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4日 星期二
「卡片不只是卡片」創意短片大賽
活動期間
2008 / 10 / 23 (四) ~ 2008 / 11 / 30 (日)
活動說明
快樂購卡創意短片大賽強調「卡片不只是卡片」,讓網友發揮 KUSO 展現【寬度 8cm、深度 ∞】的卡片樂趣!影片不限主題,只要和【卡片】創意有關,皆可參加比賽!
影片製作人跟看影片留下評論、投票的人都有抽獎機會!
獎項
於活動期間內,上傳影片比賽,就有大獎可拿:
.最佳創意獎 乙名:澳門三天兩夜自由行 (兩人同行) + HAPPY GO 卡點數 10000 點
評比影片內容最具「卡片不只是卡片」創意者,由主辦單位評選出一支參賽影片
.最佳深度獎 乙名:澳門三天兩夜自由行 (兩人同行) + HAPPY GO 卡點數 10000 點
評比影片內容最符合快樂購卡「創造聰明、快樂、精采的消費生活」理念精神者,由主辦單位評選出一支參賽影片
.最 HAPPY 獎 (人氣王) :
第一名 HTC Touch 手機乙台 + HAPPY GO 卡點數 10000 點
第二名 HTC Touch 手機乙台 + HAPPY GO 卡點數 8000 點
第三名 HTC Touch 手機乙台 + HAPPY GO 卡點數 5000 點
評分總數最高之參賽影片前 3 名(平均評分星數x評分次數)
.快樂購卡慶禮:快樂購五百萬紀念品
凡上傳影片合於比賽規則者,均可獲贈活動「限量紀念品」
.製作人獎 10 名:GOHAPPY 抵用券 1000 元
凡上傳影片但未獲上述獎項者,抽出 10 名製作人贈獎。
.加油鼓勵獎 100 名:GOHAPPY 抵用券 100 元
活動期間凡參與影片評論、投票者,於活動結束後,統一抽出。
*註:以上 GOHAPPY 抵用券均提供面額 50 元之抵用券。
注意事項
1.一人可投稿多支影片參賽,活動於 2008 / 11 / 30 截止投稿、投票;本活動將於 12 / 10 統一公佈在快樂購卡卡友網站 www.happygocard.com.tw 及 HAPPYGOcard 品牌頻道 www.youtube.com.tw/ueser/happygocard。活動贈與之快樂購卡點數,將於 2008 / 12 / 12 統一入至卡友個人帳戶。
2.內容或文字不得抄襲或引用他人作品、違反著作權規定、含色情暴力;違者主辦單位有權進行刪除,投稿者並將喪失參賽及「卡慶禮」資格。一但上傳完畢即完成送件,參賽者無法針對送件作品進行修改。
3.參加本活動須先成為快樂購卡卡友及快樂購網站會員,請確認卡友會員註冊之資料(e-mail、電話、地址)無誤,若資料不正確造成無法聯繫及寄送,則視為自動棄權,鼎鼎聯合行銷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得獎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4.參與本活動者於輸入資料於網站之同時,即同意鼎鼎聯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得因本活動目的公佈其姓名或於網路、平面或其他媒體,主辦單位有權使用該影片於相關之活動宣傳,網路廣告。
5.本活動之獎品寄送地區僅限台、澎、金、馬。若得獎人之通訊地址不包含於上述四地時,需自行領取,鼎鼎聯合行銷不處理郵寄獎項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6.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贈品價值超過新臺幣 20,000 元時,中獎者須於領獎前繳納獎品價值 10% 之稅金及繳交身份證影本。得獎者須依中獎通知完成領獎手績,逾期則視同放棄中獎資格;本活動每人限中獎乙次,贈品得獎者資格不得轉讓他人,亦不得折讓兌換現金或轉換其它商品。獎項之使用方式依各兌獎憑証說明為主。
7.若有因電腦、網路、技術或不可歸責於鼎鼎聯合行銷之事由,而使參加者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鼎鼎聯合行銷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8.主辦單位鼎鼎聯合行銷(股)保留活動之進行、解釋、取消之權利。
活動網站:http://weber.happygocard.com.tw/M5M/film_info.html
2008年11月2日 星期日
捷運心文化運動「愛現心主張」- 30 秒創意影像 / 動畫大賽 (動畫組)
參賽資格:不分年齡、性別,全民皆可參加。
活動時間:
徵件時間即日起至 2008 年 12 月 22 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2009 月 1 月 6 日於活動網站公布入圍決選名單
*網路人氣票選:2009 年 1 月 6 日至 2009 年 1 月 13 日中午 12 時
*得獎名單公布:2009 年 1 月 14 日公佈於活動網站
報名方式:
請至『我要報名』下載報名表及相關附件,確實填寫完畢後,連同作品光碟郵寄至臺北市忠孝東路六段 465 號 11 樓『捷運心文化影片徵件小組 收』。寄件報名後,請電洽執行單位進行確認02-2653-9292 #228 羅小姐
參賽組別:
分為實拍組、動畫組(表現形式不拘),每組每人不限投件數,但每組每人僅能獲獎 1 件(以最高獎項為準,惟「網路人氣獎」及「安全設備鼓勵獎」除外)。
主題限定:請參考心文化六準則
作品表現方式:
1.影片長度 30 秒,內容須符合捷運心文化運動6項主題其中 1 項即可,為避免負面意涵,以正面表現方式為佳。
2.作品請附上原始未壓縮的 AVI 檔,並另將影片轉檔為 wmv. 或 mpeg1. 檔,檔案限 5M 以內,以 DVD 光碟燒錄。
3.所有作品需自行保留備份,作品寄出後概不退回。
4.如需拍攝捷運站內相關場景(限台北捷運系統),於拍攝當日前 14 天提出申請並填寫相關文件,如填寫資料錯誤導致無法及時提供拍攝許可,主辦單位恕不負任何責任。
評選標準:
創意度 50%(訴求手法新穎度及精彩度)
主體掌握 40%(符合主題性)
整體技術 10%(整體技術、視覺風格、音樂表現)
※分實拍組與動畫組,邀請 5 位專業人士擔任評審,評分方式採 100 分為滿分,由 5 位評審分數平均(平均分數取到小數點第 2 位),得分最高者為優勝,如遇同分者,由評審決議之。
評選辦法:
採兩階段評選,第一階段初審:自實拍組及動畫組各評選出 30 名入圍決選,供網友進行票選。第二階段決選:影片組和動畫組各選出 20 名得獎作品。
獎勵方式 / 動畫組:
【首獎】1 名 新台幣 60,000 元、獎牌乙面、動腦特輯一套、動腦雜誌一年 12 期
【貳獎】1 名 新台幣 30,000 元、獎牌乙面、動腦特輯一套
【叁獎】1 名 新台幣 20,000 元、獎牌乙面、動腦特輯一套
【優選】5 名 新台幣 12,000 元、獎狀乙面、台啤 346 餐廳現金兌換券 3 本
【佳作】10 名 新台幣 5,000 元、獎狀乙面、台啤 346 餐廳現金兌換券 3 本
【網路人氣獎】1 名 新台幣 5,000 元、獎狀乙面、台啤 346 餐廳現金兌換券 3 本
【安全設備鼓勵獎】1 名 新台幣 15,000 元、獎狀乙面、台啤 346 餐廳現金兌換券 6 本、藍哥牛仔褲當季商品
活動網站:http://travel.1111.com.tw/trtc/page_01_2.asp
相關比賽:捷運心文化運動「愛現心主張」- 創意四格漫畫大賽
捷運心文化運動「愛現心主張」- 30 秒創意影像 / 動畫大賽 (實拍組)
捷運心文化運動「愛現心主張」- 30 秒創意影像 / 動畫大賽 (實拍組)
參賽資格:不分年齡、性別,全民皆可參加。
活動時間:
徵件時間即日起至 2008 年 12 月 22 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2009 月 1 月 6 日於活動網站公布入圍決選名單
*網路人氣票選:2009 年 1 月 6 日至 2009 年 1 月 13 日 中午 12 時
*得獎名單公布:2009 年 1 月 14 日公佈於活動網站
報名方式:
請至『我要報名』下載報名表及相關附件,確實填寫完畢後,連同作品光碟郵寄至臺北市忠孝東路六段 465 號 11 樓『捷運心文化影片徵件小組 收』。寄件報名後,請電洽執行單位進行確認 02-2653-9292 #228 羅小姐
參賽組別:
分為實拍組、動畫組(表現形式不拘),每組每人不限投件數,但每組每人僅能獲獎 1 件(以最高獎項為準,惟「網路人氣獎」及「安全設備鼓勵獎」除外)。
主題限定:請參考心文化六準則
作品表現方式:
1.影片長度 30 秒,內容須符合捷運心文化運動 6 項主題其中1項即可,為避免負面意涵,以正面表現方式為佳。
2.作品請附上原始未壓縮的 AVI 檔,並另將影片轉檔 為wmv. 或 mpeg1. 檔,檔案限5M以內,以 DVD 光碟燒錄。
3.所有作品需自行保留備份,作品寄出後概不退回。
4.如需拍攝捷運站內相關場景(限台北捷運系統),於拍攝當日前 14 天提出申請並填寫相關文件,如填寫資料錯誤導致無法及時提供拍攝許可,主辦單位恕不負任何責任。
實拍組拍攝許可申請流程:
步驟一、參賽者需於預訂拍攝日前 14 天(不含拍攝日)提出申請,至『我要報名』下載「拍攝申請表」填寫
● 開放車站:捷運小南門站、新北投站
● 開放捷運車廂:
小南門線(西門-小南門-中正紀念堂站)
新北投支線(北投站至新北投站)
(限定上行方向第一節車廂及下行方向最後一節車廂)
● 時間:自 97 年 10 月 22 日至 12 月 22 日止,平日限早上 10 點至下午 4 點;假日限上午 6 點至上午 10 點
步驟二、將申請表及相關附件先以傳真或郵寄至執行單位(新視紀整合行銷傳播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申請,並以電話確認執行單位是否收到。
1. 申請書 1 份(申請人需附相關身分證明文件)
2. 運鏡說明表 1 份
3. 劇組人員名冊 1 份
4. 劇本或腳本 1 份
步驟三、確認後,執行單位將申請表影本交付捷運公司企劃處,並由窗口轉交行政處協助審核
步驟四、審核通過(不通過則退件或請參賽者修改),由企劃處通知執行單位,再由執行單位與參賽者聯繫確認申請結果,並寄發「拍攝許可證」;許可證須載明證件編號、參賽者、拍攝時間及地點等資料。
步驟五、執行單位應於核發拍攝許可證前3天,將「拍攝許可證」及「拍攝名冊清單」傳真予企劃處,並由窗口轉交行政處及站務處(管理課)轉知車站。
步驟六、拍攝當天,參賽者須佩帶「拍攝許可證」,至車站詢問處完成報到後自行購票進站拍攝。(執行單位須派專人監控並全程協助參賽者完成作業)。
步驟七、「拍攝許可證」限當日使用,逾期無效。因故取消者,須於拍攝日(不含)2天前,以書面通知送達執行單位,並以電話與執行單位確認,執行單位再據以通知企劃處。
執行單位:新視紀整合行銷傳播股份有限公司
聯絡人:『捷運心文化影片徵件小組』羅小姐
聯絡電話:02-2653-9292#228
傳真電話:02-2651-9911
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65號11樓
評選標準:
創意度 50%(訴求手法新穎度及精彩度)
主體掌握 40%(符合主題性)
整體技術 10%(整體技術、視覺風格、音樂表現)
※分實拍組與動畫組,邀請 5 位專業人士擔任評審,評分方式採 100 分為滿分,由 5 位評審分數平均(平均分數取到小數點第 2 位),得分最高者為優勝,如遇同分者,由評審決議之。
評選辦法:
採兩階段評選,第一階段初審:自實拍組及動畫組各評選出 30 名入圍決選,供網友進行票選。第二階段決選:影片組和動畫組各選出 20 名得獎作品。
獎勵方式 / 實拍組:
【首獎】1 名 新台幣 60,000 元、獎牌乙面、動腦特輯一套、動腦雜誌一年 12 期
【貳獎】1 名 新台幣 30,000 元、獎牌乙面、動腦特輯一套
【叁獎】1 名 新台幣 20,000 元、獎牌乙面、動腦特輯一套
【優選】5 名 新台幣 12,000 元、獎狀乙面、台啤 346 餐廳現金兌換券 3 本
【佳作】10 名 新台幣 5,000 元、獎狀乙面、台啤 346 餐廳現金兌換券 3 本
【網路人氣獎】1 名 新台幣 5,000 元、獎狀乙面、台啤 346 餐廳現金兌換券 3 本
【安全設備鼓勵獎】1 名 新台幣 15,000 元、獎狀乙面、台啤 346 餐廳現金兌換券 6 本、藍哥牛仔褲當季商品
活動網站:http://travel.1111.com.tw/trtc/page_01_1.asp
相關比賽:捷運心文化運動「愛現心主張」- 創意四格漫畫大賽
捷運心文化運動「愛現心主張」- 30 秒創意影像 / 動畫大賽 (動畫組)
捷運心文化運動「愛現心主張」- 創意四格漫畫大賽
參賽資格:年滿 12 歲(含)以上之民眾
活動時間:
徵件時間即日起至 2008 年 12 月 15 日止,以郵戳為憑。
*2009 月 1 月 6 日於活動網站公布入圍決選名單
*網路人氣票選:2009 年 1 月 6 日至 2009 年 1 月 13 日中午 12 時
*得獎名單公布:2009 年 1 月 14 日公佈於活動網站
報名方式:
請至活動網站『我要報名』下載報名表及相關附件,確實填寫完畢後,連同作品郵寄至臺北市忠孝東路六段 465 號 11 樓 『捷運心文化四格漫畫徵件小組 收』,即可完成報名。寄件報名後,請電洽執行單位進行確認 02-2653-9292#228 羅小姐
主題限定:請參考心文化六準則
作品表現方式:
1.以四格漫畫呈現,不限個人參件數,但每人僅能獲獎 1 件(以最高獎項為準,惟「網路人氣獎」及「安全設備鼓勵獎」除外)。
2.內容須符合捷運心文化運動 6 項主題其中 1 項即可,為避免負面意涵,以正面表現方式為佳。
3. 作品規格:
(1) 電腦繪圖投稿者:作品原始製作檔案之格式為 350dpi 以上,完稿尺寸 4093 * 5787 像素以上,黑白或彩色均可,呈現四格漫畫格式。並附上作品格式為JPG或GIF,解析度不得小於 350dpi,檔案限定在 500KB - 1MB 以內,燒錄成光碟。
(2) 手繪圖投稿者:原始手繪圖稿作品以 A3 大小畫紙繪製,以四格漫畫格式呈現。請自行確認原始手稿圖之清晰,以免影響評選結果。
(3) 所有作品需自行保留備份檔案,作品寄出後概不退還。
評選標準:
創意度 45%(含訴求手法新穎度、原創性、精彩度、趣味度)
主體掌握 45%(符合主題性)
整體技術 10%(繪圖技術)
※邀請 5 位專業人士擔任評審,評分方式採 100 分為滿分,由 5 位評審分數平均(平均分數取到小數點第 2 位),得分最高者為優勝,如遇同分者,由評審決議之。
評選辦法:
採兩階段評選,第一階段初審:自參賽作品中評選 30 名入圍決選,供網友進行網路人氣獎票選。第二階段決選:自30名決選名單中評選出最後 20 位得獎作品。
獎勵方式:
【首獎】1 名 新台幣 50,000 元、獎牌乙面、2007 國際倫敦廣告獎 DVD
【貳獎】1 名 新台幣 30,000 元、獎牌乙面、2007 國際倫敦廣告獎 DVD
【叁獎】1 名 新台幣 20,000 元、獎牌乙面、2007 國際倫敦廣告獎 DVD
【優選】5 名 新台幣 8,000 元、獎狀乙面、台啤 346 餐廳現金兌換券 3 本
【佳作】10 名 新台幣 5,000 元、獎狀乙面、台啤 346 餐廳現金兌換券 3 本
【網路人氣獎】1 名 新台幣 5,000 元、獎狀乙面、台啤 346 餐廳現金兌換券 3 本
【安全設備鼓勵獎】1 名 新台幣 10,000 元、獎狀乙面、2007 國際倫敦廣告獎 DVD、台啤 346 餐廳現金兌換券 6 本、藍哥牛仔褲當季商品
注意事項:
1.參賽者須於交件時一併繳交下列資料(以下資料均需附上,始完成報名程序)。
(1)報名表(作者資料)
(2)授權同意書(授權主辦單位公開播放、展覽等公益使用,需由本人親自簽章)
2.參賽者若有使用非原創音樂、畫面等若涉及相關著作財產權時,需自行取得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等證明文件。
3.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禁止繳交使用侵權之圖檔,禁止抄襲或複製他人作品,禁止涉及色情、暴力、毀謗、人身攻擊、宗教議題、政治議題或不雅圖片等,禁止侵害他人隱私權或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共秩序作品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並請勿投稿與本活動主題無關之內容,同一作品也請勿重覆投稿。如經評審決議認定,或遭相關權利人檢舉並證實確有該等情事後,主辦單位得逕予取消得獎資格,除追回獎金獎品外,得向參賽者請求相當於獎金金額二倍之懲罰性違約金,另,若造成主辦單位損害,參賽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4.所有投稿作品之著作人格權屬創作者,惟主辦單位可運用相關創作元素於非營利性質之傳播與行銷用途,並同意對主辦單位不行使著作人格權。
5.得獎者均需簽署「授權同意書」,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屬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享有刪改、重製之權利。
6.參賽作品間若有部分雷同的內容,將由評審專業判定。
7.若以惡意之電腦程式或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意圖混淆或影響比賽結果者或有違法之行為,一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主辦單位得逕予取消得獎資格,除追回獎金獎品外,得向參賽者請求相當於獎金金額二倍之懲罰性違約金,另,若造成主辦單位損害,參賽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8.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品或獎金金額在新台幣 $20,000 及其以上,得獎者必須依規定扣繳 10% 中獎所得稅額,始得領獎;中獎人如為外籍(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 183 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改依規定扣繳20%稅率。
9.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 $1,000,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10.得獎者若為未成年人,需檢附戶籍謄本並配合提出法定代理人同意書,方可領獎。
11.主辦單位僅會以網站公告、電子郵件、電話三種方式通知中獎訊息,請活動參與者密切注意網站公告。公告後二週內若未領獎,視同放棄
12.比賽時程得視參賽狀況調整,以網頁最新公告為準。
13.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14.本單位為大眾運輸服務單位,如得獎作品引發大眾的負面爭議,在不影響作者原創前提下,為顧及社會大眾觀感,對於所有得獎作品內容,本單位保有修改、刊登的權利。
15.入選之圖稿,主辦單位擁有發行以及推廣宣導活動用之權利,並有權將圖稿安排於媒體發表、商品販售、成冊出版及自行再版,主辦單位於作品發表、集結成冊並再版時,均不另計版稅及稿酬。
16.參賽者對於評審之評審結果,完全同意並尊重,絕不提出任何異議或申訴。
17.凡參賽者均視為同意並遵循上述各項規定。
活動網站:http://travel.1111.com.tw/trtc/index.asp
相關比賽:捷運心文化運動「愛現心主張」- 30 秒創意影像 / 動畫大賽 (實拍組)
捷運心文化運動「愛現心主張」- 30 秒創意影像 / 動畫大賽 (動畫組)
2008年11月1日 星期六
「傳兼泡利」動畫比賽
為使國內動畫創作族群能有一個原創動畫專門影音平台,數位內容學院將開辦新型態的動畫競賽,每月雙週送出 NVIDIA 高階繪圖顯示卡,藉以匯集國內產學各界原創動畫作品,讓所有動畫 Artist 能有一個尋找創意、觀摩創意、研究創意的專屬園地。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經濟部工業局
執行單位:資訊工業策進會 數位教育研究所
協辦單位:NVIDIA Corporation
作品要求
以電腦動畫為限,2D、3D 皆可,由創作者自行上傳至學院影音分享平台。
http://www.dci.org.tw/video/
比賽時程
自即日起至年底為止,每月第 2 個及第 4 個星期五,透過網友票選及學院評選出得獎動畫作品一部,為鼓勵創作者踴躍參與競賽,未曾獲獎之作品得具永久參賽權,年底並從所有得獎作品中選出年度總冠軍。
比賽獎項
全新 NVIDIA Quadro FX570 專業繪圖顯示卡,市價 $11900,每二週送出一片
年度大獎
全新 NVIDIA Quadro FX1700 專業繪圖顯示卡,市價 $24900,將頒予年度總冠軍
評選依據
1. 網友票選:70%
2. 評選委員:30%
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必須為自行創作之作品,嚴禁仿冒盜用,若為團體創作,上傳者必須對其所發佈或刊載的結果自負法律責任,確認並保證已擁有或取得必要之授權與同意。
2. 針對單一作品,每位會員每天可投票一次,不限作品數。並嚴禁使用程式灌票,主辦單位有權主觀認定並予以全數刪除。
3. 參賽獲獎之作品,於競賽或展覽過程中,如發現有不符本辦法之規定或涉及仿冒盜用等情事者,執行單位可隨時取消其獲獎資格,追回已頒發之獎品並公告之。
4. 參加者應尊重評選委員會之決議,除非能具體證明其他作品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不得有其他異議。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
諮詢專線:gage@iii.org.tw
活動網站:http://www.dci.org.tw/video/
「2008文化資產‧年輕本攝‧世代傳承」校園+親子影音徵選
活動內容
下載活動報名表活動期間內只要您拍下如古蹟、文化資產保存者、遺址等等...與文化資產相關的記錄影片,上傳至活動網站,即可參加「2008 文化資產‧年輕本攝‧世代傳承」校園 + 親子影音徵選活動,首獎 5 萬元等您拿!參加票選的網友,還有機會可以獲得 8G 多功能隨身音樂行動碟喔。
活動時間
影音徵選:97/10/15 ~ 97/11/20
影音初審與票選:97/11/21 ~ 97/11/28
影音複審作業:97/11/29 ~ 97/12/4
得獎名單公佈:97/12/10
活動辦法
◎影音徵稿活動
1. 請先決定組團參賽的型式─以大學(專)院校學生二人以上(含)或親子、家族跨世代組團參賽。
2. 完成網站會員註冊程序(每位組員皆需為會員)並至少啟用其中一人的影音部落格帳號以做為其他網友評選作品的瀏覽依據。
3. 拍攝影片的主題內容以文化資產相關為限,可參考下列幾點及本站 文化資產個案資料。影片形式與調性不拘,請參賽者盡情發揮創意:
a.有形文化資產(如古蹟)相關簡介、守護參與、導覽活動、旅遊記錄...等
b.無形文化資產(如搶孤)相關簡介、守護參與、活動記實、旅遊記錄...等
c.文化資產保存者(如木雕師、歌仔戲演出者)相關簡介、保存過程、演出記錄...等
4. 影片長度限制為 3 - 60 分鐘,製作完成後需轉成「高畫質評選檔」及「網友票選線上播放檔」二種格式。前者請使用 ASX / ASF / AVI / MOV / WMV / MPG / MPEG...等常見檔案格式,檔案大小 200MB 以內;影片畫質的清晰度也會影響到評分的標準喔!
5. 請先上傳作品(網友票選線上播放檔)至本站文化資產部落格平台(您個人的影音空間)與其它影音平台(如 youtube、ImTv、Yam 天空...等)。
6. 第 5 點的網路播放格式請自行參考各平台的使用規範,並請於作品描述中加註本活動名稱及鏈結:2008文化資產‧年輕本攝‧世代傳承影音徵選活動,http://www.hach.gov.tw。
7. 下載「2008 文化資產‧年輕本攝‧世代傳承」校園 + 親子影音徵選活動報名表,並將基本資料及已上稿完成的二個鏈結填入報名表中。
8. 請將高畫質評選檔燒錄成光碟連同報名表寄至 台北市 106 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 230 號 7 樓 B 室「2008 文化資產影音徵選」活動小組收 ;請於光碟上註明組名。
9. 每組僅限投稿一篇作品且投稿之影音內容不得涉及暴力、色情、犯罪、侵犯隱私權、廣告、智慧財產權及人身攻擊等行為,如發現重覆或影音涉及上述條例者,活動主辦單位將有權刪除該篇作品,並且視為放棄參加活動之資格。
10. 您上傳本活動之影音、文字皆是由活動參加者所提供,逕由本活動網站露出,網友需自行對該內容擔保其合法性與相關之損害賠償責任。
◎影音初審及票選活動
1. 11 月 21 日至 11 月 28 日將會進行影音徵選初審作業,凡符合資格之參賽作品,將進行票選活動。
2. 11 月 21 日至 11 月 28 日只要於「2008 文化資產‧年輕本攝‧世代傳承」校園 + 親子影音徵選活動網站上投下您心目中理想的影音參賽作品,就有機會獲得創見 8G 多功能隨身音樂行動碟喔!
3. 活動票選期間內,如發現綱友利用程式破壞規則,如灌水、重覆投票等...主辦單位將有權視為廢票,並取消該網友抽獎之權益。
活動說明
1. 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就因此所生之損害,得向參加者請求損害賠償。
2. 參賽形式以二人以上(含)組隊報名為限,同時需依校園或親子/家族跨世代參賽資格選填報名表。
3. 參賽組必須遵守主辦單位的使用規範及其他相關規定,如有違反,即自動喪失參加資格,如為得獎者,則取消得獎資格;且參賽隊伍參賽之作品,需同意授權主辦單位使用於活動網站與官方網站。
4. 得獎作品需授權文建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及各縣市文化局教育推廣之用(包含網站播映與光碟出版),並需同意授權主辦單位於成果記者會系列活動上進行公開播映。
5. 得獎者應於主辦單位通知之期限內回覆確認同意領取獎品,並提供主辦單位所要求之完整領獎文件,逾期視為棄權。得獎者所提供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與會員登錄資料不符,主辦單位得要求得獎者提 出相關證明文件,否則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6. 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如因此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7. 依照財政部規定,若是中獎金額超過新台幣 13,333 元(含)以上,需先預扣15%稅額;得獎者應先繳納中獎所得稅後,始得領取活動獎品;得獎者應自行負擔活動獎項寄送之郵資。
8. 本活動之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圖片僅供參考,贈品以實際商品為主;本活動獎項寄送地區僅限台、澎、金、馬,主辦單位不處理郵寄獎品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活動獎項
影音徵稿
第一名:新台幣伍萬元,一名
第二名:新台幣參萬元,一名
第三名:新台幣壹萬伍仟元,一名
佳作:新台幣參仟元,二名
影音票選
參加獎:多功能隨身音樂行動碟,四名
活動網站:http://www.hach.gov.tw
澄清基金會【抗老新觀念,注入!】2008 創意影像比賽
你知道嗎?活得久也可以=活得健康!
財團法人澄清基金會為澄清老化迷思、並鼓勵創意文化,舉辦一個以學生為對象的【影片】、【動畫】和【廣告】創作比賽。凡台灣大專院校學生均可參賽,透過創意形式,推廣健康正確的抗老生活態度、提高社會大眾對抗老新知與資訊的注意力,進而達到全民只增智慧不長年紀的最佳健康狀態,並且同時減輕社會醫療負擔。歡迎踴躍參賽,動腦拿獎金!
比賽主題:【抗老新觀念,注入!】
主題說明:
如何維持年輕外貌、身體健康活力、以及思考清晰?
髮落齒搖、記憶力衰退是老化正常現象?
不!其實你可以只長智慧,不留歲月痕跡。青春之泉不再是電影科幻情節,無論你現在幾歲,只要你願意,隨時可以按下開關、停止老化。陽明大學醫學院藥理所潘懷宗教授也強調,「別讓過時的醫學常識,加速了你的老化。你可以讓自己老得健康、有活力。」
對一般人來說,老花眼、長皺紋、記性差、容易累,如此正常地老化就可以了,但是有許多人正在經歷痛苦地衰老、死去。其實我們已經擁有很多醫學利器,足以對抗老化、免於疾病,卻因為太多的誤解和無知,放任身心遭受歲月的摧殘、最後痛苦地邁向死亡。
延壽基金會 - 全球最大、最具權威的抗老研究機構,開發許多嚴謹的科學研究,無私地公開創新療法,就是為了使任何年齡、任何人都可以啟動老化逆轉過程,留住巔峰狀態,享受更有品質的健康人生。鎂孟‧奧茲醫師(哥倫比亞大學醫學院外科教授暨副主任)也指出,「延壽基金會推廣抗老的方法,就是教導民眾兼顧長壽和最佳的生活態度,讓八十歲可以成為新的六十歲。」
由此可知,掌握抗老知識、學習抗老技巧可以改變時間在人身上的影響。因此,財團法人澄清基金會以此為比賽主題,邀請您一起來推動全民健康抗老,開創幸福新人生。
參賽資格:
一、凡對影像動畫有興趣之中華民國地區大專院校(含研究所)學生,皆可報名參加。參賽者可以個人或小組名義參賽,每組以 1 - 14 人為限。
二、 限國內外未曾發表過之原創作品。
報名及收件期間:
自即日起至 97 年 12 月 05 日為止〈以郵戳為憑〉
報名方式:
一、參賽者若為團隊創作,請檢附團隊名單(另標明工作內容,如導演、剪接、攝影、成音);參賽者若為學生創作,請檢附學生證影本。
二、參賽者於交件時一併繳交下列資料:報名表(含作品名稱或標題、創意說明 250 字以內等)
參賽作品之 DVD(NTSC格式)需附上版權授權同意書(報名作品若有使用非原創音樂、畫面等版權時則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不限制個人或團體參賽件數,但每件作品並需各繳交一份報名表。
三、報名地址:407 台中市西屯區中港路三段 118 號 16 樓 第九研究室第一屆澄清抗老新觀念創意影像大會收
報名表網址:http://www.ccgh.com.tw/foundation/doc/報名表.doc
收件格式:
一、所有參賽作品交件規格為 DVD 一式 3 份並須附 AVI 影片檔 1 份。
二、作品總長:不含片頭片尾 3 分鐘以上(廣告 30 秒以上)
三、作品規格:需於片頭標示影片主題名稱 5 秒,片頭、片尾工作人員名單時間不列入計時內容。
四、參賽語言:作品可將國、台語或英語作為主要表達語言。
五、其他:參賽者亦必須
1. 在其作品中加上中文字幕
2. 在提交作品時附上中文對白稿一份
3. 若參賽作品獲任何機構或學院的贊助或資助拍攝,須在表格上清楚註明贊助或資助之詳情
六、為避免作品於郵寄或存放時發生破損,請將其裝入堅固包裝中
獎項規定:
一、取金銀銅 3 名,佳作 3 ~ 6 名不等
獎金:第一名獎金 8 萬
第二名獎金 4 萬
第三名獎金 2 萬
※前三名可獲得獎狀一面和實質獎金,佳作( 3 - 6 名)除了獲得獎狀外還可獲得 5000 元禮卷或等值禮品。12 月將於官方網站公佈入圍作品,並於 12 月 27 日於澄清醫院院內舉行頒獎,獎金將依稅務規定頒發。
二、聯絡電話 (04)2463-2000 轉 2342 或 3626 聯絡人:林先生
三、聯絡E-Mai:9559@ccgh.com.tw
四、官方網站:http://www.wretch.cc/blog/ccft2001
評選方式
一、 書面資格審查:
由主辦單位就參加者所有個人資料及作品簡介,進行書面審查;如主辦單位發現短片內容無法判讀、不清晰、不符合資格、或參加者資料未夠詳盡等,有任何異常或不符合參加規定,主辦單位可自行決定取消其參賽資格。參賽作品經審查通過後,交付評審進行評審。
二、評審團:
(一)由主辦單位聘請相關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團(包括業界專業人士、學者及主辦單位代表)負責評審工作,區分二階段評審(初選和決選)。
(二)主辦單位及評審有權取消未依規定之作品及其參賽資格。
(三)評選結果及名次皆由評審團作最終決定。
(四)若評審團認為某獎項無參賽作品達得獎之水準與品質,評審團有權不頒發其獎項。
三、評審標準:
(一)初選評審標準:
創意表現 50%
主題正確度 30%
剪接配樂 10%
書面審核 10%
(二)複選及決選評審標準:
創意評比 70%
內容評比 30%
※實際評選標準以評選委員會決議為準
其他:
一、參賽作品若有使用非原創音樂畫面等版權時,需檢付版權授權同意證明文件,否則將視同喪失資格,其相關法律責任概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二、得獎作品所有權歸澄清基金會所有,並以無償方式配合澄清基金會作為宣導推廣用途報名,作品一律不另予歸還,請自行備份。
三、凡參加本次創作競賽者,視同承認本辦法之規定,如有未盡事宜,請於官方網站修正公佈之。
四、主辦單位:澄清基金會
五、協辦單位:澄清醫院
活動網站:http://www.wretch.cc/blog/ccft2001
2008年10月31日 星期五
臺北市立動物園「大貓熊保育明信片」設計大賽
一、 主題說明:
惹人喜愛的大貓熊是演化及生態上極具特色的動物,也是瀕危動物保育的旗艦物種。請你將自己對大貓熊保育的想法展現出來,優勝的作品會印刷出版,還可以獲得豐富的獎品喔!
二、 活動目標:
(一) 促進社會大眾瞭解大貓熊來臺的保育意義
(二) 徵集優秀創意行銷生物多樣性保育之觀念
三、 主辦單位:臺北巿立動物園
四、 參加對象:
(一) 國中組:全國公私立國中在校學生
(二) 高中組:全國公私立高中職在校學生
(三) 社會組:除前 2 組以外人士
五、 作品規定:
(一) 尺寸大小為 15 公分 × 10.5 公分。
(二) 以平面設計為主,風格不限(含水彩、版畫、鉛筆、水墨畫、電腦繪圖...等);如為電腦繪圖,檔案模式請儲存為CMYK模式。
(三) 參賽作品應符合主題,可加上字句或標語,以表達整體的含意。
(四) 參賽作品背面需黏貼附件《大貓熊保育明信片設計大賽作品標籤》,作品標籤填寫不完整者,不予評選。
(五) 參賽作品應為個人創作,集體創作不予評選。
(六) 參賽作品必須是未經發表的原創作品,不得抄襲,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權,責任由作者自行負責。
(七) 每人限報名1件,參賽作品由主辦單位運用,不另辦理退件。
(八) 獲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同意歸屬主辦單位所有,依著作權法行使重製、發行、公開發表及相關之權利,不另致酬。
(九) 獲獎作品如為電腦繪圖,將另通知繳交作品光碟,檔案解析度為 300dpi、CMYK 模式,需儲存未合併圖層之原始檔案 (*.psd、*.cdr、*.ai) 與已完成圖層合併檔案(格式為*.jpg)。未繳交作品光碟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取消之獎項不予遞補。
六、 收件方式:
(一) 一律郵寄交件。郵寄地址:臺北市 11656 新光路二段30號臺北市立動物園,信封上請註明「參加大貓熊保育明信片設計大賽」字樣。
(二) 即日起開始收件,截止日期:97 年 11 月 14 日,收件日期以郵戳為憑。
(三) 參賽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四) 詢問聯絡事項請洽 (02)29382300 分機 523 陳香吟輔導教師。
七、 評選作業:
(一) 由主辦單位聘請具有保育教育、美術設計及廣告行銷專長的學者專家組成評審團共同評選。
(二) 評分標準:
1. 創意 50%
2. 美感 20%
3. 設計完整性 20%
4. 圖面表達 10%
(三) 評選日期:97 年 11 月 28 日(收件截止後 2 週內)
(四) 參加者對評選結果不得異議。
八、 頒發獎項:
(一) 金牌奬 1 名:新臺幣 10,000 元圖書禮券、獎狀乙幀、印製明信片發行
(二) 銀牌奬 1 名:新臺幣 5,000 元圖書禮券、獎狀乙幀
(三) 銅牌奬 1 名:新臺幣 3,000 元圖書禮券、獎狀乙幀
(四) 佳作 30 名:獎狀乙幀
(五) 獎勵名額得由評審團視作品水準酌予增減
(六) 頒獎活動配合大貓熊展示開幕系列活動辦理,將於評選名單揭曉後另行通知。
相關資訊:http://www.zoo.gov.tw/edu/a_20081020.shtml
2008 創新蜂巢商品化企劃競賽
活動目的:
透過南台灣研發資源分享中心的網路平台,將具有創意的原型作品透過開放創新 (open innovation) 的競賽活動,邀請設計、行銷、企管、財務、技術等不同學科與背景的人士組織團隊,為創新蜂巢的原型 (prototype) 商品化,達到加值的效果。
註解:"加值" - 使 prototype 更接近真實商品,更具有市場價值的過程,比方針對目標消費者的產品設計,量產時的機構模具設計,包裝與宣傳方式等等。
主辦單位:
主辦單位:工業技術研究院 南分院
協辦單位:中華民國設計師協會
共同推動單位:台灣創意設計中心、中山大學、中正大學、成功大學、長榮大學、虎尾科技大學、南台科技大學、屏東科技大學、高苑科技大學、高雄大學、高雄第一科技大學、高雄應用科技大學、崑山科技大學、義守大學、逢甲大學、遠東科技大學、勤益科技大學。
活動辦法:
一、競賽範圍
(一)、以南台灣研發資源分享中心,BeeHive 競賽網頁平台 (http://beehive.airp.org.tw/) 上的創新蜂巢內原型作品為加值對象。
(二)、可以有多個蜂巢作品的組合,進行加值設計。
(三)、應用領域不限。
二、競賽資格
(一)、對象不限,參賽成員至少三人,上限為十人。
(二)、各團隊可邀請產、研、學界的學者專家組成團隊,複審現場備詢時以 3 名為限。
(三)、創新蜂巢內的發明人不能以自己的技術來參加競賽。在不涉及技術核心內容之情形下,技術發明人將提供競賽團隊諮詢、講解等協助,以利商品化企劃之進行。
三、參賽方式
(一)、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列印報名表,網址:http://beehive.airp.org.tw/
(二)、報名流程:
主辦單位為提供參賽者與蜂巢內的發明人互動交流環境,請有意參賽者進入網頁填寫參賽報名表,方便作業的進行。參賽者並應於線上簽署保密同意書,對於與原技術之發明人透過競賽討論區所進行之任何討論及交流予以保密。
1.請點選線上報名,進入報名網頁。
2.填寫報名表,系統會自動產生序號。將報名表詳細填寫後列印,請詳閱參賽約定書,請全體參賽人員在參賽約定書上簽名,以書面方式郵寄繳件以完成報名手續。
3.商品企劃書的填寫,請參考網頁上的大綱(「商品生產規劃」與「市場分析及策略」此兩項目進入複審才填寫)。單面 A4 作品,10 頁以內,字體不可以小於 12 點,請將作品轉成 PDF 格式網頁上傳,檔案命名方式為:[報名序號_作品名稱]。將簽名後的商品企劃書紙本於比賽截止日前送達主辦單位,完成報名程序。地址: 台南縣六甲鄉工研路八號北研棟 4A (蘇小姐 收)
(三)、原型加值過程必須與原技術的發明人透過平台的競賽討論區內討論,列入評分參考。
(四)、複審繳交的作品:
1.簡報及展示(雛型品或多媒體)。
2.定案版的商品企劃書(初審的企劃書再加上「商品生產規劃」與「市場分析及策略」兩項目)。將簽名後定案版的商品企劃書紙本於規定日期內送達主辦單位,進入複審。
四、參賽作品格式
商品企劃書格式請上活動網站下載附件
五、評選方式
(一)、評選小組
1.第一階段初審,評審委員由『創新蜂巢工作小組』組成,另依實際需要邀請數位專家參與。
2.第二階段複審邀請院內外科技、創意/設計、產業界/創投、學界等專家組成 5 - 7 位評選委員會負責評選。複審時參賽團隊現場備詢時以3名為限。
(二)、評選標準
初審
1.商品的定位 ( 20% )
2.商品功能與提供使用者的價值 ( 30% )
3.商品化可行性 ( 30% )
4.在平台上與原版主的互動的程度 ( 20% )
複審
1.商品定位與市場潛力 ( 15% )
2.商品功能與提供使用者的價值 ( 20% )
3.商品化可行性 ( 25% )
4.行銷與營運模式 ( 20% )
5.具體的經濟價值 ( 20% )
(三)、評選作業
1.初審(書面審)
由『創新蜂巢工作小組』成立評審小組進行審查參賽團隊商品企劃書,從「商品的定位」、「商品功能與提供使用者的價值」、「商品化可行性」與「在平台上與原版主的互動的程度」...等評選標準,決定進入第二階段複審的團隊。參加第二階段複審的團隊最多以 10 組為限。
2.複審(會議審)
主辦單位將提供進入複審團隊每組 NT10,000 製作展示 (DEMO) 作品之補助費用。進入複審團隊必需提供展示 (DEMO) 作品(多媒體、雛型作品、海報...等)、簡報及定案版商品企劃書。主辦單位將邀請工研院內、外之科技、創意/設計、產業界/創投、學界等專家組成 5 - 7 位評選委員會負責評選。從「商品定位與市場潛力」、「商品功能與提供使用者的價值」、「商品化可行性」、「行銷與營運模式」與「可具體的經濟價值」...等評選標準,評選出優選數名及佳作若干名。
六、競賽時程
97 年 12 月 5 日截止收件
七、獎勵辦法
(一)、獲得優選及佳作的獎金及名額如下:
1.優選:獎金 10 萬元,2 名。
2.佳作:獎金 2 萬元,3 名。
(主辦單位將依據評審委員會決議視作品優劣增加刪除優選及佳作的名額。)
(二)、得獎作品可進入主辦單位所規劃的商品化加值活動,包括:
1.主辦單位將舉辦得獎作品發表會,邀請有興趣的業界參與,進行交流與媒合,並協助移轉等作業的進行。
2.主辦單位將邀請相關業界及專家另行召開商品投資評估會議,協助連結相關資源,協助得獎作品有機會進入商品化程序。
3.參賽作品日後因授權或讓與而有收入者,參賽團隊享有與原型作品擁有人共享收益分配權之權益(若參賽團隊與原型作品所有權人之間已有共識,尊重參賽團隊的共識;若參賽團隊與原型作品所有權人之間無共識,則以25%~50%為原則) ,對於該收入之分配比例及其他細節,主辦單位將協助原型作品所有權人與參賽團隊以及投入商品化的團隊另以契約約定之。
(三)、凡在學學生獲得獎項該作品之指導老師,將獲頒感謝獎狀乙紙
八、注意事項
參賽作品智慧財產權之相關規範:
(一)、就與創新蜂巢原型作品相關之技術、資料、文件及成果等之所有權及 其申請中或已獲得之專利權、著作權、電路佈局權、營業秘密及其他智慧財產權仍歸屬原技術之發明人所有。
(二)、參賽團隊就交流原型所提出之參賽作品(以下簡稱參賽作品)及其可能獲得之專利權、著作權、電路佈局權、營業秘密及其他智慧財產權,歸屬參賽團隊所有。
(三)、倘衍生作品日後因授權或讓與而有收入者,對於該收入之分配比例及其他細節,參賽人員同意依南台灣研發資源分享中心推動委員會決議及本競賽辦法所規定之比例進行分配。
(四)、工研院將協助得獎作品舉辦發表會及創投/廠商媒合會等推廣活動。
(五)、參賽團隊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妥善保管其因參與本競賽而知悉或持有之任何技術或資料,且不得洩漏或交付任何第三人。
活動網站:http://beehive.airp.org.tw/
2008年10月29日 星期三
2009 台灣海報新星獎

目的:
為提升台灣學生設計之能力,「台灣海報設計協會」自 2004 年起推動「台灣海報新星獎」,以海報協會每年的會員年度海報展,結合學生組的海報設計競賽,帶動台灣學生與國內設計師交流,除提供學生展現設計實力的舞台,並促進設計視野及國際化。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台灣海報設計協會 /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協辦單位:國立台灣師範大學 / 台南科技大學 / 樹德科技大學 / 東方技術學院
贊助單位:長瑩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 長松文化 / 英倫國際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參加資格:
凡具中華民國學生身分
參賽主題及獎勵:
一、參賽主題:地球暖化 (Global Warming)
二、獎勵措施:
金獎 ( 1 名) - 新台幣三萬元整,獎狀乙張
銀獎 ( 2 名) - 新台幣一萬元整,獎狀乙張
銅獎 ( 3 名) - 新台幣五仟元整,獎狀乙張
優選 (若干名) - 獎狀乙張
入選 (若干名) - 入選證明
(凡入選以上者皆送專刊乙本)
所有獲獎學生之指導老師,皆頒發感謝狀乙張
三、得獎作品應用:
得獎作品將收入於《2009 台灣海報設計協會》年度展覽專刊。
得獎作品將在「台灣海報設計協會」相關宣傳資料中刊登。
得獎作品將於名次公佈後參與協會規劃之展覽。
受理期間:
即日起收件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止。(若晚於截止日期收件者,恕不受理參賽。)
評審團:
將由過內外傑出設計家組成評審團。
受理方式:
一、每人每件收費新台幣 200 元整(含系列作品),系列作品最多不超過三件,請自行匯款至協會帳戶,再將匯款單貼於作品報名表寄出。
協會帳戶:(劃撥或轉帳費用,請自行負擔)
銀行別:彰化銀行 大順分行 / 代號:009
帳戶號碼:8237-51-097427-00
戶名:林宏澤
二、報名文件:含學生證影本、報名費用匯款單影本、作品報名表、授權同意書以及作品說明標籤等,並填具後與參賽作品一併以郵寄方式繳交。
三、連絡人:劉憶萱 (07)725-0527、(07)711-6360、吳仁評老師 0937-765-412
四、傳真:07-725-6601
五、E-mail:taiwan.poster@msa.hinet.net
六、收件地址:802 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一路116號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視覺傳達系「台灣海報新星獎」執行小組收
作品提交規範:
一、作品尺寸:海報原作尺寸為 A3 輸出規格、裱貼於四開襯紙板(黑色美國紙卡)居中,請連同高解析 300dpi、A4 圖檔光碟( tif 或 eps 格式之 pc 或 mac 檔皆可)黏貼於作品背面一同寄出。
二、寄件過程請妥善包裝保護,若寄送過程中有所損壞請自行負責。
三、將填妥隻作品報名表放入信封與海報作品一同寄出。報名表及其他詳細資料請自行下載:http://www.nknu.edu.tw/~idea/,來稿作品恕不退還,請自行留檔。
注意事項:
一、得獎名單以評審團最後決定為最終決定,執行單位將於評審一月內通知各優勝者。
二、參賽者請按照要求規格提供設計作品;並請詳閱甄選簡章,同意遵守簡章及細則所有之約定。
三、本設計活動有關參賽報名、獲獎之展覽及專刊刊登皆不收取費用 (由執行單位負責)。
四、為方便評審進行甄選作業,作者需填寫「授權同意書」,聲明設計作品以不侵犯他人之智慧財產權。
五、執行明單位有權對參賽作品,在不涉及其他商業用途下,應用作各種宣傳、巡迴展覽、出版或委託出版,不另支付費用。
六、入選作品如發現有下列情況者,除取消其得獎資格,有關法律問題由其本人自行負責:
(一)、提交之作品,日期必須為 2007 年 1 月 1 日後完成之作品;不符者則取消資格。
(二)、抄襲他人作品者。
資訊來源:台灣設計師入口網站 - 黑秀網
2008年10月28日 星期二
2009 金蝶獎 - 台灣出版設計大獎
一、活動主旨
「2009 金蝶獎 - 台灣出版設計大獎」,是台灣設立及鼓勵書籍設計、裝幀唯一獎項。邁入第六屆的金蝶獎,持續不斷的推動書籍美學設計潮流與發展,獎勵出版業者的突破,為台灣出版界注入創意及活力。
2009 年的金蝶獎,首度增列「封面設計獎」、「整體美術與裝幀設計獎」兩個獎項,得獎之書籍設計者與出版社並列的獎勵方式,每位金獎設計者可獲十萬元獎金,同時,該書出版社亦將榮獲獎金五萬元,此舉除鼓勵書籍設計個人的展現,亦肯定每本金蝶獎書籍,是出自出版社整體團隊努力成果,用以加深及擴大金蝶獎的意義。
二、目的
1.獎勵台灣出版業者致力於出版的創新與突破
2.鼓勵台灣出版業者在出版設計與裝幀技術之結合
3.提昇台灣出版產業整體出版設計與技術的發展與提昇
三、獎項
1.封面設計獎
2.整體美術與裝幀設計獎
四、獎勵辦法
1.金獎一名,頒發獎金新台幣壹拾萬元,獎座乙只
2.金獎出版社一家,頒發獎金新台幣五萬元,獎座乙只
3.榮譽獎四名,各頒獎座乙只
4.榮譽獎出版社四家,各頒獎座乙只
5.得獎作品預定於2009台北國際書展期間展出、舉行頒獎典禮,參加國內及國際巡迴展覽,並參與報名「世界最美麗的書」競賽
6.主辦單位將在台北國際書展期間舉辦書籍設計相關座談會
五、主辦單位
主辦單位:行政院新聞局
承辦單位:財團法人台北書展基金會
協辦單位:國立台灣師範大學 文化創藝產學中心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 圖書館
六、參賽辦法
(一)參賽對象
1.台灣之出版者。出版者包含出版社及出版個人、廠商等從事圖書出版事業者。
2.書籍設計者。個人報名。
(二)參賽資格
1.必須為台灣之出版品,創作者必須為我國國民,且參賽者必須擁有台灣的所有著作權。
2.個人作品若已由出版社出版,則該作品須以出版社名義報名,若該作品未經出版社出版而由個人出版,則個人出版者得自行報名。
3.限自 2007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08 年 10 月 31 日止首次出版之圖書為對象,初版日期以版權頁日期為依據。
七、評選方式
1.分初選與決選兩階段進行。
2.依評選標準作業,初選選出十名入圍者;決選選出一名金獎與四名榮譽獎。
3.評審依作品評選過程視情況選出特別獎勵獎,並保留獎項從缺或增加之權利。
八、報名時間
自即日起至 11 月 30 日止 (以郵戳為憑)
九、名單公佈
1.初選入圍名單:預定於 2009 年 1 月初以電子郵件專函通知入圍者,並公佈於金蝶獎活動網站。
2.決選得獎名單:決選後將先以電子郵件專函通知,並公佈於活動網站,預定於 2009 年台北國際書展期間(2/4 ~ 2/9 日)舉行頒獎。
十、報名方式
1.一律採通信報名,參賽單位可至http://www.taipeibookfair.org/2009award/下載報名簡章,務必完整填寫報名表格,報名應準備資料如下:
(1)「2009 金蝶獎」參賽報名表(書面)。
(2)「2009 金蝶獎」報名書籍資料(電子檔) 請 E-Mail 至 amanda@taipeibookfair.org。
(3)證明文件影本。出版事業請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或「出版事業登記證」之影本乙份,個人請檢附身份證影本乙份。
(4)交件作品:每一作品報名一個類別,請檢附作品兩件;如同一作品報名兩.個類別,請依此累增。〈不論得獎與否,概不退回〉
(5)請於寄件信封上載明為「金蝶獎報名作品」,寄至北市 106 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29 號(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圖書館陳敏珍組長收),並以掛號寄出,資料不齊,恕不受理。
十一、注意事項
1.參賽者同意參賽作品得由主辦單位無償展出,及用於製作相關之文宣、印製物、出版品。
2.作品經初選入圍之參賽者應於接獲通知後七日內,補送中、英文相關詳細資料至主辦單位,以便辦理相關文宣品、展覽宣傳規劃。
3.如遇報名表填寫不完整、作品規格或參賽資格不合,以致影響參賽資格或評審結果,恕不另行通知。
4.非本國籍者設計或引用國外設計作品之出版品,請勿報名。
5.獲獎者所獲之獎金,依中華民國政府政府相關法令代扣稅金,本單位將依相關規定扣款。
6.本辦法如有未盡事項,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活動網站公告週知。
活動網站:http://www.taipeibookfair.org/2009award/
洽詢專線:02- 2767-1268 分機 103 劉潔妃
傳真號碼:02- 2767-2808
電子信箱:amanda@taipeibookfair.org
資訊來源:台灣設計師入口網站 - 黑秀網
嘉義創意文化園區 -「南方醉有趣」酒傢俱設計大賽
活動宗旨:
嘉義創意文化園區前身為台灣最早釀造高梁酒的嘉義酒廠,而嘉義市擁有阿里山等竹木、森林資源,以此鼓勵傳統中追求創新,舉辦結合竹木或跨媒材創新運用之設計比賽。
創作者可自行發想「如何飲酒醉舒服」為主題之酒傢俱,包括酒桌、酒椅、酒櫃、吧台(不限以上),皆在創意發想範圍內,期望藉由文化創意與傳統工藝的結合,提升台灣品酒文化。
主辦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承辦單位:大山國際文化有限公司
企劃執行:雅凱文化導覽公司
報名資格:凡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不限年齡、個人或團體,皆可報名參加。(團體報名人數以 5 人為限)
獎勵辦法:
■金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5 萬元整、交趾陶獎座乙座。
■銀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3 萬元整、交趾陶獎牌乙座。
■銅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1 萬元整、獎狀乙紙。
■佳作 2 名:獎狀各乙紙。
*入選作品均將於活動期間展示設計圖,擬與文建會商討後續計畫,包括製成品材料費與實品展示等可行性。
競賽說明:
報名:
(一)報名時間:2008 年 10 月 31 日(五)至 2008 年 11 月 30 日(五)截止(郵戳為憑)
(二)作品需為未參加過比賽、公開展覽或販售之作品,僅需繳交設計圖。
(三)每一參賽隊伍限報名一件。
(四)報名文件:
■報名表 1 份
■設計圖稿紙本輸出一式 8 份,A4 尺寸,電腦繪製 2D 或 3D 圖稿不限
■著作財產權同意書正本 1 份
■原始創作切結書正本 1 份
■產品設計稿原始檔,以光碟交付一份。
(五)報名方式
■於「南方醉舒服」活動官網下載簡章及報名相關表格,備妥報名文件,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親送至「台北市 105 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 143 號 10 樓」《雅凱文化導覽公司》(信封上請註明「南方醉有趣」酒傢具設計大賽」字樣)。
■洽詢專線:02-27135355,分機 111,張小姐。
評審
■由主辦單位成立之評審團(包含產業界代表、傳統工藝師、家具設計師等所組成),就參賽者報名所提出之設計圖稿進行書面審查,評選出前3名及佳作2名。比賽結果除將公布在活動網站上,也將個別以電話通知得獎者。
■評選標準:
主題創意概念:40 分
設計感:25 分
創意可行性:20 分
美感呈現:15 分
頒獎暨成果展
■時間:2008 年 12 月 6 日
■頒獎暨設計圖展覽地點:嘉義創意文化園區
注意事項:
1.辦法如有異動,請見活動官方網站。
2.投稿前,請詳閱本活動之報名簡章,一旦報名即代表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規定之權利與義務,參賽作品需合乎交件規格與說明。
3.參賽作品概不退還,請自留備份。
4.參賽作品需符合著作權法,如有侵權或違法,相關責任由作者自行負責。
5.獲獎者事後若經人檢舉並查證屬實有違反評審作業程序之規定或有抄襲、仿冒事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其資格外,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項。
6.依所得稅法,獎金所得超過新台幣 13,333 元,需扣繳 15% 之稅金。
7.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委員會之決議,除非能具體證明其他作品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不得有異議。
8.若有未盡事宜,依中華民國法律(包括智慧財產權法)辦理之。
活動網站:http://www.cca.gov.tw/images/activity/2008/20081103/20081103.html
資訊來源:台灣設計師入口網站 - 黑秀網
訂閱:
文章 (At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