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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3日 星期一

2014「書信傳愛」卡片設計徵選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愛家文化事業基金會
合辦單位:財團法人臺北市華書慈善基金會
指導單位:教育部

一、活動緣起
聯合國曾說「家庭是組成社會最小的單位,因此值得特別關注」,並於 1993 年宣布從 1994 年起每年 5 月 15 日為「國際家庭日」。因著對「家庭幸福」的重視,我們將響應舉辦《書信傳愛》系列活動,邀請大專院校生及各界社會人士一同參與,我們將用您對愛與家庭的熱情創作,化作實體的活動卡片,讓全台家庭以親筆寫信的方式,向家人傳遞愛與感謝,並因此建立友善的溝通橋樑。

二、甄選內容
能夠傳遞「表達愛,建立溝通」,呼應國際家庭日的溫暖、創新、創意的圖樣。入選圖樣將由主、合辦單位印製於實體卡片上,搭配《書信傳愛》活動發行。

三、徵選對象
全台大專院校生、及各界社會人士

四、活動獎項
優選者:一名,獨獲新台幣 1 萬元獎金
佳作者:十名,各獲新台幣 1,000 元獎金
入圍者:數名,各獲活動感謝獎狀乙枚

五、設計規格
《書信傳愛》實體卡片之展開尺寸為 210mm * 297mm;參選人之創作圖樣將被印製在實體卡片上,創作圖樣之最大範圍以 210mm * 99mm 為限;創作方式不限,但須備電子檔,解析度至少 300 pixels/inch。

六、投稿辦法
1. 依上述創作設計範圍完成設計後並於收件截止前繳交下列物件:
a.設計稿電子檔光碟 1 份:請同時提供 CS5 以下版本之 AI 檔與 JEPG 檔兩種格式。以作者為檔名,燒錄於同一份光碟內,光碟片上註明作者名稱。
b.報名表 1 份:表內之設計理念說明,以 200 字以內,應含創作理念、圖形意義、可應用性、色彩涵意等。
c.著作權授權書 1 份:由參選人親自簽章並填妥相關資料。
2. 缺少上述中任一份文件或任一份文件不符合本辦法規定者,恕不受理報名。

七、收件時間 / 方式
收件截止自活動公告起至 103 年 3 月 31 日下午 6 時止
收件方式:
‧郵寄投稿者:請將投稿文件掛號郵寄至「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 68 號 6 樓之 1 」並註明「愛家基金會書信傳愛小組」收,以郵戳為憑。
‧親自送件者:請於上班時間內(非國定假日,週一至週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6 時)送至郵寄投稿收件地點。
以上方式,逾期皆不予受理。

八、評選方式
1.由主、合辦單位成評審小組,邀請遴具相關專長或合適人選擔任評審委員,以客觀、公平方式進行評選。
2.評選將考量主題意象契合度、創意及整體造型、美感或美觀性、應用可行性等。
3.得獎與入圍作品除予公布在本活動網站外,並以電話及專函通知得獎者,另擇期在公開場合中輸出展覽並頒獎。

九、注意事項
1.參加者請按照要求規格提供設計作品,符合活動宗旨;並請詳閱本辦法,同意遵守本辦法所有之約定。
2.圖樣設計需考慮便於放大、縮小,應用於各種材質宣導文宣或製品之印製、製作, 並能明顯識別,且與徵選主題相關。
3.須以個人名義參選,每人限參選一件作品,作品均應填寫報名表。
4.請參選者於郵寄作品時妥善包裝,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若因運送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參選者不得異議。
5.參選作品無論得獎與否均不予退件,如有需要請由參選者事先自行備份留存。
6.參選作品應為未曾發表之原創作品,並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參選者自行負法律上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7.若經發現有上述情形,除取消其得獎資格,追繳回獎金與獎狀外,並由次優作品(依所得序分排序)遞補。
8.得獎作品以參選人為著作人,該著作人同意對主辦單位不行使其著作人格權,並將其著作財產權讓與主辦單位,同時主辦單位保有作品修改權,參選者不得異議。
9.得獎者需出席主辦單位所舉辦之得獎作品發表場合。
10.得獎者不得要求折讓或轉換其他獎品。如遇不可抗力之事由導致獎品內容變更,主辦單位有權變更獎品、改由等值商品取代之。
11.按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二條第 7 點,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十;再依第 13 條規定,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如有第二條規定之所得,扣繳義務人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新臺幣二千元者,免予扣繳。
12.參選者須尊重評審團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選作品未達評審標準者,獎項從缺。
13.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之。請參閱活動官網以獲取最新訊息。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family.org.tw/index.php?module=news&mn=1&f=content&id=70

2012年9月9日 星期日

2013 「臺北陪你“好”旅行」旅行小物設計徵選

 




活動對象:
國內各大專院校之在學學生,可以個人或團體為一單位報名參加,個人或團體限報一件,由評審團評分;另透過網路票選產生網路票選人氣獎。
※凡參加本徵選活動作品的創作者,需填寫並簽署「2013 臺北『好』旅行」- 旅行小物設計徵選大賽」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 作品創作者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以下簡稱「同意書」)、聲明書,並按本活動規定的時間和方式送達作品,即可參加本活動。
※參與本徵選活動策劃和評選工作的個人和單位,不可參與徵選活動。

活動獎項: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 10 萬元,其設計可被量產為 2013 臺北好旅行限量禮品 2 千份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 5 萬元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 3 萬元
網路票選人氣獎:獎金新台幣 2 萬元

評選標準:
‧創意   30%
‧主題性  30%
‧材質搭配 20%
‧商業價值 20%

徵件時間:
2012 / 9 / 1 (六) 09:00 ~ 2012 / 10 / 15 (一) 17:00 止

網路票選:
活動時間:
2012 / 10 / 17 (三) 00:00 ~ 2012 / 10 / 22 (一) 23:59
活動方式:
於活動網站上公布所有報名作品設計圖供民眾票選,獲得票數最多者,頒發網路票選人氣獎乙名。此人氣票選不列入正式比賽計分,得獎者不限為比賽前三名,可重複獲獎。
投票方式:
參加票選者,需使用 Facebook 帳號登入,每一 ID,每日限投一票 (每日時間指 00:00 ~ 23:59)

作品投稿:
一、對於每一投稿作品,創作者應提交包括「旅行小物設計稿」、「報名表」、「同意書」和「聲明書」等四份文件,並將上述資料依序燒錄一份光碟,並依「報名投稿裱板」示意圖黏貼裱板背後,連同裱板一併寄送做為投稿文件。所有投稿作品應使用中文或英文編制(如同時使用中文和英文兩種語言,一旦發生歧義,以中文為凖)。
二、「旅行小物設計稿」應包含旅行小物的設計和說明,並應符合以下要求:
1.旅行小物的形象和名稱設計應當突顯 2013 臺北好旅行意涵及臺北設計之都的元素,傳播「2013 臺北好旅行」的概念。
2. 旅行小物設計需可製作成 (不超過) 15cm * 15cm 尺寸,成本為 200 元以下,可實際運用於生活中之物品。
3. 需使用環保材質。
三、旅行小物的設計稿與創作說明 500 字。 圖稿尺寸為 A4,請依照網站所公佈之投稿方式裱於 4 開黑色紙板,並自行保留設計圖稿,所有參賽作品概不退還。作品格式與報名表格請上活動網站下載。
四、在旅行小物的繪製形象設計中,應於適當位置自由體現以下元素中的一種或幾種:
1.「2013 臺北『好』旅行」
2.臺北城市意象
五、「旅行小物設計稿」中不應出現任何與創作者有關的資料。
六、一件徵選作品應提交一份「報名表」,由創作者正確填寫並親筆簽署(創作者為單位者,須由授權代表簽署並蓋單位公章)。
七、一件徵選作品應提交一份「同意書」,由創作者親筆簽署(創作者為單位者,須由授權代表簽署並蓋單位公章)。 創作者不止一人的,所有創作者必須共同簽署。
八、投稿作品還須滿足以下要求:
1. 需為原創作品,並未以任何形式發表過,也未以任何方式公開發表。
2. 旅行小物的設計風格和類型不限,但應符合法律和社會善良風俗的要求。

報名與投稿:
一、不需繳納報名費。
二、以郵寄或專人寄 (送) 的方式送達如下地址:114 臺北市內湖區瑞光路 451 號,「2013 臺北『好』旅行」- 旅行小物設計徵選大賽 工作小組」收。
三、收件截止日時間 2012 年 10 月 15 日,以郵戳為憑,請保留寄件憑證,以便自行查詢;或專人於 2012 年 10 月 15 日 17:00 前送達,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收件截止後,不得補送任何文件,或要求更正修改及增訂。

領獎辦法:
1. 得獎通知及領獎辦法:
主辦單位將在 2012 / 10 / 23 於活動網頁公布得獎名單,並於 2012 / 10 / 25 前以得獎者於報名表中提供之電話及 E-mail 信箱,通知領獎相關事宜,得獎人須於收到通知信函三日內 (2012 / 10 / 28) 回覆,若未收到得獎通知函,請於上班時間 (09:30 ~ 18:00),電洽:02-2162-8415 鄭小姐協助處理。(團體報名者,以報名表中排序第一人為指定領獎者)
2. 領獎事宜:
(1) 領取時間:2012 / 10 / 29 (一) ~ 2012 / 10 / 31 (三) 每日 10:00 ~ 17:00,備妥本公司要求之完整證件資料至指定地點相驗證件並填寫領獎匯款資料,逾期未完成資料填寫與證件勘驗者,視同自動放棄得獎權利,不得異議,扣除法定稅金後之獎金款項將於 2012 / 11 / 30 匯款至得獎人指定帳戶。
(2) 領獎地址:臺北市內湖區瑞光路 451 號。
3.領獎方式:
(1)身分確認:領取獎項時,本公司將進行身分證(請攜帶身分證,其他證明無效,外籍人士隨附出入境證明資料),敬請於領獎前確認您的相關個人資料,並備妥攜帶前往領獎地點,以確保您的得獎權益,如得獎者所提供之身分證文件與報名資料不符,本公司得要求得獎者提 出相關證明文件,否則本公司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2)未滿 20 歲得獎者需有法定代理人同意或陪同領獎
(3)繳交文件:請得獎者務必事先填妥『領獎確認單』,並攜帶「身分證正本及影本各乙份」、指定匯款帳號封面影本乙份。
※請得獎者務必事先填妥「領獎確認單」,並攜帶「身分證正本及影本各乙份」、指定匯款帳號封面影本乙份,未能親自領獎者,請填委託書,委由他人代理,受託者亦須攜帶身分證明文件。
※若得獎者無法親領,亦無法由他人代領者,將由本公司逕行取消領獎資格。

聲明:
一、主辦單位對其所收到的所有投稿作品一概不予退還,應自留底稿及備份,並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對於得獎作品於相關宣傳活動發表使用。
二、因郵寄延誤、郵寄丟失或損壞、誤寄、郵資不足、失竊或其他非主辦單位的原因造成應徵作品遺失或損壞的,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投稿作品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經發現有上述不法情事者經查證屬實者,除取消其得獎資格、追回獎金及獎品外,法律責任由該創作者自行負責。得獎缺額之遞補與否由主辦單位及評審共同協議之。
四、得獎作品的著作權受中華民國法律保護。獎金包含著作財產權讓與費,主辦單位對於得獎作品擁有著作財產權,並有權無償使用相關創作以應用於事件行銷與相關媒體宣傳或平面出版,但作品之著作人格權仍屬創作者個人所有。
五、主辦單位對於得獎作品擁有重製成光碟、書刊或其他形式宣傳物之永久使用權。
六、報名參選者,視為認同本簡章一切規定,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或任何更新,得於活動網站公告更新,不另行通知。主辦單位對於所有得獎作品均有授與各傳播媒體報導刊載散播之權利。

其他:
主辦單位對包括本徵選辦法在內的本次徵選活動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終解釋權。 任何與本活動有關的未盡事宜,均由主辦單位進一步制定相關規定或進行解釋。

獎金: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 10 萬元(含著作財產權讓與費)、獎狀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 5 萬元、獎狀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 3 萬元、獎狀
另選出網路票選人氣獎,致贈獎金新台幣2萬元、獎狀。
※上述獎金金額指稅前金額。獲獎創作者應按照中華民國稅法,依相關國家及地區規定納稅。
※以上獎勵以作品為單位授予,獎金由相關創作者自行分配。
※主辦單位將獎金(現金或支票)和獎狀交付「報名表」中「創作者」一欄上書代表人。創作者若不止一人且未書名代表人,主辦單位將獎金(現金或支票)和獎狀交付「報名表」中「創作者」一欄排名最前者。

活動網站:http://www1.tvbs.com.tw/project/ad/2013_taipei_travel/index.html

2011年11月28日 星期一

迎向 101 年高雄捷運特色商品設計大賽




活動目的
為激發高雄人對在地創意文化之認同感,發揮生活美學創意,特舉辦本特色商品設計徵件比賽,鼓勵對高雄特色商品設計有興趣的民眾及學生參與徵件活動,期使民眾能關心高雄在地生活環境中的視覺景物,培養生活美感涵養,並藉由各界創意的火花激發設計出代表高雄意象的特色商品,增進地方創意產業發展。

主辦單位
高雄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參賽資格
不限國籍,凡對本活動有興趣或愛好設計創作之廣告、公關、行銷、廣告、美術設計等相關行業之個人、團隊、法人及公司,皆可參與本徵稿活動。

活動時間
1. 徵件時間:自民國 100 年 12 月 16 日起至 101 年 1 月 16 日(星期一)下午 5 時止(以郵戳為憑)
2. 初審會議:101 年 2 月
3. 決審會議:101 年 2 月
4. 公佈得獎時間:101 年 2月後〈公佈於高雄捷運公司網頁http://www.krtco.com.tw,並另函通知得獎者領獎〉
5. 頒獎時間:擇日辦理〈於主辦單位網站公告,並將個別通知得獎者〉
6. 公開展覽:得獎作品將放置於美麗島車站光之穹頂旁走道上展示。

徵件主題說明
1. 設計作品創作理念發想,須取材自大高雄地區之生活環境素材,例如運用在地藝文意象、大眾捷運車輛、季節時令農產品等元素,或結合地方產業特性,創新運用各類藝術型態或製造材質,融合色彩、造型風格、功能性和形象識別性,期發揮藝術與美感設計於作品中。亦可自行設計具高雄捷運特色之吉祥物或人物公仔,惟設計圖檔之背景須融入大高雄地區之生活環境素材。
2. 商品型態不限,惟需設計可供打樣、量產並兼具商品化之設計作品與包裝設計,如:生活用品、工藝品、伴手禮、設計創意T恤或捷運一卡通等等。〈※一般普卡尺寸為 86mm x 54mm,特殊造型卡尺寸不限,票卡設計正面須加上高雄捷運字樣,背面須為用卡說明,相關圖檔請逕自活動網站下載使用〉
3. 商品設計亦可考慮加上高雄捷運公司名稱:
中文:高雄捷運
英文:Kaohsiung Rapid Transit Corporation,簡稱:KRTC
〈相關 CIS 圖檔請逕自網站下載使用,或可先參考:http://www.krtco.com.tw/about/about-1_2.aspx

獎勵辦法
1. 金獎:取 1 名,高雄捷運儲值禮卷 1 萬 5 千元整、客製化捷運卡 1 張、尊榮典藏版集卡紀念冊 1 冊、獎狀壹紙。
2. 銀獎:取 2 名,高雄捷運儲值禮卷 1 萬元整、客製化捷運卡 1 張、尊榮典藏版集卡紀念冊 1 冊、獎狀壹紙。
3. 銅獎:取 3 名,高雄捷運儲值禮卷 6 千元整、客製化捷運卡 1 張、尊榮典藏版集卡紀念冊 1 冊、獎狀壹紙。
4. 優選:取 10 名,高雄捷運儲值禮卷 2 千元整、客製化捷運卡 1 張、永福家族公仔 1 組、獎狀壹紙。
5. 佳作:取 30 名,高雄捷運儲值禮卷 6 百元整、客製化捷運卡 1 張、DIY 造型燈 1 組、獎狀壹紙。
6. 人氣獎:決選時將依統計之得票數選出人氣王 3 名,贈送高雄捷運儲值禮卷 5 百元整、光之穹頂週年紀錄片 (紀念版) 1 份、客製化捷運卡 1 張。
7. 參加獎:從參與投票的粉絲中抽出幸運得獎者 3 名,贈送高雄捷運儲值禮卷 5 百元整、光之穹頂週年紀錄片 (紀念版) 1 份、客製化捷運卡 1 張。

評選辦法
1. 評分方式:
由評審團進行初選,決選則依評審團 70%網路票選 30% 之比例評分。
評審團將由主辦單位遴聘國內 5 至 7 位相關專業人士組成,依據公平、公正原則產生初選入圍及決選優勝名單;評選結果未達評審認定標準者,得予從缺。
2. 評分標準:
‧主題意象表達  40%
‧創意及整體造型 40%
‧應用可行性   20%

徵稿方式
1. 每人或每單位(法人、團體)限繳作品 3 件以內。
2. 比賽繳交資料:請於報名截止前送交下列文件,完成報名,同一概念衍生之系列作品將視為 1 件。
A. 作品圖稿:以電腦輸出於 420mm X 297mm A3 白紙上,並裱於 3mm 厚之紙板上〈一件作品一張〉,填妥參賽報名表,浮貼於厚紙板背面,正反面不得簽名或標註記號。
B. 報名表:請逕自活動網站,下載報名表,並黏貼於裱板背面。作品需說明設計創作理念與特色,請依報名表格式填寫,以 500 字為限〈含色彩、圖形設計意義、材料說明、使用場合、對象與創作特點等〉。
C. 作品光碟ㄧ張(含設計比賽之報名表、設計創作說明之 Word 檔案、高解析 300dpi 原始設計 AI 檔與 JPEG 格式圖檔)作品不符合競賽辦法內容者,主辦單位將不予收件。
D. 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請逕自活動網站,下載同意書。
3. 一律採掛號郵寄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郵資自付),不受理現場送件。請將圖稿裱板背貼報名表及光碟〈一件作品一片光碟〉,掛號郵寄至:高雄市前鎮區 806 中安路 1 號 開發行銷處「高雄捷運特色商品設計大賽徵稿小組」收,郵件封面請註明投稿「高雄捷運特色商品設計大賽徵稿」,101 年 1 月 16 日截稿,以郵戳為憑。逾期或報名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4. 來稿請妥善寄送、切勿捲折或擠壓;如因作品包裝不當遭損壞,影響其資格或評選結果者,主辦單位將以棄權論,不另行通知。
5. 參賽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所有參賽作品及報名表等相關資料,均不予退件,請自行留存底稿或備份。

注意事項
1. 參賽者請依本辦法附表詳填各項資料,否則恕不受理,參賽資料若遺漏未備齊,視同棄權。
2. 以團體名義參賽者,由報名表中指定之代表人全權處理與主辦單位及本比賽相關之一切事宜。
3. 參賽作品恕不退還,得獎作品高雄捷運股份有限公司保有修改權,並有權可開發相關之商品,得獎者不得異議,不得要求收取任何授權費用。
4. 參賽作品不得抄襲仿冒、重製,且需為本人之創作,不可以筆名、假名投稿,不符規定者將取消其資格。違反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回收已領取之獎狀、獎品及獎金。
5. 得獎作品若經人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專利權之侵害,經由法院判決屬實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除追回原發之獎狀、獎品、獎金外,並需請參賽者自行負法律規定之相關責任,並負擔損失。取消之獎項不予遞補。已領取獎勵者(包括獎狀、獎品、獎金)將予以追回。
6. 所有得獎作品及原稿數位檔之所有權及著作財產權,自公佈得獎日起,讓與高雄捷運股份有限公司。前開所稱著作財產權,依著作權法第三章第四節之規定。得獎人並承諾對高雄捷運股份有限公司不行使其著作人格權;高雄捷運股份有限公司可逕行使用於宣傳、攝影、發表、網頁製作、出版、佈置、展覽、刊登報章雜誌,或印製書冊等,有重製作為本公司包括但不限於銷售、販賣及再授權各項營利或非營利目的之使用用途、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使用於各項推廣工作之權利,不另通知亦不再致酬。高雄捷運股份有限公司可同意作品作者以複製方式保留作品。並對本活動之評審結果、作品陳列、文宣出版等不得有任何異議。
7. 優選以上獎項,每人限得1件,經公佈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8. 得獎者依稅捐稽徵法之相關規定列報所得需代扣5%稅額;金額未超過二萬元者不需預先扣繳,但會在年終時收到主辦單位寄發之所得扣繳憑單,並憑以申報年度綜合所得稅。獎金應付之稅款,由得獎者自行負擔。
9. 領獎時得獎者需提供身分證明文件,委託領獎時需簽署代理同意書,代理人應帶個人身分證明文件,無法提供者,除資格取消外,獎項亦不再遞補。
10. 參賽者應尊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本比賽之獎項,評審委員會可視徵件作品水準,決議以從缺方式辦理。
11. 凡報名參賽者,視同完全同意本活動之各項內容及規定,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適時修改,並於網站公告周知。

活動諮詢
高雄捷運客服中心電話:(07) 793-8888
活動網站:http://www.krtco.com.tw
地址:高雄市前鎮區 806 中安路 1 號
傳真:(07) 793-9687

相關資訊:http://www.krtco.com.tw/act_news/flourishing-2_detail.aspx?ID=7699ea7c-58b0-49c8-a7a3-6f2343a6433b

2011年7月9日 星期六

臺北市國稅局酷卡設計比賽

 




活動目的:
為強化防制菸品稅逃漏租稅常識,建立民眾正確租稅觀念,以結合租稅標語、主題設計明信片或卡片方式,吸引喜愛繪畫或設計之民眾、學生參與,落實租稅教育向下紮根之目的,建立民眾勿購買來路不明菸品之正確觀念,以打擊非法私劣菸品。

活動對象:
1.學生組 (台北市高中職、大專院校學生)
2.社會組 (一般民眾以通訊地址在台北市為限)

創作主題:
(一)防治菸品稅捐逃漏
(二)勿購買來路不明菸品
(三)打擊非法私劣菸品

繳件時間:
自 100 年 6 月 22 日起至 100 年 8 月 31 日止。

參加辦法:
1.每人參賽作品以 2 件為限,並與防制菸品稅捐逃漏有關之題材。
2.書面投稿者,需繳交酷卡設計成品 11 x 15 cm 一張及光碟片一份 (含規格為 11 x 15 cm / CMYK / 300dpi 之電子檔)。郵寄至台北市和平東路三段 280 號 2 樓之 1,註明「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酷卡設計比賽小組」收,並將報名表浮貼於作品背面。
3.線上投稿者,上傳作品規格為:尺寸 11 x 15 cm / 解析度 100dpi / RGB 之 JPG 檔,按線上報名投稿。

獎勵辦法:
分學生組及社會組,每人限得一獎,每組各取 :
第 1 名:1 名,獨得獎金 15,000 元。
第 2 名:2 名,各得獎金 10,000 元。
第 3 名:3 名,各得獎金 6,000 元。
佳作:5 名,各得獎金 3,000 元。
※得獎名單於 100 年 9 月 9 日公布在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網站,並以掛號方式通知得獎者,獎項得獎者請親洽本局領獎,預期未領獎者以棄權論。

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必須為本人之創作,且未經發表或出版,凡有抄襲仿冒情事者,立即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項。
2.主辦單位擁有參賽作品之版權,並得有權使用於各類宣導活動 (含宣傳品),並不另支付稿費及版稅。
3.線上投稿得獎者是賽後需繳交檔案規格 11 x 15 cm / CMYK / 300dpi 之原始檔。
4.敬請避免比賽結束前夕才將作品上傳,以避免網路擁塞,造成網頁無法顯示。

活動網站:http://www.2011coolcard.989.com.tw/

2011年5月24日 星期二

伊甸基金會捐款酷卡插畫徵選

 


關於伊甸基金會:
伊甸基金會創立於民國 71 年,由作家劉俠女士〈杏林子〉捐出多年稿費以非營利事業管理模式奠基成長,並以為身心障礙者發聲爭取權益開始,長期協助身心障礙者在就學、就業、安養等面向進行服務,進而跨入國際。

活動緣起:
為協助家有弱勢的失能家庭,伊甸基金會將於 2011 下半年於全台便利商店平台推出捐款條碼酷卡,突破以往捐款單形式,不再只是薄薄一張紙,不再侷限轉帳與匯款,進而推出更有意義與收藏價值的行動捐款卡,民眾只要先填妥付款資訊,再持卡至全台便利商店進行捐款 (包括 7-11、OK 等),即可伸出援手幫助失能家庭。
為了打造令民眾心動,且能提高大眾捐款意願的捐款卡,伊甸基金會與台灣設計師入口網站 - 黑秀網一同舉辦本次愛心捐款卡插畫徵選活動,期望藉由徵選出的優選設計師插畫,搭配條碼酷卡印刷,以及全台便利商店通路的曝光,吸引民眾領取、捐款、收集,不但將生活美學推廣於民,還能同時幫助失能家庭。

徵選內容:
創意插畫徵選

作品主題:
不限

活動時間:
投稿時間:2011 / 05 / 18 – 2011 / 07 / 18 (主機時間:23 點 59 分 59 秒止)
人氣票選:2011 / 06 / 20 – 2011 / 07 / 20 (主機時間:23 點 59 分 59 秒止)
得獎公佈:2011 / 08 / 01

參加資格:
不限,凡具中華民國身份之公民皆可參加。

參賽方法:
由黑秀網首頁進入「伊甸基金會捐款酷卡插畫徵選」活動專區登錄,依照網頁中的指示上傳圖檔即可。

投稿說明:
‧作品規格:(w) 800 x (h) 800 pixel 以內,RGB 影像模式,存檔後檔案尺寸 250KB 以下,以 JPEG 圖檔上傳,不符者將取消資格。
‧所有作品皆須註明「作品名稱」、「設計概念」(設計概念 200 字以內,此項亦列入評分項目)。
‧作品以原創作品為主,各類不得臨摹。
‧可重複投稿。
‧所有得獎者需提供可印刷、製作之原始檔案,尺寸不得小於 10cm x 21cm,解析度需 300dpi 以上。
‧實體酷卡尺寸說明:


‧為增進比賽之公平性,參賽者需以上傳時間及檔案格式為截止收件標準;經查如不符則取消參賽資格,如得獎則取消得獎資格,不符合本實施要點內所載之任何規定者,如得獎亦取消得獎資格。
‧所有得獎者需配合將得獎作品實體化之相關事宜。

評審標準:
‧創意   55%
‧視覺美感 30%
‧設計概念 10%
‧網路人氣 5%

活動獎項:
‧優勝 2 名:
作品將實際印製使用,並於酷卡上標示作者資訊,同時可獲得本活動實體酷卡 10 套 + 主辦單位頒發之感謝狀一只 + 黑秀人物專訪一篇
‧優選 3 名:
作品將實際印製使用,並於酷卡上標示作者資訊,同時可獲得本活動實體酷卡 10 套 + 主辦單位頒發之感謝狀一只
‧網路人氣獎 1 名:
作品將實際印製使用,並於酷卡上標示作者資訊,同時可獲得本活動實體酷卡 10 套 + 主辦單位頒發之感謝狀一只
‧佳作 10 名:
可獲得主辦單位頒發之感謝狀一只
‧人氣投票獎 20 名:
凡參與網路人氣票選者,於活動結束後將隨機抽出 20 名幸運兒,各可獲得 3M 便利貼組一組

注意事項:
1.本活動相關主、協辦單位有權力就參加作品進行非商業性質的報導與媒體上之刊登安排,倘若不接受如此安排者,敬請於活動截止前與 service@heyshow.com 接洽,取得「退出比賽」同意書並回傳,以為雙方憑證。
2.敬請參賽者注重智慧財產權,參賽作品若涉及抄襲或侵犯他人之智慧財產權,所有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負,主辦單位將追回獎項並取消參賽者資格。本會受理作品檢舉期限為:當年度成績公佈之日起一年內有效。
3.得獎者須配合得獎作品後續執行之相關事宜,相關事宜將於得獎後由主辦單位進行連絡。
4.本活動得獎者同意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於 2011 年 8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0 日期間使用得獎作品作為捐款條碼酷卡印刷使用,不再另收相關費用。
5.本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以活動網站公佈資料為主。
6.凡報名參加即視同已閱讀並完全同意本活動之一切規定。
7.曾經參加其他任何比賽之得獎作品,不得參賽,違者取消得獎資格。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
協辦單位:台灣設計師入口網站 - 黑秀網

活動網站:http://www.heyshow.com/activity/browsing.asp?actid=98

2011年5月7日 星期六

台中大隆創意市集形象商品設計比賽

 


一、比賽宗旨:
以台中大隆創意市集為主要意象,結合台爭重要特色景點及豐富的歷史人文及天然環境資源,開發出屬於台中及大隆創意市集形象商品。

二、報名資格:
對設計有興趣之創意工作者或一般民眾皆可報名。

三、活動時間:
即日起至 5 月 30 日止

四、活動規劃:
設計形象商品分為以下二大類型:
◎禮品組:
針對廣大禮品市場,設計餽贈親友的精緻小物,生產後可販賣零售價為 599 元以下價格之商品。
◎平面設計組:
可作為明信片、書籤卡片或轉印等各種平面設計商品。

五、獎勵辦法:
◎禮品組:
第一名:獎金五千元及獎狀乙張
第二名:獎金三千元及獎狀乙張
第三名:獎金兩千元及獎狀乙張
◎平面設計組:
第一名:獎金五千元及獎狀乙張
第二名:獎金三千元及獎狀乙張
第三名:獎金兩千元及獎狀乙張

六、報名方法:
1. 請參賽者先至台中創意市集發展協會下載報名表,將報名表填寫完畢後 mail 至 cooper@2p.com.tw,信件主旨為「大隆創意市集形象商品設計比賽參賽資料」,或傳真至 04-23282966。
2. 完成報名手續,待執行單位確認資料備齊無誤後,將會以 e-mail 方式將「報名完成確認通知」函及參賽編號寄發至報名者之 e-mail 信箱。
3. 參賽者可同時報名兩個組別,每組限投槁一件作品,請於報名時註明組別。
4. 報名、送件時間:即日起至 100 年 5 月 30 日截止,以郵戳為憑,親送者當日下午 5 點前須送達,逾期不予受理。
※請參賽者將作品、報名表(含著作權聲明書)、作品說明牌及設計電子檔依序裝入信封或包裹內,郵寄或親送至台中市忠明南路 62 號 3F-2 台中市創意市集發展協會。(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台中大隆創意市集形象商品設計比賽」,遺失恕不負責。
5. 市集民眾公開評審時間為 100 年 6 月 10 日及 11 日兩日,於大隆創意市集公開評審。
6. 評比結果將於 100 年 6 月 29 日公布。

七、參賽方式:
參賽者須繳交實品、作品說明牌、報名表(含著作權聲明書)及設計電子檔:
1.實品:
請以 1:1 比例製作。
2.作品說明牌:
★ 說明牌以 A4 尺寸 (210 × 297mm) 圖紙繪製,直接貼於黑色厚卡紙上 (請勿加框或裱背),將配合實品展出。
★ 設計說明文字,字體須明顯清晰。
★ 參賽者不得在說明牌及作品上標示設計者姓名或任何影響公正性之代號 (含參賽者資料) 一經發現將取消參賽資格。
3.設計電子檔:
設計作品必須以電腦完稿,作品電子檔以光碟燒錄方式存檔 (圖檔規格以 CMYK 全彩,JPG 及 psd / AI 格式,解析度 300dpi 以上)。
4.參賽規則:
所有參賽作品須符合本競賽辦法之規定,包含設計可行性,作品展示規格與送件時間等,否則不予評審。
★ 公開評審日期:100 年 6 月 10 日及 11 日於大隆創意市集現場。
★ 評審標準:
‧設計完整性與創意 30% (考量產品設計之原創性、特點等)
‧商品化可行性   40% (考量設計之量產可行性、市場與通路接受度、技術與成本等因素)
‧外觀造型     30% (考量造型之新穎、完整性、美感衡量等)

七、聯絡人:
郭先生(Cooper)
電話:04-23281947
Mail:cooper@2p.com.tw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cy47.pixnet.net/blog/post/55540326

2011年4月14日 星期四

「重見旗山香蕉樂園」百年旗山文創商品設計競賽

 


一、競賽目的
為重現災後旗山文化特色,表達地方生命力,本競賽活動特邀約具創作能量之設計人,以旗山香蕉產業、文化、建築、老街等地方特色為元素,為旗山開發具象徵意義的文創商品,奠定永續經營基礎。

二、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二)執行單位: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

三、投稿方式
一律以實體郵件方式報名,於 100 年 4 月 29 日 (五) 17:00 前 (以郵戳為憑) 將投稿資料及作品親送或寄達協辦單位「80249 高雄市成功一路 232 號 15 樓 中國生產力中心高雄服務處企業輔導組 姜小姐收」,郵件請註明參加「百年旗山文創商品設計競賽」,逾期不予受理。

四、參賽資格
凡對旗山地區文化原創元素有設計想法,並具文創商品開發及創作能力之設計師、自由創作者、學生與生產業者。

五、競賽內容
(一)甄選商品設計原則
1).以旗山文化、建築、老街、產業 (香蕉) 等特色為創作元素
2).展現旗山產業及文化特色
3).表達旗山生命力與樂活之意境
※限定類別:
1.文具禮品類:文具 / 辦公室用品 / 禮品/ 包裝材
2.生活用品類:生活用品 / 創意商品 / 家飾家具
3.時尚工藝類:時尚工藝品 / 紀念品 / 藝術品 / 服裝飾品
(二)參選資料:每件參與徵選作品均需繳交下列資料,資料不齊者不予受理。
1.報名表:報名表需填妥相關資料確認後列印出,並將其黏貼於表板背面。
2.作品設計圖說裱板:A3 尺寸 (420mm * 297mm) 設計說明板含設計表現圖、主題表現概念說明及其他文字說明等,以 2 張為限 (敬請將 2 張 A3 裱版進行黏貼或連結以避免有單張作品遺漏)。作品設計圖稿應具體呈現商品彩色設計外觀圖及 3D 立體圖等,並標示實際比例及尺寸,裱貼於 200 磅黑底硬紙板上,硬紙板尺寸長寬均須比商品設計說明多出五公分。作品及貼裱卡紙正面,請勿書寫或留下任何姓名或記號。
3.圖檔光碟乙份,jpg 檔 (300dpi) 以提供作品得獎時發佈於成果展使用。
4.身分資格證明文件與競賽同意書:參賽者身分證正反影本。(計畫執行團隊人員負隱私權保護責任) 競賽同意書。
(三)精緻模型(一至四名入選者):以「作品設計圖說裱板」參賽,唯獲選為一至四名之作品,需配合於 5 / 31 日前繳交 1:1 精緻模型一只。

六、評選方式
(一)評選流程:
1.資格審查:由專案計畫執行團隊依據競賽辦法檢視其基本資格,再檢視其作品是否符合規定,將符合規定者列入初評階段。
2.專家評審:由主辦單位邀請國內藝術文化、專業設計、產業製造、行銷廣告地方人士組成 5 - 9 人之評審小組進行評選,依本活動評選標準選出足以代表旗山地方、具人氣、且具商品化條件之創意產品。
‧報名文件繳交、資格審查:即日起至 100 年 4 月 29 日 (五) 17:00 止,以郵戳為憑,隨到隨審
‧評選結果公布:預計 100 年 5 月 13 日公告,公告於旗山商圈網站,電話通知
‧精緻模型繳交:預計 100 年 5 月 31 日截止,入選一至四名之作者需配合繳交 1:1 精緻模型
‧頒獎典禮暨成果展記者會:預計 100 年 6 月 7 日辦理,假旗山生活文化園區辦理
‧成果展:預計 100 年 6 月 7 日 ~ 10 日辦理,假旗山生活文化園區辦理
(二)評分構面:
‧可行性 (技術與成本控制、市場潛力)       30%
‧在地性 (旗山意象、文化內涵與風格呈現)     25%
‧創意 (商品之創意巧思、需求性)         20%
‧造型 (商品及包裝之造型美感、質感與色彩)    20%
‧環保概念 (採用材質、生產流程具環保概念者為佳) 5%
※各組依複評評分總分高低排序選出,評選分數須達 70 分 (含) 以上,始能獲獎,若各獎項次低於 70 分,則該項次得以從缺;若遇同分,先依據「可行性」構面予以比較,次之依「在地性」構面予以比較,再者依「創意」、「造型」等構面依序比較,若仍同分,得由評選委員當場進行投票選出較優者。

七、獎勵機制
評選會議主席由全體評審委員推選擔任,評選結果由主席向全體評選委員宣佈各獎項獲獎名單;評選結果送交市府正式核定後,由計畫執行團隊以電郵及電話通知獲獎人與領獎事宜,並預計於 100 年 5 月 13 日前於旗山商圈網站上公布獲獎名單。
(一)第一名(金蕉獎):1 名,獎金 30,000 元,獎狀 1 只。
(二)第二名(銀蕉獎):2 名,獎金 20,000 元,獎狀 1 只。
(三)第三名(黃蕉獎):3 名,獎金 10,000 元,獎狀 1 只。
(四)第四名(綠蕉獎):4 名,獎金 8,000 元,獎狀 1 只。
(五)佳 作(香蕉獎):10 名,獎狀 1 只。
※評選委員得不解釋任一作品未入選原因,及視徵選作品之水準,訂定作品名次與從缺。得獎名單將於 100 年 6 月之頒獎典禮中進行公開表揚,得獎人應親自於典禮現場領取獎金、獎狀,得獎人如因重大事故無法與會,應簽具委託書委託他人代領。
※註:
1.依稅法規定,全年獲獎獎金超過 1,000 元,年度報稅時必須計入個人所得,故贈獎單位將統一於 101 年寄發扣繳憑單給獲獎人,以利獲獎人申報之用。
2.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獲獎金額超過 20,000 元 (含) 以上,需預先扣繳 10% 所得稅額。
3.獲獎獎金預定於 100 年 6 月舉辦公開儀式時發贈,獲獎人須提供身分證正反影印本,並簽具領獎所得憑證予協辦單位,以供協辦單位做代繳稅及提供扣繳憑單使用。

八、作品參賽規定及注意事項
(一)送審作品於結果公佈前不得參與其他競賽。
(二)有下列情事者,將取消參賽資格及獎金、獎狀、獎品:
1.抄襲他人作品。
2.曾在公開競賽中獲入選以上得獎作品。
3.有違反相關法令者。
(三)參賽作品應為本人之創作,凡有抄襲、冒名代製、已經在他處公開發表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若經檢舉,查證屬實後,除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項、獎位不遞補外,應徵者應自行擔負相關民、刑事負責。
(四)著作權約定:智慧財產權、所有權及出版品販售權屬於作者所有,但獲獎作品由作者授權主辦單位宣傳推廣無償使用 (包括研究、攝影、網頁製作、展覽、出版等權利)。
(五)主辦單位概不負責寄送過程中之任何(手續)費用。
(六)所有應徵作品均不退件,未入選者亦不另行通知,應徵者請自留底稿。
(七)獲選為一至四名之作品,需配合於 5 / 31 前繳交 1:1 精緻模型一只。若無法如期繳交則不予頒發獎金。
(八)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修正後將於推廣網站中另行公布,參賽者應遵守並不得表示異議。

九、協辦單位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07-3362918 #6043 姜小姐
E-Mail:60439@cpc.tw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www.bananakingdom.org.tw/html/front/bin/ptlist.phtml?Category=333625

2010年7月24日 星期六

馬祖文化商品創意設計競賽

 
甄選主題
以「馬祖文化印象」為設計主題,傳揚馬祖在地特色如閔東式建築、軍事、漁村文化與人文景觀等獨特印象,並透過創意設計,邀請各界運用多樣化的素材與資源,賦予馬祖文化創意產品新的生命力與價值!

參賽組別說明
1. 馬祖圖案組
須設計一款馬祖元素之圖案,並將圖案延伸創作至一款以上創意商品,該圖案未來可應用於各種材料,例如布、紙張等,由參賽者延伸可設計之創意商品,並可加入其它素材設計製作,創造出活潑、實用的服飾配件或生活用品;使用技巧不限,惟需可供打樣、量產並兼具商品化之設計作品。
2. 禮品設計組
以馬祖閩東為主題,設計可供打樣、量產並兼具商品化之伴手禮。
3. 連江縣文化局 Logo 設計組
充分了解馬祖自然人文特色後,設計代表馬祖文化局的 Logo。(作品應包含標準字與圖)

競賽獎勵
‧馬祖圖案組
* 金獎 1 名:新台幣 40,000 元,獎盃 1 座,獎狀 1 紙。
* 銀獎 1 名:新台幣 20,000 元,獎盃 1 座,獎狀 1 紙。
* 銅獎 1 名:新台幣 10,000 元,獎盃 1 座,獎狀 1 紙。
* 佳作 3 名:新台幣 5,000 元,獎狀 1 紙。
‧禮品設計組
* 金獎 1 名:新台幣 90,000 元,獎盃 1 座,獎狀 1 紙。
* 銀獎 1 名:新台幣 40,000 元,獎盃 1 座,獎狀 1 紙。
* 銅獎 1 名:新台幣 20,000 元,獎盃 1 座,獎狀 1 紙。
* 佳作 3 名:新台幣 5,000 元,獎狀 1 紙。
‧連江縣文化局 LOGO 設計組
* 金獎 1 名:新台幣 20,000 元,獎盃 1 座,獎狀 1 紙。

報名資格
* 對馬祖地方特色文化性元素、原創設計有興趣
* 對馬祖充滿浪漫想像,亟欲一探馬祖究竟
* 深深愛上這充滿神祕能量的東方地中海,渴望為這畝方鑑挹注創意活水

競賽時程
* 報名日期:自 99 年 5 月 1 日 ~ 9 月 24 日止;郵戳為憑,預期恕不受理。
* 網路票選:99 年 10 月 1 日 ~ 10 月 20 日止,即日起強力徵求粉絲應援團

評分標準
‧馬祖圖案組
。主題性 40% - 呈現主題之「馬祖美麗風光、地方特色文化及熱情友善的生活型態」特質,與當地素材結合為佳。
。創新性 30% - 表現形式創新、材料創新、工法創新。
。市場性 30% - 量產可能性、市場接受度、行銷通路可行性、異業合作潛力
‧禮品設計組
。主題性 40% - 呈現主題之「馬祖美麗風光、地方特色文化及熱情友善的生活型態」特質,與當地素材結合為佳。
。創新性 30% - 設計創意、結構設計、作品美觀性、實用性、減少包材及物流成本。
。市場性 30% - 量產可能性、市場接受度、行銷通路可行性、異業合作潛力
‧連江縣文化局 LOGO 類
。原創性 40%
。質感  40%
。簡潔性 20%

注意事項
1. 申請作品需為因應本次甄選之原創性設計,於市場上未曾公開發表,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者。獲選業者事後若經人檢舉並查證屬實有違反評審作業程序之規定或有抄襲、仿冒事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其資格外,並追回其領取之證書、獎金 (若有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等法律責任,概由參賽者擔負)。
2. 報名繳交文件後將於 7 個工作日內收到確認通知,報名者若於時間內無收到確認通知,請儘速洽詢報名聯絡人。
3. 如因報名資料不完整、作品規格不合,經限期補正,若逾期未補正,以致影響評審作業,視同報名未完成,不予評分。
4. 如為多單位組成之合作團隊,得推舉一單位為代表人,所有相關聯繫與獎金分配由該人負全責 (款項之分配比例,由團隊成員自行協議)。
5. 所完成之著作,其著作財產權於著作完成時,屬參賽者所有;參賽者 如為多單位組成之合作團隊,為免日後發生爭議,其著作權之交易、成員間之關係(委託或授權)等事項,需由成員間自行釐清權責,宜先行以契約約定之。
6. 得獎作品之原稿著作財產權歸屬,依填寫附件著作財產權聲明書中之規定屬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擁有修改、重製、攝影、著作、各類型太媒體廣告宣傳、刊印、公開展示及商品化等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無償使用。
7. 參賽作品之所有運送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參賽者遞送作品及文件時,應予適當保護(例如以泡膠封袋遞送),凡寄達前產生之損害,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凡繳交之參賽作品、相關資料、其他包裝裝飾配件等,不論得獎與否均不退件,參賽者請自行留存底稿或備份。
8. 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之專業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賽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調整名額」辦理,但以不超越該組原獎金總額為限。
9. 參賽者若有違反本競賽規所列之規定,參賽者需自行負責且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若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得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10. 凡參加此活動者,視同承認本活動相關規定;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公布。

活動網站及詳細辦法:http://www.design-matsu.idv.tw/

2010年7月9日 星期五

客綻新藝設計徵稿比賽

 
一、徵稿時間:
2010 / 07 / 01 ~ 09 / 10

二、設計主題:
以臺灣客家文化元素,設計成客家時尚周邊商品,元素可取自在地節慶、民俗、雕刻、服裝等具客家文化特色,以單元或多元組合之時尚設計,具實體生產之條件尤佳。

三、徵稿對象:
每組報名人數 1 至 5 人為限。

四、獎勵辦法:
(一)金獎 1 名:獎金新臺幣 7 萬元,獎狀 1 紙。
(二)銀獎 1 名:獎金新臺幣 4 萬元,獎狀 1 紙。
(三)銅獎 1 名:獎金新臺幣 2 萬元,獎狀 1 紙。
(四)佳作 2 名:獎金新臺幣 5 仟元,獎狀 1 紙。

五、參賽方式:
(一)報名方式:
請於報名截止日前送交下列文件完成報名,每組限參賽乙件作品,參賽作品不予退件,請另行拷貝留存。
1、報名表:1 份。
2、作品說明表:一式 10 份。
3、設計圖稿:使用 A4 尺寸彩色輸出數位或手繪圖像圖稿,一式 10 份。
4、著作財產權同意書:1 份。
5、原始創作切結書:1 份。
6、電子檔光碟:包括報名表、作品說明表及設計圖稿各 1 份。
(二)報名暨收件截止日期:
即日起至 2010 / 09 / 10 (五) 下午 5 時止(以郵戳為憑),報名資料請寄至「臺北市中山區龍江路 18 號」《力譔堂整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信封上請註明「報名 2010 臺北市客家文化節客綻新藝設計徵稿比賽」字樣)。
※請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承辦單位報名小組收。

六、評選作業:
(一)評審團
由主辦單位遴聘國內相關領域專家組成評審團,依據公平、公正原則進行評選。
(二)評選標準
1、客家主題之創意概念 30%
2、設計原創性     30%
3、創意商品化可行性  20%
4、美感造形呈現    20%

七、設計比賽時程:
(一)作品收件截止
2010 / 09 / 10(五)下午 5 點 (文件送達日),以郵戳為憑。
(二)評選時間
2010 / 09 / 17 ~ 09 / 24,由主辦單位遴聘包含設計、藝術等跨領域專家組成之評審委員,進行評選。
(三)結果公布
2010 / 10 / 01 於活動網頁及主辦單位官方網站公告入選名單,並以 e-mail 及電話通知得獎者。
(四)頒獎典禮
2010 / 10 / 09 舉辦客家藝文活動「揮灑出的青春」,邀請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長官現場頒獎,並以 e-mail 及電話通知得獎者。

八、投稿事項:
1.參賽作品不符規定,非原創作性作品,或報名文件不齊全者,均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報名。
2.年齡、國籍不限,每一件作品如為多人共同創作,仍視為一件。
3.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之專業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賽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調整名額」辦理,但以不超越該組原獎金總額為限。
4.參賽作品因郵寄途中或不可抗拒之災害造成作品損害,一概恕不負責。
5.參賽作品需為原創作品,未經公開發表,如有侵權或抄襲問題,視為不符合參加資格,須自行負擔法律責任外,若投稿作品有侵權情形,如:曾獲獎,則取消得獎資格,並需立即退還得獎獎勵。
6.參加徵稿得獎之作品,主辦單位擁有作品使用權,複製、出版、刊登、發行、轉載、展覽、宣傳、推廣之權利,不另計酬。
7.依所得稅法獎金所得超過新臺幣 13,333 元,須扣繳 15% 之稅金。
8.比賽時程得視參賽狀況調整,以網頁最新公告為準。
9.活動如有未詳盡之處,由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九、聯絡方式: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地址:臺北市信義路三段 157 巷 11 號
電話:(02)27026141 轉 226
傳真:(02)27093227
網址:http://www.hac.taipei.gov.tw/
承辦單位:力譔堂整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104 臺北市中山區龍江路 18 號
電話:(02)27112320 轉 112 
傳真:(02)27117883

活動網站及資訊:http://www.taipeihakka.com.tw/07.html

2010年6月15日 星期二

「讓創意幫盲」設計師慈善創意商品設計大賽

 


在台灣,平均不到三小時就有一個人因為「意外」或「疾病」而失明,更令人震驚的是,在每年新增的失明人口中,超過九成都是成年後才失明的朋友,其中更不乏擁有專業技能的人才或碩士、博士等高學歷人才,這些朋友在突然失去視力後,除了需要重新適應生活之外,還需訓練全新的生活技能,而在台灣最為一般人所知的視障工作就屬按摩最為普遍,但其實對於擁有專業才能的視障朋友來說,這樣的謀生方式除了造成專業資源的浪費外,也無形中傷害了他們的自尊心。

為了幫助視障朋友有更多可以賴以維生的技術,並且找回自尊心,台灣設計師入口網站 - 黑秀網與中華民國無障礙科技發展協會共同舉辦「讓創意幫盲」設計師慈善創意商品設計大賽,希望招集設計師發揮創意,運用設計師最熟悉的設計、創意、行銷等專業,設計出視障朋友能夠參與其中藉以謀生的創意商品,幫助視障朋友擁有更美好的幫助與未來。

在資源有限的時代裡,捐助的金錢有限,但您的一個小創意,將協助無數需要幫忙的視障朋友,歡迎各位設計師踴躍參賽。

活動目的:
為協助視障朋友增加生活技能並找回自尊心,特舉辦創意商品設計大賽,期望藉由設計師的敏銳觀察與創意發想幫助視障朋友設計更多可製作並藉以謀生的創意商品。

競賽主題:
1.藉由觸覺、嗅覺、聽覺,可使視障朋友一同參與製作的創意商品。
2.可全部、或部分由視障朋友完成製作的創意商品。
3.可提升視障朋友收入之創意商品。
※範例:
A. 潮T / 服飾圖飾串珠
B. 創意環保餐具
C. 創意芬芳手工香皂
D. 創意陶土作品

活動時間:
投稿時間:2010 / 06 / 15 ~ 2010 / 08 / 22 (主機時間:23 點 59 分 59 秒)
公佈得獎:2010 / 08 / 31

參賽資格:
凡對創意商品設計有興趣或想法之設計師皆可參加。

參賽辦法:
由黑秀網 (http://www.heyshow.com) 首頁進入「讓創意幫盲」設計師慈善創意商品設計大賽比賽專區登錄,依照網頁中的指示上傳圖檔即可。

徵稿條件:
請準備 800 x 800 pixels 以下,存檔後尺寸在 250k 以內的 .jpg 檔案,特別注意要 RGB 模式,其他格式不接受。

評審標準:
市場性  60%
商品創意 20%
視覺美感 20%

活動獎項:
優選:3 名,可獲得主辦單位頒發之獎狀及感謝狀 + 意念圖誌 Digital Artist 一年份 + 黑秀人物專訪一篇
入圍:100 名,可獲得北士設計所設計之“飯團與湯圓”創意徽章一枚 (圖案隨機寄出)

注意事項:
1.黑秀網與相關主、協辦單位有權力就參加作品進行非商業性質的報導與媒體上之刊登安排,倘若不接受如此安排者,敬請於活動截止前與 service@heyshow.com 接洽,取得「退出比賽」同意書並回傳,以為雙方憑證。
2.敬請參賽者注重智慧財產權,參賽作品若涉及抄襲或侵犯他人之智慧財產權,所有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負,主辦單位將追回獎項並取消參賽者資格。
3.得獎者須配合得獎作品後續執行之相關事宜,相關事宜將於得獎後由主辦單位進行連絡。
4.本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以活動網站公佈資料為主。
5.凡報名參加即視同已閱讀並完全同意本活動之一切規定。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無障礙科技發展協會、台灣設計師入口網站 - 黑秀網
協辦單位:台北新生扶輪社、意念圖誌 Digital Artist、北士設計

活動網址:http://www.heyshow.com/activity/browsing.asp?actid=86

2009年12月11日 星期五

第三屆佛誕節國際設計創意大賽

 
一、參賽主題:
佛教,東方的文明,西方的曙光。邀請您以佛陀一生的事蹟,透過充滿創意的發想,以富有教育性、大眾化的思考,結合傳統與現代的思維,創作各項作品。

二、主辦單位:國際佛光會中華總會
三、承辦單位:中華佛光青年總團
四、協辦單位:人間福報、人間衛視

五、徵件日期:
即日起至 2010 年 3 月 20 日止

六、參賽對象:
海內外大專院校設計相關系所師生、職業設計師、自由創作者。

七、參賽規定:
1.參賽者可以個人或組團參賽
2.件數不限

八、參賽組別:
1.數位動畫 / 電子卡片組
2.平面卡片組
3.創意商品組

九、獎金類別:
佛光獎:2 名,獎金 50,000 元、獎狀一只
菩提獎:3 名,獎金 10,000 元、獎狀一只
人間獎:5 名,獎金 5,000 元、獎狀一只
佳 作:10 名,獎品一份、獎狀一只

十、得獎公告:
2010 年 3 月 31 日於本活動網站 http://www.bliayad.org.tw 公佈

十一、頒獎日期:
擇期通知

十二、參加辦法:
參賽作品光碟請連同參賽所需文件一起繳交至:110 台北市信義區松隆路 327 號 8 樓「第三屆佛誕節國際設計創意大賽 評審會收」
報名表下載網站:http://www.bliayad.org.tw

十三、洽詢辦法:
02-2762-0112 轉 2584 陳玉霜
E-mail:yad@fgs.org.tw

活動資訊及下載:http://www.bliayad.org.tw

2009年11月29日 星期日

I 媽祖 - 媽祖創意商品設計比賽

 


一、比賽緣起:
「媽祖」是台灣人信仰的一個重要神祇,新港奉天宮更是台灣媽祖信仰中心,每年來參拜的香客、旅客都有上千萬人次,國外參觀的人數更不在話下,為來嘉義旅遊必到之景點。然而如何讓媽祖文化行銷出去,讓媽祖信仰深入每一個階層這都是重要的一個目標。

本設計競賽旨在鼓勵原創設計,提升特色商品之設計美感,發掘具潛力與志趣於商品設計之新秀,提供技術交流機會與競技的舞台。讓媽祖與生活能夠搭配在一起,使媽祖成為台灣的一個重要象徵。

二、報名資格:
相關設計系所師生

三、活動時間:
98 年 12 月 1 日起至 99 年 5 月 6 日止

四、活動規劃:
99 年 3 月 26 日 AM8:00 至 99 年 3 月 28 日 PM3:30 ,共計 3 天 2 夜。 以媽祖意象為主要概念,表現出媽祖慈悲的特色,創造出獨具新穎,兼具質感與美感之商品,讓媽祖商品於民眾生活中處處可見,時時刻刻保佑著大家。

競賽分為兩組:
一、生活用品組:設計作品例如:T恤、證件夾、帽子、袋子等,創作素材不拘,請參賽者自行發揮創意。
二、禮品組:設計作品例如:文具組、布偶、名片盒、USB、花瓶或其他藝術品等,設計及素材請參賽者自行發揮創意。

※ 兩組之作品皆須讓媽祖創意之意像融入一般生活用品及禮品中,但須考量商品化及量產之可行性。

五、報名方式:
1. 請參賽者先至 2010 第一屆新港奉天宮國際媽祖文化節專屬網站(http://www.hsinkangmazu.url.tw)下載報名表,填妥報名表再將資料以傳真或 e-mail 方式寄發,主旨:『I 媽祖 ~ 媽祖創意商品設計比賽』報名資料 (傳真專線:05-374-5338 / E-mail:cyhgftg@yahoo.com.tw)
2. 完成報名手續後,執行單位將會以 e-mail 方式將「報名完成確認通知」函及參賽編號寄發至報名者之 e-mail 信箱。
3. 投稿件數限投 3 件 (如:禮品 1 件 + 生活用 品2 件 = 總件數 3 件) 請於報名時註明投稿件數及組別。
4. 報名、送件時間:即日起至 99 年 3 月 30 日截止收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親送者當日下午五點前須送達,逾期不予受理。

註:名次公佈暨頒獎日期為 2010 年 5 月 6 日。請參賽者將作品、報名表、著作權聲明書、作品說明牌及設計電子檔依序裝入信封或包裹內,郵寄或親送至嘉義縣新港鄉新民路 53 號「I 媽祖 ~ 媽祖創意商品設計比賽」工作小組收。(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I 媽祖 ~ 媽祖創意商品設計比賽作品』,遺失恕不負責)

六、參賽方式:
參賽者須繳交實品、作品說明板、報名表、著作權聲明書及設計電子檔:
A、實品:請以 1:1 比例製作
B、作品說明牌 (請下載附件):
1.說明牌以 A4 尺寸 (210mm x 297mm) 圖紙繪製,直接貼於黑色厚卡紙上(請勿加框或裱背),將配合實品展出。
2.設計說明文字,字體須明顯清晰。
3.參賽者不得在說明牌及作品上標示設計者姓名或任何影響公正性之代號 (含參賽者資料)一 經發現將取消參賽資格。
C、設計電子檔:設計作品必須以電腦完稿,作品電子檔以光碟燒錄方式存檔(圖檔規格:CMYK 全彩,JPG 及 psd / AI 格式,解析度 300dpi 以上)。

七、參賽規則:
全額補助,但須先繳交保證金一千元整,保證金於座談會後發還。所有參賽作品須符合本競賽辦法之規定,包含設計可行性,作品展示規格與送件時間等,否則不予評審。
1.評審日期:99 年 4 月 5 日
2.評審標準:
A、設計完整性與創意 30%(考量產品設計之原創性、特點等)
B、商品化可行性   40%(考量設計之量產可行性、市場與通路接受度、技術與成本等因素)
C、外觀造型     30%(考量造型之新穎、完整性、美觀市場)
3.評選委員:由主辦單位遴選 5 位國內設計教授與專業人士。

八、獎勵方式:
1. 新港媽金牌獎:1 名,獎金新台幣三萬元整及獎牌一面。
2. 新港媽銀牌獎:1 名,獎金新台幣二萬元整及獎牌一面。
3. 新港媽銅牌獎:1 名,獎金新台幣一萬元整及獎牌一面。
4. 優 選:3 名,各得獎金新台幣五仟元整及獎狀一紙
5. 佳 作:5 名,新港奉天宮媽祖交趾陶一尊及獎狀一紙。

九、附則:
1. 凡報名者,即視為同意並遵守本次參賽之各項規定事項,並尊重評審委員的專業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2. 參賽者須簽署著作權聲明書,同意自公布得獎日起,該作品之智慧財產權無條件讓與主辦單位新港奉天宮使用一年,主辦單位一年內擁有無償重製及公開發行,且必要時對作品具修改之相關權利,不需另支付日後使用酬勞或權利金。作者一年內並不得對主(承)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3. 參加競賽作品須為自行創作之作品,且「未曾參加過相關設計競賽」或「未曾公開發表者」;若參賽作品經發現或檢舉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除取消參賽資格外,得獎者將追回獎金、獎狀,同時公告。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協辦單位無關。
4. 兩組參賽作品,第三名以上獎項,不分組別,每人限得1獎,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優勝獎則不在此限。
5. 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以從缺或減之。
6. 參賽者須配合提供作品之詳細資料,作為公開報導與展示之用。
7. 參賽作品及相關資料均不退件,請自行備份。作品由主辦單位自行處理,參賽者不得異議。
8. 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其他未盡事項,主辦單位得隨時公開說明解釋。

十、洽詢方式:
1.洽詢專線/聯絡人:(05)374-2034 轉 15 張小姐
2.E-mail:cyhgftg@yahoo.com.tw
3.活動網址:http://www.hsinkangmazu.url.tw

2009年11月10日 星期二

2010 台北國際花卉博覽會創意紀念品設計比賽

 
活動名稱:
玩花漾設計‧Go Design!

共同主辦:
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 民聲文化傳播股份有限公司

設計主題:
全民總動員一起玩花漾設計,以【2010 臺北國際花卉博覽會】為主要元素,設計出具創意的大會紀念商品。創作者需以「2010 臺北國際花卉博覽會」為創意發展主軸,加入你無限想像功力,融入吉祥物角色思考,創作出足以代表大會精神的創意紀念商品。

參加對象:
不限國籍、不限地域、不限年齡,具有無限創意的你。

參賽時程:
線上報名時間:2009 年 10 月 7 日至 2009 年 11 月 13 日 17:00 止
作品繳件日期:2009 年 10 月 7 日至 2009 年 11 月 13 日 (以郵戳為憑)
初審時間:2009 年 11 月 17 日
公布入選名單:2009 年 11 月 20 日
網路票選活動:2009 年 11 月 21 日至 2009 年 12 月 13 日 23:59 止
複審時間:2009 年 12 月 14 日
公布得獎名單:2009 年 12 月 18 日
頒獎記者會:2009 年 12 月底

競賽獎項:
〈1〉冠軍:一名,獎金新台幣十萬元整 (含稅) 及獎盃一座。
〈2〉亞軍:一名,獎金新台幣五萬元整 (含稅) 及獎盃一座。
〈3〉季軍:一名,獎金新台幣三萬元整 (含稅) 及獎盃一座。
〈4〉佳作:十名,各得獎狀一紙。
※以上得獎作品,將有機會於花博官方紀念品館─風味館展出,並成為主辦單位所開發、生產或銷售之花博紀念系列商品。
※得獎者有機會獲得聯合報於花博紀念品專欄專訪。
※進入複賽的 20 位入圍者 (含得獎者) 皆需配合活動相關之行銷宣傳活動,並出席頒獎記者會。

評分標準:
初審將篩選出20件優秀作品進入複審,20件優秀作品再經過複審選出冠、亞、季軍及佳作作品。
初審
設計創意  50% (包含以下)
‧作品平面圖案色彩 30%
‧作品外觀造型   30%
‧作品整體性    40%
技術可行性 30% - 技術應用成熟度及商品有實現量產之可能
完整性   20% - 圖面表達、文字、競賽主題表現、設計說明
複審
創意設計  40% - 美學表現、市場定位、創新性、設計概念、趨勢性材料應用
技術可行性 30% - 技術應用成熟度及商品有實現量產之可能
完整性   20% - 圖面表達、文字、競賽主題表現、設計說明
網路人氣  10% - 網路得票率

網路票選活動:
〈1〉網路票選時間:2009 年 11 月 21 日至 2009 年 12 月 13 日 23:59 止
〈2〉網路投票方式:請上官網 (souvenir.2010taipeiexpo.tw) 登錄個人基本資料後,即可參與投票,投下誰是你心目中的花博創意紀念品的第一名。(每人限投一票)
〈3〉本活動將抽出 50 位幸運投票者,送出花博精美小禮物乙份,得獎名單將於 2009 年 12 月 18 日公布於官方網站上。

參賽約定事項:
<1.>參賽者每人以一件作品為限。
<2.>參賽作品必須為自行創作設計,參賽者須保證其就參賽作品擁有完整智慧財產權,且未曾參加其他國內外相關設計競賽,嚴禁抄襲仿冒或涉及違法侵權情事。
<3.>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及資格有審查權,若其有任何不符合本次比賽各項要求、辦法或規定,或者涉及仿冒、抄襲或其他違法侵權等情事者,主辦單位有權公布並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盃與獎狀。參賽者承諾尊重主辦單位評審團之決議,不得有其他異議。
<4.>得獎作品(含所有設計稿、說明、及作品創作過程之全部著作,以下同)之著作財產權及智慧財產權歸屬:
1.冠、亞、季軍得獎作品:其全部著作財產權及智慧財產權均歸主辦單位所有。得獎者保證不擅自利用或將該作品轉讓或授權第三人。
2.冠、亞、季軍以外之其他得獎或入選作品:主辦單位擁有永久、無償、不限方式與用途之利用權,包括(但不限於):得自行或授權第三人進行重製、改作、發行、生產銷售、公開展示、公開播送、公開傳輸或為其他著作權及智慧財產權之行使與利用。
3.以上所有得獎或入選作品之參賽者,均同意不對主辦單位及其受讓人或被授權人行使著作人格權。
4.參賽者如違反上述任一保證或規定事項,主辦單位得隨時暫停或取消其參加競賽、展覽與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盃與獎狀。
<5.>參賽者之報名作品、設計圖、及所提供之相關說明與資料,無論是否得獎,其所有權均由主辦單位取得,前述參賽作品、資料等一律不予歸還,參賽者請自留備份。
<6.>參賽者需清楚且正確地填寫其相關資料,如參賽者為未滿 20 歲之未成年人,所有參賽文件(包括報名表及智慧財產權同意書)均必須由其法定代理人簽章。前述資料如有不實、不完整或無法辨識者,以致無法聯絡參賽者或者發生文件不生效力、效力未定或有其他疑義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盃與獎狀。
<7.>如有因參賽者所提供之作品、相關資料或行為,致生損害於本比賽或其他任何第三人之情事時,參賽者應自負一切民刑事等法律責任。主辦單位對其提供之作品、資料以及其相關行為,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8.>參賽者如因不履行或違反本比賽各項要求、辦法或規定,而導致本比賽、主辦單位或其受讓人或被授權人產生任何損害,參賽者應予以賠償。
<9.>所有獎項無法兌換為等值的商品或現金。主辦單位並保留變更本比賽相關活動辦法的權利。
<10.>本次比賽如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修改、暫停、取消或終止本次比賽。
<11.>主辦單位保留對活動辦法、獎項、時間及得獎公佈、網站等修改的權利,修改後將逕行於活動網站中更新,恕不另行通知,參賽者同意受其拘束。
<12.>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如獎項價值超過 NT$20,000 元以上,中獎者須事先扣繳 10% 稅金。若中獎者不願先行繳納稅金,視同棄權,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全年度於主辦單位累積中獎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 1,000 元者,依法於次年度寄發所得扣繳憑單予得獎者。
<13.>如有未盡事宜,依活動網站公布資料為主,參賽者同意受其拘束。

詳情請見活動網站:souvenir.2010taipeiexpo.tw

2009年10月5日 星期一

西螺太平媽祖文化祭設計競賽 - 媽祖創意文化商品競賽

 
『2009 太平媽祖文化祭 - 螺陽迎太平』活動中特舉辦了兩項設計競賽,其中『太平媽夢飛船 - 週邊商品設計比賽』競賽項目包含了 T 恤設計及西螺福興宮創意商品設計。

媽祖創意文化商品競賽
參加對象
設計愛好者

設計種類
設計概念以太平媽祖為主軸,週邊相關商品皆可,主要注重創意與實用性。

報名日期
2009 年 10 月 23 日(星期五)前完成報名手續,並回傳至noonidea@gmail.com(報名成功將寄送回函確認,並給予報名序號)

報名方式
http://blog.yam.com/user/fusing2009.html下載報名表格。

繳件日期
2009 年 12 月 01 日 (星期二) 至 2009 年 12 月 04 日 (星期五) 截止。

比賽規格
製作 A3 大小橫式展版,上傳檔案大小 1M 以內,300dpi(內含設計理念、產品說明、材質、尺寸圖、字級 12 級以上)。繳交設計稿與設計概念文字說明,獲選者將製作原始檔給主辦單位,福興宮有權使用製作。

送件方式
a.親送 - 於繳件日期前親送或掛號至財團法人雲林縣西螺福興宮黃佩玉小姐收件(640 雲林縣西螺鎮延平路 180 號)。
b.上傳 - 於繳件日期前上傳至活動部落格http://blog.yam.com/user/fusing2009.html或寄至連絡人信箱noonidea@gmail.com

評分標準
創意性   50%
實用性   30%
推廣行銷面 20%

獎勵方式
冠軍一名 / 獎狀.獎金 15,000 元
亞軍一名 / 獎狀.獎金 8,000 元
季軍一名 / 獎狀.獎金 3,000 元

得獎公佈方式
得獎名單公佈於福興宮網頁以及本活動網址,同時以電話或 E-mail 通知。

規則說明
a、參賽作品必須從未發表及不會參與任何其他比賽。
b、參賽作品必須為原創,任何盜用的作品將取消資格。
c、福興宮有權修改、發表及製作任何參賽作品而無需支付參賽者任何費用。
d、作品一經遞交,概不退還。
e、繳交光碟或上傳之檔案名稱為報名序號

活動網站:http://blog.yam.com/fusing2009

2009年7月23日 星期四

徵求「創意小桃子」商品提案

 
主辦單位:桃園縣政府文化局
執行單位:頑石文創開發顧問有限公司

壹、前言:
桃園縣,一個地理上具有歷史古蹟、文化厚植與發展獨特性之區域,不論是大溪老街的懷古樸趣、拉拉山的果香四溢、石門湖畔的活魚躍桌、或是慈湖兩蔣的紀憶盒,都是桃園地區最令人回味的在地印象。因應週休假期旅遊趨勢,如何透過富有桃園在地特色的創意商品,將桃園之美推介給外地友人;如何藉由新世代的觀點,重新形塑「樂活 in 桃園」,正是桃園縣政府文化局舉辦「創意小桃子」商品提案競賽的主因,期以年輕學子的創意巧思,為桃園設計出專屬的創意商品,充份運用在地特色元素,以年輕世代的無限創意,打造讓人一眼就愛上的「創意小桃子」。

貳、報名資格:
全國高中職、大專院校設計相關科系在學學生 (含 98 年應屆畢業生)。

參、收件與評選時間:
報名:即日起至 98 年 9 月 20 日(星期日)(親送或郵寄 / 以郵戳為憑)
送件地址:頑石文創開發顧問有限公司 (台北市 106 大安區敦化南路一段 200 號 505 室) 註明 /「創意小桃子」商品提案
評選:98 年 9 月 25 日(星期五上午)進行評選
得獎名單公佈:98 年 9 月 30 日(星期三)公佈於文化局網站並以 E-mail 及電話通知獲獎者
頒獎:98 年 10 月,配合桃園縣文化局相關活動時程 (以活動網站公告為準)

肆、競賽內容:
原創商品
以「桃園印象 / 樂活 in 桃園」為發想,設計出具有桃園獨特元素之特色商品 - 新潮吊飾、公仔、桌上小物、療癒系商品、個性飾品、生活用品、工藝品...種類不限,使用材質不限 - 布類、皮革、木質、籐編、金屬、壓克力...等,單一或複合材質皆可,歡迎天馬行空之創意達人或團體參加,一同催生「創意小桃子特色商品」。(需具備 Made in Taiwan 及商品化量產原則。)
※桃園特色相關資料請參考桃園縣政府文化局官網

五、獎勵辦法:
第一名 1 位:兩萬元等值商品或禮券
第二名 1 位:一萬元等值商品或禮券
第三名 1 位:五千元等值商品或禮券
佳作 2 位:一千元圖書禮券

陸、報名方式:
報名截止前郵寄或親送下列文件完成報名,每人(團體)參賽件數不限,但同一概念衍生之系列作品 (如一壺二杯組) 視為 1 件作品:
(一)報名表:1 份。
(二)作品說明表:1 式 5 份。
(三)參賽同意書:1 份。
(四)設計圖稿:於規定格式中呈現彩色圖稿,需能清楚展現設計特色與創意、每件作品最多以兩張 A4 圖面呈現,畫面需出現:1.商品名稱。2.多面向之立體模擬圖。3.設計理念簡述。4.尺寸、材質標示。5.三視圖。圖面中不得出現設計者姓名、學校等任何暗示文字。
(五)電子檔光碟 1 份:含報名表、作品說明表、參賽同意書及設計圖稿 ( jpg 檔,300dpi),光碟封面需寫上作品名稱、作者姓名及聯絡電話。

柒、送件程序:
報名送件:請於報名截止期限前,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至:台北市 106 大安區敦化南 路一段 200號 505 室【徵求「創意小桃子」商品提案】收,並註明【徵求「創意小桃子」商品提案報名資料】。

捌、評選標準
由桃園縣文化局遴聘五位業界專家學者,進行評選。
初審:由參賽作品中,選出二十件優秀作品,進入複審。
複審:由二十件作品中,依各項專業評比,選出前三名及佳作。

原創性  40% - 符合桃園意象,具獨創性、新穎性
市場量化 30% - 符合市場需求
設計理念 20% - 概念說明、商品特色
完整度  10% - 產品的成熟度、設計圖面之完整度

※若作品水準未達標準,各獎項得以從缺論

玖、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必須為原創設計,且未曾參加其他國內外相關設計競賽,嚴禁抄襲仿冒。
2. 獲獎者於競賽或展覽過程中,如涉及仿冒、抄襲等情事者,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品。
3. 報名繳交之書面資料、光碟請自行留底,恕不退還。
4. 所有得獎作品需配合主辦單位相關推廣活動,主辦單位可使用得獎作品之圖像、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示、宣傳、推廣、報導、出版等非營利推廣之用。
5. 參賽作品之設計稿輸出及運送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6. 參加者應尊重評審團之決議,除非能具體證明其他商品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不得有其他異議。
7. 得獎者須依本國稅法規定課徵稅金 (台灣地區參賽者超過兩萬元之獎項扣除 10% 所得稅)。
8. 參賽者均認同以上相關規定;未詳盡事宜,主辦單位有修正及公布之權。

拾、聯絡方式:
頑石文創開發顧問有限公司
地址:台北市 106 大安區敦化南路一段 200 號 505 室
電話: (02)27790515 轉 12 蘇怡華小姐、(02)27790515 轉 11 呂依玲小姐
E-mail:rebecca@stony-image.com
傳真: (02) 27790519
活動網址:http://www.tyccc.gov.tw/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www.stony-image.com/show/tyccc/

2009年7月17日 星期五

國立歷史博物館數位典藏創意設計競賽

 
關於競賽:
國立歷史博物館 (史博館) 是擁有豐富典藏文物的國家級博物館,在數位典藏產業化的加值應用上,除了可提供產業界多元的數位典藏素材資源外,其結合研究、展覽、教育等核心功能的品牌效益和軟硬體資源,更是能成為協助產業界進行創新加值的最佳軟實力。
藉由「經濟部工業局 98 年度數位典藏產業化推動計畫」的補助,文瀾資訊結合史博館的典藏和品牌資源,與旗下「異想風」虛擬歌手 Mida 的代言推廣,透過創意設計競賽活動與產業界媒合,邀請更多設計者與產業者針對史博館數位典藏內容進行產品設計與開發,提供創意設計者與產業界之間彼此媒合的橋樑,共享本計畫的資源和行銷效益。

參賽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個人設計者均可。

報名方式:
參賽者請至活動競賽官網,上傳個人基本資料及 2 張設計圖片或照片(全彩 JPG 檔,640 × 480 像素,解析度 72dpi)。

競賽時程:
初賽:98 年 7 月 15 日 ~ 98 年 8 月 30 日
1.參賽者在初賽期間,須在官方網站上完成線上報名,並完成設計圖稿。每人限提參賽作品二件以內。如針對本競賽活動之合作廠商產品類項進行設計者,得以加分。(詳評選標準)
2.主辦單位將於 9 月 10 日在官方網站上公佈進入複賽十名參賽者。
3.初賽圖稿上傳與繳交截止日期
◎報名暨設計圖稿上傳截止日期:98 年 8 月 30 日 18:00 前完成上傳。
◎設計圖稿輸出寄件截止日期:98 年 8 月 30 日 18:00 前送達,逾期恕不受理,不退件。
4.初賽送件內容與規格
◎設計圖稿:輸出圖稿為 A3 尺寸(420mm × 297mm),圖稿請包含產品概念說明與外觀尺寸圖(標示正確比例及尺寸)。
◎智慧財產權切結書:為保障智財權,切結書請自活動官網下載。
5.送件郵寄地點:
台北縣永和市永貞路 228 號 5F 文瀾資訊有限公司 「數典創意競賽評選小組」收,電話02-29230139 分機 22
複賽:98 年 9 月 10 日〜 98 年 9 月 30 日
1.進入複賽十名決選者,須針對初賽設計作品進行打樣。
2.入圍決選者,送件內容與規格
◎打樣作品:以實際比例(Scale 1:1)之精密模型(複賽入選而未獲獎者,補助每件 5,000 元(含打樣費及作品郵寄費))。
◎資料光碟
‧設計理念說明:針對設計作品名稱、設計理念、作品故事、尺寸圖、設計作品情境等加以說明,繳交規格為 A4 尺寸。
‧作品照片 3 張:尺寸 210 × 297mm,解析度 300dpi 以上。
‧設計者照片:尺寸 210 × 297mm,解析度 300dpi 以上。
3.複賽參賽者須於 9 月 30 日 18:00 前,依規定送件,逾期視為棄權。
4.送件郵寄地點:台北縣永和市永貞路 228 號 5F 文瀾資訊有限公司「數典創意競賽評選小組」收,電話 02-29230139 分機 22
5.主辦單位將於10月10日在官方網站上公佈得獎名單。

評分項目及標準:
創新性(30%):設計概念、造型、材質及創意與創新的程度。
市場性(30%):與消費者生活連結性。
商品化(30%):量產的可能性。
配合合作廠商(10%):針對本競賽活動之合作廠商的產品類項進行設計之作品。

競賽獎勵與智財歸屬:
1.優選 5 名,每名得獎者,可獲新台幣 4 萬元之獎金與獎狀乙禎。
2.所有獲獎作品之設計智財權歸屬國立歷史博物館所有。

注意事項:
1.主辦單位得依評審團評選結果,視作品程度權衡保留獎項從缺之決定。
2.所有設計作品皆須未曾公開發表,未獲公開獎勵,且無任何第三人之契約關係之原創成果。
3.獲獎作品經檢舉涉及抄襲或冒用他人作品,違反智財權等相關法令,經法院判決確定者,除追回原發之獎狀、獎金外,其違反著作權法令部份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4.主辦單位可逕行將參賽作品圖像、說明文字、打樣作品,使用於宣傳、發表、出版、佈置、展覽、刊登報章雜誌或印製書籍等用途,參賽者應配合主辦單位相關之宣傳活動。
5.參賽作因運輸途中不可抗力意外造成損壞或遺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6.參賽稿件與打樣作品均不退件。
7.得獎者之獎金須依稅法規定扣除 10% 所得稅(其他國家參賽者須扣除 20%)。
8.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正及決定權利。

活動網站:http://www.funidea.com.tw/compete/index.html

2009年7月12日 星期日

尋找「張君雅創意王」週邊商品設計徵選競賽

 
壹、競賽主旨
「尋找張君雅創意王」,讓張君雅融入大家的生活吧!張君雅給人的印象是可愛、純樸、鄉土味、(Q毛)、小學生制服,你還能為張君雅延伸出什麼創意想法呢?本設計徵選競賽旨在發掘張君雅的精神,激發網友對張君雅形象的具體化想像。

貳、創作主題
請以張君雅的形象,如:(Q毛)、小學生、親切可愛...等相關元素為出發點作創意發想,所創造出之設計作品須與「張君雅」之印象可直接強烈連結。
※可任意發想各種週邊商品,如公仔、辦公小物、生活雜貨、療傷系小玩意...等等,設計之商品類別沒有設限,盡情發揮你的創意。

參、品牌精神
張君雅小妹妹
我們想要提供給消費者的不只是好吃的零食、好喝的飲料或者好玩的玩具, 而是帶領消費者暫時回到兒時的天真,用一種單純的直觀面對這個複雜的成人世界。吃零食,不用正襟危坐,好吃、開心就好!EVERONE SAYS GOOD GOOD EAT!!

肆、徵稿對象
具有創意的廣大網友,不限男女老少高矮胖瘦。

伍、活動日期
2009 / 07 / 01 (三) (12:00) ~ 2009 / 08 / 24 (12:00) (一)

※分為徵件、票選、決選四階段,時程規劃如下:
2009 / 07 / 01 (三) (12:00) ~ 2009 / 07 / 31 (五) (12:00) 作品徵稿,請至活動網站上傳作品
2009 / 07 / 31 (五) (12:00) ~ 2009 / 08 / 17 (一) (12:00) 開放網路票選
2009 / 08 / 17 (一) ~ 2009 / 08 / 21 (五) 網路計分及主辦單位決選
2009 / 08 / 24 (12:00) (一) 得獎公布

陸、投稿說明
(1) 作品需能展現張君雅相關特色,並說明設計主題及設計概念。
(2) 投稿方式為網路上傳,請於 2009 / 7 / 31 (五) 中午 12:00 前上傳完畢,逾期恕不接受稿件。
每名參賽者最多投稿5件作品,超過者所有作品不列入評選。
(3) 上傳之作品需符合以下規範:
‧格式:JPG / GIF 圖檔
‧尺寸:2000 像素 x 2000 像素 以下
‧大小:請壓縮至 2MB 以內
※參賽者請自行保留作品之 300dpi 以上高解析圖檔與創作原始檔,以利得獎作品實際印刷使用,若無法提供檔案,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柒、評審方式
評選方式改為:
人氣票選 40%
評審評分 60%
※網友投票採會員登入制度

捌、網路票選投票方式
開放票選期間:2009 / 7 / 31 (五) (12:00) ~ 2009 / 8 / 17 (一) (12:00),網友投票後填寫正確之個人資料,即可獲得抽獎資格,每人每天限投一票。

玖、獎項
張君雅金獎:1 名 MacBook Pro 1 台 (價值 NT$ 42,900)
張君雅銀獎:1 名 iPod nano (8GB) 1 台 (價值 NT$ 6,090) + 張君雅小妹妹墨西哥辣雞點心麵、張君雅小妹妹黑胡椒拉麵條餅 各一箱
張君雅銅獎:1 名 iPod nano (8GB) 1 台 (價值 NT$ 6,090)
張君雅佳作獎:5 名 MSN 敲敲我公仔 (價值 NT$1,200) 1台
網路人氣獎:1 名 iPod nano (8GB) (價值 NT$ 6,090) 1台
參與投票獎:20 名 張君雅小妹妹黑胡椒拉麵條餅一箱

拾、徵件投稿設計作品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必須為自行創作設計,參賽者須保證其就參賽作品擁有完整智慧財產權,且未曾參加其他國內外相關設計競賽,嚴禁抄襲仿冒。
2. 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及資格有審查權,若內容不符合本活動之規定,經查證屬實,得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
3. 獲獎者作品如被發現有不符本辦法之規定或涉及仿冒、抄襲等情事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品與獎狀。
4. 得獎作品,其著作財產權歸維力食品所有,主辦單位擁有授權廠商生產之權利;若入圍得獎者私下將設計作品之權利讓與第三者,主辦單位得隨時暫停或取消參加競賽及展覽之權利,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品與獎狀。
5. 主辦單位得運用參賽獲選作品之圖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及出版等用途,參加者應積極配合相關展覽及宣傳活動。
6. 參加者應尊重評審團之決議,除非能具體證明其他作品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不得有其他異議。

尋找張君雅創意王 活動小組
聯絡窗口信箱:event@staff.yam.com

活動網站:http://campaign2.yam.com/weilih

2009年5月15日 星期五

黑秀網第七屆「垃圾桶裡的創意」

 

準備好止癢了嗎?
黑秀網第七屆「垃圾桶裡的創意」比賽現在要來徵收好創意,讓你止痛又止癢!

退稿、改稿、翻盤稿,隨便客戶怎麼搞?創意人,你還在夜幕低垂時分開著小燈偷偷回顧那些被拒絕的好創意嗎?別說你從 2000 年到現在都沒參加過轟動設計界的「垃圾桶裡的創意」退稿大賽,更別說這七年來你已將多少好作品丟進垃圾桶裡!黑秀網今年要你釋放你的七年之癢,在第七屆「垃圾桶裡的創意」比賽把那些來不及上市就夭折的好創意、好作品通通丟上來,在真正的武林擂臺上比劃!

俗話說的好 -「你修我改如戰場,砍砍殺殺江湖闖」,當客戶使出小李飛刀割肉刺骨的修改創意,而設計師使出步步追絕技以求知客戶的需求,途中再遇到各式門派為求生存不論倫理的提案搶案,設計這條路上的好創意往往淪落為練功的一環,而『好創意』就成了練功的秘笈,也常在個案結束後被丟進垃圾桶,成為傳說...。黑秀網瞭解設計師的痛,也知道江湖的輪迴無常,因此舉辦「垃圾桶裡的創意」比賽徵求被改稿、退稿的好創意,讓那些被丟進垃圾桶的創意作品有機會現身平反!

現在,就翻出堆積已久的退稿好作品,投稿參加第七屆「垃圾桶裡的創意」比賽!讓這些客戶不愛長官不疼的好創意不再只是垃圾桶裡的創意,而是能入住腦細胞的金創意!


參賽資格:只要對創意工作有興趣,不分社會人士或學生,黑秀網會員或非會員皆可參加。

徵件時間:2009 年 5 月 10 日 ~ 2009 年 6 月 30 日

參加辦法:由黑秀網首頁進入「垃圾桶裡的創意」退稿設計大賽區登錄,依照網頁中的指示上傳圖檔即可。

徵稿條件:請準備 800 x 800 pixels 以下,存檔後尺寸在 250k 以內的 .jpg 檔案,特別注意要 RGB 模式,其他格式不接受。

優勝獎品:包含 Adobe 系列繪圖軟體,富爾特設計師專業圖庫,a.b.Art 瑞士名錶等十餘項大獎。

票選辦法
1.最具人氣票選獎由黑秀網會員投票產生,其它獎項則由廣告創意業界專業人士組成之評審團遴選產生。
2.由黑秀網會員於網路上投票,每人每日可投一票,至截止日止最具人氣票選獎由最高票數者得獎。
3.活動結果於 2009 年 7 月底之前公佈,另期舉辦作品講評暨頒獎典禮,並於設計專業雜誌與網站上同步發表得獎結果。

主辦單位:黑秀網
協辦單位:Adobe、富爾特、a.b.Art 瑞士名表、Dpi 雜誌、視覺中國
活動洽詢service@heyshow.com

相關資訊:http://www.heyshow.com/activity/browsing.asp?actid=72

2009年2月6日 星期五

2009 Corel 創意設計大賽

 

本大賽由 Corel 科立爾數位科技所主辦
邀請您來使用 Corel 科立爾軟體發揮創意,針對指定主題,具體呈現您個人專屬的獨特設計。
此次比賽徵件範圍,橫跨台灣、香港、韓國、日本、紐澳、印度及東南亞等亞太國家,搭配創意大師演講、校園巡迴研討會及網路作品博覽會等活動,以期推動數位藝術設計與商業應用的發展交流,更將您的創意作品帶上國際舞台!

大賽流程:
◎參賽作品收件
即日起至 2009 年 5 月 31 日止,同時網路票選最佳人氣作品
◎參賽作品收件
即日起至 2009 年 5 月 31 日止,同時網路票選最佳人氣作品
◎得獎公佈
2009 年 7 月 1 日, 於 Corel 官網公佈得獎名單及作品

大賽宗旨:
1. 發掘及培養更多使用 Corel 科立爾軟體作為創意設計工具的人才
2. 推動創意軟體融入藝術教學,以實現數位藝術創作的目標
3. 透過國際比賽平台,讓來自不同文化的參賽者交流心得,開拓更寬廣的設計創意視野

大賽主題:
自由揮灑無限創意!
鼓勵您運用具有創意的手法,透過平面或動態設計呈現您想推廣的理念、人物、商品等各種抽象及具體事物

參賽對象:
舉凡亞太地區居民(不含中國大陸),熱愛數位藝術設計者,無論您是社會人士或學生,皆歡迎報名參加。

參賽組別:
平面設計組
包括創意平面、插畫設計、包裝設計、海報及廣告單張設計、繪本、塗鴉、插圖
(使用軟體:CorelDRAW®、Painter™、Painter™ Essentials、PhotoImpact®、Paint Shop Pro®)
影片剪輯組
個人或旅遊影片、廣告短片、電子相簿
(使用軟體:會聲會影®)

使用軟體:
參賽作品必須使用 Corel 科立爾任一軟體產品作為主要設計工具,未符合此條件者,不具參賽資格。
※ 尚未擁有 Corel 軟體?您可在官方網站免費下載 30 天試用版。

報名及交件方式:
1.於大賽官方網站上傳參賽報名表格及檔案,透過網路方式繳交作品。參賽組別分為「平面設計組」及「影片剪輯組」。
參賽者投交作品數量不限,同一人亦可投稿不同組別之競賽,但各組最多只能領取一個獎項。
2.網路報名表內包含上傳作品電子檔之欄位。成功上傳報名表及電子檔後,方可視為完成報名。
3.大賽報名及收件期間自即日起至 2009 年 5 月 31 日止。
平面設計組:
請在本大賽網站完整填妥「平面設計組」參賽報名表,並上傳設計圖原始專案檔、展示圖、縮圖後,透過網路送出報名表。
a ) 上傳之專案檔請準備成 800 * 800 pixel 以內,解析度 300 dpi,存檔後檔案尺寸須在 10 MB 以下。檔案格式請參考:
◎ CorelDraw:.cdr
◎ Painter / Painter Essentials:.rif 或 .riff
◎ PhotoImpact:.ufo
◎ Paint Shop Pro Photo:.psp
b ) 展示圖請準備成 425 * 344 pixel 以內,解析度 96 dpi 的 .jpg 檔案。
c ) 縮圖請準備成 200 * 150 pixel 以內,解析度 96 dpi 的 .jpg 檔案。
影片剪輯組:
a ) 影片內容:須符合本大賽主題-自由揮灑無限創意,長度限制為 3 分鐘以內。影片最後的 3 ~ 5 秒須加上製作軟體名稱字樣,例如「以會聲會影製作」(不限中英文)。
b ) 上傳影片:
步驟一:將您的影片作品上傳到 YouTube 網站,並於「標籤」欄位中輸入軟體名稱「會聲會影, VideoStudio 」。會聲會影內建直接上傳 YouTube 功能,請參考教學課程。
步驟二:當影片上傳完成,請記下位於影片觀看頁面右側的「嵌入」程式碼。說明
c ) 上傳報名表:請完整填妥「影片剪輯組」參賽報名表後,透過網路送出報名表。上傳之專案檔 (格式為 .vsp )大小須在 6 MB 以下。縮圖請準備成 200 * 150 pixel 以內,解析度 96 dpi 的 .jpg 檔案。

評分方式:
專業評審評分佔 50%
大賽網站公開票選佔 50%

獎項設置:
( 1 ) 大賽總冠軍 - 一名(獎項價值約美金 12,000 元 / 獎項價值約新台幣 40 萬元)
獎金 5,000 美元
Sony(VAIO AR790U/B)筆記型電腦乙台
Canon HD (Canon VIXIA HF10)數位攝影機乙台
Wacom 數位繪圖板(Cintiq 12WX)乙台
Corel 科立爾軟體系列各乙套
CorelDRAW® Graphics Suite X4
Corel® Painter™ X
會聲會影® X2
WinDVD® 9 Plus Blu-ray
DVD 錄錄燒 7
Corel® Paint Shop Pro® Photo X2
Corel 科立爾創意設計大賽得獎證書乙張

( 2 ) 區域優勝獎
(台灣區)
◎ 特等獎 - 共 1 名
Wacom 數位繪圖板(Cintiq 12WX)乙台
WD 3.5 吋硬碟 1 TB
Corel Painter X
Corel 科立爾創意設計大賽得獎證書
◎ 一等獎 - 共 2 名
Wacom 數位繪圖板(Intuos 6x8)乙台
Verbatim Verbatim DVD 燒錄片50 片
WD 3.5 吋硬碟 500 GB
Corel 會聲會影® X2
Corel® Paint Shop Pro® Photo X2
Corel DVD 錄錄燒 7
Corel 科立爾創意設計大賽得獎證書
◎ 二等獎 - 共 5 名
Wacom 數位繪圖板(Bamboo Fun 4x6)乙台
意念圖誌一年
意念圖庫 2 套
Corel® Paint Shop Pro® Photo X2
Reallusion CrazyTalk 4.5 中文版
BitDefender Total Security 全方位防護 2008 中文版
Corel 科立爾創意設計大賽得獎證書
◎ 三等獎 - 共 10 名
巨匠電腦學習卡 15 小時
Corel® Painter™ Essentials 4
Reallusion CrazyTalk 4.5 中文版
BitDefender Internet Security 網路安全 2008 中文版
Corel 科立爾創意設計大賽得獎證書
◎ 四等獎 - 共 20 名
Corel WinDVD® 9 Plus
Reallusion iClone 2 繁體中文標準版
BitDefender ANTIVIRUS 病毒防護 2008
Corel 科立爾創意設計大賽得獎證書
◎ 特別獎 - 共 2 名
Verbatim 3.5 吋外接硬碟 1 TB
Verbatim 記憶卡 8 GB Flash Media Micro SDHC Card (Class 6)
◎ 特別獎 - 共 2 名
Verbatim 2.5 吋外接硬碟 500 GB
Verbatim DVD 燒錄片 50 片
◎ 特別獎 - 共 2 名
Verbatim 隨身碟 16 GB USB
Verbatim DVD 燒錄片 50 片
◎ 特別獎 - 共 1 名
Verbatim 記憶卡 16 GB Flash Media SDHC Card (Class 6)
Verbatim DVD 燒錄片 50 片

(香港區)
◎ 特等獎 - 共 1 名
Wacom 數位繪圖板(Cintiq 12WX)乙台
WD 3.5 吋硬碟 1 TB
Corel Painter X
Corel 科立爾創意設計大賽得獎證書
◎ 一等獎 - 共 2 名
Wacom 數位繪圖板(Intuos 6x8)乙台
WD 3.5 吋硬碟 500 GB
Verbatim DVD 燒錄片 50 片
Corel 會聲會影® X2
Corel® Paint Shop Pro® Photo X2
Corel DVD 錄錄燒 7
Corel 科立爾創意設計大賽得獎證書
◎ 二等獎 - 共 5 名
Wacom 數位繪圖板(Bamboo Fun 4x6)乙台
意念圖誌一年
Corel® Paint Shop Pro® Photo X2
Reallusion CrazyTalk 4.5 中文版
BitDefender Total Security 全方位防護 2008 中文版
Corel 科立爾創意設計大賽得獎證書
◎ 三等獎 - 共 10 名
意念圖庫乙套
Corel® Painter Essentials™ 4
Reallusion CrazyTalk 4.5 中文版
BitDefender GameSafe
Corel 科立爾創意設計大賽得獎證書
◎ 四等獎 - 共 20 名
Corel WinDVD® 9 Plus
Reallusion iClone 2 繁體中文標準版
Corel 科立爾創意設計大賽得獎證書
◎ 特別獎 - 共 2 名
Verbatim 3.5 吋外接硬碟 1 TB
Verbatim 記憶卡 8 GB Flash Media Micro SDHC Card (Class 6)
◎ 特別獎 - 共 2 名
Verbatim 2.5 吋外接硬碟 500 GB
Verbatim DVD 燒錄片 50 片
◎ 特別獎 - 共 1 名
Verbatim 隨身碟 16 GB USB
Verbatim DVD 燒錄片 50 片
◎ 特別獎 - 共 1 名
Verbatim 記憶卡 16 GB Flash Media SDHC Card (Class 6)
Verbatim DVD 燒錄片 50 片

( 3 ) 捷足先登獎
最早上傳作品的前 30 位參賽者,各可獲得價值 NT$ 1,500 / HK$ 400 Corel 科立爾線上商店禮券。

( 4 ) 好評推薦獎項
即使您沒有投稿參加比賽,只要參與網路票選作品,或透過網路將大賽訊息轉寄好友或網上轉貼,亦可參加幸運抽獎!獎品有:
ASUS Eee PC 乙台 ( 共 3 名 )
Corel WinDVD® 9 Plus Blu-ray 乙套 ( 共 3 名 )
Corel® Paint Shop Pro® Photo X2 乙套 ( 共 3 名 )
Corel® Painter™ Essentials 4 乙套 ( 共 10 名 )

聯繫方式:
大賽官方網站:www.corel.com/apac-contest/
電子郵件:ANSEAC_Direct @ corel.com

2009年1月16日 星期五

平溪天燈周邊商品創意甄選比賽

 
比賽目的
將天燈、創意、設計與文化產業結合,融入生活美學,鼓勵天燈商品之設計開發,促成整體行銷,活絡天燈故鄉─平溪之特色。

主辦單位
臺北縣政府觀光旅遊局

參賽資格
相關設計系所師生、自由創作者、專業設計者,均可報名。

競賽主題
以天燈意像為主要概念,表現出天燈特色,創造出獨具新穎,兼具質感與美感之商品,讓天燈商品於民眾生活中如影隨形。
競賽分為兩組:
1.生活用品組:設計作品例如:T 恤、證件夾、帽子、袋子等,創作素材不拘,請參賽者自行發揮 創意。
2.禮品組:設計作品例如:文具組、布偶、名片盒、USB、花瓶或其他藝術品等,設計及素材請參賽者自行發揮創意。
兩組之作品皆須讓天燈創意之意像融入一般生活用品及禮品中,但須考量商品化及量產之可行性。

報名方式
1.請參賽者先至 2009 臺北縣平溪國際天燈節活動網站(http://www.2009lightup.world.hbpr.com.tw/)下載報名表,填妥報名表再將資料以傳真或 e-mail 方式寄發,主旨:『天燈週邊商品創意甄選比賽』報名資料 (傳真專線:02-8221-7055/ E-mail:kiki@hbpr.com.tw)。
2.完成報名手續後,執行單位將會以 e-mail 方式將「報名完成確認通知」函及參賽編號寄發至報名者之 e-mail 信箱。
3.投稿件數限投 3 件 (如:禮品 1 件 + 生活用品 2 件 = 總件數 3 件) 請於報名時註明投稿件數及組別。
4.報名、送件時間:97 年 12 月 17 日(三)至 98 年 2 月 4 日(三)截止。

收件時間
即日起至 98 年 2 月 4 日(三)截止收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親送者當日下午五點前須送達,逾期不予受理。

收件地址
請參賽者將作品、報名表、著作權聲明書、作品說明牌及設計電子檔依序裝入信封或包裹內,郵寄或親送至臺北縣中和市中正路 880 號 5 樓之 7「2009 天燈週邊商品創意甄選比賽」工作小組收。(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天燈週邊商品創意甄選比賽作品』,遺失恕不負責)

比賽規則
參賽者須繳交實品、作品說明板、報名表、著作權聲明書及設計電子檔:
(一)實品:請以 1:1 比例製作
(二)作品說明牌(請參考活動網站附件):
 1、說明牌以 A4 尺寸 (210mm x 297mm) 圖紙繪製,直接貼於黑色厚卡紙上(請勿加框或裱背),將配合實品展出。
 2、設計說明文字,字體須明顯清晰。
 3、參賽者不得在說明牌及作品上標示設計者姓名或任何影響公正性之代號 (含參賽者資料)一 經發現將取消參賽資格。
(三)設計電子檔:設計作品必須以電腦完稿,作品電子檔以光碟燒錄方式存檔
(圖檔規格:CMYK 全彩,JPG 及 psd / AI 格式,解析度 300dpi 以上)。

評選作業
所有參賽作品須符合本競賽辦法之規定,包含設計可行性,作品展示規格與送件時間等,否則不予評審。
1、評審日期:98 年 2 月 13 日(五)
2、評審標準:
● 設計完整性與創意 30% (考量產品設計之原創性、特點等)
● 商品化可行性 40% (考量設計之量產可行性、市場與通路接受度、技術與成本等因素)
● 外觀造型 30% (考量造型之新穎、完整性、美觀市場)
3、評選委員:由主辦單位遴選 5 位國內設計專業人士與平溪鄉公所擔任評審。
4、評選地點:於臺北縣政府觀光旅遊局擇訂地點公開評審。
5、評選結果:98 年 2 月 13 日以電話通知及公佈於網站。(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獎勵辦法
1.以下獎項生活用品組及禮品組兩組皆各取一名。
●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 50,000 元,獎狀一紙,獎牌一座。
●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 30,000 元,獎狀一紙,獎牌一座。
●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 20,000 元,獎狀一紙,獎牌一座。
2.另選兩組優勝各三名,獎金新台幣 5,000 元,獎狀一紙。
3.凡參加者,皆可獲頒「天燈設計之友」證書一紙。

注意事項
1、凡報名者,即視為同意並遵守本次參賽之各項規定事項,並尊重評審委員的專業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2、參賽者須簽署著作權聲明書,同意自公布得獎日起,該作品之智慧財產權無條件讓與主辦單位臺北縣政府觀光旅遊局,主辦單位擁有無償重製及公開發行,且必要時對作品具修改之相關權利,不需另支付日後使用酬勞或權利金。作者並不得對主(承)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3、參加競賽作品須為自行創作之作品,且「未曾參加過相關設計競賽」或「未曾公開發表者」;若參賽作品經發現或檢舉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除取消參賽資格外,得獎者將追回獎金、獎狀,同時公告。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協辦單位無關。
4、兩組參賽作品,第三名以上獎項,不分組別,每人限得1獎,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優勝獎則不在此限。
5、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以從缺或減之。
6、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獎金超過新台幣 13,333 元者,獎金須依照規定扣除所得稅(外國國籍者扣 20% 中華民國國籍者扣 15%)。
7、參賽者須配合提供作品之詳細資料,作為公開報導與展示之用。
8、參賽作品及相關資料均不退件,請自行備份。作品由主辦單位自行處理,參賽者不得異議。
9、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其他未盡事項,主辦單位得隨時公開說明解釋。

連絡方式
1、洽詢專線/聯絡人:(02)8221-6099轉215吳小姐
2、E-mail:kiki@hbpr.com.tw
3、活動網址:http://www.2009lightup.world.hbpr.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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