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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17日 星期五

第四屆「全球華人攝影作品大獎賽」

 


一、大賽宗旨
「全球華人攝影作品大獎賽」是新唐人電視台國際文化藝術比賽系列賽事之一。比賽宗旨為促進世界各地華人攝影愛好者的文化藝術交流,以傳統美學為評判標準,意在恢復傳統美學的形式理念。參賽作品以真實的自然、人文、事件為主題,表現善意、表現美好、表現光明、表現自然狀態。

二、主辦單位
「全球華人攝影作品大獎賽」由新唐人電視台主辦。比賽盛況將通過新唐人電視台全球播出。

三、評委會
「全球華人攝影作品大獎賽」評委會由來自世界各地的資深攝影專家、美術專家組成,以本次大賽宗旨為評審標準,公正、公平的評判每一幅參賽作品。

四、參賽內容及要求
◎主題分類:
(A)新聞紀實
(B)社會生活
(C)風光自然
◎參賽作品:
‧參賽作品是作者本人原創並擁有版權的未經發表的作品。
‧每人每個比賽主題類別最多提交 幅作品。每人投稿一共不超過12張。
‧每一幅獨立作品要有各自的主題標題。
‧對於新聞事件,參賽選手請提供簡單的新聞事件的介紹。
‧由一張以上的照片組合而成的作品不得參賽。
‧參賽作品允許局部調明暗及調整偏色、調整銳化要呈現自然的效果,但是影像后期加工使其失去自然特點的;移動複製添加或刪減內容元素的不被接受。
‧如得到大賽組委會入圍通知,請郵寄沖洗放大的照片參加最終評選。郵寄時請把照片用硬卷筒妥善包裝。
◎作品文件格式:
‧報名提交的作品格式為 JPG 檔案(每幅不小於 500KB,但不超過 4MB)。
‧每一幅作品文件名稱請用英文:「國家-地區-姓名-類別-主題.jpg」來命名。例如:China-Beijing-WangWei-A-TheRoadofHope.jpg
◎參與人群:
‧全球各地華人或有華裔血統的攝影專業人士和攝影愛好者。

五、獎項設置
1.特別獎一名,獎金 5,000 美元。
2.每項主題分類均設以下獎項:
‧金獎一名:獎金 2,000 美元;
‧銀獎二名:各獎金 1,000 美元;
‧銅獎三名:各獎金 500 美元;
‧優秀獎十名:頒發獲獎證書。
3.入選作品不限,入選和獲獎的作品作者將同時獲得大賽組委會頒發的相關證書。
4.入選作品作者將被邀請來美國紐約市參加展覽和頒獎儀式。

六、報名參賽及比賽程序
◎報名細則:
1.掛號快件費:對于需要美國入境簽證的參賽選手,請在參賽報名表中做出選擇。該參賽選手還需額外付 35 美元的掛號快件費 (用于郵寄簽證材料)。
2.參賽選手可從大賽網站下載大賽報名表。[註1]
2-1.參賽選手報名時請提供真實姓 名(與有效身份證件同名)、所在國家、詳細地址、郵編、電子郵箱、電話等聯繫方式。同時簡單敘述本作品拍攝技巧,表現主題等,如作品選入大賽畫冊,該文字或許會被發表。如本人不願意對大眾公布自己的真實姓名,可以同時填寫參賽選手筆名,一旦入選將用相應的筆名對外公布。
2-2.電話:1-646-736-2988
2-3.傳真:1-212-918-3479
※註[1]:如果您的电脑和网络进入不了海外的报名投稿网站,那么您可以发电邮给以下信箱:GlobalCompPhoto1@googlemail.comGlobalCompPhoto2@googlemail.comGlobalCompPhoto3@googlemail.com。或者采用邮寄的方式。也可以使用以下方法上网:
1)索取帮助上网的软件:用海外电子邮箱寄一封信(主题不可空白)到以下邮址,便可收到下载网址。freeget.one@gmail.com(索取自由门),freeget.two@gmail.com(索取逍遥游)
2)索取帮助上网的动态网最新网址:给 freeget.ip@gmail.com 发一个电子邮件 (主题不可空白),便会收到回信,获得几个 IP。最好用海外电子邮箱。回复邮件可能会被当作垃圾邮件,检查垃圾邮件文件夹确认是否收到邮件。
3.參賽選手以中文或者英文填寫大賽報名表。
3-1.網上投稿者請在網上填寫。
3-2.電子郵箱投稿者,請在郵件正文中列明報名信息,大賽組委會不接受 JPG 以外的電子郵件附件。
3-3.郵寄投稿者請將下載的報名表連同作品光碟一并郵寄。
◎報名投稿方法:
以下三種投稿方式任選一種,嚴禁同一照片多次重復投稿,否則報名無效。
1.網上在線投稿:http://photo.ntdtv.com,組委會推荐網上投稿。投稿后請記住作品確認 ID,未來與組委會溝通查詢時,須提供作品確認 ID。
2.電子郵箱投稿:Photo@globalcompetitions.org,無法進行網上投稿的地區,可使用電子郵箱投稿。
3.郵寄投稿:229 W. 28th Street, 7th Floor, New York, NY 10001,U.S.A.,無法進行網上和電郵投稿的人士,可以光碟形式郵寄參賽作品 (JPG 文件)。請註明:「全球華人攝影作品大獎賽」組委會收。
◎比賽程序:
1.報名投稿:
即日起至 2012 年 8 月 30 日截止 (以郵戳或網絡傳輸結束時間為準)。
2.初評:
大賽評委會將根據收到的攝影作品決定入圍名單,進入下一步的評選,并於 2012 年 10 月 7 日前在大賽網站上公布。一旦入圍,大賽評委會將通知作者郵寄放大照片參加最終評選 (照片具體規格見入圍通知)。所有參賽作品由大賽組委會處理和保管。如果參賽作品在郵寄過程中發生丟失或損壞,參賽選手同意大賽組委會無需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所有參賽作品恕不退還。
3.評獎:
大賽評委會將在寄來的照片中評出所有獎項,并於 2012 年 11 月 7 日前在大賽網站上公布獲獎名單。
◎大賽精華展及頒獎儀式:
大賽入選作品將參加大賽組委會於 2012 年 11 月 4 日至 11 月 25 日在美國紐約曼哈頓卡魯麥特畫廊(Calumet Photographic Gallery, 22 W. 22nd Street, New York, U.S.A.)舉辦的攝影作品精華展。入選作品作者將被邀請來美國參加展覽和頒獎儀式。

七、著作權
1.報攝影作品著作權歸作者所有。所有參賽選手同意新唐人電視台、關係企業或其指定之企業 (以下簡稱新唐人電視台相關企業),得將作品放置到互聯網展示或者刊載于報紙、期刊,以及評選活動相關的宣傳中。每位參賽選手作品投稿后即被視為已明確同意大賽主辦者或新唐人電視台相關企業擁有其作品的重製權或其他著作權之使用等權利,例如可以將該作品用于文化、教育、新聞或公益等性質展覽、展示、出版等各種場合,不另付酬金。如果參賽作品用於營利性質之銷售照片、明信片、掛曆、台曆或其他商業印刷品或網路出版等的著作權相關使用,參賽選手同意大賽主辦者或新唐人電視台相關企業得為前述之使用,並同意大賽主辦者或新唐人電視台相關企業得於扣除相關成本、稅及管銷費用後 之40% 淨利潤分配予參賽選手。
2.參賽選手保證獨立完成參賽作品的創作,保證參賽作品不出現任何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法益的情形。大賽主辦者或新唐人電視台相關企業不承擔由於參賽選手的本身 (例如侵犯他人著作權或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商標權等其他權益) 而導致的任何法律責任。

八、其它
1.參賽選手一旦投稿,將視為承認本大賽所有規則或本章程有效,不必另經參賽選手的書面同意。
2.參賽選手須遵守大賽組委會的一切安排。如有違反者,大賽組委會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及其所獲獎項。
3.本章程及大賽評委會的決定或解釋視為最終決定,恕不接受任何申訴。
4.大賽組委會擁有對本次大賽規則及本章程的最終解釋權並有權更改大賽章程。
5.鑒於大賽組委會人力有限,恕難以及時回復來信問詢,所有信息均會在大賽網站上公佈。
6.本章程若有任何修正,將以大賽網站公佈為準。

活動網站:http://photo.ntdtv.com/ct/index.html

2010年12月12日 星期日

221 世界母語日海報設計比賽

 
一、活動緣起
2009 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發布數據警告:「全世界現存的 6,000 多種語言中,大約 2,200 多種語言瀕臨滅絕。」澳洲語言學家克里斯托弗.莫斯利(Christopher Moseley)也說:「語言滅絕是全球廣泛存在的現象。」因此,除地球環保之議題是全球人民關注的焦點外,「共同努力拯救瀕危語言」亦是全球應重視的另一項任務與責任。而根據同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報告中顯示,臺灣現有 24 種語言頻臨滅絕危機,其中馬賽(巴賽)語、龜崙語、洪雅語及凱達格蘭語、道卡斯語、巴布拉語、西拉雅語等 7 種語言,已被認定流失。而 UNESCO 總幹事松浦晃一郎更強調,消失的語言將造成許多非物質形式的文化遺產消逝,特別是代表傳統或口語表達的寶貴遺產,如詩歌、俗諺、寓言及笑話等。因此,教育部積極推動相關保存及推廣活動,藉由各界的力量,持續深耕、延續並傳承各族群語言文化。

二、活動目的
為響應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所訂每年 2 月 21 日為世界母語日,教育部特結合 221 世界母語日規劃辦理「221 世界母語日海報設計活動」。期透過各式推廣方式,引發全民共同響應並關注保存臺灣母語、瞭解臺灣語言文化之多樣性,進能促進各族群間彼此尊重、包容與欣賞。

三、主辦單位
教育部

四、參賽內容
(一)參賽資格及分組:
凡設籍中華民國之國民,或外籍人士在臺灣工作、居留者均可投件,並分下列 2 組別競賽(參賽者於報名時,請自行在報名表中選填組別)。另以公司或團隊方式參賽者,請指派一人授權代表,並代表此團隊填寫報名表、設計理念及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等資料。
1、學生組: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之學生。參賽者於報名寄件時,應繳交有學籍註冊證明之學生證影本乙份(無學生證者,請提供就學證明資料)。
2、一般組:學生組以外之其他人士。
(二)設計主題:
以傳承語言文化、尊重多元價值、教育落實深耕、情感追尋認同為主軸,進行發想、設計。
(三)報名資訊:
1、報名方式:請至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網站(http://www.edu.tw/mandr/ )下載並填妥「報名表」、「設計理念」及「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2、收件時間:99 年 12 月 1 日上午 10 時起至 99 年 12 月 31 日下午 6 時止(以郵戳為憑)。
3、寄件地址:22242 臺北縣深坑鄉深坑村文化街 45 號 臺北縣深坑國小(請於寄件封面注明「參加 221 世界母語日海報設計活動」等字樣。)
4、通訊聯絡:臺北縣深坑國小/電話:(02)2662-4675 團務秘書張茹蘋小姐/電子信箱:rupin2010@gmail.com
(四)作品規格:
1、製作方式:原則上以電腦繪圖並輸出彩色樣張為主,如屬幼稚園、國小及國中學生則可以手繪、剪貼方式投稿。
2、海報尺寸:
(1)手繪稿:正二開(長 76cm * 寬 52cm)尺寸(限幼稚園組、國小組及國中組)。
(2)電腦稿:菊八開(A4)尺寸之電腦繪圖,並輸出為菊八開(A4)尺寸之彩色樣張。
※得獎作品最後由教育部輸出為正二開(長 76cm * 寬 52cm)尺寸,並印製為海報。
(五)繳件資料及規定:
1、共同繳件資料:
(1)「參賽作品」:將電腦輸出之彩色樣張或手繪稿作品,黏貼於黑色裱板正面。(裱板大小寬 30cm * 長 42cm),作品不得摺疊,並於下方貼上 300 字以內之設計理念。
(2)「報名表」2 張(其中 1 張請黏貼於黑色裱板背面)、「設計理念」及「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各乙份。
(3)相關表件請至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網站下載、填寫、列印,並依規定黏貼於黑色裱版背面。
2、若為電腦繪圖者,應一併交付光碟片,且光碟上須注明參賽組別及姓名;若為「學生組」再加注學校、科系及年級。
3、光碟片內容為:
(1)原始檔:菊八開(A4)尺寸,解析度為 300dpi 及 CMYK 四色印刷模式。
(2)JPEG 或 JPG 檔:解析度為 96dpi,寬度不超過 480 像素。

五、獎勵名額及方式
(一)學生組:共分為高中職組、國中組、國小組、幼稚園組等4組別。
第 1 名:1 名。獎座乙座、獎狀乙紙、獎金 3 萬元。
第 2 名:1 名。獎座乙座、獎狀乙紙、獎金 1 萬元。
第 3 名:1 名。獎座乙座、獎狀乙紙、獎金 5,000 元。
佳作獎:若干名。獎狀乙紙。
(二)一般組:
第 1 名:1 名。獎座乙座、獎狀乙紙、獎金 10 萬元(或記功 2 次)。
第 2 名:1 名。獎座乙座、獎狀乙紙、獎金 5 萬元(或記功 1 次)。
第 3 名:1 名。獎座乙座、獎狀乙紙、獎金 3 萬元(或記嘉獎 2 次)。
佳作獎:若干名。獎狀乙紙(或記嘉獎 1 次)。
(三)作品未達標準時,各組名次得從缺。
(四)獲獎者身分若屬「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七點所稱之各機關學校員工者,不發給獎金,改由本部建議權責機關給予上開獎度之行政獎勵。

六、評選方式
(一)參賽作品將分組進行評選,並委由專家組成評審團隊,於 100 年 1 月中旬進行評選。
(二)各組評選標準:
◎學生組 - 高中職組
‧主題正確性 30%
‧視覺    30%
‧創意    20%
‧創作理念  20%
◎學生組 - 國中小組
‧主題正確性 30%
‧視覺    20%
‧創意    30%
‧創作理念  20%
◎學生組 - 幼稚園組
‧主題正確性 30%
‧視覺    20%
‧創意    40%
‧創作理念  10%
◎一般組
‧主題正確性 30%
‧視覺    30%
‧創意    20%
‧創作理念  20%

七、得獎公布
(一)得獎名單預計於100年1月31日公布於教育部網站(http://www.edu.tw)上。並個別通知參加頒獎典禮。
(二)得獎作品後續除將印製為海報(尺寸為正二開,即長 76cm * 寬 52cm),並發送至各機關單位、縣市政府及各級學校等,進行張貼及宣傳事宜外,未來亦規劃辦理參賽作品展覽,或轉製為母語日相關推廣產品供做宣傳。

八、注意事項
(一)畫面不拘形式,電腦繪圖、電腦合成、手繪插畫、貼圖等均可,唯圖片版權由參賽者負責。
(二)參賽作品限未經刊登使用之自創作品,且不得有抄襲、盜用、冒名、填具不實資料,或運用非經授權之圖片;若違反規定,除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項獎金外,其衍生之民、刑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三)所有參賽作品概不退還(參賽者請自行預留底稿),並經主辦單位篩選之優良作品,無償讓與主辦單位辦理相關活動,如巡迴展覽發表之使用,並請參賽者簽署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主辦單位對於所有參賽作品均有授與各傳播媒體報導刊載之權利,並擁有所有報名參賽作品,編製及重製成光碟、書刊或其他形式宣傳物之永久使用權。若不同意者請衡酌是否參賽。
(四)依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新臺幣2萬元者,主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 10% 稅額,國外人士代扣繳 20% 稅額。
(五)參賽者需詳閱活動相關規定,若作品與任一規定不符者,將不列入評選。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於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網站公布之。

221 世界母語日主題網:http://www.221.moe.gov.tw

2010年9月11日 星期六

2010 久大「in 創意」潮卡設計大賽

 
◆設計主題
需以「聖誔節」或「新年春節」為設計主題,獲獎者之作品將有機會量產上市。

◆報名費用及資格
免費。不限科系,凡對卡片設計有興趣的大專院校在校學生或社會人士皆可。

◆獎勵辦法
1. 久大最 in 獎:1 名,獎金新台幣貳萬元整及獎牌一面。
2. 創意獎:1 名,獎金新台幣壹萬元整及獎牌一面。
3. 潛力獎:1 名,獎金新台幣陸仟元整及獎牌一面。
4. 佳作獎:3 名,獎金新台幣參仟元整及獎狀一紙。
5. 網路人氣獎:網路投票取 5 名,獎金新台幣一千元整及獎狀一紙。(得與前述奬項重複獲奬)

◆活動辦法
1. 報名方式:
先至久大網站 (http://www.9ta.com.tw) 線上報名,同時下載報名表與著作授權書,備齊下列資料後掛號寄至「100 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 28 號 久大文具「In 創意」潮卡設計大賽活動小組收」或 mail 到 incard@9ta.com.tw
(1) 報名表 (書面)
(2) 著作授權書 (書面)
(3) 作品照片及說明 (初選請提供解析度 1M 以上的 JPEG 檔、三張不同角度之圖樣,燒錄成光碟並列印 3 份作品,入選後需另提供 300dpi 以上之 ai 檔)
(4) 作品尺寸:寬 25.2 x 高 17.7 公分以內 (計算方式以攤開後為基準)
※備註:作品若以 mail 寄至活動信箱者,請另將著作授權書列印後親簽,掛號寄至「100 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 28 號 久大「in 創意」潮卡設計大賽活動小組 收」。
2. 報名暨繳件時間:
(1) 即日起至台北時間 2010 年 10 月 15 日 23:30 截止報名、繳件及授權資料收件 (以郵戳為憑)。
(2) 每位參賽者最多可投稿兩件作品。
3. 投稿作品規範:
(1) 作品以能清楚呈現訴求並在設計稿上加註文字說明為標準 (200 字以內)。
(2) 不限呈現的媒材,但至少應有三個不同角度、細節的圖面。
(3) 設計圖稿上不得出現與參賽者相關資料,如:姓名。

活動網站及詳情:http://www.9ta.com.tw

設計知識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