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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12日 星期二

2017 啟動視覺飆創意.tw / .台灣形象廣宣品設計競賽

 




參賽資格
全國高中職 (含) 以上之在學學生,或一般社會人士皆可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 (TWNIC)

參賽組別及設計主題
本競賽徵求以下兩項組別之作品參賽:
◎「環保提袋設計組」:
‧設計具創意、主題內容不限的環保帆布提袋外觀主視覺圖案,圖案位置及顏色自訂,惟設計風格須符合TWNIC企業形象或.tw/.台灣域名品牌形象。
‧設計圖檔須包含環保提袋正、反雙面彩色主視覺設計圖及示意圖。
◎「文創禮品設計組」:
‧設計具創新、特色及實用之禮品,不限設計品項。設計主題方向得以具臺灣意象、臺灣特色代表圖像或以臺灣地圖造型等概念或元素進行禮品設計。適用於國際交流之場合使用。

作品規格
參賽者請依以下規格進行設計
◎「環保提袋設計組」
以標準直式規格之環保帆布提袋進行正反面外觀主視覺圖案設計,尺寸約長:42 公分;寬 30 公分,雙面。
亦可依設計理念自行發想開發特殊款式造型規格之環保提袋,須於參賽作品交件中說明作品款式、規格尺寸大小、色彩及材質等。
報名須上傳:「正、反雙面彩色主視覺設計圖樣」及「提袋外觀示意圖 」。
◎「文創禮品設計組」
不限設計品項,可自行選擇適合主題之禮品品項進行設計,例如 (但不限於):筆、T 恤、便條紙、L 夾、帽子、袋子、記事本、造型杯、名片盒、USB 等文宣贈品。
亦可依設計理念自行發想開發新禮品品項,須於參賽作品交件中說明作品使用說明、規格尺寸大小、色彩及材質等。
報名須上傳:「正、反、側彩色主視覺設計圖樣」及「三視立體彩色示意圖」。
各組別之設計規格如有特殊造型款式或規格功能等,請評估考量設計作品後續製成實品之製作可行性、開模成本及原物料成本等。

參賽原則
‧可以個人或團隊方式報名參加。如以團隊報名者,一隊至多四人,報名時須推舉一位為參賽代表人,作為參賽過程相關通知聯繫對象及獲獎獎金領取代表等。
‧參賽者 (團隊) 可任選組別報名參賽,惟報名總件數不得超過 3 件。
‧一律採線上報名,設計作品不需製作成實品及列印設計樣稿,報名只需上傳及繳交作品設計圖稿檔案。惟參賽者務必保留原始創作圖 .ai 向量圖檔,置入圖檔需 300dpi 以上、CYMK 色彩, 字型轉外框,不鎖定圖層 。
‧參賽作品一經公布獲選入圍或得獎,必須將作品原始創作圖 .ai 及 .pdf 格式檔案燒錄存成光碟乙份郵寄予主辦單位,以便作品存查及後續印製成品使用,請務必妥善保留設計檔。如無法提供符合規格之檔案,致主辦單位無法後續運用,將視同放棄入圍及得獎權利。
‧作品無論錄取與否均不退件,請參賽者自留檔案。

作品設計原則
‧未曾發表之原創設計。
‧與.tw/.台灣等品牌標誌結合,具品牌辨識度。
‧應將創作理念及元素融入設計作品,具創意及特色,亦能符合.tw/.台灣網域名稱服務特性或在地化網路品牌優勢形象或國際化網際網路專業服務等特性概念進行設計元素發想。
‧需考量設計作品後續製成實品之可行性、實用性、製作成本及材料成本等。

設計素材或文案
‧設計素材須加入至少一款.tw/.台灣雙 LOGO、.tw LOGO 或.台灣 LOGO 等元素,得自行依創作理念運用,亦可搭配加上 TWNIC LOGO 於設計中,LOGO 圖樣使用不可隨意變形或修改等。
‧另可視設計作品及創作理念搭配 TWNIC 各類型網域名稱 ICON 或吉祥物尼克寶寶圖像等運用。
‧設計風格應符合本中心組織形象及品牌特色。
‧設計作品得自行發想搭配使用標語 (Slogan) 或適合TWNIC形象之圖案。

TWNIC 企業形象及產品服務特性
‧TWNIC:為一國家級網路資訊中心,是目前國內唯一統籌網域名稱註冊及 IP 位址發放之超然中立之非營利性組織,除提供國內完整之網路服務外,更積極參與各項國際相關網路會議。以超然中立及互助共享網路資源之精神,提供註冊資訊、目錄與資料庫、推廣等服務,及網際網路服務專業、國內外網際網路資訊交流、公益關懷投入等理念為服務宗旨。
‧.tw/.台灣網域名稱:共提供有 10 種類型之網域名稱註冊服務,具獨特性、在地化品牌之形象。國內企業/個人或電子商務如有架站需求,註冊.tw/.台灣網域名稱的首要選擇。

報名及交件方式
‧一律採網路線上報名方式投稿,線上報名須先上傳設計檔案及 500 字內創作理念靈感說明,作品檔案設計完成後請轉成PDF檔案格式上傳至活動參賽網站。
‧將以下內容彙整成 PDF 格式上傳,總容量不超過 5MB 大小
◎「環保提袋設計組」:
1.正、反雙面彩色主視覺設計圖樣。
2.提袋外觀示意圖 。
◎「文創禮品設計組」
1.正、反、側彩色主視覺設計圖樣。
2.三視立體彩色示意圖。
‧網路線上報名完成後,於規定期限內,參賽作品仍可進行修改及重新上傳。
‧網路線上報名完成後,請參賽者 (團隊) 列印報名表及參賽同意書,一併於規定期限內以掛號方式寄送至主辦單位。(請郵寄至: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地址:100 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二段 9 號 4 樓之 2,.tw/.台灣形象廣宣品設計競賽收;若為團體參賽,每位隊員均須繳交參賽同意書)。

報名及作品截止期限
‧網路線上報名日期:即日起至民國 106 年 10 月 15 日 24:00 止。
‧參賽作品修改日期:完成網路線上報名後,參賽作品如有更新,可於 106 年 10 月 22 日 24:00 前進行參賽作品重傳。

活動時程
‧網路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06 年 10 月 15 日 24:00 止
‧參賽作品修改日期:即日起至 106 年 10 月 22 日 24:00 前可進行參賽作品更新重傳。
‧郵寄參賽同意書:即日起至 106 年 10 月 23 日前掛號等方式寄出,郵戳為憑。
‧初複決選評審作業:預計 10 - 11 月
‧入圍名單公布:預計 11 - 12 月
‧頒獎典禮:預計 11 - 12 月辦理

競賽獎金
「環保提袋設計組」及「文創禮品設計組」二個組別分別提供:
第 1 名 (1 名):獎金 NT$30,000 元 + 獎座乙只。
第 2 名 (1 名):獎金 NT$20,000 元 + 獎座乙只。
第 3 名 (1 名):獎金 NT$10,000 元 + 獎座乙只。
佳 作 (3 名):獎金 NT$5,000 元 + 獎座乙只。
入圍獎:參賽作品經公布入圍者,參賽者 (團隊) 每人可領取入圍獎狀乙紙,約計 10 組,視評審評選結果而定。
※獎項經由評審委員討論決定名次,視報名收件狀況或經評審決定,獎項名額得增減或名次從缺。

得獎作品後續
‧得獎作品之著作人 (設計者) 同意該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移轉由主辦單位全部取得,並賦予主辦單位修改調整之權利,且同意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主辦單位有授權廠商生產之權利;除發給競賽獎金外,不另支付稿費及版稅。
‧參賽得獎作品如經採用製作實品,得奬人有義務協助主辦單位進行設計作品製作規格排版等確認或調整。

評審辦法
‧評審方式分為初選、複選及決選等。預定 10 - 11 月進行,由主辦單位辦理,邀請專家組成評審團進行評選,評選出入圍名單及得獎名單。
‧評審採專家共同評選制度,將邀集美術設計、文化創意、資訊科技等領域的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團,擔任各階段評審。
‧評選結果將公告於活動網頁,同時以電子郵件通知入圍及獲獎者,並擇期辦理頒獎典禮頒發獎項。

評審標準
‧主題適切性(40%):所設計之作品符合大眾需求及接受度, 切合主題 .tw/.台灣網域名稱服務之形象及涵意等。
‧設計創意性(30%):所設計之作品具特色及原創性,展現設計及製作技巧 。
‧實用可行性(30%):所設計之作品可執行且符合開模製作及材料等成本考量。

其他事項
‧參賽作品應為原始創作,凡涉有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者,除得以取消敘獎資格、追回獎金外,一切法律責任概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並應賠償主辦單位之損失。
‧參賽作品僅限參加此次競賽,得獎作品如經檢舉有抄襲、瓜代或以其他比賽曾獲獎項作品參賽之情形,將取消得獎資格並回收獎金及獎座,並自行負責相關法律責任。
‧參賽作品不得有毀謗他人,發人隱私或其他侵害他人權利或違法之內容。如有違反法律規定,參賽者應自行負責。本中心並將依情節輕重,採取必要之措施,包括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金等。
‧參賽作品無論錄取與否均不退件,請參賽者自留檔案。
‧入圍得獎者將個別通知,並於本活動網站公告之;未入圍/得獎者將不另外通知。
‧獎金將頒與報名表之代表人,報名表之資料均不得更改。
‧依據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獲獎獎金主辦單位依法代扣得獎者 10% 所得稅、2% 二代健保費,外籍人士依法代扣稅率為 20%。
‧參賽者需服從評審之決定。如有發生糾紛,並應服從本中心所為之裁決。
‧主辦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參賽者須自行負責且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獎金及獎品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須自行承擔,不得異議。
‧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報名規定的各項內容及規定,本活動參賽規則如有異動,依本活動網站最新公布為準。主辦單位保有所有相關活動最終解釋權與活動更改之權利。

活動網站:https://www.twnic.net.tw/2017adv/about.html

2016年3月8日 星期二

澎湖國際海上花火節文創商品設計大賽

 




目的
「澎湖國際海上花火節」為本縣最具代表性的年度觀光盛會,每年均吸引國內外旅客前來體驗震撼力十足且璀璨的花火,並為觀光季拉開序幕。為使參與盛會的旅客留下完美回憶之同時,擁有具收藏價值或實用性之文創紀念商品,藉由花火節相關意象,如花火節商標、七彩虹橋、煙火、花火寶寶 JuJu、Bang 等元素,或澎湖相關意象,如玄武岩、海灘、古厝、仙人掌、天人菊、石滬、海洋等自由創意發想做為設計元素。希望藉辦理設計大賽為年度花火增添迴響與話題,吸引有志者參賽,創造節慶活動附加價值。

主辦單位
澎湖縣政府旅遊處

參賽主題
(一)具澎湖國際海上花火節特色或兼具本縣代表意象的文創商品。商品應有實用性、創意巧思、具紀念價值且對花火節活動行銷宣傳有正面助益及市場銷售潛力之可商品化產品。
(二)參賽作品分為兩組:
1.A 組 - T-shirt 設計組:版型款式、色彩請自行發揮創意。惟需說明尺寸、材質等
2.B 組 - 自由創意組:生活用品、裝飾品、禮品、文具、玩具等品項題材不限,含包裝設計。同一設計概念衍生之作品視為一件。

參賽資格
(一)參賽者可為個人或團體方式報名。個人不限性別、年齡及國籍 (惟須合法居留),作品件數限 3 件以下。以團隊方式報名者,需指定一人做為團隊代表人,主辦單位發送之通知及獎金發放等,均以該代表人為送達代收人。
(二)參賽作品須具有原創性,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者,未公開發表亦無參與其他競賽或為他人使用。

參賽作品繳交規定
(一)參賽報名文件:報名表、著作財產權轉讓書
(二)參賽作品規格:
1.初選繳交:
(1) A3 尺寸 (42cm * 29.7cm) 作品設計圖:以全彩呈現設計外觀並裱硬紙板,T-shirt 設計組應有正面及背面圖,自由創意組應有立體圖 (或透視圖、組合圖等) 及可清楚表達商品比例、大小之三視圖、尺寸圖。前後不得出現參賽者或團體姓名、稱號及任何相關符號或文字,及任何顯示宣傳之文字、圖片或電話。
(2)光碟一片:燒錄內容包含參賽報名文件 (報名表、著作財產權轉讓書)、作品設計圖檔(全彩 JPEG 檔及原始檔,A3 尺寸,解析度 300dpi、CMYK 模式)。
(3)T-shirt 設計組以 AI 檔繳交,可用 PS 創作,惟請置入 AI 內,文字應轉外框。
2.決選繳交:
(1)作品 1:1 打樣製作。請包裝妥善,如因郵遞過程造成損害,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2)作品製作流程及方法、經費概算。
(3)作品不同角度打樣照片 2-3 張 (全彩 JPEG 檔,解析度 300dpi)。
(4)光碟 1 片:燒錄內容須包含上述兩項。

參賽流程
◎報名及收件
‧郵寄:即日起至 105 年 4 月 22 日前 (郵戳為憑)
‧親送:105 年 4 月 22 日 17:00 前送達,填寫報名表及其他作品相關資料,郵寄掛號或親自遞送至「澎湖縣政府旅遊處」,請標示「花火節文創商品設計大賽」,收件地址:880 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 32 號
◎初選:105 年 5 月 6 日於活動網站公布初選入圍名單各組 10 名。
◎入圍決選作品打樣收件:105 年 5 月 20 日 17:00 前寄 (送) 達,郵寄掛號或親自遞送,逾期不予受理
◎網路票選:105 年 5 月 30 日 - 6 月 12 日開放大眾網路票選入圍作品
◎決選:105 年 6 月 17 日公佈得獎名單 (活動網站)
◎寄送獎金及獎狀:得獎名單公布後1個月內 寄送各獲獎者獎金、獎狀

評選辦法
(一)採兩階段評選;以設計稿參與初選,召開評審會議選定初選入圍作品 10 件 (作品未符品質者得不足額入圍)。初選入圍作品經繳交打樣等規定繳交文件後進入決選程序,由評審會議及大眾票選之加總分數決定各獎項得獎人。
(二)評選作業結束後將得獎名單公布於網站,並致電通知得獎人,寄發獎金及獎狀。
(三)由主辦單位聘請國內設計、旅遊領域等產官學界代表 5-7 人組成評審團進行評選。
◎初選階段:評審(100%)
‧主題性 35%:競賽主題詮釋及契合度
‧創意與美感 25%:創意巧思、造形美感
‧商品成本及市場銷售潛力 20%:成本高低、商品發展性、市場區隔性及吸引力
‧商品化 20%:實體商品化可行性、開發難易度
◎決選階段:評審分數及全民票選分數各乘加權係數後,相加計算總得分及各獎項得獎人。
※評審分數 (85%)
‧市場銷售潛力與可行性 40%
‧創意與美感 30%
‧作品與設計稿差異度 15%
‧作品完成度 15%
※大眾票選分數 (15%):最高票者得 10 分,以此類推,最低者得 1 分。

獎勵方式
獎項名額得依評選結果調整,作品未符主辦單位要求之品質者得從缺。
◎金獎:每組 1 名
A 組:獎金新台幣 3 萬元、獎狀 1 紙
B 組:獎金新台幣 5 萬元、獎狀 1 紙
◎銀獎:每組 1 名
A 組:每名獎金新台幣 1 萬 5000 元、獎狀 1 紙
B 組:每名獎金新台幣 2 萬元、獎狀 1 紙
◎銅獎:每組 1 名
A 組:每名獎金新台幣 8000 元、獎狀 1 紙
B 組:每名獎金新台幣 1 萬元、獎狀 1 紙
◎優選獎:每組 2 名
A 組:每名獎金新台幣 4000 元,獎狀 1 紙
B 組:每名獎金新台幣 5000 元,獎狀 1 紙
◎入選:每組 5 名
A 組:每名獎金新台幣 1500 元,獎狀 1 紙
B 組:每名獎金新台幣 2000 元,獎狀 1 紙
※得獎人獎項金額在 20,001 元以上,為在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或有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主辦單位須按獎金金額扣繳 10% 所得稅;得獎人為非國內居住的個人或在國內無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按給付額扣繳 20%。未盡事宜依相關法規辦理。

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會之專業評議,對評選結果不得有異議;若參賽作品未達評審標準,獎項得以「從缺」辦理。
(二)凡報名參賽者,視同完全同意本活動之各項內容及規定,主辦單位對本簡章保有修改及最終解釋之權利。本簡章若有修訂,主辦單位得另行公布。
(三)參賽者均須填妥著作財產權讓與書,作品須為參賽者原創作品,且未公開發表或參與任何競賽,無抄襲或仿冒情事,如涉及上述情事者,主辦單位得取消獲獎資格並追回獎金。若造成第三人權益損失,參賽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四)主辦單位對得獎作品有量產及修改權利,將得獎作品之設計圖、打樣品發包製作。
(五)主辦單位保有本活動相關細則更動權,若有任何更動,皆以公告為準,不再另行通知。
(六)參賽作品與相關文件須於規定期限前送達主辦單位,以送達日為憑且所有參賽作品均不退件。作品寄出前,請確認送件規格及應繳資料,若繳交不齊全,不再另行通知補件,亦不得更換任何作品。不符合本競賽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不予收件,亦無退回義務。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phfwsdesign.blogspot.tw/

2015年2月3日 星期二

第一屆 Maxcable 創意設計競賽

 


競賽簡介:
展線你的不一樣
將以「Cable、Wall Charger、Power Bank」為設計主體,不限於任何形式、顏色、材質及結構,發揮你的想像力,跳脫以往電線產品的概念,設計出與眾不同或心目中所想要的產品。
上述 Cable 設計主體請以下為主:
1.移動設備週邊用線 (for iOS & Android)
2.TV 週邊用線 (HDMI、MHL、DLNA / Slimport)
3.車用影音設備週邊用線 (Car Audio)

競賽對象:
限台灣地區大專院校的學生,參賽可個人或團體 (最多三人) 名義參賽,不限作品件數 (含個人及團體)。

報名方式:
採網路平台報名,截止日 3 / 27 前以取得帳號並上傳電子檔作品,以帳號命名作品編列序號。如:帳號為 Jason0611,共繳交兩件作品,其編列為 Jason0611-01、Jason0611-02。

賽制日期:
◎初選:表達產品、設計理念及應用層面電子檔
‧初選作品截止日期:104 / 03 / 27
‧初選名單公布日期:104 / 04 / 13
◎複選:須繳交實體模型及光碟
‧複選作品截止日期:104 / 05 / 15
‧複選名單公布日期:104 / 04 / 25
‧頒獎典禮日期:104 / 06 / 13

收件規定:
1.參賽作品的所有運送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參賽者於寄件後請自行與委託寄件公司確認,或逕自洽詢主辦單位 (周小姐 0911-101-102)。
2.圖面資料與模型等完成品於寄(送)時,請妥善包裝,承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另外,作品若因運送過程造成毀損而導致影響評審成績或無法予以評審時,將不予延長收件時間或另行評選,參賽者不得異議。
3.初選之圖樣交件、決選之光碟圖樣交件及實體模型作品皆不予退還。

初選交件:
報名及交件截止日期為表 2015 年 03 月 27 日截止,參賽者完成線上報名後,請進行以下之作業:
1.作品內容須包含以下:
a) 以文字敘述作品名稱、設計理念及應用層面。
b) 以透視圖或平面圖展示作品 (電子檔 A3 42cm * 29.7cm)。
2.作品格式:圖片檔、文檔(限定為 JPG 及 PDF 檔,頁數限四頁以內,檔案大小不可超過 2M)。
3.寄送至 maxcable.tech@gmail.com 信箱
※備註:設計圖之版面不可出現設計者姓名或其他影響公正性之代號等任何相關文字符號,一經發現將取消參賽資格。

決選交件:
決賽交件截止日期為 2015 年 5 月 15 日,以郵戳為憑。
決賽需繳交以下作品:
1.實體模型:
必須與初選所提之設計概念一致,模型製作說明會後允許對作品進行小幅度修改但不得變更原本型式。
※備註:由主辦單位補助新台幣 3000 元的材料費,其作品不限任何材質、結構及形式,請參賽者依實體模型之費用、欲表達形式斟酌考量做適當比例縮小製作;但需能清楚表現作品特色,並讓評審委員易於了解為主。
2.光碟片:需包含下列資料
a) 請將設計圖與說明以 A1 直式版面呈現(300dpi 以上),該設計圖應與繳交之模型相符,並以該作品之報名序號為檔名儲存。
b) 簡報或動畫檔:簡報時間均以 5 分鐘為限,檔案以 .ppt 為限;動畫則以 640 × 480 大小 MOV 檔案為主,不得超過一分鐘,請以該作品之報名序號為檔名儲存。
3.繳交地址:需將實體作品及光碟寄送至:雲林縣虎尾鎮北平路 222 號 設計競賽小組 周小姐 收

初選結果:
2015 年 4 月 7 日將進行初審,選出 40 名入圍作品,入圍作品數量可視作品水準調整數量。入圍作品隨後公告於網站上,同時個別通知入圍者本人進入決賽,並每件作品補助 3000 元製作決賽作品;因為歷年參賽作品量大,未入圍者將不再另行個別通知,也無法接受個別之詢問,敬請見諒。

決賽條例:
2015 年 6 月 13 日舉行頒獎典禮。
1.決選模型送件截止日前未繳交者視同放棄資格。
2.評選活動不對外公開,由評選委員依照評選標準選出得獎作品。
3.評審委員由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聘請,評審採共識決,過程嚴謹,一經評審決議無法異議。

評審標準:
‧設計創意 50% (結構的新穎性、功能上開創性及產品特點)
‧外觀造型 20% (造型的美感度及細節處理)
‧操作使用 20% (人因工程及實用性)
‧產品市場 10% (市場布局、社會文化及環境保護)

評審簡介:
1.張漢寧:桔禾創意整合有限公司 設計總監
2.杜文傑:唐草設計股份有限公司 設計總監
3.湯盈川:勝緯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設計總監
4.李傳房:雲林科技大學 設計學院院長
5.黃室苗:虎林科技大學 機械設計工程系專任教師
6.白木錨:台灣立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競賽獎勵:
金獎 1 名:獎金新台幣壹拾貳萬元、獎牌一面、獎狀一紙
銀獎 1 名:獎金新台幣捌萬元、獎牌一面、獎狀一紙
銅獎 1 名:獎金新台幣伍萬元、獎牌一面、獎狀一紙
優選 (依作品挑選):各獎金新台幣 壹萬元、獎牌一面、獎狀一紙
※額外獎勵:
1.入圍作品將頒發入圍證書。
2.得獎作品有機會被本公司製造成產品,銷售於全世界知名品牌商及通路商。
3.得到立期集團暑期實習機會。

注意事項:
凡參賽者經上網報名,即視為同意遵守本設計競賽簡章、認養辦法及下列各項規定,並不得異議;如不同意,請勿報名。
1.所有參賽作品除本競賽提供之素材外皆須為本人作品,且未曾投稿過其他比賽之作品,如有違反規定,取消參賽資格。
2.所有參賽作品嚴禁抄襲與仿冒,並不得引用有版權肖像權之圖片、文章或參賽作品,若經人檢舉或告發而涉及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權利之侵害,參賽者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3.所有參賽作品不可有違反公序良俗之內容。
4.若有上述 1、2、3 項情形經查證屬實者,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狀與獎金如經得獎,獎金由台灣立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規定辦理扣繳。
5.完成報名即視同授權台灣立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參賽者公開於官方網站上個人資料。
6.參賽者同意參賽作品如得獎 (前三名及佳作獎項) 後,得獎作品之所有權及相關智慧財產權歸屬台灣立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並簽署智慧財產權歸屬同意書,同意台灣立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擁有無償重製、公開、播放、出版、發行、量產或相關活動及日後對作品具修改之相關權利 (且使用方式及次數均不受限) 不再支付日後使用酬勞或權利金。
7.為確保商品製作順利,台灣立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權對參賽者作品做微幅調整,以利生產。
8.得獎者須全程參與此次活動相關任何宣傳活動,違反參賽規則、損害台灣立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譽情節重大者將取消參賽資格,由備取人選遞補。
9.如遇不可抗拒之天災或非人為造成之因素,台灣立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權暫停或取消本活動。
10.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品或獎金金額在新台幣 2 萬元及其以上,得獎者必須依規定扣繳 10% 中獎所得稅額,始得領獎; 中獎人如為外籍 (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 183 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 改依規定扣繳 20% 稅率。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該獎項視同從缺。
11.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1仟元,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該獎項視同從缺。

活動網站:http://maxcable.ehosting.com.tw/

2014年11月13日 星期四

2015 奇‧想設計大賽

 




前言
技嘉科技創立於 1986 年,以前瞻性的眼光與優越的產品屢創佳績,邁入新世紀之際,本著「創新科技、美化人生」之理念,成立了技嘉教育基金會,以推動科技教育、藝術人文、創造和諧進步之社會為發展宗旨;鑑於優質的設計對資訊產品的重要及附加價值,期藉由此設計大賽,提升國內資訊產品設計能力,及為未來即將成為設計師的學生提供一最佳實務訓練經驗。

辦理目的
一.提升國內資訊產業對創意設計價值的重視。
二.增進設計科系學生對產品設計實務暨行銷相關概念。
三.發掘、培育具潛力與志趣的設計新秀。

指導單位
教育部終身教育司、中華民國工業設計協會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技嘉教育基金會、明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合辦單位
技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美商英特爾亞太科技有限公司、黑秀網、設計共和

參加資格
國內各大專院校在籍學生

報名
自 2014 年 9 月 16 日起至 12 月 20 日止起 請上 www.gigabyte.org.tw 填寫設計團隊&行銷團隊的個人資料,逕行組隊報名。

競賽主題
◎創新科技組 - Contact
1.科技與生活的結合越來越緊密,數位化已全面融入周遭環境的一切,任何物品都能即時進行資訊處理與回饋,機器與人的距離慢慢消失而合一。請參賽者透過生活周遭的觀察,設計一可時時連網、時時與人互動的電子資訊產品,幫助人們強化自身的能力以解決生活中發生的問題。
2.限制條件必須為現有可行之科技,請參賽者自行調查市面上相關產品、使用技術與限制,考慮其使用方式進行外觀設計。
3.參賽者進行設計時,請多方參考環保、能源、安全性、社會責任、人文、文化差異、生活形態等相關議題以及資訊。

◎美化人生組 - Multi-Thinking
1.當代社會,兒童知識取得以倍於過往的速度前進,家長藉由各種管道幫助孩子們快速學習、獲得知識,但容易忽略培養其思考和判斷能力,成為只懂得被動服從指示成長的「無動力世代」。請參賽者針對此現狀,設計一個培養孩童主動探索、勇於嘗試,並藉此產生各種不同成果,以多元思考過程的體驗,提升學習能力及自我信心。
2.使用者為學齡前 1 ~ 7 歲幼童。
3.參賽者進行設計時,請多方參考環保、能源、安全性、社會責任、人文、文化差異、生活形態等相關議題以及資訊。

初賽作品收件
請於 2014 年 12 月 30 日﹝二﹞下午 5:00 前將初賽作品資料送達收件處:新北市新店區寶強路六號,技嘉教育基金會設計競賽組收,請自行斟酌郵寄時間,逾期不受理。

初賽入選通知
2015 年 1 月 10 日﹝六﹞前於技嘉教育基金會網站 www.gigabyte.org.tw 公佈並通知初賽評審入選者。
入圍隊伍請於 2015 年 3 月 5 日﹝四﹞下午 5:00 前將創意行銷企劃書 MAIL 至 foundation@gigabyte.org.tw,技嘉教育基金會最佳行銷獎競賽組收,逾期不受理。

初賽作品領回
請於 2015 年 2 月 16 日﹝一﹞前,至收件單位申請領回,逾期未領回者,主辦單位將逕行處理,參賽者不得異議。

產品實務設計暨行銷研討會
通過初賽之參賽者,可參加 2015 年 1 月 17 日﹝六﹞上午 10:00 至下午 4:00 於技嘉科技大樓﹝新北市新店區寶強路六號﹞所舉辦之產品實務設計暨行銷研討會,將有二位設計師&行銷專家與參賽者一同研討產品設計、行銷實務,並針對參賽者作品及疑問進行研討會,當天並頒發模型補助費 新台幣 $20,000 元整。

決賽暨頒獎
A.2015 年 3 月 28 日﹝六﹞上午 08:00 前將決賽作品與資料親攜至技嘉科技。
B.2015 年 3 月 28 日﹝六﹞上午 10:00 舉行「創新科技」組設計決賽及「美化人生」組行銷決賽,現瑒產品展示及各組簡報發表。
C.2015 年 3 月 28 日﹝六﹞下午 1:30 舉行「美化人生」組設計決賽及「創新科技」組行銷決賽,現瑒產品展示及各組簡報發表。
D.2015 年 3 月 28 日﹝六﹞下午 4:30 於技嘉科技大樓舉行頒獎典禮。

競賽設計說明
本競賽活動說明若有不清楚之處,歡迎電洽 (02) 8912-4000 分機 1129 周麗華小姐或分機 1130 黃惠玥小姐,亦可 MAIL 至 foundation@gigabyte.org.tw,將有專人回覆問題。

參賽作品須知
1.請先上技嘉教育基金會網站 www.gigabyte.org.tw 註冊報名。
2.所有參賽作品須符合本競賽辦法之規定,包含設計可行性,作品展示規格與送件時間等,否則不予評審。
3.初賽繳交資料:
A.報名表:請逕自活動網站,下載相關報名表,填寫作品主要之設計概念與特色,並黏貼於裱板背面。
B.裱板二至四張﹝請自行編號﹞,請使用尺寸為 420mm × 297mm,3mm 厚之紙板﹝注意:尺寸不合規定,將不列入評審﹞。裱板內容可自由發揮,但必須包含下述內容:
I.主要概念與特色。
II.平面圖:含尺寸及配置平面圖與外觀彩現圖。
III.文字說明:中文說明 1000 字以內,內容應包括設計理念與策略,材料說明、使用場合、對象與創作特點等。
IV. 裱板正面不可出現設計者姓名等任何相關文字﹝姓名請註明於裱板背面報名表內﹞。
4.決賽繳交資料:
A.創意行銷企劃書:以 WORD 格式於 15 頁內說明市場評估、創意與市場聯結性及行銷策略規劃﹝2015 年 3 月 5 日前 Mail 至主辦單位﹞。
B.1:1 實物或等比例模型均可。
C.裱板三張,請使用尺寸為 594mm × 420mm,3mm 厚之紙板分別詳述:設計理念與策略、設計特色說明、尺寸與結構配置設計圖、外觀彩現圖。
D.簡報光碟二張﹝含該設計之決賽設計及行銷簡報資料﹞。
E.書面行銷計畫書五份。

評審規則
初賽:評審委員將詳閱參賽者所繳交之相關資料與內容評分,依得分數高低排序,每組取前八名晉級賽。
決賽:由決選評審委員,針對各組所入圍 8 件作品之展板、模型及行銷企劃書,依照評審標準,依序選出各獎次。

設計評審標準
‧外觀造形:30% ﹝考量造型之新穎、完整性、美學及細節處理等﹞
‧設計創意:30% ﹝考量產品設計之原創性、特點等﹞
‧操作功能性: 20% ﹝考量人因工程、操作、心理、介面等﹞
‧設計理念與策略:10% ﹝考量市場、社會、人文、環保等﹞
‧產品可行性:10% ﹝考量設計之量產可行性;除技術外,尚須考慮成本等因素﹞

最佳行銷獎評審標準
‧市場評估:35% ﹝須考量目標市場、市場分析完整性、經濟環境等﹞
‧創意與市場聯結性:40% ﹝須考量創意之創新、效益性、可行性等﹞
‧行銷策略規劃:25% ﹝考量策略完整性、行銷組合、成本分析﹞

評審委員
由主辦單位遴選國內設計及行銷專業人士與產業專家擔任。

獎勵辦法
◎初賽:
1.每組選出 8 組作品參與決賽。﹝每組可得模型製作補助費新台幣 $20,000 元整﹞每組入圍參賽者可參加由技嘉科技所舉辦之產品實務設計暨行銷研討會。
2.奇想傑出獎:
在入圍作品學校外,遴選出其餘學校優秀之作品。﹝兩組各 5 ~ 10 件作品﹞
各得獎狀一幀,獎品一份。﹝提供技嘉現有產品﹞
指導教授獎狀一幀,獎品一份。﹝提供技嘉現有產品﹞
◎決賽:主要獎項,依序選出各獎次。
1.金賞獎:各一組
獎金:新台幣 $200,000 元。
獎座一座、獎狀一幀。
指導教授:獎金新台幣 $20,000 元及獎座一座。
2.銀賞獎:各一組
獎金:新台幣 $100,000 元。
獎座一座、獎狀一幀。
指導教授:獎金新台幣 $20,000 元及獎座一座。
3.銅賞獎:各一組
獎金:新台幣 $60,000 元。
獎座一座、獎狀一幀。
指導教授:獎金新台幣 $20,000 元及獎座一座。
4.優選
獎金:新台幣 $6,000 元。
各得獎狀一幀。
指導教授:獎狀一幀。
5.最佳行銷獎:各一組
獎金:新台幣 $80,000 元。
獎座一座。
獎狀一幀。
※備註:
‧每組前三名得獎學生,將安排黑秀網網站專訪報導,專訪作品內容提供下載。
‧獎項部分,首獎金額最高可至新台幣 28 萬元。
‧得獎獎金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需扣除總獎金之 10%。

參賽注意事項
1.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各類媒體之新作,且無抄襲仿冒情事者。 主辦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創作者得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2.入選決賽學生,必須參與決賽作品製作及行銷簡報,若因故無法參加決賽,則主辦單位有權追溯模型補助費。
3.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均有攝影與展覽權,主辦單位得運用參賽作品之照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及出版等用途。
4.繳交作品及文件必須於規定期限前送抵基金會收件處。
5.參賽作品運送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並請參賽者於寄件後自行與委託寄件公司確認,或逕自洽詢徵件單位。
6.參賽作品於寄 (送) 時,請參賽者妥慎包裝,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若因運送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參賽者不得異議。
7.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委員會之決議,除非能具體証明其他作品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不得有其他異議。
8.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徵件單位有權不予收件,亦無退回之義務。
9.為考量評審之公平性,決賽所有繳交作品﹝包含作品特色說明、圖面、模型﹞之正面,除作品名稱外切勿標示任何與作品無關之簽名或標示記號,一經發現將取消參賽資格。
10.獲獎作品模型、裱板將提供主辦單位展出,為期兩個月,展出結束後,請獲獎人至徵件單位申請領回,逾期未領回者,主辦單位將逕行處理,參賽者不得異議。
11.獲獎作品之新式樣所有權屬於參賽者,主辦單位保有最優先權利與得獎者協議有價取得該作品之智慧財產權,而得獎者不得私下將設計著作權轉讓予第三者,若發生此情事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參加競賽及展覽之權利,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相關贈品。
12.凡報名參加此比賽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此比賽規則中各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本規則所述之各項規定。
13.本辦法中所列之主辦單位各項權利義務均委由徵件單位技嘉教育基金會執行。

徵件單位
技嘉教育基金會設計競賽組
報名收件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寶強路六號
電話:(02) 8912-4000 周麗華小姐分機 1129,黃惠玥小姐分機 1130
電子信箱:foundation@gigabyte.org.tw

◎本競賽規則,若有變動以網站公佈為準,不再另行通知。

活動網站:http://www.gigabyte.org.tw/GDesign_2015/index.htm

2014年10月23日 星期四

聯合文創設計獎

 




關於:
「聯合文創設計獎」為聯合報系正式投入文創產業,成立「有‧設計 uDesign」文創設計商品平台之後,以行動進一步提升台灣設計師品牌能見度與全方位行銷。
「聯合文創設計獎」以概念組及成品組分組競賽,挹注超過百萬獎金,及聯合報系平面、電視、網路平台資源,整合電子商務、策展、宣傳力量,協助得獎者全方位發展規劃,為台灣文創產業打造完整產業鏈,持續產生正向的產業循環。

競賽資格:
1.凡設籍中華民國、對產品設計有興趣者皆可參賽,不限個人或團體。
* 產品設計:指可供量產之工業產品設計,包含一般與數位應用、交通工具設計、設備儀器設計、生活及家居用品設計、資通訊及家電產品設計及其他類等。
2.以團隊方式報名者,報名時需填寫一團隊代表人,主辦單位發送之通知及獎金之發放等,均以此人為送達代收者。
3.賽作品須為作者原創。

競賽分組:
1.概念組:設計於報名本活動前未參與其他競賽、未量產之作品。
2.成品組:設計於報名本活動前未參與其他競賽、已進入生產階段、可量產之作品。

競賽時程:
◎初選
‧開放報名:2014 / 09 / 15 ~ 11 / 09
‧初選評選:2014 / 11 / 10 ~ 11 / 23
‧入圍名單公布:2014 / 11 / 28
◎決選 + 人氣票選
‧繳交決選作品:2014 / 11 / 29 ~ 2015 / 01 / 12
‧決選評選:2015 / 01 / 13 ~ 01 / 26
‧人氣票選:2015 / 01 / 19 ~ 02 / 24
‧得獎公布:2015 / 02 / 27
◎頒獎典禮暨論壇
‧聯合文創設計獎 x udn talks 頒獎典禮暨文創設計論壇:2015 / 03 / 14

費用:
每一參賽作品酌收報名費用新台幣 600 元,費用包含:
1.「聯合文創設計獎」競賽資格。
2.「聯合文創設計獎 x udn talks 頒獎典禮暨文創設計論壇」貴賓席位。

報名方式:
1.一律採取網路報名。
2.參賽者請於期限內點選「線上報名」,依規定至「udn 售票網」完成加入會員及繳費後,回到本活動官網登入會員,填寫參賽資料、上傳作品電子檔案,並同意「智慧財產權聲明」,即完成報名程序。
*每組會員帳號限上傳一件作品

初選:
1.為減少印刷及郵寄資源浪費,以網路平台進行收件及初選之評選,參賽者無需寄送實體作品。
2.報名提供資料規格如下:
‧20 字內中英文作品名稱。
‧600 字以內之中英文作品創作理念。
‧作品圖檔 (如有說明文字請中英文並呈,以 3 張為限),格式可為 jpg / png / bmp,模式:RGB,尺寸:寬 1190 x 高 840 像素,解析度 72 dpi 以上,橫式排版,單一圖檔請勿超過 3MB。
‧作品不得標示創作者姓名、公司 / 單位名稱或其他可影響評選公正性之代號或標記,違者取消資格。
3.參賽者可於報名截止日 2014 / 11 / 09 (日) 前不限次數登入本活動官網修改參賽檔案,以最終修改之檔案參與競賽。

決選:
1.採作品簡報評審會議進行評選:
‧評審會議:2015 / 01 / 13 (二) - 01 / 26 (一) 擇一日進行。(主辦單位另行通知)
‧簡報時間 5 分鐘。
‧依評審提問回答問題。
2.參與評審會議時需繳交 1:1 之實體模型或成品:
‧概念組:提供模型。* 繳交 1:1 或等比例縮小之模型。若為縮小之模型,模型尺寸需於 40 * 40 * 40 (cm3) ~ 100 * 100 * 100 (cm3) 之總體積範圍內。
‧成品組:提供成品。

人氣票選:
1.參加資格:晉級決選之作品。
2.票選時間:2015 / 01 / 19 (一) - 02 / 24 (二)
3.於活動時間內獲得最多票數支持的前 3 名,為「最佳人氣獎」得主。

評審組成:
1.由主辦單位邀請國內外不同領域專家組成初、決選評審委員團進行評選。
2.若評審因病、傷或其他因素不克參與評審作業,主辦單位保留更換評審團人選的權利。

評選方式及標準:
1.資格審查:針對參賽者及其作品進行包含資格、上傳資料齊備與否、作品格式符合規格與否等審查。
2.初選:安排評選會議,各組分別選出 20 件入圍作品晉級決選。
3.決選:安排評選會議,晉級決選者需繳交 1:1 實體模型 (概念組) / 實品 (成品組),並進行 5 分鐘作品簡報。
4.評選標準:
◎概念組
‧市場性   20%
‧量產可行性 20%
‧創意性   20%
‧美感度   20%
‧實用性   10%
‧直覺易用  10%
◎成品組
‧市場性  40%
‧創意性  20%
‧美感度  20%
‧實用性  10%
‧直覺易用 10%
5.人氣票選:邀請網友於 2015 / 01 / 19 (一) - 02 / 24 (二) 進行票選活動,於活動期間獲得最多票數支持的前3名,為「最佳人氣獎」得主。

獎金:
◎概念組
金獎 1 名:20 萬
銀獎 1 名:12 萬
銅獎 1 名:8 萬
優選 10 名:1 萬
◎成品組
金獎 1 名:30萬
銀獎 1 名:20萬
銅獎 1 名:10萬
優選 10 名:1萬
◎人氣獎 3 名:1萬

獎章:
金獎、銀獎、銅獎及優選得獎者,頒發「聯合文創設計獎」獎章。

媒體宣傳:
1.聯合報系(含平面及網路)針對上述得獎者進行採訪及報導露出,並得在其他媒體刊登或委託其他媒體配合報導。
2.前3名得獎者須參與「聯合文創設計獎 x udn talks 頒獎典禮暨文創設計論壇」,本活動亦規畫完整會後報導。
3.晉級決選者,將參與人氣票選活動,於本活動官網曝光宣傳。

輔導參與國際三大設計獎項競賽:
1.德國 IF (德國漢諾威工業設計獎)
2.德國 Red dot (德國紅點設計獎)
3.日本 Good Design
* 詳細辦法由主辦單位與得獎者另行洽商。

經紀機會:
聯合報系為培育文創產業優秀人才,成立文創經紀事業單位,提供具潛力之設計人才相關協助,包含創業輔導、個人品牌行銷、國內外參展等。上述得獎者皆享有洽談經紀合約之資格。

注意事項:
1.所有參賽者,無論身分(學生,專業設計師或社會人士),皆需遵守本競賽所有條文規定,同一團隊之參賽者平等分享所獲得之獎項 / 獎金。
2.關於參賽者
‧參加競賽作品應為作者原創之作品,如違反本規定經查獲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參賽者須配合提供其創作之詳細資料,作為主辦單位日後公開報導與展示之用。
‧為維護參賽者之智慧財產權,建議晉級決選者針對作品實體模型或成品事先申請專利。
‧參賽者同意免費、永久授權主辦單位將參賽作品,無論在營利目的或非營利目的下 (但不包括量產或販售情形),在全世界從事下述利用:
(1) 自行或授權他人以紙本或是數位方式重製、出版、刊登、發行。
(2) 自行或授權他人公開展示、公開播送、透過網路公開傳輸等行 為。
(3) 將參賽作品之圖像納入聯合報系資料庫中提供個人使用目的之查詢、瀏覽、下載、列印等服務。
(4) 於不違反著作人格權之前提下進行格式之變更及改作。
(5) 所有配合本競賽活動之運用。
‧主辦單位就概念組參賽作品部分,擁有優先量產權,即概念組參賽者如有將參賽作品進行量產計畫時,應優先與主辦單位進行洽談。
‧晉級決選之參賽者,需配合主辦單位於 2015 / 01 / 13 (二) - 01 / 26 (一) 期間參與決選評審會議,繳交模型 / 實品,並進行 5 分鐘作品簡報。經協調後仍無法參與者,視為放棄參賽資格。
‧如需申請參賽證明,請至聯絡我們提出申請。
‧報名費發票將於報名次月以掛號郵寄寄出。
3.關於得獎者
‧各組前三名得獎者須配合主辦單位參與「聯合文創設計獎 x udn talks 頒獎典禮暨文創設計論壇」活動,除親至頒獎典禮受獎外,並需以得獎作品為主題進行 10 分鐘演講。
‧得獎者應依本國稅法規定課稅(台灣地區參賽者扣除 10% 所得稅,其他國家參賽者扣除20%所得稅)。
4.關於獲獎資格取消
‧獲獎作品經人檢舉涉及抄襲或違反智慧財產權等相關法令,經法院一審判決確定,或經著作權審議及調解委員會調解認定確屬侵害他人著作權,主辦單位得撤銷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章。
‧獲獎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為非自行創作或冒用他人作品且有具體事證者,主辦單位得撤銷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章。
5.關於報名資料之處理
為了維護參賽者之個人資料,主辦單位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作以下事項告知:
‧個人資料蒐集之目的:參賽者之管理及服務(例如為執行本競賽而通知、聯絡參賽者)、契約管理、內部的統計調查與研究分析(法定特定目的項目標號:069,090,157)。
‧主辦單位將於本競賽期間內及期間屆滿後為推廣本競賽之必要範圍內,於前述目的內蒐集、處理、儲存、傳遞、使用參賽者的個人資料,不另做其他用途。
‧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
§ C001 辨識個人者:如姓名、職稱、國民身分證編號、電話(住家、工作電話及手機號碼)、住址(住家、戶籍及工作地址)、電子郵遞地址、網路平台帳號等資訊。
§ C002 辨識財務者:如金融機構帳戶號碼與姓名。
§ C021 家庭情形:如性別、國籍、出生年月日、婚姻狀況等。
§ C031 住家及設施:住所地址及 C038 職業及 C051 學校記錄。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方式:
§ 期間:本競賽期間及期間屆滿後推廣本競賽之期間。
§ 地區:主辦單位執行業務所及之地區。
§ 利用之對象:主辦單位、其關係企業以及合作辦理本競賽之廠商(例如金流廠商、物流廠商)。
§ 利用之方式:得以紙本、電子文件、電子郵件傳送或其他合於當時科技之適當方式利用之。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參賽者可以針對其個人資料行使以下權利:
§ 查詢或請求閱覽。
§ 請求製給複製本。
§ 請求補充或更正。
§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 請求刪除。
‧參賽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惟若選擇不提供或是提供不完全時,將可能導致無法取得參賽資格。
‧參賽者應同意主辦單位可運用獲選作品之圖片與說明文字等資料,製作推廣本競賽效益所需之相關文宣、報導、展覽等。
6.參賽者若於完成繳費後申請退費,主辦單位將酌收 10% 退票手續費,並取消參賽資格。
7.主辦單位享有調整本競賽活動辦法之權利,調整內容將於本活動官網公布,不另行通知參賽者。

連絡方式:
專線:(02)7737-8282 #2 (每日 09:00 ~ 18:00)
信箱:tickets@udnmembers.com

活動網站:http://designaward.udn.com/

2014年6月8日 星期日

第六屆金車咖啡杯創意設計比賽

 




一、目的:
為鼓勵青年發揮天馬行空之創造力與想像力,推廣藝術生活化與創意實體化之構想概念,增進年輕朋友們對美學的接觸與認同,特舉辦本項比賽。

二、主辦單位:
金車教育基金會

三、徵選作品:
創意馬克杯之設計

四、比賽主題:
一個人旅行

五、參賽資格:
不限制,但以個人為單位

六、收件日期:
作品投稿日期為民國 103 年 6 月 1 日起至 7 月 31 日止。網路投票活動則由 7 月 1 日起開始至 7 月 31 號為止。

七、投稿方式:
所有作品皆須附上作品名稱、創作理念論述,檔案格式如下:
1.作品檔案尺寸請以寬 20 公分 x 高 8.5 公分的長方形規格稿為主,設計出來的圖樣必須在此長方形範圍之中。
2.上傳之檔案大小須為 350KB 以下 jpeg 檔
3.作品圖檔須為 RGB 格式

八、評選方式:
評選方式分為預選及複選,初選公佈日期為 8 月 15 日,由網路票選人氣前10名高票及設計優秀作品共 30 件入圍複選,主辦單位將聘請相關專家擔任複選評審之工作。
◎評審標準:
‧趣味精神 20%
‧創意發想 40%
‧整體設計 30%
‧人氣投票 10%

九、頒獎日期:
比賽結果於中華民國 103 年 9 月 4 日公佈,頒獎時程另行通知公佈。

十、得獎作品:
入圍作品將製成實體馬克杯,並於中華民國 103 年底起於金車文藝中心規劃展出。

十一、參賽作品類別及規格:
(ㄧ)作品以原創作為主,各類不得臨摹。
(二)上傳作品規格請以寬 20 公分 x 高 8.5 公分的 RGB 圖檔規格,不限創作素材,手繪、電繪、攝影、拼貼等複合媒材皆可應用,請將作品限制在此圖檔範圍中,並以大小在 350KB 以下的電子 JPEG 圖檔上傳。
(三)得獎作品需提供可印製馬克杯之原始資料檔。(寬 20 公分 x 高 8.5 公分,解析度 300dpi 的 CMYK 圖檔)
(四)作品必須以「一個人旅行」為創意主題發想元素,此項亦列入評分標準。
(五)得獎者須配合將得獎作品實體化之相關事宜。
(六)每件作品之創作人數一人為限,每人至多只可送作品一件。
(七)作品請附上 200 字以內之創作理念論述,此項亦列入評分目。
(八)為增進比賽之公平性,參賽者需以上傳時間及檔案格式為截止收件標準。
(九)比賽期間舉辦之人氣投票項目,如經查證後有惡意、明顯網路灌票之行為,將取消其入圍初賽資格。
※ 為維持比賽之公平性,不符合本實施要點內所載之任何規定者,如得獎亦取消得獎資格。

十二、獎勵事項:
得獎者可獲得獎金及獎狀,獎金內含所得稅。唯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有權展覽、宣傳品及藝術流通品之發表販售權利,如製成銷售行為之商品,則版稅另計。
首獎 1 名:獨得獎狀一紙及獎金新台幣 5 萬元整
特優 2 名:獨得獎狀一紙及獎金新台幣 3 萬元整
入圍前 30 名優選者:皆致贈實體馬克杯及獎狀一紙,並於 2014 年年底於金車文藝中心展出
參與票選之民眾將抽出 50 名贈送伯朗咖啡券兩張。

十三、附則:
(ㄧ)作品上傳時請確實填寫各項基本資料,如有闕漏將不列入評分標準。
(二)參賽作品應為參賽者個人之創作,如經檢舉為臨摹、抄襲之作品,不予評選。本會受理作品檢舉期限為:當年度成績公佈之日起一年內有效。
(三)曾經參加其他任何比賽之得獎作品,不得重複參賽,違者取消得獎資格。
(四)得獎作品原始稿應與初賽上傳稿為同一作品,不得修改或重作,未按規定者,該件作品取消參賽資格。
(五)本會對於得獎之作品,有製作成相關創意商品,並有販售、流通等權利。
(六)凡報名參賽即視同無條件同意授權本會拍製本比賽之紀錄及宣傳品。
(七)比賽活動之獎金、獎狀、馬克杯僅為得獎者保留半年,逾期未領取,恕不保留。
(八)活動聯絡人:金車藝術空間 邱小姐 02-2595-9650
(九)金車文藝中心官網:http://www.kingcarart.org.tw/

活動網站:
https://contest.bhuntr.com/tw/kingcarartcoffeecup
http://www.kingcarart.org.tw/?opt=activity&cate=2&id=81

2014年3月9日 星期日

「心‧鑠金」金門文創商品設計徵件

 




目的
輔導金門在地文化產業文創精緻化,打造「金門文化品牌」,從文創商品開發,讓地方特色產業及農漁牧特產呈現嶄新風貌。

徵件內容
活動主軸定為「心‧鑠金 - 金門文創商品設計徵件」,鑠是融化之意,中文音同碩,也就是聚集眾人為金門文創產業未來著想的心情,足以融化金石,也代表融化金門故有的嚴肅意象,將金門莊嚴的軍事戰地元素加入新創意,導入設計的概念,不再只是肅穆的戰爭回憶,帶領金門文化走向平易親人的生活。藉由金門的觀光定位,直接將融合金門文化的產品及品牌推廣到國際舞台,引領金門品牌風潮。

參加資格
由設計師、設計相關系所師生及文創業者報名參加,開放個人或組團參加,以設計徵件主題為核心,進行具金門代表性、創意性及故事性之文創商品相關設計,徵件件數不限。

徵件時間
103 年 3 月 12 日至 103 年 5 月 1 日止

徵件組別
a. 徵件組別定為文具禮品組、生活用品組、數位產品組。
b. 以創意出發,力求突破,切合主題並能表達主題概念與美感的設計。預定將邀請不同領域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團以進行評選。
c. 為鼓勵徵件作品之原創性且避免後續審查爭議,參加徵件作品應為自行創作之作品,且於報名前未在相關競賽活動中獲獎。
◎文具禮品組 (含外包裝設計)
著重於文具用品及富有金門在地特色的禮品,需符合觀光送禮需求之產品設計。
◎生活用品組 (含外包裝設計)
著重生活中使用之原創、新穎、富有金門在地特色之生活用品,需符合生活實用性之產品設計。
◎數位產品組 (含外包裝設計)
著重於數位科技應用之周邊,並結合金門在地特色之數位周邊產品,需符合數位科技實用性之周邊產品設計。

報名程序
a. 報名費用:免費報名參加。
b. 紙本報名:
參加者需至本設計徵件官網 (www.kinmendesignaward.com.tw,3 月 12 日開放) 下載徵件資料,並於截止時間內將報名表、資料光碟、成本估算表、參賽承諾書 (請以組為單位,一組填寫一份即可) 一同寄至執行單位。
◎報名表:包含徵件組別、參加類型 (包含個人、團隊、公司)、所有組員姓名、公司/代表人姓名、公司/代表人電話、公司/代表人 E-mail、公司/代表人身分證、聯絡人手機、中英文名稱、中英文文字說明 (300 字以內)、作品表現圖 (作品可單一或系列稿呈現,系列作品最多繳交 4 張圖檔,作品表現圖不得標示創作者姓名、公司名稱或其他影響公正性之代號)
◎資料光碟:含報名表電子檔、成本估算表電子檔、產品表現圖 3MB 以上至多四張
◎成本估算表:預估所設計產品之成本單價以及量產三百件之成本單價,以利後續成品開發費用估算參賽承諾書 須簽屬版權授權書以授權主辦單位後續行銷推廣製作等
c. 完成報名後,執行單位將寄發「報名完成確認通知」至報名者之 e-mail 信箱。

補助辦法
含設計稿補助及後續實品開發諮詢後補助。(含包裝設計,需合乎商品標示法)「評選補助原則」如下,由入選者自行擇一補助方式:
a. 設計稿入選 (版權歸縣府),作者不需開發實品,每件補助作者 6 萬元,另由本府負責依設計稿開發實品 (實品開發經費至少 6 萬,開發數量依成本計)。
b. 設計稿入選 (版權作者與縣府共有),含實品開發,每件補助 12 萬元,由設計者自行開發實品,且須依設計稿量產 300 件以上,並提交開發總數量 30% (至少需達 100 件) 予縣府推廣。
※以上入選稿件作者皆須配合計畫相關宣傳活動及修改設計稿至可量產階段。
c. 個案類型
‧預定補助案件數:10 案
‧設計補助費:6 萬元
‧模型諮詢通過後補助實品開發費用上限:6 萬元
‧總金額:120 萬元

預定評分項目及標準
為鼓勵入選者開發入選產品,除辦理設計稿評選外,另辦理期中諮詢會議進行設計稿修正討論,並於期末時召開產品開發諮詢會議,評估入選者開發的產品,並給予具優良品質及可量產者開發金額補助,並於評估中增設模型精緻度的評分項目。本評分項目及標準會參酌專家學者的建議,且將依實際執行情形進行調整。
◎設計稿初選
‧參賽資格:80%,針對參賽者資格進行審查
‧技術可行性:20%,是否可於未來 1 年內可實現量產之產品量產
◎設計稿複選
‧創意:50%,設計創意及原創性
‧設計表現:30%,競賽主題表現、設計完整及切題性
‧市場性:20%,技術應用成熟度及市場接受度
◎期中諮詢會議
‧設計稿修正項目:100%,針對設計稿評選提出的相關問題提出改善,並修改後於期中諮詢審查會議通過者始得進行實體產品開發階段
◎產品開發諮詢會議
‧創意及設計表現:30%,設計創意及原創性、設計完整
‧模型精緻度:40%,模型製作精緻度
‧技術可行性及市場性:30%,技術應用成熟度及市場接受度,並於未來 1 年內可實現量產之產品

預定評選標準及流程
i. 設計稿初選
由執行單位與專業評審團依照參加者所提供之作品檔案為依據,進行參賽資格及可行性初選,選出 30 件作品進行設計稿複選。
ii. 設計稿複選
由縣政府與評審委員進行設計稿複選,針對創意、表現手法及市場性選出 10 件作品,進行後續商品開發。(上述件數將依實際評選情形作調整)
iii. 期中諮詢會議
設計稿評選入選者,針對設計稿評選階段給予的建議進行修正,並參與期中諮詢會議,會議中具質感且高量產可行性者得以繼續參加實體商品開發補助諮詢。
iv. 實體商品開發補助諮詢
以期中諮詢會議通過者為主,召開會議針對入選作品進行實體商品模型諮詢,質感精良且具高量產性者將補助開發獎勵金。

實體商品開發補助規定事項
1. 繳交 1 : 1 或等比例縮小之精密模型,若為縮小之模型不能小於 60 X 60 X 60 (cm) 範圍內。
2. 作品資料光碟,作品資料光碟包含中英文文字說明 (300 字以內)、簡報說明 (檔案格式為 ppt.檔)、作品照片 (2 張為限)、設計者照片 (1 張為限)、作品模型規格 (包含模型材質、模型長寬高及模型成本費用)。
3. 繳交產品企劃書,產品企劃書包含 A4 尺寸,正反列印,含封面以 5 頁為限,總份數 5 份,包含:產品目標對象、產品定位、預計售價、通路設定等。

注意事項
1. 為避免運送過程中損壞,請自行提供可容納模型的紙箱或海報筒等並包裝完善。
2. 審查模型作品須於寄送或親送模型至台北市內湖區文德路 38 號 4 樓,請註明金門文創商品設計徵件工作小組收即可。

徵件聯絡資訊
主辦單位:金門縣政府建設處
執行團隊:霓光創意設計有限公司
聯絡人:張小姐
連絡電話:02-26599606
聯絡傳真:02-26598830
聯絡Email:joy_chang@light-whisper.com
*如有任何未盡事宜請再與聯絡人聯繫詢問,謝謝。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kinmen.gov.tw/Layout/main_ch/News_NewsContent.aspx?NewsID=126519&path=4441&LanguageType=1

2014年3月3日 星期一

2014「書信傳愛」卡片設計徵選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愛家文化事業基金會
合辦單位:財團法人臺北市華書慈善基金會
指導單位:教育部

一、活動緣起
聯合國曾說「家庭是組成社會最小的單位,因此值得特別關注」,並於 1993 年宣布從 1994 年起每年 5 月 15 日為「國際家庭日」。因著對「家庭幸福」的重視,我們將響應舉辦《書信傳愛》系列活動,邀請大專院校生及各界社會人士一同參與,我們將用您對愛與家庭的熱情創作,化作實體的活動卡片,讓全台家庭以親筆寫信的方式,向家人傳遞愛與感謝,並因此建立友善的溝通橋樑。

二、甄選內容
能夠傳遞「表達愛,建立溝通」,呼應國際家庭日的溫暖、創新、創意的圖樣。入選圖樣將由主、合辦單位印製於實體卡片上,搭配《書信傳愛》活動發行。

三、徵選對象
全台大專院校生、及各界社會人士

四、活動獎項
優選者:一名,獨獲新台幣 1 萬元獎金
佳作者:十名,各獲新台幣 1,000 元獎金
入圍者:數名,各獲活動感謝獎狀乙枚

五、設計規格
《書信傳愛》實體卡片之展開尺寸為 210mm * 297mm;參選人之創作圖樣將被印製在實體卡片上,創作圖樣之最大範圍以 210mm * 99mm 為限;創作方式不限,但須備電子檔,解析度至少 300 pixels/inch。

六、投稿辦法
1. 依上述創作設計範圍完成設計後並於收件截止前繳交下列物件:
a.設計稿電子檔光碟 1 份:請同時提供 CS5 以下版本之 AI 檔與 JEPG 檔兩種格式。以作者為檔名,燒錄於同一份光碟內,光碟片上註明作者名稱。
b.報名表 1 份:表內之設計理念說明,以 200 字以內,應含創作理念、圖形意義、可應用性、色彩涵意等。
c.著作權授權書 1 份:由參選人親自簽章並填妥相關資料。
2. 缺少上述中任一份文件或任一份文件不符合本辦法規定者,恕不受理報名。

七、收件時間 / 方式
收件截止自活動公告起至 103 年 3 月 31 日下午 6 時止
收件方式:
‧郵寄投稿者:請將投稿文件掛號郵寄至「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 68 號 6 樓之 1 」並註明「愛家基金會書信傳愛小組」收,以郵戳為憑。
‧親自送件者:請於上班時間內(非國定假日,週一至週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6 時)送至郵寄投稿收件地點。
以上方式,逾期皆不予受理。

八、評選方式
1.由主、合辦單位成評審小組,邀請遴具相關專長或合適人選擔任評審委員,以客觀、公平方式進行評選。
2.評選將考量主題意象契合度、創意及整體造型、美感或美觀性、應用可行性等。
3.得獎與入圍作品除予公布在本活動網站外,並以電話及專函通知得獎者,另擇期在公開場合中輸出展覽並頒獎。

九、注意事項
1.參加者請按照要求規格提供設計作品,符合活動宗旨;並請詳閱本辦法,同意遵守本辦法所有之約定。
2.圖樣設計需考慮便於放大、縮小,應用於各種材質宣導文宣或製品之印製、製作, 並能明顯識別,且與徵選主題相關。
3.須以個人名義參選,每人限參選一件作品,作品均應填寫報名表。
4.請參選者於郵寄作品時妥善包裝,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若因運送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參選者不得異議。
5.參選作品無論得獎與否均不予退件,如有需要請由參選者事先自行備份留存。
6.參選作品應為未曾發表之原創作品,並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參選者自行負法律上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7.若經發現有上述情形,除取消其得獎資格,追繳回獎金與獎狀外,並由次優作品(依所得序分排序)遞補。
8.得獎作品以參選人為著作人,該著作人同意對主辦單位不行使其著作人格權,並將其著作財產權讓與主辦單位,同時主辦單位保有作品修改權,參選者不得異議。
9.得獎者需出席主辦單位所舉辦之得獎作品發表場合。
10.得獎者不得要求折讓或轉換其他獎品。如遇不可抗力之事由導致獎品內容變更,主辦單位有權變更獎品、改由等值商品取代之。
11.按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二條第 7 點,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十;再依第 13 條規定,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如有第二條規定之所得,扣繳義務人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新臺幣二千元者,免予扣繳。
12.參選者須尊重評審團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選作品未達評審標準者,獎項從缺。
13.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之。請參閱活動官網以獲取最新訊息。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family.org.tw/index.php?module=news&mn=1&f=content&id=70

2013年8月17日 星期六

102 年蓮池潭 / 南橫三星商店街區特色商品設計競賽

 


一、競賽目的
本活動為擴大左營蓮池潭與南橫三星商店街區現有視覺標誌之運用效益,期透過競賽甄選美學創意與市場性兼俱的特色商品。參賽者需運用主辦單位提供之地方識別標誌作為設計元素,創作具地方特色、美學與市場性之地方特色商品,以利後續城市行銷與創造附加價值與商機。
◎有關左營蓮池潭:
為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於高雄市商店街區輔導服務團計畫內的輔導商圈之一,主街範圍於蓮池潭周圍的蓮潭路與勝利路;商圈範圍包含約 20 餘座大小廟宇,重點廟宇有慈濟宮、啟明堂、元帝廟、天府宮、孔廟等,著名景點有龍虎塔、春秋閣、五里亭和北極亭,景緻秀麗,中外觀光客絡繹不絕。
◎有關南橫三星:
南橫三星包含甲仙、六龜寶來、那瑪夏三個區:
(1)甲仙商店街區以文化路兩側商業區為範圍,有豐富的芋筍等農特產
(2)那瑪夏(原三民鄉)為布農族與鄒族為主的高山原民區,有梅、水蜜桃等高山農特產及原民文化風貌。
(3)寶來源為南台灣知名溫泉區,四周溪流與群山環繞,風光明媚。
※其他相關訊息請參考高雄幸福商圈網站 http://edb.kcg.gov.tw/specialstreet

二、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二)執行單位: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

三、投稿方式
一律以實體郵件方式報名,於 102 年 8 月 30 日 (五) 17:00 前(以郵戳為憑)將投稿資料及作品親送或寄達協辦單位「80249 高雄市成功一路 232 號 15 樓 中國生產力中心高雄服務處商業服務業服務小組 姜小姐收」,郵件請註明參加「102 年鳳山大東商店街區形象識別標誌暨商品衍生運用規劃公開徵選活動」,逾期不予受理。

四、參賽資格
凡愛好設計創作之個人或團隊,且對文創商品開發生產領域具有創意及執行能力之設計師、自由創作者、學生與生產業者。以團隊型態參加者,請指派一人授權代表。

五、競賽內容
(一)參賽辦法
1.分為「南橫三星組」與「蓮潭組」二組,可擇一或二組皆報名。
2.參賽者需運用主辦單位提供之地方識別標誌作為設計元素,請至商圈網站或與本中心索取「南橫三星」與「蓮潭」地方識別標誌之原始檔作為創作之主題元素,可將 logo 作多元性的變化如拆解後運用於產品設計上或運用其顏色變化衍生至產品設計之上,logo 運用的創意度將列為評分項目之一。
3.「南橫三星」與「蓮潭」地方識別標誌下載網址:http://edb.kcg.gov.tw/specialstreet/goodnews.aspx (可擇一或二組同時報名)
(二)參選資料
每件參與徵選作品均需繳交下列資料,資料不齊者不予受理。作品不得抄襲仿冒,如有違反著作權法之情事,應由應徵者自負法律責任。參選資料如下:(若二區皆報名者需同時交繳「蓮潭組」與「南橫三星」報名資料,各一式)
1.報名表:報名表需填妥相關資料確認後列印出,並將其黏貼於裱板背面。
2.作品設計圖說裱板:A3 尺寸 (420mm * 297mm) 設計說明板含
(1)特色商品設計圖:作品設計圖稿應具體呈現商品彩色設計外觀圖及三 D 立體圖等,並標示實際比例及尺寸。裱貼於 200 磅黑底硬紙板上,硬紙板尺寸長寬均須比商品設計說明多出五公分。作品及貼裱卡紙正面,請勿書寫或留下任何姓名或記號。
(2)主題表現概念說明等
3.作品光碟:包含以下資料
A.特色商品設計圖 (解析度需高於 300dpi 以上)
B.主題表現概念說明電子檔
C.報名表電子檔 (Word 檔)
4.身分資格證明文件與競賽同意書:參賽者身分證正反影本。(計畫執行團隊人員負隱私權保護責任)競賽同意書評選方式
5.精緻模型(一至四名入選者):以「作品設計圖說裱板」參賽,唯獲選為一至四名之作品,需配合於 9 / 30 (一) 17:00 前繳交 1:1 精緻模型一只。

六、評選方式
(一)評選流程
1.資格審查:由專案計畫執行團隊依據競賽辦法檢視其基本資格,再檢視其作品是否符合規定,將符合規定者列入初評階段。
2.專家評審:由主辦單位邀請國內藝術文化、專業設計、產業製造、行銷廣告地方人士舉辦評選活動組成 5 - 9 人之評審小組。
3.報名文件繳交:即日起至 102 年 8 月 30 日 (五) 17:00 止以郵戳為憑
4.資格審查:隨到隨審
5.評選結果公布:預計 102 年 9 月 13 日 (五) 公告於高雄市幸福商圈網站、電話通知
6.精緻模型繳交:9 月 30 日 (一) 17:00 前,一至四名獲獎者、繳交 1:1 精緻模型一只
7.頒獎典禮暨成果發表會:預計 102 年 10 月 12 日 (六) 辦理,活動:高雄商圈嘉年華會
(二)評分構面
‧可行性 30%:技術與成本控制、市場潛力
‧在地性 25%:商圈意象、文化內涵與風格呈現
‧創意  20%:商品之創意巧思、變化性、logo 運用創意程度
‧造型  20%:商品及包裝之造型美感、質感與色彩
※各組依複評評分總分高低排序選出,評選分數須達 70 分 (含) 以上,始能獲獎,若各獎項次低於 70 分,則該項次得以從缺;若遇同分,先依據「可行性」構面予以比較,次之依「在地性」構面予以比較,再者依「創意」、「造型」構面依序比較,若仍同分,得由評選委員當場進行投票選出較優者。

七、獎勵機制
評選會議主席由全體評審委員推選擔任,評選結果由主席向全體評選委員宣佈各獎項獲獎名單;評選結果送交市府正式核定後,由計畫執行團隊以電郵及電話通知獲獎人與領獎事宜,並預計於計畫網站上公布獲獎名單。總獎金 76,000 元。
(一)「南橫三星」組
1. 第一名:1 名,獎金 12,000 元,獎狀 1 只。
2. 第二名:1 名,獎金 10,000 元,獎狀 1 只。
3. 第三名:1 名,獎金 8,000 元,獎狀 1 只。
4. 第四名:1 名,獎金 5,000 元,獎狀 1 只。
5. 佳作:3 名,獎金 1,000 元,獎狀 1 只。
(二)「蓮潭」組
1. 第一名:1 名,獎金 12,000 元,獎狀 1 只。
2. 第二名:1 名,獎金 10,000 元,獎狀 1 只。
3. 第三名:1 名,獎金 8,000 元,獎狀 1 只。
4. 第四名:1 名,獎金 5,000 元,獎狀 1 只。
5. 佳作:3 名,獎金 1,000 元,獎狀 1 只。
※評選委員得不解釋任一作品未入選原因,及視徵選作品之水準,訂定作品名次與從缺。得獎名單將於 102 年 10 月之頒獎典禮中進行公開表揚,得獎人應親自於典禮現場領取獎金、獎狀,得獎人如因重大事故無法與會,應簽具委託書委託他人代領。
※註:
1.依稅法規定,全年獲獎獎金超過1,000 元,年度報稅時必須計入個人所得,故贈獎單位將統一於103年寄發扣繳憑單給獲獎人,以利獲獎人申報之用。
2.獲獎獎金預定於 102 年 10 月舉辦公開儀式時發贈,獲獎人須提供身分證正反影印本,並簽具領獎所得憑證予協辦單位,以供協辦單位做代繳稅及提供扣繳憑單使用。

八、著作權約定
(一)著作人格權屬創作人所有,唯獲獎之作品,其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得獎者需同意作品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不限期間、不限次數重製、發行、公開上映、公開播送、公開傳輸、修改及行使其著作、專利、商標權法上財產權人所享有之一切權利,不另致酬。
(二)以團隊型態參賽者,惟須指定依授權代表人全權處理與主辦單位相關一切事宜。

九、作品參賽規定及注意事項
(一)送審作品於結果公佈前不得參與其他競賽。
(二)有下列情事者,將取消參賽資格及獎金、獎狀、獎品:
1.抄襲他人作品。
2.曾在公開競賽中獲入選以上得獎作品。
3.有違反相關法令者。
(三)參賽作品應為本人之創作,凡有抄襲、冒名代製、已經在他處公開發表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若經檢舉,查證屬實後,除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項、獎位不遞補外,應徵者應自行擔負相關民、刑事負責。
(四)主辦單位概不負責寄送過程中之任何(手續)費用。
(五)所有應徵作品均不退件,未入選者亦不另行通知,應徵者請自留底稿。
(六)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修正後將於推廣網站中另行公布,參賽者應遵守並不得表示異議。

十、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高雄服務處 07-3362918 分機 2573 姜小姐
E-Mail:2573@cpc.tw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edb.kcg.gov.tw/specialstreet/GoodNewsView.aspx?ID=83f4bc45-a934-49a5-a6fa-bb10c7f755f4

2012年11月25日 星期日

「2013 金蝶獎」台灣出版設計大獎

 


一、活動主旨
邁入第十屆比賽,「2013 金蝶獎 - 台灣出版設計大獎」,成果豐碩,2012 年以《zoom in, zoom out 以有機為名》勇奪德國「世界最美麗的書」書籍設計大賽的銅獎(International Competition - Best Bookdesign From All Over The World 2012),顯示歷屆金蝶獎多年來累積並提昇國內書籍設計實力,獲致國際大賽的肯定。
「金蝶獎」是台灣設立鼓勵書籍設計唯一的獎項,也是台北國際書展的重要活動之一,持續不斷的推動書籍設計美學潮流,並突顯出版業者及書籍設計者的專業成果,帶動台灣出版界追求創新與活力。
因應全球出版的多元趨勢,將文字編排、圖像元素、裝幀技巧、封面包裝等不同層面,皆視為書籍設計整體的表現方式,本活動的比賽項目為「整體美術與裝幀設計獎」,並區分「文字書類」與「圖文書類」兩種類別,都將各選出金獎、銀獎、銅獎一名,以及五名榮譽獎,最高獎金為十萬元,獎勵年度台灣的優秀圖書設計。
同時,獲得金、銀、銅獎書籍之出版社,亦將頒發獎金一萬元,肯定每本金蝶獎書籍的背後,亦須出版社的支持及發揮團隊合作。活動即日起開始,歡迎國內出版社及設計者皆可報名參與,角逐台灣及全球書籍設計界的最高榮耀。

二、目的
1.獎勵台灣出版業者致力於出版的創新與突破
2.鼓勵台灣出版業者在出版設計與裝幀技術之結合
3.提昇台灣出版產業整體出版設計與技術的發展

三、主辦單位
主辦單位:文化部
承辦單位:財團法人台北書展基金會
協辦單位:國立台灣師範大學 圖書館

四、獎項
整體美術與裝幀設計獎
1.文字書類:凡以文字為主,且圖片插畫頁數不超過全書百分之二十為限之出版作品,請報名「文字書」類
2.圖文書類:包含圖文書、繪本、攝影、美術書、漫畫等非文字書類書籍

五、獎勵辦法
1.給獎方式: 文字書類及圖文書類,各設金獎、銀獎、銅獎一名,及榮譽獎五名。
〈設計者〉
金獎:頒予獎金新台幣壹拾萬元,獎座乙只
銀獎:頒予獎金新台幣參萬元,獎座乙只
銅獎:頒予獎金新台幣壹萬元,獎座乙只
榮譽獎:頒予獎座乙只
〈得獎出版社者〉
金獎:頒予獎金新台幣壹萬元,獎座乙只
銀獎:頒予獎金新台幣壹萬元,獎座乙只
銅獎:頒予獎金新台幣壹萬元,獎座乙只
榮譽獎:頒予獎座乙只
2.得獎作品預定於 2013 台北國際書展期間展出、舉行頒獎典禮,參加國內及國際巡迴展覽,並參與報名德國「世界最美麗的書」書籍設計大賽。
3.主辦單位將在台北國際書展期間舉辦書籍設計相關論壇。

六、參賽辦法
(一)參賽對象
1.台灣之出版者。出版者含出版社及出版個人、廠商等從事圖書出版事業者。
2.書籍設計者。個人報名。
(二)參賽資格
1.由出版社報名
2.由設計者個人報名
3.參賽作品必須具有 ISBN 編號、為台灣之出版品、創作者必須為我國國民。若該作品未經出版社出版而由個人出版,則個人出版者可自行報名。
4.參賽作品限自 2011 年 11 月 1 日起至 2012 年 10 月 31 日止首次出版之圖書,初版日期以版權頁日期為依據。
5.本比賽為「整體美術裝幀與設計獎」,如報名書籍封面設計、內頁編排並非同一設計者,可採用「共同創作」報名,並推派代表領獎,獲獎之獎金由共同創作團隊自理。

七、評選方式
1.分初選與決選兩階段進行。
2.依評選標準作業,各獎項初選選出二十名入圍者;決選選出金銀銅獎與五名榮譽獎。
3.評審依作品評選過程視情況選出特別獎勵獎,並保留獎項從缺或增加之權利。

八、報名時間
自即日起至 2012 年 11 月 30 日止 (以郵戳為憑)

九、名單公佈
1.初選入圍名單:預定於 2013 年 1 月中旬以電子郵件專函通知入圍者,並公佈於金蝶獎活動網站。
2.決選得獎名單:決選後將先以電話通知,預定於 2013 年台北國際書展期間( 1/30 ~ 2/4 )舉行頒獎。

十、報名方式
一律採用通信報名,參賽單位可至 http://www.tibe.org.tw/new/ 下載報名簡章,務必完整填寫報名表格,報名應準備書面資料及電子檔如下列:
◎書面部份:
(1)「2013 金蝶獎」參賽出版社/個人報名表正本。
(2)交件作品:每一作品報名,請檢附作品兩件<不論得獎與否,概不退回>
(3)上述兩項請於寄件信封上載明為「金蝶獎報名作品」,寄至寄至北市 106 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29 號(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圖書館蔡金燕組長收)。資料不齊,恕不受理。
◎電子檔部份:
(1)參賽者請至官網下載「2013 金蝶獎」報名書籍資料。
(2)翻譯書籍作品需附上原文書封圖檔,一律以電子檔案儲存1mb檔案大小、jpg 檔案類型,上述資料與報名表備妥之後,E-Mail 至 amanda@taipeibookfair.org 劉潔妃收,並以電話確認。

十一、注意事項
1.參賽者同意參賽作品得由主辦單位無償展出,及用於製作相關之文宣、印製物、出版品。
2.作品經初選入圍之參賽者應於接獲通知後七日內,補送中、英文相關詳細資料,以便辦理相關文宣品、展覽宣傳規劃。
3.如遇報名表填寫不完整、作品規格或參賽資格不合,以致影響參賽資格或評審結果,恕不另行通知。
4.非本國籍者設計,請勿報名。
5.參賽作品,若有涉及著作權及糾紛,本會得取消參賽資格,並追回已核發之獎金。
6.參加作品為翻譯書籍,則須檢附原文書封面,設計雷同性太高者,請勿報名。
7.參加作品若有引用之圖像物件必須取得該著作人同意,若查獲者,將取消參賽資格。
8.獲獎者所獲之獎金,依中華民國政府相關法令代扣稅金,本單位將依相關規定扣款。
9.本辦法如有未盡事項,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於活動網站公告。

洽詢專線:02- 2767-1268 分機 103 劉潔妃
傳真號碼:02- 2767-2808
電子信箱amanda@taipeibookfair.org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tibe.org.tw/new/index.php?lan=ch&fun=1&subfun=5&id=524

2012年7月29日 星期日

新北觀光工廠市長伴手禮設計大賽

 




比賽宗旨:
為強化新北市文創產業實力,提升新北市產業觀光平台之創意設計領域素質,整合新北市產業觀光平台業者,邀請臺灣各界青年設計菁英,發揮創意,設計文創商品,以新北市市長伴手禮為發想,宣傳新北觀光產業之文創內涵,增加新北文創文化之正面形象。

參賽主題說明:
以新北市轄內之觀光工廠為分組。依照該觀光工廠之產業內涵,並融入新北市城市元素,同時考量適合新北市市長伴手禮為發想,進行設計與該產業相關之文創商品。

參賽作品內容與類型:
本次競賽為設計比賽,初賽僅需繳交設計圖,參賽作品之內容類型不限,需以新北市市長伴手禮為主題,融入新北市城市元素,依照新北市觀光工廠為分組,參賽者可自由選擇參賽組別,設計該觀光工廠之文創商品。作品可提出系列、組合或單件作品;但請於單一圖稿中呈現

辦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

參與對象:
1.國內高中職以上學校,以學校為單位進行報名,每校不限參賽隊伍數量。
2.參賽者應檢附學生證影本,100 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畢業證書影本,經審查資格不符者,將取消比賽資格。
3.報名以作品為計,每件作品之團隊成員組成最多不超過五人。
4.以團隊報名者,需指定一人為全權代表人。

報名機制:
◎時間:
即日起至 101 年 10 月 1 日截止。郵寄者以郵戳為憑;親送者請於截止日下午 5 時前送達。
◎報名方式:
1.洽詢專線 02‐2599‐2875 #227 宣小姐。
2.繳交方式:
§ 報名:
掛號郵寄 / 親自報名:220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 161 號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新北觀光工廠市長伴手禮設計大賽】活動小組收
§ 需檢附資料:
1.報名表
2.作品簡介
3.參賽同意書
4.資格證明表
5.A3 設計圖
6.電子檔光碟
§ 備註:
1.主辦單位將主動聯絡參賽者完成報名程序並經資格通過,視為成功報名。
2.資料文件需裝入牛皮紙袋,並將「專用信封封面」張貼於牛皮紙袋封面。
3.請於光碟上註明參賽隊名及作品名稱以便識別。
4.請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親自送件以 101 年 10 月 1 日 17:00 為截止收件期限,如委託轉交未在期限內送至活動小組辦公室內,屬未完成報名,欲參賽者不得提出異議。

參賽報名作品規定:
◎參賽報名文件:
含報名表、作品簡介、參賽同意書、資格證明表、A3設計圖及電子檔光碟。
◎參賽作品規格說明:
1.作品圖檔為 3D 模擬示意圖檔,內容可為:三視圖、立體圖等,呈現類形不限,需具體、完整地表達產品正面、側面外觀;並註明產品比例、大小、結構、尺寸、材質。
2.設計圖稿必須使用設計軟體製作(軟體不拘),恕不接受手繪稿,
3.作品需附上 3 張 A3 尺寸設計圖,全彩JPEG檔,解析度 300dpi 以上,並依正視、側視、俯視順序浮貼 A3 紙張的長邊於黑色 4 開紙卡上,需可翻頁。
4. 每人報名作品數量不限,但每件作品均應備齊所有相關文件,並填寫並簽署「報名表」、「作品簡介」、「資格證明書」、「聲明書」、「同意書」等五份文件。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文件或其中任何一份文件不符合本辦法規定者,皆不符合徵選條件。並按本簡章規定的時間和方式送達作品。
5.基本資料由上而下依為 1.報名表 2.作品簡介 3.資格證明表 4.參賽聲明書 5.同意書 6.光碟,請確實牢固黏貼於作品裱版背面。
6.光碟燒錄內容包含上述資料及設計作品 3D 模擬示意圖檔,包含結構、尺寸與材質說明。作品圖檔包含 <A> 原始檔 ai 檔,其中一個文字需轉外框 <b> 解析度 300dpi 的 JPEG 格式存檔,並將光碟浮貼在報名表指定處,光碟上清楚註明作者姓名、聯絡電話與參賽的組別。
7.參賽者繳交之文件請勿折疊,並作好妥善包裝。

評選辦法:(暫定)
◎資格審查:
由主辦單位進行資格審查,包含是否於時間內完成報名、報名資料是否齊全、作品是否符合比賽之規定等,所有參賽資料皆有備齊者始能進入初選。
◎初選:
由新北市各觀光工廠代表、文創產業相關領域之專家組成專業評審團,針對參賽之作品進行審查,由作品中每組各選出一名進行決賽。
§ 評選標準:
‧設計(Design)30%
 1.作品是否符合該觀光工廠產業特色
 2.材料之創新使用
 3.作品創新表現
 4.作品功能之多元性
‧製造(Manufacturing)25%
 1.材料成本
 2.工廠量產難易度
 3.運銷包裝之可能性及難易度
‧市場行銷(Marketability)20%
 1.商品販賣實用性
 2.市場行銷之可行性
‧做工品質(Workmanship)15%
 1.打樣稿之設計程度、完整度
 2.有無特殊技術
‧城市元素 10%
 1.新北市城市特色
§ 通過初選之參賽者,將與該組之觀光工廠合作,將打樣稿製作成實體成品,打樣費用需由參賽者自行負擔。(於打樣過程中將與觀光工廠溝通,作品可能調整之相關事宜)
◎決選:
§ 決選分為兩部分,分為專家評選 (佔 60%) 及民眾評選 (佔 40%)。
§ 民眾評選:以票選「新北市市長伴手禮」為號召,鼓勵民眾親自投下神聖的一票,決定新北市市長伴手禮。由民眾網路投票進行票選,結束投票後,依其所得票數佔總票數之比例乘以 100 作為該階段所得分數,此部份佔最後總成績之 40%。
§ 專家評選:主辦單位將邀請觀光工廠及相關領域的專家對徵選作品進行評選,依照各組入圍作品,個別所得分數為各評審平均分數,此部分佔最後總成績之 60%。
§ 總計票數:總計兩部分所有成績加權後,各類別依照分數高低為訂定出名次。若出現同分時,會以第一階段得分之高低作為決定結果。最後統計分數最高即獲得本次比賽首獎。
§ 分數計算範例:入圍者A第一部分獲得評審平均 85 分,第二部分民眾投票獲得 120 票,所有入圍者獲得總票數為 400 票,則入圍者A最後終分數 = [(85 * 0.6)+(120/400 * 100)* 0.4] = 63 分

獎勵辦法:
首獎 1 名:決選分數最高者,獎盃一座、獎狀一紙、獎金十萬元
特獎 12 名:通過初選之各組參賽者,獎盃一座、獎狀一紙、獎金一萬元
參加獎:通過資格審查之參賽者,參賽證明一紙

參賽注意事項與聲明:
凡報名參加徵選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以下敘述各條款所載主辦單位所擁有之權益及義務,且願意完全遵守本辦法所述之各項規定。
1. 所有參賽者繳交之作品結果第一名作品著作權及各項權利均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保有刪改、修飾、印製、宣傳、刊登、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使用於各項推廣與商業品項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2.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之作品,且未曾參加過其他國內外相關設計競賽,且無任何抄襲或仿冒情事者。獲獎之作品如涉及抄襲等確定之情事者,主辦單位得取消獲獎者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若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應自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3.參賽作品若有部分雷同的內容或被舉發,將由評審團專業判定議決,參賽者同意尊重評審委員會之決議與評審結果,絕無異議。
4.主辦單位對投件作品均有攝影與公開展覽權,報名參加活動前,將須先簽署授權同意書,主辦單位得以「非專屬授權」形式,使用投件作品之照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及出版等用途。
5.參賽作品與文件須於規定期限前送達主辦單位指定收件處,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請自行備份,參賽者不得異議。若繳交參賽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不予收件,亦無退回告知之義務。
6.參賽作品於寄(送)時,請參選者妥慎包裝,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若因運送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參選者不得異議。
7.得獎作品著作權(包括著作財產權與著作人格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權對得獎作品進行修改、攝影、出版、著作、公開展示及發行各類型態媒體宣傳之權利,得獎者不得提出異議,並應配合提供相關資料。得獎者須配合進行商品後續產製手冊之撰寫,無故違反規定者,主辦單位得追回頒發之獎金,不得異議。
8.獲獎之獎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9.參賽作品每人限得一獎,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以從缺或減之。經公佈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10.參選者須尊重評審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選作品未達評審標準者,獎項從缺。
11.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其他未盡事宜,本辦法主辦單位有權不經通知隨時修訂之。

活動相關資訊洽詢窗口:
若您對於本次比賽有任何問題,請聯繫:
活動查詢網站: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官網
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
比賽資訊洽詢(02)25992875 *227 宣小姐
比賽聯絡 Email:ntpcfactorytour@gmail.com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economic.ntpc.gov.tw/www/cht/index.php?code=list&flag=detail&ids=14&article_id=897

「媽祖在馬祖」文創商品設計競賽

 


一、競賽主題
(一)主題:
「媽祖在馬祖」
(二)說明:
媽祖文化是由人們對媽祖的崇拜和信仰基礎上產生的一種民俗文化,是以媽祖信仰為基礎而衍生的各種文化因素,經多方面的融合、演變而形成的一種特定文化現象,是一個多層次多元化的複合體,媽祖文化包含道德內涵及信仰內涵的文化,具有豐富的多樣性,把中國傳統道德典範,如孝道、慈悲、仁愛等等的精神都發揚光大。
馬祖因媽祖而得名,據傳媽祖投海救父後元靈葬於馬祖,且馬港天后宮至今仍保存著媽祖的靈穴。2009 年底全世界最高之媽祖巨石神像開光落成,交通部觀光局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以下簡稱馬管處) 於 2010 年完成「媽祖宗教文化園區」整體規劃設計,除了新硬體建設外,也串連週邊實質建設及商圈,使其具有宗教文化與休閒遊憩複合功能之園區。
為強化媽祖信仰文化意涵、宣揚媽祖的「利他、教孝」的精神及塑造媽祖在馬祖意象,讓遊客體驗「媽祖宗教文化園區」遊程後,能延伸對於「媽祖宗教文化園區」之回憶及提升再造訪意願,特辦理本競賽以期宣導「媽祖在馬祖」意涵及獲得具有優秀創意之文化創意商品設計。

二、獎項及獎勵內容
金獎:1 名,獎金新台幣 3 萬元、獎狀 1 紙
銀獎:2 名,每名獎金新台幣 2 萬元、獎狀 1 紙
銅獎:3 名,每名獎金新台幣 1 萬元、獎狀 1 紙
佳作:6 名,每名獎狀 1 紙
入圍:8 名,每名入圍證明 1 紙

三、參賽資格
(一)凡具中華民國身分資格者皆可報名參加。
(二)參賽者可為個人或團體方式報名。若有任一參賽者未滿 20 歲者,須由其法定代理人同意並親自簽名,並附上該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否則視為未完成申請程序。
(三)以團隊方式報名者,需指定一人做為團隊代表人,主辦單位所發送之通知及獎金之發放等,均以該代表人為送達代收人。

四、作品類型
(一)參賽作品須具有「媽祖在馬祖」意涵之文化創意商品。
(二)參賽作品之類型及範圍,以文具禮品、生活用品及時尚工藝等相關創意商品設計為原則,例如文具、辦公室用品、禮品、包裝材、生活用品、創意商品、家飾家具、時尚工藝品、紀念品、服裝飾品等。可提出系列、組合或單件作品,惟參賽作品必須考量商品量產的可行性。

五、作品規格
(一)報名繳交物件規格
1.參賽報名文件:報名表、參賽同意書(智慧財產權授權同意書)。
2.輸出 A3 設計說明裱板:至多不得超過兩張裱板,裱板前後不得出現參賽者或參賽團體姓名稱號及任何相關符號或文字。並附上 150 字以內之創意說明及概念發想出處(須明確指出發想來源名稱)。
3.光碟一片:燒錄內容包含上述二項文件及設計作品模擬示意圖檔(包含結構、尺寸與材質說明,全彩 JPEG 檔,A3 尺寸,解析度 300dpi)。
(二)決選繳交物件規格
1.設計者或設計團隊照片(尺寸105 x 148mm,解析度 300dpi)。
2.提供示意模型或電腦 3D 彩色精繪圖 (須附電子檔),可擇一或兩者均提供。

六、競賽流程
◎報名及收件:即日起至 101 年 9 月 20 日 17:00 前寄 (送) 達,線上報名,並下載報名表及其他作品相關資料,郵寄掛號或親自遞送至「媽祖在馬祖文創商品設計競賽」小組收,收件地址:22101 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 79 號 2 樓
◎初選 - 入圍名單公佈:10 月 1 日,線上公布初選入圍名單 20 名。
◎入圍決選作品收件 - 提供示意模型或電腦 3D 彩色精繪圖 (須附電子檔):10 月 11 日 17:00 前寄 (送) 達,郵寄掛號或親自遞送,逾期不予受理
◎決選 - 得獎名單公佈:10 月 18 日公布得獎名單
◎頒發得獎獎項及獎金:擇期辦理,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頒發各獲獎者獎金、獎狀,入圍證明另以郵遞寄送。

七、評選方式
(一)採兩階段評審,以設計稿參與初選,由主辦單位及設計相關領域專家組成評審團,召開評審會議選定初選入圍作品 20 件。入圍作品經繳交示意模型或電腦 3D 彩色精繪圖後進入決選程序,由評審會議評選出決選得獎作品。
(二)評選作業結束後將獲獎名單公布於活動網站,並致電通知獲獎人,寄發獎金及獎狀。

八、評選標準
◎主題關聯性:與競賽設定之主題詮釋及意涵 30%
◎創意度:創意的特殊性 25%
◎商品化可行性:是否可製成商品 20%
◎藝術性:外觀造形美感 20%
◎環保概念:採用材質、生產到丟棄具環保概念 5%

九、智慧財產權授權
(一)參賽作品如獲獎,同意將該作品之智慧財產權授權馬管處有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不另給酬及通知,本人保留但不對馬管處行使著作人格權。就本徵件得獎作品之作品圖稿,馬管處具有修改與使用權利。
(二)凡報名參加此競賽者,皆已研讀並充分了解本比賽之各項規定及條款要求,並且願意完全遵守本競賽之各項規定及條款要求。
(三)若有任何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依實際需要修正之。

十、參賽注意事項與聲明
(一)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之作品,且未曾參加過其他國內外相關設計競賽,亦未曾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且無任何抄襲或仿冒情事者。
(二)獲獎之作品如涉及抄襲等確定之情事者,主辦單位得取消獲獎者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若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應自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三)參賽作品若有部分雷同的內容或被舉發,將由評審團專業判定議決,參賽者同意尊重評審委員會之決議與評審結果,絕無異議。
(四)主辦單位對投件作品均有攝影與公開展覽權,主辦單位得運用投件作品之照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及出版等用途。
(五)參賽作品與文件須於規定期限前送達主辦單位指定收件處,以送達日為憑且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若繳交參賽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不予收件,亦無退回義務。
(六)主辦單位對得獎作品有量產之權利,主辦單位得以將得獎作品之設計圖,發包施工並製作。
(七)得獎者須配合進行商品後續產製手冊之撰寫,無故違反規定者,主辦單位得追回頒發之獎金,不得異議。
(八)獲獎所得獎金須依照我國規定扣15%所得稅。
(九)主辦單位保有本活動相關細則更動權,若有任何更動,皆以公告為準,不再另行通知。

十一、主辦單位:交通部觀光局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十二、執行單位: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

十三、活動網站及連絡方式:
1.電話:02-2698-2989 #6148 劉小姐,#1614 王先生
2.Email:6148@cpc.org.tw1614@cpc.org.tw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matsu-nsa.gov.tw/User/News-Content.aspx?nid=706&l=1

2012年6月11日 星期一

STRELKA 尋找 2012 年度設計師大賽

 


I. 大賽簡介
透過全球性的競賽,尋找明年度新銳設計師,帶領 Strelka 一起,Launch to infinity.

II. 大賽目的
* 發掘新生代設計新銳,尋找具有創新意識,同時符合市場需求與生產價值的設計產品。
* 透過實際參與產品企劃與生產流程,幫助具有潛力的設計師了解設計落實的各個環節,並經由產品推廣行銷站上國際舞台。

III. 大賽官方語言
中文 / 英文

IV. 大賽主題
契機 The JunKture
2012 了,地球還在,生活還在。
如果是幸運地逃過一劫,那不也正是改變的最好機會?
契機:轉化的關鍵,重要的環節。
替生活打開一扇更美好、更輕鬆、更友善的門。
用能夠實現的設計,帶來新生活的契機。

V. 參賽資格
1. 報名資格
* 不限年齡、職業、國籍、居住地,凡對於工業設計、產品設計有興趣者都歡迎報名參賽。
* 只接受個人名義報名,不接受組隊參加。
* Sterlka 員工、競賽相關人員及評審或前述人員的家屬不得參與競賽
2. 作品要求
* 請依大賽主題「契機」設計一件符合現代生活風格,提升生活現況,且可大量生產與行銷的產品,以及與設計相應的產品包裝。
* 作品材料不限,但必須符合生產可能性。可以以複合媒材的方式呈現。
* 作品須具原創性。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未曾公開發表、販售、且未獲公開獎勵的作品。

VI. 參賽類型
(一)個人用品:
個人使用之產品,包括:行動資訊、電話、美容用品、文具、玩具、流行商品、健康運動休閒產品。
(二)家庭用品:
家庭使用之產品,包括:廚房用品清潔器具、家具、家電、照明及戶外設備等。
註:上述創作類型並非報名類型,將由評審團依參賽作品整體水準,依據本作業程序所定方式,評審選出各獎項得主。

VII. 大賽日程
‧線上報名開始:2012 年 6 月 1 日 (五)
‧線上報名截止與刊登:2012 年 8 月 13 日 (一) 17:00 (台北時間 GMT+08:00),通過審核後立刻刊登在投票網站
‧網路投票初選截止:2012 年 8 月 20 日 (一) 17:00 (台北時間 GMT+08:00)
‧網路投票初選結果與決選名單公布:2012 年 8 月 24 日 (五)
‧決選作品郵寄截止:2012 年 9 月 24 日 (一) 17:00 (台北時間 GMT+08:00),決選名單公布日期屆時將會在網路上公布
‧決選評選:2012 年 9 月 28 日 (五)
‧頒獎典禮:2012 年 10 月 1 日 (一)

VIII. 報名辦法
1. 註冊與線上報名
* 欲報名參賽者,請至 STRELKA 大賽官方網站註冊並填寫線上報名表
* 報名表填寫完畢後,系統將發送參賽者序號至參賽者註冊的電子郵件信箱。
2. 上傳設計作品與設計簡報
* 請至官網上傳作品與簡報檔案。
3. 通過初步審核符合資格者,由主辦單位上傳作品資料至投票網站。
(詳細規格請見 VIII 作品規格與繳交程序)

IX. 作品規格與繳交程序
請閱讀下列說明後,依規定格式上傳相關資料。
1. 初選作品規格與上傳
* 請至 STRELKA 官網上傳作品圖。A3 尺寸 (420mm * 297mm or 16.5in * 11.7in) 橫式設計圖說,需含設計表現圖、作品尺寸圖、主題表現概念說明及其他文字說明等,說明文字及數大小建議中文不要小於 10,英文不要小於 10,以 2 張為限。作品不得標示創作者姓名或其他影響公正性之代號,只需標記「報名完成確認通知單」所產生之流水號於右上角。
* 每件作品中,請務必包含 3 張不同視角的作品圖,圖檔內容請清楚呈現產品外貌、功能與使用說明等資訊。
* 圖片格式為 RGB 模式的 JPEG 檔,解析度為 72dpi (1188px * 842px),每個圖檔大小不得超過 5mb。
2. 決選作品規格與繳交
決選作品須繳交「產品企劃書」與「設計成品 3D 外觀模擬圖」。請依照下列說明繳交相關資料。
* 產品企劃書:A4 尺寸,正反列印,含封面以 5 頁為限,包含:產品目標對象、產品定位、預計售價、通路設定等。作品不得標示創作者姓名或其他影響公正性之代號,只需標記「報名完成確認通知單」所產生之流水號。3D 外觀模擬圖:清楚呈現作品外貌、並具生產量化可行性之 3D 圖檔,包含三視尺寸工程圖。
* 作品資料光碟:
‧產品企劃書 doc. 或 pdf. 檔
‧文字說明 (300 字以內):請說明作品設計概念及介紹 (檔案格式為 doc. 檔)。
‧簡報說明:資料格式為簡報檔或影片檔。(簡報檔以 3 頁為限,影片檔以 5 分鐘為限,檔案格式須為 ppt. 檔、mov. 檔、mpg 檔、avi 檔,其中任一)。
‧產品設計圖:2D CAD 檔或 3D CAD 檔,例如 AutoCAD, SolidWorks...等等程式。
‧3D 外觀模擬圖:A3 尺寸 (420mm * 297mm 或 16.5in * 11.7in) 3 個不同角度橫式設計圖說,需含設計表現圖、作品尺寸圖、主題表現概念說明及其他文字說明等,說明文字及數大小建議中文不要小於 10,英文不要小於 10。圖片格式為 RGB 模式的 JPEG 檔,解析度為 144dpi (2376px * 1684px),每個圖檔大小不得超過 5mb,以 2 張為限
‧設計者照片 (1 張):尺寸 210 * 297mm,解析度 300dpi。
* 設計成品允許微幅調整,如尺寸等。但不接受與初選設計無關的成品。

X. 評審程序
本競賽分為初選及決選 3 階段。
1.審核 - 依作品與主題符合性與正當性進行篩選,名額不限。
2.初選 - 網路票選。每人可對每件作品進行「買 / 不買」之評價。將選出 10 名獲得最多「買」的作品進行決選。
3.決選
(1)需檢附產品企劃書及簡報之審查方式,本簡報資料將成為評審給分及意見討論之參考。
(2)線上 webcam 簡報形式:以產品企劃書中之簡報為主。
◎決選評審標準
1.創意與設計概念 30%:設計創意、原創性。是否切合主題;是否符合消費者需求。
2.設計表現 20%:競賽主題表現、美學、媒材選擇、簡報呈現。
3.技術可行性及市場性 50%:邏輯性、獨特性、效益,技術應用成熟度及產品化可行性,未來1年內可實現與量產之技術。

XI. 獎品
1.獎金 $10,000 美元 (不含稅金)
2.抽取優勝作品 3 年總銷售量的 % 淨利,第一年 5% 總銷售量淨利,第二年 3.5% 總銷售量淨利,第三年 2% 總銷售量淨利
3.邀請年度設計師來台領獎

XII. 籌辦單位
* 主辦單位:STRELKA, b.Logic Branding Consultancy
* 協辦單位:工研院,元智大學,夏田設計

XIII. 注意事項
* 主辦單位擁有所有參賽作品之使用權
* 參賽作品須為參賽者之原創作品、且未經公開或未曾參加其他競賽;一旦經主辦單位查為非原創或抄襲他人創作之產品,主辦單位將取消參賽權利與得獎資格
* 凡投稿參加本活動者即視為同意本活動辦法之各項相關規定。
* 本活動主辦單位具有修正各項相關規定之權力。如有任何爭議,主辦單位將保留最終決定權,主辦單位有權移除任何內容涉及侵害他人肖相權、著作財產權、色情、暴力等圖像而不事先通知。
* 關於個人資料均為私密,主辦單位絕對善盡保密之責,不善自外洩,請安心填寫。
* 參賽作品每人限以一件作品參賽為限,發現重複者由主辦單位刪除。
* 作品以個人創作為限,並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加甄選,違者若被原著作者發覺並提異議時,除依法追繳原領之獎勵外,凡違反著作權者之法律責任一律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涉。
* 作品之所有權已被買斷者,請勿參加本次活動,如有爭議,概由參賽者負責,與主辦單位無涉。
* 主辦單位保留修改,變更或取消本活動權利。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strelka.tw/news/strelkaxun-zhao-2012nian-du-she-ji-shi-da-sai

2011年11月28日 星期一

迎向 101 年高雄捷運特色商品設計大賽




活動目的
為激發高雄人對在地創意文化之認同感,發揮生活美學創意,特舉辦本特色商品設計徵件比賽,鼓勵對高雄特色商品設計有興趣的民眾及學生參與徵件活動,期使民眾能關心高雄在地生活環境中的視覺景物,培養生活美感涵養,並藉由各界創意的火花激發設計出代表高雄意象的特色商品,增進地方創意產業發展。

主辦單位
高雄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參賽資格
不限國籍,凡對本活動有興趣或愛好設計創作之廣告、公關、行銷、廣告、美術設計等相關行業之個人、團隊、法人及公司,皆可參與本徵稿活動。

活動時間
1. 徵件時間:自民國 100 年 12 月 16 日起至 101 年 1 月 16 日(星期一)下午 5 時止(以郵戳為憑)
2. 初審會議:101 年 2 月
3. 決審會議:101 年 2 月
4. 公佈得獎時間:101 年 2月後〈公佈於高雄捷運公司網頁http://www.krtco.com.tw,並另函通知得獎者領獎〉
5. 頒獎時間:擇日辦理〈於主辦單位網站公告,並將個別通知得獎者〉
6. 公開展覽:得獎作品將放置於美麗島車站光之穹頂旁走道上展示。

徵件主題說明
1. 設計作品創作理念發想,須取材自大高雄地區之生活環境素材,例如運用在地藝文意象、大眾捷運車輛、季節時令農產品等元素,或結合地方產業特性,創新運用各類藝術型態或製造材質,融合色彩、造型風格、功能性和形象識別性,期發揮藝術與美感設計於作品中。亦可自行設計具高雄捷運特色之吉祥物或人物公仔,惟設計圖檔之背景須融入大高雄地區之生活環境素材。
2. 商品型態不限,惟需設計可供打樣、量產並兼具商品化之設計作品與包裝設計,如:生活用品、工藝品、伴手禮、設計創意T恤或捷運一卡通等等。〈※一般普卡尺寸為 86mm x 54mm,特殊造型卡尺寸不限,票卡設計正面須加上高雄捷運字樣,背面須為用卡說明,相關圖檔請逕自活動網站下載使用〉
3. 商品設計亦可考慮加上高雄捷運公司名稱:
中文:高雄捷運
英文:Kaohsiung Rapid Transit Corporation,簡稱:KRTC
〈相關 CIS 圖檔請逕自網站下載使用,或可先參考:http://www.krtco.com.tw/about/about-1_2.aspx

獎勵辦法
1. 金獎:取 1 名,高雄捷運儲值禮卷 1 萬 5 千元整、客製化捷運卡 1 張、尊榮典藏版集卡紀念冊 1 冊、獎狀壹紙。
2. 銀獎:取 2 名,高雄捷運儲值禮卷 1 萬元整、客製化捷運卡 1 張、尊榮典藏版集卡紀念冊 1 冊、獎狀壹紙。
3. 銅獎:取 3 名,高雄捷運儲值禮卷 6 千元整、客製化捷運卡 1 張、尊榮典藏版集卡紀念冊 1 冊、獎狀壹紙。
4. 優選:取 10 名,高雄捷運儲值禮卷 2 千元整、客製化捷運卡 1 張、永福家族公仔 1 組、獎狀壹紙。
5. 佳作:取 30 名,高雄捷運儲值禮卷 6 百元整、客製化捷運卡 1 張、DIY 造型燈 1 組、獎狀壹紙。
6. 人氣獎:決選時將依統計之得票數選出人氣王 3 名,贈送高雄捷運儲值禮卷 5 百元整、光之穹頂週年紀錄片 (紀念版) 1 份、客製化捷運卡 1 張。
7. 參加獎:從參與投票的粉絲中抽出幸運得獎者 3 名,贈送高雄捷運儲值禮卷 5 百元整、光之穹頂週年紀錄片 (紀念版) 1 份、客製化捷運卡 1 張。

評選辦法
1. 評分方式:
由評審團進行初選,決選則依評審團 70%網路票選 30% 之比例評分。
評審團將由主辦單位遴聘國內 5 至 7 位相關專業人士組成,依據公平、公正原則產生初選入圍及決選優勝名單;評選結果未達評審認定標準者,得予從缺。
2. 評分標準:
‧主題意象表達  40%
‧創意及整體造型 40%
‧應用可行性   20%

徵稿方式
1. 每人或每單位(法人、團體)限繳作品 3 件以內。
2. 比賽繳交資料:請於報名截止前送交下列文件,完成報名,同一概念衍生之系列作品將視為 1 件。
A. 作品圖稿:以電腦輸出於 420mm X 297mm A3 白紙上,並裱於 3mm 厚之紙板上〈一件作品一張〉,填妥參賽報名表,浮貼於厚紙板背面,正反面不得簽名或標註記號。
B. 報名表:請逕自活動網站,下載報名表,並黏貼於裱板背面。作品需說明設計創作理念與特色,請依報名表格式填寫,以 500 字為限〈含色彩、圖形設計意義、材料說明、使用場合、對象與創作特點等〉。
C. 作品光碟ㄧ張(含設計比賽之報名表、設計創作說明之 Word 檔案、高解析 300dpi 原始設計 AI 檔與 JPEG 格式圖檔)作品不符合競賽辦法內容者,主辦單位將不予收件。
D. 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請逕自活動網站,下載同意書。
3. 一律採掛號郵寄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郵資自付),不受理現場送件。請將圖稿裱板背貼報名表及光碟〈一件作品一片光碟〉,掛號郵寄至:高雄市前鎮區 806 中安路 1 號 開發行銷處「高雄捷運特色商品設計大賽徵稿小組」收,郵件封面請註明投稿「高雄捷運特色商品設計大賽徵稿」,101 年 1 月 16 日截稿,以郵戳為憑。逾期或報名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4. 來稿請妥善寄送、切勿捲折或擠壓;如因作品包裝不當遭損壞,影響其資格或評選結果者,主辦單位將以棄權論,不另行通知。
5. 參賽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所有參賽作品及報名表等相關資料,均不予退件,請自行留存底稿或備份。

注意事項
1. 參賽者請依本辦法附表詳填各項資料,否則恕不受理,參賽資料若遺漏未備齊,視同棄權。
2. 以團體名義參賽者,由報名表中指定之代表人全權處理與主辦單位及本比賽相關之一切事宜。
3. 參賽作品恕不退還,得獎作品高雄捷運股份有限公司保有修改權,並有權可開發相關之商品,得獎者不得異議,不得要求收取任何授權費用。
4. 參賽作品不得抄襲仿冒、重製,且需為本人之創作,不可以筆名、假名投稿,不符規定者將取消其資格。違反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回收已領取之獎狀、獎品及獎金。
5. 得獎作品若經人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專利權之侵害,經由法院判決屬實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除追回原發之獎狀、獎品、獎金外,並需請參賽者自行負法律規定之相關責任,並負擔損失。取消之獎項不予遞補。已領取獎勵者(包括獎狀、獎品、獎金)將予以追回。
6. 所有得獎作品及原稿數位檔之所有權及著作財產權,自公佈得獎日起,讓與高雄捷運股份有限公司。前開所稱著作財產權,依著作權法第三章第四節之規定。得獎人並承諾對高雄捷運股份有限公司不行使其著作人格權;高雄捷運股份有限公司可逕行使用於宣傳、攝影、發表、網頁製作、出版、佈置、展覽、刊登報章雜誌,或印製書冊等,有重製作為本公司包括但不限於銷售、販賣及再授權各項營利或非營利目的之使用用途、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使用於各項推廣工作之權利,不另通知亦不再致酬。高雄捷運股份有限公司可同意作品作者以複製方式保留作品。並對本活動之評審結果、作品陳列、文宣出版等不得有任何異議。
7. 優選以上獎項,每人限得1件,經公佈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8. 得獎者依稅捐稽徵法之相關規定列報所得需代扣5%稅額;金額未超過二萬元者不需預先扣繳,但會在年終時收到主辦單位寄發之所得扣繳憑單,並憑以申報年度綜合所得稅。獎金應付之稅款,由得獎者自行負擔。
9. 領獎時得獎者需提供身分證明文件,委託領獎時需簽署代理同意書,代理人應帶個人身分證明文件,無法提供者,除資格取消外,獎項亦不再遞補。
10. 參賽者應尊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本比賽之獎項,評審委員會可視徵件作品水準,決議以從缺方式辦理。
11. 凡報名參賽者,視同完全同意本活動之各項內容及規定,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適時修改,並於網站公告周知。

活動諮詢
高雄捷運客服中心電話:(07) 793-8888
活動網站:http://www.krtco.com.tw
地址:高雄市前鎮區 806 中安路 1 號
傳真:(07) 793-9687

相關資訊:http://www.krtco.com.tw/act_news/flourishing-2_detail.aspx?ID=7699ea7c-58b0-49c8-a7a3-6f2343a6433b

2011年5月24日 星期二

第 2 屆桌曆創新設計大賞

 


競賽目的
主辦單位提供一個設計競賽的平台給全國各大專院校設計科系學生,讓學生在參與競賽過程中能夠發會巧思、創意,以及獲得鼓勵;更期望透過這樣立意良好的設計競賽,能夠讓印刷與設計產業人才,擁有實務經驗交流的管道。

競賽資格
國內台灣大專院校與高中(職)之在學學生均可報名參加,創意小組以 1 ~ 2 人為限。
(1)團隊作品需詳列團隊名單,並指定一人統籌負責參賽、代領獎金事宜。
(2)得獎者獎金之領取,一律依我國相關稅法規定辦理。

競賽主題
本屆比賽主題不限由參賽者自行發揮,例如台灣地方特色、異國風情、旅遊、自然環保等主題皆可;製作的技法也不限,可以電腦插畫、手繪、攝影等,但最終須以「民國 101 年(西元 2012 年)桌曆」使用為主軸。

競賽說明
(1)尺寸規格:A 版型(11 × 15cm 直式)、C 版型(10 × 25cm 橫式)2 種。
(2)競賽內容:須包含封面及 12 月份之圖像雙面設計共 13 張,每個月份必須可查閱日期、星期、休假日之基本功能。
(3)使用材質:以健豪印刷現有之紙材、印刷、後加工技術為主,並須考慮未來量產之方便性。
(4)未來性:獲獎作品未來將以公版形式印製,請以世新大學為範例,於版面設計預留可加入顯示其公司商標、名稱、電話及地址等訊息之機制。
(5)量產性:獲獎作品將被量產因此獲獎的作品,必須要確認能以 CMYK 色彩模式印製、點陣圖沒有解析度不足等問題,參賽者更必須確認被量產品的作品沒有版權問題。
(6)其他說明:其餘詳細說明,請見競賽簡章其他篇幅說明。

競賽獎勵
(1)設計金賞壹名:獎金新台幣 8 萬元,獎盃一座。
(2)設計銀賞壹名:獎金新台幣 5 萬元,獎盃一座。
(3)設計銅賞壹名:獎金新台幣 3 萬元,獎盃一座。
(4)創新佳作獎 5 名:獎金新台幣 1 萬元,獎狀 1 紙。
(5)創新入選獎 10 名:獎金新台幣 2 千元,獎狀 1 紙。

報名作業
一、報名時間:
自即日起至 100 年 6 月 15 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
(1)報名資料請向執行單位(世新大學圖文傳播暨數位出版學系)索取或至第 2 屆桌曆創新設計大賞網站(http://gc.shu.edu.tw)下載即可。
(2)參賽者報名時需同時繳交以下資料,文件資料請依下列順序備妥裝袋。
A.報名資料
1.申請文件封面 1 份
2.參賽者報名表 1 份
3.作者聲明書 1 份
4.著作權授權書 1 份
5.附件 (其他有助於審查作業之參考資料) 1 份
B.作品資料
1.作品說明表一式 1 份
2.作品:請直接將桌曆製作完成並完整裝訂成參賽成品,一式 1 份
3.電子檔 (光碟) 1 份:
a.將作品說明表及作品圖片電子檔存於光碟。
b.圖片檔為 PC 或 Mac 規格,須為以下三種格式之一:
‧pdf 檔:CMYK 色彩
‧eps 檔:CMYK 色彩
‧tiff 檔:解析度 300 dpi,CMYK 色彩
三、受理方式:
以掛號郵寄或親送執行單位 (世新大學圖文傳播暨數位出版學系),並請於信封上註明「第 2 屆 - 桌曆創新設計大賞」字樣。

整體流程說明
一、所有設計作品必需裝訂成最後符合規定的尺寸,並於 6 月 15 日之前送達或郵寄
二、得獎名單公佈於比賽之官網並同時以書面通知得獎者。
三、頒獎典禮與作品之展覽將一併 10 月份同時舉辦。
四、 設計大賞獲選之作品,於評審公布與獲領獎勵後,由健豪負責生產印製。

評審作業
一、評審委員
由主辦單位邀集平面設計專業人士、產品行銷、設計、通路及相關領域專家,組成專業評審小組,進行公開審查。
二、評審標準
‧創意 20%:作品應充分發揮創意, 充分表達主題含意「台灣美麗風光、地方特色文化及豐富多元的生活型態」等特質。
‧製作技巧 20%:正確使用印刷設計技術、色彩設定正確、運用適當軟體做好插畫、影像及編排設計並正確完稿。
‧字型暨版面設計 20%:運用適當字型、版面有適當留白、編排美觀而易讀、易於傳達主題,充分發揮圖文整合功力。曆文應有陽曆及陰曆標明在桌曆上。
‧作品完整性 10%:用適當軟體正確存檔、裝裱正確並繳交電子檔
‧市場力 30%:量產加工可能性、市場接受度、行銷通路可行性、異業合作潛力、並考慮其未來性。
三、評選結果公布
比賽結果於 100 年 6 月 25 日公佈於比賽官網中,並以書面方式通知得獎者。
四、退件作業
退件截止日逾期一個月後若未領回作品,將由主辦單位自行處理,參賽者不得異議。

注意事項
一、申請作品需為因應本次甄選之原創性設計,於市場上未曾公開發表,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者。獲入選以上者事後若經人檢舉有違反評審作業程序之規定或有抄襲、仿冒事實並查證屬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其資格外,並追回其領取之證明、獎金 (若有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等法律責任,概由參賽者擔負)。
二、報名繳交文件後將於 7 個工作日內收到確認通知,報名者若於時間內無收到確認通知,請儘速洽詢報名聯絡人。
三、獲評選為入選以上獎項之參賽作品,其完整著作財產權於領取參賽獎金、獎座/獎狀時,即同時移轉至主辦單位(健豪印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主辦單位得運用其圖稿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推廣、報導、出版等用途不另行通知。創作人享有著作人格權,且得於其日後出版之個人著作目錄、個人網路部落格等方式收錄為創作目錄。第二屆健豪盃桌曆創新設計大賞執行單位(世新大學圖文傳播暨數位出版學系)得不限次、不限方式於教學展示、學系宣傳資料、學生實習改作、典藏資料庫及其他學校推廣用途之目的實施該獲獎著作,不另支付稿酬與授權金予創作人與健豪印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四、設計大賞獲評選為入選以上獎項之參賽作品,主辦單位(健豪印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於相關展覽、銷售會印製生產以供展示、銷售,需呈現作品之創作人姓名、單位。
五、參賽未獲評選為入選以上獎項之參賽作品,其著作財產權仍屬參賽人所有,執行單位(世新大學圖文傳播暨數位出版學系)須退還其著作權授權書。本項未獲評選為入選以上獎項之參賽作品,執行單位(世新大學圖文傳播暨數位出版學系)得不限次、不限方式於教學展示、學生實習改作等教學之目的實施該著作,不另支付稿酬與授權金予創作人,實施時須載明創作人名稱。
六、參賽作品之所有運送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七、凡參加此活動者,視同承認本活動相關規定;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公布。

相關資訊:http://gc.shu.edu.tw/
簡章下載:http://gc.shu.edu.tw/pdf_news/race_10004121.pdf

2011年5月7日 星期六

台中大隆創意市集形象商品設計比賽

 


一、比賽宗旨:
以台中大隆創意市集為主要意象,結合台爭重要特色景點及豐富的歷史人文及天然環境資源,開發出屬於台中及大隆創意市集形象商品。

二、報名資格:
對設計有興趣之創意工作者或一般民眾皆可報名。

三、活動時間:
即日起至 5 月 30 日止

四、活動規劃:
設計形象商品分為以下二大類型:
◎禮品組:
針對廣大禮品市場,設計餽贈親友的精緻小物,生產後可販賣零售價為 599 元以下價格之商品。
◎平面設計組:
可作為明信片、書籤卡片或轉印等各種平面設計商品。

五、獎勵辦法:
◎禮品組:
第一名:獎金五千元及獎狀乙張
第二名:獎金三千元及獎狀乙張
第三名:獎金兩千元及獎狀乙張
◎平面設計組:
第一名:獎金五千元及獎狀乙張
第二名:獎金三千元及獎狀乙張
第三名:獎金兩千元及獎狀乙張

六、報名方法:
1. 請參賽者先至台中創意市集發展協會下載報名表,將報名表填寫完畢後 mail 至 cooper@2p.com.tw,信件主旨為「大隆創意市集形象商品設計比賽參賽資料」,或傳真至 04-23282966。
2. 完成報名手續,待執行單位確認資料備齊無誤後,將會以 e-mail 方式將「報名完成確認通知」函及參賽編號寄發至報名者之 e-mail 信箱。
3. 參賽者可同時報名兩個組別,每組限投槁一件作品,請於報名時註明組別。
4. 報名、送件時間:即日起至 100 年 5 月 30 日截止,以郵戳為憑,親送者當日下午 5 點前須送達,逾期不予受理。
※請參賽者將作品、報名表(含著作權聲明書)、作品說明牌及設計電子檔依序裝入信封或包裹內,郵寄或親送至台中市忠明南路 62 號 3F-2 台中市創意市集發展協會。(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台中大隆創意市集形象商品設計比賽」,遺失恕不負責。
5. 市集民眾公開評審時間為 100 年 6 月 10 日及 11 日兩日,於大隆創意市集公開評審。
6. 評比結果將於 100 年 6 月 29 日公布。

七、參賽方式:
參賽者須繳交實品、作品說明牌、報名表(含著作權聲明書)及設計電子檔:
1.實品:
請以 1:1 比例製作。
2.作品說明牌:
★ 說明牌以 A4 尺寸 (210 × 297mm) 圖紙繪製,直接貼於黑色厚卡紙上 (請勿加框或裱背),將配合實品展出。
★ 設計說明文字,字體須明顯清晰。
★ 參賽者不得在說明牌及作品上標示設計者姓名或任何影響公正性之代號 (含參賽者資料) 一經發現將取消參賽資格。
3.設計電子檔:
設計作品必須以電腦完稿,作品電子檔以光碟燒錄方式存檔 (圖檔規格以 CMYK 全彩,JPG 及 psd / AI 格式,解析度 300dpi 以上)。
4.參賽規則:
所有參賽作品須符合本競賽辦法之規定,包含設計可行性,作品展示規格與送件時間等,否則不予評審。
★ 公開評審日期:100 年 6 月 10 日及 11 日於大隆創意市集現場。
★ 評審標準:
‧設計完整性與創意 30% (考量產品設計之原創性、特點等)
‧商品化可行性   40% (考量設計之量產可行性、市場與通路接受度、技術與成本等因素)
‧外觀造型     30% (考量造型之新穎、完整性、美感衡量等)

七、聯絡人:
郭先生(Cooper)
電話:04-23281947
Mail:cooper@2p.com.tw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cy47.pixnet.net/blog/post/55540326

2011年1月9日 星期日

苗栗生活創意設計競賽

 
請以苗栗縣文化特色作為設計發想,透過『生活三稜:創意‧美學‧設計』的主題,利用日常生活用品為創作素材,以突顯苗栗多元文化的特色與創意的繽紛多彩。

參加資格:
海內外不限國籍,凡對苗栗文化及創意設計有興趣的個人或團體,均可報名參加

競賽主題:
「生活三稜:創意‧美學‧設計」
苗栗縣位於臺灣島中部偏北的位置,地形構造複雜、生態資源多樣、人文景觀多元,是一個非常值得深入探索的美麗之鄉。苗栗這片大地上,自古以來孕育了豐富的生物世界,在生物界舞台上各自扮演恰如其份的角色;而人類文明的進入本區,又為人與土、人與動物的關係引入另一階段的歷史洪流中。苗栗,依山面海,縣境山丘重疊,平地甚少,是一個多山的縣城。
本競賽依苗栗縣文化特色為中心,以「生活三稜:創意‧美學‧設計」為主題,為苗栗生活創意設計競賽規劃設計。將生活分為三稜,可分為︰創意、美學、設計。透過創意的想法帶來樂觀的態度;利用美學的角度增添生活的質感;配合巧思的設計促進生活的樂趣。生活如此簡單,充分運用這三樣成份便可達成豐富的變化。藉由本設計競賽的實施,以凸顯苗栗多元文化的特色與創意的繽紛多彩,豐富苗栗生活創意設計為最大目的。

比賽類別及作品規格:
第一類:平面視覺類:
(1).海報設計組:作品大小以 A3 (297 * 420mm) 尺寸為限。
(2).指標及 DM 設計組:作品以 A3 (297 * 420mm) 尺寸書面方式呈現。
(3).插畫設計組:作品大小以 A3 (297 * 420mm) 尺寸為限。
(4).包裝設計組:作品以 A3 (297 * 420mm) 尺寸書面方式呈現。
第二類:應用創意類:
以 A3 (297 * 420mm) 尺寸書面方式呈現。
(1).文具產品系列:建議以流行之 Rubber 素材,迎合市場主流,但不以此為限。
(2).3C 週邊商品系列:建議以塑膠、Rubber 素材,但不以此為限。
(3).生活創意系列:材質不限。
(4).金工設計系列:建議以金屬材質為主,但不以此為限。
(5).禮贈品、紀念品系列:供訪客購買作為贈品或紀念用。
(6).陶瓷產品系列:建議開發生活器皿,增加生活趣味。
(7).家飾品系列:建議開發如木製品、竹製品、織用品、紙製品等,但不以此為限。
(8).庭園造景系列:開發戶外產品,從室內產品延伸至戶外,以增加產品的廣度。
(9).玩具公仔產品系列:發展符合年輕族群、上班族、家庭主婦、兒童喜愛的產品。
※設計注意事項:
1.每人 (組) 參賽作品,每類以二件為限。
2.作品須是可生活化使用之具創意及議題故事性之商品,並須具設計感及實用性。
3.應用創意類作品均須包含內外包裝。
4.請參賽者利用網路資源了解苗栗縣文化特色後再由此延伸出更豐富的設計。

報名方法繳交文件:
請於報名截止日前 (作品到件日:民國 100 年 3 月 24 日 17 點止,郵寄者請留意郵寄時間是否能如期送達) 送交下列文件,完成報名:
1.報名表
2.作品理念說明表
3.產品介紹書
4.參賽同意書

5.作品設計圖說裱板
請依照作品規格彩色輸出圖稿並以對開黑色裱板呈現 (每件作品以 2 張裱板為限,並將裱板進行黏貼或連結以避免單張作品遺漏),裱板內容可自由發揮,但應至少包含下列內容:
*平面視覺類裱版內容:
(1)設計表現圖、主題設計理念說明以及外觀彩色表現圖文說明。
(2)裱板正面不可出現設計者姓名等任何相關符號或文字。
*應用創意類裱版內容:
(1)設計表現圖、主題設計理念說明以及外觀彩色表現圖文說明。
(2)裱板正面不可出現設計者姓名等任何相關符號或文字。
(3)應用創意類作品以數位圖像創作皆可,並建議圖稿內容包含 3D Rendering、三視圖、色彩計畫、示意圖。
6.電子檔光碟:包括作品設計圖、報名表、作品設計理念說明表、應用創意類產品說明書、參賽同意書、作品展示圖片。(圖片解析度 300dpi 以上,圖檔請以創作者姓名 (團隊名) 及作品名稱為檔名,例如:王大頭-參賽作品名稱.jpeg)

活動時間:
報名截止日:100 年 3 月 24 日 17 時止,郵寄以到件日為主,郵寄者請注意到件時間。
初選:100 年 3 月 31 日,下午 5:00 網站公佈入選名單
複選:100 年 4 月 14 日,下午 5:00 網站公佈入選名單
決選:100 年 4 月 28 日,下午 5:00 網站公佈得獎名單
頒獎活動:100 年 5 月 10 日,苗栗縣政府國際會議廳
得獎作品展示:100 年 5 月 13 至 17 日,華山 1914 創意文化園區

送件程序:
1.報名資料:一律採線上列印報名表,表件電子檔請逕至活動網頁( www.detekt.com.tw)或主辦單位官方網站(http://www.mlc.gov.tw/)下載。
2.報名送件方式:請於民國 100 年 3 月 24 日 17 點前以下列方式寄送:
(1)e-mail:將報名表及全部附件 e-mail 至 info@detekt.com.tw。傳送前請確定所有檔案均可被開啟 (附件文件請以 Office 2003 為主)。
(2)掛號郵寄:收件至 100 年 3 月 27 日截止,以郵戳為憑(海外報名者請注意寄運時效,並主動與承辦單位聯繫)。
(3)親自送至:台北縣板橋市雙十路二段 10 號 11F「苗栗生活創意設計競賽小組」TEL: 02-82523722。
※作品書面圖稿文件未於規定時間寄/送達,主辦/承辦單位均概不予受理。

評選:
一、評選階段:
1.初選:
『平面視覺類』:依繳交資料文件完整性進行初審評選,並由各系列選定若干件入圍複選。
『應用創意類』:依繳交資料文件完整性進行初審評選,並由各系列選定若干件入圍複選。
2.複選:
『平面視覺類』:依作品圖面及設計理念評選,由評審團依照各組參選作品數量及水準擇優選定 50 件作品入圍決選。
『應用創意類』:依作品圖面及設計理念評選,由評審團依照各組參選作品數量及水準擇優選定 50 件作品入圍決選。
3.決選:
『平面視覺類』:依作品圖面、設計理念評選,擇優選定獲選作品 7 名。
『應用創意類』:依作品圖面、設計理念及產品說明書評選,擇優選定獲選作品 7 名。
※依據平面視覺類、應用創意類兩類,由主辦單位遴聘國內5至7位相關領域專家組成評審團,依據公平、公正原則進行評選。
二、評選標準:
◎創意性 (作品原創性、文化特質) 30%
◎商品化可行性 (市場性、獨特性) 20%
◎競賽主題表現 (設計理念)    30%
◎美感造型 (作品完整度、質感)  20%


獎勵辦法:
※平面視覺類
第一名:1 名,獎金新台幣 10 萬元,獎盃 1 座
第二名:1 名,獎金新台幣 6 萬元,獎盃 1 座
第三名:1 名,獎金新台幣 3 萬元,獎盃 1 座
優選:2 名,獎金每名新台幣 2 萬元,獎盃 1 座
佳作:2 名,獎金每名新台幣 1 萬元,獎盃 1 座
※應用創意類
第一名:1 名,獎金新台幣 10 萬元,獎盃 1 座
第二名:1 名,獎金新台幣 6 萬元,獎盃 1 座
第三名:1 名,獎金新台幣 3 萬元,獎盃 1 座
優選:2 名,獎金每名新台幣 2 萬元,獎盃 1 座
佳作:2 名,獎金每名新台幣 1 萬元,獎盃 1 座

注意事項:
一、如因報名資料不完整、作品規格不合,經限期補正,若逾期未補正,以致影響評審作業,視同報名未完成,不予評分。
二、以團體名義參賽者,應於報名表載明指定之代表人,全權處理與主辦單位及本比賽相關之一切事宜。
三、參賽者遞送作品及文件時,應予適當保護(例如以泡膠封袋遞送),凡寄達前產生之損害,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凡繳交之參賽作品、相關資料、其他包裝裝飾配件等,不論得獎與否均不退件,參賽者請自行留存底稿或備份。
四、參賽者於競賽期間所提出之作品及說明書等各項資料,其智慧財產權將同意讓渡予主辦單位,並須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作為活動宣導與展售之用(包括研究、攝影、宣傳、網頁製作、出版及出版品販售等)。
五、參賽作品須為自行創作之作品,且未曾參加其他相關設計競賽,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甄選要點所列之規定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獎金等獎勵,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
六、為求比賽公平、公正性,請勿加入個人之簽名或標誌符號在作品上,違者視同棄權。
七、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之專業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賽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調整名額」辦理,但以不超越該組原獎金總額為限。
八、獲獎作品除頒發獎金外,不另支付稿費或版稅等其他酬勞;獎金須依稅法相關規定預扣繳所得稅。(依稅法規定獎品價值超過 NT$13,333 元者須扣繳 15% 稅金。)
九、獲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讓渡與主辦單位,作者僅有著作人格權,惟須承諾對主辦單位及其授權之人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主辦單位除了保有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之所有權力,並得以將作品之設計圖,發包施工並製作量產,必要時亦可作部分之修正,作者不得異議。
十、凡報名參賽者,即明示同意本甄選要點之各項內容及規定,本甄選要點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修改公告之,並以主辦單位官方網站之最新公告為準。
十一、每件徵選作品應提交一份「報名表」,由創作者正確填寫並親筆簽署(創作者為單位者,須由授權代表簽署並蓋單位公章)。
十二、每件徵選作品應提交一份「同意書」,由創作者親筆簽署(創作者為單位者,須由授權代表簽署並蓋單位公章)。 創作者不止一人的,所有創作者必須共同簽署。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www.detekt.com.tw/miaoli.html

2010年12月20日 星期一

臺灣 366 花卉圖騰文化創意商品設計與推廣實作競賽

 
活動目的
配合政府舉辦「花卉博覽會」及推動文化創意產業政策,促進文創產業發展動能,以因應產業發展需求。整合國內各大專校院文化創意研發資源,有效結合學校特色與產業合作,提升產學研發能力,落實文化創意的發展特色。提升大專校院師生創意能量、研發創意品質與行銷企劃能力,激發創意潛能及增加實作經驗。將競賽作品與產業發展結合,落實文化創意人才的培育與產業發展間的契合度,共創雙贏的未來。

指導單位:教育部技職司
主辦單位:中國科技大學管理學院企業管理系
協辦單位:黃金種子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參賽資格
全國公私立大學院校、科技大學、技術學院〈含專科部〉與專科學校之在校生為主要活動對象,在校生包括研究生及外籍生;以團體方式報名(各團隊人數以 1 ~ 5 名學生及 1 ~ 2 名指導老師為限)參與競賽,成員可包含不同學系之學生,亦可跨院、跨校組成參賽隊伍。 有鑑於本次競賽內容涵蓋不同學科領域,包括文化創意、商品設計、視覺傳達、藝術美術、行銷企劃、經營管理、財務管理等,因此本競賽亦鼓勵參賽者以跨領域方式組隊參加,以結合教學理論與市場實際應用,提升參賽者對產品商業化經營模式之了解。

報名方式
1.99 年 11 月 15 日起接受報名:請下載報名表,以郵寄、傳真、電子郵件報名,報名期間至 100 年 2 月 18 日截止
2.100 年 2 月 25 日前繳交報名表、參賽作品授權同意書、所以參賽者學生證正反面影印本、研發創意說明書 5 份及電子檔案〈Word 檔〉,以完成報名手續。參賽團隊必須同意參賽作品授權同意書中所有項目,且全體隊員須簽名,始得以參加競賽,不符者恕不受理。
3.郵寄地址:116 台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三段 56 號 中國科技大學管理學院企業管理系 2010 文化創意商品實作競賽活動企劃組 收
4.競賽網址:http://www.cute.edu.tw/http://www.uniquetaiwan.com
5.電子郵件:dba@cute.edu.twmei@cute.edu.tw。e-mail 主旨請註明「臺灣 366 花卉圖騰文化創意商品設計與推廣實作競賽 - 報名」
6.洽詢電話:(02)2931-3416 分機 2252 葉小姐、2267 梅老師
7.傳真電話:(02)2933-7543

競賽地點
決選地點:中國科技大學台北校區格致樓 1 樓

競賽內容
本次規劃的文化創意競賽活動,為全國性競賽活動,由協辦單位黃金種子文化事業有限公司提供其所研發之「臺灣 366 花卉創意圖騰」之圖片檔、花語及 366 個生日個性描述資料,讓參賽者以此為主題,展現其文化創意產品研發設計與規劃市場行銷模式之能力,鼓勵大專校院師生提出具研發創意、市場創新與文化價值之商品內容與實體作品,並規劃該創意商品於市場行銷與財務管理之經營模式,期以透過獎勵方式激發大專校院師生共同紮根與推動,找出創造文化創意商業環境的另一股創新能量,加速蓄積我國文創產業總體競爭力。參賽作品應包含以下內容:
1.創意商品設計與開發說明書
2.創意商品實體作品展示
3.創意商品之市場分析與行銷規劃
4.創意商品之財務分析與管理規劃

競賽時程
報名:99 年 11 月 15 日至 100 年 2 月 18 日止。
初選收件:100 年 2 月 25 日
初選:100 年 3 月 4 日初選審核
初選結果公告:100 年 3 月 7 日公告於網站上,並個別通知入選決賽隊伍
決選收件:100 年 4月 1 日前繳交研發創意競賽作品簡介 (PowerPoint 檔案) 1 份、經營計畫書 2 份及相關電子檔案,詳細辦法另行通知
決賽佈置:100 年 4 月 19 日進駐
決選及公開展示:100 年 4 月 20 日上午 9 點前,攜帶經營模式計畫、相關展示資料與作品到決賽現場展示說明,詳細辦法另行通知。展示期間上午 9 時至下午 5 時
頒獎:100 年 4 月 20 日下午

競賽獎勵
根據競賽活動結果選出前三名、佳作等參賽隊伍,並給予參賽獎勵,內容如下:
‧第一名:取 1 隊,發給獎座、獎狀及獎金 2 萬元。
‧第二名:取 1 隊,發給獎座、獎狀及獎金 1 萬 2 仟元。
‧第三名:取 1 隊,發給獎座、獎狀及獎金 6 仟元。
‧佳 作:取 3 隊,發給獎座、獎狀及獎金 3 仟元。

評審項目
一、邀請國內產官學專家顧問與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初審」與「決選」評審,以選出最具研發創意的競賽隊伍。
二、評審標準:
‧創意表現 (20%):創意特色、創新性
‧產品設計 (30%):主題表現、美感、實作成果、商品開發可行性、市場發展潛力
‧行銷企劃 (30%):分析力與邏輯力、完整性、可行性
‧提案完整性 (20%):跨領域整合能力、團隊特色、計畫內容的周延性

注意事項
1.研發創意說明書內容至少應包括以下七項:(1)緣起背景、(2)文化意涵、(3)整體展示專業度、(4)產品創新性、(5)財務分析、(6)行銷計畫、(7)實體作品。
2.為秉持創新精神與公平原則,同一作品不得同時報名參加其他單位或機關之類似競賽。
3.參賽作品概不退還。
4.參賽作品及企劃內容如涉有抄襲、或侵犯智慧財產權者,經認定屬實,一律取消參賽資格,已獲獎者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由參賽團隊自負法律責任。
5.主辦單位與協辦單位得自由免費運用參賽計畫之實物、照片、幻燈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攝影及出版等用途,參加者並應積極配合相關之宣傳及推廣活動。
6.「臺灣 366 花卉圖騰」之圖片、花語、生日個性描述文字資料等之智慧財產權仍屬協辦單位(黃金種子文化事業有限公司)所有;參賽者須於所設計之商品說明中註明「臺灣 366 花卉圖騰」之圖片、花語、生日個性描述文字資料之來源為黃金種子文化事業有限公司所提供。
7.參賽作品之智慧財產權歸協辦單位(黃金種子文化事業有限公司)所有,雙方若因智財權爭議或糾紛無法自行解決,雙方同意由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8.本辦法如有未訂事宜,得依相關法令及規定辦理,主辦單位得依實際競賽活動狀況隨時修正之。

活動網站及詳細資訊:http://www.uniquetaiwan.com/cht/event_20101115.php

2010年10月21日 星期四

「Magic 經典 國寶 100 總動員」文創設計競賽

 
參賽資格:
凡具中華民國身分資格者皆可報名參加,歡迎大專院校學生及社會人士參與;可採個人報名或團體報名。

參賽作品類型與繳交規格:
(1)類型
參賽作品之類型及範圍不限,舉凡生活用品、家飾品、衣飾用品、3C 產品等皆可,可提出系列、組合或單件作品;惟作品之意向發想來源須出自「精彩 100 國寶總動員展覽」之展件,參賽作品必須具有量產可行性。
(2)參賽作品規格
◎初選繳交物件規格:
1.參賽報名文件:報名表、參賽同意書、圖像保密切結書及設計者或設計團隊簡介。
2.輸出 A3 設計說明裱板:至多不得超過兩張裱板,裱板前後不得出現參賽者或參賽團體姓名稱號及任何相關符號或文字。並附上 150 字以內之創意說明及概念發想出處(須明確指出發想來源之物件名稱、編號)。
3.光碟一片:燒錄內容包含以上二項文件及設計作品 3D 模擬示意圖檔 (包含結構、尺寸與材質說明,全彩 JPEG 檔,A3 尺寸,解析度 300dpi。)
◎初選入圍後繳交物件規格:
1.設計者或設計團隊照片 (尺寸 105 x 148mm,解析度 300dpi)
2.參賽作品實體 1:1 打樣品

競賽期程
報名:10 月 08 日 (五) - 11 月 15 日 (一) 23:59 截止
初選評審:11 月 17 日 (三)
網路公布初選名單:11 月 18 日 (四),網路公布初選名單30名,每名可獲得 1,500 元打樣補助費
入選作品打樣繳交截止:12 月 02 日 (四) 17:00
網路公布競賽結果:12 月 06 日 (一)
頒獎典禮暨成果發表會:12 月 13 日 (一)

獎勵內容
第一名 1 名:獎金新台幣 12 萬元、獎狀 1 紙
第二名 1 名:獎金新台幣 8 萬元、獎狀 1 紙
第三名 1 名:獎金新台幣 5 萬元、獎狀 1 紙
佳作共 8 名:獎金每名新台幣 2 萬元、獎狀 1 紙

交件方式
以掛號將作品相關資料寄至 111-99 台北市士林區郵政 28 之 270 號信箱,逾期不予受理。

評選標準
‧與國寶 100 之藝術文化意涵詮釋之適切性 30%
‧創意發想 30%
‧造型設計 20%
‧商品化可行性 20%

評選方式
1.採兩階段評審;以設計稿參與初選,初選入圍後繳交實體打樣品進入決選程序。由主辦單位及藝術史學、設計相關領域代表組成評審團,召開評審會議選定初選入圍及決選得獎作品。
2.評選作業結束後將獲獎名單公布於活動網站,致電通知獲獎人,並於成果發表會暨頒獎典禮時頒發獎金及獎狀。

參賽注意事項與說明
1.凡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之作品,且未曾參加過其他國內外相關設計競賽,亦未曾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且無任何抄襲或仿冒情事者,另獲獎之作品如涉及抄襲等確定之情事者,主辦單位得取消獲獎者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
2.參賽作品若有部分雷同的內容或被舉發,將由評審團專業判定議決,參賽者同意尊重評審委員會之決議與評審結果,絕無異議。
3.主辦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得追回已頒發之獎項及獎金並公告之。若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應自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4.參賽作品與文件須於規定期限前送達主辦單位指定收件處,若繳交參賽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不予收件,亦無退回義務。
5.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
6.主辦單位對入圍作品有量產之權利,主辦單位得以將入圍作品之設計圖,發包施工並製作,得獎者不得私下將設計著作權未經告知主辦單位而讓與第三者,若發生此情事者,主辦單位得隨時暫停或取消參加競賽之權利,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
7.得獎者須配合進行商品後續產製手冊之撰寫,無故違反規定者,主辦單位得追回頒發之獎金,不得異議。
8.獲獎所得獎金須依照我國規定扣 15% 所得稅。

智慧財產權
1.參賽者同意其參賽圖文作品著作權、著作財產權於評審得獎確定時,讓與國立故宮博物院,並同意簽具「參賽同意書(智慧財產權轉讓同意書)」;國立故宮博物院得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
2.就本徵圖得獎確定之作品圖稿,國立故宮博物院具有修改與使用權利。
3.凡報名參加此比賽者,皆已研讀並充分了解本比賽之各項規定及條款要求,並且願意完全遵守本比賽之各項規定及條款要求。
4.若有任何未盡事宜,依中華民國法律(包括智慧財產權法)辦理之。
5.參賽者應簽署參賽同意書及圖像保密切結書。

活動網站:http://www.museumrepublic.com.tw/index.php

2010年9月11日 星期六

2010 久大「in 創意」潮卡設計大賽

 
◆設計主題
需以「聖誔節」或「新年春節」為設計主題,獲獎者之作品將有機會量產上市。

◆報名費用及資格
免費。不限科系,凡對卡片設計有興趣的大專院校在校學生或社會人士皆可。

◆獎勵辦法
1. 久大最 in 獎:1 名,獎金新台幣貳萬元整及獎牌一面。
2. 創意獎:1 名,獎金新台幣壹萬元整及獎牌一面。
3. 潛力獎:1 名,獎金新台幣陸仟元整及獎牌一面。
4. 佳作獎:3 名,獎金新台幣參仟元整及獎狀一紙。
5. 網路人氣獎:網路投票取 5 名,獎金新台幣一千元整及獎狀一紙。(得與前述奬項重複獲奬)

◆活動辦法
1. 報名方式:
先至久大網站 (http://www.9ta.com.tw) 線上報名,同時下載報名表與著作授權書,備齊下列資料後掛號寄至「100 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 28 號 久大文具「In 創意」潮卡設計大賽活動小組收」或 mail 到 incard@9ta.com.tw
(1) 報名表 (書面)
(2) 著作授權書 (書面)
(3) 作品照片及說明 (初選請提供解析度 1M 以上的 JPEG 檔、三張不同角度之圖樣,燒錄成光碟並列印 3 份作品,入選後需另提供 300dpi 以上之 ai 檔)
(4) 作品尺寸:寬 25.2 x 高 17.7 公分以內 (計算方式以攤開後為基準)
※備註:作品若以 mail 寄至活動信箱者,請另將著作授權書列印後親簽,掛號寄至「100 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 28 號 久大「in 創意」潮卡設計大賽活動小組 收」。
2. 報名暨繳件時間:
(1) 即日起至台北時間 2010 年 10 月 15 日 23:30 截止報名、繳件及授權資料收件 (以郵戳為憑)。
(2) 每位參賽者最多可投稿兩件作品。
3. 投稿作品規範:
(1) 作品以能清楚呈現訴求並在設計稿上加註文字說明為標準 (200 字以內)。
(2) 不限呈現的媒材,但至少應有三個不同角度、細節的圖面。
(3) 設計圖稿上不得出現與參賽者相關資料,如:姓名。

活動網站及詳情:http://www.9ta.com.tw

設計知識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