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15日 星期三

2009 第 2 屆 Wow! eye Taiwan 全民影音創作大賽

 

壹、活動緣起
行政院新聞局(以下稱主辦單位)為延續「2008 第 1 屆 Wow! eye Taiwan 全民影音創作大賽」熱潮,鼓勵民眾參與數位影音之產製,並以多元的角度介紹臺灣,特舉辦「2009 第 2 屆 Wow! eye Taiwan 全民影音創作大賽」。

貳、參賽者資格
不限,凡海內外關心臺灣,對臺灣形象塑造有興趣者,均可參賽。

參、參賽上傳時間
中華民國 98 年 3 月 1 日 0 時起至 98 年 5 月 31 日 24 時止。

肆、參賽者及上傳參賽作品應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可為一人或一組團隊。如為團隊,應載明隊名、隊長及隊員姓名。
二、參賽作品一律由參賽者自網路報名與上傳,參賽者應先於 TAVIS.tw 國家影視產業資訊平台(Taiwan Audio Video Interactive Service, http://TAVIS.tw/)註冊後,方能於報名收件時間內,將作品上傳。
三、參賽者於上傳參賽作品時,應自行於動畫、紀錄片、劇情片與音樂影片(MV)四類競賽類別中擇一參賽;同一參賽作品,不得跨類報名。
四、參賽者應依 TAVIS.tw 國家影視產業資訊平台(Taiwan Audio Video Interactive Service, http://TAVIS.tw/)上傳須知之規範事項上傳作品,違反規範其一確立者,除該參賽影片自 TAVIS.tw 國家影視產業資訊平台(Taiwan Audio Video Interactive Service, http://TAVIS.tw/)下架處理外,主辦單位得逕取消參賽、入圍或得獎資格,並追回其已領取之獎座、獎金、獎品、入圍證書及紀念光碟,相關法律責任與損害,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賠償。

伍、參賽作品規範
一、影像內容:
(一)長度以 10 分鐘為原則。
(二)運用視覺語言,拍攝出一部「臺灣」(含臺灣、澎湖、金門與馬祖)短篇形象影片,傳達出動人的臺灣特性與內涵,不限題材、內容與素材。
(三)不限任何拍攝器材。
(四)製作完成之作品片頭,應加入「2009 第 2 屆 Wow! eye Taiwan 全民影音創作大賽」之動態 Logo 識別標誌(請至 http://TAVIS.tw/ 國家影視產業資訊平台下載)。
(五)內容應符合「電影片分級處理辦法」普遍級或保護級之規定。
二、音樂素材(應以下列方式選擇):
(一)自行創作。
(二)選用大賽指定曲。
(三)選用創用 CC(Creative Commons, creativecommons.org.tw)授權之音樂,並依作品授權方式與標示方法,下載使用。
(四)其他取得合法授權之音樂。
三、人物素材:
不限,參賽者亦得於競賽活動網頁資深藝人專區,選用資深藝人作為人物誌訪談對象、角色演出或故事發想源頭。
四、著作授權:
參賽者應擔保其就影音內容享有一切著作權利。影片中有利用他人著作或權利時,包含文字、圖像及聲音等,參賽者應取得該著作財產權人或權利人之同意或授權,並無抄襲、剽竊之情事。若有作品不實、侵害他人著作權之行為,或涉及版權糾紛與其他法令者,相關法律責任與損失,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賠償,與主辦單位無關。

陸、評審方式
一、評審流程分為初審、複審與決審三個階段。
(一)初審
由主辦單位依「電影片分級處理辦法」、第肆點「參賽者及上傳參賽作品應注意事項」及第伍點「參賽作品規範」之規定,對參賽作品進行初審,並淘汰不符規定之參賽作品。
(二)複審
由主辦單位委請影視領域相關學者、專家共 9 人,擔任複審評審委員,就通過初審之參賽作品進行評審,並評審出 100 部入圍作品,參與決審(入圍作品得不足 100 部)。
(三)決審
由主辦單位委請影視領域相關學者、專家共 5 人,擔任決審評審委員,就通過複審之入圍作品,進行評審工作,並選出各獎項得獎作品(得從缺)。
二、複審、決審之評分標準,由各階段評審委員討論訂定。
三、入圍名單公布後,將開始進行「網路超 eye 人氣獎」票選活動,參與投票者應先加入 TAVIS.tw 國家影視產業資訊平台(Taiwan Audio Video Interactive Service, http://TAVIS.tw/

柒、獎項
一、獎項分為「影片主要獎項」、「特別推薦獎項」及「其他鼓勵獎項」三大部分,其獎項分配方式如下:
(一)影片主要獎項
1、所有參賽作品不分競賽類別,選出1部「評審團大獎」,可獲頒獎座與獎金新臺幣 50 萬元整。
2、各競賽類別第 1 名為「金獎」,可獲頒獎座與獎金新臺幣 10 萬元整。
3、各競賽類別第 2 名為「銀獎」,可獲頒獎座與獎金新臺幣 5 萬元整。
4、各競賽類別第 3 名為「銅獎」,可獲頒獎座與獎金新臺幣 2 萬 5 千元整。
(二)特別推薦獎項
開放 1 名「我 eye 的 ○○○○ 特別獎」名額,由評審決定獎項名稱與獎勵項目。另針對年度國家重要政策,設有「我 eye 的年度時事特別獎」1 名,本屆主題為「全民拼經濟」。
1、所有參賽作品不分競賽類別,選出 1 部「我 eye 的 ○○○○ 特別獎」,可獲頒獎座與獎金新臺幣 10 萬元整。
2、所有參賽作品不分競賽類別,選出 1 部「我 eye 的年度時事特別獎」(本屆主題:全民拼經濟),可獲頒獎座與獎金新臺幣 10 萬元整。
(三)其他鼓勵獎項
1、入圍作品每部皆可獲得入圍獎金新臺幣 5 千元、入圍證書及入圍作品紀念光碟。
2、於入圍名單公布後,開放網友網路投票,獲票選最高票之入圍作品,可獲得「網路超 eye 人氣獎」獎座。
二、入圍或得獎者為團隊時,除獎金、獎座發給隊長外,每位隊員均可獲得入圍證書、入圍作品紀念光碟一份。
三、入圍者應依通知指定之時間及內容至頒獎典禮現場,憑身分證及入圍通知領取入圍獎金、入圍證書及入圍作品紀念光碟。
四、入圍者為團隊時,其入圍獎金由隊長代表領取,並為所得人;得獎者為團隊時,其獎金及獎座由得獎團隊之隊長代表領取,並為所得人。主辦單位不涉入獎金分配處理事宜。
五、所有得獎獎金由主辦單位事先代扣稅金。
六、同一件參賽作品不重複獲得「影片主要獎項」與「特別推薦獎項」。
七、獎項一覽表
動畫類、紀錄片類、戲劇類、音樂影片類:
金獎 - 每類各 1 名,獎金每名各 100,000 元
銀獎 - 每類各 1 名,獎金每名各 50,000 元
銅獎 - 每類各 1 名,獎金每名各 25,000 元
評審團大獎:1 名,獎金 500,000 元
我 eye 的 ○○○○ 特別獎:1 名,獎金 100,000 元
我 eye 的年度時事特別獎:1 名,獎金 100,000 元
網路超 eye 人氣獎:1 名
入圍:100 名,每名各獎金 5,000 元

捌、其他注意事項
一、頒獎典禮時間及地點,由主辦單位另行公告。
二、入圍者應同意其作品永久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宣傳與非營利使用,範圍包括利用參賽作品(包括但不限音樂、相關海報與劇照、影片定格畫面、影片部分畫面)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及公開上映。
三、入圍名單公布後 7 日內,入圍者應檢附版權與製作證明及符合第捌點第四款規定之授權同意書,連同完成影片光碟 1 片、3 分鐘內入圍感言影片、劇照與文字介紹等電子檔資料光碟1片,逕寄或親自交付行政院新聞局綜合計畫處(臺北市天津街 2 號)「我 eye 臺灣工作小組」,俾利製作入圍作品紀念光碟;違反者,取消其入圍資格,名額不遞補。
四、參賽者、入圍者或得獎者若有作品不實、違反著作權法、違反本報名須知規定或其他法令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入圍或得獎資格,移除其上傳作品,並追回其已領取之獎座、獎金、入圍證書與入圍作品紀念光碟;參賽者、入圍者、得獎者均不得有異議。
五、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本須知之權利。

活動網站及資料下載:http://tavis.tw/wowtaiwan/home.html

2009年4月14日 星期二

2009 第 5 屆創意達人設計大賽 - 創意壁貼設計

 
一、目的
為提昇國人對於影像技術之認知及擴大其應用層面,鼓勵學生族群及社會人士透過創意競賽實踐美學生活、個人風格及創作理念,特規劃舉辦「2009 第 5 屆創意達人設計大賽 - 創意壁貼設計」,藉以鼓勵大眾及新秀投入影像設計創作。

二、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台灣創意設計中心
獨家贊助:台灣愛普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協辦單位:統一星巴克、《設計》雙月刊、台灣設計波酷網

三、大賽主題
之間 / between
訊息傳播快速的時代,在五光十色的城市中,在一閃而過的騎樓風景匆匆略過、交疊在大樓帷幕錯綜之間,什麼樣的訊息可以達陣消費者的眼底?又是怎麼被解讀?是印象深刻,或是莞爾一笑?在黑夜與白晝之間、清晰與模糊之間、數位與類比之間、平面與立體之間、科技與原始之間、彩色與黑白之間、聚焦與發散之間、左腦與右腦之間、人與我之間...

存在於「之間」的模糊地帶,是一種什麼樣的新關係?在藩籬與壁面之間,你想說什麼?
透過創意流動的轉換與詮釋,讓設計綻放耀眼光芒。

四、參賽資格
由設計師、設計相關系所師生及自由創作者報名參加,開放個人或組團參賽,以大賽主題為核心,進行創意壁貼設計。參賽組別分為社會組與學生組。
(一)社會組:凡具中華民國國籍或居留權之社會人士,不限設計相關工作者皆可參加;同一參賽者(團隊)報名件數以3件為上限。
(二)學生組:凡具學生身分者,不限設計院校、科系,皆可參加;同一參賽者(團隊)報名件數以 3 件為上限。

五、報名程序
(一)報名費用:免費報名參加
(二)網路報名:參賽者須至本競賽專屬網站 http://www.boco.com.tw/epson 上傳個人基本資料、聯絡方式及 2 張設計圖片或照片(全彩 jpeg 檔,640 x 480 像素,解析度 72dpi),完成後將寄發「報名完成確認通知」函,即完成網路報名手續。
(三)網路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98 年 5 月 25 日,午夜 11 時 59 分止
(四)圖面規範:請繳交符合以下規格之作品設計圖說 ( 2 張為限,須以 Epson 印表機進行作品輸出*)及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各 1 份。*請參考附件
1.作品設計圖說
A3 尺寸設計說明板含設計表現圖、主題表現概念說明及其他文字說明等,以 2 張為限。作品並不得標示創作者姓名等影響公正性之代號,只需標記「報名完成確認通知」函所產生之流水號,流水號黏貼於裱板背面左上角。
2.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為保障著作財產權,裱板所使用之圖片若非自行創作,須取得原著作人同意。請參賽者上網下載切結書格式,連同裱板一同繳交。
(五)圖面送件:參賽圖片或產品照片須於 98 年 6 月 5 日 17:00 前親送或郵寄(郵戳為憑)至:台北市 115 南港區園區街 3-1 號 G 棟 3 樓 台灣創意設計中心 「2009 第 5 屆創意達人設計大賽」評選小組收。

六、競賽時程
線上報名開始 - 98 年 4 月 3 日(五)午夜 12:00 起
線上報名截止 - 98 年 5 月 25 日(一)午夜 12:00 止
裱板送件截止 - 98 年 6 月 5 日(五)
初選 - 98 年 6 月 15 日(一)
線上活動 - 98 年 6 月 19 日(五) ~ 7 月 10 日(五)
決選 - 98 年 7 月 16 日(四)
論壇及頒獎典禮 - 98 年 8 月 6 日(四)
成果展覽 - 98 年 9 月起 (另行通知辦理)
*金銀銅得獎作品將於特定星巴克門市展出

七、評選委員
由執行團隊聘請國內 5 位包含設計、藝術等跨領域專家,組成創意達人設計大賽評審團。

八、評分項目及標準
創新性 - 作品設計之原創性與獨特性:40%
美感 - 作品畫面構圖、用色、整體配置:30%
主題表達 - 傳達人文關懷、科技生活等與主題契合之創作:30%

九、獎項說明(獎品由 Epson 獨家贊助)
一、社會組
※ 金獎:1 名 - 獎金 10 萬元,獎狀乙紙,獎品 Stylus Pro3850 (市價 42,990) 乙台。
※ 銀獎:1 名 - 獎金 5 萬元,獎狀乙紙,獎品 Stylus Photo R1900 (市價 19,900) 乙台。
※ 銅獎:1 名 - 獎金 1 萬元,獎狀乙紙,獎品 Stylus Photo TX700W (市價 7,800) 乙台。
※ 優選:5 名 - 獎金各 5 千元,獎狀乙紙,獎品 Stylus Photo CX8300 (市價 3,990) 乙台。
※ 佳作:10 名 - 獎狀各乙紙,獎品 Stylus Photo CX8300 (市價 3,990) 各 1 台。
二、學生組
※ 金獎:1 名 - 獎金 5 萬元,獎狀乙紙,獎品 Stylus Photo R2880 (市價 29,900) 乙台。
※ 銀獎:1 名 - 獎金 2 萬元,獎狀乙紙,獎品 Stylus Photo 1390 (市價 10,900) 乙台。
※ 銅獎:1 名 - 獎金 8 千元,獎狀乙紙,獎品 Stylus Photo TX700W (市價 7,800) 乙台。
※ 優選:5 名 - 獎金各 5 千元,獎狀乙紙,獎品 Stylus Photo CX8300 (市價 3,990) 乙台。
※ 佳作:10 名 - 獎狀乙紙,獎品 Stylus Photo CX8300 (市價 3,990) 乙台。
三、特別獎
※ 評審特別獎,社會組與學生組各 1 名 - 獎金各 6 千元,獎狀乙紙,獎品 Stylus Photo TX700W (市價 7,800) 乙台
※ 網路人氣獎,社會組與學生組各 1 名 - 獎狀乙紙,獎品 Stylus Photo CX8300 (市價 3,990) 乙台。
※ 神準預測獎,社會組與學生組各 3 名,可得《設計》雙月刊 1 年份。

*獎金單位:新台幣。獎項內容若有變動,主辦單位可依情況修正。
*各組金銀銅得獎作品,將安排至特定星巴克門市展出。

十、大賽聯絡窗口
台灣創意設計中心 - 2009 第 5 屆創意達人設計大賽 工作小組
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 3-1 號 G 棟 3 樓 TEL:(02)2655-8199
分機 153 張淑玲 vinachang@tdc.org.tw
分機 112 張海珍 falahchang@tdc.org.tw

十一、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必須為自行創作設計,參賽者須保證其就參賽作品擁有完整智慧財產權,且未曾參加其他國內外相關設計競賽,嚴禁抄襲仿冒。
2.報名繳交之書面資料、作品圖說裱板及模型,無論得獎與否,恕不退還。
3.獲獎者於競賽或展覽過程中,如被發現有不符本辦法之規定或涉及仿冒、抄襲等情事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品與獎狀。
4.入圍得獎作品,其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及獨家贊助廠商所有,主辦單位擁有授權廠商生產之權利;若入圍得獎者私下將設計作品之權利讓與第三者,主辦單位得隨時暫停或取消參加競賽及展覽之權利,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品與獎狀。
5.主辦單位及獨家贊助單位得運用參賽獲選作品之圖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及出版等用途,參加者應積極配合相關展覽及宣傳活動。
6.參加者應尊重評審團之決議,除非能具體證明其他商品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不得有其他異議。
7.得獎者應配合主辦、協辦及獨家贊助單位進行相關展覽及宣傳推廣活動。
8.得獎者須依本國稅法規定課徵稅金(台灣地區參賽者扣除10% 所得稅)。
9.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

活動網站:http://www.boco.com.tw/epson/

2009年4月13日 星期一

公益彩券小天使公仔設計徵選

 
一、 活動目的:
1. 透過公開徵選活動,提高民眾對公益彩券的關心度。
2. 強化公益彩券與公益的連結,正面宣導公益彩券公益形象。

二、徵件對象:
中華民國國民且年滿 18 歲(含)以上。

三、徵件時間:
2009 / 4 / 1 - 2009 / 4 / 30 (以郵戳為憑)。

四、徵選辦法:
於徵件時間內繳交「公益彩券小天使公仔」的圖像設計作品及其構想說明。作品規格如下說明,如有不符項目將視同放棄此參賽資格。作品繳交後不接受補件或修改。
1. 公仔正面、側面、背面「彩色稿」A4 大小 (29.7cm * 21cm) 輸出。
2. 以彩色稿輸出之外,另繳交光碟檔案一份。
3. 作品請附製圖構想說明書。

五、 獎勵名額:
優選一名,頒發新台幣十萬元整。

六、評選方式:將於收件截止後由台灣彩券進行評選
主題呈現  30%
構思與創意 40%
造型表現  30%

七、參選注意事項:
1. 公仔主體上必須放置「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logo ( logo 請至活動網站下載)。
2. 公仔預定採用搪膠材質製作,高度至少 15 公分,請於設計構圖時考量公仔成形之執行度。
3. 參賽作品限未經公開發表,嚴禁抄襲,或一稿多投。若經察覺,除取消獎金,並將追究其法律責任,同時追回獎金,並負擔主辦單位所受之一切損害賠償。
4. 優選作品,著作財產權歸台灣彩券所有,台灣彩券得使用該設計圖案,並保有修改權,不另致酬亦不再通知或徵詢同意。
5. 凡參加本徵圖活動者,視同瞭解並願意遵守本辦法。
6. 參選作品受理電腦繪製或手繪之作品。電腦繪製請繳交電腦繪圖原始檔及轉成 JPG 之圖檔兩種。手繪之作品需繳交原始圖稿及掃描成 JPG 之圖檔兩種。
7. 電腦繪圖請以 Illustrator、CorelDraw 為主,或 Photoshop 繪圖軟體繪製,解析度請設定在 300dpi 以上。投稿請以光碟儲存作品檔案,檔案格式為使用之繪圖軟體原始檔 (如 ai、cdr、psd 等),內容不得平面化,且需保留圖層。
8. 資料缺件、填寫不清、未符合要求格式或注意事項者,一律不予受理。
9. 參賽作品及所附資料,無論得獎與否,均不予退回。
10. 本項獎金依稅法規定屬獲獎單位之競技競賽所得,本公司將依法扣繳 10% 稅款並於年終辦理所得申報作業。

八、送件方式:
詳閱上述規格說明後,備妥參賽作品,填寫報名暨製圖構想說明書及優勝作品著作權轉讓同意書,以掛號郵件方式寄至:台灣彩券行銷企劃處「公益彩券小天使公仔設計徵選」活動小組 收 (105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 4 段 133 號 9 樓)

九、得獎公佈:
預定 5 月底前於台灣彩券網站公告並由專人通知。

十、承辦人員聯絡電話:02-21751915 # 1705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taiwanlottery.com.tw/news/news_detail_313.asp

2009年4月11日 星期六

發現鎮北坊之美,影像徵集活動

 

一、活動主旨:
透過相機與影像,發掘鎮北坊在地的歷史建築、老街、人文與風情面貌等,發揮你的想像力與創造力用不同的角度一起來深入探訪鎮北坊的紋理與改變。

二、徵稿時間:
即日起至民國 98 年 4 月 19 日 24 時止,郵遞送件者,以郵戳為憑。

三、報名方式:
網路或郵寄,請填妥附檔之報名表。一般信件寄至 701 台南市大學路1號國立成功大學曾憲嫻老師研究室;網路郵件寄至 p2697121@mail.ncku.edu.tw 報名影像徵集活動。

四、參賽資格:
凡領有中華民國身份證愛好攝影人士。每人得獎作品限為一名,可為套組照片或單張,套組照片需註明並以五張以內為限。

五、作品規格:
(一)須為數位相機或傳統相機拍攝之影像並不得透過數位修改。
(二)若為數位照片,原始數位檔須為 500 萬畫素,解析度 300dpi 以上。
(三)沖洗之照片以 5 x 7 為主,如有特殊緣由,可於文字說明補充。
(四)作品設計理念須以文字輔助說明( 200 字以內) 。
(五)錄取作品需提供底片或原始數位檔。

六、評審方式:
(一)主題創意 (佔 40%):主題傳達正確度。
(二)攝影技巧 (佔 30%):創意度與活潑性。
(三)作品完整度 (佔 30%):畫面所呈現的美感。

七、活動獎項:
(一)第一名,贈送發行紀念明信片五組,成品集一本,NT5,000 元、獎狀一張。
(二)第二名,贈送發行紀念明信片五組,成品集一本,NT3,000 元、獎狀一張。
(三)第三名,贈送發行紀念明信片五組,成品集一本,NT1,000 元、獎狀一張。
(四)佳作五名,贈送發行紀念明信片三組,成品集一本,頒發獎狀一張。

八、作品評審:
(一)評審方式:
參加作品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及學者組成評審小組,以公開、公平、公正方式評審。
參賽者需尊重評審之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議異。
(二)評審日期:
訂於民國 98 年 4 月 25 日下午三點三十分。如有更動再另行於網頁上通知。
(三)評審地點:
鎮北坊開基玉皇宮廟埕廣場;台南市佑民街 111 號〈鄰近北忠街與公園路交叉口處〉。

九、其他注意事項:
1. 凡有抄襲創意之作品,請勿參加;如經檢舉,經評審團委員決議確定後,取消得獎資格,並得由主辦單位公布之;個人需擔負抄襲之法律責任。
2. 參賽者同意作品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不限期間、不限次數之非營利性重製、發行、公開上映、公開播送、公開傳輸、改作及行使其他著作權法上著作財產權人所享有之一切權利。
3. 參賽作品不得重製、抄襲他人作品或經電腦後製、加色、加字及彩繪、不得合成、格放、疊片及護貝、不收連作。違反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回已領取之獎座、紀念品、獎狀及獎金。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協辦單位無關。
4. 得獎獎金、獎品金額超過新台幣 13,333 元者,應依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5. 主辦單位概不負責寄送過程手續及所需之費用,所有參賽作品概不退還。
6. 活動獎品將依據參加者填寫資料通知或寄送,請依規定詳填資料,若地址不全或填寫錯誤,導致獎品無法通知或寄送,視同放棄獎品,將不補發或重寄。
7. 參賽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的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盜用或冒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任何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
8.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技術或不得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9. 投稿作品不得有色情、暴力、涉及人身攻擊、違反社會風俗、宗教議題或政治議題等內容。
10.得獎之贈品不得提出折現之請求。
11.本活動辦法若有未盡詳細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若因故無法進行本活動時,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正、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並不另行公告。

相關說明及下載:http://www.tncg.gov.tw/news.asp?id=%7b94176653-B956-4CCD-A022-67537CFDC2B2%7d&La

2009年4月8日 星期三

「玫瑰園『彼岸』雕塑系列作品入圍公共藝術獎」徵稿活動

 
金寶山「玫瑰園『彼岸』雕塑系列」入圍文建會舉辦之公共藝術獎,12 件國際雕刻大師的藝術作品錯落陳列在如茵綠地上,歡迎各界人士親臨鑑賞,並踴躍參加徵稿活動!

1.參加資格:
歡迎各界人士參加

2.作品題材:
限以金寶山玫瑰園『彼岸』雕塑系列作品、自然環境、建物景緻為創作素材(請參考園區地圖及入圍作品分佈位置圖)

3.徵件類別:
*玫瑰園『彼岸』雕塑系列之賞析文章(文體、字數不拘)
*玫瑰園『彼岸』雕塑系列之攝影(數位相機拍攝需六百萬畫素以上)
*玫瑰園『彼岸』雕塑系列之繪書寫生(繪畫方式、尺寸不拘)

4.投稿規則:
*限於 98 年 4 月 6 日 ~ 98 年 4 月 30 日間所創作作品
*攝影及繪畫作品不得電腦合成、修片、護貝或劃線等
*攝影之數位作品須特別註明以數位像機拍攝
*投稿者請詳填「作者資料表格」,並浮貼於攝影及繪畫作品背面、文稿作品之頁首

5.交件方式︰
通信郵寄、e-mail(限文字作品)
*來件請於外封(或 e-mail 主旨)註明參加「玫瑰園『彼岸』雕塑系列作品」徵稿活動。

6.收件地址:
104 台北市建國北路三段 96 號 企劃中心 收

7.收件信箱:
cps@mail.momary.com.tw

8.收件期間:
98 年 4 月 6 日至 98 年4 月 30 日(四)止 (郵遞作品以中華郵政郵戳為憑)

9.注意事項:
A‧即日至 98 年 4 月 30 日(四)止。(郵遞作品以中華郵政郵戳為憑)
B‧參賽作品嚴禁盜用他人作品,違者經查證屬實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得獎者需追回已獲獎金及獎狀,其獎位不另遞補。其違反著作權及肖像權法令部分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涉。
C‧郵寄作品請詳填「作者資料表格」,e-mail 文字作品請隨信註明 1.題名、2.作者姓名、3.地址、4.聯絡電話...等。
D‧得獎者須提供得獎作品之檔案、底片,若為數位作品請繳交得獎作品 600 萬畫素以上,JPG、BMP、TIFF 等檔案格式之光碟,無法繳交者則取消獲獎資格,其獎位不另遞補。
E‧參賽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可逕行使用於展覽、宣傳、發表、出版、刊登報章雜誌或印製書冊等, 不另給酬。
F‧投稿作品不予退件,經得獎名單公佈後未入圍作品一律環保銷毀,請參賽者自行掃描或備份。
G‧參賽作品因郵寄或不可抗力之意外而造成損害時,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H‧凡參加本活動者皆視為同意以上之各項規定,本活動如有未盡事宜,得經由評審會議議決後實施,參賽者不得異議。
I‧玫瑰園每日之開放時間為 AM8:30 ~ PM5:30,請配合園區登記管理,並注意自身安全。
J‧主辦單位保有修改、停止、變更本活動之所有事項權利,參賽規則請以本活動網頁最新公佈訊息為主。

10.評審作棠:
98 年 5 月 15 日 ~ 5 月 25 日,由金寶山主管與專業人士擔任評審

11.獎勵內容:
文章、攝影、繪畫三組各取
‧冠軍 → 各組一名 / 一萬元獎金或等值獎品
‧亞軍 → 各組一名 / 五千元獎金或等值獎品
‧季軍 → 各組一名 / 三千元獎金或等值獎品
 ※ 以上獎金所得須依公司規定預扣 6% 勞務所得稅金
‧佳作 → 各組廾名 / 交誼廳精緻套餐一份兌換憑證(使用期限至 98 / 12 / 31)

12.得獎公佈:
98 年 5 月 29 日起於金寶山網站上公佈得獎名單一個月

13.領獎辦法:
各組前三名得獎者將以專人通知聯絡領獎,各組佳作得獎者將以掛號郵寄交誼廳精緻套餐兌換卷一張並以電話連繫告知。

14.作品授權:
得獎人接獲個別通知,請於98年5月30日(六)~6月6日(六)時間內,傳送得獎作品底片(或數位檔光碟)、以及簽署授權作品使用同意書。

活動網站:http://www.memory.com.tw/even/index.html

二十四 [笑] kuso 公仔大賽

 
一、活動宗旨
中華文化博大精深有著相當多傳奇故事。百善孝為先,在華人世界裡 [孝順] 觀念比西方國家來的強烈,因此有 [二十四孝] 的佳話流傳了下來。但是因為工業時代來臨親子關係的漸漸疏遠,為了喚起我們對於 [孝] 的民族性。這次【二十四 [笑] kuso 公仔大賽】將召募各方好手融合傳統與創意設計出二十四 [笑] 公仔。設計作品需有原創性、故事性及娛樂性。

二、重要時程
即日起至 5 月 20 號為止。
得獎作品將於 6 月 1 號在「萱萱集團」網站公佈。

三、主辦單位:
萱萱集團

四、比賽辦法
1.參加資格:
參賽者資格無特別限制,凡對本設計競賽有興趣之各界人士皆歡迎共襄盛舉,得以個人或團隊形式參與競賽。
2.作品格式:
a. 統一創作格式:
‧PhotoShop 格式或 JPEG 格式。
‧尺寸:高 15cm,寬 5.5 cm 以內,解析度 300dpi,彩圖。上色方式不拘。
‧作品需具備 3 視圖。(正面 + 側面 + 背面)
b.主題為民間故事 - 二十四孝。參賽者必須從二十四孝的故事中、隨意挑出 3 則故事報名參賽。
3.透過電子郵件交件:主旨為【二十四 [笑] kuso 公仔大賽】與參賽者姓名。並附件作品圖檔及個人基本資料文字檔(須包含本名、身分證字號、職業、比賽作品名稱、聯絡電子信箱、電話、行動電話、聯絡地址)及 30 字內作品文字說明檔 Email 至活動信箱 gal.gal268@msa.hinet.net 即可。
4. 請使用原創影像,非商業版權之影像,並用未發表過作品。所有參賽作品一經入選,作品著作權歸由萱萱集團所有。

五、比賽獎項:(*依據相關稅法規定,主辦單位得代扣稅額。)
首獎 1 名,新台幣 2 萬元。
貳獎 1 名,新台幣 1 萬元。
參獎 1 名,新台幣 5000 元。
(得獎者共有 3 名,獲選作品將量產由萱萱國際有限公司發售)

六、評選標準:
內容評比 10% (知識性、教育性、整體表現)
創意評比 80% (創意造型、整體視覺設計、創意概念文件說明)
技術評比 10% (功能、多媒體與互動性)

七、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須為未公開發表及發行之作品。如作品經檢舉有抄襲模仿他人著作權之情事,經評審委員裁決確定後,取消得獎資格與追回獎項,並自行負責相關法律責任。參賽作品的著作權若有第三者提出異議,主辦單位一概不負責任,相關費用之負擔將由參賽者全數負責。內容不得違反善良風俗及中華民國法律條文所規範之範圍,主辦單位有權拒絕該參賽者與其作品參賽。
2. 所有參賽作品概不退還(參賽者請自行預留底稿),得獎作品著作權全部歸屬「萱萱集團」,所有得獎人仍保有姓名表示權,得獎人須簽署該作品著作權讓渡書,且「萱萱集團」有保留修改、複製、使用及最終是否採用此樣式之權利。並有權依著作權法行使一切重製及無限次公開發表、展示、發行、製作輸出圖、 印製及相關之權利,均不另計酬。
3. 關於使用於參賽作品中的元素、肖像等,必須是參賽者本人所製作或拍攝的作品,或者是得到所有權者事前授權使用的作品。
4. 主辦單位擁有所有得獎作品之完全使用權利,所有進行生產之作品不再提供作者任何形式之獎勵,如不同意則視同放棄得獎權利。
5. 參加者需詳閱活動辦法等相關規範,若作品與任一規定不符則不列入評選。
6.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之。
7. 依稅法規定獎品價值超過 NT$13,333 元者須扣繳 20% 稅金。
8. 凡參加本活動者皆視為同意以上之各項規定。
9. 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改、變更、取消本活動之權利。

八、聯絡方式:
萱萱集團兩腳禮品 蔡小姐
TEL:(02)2587-9017
email:gal.gal268@msa.hinet.net
地址:台北市南京東路4段180號8F-2

相關資訊:http://www.galgal.com.tw/front/bin/ptdetail.phtml?Part=g1&Rcg=42359

Night Market 霸主創意公仔大賽

 
一、活動宗旨
台灣小吃遠近馳名,觀光客赴台的主要旅遊景點排名第一名是夜市,第二名才是故宮。「翠玉白菜」再怎麼巧奪天工,卻還是抵不過夜市裡各式各樣的台灣小吃。蚵仔煎、鹹酥雞、大腸麵線....等等具台灣味的美食正等待一個美麗的邂逅形體化躍上國際,因此萱萱集團舉辦【Night Market 霸主創意公仔大賽】,招募各方人才設計出屬於台灣的台灣小吃公仔。

二、重要時程
即日起至 5 月 20 號為止。
得獎作品將於 6 月 1 號在「萱萱集團」網站公佈。

三、主辦單位:
萱萱集團

四、比賽辦法
1.參加資格:
參賽者資格無特別限制,凡對本設計競賽有興趣之社會各界人士皆歡迎共襄盛舉,得以個人或團隊形式參與競賽。
2.作品格式:
‧PhotoShop 格式或 JPEG 格式。
‧參賽者任選 3 種台灣小吃報名參賽。
‧尺寸:高 15cm,寬 5.5cm 以內,解析度 300dpi,彩圖。
‧每件作品需具備 3 視圖。(正面 + 側面 + 背面)
3. 透過電子郵件交件:
主旨為【Night Market 霸主創意公仔大賽】與參賽者姓名。並附件 3 個作品圖檔及個人基本資料文字檔(須包含本名、身分證字號、職業、比賽作品名稱、聯絡電子信箱、電話、行動電話、聯絡地址)及 30 字內作品文字說明檔 Email 至活動信箱即可。
4. 請使用原創影像,非商業版權之影像,並用未發表過作品。所有參賽作品一經入選,作品著作權歸由萱萱集團所有。

五、比賽辦法比賽辦法獎項:(*依據相關稅法規定,主辦單位得代扣稅額。)
首獎 1 名,新台幣 2 萬元。
貳獎 1 名,新台幣 1 萬元。
參獎 1 名,新台幣 5000 元。
(得獎者共有 3 名,獲選作品將量產由萱萱集團發售)

六、評選標準:
內容評比 30% (知識性、教育性、整體表現)
創意評比 40% (創意造型、整體視覺設計、創意概念文件說明)
技術評比 30% (功能、多媒體與互動性)

七、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須為未公開發表及發行之作品。如作品經檢舉有抄襲模仿他人著作權之 情事,經評審委員裁決確定後,取消得獎資格與追回獎項,並自行負責相關法律責任。參賽作品的著作權若有第三者提出異議,主辦單位一概不負責任,相關費用之負擔將由參賽者全數負責。內容不得違反善良風俗及中華民國法律條文所規範之範圍,主辦單位有權拒絕該參賽者與其作品參賽。
2. 所有參賽作品概不退還(參賽者請自行預留底稿),並由主辦單位篩選優良作品,無償授權相關活動巡迴展覽發表使用。
3. 關於使用於參賽作品中的元素、肖像等,必須是參賽者本人所製作或拍攝的作品,或者是得到所有權者事前授權使用的作品。
4. 主辦單位擁有所有得獎作品之完全使用權利,所有進行生產之作品不再提供作者任何形式之獎勵,如不同意則視同放棄得獎權利。
5. 參加者需詳閱活動辦法等相關規範,若作品與任一規定不符則不列入評選。
6.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之。
7. 依稅法規定獎品價值超過 NT$13,333 元者須扣繳 20% 稅金。
8. 凡參加本活動者皆視為同意以上之各項規定。
9. 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改、變更、取消本活動之權利。

八、聯絡方式:
萱萱國際兩腳禮品 蔡小姐
TEL:02-25879017
email:gal.gal268@msa.hinet.net
地址:台北市南京東路 4 段 180 號 8F-2

相關資訊:http://www.galgal.com.tw/front/bin/ptdetail.phtml?Part=g2&Rcg=42359

2009年4月7日 星期二

旋轉咖啡杯 - 創意圖樣設計比賽

 

一、目的:
為鼓勵青年發揮天馬行空之創造力與想像力,推廣藝術生活化與創意實體化之構想概念,增進年輕朋友們對美學的接觸與認同,特舉辦本項比賽。

二、主辦單位:
金車教育基金會

三、比賽主題:
旋轉咖啡杯 - 創意圖樣設計比賽

四、徵選作品:
馬克杯上之創意圖樣設計

五、參賽資格:
不限

六、收件日期:
作品投稿:4 月 7 日 ~ 5 月 17 日 24:00 止。
網路投票:5 月 1 日 ~ 5 月 24 日 24:00 止。

七、投稿方式:
所有作品皆須附上作品名稱、設計概念,檔案格式如下:
1. 作品檔案尺寸請以 (w) 710 x (h) 255 pixle 的長方形規格稿為主,設計出來的圖樣必須在此長方形範圍之中。
2. 上傳之檔案大小須為 250K 以下之 .jpg 檔
3. 作品圖檔須為 RGB 格式

八、評選方式:
評選方式分為預選及複選,初選公佈日期為 5 月 29 日,由網路票選人氣前 10 名高票及設計優秀作品共 30 件入圍複選,主辦單位將聘請相關專家擔任複選評審之工作。
評審標準:
主題精神 30%
創意發想 30%
整體設計 30%
人氣投票 10%

九、頒獎日期:
比賽結果於中華民國 98 年 6 月 8 日公佈,頒獎時程另行公佈。

十、得獎作品:
得獎作品將製成實體馬克杯,並成為伯朗咖啡館創意商品。

十一、參賽作品類別及規格:
(ㄧ)作品以原創作為主,各類不得臨摹。
(二)上傳作品規格請以 (w) 710 x (h) 255 pixle 的 RGB 圖檔規格,不限創作素材,手繪、電繪、攝影、拼貼等複合媒材皆可應用,但請將作品限制在此圖檔範圍中,並以大小在 250KB 以下的電子 JPEG 圖檔上傳,不符者將取消資格。
(三)得獎作品需提供可印製之原始資料檔 ( 25 公分 x 9 公分,300dpi)
(四)請確實填寫設計理念與創意發想。
(五)作品請由「咖啡」為創意主題發想元素,不符者將取消資格。
(六)得獎者須配合將得獎作品實體化之相關事宜。
(七)每件作品之創作人數一人為限,每人可送作品三件。
(八)作品請附上 150 字以上,300 字以下之創作理念及論述,此項亦列入評分項目。
(九)為增進比賽之公平性,參賽者需以上傳時間及檔案格式為截止收件標準;經查如不符則取消參賽資格,如得獎亦取消得獎資格。
(十)為維持比賽之公平性,不符合本實施要點內所載之任何規定者,如得獎亦取消得獎資格。

十二、獎勵事項:
得獎者可獲得獎金及獎狀,獎金內含所得稅。唯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有權展覽、製成商品、宣傳品及藝術流通品之發表販售權利。
‧第一名 - 乙名獨得獎狀一紙及獎金新台幣貳萬元整
‧第二名 - 乙名獨得獎狀一紙及獎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第三名 - 乙名獨得獎狀一紙獎及金新台幣陸仟元整
‧參與票選之 50 名民眾有機會獲得伯朗咖啡券兩張

十三、附則:
(ㄧ)如要上網查詢本實施要點,刊載於本會網站(http://www.kingcar.org.tw),或黑秀網活動專區(http://www.heyshow.com/activity/browsing.asp?actid=64),作品上傳時請確實填寫各項基本資料,如有闕漏將不列入評分標準。
(二)參賽作品應為參賽者個人之創作,如經檢舉為臨摹、抄襲或非關環保議題之作品,不予評選。本會受理作品檢舉期限為:當年度成績公佈之日起一年內有效。
(三)曾經參加其他任何比賽之得獎作品,不得參賽,違者取消得獎資格。
(四)得獎作品原始稿應與初賽上傳稿為同一作品,不得修改或重作,未按規定者,該件作品取消參賽資格。
(五)作品主題、格式,如有未按規定者,經查證屬實,該件作品取消得獎資格。
(六)本會對於得獎之作品,有製作成相關創意商品,並有販售、流通等權利。
(七)凡報名參賽即視同無條件同意授權本會拍製本比賽之紀錄及宣傳品,並有流通販售之權利。
(八)活動聯絡人:金車文藝中心 王基宗 先生 02-2562-8629

相關資訊請上基金會網站 http://www.kingcar.org.tw 查詢

黑秀網活動專區:http://www.heyshow.com/activity/browsing.asp?actid=64

相關資訊:http://www.kingcar.org.tw/Service_A.asp?ID=56&SAID=385

2009年4月3日 星期五

定食 8 創意公仔設計比賽

 

壹、競賽主旨
一樣的定食 8,看見不一樣的精神。有的人看到定食 8 的活力多一點、有的人覺得定食 8 的美味多一點。本設計競賽旨在發掘定食 8 的精神,激發網友對定食 8 形象的具體化想像。

貳、創作主題
請以定食 8 之企業印象,如:餐點內容、食材、服務精神...等相關元素為出發點作創意發想,所創造出之公仔人物須與「定食 8 」之印象可直接強烈連結。

參、品牌精神
「定食 8 」取名「定食吧」雙關語,推出 8 款定食套餐,均一價 200 元,一次滿足消費者需求。嚴格要求食材品質,提供美味平價的消費,真心營造用餐的氛圍,用心傾聽每一位客人的需求,由內而外充分展現嚴謹的日式服務精神,這就是「定食 8 」的核心精神。

肆、徵稿對象
具有創意的廣大網友,不限男女老少。

伍、活動日期
2009 / 4 / 01 (三) ~ 2009 / 6 / 08 (一),分為徵稿、初選、決選三階段,時程規劃如下:
2009 / 4 / 01 (三) ~ 2009 / 5 / 17 (日) 作品徵稿,請至活動網站上傳作品
2009 / 5 / 18 (一) ~ 2009 / 5 / 21 (四) 稿件篩選及企業內部初選入圍名單
2009 / 5 / 22 (五) ~ 2009 / 6 / 03 (三) 開放網路票選
2009 / 6 / 04 (四) ~ 2009 / 6 / 05 (五) 網路計分及企業內部決選
2009 / 6 / 08 (一) 得獎公布

陸、投稿說明:
(1) 作品需能展現定食 8 相關特色,並說明設計主題及設計概念。
(2) 投稿方式為網路上傳,請於 2009 / 5 / 18 凌晨 00:00 前上傳完畢,逾期恕不接受稿件。每名參賽者最多投稿 5 件作品,超過者所有作品不列入評選。
(3) 上傳之作品需符合以下規範:
  格式:JPG 圖檔
  尺寸:2000 像素 X 2000 像素 以下
  大小:請壓縮至 2MB 以內
(參賽者請自行保留作品之 300dpi 以上高解析圖檔與創作原始檔,以利得獎作品實際印刷使用,若無法提供檔案,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柒、評審方式:
‧評選要點為創意 30%、品牌關聯性 40%、人物完整性 30%
‧初選階段由定食 8 內部評選,主辦單位保有最後取捨入圍與否之決定權。
‧決選方式則採取網路人氣 20% + 企業內部評審團 80%,綜合評分。

捌、網路票選投票方式:
開放票選期間:2009 / 5 / 22 (五) ~ 2009 / 6 / 3 (三),網友投票後填寫正確之個人資料,即可獲得抽獎資格,每人每天限投一票。

玖、獎項規劃
金賞獎:1名,獎金 5 萬元 + 獎狀一張
銀賞獎:1名,獎金 2 萬元 + 獎狀一張
銅賞獎:1名,獎金 1 萬元 + 獎狀一張
網路人氣獎:1名,2000 元餐券 + 獎狀一張
入圍獎:20 名,每人各得 500 元,定食 8 餐券
參與投票獎:100 名,每人各得 100 元,定食 8 餐券

詳細活動辦法請詳閱活動網站:http://www.jtmedia.com.tw/teishoku-design

2009年3月30日 星期一

中友百貨企業吉祥物 YOYO 創新設計

 
主辦單位
春風小鎮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品牌夢工廠

協辦單位
中友百貨公司
活意行銷企管顧問有限公司
好事聯播網 (好事 903 廣播電台)
國立台中技術學院
亞洲大學

競賽主題
『中友百貨企業吉祥物 YOYO 創新設計』

競賽內容
1. 重新設計塑造定位中友百貨之吉祥物 YOYO 圖騰。
2. 設計內容需包含吉祥物 YOYO 之個性故事描述,並符合中友百貨的產業特性與品牌風格。
3. 將設計完成之吉祥物 YOYO 發展出創意紀念商品 3 - 5 樣(設計稿)。
4. 需為原創性設計,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

報名資格
學生組:凡國內學校設計相關科系、商業設計、美工科系及高工職設計相關科系學生。
社會組:對品牌設計有興趣之社會人士。
均可報名參加。(每人報名件數不限)

中友 YOYO 設計發展史
緣起:中友 YOYO 最早是一“購物精靈”,在久遠的年代為人們帶來希望與夢想。他有一隻神奇魔笛,每當吹起美妙的笛聲,人們的美夢幾乎成真...美食、華服、禮物、幸福...等,連天地萬物都感染了這股神奇魔力,彷彿是場美麗的嘉年華饗宴,1992 年 10 月就在中友開啟了「中友購物節」。
爾後多變的 YOYO,隨著每年結交的新朋友或是任務之不同,造型跟著改變,有時胖胖的像 HELLO KITTY,有時穿越時空變裝成太空 YOYO,有時如小孩般乘坐雲宵飛車玩耍,有時又變成一個神奇魔術師,千奇百變!

YOYO 基本資料:
生日:1992 年 10 月 10 日
性別:中性
嗜好:結交好朋友,把歡樂帶給大家
好友:HELLO KITTY、酷企鵝、OPEN 小將...等
任務:中友百貨活動代言人 - 企業娃娃
最常出沒:中友週年慶/購物節、中友部落格、公仔展、大型活動...等

材料限制 & 規格
以紙為設計之底材,運用之工具不限,但需考慮延伸設計與應用之可行性。
尺寸:菊八開 A4 直式(上下左右留邊 1.5cm ),每份作品不限張數。

報名程序
1.報名日期:2009 年 3 月 26 日 ~ 2009 年 4 月 30 日
2.參賽作品一律採 A4 直式規格,內容包含設計圖及設計理念與特點說明,作品上不得標註作者資料或可被識認之符號(標註者將取消其參賽資格)。
3.報名表格可至:品牌夢工廠或春風小鎮 www.st168.com.tw 及中友百貨網站 www.chungyo.com.tw 下載使用。
4.請將下列資料於 2009 年 4 月 30 日前(以郵戳為憑),寄至【40666 台中市北屯區天津路三段 36 號 品牌夢工廠 收】或親自送至中友百貨公司一樓服務台即可〈台中市三民路三段161號〉
◎ 報名表(每份參賽作品皆須填寫一份報名表)
◎ 作品與電子檔各一份〈請用大信封袋包裝完成〉

評審
初選:由中友百貨公司進行內部評選。
複選:由主辦單位邀請三~四位產官學之專業人士擔任評審委員進行面審。

評選日期及辦法
初選:內部選時間 2009 年 5 月 5 ~ 10 日。
‧各組挑選得分超過 60 分且最高之前八件作品入圍複選。
‧入圍者將公告於品牌夢工廠及中友百貨 www.chungyo.com.tw 網站上;並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參加複選。
複選:2009 年 5 月 16 日(週六)。
‧複選地點:中友百貨(詳細地點將另行公告及通知)。
‧複選時間:將個別通知及公佈在網站上。
‧參賽者須親自發表設計理念及作品(不克親自參加者可委託他人代為發表,但須填寫委託同意書)。
‧每件作品審查時間 10 分鐘,其中設計發表時間不得超過 5 分鐘,其餘為評審委員問答時間。
‧主辦單位將補助參賽者車馬費,每件作品只補助一名(若有兩項以上作品入圍,參賽者不得重覆領取車馬補助費)。
‧車馬補助費為每名中友百貨禮券 500 元。

評選標準(含初選及複選)
意涵【 30% 】:作品能呈現與傳達中友百貨特有的風格印象。
造型【 30% 】:作品之完整性、美學、細節處理...等,具有充分滿足設計目的之考量,且有造形、色彩與樣式等設計要素所構成之整體美感。
創意【 30% 】:作品之原創性、特點、創新應用...等。
其它【 10% 】:有突破性之特殊表現。

獎勵辦法
金牌獎 - 各組一名:每名獎金貳萬元、獎狀一只。
銀牌獎 - 各組一名:每名獎金壹萬元、獎狀一只。
銅牌獎 - 各組一名:每名獎金伍仟元、獎狀一只。
佳 作 - 各組五名:每名贈送獎狀一只。
說明:台灣地區依稅法規定,獎品價值超過 NT$1,000 元,須列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超過 NT$13,333 元者,須代扣 15% 中獎所得稅(外國人需扣 20%)。

展覽與發表
‧所有參賽作品將發表於品牌夢工廠及中友百貨 www.chungyo.com.tw 網站上。
‧入圍複選之作品將陳列於中友百貨公開展覽(時間:2009 年 5 月 27 日至 6 月 8 日),以及品牌講座會場(場次、時間、地點另行公告)。
‧其它相關展覽或傳播媒体的露出與發表。

注意事項
1.若各組參賽總件數未達十二件以上,或所有參賽者初選得分皆未超過 60 分,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該組本次競賽與後續評審作業。
2.參賽中,作品的所有運送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參賽者於寄件後請自行與委託寄件公司確認。
3.作品於寄送時,請妥慎包裝,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若因運送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或無法參賽,不延長收件時間或另行評選,參賽者不得異議。
4.參賽作品於競賽或展覽過程中,如有不符本活動辦法之規定或涉及仿冒、抄襲等情事者,主辦單位得暫停或取消參加競賽及展覽之權利,並召集評審委員會議處,必要時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與獎狀。
5.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委員會之決議,除非能舉證明其它作品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外,其餘不得有異議。
6.評審過程採匿名方式進行,除報名表外,參賽者不得在作品上簽名或標示記號。
7.參賽者可提報一件以上作品參加,但每一件參賽作品均需填寫一份報名表。
8.參賽作品主辦單位及贊助單位有研究、攝影、宣傳、網頁製作、展覽、出版以及出版品販售等權利,作者不得異議。參選作品恕不退件,請自行保留備份。
9.得獎作品(金牌獎/銀牌獎/銅牌獎)以參選人之代表人為著作人,於名次確定之時,得獎著作人應放棄行使其著作人格權,並將其著作財產權讓與贊助單位,必要時贊助單位對得獎作品保有修改權。
10.凡參加徵選者,視同承認本活動簡章之各項規定。
11.活動洽詢:春風小鎮實業有限公司(週一~週五 9:00 - 18:00)
電話:04-22382707 (代表號) 傳真:04-22386455 E-MAIL:jenifer@st168.com.tw

活動辦法及資料下載:http://www.chungyo.com.tw/news/news_2.asp?id=107&cid=2

2009年3月27日 星期五

第三屆「創意狂想 巢向未來」競賽

 
2009 智慧化居住空間情境模擬創作競賽 第三屆「創意狂想 巢向未來」競賽


一、競賽緣起
近年來隨著資通訊科技的快速發展與普及,人們日常生活作息已與資通訊科技緊密的結合。行政院 2005、2006 年產業科技策略會議,針對高科技的電子、電機、材料、資訊、通信、自動化及控制等 ICT 產業與傳統營建產業結合,提出「智慧居住空間發展策略」的議題,期望運用我國相關產業之技術優勢,開創智慧化居住生活科技發展之創新契機。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為鼓勵全民創意風潮,委託工業技術研究院舉辦 2009 年智慧化居住空間情境模擬創作競賽之第三屆「創意狂想 巢向未來」。本活動以深入瞭解現今生活型態轉變與未來社會結構變遷的趨勢為出發,洞察使用者需求,以人性關懷考量經濟、安全、健康、舒適、便利、智慧以及與地球環境的協調性等整體因素,建構岀智慧化、人性化與簡約的智慧化居住空間 scenario,創造出未來的智慧化居住空間與生活樣貌,提供業界發展生活科技之參考,以改善國人未來之生活品質,提昇我國科技產業之競爭力。

二、競賽主題
參賽者必須發揮創意,應用資通訊、感測、控制等科技技術,透過空間、產品或服務等創新設計,滿足生活中安全安心、健康照護、節能永續、便利舒適等需求,同時也要達到節約經費、人力、物資、時間、空間等目的,以呈現出智慧化、人性化與簡約的優質居住空間與生活樣貌。參賽作品須以圖像、短片或模型方式呈現。

三、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執行單位:工業技術研究院 材料與化工研究所
     智慧化居住空間產業聯盟
     台灣智慧生活空間發展協會
協辦單位:中華民國建築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中華民國設計師學會 / 中華民國建築學會
     INSIGHT 智慧生活科技整合與創新研究中心
     Eco-City 健康生活城
     TOUCH Center 人本智慧生活科技整合中心
     工業技術與資訊月刊

四、競賽時程
◎報名參賽:98.04.01 ~ 05.31,一律以網路報名。報名期間將舉辦競賽活動說明會,敬請密切注意網站訊息。
◎參賽者研習會:5 月,以參賽者培訓為主,提供設計引導與科技創新技術說明。(活動詳情請留意競賽網站之最新訊息。)
◎第一階段:
 作品收件:98.06.01 ~ 07.10,繳交指定資料及作品。(參賽作品經工作小組確收後,另以 E-mail 通知。)
 作品評選:7 月下旬,參賽作品評選。(評審委員依評審標準審查。)
◎入選作品建言會議:8 月上旬,由入選團隊說明設計理念,評審及相關廠商給予建議。(提供建議交流,不列入評分。)
◎第二階段:
 作品收件:98.08.15 ~ 09.30,繳交指定資料及作品。(參賽作品經工作小組確收後,另以E-mail通知。)
 作品評選:10 月,參賽作品評選。(評審委員依評審標準審查。)
◎成果發表暨頒獎典禮:11 月,邀請頒獎嘉賓、評審、得獎者出席。(由得獎者現場解說設計理念。)
※執行單位保留修正競賽相關時程之權力。

五、報名及參賽規則
1. 參賽者資格無限制,得以個人或團隊參賽。
2. 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原創,無抄襲仿冒之情事;如有違反本競賽規則,執行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如已為得獎作品,應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之。參賽作品若因上述情節造成第三者權益損失,參賽者應負完全法律責任,並不得異議。
3. 本活動一律採取網路報名,請至 http://www.ils.org.tw 網站之競賽活動區,完整填寫網路報名表格,即完成報名程序。系統將回傳競賽規定同意書、參賽作品標籤、作品郵寄封面等電子檔至代表人聯絡信箱。
4. 報名件數不限,每件作品均必須完成網路報名程序;報名時需填妥作品名稱、參賽代表及成員、電話、email、地址等資料。

六、收件規定
第一階段初賽:主題海報呈現,參賽者請繳交下列文件及初賽作品:
1. 競賽規定同意書 (請下載附件,所有參賽者均須親自簽署)
2. 主題海報:將設計內容 (含說明摘要 300 字以內) 呈現於一張直式海報紙上(高 90 cm,寬 60 cm),並請裝表於 0.5cm 厚的珍珠板上。在背面右下角 5cm * 5cm 處貼上參賽作品標籤 (請下載附件)。
註:如有參賽者姓名相關資料出現於正面內容,將失參賽去資格。
3. 設計說明: (1,000 字以內)
內容包含作品名稱、設計構想、創作特點以及闡明如何利用所設計智慧化系統、產品或設備來達到節約經費、人力、物資、時間、空間等目的,以滿足人類安全安心、健康照護、節能永續、便利舒適等需求,以營造出智慧化的未來居住空間。
註:如有參賽者姓名相關資料出現於說明內容,將失去參賽資格。
4. 作品光碟:
(1) 設計說明,需為 WORD 格式。
(2) 作品圖檔:『 .jpg 』,解析度 300dpi。
(3) 作品原始檔:如『 .ai 』、『 .psd 』等。

第二階段決賽:以情境短片或實體模型呈現,入選者請依各作品特質,選擇性完成下列決賽作品:
1. 情境短片:
以動態影像、影片、動畫等方式呈現 (5 分鐘以內 ),以展現其空間、產品等應用情境及關鍵細部構造,請以光碟方式繳交,格式如『 .avi 』、『 .mpg 』等影像檔。
2. 實體模型:
以符合主題之空間、產品或概念模型呈現,以展現其空間、產品等應用情境及關鍵細部構造,並建議模型尺寸於 30 cm × 30 cm × 30 cm 範圍內,並繳交 10 張模型照片電子檔,格式為『 .jpg 』,解析度 300dpi。

七、評審作業
(一) 評審程序
本競賽之評審作業採兩階段評審:
第一階段初賽:由評審委員對主題海報(含設計說明)進行評選,選出前 15 名入選作品進入第二階段決賽。
入選作品建言會議:由參賽者對入選作品進行 5 分鐘說明,再由評審及相關廠商給予建議供作為參考,不列入評分。
第二階段決賽:由參賽者對入選作品提出情境短片或實體模型進行 15 分鐘說明,說明方式不拘,簡報或表演等方式皆可。評審委員將根據作品內容及說明評選出金、銀、銅獎各 1 名、佳作 2 名及入選獎 10 名。
註:入選之國外參賽團隊若未能親自出席決賽,經徵求執行單位同意後,可採以預錄方式將15分鐘的說明,錄製成影像檔,並於第二階段決賽一週前寄至執行單位,在決賽評審當日播放供評審委員評分。
(二) 評審準則:
考量參賽作品達到節約經費、人力、物資、時間、空間等目的及效益,評審項目分為創意性、人性化、可行性,比重各佔三分之ㄧ。

八、表揚獎勵
金獎( 1 名) - 200,000 元 + 獎狀 + 創意獎盃乙座
銀獎( 1 名) - 100,000 元 + 獎狀 + 創意獎盃乙座
銅獎( 1 名) - 50,000 元 + 獎狀 + 創意獎盃乙座
佳作獎( 2 名) - 30,000 元 + 獎狀 + 創意獎盃乙座
入選奬( 10 名) - 10,000 元 + 獎狀
註:獎金依所得稅法第八十八條各類所得之扣繳規定扣繳 10% 之所得稅。

1. 舉辦第三屆「創意狂想 巢向未來」創作競賽頒獎典禮,頒發創作競賽得獎獎金、獎狀與獎盃。
2. 舉辦得獎作品北中南巡迴展示會,促成作品創意與相關業者進行交流,向大眾宣導智慧化居住空間相關產品和服務之創新應用觀念。
3. 出版競賽專輯,收錄歷屆優秀得獎作品,並透過平面、網路及影視媒體向社會各界推廣。
4. 由執行單位視作品發展性提供雛型開發之技術指導,並邀集專業開發團隊、相關業者共同商議產品開發事宜。

九、注意事項
1. 完成報名程序後,依規定格式與期限內繳交作品。
2. 繳交作品及文件必須於規定期限前送達收件處。
3. 作品於寄(送)時,請參賽者妥慎包裝,若有毀損、滅失,執行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若因運送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參賽者不得異議。
4. 得獎者必須配合競賽活動規劃,親自出席頒獎典禮及展示會場說明創作理念。
5. 執行單位保有必要時將競賽辦法之相關規定作部分調整之權利,詳情請密切注意 http://www.ils.org.tw 網站公告之最新訊息。

十、聯絡諮詢
連絡人:劉能堯副工程師 / 彭秀珠副工程師 (工研院 材化所)
電話:(03) 591-2756 / (03) 591-5302
傳真:(03) 582-0386
E -mail:ilscontest@ils.org.tw
地 址:新竹縣竹東鎮中興路四段 195 號 77 館 411 室

活動網站:http://design.ils.org.tw/

「反轉 360 - 2009 屏東創意展覽會」宣傳海報競賽徵選

 
緣起說明:
2008 下半年經濟海嘯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襲擊全球,邁向 2009 年期盼經濟復甦的契機早日到來;面對此波經濟蕭條,如何殺出重圍,迎向康莊大道,期以「創意設計」為基底,帶動知識經濟,將是未來發展文化創意,提昇設計產業的首要議題,亦是辦理展覽會之首要因素。

活動內容:「反轉‧360 - 2009 屏東創意展覽會」計有三大展區 -
(一)數位動漫區:即以目前最夯的公仔、電玩遊戲、動漫畫等做一呈現;亦可透過 3D 立體視覺效果,讓現場觀眾體驗到身歷其境般的感官享受與震撼。運用不同的創意來化作品,超過百種以上的展示樣態,每種展示類型都有不同的素材提供變化讓人有不一樣的感受。
(二)生活設計區:以圓為外型並具動態的生活用品為主,典型的產品有鐘錶、風扇、隨身碟、家俱、燈飾等,以激發另類創意火花為主。
(三)慢活體驗區:以腳踏車及其週邊商品為主,引申樂活慢活圓滿幸福屏東意象為主。

設計主題:
以「圓」、「反轉 360 度」為發想,力求簡潔而內蘊「慢活體驗」、「生活設計」、「幸福圓滿」、「數位世代」及「屏東意象 & 慢活、幸福、圓滿」- 以屏東為主之相關主題。

獎勵辦法:
【第一名】一名:獎金壹萬元(含稅)、獎狀乙紙
【第二名】一名:獎金陸仟元(含稅)、獎狀乙紙
【第三名】一名:獎金參仟元(含稅)、獎狀乙紙
【佳 作】十名:獎狀乙紙

收件期限:
‧資格:歡迎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設計藝術愛好者共襄盛舉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2009 年 4 月 3 日(五)前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方式至收件地點,逾期均不受理。
‧收件地點:屏東縣政府文化處 (900 屏東市大連路 69 號),請於信封正面註明「宣傳海報設計徵選活動」。博物美術科聯絡人:蕭小姐,聯絡電話:08-7360330-2136

作品規格:
海報為菊全尺寸(61cm × 86cm)之電腦繪圖,並設定解析度為 300 dpi 及 CMYK 四色印刷模式

海報必備元素:
(一)必須切合 2009 屏東藝術季「反轉‧360 - 2009 屏東創意展覽會」主題
(二)2009屏東藝術季「反轉‧360 - 2009 屏東創意展覽會」之時間與地點
   ◎ 時間 / 98 年 5 月 22 日至 5 月 25 日
   ◎ 地點 / 屏東體育館及週邊廣場
(三)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主辦單位:屏東縣政府
   承辦單位:屏東縣政府文化處

繳件規則:
‧將作品輸出 A4 尺寸之彩色樣張,並黏貼於黑色裱板正面 ( 裱板大小寬 28 × 長 48 公分 )。
‧300 字以內之設計說明,並黏貼於黑色裱板正面。
‧填妥作品標籤表上之資料後黏貼裱板背面,送件表格、授權同意書須由參賽者親自簽名(作品標籤表請至網站下載或至文化處服務台索取)。
‧參賽者須提供作品光碟,內含檔案及格式,請參照下述規定及說明:
(1)海報原始檔(解析度為 300dpi 及 CMYK 四色印刷模式)
(2)海報 JPEG 檔(解析度為 96dpi )
(3)檔案清單,內含參賽者姓名、身分證字號、作品名稱及創作理念

評選標準:
‧主題切合性 30%
‧構圖與佈局 30%
‧整體創意  20%
‧技巧、色彩 10%
‧主題標語及創作意念 10%

評選方式:
由主辦單位邀請相關機關及專業人士擔任評審工作,公開評選。並以第 1 名作品,作為「反轉 360 - 2009 屏東創意展覽會」宣傳海報。

得獎公布:
評選結果由主辦單位擇日另行公佈。除通知得獎人外,並將得獎名單及作品公告於屏東縣政府文化處網站。

注意事項:
‧每位參賽者限投稿1件作品,參賽作品須為單件形式且為個人創作,不接受集團創作之作品。
‧得獎者須配合主辦單位後續作業。
‧若參賽作品中有使用到其他智慧財產權創作物時,請於交件同時檢附智慧財產權來源相關證明文件或授權書。
‧入選作品若涉嫌抄襲、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涉及暴力、色情、譭謗等違反善良風俗者,一經察覺,立即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項獎金,其衍生的民、刑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參賽作品需未經公開發表者 ( 含作者本身相雷同作品及網路上發表之作品 ),違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所有獎項、獎金。
‧參選作品請自行留存原稿備用,交付之參賽作品不予退件。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任何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毀,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交付備份作品,對毀損之作品恕不負賠償之責。


相關資訊及資料下載:http://www1.cultural.pthg.gov.tw/pthg/index.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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