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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7日 星期四

「設計愛地球」THERMOS 膳魔師保溫瓶圖案設計大賽

 




擁有跨世紀百年歷史的全球第一保溫瓶領導品牌之百年溫控專家 THERMOS 膳魔師,自 1904 年,三位德國人在柏林首度以“THERMOS”為名,設計製造出全世界第一支玻璃內膽真空保溫杯瓶開始,這不僅是世界工業史、產品設計史一個重要篇章的開始,更是平面廣告史與產品包裝史上的先鋒。

THERMOS 膳魔師始終秉持「源自對於人的關懷,為人類生活創造無限可能,帶給人們更健康便利的生活,並讓地球的能源與資源耗損速度減緩 」之品牌使命。THERMOS 膳魔師、皇冠金屬為鼓勵台灣地區設計新世代「追求自由創意熱情,實現綠色時尚夢想」,特舉辦「2016 THERMOS 保溫瓶圖案設計大賽 – Design My THERMOS Style 膳魔師風格隨我行」活動,以「關愛地球‧珍惜資源」為設計主題,徵求最具創意作品,敬邀全民一起加入「THERMOS 膳魔師設計愛地球」行列!


參賽資格
‧參賽者不限國籍、年齡、職業、經歷,且參賽件數不限
‧任何參與本競賽活動的組織和評選工作之個人,不具參賽資格
‧參賽作品須為作者原創
※註:如不符合參賽資格,或未提供真實、正確之個人資料者,將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

作品規格
‧作品主題:關愛地球‧珍惜資源
‧膳魔師保溫瓶指定款 (JNL-500) 瓶身圖稿設計
‧設計尺寸範圍:寬 199mm x 高 144mm
‧交稿格式:請至活動網站下載設計稿底板,將設計稿底板存成 jpg 格式 (3MB 以內) 上傳交稿,並填寫 150 字以內創作理念。
*請保留原始檔:平面印刷 CMYK 4 色標示方式、解析度 300dpi 以上。
*作品上不得標示創作者姓名、公司名稱或其他影響評選公正性之代號,違者取消資格。

評審標準
‧應用性 40%:作品符合參賽主題、具商業價值
‧美感度 25%:作品美感表現
‧創意性 35%:設計創意與原創性
※主辦單位確保評選過程皆在公平公正的流程中進行,且不得影響評審團的評選過程。

評審方式
‧資格審查:針對參賽作品進行包含資格、繳件資料備齊與否、作品格式符合規格與否等審查。
‧初選:為減少紙張油墨印刷以及郵寄空運的資源浪費,以電子化平台進行初選評審,評審團依照參賽者所提供之作品檔案為依據,初選階段將遴選 20 ~ 50 件進入下一階段。
‧網路票選:針對初選入為之作品開放民眾網路線上票選,每件作品每人每日最多可投1票,並須以 facebook 帳號登入投票,累計得票數最高的作品將獲得「網路票選最佳人氣獎」。
‧決選:評審團依照初選階段的 20 ~ 50 件進行最後決選,評審分數占比 70%,網路票數占比 30%,合計得分後確認最後排名。

參賽時程
‧收件開始:2015/12/01
‧收件截止:2016/01/31
‧初選入圍公佈:2016/02/18
‧網路人氣獎票選:2016/02/18 ~ 2016/03/03
‧決選公佈:2016/03/15

活動獎項
第一名(乙名):新台幣 100,000 元、得獎作品的保溫瓶乙支、獎狀乙張
第二名(乙名):新台幣 50,000 元、保溫瓶乙支、獎狀乙張
第三名(乙名):新台幣 20,000 元、保溫瓶乙支、獎狀乙張
網路票選最佳人氣獎(乙名):新台幣 5,000 元、保溫瓶乙支、獎狀乙張
網路票選投票參與獎(二十名):參與投票者即有機會獲得馬來貘保溫瓶乙支

注意事項
1.每名參賽者得獎以一獎為限;最終得獎名額由決選評審視參賽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減名額」辦理。
2.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展示及發表於各類媒體之新作,且無抄襲仿冒情事者。主辦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得即刻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作品創作者得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3.所有參賽作品嚴禁抄襲與仿冒,並不得引用有版權肖像權之圖片、文章或參賽作品,若經人檢舉或告發而涉及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權利之侵害情事,參賽者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4.參賽作品若涉及或影射腥、羶、色情、暴力或影響社會善良風俗等內容,或惡意造成主辦單位包含但不限於形象、聲譽等有價或無價之損失,主辦單位皆有權不另行通知參賽者,針對該作品進行下架並取消參賽資格,並保留法律追訴權,若造成主辦單位受有損害者,應自負民事或刑事上賠償之責任。
5.若有上述2、3、4項情形經查證屬實者,將取消其參賽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狀與獎金。如經得獎,獎金由主辦單位依規定辦理扣繳。
6.完成報名即視同授權主辦單位使用參賽者公開於活動網站上的文字、個人資料等,視為本活動資料均歸主辦單位所有。
7.報名資料需確實填寫該作品的創作裡面、手機、Email、姓名等相關資訊,填寫不全,不另行通知,視同不符合參賽資格。參賽作品不論入選與否,一律不予退件。
8.所有參賽者繳交之參賽作品,主辦單位得用於任何本活動之宣傳網站、文宣、報導上使用,且不限地區、免版稅、可永久、公開使用,並授權主辦單位得以各種合法正當播映管道、印刷方式、現有及日後發明之方式或媒介呈現內容之全部或部份 (包括但不限於重製、改作、修飾、公開展示、公開傳輸、公開播送等方式使用參賽作品),並可公開發表,且無須再通知或經參賽者審核同意。
9.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屬於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擁有自行運用於公開展示、重製、改作、印製及商品開發販售及再授權他人等權利,而得獎者不得私下將得獎作品著作權轉讓予第三者,假若發聲此情事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者得獎之權利,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勵品及獎狀。以及對於主辦單位商業及名譽上所造成之損失負起相關賠償責任。
10.本競賽不收取任何費用,依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 NT$20,000 元者,主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 10% 稅額、國外人士代扣繳 20% 稅額。得獎者須附本人身分證明文件,以利執行單位後續申報所得稅作業。若得獎者不同意提供相關文件,視同放棄得獎之相關權益。
11.凡完成報名參加本比活動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本比賽活動規則中各項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本活動所述之各項規定。
12.網路票選最終票數以主辦單位公告為準,如有違反投票辦法,主辦單位得保留取消作品資格或刪除得票數的權利。
13.網路票選時,如有針對以營利獎金為目的之私人團體或社團,對特定作品所從事不當灌票之行為,主辦單位有權刪除其票數。
14.網路票選活動獎品不可兌換為其他物品,如本活動因不可抗拒之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保留以上活動及獎項內容修改之權利,並有權決定取消、終止、變更或暫停,並且保留最終活動解釋權。
15.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刪修之權利,若有任何更動,皆以活動網站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

活動網站:https://www.thermos.com.tw/event/16design/index.html

2015年5月3日 星期日

第一屆 lativ 踢恤設計大賽

 




參賽資格
設籍台灣之自然人,皆可參加,如未滿 20 歲須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同意。
如不符合參賽資格,或未提供真實、正確之個人資料者,將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未成年人(即未滿 20 歲)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未簽署參賽同意書者,亦同。

設計方向
以踢恤商品為設計發想基礎
目標族群:15 ~ 35 歲

線上報名及上傳檔案
請至 lativ 踢恤設計大賽活動專頁報名及提交。
姓名、E-MAIL 與手機號碼務必填寫正確,若無法接收到相關通知訊息,恕不負責。
※ 網路報名流程:線上同意比賽辦法與參賽同意書 > 填寫參賽者基本資料 > 參賽作品上傳提交 > 入圍決賽者須將紙本參賽同意書簽名後寄至 lativ
※ 報名注意事項:考量到報名的人數及作品眾多,恕不一一回覆說明未通過初審之原因。

下載模版檔案
請至活動頁面下載模版檔案,解壓縮後內含二個 illustrator 模版檔案 (男款、女款各一) 供設計師使用,以及一個 JPEG 使用範本檔案,供設計師參考。設計師可依作品風格自行選擇男款或女款模版套用。完稿後,請依照規定格式轉存 JPEG 上傳。

製作檔案需知
(1) AI 向量圖:文字轉外框,五色 pantone 色以內,請勿使用漸層色 >【以 AI 檔完稿後轉存 JPEG 上傳】。
(2) 影像創作:可用 photoshop 製作,300dpi 影像檔,五色 pantone 色以內,一色分一圖層,圖層請勿合併,轉存 PSD 檔後置入AI >【以 AI 檔完稿後轉存 JPEG 上傳】。
(3) 手繪創作:翻拍或掃描成 300dpi 影像檔,五色 pantone 色以內,去背後一色分一圖層,轉存 PSD 檔後置入 AI >【以 AI 檔完稿後轉存 JPEG 上傳】。
(4) 配色說明:依作品風格,選用 lativ 指定布底色

總排程
◎下載模版:4 / 17 ~ 7 / 15
◎線上報名+上傳作品:4 / 17 ~ 7 / 15
◎初賽評審:7 / 16 ~ 7 / 24
◎公佈決賽入圍名單:7 / 25
◎決賽評審:未定
◎得獎名單公佈:8 / 20

獎金分配
第一名:一名,新台幣十萬元整
第二名:一名,新台幣六萬元整
第三名:一名,新台幣四萬元整
佳作:六十名,新台幣五千元整
※ 相關得獎者將由 lativ 依所得稅法及二代健保相關規定辦理扣繳事宜。

評選辦法
1.評選準則
‧創意 35%
‧美感 25%
‧市場 40%
2.同一參賽者投稿作品不限數量,如同時有多款優秀作品,將可能一起獲選。

參賽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之原創作品,不得以他人著作為創作素材(例如:含有知名動漫角色人物或先前為其他人所創作之著作)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肖像權或其他權利。另為避免權利歸屬爭議,恕不接受多人共同創作、受雇人職務上完成著作及接受他人出資聘 請完成之著作,且須為未公開發表過的作品。
2.參賽者所投稿作品,於比賽期間(至獎項全部確定公告為止)不得再投稿或參加其他比賽或活動,如發現任何形式一稿多投,將被視為無效稿件,一律取消該作品之參賽資格。
3.涉及違反第 1 點之作品,如屬明顯侵權者,本公司將立即刪除,如為權利人主張涉有侵權者,本公司將通知參賽者,參賽者應於收悉通知後 2 個工作天內提出合法性之說明,如無法有效說明其合法性者,本公司將刪除該作品,並得取消參賽者參賽資格(即其餘作品亦一併取消參賽資格)。參賽者並同意自行承擔相關法律後果,如造成本公司之損害(含合理律師費用),並應賠償之。
4.本活動因為預設目標族群為 15 ~ 35 歲,故不歡迎有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之作品,故請儘量避免明顯涉有菸、酒、暴力、血腥、色情、猥褻、賭博內容之作品,如有違反者,lativ 有權逕行刪除,不另作任何通知或說明。
5.提供及修改原稿,一旦作品被選中,lativ 有權要求您對該作品設計做出修改及提供該作品原稿,lativ 也有權直接修改該作品原稿,以便於更適合技術製作和市場銷售。
6.本比賽辦法如有不足者,lativ 保留隨時變更、修正比賽辦法之權利。
7.報名資料不全者,應於 lativ 通知所載期間內補正,如逾期未完成補正者,lativ 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
為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事宜,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規定,告知參賽者下列事項,敬請詳閱:
1.蒐集個人資料公司:米格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
2.蒐集之目的:舉辦本活動及與本活動相關行銷之目的。
3.個人資料之類別:參賽者依據活動辦法及參賽同意書所提供予本公司之個人資料。
4.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本活動舉辦期間及活動結束後 6 個月;如為得獎者,其姓名、作品、獎項等,得由本公司永久展示於本活動或本公司網站,其餘個人資料將由本公司永久留存。
5.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本公司及本活動網站營運範圍。
6.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及方式:活動期間及結束後6個月,參賽者之姓名、作品、得票數或得獎狀況,將公開於本活動網站;得獎者之個人資料將由本公司永久留存,並僅作與當事人聯繫使用。
7.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當事人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當事人得以書面向本公司登記地址(桃園市八德區建國路 626 號)申請,請求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或補充/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個人資料內容之一部份或全部。(註:參賽人申請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時,將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活動網站:http://www.lativ.com.tw/tdesign

2014年11月19日 星期三

第十七屆台北電影節「活動視覺設計」徵選

 




一、活動主旨:
台北電影節即將邁入第十七屆,持續以營造市民參與、推動臺灣電影、培育鼓舞電影優秀人才,同時建立與國外影展互動之競賽平台為本影展 辦理宗旨。為落實市民影展辦理目的,增加與市民的互動,鼓勵各式各樣的創意發想,讓觀眾參與電影節年度盛事。活動視覺設計,透過徵選方式產生,讓活動視覺圖像更貼近觀眾,充滿設計創意的狂想。
即日起開放 2015 年第十七屆台北電影節「活動視覺設計」徵選。獲選之活動視覺,將有機會運用於第十七屆台北電影節之文宣及活動。歡迎提 出您對台北電影節的設計創意及意象,含活動視覺圖像與台北電影節字樣,讓台北電影節的形象更鮮明,展現電影創作者多樣的創意能量,以及影展與觀眾之間的連結性。

二、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
承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文化局、財團法人台北市文化基金會

三、徵選方式:
(一)、參加對象:居住於台灣之中華民國國民,凡對設計有興趣之個人或團體,皆歡迎投稿。
(二)、以團體創作報名者,請自行指定一名授權代表,以代表填寫各項報名資料。
(三)、每位參賽者報名件數不限,請獨立設計,並上傳作品於獎金獵人網站。收件辦法請參照第 (五) 點。
(四)、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2014 年 12 月 19 日(五)止,逾期恕不受理。
(五)、收件單位:請上傳作品至 https://contest.bhuntr.com/tw/taipeiff2015
(六)、得獎作品將於 2015 年 1 月揭曉,並公告於「台北電影節」網站(http://www.taipeiff.org.tw),並專函通知得獎人。

四、評選方式:
(一)、將分成初選、專家評選與網路投票等三階段。
1.初選將進行資格及基本作品審核;初選資格未符合,不另行通知。
2.由台北電影節統籌部聘請國內影視專業領域之專家、學者、設計界人士共 3 至 5 人代表委員,臺北市政府文化局、本會推派代表各 1 人為當然委員,組成評選小組。
3.經初選合格之作品(最多至 150 件),將於獎金獵人網站進行網路投票,開放網友票選。並同時由評審團開始評審選出評審獎。
(二)、評審獎評選時將考慮其創意性、完整性等。
(三)、評審獎評選標準:
‧主題意象表達  40%
‧視覺效果及美感 30%
‧應用可行性   30%
(四)、得獎名單將公告於「台北電影節」網站 (http://www.taipeiff.org.tw)

五、錄取名額及獎勵:
(一)、評審獎:1 名,獎金新台幣 100,000 元整及 moshi Venturo 便攜式筆電斜肩背包1份、獎狀1幀。
(二)、網路人氣獎:1 名,iphone6 16G 手機一支 (22,500 元整) 及 moshi Overture for iPhone 6 側開卡夾型保護套 1 份、獎狀 1 幀。
(三)、佳作:3 名,獎金新台幣 5,000 元整、moshi Moonrock 月癮石入耳式耳機及 Muse iPad 專用防傾倒雅緻輕薄內袋各 1 份、獎狀各 1 幀。
(四)、如遇第一名因故遭取消資格,則由第二名遞補。以下類推。
(五)、參與網路票選之網友,本單位將隨機抽出 10 名,moshi Moonrock 月癮石入耳式耳機 1 份。
(六)、得獎者之獎金,以授權代表為受款人,不得要求。

六、作品規格:
(一)、繳交 2 種格式檔案:(須以電腦完稿後上傳至獎金獵人 - 台北電影節活動視覺網站)
1.繪製 768 px x 1024 px 之活動視覺直式彩色稿,JPEG 格式檔一份,JPEG 檔作品解析度需高於 72dpi,標準 CMYK 格式。用色以標準 CMYK 印刷四色以內為限。
2.繪製 A3 作品尺寸之活動視覺直式彩色稿,向量檔 ai 格式,解析度需高於 300dpi,標準 CMYK 格式。
(二)、上傳電子檔案:相關檔案於註明檔案名稱後,並註明作者。
1.參賽者應注意避免原設計圖轉成電子檔之失真情形。
2.獎金獵人 - 台北電影節活動視覺徵選網站為唯一上傳所在,請勿上傳至台北電影節統籌處。
(三)、創作說明請限於 300 字以內。(可包含創作理念、圖形意義、可應用性、色彩涵意等 )。
(四)、著作權轉讓同意書:參賽者需親筆簽名確認後上傳 pdf 檔至獎金獵人 - 台北電影節活動視覺徵選網站。
(五)、繳交作品規格不符或資料不全者,不納入本次評選。
(六)、本競賽評審獎得獎作品,台北電影節統籌部有權使用於活動文宣與相關製作物(包含海報、文宣手冊、簡介、網站、電子簡報檔、名片、信封、信紙、工作證、旗幟、各式輸出、戶外看板、通訊軟體或其他可應用之物件、紀念品製作等各式識別系統 或相關之文宣品及出版品。)

七、設計要點:
(一)、活動視覺圖像設計稿需包含【活動視覺圖像】與【名稱】2015 第十七屆台北電影節 Taipei Film Festival
(二)、配合 2015 年度主題,請以「冒險與發現」為設計發想,並突顯台北電影節之活潑、創新之電影精神。

八、注意事項:
(一)、參選作品一律不退件,參加者須保證作品無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若有第三者主張受侵害,參加者須自行負責,並賠償相關損失,與財團法人台北市文化基金會台北電影節統籌部無涉,本會並有權取消該徵選者入圍資格。
(二)、獲選者需同意該作品之著作權讓與台北電影節統籌部。
(三)、本會保留修改本徵選辦法之權利,同時有權對本活動之一切事宜,包括參加資格、得獎者的資格以及對本活動辦法及活動注意事項作出解釋或裁決。若投稿作品不符合本會需求,本會保留更改各獎項名額之權利。
(四)、參加作品權利歸屬說明,得獎作品著作權及各項權利均歸本會所有,本會保有刪改、修飾、印製、宣傳、刊登、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使用於各項推廣工作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五)、如有未盡事宜,由本會另行通知參選者。
(六)、請詳閱以上徵選辦法,一旦投稿參與本次徵選,則視同同意本徵選辦法之相關規定與本會另行公佈之附屬規定。
(七)、本項設計競賽台北電影節統籌部工作人員不得報名參與。

連絡資訊:
聯絡電話:(02) 2528-9580 分機 172 / 170
傳真:(02)2528-9517
Email:art@taipeiff.org.tw

活動網站及相關資訊:http://www.taipeiff.org.tw/Latest_s.aspx?FwebID=281a5969-697e-47f0-9e68-72031fc796a6&NewsID=109

2013年11月18日 星期一

2013“錶現創意”鐘錶設計大賞

 




活動內容:
為推廣台灣鐘錶產業之國際競爭力,提升國內大專院校及台灣設計人才對鐘錶產業興趣,舉辦“錶現創意”鐘錶設計大賞,以培育新一代鐘錶設計師。

主辦單位:
台灣區鐘錶工業同業公會

獎項辦法:
◎學生組共 10 萬
首獎一名│新台幣 3.5 萬元 + 經典錶款 (約市值 15,000 元) + 造星計畫簽約,獎牌乙面
貳獎一名│新台幣 2.5 萬元 + 經典錶款 (約市值 12,000 元),獎牌乙面
叁獎一名│新台幣 1.5 萬元 + 經典錶款 (約市值 10,000 元),獎牌乙面
佳作五名│新台幣五仟元 + 經典錶款 (約市值 5,000 元),獎牌乙面
◎社會組共 15 萬
首獎一名│新台幣 7 萬元+ 經典錶款 (約市值 15,000 元),獎牌乙面
貳獎一名│新台幣 5 萬元 + 經典錶款 (約市值 12,000 元),獎牌乙面
叁獎一名│新台幣 3 萬元 + 經典錶款 (約市值 10,000 元),獎牌乙面
◎網路人氣票選前五名,人氣錶款一只

參加資格:
◎學生組:國內大專院校就讀之學生、擁有台灣國籍在海外大專院校就讀之學生。團體、個人報名皆可。
◎社會組:擁有台灣國籍對設計有興趣之一般社會民眾。

提供作品:
1.作品設計特點說明書,就自行設計理念之鐘錶特點、創意略作說明。
2.創意圖│依個人創意自行設計。創意圖比例 1:1 繪製,須包含以下三圖:
a.情境圖 A4,300dpi
b.三視圖 A4,300dpi 附尺寸與材質標示
c.創意手稿 A4,300dpi

評選流程方案:
初審:由“錶現創意”評審團依學生組與社會組進行評選,通過之作品可進入決選與網路票選階段。
網路人氣票選:通過初審所有作品 po 在網路選票專區進行網路人氣作品票選。
決賽:通過初選作品分為學生組與社會組,交予評審委員會參與決選。

評審標準:
‧創意   30%
‧實用性  30%
‧整體造型 20%
‧色彩配置 10%
‧作品設計特點說明書 10%

活動時間:
2013 年 09 月 20 日:開始徵稿
2013 年 11 月 20 日:徵稿截止
2013 年 11 月 24 日:初選
2013 年 11 月 27 日:公佈初選結果
2013 年 11 月 28 日:網路人氣作品票選開始
2013 年 11 月 30 日:決選
2013 年 12 月 05 日:公佈決選結果
2013 年 12 月 10 日:公佈網路人氣作品票選結果
2013 年 12 月 15 日:頒獎典禮

報名方式:
一律以電子郵件報名,請將作品以電子郵件寄至 twciatwn01@gmail.com,連絡電話:(02)2567-9494

附註:
1.凡得獎作品其作品所有權歸屬主辦單位所有
2.評審委員會由主辦單位理事長任召集人,聘請國際知名鐘表設計師、時尚雜誌總編輯、設計相關學系教授及資深鐘錶從業人員成立評審委員會。
3.所有作品一律以密碼編號,評審時以號碼投票計分以示公正。
4.報名表請詳細填寫,參賽之所有文件、作品正背面皆不可簽名或標示任何記號。

活動網站:
http://www.twciatwn.org.tw/
https://www.facebook.com/twcia

2013年10月26日 星期六

2013 幸福鐵三角 t 恤設計大賽

 




1.參加對象:
限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不限年齡之學生、設計相關系所老師、以及對設計創作有興趣者

2.報名費用:
免繳報名費

3.評分標準:
(1)以創意出發,完整表達主題概念與美感之設計作品
(2)網友投票佔總分 60%、評審評分佔總分 40%
(3)設計稿上傳格式為 600 X 800 px 之 JPEG 檔 (設計稿中需含雲林農業博覽會 LOGO,擺放位置不限)

4.投稿期間:
2013 / 10 / 14 ~ 2013 / 11 / 13

5.獎項:
第一名:ASUS MeMO Pad 乙台、獎金 5,000 元 + iweeko 代理服飾購買金 5,000 元,得獎 T 恤將製成商品於農博本鋪販售,每售出一件,可獲得 10% 回饋。
第二名:獎金 3,000 元 + iweeko 代理服飾購買金 2,000 元
第三名:獎金 1,000 元 + iweeko 代理服飾購買金 1,000 元

6.線上投票:
2013 / 11 / 14 將開放線上投票,並將於 2013 / 11 / 30 從投票網友中抽出一名幸運者,可獲得 Astoria.31 純銀 & 玫瑰金飾品乙組(市價 12,000 元)

活動網站:
http://expo.yunlin.gov.tw/tshirt/
https://www.facebook.com/happytshirt2013

2013年9月10日 星期二

2013 SOL 安全帽外型設計大賽

 




一.活動宗旨: 
SOL 安全帽台灣設計、台灣生產,堅持生產臺灣最高品質的安全帽,希望能藉此拉近更多熱愛設計的朋友們,將您的設計品味與安全帽結合吧!有機會我們會製造生產您偉大的設計!

二.主辦單位:
泊采企業有限公司       

三.比賽主題:
SOL 安全帽外型設計大賽

四.參賽資格:
歡迎專科以上,設計相關學系踴躍參與。

五.評審辦法及標準:
由主辦單位內部自行評選
‧創新佔 50%
‧實用佔 50%

六.獎項獎金:
獲選為第一名參賽者,將可獲得獎金新臺幣一萬元整,獎狀壹紙。
獲選為第二名參賽者,將可獲得獎金新臺幣七千元整,獎狀壹紙。
獲選為第三名參賽者,將可獲得獎金新臺幣五千元整,獎狀壹紙。

七.作品規格:
(一)以向量軟體繪製,如 Illustrator、CorelDRAW 等軟體。
(二)作品表現方式以電子檔JPEG投稿需兩張圖 (1.安全帽產品表現圖。2.安全帽四視圖。),惟需使作品及編排簡明且精緻呈現為佳。
(三)設計角度為帽型四視圖,請參考範例。可以至 SOL 官網下載四視圖範例:http://www.solhelmets.com/big5/download_file.php?G0=7

八.收件規定:
(一)收件截止日:自 102 年 09 月 01 日開始至 12 月 31 日止。
(二)交件時請備齊下列資料:
1.報名表 (http://www.solhelmets.com/big5/download_file.php?G0=7) 請自行下載。
2.安全帽產品表現圖與帽型設計四視圖,JPEG 圖片檔案 (300dpi 以上)。
(三)收件信箱:info@solhelmet.com

九.得獎公佈:
(一)103 年 1 月底前於公布於 Facebook 得獎名單,同時以電話及 E-MAIL 通知得獎人,並擇期頒獎。
(二)前三名得獎者,須提供設計原始檔案 (AI 檔或 CDR 檔),如未能提供,視同棄權。

十.參賽須知:
1.須以個人名義參選,每人作品不限參賽件數。
2.活動辦法及中獎名單依本公司之公佈為準。
3.參賽者須詳閱徵選辦法等相關規範,若作品與任一規定不符,則不列入評選。
4.得獎者須配合主辦單位後續作業。如得獎作品須提供主辦單位電腦檔案 (作品原檔之 AI 格式等),以利後續作業。如需得獎者應提供相關證件影本供查驗參加資格,如拒絕提供者,視同資格不符。
5.得獎作品著作權及各項權利均歸主辦單位所有,在不涉及其他商業用途下並保有刪改、修飾、印製、宣傳、刊登、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使用於各項推廣工作之權利,不另支付費用。
6.未獲獎作品恕不另行公佈。
7.若參賽作品中有使用到其他智慧財產權創作物時,請於交件同時檢附智慧財產權來源相關證明文件或授權書。
8.入選作品若涉嫌抄襲、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一經察覺,立即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項獎勵,其衍生的民、刑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9.參賽作品需未經公開發表者 (含作者本身相雷同作品及網路上發表之作品),違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所有相關獎項獎勵。
10.參選作品請自行留存原稿備用,交付之參賽作品不予退件。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任何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毀,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交付備份作品,對毀損之作品恕不負賠償之責。
11.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徵選作品水準,可以「從缺」或「增加得獎名額」辦理。
12.參加者與同意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未提供正確資訊或未詳細填寫個人基本資料,導致活動得獎時無法通知、逾期及資料缺漏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將不做任何通知。
13.參加者與所留電子信箱有誤,造成主辦單位傳送電子郵件資料被退件或提供電子信箱設定被歸為垃圾郵件被刪除而未讀取者,由參加者與自負責任,視同放棄得獎資格,參加者亦不得異議。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亦不做任何通知。
14.若得獎人因資格不符或逾期放棄得獎資格者,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將不做任何通知。寄送獎項地址以中獎人所填資料之地址並符合本活動所限制之參加地區為準,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將不負擔贈品無法送達之責任。
15.獎項詳細內容與規格以實際提供為準。
16.得獎者同意配合主辦單位將得獎者名單公佈於平面廣告、新聞發佈與活動網站,以作為活動宣傳。
17.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正、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如有變動並將不另行公告於活動網站。
18.主辦單位保留更換等值獎品之權利。均不得轉讓,亦不得折換現金。
19.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與本活動者所登錄之資料有所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所導致資料無效之狀況,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與中獎者不得異議。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將不做任何通知。
20.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活動辦法及獎項或終止本活動或變更同等價值商品之權利。
21.凡報名參選者,視為認同本辦法一切規定;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利依需求補充或更改活動內容與活動方式。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與中獎者不得異議。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將不做任何通知。
22.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活動辦法及獎項或終止本活動或變更同等價值商品之權利。
23.凡報名參選者,視為認同本辦法一切規定;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利依需求補充或更改活動內容與活動方式。
24.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品或獎金金額在新台幣 2 萬元及其以上,得獎者必須依規定扣繳 10% 中獎所得稅額,始得領獎;得獎人如為外籍(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 183 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改依規定扣繳 20% 稅率。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該獎項視同從缺。
25.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 1 仟元,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該獎項視同從缺。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solhelmets.com/big5/news_main.php?G0=1&G1=188

2013年7月16日 星期二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稅務小精靈變裝 Show - 潮衣 ( T恤) 圖騰設計比賽

 




一、活動目的:
以租稅為主題,透過本局吉祥物「稅務小精靈」變裝 Show 之創意造型結合設計 T 恤圖騰,使民眾認識租稅,了解統一發票及各項稅務資訊的重要性,結合創意傳達租稅觀念。

二、主辦機關: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三、參賽對象:
臺北市市民 (限通訊地址或戶籍地址為臺北市者)。

四、作品繳交時間:
即日起至 102 年 9 月 30 日止。

五、作品繳交方式:
1.須將參賽作品光碟片及報名表,於本局上班時間親送或以掛號方式郵寄至臺北市 10802 萬華區中華路 1 段 2 號「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服務科宣導股 收」,並在信封上註明參加「潮衣 ( T 恤) 圖騰設計比賽徵件活動」。作品以郵戳或本局上班時間簽收時間為憑,逾時恕不受理,並請妥善包裝。
2.報名表請至本局網站(http://www.ntbt.gov.tw)下載或至本局各分局、稽徵所索取。

六、參賽作品規定:
1.比賽主題:
稅務小精靈變裝秀結合設計 T 恤圖騰,以能表現購物消費使用電子發票等重要稅務訊息及措施作為創作主題。
2.作品規格及內容:
(1)稅務小精靈之圖樣及其相關內容請參酌本局網站(http://www.ntbt.gov.tw)或 facebook 官方粉絲團「稅務小精靈」(https://www.facebook.com/ntbt.mof)有關之稅務訊息。
(2)必須為向量圖檔且圖案以單面為限,手繪或電腦繪製進行。
(3)設計圖案最大範圍:
‧上衣:30cm × 30cm(約 A4 大小)
‧衣袖:7cm × 8cm
(4)參賽者可請先至網站下載白底潮 T 模板及稅務小精靈圖案,將作品圖像置入後,以 jpg 檔格式儲存(檔案不超過 500KB)並列印出,另提供向量設計原始檔 (置入影像需 300dpi) 及 AI 檔並將 3 種檔案製作成光碟。

七、作品評審:
1.聘請專家組成評審小組進行評審,若因參賽作品水準不及給獎標準,主辦機關有權從缺處理。
2.評審標準:
‧租稅小精靈變造創意表現 40%
‧結合租稅元素 30%
‧藝術表現 30%
3.於 102 年 10 月 30 日前召開評審會議並將評選結果另函通知得獎者,並於本局網站公布。

八、比賽獎勵:
第 1 名:1 名,獨得獎金 30,000 元及獎狀乙紙。
第 2 名:1 名,獨得獎金 20,000 元及獎狀乙紙。
第 3 名:2 名,各得獎金 10,000 元及獎狀乙紙。
佳作:8 名,每名各得獎金 5,000 元及獎狀乙紙。

九、領獎方式:
以掛號郵寄方式個別通知中獎者,中獎者應於主辦機關所定之期限內,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至本局總局(中華路 1 段 2 號 2 樓 服務科宣導股)領取;逾期未領取者,以棄權論,不得要求補發。

十、獎金之給與,本局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辦理,得獎人應填寫相關資
料及收據方可領獎。

十一、注意事項:
1.須注意作品素材使用版權、著作權,若有侵權,將取消參賽資格及追還獎項,另所有參賽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本局所有,並得供租稅教育及宣導使用,不另給酬。
2.參賽作品中若有使用、改編或援引他人之創作全部或部分內容,應附上原著作權人授權使用同意書;若未取得而使用者,視為違反比賽規定;如使用其他具著作權素材,請檢附合法使用說明(版權、著作權授權書)。
3.參賽作品恕不退件,若有需要請參賽者自行備份留存。
4.內容請勿出現可以辨識參賽者資料的文字、圖像等。
5.每件作品參賽者限 1 人,報名表上須詳填個人真實資料,若資料不足或違反規定,將不列入比賽評審。
6.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且無任何侵害他人權利。
7.作品不得侵害他人權利,或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共秩序,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參賽者須自負一切相關法律責任。
8.若事後發現得獎作品有違反相關法令者,主辦機關將取消得獎資格並追還相關獎狀及獎品,若造成主辦機關損害,參賽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十二、凡參賽者均視為同意並遵循上述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機關得隨時補充增訂之。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ntbt.gov.tw/etwmain/front/ETW118W/CON/1082/6890208563903961519

2013年5月25日 星期六

2013「Fun 玩 PLAYBOY」包包設計大賽

 


壹、競賽主旨
流行時尚是什麼?甚麼樣的潮流精神,讓你甘願從高舉反戰口號、嬉皮們瘋狂的六零年代;令人懷念無限、風情萬種的八零年代;一路尾隨至千禧年後的街頭,每個人都擅於展現才華與追求自我生活品味的玩樂年代?
PLAYBOY 成立於 1953 年,堪稱家喻戶曉、風靡全球的流行品牌。今年,台灣官方舉行 2013 年第一屆 PLAYBOY 包包設計大賽,讓所有設計新秀盡情翻玩 PLAYBOY 品牌「玩樂主義」的精神!並發掘成為獨特的商品,呈現於時尚潮流市場。

貳、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PLAYBOY 峻驊皮件有限公司
執行單位:獎金獵人比賽資訊網

參、評審
由主辦單位擔任內部評審

肆、競賽主題
依 PLAYBOY 品牌精神進行包款設計,款式、性別不拘。作品需符合主題概念及創新元素,並表達創作想法及理念。

伍、參賽資格
一、凡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對此競賽有興趣之學生、社會工作者或團體皆可免費參加,惟團體組隊參加者,每組以三人為限。
二、此競賽主辦、執行單位所屬人員不得參加。
三、每位參賽者投稿次數不限。

陸、獎項
(一) 金獎:一名
(1)獎金新台幣三萬元整
(2)官方獎狀乙只
(二) 銀獎:一名
(1)獎金新台幣兩萬元整
(2)官方獎狀乙只
(三) 銅獎:一名
(1)獎金新台幣一萬元整
(2)官方獎狀乙只
(四) 優選獎:三名
(1)PLAYBOY 包包乙個 (隨機贈送)
(2)官方獎狀乙只
(五) 投票獎: 十名
凡參與投票者皆可參與 7-11 兩百元禮券抽獎與 PLAYBOY 500 元商品券。
※備註:金、銀獎金均須扣繳 10% 所得稅

柒、報名方式
線上報名:
於報名期限 2013 年 6 月 30 日前至競賽網站報名區,完成參賽資料填寫,連同作品圖稿、智慧財產聲明書壓縮成一檔案,一併上傳。 送出報名後收到 email 回函,始完成線上報名作業。
※備註:凡上傳作品成功者,系統皆將以電子郵件回覆作品上傳成功信函(未收到表示作品未上傳成功,請參賽者務必留意,以免影響參賽權利)。

捌、競賽時程
線上報名:即日起至 6 月 30 日晚間 12:00 截止
作品投票:7 月 1 日至 7 月 15 日
得獎名次公佈:7 月 19 日

玖、作品及文件繳交
(一) 作品圖稿:
一張彩色設計圖稿,表現一件包款設計,包括:
A. 正面圖、45º 角立體示意圖
B. 清楚的標示作品尺寸 (材質部分也可自行決定做標示)。
C. 圖檔規格:寬 800 × 高 600 像素、解析度 72dpi、jpeg 檔、RGB 之格式,檔案大小不得超過 1MB。
D. 圖檔限制:不得出現參賽者之姓名、單位、國籍或任何可能影響評審公平性之文字、符號或記號等。
E. 至少出現一處 PLAYBOY 兔頭標誌可做造型、整體大小 (依比列大小縮放)、顏色等變化,唯標誌本身 (頭、耳朵跟領結比例) 不可更改或變形。
(二) 作品中包含的圖案、標誌圖檔:一張彩色圖檔,包括有呈現在作品上的圖騰、圖案或標誌,圖檔規格: jpeg 檔、RGB 之格式,檔案大小不得超過 1MB。
(三)智慧財產權聲明書:由參賽者親自填寫及簽名,轉成電子檔繳交。
※註:圖稿不限繪圖方式與工具,惟需符合本辦法規定之標準及傳送方式。若手繪稿轉為電子檔之作品亦請注意清晰度,以免影響比賽評分。

拾、評審標準
1、設計整體性   35%
2、市場性與可行性 35%
3、品牌精神表達  20%
4、網路人氣    10%

拾壹、智慧財產權
一、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各類媒體之新作,且無抄襲仿冒情事者。執行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參賽者需自行負完全之責任且執行單位將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獎項與打樣等費用,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需自行負擔相關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二、作品智慧財產權一律歸屬主辦單位,當執行單位基於宣傳等需要,對於所有得獎作品仍享有攝影、出版、著作、展覽及其它圖版揭載等使用權利,得獎者不得提出異議,並應配合提供相關圖片與資料。
三、所有得獎作品將保存於執行單位以作為未來展覽及宣傳使用,恕不退件。

拾貳、得獎結果及領獎注意事項
1.獲獎名單公佈後,主辦單位向獲獎者發出獲獎通知,若獲獎通知發出後,兩周內無人確認與領取,則視同自動放棄。
2.所有獎項將由活動主辦單位確認得獎者資料無誤後,安排領取及寄送。所有獎項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3.得獎者一旦簽收獎項後,若有遺失或被竊等喪失佔有之情形,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補發之責任。
4.依據中華民國所得稅法第7條、第8條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2條、第3條之「競技、競賽、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相關規定 , 凡得獎價值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整 (含),中獎者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課徵所得稅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十,非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課徵所得稅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二十,並簽具領據一份,獲贈現金得獎者,稅額將直接從獎金中扣繳;得獎價值在新台 幣1,000 元 (含) 以上時,本活動將由執行單位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給中獎者。
5.獎金、獎品將依入圍時參賽者提供之分配方式切結聲明發放。

拾参、注意事項
一、所有繳交作品(包含作品文字說明、圖面、樣品...等)除標示作品名稱外切 勿標示任何與作品設計無關之簽名或標示記號,一經發現取消參賽資格。
二、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或不符合規定者,執行單位有權不予收件。
三、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會公開、公平之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四、凡報名參加競賽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本競賽規則中各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本規則所述之各項規定。
五、本辦法中所列之各項權利義務均由執行單位執行,請勿直接聯絡主辦單位。
六、本辦法若有修改處,主辦單位逕自修改並公告於網站,不再個別通知。

拾肆、聯絡方式
聯絡人:徐士雯 小姐
電話:02-7730-7613
E–mail:olivia@bhuntr.com

活動網站:http://event.bhuntr.com/playboy/index.php

「GO care for HOPE」癌友頭巾設計比賽

 




活動緣起:
面對癌症,病友除了必須承受疾病所帶來的不適與未來的不確定外,治療副作用所帶來的掉髮、噁心、嘔吐、皮膚龜裂等問題,常讓病友恐懼、害怕、無法適應而萌生放棄治療的意念,特別是外觀上的改變,對女性病友而言,影響更大。為了陪伴癌友順利走過治療,在抗癌路上不孤單,癌症希望基金會與 GO care 癌症護理專家今年首度舉辦「2013 GO care for HOPE」癌友頭巾設計比賽,並也邀請到了臺灣喜佳一同響應,期望號召台灣各界設計好手,一同發揮巧思、創造兼具美觀與實用的頭巾,讓每一位正在治療的病友,都能美麗與自信地面對癌症的挑戰,更有機會邁向康復!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癌症希望基金會、GO care 癌症護理專家
合辦單位:臺灣喜佳

參賽資格:
1、年齡、性別、男女不拘,歡迎社會大眾及對服裝設計有興趣的學生報名參加。
2、投稿之作品以一件為限。

徵件內容:
1、請以「GO care for HOPE」為精神,自行設定主題,設計兼具美觀、實用及未來容易車製之頭巾。
2、因應病友在治療期間的需求,頭巾的材質需舒適、透氣,款式則以易於病友穿戴為主。
3、參賽者之投稿作品,請提供設計圖稿及實體頭巾作品。
※若欲了解進一步癌友的頭巾需求,歡迎撥打活動專線 02-8768-2603 詢問

比賽時程:
活動開跑:4 / 25
線上報名:5 / 03 ~ 7 / 08
頭巾繳件:5 /03 ~ 7 / 08 17 : 00 止
入圍網路票選名單公布:7 / 15
網路人氣票選期間:7 / 15 ~ 7 / 24
得獎結果公布:8 / 23

獎項:
(1)金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3 萬元,獎狀一只
(2)銀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2 萬元,獎狀一只
(3)銅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1 萬元,獎狀一只
(4)網路人氣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1 萬元,獎狀一只

報名方式:
參賽者需於 7 / 8 (一) 17:00 前完成下列步驟,方算完成報名。
1. 至活動網站 (1) 填寫線上報名表、作品理念說明 (2) 上傳設計圖稿、其他說明素材。
2. 掛號郵寄繳交「頭巾實體作品」及「智慧財產歸屬同意書」(簡章附件一,需印出簽名)。寄至 110 台北市信義區東興路 41 號 11 樓「2013 GO care for HOPE 癌友頭巾設計比賽 徵件小組 收」(郵戳為憑)。

繳件須知:
1.線上設計圖稿繳交:
(1)設計圖稿圖檔需包含以下內容:
a.頭巾平面設計圖稿 (參賽者需於圖稿上清楚註明頭巾作品名稱及功能、材質、尺寸、穿戴方式等設計規劃)
b.任意角度立體彩圖 (模擬頭巾實際穿戴於人體上的呈現,此為評審加分項目 (非必繳))
(2) 設計圖稿上傳格式:
a.不限設計圖稿製作方式 (手繪、3D、電腦繪圖皆可,手繪稿需轉存成電子檔)
b.檔案規格:A3 大小 (42.0 x 29.7cm),解析度 300dpi,RGB 色彩,5,000k 以下的 jpg 檔 (不接受其他格式投稿)
2.網路人氣投票加分項目素材繳交:
(1)除設計圖稿外,收件期間開放參賽者可於活動官網繳交其他說明作品理念素材如照片、文字或影片 (3 ~ 5mins) 用以闡述創作的想法與故事。
(2)影片檔案若過大可燒成光碟寄至「2013 GO care for HOPE 癌友頭巾設計比賽 徵件小組收」。
(3)繳件加分項目 (非必繳)。如入圍參加人氣票選比賽,有助吸引更多認同作品的網友投票支持!
※繳件加分項目說明 (非必繳)
1.設計圖稿 - 任意角度立體彩圖:模擬頭巾實際穿戴於人體上的呈現,立體彩圖將列為評審加分項目
2.網路人氣投票 - 作品理念說明素材:其他說明作品理念素材如照片、文字或影片 (3 ~ 5mins) 用以闡述創作的想法與故事,作為吸引網友投票的加分項目

評選標準:
本活動分為頭巾設計比賽及網路人氣投票兩部分。評選說明如下:
1.頭巾設計比賽:
比賽將由主辦單位召集設計相關領域之專家、癌友等擔任評審,依據 (1)設計理念 (2)癌友實用性 (3)製作容易度 (4)成本可行性 (5)設計美感,共同評選出前三名優秀作品。
2.網路票選:
由評審評選出之 10 組入圍作品進行網路票選,最後由網友票選出網路人氣獎一名。

注意事項:
1. 參賽者須詳閱上述比賽辦法等相關規範與說明。
2. 參賽作品需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之原創版權所有作品,嚴禁剽竊、臨摹或抄襲之情事。若發現參賽作品違反以上事項,並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以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如因此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及所產生之法律責任,參賽創作者須負完全之法律責任。
3. 曾經參加其他任何比賽之得獎作品,不得參賽,違者取消得獎資格。
4. 參賽作品之圖片,主辦單位有權依行銷宣傳推廣之目的,進行公開播送、公開傳播、重製、出版或相關活動中為公開發表等利用行為,且使用方式及次數均不受限,均不另給酬,參賽者並不得對主(合)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5. 投稿者應自行將投稿檔案備份,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
6. 得獎者需配合將得獎作品實體化之相關事宜。
7. 獲得獎項之作品,將於活動截止日後由主辦單位個別通知得獎者,得獎者需無償提供參賽作品之高解析度圖檔,以作為後續製作之用,否則視為棄權論。
8. 得獎者應依相關稅法繳納稅捐,主辦單位對所有稅捐概不負擔。依財政部國稅局規定中獎金額或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 1,000 元整,需申報中獎人個人所得,若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依法應扣繳 10% 稅金 (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扣繳 20% 稅金);若中獎人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額,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
9. 得獎者需簽署智慧財產權歸屬同意書,同意自公布得獎日起,該作品之智慧財產權無條件讓與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擁有無償重製及公開發行,且必要時對作品具修改之相關權利,不需另支付日後使用酬勞或權利金。作者並不得對主(合)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10. 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以從缺或減之。
11. 凡報名參加即視同已閱讀並完全同意本活動之一切規定。
12. 本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以活動網站公布資料為主,主辦單位得有解釋修改之權利。

活動洽詢:
1. 詳細活動訊息可以至下列網站查詢:
「癌症希望基金會」官網,網址:www.ecancer.org.tw
「GO care 癌症護理專家」衛教網站 - 最新消息:http://www.gocare.com.tw/news/detail/27
2.活動聯絡人:2013GO care for HOPE 癌友頭巾設計比賽 活動小組 謝小姐
3.活動專線:(02) 8768-8603
4.活動信箱:eileen@medicompr.com.tw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ecancer.org.tw/ActivitiesDetail.aspx?IDNo=466

2013 中區資訊展 - 主題海報徵選大賽

 


競賽名稱:
2013 中區資訊展 - 主題海報徵選大賽

主辦單位:
台中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

贊助單位:
新禾科技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學承電腦有限公司

競賽目的:
為激發全國有志設計創作者,將數位科技生活結合創意、美學、設計,發揮生活創意美學,創造出具獨特性的中區資訊展展覽主題海報,提供參展民眾有不同的創意視覺觀感及培養多樣化的數位生活設計美感涵養,並促成中區資訊展的整體行銷,活絡中區資訊展之展覽特色,並同時給予設計創作愛好者一個天馬行空的發揮空間,特舉辦 2013 中區資訊展主體海報徵選競賽。

徵選主題及規定:
1.徵選主題: 
Fun 新科技 - 過去科技競賽的時代中,不斷推陳出新的科技產品,總給人一種冰冷的感覺;但在現今科技創新的時代裡,新科技是產業必然的趨勢,但更加重視使用者的感受,新科技帶給人們的不再只是科技產品,它帶來更多有趣及貼近人性的特點,使科技產品不再只是單純使用,而是成為一種能享受趣味分享快樂的 FUN 新科技。
2.徵選規定:
(1)主題海報設計理念之發想,應以 Fun 新科技為主題,融合各式科技生活之素材 (如:各式電子 3C 產品或各式科技象徵符號等),並創新運用各式文藝型態及融合不同色彩、風格、造型或獨特形象等,發揮將藝術、美感設計於作品之中。
(2)主題海報必須包含一個主體視覺融入其中,該主視覺將被運用在 2013 中區資訊展活動文宣與相關製作物,包含海報、文宣手冊、網站、工作證、旗幟、各式輸出、戶外看板或其他可應用之物件、紀念品製作等各式識別系統或相關之文宣品及出版品。以上各式文宣品及製作物,將由公會運用,設計者於圖樣設計時,需考慮不同比例放大、縮小,應用於各種材質文宣,能夠明顯識別。
(3)主題海報設計必須包含展覽主題、名稱、地點及時間 (文字不限字型、大小與擺放位置):
A.展覽主題:Fun 新科技
B.展覽名稱:2013 中區資訊展
C.展覽地點:大台中國際會展中心
D.展覽時間:2013 / 08 / 09 - 2013 / 08 / 13

參賽對象資格及辦法:
凡對於數位繪圖創作或商品相關設計有興趣者,皆可報名參加。歡迎全國各高中職、大專院校設計相關系所師生、商業設計自由創作者一同參與。

報名方式及參賽時程:
1.報名方式:
一律採線上報名 (http://tccashow.org.tw/contest01/),線上報名完成後,下載報名表及作品授權書連同參賽作品及創作說明黏貼於黑色表板上 (相關黏貼方式請參閱活動簡章附件一)。
2.參賽時程:
即日起至 102 年 06 月 03 日止以限時掛號郵寄參賽資料報名 (以郵戳為憑),逾時均不予受理報名。應備文件不全者,主辦單位將以E-mail通知補件,並限於 101 年 06 月 05 日 (含) 以前完成,限期內未補齊相關資料者,不予評審。
‧作品收件:即日起至 2013 / 06 / 03 止,請以限時掛號方式寄送,並以郵戳為憑
‧作品補件:2013 / 06 / 04 ~ 2013 / 06 / 05,以郵戳為憑
‧作品評審:2013 / 06 / 07 ~ 2013 / 06 / 11,由評審委員進行評選
‧評審結果公布:2013 / 06 / 17,公布於公會網站
‧人氣獎評選:2013 / 06 / 17 ~ 2013 / 08 / 16,於台中電腦資訊展覽網進行票選
‧頒獎典禮:2013 / 08 / 09 上午10時,台中市烏日區大台中國際會展中心舞台區
‧人氣獎公布:2013 / 08 / 19,公布於公會網站及 facebook 粉絲團首頁

繳交資料明細與規定:
1.繳交資料包含:黑色裱板、參賽作品光碟、報名表以及作品授權書等共四項。
(1)黑色裱板(大小為長 48cm X 寬 28cm):
A.裱板正面:將主題海報列印成彩色A4尺寸紙張黏貼於裱板正面上方,並於主題海報下方黏貼 100 字以內的創作理念及作品說明。(黏貼方式請參見活動簡章附件一)
B.裱板背面:請將報名表(由報名網站下載列印)、作品授權書(請參見活動簡章附件二)輸出後簽名,並妥善浮貼於裱板背面。
C.黑色裱板正面不可出現參賽者姓名、就讀學校或服務機關等相關文字。
(2)參賽作品光碟:
A.主題海報設計圖檔:使用 CorelDraw、Illustrator、Photoshop 等繪圖軟體製作之直式海報電腦繪圖圖檔(請以菊全比例設計)。以上各項作品圖檔請設定解析度為 300dpi 及使用 CMYK 四色印刷模式;另請注意存檔時,須附上字體或文字轉外框曲線、圖檔置入或附上連結之圖檔等。
B.主題海報 JPG 格式圖檔:參賽光碟內除原始設計圖檔外,需將設計圖檔另外轉存為 JPG 格式之圖檔。
C.作品光碟請妥善包裝並黏貼於黑色裱板背面。
2.參賽作品寄送請妥善包裝,如因作品包裝不當遭損壞,影響其資格或是評審成績,主辦單位將以棄權論,不予受理。
3.參賽作品因郵寄或不可抗拒之力導致參賽作品損壞,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所有參賽作品及相關資料,請參賽者先行備份保留底稿,主辦單位不予退還。
4.作品授權書及參考圖例等相關檔案請至台中電腦資訊展覽網下載。(http://tccashow.org.tw/contest01/)

評審標準及方式:
1.評審委員:由產、官、學界專業人士擔任評審委員。
2.評分指標:
‧主題意象表達    30%
‧應用可行性     30%
‧整體視覺效果及美感 20%
‧創作理念      20%
3.評審方式:由評審團依據評分標準進行評選。
4.評選結果公布:評選結果將於 102 年 06 月 17 日於台中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網站公告得獎名單,並於 102 年中區資訊展舉行頒獎典禮。

獎勵辦法:
1.金獎:取 1 名,獎金新台幣 25,000 元、TOSHIBA 14 吋筆電乙台、獎狀乙幀。
2.銀獎:取 1 名,獎金新台幣 20,000 元、TOSHIBA3.5 吋 3TB 外接式硬碟乙台、獎狀乙幀。
3.銅獎:取 1 名,獎金新台幣 15,000 元、TOSHIBA3.5 吋 2TB 外接式硬碟乙台、獎狀乙幀。
4.佳作:取 5 名、TOSHIBA 32GB 隨身碟乙台、獎狀乙幀。
5.人氣獎:取 1 名,TOSHIBA 16GB 隨身碟乙台、學承 Adobe PIIC 認證班一名、獎狀乙幀。
6.指導老師獎(金獎指導老師):取 1 名,獎金新台幣 10,000 元、TOSHIBA 2.5 吋 A1 750 接外乙台硬碟、感謝狀乙幀。
附註:人氣獎將透過台中電腦資訊展覽網( http://tccashow.org.tw/contest01/ )對所有得獎作品進行投票,總得票數最多者為人氣獎得主。
附註:主辦單位將提供金獎得獎學生實習時數之機會,實習內容如:作品實作等。(實習時數依實際實習狀況給予,實習人員須配合主辦單位之實習規定,未能配合者將視為放棄實習資格)
附註:得獎獎狀將由主辦單位(台中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製發。
附註:學承 Adobe PIIC 認證班一名 (原價 $58,600,獲獎者須自付 2,000 元教材費用,獲獎者可就近到有開課之分校上課,需於頒獎後一個月內登記註冊,註冊之後半年內使用課程,但不得延期、重修、轉讓、更換課程,學承保有修改課程異動之權益)

注意事項:
1.參賽者須詳閱徵選辦法等相關規範,若參賽作品與任一規定不符,則不列入評選。
2.參賽作品於寄送前,參賽者請務必妥善包裝,寄送過程中如因碰撞造成損壞而影響評審成績,主辦單位不負責修復,參賽者不得異議。
3.參賽作品必需符合比賽主題及相關設計規定,並需填寫真實姓名及相關資料,經報名後,所有參賽圖樣之版權將為主辦單位所有
4.凡報名者,即視為同意並遵守本次參賽各項規定事項,並尊重評審委員的專業評議與評審結果。
5.主辦單位人員與當屆評審委員不得參賽。當屆評審委員應迴避指導學生參賽作品之評審。
6.得獎人須簽署著作權授權聲明書(作品授權書),同意無條件讓渡入選或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主辦單位擁有無償重製、複製及公開播送之相關權利,不另支付日後使用酬勞或權利金。
7.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之原創版權所有,不得以筆名或假名投稿參賽,嚴禁剽竊、抄襲、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含作者本身相雷同作品及網路上發表之作品)、涉及暴力、色情、譭謗等違反善良風俗之行為。如有剽竊他人情事、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涉及暴力、色情、譭謗等違反善良風俗之行為,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與得獎資格並追回各項獎勵,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與主辦單位無涉。
8.得獎人須同意主辦單位將得獎作品進行商品化,必要時對作品內容具修改權利。
9.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加隊伍及作品水準,可以「從缺」或「增加得獎名額」辦理,獎金隨實際情況彈性調整,以不超過原獎金總額為限。
10.得獎者將接受獎品及獎狀,並公開表揚以茲鼓勵。未獲獎作品恕不另行公佈。
11.得獎作品需提供主辦單位相關作品電腦檔案,以利後續作業。
12.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獎金超過新台幣13,333元者,由主辦單位代扣15%所得稅。
13.本比賽辦法如遇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之,並以活動網站公告之內容為準。

設計附註:
1.解析度請設定為 300dpi。
2.作品請附上原始設計圖檔及一份 JPG 圖檔 (若有連結敬請使用嵌入) 。
3.設計無顏色限制,漸層也可以印刷。
4.色差問題,建議請附上色碼標註 (以繳交該檔案為準) 。
5.如使用 Illustrator,版本統一以 CS3 為準。

聯絡方式:
1.收件地址:請以掛號郵寄至「40652 台中市北屯區昌平路一段 95-8 號 9 樓」,並於信封上註明「2013 中區資訊展 - 設計大賽工作小組收」。
2.洽詢專線:(04)2242-1717 #243 蔡先生
3.E-mail:dungyu@tcca.org.tw

活動網站:http://tccashow.org.tw/contest01/

2013年5月12日 星期日

「2013 岡本大專盃」性安全 T-shirt 創意設計大賽

 




活動主旨:
本次性安全宣導活動主要針對大學生強化安全性行為的觀念,以活潑競賽方式,讓學子瞭解並正向面對性安全的重要性。

比賽主題:
USE A CONDOM Make Love Better 讓愛更美好

參賽作品說明:
1.「以主題「讓愛更美好 Use a Condom Make Love Better」為主軸,設計 T-shirt 圖案;設計需包含主題標語「讓愛更美好 Use a Condom Make Love Better」,方式不限(電腦繪圖、手繪、影像、攝影創作等)。
2.請在活動網頁下載 T-shirt 樣板,將參賽作品套用至樣板中規定位置內,圖案尺寸為 A4(21 X 27.9cm)以內,上傳檔案為 jpeg 檔(2mb 以內)。
3.得獎作品請提供解析度 300dpi 以上,存檔附上字體或文字轉外框曲線、圖檔置入或附上連結之圖檔等之設計原始檔。

參加資格:
台灣大專院校在校生:
1.年齡 18 歲以上
2.得獎後需提供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其他可明確證明學生身份之證件

活動時程:
比賽截稿日期:即日起至 2013 / 07 / 31(三)
網路投票日期:即日起至 2013 / 08 / 15(四)
得獎公布日期:2013 年 9 月底公布於活動網頁及台灣岡本官方網站

評審單位:
台灣岡本總代理

作品評審:
◎網路票選 30%
◎專業評審 70%
‧創意 40%:創新性、獨特性
‧設計 30%:美感配圖、色彩配置
‧主題 30%:主題契合、文案構想

獎項:
第一名:獎助學金 3 萬元(1 名)
第二名:獎助學金 2 萬元(1 名)
第三名:獎助學金 1 萬元(1 名)
佳 作:獎助學金 5 仟元(1 名)
人氣獎:岡本 003 極薄衛生套 10 入 X 4 組合裝(前 3 名)
投票獎:岡本 002 水感勁薄衛生套體驗包 1 入(100 名)

注意事項:
1.著作權
a.投稿文章內之人物相片須獲得當事人同意拍攝,以免侵害其肖像權。
b.投稿文章必須為參選人之原創作品,不得有仿冒、抄襲、侵害他人著作權、或違反善良風俗等行為。
c.如經查證有以上之情事,將取消參賽者資格,獲獎者並予追回獎品或獎金,任何侵權行為將由參賽者自行承擔所有衍生之相關法律與賠償責任。
2.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有權審查,投稿作品如涉及人身攻擊、謾罵、違法及有違善良風俗或任何經主辦單位評估為不適宜等情事者,主辦單位得逕自取消其參加資格,並有權進行刪除或不刊登。
3.參賽者同意將其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無條件讓與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於公眾宣傳時,得使用其作品於國內外進行重製、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傳輸、散布、改作、編輯之權利,不得再要求其他任何稿費或回饋。
4.本活動參賽規則已詳細載明於活動網頁中,參賽者於參加本活動時,即同意接受所有活動規則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規則,主辦單位得以取消參賽資格並依法處理。
5.如因電腦、網路、操作等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活動時所登錄之資料有遺失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與本活動者或得獎者不得因此異議。
6.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中獎獎項價值金額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 (含) 者,需先扣繳 10% 之稅率;中獎獎項之價值超過新台幣 1,000 元未達 20,000 元者,無需事先扣稅,但須依中獎人身分證資料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且需併入個人該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中獎者若不願意提供個人國民身份證資料或給付得獎商品之稅額,則視為得獎者自動棄權得獎資格。 (需於得獎公布 10 日內完成稅額繳交)。
7.本活動限臺灣地區(含台澎金馬地區)民眾參加,海外地區恕無法配送。
8.主辦單位擁有保留獎金及獎品、活動期間的修改權利,以及中獎資格審核之最終權利。
9.本活動若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將於活動網頁上公告,並有權暫停或取消本活動。

活動網站:http://event.okamoto.com.tw/index.html

2013年4月14日 星期日

臺灣設計獎 - 中正紀念堂文創設計競賽

 




依據
依據文化部「智財戰略綱領 - 強化文化內容利用」亮點計畫之「文創亮點,情繫中正紀念堂」計畫辦理。

競賽宗旨
為鼓勵社會大眾能深入了解中華文化資產之獨特,並探尋蔣中正總統與近代史之文化史蹟,廣邀各地新銳設計好手共襄盛舉,透過智慧財產之形成與運用,營造文化資產多元的意象,呈現中正紀念堂創新活力。並透過競賽主題及文創講座,結合相關資源展現競賽成果,培養文創人才,提升民眾美學素養,提高生活品質。

競賽流程
‧競賽報名及收件:102 年 5 月 3 日至 17 日,報名表單附於簡章之後及競賽活動網站,供參賽者下載使用。請連同報名表及其他作品相關資料,郵寄掛號或親自遞送,逾期不予受理。
‧初選入圍名單公佈:102 年 5 月 31 日,初選入圍名單公佈於本競賽活動網站,並以書面通知入圍者;每名可獲得新台幣 2,500 元模型製作補助費。
‧入圍作品收件:102 年 7 月 15 日前,郵寄掛號或親自遞送,逾期不予受理。
‧網路票選期間:102 年 7 月 19 日至 102 年 7 月 31 日,初選入圍作品開放民眾網路票選,佔決選總分 30%。
‧決選得獎名單公佈:102 年 8 月 12 日,得獎名單公佈於本競賽活動網站,並通知得獎者(未得獎者不另通知)。
‧頒獎典禮暨作品展示:102 年 8 月 13 日至 102 年 10 月 31 日,頒獎典禮 8 月 13 日 (七夕情人節);成果展示 8 月 13日 至 10 月 31 日。

競賽主題
以中正紀念堂古蹟之美作為創意發想重點設計;參考中正紀念堂典藏品、蔣公文物展視室展件、主體建築、牌樓、迴廊及園區文化景觀等相關圖紋作為創作元素,以推廣中華文化之精神與蔣中正總統文物之菁華。

參賽資格
一、不限年齡、職業、居住地與國籍,對文創商品設計有興趣者都歡迎報名參加。若有參賽者未滿 20 歲者,需由其法定代理人同意並親自簽名,附上該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二、參賽者可為個人或團體方式報名。以團隊方式報名者,需指定一人做為團隊代表人,主辦單位所發送之通知、獎金發放及相關文件資料等,均以該代表人為準。

作品類型
具實用性或趣味性之生活用品,如:創意公仔 / 創意傢俱 / 家飾 / 飾品 / 酒器 / 酒飾品

作品繳交
一、初選繳交物件規格
(一) 報名表:報名文件請以紙本一份 (須親筆簽名) 及 Word、Pdf (含作品表單) 兩種格式檔繳交。
(二) 作品設計圖說裱板:A3 尺寸(4 2× 29.7 cm),裱硬紙板。
1.作品設計圖說裱板須含作品名稱、作品設計圖稿及設計理念說明等:至多不得超過兩張裱板。
2.作品設計圖稿應具體呈現商品彩色設計外觀圖及 3D 立體圖等,並標示實際比例及尺寸;作品設計圖稿貼於裱板上。
3.設計理念說明請限於 300 字以內;其它若有補充相關作品背景故事說明、文化意涵、象徵轉化、設計應用介紹可以附件 (Word 格式檔) 方式呈現。
4.裱板前後不得出現參賽者或參賽團體姓名稱號或任何相關符號或文字。
(三) 提供作品電子向量 AI 格式,以及 JPEG 格式檔各一份,作品解析度需高於 300dpi,標準 CMYK 格式,未繳交者視同棄權。
(四) 初選繳交物件之電子檔請燒錄於同一片光碟中,併同作品圖說裱版郵寄掛號或親自遞送,逾期不予受理。
二、決選繳交物件規格
(一) 設計者或設計團隊照片 JPG 檔(尺寸105mm x 148mm,解析度 300dpi)
(二) 繳交 1:1 立體製作精緻模型一只,並附上不同角度之模型照片 JPEG 檔,解析度 300dpi。
(三) 授權同意書
(四) 決選繳交物件之電子檔請燒錄於同一片光碟中,併同精緻模型郵寄掛號或親自遞送,逾期不予受理。
三、競賽報名收件日期
5 / 3 (五) ~ 5 / 17 (五),決選收件日期:7 / 15 (ㄧ) 以前
四、收件地點
(一) 地址:10048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 21 號
(二) 收件人: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研究典藏組

評選流程
(一) 資格審查:
由專案計畫執行團隊檢視報名參賽者之基本資格;作品符合規定者列入初選階段,進入專家評選。
(二) 專家評選:
由主辦單位邀請國內藝術文化、專業設計、產業製造、行銷廣告等專業學者組成 5 - 7 人評審小組進行評選,依本活動評選標準選出足以代表中正紀念堂、具人氣、且具商品化條件之創意產品。

評分構面
◎初選
‧故事性 40%
‧原創性 30%
‧可行性 30%
◎決選
‧專家評選 70%
‧‧商品化可行性 (技術與成本控制、市場潛力):30%
‧‧合主題性 (與主題意涵詮釋之適切性):30%
‧‧原創性 (商品之創意巧思、需求性):20%
‧‧美感造型 (商品及包裝之造型美感、質感與色彩):15%
‧‧環保概念 (採用材質、生產流程具環保概念者為佳):5%
‧網路票選 30%
‧‧線上公佈初選入圍名單後,開放民眾網路票選

獎勵內容
一、金獎:一名,獎金十萬元整,獎狀乙紙。
二、銀獎:一名,獎金六萬元整,獎狀乙紙。
三、銅獎:一名,獎金二萬元整,獎狀乙紙。
四、優選:二名,獎金一萬元整,獎狀乙紙。
五、佳作:五名,獎金三千元整,獎狀乙紙。
六、入選:二十名,獎金一千元整,獎狀乙紙。
七、金酒優選(酒器/酒飾品):從入選以上得獎作品中選出一〜三名,獎金二萬元整,獎狀乙紙。
※附註:
(一) 若得獎者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則按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十。
(二) 若得獎者非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則按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二十。
(三) 獎項名額,得依評審結果予以調整;未符本處要求之作品品質者得予從缺。

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與文件須於規定期限前送達主辦單位指定收件處,所有參賽作品報名後均不予退件。
二、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之作品,且未曾參加過其他國內外相關設計競賽,亦未曾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且無任何抄襲或仿冒情事者。獲獎之作品如涉及抄襲等確定之情事者,主辦單位得取消獲獎者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若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應自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三、參賽作品若有部分雷同的內容或被舉發,將由本競賽評審委員會專業判定議決,參賽者同意尊重評審委員會之決議與評審結果,絕無異議。
四、進入決選階段之參賽者須簽署授權同意書,同意其參賽圖文作品著作權、著作財產權、專利申請權且不行使著作人格權,於評審得獎確定時,讓與主辦單位,並得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得獎名單確定後,獲得優選獎、佳作獎及入選獎之得獎者以著作利用授權規範內容為主;獲得金獎、銀獎、銅獎及金酒優選獎之得獎者則以著作財產權讓與規範內容為主)
五、就本徵件得獎確定之作品圖稿,主辦單位具有修改權利。
六、主辦單位對投件作品均有攝影與公開展覽權,主辦單位得運用投件作品之照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及出版等用途,並可於本活動網站及 FaceBook 粉絲專頁公開傳輸至本活動結束 (10 月 31 日)。
七、主辦單位保有本活動相關細則更動權,若有任何更動,皆以本活動所屬網站公告為準,不再另行通知。
八、若有任何未盡事宜,依中華民國法律 (包括智慧財產權法) 辦理之。

活動網站:http://cks.creatidea.org/2013tdesign/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2&Itemid=4

2013年2月16日 星期六

天網「會說話的鎖」創意影片競賽

 




活動時間
1.報名參賽:即日起至 2013 年 4 月 15 日中午 12:00 止 (收件截止日以郵戳為憑)
2.評選時間:參賽作品經審核通過進入「決選影片」起至 2013 年 4 月 15 日中午 12:00 止
(以 Youtube 平台公開瀏覽累計人次之前 9 名獲得獎金)
3.得獎公佈:2013 年 4 月 30 日
4.領獎日期:2013 年 5 月 15 日

參賽資格
不限團體、個人、國籍、年齡,皆可報名。
※以團隊名義參賽者,須有權利義務行使之代表人。
※參賽資料於報名時,以不實資料或冒用、盜用、或經第三人檢舉假用等情事,主辦單位有權予以取消其資格。

報名方式
步驟1.請至活動主頁下載『報名簡章』 。
步驟2.備妥以下報名資料,即日起至 2013 年 4 月 15 日止 (郵戳為憑),以郵局掛號寄至【236 新北市土城區中山路 68 號 大業汽車精品 - 天網會說話的鎖創意影片競賽活動小組收】。
‧參賽報名表 一份
‧參賽同意書 一份
‧參賽授權書 一份
‧參賽影片光碟一份
步驟3.請郵寄五日後至活動主頁『決賽影片』查詢作品是否通過審核上線競賽 。
步驟4.參賽作品一經報名後,智慧財產權及版權等相關權利完全歸屬大業汽車精品有限公司所有。

作品規範
1.影片主題與表現手法不限,惟影片須以直接或間接露出活動主角天網 3,其活動網頁有相關素材可供下載運用。
2.影片時間以三分鐘內為限,長短不拘。
3.影片影音格式限定為 AVI、WMV 格式及 16:9 的影片 (建議使用 1280 x 720)。
4.同一作品不論以團體或個人報名僅參賽角逐一部為限,不同作品不重覆手法可多件參賽,惟一部作品視一位參賽者。
5.作品一經報名審核通過參加競賽,因不可抗力之因素如天災、地震或使用連接之網路因中斷或其它原因造成資料喪失,主辦單位一律概不負責。
6.作品須為原創並尚未公開過,內容呈現之影片、影像、音樂部份應無仿冒、侵犯他人著作權及肖像權之情事及不涉及暴力、色情、詆毀、侮辱等損及社會善良風俗、社會正義等言論。
7.參賽人同意一經報名之參賽作品即授權同意主辦單位可於各種媒體、媒介上無償使用參賽作品,包括公開發表、公開展示、編輯、重製、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傳出、公開演出、散布、發行、分發、廣告、放映、廣播以及網際網路傳播參賽作品於相關媒體活動的公開播送權利等。

活動獎項
第 1 名:新台幣 5 萬元 1 名
第 2 名:新台幣 3 萬元 1 名
第 3 名:新台幣 1 萬元 1 名
第 4 名至第 8 名佳作:各獲新台幣 2 千元整獎金

評分說明
參賽作品經審核通過進入決選,評分標準以 Youtube 平台瀏覽人次最多之前 9 名獲得獎項名次及獎金。
※觀看次數如惡意灌票及透過任何不法情事而獲得名次與獎金,經第三人主張或主辦單位查證確實,將取消獎金資格及保留法律追溯權。

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須由參賽者自行拍攝且未公開發表,如曾經被公開放映、展出或於其他比賽獲獎,經查證屬實將取消參賽資格。
2.參賽作品應避免畫質不清、內容離題、違反善良風俗及侵害他人著作權等相關情事。
3.參賽作品內容屬參賽者個人言論,並不代表大業汽車精品有限公司立場,若有任何爭議或觸及法律部分,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4.影片所使用的音樂、文字及肖像須獲得授權,請注意勿違反著作權相關法令,若產生著作權問題糾紛由報名參賽者自行負責。
5.參加此活動者,作品版權屬於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得以將參賽作品於國內外公開展覽 (含網路),或製成光碟、書冊、紀念品等,屆時參賽者的作品將公開姓名、影片內容和文章內容及相關媒體播放展示。
6.得獎者所得獎金須依法繳納稅金,將由主辦單位於支付獎金時代為扣除。
7.所有未入選之作品,恕不退回。
8.參賽者需提供真實姓名、片名、長度、連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參賽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及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如因此致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9.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變更修改之權利。

活動網站:http://www.ta-yeh.com.tw/skynet.html

2012年11月30日 星期五

「象鼻人 - 象帽不凡」安全帽設計大賽

 




參賽資格
年齡不拘,對本活動有興趣之學生或社會人士皆可參加。

投稿主題
請參賽者以『象鼻人』相關主題為設計概念,設計安全帽。

活動時程
1.報名收件日期:2012 年 1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止。
2.公佈入選名單及開放網路投票 :2013 年 1 月11日於象鼻人官方網站及 facebook 粉絲團上公佈入選前十三名,並進行網路投票作業。
3.得獎作品公佈:2013 年 2 月 1 日於象鼻人官方網站及粉絲團上發佈得獎作品。
4.獎項領取:2013 年 2 月 4 日至 2013 年 2 月 8 日止。得獎者需至指定地點領獎,期限內未前往者視同自動放棄。

評分標準
‧主題及創意表現 50%
‧網路人氣 50%

活動獎項
第一名:獎金五萬元整。
第二名:獎金兩萬元整。
第三名:獎金壹萬元整。
佳作十名:獎金兩千元整 + 象鼻人商品抵用券兩千元。
※得獎作品之智慧財產使用權於得獎確立後即視同轉移主辦單位所有,未來是否使用於相關活動上,將由主辦單位決定。若經評選後採用,將另行通知原作者,但不另頒發獎金與稿費。

投稿規格
1.請依照徵稿比賽檔案規範投稿,作品請務必符合此規範製作,否則不予採用。
2.參賽作品必需以提供的安全帽之版型進行設計。
3.參賽作品繪製或輸出紙張尺寸大小以「A3」(29.7 × 42 公分,可等比例放大,不得縮小!)為原則,創作方式不限,手繪或電腦繪圖皆可。
4.作品內容以自行創作為主,不得運用非經授權之圖片、文字資料等,違者將取消參賽資格,如有任何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5.收件日期:2012 年 11 月 1 日起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6.收件方式:參選者於期限內填妥 (1) 報名表格(上網下載)及 (2) 彩色輸出稿(上網下載)及 (3) 作品原稿(illustrator / JPG)光碟原始檔案,將附件 (1) (2) (3) 寄出參賽,並在信封上註明參加「象鼻人 - 象帽不凡 安全帽設計比賽」郵寄參選。繳交資料概不退件,均請自行留存底稿或備份。作品一律以掛號方式寄送至:407 台中市西屯區環中路二段 696 之 8 號(郵戳為憑)。

參選限制
1.以個人報名參加,一人限一件作品參賽。
2.參選作品凡已獲其他單位獎項者,不得重複參加,一經證實即取消獲獎資格。作品如係抄襲他人作品或有侵害他人著作權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並取消獲獎資格。

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必須為自行創作,請與主辦單位一同尊重「智慧財產權」,請勿以有侵權之嫌的圖檔參賽,禁止抄襲或複製他人作品,禁止涉及色情、暴力、毀謗、人身攻擊、宗教議題、政治議題或不雅作品,禁止侵害他人隱私權或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共秩序作品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並請勿投稿與本活動主題無關之內容, 同一作品也請勿重覆投稿,如發現以上情節之投稿,本活動管理者有權直接取相參賽資格,不另行通知。若有第三人對作品之適法性(如著作權肖像權)提出異議,並經查明屬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並追繳獎品或贈品外,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並承擔主辦單位之ㄧ切損失,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2.得獎作品之智慧財產使用權於得獎確立後即視同轉移主辦單位所有,未來是否使用於相關活動上,將由主辦單位決定。若經評選後採用,將另行通知原作者,但不另頒發獎金與稿費。
3.未得獎作品之創作,主辦單位僅保有非營利性之事件宣傳與行銷散播權利,未來若有直接而完整採用之必要,主辦單位將另行個別與創作人協商基本稿費以取得所需權利。惟創意是無限,任何idea皆可能類似或雷同,請參賽者以開闊的心參賽,若未來發生僅屬類似概念開發販售之商品/服務/活動,衣皓實業有限公司恕不另支付任何授權費用。
4.參賽作品間若有部分雷同的內容,將由評審團專業判定,請參賽者尊重主辦單位評審團的評審結果。
5.得獎者若為未成年人,需檢附戶籍謄本並配合提出法定代理人同意書,方可領獎。
6.主辦單位僅會以網站公告、電子郵件、電話三種方式通知中獎訊息,請活動參與者密切注意網站公告。公告後於限定期間內若未確認得獎資格,視同放棄。
7.比賽時程得視參賽狀況調整,以網頁最新公告為準。
8.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主辦單位
ECSTASY象鼻人 / 衣皓實業有限公司 JAPAN STYLE

活動網站:http://www.ecstasy.com.tw/1101.html

2012年11月24日 星期六

星巴克 15 週年 Good4LoveCup AWARD 馬克杯設計大賽

 




參賽資格
不限年齡、職業、居住地與國籍,對星巴克、對設計有興趣者都歡迎報名參賽。

競賽作品
能表達競賽主題「愛。好咖啡杯」之創意產品設計。

競賽時程
報名開始:2012 年 11 月 20 日(二)12:00(台北時間 GMT+8:00)
報名、作品收件截止日:2013 年 2 月 27 日(三)23:59 (台北時間 GMT+8:00)
得獎作品公告時間:2013 年 3 月 13 日(三)23:59 (台北時間 GMT+8:00)
(得獎名單與領獎流程將統一於星巴克企業網站進行公告)

競賽程序
(一) 網路下載報名表間
1. 報名時間:
2012 年 11 月 20 日(星期二)起至 2013 年 2 月 27 日(星期三),台北時間 23:59 (GMT+08:00),逾期不受理。
2. 報名方式:
(1) 欲報名者,請至 2012 年「星巴克 15 週年特別活動:Good4LoveCup AWARD 馬克杯設計大賽」專屬網站http://www.starbucks.com.tw/act_ns/2012_Good4LoveCug_award/download.html,下載報名表填寫。
(二) 送交作品程序
1. 繳交設計圖說
(1) 設計圖說含設計表現圖、文字說明等,請 以A3 尺寸(420 × 297mm)裱板呈現,說明文字不限中、英文,各 50 - 100 字以內。
(2) 裱板以 2 張為限,且兩張作品需自行裝定。
(3) 送件:請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標記參賽者姓名及設計圖主題名稱。
請至 http://www.starbucks.com.tw/act_ns/2012_Good4LoveCug_award/download.html,下載標籤格式
2. 繳交切結書
(1) 為保障智慧財產權,請參賽者上網下載切結書格式 (若參賽者為團隊,團隊內每個人都需繳交切結書),連同裱板一同繳交。
(2) 送件時間:參賽者必須於 2013 年 2 月 27 日(三),台北時間 23:59 (GMT+08:00) 前,以郵戳為憑,將作品郵寄至 100 台北市東興路 65 號 4 樓,統一星巴克「Good4LoveCup AWARD 馬克杯設計大賽」評選小組收。

作品要求
1.請依 2012 大賽主題「愛。好咖啡杯」,設計一件以都會生活為主的咖啡杯 (或組),且設計作品需依配合當下飲用咖啡情境為主,作品需考慮可大量生產為主。
2.每人 (或每隊) 可繳交之作品數量不限,但同一設計概念的系列作品視為一件。
3.所有作品必須具有原創性:為參賽者自行創作,未曾公開發表、販售、且未獲公開獎勵的作品。

評選標準
評審將依據評選標準審視參賽者繳交的設計說明,選出入圍作品

評審團
星巴克代表:星巴克行銷部部主管、商品經理、行銷經理、營業部經理
業界代表:蘑菇設計、兩個八月設計

大賽獎勵
金獎 1 名:星巴克隨行卡儲值金 5000 元整,中杯咖啡卷 60 張,咖啡豆 5 包。
銀獎 1 名:星巴克隨行卡儲值金 3000 元整,中杯咖啡卷 40 張,咖啡豆 5 包。
銅獎 1 名:星巴克隨行卡儲值金 2000 元整,中杯咖啡卷 30 張,咖啡豆 5 包。
佳作 3 名:中杯咖啡卷 10 張,咖啡豆 5 包。

注意事項
◎參賽作品
1.所有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自行創作且具原創性,需為未曾公開發表、未獲公開獎勵,且無任何第三人契約關係之原創成果。
2.參賽作品經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之侵害,由法院判決屬實者,除追回原發的獎狀與獎金外,其違反著作權法令部分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3.得獎作品若無法製成實體參與展出,將取消得獎資格。
4.因展覽需要,得獎作品之所屬人與所屬團隊,需於展出前完成授權書簽屬,授權書將隨領獎流程一併提供給得獎者或團隊。
◎大賽評選
尊重本大賽評審團之決議,且主辦單位得依評選結果,視作品水準保留獎項從缺的決定。
◎其他
凡報名參賽即視同承認競賽辦法的各項規定,主辦單位對本活動所有文件、資訊保留最終解釋權,任何與本活動有關的未盡事項,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正的權利。
1.主辦單位可逕行將參賽作品及其圖像使用於宣傳、發表、出版、佈置、展覽、刊登報章雜誌、或印製圖書等用途,參賽者應配合主辦單位相關的宣傳活動。
2.主辦單位得視情況需要,斟酌報名、收退件等各項日期之延長。
3.統一星巴克有限公司保有作品的簽約優先權及相關事宜的最後決定權。

聯絡方式
統一星巴克「Good4LoveCup AWARD 馬克杯設計大賽」評選小組
100 台北市東興路 65 號 4 樓
TEL / 886.2.2760-3168
FAX / 886.2.2760-8568
E-mail:marketing@taiwanpcc.com.tw

活動網站:https://www.starbucks.com.tw/act_ns/2012_Good4LoveCug_award/index.html

2012年10月20日 星期六

第一屆「雲世代潮流設計大賞」

 




徵件主題:
Color The World‧Cloud Our Lif
潮 Tee 設計需納入 D-Link Cloud 雲端科技概念,以具體展現 D-Link Cloud 為這個世界、為我們的生活所帶來的【時尚 + 數位】【風格 X 原創】的進化新浪潮!

活動辦法:
1.任何設籍台灣,年滿 18 歲的個人皆可參與此次設計活動。
2.衣服圖案設計內容需納入 D-Link Cloud 雲端科技概念,圖案顏色不限,以正面版型進行規劃設計,潮 T 內圖型尺寸以 25 正方範圍內為限,惟所有提交檔案需轉成電子檔案 (JPG 檔案請勿超過 2MB)。
※設計稿尺寸:25cm X 25cm 正方以內。
3.報名請於報名頁面填寫 20 字以上,200 字以內,作者對該作品設計概念說明。
4.報名請依報名網頁,填入正確個人姓名、性別、年齡、學歷、職業、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不得代為報名,經查證非本人進行報名,則取消該作品之參賽資格。
5.提交的圖案除不得有抄襲或任何違反版權問題的行為之外,違反此項規定者經查證或檢舉屬實,則取消該作品之參賽資格。
6.參賽內容表件需遵循報名網頁內容格式填寫。
7.每人最多僅可提交2件作品。
8.此次活動投稿時間截止日為 2012 年 11 月 15 日 17:00。
9.前三名及最佳人氣獎,確認得獎後需提交的潮 Tee 圖形檔案建議尺寸為 33 * 45 公分以內、CMYK 格式、300dpi、透明。

收件日期:
品投稿日期為即日起至 11 月 15 日 17:00 止。

人氣票選:
即日起至 11 月 15 日 17:00 止,參賽者可進行拉票衝人氣,於活動截止人氣最高者可獲得獎金 10000 元!

投稿方式:
所有參賽作品皆須依循網路報名表內容填寫,並上傳設計作品電子檔參賽。

評分標準:
‧主題表現 40%
‧創意表現 30%
‧設計美感 30%

獎勵辦法:
第一名:獎金 30000 元,專屬潮 Tee 製作 100 件
第二名:獎金 20000 元,專屬潮 Tee 製作 50 件
第三名:獎金 10000 元,專屬潮 Tee 製作 20 件
人氣獎一名:獎金 10000 元
※媒體曝光部分
1.媒體曝光
雜誌:BANG、網路新視界報導。
網路:活動官網、D-Link 官網、D-Link 享樂雲端生活部落格、D-Link 宅客愛地球 FB、 D-Link 雲端夢想家FB。
2.實體展示
101 年台北資訊月 D-Link 形象區攤位展示。
3.專案設計合作
將有機會成為 D-Link 產品及行銷相關設計之專案合作設計師 (如新品產品盒、或 D-Link 客製化贈品)。

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為本人原創,未曾獲得任何公開比賽之獎項或其他單位之補助,作品如涉及著作權之侵權或其他不法行為,概由本人自行負責,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相關獎勵措施。參賽作品若因上述情節造成第三者權益損失,參賽者應負完全法律及賠償責任,不得異議。
2.參賽作品並無侵害任何第三人之著作權、商標權、商業機密或其他權利之情事。一經主辦單位查證,立即取消參賽資格。
3.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讓與主辦單位。得獎人並承諾對主辦單位及其授權之第三人不行使著作人格權。
4.執行單位保有必要時將競賽辦法之相關規定作部分調整之權利,詳情請密切注意比賽網頁公告之最新訊息。
5.未獲選之參賽作品,主辦單位將不會主動將該創作用於商業販售上。
6.2012 第一屆「雲世代潮流設計大賞」比賽活動將在您確定參加比賽活動時,蒐集您的相關基本資料,本公司將會針對得獎者資料,在台灣地區 (台、澎、金、馬) 做以下目的使用:
參賽者因在「雲世代潮流設計大賞」官網上報名參加本活動而提供的個人資料將用作 2012 第一屆「雲世代潮流設計大賞」比賽活動中獎者聯繫之用 (將以 e-mail 及電話進行聯繫)。
若您選擇不提供正確個人資訊,則無法參加 2012 第一屆「雲世代潮流設計大賞」比賽活動;若您報名參與此活動,視同您已了解活動規則並同意本公司蒐集及使用您的個人資料。 日後您可於本公司上班時間以電話或 e-mail 聯絡本公司,對您參加本次 2012 第一屆「雲世代潮流設計大賞」比賽活動所留下的資料做以下請求:
一、查詢或請求閱覽。
二、請求製給複製本。
三、請求補充或更正。
四、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
五、請求刪除。

聯絡資訊:
D-Link 客服電話:02-6600-0123#8612 曾小姐
D-Link客服信箱:teresa_tseng@dlink.com.tw

活動網站:http://www.dlinkcloud-tee.com/index.html

2012年8月14日 星期二

2012 ATT4FUN 櫥窗多媒體展覽徵件比賽

 




在這個幾乎要被陳腔濫調淹沒的年代,ATT 4 FUN 需要你加入我們的行列,成為創意騎士團的一員,用獨具吸引力的創意櫥窗,推翻流行托辣斯,一起為流行奮戰!
以「時尚、美食、娛樂、文化」四大元素打造新一代購物天堂的 ATT 4 FUN,需要你為我們的創意空間再加一點創意,設計製作有致命吸引力的拉風櫥窗。以「為流行奮戰」為主,ATT 4 FUN 讓你盡情大膽 FUN 肆玩,提供總價超過 50 萬元的製作費和獎金,用最妙想天開的點子,和 ATT 4 FUN 一同為絢爛青春發聲。
ATT 4 FUN 需要您!需要您以 ATT 4 FUN 各樓層特色為背景,邀請您發揮創意及想像力,尋找具獨特性、創新的「FUN 櫥窗」。

ATT 4 FUN 的精神
ATT 的字母為 ATTRACTIVE,意為具有吸引力。ATT 在台灣的流行時尚領域一直都居於領導地位。ATT 已建立起鮮明的態度與前為的概念。ATT 不斷地為時尚產業帶來最新的思維與經營風格,不斷改變、不斷前進,就是讓
吸引力不斷進化的動力。
為了強化與新一代的溝通,運用 FOR 的諧音,把枯燥的字母改成 4,賦予趣味性的 LOGO。而「4」代表著 ATT 最重視的四個業種,分別是「時尚、美食、娛樂、文化」等,讓生活更精采豐富的四大元素。All for Fashion、Cuisine、Entertainment、Culture。
為美好生活帶來全方位的歡樂,就是 ATT 要呈現的經營理念。以吃、喝、玩、樂與購物釋放各種生活魅力,讓消費者在生活中釋放各種壓力。FUN 更連結到中文的“放”,亦是種包容各種想法與創意的正面能量。

徵件大主題 ~ 主題故事:
為流行奮戰 ( FIGHT FOR FASHION )

符合:
季節性 (秋、冬)

表現方式:
陳列、裝置空間、多媒體、燈光藝術、媒材不限種類
※並註明設計樓層,勿使用傳統人型台來設計。(特殊表現方式不在此限)

特殊限制:
如有需求,須連同櫥窗玻璃的 GRAFFITI 整體設計。

各樓層主題:
◎2F 主題 - 流行男女時尚
樓層特色-裝潢以米白色與咖啡色為基本色調,表現簡約的都會時尚感,加上用圓弧曲線作為圖騰,來比喻流行時尚的風格輪迴。
◎3F 主題 - 花漾時尚
樓層特色-裝潢以神秘的暗調搭配深紫色為基本配色,搭配上千變萬化的花朵圖騰,來呈現各式不同的神秘女性風情。
◎4F 主題 - 潮流時尚
樓層特色-前衛、潮流街頭的時尚,以黑底與螢光色搭配,表現出打破現狀,創造新潮流,不同於現在的傳統表現。
◎5F 主題 - 創意食集
樓層特色-裝潢以黃色橘色紅色等美食搭配顏色為基本色調,展現與眾不同及個性化,呈現年輕活力,具有能量的手感品味藝術。

參賽資格:
1.年滿 16 歲以上之台灣大專院校、研究所藝術與設計相關科系學生或獨立創作者。
2.參賽者不論團體或個人,參賽作品無件數限制。
3.舉凡藝術裝置、工業、商品設計、平面視覺、建築、劇場、服裝、時尚各式複合媒材...等類別不拘,以呈現多元而跨領域之藝術饗宴為主要核心概念。

徵件時程:
1.徵件時間 2012 年 8 月 1 日 (星期三) 開始徵件,至 2012 年 9 月 10 日徵件截止。
2.公佈初審名單 2012 年 9 月 14 日 (星期五)。(公佈於網路上)
3.提案、通過初審者,需備妥所有提案資料,2012 年 9 月 19 日 (星期三) 親自至 ATT 4 FUN 進行創作簡報 (如需使用電腦,請自備前往,如需其他相關特殊設備,請事先告知)。主辦單位若有變更複試時間將提前告知。
4.2012 年 9 月 19 日公佈複評結果。
5.2012 年 9 月 24 日首波創作進度回報。
6.2012 年 9 月 28 日第二波創作進度回報。
7.2012 年 9 月 10 日 ~ 2012 年 9 月 12 日實踐大學撤展。2 天 (封窗設計預告)
8.2012 年 9 月 26 日 ~ 2012 年 9 月 29 日開始佈展。預計 3 天時間
9.2012 年 10 月 1 日 FUN 櫥窗開展。

徵件方式:
下載並填妥報名表
1.選擇提案類別:
2 樓櫥窗、3 樓櫥窗、4 樓櫥窗、5 樓櫥窗。依據各樓層屬特性,進行提案準備,如欲提案多個櫥窗,請分別填寫作品提案企劃書。
2.請填妥:
(1) 報名表、(2) 作品集、(3) 簡歷資料、(4) ATT 4 FUN 提案企劃書 上述(1)-(4)資料,紙本壹份,並將所有電子檔案燒錄於 DVD / VCD 光碟片內。(如為團體報名者,請填寫多張報名表,並夾訂成冊)
3.通過初審並由進階提案中獲選者 (總計 5 名,各櫥窗獲選者 1 名),將成為ATT 4 FUN「FUN 櫥窗」創作者。
4.請於 2012 年 9 月 10 日前。連同報名表、完整提案之紙本與光碟資料,共同郵寄至「110 台北市信義區松壽路 12 號 ATT 4 FUN 企劃部 FUN 櫥窗徵件」收。收件時間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洽詢專線:(02) 87808111 分機 7212 或分機 7215 張小姐
E-MAILL:yahsuan@att4fun.com.tw

評分標準:
創意性   30% (突破性與創造力評比)
故事性   30% (切合主題並符合各樓面氣氛形象評比)
素材使用性 30% (整體視覺美感評比,包括:材質使用、色彩計劃、空間規劃、造型與構圖...等)
執行度   10% (提案完整度評比)

獎勵辦法:
共計 5 名獲獎者,分別為 1 樓樓層 1 名、2 樓樓層 1 名、3 樓樓層 1 名、4 樓樓層 1 名、5 樓樓層 1 名。
各樓層得主獎金 NT$30000 元,獎狀一只
創作費用最 NT$90,000 元 (需視創作內容而定,包含材料費、製作費與作品運費等)

展場地點:
ATT 4 FUN 2 樓至 5 樓櫥窗 (創作者需依約進行展後清潔與修復動作)。

宣傳方式:
ATT 4 FUN 既有通路宣傳,包括:DM、電子報、網站、館內 POP 等。

特別注意事項:
1.由於作品展示地點為公開場域,非純粹美學空間,因此創作內容需考量普遍大眾之可視性,與安全性。
2.展場狀況:
(1) 本作品展示時間將長達3個月,請特別注意作品是否易於維護,請避免掉落、腐朽。
(2) 創作者佈展時請勿破壞櫥窗牆面,並於展後進行櫥窗清潔與修復動作,始完成本專案。
(3) 佈展、撤展時間需依主辦單位規定時間完成。
(4) 電力網路設備:本櫥窗供有電力及網路,但請勿使用特殊電力設備。
3.合約簽擬:提案通過之創作者有義務簽擬本展之合作備忘錄,始成立本合作專案。
4.參選者須配合提供作品詳細資料,作為報導與製作等用途。
5.得獎作品著作權及各項權利均規 ATT 4 FUN 所有,ATT 4 FUN 保有刪改、修飾、印製、宣傳、刊登、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使用於各項推廣工作之權力,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得獎者不得私下將設計著作權未經告知主辦單位而讓予第三者,若發生此情事者,主辦單位得隨時暫停或取消參加競賽及展覽之權利
。
6.凡報名參選者,視為認同本辦法一切規定。參選者對本活動之評審結果、文宣出版等不得有任何異義。
7. 所得獎金依稅法規定,獎金價值超過 NT$20,000 者,主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 10% 稅額(外籍人士不論金額,一律扣繳 20% 稅額)。
8.本活動如有未盡之事宜,得隨時修訂並公告之。

相關資訊及下載:
http://www.att4fun.com.tw/#/events/1344446106
https://docs.google.com/file/d/0B97fyIzs9GbKYWI5eDdLb3dwZ1E/edit?pli=1

2012年8月12日 星期日

第一屆陶瓷衛浴圖騰設計競賽

 




一、徵件主題 (範圍):
為求提升台灣陶瓷衛浴國際競爭力並增加產品吸引力,以亞洲圖騰概念,融合文化、 突破現有技術,透由設計競賽遴選出亞洲具代表性圖騰設計競賽並能對外能廣宣,對內能增進圖騰品味,不再停留舊有醜陋刻板印象,讓陶瓷衛浴融入生活新現代印像。

二、活動日期:
投稿日期:即日起 2012 年 09 月 30 日收件截止 (以郵戳為憑)。
評審日期:2012 年 10 月 15 日 (五)
公佈日期:2012 年 10 月 22 日 (一)

三、活動對象:
社會人士、全國民眾、各大專院校、學院、各大設計、學校網站

四、主辦單位:
電光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五、作品規格:
1.設計作品可手繪或以電腦完稿,完成圖檔尺寸需依造“範例二”所標示。
2.數位平面圖像請以 A4 size 白紙彩色列印;作品電子檔則以光碟燒錄方式存檔(規格:CMYK 全彩,JPG 及 psd / AI 格式,解析度需 300dpi 以上,圖層勿鎖)。
3.參賽作品正反面及「作品說明書」均不得書寫、標記、列印作者姓名及任何足供辨認該作品之特殊記號。
4.對於每一投稿作品,創作者應提交包括如下:
「陶瓷衛浴 圖騰設計稿」、「報名表 / 作品說明」、「切結同意聲明書」、「著作權轉讓同意書」等四份文件,並將上述資料依序燒錄一份光碟,並依「報名投稿裱板」示意圖黏貼裱板背後,連同裱板一併寄送做為投稿文件。 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文件或其中任何一份文件不符合本辦法規定者,皆不符合徵選條件。 所有投稿作品應使用中文或英文編制(如同時使用中文和英文兩種語言,一旦發生歧義,以中文為凖)。

六、「陶瓷衛浴 圖騰設計稿」應包含圖騰空間氛圍繪製形象、名稱和設計說明,並應符合以下之要求:
1. 創意圖案的形象和名稱設計應當突顯市場開放價值,傳播「陶瓷衛浴、融入生活」之理念,並且有展望充滿希望夢想的全新未來的概念。
2. 創意圖案的繪製形象,含繪製正視、側視圖。(如特別圖騰、材料創作,請於設計稿內一併繪出,並詳加說明。)
3. 情境意示圖(側 45 度角為佳,如下圖範例為主),以此圖稿表現該角色的設定風格、感覺、個性...等。
4. 圖騰的基本資料設定與創作說明需 600 字。 圖稿尺寸為 A4,請依照網站所公佈之投稿方式裱於4 開黑色紙板,並自行保留設計圖稿,所有參賽作品概不退還。作品格式與報名表格請上活動網站 www.tenco.com.tw 下載。
※圖騰設計應融合多元文化特色,具有文化代表性精神特徵,並深受大眾喜愛;在表現形式和技術手段上,應適用於平面、立體和電子媒介的傳播和再創作。

七、參加方式:
1. 參賽報名表(含「著作財產權轉讓同意書」)及作品說明表請以正楷字體 詳細填寫。
2. 請將參賽報名表(含「著作財產權轉讓同意書」)、作品說明表及「平面圖像及作品電子檔」等資料備齊後,於 2012 年 09 月 30 日前(以郵戳為憑)238 新北市樹林區中山路二段 131 號,並請註明「第一屆陶瓷衛浴圖騰設計比賽」,逾期恕不受理。

八、評審方式:
邀請相關領域專家學者、指導單位及主辦單位代表,就參賽作品評選出前四名入圍作品,分數高者勝出。

九、評選標準:
1. 切題性(含設計概念說明)30%
2. 創意性 20%
3. 整體印象 20%
4. 市場性 30%

十、獎勵:
1. 金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30,000 元、獎狀乙只、典藏版陶版畫框 乙只。
2. 銀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15,000 元、獎狀乙只、典藏版陶版畫框 乙只。
3. 銅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5,000 元、獎狀乙只、典藏版陶版畫框 乙只。
4. 佳作入選 5 名:獎狀乙只、典藏版陶版畫框 乙只。

十一、注意事項:
1. 每名參賽者最多投件 5 份作品,超過者所有作品不列入評選。
2. 參賽作品,無論得獎與否,恕不退件,送件時請參賽作者自留備份。
3. 參賽作品必須未曾發表、出版或未曾得獎之作品,且不得有抄襲之情事。若有抄襲不實者,如遭受檢舉或產生糾紛爭議,經查證屬實,除參賽者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逕予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狀。
4. 參與設計比賽之稿件經錄取後,其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享有刪改之權。創作者擁有著作人格權 。
5. 入選之稿件,主辦單位擁有發行以及推廣宣導活動用之版權,並有權將徵文稿件安排媒體發表、集結成冊出版及自行再版;主辦單位於作品發表、集結出版並再版時,均不另計版稅及稿酬。
6. 獎金價值超過新台幣 13,333 元以上者,應依所得稅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扣繳。
7. 如有未盡事宜,以活動網站公布資料為主,本公司保留修改之權利。
8. 凡參賽者均視為同意並遵循上述各項規定。

十二、洽詢方式:
1. 詳細活動辦法請上活動網站 www.tenco.com.tw
2. 或電洽電光企業活動單位活動推廣小組 邱先生 電話:(02)8684-3345 分機 110,mail:marketing@tenco.com.tw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tenco.com.tw/content/news/news/news_001.aspx?sn=126

2012年8月3日 星期五

2012 新北客家靚 T 設計大賞

 


一、指導單位:新北市政府
二、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三、報名資格:
不限年齡層

四、徵選活動規劃說明:
本比賽分為個人組與團體組,分別進行初賽及決賽 (初賽預計於 9 月中旬辦理,決賽預計於 10 月中旬辦理,時間以主辦單位公告為準)。初賽以參賽者郵寄至主辦單位之設計圖進行評審,個人組入圍 50 名、團體組入圍 20 組進入決賽,進入決賽者主辦單位支付製作實體 T-Shirt 費用個人組 1,000 元、團體組 3,000 元,以實體 T-Shirt 進行評選,決賽當日参賽者需至新北市客家文化園區解說設計理念。T-Shirt 設計相關事項如下:
(一)設計主題:
以客家元素 (例如桐花、美食、油紙傘...等) 為主軸結合客家文化精神,納入創意、設計理念並符合實穿之需求,發揮客家服飾結合新世代服飾的可能性,所設計之項目。
(二)設計內容:
以一般棉質 T-Shirt 為設計之基本款式,圖案位置不限,可以依作品風格自行搭配適合之底色,並以客家元素圖樣、文字等為內容,發揮原創精神,並需富含設計理念。
(三)設計類別:
短袖 T-Shirt
(四)設計對象:
不限年齡層
(五)評選原則:
著重客家元素與新時代之融合的設計理念,圖樣文字必與客家意象相關 (若為不普遍之意象,請於設計理念敘明);同時重視設計內容之原創性與設計美感、配色;團體組另須參酌每件作品之整體感與設計理念。

五、參賽程序:
(一)參賽資格:
凡對設計有興趣民眾皆可參賽,分為個人與團體兩組,每人於同組僅限參賽 1 件。
1.個人組:1 人限參賽 1 件作品,以個人為單位。
2.團體組:每組人數不限,惟每組參賽作品限 2 至 5 件,可以親子裝、家庭裝、情侶裝等主題,報名並提供隊名或代表人姓名。
(二)報名收件方式:
1.報名日期:
即日起 ~ 9 月 3 日(一)止
2.初賽參賽作品繳交:
(1)必備文件為報名資料表、身分證件影本、存摺影本、作品版權同意書及彩色列印設計圖樣,團體組另請附切結書。請參賽者至新北市客家文化園區下載,以電腦擅打或手寫 (字跡須工整),下載網址:http://www.hakka.tpc.gov.tw/index.php
(2)設計圖樣請以 A4 直式尺寸之 80 磅列印紙彩色列印 6 份,需清楚顯示顏色、圖樣、若有正反面樣式請分兩張列印。(本比賽以參賽者提供之設計圖評審,色差、圖樣位置請參賽者自行負責)
(3)上述資料一律採用掛號郵寄或快遞郵寄,截止日期為 101 年 9 月 3 日 (一),以郵戳為憑。地址:23741 新北市三峽區隆恩街 239 號 靚 T 設計大賞小組收
(4)收件後主辦單位初審參賽者資料,若需補件者未於 101 年 9 月 3 日 (以郵戳為憑) 前補件者視同放棄參賽資格。
3.決賽參賽作品繳交:
(1)進入決賽之参賽者,主辦單位將支付製作實體 T-Shirt 費 用個人組 1,000 元、團體組 3,000 元,由參賽者自行製作實體 T-Shirt,於決賽當日自行套至主辦單位架設之模特兒。T-Shirt 成品為配合模特兒建議以 M 號為原則,實際大小視參賽者需求,惟決賽當日有不適模特兒大小之情事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2)主辦單位提供之模特兒為半身無手,若有搭配下身之必要,請自行備妥固定工具並於決賽前裝置完畢。
(3)主辦單位支付之製作實體 T-Shirt 費於決賽當日確定入圍參賽者已製作並裝置完實體 T-Shirt 後支付。
(4)請參賽者自留繳交作品之影本、相片及電子檔,參與決賽之實體 T-Shirt 不論有無得獎一律不予退還。

六、獎金:
(一)個人組:
第一名 1 名,獎盃 1 座、獎金新台幣 30,000 元整
第二名 1 名,獎盃 1 座、獎金新台幣 20,000 元整
第三名 1 名,獎盃 1 座、獎金新台幣 10,000 元整
佳 作 5 名,獎盃 1 座、獎金新台幣 3,000 元整
(二)團體組:
第一名 1 名,獎盃 1 座、獎金新台幣 50,000 元整
第二名 1 名,獎盃 1 座、獎金新台幣 30,000 元整
第三名 1 名,獎盃 1 座、獎金新台幣 20,000 元整
佳 作 5 名,獎盃 1 座、獎金新台幣 5,000 元整

七、注意事項:
(一)所設計的作品需為參賽者原創,為第一次投稿,且無一稿多投、未侵犯他人著作財產權,如有侵犯者,由設計者承擔所有法律責任。
(二)得獎作品主辦單位即擁有該作品的知識產權,包括著作權,使用權和發佈權等,設計者不得再向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該設計作品。
(三)初賽入圍之參者賽者若無法製作成品參加決賽視同放棄資格。
(四)團體組得獎獎金由該隊自行分配,其他如衍生相關法律問題,概由該隊隊員自行負責。

相關資訊及下載:
http://www.hakka.ntpc.gov.tw/index.php?selectpage=bodymainpagelist&pageid=1517&pid=1&mid=2&flag=9387207
http://www.hakka.tpc.gov.tw/index.php?selectpage=bodymainpagelist&pageid=1470&pid=1&mid=2&flag=5835876

2012年7月30日 星期一

黑松沙士創意影音挑戰賽

 


活動精神
創意不受限,夢想無法被複製,鼓勵大眾用自己的方式秀出自己夢想不設限,用你最擅長的方式,重新定義夢想輪廓,勇於秀出自己。

參賽對象
任何持有中華民國 (台灣) 身分證者

活動時間
作品徵件:2012 / 7 / 16 (一) ~ 8 / 20 (一) 晚上 23:59 為止以活動主機系統時間為準
網路票選 (FB 按讚投票):2012 / 7 / 30 (一) ~ 8 / 20 (一)
評審決選:2012 / 8 / 21 (二) ~ 8 / 31 (五)
公佈得獎名單:2012 / 9 / 5 (三)

報名方式
1.詳讀並同意活動辦法與相關注意事項,並於活動網站下載黑松沙士 2012 年度廣告主題歌曲「This is my life」音樂等相關素材檔案,即可進行影片製作。
2.將製作完成的影音檔上傳至 YouTube 平台,標題以「黑松沙士創意影音挑戰賽 - 作品名稱」命名,例如:黑松沙士創意影音挑戰賽 - 唱到紅! 5 萬就到我手。
3.至活動網站中上傳作品,並填寫作品及個人真實資料後,即完成線上報名。註:影片審核若不符合參賽規定之作品一概不會上傳至【參賽作品集】,請參見注意事項第 2 點。
4.參賽作品經公佈得獎後,需得獎者先提供授權同意書正本與作品影片原始檔光碟 1 份,於 2012 / 09 / 28 (五) 23:59 前以郵局掛號寄至【104 台北市民生東路二段 149 號 12 樓黑松沙士不放手直到夢想到手活動小組收】,待作品資料確認無誤後,始可領取獎金,若未能準時提交,黑松股份有限公司有權取消得獎資格。
5.參賽作品經公佈得獎、入圍或給予獎品 (金) 後,智慧財產權及版權等相關權利完全歸屬黑松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請參見注意事項第 13 點)。

作品限制
1.影片中需有元素包含 (1) 黑松沙士 2012 年度廣告主題歌曲「This is my life」(2) 黑松沙士產品出現至少一次 (例如:手拿著黑松沙士)。
2.依照使用廣告歌曲的長度分為長秒數組與短秒數組。60 秒以內 (含 60 秒) 為短秒數組,60 秒以上為長秒數組。
3.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有審查權,若內容不符合本活動辦法之相關規定,經查證屬實,得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參賽者就參賽作品及使用之素材須為原創、未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或展出、未曾出版或商品化,即未曾有任何相關授權行為,且不得有抄襲、翻譯、改作、侵害智慧財產權等違法侵權情形。
4.主辦單位如接獲檢舉參賽作品如著作權有爭議,或有侵害智慧財產權之情形,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若引發相關之爭議,參賽者應自行負法律及賠償責任。
5.參賽之作品不得使用有侵權之嫌的圖像、音樂,禁止抄襲或複製他人作品,禁止涉及色情、暴力、毀謗、人身攻擊、宗教議題、政治議題或不雅作品,禁止侵害他人隱私權或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共秩序作品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若有使用他人之肖像、音樂等相關權利皆應於報名前取得權利人之授權。參賽者若有違反相關規定應自負法律責任,主辦單位並將取消其參賽資格。參賽得獎者,則將追回其已領得之獎金。

格式規範
1.請先以原始長寬比上傳 16:9 的影片至 Youtube (建議使用 1280 x 720)、交付影片請提供原始解析度的 AVI、WMV 影片檔案。影片中需使用黑松沙士 2012 年度廣告主題歌曲「This is my life」,以及黑松沙士產品出現至少一次 (例如:手拿著黑松沙士)。
2.作品中出現之影像、聲音皆須為創作者本人原創或經取得授權之素材,如有違反一經查證即取消參賽資格。

評選方式
‧創意    60%
‧主題契合度 20%
‧表現方式  10%
‧網路票選  10%

活動獎項
不放手短秒組冠軍:1 名,獎金 30,000
不放手長秒組冠軍:1 名,獎金 50,000
網路票選人氣獎:5 名,獎金 5,000

領獎相關規定
1.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價值介於新台幣 1,001 ~ 20,000 元者免扣繳機會中獎所得稅,但須填發扣繳憑單。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 20,001 元以上者,需扣繳 10% 機會中獎所得稅,(本活動將從中獎金額中直接扣除 10% 機會中獎所得稅)。
2.中獎獎金價值高於新台幣 10,000 元以上者中獎人需至黑松股份有限公司親領活動獎金。
3.得獎者若為未成年人,需檢附戶籍謄本並配合提出法定代理人同意書,方可領獎。參加活動者保證提出之資料為正確之個人資料,並與活動登入之個人資料相符。若有冒用、盜用他人資料、詐欺或其他違法之情事時,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若涉法律責任,參加活動者應自行負擔。
※得獎名單公佈後,將寄送中獎通知信件至得獎者電子信箱,請於指定時間內寄回領獎收據及相關文件。

注意事項
1.本活動參加對象僅限居住於台、澎、金、馬地區者。
2.參賽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屬實且正確,不得以第三人名義參賽或冒用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賽資格或得獎資格。
3.參賽者就參賽作品及使用之素材須為原創、未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或展出、未曾出版或商品化,即未曾有任何相關授權行為,且不得有抄襲、翻譯、改作、侵害智慧財產權等違法侵權情形。
4.主辦單位如接獲檢舉參賽作品如著作權有爭議,或有侵害智慧財產權之情形,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有關引發之爭議參賽者應自行負法律及賠償責任。
5.參賽之作品不得使用有侵權之嫌的圖像、音樂,禁止抄襲或複製他人作品,禁止涉及色情、暴力、毀謗、人身攻擊、宗教議題、政治議題或不雅作品,禁止侵害他人隱私權或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共秩序作品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若有使用他人之肖像、音樂等相關權利皆應於報名前取得權利人之授權。參賽者若有違反相關規定應自負法律責任,主辦單位並將取消其參賽資格。參賽得獎者,則將追回其已領得之獎金。
6.若主辦單位因使用參賽者上傳資料遭第三人請求、索賠、提出民、刑事訴訟或主張任何法律上權利,參賽者除應償付和解費外,若主辦單位因此而受有任何損害或商譽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用和相關之處理費用在內),參賽者均應對主辦單位負起損害賠償責任。
7.如遇參賽者基本資料填寫不完整,作品規格與參賽資格不符、或檔案無法讀取等情形,主辦單位一概以棄權論。
8.如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等技術或不可歸咎責於主辦單位因素,而使參賽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毀謗等無法辦識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賽者亦不得因此異議或求償。
9.參賽者如因參加本活動或因活動獎項而遭受任何損失,主辦單位及相關企業、員工及代理商均不負任何責任。
10.本活動獎金以主辦單位公告為準,如遇不可抗力事由導致獎品內容變更,主辦單位有權變更獎項內容,得獎者不得求兌現或轉換其他商品。
11.所有得獎者應提供作品之原始影片檔案,並填寫著作權讓與授權書及切結書 (即本活動授權同意書),若得獎者無法在主辦單位要求期限內提供原始影片檔案,或未填寫著作權與授權書及切結書者,視為放棄得獎資格,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將以候補名單依序遞補次高分得獎者。
12.參賽者同意參賽作品之智慧財產權於公佈得獎、入圍或給予獎品 (金) 後即移轉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得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使用其作品,或授權第三人使用,並同意主辦單位得改做、重製或編輯及行使其他著作權法上著作財產人所有之一切權利於商業使用、相關行銷媒體等。若未來有類似概念開發販售之商品、服務、活動,主辦單位恕不支付作者任何費用。如參賽者未滿 20 歲,則須法定代理人共同簽屬智慧財產權讓渡同意書,同意將作品內容應用或重製於相關製作物。
13.「黑松沙士創意影音挑戰賽」之活動辦法及相關注意事項均載明於活動網頁中,參賽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視為已詳閱並同意接受本活動辦法及相關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辦法及相關注意事項者,自動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如為得獎者,並應返還獎金,主辦單位得對於任何違反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14.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享有增訂、變更、刪除或終止活動內容或獎金、獎項等活動內容之權利,修改訊息將於本網站上公佈,不須另行通知或取得參賽得獎者同意。修改或變更後的活動內容及獎金、獎項等條款若在網頁上公佈,即有效替代先前本次活動網站與參賽者活動內容及獎金、獎項等條款或協議。參賽者應隨時查閱最新版之活動內容條款,若參賽者不接受本次活動網站於任何時間對本活動內容條款修改或變更後的結果,參賽者得放棄其參賽資格。
15.凡活動參賽者,一經投稿完成後,恕不退還作品及相關資料。
16.主辦單位將以網站公告、並以email或電話方式通知中獎訊息,如因活動參加者提出之資料有誤,導致無法聯繫到得獎者,或得獎者未依主辦單位指定時間、地點前來領獎,視同得獎人自動放棄得獎資格。

活動網站:http://www.heysong-sarsaparilla.com.tw/pc/index.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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