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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2日 星期五

【獨特‧澳門】明信片設計比賽

 




宗旨
富葰文化創意有限公司長期致力推廣文化藝術產業,讓藝術與設計融入大眾生活不遺餘力,是次活動──明信片設計比賽【獨特.澳門】,讓創作者的奇思妙想提供一個發光的平臺。通過兩岸四地徵集不同的優秀作品,發掘出新理念、新創意、新思路,並將藝術與商業深度融合,體驗文化產業的生命力。

設計主題
1. 主題名稱:
【獨特.澳門】
2. 設計概念:
參賽者可以透過創意與設計,把對澳門小城的印象轉化成圖像,充份表達出澳門的多元與特色。澳門是一個旅遊小城,有許多動人的故事、獨特的文化、藝術的氣息。
● 參賽者必須發揮創意,明確表達出「澳門」的多元與特色。
● 作品須符合【獨特.澳門】的主題。
● 獲獎作品將應用在創意商品上並獲得售後分成。

參賽資格
凡對設計創作具熱情與興趣者皆可報名參加,參賽者可以個人或組合(上線 4 人)形式報名。

報名費用
無需繳交任何費用即可參加

報名方式
〈步驟一〉下載參賽報名表填寫個人資料:
參賽報名表下載:www.flugentart.com
〈步驟二〉繳交原始檔:
填寫完〈步驟一〉的參賽報名表後,請將參賽作品原始檔電郵至 cs@flugentart.com,或將參賽作品燒錄成光碟,郵寄到以下地址,以提供評審作評分之用

收件截止
即日起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以郵戳為憑。

交件地址
澳門宋玉生廣場 335 - 341 號 獲多利中心 8 樓 A 座

原始檔繳交說明
◎作品尺寸:
最大尺寸為 12cm x 23.5cm,最小尺寸為 9cm x 14cm
◎數量:
每一位(組)參賽者最多提交 3 組作品,每組作品件數不限。
◎繳交格式:
(1) 設計圖檔 .ai 檔。
(2) .jpg 或 .pdf,解析度 300dpi。

展覽
大會將會挑選 25 名入圍(包括獲獎者),所有入選及得獎作品將於富葰畫廊展出。

評審
1. 初審
採用電子檔評審,凡作品資料符合本簡章規定,並準時報名與寄達者,由初審委員評審。
2. 複審
凡通過初審進入複賽,由專業評審團評審。
3. 評審結果將公佈於www.flugentart.com,並以電郵通知入選者。

獎項說明
金獎 1 名獎金澳門幣 50,000 元、獎狀、售後分成
銀獎 2 名獎金澳門幣 15,000 元、獎狀、售後分成
銅獎 3 名獎金澳門幣 5,000 元、獎狀、售後分成
優異獎 5 名獎金澳門幣 1,000 元、獎狀、售後分成

徵件流程
‧2014 年 10 月簡章發佈
‧2015 年 2 月 1 日收件開始
‧2015 年 3 月 31 日收件截止
‧2015 年 5 月初審結果公佈
‧2015 年 6 月得獎名單公佈
‧2015 年 8 月頒獎及展覽開幕

參賽規則
1. 富葰文化創意有限公司,將於【明信片設計比賽】之舉辦地區及舉辦目的範圍內,於本活動舉辦時與後續本活動行銷推廣期間內,蒐集、處理及使用,如下報名表提供之資訊,但不限於姓名、聯絡電話等個人資料。
2. 若報名人提供之資料不正確時,將無法參加本活動,亦無法獲得本活動之相關服務。
3. 參賽作品限未曾獲得其他任何設計類型競賽獎項。嚴禁抄襲仿冒,違者經評定後將取消得獎資格與追回獎項,並自行負責相關法律責任。參賽作品的著作權,若有第三者提出異議,主辦單位概不負責,相關費用將由參賽者全數負擔。
4. 所有參賽作品概不退還(參賽者請自行預留底稿)。經由評審團隊篩選之入圍作品,須無償授權相關活動及後續之商業應用。
5. 參賽作品使用的圖像,必須是參賽者本人原創作品。
6. 主辦單位對於所有參賽作品均擁有授與各傳播媒體報導刊載、作品使用修改、刊登廣告、編製成光碟、印製海報或製作成商品、網路應用之相關權利,並不另支付稿費及版稅。(參加者於提交報名表格時,需連同「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一併提交)
7. 入圍得獎作品著作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擁有授權廠商生產應用之權利。得獎者須同意無酬作為富葰文化創意有限公司編輯素材,並配合進行推廣宣傳。
8. 參加者需詳閱「參賽規則」等相關規範,若作品與任一規定不符者,則不列入評選。
9. 凡報名參加本活動者,皆視為同意以上之各項規定,如遇比賽規範更動,請隨時上活動官網查詢,主辦單位將不另行通知。

查詢辦法及收件地址
地址:澳門宋玉生廣場 335 - 341 號 獲多利中心 8 樓 A
查詢電郵:cs@flugentart.com

相關網頁及下載:http://www.flugentart.com/events/view/5.html

2013年5月26日 星期日

2013 國立故宮博物院第一屆新媒體創意競賽

 




競賽宗旨
國立故宮博物院(以下稱主辦單位)擁有數量豐富並獨具特色之收藏,歷年舉辦多項主題式展覽,102 年將舉辦「乾隆皇帝的藝術品味」特展,並配合展覽,鼓勵創意人才投入古文物、新創意的開發之列。以乾隆皇帝(清高宗愛新覺羅‧弘曆 1711 - 1799)之典藏為開放素材進行加值應用,藉由開啟乾隆皇帝的萬寶箱,去探索跨越時代珍藏寶物的精髓,並透過新媒體技術的時空之眼,將珍貴的藏品加以多元的技術應用,來重新呈現、詮釋故宮之美。

作品類型
以「時空之眼 - Open 乾隆皇帝的百寶箱」為主題,運用本年度乾隆皇帝藝術品味特展中之 100 件展件為發想創作素材,進行新媒體互動藝術、APP 應用、動畫、微電影四類創意作品。

參賽資格
•凡具中華民國國籍並設籍台灣地區之自然人或依中華民國法律成立之法人、團體,皆可參賽。
•毎項作品僅限報名新媒體互動藝術、APP 應用、動畫、微電影四類之其中一類及該類之社會組或學生組之其中一組。
•以團隊方式報名者,須指定一位自然人代表行使本項競賽相關之權利義務。主辦單位發送之通知及獎金之發放等,均以此代表為送達代收者。
•未滿 20 歲者之參賽者,須檢附法定代理人親自簽名同意書,未檢附本項文件者,視為未完成報名程序。

參賽程序
•報名徵件:即日起至 7 月 29 日下午 5 點,報名件數不限,需於期限內寄 / 送達。
•初選:8 月(將公告於活動網站),四類共八組,預計選出 35 名以上個人或團隊入選並公告。
•決選:8 月(將公告於活動網站),決選簡報及公告決選結果,得獎作品將配合故宮「乾隆皇帝的藝術品味」展覽展示作品。
•頒奬典禮及成果展示:預計 10 月展出。頒獎典禮(預計配合故宮博物院年度記者會共同辦理)

競賽流程
【素材圖像申請階段】
參賽者先至競賽活動網站登入為會員,瀏覽選擇欲創作之素材列印清單後,連同簽名蓋章之圖像保密切結書寄至執行小組,申請較高解析度之素材圖像 (毎張 3MB) 以利創作品質,將由主辦單位審核後即寄素材圖像光碟予參賽者,參賽者須妥善保存素材圖像光碟並於競賽報名徵件截止日前寄回或親送執行小組。
【初選階段】
本活動採線上報名,參賽者須上網填妥報名表,並以掛號郵寄或親送方式繳交參賽同意書、作品資料表、作品 DVD。報名及收件至 7 月 29 日(星期一)下午 5 點截止,收件地址為 106 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 216 號 9 樓、資策會產業情報研究所創意產業中心「2013 國立故宮博物院第一屆新媒體創意競賽」執行小組。請參賽者於信封上註明報名競賽名稱、類別及組別。本活動免報名費,須自行負擔掛號郵寄相關費用。
1.初選結果將於 8 月公告於活動網站,同時以 E-mail 或電話方式通知初選入圍者,告知決選時間以及決選簡報時須提供之資料。
2.決選簡報須含:作品名稱、設計者、設計概念說明、作品概念取材文物來源介紹、作品運用新媒體技術之特色功能、原創性說明等。
3.將選出 35 件以上入圍作品進入決選階段。
•報名表:含參賽者資料、聯絡方式、作品概念說明等,線上報名填妥後,列印,簽章。
•參賽同意書:須填妥後簽名、蓋章
•作品資料表:
1.封面註明:競賽及作品名稱、參賽組別、報名編號
2.內文採 A4 格式(直式橫書),字級 12,單行間距,頁碼標示於右下角。
3.內容必須包含:
(1)作品名稱
(2)作品介紹(含創作構想、主題或故事等)
(3)取材文物來源介紹
(4)作品運用數位技術之特色功能
(5)其他(針對其他說明事項補充)
(6)附件(含情境架構或設計圖等至少 5 張)
•作品 DVD:四類競賽作品皆須拍成 2 項影片(完整版及 3 分鐘內 DEMO 版),並提供 DVD 十片(DVD 上請註明:競賽及作品名稱、參賽類別及組別、報名編號、參賽者 / 參賽團體名稱),作品規格如下:
••新媒體互動藝術:作品須含實體裝置並運用互動技術(例如:感測、觸控等技術)。
••APP 應用:開發環境為 iOS、Android 或 Windows 8 APP,作品完成須上架並提供下載網址,並可在智慧型手持裝置完整執行。
••動畫:影片長度不限,媒材不限(2D、3D 動畫、flash、stop motion...),惟須含 80% 以上的動畫內容。
••微電影:影片長度限 15 分鐘以內,以複合媒材創作呈現完整故事且動畫所佔全片比例不超過 20%。
•素材圖像光碟:主辦單位提供之素材圖像光碟 1 份
【決選階段】
1.決選入圍者或團體須配合執行單位通知之日期,將作品高解析度照片、作品決選簡報郵寄、親送或 E-mail 方式予「2013 國立故宮博物院第一屆新媒體創意競賽」 執行小組,並於信封或 E-mail 上註明報名競賽名稱、類別及組別。
2.決選入圍者須於決選評審當日親抵會場,本人或團體代表人須提供身分證明文件(未滿 20 歲者之參賽者,須檢附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供執行單位核對,無誤發還。後將可進行口頭簡報,由評審團隊現場評分。
3.決選結果將公告於活動網站,同時以電話或 E-mail 通知獲奬人。

評選方式
1.採初選與決選兩階段評審。
2.由主辦單位邀集藝術史學、數位設計領域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團,召開初、決選會議,選定入圍及獲獎作品。
3.評選結果將公告於活動網站,同時致電或 E-mail 通知獲獎者,於頒獎典禮頒發獎狀與獎品。

評選標準
•文化藝術性 30%:國寶文物文化及藝術意涵詮釋適切性
•創意性   25%:整體創意構想及加值應用
•技術性   25%:製作技術之整合及媒材之應用
•市場性   20%:市場潛力

獎項內容
競賽總獎金 178 萬,特設不分類之社會組及學生組首獎各 1 名,各類組獎項分列如下:
◎不分類 - 社會組首獎:1 名,獎金新台幣 25 萬元及獎狀 1 紙
◎不分類 - 學生組首獎:1 名,獎金新台幣 15 萬元及獎狀 1 紙
◎新媒體互動藝術 - 社會組
•金獎:1 名,獎金新台幣 18 萬元及獎狀 1 紙
•銀獎:1 名,獎金新台幣 9 萬元及獎狀 1 紙
•優選:2 名,獎狀 1 紙、故宮精美禮品一份
◎新媒體互動藝術 - 學生組
•金獎:1 名,獎金新台幣 9 萬元及獎狀 1 紙
•銀獎:1 名,獎金新台幣 6 萬元及獎狀 1 紙
•優選:2 名,獎狀 1 紙、故宮精美禮品一份
◎APP 應用 - 社會組
•金獎:1 名,獎金新台幣 12 萬元及獎狀 1 紙
•銀獎:1 名,獎金新台幣 7 萬元及獎狀 1 紙
•優選:2 名,獎狀 1 紙、故宮精美禮品一份
◎APP 應用 - 學生組
•金獎:1 名,獎金新台幣 8 萬元及獎狀 1 紙
•銀獎:1 名,獎金新台幣 5 萬元及獎狀 1 紙
•優選:2 名,獎狀 1 紙、故宮精美禮品一份
◎動畫 - 社會組
•金獎:1 名,獎金新台幣 12 萬元及獎狀 1 紙
•銀獎:1 名,獎金新台幣 7 萬元及獎狀 1 紙
•優選:2 名,獎狀 1 紙、故宮精美禮品一份
◎動畫 - 學生組
•金獎:1 名,獎金新台幣 8 萬元及獎狀 1 紙
•銀獎:1 名,獎金新台幣 5 萬元及獎狀 1 紙
•優選:2 名,獎狀 1 紙、故宮精美禮品一份
◎微電影創作 - 社會組
•金獎:1 名,獎金新台幣 12 萬元及獎狀 1 紙
•銀獎:1 名,獎金新台幣 7 萬元及獎狀 1 紙
•優選:2 名,獎狀 1 紙、故宮精美禮品一份
◎微電影創作 - 學生組
•金獎:1 名,獎金新台幣 8 萬元及獎狀 1 紙
•銀獎:1 名,獎金新台幣 5 萬元及獎狀 1 紙
•優選:2 名,獎狀 1 紙、故宮精美禮品一份

智慧財產權
1.為鼓勵運用主辦單位典藏素材開發商品,參賽者獲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為參賽者與主辦單位所共有,惟雙方除以其應有部分讓與他人或為他人設定質權須取得他方同意外,得各自自行或授權他人使用獲獎作品,無須再取得他方同意,利用所得並不再進行利益分配。
2.參賽作品無論是否獲獎,其物權仍歸屬參賽者,不因參賽而受影響。
3.參賽者除本次參賽得無償利用主辦單位典藏素材之外,其餘利用應依主辦單位相關授權規定辦理。主辦單位如有邀請其他典藏單位提供典藏素材者,亦同。得獎作品涉及營利使用時,得獎創作者須依主辦單位或其他典藏單位相關授權規定辦理。

參賽注意事項
1.參賽者應仔細研讀並充分遵守本項比賽各項規定及條款要求。
2.若有任何未盡事宜,依中華民國法律辦理。
3.主辦單位如有邀請其他典藏單位提供典藏素材者,參賽作品仍以主辦單位典藏素材為設計核心。
4.參賽作品須為原創,無任何抄襲、仿冒、涉及當代政黨政治、損及善良風俗及損害主辦單位名譽等情事,且未曾在國內外設計相關競賽獲獎,如有違反,經查證屬實,將喪失參賽資格,其已獲獎者,主辦單位得取消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若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團隊應自負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5.參賽者須提供其創作之詳細資料,作為日後公開報導與展示之用,並同意不收取任何費用。
6.參賽文件與資料須於規定期限前送達主辦單位指定收件處,均不退件。若繳交參賽資料不齊全,或不符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不予收件,亦無退回義務。
7.主辦單位對投件作品均有攝影與公開展覽權,得運用參賽作品之說明文字與照片,作為展覽、宣傳及出版用途。
8.為維競賽公平性及所有參賽者權利,參賽者不得於參與決選且於公告得獎後放棄獎項。
9.獲獎所得獎金須依照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預扣 10% 所得稅。
10.主辦單位保留所有比賽辦法之異動權利,若有任何異動,以本活動官方網站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

活動網站:http://www.creative.org.tw/creative/www/index.php

2013年4月28日 星期日

宜蘭椅設計大賞

 




壹、目的
宜蘭長久以來有著好山好水的美譽,全係拜棲蘭山、太平山等豐富的山林資源所賜。這些年來隨著環境保育觀念的提升,雖然山林的大量開採已經停止,但與木頭相關的產業卻依然興盛。為了宜蘭得天獨厚的自然山林環境,再次尋覓宜蘭人及與山林和諧共生的親密關係,期望透過舉辦對木頭創意與美感的設計競賽,讓傳統木業再升級。
〝秉持「綠色文創,森林美學」,及象徵宜蘭人好客,熱情搬出椅子,歡迎人家來坐的情意理念,我們將辦理「宜蘭椅設計大賞」〞
打造成兒童夢土及生態、友善、創意城市一直是宜蘭縣政府的施政目標,故在首次「宜蘭椅設計大賞」中,特別規劃「兒童椅」為本大賞的設計題目,並計畫在本縣每年 7、8 月份吸引約 50 萬遊客之宜蘭國際童玩藝術節公開展示,促成「一人一椅」及「買一張宜蘭椅就是把好客的熱情帶回家」風潮,進而達到山林相關產業發展之目標。

貳、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文化部、宜蘭縣政府
主辦單位:宜蘭縣政府文化局、財團法人蘭陽文教基金會
執行單位:台灣設計師連線
協辦單位: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台灣創意設計中心、亞太文化創意產業協會(CCIA)

參、參加資格
不限年齡、職業、居住地與國藉,對設計有興趣者都歡迎報名參加。
可以個人或團體名義組隊報名,惟團隊成員不可超過 3 人。

肆、活動內容
一、主題:
(一)具宜蘭元素的椅子(宜蘭元素包含具象之色彩、造型、技藝、符號、圖騰、文字等;或抽象的文化價值、生活態度等)
(二)符合當代人生活風格的椅子,且可大量生產與行銷的創新作品。
二、徵選類別:
兒童椅(指適合 3 歲至 15 歲之兒童使用)
三、創作材質:
50% 以上以木頭材質為主,其餘可搭配部分環保、不污染、自然、廢棄性材質等相關素材。
四、作品數量:
每隊報名作品數量不得超過3件,作品以單椅設計為主,每件作品須個別檢具詳細報名資料。
伍、獎勵方式
一、獎項及獎金
(一)冠軍:1 隊,獎金新臺幣 200,000 元整,每隊並頒發獎狀乙紙。
(二)亞軍:1 隊,獎金新臺幣 100,000 元整,每隊頒發獎狀乙紙。
(三)季軍:1 隊,獎金新臺幣 80,000 元整,每隊並頒發獎狀乙紙。
(四)優選:2 隊,奬金每隊新臺幣 50,000 元整,每隊並頒發獎狀乙紙。
(五)佳作:5 隊,奬金每隊新臺幣 10,000 元整,每隊並頒發獎狀乙紙。
(六)入選:10 隊,每隊並頒發獎狀乙紙。
(七)最佳人氣獎1隊,奬金新臺幣 10,000 元整,每隊並頒發獎狀乙紙。
※備註:
◎如參賽之作品,未達該項獎助之評審基準時,得從缺。評審基準,由評審委員決議之。
◎獲得冠、亞、季軍前三名之 2 件作品及其他獎項之 1 件作品,將無條件由主辦單位收藏,辦理各項展示、發表等活動,均不退件。
二、公關宣傳及行銷
(一)決審作品將於 2013 宜蘭國際童玩藝術節會場舉辦展覽,並辦理人氣票選活動。
(二)主辦單位將視情況選取得獎作品,引介至國內外博覽會展示。
(三)主辦單位將視情況舉辦賽後座談會,建立得獎者與產品製作業者間聯緊的平台,輔導生產作業。
(四)決審作品及圖像應無償配合主辦單位辦理之相關推廣活動,並配合媒體宣傳報導等事宜。

陸、報名作業
一、報名時間
(一)[初審] 送件期限:自 2013 年 6 月 1 日 (六) 起至 2013 年 6 月 8 日 (六) 止(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恕不列入評審)。
(二)[決審] 送件期限:通過初審入圍決審參賽者,自 2013 年 7 月 22 日 (一) 起至 2013 年 7 月 26 日 (五) 止(郵寄以郵戳為憑,親送報名收件至當日下午 5 時截止,逾期視同放棄,恕不列入評審)
二、報名方式
(一)詳細活動辦法及報名資料表格可至宜蘭縣政府文化局網站 http://www.ilccb.gov.tw/ 下載。
(二)聯絡電話:簡章內容如有疑問,敬請聯絡 02-2581-2687 或 03-9577440 #224。
(三)參賽者報名時需同時繳交以下資料,文件資料部分請依下列順序備妥裝袋。
A.報名資料
1.申請文件封面 1 份
2.參賽者報名表 1 份
3.參賽切結書 1 份
4.附件 (其他有助於審查作業之參考資料) 1 份
B.作品資料
1.作品說明表一式 7 份
2.作品圖片:
設計圖檔為電腦製圖,以平面圖或立體圖、三視圖等方式,具體、完整地表達產品正面及側面外觀、產品比例與大小 (請印製於 A4 紙上,限制於 5 頁內),一式 7 份
3.電子檔 (光碟) 1 份
a.將作品說明表及作品圖片電子檔存於光碟。
b.圖片檔為 PC 規格,須為以下兩種格式之一:
‧jpeg 檔:檔案大小不超過 1MB ‧tiff 檔:解析度 300dpi,CMYK 色彩
‧存放光碟可用 VCD 或 DVD 規格燒錄,惟以一張光碟片為限,並請自行測試,如因存檔有誤或內容無法讀取造成問題,主辦單位則不予負責。
C.決審繳交資料
1.實體製作比例 1:1 樣品 2 件
三、受理方式
每件參加初審作品需分別以大型信封依序備妥報名資料裝袋,並於信封上註明「2013 宜蘭椅設計大賞」字樣,以掛號郵寄至「104 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一段 21 號 3 樓 N302 室 宜蘭椅設計大賞工作小組 收」,決審作品則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達至「265 宜蘭縣羅東鎮純精路一段 96 號(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 羅東文化工場),詹小姐收」。

柒、評審流程
一、[初審] 階段
(一)初選評選:2013 年 6 月 17 - 21 日(書面資料評審)。
(二)入圍決審公告:2013 年 6 月 24 日 (一) 前於宜蘭縣政府文化局官方網站,並以 Email 或電話通知。
(三)入圍決審名額預定 20 名。
二、[決審] 階段
(一)決審評選:2013 年 7 月 28 - 30 日(實體作品審查及參賽者到場進行 5 分鐘說明)。
(二)入圍決審參賽者參與決審送交實體樣品 2 件者,補助新臺幣 5,000 元材料費及製作等相關費用。
(三)決審場地、名次公布暨頒獎典禮:另行公告、通知。
※說明:
1、資格審查:採書面查核相關資料,凡報名參賽之人員資格與作品須符合規定,若有違「報名與送件」之規定,即失去參賽資格。
2、參賽作品之所有運送費用及至決審隊伍地點之交通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3、決審作品不堪移動、搬運及容易破碎、變質、變形,不耐久存,不宜參加。作品如因製作不良或於託運過程中損壞,將無法進行審查,主辦單位亦不負賠償責任。
4、決審作品請以堅固包裝箱或木箱承裝,並加入填充物防護,如無完整包裝箱,恕不予收件。

捌、評審作業
一.評審委員會
由主辦單位邀請產、官、學界人員及設計專家及相關業者代表組成評審委員會。
二.評審標準
‧創意性 50%:結合當代且具有原創、造型及整體性
‧商業可行性 20%:可實現商品化以及量產之技術與開發成本及市場接受度
‧安全性/人體工學 20%:使用便利及安全考量
‧宜蘭在地特色融合度 10%:呈現宜蘭在地具象或抽象之元素

玖、注意事項
一、主辦單位收到參賽者報名文件,將隨即以 email 或電話進行確認,報名者若於送件後三日內未收到確認通知,請儘速洽詢主辦單位聯絡人。
二、相關圖說或作品上均不可出現設計者姓名、暱名或其他不必要之註記。
三、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會決議,不得異議。
四、參賽作品之設計,應由參加者自行申請取得相關之著作權或專利權之保障。如於參賽或展覽期間遭受他人仿冒,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及賠償責任。
五、參加競賽之作品需為因應本次甄選之原創性設計,於市場上未曾公開發表,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者。獲選業者事後若經人檢舉並查證屬實有違反評審作業程序之規定或有抄襲、仿冒事實者,主辦單位得召集原評審委員會審議並作適當之處理,必要時得取消其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同時公告週知 (若有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等法律責任,概由參賽者擔負)。
六、數人共同創作,應共同受領該項獎金,但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並依相關稅法規定繳交稅金。依規定共同受領獎獎者,所有發明人或創作人共同受領一張。
七、主辦單位得自由免費運用參賽作品之實物、照片、幻燈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攝影、佈置及出版等用途,參加者並應積極配合相關之宣傳及推廣活動。
八、所完成之著作,其著作財產權於著作完成時,屬參賽者所有;參賽者如為 2-3 位人員組成之合作團隊,為免日後發生爭議,其著作權之交易、成員間之關係(委託或授權)等事項,需由成員間自行釐清權責,宜先行以契約約定之。
九、決審作品智慧財產權為創作者所有,惟需授權主辦單位為永久使用及優先開發為正式商品販售權利 (如經開發為正式商品,相關利潤分配由雙方另行簽訂正式契約據以辦理)。
十、所有參賽初審資料主辦單位均以密件處理及保管,並不退還,請自行留底備份。
十一、決審作品除冠、亞、季軍前三名之 2 件作品及其他獎項之 1 件作品,將無條件由主辦單位收藏不退件外,其餘作品如欲取回設計成品,請於 2013 年 9 月 2 日至 6 日至宜蘭縣政府文化局羅東文化工場自行包裝帶回。
十二、主辦單位得視情況需要,斟酌報名、收退件等各項日期之延長 。
十三、凡報名參賽者,即明示同意本簡章要點之各項內容及規定,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修改公告之,並以主辦單位官方網站之最新公告為準。

活動網站:http://ycdaward.wix.com/2013

2012年8月17日 星期五

第四屆「全球華人攝影作品大獎賽」

 


一、大賽宗旨
「全球華人攝影作品大獎賽」是新唐人電視台國際文化藝術比賽系列賽事之一。比賽宗旨為促進世界各地華人攝影愛好者的文化藝術交流,以傳統美學為評判標準,意在恢復傳統美學的形式理念。參賽作品以真實的自然、人文、事件為主題,表現善意、表現美好、表現光明、表現自然狀態。

二、主辦單位
「全球華人攝影作品大獎賽」由新唐人電視台主辦。比賽盛況將通過新唐人電視台全球播出。

三、評委會
「全球華人攝影作品大獎賽」評委會由來自世界各地的資深攝影專家、美術專家組成,以本次大賽宗旨為評審標準,公正、公平的評判每一幅參賽作品。

四、參賽內容及要求
◎主題分類:
(A)新聞紀實
(B)社會生活
(C)風光自然
◎參賽作品:
‧參賽作品是作者本人原創並擁有版權的未經發表的作品。
‧每人每個比賽主題類別最多提交 幅作品。每人投稿一共不超過12張。
‧每一幅獨立作品要有各自的主題標題。
‧對於新聞事件,參賽選手請提供簡單的新聞事件的介紹。
‧由一張以上的照片組合而成的作品不得參賽。
‧參賽作品允許局部調明暗及調整偏色、調整銳化要呈現自然的效果,但是影像后期加工使其失去自然特點的;移動複製添加或刪減內容元素的不被接受。
‧如得到大賽組委會入圍通知,請郵寄沖洗放大的照片參加最終評選。郵寄時請把照片用硬卷筒妥善包裝。
◎作品文件格式:
‧報名提交的作品格式為 JPG 檔案(每幅不小於 500KB,但不超過 4MB)。
‧每一幅作品文件名稱請用英文:「國家-地區-姓名-類別-主題.jpg」來命名。例如:China-Beijing-WangWei-A-TheRoadofHope.jpg
◎參與人群:
‧全球各地華人或有華裔血統的攝影專業人士和攝影愛好者。

五、獎項設置
1.特別獎一名,獎金 5,000 美元。
2.每項主題分類均設以下獎項:
‧金獎一名:獎金 2,000 美元;
‧銀獎二名:各獎金 1,000 美元;
‧銅獎三名:各獎金 500 美元;
‧優秀獎十名:頒發獲獎證書。
3.入選作品不限,入選和獲獎的作品作者將同時獲得大賽組委會頒發的相關證書。
4.入選作品作者將被邀請來美國紐約市參加展覽和頒獎儀式。

六、報名參賽及比賽程序
◎報名細則:
1.掛號快件費:對于需要美國入境簽證的參賽選手,請在參賽報名表中做出選擇。該參賽選手還需額外付 35 美元的掛號快件費 (用于郵寄簽證材料)。
2.參賽選手可從大賽網站下載大賽報名表。[註1]
2-1.參賽選手報名時請提供真實姓 名(與有效身份證件同名)、所在國家、詳細地址、郵編、電子郵箱、電話等聯繫方式。同時簡單敘述本作品拍攝技巧,表現主題等,如作品選入大賽畫冊,該文字或許會被發表。如本人不願意對大眾公布自己的真實姓名,可以同時填寫參賽選手筆名,一旦入選將用相應的筆名對外公布。
2-2.電話:1-646-736-2988
2-3.傳真:1-212-918-3479
※註[1]:如果您的电脑和网络进入不了海外的报名投稿网站,那么您可以发电邮给以下信箱:GlobalCompPhoto1@googlemail.com,GlobalCompPhoto2@googlemail.com,GlobalCompPhoto3@googlemail.com。或者采用邮寄的方式。也可以使用以下方法上网:
1)索取帮助上网的软件:用海外电子邮箱寄一封信(主题不可空白)到以下邮址,便可收到下载网址。freeget.one@gmail.com(索取自由门),freeget.two@gmail.com(索取逍遥游)
2)索取帮助上网的动态网最新网址:给 freeget.ip@gmail.com 发一个电子邮件 (主题不可空白),便会收到回信,获得几个 IP。最好用海外电子邮箱。回复邮件可能会被当作垃圾邮件,检查垃圾邮件文件夹确认是否收到邮件。
3.參賽選手以中文或者英文填寫大賽報名表。
3-1.網上投稿者請在網上填寫。
3-2.電子郵箱投稿者,請在郵件正文中列明報名信息,大賽組委會不接受 JPG 以外的電子郵件附件。
3-3.郵寄投稿者請將下載的報名表連同作品光碟一并郵寄。
◎報名投稿方法:
以下三種投稿方式任選一種,嚴禁同一照片多次重復投稿,否則報名無效。
1.網上在線投稿:http://photo.ntdtv.com,組委會推荐網上投稿。投稿后請記住作品確認 ID,未來與組委會溝通查詢時,須提供作品確認 ID。
2.電子郵箱投稿:Photo@globalcompetitions.org,無法進行網上投稿的地區,可使用電子郵箱投稿。
3.郵寄投稿:229 W. 28th Street, 7th Floor, New York, NY 10001,U.S.A.,無法進行網上和電郵投稿的人士,可以光碟形式郵寄參賽作品 (JPG 文件)。請註明:「全球華人攝影作品大獎賽」組委會收。
◎比賽程序:
1.報名投稿:
即日起至 2012 年 8 月 30 日截止 (以郵戳或網絡傳輸結束時間為準)。
2.初評:
大賽評委會將根據收到的攝影作品決定入圍名單,進入下一步的評選,并於 2012 年 10 月 7 日前在大賽網站上公布。一旦入圍,大賽評委會將通知作者郵寄放大照片參加最終評選 (照片具體規格見入圍通知)。所有參賽作品由大賽組委會處理和保管。如果參賽作品在郵寄過程中發生丟失或損壞,參賽選手同意大賽組委會無需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所有參賽作品恕不退還。
3.評獎:
大賽評委會將在寄來的照片中評出所有獎項,并於 2012 年 11 月 7 日前在大賽網站上公布獲獎名單。
◎大賽精華展及頒獎儀式:
大賽入選作品將參加大賽組委會於 2012 年 11 月 4 日至 11 月 25 日在美國紐約曼哈頓卡魯麥特畫廊(Calumet Photographic Gallery, 22 W. 22nd Street, New York, U.S.A.)舉辦的攝影作品精華展。入選作品作者將被邀請來美國參加展覽和頒獎儀式。

七、著作權
1.報攝影作品著作權歸作者所有。所有參賽選手同意新唐人電視台、關係企業或其指定之企業 (以下簡稱新唐人電視台相關企業),得將作品放置到互聯網展示或者刊載于報紙、期刊,以及評選活動相關的宣傳中。每位參賽選手作品投稿后即被視為已明確同意大賽主辦者或新唐人電視台相關企業擁有其作品的重製權或其他著作權之使用等權利,例如可以將該作品用于文化、教育、新聞或公益等性質展覽、展示、出版等各種場合,不另付酬金。如果參賽作品用於營利性質之銷售照片、明信片、掛曆、台曆或其他商業印刷品或網路出版等的著作權相關使用,參賽選手同意大賽主辦者或新唐人電視台相關企業得為前述之使用,並同意大賽主辦者或新唐人電視台相關企業得於扣除相關成本、稅及管銷費用後 之40% 淨利潤分配予參賽選手。
2.參賽選手保證獨立完成參賽作品的創作,保證參賽作品不出現任何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法益的情形。大賽主辦者或新唐人電視台相關企業不承擔由於參賽選手的本身 (例如侵犯他人著作權或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商標權等其他權益) 而導致的任何法律責任。

八、其它
1.參賽選手一旦投稿,將視為承認本大賽所有規則或本章程有效,不必另經參賽選手的書面同意。
2.參賽選手須遵守大賽組委會的一切安排。如有違反者,大賽組委會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及其所獲獎項。
3.本章程及大賽評委會的決定或解釋視為最終決定,恕不接受任何申訴。
4.大賽組委會擁有對本次大賽規則及本章程的最終解釋權並有權更改大賽章程。
5.鑒於大賽組委會人力有限,恕難以及時回復來信問詢,所有信息均會在大賽網站上公佈。
6.本章程若有任何修正,將以大賽網站公佈為準。

活動網站:http://photo.ntdtv.com/ct/index.html

2012年8月14日 星期二

2012【幸福三太子】2D 文創平面設計徵稿

 


一、活動主旨:
三太子李哪吒可稱之為高雄市的最佳「代言人」,同時也是三民區的守護神,三民區擁有高雄【三大】特色;有高雄最大三太子廟 (三鳳宮)、有高雄運河最大支流 (幸福川)、有高雄最多人口數;因此希望結合以上特點創造屬於三民區的地方特色 -【幸福三太子】,同時借此活動廣徵專屬於三民區【幸福三太子】2D 平面設計,讓每個來三民區的朋友們都能「倍感幸福 乎哩幸福」。

二、參賽資格:
不限。

三、參賽主題:
以幸福三太子為主題發想,畫出屬於心中最能表示高雄最大特色、國際很夯的【幸福三太子】。

四、參賽作品類型:
只限 2D 設計圖稿。

五、收件日期:
作品投稿日期為即日起起至 8 月 20 日止。

六、參賽作品繳交方式:
(1)若填寫不實或報名資料不齊全者,即喪失參賽資格。
(2)參賽報名表:依序填寫報名表與作品介紹及理念說明,完成後請列印紙本。
(3)參選作品著作人需簽署著作權轉讓同意書:請每位參賽者均需簽署著作權轉讓同意書紙本一份。
(4)使用每張尺寸為 420mm × 297mm(A3)裱板一張,正面黏彩色設計稿,後方黏貼報名表與作品介紹及理念說明。
(5)參賽作品光碟片一張:參選作品以 CorelDraw 或 Illustrator 格式檔案燒錄成光碟,請寫上參賽者姓名與作品名稱,光碟一併隨作品郵寄,請注意作品寄送途中避免損壞,如因郵遞或不可抗力之意外而造成損害時,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6)以掛號方式於 8 / 20 (一) 前寄至「2012 年三民區特色行銷活動 - 幸福三太子設計徵選」方算完成報名 (含當日,以郵戳為憑)。請寄至:臺南市安定區六嘉里六塊寮 97-26 號「2012 三民區幸福三太子 2D 文創平面設計徵件小組收」。※逾期恕不受理,並視同棄權※
(7)每件作品之創作人數一人為限,每人至多可送作品三件。
(8)一人只能得一個獎項,以最高獎項計。

七、評審項目:
聘請國內專業學者、藝術家及教育工作者,組成評審小組評選;評選結果未達評審認定標準者,得予從缺。
(1)主題創意  40%
(2)整體設計  30%
(3)三太子形象 30%

九、頒獎日期:
比賽結果於中華民國 101 年 9 月 9 日前公佈,頒獎時程另行公佈。

十、得獎作品:
入圍作品及有機會製成三民區文創商品,並於幸福三太子特色行銷活動時展示於會場中。

十一、獎勵辦法:
金像獎:選出一名,榮獲獎金 10,000 元,獎狀乙紙。
銀像獎:選出一名,榮獲獎金 5,000 元,獎狀乙紙。
銅像獎:選出一名,榮獲 2.5 吋 1TB 外接式硬碟乙個,獎狀乙紙。
優 選:選出五名,榮獲 16 GB 行動隨身碟各乙支,獎狀乙紙。
※各獎項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得獎通知日起六十日內,逾時不領取獎品、獎狀者,視同放棄,不另行補發。
※得獎者請親自頒獎典禮受獎,需自付參加頒獎典禮之交通費用。
※得獎之獎品,一律以一件作品一個獎品為頒發標準。

十二、競賽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須詳閱比賽辦法等相關規範與說明,若作品與規定不符則不列入評選。
(二)參賽作品需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之原創版權所有作品,嚴禁剽竊、臨摹或抄襲之情事。若發現參賽作品違反以上事項,並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以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如因此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及所產生之法律責任,參賽創作者須負完全之法律責任。
(三)作品不得涉及暴力、色情、誹謗等違反善良風俗者,一經察覺,立即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項獎金,其衍生的民、刑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四)曾經參加其他任何比賽之得獎作品,不得參賽,違者取消得獎資格。
(五)作品主題、格式,如有未按規定者,經查證屬實,該件作品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
(六)參賽作品之圖片,主辦單位有權依行銷宣傳推廣之目的,進行公開播送、公開傳播、重製、出版或相關活動中為公開發表等利用行為,且使用方式及次數均不受限,均不另給酬,參賽者並不得對主(承)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七)投稿者應自行將投稿檔案備份,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
(八)得獎者需配合將得獎作品實體化之相關事宜。
(九)獲得獎項之作品,將於活動截止日後由主辦單位個別通知得獎者,得獎者需無償提供參賽作品之高解析度圖檔,以作為後續製作之用,否則視為棄權論。
(十)得獎者應依相關稅法繳納稅捐,主辦單位對所有稅捐概不負擔。依財政部國稅局規定中獎金額或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 1,000 元整,需申報中獎人個人所得,若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依法應扣繳 10% 稅金 (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扣繳 20% 稅金);若中獎人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額,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
(十一)得獎作品將依實際情況進行調整、製作,主辦單位有權對其作品進行修改、調整之權利,參賽者並不得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十二)得獎者需簽署智慧財產權歸屬同意書,同意自公布得獎日起,該作品之智慧財產權無條件讓與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擁有無償重製及公開發行,且必要時對作品具修改之相關權利,不需另支付日後使用酬勞或權利金。作者並不得對主(承)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十三)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以從缺或減之。
(十四)凡報名參加即視同已閱讀並完全同意本活動之一切規定。
(十五)本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以活動網站公布資料為主,主辦單位得有解釋修改之權利。
(十六)提醒參賽者盡量提早投稿,若投稿有任何問題方能在截稿前的上班時間 9:00 - 18:00 向主辦單位反應,以免影響參賽權益。【2012 三民區幸福三太子 2D 文創平面設計】徵稿活動專線:07-360-6676。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smd.kcg.gov.tw/newsmore-d.php?id=442

2012年5月19日 星期六

「插畫看臺北」學生創意海報設計競賽

 


活動名稱:
校園高手來過招飆出臺北城市美學幸福風貌創意「2012 插畫看臺北特展 學生創意海報設計競賽」

活動目的:
為呈現臺北市豐沛設計能量與文創實力,加強藝術與設計領域人才之培育,發掘新生代創意設計人才,特別舉辦國內學生創意海報設計競賽,以透過作品來展現臺北市人文、時尚、科技等城市多元創意風貌,並帶動全民共同支持臺北市爭取成為「2016 世界設計之都」。

徵選主題:
以建構城市美感與幸福力的臺北市意象創意設計。

參賽資格:
國內各高中職、大專院校之在學學生,每人限報一件。

報名期間及方式:
自 2012 年 5 月 5 日 9:00 起至 2012 年 6 月 6 日 24:00 止 (以收件 email 信箱收到作品之時間為憑),將投稿設計作品數位檔縮圖 ( 規格:直式尺寸 2000 X 2796 像素,解析度 72dpi,容量限 2MB 以下之 RGB 全彩 JPG ),並檢附報名表暨 300 字以上作品創作說明,email寄至 cmiehugo@gmail.com 信箱。
※原始檔案規格需為全彩 Tiff,尺寸寬 39 公分 X 高 54.5 公分 (直式四開海報尺寸) 解析度 300dpi,以提供後續展示等相關用途。
※報名表格式請連結下方網址下載:www.cmi-e.com/format.rar

評選方式:
由主辦單位聘請國內設計師、學者及市府代表等組成評選小組,負責參賽作品之評選 (分高中職組、大專院校組)。

評審標準:
‧創意      50%
‧構圖與美感   20%
‧切題性與完整度 20%
‧技巧      10%

獎項:
高中職組、大專院校組各取前三名
第一名:Ipad 2.0 平板電腦乙台 + 獎狀乙面,1 名
第二名:數位電腦畫板 (Wacom Bamboo 第三代 CTL-470 乙台) + 獎狀乙面,1 名
第三名:小折乙台 + 獎狀乙面,1名

成績公布:
2012 年 7 月 5 日公布於活動臉書、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官網及 idea-design《意念圖誌》,並專函通知得獎者,擇期公開展出於台北探索館 2 樓特展廳 -「2012 插畫看臺北」特展。

注意事項:
1.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請自留檔案。
2.參加競賽作品應為自行創作之作品,不得抄襲,且於報名前未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或公開發表,及未曾在相關設計競賽獲獎,如有違反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回已領取之獎品及獎狀。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主辦單位保留相關權利。
3.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同意無償、非專屬性授權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運用,主辦單位可逕行將比賽獲選者作品圖文稿使用於「插畫看臺北」特展相關之宣傳、發表、出版、布置、展覽、刊登報章雜誌或印製書冊、紀念品等,不另給酬。
4.評定成績未達水準時,錄取名額得從缺或減之。
5.凡參加者即視同認同本徵件活動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說明之。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執行單位:西米創意設計有限公司
活動服務專線:
臺北市民當家熱線 1999 (外縣市 02-27208889) 轉 8630 蕭小姐
西米創意設計有限公司 02-2725-2555 劉小姐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tpedoit.taipei.gov.tw/ct.asp?xItem=22811945&ctNode=13244&mp=112001

2011年11月20日 星期日

2012 高雄市電腦展全國海報徵選




活動方式:
本活動分為三部曲進行,設計之作品除報名平面設計活動,還有機會參加網路票選活動,同時得到雙重大獎。參加揪團灌水網友,還有機會 A 好康。
◎【首部曲】挑戰創意 A 大獎 - 海報設計徵選活動比賽。
◎【二部曲】網站票選人氣王 - 由審評團針對首部曲參賽作品做第一輪之票選,入圍第一輪之作品,方可再參加網站票選人氣王活動。
◎【三部曲】揪團灌水 A 好康 - 只要參加人氣王票選活動,就有機會得到灌水獎。

指導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主辦單位:高雄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

活動目的:
為推廣數位創意理念,以「2012 年高雄市電腦展」主題為訴求,發揮創意及精神創作海報作品,也藉由本活動發掘更多之數位創意人才,為將來踏入產業界所用,增進產業創造力。本活動除了平面作品的選拔,也將結合網路流行話題及明日科技對未來生活的影響力。以網路票選的方式集合本次所有報名參賽的創意海報作品;並邀請網友參與票選活動。持續延燒「2012 年高雄市電腦展」的話題及特色,藉以讓本活動可以吸引更多的網友參與投票及參觀本活動。

活動主題:
觸動科技 心視界

主題說明:
隨著雲端運算服務發達,科技產品與軟體日新月異,世界跟隨自己的移動!動動手指就能在螢幕上工作、創作、休閒、閱讀...。透過科技產品隨心所欲享受數位生活,還可在社群網站即時分享感動、關懷互動;更可以透過實際體驗、感受科技所帶來的全新視界!

獎勵辦法:
◎【首部曲】挑戰創意 A 大獎獎項: 
 【第一名】1名:獎金 20,000 元、獎狀乙張
 【得獎作品作為本次展覽相關設計物主視覺】
 【第二名】1 名:獎金 10,000 元、獎狀乙張
 【第三名】1 名:獎金 5,000 元、獎狀乙張
 【佳 作】10 名:獎金2,000 元、獎狀乙張
※以上各優勝作品之指導老師並頒發獎狀乙張
◎【二部曲】票選人氣王獎項:
 【人氣王】3 名:獎金 2,000 元、獎狀乙張
◎【三部曲】揪團灌水 A 好康(參加【二部曲】票選的網友都有機會 A 好康):
 【灌水獎】5 名:贈送 MP3 乙台

活動流程:
【首部曲】海報徵件:收件 → 初審 → 複審 → 決選 → 開幕頒獎 → 展示
【二部曲】網路票選:大會作品上傳 → 票選 → 計票 → 通知領獎 → 展示
【三部曲】揪團灌水:抽出參加票選網友 → 通知領獎

活動辦法
【首部曲】挑戰創意 A 大獎
1.報名方式:本會網站 http://www.kca.org.tw 下載報名表,郵寄報名。
2.報名日期:2011 年 10 月 3 日 (一) 至 2012 年 4 月 20 日 (五),當日郵戳為憑。
3.作品繳交截止日期:2011 年 10 月 3 日 (一) 至 2012 年 4 月 25 日 (三),將相關附件以掛號寄至「802 高雄市苓雅區新光路 38 號 5 樓之 2 高雄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 周夢綺小姐 收」信封註明報名 2012 高雄市電腦展全國海報徵選活動。
※收件日期如有調整,以網站公布為準。
【二部曲】網站票選人氣王
1.須先完成【首部曲】報名程序。
2.經由審評團針對【首部曲】參賽作品做第一輪之票選,入圍第一輪之作品,再由主辦單位將作品上傳至票選網站。 
3.票選網站:http://www.kca.org.tw
【三部曲】揪團灌水 A 好康
1.網友須至「票選網站」登錄基本資料,成為本會網站會員,才能參與票選活動。
2.每人每日最多可投 3 票(不得重覆投選同一作品)。
3.開放票選日期:2012 年 5 月 15 日 (二) 至 2012 年 6 月 15 日 (五)
4.截止票選日期:2012 年 6 月 15 日 (五) 下午 5 點 30 分

作品必備元素:
1.主要元素:必須切合「2012 年高雄市電腦展」活動主題為構圖
2.主辦單位:高雄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
3.展出時間:2012 年 7 月 12 日 (四) 至 7 月 16 日 (一)
4.展出地點:高雄 85 大樓 國際會展中心 4、5、6F (高雄市苓雅區自強三路 7 號)

繳件作品明細:
1.將數位繪圖作品輸出菊八開 (A4) 尺寸之彩色樣張,並黏貼於黑色硬式卡紙正面 (裱板大小寬 28cm x長 48cm)。
2.150 字以內之設計說明,並黏貼於黑色硬式卡紙正面,版面保持清潔完整。
3.報名表格,請至網站填妥資料及列印,並黏貼裱板背面。
4.光碟片(內含檔案及格式,請參照下述規定及說明)。
‧海報原始檔 (解析度為 300dpi 及 CMYK 四色印刷模式) 。
‧海報 JPEG 檔(解析度為 96dpi 及寬度不超過 480 像素) 。
‧WORD 檔案,註明參賽者姓名、身分證字號、作品名稱及創作理念 (150 字內)。
※每位參賽者最多可投稿五件作品,如繳交一件以上作品,請分別裱於不同裱板,光碟片須註明作品名稱及姓名)。

作品規格:
海報為菊全尺寸(61cm × 86cm)之電腦繪圖,並設定解析度為 300dpi 及 CMYK 四色印刷模式。

評選標準:
【首部曲】挑戰創意 A 大獎 - 海報作品
‧主題切合性 30%
‧構圖與佈局 30%
‧整體之創意 20%
‧技巧、色彩 10%
‧創作之理念 10%
【二部曲】網站票選人氣王獎項
至截止日期及時間,網路票選得票數最高三名者,即為「人氣王」。
【三部曲】揪團灌水 A 好康
至截止日期及時間 ,由參與票選名單中,將抽出五名幸運網友,贈送「灌水獎」。

聯絡資訊:
聯絡人:周夢綺/林村宗
聯絡電話:(07)535-2090 分機 832 / 831
E-mail:maggie@kca.org.tw

注意事項:
1.參賽者須詳閱徵選辦法等相關規範,若作品與任一規定不符,則不列入評選。
2.未獲獎作品恕不另行公佈。
3.未參加首部曲之作品,不得參加二部曲之活動。若參賽作品中有使用到其他智慧財產權創作物時,請於交件同時檢附智慧財產權來源相關證明文件或授權書。
4.入選作品若涉嫌抄襲、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涉及暴力、色情、譭謗等違反善良風俗者,一經察覺,立即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項獎品,其衍生的民、刑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5.參賽作品需未經公開發表者(含作者本身相雷同作品及網路上發表之作品),違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所有獎項、獎品。
6.參選作品請自行留存原稿備用,交付之參賽作品不予退件。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任何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毀,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交付備份作品,對毀損之作品恕不負賠償之責。
7.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加隊伍及作品水準,可以「從缺」或「增加得獎名額」辦理,獎項及獎品隨實際情況彈性調整,以不超過原獎品總額為限。
8.如以手繪圖方式參賽,不符規定、參賽者資格不符,將不予採納。
9.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品價值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者,得獎者依法扣繳 10% 稅額。

權利歸屬:
1.所有得獎作品之作者需與大會簽訂權利義務合約書。
2.得獎人同意完全授權主辦單位,將得獎作品結合主辦單位活動,設計系列文宣品、廣告品,展示於展覽會場、媒體通路、報章雜誌、各相關網站等提供多元化的宣傳管道。
3.所有得獎者之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在所有宣傳文宣之設計露出發表時,不另支稿費及版稅。
4.所有得獎者作品之作者將義務配合主辦單位後續作業,如調整修改作品之相關內容。
5.主辦單位具有出版或公開展覽所有參賽作品之一切權利。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視需要隨時修正之。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kca.org.tw/sub_news.php?subkd=1&mskd=5&msid=2011092903

2011年11月10日 星期四

2012 金蝶獎 - 新世代書封設計比賽

 


比賽主旨:
2012 台北國際書展隆重邁入第二十屆,繼去年首創「新世代書封設計比賽」獲得各方好評,鼓舞許多莘莘學子及年輕創作好手投入書封設計創作領域,今年將繼續邀請年輕設計者及愛書人共同加入,動手設計創意十足的書封,讓出版界及設計界充滿新的活力!
每一本書的誕生,幾乎都是以書籍內容為主,才進行封面設計,「2012 金蝶獎 - 全球華人新世代書封設計比賽」期望顛覆傳統出版常規,並挑戰讀者對書籍封面的想像與定義,邀請設計者秀出創意,製作與眾不同的新世代書封。
本比賽邀請有志之士延伸閱讀的經驗與創見提出嶄新的封面設計主張,書名可自定,發想主題為「我的書 - My book」,金獎提供三萬台幣獎金,得獎作品並將展出於「2012 年台北國際書展」書展大賞主題館。

主辦單位:行政院新聞局
承辦單位:財團法人台北書展基金會
協辦單位:國立台灣師範大學 視覺設計學系
執行單位:國立台灣師範大學 文創中心

參賽資格:
凡具有本國國籍,30 歲內(含)者,皆可報名參加。

比賽辦法:
1. 發想主題:透過「我的書 - My book」為創意主軸發想,如果這是一本你的書,會是什麼面貌?什麼樣引人矚目的外表?能否具有獨特的魅力與趣味?如何吸引讀者忍不住打開書籍?
2. 書名可自行訂定。
3. 本比賽重點為創造一部令人想翻閱的書籍「封面」設計作品。無須製作內頁。
4. 由本會邀請學者、專家組成公正之推薦小組進行評選推薦,推薦年度優良設計作品參加比賽。

報名方式:
採用線上報名方式
1.上傳作品規格:
‧參賽作品影像尺寸限 A4 ( 21cm x 29.7cm ) 大小以內。
‧參賽作品需含完整書封設計圖檔 (封面、書背與封底),若有立體結構,一律在 A4 紙內完成、呈現創意。
‧設定解析度為 300dpi 及 CMYK 四色印刷模式,檔案格式 jpg,2mb 以內。
2.線上報名需填寫「作品名稱」,及 300 字以內之「設計說明」。
3.先填寫完整報名資訊,將圖片上傳至活動官網,結束後會取得一組序號代表上傳成功。
4.一張設計作品只限上傳一次,一個人至多設計三款作品報名。

報名時間:
報名截止日至 2011 年 11 月 21 日止 (採用線上報名)

獎勵方式:
金獎:壹名,頒予獎金新台幣參萬元,獎狀一張
優選:伍名,頒予獎金新台幣伍仟元,獎狀一張
佳作:壹拾名,頒予獎狀一張
創意獎:壹拾名,頒予獎狀一張
‧得獎書籍將於 2012 年台北國際書展「書展大賞主題館」中展出。
‧評審可依作品表現,選出「評審獎」,頒贈學校相關指導老師及傑出作品以資鼓勵。
‧評選委員保留獎項從缺或增加之權利。

評選方式:
1. 本比賽將分為初選、決選、總決選三階段。
2. 初選將有六十名入圍者,決選將公佈佳作獎、創意獎,前六名(優選及金獎)進入總決選
3.進入總決選之前六名作品,需交實體成品,製作樣書。

得獎名單:
預定於 2012 年 1 月中旬以電子郵件專函通知得獎者,並將比賽結果公佈於金蝶獎活動網站。

頒獎典禮:
於 2012 年台北國際書展期間舉行頒獎典禮。

座談會:
主辦單位將於台北國際書展期間舉辦書籍設計相關座談會。

注意事項:
1.入選者參賽作品同意由主辦單位無償展出,及用於製作相關之文宣、印製物、出版品。
2.未入選之作品不予退回。
3.如遇報名表填寫不完整、作品規格或參賽資格不合,以致影響參賽資格或評審結果,恕不另行通知。
4.入選作品若侵害任何著作權他人智慧財產權,將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狀及獎金。
5.獲獎者所獲之獎金,依中華民國政府相關法令代扣稅金,本單位將依相關規定扣款。
6.本辦法如有未盡事項,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活動網站公告。

聯絡人:劉潔妃
電話:02-27671268 #103
傳真:02-27672808
E-mail:amanda@taipeibookfair.org
地址:110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 180 號 10 樓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tibe.org.tw/new/index.php?lan=ch&fun=1&subfun=5&id=404

2011年7月30日 星期六

2011「洄瀾卓越文創獎」創意設計大賽 - 品牌識別系統暨文化創意產品

 




一、活動宗旨
(一)「品花蓮 - 品牌識別系統」徵件:
以「品花蓮」為主題,識別系統徵件,請以「洄瀾卓越文創獎」創意設計出呈現花蓮地方文化特色的品牌識別系統。得獎作品將做為推廣「洄瀾文創伴手禮」品牌標章及相關文宣之用。
(二)「後山野趣 - 文化創意產品」徵件:
以「後山野趣」為主題,結合花蓮自然風貌、人文歷史、地方風味、在地工藝,設計出呈現花蓮地方文化特色,又符合時尚生活的文化創意產品。決選入圍作品,將自 2011 年 10 月起,於花蓮縣石雕博物館「文創意廊」展出,並協助得獎作品開發及行銷成為「洄瀾文創伴手禮」等事宜。

二、徵件內容
(一)「品花蓮 - 品牌識別系統」徵件:
1. 設計主題:
強調可展現花蓮地方文化特色的品牌識別系統(包含 Logo 及標準字)。
2. 設計應用:
做為推廣「洄瀾文創伴手禮」品牌標章及相關文宣之用。
3. 作品規格:
(1) 彩色及黑白圖稿縮小圖各1式(5cm × 5cm 範圍內)。
(2) 印刷標準色(CMYK)色彩標示。
(3) 參賽作品一律以通用向量繪圖軟體(Illustrator、Coreldraw....等)繪製。
4. 評選項目:
(1) 地方特色 30%:花蓮意象、文化內涵與風格呈現。
(2) 設計概念 30%:設計原創性、在地特點詮釋。
(3) 創意呈現 20%:創意設計巧思。
(4) 色彩應用 20%:整體設計美感。
(二)「後山野趣 - 文化創意產品」徵件:
1. 設計主題:
以「後山野趣」為主題,結合花蓮自然風貌、人文歷史、地方風味、在地工藝,設計出呈現花蓮地方文化特色,又符合時尚生活的文化創意產品。
2. 設計應用:
使用技巧不限、材質不限(石、木、陶、金屬、皮革、布料、塑料...等均可),惟需可供打樣、量產並兼具商品化的原創設計產品。
3. 產品規格:
(1) 產品概念陳述(並說明參賽產品與花蓮的關係)。
(2) 產品及包裝照片(或圖片)2 ~ 3 張,並提供成本分析與經費概算。
(3) 產品設計稿原始檔乙份以光碟交付。
4. 評選項目:
(1) 在地性 30%:地方文化展現並與在地素材的結合性。
(2) 原創性 40%:設計創意及產品結構的美觀性與獨特性。
(3) 市場性 30%:市場吸引力、售價合理性、異業合作潛力。

三、參選資格
無論國內外機關團體、學校、公司或個人,對本活動品牌識別系統或文化創意商品徵件有興趣者皆歡迎踴躍投稿,惟須為新設計、未參加過比賽、公開展覽或販售智財的作 (產) 品。

四、獎勵辦法
(一)「品花蓮 - 品牌識別系統」徵件:
1. 初審:由主辦單位邀請專家學者辦理審查,入選 3 名。
2. 決審:由全民網路票選出首獎 1 名,入選獎 2 名。
3. 獎項:首獎 1 名,獎座乙座,獎金新台幣 3 萬元;入選獎 2 名,各頒獎狀乙紙,獎金新台幣 5 仟元。
(二)「後山野趣 - 文化創意產品」徵件:
1. 金獎:1 名,獎座乙座,獎金新台幣 5 萬元。
2. 銀獎:1 名,獎座乙座,獎金新台幣 3 萬元。
3. 銅獎:1 名,獎座乙座,獎金新台幣 1 萬元。
4. 佳作:10 名,各頒獎狀乙紙、獎金新台幣 5 仟元。
(三) 網路人氣獎:
利用 Facebook 按讚的投票功能,2011 年 9 月 1 日 ~ 9 月 20 日期間進行「品花蓮 - 品牌識別系統」及「後山野趣 - 文化創意產品」網路票選,投票結束後,依其所得票數高低訂定出名次。各組獲得票數最高作品者,各頒「網路人氣獎」獎座乙座。
(四) 為鼓勵民眾參與「品花蓮 - 品牌識別系統」及「後山野趣 - 文化創意商品」網路票選活動,主辦單位將於票選活動結束後 1 週內進行抽獎,抽出 15 位各得伴手禮乙份。
(五) 頒獎:
以上獎項結果揭曉後,由主辦單位擇日舉辦頒獎典禮,公開表揚。
(六) 備註:
1.依稅法規定,全年獲獎獎金超過新台幣 1,000 元,年度報稅時必須計入個人所得,主辦單位將統一於 2012 年寄發扣繳憑單給獲獎人,以利獲獎人申報之用。
2.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獲獎金額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含)以上,需預先扣繳 10% 所得稅額。
3.獲獎人須提供身分證正反影印本,並簽具領獎所得憑證予主辦單位,以供作代繳稅及提供扣繳憑單之用。

五、競賽說明
(一) 報名方式:
1. 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8月20日下午5時止,逾期不受理。
2. 報名文件
請至花蓮縣文化局網站:http://www.hccc.gov.tw 下載徵件資訊及報名表格,依式填妥資料,作(產)品不符合競賽辦法內容者,主辦單位將不予收件。
(1) 報名表(含作 (產) 品原始創作切結書暨著作財產權讓與及授權使用同意書)乙份。
(2) 作(產)品呈現表(依各組作(產)品需求製作)乙份。
(3) 作(產)品光碟1張(含報名資料及高解析圖檔 300dpi JPG 檔)。
3. 投遞方式
(1) 備妥報名文件,於報名時間內以掛號郵寄至「97060 花蓮市民德一街 57 號「2011 洄瀾卓越文創獎創意設計大賽徵選小組收」(信封上請勾選「品花蓮 - 品牌識別系統」徵件或「後山野趣 - 文化創意產品」徵件」)。
(2) 洽詢專線:03-8351830 或 0983-478283 意高國際有限公司高小姐。
(二) 評審方式:
1. 由主辦單位成立評審團,依各組參賽者所提報名文件進行書面審查,評選出優勝者,由主辦單位以電話及書面通知。
2. 評選方式
(1) 序位法:評選委員就評選項目分別評分後予以加總,依加總分數高低轉換為序位。
(2) 序位總和與入選獎項:參選者所得的序位總和最低者為第 1 名、其二為第 2 名、其三為第 3 名、其四及之後為入選獎。
(3) 同序位總和:如有 2 位以上序位總和相同時,擇權重最高評選項目的得分合計值較高者為較優作 (產) 品,仍相同時,由出席委員投票表決。
(4) 入選資格:參選者平均評分須達 70 分以上,始具入選資格。
(5) 入選從缺:具入選資格的參選者少於入選名額或參選圖說未達評選要求時,入選獎項得予從缺。
(6) 比賽結果除通知得獎者外,將公布於花蓮縣文化局網站:http://www.hccc.gov.tw。
(7) 參賽者需配合主辦單位佈展無償提供樣品、模型及文字資料。
(三)頒獎暨成果展:
1. 頒獎典禮:另行通知。
2. 開幕典禮:
地點:文創意廊(花蓮縣文化局石雕博物館 2 樓)
時間:另行通知。

七、注意事項
(一) 投稿前,請詳閱本活動辦法,一旦報名即代表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規定的權利與義務,參賽作(產)品需合乎交件規格與說明。
(二) 參賽作(產)品概不退還,請自留備份。
(三) 參賽者不限參賽組別及作 (產) 品數,惟個別作 (產) 品需附個別完整報名文件,主辦單位概不負責寄送過程中的任何費用。
(四) 參賽作(產)品需符合著作權法,如有侵權或違法,相關責任由作者自行負責。獲獎者事後若經人檢舉並查證屬實有違反評審作業程序的規定或有抄襲、仿冒事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其資格外,並追回已頒發的獎項。
(五) 參選者須尊重評審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為確保得獎作 (產) 品水準,參選作 (產) 品未達評審標準者,獎項從缺。
(六) 主辦單位得運用接受獎項的作(產)品圖文、實物及申請書中不涉及作 (產) 品機密的資料,作為推廣、發表、出版及研討用途,獲獎者並應配合。
(七) 參賽作 (產) 品應裝入附有保護泡膠封袋中遞送,凡於送件途中受損或不可抗拒災變造成損壞,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八) 主辦單位得視需要,調整報名、收件截止期限。
(九) 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依實際需要修正之。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hccc.gov.tw/Portal/Content.aspx?lang=0&p=003060001&type=6&u=Detail&index=1&id=178

2011年6月26日 星期日

2011 台灣原創角色藝術大賞

 




一、舉辦單位
1.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2.主辦單位:中華民國設計師協會

二、競賽時程
1.收件時間:即日起至 2011 年 09 月 01 日,郵戳為憑
2.初選時間:2011 年 09 月 19 日
3.入圍公告:2011 年 09 月 23 日,於活動官網公佈入圍名單
4.入圍作品之立體件製作:2011 年 09 月 23 日至 10 月 24 日
5.佈展時間:2011 年 10 月 24 日至 11 月 17 日,於高雄駁二藝術特區
6.決選時間:2011 年 11 月 19 日,於高雄駁二藝術特區
7.展出:2011 年 11 月 18 日至 2012 年 01 月 08 日,於高雄設計節展出 (暫定)
8.頒獎典禮:2011 年 11 月 26 日,於高雄駁二藝術特區 (暫定)
9.出版:2011 年 12 月

三、活動主題:
【主題】臺灣 Taiwan
在這片土地上的我們歡慶第一個百年紀念同時,邀請大家以在地文化為素材,以「臺灣 Taiwan」為主題,從生活及生命當中的經驗體會著手,集結時事、流行、藝術等議題所匯集的靈感,發揮無限可能。不只直接或間接地從創作中反應創作者的看法,也展現自我對於創作上的期許,發揮百分之百的原創概念。
這次的比賽再次回歸到設計師玩具的角色創作為主題,期待能選出優秀的創作,並在『民國 100 設計年』間持續建立台灣角色創作的堅強軟實力。

四、參賽資格:
國內美術、設計與視覺內容表現相關產業;媒體、美術、商業設計、產品設計、視覺傳達相關科系所學生;一般對於設計表現有興趣的民眾,個人或團體不限,不分組別,不限報名件數,單獨為角色個別呈現報名或系列人物呈現一起報名均可。

五、活動目的:
活動今年邁入第七屆,主辦單位中華民國設計師協會在過去的這段時間,推廣設計師玩具 (公仔) 創作,提供台灣在地的角色藝術創作者發表平台,已經累積了相當的成績,角色藝術不僅是創作者個人情感的投射與寄託,當它被賦予完整豐富故事背景,迷人的角色不僅可以成為玩具,其實也具備了衍生為其他出版品或與其他商品整合行銷的價值,甚至還隱藏著發展為數位遊戲的驚人潛力,這對於極度需要將創意發展為商業價值的台灣而言,其實也蘊含著指標性意義。

這樣結合視覺藝術、綜合媒材表現、當代與商業論述的比賽,將吸引來自全國的創意青年投入,鼓勵國內創作環境,尤其得獎者藉由這個平台,產出的優秀作品也讓廠商感到興趣,第一屆金獎得主,由國內知名創意經紀公司出色創意簽下 (出色創意公司為水瓶鯨魚、可樂王、萬歲少女等知名創作者之經紀公司),第二屆金獎得主藉由這個平台得到知名漫畫家阿推老師青睞,也得到合作機會。尤其很多廠商也陸續洽談後續合作開發生產計劃,第三屆起更獲邀參與新加坡設計節展出 -「2007 台灣角色設計展」為代表台灣跨國展出的唯一單位,展出角色、插畫與動畫。

歷屆參與我們比賽獲得入圍或優選的作者的創作經歷也因此往上提昇,除了有 08 年金獎得主葉信泓 (阿咧先生)「想像力有多重?」得到自由時報副刊刊登之外,另外還有林祐輔 (不達景 Ryan) 入圍台灣五十大原創故事角色設計師名作之「光溜溜星樂園 - 安心步子」,06 年金獎得主張容瑱生產發售限量的得獎作品「金吉祥先生 - 小兔包」相關週邊商品,07 年金獎得主兩兩一樹也同時發行極限量的得獎作品黑白版「miniMUMU 妙妙」公仔,09 年金獎作者黃勻弦則開始致力於角色藝術的創作,創立「旋轉犀牛原創設計工作室」並入圍台灣五十大原創故事角色設計師、09 年優選作品「捏捏羊」也獲香港 How2work 及台灣台北怪獸共同發行,發表於東京 Wonder Festival 2010 winter。

國內有意從事原創角色創作的創作者已經不滿足於角色設計的藝術層面,逐漸有提昇創作經歷到行銷推廣、週邊製作的商業化概念,而藉由這個比賽開始做為個人創作生涯與國內外創作圈的連結是一個相當重要的開始,這也是協會每年辦理這樣的活動,企圖建立國內原創角色設計輪廓及推廣優秀的創作者的立意。

除了透過公開性展覽中展出得獎者作品或實際產出,也提供設計創作、製作、生產、行銷上的資源協助,促進更多有潛質的新血投入設計創意產業,成為我們的人才資料庫,未來利用可能的合適時機,拔茁優秀人才於國內外辦理個展或聯展,最後亦有將歷屆得獎作品集結成冊,發行專刊的可能性。

七、競賽報名方式
2011 年 9 月 1 日前,於網路下載報名表填寫,連同作品、報名費匯款資料郵寄至代收處,多件同時報名請合併費用於同一張匯款單,並自行影印存檔。
收件地址:829 高雄市湖內區東方路 110 號 東方設計學院美術工藝系
收件人:中華民國設計師協會 呂文宗理事 代收

八、競賽報名與投稿:
1.報名表格請上活動官網下載。
2.每件作品需繳交 350 元報名費;中華民國設計師協會會員可享免費報名。
3.報名包裏內請附上報名費匯款單據之正本,並請影印備份留底,報名可同時附上入會申請表並繳交會費及入會費以確認會員資格,(以繳費匯款單據為準),未於報名同時繳交會員年費及入會費者為資格無效。
4.以郵寄或直接交付的方式送達收件地址

註:
(1) 收件認定時間以郵戳為準,請保留寄件憑證,以便自行查詢;以直接交付方式送達者,送達時間以徵集辦公室簽收時間為凖。
(2) 作品一經送達,即視為創作者已全部知曉並完全接受本徵選辦法。

九、交件說明:
1.設計師玩具角色設計圖稿,含繪製正視、側視圖。(如有配件或配飾,請於正視、側視圖稿內一併繪出,並詳加說明。)
2.角色設定之角色情境示意圖 (側 45 度角),以此圖稿表現該角色的設定風格、感覺、個性...等。
3.角色的基本資料設定與創作說明 600 字內,請參考網站範例。
4.圖稿尺寸為 A4,請依照網站所公佈之投稿方式裱於 4 開黑色紙版,並自行保留設計圖稿,所有參賽作品概不退還。
5.如果已有立體作品者,請附彩照4張,每張為 4 x 6 尺寸 (分為為正視、側視、情境、側45度),貼於黑色紙板上,連同其他資料寄送,照片模糊不清或無法辨識者,不予採計。

十、評選概念:
主辦單位將邀請學界及業界相關領域具指標性的代表,組成評審團隊,對作品進行評選。
1.具備吸引人的格局與特質,有生命力,禁止抄襲與雷同。
2.考慮其立體化之造形與各種製作方式和材質配合的可能性。
3.具備獨創性與美感,並擁有鮮明人格特質與世界觀。

十一、評分標準:
初審:
‧創意與美感 (作品風格與原創獨特性) 30%
‧主題契合 (角色概念、故事與世界觀設定) 30%
‧技術性應用技巧 20% (設計師玩具已完成實體作品者,本項可加重積分)
‧應用延展性 (商業應用之潛力與發展性) 20%
決審:
‧實體後之原創強化程度 30%
‧市場好感接受度    30%
‧市場潛力性      20%
‧主題與內容      10%
‧技術性應用技巧    10%

十二、獎項說明:
1.CDT 金獎 1 名,獎金 10 萬元,CDT 原創金獎獎牌一座,一年期 DAT 設計師協會正式會員資格。(獎金須依法代扣相關稅金)
2.優選 9 名,由廠商提供獎品各一份,CDT 原創獎狀各一紙,獎牌各一座,一年期 DAT 設計師協會正式會員資格。
3.入圍 10 名,贊助商特別獎品各一份,CDT 原創獎狀一紙。
4.佳作 30 名,CDT 原創獎狀一紙。
※入圍以上需要製作立體件進入決選,補助製作費各 2,000 元,共計 20 名。
※得獎者將可能有作品上市發行、媒體曝光的機會,未達評審標準,主辦單位與評審團得讓獎項從缺。

十三、費用:
1.參賽者請於 2011 年 9 月 1 日前匯款報名,每件參賽作品須繳交新台幣 350 元報名費,具中華民國設計師協會會員身分者為免費,外籍參賽者繳交 12 美元。
2.匯款資料:土地銀行 - 路竹分行 (代號 005),帳號 070-001-03272-9,戶名「中華民國設計師協會」。
3.退費:若由主辦單位單方面取消比賽,則參賽者可獲得 350 元退費 (僅扣除手續費),其餘情況皆不予退費。

十四、資格喪失定義:
凡經下列因素評估而喪失資格者,恕不退回報名費與作品:
1.參賽者未能於規定日期前完成報名與繳費,作品數量與繳費金額不符,或未能於指定日前寄達作品與相關資料。
2.作品規格或檔名格式不符大會規則。
3.參賽作品為抄襲、雷同或已授權經紀之上市與未上市作品 (尚未對外授權之個人製作販賣品不在此限)。

十五、注意事項:
1.未達評審標準,主辦單位與評審團得讓獎項從缺。
2.參選作品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經發現有上述不法情事者,除取消其得獎資格、追回獎金及獎品外,法律責任由該參賽者自負。得獎缺額之遞補與否由大會評審團與協會共同協議之。
3.各類大會首獎與優選獎之著作人格權仍屬得獎人所有,主辦單位擁有智慧財產使用權兩年,並有權無償使用相關創作以應用於事件行銷與相關媒體宣傳或平面出版。
4.入圍作品之著作人格權仍屬得獎人個人所有,唯主辦單位有權無償使用相關創作以應用於相關媒體宣傳或平面出版,若需進行商業應用則須與創作人重新商議取得所需權利。
5.主辦單位對於所有參賽作品,均有授與各傳播媒體報導刊載散播之權利,並擁有所有報名參賽作品之編製及重製成光碟、書刊或其他形式宣傳物之永久使用權。
6.所有參賽之平面作品概不退還 (參賽者請自行預留底稿與備份),並經主辦單位篩選優良作品,無償授權相關活動巡迴展覽發表使用。
7.凡報名參選者,視同認同本辦法一切規定,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或任何更新,得於活動網站公告更新。
8.活動網站 http://character11.designer.org.tw,活動內容及相關辦法之設定,將以網站最後更新為準,主辦單位保留一切變更之權力。

活動網站及相關下載:
http://character11.designer.org.tw
http://www.designer.org.tw/dat/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5852

2011 金車咖啡豆創意比賽 - 咖啡童話

 


一、目的:
你一定喝過咖啡,但是你看過咖啡豆嗎?你知道咖啡豆的形狀、顏色、味道嗎?你對它的認識有多少?期盼藉此創作比賽,好好的了解這一顆顆神奇的魔豆。

二、主辦單位:
金車教育基金會

三、徵件主題:
咖啡童話
主題由來:進入童話故事的世界,就像踏進你家巷口的咖啡店那般輕易。當你覺得社會太現實人性太殘酷,帶著你最愛的咖啡進入一個你最喜歡的童話世界裡,那裡不再專屬於小孩,而是屬於每個心中仍保有純真善良的人。

四、參賽資格:
不限資格之創作者皆可報名參加

五、參賽方式:
1.第一階段:
將作品草圖或等比模型 (附上最終成品尺寸及使用材質),連同創作概述、創作理念、以及預定作品製作時程表等相關資料,包含報名表,以郵寄方式寄至藝術空間,以郵戳日期為憑。
‧收件日期:中華民國 100 年 7 月 1 日起至 8 月 31 日止。
‧收件地點:10364 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 3 段 131 號 4 樓 2011 金車咖啡豆創意比賽小組 收 (親送或郵寄皆可),繳件請填妥附上專用報名表,報名表請上金車教育基金會網站下載 http://www.kingcar.org.tw。
2.第二階段:
使用金車教育基金會提供之咖啡豆進行作品實體創作,且在民國 100 年 10 月 4 日到 10 月 10 日之間郵寄作品完成 50% 以上的照片至金車藝術空間 (臺北市承德路 3 段 131 號 4 樓),照片尺寸不可小於 4 X 6 大小。並且於展覽前於金車藝術空間完成佈展。
‧完成佈展日期:中華民國 100 年 11 月 10 日。

六、作品規格:
主題:咖啡童話 - 以熟知的童話故事加入咖啡元素為發想主軸。(Ex:當睡美人遇見咖啡 當傑克的神奇碗豆變成咖啡豆)
媒材:限以咖啡豆為主要媒材之各式創作
方式:不限 (ex.造型藝術創作、雕塑、影像、錄像、互動裝置、裝置藝術、行為藝術、複合媒材、繪畫、版畫等等) 但必須在作品中使用到咖啡豆,展出方式所需的任何設備皆須由參賽者自備。
件數:每人 (組) 限以一件報名
尺寸:作品尺寸不得超過 200 * 200 * 200cm

七、評選方式:
邀集三位專業老師進行評審作業,並第二階段成績加入參觀民眾票選結果計算之。(民眾票選結果佔第二階段成績百分之二十)

八、頒獎日期:
‧第一階段結果預計於九月公佈
‧第二階段結果於展覽閉幕時宣佈

九、得獎作品:
所有作品將於「金車藝術空間」進行「2011 金車咖啡豆創意展 - 咖啡童話」展覽中展出。

十、獎項:
‧第一階段通過者 15 名 (組),每名 (組) 創作金一萬元整 (於閉幕典禮頒發,若無法如期完成則取消其得獎資格)
‧特別獎第一名 / 獎金五萬元整及獎狀乙紙 (於閉幕當天進行評審及頒獎,金車教育基金會可優先收藏以及優先擁有作品複製或應用等權。)

十一、參賽作品類別及規格:
(ㄧ) 作品以原創為限,各類不得抄襲臨摹。
(二) 每人/團體以參加一件為限,作品需未經任何媒體形式發表。
(三)作品限定必須使用到咖啡豆創作,主要媒材不拘。
(四) 每件作品需另付 1000 字左右之創作理念及故事大綱,此項亦列入評分項目。(需附上電子圖檔及文字檔。)
(五) 為確保比賽之公平性,參賽作品郵寄收件以郵戳日期時間為收件截止標準。
(六) 第一階段審核請創作者視情況自行加設保護以利評分及展覽。
(七) 得獎者須配合金車文藝中心「2011 金車咖啡豆創意展」展出之相關事宜,如無法配合者將取消優選資格。
(八) 以上所敘之事項,為維護比賽公平性之基準,不符合本實施要點內所載之任何規定者,如得獎亦取消得獎資格。

十三、注意事項:
(ㄧ) 如需上網查詢本實施要點,本辦法刊載於金車教育基金會官方網站 (http://www.kingcar.org.tw)。
(二) 參賽作品應為參賽者個人之創作,如經檢舉為臨摹、抄襲之作品,不予評選。本會受理作品檢舉期限為:當年度成績公佈之日起一年內有效。
(三) 作品媒材、格式,未按規定者,經查證屬實,該件作品取消得獎資格。
(四) 本會對於得獎之作品,有印製作成相關印刷品之優先選擇權與公益義賣之販售權。
(五) 凡報名參賽即視同無條件同意授權本會比賽之紀錄及文宣設計與宣傳用途。
(六) 兩人以上/團體報名請將報名資料於同一表格填寫,如獲獎,以報名表格為單位,獎金均分。
(七) 參賽作品如需退件請於繳件時附上回郵信封。
(八) 洽詢專線:金車藝術空間 02-2595-9650

相關資訊及下載:
http://www.kingcar.org.tw/eventDetail.php?id=131
http://www.kingcar.org.tw/download.php

2011年6月8日 星期三

2011 新北市家居生活用品設計大賽

 


一、徵件說明:
新北市充滿了多采多姿的景物與文化能量。從自然美景、地方美食、工藝文化,應有盡有。鶯歌的陶瓷、三峽的藍染、水金九地區的金屬工藝、淡水的琉璃、八里的石雕、烏來的泰雅原住民編織等...這些豐沛的素材,與在地生活和地理景觀渾然天成地融合,正如同令人垂涎三尺的在地美食,充滿精彩絕倫的創意能量,及源源不絕的靈感。
第一屆新北市家居生活用品設計大賽,將以「餐廳廚房」為主題,期待參賽者們結合新北市各地工藝、人文景物、自然風貌,以及在地專屬的風味,設計出既能呈現新北市地方特色,又符合現代人生活的廚房餐廳用品,將具有新北市特色的作品行銷全國,甚至推廣於國際的舞臺上。
決選入圍者之作品,將於 2011 年 9 月 30 日 ~ 10 月 20 日於新北市「美麗永安生活館」展出,並接續於同年 10 月 22 日 ~ 10 月 31 日在「2011 臺北世界設計大展」呈現,並協助得獎作品之後續國內外行銷事宜,歡迎您一同加入設計的行列。

二、報名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個人或所組成之團體,不限年齡、職業、居住地、設計類型。

三、作品資格:
‧每隊可繳交之作品數量不限,但同一設計概念的系列作品視為一件。
‧作品概念須融入新北市地方文化特色。
‧所有作品必須具有原創性:為參賽者自行創作,未曾公開販售、且未獲公開獎勵。

四、報名期間:
即日至 7 月 18 日 17:00 前,逾期不受理。

五、報名程序:
(一)初選資料繳交:
請於報名時間內,完成線上報名,並將以下 4 項資料親送或寄至:100 台北市中華路一段 89-6 號 2 樓台灣設計師連線收(請於信封上註明【2011 新北市家居生活用品設計大展-投稿作品】)
1.設計圖說裱版:
設計圖說包含設計表現圖與文字說明。
‧請將作品與圖說資料張貼於:A3 尺寸大小(420mm x 297mm)的厚紙板(1mm)裱版,且 1 張裱版最多放置 2 張圖說(角度)資料。
‧張貼須平整不超過裱版版面。
‧裱版正面不得有任何作者資料等相關文字。
2.報名表:
請於官網下載,填寫完成,列印並檢附相關文件,貼於裱版背面。
3.參賽同意書:
請於官網下載,列印簽名後,連同報名資料一併繳交。
4.作品電子檔光碟:
需附作品原尺寸,圖片解析度 300dpi .JPG 格式光碟 1 張,光碟內需含有作品完整圖說及報名表電子檔。
(二)初選結果公佈:
1.初選結果將於 7 月 29 日(二)前公告於官網,並以 E-mail 方式通知各參展者。
2.初選入圍者,辦理單位將提供 2,000 元材料補助費用,並告知決選時間及決選簡報須提供資料。
(三)決選:
1.初選入圍者,須於 8 月 22 日 17:00 前,將作品照片及文字概念(依提供之格式)親送或寄至執行單位。
2.決選當天(時間另行通知,預計於8月下旬),參賽者需親至現場進行簡報,並攜帶依照原設計圖製作之作品模型於現場呈現說明。
3.簡報完成後,作品模型需交由執行單位保管,以規劃後續展出。
(四)決選結果公佈:
決選名單預計將於 8 月 26 日(二)前公佈。

六、評審原則:
‧設計概念(40%)
藉由新北市各地之工藝與文化特色意涵為發想、針對現代在地家居生活飲食觀察之設計思維。
‧產品創新(35%)
作品設計概念、造型美感、工藝材質應用、實用功能等概念上之創新突破。
‧市場潛力(15%)
作品未來於市場的銷售潛力。
‧量產可能(10%)
作品於技術面上,實際被量產與成本控制的可行性。

七、獎項與獎金(新臺幣):
金獎:1 名,獎金 28 萬元
銀獎:1 名,獎金 15 萬元
銅獎:1 名,獎金 10 萬元
佳作:5 名,獎金 3 萬元
優選:10 名,獎金 1 萬元
最佳創意獎:1 名,獎金 5,000 元、精美水果籃一組
最佳人氣獎:1 名,獎金 5,000 元、精美水杯架一組
最佳時尚獎:1 名,獎金 5,000 元、精美炸物盤一組
最佳實用獎:1 名,獎金 5,000 元、精美泡茶組一組
評審團鼓勵獎:8 名,獎盃一座、精美咖啡杯一組
備註:每位得獎者均可獲得「2011 台灣設計師週 VIP 票券」2 張

八、聯絡窗口:
台灣設計師連線 【2011 新北市家居生活用品設計大賽】徵件小組
聯絡人:邱小姐
電話:02-2389-6637
E-mail:ntpcdesign@twdw.org

九、參賽相關規定:
‧辦理單位所屬人員不得參賽。
‧參賽者須依簡章規範詳填各項資料,資料不完整不予受理。
‧以團隊名義參展者,須指定代表人全權處理有關競賽事宜。
‧參賽作品須由本人(團體)創作,無侵害他人著作權或違反其他法律情事,如有抄襲或仿冒,得經評審委員會裁決認定後,取消參賽資格;已得獎者,得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已發給之獎狀、獎金。
‧參賽者所提送之書面文件資料,請自行留存備份,評審結束後不予退回。
‧參賽者需遵守競賽所有規範與評審之決議。若因不符規定之作業時間等相關規範而遭主辦單位淘汰時,不得提出異議。
‧不得將作者簽名、資料、標誌符號等可識別作者身分之圖像或文字呈現於裱版正面,違者取消資格。
‧參賽作品之遞送,請予適當保護,凡因運送過程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之一切損失,辦理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均有攝影、錄音及展覽之權利,並有權以任何形式重製、公開展示、編輯、利用或散佈得獎作品之照片、設計圖、說明文字、錄影,以推廣宣傳相關活動。
‧入圍作品,須於 2011 年 9 月 30 日 ~ 10 月 31 日配合相關展出,作品將由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於 11 月 30 日前寄回。
‧獲獎前三名以上作品之著作人格權為作者持有,著作發表權為新北市政府文化局與設計者共同持有,並無償提供新北市政府文化局公關宣傳、巡迴展出、專刊出版、教育推廣等展演使用。
‧獲獎者將個別通知並於活動網站公告,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獲選者須依稅捐稽徵法規定申報所得,如未於頒獎當日領獎,請至主辦單位親自領取。
‧凡報名參賽者,視同同意並遵循本簡章各項規範。
‧本競賽要點如有未盡之事宜,主辦單位得以適時修改,並於活動官網公告周知,不另行個別通知。

十、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
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執行單位:台灣設計師連線工作室
贊助單位:Toast 日日商業股份有限公司

活動網站:http://web.culture.ntpc.gov.tw/design2011/index.html

2011年5月28日 星期六

第三屆學學獎 - 綠色覺醒

 


競賽主題
綠色覺醒
一個善念、一個行動,改變地球!
全球氣候變遷議題燃燒,綠色環保概念正改變所有人的工作與生活,第三屆學學獎以「綠色覺醒」為主題,邀請設計師、藝術家、建築師、科學家、企業家、媒體人、社會志工、學校師生以及環保達人等各界人士的參與,使大眾能因獎項成果的發表,觸發綠色生活的覺醒,永續綠色環境的維護。
歡迎傳播媒體、社會團體、企業公司、學校師生以及個人踴躍報名。

徵選組別
綠色媒體報導組:為鼓勵媒體製作綠色環保新聞報導,特別設立媒體報導獎,歡迎傳媒工作者報名參加。
綠色環保產業組:為鼓勵企業投入綠色環保產業,特別設立環保產業組,歡迎從事綠色產業之企業報名參加。
綠色公益行動組:為鼓勵社團推動綠色環保工作,特別設立公益行動組,歡迎基金會及公益團體報名參加。
綠色創意實驗組:為鼓勵學校推動綠色環保學程,特別設立創意實驗組,歡迎學校師生組隊報名參加。
綠色環保達人組:為鼓勵個人實踐綠色環保生活,特別設立環保達人組,歡迎以具體行動推動綠色環保的個人、部落客版主報名參加。
特殊貢獻獎:為鼓勵個人或團體為綠色議題奮鬥不懈,特別設立特殊貢獻獎,歡迎各界人士提名推薦對台灣綠色環保有特殊貢獻的個人或團體(關於特殊貢獻獎之推薦辦法請按此)。

獎項獎金
各組均取影響力獎及創意獎共 2 名,特別獎 5 名;特殊貢獻獎 1 名。
影響力獎:1 名,獎金 10 萬元,「學學獎」獎牌一個及獎狀一紙
創意獎:1 名,獎金 5 萬元,「學學獎」獎牌一個及獎狀一紙
特別獎:5 名,獎金 1 萬元,「學學獎」獎狀一紙
特殊貢獻獎:1 名,獎金 10 萬元,「學學獎」獎牌一個及獎狀一紙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凡競賽獎金或獎品,由主辦單位代扣 10% 所得稅

評選標準
‧理念  25%
‧創意  25%
‧影響力 25%
‧實踐力 25%

評選流程
1.徵件期間:05 / 01 - 09 / 15
即日起至 9 / 15 止,本次徵件以線上報名方式進行,參賽者需完成線上註冊、報名繳費,以報名成功確認信 (Email) 為憑,並將相關附件 (影音作品光碟),以掛號方式郵寄至學學文化創意基金會(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 207 號 10 樓),註明「第三屆學學獎」工作小組收,以完成報名程序。
2. 初選:09 / 20 - 09 / 30
聘請國內外知名專業人士進行初選評審。
3. 初選入圍名單公告:10 / 05
主辦單位將於第三屆學學獎官方網站公告各組初選入圍名單,並以 E-mail 方式通知入圍者。初選入圍者需於 10 / 12 前,提供決選簡報檔 email 至主辦單位信箱 awards@xuexue.com.tw。
4. 決選:10 / 15 - 10 / 25
聘請國內外知名專業人士進行決選評審。
5. 得獎名單公告:11 / 01
主辦單位將於第三屆學學獎官方網站公告各組得獎名單,並以 E-mail 方式通知得獎者。
6. 發表及頒獎典禮:12 / 10 (學學文創志業五周年慶)。

得獎者權利與義務
1.特殊貢獻獎之推薦者將同步公佈於「第三屆學學獎」得獎名單中。
2.各組之影響力獎、創意獎得主,均將受邀參與學學五周年慶活動,並於設計師交流之夜 Pecha Kucha Night 發表。
3.得獎者同意基於「學學獎」推動國際社會關心議題之宗旨,授權主辦單位無償使用得獎人肖像及得獎作品之各項資料,於非商業用途原則下,進行重製、編輯,公開播送、散佈於相關宣傳出版品,並安排媒體報導。
4.決選作品將於展期結束後,由得獎者自行取回。如於 2012 年 1 月 15 日前未取回作品,則視同放棄取件。
5.得獎作品將由主辦單位規劃國內外媒體報導,並受邀於學學發表。

活動網站:http://www.xuexue.tw/2011awards/

文創烏托邦 - 慕夏風流行時尚服裝設計大賽

 


一、活動目的
為慶祝我國建國 100 年並迎接台灣創新設計啟動年的到來,擬藉由「商業設計之父- 慕夏」創作品亞洲巡展來台機會,規畫辦理“慕夏風流行時尚設計大賽”,以文化展覽素材融合時尚服飾需求,推動全民發揮創意設計的整合加值概念,進而融入生活美學及全民藝術教育,帶動台灣流行時尚與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讓國際社會同步感受到台灣「創意設計之島」的創新活力與能量。

二、關於慕夏 Alphonse Mucha
慕夏 (Alphonse Mucha,1860 ~ 1939),為捷克最具國際知名度的藝術家之一,也是新藝術(Art nouveau)最重要的代表人物。慕夏的作品強而有力,富含裝飾氣息的新藝術繪畫 - 美麗的女體、裝飾性的花朵、流水般的長髮,以及顏色鮮豔又不失和諧的色彩運用,通常充滿著花卉以及其他植物的元素,瀰漫著繁複、寓意深奧而象徵性的結構,包括拜占庭式、凱爾特式、日本式、洛可可風、哥德式、猶太教與捷克民藝的各種元素,以仿馬賽克鑲嵌為背景,加上炫麗誇飾的華服、珠寶首飾、阿拉伯紋飾等,再以風格化的輪廓線修飾補強。慕夏所塑造出來的意象,如化妝、髮型、波西米亞風的服飾、首飾、家飾等,不僅是上流階層婦女們所熱衷搶購的商品,更是巴黎民眾競相模仿的設計風格。時至今日,流行時尚界的波西米亞風格服飾、紋飾、髮型、化妝、造型、居家生活設計等,以及許多動漫圖像設計,依舊流露著「類慕夏」的強烈設計風格。

三、主協辦單位
主辦單位:國立故宮博物院、祥瀧股份有限公司、雙瑩文創
協辦單位:實踐大學服裝設計學系、輔仁大學織品服裝學系、嶺東科技大學流行設計系、樹德科技大學流行設計系、台南應用科技大學時尚設計系、伊林模特兒經紀公司、ELLE國際中文版雜誌

四、競賽主題
以「慕夏風格」為主題方向,自行設計時尚服飾與創作,創造加值應用與市場商機發展。

五、參賽資格
國內設計師、大專院校相關系所師生及自由創作者,均以個人名義接受報名,唯參賽作品需為不曾公開過作品。

六、活動期間
(一)收件截止日期:即日起至 2011 年 6 月 1 日止
(二)初選評審日期:2011 年 6 月 5 日 (星期日)
(三)決選評審日期:2011 年 6 月 20 日 (星期一) 於國立故宮博物院文匯堂場地辦理

七、報名方式
(一)資料索取:請於活動網站下載報名簡章、報名表及相關資料。
(二)報名費用:本活動免報名費,參賽者需自行負擔掛號郵寄相關費用。
(三)寄件作品:檢附 (a) 報名表、(b) 參賽承諾書、(c) 設計作品說明表、(d) 正反面衣畫稿設計稿、(e) 正反面平面機械圖、(f) 完成作品共乙件,資料不全者不予通過初審。(報名表需自留影本,若獲選參加決選時,須附影本以便查驗) 報名表、作品電子檔 (光碟)、參賽承諾書乙份。
(四)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2011 年 6 月 1 日止 (親送及郵件寄達日均以 6 月 1 日下午六點截止收件,逾期恕不受理),收件地點:祥瀧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中山北路六段 195 巷 15 號,電話 (02) 2833-7060

八、競賽辦法
(一)初選
1.初選採書面及設計作品同時評選方式進行。
2.於報名同時繳交報名表、一套女性慕夏風流行時尚服飾設計稿、作品說明書及設計完成的作品。
3.本階段之設計須合乎於競賽主題及規格要求,評審團將依服飾設計稿及設計完成的作品進行計分,評選 20 組參賽者入圍決選,並以電話通知入圍者。
4.初選入圍名單並公告於活動網頁上,請參賽者自行上網瀏覽。
5.2011 年 6 月 18 日 (星期六) 將於台北舉行決選說明會,入圍者須參加說明會,並將入選作品攜回調整修改,如無特殊理由不參加者視同棄權論。
(二)決選
1.入圍的 20 名組作品,將依序由模特兒穿著參賽服飾走秀展示,由評審團進行評分。
2.決選當天動態走秀展示之呈現方式、音樂選擇,以及模特兒化妝造型,將由主辦單位統籌辦理。其他相關配飾請參賽者自行準備。
3.入圍決選的參賽者,必須參加前一日彩排預演,以及當日動態發表會與頒獎典禮,如無特殊理由不參加者視同棄權論。
(三)獎勵內容:
第一名:壹名,獎金新台幣參萬元 (含稅),獎狀乙張。
第二名:壹名,獎金新台幣貳萬元 (含稅),獎狀乙張。
第三名:壹名,獎金新台幣壹萬元 (含稅),獎狀乙張。
佳作:伍名,獎金新台幣陸千元 (含稅),獎狀乙張。
得獎作品將安排展示於故宮博物院「新藝術烏托邦 - 慕夏大展」特展文創商品區展示。

九、作品規格
(一)使用素材、技巧及創意設計不限。
(二)使用之素材應顧及人體安全,請妥善製作以不傷害身體為原則,否則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三)請參閱「作品說明表」格式 (A4:21cm × 29.7cm 影印紙),並務必簡略說明服裝的主題、主題說明、設計理念、素材說明等創作意涵,全文不超過 800 字,一律以電腦繕打並附上電子檔,否則不予通過初審。
(四)請參閱「設計稿」格式 (A4:21cm × 29.7cm 西卡紙),包括著色衣畫稿以及平面機械圖,並依主題設計一套服裝,做成設計稿及完成作品。
(五)設計稿及作品說明表上請勿標示任何記號 (例:參賽者的姓名),違者不予通過初審。
(六)參賽設計圖稿嚴禁抄襲及盜用,違者不予計分。
(七)參賽設計圖稿及作品說明表請自行影印備份,所有參賽稿件主辦單位不負退件及保管之責。
(八)未入圍決選的作品成衣,請參賽者依選項辦法取回,否則由主辦單位處置不得異議。
(九)參賽作品需自備保護套、衣架及完整配件,如有特殊穿法,請詳述穿法並附作品正、反面照片各一張。
(十)參考尺寸表:(單位:英吋) (女模特兒身高約 170 公分左右)
‧肩寬 15.5-16
‧胸圍 33-34
‧腰圍 25-26
‧臀圍 35-36
‧背長 15.5-16
‧袖長 22-23

十、評審標準
(一)評審團由主辦單位負責邀請,務求評審作業具公平性及客觀性。
(二)初、決選評審標準總分以 100 分計,計分含:
‧文化特質及主題表達 40%
‧時尚創意設計感   40%
‧行銷市場性     20%
(三)評審規則
1.評審依評分標準針對各組進行評分,總成績為各評審所評之總分的加總,主辦單位將依總成績高低決定排名先後。
2.若總成績相同時,依序參酌各賽別之評審標準 (1) (2) (3) 各單項之高低成績,決定排名先後順序。
3.若分數仍相同時,由評審團開會決議之。
4.初選將選出 20 組合格者參加決選,合格標準由評審討論決定,必要時可減額或增額錄取合格者。

十一、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須為自行創作之作品,不得有違法侵權之情事,且未曾參加過其他機關設計競賽,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參賽者須自行負責且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參加比賽之設計作品於評選過程中若有不符本辦法規定,涉及抄襲或借外力協助參賽之嫌者,主辦單位得隨時取消其參賽權,除追溯其法律責任並追繳頒發之所有獎勵。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獎金及獎座 (獎狀) 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須自行承擔,不得異議。
(二)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委員的專業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獎項由評選會議視參賽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調整名額」辦理,名額以不超過原獎金總額為限。
(三)參賽者須填寫參賽承諾書,同意無條件讓渡得獎作品所有著作使用權限,主辦單位並得再授權予第三人,不另支付使用酬勞或其他權利金。
(四)參賽者須配合提供得獎作品之詳細資料,作為公開報導與展示之用 (得獎作品須繳交 tiff 檔)。
(五)所有獲得獎金,依據相關稅法規定,主辦單位得代扣稅額。
(六)凡參賽之作品,因郵寄途中或不可抗拒災變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所有參賽作品及相關資料恕不退件。
(七)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簡章的各項內容及規定,本競賽相關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或有修正,一切競賽規定以活動網站最新公告為準,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www.muchaart.com.tw/?html=p3&aid=21&id=1863&sid=1868

2011年5月2日 星期一

「AT Go! See the Word」精彩築夢櫥窗設計徵選

 


徵件主題:
以「AT Go! See the World」為主題,徵求 American Tourister 櫥窗設計稿件。

活動時程:
1.徵件時間:2011 年 4 月 22 日 AM00:00 ~ 2011 年 6 月 15 日 PM22:00 (以系統時間為準)
2.入選作品網路票選:2011 年 6 月 16 日 AM00:00 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 PM23:00 (以系統時間為準)
3.決選:2011 年 7 月 1 日至 2011 年 7 月 15 日,將邀請專業評審進行評分。
4.公佈得獎名單:2011 年 7 月 25 日 (星期一)
5.頒獎:得獎者另以函件通知。

參賽資格:
1.凡具中華民國籍國民,具創意商品設計之專長與興趣者皆歡迎參加。
2.參加者不論團體或個人,參加比賽作品無件數限制。
3.本活動主辦、協辦單位之辦理作業人員及本活動評審不可參加比賽。

繳件格式:
1.櫥窗原型:寬 488cm、高 270cm、深度 104.5cm
2.投稿原作:A3 Size,解析度 300dpi 以上,檔案格式 JPG。(獲獎者須繳交)
3.上傳縮圖:解析度 150dpi,寬 1024 pixel 高 768 pixel(每張 2MB 以內)
4.作品內容請自由發揮,但必須包含下列內容:
(1)主要概念與特色立面圖一張、尺寸及輔助角度一張,及 American Tourister 店櫃合成圖一張。
(2)圖文說明 - 中文說明 1000 字以內,內容應包括設計理念,材料說明與創作特點等。
5.作品限本人原創,不得冒名頂替、或盜用他人作品,且未曾公開發表,未在其他比賽獲獎之作品,若經檢舉查證屬實即取消得獎資格。

參加方式:
1.參賽者須於即日起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 PM23:00 止,於活動官網「AT Go! See the world」線上報名、上傳稿件。
2.參賽者須填妥報名資訊並上傳設計稿件至主辦單位指定網站之審查後台。報名完成後,主辦單位將確認報名及投稿內容,資格審查若無疑義,即以電子郵件回覆通知參賽者,並統一將投稿稿上傳至主辦單位網站公開頁面。
3.「資格審查」內容如下:確認報名內容填寫正確:報名資料、設計理念、材質說明、合成圖規格....等。

評分標準:
1.主題性:20%,作品實際表現與活動主題契合度。
2.創意性:30%,作品呈現之原創性與美感並符合時下流行潮流。
3.量產性:30%,實際陳列技術可行性、材料取得容易度、製造生產成本。
4.表現度:10%,作品圖面之表現。
5.網路票選:10%

獎勵辦法:
1.第一名
2011 年度櫥窗設計機會及設計獎金 10 萬元。
2.第二名
American Tourister Cube Alfa 硬殼四輪旅行箱 3件組,獎座壹座。
CUBE ALFA 四輪拉桿箱 55/20 - 紅色
CUBE ALFA 四輪拉桿箱 66/24 - 銀色
CUBE ALFA 四輪拉桿箱 73/27 - 碳黑,價值 $21,000 元
3.第三名
American Tourister Tokyo Chic 硬殼四輪旅行箱 3件組,獎座壹座。
TOKYO CHIC 四輪拉桿箱 57/20 - 黑色
TOKYO CHIC 四輪拉桿箱 67/24 - 紅色
TOKYO CHIC 四輪拉桿箱 77/28 - 銀色,價值 $17,700 元
4.佳作 (5 名)
American Tourister Smart 旅行兩件組 (行李箱 + 旅行提袋),獎牌壹座。
AT SMART 四輪拉桿箱 79/29 - 灰色
AT SMART 波士頓包 47/19 - 紫色,價值 $5,800 元
5.票選人氣獎 (1 名)
American Tourister Classic 旅行四件組 (旅行箱 + 電腦側背包 + 肩背包 + 旅行提袋),獎牌壹座。
AT CLASSIC 四輪拉桿箱 72/26 可擴充 - 黑色
AT CLASSIC 電腦側背包 - 黑色
AT CLASSIC 肩背包 - 黑色
AT CLASSIC 旅行提袋 48/19 - 黑色,價值 $10,190 元

備註:
1.參賽作品須由參賽者自行創作,且未曾參加過相關設計競賽;獲獎作品如涉及抄襲,主辦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
2.參賽者須配合提供作品詳細資料,作為報導與製作等用途。
3.得獎作品著作權及各項權利均歸 American Tourister 所有,American Tourister 保有刪改、修飾、印製、宣傳、刊登、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使用於各項推廣工作之權利,均不 另予通知及致酬。得獎者不得私下將設計著作權未經告知主辦單位而讓予第三者,若發生此情事者,主辦單位得隨時暫停或取消參加競賽及展覽之權利,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與獎狀。
4.凡報名參選者,視為認同本辦法一切規定。參選者對本活動之評審結果、作品陳列、文宣出版等不得有任何異議。
5.本比賽之各獎項,評審團隊可視徵件作品狀況,決議以從缺辦理,參選者應尊重活動辦法,對於評審決議不得異議。
6.本辦法如有未盡之事宜,得隨時修訂並公告之。
7.得獎獎品係依所得稅法規定之「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辦理。 相關規定,請參照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

活動網站:http://www.at-event.com.tw/

2011年4月24日 星期日

臺北創意好點攝影比賽

 


一、活動緣起
為打造臺北市邁向設計之都,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委託台灣創意設計中心舉辦「臺北市創意暨設計產業發展計畫」,期透過導入綠能環保設計新思維,形塑臺北風格創意新聚落、推動臺北創意設計新運動、提升原創品牌形象與設計力等策略思維,以臻目標。整該計畫項下將陸續推出的活動包含「臺北工業設計獎」、「臺北設計月」、「臺北設計之都工作營」、「形塑特色產業聚落」、建構「評選標竿示範產品或服務」及「商機媒合」等。

「臺北創意好點攝影比賽活動」是臺北設計月的前導活動,目的是期望透過全民攝影競賽活動,打響臺北設計月知名度,去年主題為「臺北創意好點」,搜集臺北極具特色角落、街角、建築之作品達 471 件,本年度持續擴大辦理攝影競賽活動,且適逢建國百年,象徵跨入另一個新世紀,更代表我國向前躍進、超越自我極限到另一階段,因而本次競賽將搭配設計月,將活動主題定為「跨越」,期待透過攝影呈現跨越的意象,紀錄更多具創意的臺北特色,挖掘更多動人的臺北故事,藉此累積屬於臺北市的創意,進而提升臺北市設計之都的形象。

二、活動宗旨
本活動預計邀請各界人士,透過攝影影像呈現跨越意象。建國 100 年,不只是個人跨入另一階段,建國 100 年,更是台灣跨入另一個新世紀的重要一年,從原本的代工跨足到設計,從原本衝突到至今的和諧,從一個海島國家跨足到世界舞台,本活動透過參賽者創意展現出跨越的信念,激發民眾創意靈感,進而提升臺北市設計之都的形象。

三、指導單位
臺北市政府

四、主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五、執行單位
財團法人台灣創意設計中心

六、參賽資格
(一)凡愛好攝影人士皆可參加。
(二)僅接受個人參賽,不得以公司名義或機關團體名義參加。
(三)本活動指導、主辦及執行單位之相關工作人員與評審委員不可參賽。

七、徵件主題
跨越
建國100,象徵中華民國跨入另一個新的世紀,更代表我國即將要跨出台灣,放眼國際,這不只是超越,更是承先啟後、蓄積能量往前躍進。臺北作為一座國際化都市,從申辦聽障奧運、上海世博會臺灣主題館、臺北國際花卉博覽會到主辦「2011 臺北世界設計大會」,我們用熱情與理想實現人民的夢想,我們以創新與能量,打造一座創意城市,這正是我們展現「跨越」的信念與實踐最佳時刻。
本屆攝影競賽鼓勵市民拍攝具有「跨越」意涵的平面攝影作品參賽,並寫下文字說明,希望能藉由攝影捕捉臺北市的創意風貌,表現臺北獨特的設計之美,藉以持續累積文化創意之能量共同跨越心世紀!

八、攝影範圍
臺北市

九、作品規格
攝影作品電子檔,每一拍攝主題限定一張,可多次投稿,張數不限,不得疊片、加色、電腦合成。(原始檔案為 2000 × 3000 像素以上規格之 JPG 檔或 TIFF 檔。以一次拍攝完成之作品,不得後製作)。

十、參賽件數
每人參賽件數不限。

十一、報名方式
(一)本活動採線上報名,請至本競賽活動網站填寫報名表、作品名稱及文字說明,並下載著作權讓與、著作權授權同意書。
(二)文字說明:
1.請寫下你的「跨越」意涵 (例如表現超越、向前躍進或挑戰自我極限等概念) 和拍攝地點。
2.字數以 200 字為限。
(三)簽署著作權讓與、著作權授權同意書後請掃描(或拍照),將其電子檔連同作品一同上傳,為傳送便利,照片檔案大小請壓縮至 1MB 以內。(註:上傳資料時,作品圖片 1 為攝影作品電子檔;作品圖片 2 為著作權讓與、著作權授權同意書電子檔。)
(四)得獎作品接獲通知後七天內必須繳交作品原始檔光碟(標明姓名與作品名稱)、收據、身分證影本、銀行帳戶影本以及著作權讓與、著作權授權同意書正本,掛號寄至:110 臺北市信義區光復南路 133 號 台灣創意設計中心,並註明「臺北創意好點攝影比賽」活動小組收。

十二、報名日期
100 年 3 月 8 日 (二) 至 100 年 5 月 24 日 (二) 23:59 止

十三、網路票選日期
100 年 5 月 30 日(一)至 6 月 20 日(一)23:59 止

十四、評選辦法
(一)邀請攝影相關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委員經評選計分加總平均後,最高分為金獎得主(1 名),第二高分為銀獎得主(1 名),第三高分為銅獎得主(1 名 ),至於第四至十三名即為佳作獎。
(二)評分標準:
‧主題及文字表達 30%
‧構圖      20%
‧攝影技巧    20%
‧創意及美感藝術 30%
(三)除評審委員會評選外,參賽作品將進行網路票選,由網友選出「網路人氣獎」共 5 名。
(四)神準預測「金獎」最高得票作品之民眾將抽出 5 位可獲得神秘禮物一份。

十五、獎項
(一)金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2 萬元整及獎狀1紙。
(二)銀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1 萬元整及獎狀1紙。
(三)銅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5 仟元整及獎狀1紙。
(四)佳作 10 名:每名獎金新台幣 2 仟元整及獎狀1紙。
(五)網路人氣獎 5 名:每名獎金新台幣 1 仟元整及獎狀1紙。
(六)神準預測獎 5 名:每名將會獲得神秘小禮物乙份。

十六、得獎公布
100 年 6 月 24 日於活動網頁揭曉得獎名單,並以電話以及 mail 通知得獎者。

十七、頒獎典禮
100 年 7 月 29 日與「臺北設計月開跑記者會」結合舉辦。

十八、線上展示
於設計月活動期間辦理實體展示與線上展覽。

十九、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須為參賽者之獨立創作,並未曾於其他比賽得獎,亦不得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嚴禁翻拍、轉貼、剽竊或抄襲。如有侵害他人權利或相關爭議之情事,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狀,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與主辦單位無關。
(二)參賽作品及其原始檔案之著作權仍屬參賽者所有,為推廣本活動效益與創意成果,參賽者同意將該作品授權「臺北市政府」,同意「臺北市政府」將該作品不限時地無償用於重製、公開展示、公開傳輸、改作及散布等,以達宣傳之效並協助提升參賽者知名度。
(三)經公告得獎之作品,得獎人同意自公告得獎時起將得獎作品及其原始檔案之著作財產權讓與「臺北市政府」所有,得獎人除保有姓名表示權外,同意不行使其他著作人格權,「臺北市政府」得就得獎作品為一切使用及處分行為,均不另行通知。
(四)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五)參賽作品均不退件。
(六)各獎項之獎金,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七)凡參賽者不得以夫妻、子女、朋友或任何關係,將參賽作品之著作權讓與、買賣以行冒名頂替參賽之實;違者經查證屬實得由承辦單位依比賽辦法取消其參賽資格,其觸犯法律應負之責自行承擔,與指導、主辦及執行單位無關。
(八)經取消參賽資格者,於評選前,不列入評選;於評選後,入選者不發給各該獎項,已領得獎項者,應繳回獎金、獎狀。
(九)凡參賽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比賽辦法之各項規定,若有未盡事宜,主辦機關有權適時更改之,並請隨時注意活動網站之公告,以免影響參賽權益。
(十)凡參賽者須簽署著作權讓與、著作權授權同意書,並將其掃描(或拍照)上傳至本競賽活動(http://www.taipeixdesign.org.tw/tpephoto)。

活動網站:http://www.taipeixdesign.org.tw/tpephoto

「新移民之美」攝影比賽

 


一、宗旨與攝影主題:
截至 2010 年 8 月底止,因為跨國婚姻而加入台灣社會的新移民,已超過 43.9 萬人。如何認識、接納這些散居社會各處的新住民,不僅是新移民所屬家庭、鄰里、親友的生活課題,更是近年來政府、民間社團與所有台灣社會大眾所共同關切的重要議題。

貼近他們生活裡酸甜苦辣各有不同的形形色色故事,往往是啟動深度認識的開端。本活動之目的,即在於透過攝影鏡頭捕捉、展現那些隱身於台灣大街小巷的新移民故事,那些值得你我細細品嚐的新台灣媳婦跟他們家人相處的故事。所有他們在生活裡與其家人相處的片刻、為了撫育新台灣之子的身影、為了生活努力打拼,為了家庭辛苦耕耘,為了生命延續奉獻犧牲,為了幸福而全家共享歡樂的鏡頭剎那...,也就是所有令人感動,所有值得我們認識的故事,都是本活動熱切盼望徵集的作品。

二、作品規格:
(1)參賽作品以影像系列報導作品為限,且同一名參賽者 (系列報導) 以 5 張照片為限。
(2)參賽作品應於報名表上註明作品名稱,以及 100 字左右或以上之作品故事文字敘述。
(3)彩色、黑白底片和數位作品均可參賽,請保留原始正片、負片或數位作品的原始檔案,以便獲獎作品可以印刷發表,數位作品的原始檔案以 600 萬畫素以上為佳。
(4)參賽作品一律沖洗成 8 × 12 吋,或最長邊不超過 12 吋之彩色或黑白照片5張,不得裱框、翻拍拷貝、裁切格放、人工加色、電腦合成,連作不收。
(5)參賽作品需為投稿本人一年以內拍攝的合法攝影作品,不得拷貝或易偽,並且未曾在任何攝影比賽中獲得獎項,也未曾公開發表者 (公開發表之定義:平面出版、公開展覽;參賽者有舉証之權利與義務,並對主辦單位之判定,參賽者不得有異議)。
(6)所有作品均須同時繳交電子檔案,底片作品請掃描後送件;請均儲存於 CD 或 DVD 光碟片繳交。謝絕提供改變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僅可做亮度、對比度、色彩飽和度的適度調整,不得將作品做以下的技術處理:合成、添加、改變色調)。
(7)參賽照片電子檔案寬度一律不小於 2000 pixel(解析度並不得低於 144 dpi),高度可按實際比例不限,檔案格式為 JPG。不得插點加大檔案。
(8)本次大賽所有參賽作品均不退稿。送交作品時請同時送交報名表,每件作品背面皆須浮貼報名表,表格內各項資料須詳細填寫。
(9)未符合以上格式或規定者視同棄權。
(10)限本人之創作,且未曾公開發表者 (公開發表之定義:平面出版、公開展覽、攝影比賽曾得獎者;參賽者有舉証之權利與義務,並對主辦單位之判定,參賽者不得有異議)。
(11)主辦單位保留以上活動及獎項內容修改之權利。

三、收件日期及方式:
(一)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100 年 5 月 6 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收件方式: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件。親自送件者,應於上班時間內(週一至週五上午 8:00 ~ 下午 5:00)送至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

四、收件地址:
84001 高雄市大樹區學城路一段 1 號〈義守大學 公共政策與管理學系 張伊婷小姐收〉請在信封上註明「参加攝影比賽」字樣 。

五、指導單位:
教育部顧問室、內政部外配偶照顧輔導基金、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

六、主辦單位:
主辦單位:義守大學『新移民與在地社會生活』計畫(教育部支助計畫)、教育部顧問室「新興議題新移民與多元文化」計畫辦公室、內政部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高雄市政府、台灣新移民協會。

七、協辦單位:
國立澎湖科技大學、弘光科技大學、樹德科技大學、亞洲大學、東海大學、嘉南藥理科技大學、中國科技大學、大華技術學院、麗文文化事業機構 / 巨流圖書、各縣市政府社會處、各地重要 NGO 社團 / 民間團體。

八、評審日期︰
另行公告通知。

九、評審地點及得獎通知、頒獎時間地點:
(一)評審地點:義守大學學生活動中心 5 樓。
(二)得獎通知:專人通知,並公告於義守大學「新移民與在地社會生活」網站。(http://iscd.isu.edu.tw/)。
(二)頒獎時間:另行公告通知
(三)頒獎地點:另行公告通知。

十、評審委員:
由主辦單位邀請國內攝影名家成立評審小組合議評選。

十一、評分標準:
‧主題內容:40%,依參賽作品名稱、故事說明及主題相關程度評分。
‧視覺創意:40%,攝影構圖的表現,包括攝影技巧、光線、取景等。
‧其他:20%,作品具有特殊啟發或意義、創意的表現手法等。

十二、參加對象:
(一)社會組:不限年齡、不限職業、不分地區之愛好攝影人士均可參與。
(二)新移民組:外籍配偶或大陸籍配偶本人。
(三)學生組:全國愛好攝影之學生。

十三、獎勵方式:
(一)社會組:
第一名,1 名:新台幣 40,000 元,獎狀一紙
第二名,1 名:新台幣 20,000 元,獎狀一紙
第三名,1 名:新台幣 10,000 元,獎狀一紙
佳作,10 名:新台幣 3,000 元,獎狀一紙
(二)新移民組:
第一名,1 名:新台幣 20,000 元,獎狀一紙
第二名,1 名:新台幣 15,000 元,獎狀一紙
第三名,1 名:新台幣 10,000 元,獎狀一紙
佳作,10 名:新台幣 3,000 元,獎狀一紙
(三)學生組:
第一名,1 名:新台幣 20,000 元,獎狀一紙
第二名,1 名:新台幣 15,000 元,獎狀一紙
第三名,1 名:新台幣 10,000 元,獎狀一紙
佳作,10 名:新台幣 3,000 元,獎狀一紙

十四、注意事項:
(一)前 3 名得獎者不得重複,入選則不在此限,比賽作品未達水準者,各獎項如無適當作品入選,經評審委員決議得以從缺(主辦單位享最高決議權)。各組獎金依法規定代扣所得稅。
(二)攝影作品若涉及著作權、肖像權等法律問題,作者需自行處理,與主辦單位無關;若有糾紛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優勝者取消獎項。
(三)已交付原稿者,不得於公布得獎成績後放棄得獎。
(四)每位參賽者依身份別僅能報名其中一組。
(五)得獎作品及底片、檔案或原稿之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得獎人仍保有姓名表示權,得獎人需簽署該作品著作權讓渡書。但主辦單位同意得獎人以複製方式保留得獎作品,自由使用複製品。
(六)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對於參賽作品有使用及宣傳權利,例如出版相關紀念品、展覽、公開發表、重製…及展售等相關權利。得獎作品如有偽冒、抄襲、拷貝或經檢舉曾參加任何公開攝影比賽得獎或展出,經查證屬實,一律取消資格,獎位不得遞補。已領取獎項者,主辦單位得追回原獎項。其違反著作權法令部分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七)參賽之作品於比賽進行期間,將可能被放置到互聯網站展示,或刊登於報紙、期刊以及評選活動的相關用途。每位參賽者的作品投稿之後,即被視為已經同意大賽主辦者及其被許可人擁有參賽者作品的使用權(著作權仍由作者擁有),不另付稿酬。
(八)主辦單位擁有重製、廣告宣傳、刊印、公開展示及等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九)參賽作品若遇不可抗力之因素所造成的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之責。
(十)凡參加本攝影比賽者,即視為同意本簡章之相關規定。
(十一)如攝影比賽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十二)未得獎及未入選之著作,主辦單位不再退還原件,主辦單位亦將不會使用任何未得獎及未入選之著作。
(十三)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包括規格不符),主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

十五、聯絡資訊:
義守大學 政管系張伊婷 小姐;07-6577711 轉 5852;0933-317833,E-mail:yiting232000@isu.edu.tw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iscd.isu.edu.tw/upload/iscd/1/isu3/html/plan_a99/plan_a99_11_1.htm

2011年4月23日 星期六

國光客運「美好的畫面‧就從國光開始」攝影比賽

 


主辦單位
國光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參賽資格
青春活力,能量無限的台灣青年,通通放馬過來吧!國光客運等你來挑戰~

作品規格
1.作品以國光客運為主題,以「美好的畫面‧就從國光開始」為精神,拍攝內容不限但需有國光客運之代表人事物 (人物、景物、事物皆可),並須附上 200 字以內的創作理念說明。
2.每件作品可以一組的方式呈現,一組最多三張,報名表格內各項資料須詳細填寫。
3.彩色、黑白底片和數位作品均可參賽,請保留原始正片、負片或數位作品的原始檔案,以便獲獎作品可以印刷發表,數位作品的原始檔案以 500 萬畫素以上為佳。
4.參賽作品請沖洗成 6 × 8 吋之彩色或黑白照片一份 (組),免裱框、請勿翻拍拷貝、人工加色、電腦合成,照片僅可做亮度、對比度、色彩飽和度的適度調整。
5.所有作品均須同時繳交電子檔案 (jpg 檔),底片作品請掃描 (解析度 600dpi 以上) 後送件;請儲存於光碟片繳交,未繳者不予評審。
6.未符合以上格式或規定者視同棄權。

收件時間
1.自比賽起 100 年 4 月 20 日至 5 月 31 日止,以郵寄(以郵戳為憑) 或直接遞送送達。
2.直接送達者,應於 100 年 5 月 31 日前之上班時間內 (17:00) 送至收件地點,逾時恕不受理。

收件地點
國光客運 (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 171 號 3 樓) 行銷企劃課

收件內容
1.報名表一份
2.光碟一片 (請將檔名設為作者姓名)
3. 6 × 8 吋之彩色或黑白照片一份 (組)

獎項
1.金牌獎 1 名 (獎金新台幣 20000 元,精美獎狀一面)。
2.銀牌獎 1 名 (獎金新台幣 15000 元,精美獎狀一面)。
3.銅牌獎 1 名 (獎金新台幣 8000 元,精美獎狀一面)。
4.佳作 10 名 (獎狀一面,精美國光紀念品一份)。

評選內容
‧主題內容    35%
‧創意表現    30%
‧構圖與攝影技巧 35%

評審日期
100 年 6 月 9 日

得獎公佈
比賽結果於6月15日公佈於國光客運活動網頁,並專函通知得獎者 (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頒獎典禮
國光客運生日派對 100 年 7 月 1 日

展示地點
國光客運台北西站

注意事項
1.本活動參賽作品以作者本人創作為限,不得參加過其他比賽,如果查獲得獎作品違反以上原則,將取消得獎資格。
2.每人投稿之作品以一組為限,一組以三張為上限,不可一人多投,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3.參賽者除了填寫報名表外,請務必於國光 FACEBOOK 粉絲專頁上傳比賽作品,方可完成報名程序,並請標明全名與作品名稱。
4.參加此活動者,作品版權屬於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得以將參賽作品於國內外公開展覽 (含網路),或製成書報、紀念品等,屆時參賽者的作品將公開姓名和主題文字敘述連同原創圖稿一起展示。
5.攝影作品若涉及著作權、肖像權等法律問題,作者需自行處理,與主辦單位無關;若有糾紛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優勝者取消獎項。
6.得獎者所得獎金須依法繳納稅金,將由主辦單位於支付獎金時代為扣除。
7.所有未入選之作品,恕不退回。
8.請將報名表填寫完整,並檢附相關資料。
9.參賽者需提供真實姓名、住址、連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參賽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及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如因此致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10.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予隨時修訂並另行公佈。
11.以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服務電話:(02)2381-0731 分機 6182 楊小姐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kingbus.com.tw/newscontent.php?news_num=321&page=1

2011年3月9日 星期三

2011 台灣建國百年珠寶設計比賽

 


壹、宗旨:
為提升珠寶設計風氣,鼓勵培養更多珠寶設計人才為珠寶設計領域注入新血,因此,此次比賽以高中職以上學生及社會人士為對象,除了激發年輕族群對於珠寶的認識及敏銳度,更可促進珠寶業界設計技術的提升與相互間經驗的交流。

貳、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美和科技大學 珠寶技術系
合辦單位:屏東縣政府文化處
協辦單位:美和科技大學、珠寶系系友會、高雄市當舖公會

參、展覽地點:
屏東美術館、美和科技大學珠寶技術系 (名家作品展示中心)

肆、展覽時間:
第一場:2011 年 5 月 28 日 (星期六) 至 6 月 22 日 (星期三) 於屏東美術館。
第二場:2011 年 7 月 4 日 (星期一) 至 9 月 30 日 (星期五) 於美和科技大學珠寶技術系 (名家作品展示中心)。
揭幕暨頒獎典禮:暫定於 2011 年 5 月 28 日 (星期六) 於屏東美術館。

伍、邀請作品展覽:
本屆全國珠寶設計比賽籌備委員及評審委員得提供作品一件。

陸、徵件作品:
一、題目:以慶祝台灣建國百年為創意發想。
二、實施方式:
1.填妥送件表
2.送件表須詳細填寫相關資料(外籍創作者,請以中英對照方式書寫)、貼附作品照片;未備齊資料或填寫不完整者,不予受理。
三、參賽資格:
◎社會組:
(一)凡目前在台灣活動之藝術家均可參賽,惟外國籍者,須提出居住滿三年以上之證明。
(二)外籍藝術家須由代理人(具中華民國國籍)負責代領獎金等參賽事宜,持有居留證者請依我國相關稅法規定辦理。
◎學生組:
(一)凡具有高中 (職) 學歷以上之在校生。
(二)須在學證明,例如:學生證等。
四、送件作品類別及規格:
作品類別:珠寶設計稿
作品規格:
1.送件作品請自行做適當保護措施。
2.繪製三視圖於同一張 A4 尺寸紙張上 (21 × 29.7cm) 並裱褙於 A3 尺寸 (43.6 × 31.0 cm) 裱畫卡紙板上,凡以玻璃裝飾保護等不收。
3.繪圖方式與紙張種類不限 (手工、電腦繪圖皆可)。
4.作品以各類寶石為設計元素之設計繪圖稿 (寶石包含貴寶石、半寶石、琉璃珠等) 以套件為主(包含項鍊、耳環、戒指)。
*以上送件作品請於作品背面左上角黏貼附件 3 表二,以利登記,不符以上規定者不收。

四、獎勵:
一、社會組獎金:
(1)第一名 (1 名):獎金 NT.2 萬元及獎狀乙紙。(獎金列入所得稅)
(2)第二名 (1 名):獎金 NT.1.5 萬元及獎狀乙紙。(獎金列入所得稅)
(3)第三名 (1 名):獎金 NT.1 萬元及獎狀乙紙。(獎金列入所得稅)
(4)佳 作 (5 名):獎金 NT.6 仟元及獎狀乙紙。(獎金列入所得稅)
(5)優 選 (10 名):獎狀乙紙。
二、學生組獎金:
(1)第一名 (1 名):獎金 NT.1 萬元及獎狀乙紙。(獎金列入所得稅)
(2)第二名 (1 名):獎金 NT.8 仟元及獎狀乙紙。(獎金列入所得稅)
(3)第三名 (1 名):獎金 NT.5 仟元及獎狀乙紙。(獎金列入所得稅)
(4)佳 作 (5 名):獎金 NT.3 仟元及獎狀乙紙。(獎金列入所得稅)
(5)優 選 (10 名):獎狀乙紙。

柒、收件時間、地點:
一、收件:即日起至 2011 年 4 月 15 日(星期五)止。(郵戳為憑,逾期不納入此比賽)以掛號郵寄至美和科技大學 珠寶系(912 屏東縣內埔鄉美和村屏光路 23 號)電話:08-77998212 轉 6503 or 6507。
二、送審作品及其相關資料恕不退還,請自行拷貝留存。
三、作品郵寄送件者,需包裝妥當,於截止日前寄達收件處,逾期不受理,因郵遞過程遭致作品損壞時,由作者自行負責。

捌、評審及評選時間:
一、由主辦單位及多位珠寶業界公正人士評審,評審委員名單公佈在本系網站上。
二、2011 年 5 月 20 日評審團公佈得獎獎項。
三、2011 年 5 月 23 日競賽最終評審結果公佈於本系網站上。
四、凡得獎者本會除個別通知外,皆公佈於本系網站上

玖、主辦單位:
美和科技大學 珠寶技術系
合辦單位:屏東縣政府文化處
策劃小組:黃義仁、曾煜詅、黃恩萍、丁佑文
收件地址:902 屏東縣內埔鄉美和村屏光路 23 號 珠寶技術系

拾、附則:
一、主辦單位及合辦單位對展出作品有教學研究、展覽、攝影、宣傳、出版上網、製作為文宣推廣品等非營利權利。
二、違反以下條款者,如經發現,除自負違法責任外,取消參賽及獲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狀:(1)作品完成逾三年以上(2009 年 1月以前)
(2)具抄襲、重製、臨摹、冒名頂替情事
(3)參選的主要作品曾於其他相關比賽中已獲優選以上者之作品
三、參賽者對本會之評審結果、作品陳列、文宣出版等不得有任何異議。
四、主辦單位不承擔因參賽作品所致的包括但不限於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商標權等糾紛產生的法律責任。
五、簡章及送件表可於 www.meiho.edu.tw 或 http://www.pthg.gov.tw 中下載,送件表一律以 A4 規格填寫。
六、本實施辦法經 2010 年美和科技大學 珠寶技術系系務會議研議後實施,修定時亦同。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cultural.pthg.gov.tw/home01_3.aspx?ID=$6101&IDK=2&EXEC=D&DATA=7259&AP=$6101_HISTORY-0

2010年12月20日 星期一

臺灣 366 花卉圖騰文化創意商品設計與推廣實作競賽

 
活動目的
配合政府舉辦「花卉博覽會」及推動文化創意產業政策,促進文創產業發展動能,以因應產業發展需求。整合國內各大專校院文化創意研發資源,有效結合學校特色與產業合作,提升產學研發能力,落實文化創意的發展特色。提升大專校院師生創意能量、研發創意品質與行銷企劃能力,激發創意潛能及增加實作經驗。將競賽作品與產業發展結合,落實文化創意人才的培育與產業發展間的契合度,共創雙贏的未來。

指導單位:教育部技職司
主辦單位:中國科技大學管理學院企業管理系
協辦單位:黃金種子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參賽資格
全國公私立大學院校、科技大學、技術學院〈含專科部〉與專科學校之在校生為主要活動對象,在校生包括研究生及外籍生;以團體方式報名(各團隊人數以 1 ~ 5 名學生及 1 ~ 2 名指導老師為限)參與競賽,成員可包含不同學系之學生,亦可跨院、跨校組成參賽隊伍。 有鑑於本次競賽內容涵蓋不同學科領域,包括文化創意、商品設計、視覺傳達、藝術美術、行銷企劃、經營管理、財務管理等,因此本競賽亦鼓勵參賽者以跨領域方式組隊參加,以結合教學理論與市場實際應用,提升參賽者對產品商業化經營模式之了解。

報名方式
1.99 年 11 月 15 日起接受報名:請下載報名表,以郵寄、傳真、電子郵件報名,報名期間至 100 年 2 月 18 日截止
2.100 年 2 月 25 日前繳交報名表、參賽作品授權同意書、所以參賽者學生證正反面影印本、研發創意說明書 5 份及電子檔案〈Word 檔〉,以完成報名手續。參賽團隊必須同意參賽作品授權同意書中所有項目,且全體隊員須簽名,始得以參加競賽,不符者恕不受理。
3.郵寄地址:116 台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三段 56 號 中國科技大學管理學院企業管理系 2010 文化創意商品實作競賽活動企劃組 收
4.競賽網址:http://www.cute.edu.tw/、http://www.uniquetaiwan.com
5.電子郵件:dba@cute.edu.tw、mei@cute.edu.tw。e-mail 主旨請註明「臺灣 366 花卉圖騰文化創意商品設計與推廣實作競賽 - 報名」
6.洽詢電話:(02)2931-3416 分機 2252 葉小姐、2267 梅老師
7.傳真電話:(02)2933-7543

競賽地點
決選地點:中國科技大學台北校區格致樓 1 樓

競賽內容
本次規劃的文化創意競賽活動,為全國性競賽活動,由協辦單位黃金種子文化事業有限公司提供其所研發之「臺灣 366 花卉創意圖騰」之圖片檔、花語及 366 個生日個性描述資料,讓參賽者以此為主題,展現其文化創意產品研發設計與規劃市場行銷模式之能力,鼓勵大專校院師生提出具研發創意、市場創新與文化價值之商品內容與實體作品,並規劃該創意商品於市場行銷與財務管理之經營模式,期以透過獎勵方式激發大專校院師生共同紮根與推動,找出創造文化創意商業環境的另一股創新能量,加速蓄積我國文創產業總體競爭力。參賽作品應包含以下內容:
1.創意商品設計與開發說明書
2.創意商品實體作品展示
3.創意商品之市場分析與行銷規劃
4.創意商品之財務分析與管理規劃

競賽時程
報名:99 年 11 月 15 日至 100 年 2 月 18 日止。
初選收件:100 年 2 月 25 日
初選:100 年 3 月 4 日初選審核
初選結果公告:100 年 3 月 7 日公告於網站上,並個別通知入選決賽隊伍
決選收件:100 年 4月 1 日前繳交研發創意競賽作品簡介 (PowerPoint 檔案) 1 份、經營計畫書 2 份及相關電子檔案,詳細辦法另行通知
決賽佈置:100 年 4 月 19 日進駐
決選及公開展示:100 年 4 月 20 日上午 9 點前,攜帶經營模式計畫、相關展示資料與作品到決賽現場展示說明,詳細辦法另行通知。展示期間上午 9 時至下午 5 時
頒獎:100 年 4 月 20 日下午

競賽獎勵
根據競賽活動結果選出前三名、佳作等參賽隊伍,並給予參賽獎勵,內容如下:
‧第一名:取 1 隊,發給獎座、獎狀及獎金 2 萬元。
‧第二名:取 1 隊,發給獎座、獎狀及獎金 1 萬 2 仟元。
‧第三名:取 1 隊,發給獎座、獎狀及獎金 6 仟元。
‧佳 作:取 3 隊,發給獎座、獎狀及獎金 3 仟元。

評審項目
一、邀請國內產官學專家顧問與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初審」與「決選」評審,以選出最具研發創意的競賽隊伍。
二、評審標準:
‧創意表現 (20%):創意特色、創新性
‧產品設計 (30%):主題表現、美感、實作成果、商品開發可行性、市場發展潛力
‧行銷企劃 (30%):分析力與邏輯力、完整性、可行性
‧提案完整性 (20%):跨領域整合能力、團隊特色、計畫內容的周延性

注意事項
1.研發創意說明書內容至少應包括以下七項:(1)緣起背景、(2)文化意涵、(3)整體展示專業度、(4)產品創新性、(5)財務分析、(6)行銷計畫、(7)實體作品。
2.為秉持創新精神與公平原則,同一作品不得同時報名參加其他單位或機關之類似競賽。
3.參賽作品概不退還。
4.參賽作品及企劃內容如涉有抄襲、或侵犯智慧財產權者,經認定屬實,一律取消參賽資格,已獲獎者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由參賽團隊自負法律責任。
5.主辦單位與協辦單位得自由免費運用參賽計畫之實物、照片、幻燈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攝影及出版等用途,參加者並應積極配合相關之宣傳及推廣活動。
6.「臺灣 366 花卉圖騰」之圖片、花語、生日個性描述文字資料等之智慧財產權仍屬協辦單位(黃金種子文化事業有限公司)所有;參賽者須於所設計之商品說明中註明「臺灣 366 花卉圖騰」之圖片、花語、生日個性描述文字資料之來源為黃金種子文化事業有限公司所提供。
7.參賽作品之智慧財產權歸協辦單位(黃金種子文化事業有限公司)所有,雙方若因智財權爭議或糾紛無法自行解決,雙方同意由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8.本辦法如有未訂事宜,得依相關法令及規定辦理,主辦單位得依實際競賽活動狀況隨時修正之。

活動網站及詳細資訊:http://www.uniquetaiwan.com/cht/event_20101115.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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