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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22日 星期二

紫錐廣告設計獎 - 2011 反毒創意設計大賽

 


活動目的:
「紫錐廣告設計獎 - 2011 反毒創意設計大賽」,將創意的啟發向下扎根。為傳達良好的拒絕毒品正確觀念,呼籲青少年應珍惜自己,拒絕毒品的誘惑,塑立青少年積極進取、自愛自信的健康形象,藉由廣告影片及海報比賽的公開甄選,認清毒品的危害性及學習如何拒絕誘惑,並勇敢向毒品說不。

截止日期:
‧廣告影片腳本企劃書報名及繳件:民國 100 年 4 月 15 日至 5 月 20 日
‧海報報名及繳件:民國 100 年 6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
‧廣告影片決選作品送件:民國 100 年 8 月 13 日

主辦單位:教育部。
承辦單位: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協辦單位:銘傳大學設計學院、樹德科技大學設計學院、輔仁大學應用美術學系。(陸續增加中)

作品主題:
「拒絕吸癮力,創造犀影力」
1.反毒意識:可結合「毒品危害」、「拒毒方式」及「戒毒資源」等面向的反毒宣導措施,提供國人全面的反毒政策觀點。
2.毒品防制教育:
a.認知毒品危害,勇敢向毒品說不。
b.拒絕同儕引誘,走出自我風格。
c.愛他就幫助他,積極協助藥癮者求援。
3.其他反毒、拒毒宣導。

參賽資格:
全國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在學學生、全國大專院校及研究所在學學生、以及一般社會人士皆可參賽。

獎勵辦法:
◎廣告影片類:
1.組別:
a.高中職組:全國高中職 (含五專前三年) 在學學生。
b.大專組:全國大專院校及研究所在學學生。
c.社會組:一般社會人士。
2.廣告影片類企劃書入圍者頒發入圍證書乙幀,並頒發製作獎金 1 萬元,未達優選標準獎額得予從缺。
3.廣告影片類決選優勝:
各組前三名頒發獎狀、獎盃乙座及獎金,未達優選標準獎額得予從缺,軍公教人員亦不得支領。
(1)第 1 名頒發獎金新臺幣 10 萬元。
(2)第 2 名頒發獎金新臺幣 5 萬元。
(3)第 3 名頒發獎金新臺幣 3 萬元。
4.競賽獲前三名學生之指導老師,頒發感謝狀乙幀。
◎海報類:
1.海報類競賽前三名頒發獎狀及獎金,未達優選標準獎額得予從缺,軍公教人員亦不得支領。
(1)第 1 名頒發獎金新臺幣 5 萬元。
(2)第 2 名頒發獎金新臺幣 3 萬元。
(3)第 3 名頒發獎金新臺幣 2 萬元。
2.競賽獲前三名學生之指導老師,頒發感謝狀乙幀。
※廣告影片各組優勝作品將由主辦單位擇優推廣,協調委託公播或洽排託播事宜。海報優勝作品,由主辦單位安排廣告刊登事宜,向校園及社會民眾宣導齊心反毒之觀念。

參賽類別:
◎廣告影片類:
以 30 秒或 60 秒為單位之廣告影片。第一階段腳本企畫書審查;第二階段影片成品決審。詳細送件規格請見網站說明。
◎海報類:
含直式 (寬 59.6cm x 高 84.2cm) 及橫式 (152cm x 34.5cm) 系列編排兩面。詳細送件規格請見網站說明。

評分比重:
‧作品內涵  30%
‧創意    30%
‧技巧    30%
‧風格與潛力 10%

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嚴禁抄襲仿冒,如有不符辦法之規定或涉及仿冒、抄襲等情事者,主辦單位將進行審查,必要時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頒發之獎金與獎狀。
2.主辦單位有權運用得獎作品圖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參賽者應無償配合。
3.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會之決議,除非能具體證明其他作品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不得有異議。
4.評審過程採匿名方式進行,除報名表外參賽者不得在作品上簽名或標示記號。
5.所有參賽報名資料均不退件。
6.本簡章相關規定,將以網頁公告之簡章內容為準。
7.所得獎金依稅法規定,獎金價值超過 NT$20,000 者,主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 10% 稅額(外籍人士不論金額,一律扣繳 20% 稅額)。
8.主辦單位將保留對所有賽規及指引隨時進行刪改及闡釋之一切權利。若有任何問題,請洽主辦單位。
9.凡申請報名者,一律視為以同意上述文字規範。

報名方法:
參賽者逕上活動網站下載列印報名表,填寫完成後與參賽作品及參賽授權同意書等相關資料寄至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工商業設計系 紫錐廣告設計競賽工作小組收,始完成報名手續。

聯絡方式:
官網:http://eada-creative.blogspot.com/
專用信箱:eada.creative@gmail.com
服務地址:台北市 106 大安區基隆路 4 段 43 號 (國立台灣科技大學工商業設計系 紫錐廣告設計競賽工作小組)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eada-creative.blogspot.com/

2010年2月28日 星期日

謹“菸”慎行,十萬獎金等你拿!- 菸盒警示圖文徵稿

 
一、活動名稱
謹“菸”慎行,十萬獎金等你拿!- 菸盒警示圖文徵稿

二、活動目的
為增加菸盒警示圖文設計之創意來源,透過菸盒警示圖文徵稿,藉由稿件創作及網路票選等活動,提供主管機關依菸害防制法第 6 條之規定,製作菸盒外包裝警示圖設計之參考。

三、活動相關單位
(一)指導單位:衛生署國民健康局
(二)主辦單位暨執行單位:國立政治大學廣告學系、日創社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四、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99 年 4 月 15 日
(二)活動部落格網址:http://smokingwarning.pixnet.net/blog
(三)參賽者須先於活動網站下載並填寫報名表、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及創作說明表,參賽作品於繳交截止日前 (以郵戳為憑),以郵寄方式寄至 11605 台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二段 64 號,國立政治大學廣告學系,菸盒警示圖文活動小組收。

五、競賽規則
◎競賽主題
1. 為增加菸盒警示圖文設計之創意來源
2. 相關菸盒警示圖文訊息及常識,歡迎上活動網站查詢(http://smokingwarning.pixnet.net/blog)
3. 本活動得獎作品將做為後續菸盒外包裝之印刷與宣傳海報使用
◎作品規格
設計圖之解析度 (電子檔案及印製時) 至少為 300dpi 以上;寬 (W) 30 公分 × 高 (H) 30 公分,並提供 ai 檔、jpg 檔 (或其他向量圖檔)
◎繳交資料
1.文件檢查確認表
2.報名表
3.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1 人 1 張)
4.創作摘要 (50 - 200 字)
5.樣張乙張,請依作品規格輸出,可表貼於黑色紙版上
6.參賽作品光碟乙份,請提供 ai 檔、jpg 檔 (或其他向量圖檔)
註:以上繳交資料請自活動網站中列印出來,並依序排列。
◎備註
1.參賽者不限參加件數,可投稿多件參賽作品。
2.每項參賽作品光碟上需標示【創作者姓名】【作品項目】【作品名稱】等資料,一份光碟僅限繳交一份作品。

六、評選標準
主題符合性 30%
構圖與佈局 30%
整體創意  20%
技巧、色彩 10%
主題標語  10%

七、圖文訴求對象參考方向
訴求對象與族群:
青少年 (12 ~ 18 歲)
訴求策略:
恐懼訴求、幽默訴求
圖文表現方式:
圖片以創新手法、漫畫,例如:「吸菸會導致性功能障礙」。

訴求對象與族群:

女性 (18 ~ 30 歲)
訴求策略:
感性、社會、利他訴求
圖文表現方式:
女性較容易接受感性訴求,例如:「二手菸會傷害家人健康」、「吸菸會導致胎兒異常及早產」或「吸菸會導致皮膚老化等問題」...等。

訴求對象與族群:
男性 (18 歲以上)
訴求策略:
理性、恐懼式訴求 (數據式或實例)
圖文表現方式:
此部分為吸菸主要人口,除了持續使用恐懼訴求外,也建議要加入具體的健康影響數字,例如:吸菸者罹患口腔癌的機會是非吸菸者的 27 倍,再加上圖片,效果會較佳。

訴求對象與族群:
男、女性 (尼古丁倚賴低者,每日吸 10 根以下者) 研究顯示,本族群是最注意警示圖文的一群,較關注健康議題,也是較能打動的一群。
訴求策略:
1. 理性、恐懼式訴求 (數據式或實例)
2. 正向訴求、社會訴求
3. 利他訴求
圖文表現方式:
「二手菸會傷害家人健康」,除了警示圖文外,也可提供健康資訊,此外影響健康的恐懼訴求,也 是表現方式之一。

訴求對象與族群:
男性 (尼古丁倚賴程度中、高者,每日吸 10 根以上者),較難說服的族群。
訴求策略:
支持性與實證性訴求
圖文表現方式:
對恐懼訴求的警示圖文會有迴避的反射行為,可採用戒菸成功的實證案例來作正面宣導。

八、獎勵方式
將決選前三名各一件,佳作十件,並頒發獎狀鼓勵:
第一名:獎金三萬元及獎狀乙幀
第二名:獎金二萬元及獎狀乙幀
第三名:獎金一萬元及獎狀乙幀
佳作十名:每名二千元及獎狀乙幀
※ 得獎之禮品若超過新台幣兩萬元以上,依所得稅法規定,應先行繳納百分之十五稅額。

九、得獎公告
99 年 4 月 30 日於活動部落格 (http://smokingwarning.pixnet.net/blog) 公佈。

十、頒獎典禮
將於決賽評選完畢後,於活動部落格公告頒奬典禮時間與地點。

十一、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需附上相關報名資料,以團隊名義參賽者,須詳列所有隊員詳細資料,參賽作品若經人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專利權等智慧財產權之侵害,需自負法律責任。
(二)參加資格:對本活動有興趣之全國民眾均歡迎參加。(指導單位、主辦暨執行單位及相關活動人員不得參加)。參賽者不限參加件數,可投稿多件參賽作品。
(三)參賽之作品不得為市面上所發行之產品或商業用途之創作,若經人檢舉或告發屬實,取消其參賽資格。
(四)各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擁有,主辦單位擁有修改、重製、攝影、著作、各類型態媒體廣告宣傳、刊印、公開展示及商品化等權利,均不另予通知。
(五)參賽作品需為原創作,若經他人檢舉或告發為他人代勞且有具體事實者,取消其參賽資格,若得獎,追回獎項。
(六)團隊名義報名的參賽者,必須在正式報名表上,指定代表人一人,並註明代表人之詳細資料,且於活動期間代表該團體負責比賽聯繫、入圍及得獎獎品領取之活動相關事宜。團體報名的所有成員和代表人,請自行分配團體內部的各項權責歸屬,若有任何爭執疑問(如獎金領取方式與分配),主辦單位與執行單位不涉入爭議並保持中立。
(七)參賽作品內容若涉及猥褻、暴力、色情、毀謗等違反善良風俗或法律者,或違反參賽資格者,主辦單位有權利取消參賽者資格與追回獎項,參賽者並須自負法律責任。
(八)參賽作品於參賽期間,不得同時參加其他競賽,參賽者亦不得將其著作財產權移轉或授權予他人,若發生此情形將取消參賽資格。
(九)為尊重智慧財產權,參賽作品如引用他人著作、商標、或其他專利設計,參賽人應於參賽報名表下方註明出處,其所衍生智慧財產權糾紛,均由參賽者自行處理及自負法律責任。
(十)參賽隊伍及作品需配合出席相關公開展示與頒獎典禮,得獎作品亦將做為後續菸品外包裝之印刷與宣傳海報使用。
(十一)參賽作品請保留原始檔備查,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
(十二)凡報名參賽者,即視為同意並接受本報名簡章的各項內容及規定。本報名簡章若有未盡事宜之處,將以活動網站公告為主。

十二、聯絡方式
菸盒警示圖文徵稿活動聯絡人:張倩瑜小姐 02-29393091 分機 67176

活動網站:http://smokingwarning.pixnet.net/blog

2008年12月10日 星期三

「反毒參一咖,I am superstar」反毒 MV 徵選

 

反毒參一咖 I'm the Superstar

不論年齡,不分族群,只要敢秀、愛現,每個人都是反毒 A 咖,
秀出你的創意,你就是最閃亮的 superstar。

不管你是學生、上班族,還是退休進入生活或事業第二春,只要發揮創意,將反毒手勢拍成影片,上傳至您個人 VLOG,一同響應反毒,就有機會和 MC Hotdo g一同拍攝反毒歌曲『毒』的 MV,還有高級獎品等你拿喔!

另外,於活動期間上網留言 (回應任何一篇參賽作品影音) 替參賽作品加油,並將活動「串連貼紙」引用到個人 Vlog 或 blog 裡 (須留下網址供審查),還有資格參加抽獎喔!

本活動分「影音投稿」及「留言」兩部份

影音投稿」-請發揮您的創意,將反毒手勢拍成影片

活動期間
1.投稿報名:97.11.28 (五) AM00:00 起至 97.12.26 (五) PM24:00 止(以影片實際上傳時間為準)
2.參賽作品得獎名單:97.12.30 (二) 公佈於本活動 VLOG。

如何報名參加活動
1.非 VLOG 會員請先註冊並啟用您個人 VLOG。
2.接著將您的參賽影片,上傳至您個人的 VLOG 中。影片上傳請按此。
3.要記得將您的參加活動影音的引用功能開啟,以提供本活動使用。
4.完成後,請務必將您的參賽影音網址張貼在本活動影片下方回覆區中,工作人員將會在 48 小時內,引用到本活動 VLOG,即完成報名手續!
5.上傳作品後,請將活動「串聯貼紙」引用到自己的 Vlog 裡,才有參賽資格喔!!

參賽影片規格
1.影片內容:請以反毒歌曲『毒』為創作主題,可以舞蹈、戲劇或其他形式表現,但必須設計與反毒有關之手勢,並將手勢融入影片中,影片一次以一段為限。
2.影片規格:格式不拘,長度需於 15 秒以上,檔案須小於 100MB;可用剪輯軟體進行後製。
3.影片標籤,需輸入『我不吸毒』字樣,不然無法參加活動。(按此查看是否有上傳成功)
4.每位會員限報名一件作品。
5.由於得獎作品將會製作成電視廣告播放,故請盡量以高規格之設備拍攝,並於上傳作品後保留原始檔(例如:avi 格式),提供日後製作 MV 使用。

評選辦法
1.所有獎項評選審核全權交由法務部專業評審選出。
2.評分標準:主體意象表達 50%、創意及整體設計 50%
3.「最高人氣獎」則開放網友評分,評分方式 1 ~ 5 分,投下你心中的分數即可喔。 評分期間:97.11.28 (五) AM00:00 ~ 98.01.04 (日) PM24:00 止。


留言」-活動期間內,凡上網留言替參賽作品加油者,將可參加抽獎唷!

1.網友留言:97.11.28 (五) AM00:00 ~ 98.01.11 (日) PM24:00 止
2.如何留言參加抽獎:請在本活動 VLOG 中,任一支參賽影音下方的回應區留言,即有機會參加抽獎。
3.留言網友必需將活動「串聯貼紙」引用到個人 Vlog 或 Blog 裡(須留下網址供審查),才有資格參加抽獎喔!!

得獎項目與獎品一覽
◎反毒最大聲獎 - 7 吋 DVD 播放器 (共 10 名)
經專業評審評選後,前十名可獲得高級 7 吋 DVD 播放器,還可和 MC Hotdog 一同拍攝歌曲 MV。
同時,作品也會視情況運用於該支 MV 當中,故參賽者作品請保留原始格式。
公佈時間:2008.12.30 (二)
◎志在參加獎 - I-pod shuffle (共 25 名)
未獲得前十名的參賽者還可以參加抽獎!
主辦單位將由所有參賽者中,以電腦隨機抽出 25 名,將可獲得 I-pod shuffle 乙台。
公佈時間:2008.12.30 (二)
◎留下足跡獎 - 2G 隨身碟 (共 200 名)
凡於活動留言期間至本活動網站留言,寫下支持反毒的宣言,就有機會獲得高級 2G 隨身碟乙個!
公佈時間:2009.01.12 (一)
◎最高人氣獎 - 高級自行車(共乙名)
於活動期間內 (2009.01.04 (日) PM24:00 前),獲得網友評分分數最高之參賽作品,即可得到最高人氣獎,可獲得高級自行車乙台。
公佈時間:2009.01.12 (一)

活動洽詢專線: (02)2578-7542 反毒活動小組。

注意事項
1.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屬主辦單位所有,得獎者須填寫作品著作權及版權同意書(未填寫者取消得獎資格),未成年者須請法定代理人填寫,將作品著作權及版權全部讓予主辦單位,作者僅有著作權人格權,不得重製及公開發表該則作品,主辦單位則擁有全部著作財產權,得為推廣反毒宣導教育活動之目的,對得獎作品進行修改、出版、著作、攝影、公開展示及商品開發等各類型態媒體宣傳之權利,得獎者不得異議。
2.參賽者應保證作品係原創且享有完整著作權,並為未公開發表之作品。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參賽者須自行負責且承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獎品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須自行承擔,不得異議。
3.如因該作品所衍伸之智慧財產權、著作權等相關法律問題,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影片中不得發表誹謗、侮辱、猥褻、色情或侵害他人隱私、令人反感的內容訊息,嚴禁無謂的人身攻擊與謾罵。
4.由於得獎作品將會製作成電視廣告播放,故請盡量以高規格之設備拍攝,並於上傳作品後保留原始檔(例如:avi 格式),提供日後製作 MV 使用。
5.反毒最大聲的十名得獎者,可與 McHotdog 一同拍攝歌曲 MV,請注意以下事項:
a.拍攝日期:2009. 01. 02 日至 01. 04 日,其中一天。
b.拍攝地點:大台北地區
c.每支得獎作品限一人參與拍攝,製作單位將補助車馬費新台幣八佰元整。無法參與拍攝者,視同放棄機會,不得有任何異議。

主辦單位:法務部
承辦單位:臺灣電視公司

活動網站:http://www.moj.gov.tw/drugfree/

設計知識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