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6日 星期五

2009 Corel 創意設計大賽

 

本大賽由 Corel 科立爾數位科技所主辦
邀請您來使用 Corel 科立爾軟體發揮創意,針對指定主題,具體呈現您個人專屬的獨特設計。
此次比賽徵件範圍,橫跨台灣、香港、韓國、日本、紐澳、印度及東南亞等亞太國家,搭配創意大師演講、校園巡迴研討會及網路作品博覽會等活動,以期推動數位藝術設計與商業應用的發展交流,更將您的創意作品帶上國際舞台!

大賽流程:
◎參賽作品收件
即日起至 2009 年 5 月 31 日止,同時網路票選最佳人氣作品
◎參賽作品收件
即日起至 2009 年 5 月 31 日止,同時網路票選最佳人氣作品
◎得獎公佈
2009 年 7 月 1 日, 於 Corel 官網公佈得獎名單及作品

大賽宗旨:
1. 發掘及培養更多使用 Corel 科立爾軟體作為創意設計工具的人才
2. 推動創意軟體融入藝術教學,以實現數位藝術創作的目標
3. 透過國際比賽平台,讓來自不同文化的參賽者交流心得,開拓更寬廣的設計創意視野

大賽主題:
自由揮灑無限創意!
鼓勵您運用具有創意的手法,透過平面或動態設計呈現您想推廣的理念、人物、商品等各種抽象及具體事物

參賽對象:
舉凡亞太地區居民(不含中國大陸),熱愛數位藝術設計者,無論您是社會人士或學生,皆歡迎報名參加。

參賽組別:
平面設計組
包括創意平面、插畫設計、包裝設計、海報及廣告單張設計、繪本、塗鴉、插圖
(使用軟體:CorelDRAW®、Painter™、Painter™ Essentials、PhotoImpact®、Paint Shop Pro®)
影片剪輯組
個人或旅遊影片、廣告短片、電子相簿
(使用軟體:會聲會影®)

使用軟體:
參賽作品必須使用 Corel 科立爾任一軟體產品作為主要設計工具,未符合此條件者,不具參賽資格。
※ 尚未擁有 Corel 軟體?您可在官方網站免費下載 30 天試用版。

報名及交件方式:
1.於大賽官方網站上傳參賽報名表格及檔案,透過網路方式繳交作品。參賽組別分為「平面設計組」及「影片剪輯組」。
參賽者投交作品數量不限,同一人亦可投稿不同組別之競賽,但各組最多只能領取一個獎項。
2.網路報名表內包含上傳作品電子檔之欄位。成功上傳報名表及電子檔後,方可視為完成報名。
3.大賽報名及收件期間自即日起至 2009 年 5 月 31 日止。
平面設計組:
請在本大賽網站完整填妥「平面設計組」參賽報名表,並上傳設計圖原始專案檔、展示圖、縮圖後,透過網路送出報名表。
a ) 上傳之專案檔請準備成 800 * 800 pixel 以內,解析度 300 dpi,存檔後檔案尺寸須在 10 MB 以下。檔案格式請參考:
◎ CorelDraw:.cdr
◎ Painter / Painter Essentials:.rif 或 .riff
◎ PhotoImpact:.ufo
◎ Paint Shop Pro Photo:.psp
b ) 展示圖請準備成 425 * 344 pixel 以內,解析度 96 dpi 的 .jpg 檔案。
c ) 縮圖請準備成 200 * 150 pixel 以內,解析度 96 dpi 的 .jpg 檔案。
影片剪輯組:
a ) 影片內容:須符合本大賽主題-自由揮灑無限創意,長度限制為 3 分鐘以內。影片最後的 3 ~ 5 秒須加上製作軟體名稱字樣,例如「以會聲會影製作」(不限中英文)。
b ) 上傳影片:
步驟一:將您的影片作品上傳到 YouTube 網站,並於「標籤」欄位中輸入軟體名稱「會聲會影, VideoStudio 」。會聲會影內建直接上傳 YouTube 功能,請參考教學課程。
步驟二:當影片上傳完成,請記下位於影片觀看頁面右側的「嵌入」程式碼。說明
c ) 上傳報名表:請完整填妥「影片剪輯組」參賽報名表後,透過網路送出報名表。上傳之專案檔 (格式為 .vsp )大小須在 6 MB 以下。縮圖請準備成 200 * 150 pixel 以內,解析度 96 dpi 的 .jpg 檔案。

評分方式:
專業評審評分佔 50%
大賽網站公開票選佔 50%

獎項設置:
( 1 ) 大賽總冠軍 - 一名(獎項價值約美金 12,000 元 / 獎項價值約新台幣 40 萬元)
獎金 5,000 美元
Sony(VAIO AR790U/B)筆記型電腦乙台
Canon HD (Canon VIXIA HF10)數位攝影機乙台
Wacom 數位繪圖板(Cintiq 12WX)乙台
Corel 科立爾軟體系列各乙套
CorelDRAW® Graphics Suite X4
Corel® Painter™ X
會聲會影® X2
WinDVD® 9 Plus Blu-ray
DVD 錄錄燒 7
Corel® Paint Shop Pro® Photo X2
Corel 科立爾創意設計大賽得獎證書乙張

( 2 ) 區域優勝獎
(台灣區)
◎ 特等獎 - 共 1 名
Wacom 數位繪圖板(Cintiq 12WX)乙台
WD 3.5 吋硬碟 1 TB
Corel Painter X
Corel 科立爾創意設計大賽得獎證書
◎ 一等獎 - 共 2 名
Wacom 數位繪圖板(Intuos 6x8)乙台
Verbatim Verbatim DVD 燒錄片50 片
WD 3.5 吋硬碟 500 GB
Corel 會聲會影® X2
Corel® Paint Shop Pro® Photo X2
Corel DVD 錄錄燒 7
Corel 科立爾創意設計大賽得獎證書
◎ 二等獎 - 共 5 名
Wacom 數位繪圖板(Bamboo Fun 4x6)乙台
意念圖誌一年
意念圖庫 2 套
Corel® Paint Shop Pro® Photo X2
Reallusion CrazyTalk 4.5 中文版
BitDefender Total Security 全方位防護 2008 中文版
Corel 科立爾創意設計大賽得獎證書
◎ 三等獎 - 共 10 名
巨匠電腦學習卡 15 小時
Corel® Painter™ Essentials 4
Reallusion CrazyTalk 4.5 中文版
BitDefender Internet Security 網路安全 2008 中文版
Corel 科立爾創意設計大賽得獎證書
◎ 四等獎 - 共 20 名
Corel WinDVD® 9 Plus
Reallusion iClone 2 繁體中文標準版
BitDefender ANTIVIRUS 病毒防護 2008
Corel 科立爾創意設計大賽得獎證書
◎ 特別獎 - 共 2 名
Verbatim 3.5 吋外接硬碟 1 TB
Verbatim 記憶卡 8 GB Flash Media Micro SDHC Card (Class 6)
◎ 特別獎 - 共 2 名
Verbatim 2.5 吋外接硬碟 500 GB
Verbatim DVD 燒錄片 50 片
◎ 特別獎 - 共 2 名
Verbatim 隨身碟 16 GB USB
Verbatim DVD 燒錄片 50 片
◎ 特別獎 - 共 1 名
Verbatim 記憶卡 16 GB Flash Media SDHC Card (Class 6)
Verbatim DVD 燒錄片 50 片

(香港區)
◎ 特等獎 - 共 1 名
Wacom 數位繪圖板(Cintiq 12WX)乙台
WD 3.5 吋硬碟 1 TB
Corel Painter X
Corel 科立爾創意設計大賽得獎證書
◎ 一等獎 - 共 2 名
Wacom 數位繪圖板(Intuos 6x8)乙台
WD 3.5 吋硬碟 500 GB
Verbatim DVD 燒錄片 50 片
Corel 會聲會影® X2
Corel® Paint Shop Pro® Photo X2
Corel DVD 錄錄燒 7
Corel 科立爾創意設計大賽得獎證書
◎ 二等獎 - 共 5 名
Wacom 數位繪圖板(Bamboo Fun 4x6)乙台
意念圖誌一年
Corel® Paint Shop Pro® Photo X2
Reallusion CrazyTalk 4.5 中文版
BitDefender Total Security 全方位防護 2008 中文版
Corel 科立爾創意設計大賽得獎證書
◎ 三等獎 - 共 10 名
意念圖庫乙套
Corel® Painter Essentials™ 4
Reallusion CrazyTalk 4.5 中文版
BitDefender GameSafe
Corel 科立爾創意設計大賽得獎證書
◎ 四等獎 - 共 20 名
Corel WinDVD® 9 Plus
Reallusion iClone 2 繁體中文標準版
Corel 科立爾創意設計大賽得獎證書
◎ 特別獎 - 共 2 名
Verbatim 3.5 吋外接硬碟 1 TB
Verbatim 記憶卡 8 GB Flash Media Micro SDHC Card (Class 6)
◎ 特別獎 - 共 2 名
Verbatim 2.5 吋外接硬碟 500 GB
Verbatim DVD 燒錄片 50 片
◎ 特別獎 - 共 1 名
Verbatim 隨身碟 16 GB USB
Verbatim DVD 燒錄片 50 片
◎ 特別獎 - 共 1 名
Verbatim 記憶卡 16 GB Flash Media SDHC Card (Class 6)
Verbatim DVD 燒錄片 50 片

( 3 ) 捷足先登獎
最早上傳作品的前 30 位參賽者,各可獲得價值 NT$ 1,500 / HK$ 400 Corel 科立爾線上商店禮券。

( 4 ) 好評推薦獎項
即使您沒有投稿參加比賽,只要參與網路票選作品,或透過網路將大賽訊息轉寄好友或網上轉貼,亦可參加幸運抽獎!獎品有:
ASUS Eee PC 乙台 ( 共 3 名 )
Corel WinDVD® 9 Plus Blu-ray 乙套 ( 共 3 名 )
Corel® Paint Shop Pro® Photo X2 乙套 ( 共 3 名 )
Corel® Painter™ Essentials 4 乙套 ( 共 10 名 )

聯繫方式:
大賽官方網站:www.corel.com/apac-contest/
電子郵件:ANSEAC_Direct @ corel.com

2009年2月4日 星期三

2009 新莊國際鼓藝節『真鼓意公仔』創意設計比賽

 
一、比賽宗旨
近年公仔風潮興起,成為一種時尚與潮流,為增進活動之趣味,以鼓不只是鼓,可成為玩偶,亦可化身跳舞的伙伴等創意為概念,並增加活動附加價值,為活動暖身。只要有創意、有構想者,皆可參與設計。第一名獲獎者,作品將被製成公仔成品,成為「2009臺北縣新莊國際鼓藝節」的紀念品。

二、指導單位:台北縣議會、新莊市民代表會
  主辦單位:台北縣政府、新莊市公所
三、承辦單位:新莊文化藝術中心

四、報名辦法
(一)參加對象:社會大眾
(二)設計內容:凡可表現鼓藝文化特色、形像、圖像、造型以視覺形像宣揚鼓藝文化精神設計均可,主題、風格及表現手法不限,可自由發揮。作品理念說明請以 300 字內為限,並能完全表達出作品精神。
(三)設計格式:參賽作品需提供 A4 SIZE 的原始設計圖稿(一式三份)及電子檔 jpg 檔案格式,其中 AI 格式較能配合網站之建置。參賽者設計時必須盡量避免原設計圖轉成電子檔的失真現象。
(四)報名表及詳細比賽辦法請逕自新莊文化藝術中心網站(http://www.chccc.gov.tw)下載參閱。
(五)收件日期:即日起至民國 98 年 3 月 1 日(週日) 下午17:00截止。若郵寄以【郵戳日為憑】。
(六)收件方式
 1.報名文件請寄至新莊文化藝術中心(242台北縣新莊市中平路 133 號)。
 2.報名時請繳交繪圖紙本一式三份、報名表及電子檔(請存於光碟)。
 3.洽詢電話:新莊文化藝術中心(02)2276-0182。

五、評選方式
(一)由新莊市公所邀集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依活動辦法及評審標準選取入選作品 10 件,第二階段通知入選作品製作成品,製作後續成品須考慮開模可行性及作品完整度。
(二)評審標準:
 ★創意表現 40%
 ★主題呈現 20%
 ★色彩計劃 20%
 ★後製整體視覺 20%
(三)作品評審結果將於新莊文化藝術中心網站公告。

六、獎勵辦法
(一)本項比賽計評選 8 名,各獎項如下:
首 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50,000 元及獎狀乙幀。
第二名 1 名:獎金新台幣 20,000 元及獎狀乙幀。
第三名 1 名:獎金新台幣 10,000 元及獎狀乙幀。
佳 作 5 名:每名各頒發獎狀乙幀及活動發行公仔乙個。
(二)獲獎者於「2009 臺北縣新莊國際鼓藝節」活動開幕頒發(時間另行通知)。

七、注意事項
(一)曾在國內外發表過之作品,請勿重覆參加,若經檢舉,則以取消資格論。
(二)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之原創版權所有,嚴禁剽竊或抄襲。如有剽竊他人情事,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並追回各項獎勵,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與主辦單位無涉。
(三)主辦單位擁有對參賽作品審查之權力,嚴禁內容涉及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色情、暴力或有妨礙社會正當風氣之圖像。
(四)得獎作品原始手繪圖稿或數位檔案設計圖稿之著作權,全部歸屬新莊市公所所有,得獎人仍保有姓名表示權,須簽署該作品著作權讓渡書,新莊市公所有保留修改、複製、使用及最終是否採用此樣式之權力。並有權依著作權法行使一切重製及無限次公開發表、展示、發行、製作輸出圖、印製等相關之權力,均不另計酬。
(五)參加本次「2009 臺北縣新莊國際鼓藝節」公仔圖稿設計比賽,視同承認本簡章之規定,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視需要修訂之,並公佈於相關網站上,恕不另行通知。
(六)本活動簡章及報名表可直接向新莊文化藝術中心及新莊市各活動中心索取,或自行上網下載、列印、影印使用。
(七)參加比賽之作品無論是否入選,稿件不另行退還。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chccc.gov.tw

2009年2月2日 星期一

黃金博物園區「第二屆全國金屬工藝大賽」

 
一、主旨
為鼓勵金屬工藝創作,推廣金屬工藝之美,推動水湳洞、金瓜石及九份地區在地金工文創品的催生。

二、主辦單位
臺北縣立黃金博物館

三、比賽類別
創作組:分首飾器物兩類
水金九文化意象商品組

四、參賽資格
1. 創作組:國內外金屬工藝創作者。
2. 水金九文化意象商品組:國內外不限個人設計或以團隊參賽。

五、比賽主題
1. 創作組:自由創作,不限主題。
2. 水金九文化意象商品組:以黃金博物園區為代表意象(礦業文化、自然生態、特殊地質等)、館舍展出品及園區建築元素等為創作主軸,未來可被量化生產之生活、時尚相關商品,材質限以金屬為主,複合媒材為輔。

六、初審送件
98 年 3 月 16 日(一)至98年 3 月 31 日(二)止。

七、收件標準:請以未曾於公開徵件之展覽或競賽中獲獎之原創作品參賽。
1. 創作組:每人參賽作品每類以三件為限。器物類作品的長、寬、高以 2 公尺為上限,每件作品請填寫一份報名表。
2. 水金九文化意象商品組:每人參賽作品件數不限,每件作品分別填寫一份報名表。

八、參賽辦法
(一)初審
1. 創作組:
(1)需繳交作品照片、報名表、授權同意書、作品設計圖稿、設計特色說明等資料及備份光碟,以上相關資料請於規定時間內寄達本館,以郵戳為憑。
(2)作品照片:至少 3 張以實際作品拍攝之作品照片,請自取不同角度(正面、側面、俯視)拍攝,足以表現該作品之清晰照片為原則。
2.水金九文化意象商品組:(參考資訊請上黃金博物園區網站)
(1)需繳交:報名表、授權同意書、作品(含內外包裝)設計圖稿或照片擇一、設計特色說明等資料及備份光碟,以上相關資料請於規定時間內寄達本館,以郵戳為憑。
(2)設計特色說明需註明未來量產時之實際材質、製作程序及控管說明、成本分析、包裝組合方式等資料。
(3)作品設計圖稿:以 A2 尺寸圖紙 1 張或 A3 尺寸圖紙 2 張繪製之 3D 電腦模擬或手繪圖為限,作品設計圖稿以完整具體呈現設計構想為主,並標示實際比例及尺寸。
※以上參賽文件報名簡章請掛號寄至:22450 臺北縣瑞芳鎮金瓜石金光路 8 號 黃金博物園區 教育規劃組 金屬工藝比賽小組 收
(二)決選:
1. 創作組:接獲主辦單位公文通知實物送件者,請將實物作品連同決選送件資料表、收據聯於指定上班時間內送達,現場點收拍照。
2. 水金九文化意象商品組:進入決選之作品須提出 1:1 實際大小比例製作之模型或打樣。
請將作品連同決選送件資料表、收據聯於指定上班時間內送達,現場點收拍照。
作者請於指定時間內將作品親送或郵寄至下列地址:22450 臺北縣瑞芳鎮金瓜石金光路 8 號 黃金博物園區 教育規劃組 金屬工藝比賽小組收

九、評選標準
1. 創作組:
創意表現 (40%)
造型技法 (30%)
媒材運用 (30%)
2. 水金九文化意象商品組:
市場可行性(40%):包括量產的可能性、價格考量、經濟性及符合消費者之需求等。
主題特色(30%):展現黃金博物園區主題意象之設計。
創意表現(30%):創作理念、造形、用途、材料與技術等的創新性。

十、作品評選
參賽作品之評定,由主辦單位遴聘專業人士,組成評選委員會,依主辦單位訂定之評選要則評選之。評選委員對評選作品發生疑義時,得請創作人另提供相關作品供參考,或於決選前推派評選委員實地訪視。

十一、獎勵方式
1.創作組:
(1)金質獎:首飾及器物每類各一名,頒給獎狀乙面及獎金新台幣 8 萬元。
(2)銀質獎:首飾及器物每類各二名,各頒給獎狀乙面及獎金新台幣 3 萬元。
(3)銅質獎:首飾及器物每類各二名,各頒給獎狀乙面及獎金新台幣 1 萬元。
(4)佳作獎:若干名,各頒給獎狀乙面。
(5)入 選:若干名,各頒給獎狀乙面。
2.水金九文化意象商品組
(1)金質獎:一名,頒給獎狀乙面及獎金新台幣 10 萬元。
(2)銀質獎:二名,各頒給獎狀乙面及獎金新台幣 3 萬元。
(3)銅質獎:二名,各頒給獎狀乙面及獎金新台幣 1 萬元。
(4)佳作獎:若干名,各頒給獎狀乙面。
(5)入 選:若干名,各頒給獎狀乙面。

十二、活動訊息
簡章與報名表請於園區網站下載
1.黃金博物園區網站 www.gep.tpc.gov.tw
2.活動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golden-forever
3.洽詢電話:02-24962862 教育研究組 魏鈺芩小姐
 聯絡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30--5:30
 傳真:02-24962820
 E-MAIL:goldecologicalpark@yahoo.com.tw

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卅週年慶 Logo 徵選

 
一、活動目的
今年欣逢本會卅週年慶,為展現本會形象,公開徵求能夠傳達本會精神、特質與核心價值之 Logo,作為本會卅週年之視覺象徵及活動使用。

二、參賽資格
資策會全體同仁及會外有興趣之人士,皆可報名投稿參加。

三、活動日期
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民國九十八年二月二十三日(星期一)止,逾期不予受理。
*收件日期以郵戳為憑。
*報名表請詳附件一,1 張報名表限投稿乙件作品,每人投稿不得超過3件。

得獎公佈日期:民國九十八年三月二十三日前於資策會 30 週年慶網站公佈徵選結果。網址:www.iii.org.tw

四、創作主題【迎向未來的新起點】
請參選者以本活動所規定之主題發揮創意與構想,並請於徵選報名表中闡述 Logo 的創作理念。圖案設計以具創意、簡單以及符合創作主題為原則。

五、繳交項目及規格
繳交項目
1、報名表紙本一張。
2、作品紙本一式 5 張。
3、另檢附 CD 乙片,內含:報名表與作品之 WORD 檔、Logo GIF 檔(600 * 800)與 (200 * 150) 各一。
規格說明
1、作品紙本大小為 A4 尺寸,A4 紙之直式上方 3/2 範圍請列印設計作品,下方 3/1 範圍請闡述創作設計之涵意與說明,字數以 200 字為限(詳見附件二範例)。
2、作品紙本請使用專業彩色列印紙張;報名表紙本可以普通紙列印。
3、請於報名表下方之指定處附上作品縮圖;設計規格應含:標準色、輔助色代號及標準字體、字型大小等說明。

六、獎項與名額
第一名一名,頒發獎金三萬元。
第二名一名,頒發獎金壹萬五千元。
第三名一名,頒發獎金五千元。
佳作十名,各得獎金壹千元。

七、評選標準

1、創意 40%
2、色彩及整體美感 30%
3、圖像意義 30%

八、收件方式
請郵寄至:台北市和平東路二段 106 號 9 樓 秘書室 蔣天儀收。

九、活動網頁
http://www.iii.org.tw/30th/contest.html

十、洽詢專線
資策會秘書室公共事務組 蔣天儀TEL:(02)2737-7111#7323。Email: alice@iii.org.tw

十一、注意事項
1、所有參選作品一稿不得多投,不論得獎與否,恕不退件。資策會享有所有得獎作品無限制使用權;基於意念傳達及實際應用等需要,資策會享有逕行對作品進行增刪修改、攝影、出版、公開展示及發行等行為之權利,參選者不得提出異議。
2、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之新作,且應無任何抄襲仿冒或臨摹他人之情事。主辦單位如發現參選者有違反本參選辦法所列之規定者,得取消其參選資格;若為獲獎之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之;如涉任何法律上之爭議,參選者須自負法律責任。
3、除報名表外,其餘參選文件或作品正、反面皆不得有任何與設計無關之簽名或標示記號等,否則不予評審,參選者不得提出異議。
4、獲選名單將公佈於資策會卅週年慶網站,資策會將先行代扣獎金15﹪所得稅。

2009年1月22日 星期四

「苗栗旅遊資訊架設計稿」徵稿比賽

 
一、活動目的
苗栗縣政府為保障旅遊消費者的權益,並強化苗栗縣觀光服務業者的服務品質,特設計創意旅遊資訊架,以獎勵優良服務品質業者,放置於營業場所明顯處,提供旅客旅遊資訊。參賽者以苗栗旅遊意象為主要考量,設計出符合苗栗縣特色的旅遊資訊架,創造新穎、兼具質感與美感之商品設計,鼓勵全國對設計創作有興趣的民眾共同參與,同時藉由活動使民眾深度地認識苗栗獨特風情。

二、相關單位
指導單位:交通部觀光局
主辦單位:苗栗縣政府
承辦單位: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
執行單位:康晴統合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三、報名資格
歡迎各大學校院藝術設計相關科系院所或有興趣之學生、教師和社會人士踴躍投稿參加。

四、作品規格
(一)、製作內容
1.規格為彩色圖樣、高 35 公分、長 60 公分、寬 10 公分。
2.應有苗栗觀光代言大使喜鵲娃娃圖樣,以壓克力或木雕材質為主
3.印有苗栗友善旅遊資訊架字樣。
4.苗栗觀光代言大使喜鵲娃娃圖樣原始檔由執行單位授權提供。

【範例】

(二)、電子檔:
1.CorelDraw 或 AI 格式
2.JPG 格式
3.作品說明,燒錄於光碟片內。
※注意事項:作品內容不得侵害他人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智慧財產權、著作權、隱私權、肖像權)

五、報名方式
Step 1.
參賽者填具主辦單位制定之以下表格:
1.「苗栗旅遊資訊架設計稿徵選 報名表暨智慧財產權聲明書」。
2.「作品創意說明書」。
3.「團體報名授權代表同意書」。
Step 2.
將作品以 DVD or VCD 格式燒錄於光碟中(內含 1.CorelDraw 或 AI 格式 2.JPG 格式 3.作品說明),並請複製六片。
Step 3.
請參賽者將作品與以上表格,寄至:臺中市南屯區文心路一段 186 號 14 樓之 5 「苗栗旅遊資訊架設計稿 執行小組收」。聯絡 Email:winiden23@gmail.com 蕭小姐

六、評比方式與標準
(一)、邀請視覺傳導美術設計相關之專業設計家或相關學者蒞臨擔任評審。
(二)、採公平、公開、公正之評審方式甄選。
(三)、將於比賽現場評選出參賽結果名次分別為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並擇優選獎二名,將得獎作品公告於活動網站中。
(四)、為能使苗栗縣的優質服務更有國際性的指標,評比項目中特列「國際化」。
(五)、評分方式:總分為 100 分,評審依照評比項目表中之項目比例評分,加總後,分數最高者為第一名,依序推論。
(六)、評比項目表
創意性  15%
內涵性  15%
國際化  15%
傳達性  15%
優美性  15%
持久性  10%
易記憶性 10%
可讀型  5%
總分   100%

七、獎勵內容
前三名優勝者經主辦單位評估後,有機會將設計稿印製在苗栗縣旅遊資訊架上,於指定餐廳、民宿和飯店上均可看見其作品。
第一名:1 名 - 獎金 15,000 元
第二名:1 名 - 獎金 10,000 元
第三名:1 名 - 獎金 8,000 元
優選獎:2 名 - 獎金 5,000 元
★凡優勝名次選手除獲獎金之外,並頒贈:優勝獎牌乙面及 3,000 元等值住宿券一張。
註 1:所有參賽作品須無償將設計版權給予主(承)辦單位,並使用在旅遊資訊架與其他相關文宣品製作上。
註 2:各獎項之獎金、獎品,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獎金超過新台幣 13,333 元者,由執行單位代扣 15% 所得稅,並備妥身分證親自領取獎品。

八、活動時程
(一)、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 2009 / 04 / 23 (四)截止收件 (收件日期以郵戳為憑)
(二)、評選期間:2009 / 04 / 24 (五) - 2009 / 04 / 30 (四)
(三)、優勝作品公告:2009 / 05 / 05 (二) 將公告於網站
(四)、頒獎典禮:擇日通知得獎者,並配合服務品質獎頒獎或特色住宿及餐廳名人推薦獎頒獎典禮。
註1:以上日期、時間、地點若有臨時性調整,將公告在活動網站上,並以電話通知作品參賽者。

九、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不得為「已發表作品及曾在其他比賽獲獎或正在評審中作品」, 曾經參加過其他比賽而未獲獎作品則可參賽。
2.內容若不符合主題或有傷風敗俗等情事,主(承)辦單位有權可不通知直接刪除其參賽資格。
3.得獎作品如有冒偽、抄襲、拷貝或經檢舉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或展出,查證屬實,一律取消資格,獎位不遞補。已領取獎項者,主(承)辦單位得追回原獎項。
4.各獎項之獎金、獎品,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獎金超過新台幣 13,333 元者,由執行單位代扣 15% 所得稅,備妥身分證親自領取獎品。
5.得獎人須簽署著作權聲明書,同意無條件讓渡入選或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主(承)辦單位擁有無償重製、複製及公開播送之相關權利,不另支付日後使用酬勞或權利金,但原創作者仍保有著作人格權。
6.參賽者必需擁有參賽作品的所有版權及擔保參賽作品之影像無爭議。參賽作品若有智慧財產權等相關爭議產生,與主(承)辦單位無關。
7.參賽得獎作品之完整著作權均歸主(承)辦單位,著作人格權屬於創作者,主(承)辦單位同意得獎人以複製方式保留得獎作品,但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作品。
8.參賽作品請妥善包裝,並以掛號寄送,因郵遞途中或因不可抗拒災變造成之損失,不可歸責於主(承)辦單位;參賽作品及相關資料均不退件,請自行備份。
9.參賽作品之所有運送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寄件後請自行與委託寄件單位確認送達,逕行與執行單位確認。
10.自得獎公告日起 5 年內,得無償將得獎作品於主(承)辦單位網站公開傳輸或進行公開展示,並得推薦給相關媒體業者。
11.若參加比賽作品未達名次應有水準者得以從缺。若有票數相同之情事,由主(承)辦單位做最後名次決定。
12.本比賽辦法如遇未盡事宜,主(承)辦單位得隨時修正之,並以活動網站公告之內容為準。
13.所有獎項,主(承)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若未遵守參賽規定及條款者,視同棄權。

活動資訊及文件下載:http://www.miaolifood.tw/event_02.htm



2009 苗栗住宿網路短片創作大賞

 
一、活動目的
以苗栗縣的合法旅館或民宿為主題,盡量涵蓋苗栗區內的民宿與旅館,透過故事劇情描述苗栗的人文、山光水秀、融入民宿主人的熱情及特色美食為拍攝元素,自行搭配音樂,製作出描寫苗栗縣特殊人文特色、地景藝術、鄉鎮風光...等內容之 5 - 8 分鐘以內之創意網路故事短片,製作素材及方式不限,可以劇情、動畫、記錄片...等方式呈現,以流暢的拍攝手法將苗栗旅遊風光自然的呈現在國人面前。

拍攝內容需與苗栗縣相關並搭配歌曲、音樂進行製作,音樂曲風、歌曲可自行選擇,但須取得該音樂之重製權利並取得同意書。(請參考網站附件:2009 苗栗住宿網路短片創作大賞 音樂使用授權書)。本活動免報名費。

二、相關單位
指導單位:交通部觀光局
主辦單位:苗栗縣政府
承辦單位: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
執行單位:康晴統合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三、報名資格
不分年齡、性別、族群、國籍,只要對影像創作有興趣者,皆可報名參賽。

四、報名方式
Step 1.
參賽者填具主辦單位制定之以下表格:
1.「2009 苗栗住宿網路短片創作大賞 報名表暨智慧財產權聲明書」。
2.「作品創意說明書」。
3.「2009 苗栗住宿網路短片創作大賞 團體報名授權代表同意書」。
4.「2009 苗栗住宿網路短片創作大賞 音樂使用授權書」。
Step 2.
將作品以 DVD or VCD 格式燒錄於光碟中,並請複製六片。
Step 3.
請參賽者將作品與以上表格,寄至:臺中市南屯區文心路一段 186 號 14 樓之 5 「2009 苗栗住宿網路短片創作大賞 執行小組收」。聯絡 Email: winiden23@gmail.com

五、作品格式
(一)、片長:5 - 8 分鐘以內,以 DVD or VCD 格式燒錄於光碟中報名參加比賽,同時繳交 500 字內作品創作說明,請參賽者規劃大尺寸(高解析度,參賽使用)及小尺寸 320 × 240 (低解析度,如:.mpg 或 .mpeg 檔,線上瀏覽用) 二種版本供主(承)辦單位使用。
(二)、拍攝器材、拍攝型態、製作方式均不限。
(三)、請繳交 500 字內作品創作說明。
(四)、參賽作品之畫面均需配上「作品名稱」、「歌詞字幕」、「製作者(團隊)名單」等字幕。
(五)、投稿作品請自行剪輯轉檔為符合 NTCS 系統標準之數位格式 (一式六份;每片光碟片上請註明:作品名稱、作者或製作團隊),燒錄為標準 DVD 或 VCD 光碟,必須可供電腦及一般家用光碟機播放。

六、評比標準
(一)、為突顯苗栗地區人文、地理等特色,評比項目中特列「地方風格」。
(二)、分兩階段評選:第一階段以專業評審委員由參賽作品中初審選出優良之入圍作品 20 部,置於活動網站中;第二階段,分為兩種權重比例,專業評審委員佔 70%、網友票選 30%,加權比例計算後,分數最高者為金片獎,依序為銀片獎與銅片獎,並擇優選獎一名及佳作獎二名。
(三)、活動評審委員由參賽作品中初審選出優良之入圍作品 20 部,置於活動網站中,供網友票選。參加投票的網友,亦可參與抽獎,將由主(承)辦單位隨機抽出三名得獎者,獎品為苗栗縣住宿卷乙張或套票乙份(價值 3000 元)或其他等值商品。
(四)、評比項目表:
   腳本創意 25%
   視覺設計 15%
   剪輯特效 15%
   編曲技術 15%
   地方風格 30%
   總分   100%

七、獎勵內容
金片獎:1 名 - 獎勵金 8 萬元,獎牌乙面,苗栗金質住宿卷一張(價值 5000 元)。
銀片獎:1 名 - 獎勵金 6 萬元,獎牌乙面,苗栗優質住宿卷一張(價值 5000 元)。
銅片獎:1 名 - 獎勵金 4 萬元,獎牌乙面,苗栗優質住宿卷一張(價值 5000 元)。
優選獎:1 名 - 各得獎勵金 2 萬元,獎牌乙面,苗栗旅遊套票乙份(價值 3000 元)
佳作獎:2 名 - 各得獎勵金 1 萬元,獎牌乙面,苗栗旅遊套票乙份(價值 3000 元)
參與投票獎:3 名 - 苗栗優質知名飯店住宿卷乙張或苗栗旅遊套票乙份(價值 3000 元)

註 1:所有參賽作品須無償予主(承)辦單位置於網際網路、國內外頻道或其他錄影頻道中播出使用。
註 2:各獎項之獎金、獎品,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獎金超過新台幣 13,333 元者,由執行單位代扣 15% 所得稅,並備妥身分證親自領取獎品。

八、活動時程
(一)、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 2009 / 04 / 23 (四)截止收件 (收件日期以郵戳為憑)
(二)、評選期間:
   ◎初選:2009 / 04 / 24 (五) - 2009 / 04 / 30 (四)
   ◎初選公告入圍 20 部作品:2009 / 05 / 01 (五)
(三)、網路人氣投票:2009 / 05 / 04 (一) - 2009 / 05 / 25 (一)
(四)、網路最佳人氣公告:2009 / 05 / 26 (二) 將公告於網站
(五)、優勝作品公告:2009 / 06 / 01 (一) 將公告於網站
(六)、頒獎典禮:擇日通知得獎者,將與服務品質獎頒獎典禮同日進行

註1:網路票選是由入圍 20 部作品中,於網站(www.miaolifood.tw)上由網友投票選出,投票網址請上活動官網查詢。
註2:以上日期、時間、地點若有臨時性調整,將公告在活動網站上,並以電話通知作品參賽者。

八、注意事項
1.參賽影片作品內須註明歌曲之「詞、曲創作者」、「演唱者」、「發行單位」等字幕。
2.參加本活動之作品,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作品,如有上述情事,將依違反智慧財產權及其他相關法令究責,除取消其得獎資格外,並追回獎金或獎牌、獎品。
3.報名參賽即表示參賽者同意活動相關規定。主(承)辦單位保留修改比賽辦法之權力,並經評審委員通過後,將最新辦法公告於活動網站。
4.中獎獎額若超過新台幣 13,333 元(含)以上,依所得稅法規定,本國人扣繳 15% 所得稅,外國人扣繳 20% 所得稅。
5.得獎公告將公佈於活動網站,並個別以書信或電話通知參賽者。
6.報名需簽署報名表暨智慧財產權聲明書,著作權歸屬如報名表暨智慧財產權聲明書所示,本活動除發給各項得獎獎金外,不另支付其他費用。
7.主(承)辦單位對參賽者送件之所有資料,有宣傳、編印相關專題、圖片揭載、公開展覽及播放、重製等之權利,參賽者需全力配合,不另計酬。
8.以團體形態參賽者,請於報名時填寫一代表人,並授權代表人全權處理與主(承)辦單位之相關事宜。

活動資訊及文件下載:http://www.miaolifood.tw/event_01.htm

Pure Nike 原生插畫創意募集

 

【徵稿時間】
作品收件:2009 / 01 / 21 ~ 2008 / 02 / 21 PM3:00
作品評選:2008 / 02 / 24 ~ 2008 / 02 / 28
獲獎公佈:2008 / 03 / 01 於 NIKE 活動網站及黑秀網統一公佈

【比賽辦法】
1. 作品創作規格:
 ●作品尺寸:800 x 800 pixle JPG 格式
 ●檔案大小:250KB 以內
 ●解析度:72dpi (RGB 模式)
2. 作品創作形式:作品創作形式不限,舉凡攝影、手繪、電繪、複合媒材皆可, 創作方向不限鞋面設計,以能表現創意與「Pure Nike」精神結合之稿件為主。
3. 投稿方式:本徵稿活動採線上投稿,請參賽者自活動網站下載 Nike Sportswear 「Pure Nike」資料夾,內含相關活動精神以及規範等素材供創作者參考,完成創作後請依照活動指示上傳圖檔即可。
4. 提醒徵稿活動參賽者,請務必填寫作品創作理念以及聯絡資料等,以利評審評選和後續的入圍通知等。

【評選辦法】
1. 最佳創意 TOP FIVE -
最後將經由專業評審評出最佳五件作品,評選標準分為 : 作品創意 60% 、活動精神 30%、人氣票選 10%。
2. 人氣王網路票選 -
票選時間 : 2008 / 01 / 21 ~ 2008 / 02 / 24,活動期間將由網友統一票選選出。
3. 網友票選抽獎 -
參與人氣投票會員,將於活動結束後隨機抽出 3 名幸運網友,將可獲得 Nike Sportswear 當季產品。

【活動獎項】
1. 最佳創意 TOP FIVE : 商品 Cortez、Eugene 與其它 Nike Sportswear 當季產品,市價約 20,000 元,獲選作品將同時收錄於 Nike Sportswear 網站與其它宣傳使用。
2. 最佳人氣獎 : 商品 Cortez、Eugene,市價約 5,000 元
3. 網友票選抽獎 : Cortez 乙雙,市價 3,000 元

【其他注意事項】
(以下注意事項適用於本活動,凡參加本活動之會員,您必須充分了解活動內容並同意遵守以下條款及約定)
1. 活動辦法以「NIKE NSW 原生插畫創意募集」活動網站公佈為準,Nike 將保留更動活動內容之權利。
2. 上傳的作品及相關資料,必需為其之完全原創作,請勿冒用、剽竊或侵害他人之肖像或著作。NIKE 公司將擁有所有活動相關圖文影音之完全使用及修改編排權利。
3. 活動上傳作品資料不得有暴力、猥褻、妨害風化、過度暴露、涉及人身攻擊、違反善良風俗、宗教或政治議題之影像、圖像及文字。
4. 如有違反本活動之活動辦法及注意事項,或有侵害第三人權益之處,Nike 有權將其相關資料予以刪除,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5. 以任何駭客或其它非法行為嚴重破壞活動規則者,除資格無效,且 Nike 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6. 活動過程中若因不可抗拒或電腦系統故障等因素,直接或間接造成 Nike 無法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或參加者伺服器故障、損壞、延誤或資料有訛誤或其他失責情況,Nike 均無須負任何責任。
7. 本活動之贈品不得轉換成現金或其他等值商品。
8. Nike 保留擴大、修改、取消、終止該活動以及更改活動截止日期的權利。
9. 寄送地區僅限於台灣本島,否則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資格,並不予寄送。
10. 活動內容若發生任何爭議概以 Nike 最後決定為準。

活動網站:http://www.heyshow.com/nikesportswear

2009年1月21日 星期三

2009 客家桐花祭 slogan 徵選

 
目的
每年春、夏之際,北台灣山林開滿油桐花,猶如白雪。油桐與客家族群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它是客庄經濟的命脈,更是「硬頸」精神的象徵,見證客家先民的奮鬥史。
行政院客家委員會舉辦的客家桐花祭已歷第8年,普遍受到國人的喜愛。2009 年客家桐花祭以「節能減碳,自然山林」為活動主軸,結合生態、環保、音樂、舞蹈、美食、工藝等多元活動,推動客家創意文化產業。
今年特別舉辦「2009 客家桐花祭 Slogan 徵選」,期以全民的創意思維,共同感受客家心、桐花情。

主辦單位
行政院客家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報名資格
凡居住於中華民國台灣地區之居民均可參加(含離島地區居民及居留台灣之外籍人士)。本會及承辦單位之員工不得參與,以維公正。

報名規定
1.參加者為個人,不得以公司或機構團體名義參加。每人參選稿件以1件為限。
2.Slogan 內容字數限 10 字以內(英文單字、阿拉伯數字皆以 1 字計算),並請附創意理念與涵義說明,字數限 120 字以內。

送件方式、時間及地點
‧採通訊及網頁線上報名兩種方式。自即日起至 2 月 2 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通訊報名者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通訊報名者請郵寄至「106 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三段 26 號 7 樓之 4」,註明「2009 客家桐花祭 Slogan 徵選」活動小組收; 請直接線上報名或洽詢電話 (02)2700-5368。

郵寄送件繳交項目
‧報名表
‧同意書,請簽名蓋章。

活動時程
評選結果:2 月 15 日前於本會網站公布。
頒獎典禮:2 月 21 日(星期六)下午 2:00,地點另行公告。

評選準則
1.由主辦單位邀集相關專業公正人士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初選及決選兩階段評審。
2.評分依據:闡揚「2009 客家桐花祭」精神與內涵占 40%,深觸人心且琅琅上口占 30%,創新度占 30%。

獎勵
金牌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30,000 元及獎狀乙面(獎金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者,依所得稅法需扣繳 10% 稅金)。
特別獎( 5 名):獎金新台幣 1,000 元及獎狀乙面。

著作權相關事項
1.參賽作品需為自行創作,且未參加過相關競賽;得獎作品如涉及抄襲或侵權行為,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與獎狀。侵權行為由參賽者自負法律責任。
2.得獎作品著作財產權歸本會所有,作者應於送件備付「同意書」,且得獎後不得對本會主張著作人格權。
3.本會擁有得獎作品自由運用之權利(包括出版、著作、公開展示、發行各類形態媒體宣傳及其他自由使用之營利及非營利權利),不需另行通知及致酬。
4.得獎者不得私下將此著作權讓渡予第三者,若發生此等情事,主辦單位得隨時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與獎狀。

注意事項
1.參選作品寄出前請詳加檢查,資料不齊者,不列入評審。
2.報名資料及作品,概不退件,請自行留存底稿或備份。
3.若參選作品未達水準或不符徵件精神,獎項得以從缺。
4.報名參選者,視為已閱讀並完全同意本活動一切規定,本要點若有未盡事宜,隨時於本會網站以最新消息說明,不另行通知。

活動網站:http://www.ugear.tw/hakka/ugC_Slogan.asp

2009 客家桐花祭 Top100 桐花照片徵選

 
目的
四月之後,台灣中部以北山林遍開桐花,清雅的白色花瓣在風中旋舞,蔚為奇景。桐花也象徵客家族群的高潔情操,是客家文化的重要圖騰。
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已連續數年在各地客庄舉辦客家桐花祭活動,獲得民眾相當好評,並留下許多珍貴的美好影像及回憶。
2009 年我們特別舉辦「TOP100 桐花照片徵選」活動,希望將您過去兩年曾留下的有關桐花之美的攝影作品予以珍藏,並透過持續性的推廣,讓更多的國際遊客及民眾了解客家桐花之美。

主辦單位
行政院客家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照片主題
1.桐花自然生態之美。
2.桐花與客家地理、人文、景物之連結。

報名資格
凡居住於中華民國台灣地區之居民均可參加(含離島地區居民及居留台灣之外籍人士)。本會及承辦單位之員工不得參與,以維公平。

報名規定
1.參加者為個人,不得以公司或機構團體名義參加。每人參選作品以 3 件為限。
2.參賽照片限於 2 年內拍攝之作品(即民國 96 年 01 月 01 日後)。
3.參賽者須撰寫拍攝意涵說明,字數限 120 字以內。

送件方式、時間及地點
‧ 採通訊及網頁線上報名兩種方式。自即日起至 2 月 2 日(星期一)下午 5 時止(通訊報名者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 通訊報名者請郵寄至「106 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三段 26 號 7 樓之 4」,註明「TOP100 桐花照片徵選」活動小組收。
‧ 直接線上報名或洽詢電話 (02)2700-5368。

郵寄送件繳交項目
‧ 報名表
‧ 同意書,請簽名蓋章。
‧ 參賽作品須以 JPG 格式(解析度 600dpi),儲存燒錄於光碟,並於光碟上註明姓名和作品名稱。

活動時程
評選結果:2 月 15 日前於本會網站公布。
頒獎典禮:2 月 21 日(星期六)下午 2:00,地點另行公告。

評選準則
由主辦單位邀集相關專業公正人士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初選及決選兩階段評審。評分標準,由委員會訂定之。

獎勵
金牌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30,000 元及獎狀乙面(獎金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者,依所得稅法需扣繳 10% 稅金)。
銀牌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12,000 元及獎狀乙面。
銅牌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6,000 元及獎狀乙面。
佳作獎( 97 名) :獎金新台幣 800 元及獎狀乙面。

著作權相關事項
1.參賽作品需為自行創作,非翻拍、轉貼、剽竊或抄襲,且未參加過相關競賽;得獎作品如涉及抄襲或侵權行為,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與獎狀。侵權行為由參賽者自負法律責任。
2.得獎作品著作財產權歸本會所有,作者應於送件備付「同意書」,且得獎後不得對本會主張著作人格權。
3.本會擁有得獎作品自由運用之權利(包括出版、著作、公開展示、發行各類形態媒體宣傳及其他自由使用之營利及非營利權利),不需另行通知及致酬。
4.得獎者不得私下將此著作權讓渡予第三者,若發生此等情事,主辦單位得隨時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與獎狀。

注意事項
1.參選作品寄出前請詳加檢查,資料不齊者,不列入評審。
2.報名資料及作品,概不退件,請自行留存底稿或備份。
3.若參選作品未達水準或不符徵件精神,獎項得以從缺。
4.報名參選者,視為已閱讀並完全同意本活動一切規定,本要點若有未盡事宜,隨時於本會網站以最新消息說明,不另行通知。

活動網站:http://www.ugear.tw/hakka/ugC_Picture.asp

2009年1月16日 星期五

平溪天燈周邊商品創意甄選比賽

 
比賽目的
將天燈、創意、設計與文化產業結合,融入生活美學,鼓勵天燈商品之設計開發,促成整體行銷,活絡天燈故鄉─平溪之特色。

主辦單位
臺北縣政府觀光旅遊局

參賽資格
相關設計系所師生、自由創作者、專業設計者,均可報名。

競賽主題
以天燈意像為主要概念,表現出天燈特色,創造出獨具新穎,兼具質感與美感之商品,讓天燈商品於民眾生活中如影隨形。
競賽分為兩組:
1.生活用品組:設計作品例如:T 恤、證件夾、帽子、袋子等,創作素材不拘,請參賽者自行發揮 創意。
2.禮品組:設計作品例如:文具組、布偶、名片盒、USB、花瓶或其他藝術品等,設計及素材請參賽者自行發揮創意。
兩組之作品皆須讓天燈創意之意像融入一般生活用品及禮品中,但須考量商品化及量產之可行性。

報名方式
1.請參賽者先至 2009 臺北縣平溪國際天燈節活動網站(http://www.2009lightup.world.hbpr.com.tw/)下載報名表,填妥報名表再將資料以傳真或 e-mail 方式寄發,主旨:『天燈週邊商品創意甄選比賽』報名資料 (傳真專線:02-8221-7055/ E-mail:kiki@hbpr.com.tw)。
2.完成報名手續後,執行單位將會以 e-mail 方式將「報名完成確認通知」函及參賽編號寄發至報名者之 e-mail 信箱。
3.投稿件數限投 3 件 (如:禮品 1 件 + 生活用品 2 件 = 總件數 3 件) 請於報名時註明投稿件數及組別。
4.報名、送件時間:97 年 12 月 17 日(三)至 98 年 2 月 4 日(三)截止。

收件時間
即日起至 98 年 2 月 4 日(三)截止收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親送者當日下午五點前須送達,逾期不予受理。

收件地址
請參賽者將作品、報名表、著作權聲明書、作品說明牌及設計電子檔依序裝入信封或包裹內,郵寄或親送至臺北縣中和市中正路 880 號 5 樓之 7「2009 天燈週邊商品創意甄選比賽」工作小組收。(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天燈週邊商品創意甄選比賽作品』,遺失恕不負責)

比賽規則
參賽者須繳交實品、作品說明板、報名表、著作權聲明書及設計電子檔:
(一)實品:請以 1:1 比例製作
(二)作品說明牌(請參考活動網站附件):
 1、說明牌以 A4 尺寸 (210mm x 297mm) 圖紙繪製,直接貼於黑色厚卡紙上(請勿加框或裱背),將配合實品展出。
 2、設計說明文字,字體須明顯清晰。
 3、參賽者不得在說明牌及作品上標示設計者姓名或任何影響公正性之代號 (含參賽者資料)一 經發現將取消參賽資格。
(三)設計電子檔:設計作品必須以電腦完稿,作品電子檔以光碟燒錄方式存檔
(圖檔規格:CMYK 全彩,JPG 及 psd / AI 格式,解析度 300dpi 以上)。

評選作業
所有參賽作品須符合本競賽辦法之規定,包含設計可行性,作品展示規格與送件時間等,否則不予評審。
1、評審日期:98 年 2 月 13 日(五)
2、評審標準:
● 設計完整性與創意 30% (考量產品設計之原創性、特點等)
● 商品化可行性 40% (考量設計之量產可行性、市場與通路接受度、技術與成本等因素)
● 外觀造型 30% (考量造型之新穎、完整性、美觀市場)
3、評選委員:由主辦單位遴選 5 位國內設計專業人士與平溪鄉公所擔任評審。
4、評選地點:於臺北縣政府觀光旅遊局擇訂地點公開評審。
5、評選結果:98 年 2 月 13 日以電話通知及公佈於網站。(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獎勵辦法
1.以下獎項生活用品組及禮品組兩組皆各取一名。
●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 50,000 元,獎狀一紙,獎牌一座。
●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 30,000 元,獎狀一紙,獎牌一座。
●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 20,000 元,獎狀一紙,獎牌一座。
2.另選兩組優勝各三名,獎金新台幣 5,000 元,獎狀一紙。
3.凡參加者,皆可獲頒「天燈設計之友」證書一紙。

注意事項
1、凡報名者,即視為同意並遵守本次參賽之各項規定事項,並尊重評審委員的專業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2、參賽者須簽署著作權聲明書,同意自公布得獎日起,該作品之智慧財產權無條件讓與主辦單位臺北縣政府觀光旅遊局,主辦單位擁有無償重製及公開發行,且必要時對作品具修改之相關權利,不需另支付日後使用酬勞或權利金。作者並不得對主(承)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3、參加競賽作品須為自行創作之作品,且「未曾參加過相關設計競賽」或「未曾公開發表者」;若參賽作品經發現或檢舉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除取消參賽資格外,得獎者將追回獎金、獎狀,同時公告。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協辦單位無關。
4、兩組參賽作品,第三名以上獎項,不分組別,每人限得1獎,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優勝獎則不在此限。
5、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以從缺或減之。
6、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獎金超過新台幣 13,333 元者,獎金須依照規定扣除所得稅(外國國籍者扣 20% 中華民國國籍者扣 15%)。
7、參賽者須配合提供作品之詳細資料,作為公開報導與展示之用。
8、參賽作品及相關資料均不退件,請自行備份。作品由主辦單位自行處理,參賽者不得異議。
9、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其他未盡事項,主辦單位得隨時公開說明解釋。

連絡方式
1、洽詢專線/聯絡人:(02)8221-6099轉215吳小姐
2、E-mail:kiki@hbpr.com.tw
3、活動網址:http://www.2009lightup.world.hbpr.com.tw/

平溪之美攝影比賽

 
比賽目的
為鼓勵民眾走訪平溪各個大大小小特有的景點,紀錄平溪最美的一面,特別規劃「平溪之美」攝影比賽。希望透過畫面的詮釋,展現平溪不同的自然景觀、建築古蹟、人文風情與在地文化之美,讓民眾進一步認識、瞭解平溪的動人美景。

主辦單位
臺北縣政府觀光旅遊局

參賽資格
凡領有中華民國身份證愛好攝影人士。

攝影主題
本次攝影比賽主題為『平溪之美』,相關內容可包括平溪鄉地區自然景觀、人文風情、自然生態、建築古蹟與在地文化之美。

拍攝時間
自 98 年 1 月 26 日起至 98 年 2 月 9 日止。

作品規格
以軟片相紙(不限廠牌)沖印 8 × 10 吋之彩色或黑白照片參賽。以幻燈片、彩色負片、黑白軟片或數位相機拍攝均可。惟得獎作品應繳交底片或數位檔案,數位檔案須 600 萬畫素以上。每件作品皆需於作品背面粘貼附件「『平溪之美』攝影比賽報名表」,並詳填各項資料。

收件日期
自 98 年 2 月 2 日起至 98 年 2 月 20 日下午 5 時止。郵遞送件者,以郵戳為憑;親自送件者,應於上班時間內送至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

收件地點
臺北縣中和市中正路 880 號 5 樓之 7『2009 臺北縣平溪天燈工作小組收』

參賽規則
1、參賽作品應符合攝影主題,且為拍攝時限內拍攝之作品,作品須符合規格。違反者,不予評審。且限「未曾公開發表者」或「未曾在其他比賽獲獎者」。
2、參賽作品須與附件 -『2009 臺北縣平溪元宵天燈活動--平溪之美攝影比賽報名表』一併交件,並詳填各項資料。
3、參賽作品不得重製、抄襲他人作品或經電腦後製、加色、加字及彩繪、不得合成、格放、疊片及護貝、不收連作。違反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回已領取之獎座、紀念品、獎狀及獎金。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協辦單位無關。
4、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或減之。
5、每人參賽作品數量以 15 張為限。
6、郵遞者,請用硬紙板保護並以掛號郵件交寄。參賽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主、協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7、所有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或數位檔)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無條件讓與主辦單位臺北縣政府觀光旅遊局。
8、銅牌獎以上獎項,每人限得 1 件,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9、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
10、各項獎項之獎金,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扣繳除所得稅(外國國籍者扣 20% 中華民國國籍者扣 15%)。
11、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12.所有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數位檔案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歸屬臺北縣政府觀光旅遊局所有。本局享有無限次數使用於報章雜誌及本局刊物文宣、月曆、網站等之著作使用權,且不需另給報酬。前開所稱著作財產權,作者並不得對主(承)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作品評審
參加作品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專家及學者組成評審小組,以公開、公平、公正方式評審。參賽者需尊重評審之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議異。

評審地點
於臺北縣政府觀光旅遊局擇訂地點公開評審,評審日期於評審前公佈於活動網站。

獎勵辦法
1、金獎 1 名,獎金新台幣3萬元整,獎狀乙紙。
2、銀獎 1 名,獎金新台幣2萬元整,獎狀乙紙。
3、銅獎 1 名,獎金新台幣1萬元整,獎狀乙紙。
4、優勝獎 10 名,獎金新台幣3仟元整,獎狀乙紙。
5、入選獎 20 名,獎金新台幣1仟元整,獎狀乙紙。

得獎公佈、頒獎及入選者配合事宜
1、得獎作品預計於 2009 / 02 / 25 公布在「2009 平溪天燈節活動網站」,並以 E-mail 及電話通知得獎者。(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2、頒獎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並公布於「2009 平溪天燈節活動網站」
3、凡經審查通過入選者,應於主辦單位通知日期內,交付得獎作品之原稿底片(或數位檔),並對於得獎作品給予相關文字介紹(可以散文、詩歌、短文等方式敘述作品之內容及意境,亦可以其它方式表達)。

簡章索取
1、請上2009臺北縣平溪國際天燈節活動網站下載報名簡章
2、來電索取,請撥打02-82216099 轉 215 吳小姐

連絡方式
哈柏瑪斯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02-82216099 轉 215 吳小姐
臺北縣政府觀光旅遊局旅遊行銷科 02-29603456 轉 6326 陳先生。
E-mail:kiki@hbpr.com.tw

其他
本簡章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隨時解釋、修正之。

活動網站:http://www.2009lightup.world.hbpr.com.tw/4.html

2009 公仔達人設計競賽 (大專院校組)

 
提升師生實務專題製做的能力,讓老師能夠增加指導學生的機會,學生可 經由專題做實務訓練,並且培養同學的團隊精神。
激發同學的創作力與想像力,使創作者發展出屬於自己獨特風格的玩具公仔。
透過比賽的較量,促進學生公仔設計品質的提升,並且體驗設計作品從自己的手中誕生喜悅感以及了解創作的苦與樂。
吸引更多對公仔創作有興趣的學生參與,並且讓設計師生的面對面交流,促進更多有潛在優質的新血投入創意產業。
同時亦將台灣設計創作的產業能更健康地成長,共同創造更多的商業價值 。

(一)報名資格
1. 對象:全國大專院校學生,以個人或組隊報名參加
2. 每參賽學校組別不限,每組人數不限。

(二)競賽主題
台南府城歷史人物或物,如鄭成功、劍獅、孔廟...等

(三)評審原則:   
1. 評分標準:
(1) 創意表現與原創性:50%
(2) 整體設計與材質配合:30%
(3) 商品化之可行性:20%
2. 評審時間與地點:
時間:2009 年 2 月與 4 月於本校舉行

(四)流程與獎勵辦法
第一階段
1. 報名與平面作品繳件:即日起至 2009 年 02 月 20 日(五)
2. 入圍初選者名單公佈:2009 年 02 月 27 日(五)
3. 平面作品尺寸:完成稿之三視圖、設計理念 500 字以內、可以任何素材表現在A4大小
第二階段
1. 公仔立體作品繳件:98 年 04 月 06 日(一)至 98 年 04 月 17 日(五)
2. 得獎通知:98 年 04 月 30 日(五)
3. 立體作品尺寸:
 單件尺寸高度與寬度 20cm × 20cm (不含台座)
 材質:顏色不限
 台座:可以一併設計、形式不拘
4. 公仔立體作品將於本系藝文中心展出,時間暫定98年5月至6月。
5. 金、銀、銅獎各 1 名,佳作 3 名
 金獎:六萬元獎品
 銀獎:三萬元獎品
 銅獎:二萬元獎品
 佳作:五千元獎品
 以上各頒發學生與指導老師獎狀
 決賽交出作品者,每組補助 1500 元材料費用

作品請於上述時間繳交至:
台南縣 710 永康市南台街1號
南台科技大學視覺傳達設計系 楊玉君小姐收
電話:(06)2533131 ext.7301

(五) 注意事項
◎ 報名表須一同附上設計圖,不限件數
◎ 一信封袋限裝一人或是一組別之作品(相同組別但不同作品即用同一信封袋即可)。
◎ 報名文件順序為:1.設計圖、2.報名表。(請用迴紋針別與左上角,勿用 膠水、雙面膠或訂書機。)
◎ 校名、科系請填寫全名。
◎ 以個人或是團體報名。
◎ 一張設計圖對應一張報名表。(若同一隊伍報名三項即以三件作品各隨附相同資料報名)
◎ 最後之人數填寫,若只有個人參加請寫1人;團體參加則以參加人數填寫即可。
◎ 若人數超過報名表所提供之填寫格數請連絡我們: (06)2533131 ext.7301
◎ 必須為未對媒體公開發表之作品,且不得有抄襲仿冒之情事,一旦發現即取消參賽資格,若作品得獎則須追回獎品與獎狀,如因此造成原作之權益損失,參賽者得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活動網站:http://www.vc.stut.edu.tw/7-up/images/index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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