟元 + D-Link 網路電話乙台
佳作: DIR-655 無線基地台乙台
投票獎: D-Link 2009 彎彎可愛年曆 30 份
注意事項:
1.D-Link保留終止或取消此活動之權利。
2.得獎者連絡與寄送獎品以報名投稿所填寫之內容為主,參賽者請確認報名資料無誤。若因資料不正確造成無法聯繫及寄送獎品,則視為自動棄權,主辦單位無法保護。
3.所有參賽者均須保證其所交付、提供、上傳、刊載之所有參賽作品係屬參賽者自行創作亦保證均無涉及色情、暴力、誹謗、人身攻擊、宗教議題、政治議題、妨礙社會正當風氣、有背於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如參賽者或其參賽作品有違反前述規定之情形時,一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主辦單位除得立即取消參賽者之參賽與得獎資格外,並得追回獎金獎品。參賽者對於因違反相關規定所產生之一切法律責任,需自行負擔。
4.本活動限居住在中華民國台澎金馬地區之居民。
5.所以贈品以實物為準,不得折換現金或其他物品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改此活動辦法及獎項的權利,如有任何變更內容,或詳細注意事項會公布於D-Link網站。
6.任何獎項與得獎人均不得重複得獎,重複得獎情況發生時採遞補人獲獎。未達評審標準,主辦單位與評審團得讓獎項從缺。
7.獲選作品不得抄襲、剽竊他人之作品,若經發現有上述不法情事者,除取銷其得獎資格、追回獎金及獎品外,法律責任由該參賽者自負,但創造性模仿或引用應受鼓勵。 得獎缺額之遞補與否由大會評審團與協會共同協議之。
8.獲獎作品如確定進行商品化量產,將另訂作品授權合約。
9.稅法規定,贈品金額超過新台幣 1,3333 (含)元者,得獎者須支付 15% 之個人所得稅。
活動網站:http://www.dlinktw.com.tw/temp/promotion/patterndesign/default.asp
2008年12月11日 星期四
PGO 2008 FEEL 創意設計大賽
活動說明:
1.請您發揮創意能表達競賽主題「F.E.E.L」之產品設計,設計出符合車型大小產品的車型外觀設計。
◎FUN - 有趣的造型、功能、配備等。
◎ECOLOGICAL - 環保材質或生產方式
◎ECONOMY - 節能引擎,如電力,油電混合等量產的動力。
◎LIFE - 生活化的,能解決生活使用的問題,如載老人、殘障人士、停車等生活問題。
2.活動時間:2008 年 10 月 15 日 至 2009 年 1 月 31 日
* 開放投稿:2008 年 10 月 15 日 至 2009 年 1 月 15 日
* 作品開放票選時間:2009 年 1 月 12 日 至 2009 年 01 月 31 日 17:00 止
* 評審時間:2009 年 1 月 16 日 至 2009 年 02 月 06 日
* 名單公佈:2009 年 2 月 12 日
3.投稿流程說明:
(1) 設計您認為最具「F.E.E.L」的產品外型之設計稿三張(需含產品之前 45 度角圖 、側視圖、後45度角圖)
(2) 請上網成為 PGO 的會員,可以個人名義報名或組別報名
(以組別報名需推派一名為代表,組員名單於加入會員處填寫)。
(3) 上傳產品外型之設計稿三張(需含產品之前 45 度角圖 、側視圖、後 45 度角圖)。
(4) 告訴我們你的設計理念。
(5) 審核通過之後即可參加比賽。
4.投稿注意事項:
(1)上傳檔案格式為 JPEG 或 GIF ( 請轉存成 RGB,以便網頁可以瀏覽) 。
(2)上傳檔案分產品之前 45 度角圖、側視圖、後 45 度角圖三種。投稿件數以產品造型為單位,每次上傳一件,如果有不同造型設計的產品,請分批上傳。
(3)所有作品尺寸一律統一為 800 pixel * 600 pixel ,72dpi,每張稿件檔案不得超過 500k,規格不符者評審單位有權視狀況不列入評選作品
(4)為求公平起見,參加者統一參考本站所提供產品角度照片(前 45 度角圖、側視圖、後 45 度角圖),不可使用不同角度的圖片
(5)所有投稿作品均會有 3 個工作天的審核期,經審核通過後的作品方會出現在「作品瀏覽」單元。
5.通過審核之參賽作品均開放給網友瀏覽與投票。
6.作品評分方式:評審將由摩特動力工業與相關之專業人士,以創意、美感以及與商品量產的可行性,三個方向做為評分標準。
7.獎項說明:
★金牌設計師 1 名:獎牌及獎金 NT$30,000,如為國外參賽者更改為 us$950。
(如產品量產可將設計師之簽名設計在所有量產之車輛貼紙上)!
★銀牌設計師 1 名:獎牌及獎金 NT$20,000,如為國外參賽者更改為 us$600
(如產品量產可將設計師之簽名設計在所有量產之車輛貼紙上)!
★銅牌設計師 1 名:獎牌及獎金 NT$10,000,如為國外參賽者更改為 us$300。
(如產品量產可將設計師之簽名設計在所有量產之車輛貼紙上)!
★優選設計師 3 名:獎牌及紀念品一份。
(如產品量產可將設計師之簽名設計在所有量產之車輛貼紙上)!
★同樂獎 3 名:捷安特 摺疊式腳踏車一台 (NT$4,350),凡參賽者、或有參與作品票選活動訊息推薦予好友者即可於票選活動結束後,由電腦隨機自動抽出 3 名幸運者,此限設籍於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者
8.中獎者不得要求更改獎項或兌換現金。
9.中獎者需提供與參賽/投票者相同資料之身分證影本始可兌換獎項。
10.得獎名單公佈後將有專人以電話聯繫,如於 1 個月內 (2009/03/12 前) 無法取得聯繫,得獎資格將不予保留。
11.得獎者需依法繳納機會中獎所得稅。
12.摩特動力工業擁有隨時修改及取消本活動的權利,無須作事前通知,亦有權對本活動之所有事宜作出解釋或裁決。
13.摩特動力工業擁有使用設計者資料、設計作品作為宣傳用途的權利,恕不另行告知。
活動注意事項:
本活動辦法若有未盡詳細事宜,摩特動力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摩特動力工業」 ) 得隨時修訂。若因故無法進行本活動時,摩特動力工業保有隨時修正、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並不另行公告。
1.各參賽作品之著作權 顧 屬於主辦單位。主辦單位除可作為量產使用外,為推廣本次活動的後續宣傳,得享有無償重製、分發散布、公開展示及發表、廣告、廣播或電視公開播送及網際網路公開傳輸參賽作品於相關媒體活動等各項相關權利,並可將該權利授予第三方。參賽者不得將作品之類似創意與設計轉讓他人。
2.參賽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的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盜用或冒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任何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
3.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得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4.投稿作品不得有色情、暴力、涉及人身攻擊、違反社會風俗、宗教議題或政治議題等內容,否則評審單位有權視狀況退件。 (退件機制如何告知投稿者)
5.作品如發現有涉及抄襲、剽竊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參賽者除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外,摩特動力工業得隨時暫停或取消參加競賽之權利,必要時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項,同時於摩特動力工業網站上公告之。
6.所得獎金應依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7.作品票選時,每名會員每天限投一票。
活動網站:http://pgo.e-work.com.tw/index.asp
2008年12月10日 星期三
「反毒參一咖,I am superstar」反毒 MV 徵選
反毒參一咖 I'm the Superstar
不論年齡,不分族群,只要敢秀、愛現,每個人都是反毒 A 咖,
秀出你的創意,你就是最閃亮的 superstar。
不管你是學生、上班族,還是退休進入生活或事業第二春,只要發揮創意,將反毒手勢拍成影片,上傳至您個人 VLOG,一同響應反毒,就有機會和 MC Hotdo g一同拍攝反毒歌曲『毒』的 MV,還有高級獎品等你拿喔!
另外,於活動期間上網留言 (回應任何一篇參賽作品影音) 替參賽作品加油,並將活動「串連貼紙」引用到個人 Vlog 或 blog 裡 (須留下網址供審查),還有資格參加抽獎喔!
本活動分「影音投稿」及「留言」兩部份
「影音投稿」-請發揮您的創意,將反毒手勢拍成影片
活動期間:
1.投稿報名:97.11.28 (五) AM00:00 起至 97.12.26 (五) PM24:00 止(以影片實際上傳時間為準)
2.參賽作品得獎名單:97.12.30 (二) 公佈於本活動 VLOG。
如何報名參加活動:
1.非 VLOG 會員請先註冊並啟用您個人 VLOG。
2.接著將您的參賽影片,上傳至您個人的 VLOG 中。影片上傳請按此。
3.要記得將您的參加活動影音的引用功能開啟,以提供本活動使用。
4.完成後,請務必將您的參賽影音網址張貼在本活動影片下方回覆區中,工作人員將會在 48 小時內,引用到本活動 VLOG,即完成報名手續!
5.上傳作品後,請將活動「串聯貼紙」引用到自己的 Vlog 裡,才有參賽資格喔!!
參賽影片規格:
1.影片內容:請以反毒歌曲『毒』為創作主題,可以舞蹈、戲劇或其他形式表現,但必須設計與反毒有關之手勢,並將手勢融入影片中,影片一次以一段為限。
2.影片規格:格式不拘,長度需於 15 秒以上,檔案須小於 100MB;可用剪輯軟體進行後製。
3.影片標籤,需輸入『我不吸毒』字樣,不然無法參加活動。(按此查看是否有上傳成功)
4.每位會員限報名一件作品。
5.由於得獎作品將會製作成電視廣告播放,故請盡量以高規格之設備拍攝,並於上傳作品後保留原始檔(例如:avi 格式),提供日後製作 MV 使用。
評選辦法:
1.所有獎項評選審核全權交由法務部專業評審選出。
2.評分標準:主體意象表達 50%、創意及整體設計 50%
3.「最高人氣獎」則開放網友評分,評分方式 1 ~ 5 分,投下你心中的分數即可喔。 評分期間:97.11.28 (五) AM00:00 ~ 98.01.04 (日) PM24:00 止。
「留言」-活動期間內,凡上網留言替參賽作品加油者,將可參加抽獎唷!
1.網友留言:97.11.28 (五) AM00:00 ~ 98.01.11 (日) PM24:00 止
2.如何留言參加抽獎:請在本活動 VLOG 中,任一支參賽影音下方的回應區留言,即有機會參加抽獎。
3.留言網友必需將活動「串聯貼紙」引用到個人 Vlog 或 Blog 裡(須留下網址供審查),才有資格參加抽獎喔!!
得獎項目與獎品一覽:
◎反毒最大聲獎 - 7 吋 DVD 播放器 (共 10 名)
經專業評審評選後,前十名可獲得高級 7 吋 DVD 播放器,還可和 MC Hotdog 一同拍攝歌曲 MV。
同時,作品也會視情況運用於該支 MV 當中,故參賽者作品請保留原始格式。
公佈時間:2008.12.30 (二)
◎志在參加獎 - I-pod shuffle (共 25 名)
未獲得前十名的參賽者還可以參加抽獎!
主辦單位將由所有參賽者中,以電腦隨機抽出 25 名,將可獲得 I-pod shuffle 乙台。
公佈時間:2008.12.30 (二)
◎留下足跡獎 - 2G 隨身碟 (共 200 名)
凡於活動留言期間至本活動網站留言,寫下支持反毒的宣言,就有機會獲得高級 2G 隨身碟乙個!
公佈時間:2009.01.12 (一)
◎最高人氣獎 - 高級自行車(共乙名)
於活動期間內 (2009.01.04 (日) PM24:00 前),獲得網友評分分數最高之參賽作品,即可得到最高人氣獎,可獲得高級自行車乙台。
公佈時間:2009.01.12 (一)
活動洽詢專線: (02)2578-7542 反毒活動小組。
注意事項:
1.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屬主辦單位所有,得獎者須填寫作品著作權及版權同意書(未填寫者取消得獎資格),未成年者須請法定代理人填寫,將作品著作權及版權全部讓予主辦單位,作者僅有著作權人格權,不得重製及公開發表該則作品,主辦單位則擁有全部著作財產權,得為推廣反毒宣導教育活動之目的,對得獎作品進行修改、出版、著作、攝影、公開展示及商品開發等各類型態媒體宣傳之權利,得獎者不得異議。
2.參賽者應保證作品係原創且享有完整著作權,並為未公開發表之作品。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參賽者須自行負責且承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獎品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須自行承擔,不得異議。
3.如因該作品所衍伸之智慧財產權、著作權等相關法律問題,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影片中不得發表誹謗、侮辱、猥褻、色情或侵害他人隱私、令人反感的內容訊息,嚴禁無謂的人身攻擊與謾罵。
4.由於得獎作品將會製作成電視廣告播放,故請盡量以高規格之設備拍攝,並於上傳作品後保留原始檔(例如:avi 格式),提供日後製作 MV 使用。
5.反毒最大聲的十名得獎者,可與 McHotdog 一同拍攝歌曲 MV,請注意以下事項:
a.拍攝日期:2009. 01. 02 日至 01. 04 日,其中一天。
b.拍攝地點:大台北地區
c.每支得獎作品限一人參與拍攝,製作單位將補助車馬費新台幣八佰元整。無法參與拍攝者,視同放棄機會,不得有任何異議。
主辦單位:法務部
承辦單位:臺灣電視公司
活動網站:http://www.moj.gov.tw/drugfree/
「環保99 讓地球美麗久久」創意短片大賽
活動時程
徵件期:2008 年 11 月 11 日 ~ 2009 年 1 月 31 日止
評審期及得獎公佈:2009 年 2 月及 3 月
參賽者資格
凡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以及一般民眾,能以創意觀點詮釋環保議題的學生族群及社會人士,均可參賽。
參賽者及上傳參賽作品應注意事項
1.參賽者可為一人或一組團隊。如為團隊,應載明隊名、隊長及隊員姓名,隊長不得再以個人名義單獨參賽或擔任其他參賽團隊之隊長,但得為其他團隊之隊員。
2.參賽作品一律由參賽者自網路報名且已於其他網路平台發表過,並告知其連結網址,入圍公布後入圍者必須寄送 DVD 光碟片至主辦單位。
3.參賽者應於參賽上傳時間內,上網填具報名表。
4.參賽者作品應自行於劇情類、紀錄報導類與動畫類競賽類別中擇一參賽;同一參賽作品,不得跨類報名。
5.參賽者應對參賽作品撰寫 500 字內簡單且清楚之企劃介紹,並上傳海報 或劇照。未上傳海報或劇照,系統將逕行於作品中,亂數擷取定格畫面作為海報或劇照;參賽作品之企劃介紹超過 500 字者,不受理參賽。
參賽作品規範
1.影像:
(一) 長度以 99 秒為限。
(二) 不限題材、內容與素材。
(三) 不限任何媒材。
(四) 運用視覺語言,拍攝出一部詮釋「環保」為主題的短篇形象影片,傳達出具創意,或新穎概念的作品。
2.音樂素材應以下列方式選擇:
(一) 自行創作。
(二) 自創用 CC(Creative Commons, creativecommons.org.tw)全球分享網站
※(Common Content, commoncontent.org),依作品授權方式與標示方法, 下載使用。
(三) 其他取得合法授權之音樂。
3.人物素材:
不限,惟如使用名人為短片或動畫之主角,影獲當事人肖像權之授權。
4.著作授權:
(一) 參賽者同意參賽作品採用創用 CC ( Creative Commons, creativecommons.org.tw)「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2.5 臺灣版」授權條款釋出影片,並永久無償授權公共電視宣傳與非營利使用,範圍如下:參賽者應授權主辦單位利用參賽作品(包括但不限音樂、相關海報與劇照、影片定格畫面、影片部分畫面)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及公開上映。
(二) 參賽作品有利用他人著作或權利時,參賽者應取得該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人或權利人同意其著作或權利於參賽作品中,依創用CC(Creative Commons, creativecommons.org.tw)「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2.5 臺灣版」授權條款授權,並提供公共電視宣傳與非營利使用,範圍包括利用參賽作品(包括但不限音樂、相關海報與劇照、影片定格畫面、影片部分畫面)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及公開上映。
(三) 主辦單位認為參賽者違反本須知第伍點「參賽作品規範」、第四款「著作授權」之(一)、(二)項規定者,得逕取消參賽、入圍或得獎資格,自平臺移除其作品,並追回其已領取之獎座、獎金、獎品、入圍證書及紀念光碟。
注意事項
1.參賽者可為一人或一組團隊。如為團隊,應載明隊名、隊長及隊員姓名,隊長不得再以個人名義單獨參賽或擔任其他參賽團隊之隊長,但得為其他團隊之隊員。
2.參賽作品一律由參賽者自網路報名且已於其他網路平台發表過,並告知其連結網址,入圍公布後入圍者必須寄送 DVD 光碟片至主辦單位。
3.參賽者應於參賽上傳時間內,上網填具報名表。
4.參賽者作品應自行於劇情類、紀錄報導類、動畫類競賽類別中擇一參賽;同一參賽作品,不得跨類報名。
活動獎項
1.首獎(共 2 名)
社會組首獎 - 10 萬:入圍證書 + 入圍作品紀念光碟 + 華碩 Eee PC S101 一台(價值 19,988 元)
大專組首獎 - 10 萬:入圍證書 + 入圍作品紀念光碟 + 華碩 Eee PC S101 一台(價值 19,988 元)
2.社會組創意獎(共 3 名)
劇情類創意獎 - 3 萬:入圍證書 + 入圍作品紀念光碟 + 華碩 Eee Box 一台(價值 8,988 元)
紀錄報導類創意獎 - 3 萬:入圍證書 + 入圍作品紀念光碟 + 華碩 Eee Box 一台(價值 8,988 元)
動畫類創意獎 - 3 萬:入圍證書 + 入圍作品紀念光碟 + 華碩 Eee Box 一台(價值 8,988 元)
3.大專組創意獎(共 3 名)
劇情類創意獎 - 3 萬:入圍證書 + 入圍作品紀念光碟 + 華碩 Eee Box 一台(價值 8,988 元)
紀錄報導類創意獎 - 3 萬:入圍證書 + 入圍作品紀念光碟 + 華碩 Eee Box 一台(價值 8,988 元)
動畫類創意獎 - 3 萬:入圍證書 + 入圍作品紀念光碟 + 華碩 Eee Box 一台(價值 8,988 元)
4.社會組入圍獎(共 6 名)
劇情類入圍獎 1 - 1 萬:入圍證書 + 入圍作品紀念光碟 + 新潮編織包(價值 6,800 元)
劇情類入圍獎 2 - 1 萬:入圍證書 + 入圍作品紀念光碟 + 新潮編織包(價值 6,800 元)
紀錄報導類入圍獎 1 - 1 萬:入圍證書 + 入圍作品紀念光碟 + 新潮編織包(價值 6,800 元)
紀錄報導類入圍獎 2 - 1 萬:入圍證書 + 入圍作品紀念光碟 + 新潮編織包(價值 6,800 元)
動畫類入圍獎 1 - 1 萬:入圍證書 + 入圍作品紀念光碟 + 新潮編織包(價值 6,800 元)
動畫類入圍獎 2 - 1 萬:入圍證書 + 入圍作品紀念光碟 + 新潮編織包(價值 6,800 元)
5.大專組入圍獎(共 6 名)
劇情類入圍獎 1 - 1 萬:入圍證書 + 入圍作品紀念光碟 + 新潮編織包(價值 6,800 元)
劇情類入圍獎 2 - 1 萬:入圍證書 + 入圍作品紀念光碟 + 新潮編織包(價值 6,800 元)
紀錄報導類入圍獎 1 - 1 萬:入圍證書 + 入圍作品紀念光碟 + 新潮編織包(價值 6,800 元)
紀錄報導類入圍獎 2 - 1 萬:入圍證書 + 入圍作品紀念光碟 + 新潮編織包(價值 6,800 元)
動畫類入圍獎 1 - 1 萬:入圍證書 + 入圍作品紀念光碟 + 新潮編織包(價值 6,800 元)
動畫類入圍獎 2 - 1 萬:入圍證書 + 入圍作品紀念光碟 + 新潮編織包(價值 6,800 元)
備註:
1.首獎得主可選擇獎金 10 萬元整或者選擇 5 萬元 + promax 國外短片觀摩參訪一名。
2.獲得首獎及創意獎作品不重覆領取入圍獎金。
3.主辦單位有權更改等值獎品內容。
4.入圍者為團隊時,其獎金由隊長代表領取,並為所得人;得獎者為團隊時,其獎金與獎座由得獎團隊之隊長代表領取及代扣所得稅。主辦單位均不涉入獎金分配處理事宜。
其他注意事項
1.頒獎典禮日期及時間,由主辦單位另行公告。
2.參賽者、入圍者或得獎者若有作品不實、違反著作權法、本報名須知規定 或其他法令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入圍或得獎資格,自平臺移除其作品,並追回其已領取之獎座、獎金、入圍證書與紀念光碟;參賽者、入 圍者、得獎者均不得有異議。
3.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本須知之權利。
4.入圍作品必須同意提供公共電視及華碩電腦宣傳與非營利推廣使用,範圍包括利用作品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及公開上 映。
活動網站:http://www.pts.org.tw/~web01/99/
徵件期:2008 年 11 月 11 日 ~ 2009 年 1 月 31 日止
評審期及得獎公佈:2009 年 2 月及 3 月
參賽者資格
凡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以及一般民眾,能以創意觀點詮釋環保議題的學生族群及社會人士,均可參賽。
參賽者及上傳參賽作品應注意事項
1.參賽者可為一人或一組團隊。如為團隊,應載明隊名、隊長及隊員姓名,隊長不得再以個人名義單獨參賽或擔任其他參賽團隊之隊長,但得為其他團隊之隊員。
2.參賽作品一律由參賽者自網路報名且已於其他網路平台發表過,並告知其連結網址,入圍公布後入圍者必須寄送 DVD 光碟片至主辦單位。
3.參賽者應於參賽上傳時間內,上網填具報名表。
4.參賽者作品應自行於劇情類、紀錄報導類與動畫類競賽類別中擇一參賽;同一參賽作品,不得跨類報名。
5.參賽者應對參賽作品撰寫 500 字內簡單且清楚之企劃介紹,並上傳海報 或劇照。未上傳海報或劇照,系統將逕行於作品中,亂數擷取定格畫面作為海報或劇照;參賽作品之企劃介紹超過 500 字者,不受理參賽。
參賽作品規範
1.影像:
(一) 長度以 99 秒為限。
(二) 不限題材、內容與素材。
(三) 不限任何媒材。
(四) 運用視覺語言,拍攝出一部詮釋「環保」為主題的短篇形象影片,傳達出具創意,或新穎概念的作品。
2.音樂素材應以下列方式選擇:
(一) 自行創作。
(二) 自創用 CC(Creative Commons, creativecommons.org.tw)全球分享網站
※(Common Content, commoncontent.org),依作品授權方式與標示方法, 下載使用。
(三) 其他取得合法授權之音樂。
3.人物素材:
不限,惟如使用名人為短片或動畫之主角,影獲當事人肖像權之授權。
4.著作授權:
(一) 參賽者同意參賽作品採用創用 CC ( Creative Commons, creativecommons.org.tw)「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2.5 臺灣版」授權條款釋出影片,並永久無償授權公共電視宣傳與非營利使用,範圍如下:參賽者應授權主辦單位利用參賽作品(包括但不限音樂、相關海報與劇照、影片定格畫面、影片部分畫面)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及公開上映。
(二) 參賽作品有利用他人著作或權利時,參賽者應取得該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人或權利人同意其著作或權利於參賽作品中,依創用CC(Creative Commons, creativecommons.org.tw)「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2.5 臺灣版」授權條款授權,並提供公共電視宣傳與非營利使用,範圍包括利用參賽作品(包括但不限音樂、相關海報與劇照、影片定格畫面、影片部分畫面)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及公開上映。
(三) 主辦單位認為參賽者違反本須知第伍點「參賽作品規範」、第四款「著作授權」之(一)、(二)項規定者,得逕取消參賽、入圍或得獎資格,自平臺移除其作品,並追回其已領取之獎座、獎金、獎品、入圍證書及紀念光碟。
注意事項
1.參賽者可為一人或一組團隊。如為團隊,應載明隊名、隊長及隊員姓名,隊長不得再以個人名義單獨參賽或擔任其他參賽團隊之隊長,但得為其他團隊之隊員。
2.參賽作品一律由參賽者自網路報名且已於其他網路平台發表過,並告知其連結網址,入圍公布後入圍者必須寄送 DVD 光碟片至主辦單位。
3.參賽者應於參賽上傳時間內,上網填具報名表。
4.參賽者作品應自行於劇情類、紀錄報導類、動畫類競賽類別中擇一參賽;同一參賽作品,不得跨類報名。
活動獎項
1.首獎(共 2 名)
社會組首獎 - 10 萬:入圍證書 + 入圍作品紀念光碟 + 華碩 Eee PC S101 一台(價值 19,988 元)
大專組首獎 - 10 萬:入圍證書 + 入圍作品紀念光碟 + 華碩 Eee PC S101 一台(價值 19,988 元)
2.社會組創意獎(共 3 名)
劇情類創意獎 - 3 萬:入圍證書 + 入圍作品紀念光碟 + 華碩 Eee Box 一台(價值 8,988 元)
紀錄報導類創意獎 - 3 萬:入圍證書 + 入圍作品紀念光碟 + 華碩 Eee Box 一台(價值 8,988 元)
動畫類創意獎 - 3 萬:入圍證書 + 入圍作品紀念光碟 + 華碩 Eee Box 一台(價值 8,988 元)
3.大專組創意獎(共 3 名)
劇情類創意獎 - 3 萬:入圍證書 + 入圍作品紀念光碟 + 華碩 Eee Box 一台(價值 8,988 元)
紀錄報導類創意獎 - 3 萬:入圍證書 + 入圍作品紀念光碟 + 華碩 Eee Box 一台(價值 8,988 元)
動畫類創意獎 - 3 萬:入圍證書 + 入圍作品紀念光碟 + 華碩 Eee Box 一台(價值 8,988 元)
4.社會組入圍獎(共 6 名)
劇情類入圍獎 1 - 1 萬:入圍證書 + 入圍作品紀念光碟 + 新潮編織包(價值 6,800 元)
劇情類入圍獎 2 - 1 萬:入圍證書 + 入圍作品紀念光碟 + 新潮編織包(價值 6,800 元)
紀錄報導類入圍獎 1 - 1 萬:入圍證書 + 入圍作品紀念光碟 + 新潮編織包(價值 6,800 元)
紀錄報導類入圍獎 2 - 1 萬:入圍證書 + 入圍作品紀念光碟 + 新潮編織包(價值 6,800 元)
動畫類入圍獎 1 - 1 萬:入圍證書 + 入圍作品紀念光碟 + 新潮編織包(價值 6,800 元)
動畫類入圍獎 2 - 1 萬:入圍證書 + 入圍作品紀念光碟 + 新潮編織包(價值 6,800 元)
5.大專組入圍獎(共 6 名)
劇情類入圍獎 1 - 1 萬:入圍證書 + 入圍作品紀念光碟 + 新潮編織包(價值 6,800 元)
劇情類入圍獎 2 - 1 萬:入圍證書 + 入圍作品紀念光碟 + 新潮編織包(價值 6,800 元)
紀錄報導類入圍獎 1 - 1 萬:入圍證書 + 入圍作品紀念光碟 + 新潮編織包(價值 6,800 元)
紀錄報導類入圍獎 2 - 1 萬:入圍證書 + 入圍作品紀念光碟 + 新潮編織包(價值 6,800 元)
動畫類入圍獎 1 - 1 萬:入圍證書 + 入圍作品紀念光碟 + 新潮編織包(價值 6,800 元)
動畫類入圍獎 2 - 1 萬:入圍證書 + 入圍作品紀念光碟 + 新潮編織包(價值 6,800 元)
備註:
1.首獎得主可選擇獎金 10 萬元整或者選擇 5 萬元 + promax 國外短片觀摩參訪一名。
2.獲得首獎及創意獎作品不重覆領取入圍獎金。
3.主辦單位有權更改等值獎品內容。
4.入圍者為團隊時,其獎金由隊長代表領取,並為所得人;得獎者為團隊時,其獎金與獎座由得獎團隊之隊長代表領取及代扣所得稅。主辦單位均不涉入獎金分配處理事宜。
其他注意事項
1.頒獎典禮日期及時間,由主辦單位另行公告。
2.參賽者、入圍者或得獎者若有作品不實、違反著作權法、本報名須知規定 或其他法令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入圍或得獎資格,自平臺移除其作品,並追回其已領取之獎座、獎金、入圍證書與紀念光碟;參賽者、入 圍者、得獎者均不得有異議。
3.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本須知之權利。
4.入圍作品必須同意提供公共電視及華碩電腦宣傳與非營利推廣使用,範圍包括利用作品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及公開上 映。
活動網站:http://www.pts.org.tw/~web01/99/
「疼惜環境,呵護大地」攝影比賽
一、活動宗旨:
為呈現台灣潔淨而健康的生活環境,並發掘日常生活中默默力行環保、為環境美好默默而付出的人物,希藉由影像紀錄其溫馨感人、關愛環境的真實事蹟,以營造藍天、綠地、青山、淨水、健康永續的台灣新樂園。
二、主辦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三、攝影主題:
(一)環境組:呈現台灣各個角落潔淨而優質的生活環境景象。
(二)人物組:拍攝正為台灣環境努力的人物。
四、參賽資格:熱愛拍攝之全國民眾,均歡迎參加。
五、作品規格:參賽作品以傳統相機(135mm 以上(含)之彩色正負片)或數位相機拍攝(需 600 萬畫數以上,解析度為 2000dpi × 3000dpi 以上規格之 JPG 或 TIFF 檔),並以相紙沖洗成 6 吋 × 8 吋彩色照片,連作不收、不得格放、電腦合成、人工加色、裱框、接圖,每人參賽以 5 件為限,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六、參賽辦法:
(一)用相機拍下畫面,並以 100 字以內文字寫下照片中的主題故事,表達對生活周遭環境的關心。
(二)填詳實填寫參賽表各項資料,並浮貼於每張作品後面,以掛號郵寄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綜計處(台北市中華路 1 段 83 號 7 樓),並於信封註明『參加疼惜環境,呵護大地攝影比賽』字樣。
(三) 得獎人接獲通知後,應於指定時間內提供作品原作底片(底片概不退件)或數位高階電子檔,以利放大輸出,如無法按時提供,將取消得獎資格,遺缺則不遞補。
七、收件日期:自 97 年 11 月 1 日至 97 年 12 月 31 日止(以收件地郵戳為憑)。
八、作品評選: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聘請專家及學者組成評選委員會,公開評審。
九、得獎公布:評選結果將於評審作業相關事宜辦理完成後,除具函通知得獎人外,並於 98 年 2 月底前,於本署網站公布得獎名單;頒獎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十、獎勵:作品未達獎項水準者,得以從缺。
(一)金像獎:每組各 1 名,每名頒給 3 萬元獎金及獎狀乙紙。
(二)銀像獎:每組各 2 名,每名頒給 2 萬元獎金及獎狀乙紙。
(三)銅像獎:每組各 3 名,每名頒給 1 萬元獎金及獎狀乙紙。
(四)優選獎:每組各 5 名,每名頒給 5 千元獎金及獎狀乙紙。
十一、注意事項:
(一)請詳細填寫「參賽表」(1)(2)內容,否則不予評審。
(二)參賽作品應為本人作品,不得冒偽、抄襲、拷貝別人作品,得獎者如有前述事項者,一律取消資格,獎位不再遞補。
(三)參賽作品入選與否,恕不退件。
(四)著作權約定:得獎作品,著作權歸主辦單位,主辦單位得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利用,並得授權第三人之非營利性使用,但著作者得以其原作物之複製品,自由使用發行,不受主辦單位約束。
(五)嚴禁盜錄他人作品參加比賽,違者若被原著作者發覺並提出異議時,除依法追繳原領之獎勵外,其違反著作權、肖像權之法律責任自負,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六) 參賽作品需未經公開發表,作品之所有權已被買斷者,請勿參加本項活動,如涉有爭議,概由參賽者負責,與主辦單位無涉。
(七)每組銅像獎(含)以上作品每人限得一個獎,獎金超過新台幣 2 萬元者,依法預扣 15% 所得稅。
(八)凡參賽者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視需要而修訂之。
簡章下載:「疼惜環境,呵護大地」攝影比賽簡章下載 (按右鍵另存新檔)
為呈現台灣潔淨而健康的生活環境,並發掘日常生活中默默力行環保、為環境美好默默而付出的人物,希藉由影像紀錄其溫馨感人、關愛環境的真實事蹟,以營造藍天、綠地、青山、淨水、健康永續的台灣新樂園。
二、主辦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三、攝影主題:
(一)環境組:呈現台灣各個角落潔淨而優質的生活環境景象。
(二)人物組:拍攝正為台灣環境努力的人物。
四、參賽資格:熱愛拍攝之全國民眾,均歡迎參加。
五、作品規格:參賽作品以傳統相機(135mm 以上(含)之彩色正負片)或數位相機拍攝(需 600 萬畫數以上,解析度為 2000dpi × 3000dpi 以上規格之 JPG 或 TIFF 檔),並以相紙沖洗成 6 吋 × 8 吋彩色照片,連作不收、不得格放、電腦合成、人工加色、裱框、接圖,每人參賽以 5 件為限,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六、參賽辦法:
(一)用相機拍下畫面,並以 100 字以內文字寫下照片中的主題故事,表達對生活周遭環境的關心。
(二)填詳實填寫參賽表各項資料,並浮貼於每張作品後面,以掛號郵寄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綜計處(台北市中華路 1 段 83 號 7 樓),並於信封註明『參加疼惜環境,呵護大地攝影比賽』字樣。
(三) 得獎人接獲通知後,應於指定時間內提供作品原作底片(底片概不退件)或數位高階電子檔,以利放大輸出,如無法按時提供,將取消得獎資格,遺缺則不遞補。
七、收件日期:自 97 年 11 月 1 日至 97 年 12 月 31 日止(以收件地郵戳為憑)。
八、作品評選: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聘請專家及學者組成評選委員會,公開評審。
九、得獎公布:評選結果將於評審作業相關事宜辦理完成後,除具函通知得獎人外,並於 98 年 2 月底前,於本署網站公布得獎名單;頒獎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十、獎勵:作品未達獎項水準者,得以從缺。
(一)金像獎:每組各 1 名,每名頒給 3 萬元獎金及獎狀乙紙。
(二)銀像獎:每組各 2 名,每名頒給 2 萬元獎金及獎狀乙紙。
(三)銅像獎:每組各 3 名,每名頒給 1 萬元獎金及獎狀乙紙。
(四)優選獎:每組各 5 名,每名頒給 5 千元獎金及獎狀乙紙。
十一、注意事項:
(一)請詳細填寫「參賽表」(1)(2)內容,否則不予評審。
(二)參賽作品應為本人作品,不得冒偽、抄襲、拷貝別人作品,得獎者如有前述事項者,一律取消資格,獎位不再遞補。
(三)參賽作品入選與否,恕不退件。
(四)著作權約定:得獎作品,著作權歸主辦單位,主辦單位得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利用,並得授權第三人之非營利性使用,但著作者得以其原作物之複製品,自由使用發行,不受主辦單位約束。
(五)嚴禁盜錄他人作品參加比賽,違者若被原著作者發覺並提出異議時,除依法追繳原領之獎勵外,其違反著作權、肖像權之法律責任自負,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六) 參賽作品需未經公開發表,作品之所有權已被買斷者,請勿參加本項活動,如涉有爭議,概由參賽者負責,與主辦單位無涉。
(七)每組銅像獎(含)以上作品每人限得一個獎,獎金超過新台幣 2 萬元者,依法預扣 15% 所得稅。
(八)凡參賽者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視需要而修訂之。
簡章下載:「疼惜環境,呵護大地」攝影比賽簡章下載 (按右鍵另存新檔)
2009 雅克堤(YAKETIS)『飆設計、尬創意』車衣設計比賽
活動主題:
2009 雅克堤(YAKETIS)『飆設計、尬創意』車衣設計比賽
主旨內容:
盡情發揮你的創意,在既有的畫框中,把你的想法放進來,讓夢想化為 真實。
想成為新一代的設計師, 現在就是機會!強力徵召創意人,透過雅 克堤『飆設計、尬創意』設計比賽。將你的創意SHOW出來,躍身設計 舞台,讓大家看到你的作品!
主辦單位:富潤股份有限公司
協辦單位:財團法人紡織產業綜合研究所
投稿時間:
97 年 12 月 1 日起至 98 年 1 月 15 日止(以郵戳為憑)。
活動對象:
大專院校設計相關科系及有興趣參加本活動之學生。
活動獎項:
第一名:獎助金 NT30,000 + 獎盃乙座 - 取乙名
第二名:獎助金 NT20,000 + 獎盃乙座 - 取乙名
第三名:獎助金 NT10,000 + 獎盃乙座 - 取乙名
佳 作:獎助金 NT3,000 - 取五名
※ 參賽得獎者皆可得自己設計之作品車衣乙件 (價值無限)!
※ 凡參加比賽者皆可獲得精美特製頭巾乙條。
參加辦法:
1、可以個人及團體方式報名(若以團隊集體創作,需在報名時指定一名代表人以便聯絡)。
2、每人(組)參賽作品以3組為上限,每 1 組設計作品內必須包含車衣、車褲、袖套、頭巾 1 整組系列搭配。
3、參賽作品限國內外未曾發表過之原創作品。如發現有抄襲的行為主辦單位即取消得獎資格。
4、參加徵選請下載以下表格(報名表、著作權授權同意書、設計格式)
郵寄投稿:
(1) 報名表 1 份(含基本資料與著作權授權同意書)。
(2) 報名投稿作品需包括2張橫式彩色設計圖裱貼於 A3 200 磅以上之黑色襯卡上(內含車衣、車褲、袖套、頭巾 A3 二張紙卡)隨件附上一張內含 JPGE 檔及原始檔案之光碟,請儲存於光碟內,區分兩個資料夾,分別儲存未合併圖層 (layers) 解析 300dpi 之印刷用原始檔案 (*.PSD、*.CDR、*.AI),與已完成圖層合併檔案 (格式為 *.jpg),光碟內僅得儲存該參賽者乙件作品,勿將多位參賽者作品儲存於一份光碟。掛號郵寄至彰化縣線西鄉下犁路 101-11 號「雅克堤車衣徵選活動小組」收,並於右下角註明參加「雅克堤車衣徵選活動」以利收件人員辨識,資料不完整者不予受理。
評審標準:
創意度 50%
造型色彩 30%
整體完整度 20%
評選方式:
初選:
由雅克堤代表組成評審團隊進行第一階段初選入圍作品公佈時間為 2/3
決選:
1、網路票選佔 50% (於雅克堤官方網站登入投票,需登入會員,每位會員有5票投票權,不得重複票選)
2、另邀請相關領域之專家者評選佔 50%
網路票選時間:2/3 ~ 2/24
得獎公佈時間:98 年 3 月 13 日 (星期五) 公佈於本公司網站。
公開頒獎日期:預定於南港世貿展覽館自行車展舉辦頒獎典禮。(請入圍得獎者務必前來領取獎金與獎品)
注意事項:
1、 參加者之設計作品必須為自行創作,絕無抄襲、盜用、冒名頂替或侵犯 他人權益與著作權等情事,且不得為市面上已發行之商品。參加作品若經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等之侵害,將被取消參加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且需賠償主辦單位之一切損失,主辦單位有權追回已支付之稿費,並取消其參加資格。
2、 為確保活動順利,所附之各項資料均需確實無誤,以在獲選或得獎時主辦單位聯繫之用,如資料不實一律取消獲選資格。
3、 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加資格。
4、 未得獎作品雅克堤皆會退件歸還。
5、 獲選得獎作品之所有權與智慧財產權歸屬雅克堤站方。雅克堤站方對所有獲獎作品均有攝影、錄影及展覽之權利。
6、 參加入圍票選作品之著作權於提交後120天內均歸主辦單位所有,參加者不得私下將設計著作權讓與第三者或私自公開展示、製作或銷售等情事。
7、 獲選作品之創作人需繳交正本簽名的著作權讓渡書(如未滿 20 歲,則需法定代理人共同簽署著作權讓渡書),方能領取稿費,該作品方能製成服飾。
8、 主辦單位得保留所有初選入圍作品之照片、設計圖、說明文字、錄影等相關資料版權(以下總稱為「檔案資料」),並有權以任何形式重製、公開展示、編輯、利用或散佈「檔案資料」,以利推廣宣傳相關活動。
9、 本人絕對遵守雅克堤網站所有規範與評審之決議。倘因未遵守規範而遭取消資格,絕無異議。
10、得獎者所得獎金應依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11、依稅法規定同月份個人綜合所得超過 NT$20,000 者,主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 15% 稅額。
活動網站:http://2009.yaketis.com.tw
2008年12月8日 星期一
2009 大甲媽『千里眼&順風耳』吉祥娃娃徵選競賽
一、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大甲媽社會福利基金
協辦單位:財團法人大甲鎮瀾宮、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內政部社會司、交通部觀光局
指導單位:台灣電力公司、 台灣中油、中華電信
二、活動時間:
1.徵選活動:即日起至 12 月 20 日下午 5 時止(以郵戳為憑)
2.得獎公告:97 年 12 月 25 日公告於本宮網站
三、參與對象:
凡個人、團體、公司行號、社團等組織集體創作方式,均可參與徵選。若以公司行號等採集體創作方式,需在報名表上指定一名代表人。
四、徵件創作注意事項:
以搭配 Q 版大甲媽祖的千里眼&順風耳為主題,可將大甲鎮瀾宮標誌造型或遶境進香文化的精神融入。(大甲媽祖及鎮瀾宮標誌造型請參考下方)
五、參賽件數:
每位參賽者最多可送交三件作品參賽,以公司行號或團體創作參賽作品亦同。
六、評審:
邀請學術業界設計專業人士及財團法人大甲鎮瀾宮董事會、進香團隊代表組成公正、客觀評審。
七、評分標準:
1.主題與內容(角色概念設定原創性) 30%
2.創意與造型美感(整體視覺特質與造型) 30%
3.技術性應用技巧 20%
4.商品可行性(未來發展) 20%
八、活動獎勵方式:
首獎 1名 - 獎金新台幣 5 萬元整、獎狀乙張
佳作 10 名 - 金媽祖一座 (高 3.3 寸)
九、徵件規格:
1.設計圖分為三部份:
(1)正面圖 (圖面高度約 15cm)
(2)側面圖 (圖面高度約 15cm)
(3)背面圖 (圖面高度約 15cm)
2.無論 2D、3D 形式都可參加
3.郵寄或親自交件,請將彩色設計圖分開繪製於三張 A4 紙。
4.E-MAIL 交件請一律以 JPG 檔,彩色設計圖分別另存三個檔。
5.需填妥報名表格和著作權轉讓同意書。
十、收件方式:
1.郵寄交件:在比賽截止日前將報名文件及參賽作品以掛號方式郵寄至收件單位(以郵戳為憑),延遲繳教將不予受理。
2.親自交件:將報名表連同作品置於 4K 公文袋,親送收件單位,延遲繳教將不予受理。時間至 97 年 12 月 20 日,下午 5:00 截止。
3.E-MAIL 交件:在比賽截止日前將報名文件及參賽作品以附件方式 e-mail 至:service@dajiamazu.org.tw,延遲繳交將不予受理。
4.作品寄送請妥善包裝及運送,若在郵寄過程中有任何損壞,須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信封上請註明 2009 大甲媽『千里眼&順風耳』吉祥娃娃徵選字樣。
收件地址:台中縣437大甲鎮順天路 158 號 04-26763522
十一、公告:
本徵選辦法及得獎名單將公布於本宮網站 http://www.dajiamazu.org.tw
徵選作業小組電話 04-26763522,0928-412595 分機 38 劉倢瑋
注意事項:
1.投稿作品須為自行創作,不得仿冒抄襲,獲獎作品如經發現有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者,主辦單位得以取消資格,追回獎金、獎狀外,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負。
2.所有投稿作品,不論錄取與否概不退件,請自行保留底稿。
3.參賽獲獎作品,原始設計者同意將著作財產權讓與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擁有原始圖樣(含原始電子檔案)之使用及修改權,原設計人不得異議。
4.得獎者所得之獎金,須依稅法相關規定預扣繳所得稅。
5.凡報名參選者,視同完全同意本活動一切規定,本活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另行補充之。
相關網頁:http://www.dajiamazu.org.tw/news/news_main.asp?page=3&act_id=00134
2008年12月4日 星期四
2009 狂想 - particleIllusion 創意影片競賽
生活中總有一些瘋狂、搞笑的想法,有助於紓解一下繁忙的壓力,對健康有幫助;
幻想能夠飛天遁地、搞點小破壞、來點酷炫的招式、對心愛的人告白,
KUSO一下又有何妨!
活動辦法
一、活動形式:本活動分為「創意影片競賽」及「網路票選」。
二、創作題材:表現手法不拘,題材不拘,題目由創作人自訂(不超過 12 個中文字)。
例如對於 2009 的想望、幸福人生的期待、快樂的生活寫照、夥伴搞笑的場景、上班族的宣洩、小市民的心聲、困頓經濟的嘲諷、旅遊的趣事...等;表現的風格可以是令人爆笑、無俚頭的、嘲諷的、酷炫的、輕鬆的、嚴肅的;不管是劇情故事,或者片段短片通通都可以。
三、活動行程
(一) 開放上傳:2008.12.01 ~ 2009.01.31
(二) 網路票選:2009.12.15 ~ 2009.02.15
(三) 決賽評選:2009.02.16 ~ 2009.02.28
(四) 得獎作品分享:2009.03.01 起
四、「創意影片競賽」參賽辦法
(一) 影片可使用DV攝影機、數位相機、手機等任何影音器材拍攝,或使用 2D、3D 動畫等多媒體形式繪製,並加入特效後製的影片創作。
(二) 參賽者須在本活動網站投稿區內填寫「參賽同意書」,並具體填妥正確個人資料於「報名表格」。
(三) 參賽作品需於規定的時間內,以比賽指定的檔案格式上傳到指定位址。
(四) 參賽者不限資格,惟以團隊名義參加者,需附代表人詳細資料,權利義務由代表人行使。
(五) 參賽者投交作品的數量沒有限制。
(六) 本活動為創作競賽,得獎作品限定不曾公開過作品。
五、投件及作品規定
(一) 影片長短隨意,影像尺寸大小不拘(以 320 * 240 為佳),並製作成影音格式,限定 avi、mpg、wmv 等影片格式,並多備 1 式 120 * 90 pixs 的代表圖像。
(二) 作品應為原創性創意影片,影像部分無仿冒、侵犯他人著作權與肖像權者。
(三) 參加者提供作品若涉及暴力、色情、詆毀、侮辱等或其他損及社會善良風俗、社會正義之內容,主辦單位有權中止該作品的參賽權。
(四) 主辦單位得進行初步的篩選,剔除不當的情節,登載於活動網站供票選及評審單位評選。
(五) 參賽作品全以網路上傳投件,惟兆因不可抗拒而造成的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六) 未入選的作品恕不另行通知
六、優勝競爭方式:競賽分網友票選與評審評選二種方式
(一) 網路票選:票選純粹以人氣為唯一標準,由一般大眾於活動網站上票選,票數高低決定優勝。
1.參加網路票選者資格不限、不限參賽件數。
2.參加票選者可使用人拉人的方式來參與票選。
3.參加票選者需為 TOP3 的註冊會員,以為中獎時的頒發憑據。
4.票選程式上控制,鎖定TOP3的註冊會員,每一作品每天僅能夠投一票,以盡量杜止灌票行為。
5.避免惡意灌票,主承辦單位有權排除異常或不當的灌票行為。
(二) 評審委員:邀請產、學界具專業素養之人士擔任評選機制的評審委員。
(三) 評選標準:評選機制事先訂定評選標準,涵蓋創意 (40%)、後製與表現技巧 (40%)、結構 (10%)、流暢 (10%) 等要素,據以公正選出優質作品。
(四) 評審方法:
1.所有參賽作品將由評審各自評分,加總分數後選出佳作獎。
2.舉辦決賽評審會(時地另定)由評審在佳作獎中依評選標準的權重評分,加總分數後再議決出最優創作獎。
3.評選標準依評選標準的創意、後製與表現技巧、結構、流暢等要素等權重給分。
七、獲勝與獎勵
(一) 得獎者的獎勵原則上以獎金及指定的獎品為主,但獎品視請況可以等值的其他獎品替換 ,主承辦單位對於本活動獎品不負瑕疵擔保或產品保固之責任。
(二) 所有得獎者將於活動網站公佈名單,並以電子郵件通知於限期內領獎;規定時間內未完成領獎手續者,視為棄權而不另通知。
(三) 參加活動及參賽者必須填寫活動規定的正確個人資料,以便獲獎的領取憑據。
(四) 得獎者非為自然人身分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不再順位遞補。
(五) 依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 NT$13,333 者,主辦單位依法代扣該獎項 15% 稅額,如得獎者未依規定繳納稅額,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者之得獎資格。
(六) 獎品規格、品質或功能等均以實物為準,主辦單位保留更換等值獎品之權利。
(七) 得獎者一旦簽收獎品後,若有遺失、被竊或其他喪失獎品占有之情形,均由得獎者自行負擔,主辦單位不負補發獎品之責任。
八、特別事項
(一) 網友參與本活動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特別事項之規定,尊重評審委員的專業評議,並接受本活動的結果。
(二) 參賽作品概以網路投件,惟肇因不可抗拒之天災人禍、電腦網路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承辦單位之事由,而造成的損失,主承辦單位恕不負責,並不須負擔任何賠償或補償責任。
(三) 任何有違法令、公序良俗之作品投件及言論發表,主承辦單位均保留刪除之權利,上傳作品經第三人主張侵害其權利者亦同。
(四) 參加者所填寫的姓名、身分證字號、地址等相關資料不真實或不完整者,均視為無效登錄資料。
(五) 對於參加者所登錄或留存的個人資料,不得對外洩漏。
(六) 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承辦單位保留變更修改之權利。
活動網頁:http://www.top3.com.tw/event7
中興米觀光工廠吉祥物設計比賽
一、徵件主題:
我們在尋找一個形象,可以作為米的代言,我們希望它具有現代米「時尚、科技、美味、健康、親情」的新意象。這個吉祥物將成為觀光工廠未來的象徵,我們需要有才華的您,提供創意,打造一個獨一無二的吉祥物。
二、活動日期:
投稿日期:即日起 97 年 12 月 18 日(四)止
評審日期:97 年 12 月 24 日 (暫定)
公佈日期:97 年 12 月 26 日(五)
三、活動對象:全國民眾
四、主辦單位:聯米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五、作品規格:
1.設計作品可手繪或以電腦完稿,完成尺寸不得小於 10 * 10 公分。
2.數位平面圖像請以 A4 size 白紙彩色列印;作品電子檔則以光碟燒錄方式存檔(規格:CMYK 全彩,JPG 及 psd/AI 格式,解析度 300dpi 以上)。
3.參賽作品正反面及「作品說明書」均不得書寫、標記、列印作者姓名及任何足供辨認該作品之特殊記號。
六、參加方式:
1.參賽報名表(含「著作財產權轉讓同意書」)及作品說明表請以正楷字體 詳細填寫。
2.請將參賽報名表(含「著作財產權轉讓同意書」)、作品說明表及「平面圖像及作品電子檔」等資料備齊後,於 97 年 12 月 12 日前(以郵戳為憑)彰化縣埤頭鄉彰水路二段 526 號,並請註明「中興米吉祥物設計比賽活動」,逾期恕不受理。
七、評審方式:
邀請相關領域專家學者、指導單位及主辦單位代表,就參賽作品評選出前四名入圍作品,分數高者勝出。
八、評選標準:
1.切題性(含設計概念說明) 50%
2.創意性 25%
3.整體造型 25%。
九、獎勵:
1.首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20,000 元、中興「無洗米」一年份 2kg 包裝 12 包。
2.入選三名:中興「無洗米」一年份 2kg 包裝 12 包。
十、注意事項:
1.每名參賽者最多投件5份作品,超過者所有作品不列入評選。
2.參賽作品,無論得獎與否,恕不退件,送件時請參賽作者自留備份。
3.參賽作品必須未曾發表、出版或未曾得獎之作品,且不得有抄襲之情事。若有抄襲不實者,如遭受檢舉或產生糾紛爭議,經查證屬實,除參賽者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逕予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狀。
4.參與設計比賽之稿件經錄取後,其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享有刪改之權。創作者擁有著作人格權 。
5.入選之稿件,主辦單位擁有發行以及推廣宣導活動用之版權,並有權將徵文稿件安排媒體發表、集結成冊出版及自行再版;主辦單位於作品發表、集結出版並再版時,均不另計版稅及稿酬。
6.獎金價值超過新台幣 13,333 元以上者,應依所得稅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扣繳。
7.如有未盡事宜,以活動網站公布資料為主。
8.凡參賽者均視為同意並遵循上述各項規定。
十二、洽詢方式:
1.詳細活動辦法請上活動網站 http://www.unionrice.com.tw
2.或電洽中興米活動單位 觀光策展小組 劉小姐 電話:(04)8928-601 分機 33
2008年12月3日 星期三
2009 國際鞋樣創意設計競賽 (台灣區預賽)
壹、競賽主旨
本比賽主要是培育台灣鞋樣設計新秀;透過設計競技舞台與經驗交流機會提供,以提升我國鞋品設計台灣水準,激發出更多具創新性、實用性、功能性與設計感的新鞋品。
貳、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台灣區製鞋工業同業公會、財團法人雙十仁親基金會、International Footwear Conference
執行單位:財團法人鞋類暨運動休閒科技研發中心
叁、比賽主題與類別
1.比賽主題:美式休閒風「Fashion‧Life‧Style‧Casual」
2.類別:童鞋
肆、獎項
1‧金獎:1 名,獎金新台幣八萬元整、獎座壹座、獎狀乙只
2‧銀獎:1 名,獎金新台幣三萬元整、獎座壹座、獎狀乙只
3‧銅獎:1 名,獎金新台幣一萬元整、獎座壹座、獎狀乙只
4‧創意獎:2 名,獎座壹座、獎狀乙只
備註:金、銀、銅獎得主也將獲選代表台灣參賽「2009國際鞋樣創意設計競賽」(International Footwear Design Competition 2009),且作品得以參加 2009 國際鞋樣創意設計競賽動態秀展演,並有機會獲得台北-廣州機票食宿補助及總決賽獎項。
伍、參賽辦法與程序
1‧對此比賽有興趣之中華民國籍個人均可免費參加。
2‧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保留拒絕接受參賽作品權利。
3‧報名收件程序:,但參賽者必須於報名收件期限內至競賽網站 http://shoes-bags.bestmotion.com/ ,完成參賽資料及設計理念填寫,並上傳繳交初賽作品 1 款鞋樣,始完成初賽參賽程序。
(1) 參賽設計圖檔:圖檔表現建議包含側面/正上面俯視圖。
※以上圖檔必須為寬 800 × 高 600 像素、解析度 72dpi、jpeg 檔、RGB 之格式,個別檔案大小不得超過 250kb。
(2) 以上所有初賽需繳交之參賽設計圖稿,不得顯示參賽者之個人資料、任何註冊商標或徽號,否則自動喪失參賽資格。
(3) 所有作品必須為原創設計,曾在任何公開比賽中獲獎的作品,均不得參加本比賽。
(4) 一律採網路上傳方式繳交初賽作品。參賽者須以符合上述規定格式之參賽作品至競賽網站 http://shoes-bags.bestmotion.com/ 完成上傳作業,始完成初賽收件作業。
4‧初賽程序:每組評選出5位參賽者作品進入決賽。
5‧決賽程序:參賽作品需完成打樣,並完成A3設計裱版,才得以參加決賽,決賽評審評定最終成績後,預計 2009 年 4 月 24 日前於競賽網站 http://shoes-bags.bestmotion.com/ 公佈得獎名次,並以正式書面通知得獎者。
(1) 進入決賽之參賽者需負決賽作品打樣之全責,惟打樣之作品務求精緻、完整並符合初賽原創性之原則。執行單位建議:決賽作品需考量實際穿著需求。
(2) 初賽作品必須完成作品打樣,並於決賽收件截止日 2009 年 4 月 10 日下午 5 點前寄達或親自送達執行單位才得以參加決賽。
執行單位地址:407 台中市工業區8路11號 財團法人鞋類暨運動休閒科技研發中心 設計組,2009 國際鞋樣創意設計競賽(台灣區預賽) 收
(3) A3 設計裱版:參賽設計圖、圖片、畫稿等需裱上A3硬紙板,並附有材料規格、材料樣品及顏色說明。
6‧總決賽:金、銀、銅獎之 3 名得主得以獲選代表台灣參賽「2009 國際鞋樣創意設計競賽」,作品參加 2009 國際鞋樣創意設計競賽動態秀展演,並有機會獲得台北-廣州機票食宿補助,以及 2009 國際鞋樣創意設計競賽總決賽所提供獎項。
備註:2009 國際鞋樣創意設計競賽 (International Footwear Design Competition 2009) 係由 International Footwear Conference 統籌辦理台灣、日本、南韓、香港、菲律賓、泰國等 12 個國家分區辦理競賽結果之總決賽。
陸、競賽時程(下列時間以執行單位所在地台北時間為準)
1‧初賽報名收件截止日:2008 年 12 月 15 日(星期一)。所有初選作品需於 2008 年 12 月 15 日前至競賽網站完成作品上傳作業,若未於規定時間完成上傳,執行單位有權不受理。
2‧初賽結果公佈:2008 年 12 月 25 日(星期四)前。初賽結果可能因評選作業而提早公佈於競賽網站,進入決賽之參賽者,執行單位將以正式書面通知。
3‧決賽收件截止日:2009 年 4 月 10 日(星期五)
4‧決賽公布:2009 年 4 月 24 日前於競賽網站 http://shoes-bags.bestmotion.com/公佈得獎名次。
柒、評審標準
1‧創新性 35%
2‧實用性與功能性 20%
3‧材料運用適切性 20%
4‧外觀造型 20%
5‧穿著安全性 5﹪
捌、智慧財產權
1‧參賽者提交參賽設計時必須保證該設計為全新及原創設計之作品,及其是該設計的所以版權的為一擁有人。
2‧參賽設計及產品在主辦單位保管期間將獲小心處理。惟遇意外損壞遺失,主辦單位及協辦單位概不負責。
3‧參賽設計及產品如涉及版權或專利註冊等法律問題,主辦單位及協辦單位概不負責。
4‧主辦單位及協辦單位並無責任核實參賽者對其作品擁有權之真確性,亦無責任保護其作品的版權。參賽者須對此自行承擔法律責任。
5‧參賽設計及作品版權皆為參賽者擁有,參賽者須自行保障其產品之版權,有關版權轉讓的問題,在比賽結果正式公佈後方可隨意自行安排。
6‧本辦法若有修改處,主辦單位逕自修改並公告於網站 http://shoes-bags.bestmotion.com/,不再個別通知。
玖、展覽及宣傳
主辦單位及協辦單位保留對獲獎設計及其他入選設計予以宣傳、展覽及印刷等方面之權利。
拾、聯絡方式
1‧電話:886-4-23594528、886-4-23590112 ext 855
2‧傳真:886-4-23580624
3‧收件地址:407 台中市工業區8路11號
財團法人鞋類暨運動休閒科技研發中心 設計組
2009國際鞋樣創意設計競賽(台灣區預賽) 收
4‧網址:http://shoes-bags.bestmotion.com/
5‧E-mail:designawards@bestmotion.com
本比賽主要是培育台灣鞋樣設計新秀;透過設計競技舞台與經驗交流機會提供,以提升我國鞋品設計台灣水準,激發出更多具創新性、實用性、功能性與設計感的新鞋品。
貳、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台灣區製鞋工業同業公會、財團法人雙十仁親基金會、International Footwear Conference
執行單位:財團法人鞋類暨運動休閒科技研發中心
叁、比賽主題與類別
1.比賽主題:美式休閒風「Fashion‧Life‧Style‧Casual」
2.類別:童鞋
肆、獎項
1‧金獎:1 名,獎金新台幣八萬元整、獎座壹座、獎狀乙只
2‧銀獎:1 名,獎金新台幣三萬元整、獎座壹座、獎狀乙只
3‧銅獎:1 名,獎金新台幣一萬元整、獎座壹座、獎狀乙只
4‧創意獎:2 名,獎座壹座、獎狀乙只
備註:金、銀、銅獎得主也將獲選代表台灣參賽「2009國際鞋樣創意設計競賽」(International Footwear Design Competition 2009),且作品得以參加 2009 國際鞋樣創意設計競賽動態秀展演,並有機會獲得台北-廣州機票食宿補助及總決賽獎項。
伍、參賽辦法與程序
1‧對此比賽有興趣之中華民國籍個人均可免費參加。
2‧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保留拒絕接受參賽作品權利。
3‧報名收件程序:,但參賽者必須於報名收件期限內至競賽網站 http://shoes-bags.bestmotion.com/ ,完成參賽資料及設計理念填寫,並上傳繳交初賽作品 1 款鞋樣,始完成初賽參賽程序。
(1) 參賽設計圖檔:圖檔表現建議包含側面/正上面俯視圖。
※以上圖檔必須為寬 800 × 高 600 像素、解析度 72dpi、jpeg 檔、RGB 之格式,個別檔案大小不得超過 250kb。
(2) 以上所有初賽需繳交之參賽設計圖稿,不得顯示參賽者之個人資料、任何註冊商標或徽號,否則自動喪失參賽資格。
(3) 所有作品必須為原創設計,曾在任何公開比賽中獲獎的作品,均不得參加本比賽。
(4) 一律採網路上傳方式繳交初賽作品。參賽者須以符合上述規定格式之參賽作品至競賽網站 http://shoes-bags.bestmotion.com/ 完成上傳作業,始完成初賽收件作業。
4‧初賽程序:每組評選出5位參賽者作品進入決賽。
5‧決賽程序:參賽作品需完成打樣,並完成A3設計裱版,才得以參加決賽,決賽評審評定最終成績後,預計 2009 年 4 月 24 日前於競賽網站 http://shoes-bags.bestmotion.com/ 公佈得獎名次,並以正式書面通知得獎者。
(1) 進入決賽之參賽者需負決賽作品打樣之全責,惟打樣之作品務求精緻、完整並符合初賽原創性之原則。執行單位建議:決賽作品需考量實際穿著需求。
(2) 初賽作品必須完成作品打樣,並於決賽收件截止日 2009 年 4 月 10 日下午 5 點前寄達或親自送達執行單位才得以參加決賽。
執行單位地址:407 台中市工業區8路11號 財團法人鞋類暨運動休閒科技研發中心 設計組,2009 國際鞋樣創意設計競賽(台灣區預賽) 收
(3) A3 設計裱版:參賽設計圖、圖片、畫稿等需裱上A3硬紙板,並附有材料規格、材料樣品及顏色說明。
6‧總決賽:金、銀、銅獎之 3 名得主得以獲選代表台灣參賽「2009 國際鞋樣創意設計競賽」,作品參加 2009 國際鞋樣創意設計競賽動態秀展演,並有機會獲得台北-廣州機票食宿補助,以及 2009 國際鞋樣創意設計競賽總決賽所提供獎項。
備註:2009 國際鞋樣創意設計競賽 (International Footwear Design Competition 2009) 係由 International Footwear Conference 統籌辦理台灣、日本、南韓、香港、菲律賓、泰國等 12 個國家分區辦理競賽結果之總決賽。
陸、競賽時程(下列時間以執行單位所在地台北時間為準)
1‧初賽報名收件截止日:2008 年 12 月 15 日(星期一)。所有初選作品需於 2008 年 12 月 15 日前至競賽網站完成作品上傳作業,若未於規定時間完成上傳,執行單位有權不受理。
2‧初賽結果公佈:2008 年 12 月 25 日(星期四)前。初賽結果可能因評選作業而提早公佈於競賽網站,進入決賽之參賽者,執行單位將以正式書面通知。
3‧決賽收件截止日:2009 年 4 月 10 日(星期五)
4‧決賽公布:2009 年 4 月 24 日前於競賽網站 http://shoes-bags.bestmotion.com/公佈得獎名次。
柒、評審標準
1‧創新性 35%
2‧實用性與功能性 20%
3‧材料運用適切性 20%
4‧外觀造型 20%
5‧穿著安全性 5﹪
捌、智慧財產權
1‧參賽者提交參賽設計時必須保證該設計為全新及原創設計之作品,及其是該設計的所以版權的為一擁有人。
2‧參賽設計及產品在主辦單位保管期間將獲小心處理。惟遇意外損壞遺失,主辦單位及協辦單位概不負責。
3‧參賽設計及產品如涉及版權或專利註冊等法律問題,主辦單位及協辦單位概不負責。
4‧主辦單位及協辦單位並無責任核實參賽者對其作品擁有權之真確性,亦無責任保護其作品的版權。參賽者須對此自行承擔法律責任。
5‧參賽設計及作品版權皆為參賽者擁有,參賽者須自行保障其產品之版權,有關版權轉讓的問題,在比賽結果正式公佈後方可隨意自行安排。
6‧本辦法若有修改處,主辦單位逕自修改並公告於網站 http://shoes-bags.bestmotion.com/,不再個別通知。
玖、展覽及宣傳
主辦單位及協辦單位保留對獲獎設計及其他入選設計予以宣傳、展覽及印刷等方面之權利。
拾、聯絡方式
1‧電話:886-4-23594528、886-4-23590112 ext 855
2‧傳真:886-4-23580624
3‧收件地址:407 台中市工業區8路11號
財團法人鞋類暨運動休閒科技研發中心 設計組
2009國際鞋樣創意設計競賽(台灣區預賽) 收
4‧網址:http://shoes-bags.bestmotion.com/
5‧E-mail:designawards@bestmotion.com
『XFUNSer 放肆創意公仔』平面設計組 開放第二階段徵件!
號外!號外!
今年「放肆大祭」開啟了許多創舉,為延伸創意領域,提供國內新銳設計師對藝術設計的狂熱與堅持,「X-CUP Design Awards」徵件比賽將做第二階段徵件!對於錯過第一次徵件截稿時間的朋友,敬請把握這樣的難得機會!
截稿時間即日起至 12 月 15 日止,收件作品限以平面創作為主。對於一直生活在無秩序創意領域裡的朋友,絕對不要錯過兩次機會!
比賽主題:『XFUNSer 放肆創意公仔』
參賽者必須以『XFUNSer 放肆創意公仔』為主題,並要架構在「X」的概念上,盡情的去發揮,X = 神祕、莫測高深、透視、思維、探索、詭異、玄機、極端、無限...等,具有各種發人省思、難以陳述的深層意涵。
參賽資格:
凡認同比賽活動之主旨,願意遵守比賽規則,並對數位創意設計有興趣之個人或團體,不限年齡、職業、性別、國籍,只要有心,人人皆可報名。
參賽項目 / 組別:
1. 『XFUNSer 概念圖形公仔』- 平面設計組
2. 「最佳人氣獎」(現場附加獎)
第二階段比賽流程:
徵集時間:即日起至 12 月 15 日截止。
評選時間:請隨時注意網站訊息。
評審公佈:請隨時注意網站訊息。
展覽日期:2008 年 11 月 22 日至 2009 年 1 月 18 日
巡迴展:2009 年(另行公佈)
交件形式:
『XFUNSer 概念圖形公仔』(平面設計組)
1. 報名表一份,著作權聲明。(簡章、報名表請於 http://www.xfuns.com 下載)
2. 完稿作品以 A4 紙張彩色輸出,裱於 A3 黑色硬紙板上。
3. 請將作品設計稿儲存於 CD-ROM 裡,以備評審、發表或印製作品集使用。
4. 請簡述比賽作品之名稱、創作理念,所使用的材料與製作方式,500 字以內。
5. 作品限國內外未曾發表曝光過的原創作品。
交件方式:
以郵寄投件方式為主,封面註明「第二階段 X-CUP Design Awards '08 超大盃創意設計-平面組」,寄至執行主辦單位—長松文化。
投遞地址:
長松文化興業股份有限公司.XFUNS 放肆創意設計雜誌
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 112 號 8 樓之 3
電話:(02)2511-7257
傳真:(02)2541-7406
E-mail:xfunsgala@xfuns.com
比賽結果:經由專業評審團選出後,得獎作品將於 XFUNS 網站及電子報公佈。有機會將被安排在台北當代藝術館(MOCA)展出。
欲知活動詳情,請上 http://www.xfuns.com
今年「放肆大祭」開啟了許多創舉,為延伸創意領域,提供國內新銳設計師對藝術設計的狂熱與堅持,「X-CUP Design Awards」徵件比賽將做第二階段徵件!對於錯過第一次徵件截稿時間的朋友,敬請把握這樣的難得機會!
截稿時間即日起至 12 月 15 日止,收件作品限以平面創作為主。對於一直生活在無秩序創意領域裡的朋友,絕對不要錯過兩次機會!
比賽主題:『XFUNSer 放肆創意公仔』
參賽者必須以『XFUNSer 放肆創意公仔』為主題,並要架構在「X」的概念上,盡情的去發揮,X = 神祕、莫測高深、透視、思維、探索、詭異、玄機、極端、無限...等,具有各種發人省思、難以陳述的深層意涵。
參賽資格:
凡認同比賽活動之主旨,願意遵守比賽規則,並對數位創意設計有興趣之個人或團體,不限年齡、職業、性別、國籍,只要有心,人人皆可報名。
參賽項目 / 組別:
1. 『XFUNSer 概念圖形公仔』- 平面設計組
2. 「最佳人氣獎」(現場附加獎)
第二階段比賽流程:
徵集時間:即日起至 12 月 15 日截止。
評選時間:請隨時注意網站訊息。
評審公佈:請隨時注意網站訊息。
展覽日期:2008 年 11 月 22 日至 2009 年 1 月 18 日
巡迴展:2009 年(另行公佈)
交件形式:
『XFUNSer 概念圖形公仔』(平面設計組)
1. 報名表一份,著作權聲明。(簡章、報名表請於 http://www.xfuns.com 下載)
2. 完稿作品以 A4 紙張彩色輸出,裱於 A3 黑色硬紙板上。
3. 請將作品設計稿儲存於 CD-ROM 裡,以備評審、發表或印製作品集使用。
4. 請簡述比賽作品之名稱、創作理念,所使用的材料與製作方式,500 字以內。
5. 作品限國內外未曾發表曝光過的原創作品。
交件方式:
以郵寄投件方式為主,封面註明「第二階段 X-CUP Design Awards '08 超大盃創意設計-平面組」,寄至執行主辦單位—長松文化。
投遞地址:
長松文化興業股份有限公司.XFUNS 放肆創意設計雜誌
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 112 號 8 樓之 3
電話:(02)2511-7257
傳真:(02)2541-7406
E-mail:xfunsgala@xfuns.com
比賽結果:經由專業評審團選出後,得獎作品將於 XFUNS 網站及電子報公佈。有機會將被安排在台北當代藝術館(MOCA)展出。
欲知活動詳情,請上 http://www.xfun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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