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6日 星期五
2009 幸福節能‧比綠世代 -「苗栗的天空」攝影比賽
壹、活動宗旨
為打造一個『藍天綠地、青山綠水、健康永續』的家,因此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特別舉辦『2009 幸福節能‧比綠世代 - 苗栗的天空攝影成果展』,希望藉由攝影活動競賽,紀錄苗栗鄉親眼中最純淨的家園景觀,以追求自然再生、地球永續經營的綠色環保為活動目標。
貳、主辦單位
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參、參賽資格
凡具備中華民國身分的攝影愛好者(傳統、數位相機不限)皆可參加。參加作品每人最多以三張為限。
肆、參賽主題
本次攝影比賽主題為『苗栗的天空』,相關內容可包括苗栗地區自然景觀、人文風情、自然生態、建築古蹟與在地文化之美,並附上攝影題目及文字說明(限 100 字(含)以內)。
伍、參賽方式
1.簡章及報名表索取:請於活動網站 http://www.art-fruit.com.tw/festival/green.html 下載或至苗栗縣政府大廳服務台、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空氣品質及噪音管制科索取。
2.報名表務必詳實填寫,每件參賽作品均需浮貼一份報名表,如報名多件作品,請另行影印或列印填寫,並分別浮貼於作品背面。為節省資源,響應苗栗縣政府推動之節能減碳政策,務請集中作品以掛號郵寄投遞。
3.信封封面如【附件二】,郵寄或親自送件者皆需將作品放置信封內,務請使用【附件二】信封封面。
4.來函請彌封完整善加包裝,如於郵遞運送途中損壞或遺失,概由寄件人負責,主辦單位、承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5.未符合以上格式或規定者視同棄權。
陸、作品規格
1.傳統底片或數位原始檔一律沖洗為 8 × 12 吋之彩色、黑白照片,正片、負片或數位不拘,惟不得人工加色、畫線、電腦修圖、合成或裝裱等相關後製程序。
2.如為數位影像作品須以 600 萬畫素以上相機拍攝,原始檔案為 3000 X 2000 dpi 以上規格之 JPG 檔或 TIFF 檔,不得插點加大檔案,以及使用 Photoshop 等影像編修軟體作影像合成或修改。
3.每件作品需貼黑色襯紙或硬紙板 (25 公分 x 35 公分) 正面上,背面需浮貼報名表,表格內各項資料需詳細填寫。
4.請詳實填寫報名表及讓渡同意書,並浮貼於每張作品背面。
柒、收件方式
1.收件時間:即日起至 11 月 20 日 (星期五) 下午五點止(參賽作品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親自送件者應於 11 月 20 日下午五點前送至收件地點,逾期亦不予受理)。
2.寄件地點:36048 苗栗縣苗栗市福麗里府前路 160 巷 41 號。(【附件二】為信封封面,務請使用以符合報名規格。)
3.洽詢電話:『 2009 幸福節能‧比綠世代 - 苗栗的天空攝影成果展』劉小姐 037-364401 #26。
捌、獎項說明
冠軍一名 獎金 7000 元整、參賽證書乙張
亞軍一名 獎金 5000 元整、參賽證書乙張
季軍一名 獎金 3000 元整、參賽證書乙張
優選五名 獎金 1000 元整、參賽證書乙張
※優選以上獎項每人限得一件;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退回
玖、評選規定
邀請學者專家兩名,本局局長或科長級一名。
壹拾、評選方式
主題相關性 20%
畫面協調性 20%
畫面結構 20%
創意 20%
其他 10%
壹拾壹、得獎公佈
1.於 98 年 11 月 25 日(星期三)將入選名單公佈於活動網站。(入選公布正確時間,主辦單位有權調整,請各參賽者密切注意,活動網站公告事項)
2.入選作品將於 98 年 11 月 28 日(星期六)『2009 幸福節能‧比綠世代』日光校園演唱會會場周邊展示進行決選,展示地點配置圖將與入選名單一併公告,並於當天進行獎項公布及頒發。(頒獎正確時間,主辦單位有權調整,請各參賽者密切注意,活動網站公告事項)
壹拾貳、報名注意事項
1.違反拍攝影像創作精神之作品如:翻攝、抄襲他人作品;不得插點加大檔案或經電腦後製、加色、加字及彩繪,不得合成、美編、修片、格放、疊片、護貝、裝裱、不收連作以及已公開發表或已於其他比賽得獎等情事,請勿報名。上述事項若任一項違反規定,主辦單位有權將作品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領取之獎金、參賽證明。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承辦單位無關。
2.報名完成後無法修改報名資料及參賽作品,請務必確認參加資料正確。
3.參賽作品正反面均不得作任何註記、塗色或簽名,為者視同棄權。
4.主辦單位有權針對參賽作品進行媒體採訪使用,得獎作品之檔案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起,讓與主辦單位。
5.您的參賽作品經主辦單位選出參與『2009 幸福節能‧比綠世代』日光校園演唱會者,等同同意無條件授權主辦單位就您的作品進行必要剪輯,並同意授權主辦單位基於本活動之目的,將您的作品進行公開發表或其他使用。如您不同意上述主辦單位的使用方式,請您不要報名參加本活動。
6.得獎人領取獎金(或獎品)需附帶得獎者本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若為代領需有得獎人之授權書、得獎人身分證影印本及得獎人之印章,方能代為領取。
7.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就因此所生之損害,得向參加者請求損害賠償。
8.參加活動者必須遵守主辦單位的服務條款、使用規範及其他交易有關之規定,如有違反,即自動喪失參加資格,如為得獎者,則取消得獎資格。
9.得獎者應於主辦單位通知之期限內回覆確認同意領取獎金,並提供主辦單位所要求之完整領獎文件,逾期視為棄權。得獎者所提供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與會員登錄資料不符,主辦單位得要求得獎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否則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10.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如因此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11.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12.本活動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及簡章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
13.各獎項之獎金,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14.參加者如因參加本活動或因活動獎項而遭受任何損失,主辦單位及相關指導、協辦單位、員工、及贊助廠商不負任何責任。一旦得獎者領取獎品後,若有遺失或被竊,主辦單位或贊助廠商等不發給任何證明或補償。
15.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16.參賽作品如有不符參賽主題或違反善良風俗者,主辦、承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有關引發之爭議,並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17.其餘簡章上為詳盡之事項,主辦單位得隨時解釋、修正之。
活動網站:http://www.art-fruit.com.tw/festival/green.html
「TGL」工業設計大賽
競賽主題:
TGL 台灣綠光計劃
第一屆 TGL 台灣綠光計劃設計大賽期望以綠的元素、光的動能為出發點,在環保相關議題以及光的能量 (如太陽能) 為首要考量下,以下個世代為背景,設計出具備以上特質的工業產品,並有機會在未來大幅生產,為台灣設計本體開創先鋒,並使現今市面上的產品跨足下一個世代。
競賽產品類別:
‧4C 科技產品
‧生活用品
‧交通工具
競賽時程:
報名日期:98 年 10 月 1 日 ~ 98 年 12 月 16 日
初選收件截止:98 年 12 月 16 日
評審初選期間:98 年 12 月 17 日 ~ 98 年 12 月 21 日
初選名單公佈:98 年 12 月 23 日
網路票選活動開始:98 年 12 月 25 日 00 時 00 分
網路票選活動結束:99 年 1 月 3 日 23 時 59 分
決選暨頒獎典禮:99 年 1 月 22 日 (星期五)
競賽對象:
‧專業組:一般國內外設計師、設計相關科系老師,以及對設計有強烈熱忱之人士所組成的個人或團隊。(限 5 人以下)
‧學生組:凡大專院校以上,不限科系,對設計有強烈熱忱學生所組成的個人或團隊。(限 5 人以下)
※備註:報名團隊中只要有其中一人為非學生身分, 即歸類為專業組。
報名方式:
‧下載比賽報名表,並將個人資料填寫正確後,連同比賽作品寄送至宙盟資訊。
‧將下列文件用 A4 牛皮紙袋寄送至宙盟資訊,作品收件截止日期為 98 / 12 / 16 並以郵戳之寄送日期為憑。
A. 報名表
B. 作品光碟,內含:
a. 三面尺寸配置圖一張(請於正視、側視、俯視標示主要尺寸)
b. 說明文字 300 ~ 600 字 (限字體大小「14」、字型「標楷體」,包含主題名稱、設計構想、創作特點及使用情境)。
※備註:作品呈現方式不限繪圖軟體,創作出符合主題的工業產品設計模型圖。
評選標準:
創新性佔 30% - 設計概念、加工技術創新-新材料應用、創新功能及用途。
新穎性佔 20% - 具突破性之外觀與造型。
擬真度佔 30% - 作品圖檔擬真度及效果。
環保性佔 20% - 具保護地球與環境與健康概念。
評選方式:
初選:評審依據「評選標準」,依照參賽者繳交之作品內容評分,專業組和學生組將各選出十組晉級決賽。
決選:初選入圍之參賽者須在初選結果公佈後,評審依據「評選標準」,依照參賽者繳交之初選作品內容、現場報告表現,並需製做出 1 分鐘的短片,短片內容請自行創意發揮 (例:產品結構展示、產品使用方式等...自行發揮)。專業組和學生組將各選出前三名分別為綠光首選、綠獎、光獎。
綠光人氣獎:加入會員投票制。初選名單公布之後,民眾需加入宙盟資訊會員,在票選網站上進行網路票選,在票選期間,每位會員帳號每日最多可投一票,經統計結果,第一名即為最佳人氣獎,並在 2010 年 1 月 22 日頒獎典禮上公佈並頒獎。
參加獎:凡報名「第一屆 TGL 工業設計大賽」之參賽者皆有資格參與抽獎活動,活動將於 2010 年 1 月 22 日抽出前三名參加獎項,並於現場進行頒獎。
競賽獎勵辦法:
專業組:
綠光首選:一組,含高額獎金、一座獎盃,並每人頒發獎狀一只。
綠獎:一組,含高額獎金、一座獎盃,並每人頒發獎狀一只。
光獎:兩組,含高額獎金、一座獎盃,並每人頒發獎狀一只。
最佳人氣獎:高額獎金。
參加獎 (贊助廠商):三組,提供小贈品(價值千元)
學生組:
綠光首選:一組,含高額獎金、一座獎盃,並每人頒發獎狀一只。
綠獎:一組,含高額獎金、一座獎盃,並每人頒發獎狀一只。
光獎:兩組,含高額獎金、一座獎盃,並每人頒發獎狀一只。
最佳人氣獎:高額獎金。
參加獎 (贊助廠商):三組,提供小贈品(價值千元)
活動網站:http://www.cinema4d.com.tw/
2009年11月3日 星期二
第 22 屆信誼幼兒文學獎 - 動畫影片創作獎
宗旨
1. 獎勵原創幼兒文學的創作及培育幼兒文學創作人才
2. 獎勵原創幼兒動畫及影片創作,提供孩子多元閱讀的優良作品
3. 提昇幼兒文學和幼兒影視產品的創作品質及欣賞水準
獎項與獎勵辦法
● 首獎一名,獎金二十萬元,獎牌乙座。
● 佳作獎一名,獎金五萬元,獎牌乙座。
參賽作品內容與規格
1. 適合年齡:適合 12 歲以下兒童觀賞之動畫或影片。
2. 主題:可自由訂定主題,或選擇信誼幼兒文學獎之得獎作品《媽媽買綠豆》、《子兒吐吐》、《好想吃榴槤》、《星期三下午捉蝌蚪》、《劍獅出巡》進行改編。運用信誼幼兒文學獎得獎作品改編之動畫作品,僅限參加信誼幼兒文學獎競賽專案使用,未獲主辦單位正式書面同意,不得自行或授權他人於非信誼官方所主辦之文學獎活動中公開播放,亦不得張貼於私人及公開網站、或以其他方式散佈等等。
3. 語言:以華語創作
4. 作品規格:2 分鐘以上,不限定創作媒材及製作軟體,參賽作品需交 DVD ( NTSC 或 PAL 規格) 5 份。
5. 徵獎作品必須未於任何媒體發表(包括報紙雜誌、書籍、電視、網路、手機、多媒體等電子媒體及展覽)。作品中若載有任何歌曲或背景音樂,請註明出處。
寄件方式
1.收件日期:2010 年 1 月 15 日至 1 月 31 日收件,郵戳為憑。
2. 請註明參加組別為「動畫影片創作獎」。
3. 請將報名表自信誼網站下載填寫清楚,與作品一同寄出,作品及 DVD 上請勿署名或附加任何可辨識作者的註記。
4. 動畫影片參賽者請注意:
‧報名者除報名表外,請附上劇情簡介。
‧報名作品及資料概不退還 。
6. 稿件請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台北市重慶南路二段 75 號 4 樓 - 信誼基金會「信誼幼兒文學獎評審委員會」收
評選辦法
1. 初選:
‧初選將選出入圍作品圖畫書創作獎、動畫影片創作獎各若干件。
‧初選入圍作品,自動取得參加決選資格。
2. 決選選出每組首獎一名、佳作獎一名。如作品未達水準,評審委員得決議獎項從缺。
出版權與使用權
1. 首獎作品由信誼基金出版社享有獨家出版權;佳作獎由信誼基金出版社優先出版。
2. 凡作品出版成書或影音產品,將與原著作者另定出版合約。
3. 為配合頒獎和推廣活動,獲獎作品得由本基金會安排展出,並在本基金會刊物或其他媒體發表。
4. 如有爭議,主辦單位擁有最終決定權。
得獎名單發表
1. 本徵獎結果將於 2010 年 4 月頒獎典禮中揭曉,得獎名單及頒獎日期將刊登於「學前教育月刊」及信誼網站。
2. 未得獎之圖畫書作品在頒獎典禮舉行過後,由主辦單位主動寄回。
◎信誼奇蜜親子網 http://www.kimy.com.tw/ChildrenLiteratureAward/
◎洽詢專線 (02) 2396-5303 分機 1822
第 22 屆信誼幼兒文學獎 - 圖畫書創作獎
宗旨
1. 獎勵原創幼兒文學的創作及培育幼兒文學創作人才
2. 獎勵原創幼兒動畫及影片創作,提供孩子多元閱讀的優良作品
3. 提昇幼兒文學和幼兒影視產品的創作品質及欣賞水準
獎項與獎勵辦法
首獎一名,獎金二十萬元,獎牌乙座。
佳作獎一名,獎金五萬元,獎牌乙座。
參賽作品內容與規格
1. 適讀年齡:適合 8 歲以下幼兒閱讀。
2. 主題:自由選擇,含故事類及知識類作品。
3. 文字:以華文創作。
4. 作品規格:不拘。
‧原稿尺寸勿大於半開,以方便稿件送收。
‧須結構完整,符合圖畫書之形式要件。
‧可為原創性作品,或重新詮釋既有素材。
5. 徵獎作品必須未於任何媒體發表(包括學校刊物、報紙雜誌、書籍、多媒體、網路等),且可出版成書者。
寄件方式
1.收件日期:2009 年 12 月 1 日至 12 月 15 日收件,郵戳為憑。
2. 請註明參加組別為「圖畫書創作獎」。
3. 請將報名表自信誼網站下載填寫清楚,與作品一同寄出,作品及 DVD 上請勿署名或附加任何可辨識作者的註記。
4. 圖稿製作請注意:
‧圖稿請自行採取保護措施,或以透明紙 (ex:描圖紙) 保護,以免寄送過程中折損或沾黏。
‧文字請勿直接寫在圖稿上,滿版畫面請留裁切邊。
‧圖稿影印裝訂成樣書,彩色或黑白影印皆可,文字請依編排位置貼在影印本上。
‧請將原稿及樣書一本,一同寄來參賽,電腦繪圖者請寄列印稿一份及圖檔光碟一份。
5. 稿件請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台北市重慶南路二段 75 號 4 樓 - 信誼基金會「信誼幼兒文學獎評審委員會」收
評選辦法
1. 初選:
‧初選將選出入圍作品若干件。
‧初選入圍作品,自動取得參加決選資格。
2. 決選選出每組首獎一名、佳作獎一名。如作品未達水準,評審委員得決議獎項從缺。
出版權與使用權
1. 首獎作品由信誼基金出版社享有獨家出版權;佳作獎由信誼基金出版社優先出版。
2. 凡作品出版成書或影音產品,將與原著作者另定出版合約。
3. 為配合頒獎和推廣活動,獲獎作品得由本基金會安排展出,並在本基金會刊物或其他媒體發表。
4. 如有爭議,主辦單位擁有最終決定權。
得獎名單發表
1. 本徵獎結果將於 2010 年 4 月頒獎典禮中揭曉,得獎名單及頒獎日期將刊登於「學前教育月刊」及信誼網站。
2. 未得獎之圖畫書作品在頒獎典禮舉行過後,由主辦單位主動寄回。
◎信誼奇蜜親子網 http://www.kimy.com.tw/ChildrenLiteratureAward/
◎洽詢專線 (02) 2396-5303 分機 1822
2009年11月2日 星期一
「好宅配大金」設計大賞
隨著時代的進步,好的住宅只有好的空間跟好的設計是不夠的,好的空調設計關乎你是否能舒適的待在家中;大金董事長蘇一仲先生特別邀請國內知名室內設計師舉辦「好宅配大金」設計大賞,歡迎您一同參加好宅活動!
活動組別:
◎設計菁英組
◎居家生活組
活動時程:
活動期間:2009 / 10 / 01 ~ 2009 / 11 / 15
網友票選:2009 / 10 / 12 ~ 2009 / 11 / 22
評審評選:2009 / 11 / 23 ~ 2009 / 11 / 30
得獎公佈:2009 / 12 / 03
頒獎典禮:2009 / 12 / 10
參賽資格:
◎設計菁英組
1.參賽者為設計者
2.參賽作品須使用大金空調,類別為住宅空間、工作空間、商業空間、公共空間。
3.參賽作品不限件數。
4.發表作品可以個人或團體為單位,但參賽者需保證參賽作品全為報名者所設計。
◎居家生活組
1.參賽者為居住者。
2.參賽作品須使用大金空調,類別為住宅空間。
3.參賽作品不限件數。
4.發表作品以個人為單位,若同一住宅空間、設計師與居住者皆各自參賽,而有作品重複得獎之爭議,請參賽者自行協調。
參賽辦法:
◎設計菁英組
1.詳填設計菁英組資料表格。
2.準備參賽作品的現場照片 4 張,一張橫式主照片 + 三張輔助照片 + 一張空調配置圖。
3.參賽作品需附 10 字內標題及 200 字內作品設計主張。
4.參賽者另須準備參賽作品的大金空調機型資料。
5.參與活動之作品皆可於活動投票專區接受網友投票。
6.評審團評分 90%、網友票選 10%。
◎居家生活組
1.詳填居家生活組資料表格。
2.準備參賽作品的現場照片 4 張,一張橫式主照片 + 三張輔助照片。
3.參賽作品需附 10 字內標題及 50 ~ 100 字內作品設計主張。
4.參與活動之作品皆可於活動投票專區接受網友投票。
5.評審團評分 90%、網友票選 10%。
作品規格:
1.參賽照片需有 2 張拍攝到空調或其關聯衍生配件,例如:隱藏式出風口。
2.作品的檔案格式為 jpg 上傳,檔案大小至少 2MB 以上,並在 6MB 以下。
3.作品表現主題為突顯空調與室內設計所融合的氣氛。
評選標準:
◎設計菁英組
‧設計氛圍 40%
‧環保節能 30%
‧標題符合度 10%
‧文字敘述切合度 20% (內容需帶出“大金空調、變頻空調、冷氣空調”字樣,並明確描述作品內容)。
◎居家生活組
‧設計氛圍 30%
‧環保節能 20%
‧標題符合度 15%
‧文字敘述切合度 35% (內容需帶出“大金空調、變頻空調、冷氣空調”字樣,並明確描述作品內容)。
獎項:
◎設計菁英組
金獎 1 名:獎金 10 萬元整
銀獎 1 名:獎金 3 萬元整
銅獎 1 名:獎金 2 萬元整
佳作獎 2 名:獎金 5 千元整
◎居家生活組
金獎 1 名:獎金 5 萬元整
銀獎 1 名:獎金 2 萬元整
銅獎 1 名:獎金 1 萬元整
佳作獎 8 名:獎金 5 千元整
詳細活動辦法及說明請至活動網站:http://www.daikinawards.com.tw
2009年10月29日 星期四
《實習大明星》電影海報設計競賽
主辦單位:
大夏數位傳播有限公司
海報規定:
(一)公告方式:訊息將公告於《實習大明星》Facebook 帳號(http://www.facebook.com/RockonStar),請上網登錄並瞭解電影劇情大綱,以利創作。另擬函通知設有美術設計系所之高中職、大專院校。
(二)參賽作品規格:
1.請以電影片名《實習大明星 Rock On 》為設計主軸,並於海報中加入電影片名《實習大明星 Rock On》。
2.請連至《實習大明星》Facebook 帳號(http://www.facebook.com/RockonStar),下載相關劇照,並運用至海報內。
3.輸出 A4 尺寸彩色稿直式印製,並裱於八開( 30cm X 42cm )黑色硬紙板上。
4.海報圖檔須設定尺寸為 75cm X 52cm 之電腦繪圖,解析度為 350dpi 以上及 CMYK 四色印刷模式,請燒錄成光碟乙份。
5.檔案格式請使用 PageMaker、QuarkXpress、CorelDraw、Illustrator、Photoshop 等繪圖軟體製作。
6. 請注意存檔時,須附上字體或文字轉外框曲線、圖檔置入或附上連結之圖檔等。
7.光碟中附上解析度為 72dpi 之 JEPG 檔,圖檔尺寸之寬度不超過 700 像素。
參賽辦法:
(一)海報元素:
參賽作品規範:
1.每位參賽者限投稿三件作品,作品必需符合比賽主題,並需註明真實姓名、聯絡地址、電話及 Email。
2.送審作品於結果公佈前不得參與其他競賽。
3.參賽作品須為創作者二年內之作品。
4.有下列情事者,將取消參賽資格及獎金:
(i)抄襲他人作品
(ii)曾在公開競賽中獲入選以上得獎作品
(iii)有違反相關法令者
(二) 參賽資格:
台灣地區高中(職)、大專以上學生,年齡須以 25 歲以下,方可報名參加。
報名方式:
請連線《實習大明星》Facebook 帳號(http://www.facebook.com/RockonStar),下載報名表,或電洽單位:《實習大明星》02-27005858 * 8533 楊先生聯繫。
作品送件:
(一)紙本作品:以郵寄方式,與報名表同時繳交。
(二)電腦繪圖作品:磁碟片或光碟片存檔,以郵寄方式與報名表同時繳交。
送件地址:106 台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二段 231 號 B305 室,信封請註明「實習大明星海報設計」收,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 98 年 11 月 27 日下午 5 點前親送或掛號寄送,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獎勵方式及名額:
首獎:獎金 20,000 元,獎狀乙張,電影福袋乙份
入圍 9 名:(每名)獎狀乙張,電影福袋乙份
評選及頒獎方式:
(一) 評選方式:
評選項目及分數比重:
◎設計整體性 50%
◎創意性 30%
◎技巧、色彩 20%
(二) 頒獎方式:
所有入圍作品,將公開展示於中國文化大學進修推廣部,得獎作品將於電影首映會公開表揚頒獎。
附則:
1.得獎作品之所有,所有圖版與文件均不退件,參賽作品無論得獎與否,恕不退件。
2.得獎作品將作為推廣宣傳海報且大量印刷,不另支稿費及版稅,另對相關之有教學研究、展覽、攝影、宣傳、出版上網、製作為文宣推廣品等非營利性權利。
3.凡送件參賽者於報名表上切結欄上簽章後,即視為同意並遵循本簡章各項規定。
4.參賽者如有抄襲、重作、臨摹及冒名頂替之情形,或違反本比賽規定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逕取消其參賽資格並公佈之,追回獎金及獎狀。
5.參選作品請自行留存原稿備用,交付之參賽作品不予退件。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任何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毀,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交付備份作品,對毀損之作品恕不負賠償之責。
6.依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 NT$13,333 者,將依法代得獎者扣繳 15% 稅額。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www.facebook.com/RockonStar
2009年10月24日 星期六
98 年度校園金融知識宣導教育 flash 設計競賽
活動目的
‧為協助社會大眾 / 學生建立正確金融觀念,藉由動畫設計競賽,徵選符合主題,具創意概念之作品,透過多元化宣導方式,提升國人對正確金融知識之關切與重視。
‧使參賽者在設計作品之過程中,進一步瞭解相關金融知識,同時培育正確金融觀念。
‧得獎作品將供網站及各式宣導運用,可增添宣導效益,達成寓教於樂之理念。
辦理單位
‧委託辦理單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執行單位:識方網絡有限公司
參賽對象
(一) 全國高中(職)五年制專科學校、國中之在學學生,每件作品得由 1 名老師予以指導。
(二) 全國社會人士(含大專院校以上之在學學生)
競賽組別
(一) 國中生組
(二) 高中職及五年制專科學校學生組
(三) 社會青年組 (含大專院校以上在學學生)
組隊人數
每件作品限 1 至 3 人參與共同創作,每組報名作品數量一件。
活動主題
金融樂活 理財 SO EASY 金融觀念 flash 創意動畫選拔競賽。
創作內容
「正確金錢觀」、「正確理財」、「正確理債」、「正確用卡」、「珍惜信用」擇一為內容,作為作品創意主題
收件截止日期
即日起至 11 月 29 日 (星期日) 24 時止 (郵戳為憑)。
作品繳件
將參賽資料暨作品以網路上傳或掛號郵寄等方式予執行單位,如作品原始檔案 (.fla 檔) 超過 10MB, 請連同報名表及同意書逕以郵寄方式繳件,報名表請自活動網站下載 。
(一) 上傳網址:http://flash.i-direct.com.tw/
(二) 通訊地址:702 台南市新孝路 79 號 1 樓 「金融樂活 理財 SO EASY
金融觀念 flash 創意動畫選拔競賽」活動小組收。信封註明「金融樂活 理財 SO EASY 金融觀念 flash 創意動畫選拔競賽」參賽作品
參賽作品規格
(一) 自宣導金融知識五大主題中擇一主題進行設計,設計內容須與主題充分連結,並具創意。
(二) 創作方式:
1. 國中生組:以 Swishmax 軟體或 FLASH 軟體自行創作 flash 主題動畫作品
2. 高中職及五年製專科學校與社會青年組 (含大專院校以上在學學生):以 adobe FLASH 軟體製作
(三)繳件作品數位化檔案規格
A. 檔案格式:
1.作品原始檔
2.副檔名為 SWF 格式之動畫檔案。
B.檔案大小:畫面尺寸最大為 1024 × 768 pixels,作品原始檔及 SWF 如超出 10M 請以郵寄方式繳件。
C.作品時間:製作 30 ~ 180 秒內之 flash 動畫
D.檔名名稱:以英文及數字為原則命名。
(四) 作品素材不限,可使用照片、影片、音樂、電腦繪圖等任何形式以 Flash 來呈現(需注意作品素材使用版權、著作權,若有侵權,將導致參賽資格及獎項取消)。
(五) 創作內容可參酌活動網站 (http://flash.i-direct.com.tw/) 有關之金融知識,但不限於活動網站所載之金融知識內容。
(六) 如使用音樂或其他具著作權素材,請檢附合法使用證明(版權、著作權授權書)。
(七) 參賽作品之檔案名稱請以英文或數字命名,以免上傳至 Linux 主機會發生無法預覽之問題,請參賽隊伍特別注意。
評審方式
本次競賽審查由評審團成員以下列評比標準進行評審:
‧主題連結性 ( 40% ):主題傳達正確度。
‧創意運用 ( 30% ):劇情創意度與活潑性。
‧美術呈現 ( 30% ):製作所使用的方式、技巧,以及作品完成後所呈現畫面的美感。
※備註:
1.前述評比標準與比重如有更動,由評審會議決定之。
2.若遇同分情形,由評審委員重新票選決定名次。
獎勵辦法
各組別依評分高低取前三名獲獎,四到六名取佳作獎,各獎之獎金及獎品如下:
社會青年組 (含大專院校以上在學學生):
第一名:新台幣三萬元及獎狀一只。
第二名:新台幣一萬八仟元及獎狀一只。
第三名:新台幣一萬元及獎狀一只。
佳作:(三名) 新台幣五仟元及獎狀一只。
全國高中 (職) 五年制專科學校:
第一名:新台幣一萬八仟元及獎狀一只。
第二名:新台幣一萬五仟元及獎狀一只。
第三名:新台幣一萬元及獎狀一只。
佳作:(三名) 新台幣三仟元及獎狀一只。
國中生組:
第一名:新台幣一萬二仟元及獎狀一只。
第二名:新台幣一萬元及獎狀一只。
第三名:新台幣五仟元元及獎狀一只。
佳作:(三名)新台幣三仟元及獎狀一只。
※備註:
1.高中(職)五年制專科學校組、國中生組獲獎者,該件作品若設有指導老師,指導老師獲個人獎狀一只。
2.各名次得獎作品若為兩人以上共同創作者,其獎金平均分配。
評審結果公告
得獎公告:12 月 18 日 (五) 於活動網站公佈獲獎名單。
得獎通知:由執行單位專函通知得獎者,相關領獎事宜隨同專函告知。
注意事項
參賽作品需符合本案有關參賽作品之規定並提供所需完整資料。
一、參賽作品內容不得含有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內容。活動執行單位保有淘汰權。
二、參加作品如有毀損、畫質太差等情形者,均不予受理參加,參賽作品恕不退還。
三、參賽資料恕不退件,若有需要請參賽者自行備份留存。
四、評審有權視參賽情況決議最後獎勵,必要時獲獎名額得以「從缺」。
五、得獎者以得獎一次為限不得重覆,得獎名單公佈於本活動網頁,公佈次日並依得獎者於本活動所填寫的資料,以 email 及電話通知得獎者領取獎項相關事宜。
六、依所得稅法規定,獎金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以上者,執行單位得依法對獲獎者扣繳 10% 稅額,如未超過金額仍須依法報稅,但不需繳付機會中獎稅。
七、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報名簡章的各項內容及規定,若有未盡事宜,一切競賽規定以活動網站最新公告為準,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
版權聲明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所採用之圖片、照片、文字、音樂等受著作權法所涵蓋項目,需取得合法使用權,並不得抄襲,引用文章資料應載明出處。若經發現抄襲盜用情事,取消參賽資格;若評審選獲獎後之作品遭檢舉發現,經查證屬實,委託辦理單位及執行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追回所頒發之獎項、獎金,並送交相關單位處理。
二、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原創創作並無抄襲仿冒情事,且未曾對外公開發表。若有上述情形,參賽者須自行負責,且委託辦理單位及執行單位將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將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
三、抄襲、或有其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行為,經法院確定或經人檢舉後查證屬實者,已發獎狀、獎金及獎品須交還委託辦理單位及執行單位,有關法律責任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四、參賽作品內容為尊重他人版權,不得在無授權情況下擷取他人角色、劇情、音樂與其他特點。
五、由於參賽作品將有機會在大眾媒體上刊登或播映,請自行取得作品中所使用影像及音樂之使用授權。獲報通知將在大眾媒體公開放映作品之創作者,若有任何著作權糾紛,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六、參賽者作品仍保有著作財產權即不可更動之著作人格權,但授權主辦單位行使宣傳加以剪輯、重製、配樂,於任何形式之媒體或以其他方式進行相關活動推廣,並擁有無償之永久使用權,本規則亦適用於網路。
活動網站:http://flash.i-direct.com.tw/
2009年10月22日 星期四
台灣檳榔防制暨口腔癌防治聯盟LOGO設計徵選
1. 活動緣起:
口腔癌是我國男性癌症發生率和死亡率第四名,更是 25 - 44 歲男性最多人罹患的癌症!四年罹患口腔癌的人數,一年高達 5,352 人罹患口腔癌,且約有 2,200 人死於口腔癌!在台灣,檳榔與口腔癌關係密切:88% 口腔癌患者有嚼食檳榔的習慣,因此口腔癌防治工作與檳榔防制息息相關。
「台灣檳榔防制暨口腔癌防治聯盟」結合檳榔防制及口腔癌防治之社會團體及個人組成工作聯盟,於 2008 年 4 月 2 日成立,共同努力於口腔癌防治、宣廣檳榔健康危害,期能降低檳榔嚼食率及口腔癌的發生率與死亡率。
作為新的聯盟,希望對內凝聚聯盟成員的共識,以及對外吸引社會大眾參與並且提升對檳癌防制工作的了解與關注,因此藉由創意活動,邀請全民參與標誌設計比賽,塑造聯盟的組織形象。
2. 主辦單位:台灣檳榔防制暨口腔癌防治聯盟
3. 贊助單位:新竹貨運股份有限公司
4. 徵選項目與條件:
台灣檳榔防制暨口腔癌防治聯盟 LOGO (標誌),必須能充分展現聯盟的精神與宗旨。
5. 徵稿時間:
即日起至 2009 年 10 月 30 日截止
6. 參賽資格:
不限
7. 作品規格:
請繳交書面及電子檔各一份,說明如下:
‧書面 - 請將作品列印於 A4 規格報名表並填妥各項資料,共三頁:
§ 第一頁:Logo 彩色
§ 第二頁:Logo 黑白
§ 第三頁:參賽者基本資料、設計理念說明 (100 字以內),以及著作權轉讓同意書 (請務必簽名)
‧電子檔 - 請儲存為向量檔或 jpg 檔格式 (解析度300 dpi,並編排於 210 x 297 mm 檔案中),並燒錄成光碟。
8. 投稿方式:一律以郵寄投稿方式
‧請將報名表正本及電子檔光碟寄到:104 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 91 號 3 樓 「台灣檳癌防制聯盟工作小組」收
‧請註明「台灣檳癌防制聯盟 Logo 徵選活動」
‧截稿日期以郵戳為憑
9. 評分標準:
視覺 30%
理念傳達 30%
創意 20%
應用度 20%
10. 評選方式:分二階段評選
‧初選階段:由聯盟會員各選出五名作品進入決選,
評選時間:2009 年 11 月 2 日至 6 日
‧決選階段:由評審委員從初選選出作品,評選出前五名優選作品,以及首獎一名
評選時間:2009 年 11 月 9 日至 13 日
11. 獎勵方式:
‧首獎:獎金新台幣壹萬元,獎狀乙面
‧優選:獎狀乙面
12. 名單公佈與頒獎:
‧入選及首獎名單與作品將於 2009 年 11 月 30 日公佈在活動網頁與聯盟部落格
‧頒獎(首獎與優選獎)將於 2009 年 12 月 2 日「台灣檳癌防制聯盟」舉辦的活動頒贈
13. 相關規定:
‧參賽者每人以一次投稿為限,重複投稿以棄權論。
‧參賽作品限原創之作品,不得抄襲、改編、冒名頂替,如有上述情形,除取消名次、追回獎狀及獎品外,參賽者並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請提供投稿者真實個人資料,以利後續聯絡、通知及獎金兌換作業。若經發現資料不符則取消得獎資格,不得有異。
‧依稅法規定,中獎獎項之總獎金超過 1,000 元時,優勝者需申報並繳納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核對 ( 外籍人士需要提供護照影本 ),依稅法規定須扣繳 10% 之稅金 ( 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於一課稅年度內在台灣地區居留、停留合計未滿 183 天扣繳 20% 之稅金 )。
‧參賽者為著作人,凡投稿之稿件資料將歸「台灣檳榔防制暨口腔癌防治聯盟」版權所有,不得取回或轉為他人所有。
‧參賽者需提供設計圖之原始檔案,凡投稿作品著作權皆歸「台灣檳榔防制暨口腔癌防治聯盟」所有,主辦單位有權修改作品及相關呈現、應用,不另給酬。
‧參賽作品未達到標準,獎項以從缺論。
‧參賽作品恕不退件,投稿者請自留底稿。
‧本徵文辦法若有未盡詳細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徵稿活動事項若有疑問,請電洽活動洽詢專線。
14. 聯絡方式:
「台灣檳癌防制聯盟」工作小組
白小姐 (02) 2507-8006 #611
謝小姐 (02) 2507-8006 #623
e-mail:nobetelnut@gmail.com
活動網站及資料下載:http://www.sunshine.org.tw/nobetelnut/
2009年10月21日 星期三
台灣碳標籤 logo 設計徵選活動
壹、活動宗旨
隨著全球暖化,現今各國無不相繼分析產品由原料取得、製造、運輸、使用、廢棄、處置等階段所消耗物質及能源,換算為二氧化碳排放量(碳足跡),並以碳標籤方式呈現。
本署為提升綠色消費意識,使民眾於採購過程中認識及了解該商品二氧化碳排放量,特舉辦商品碳標籤logo設計徵選活動。該標籤應包括二氧化碳圖示、排放量、核發單位(如 Taiwan EPA)等相關資訊,以供宣導及推廣商品碳足跡標示之使用,俾供民眾選購低碳產品,引導邁向低碳社會之路。
貳、主辦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承辦單位:國立台北科技大學環境工程與管理研究所
參、參選資格
台灣地區各高中(職)以上學生及有興趣之社會人士共同參與。
肆、作品規格
(一)本比賽為響應節能減碳,提倡無紙化作業,各參賽者應先至本署綠色生活資訊網站 - 碳標籤徵選活動專區(http://greenliving.epa.gov.tw/ )進行報名資料登錄及設計理念說明,並將參賽作品以電子檔案上傳。
(二)彩色稿本 (15cm × 15cm) 及黑白稿本(2cm × 2cm)之標誌圖各乙式,彩色稿部分請用印刷標準色(CMYK)色彩標示。
(三)圖樣設計需考慮放大、縮小,應用於各種材質之產品外包裝、文宣、簡報檔、網站等製作,且能明顯識別。
(四)電子檔案格式:創作圖稿部分請附原始檔案及 jpg 檔 (300dpi)。原始圖檔請以 Corel draw 或 Illustrator 或 photoshop 等向量繪圖軟體製作,文字請建立外框或轉曲線後,再存檔為 CMYK 模式之 eps 或 ai 檔,並設定檔名為:LOGO.eps,提供向量檔;作品解析度需高於 300dpi。
(五)檔案名稱應以參賽者姓名為準,例如:林小明 LOGO.ai、林小明 LOGO.jpg。(上述林小明為參賽者姓名之舉例,實際參賽者須與報名表相同)。
伍、收件規定
(一)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98 年 10 月 23 日截止收件,逾期不予受理。
(二)交件方式:至綠色生活資訊網站 (http://greenliving.epa.gov.tw/) 填寫報名表,並將作品圖檔上傳 (圖檔大小 3M 以下,若大於 3M 請先壓縮圖檔再上傳)。
陸、評選辦法
(一)評選方式:將分初選、決選二階段進行,召開評審會議進行參賽作品評比。
(二)評審作業:由具有大眾傳播、環境教育、環保保護等專業背景之專家學者與主辦單位代表擔任評選委員,針對設計理念、創意及整體造型、美感或美觀性、意涵說明及環保相關性之方向評比,選出特優 1 名、優等 2 名及佳作 2 名。
(三)評選標準:
‧設計理念 40%
‧創意及整體造型 25%
‧美感或美觀性 25%
‧意涵說明及環保相關性 10%
柒、得獎名單公布
將於 98 年 11 月 9 日(星期五)前於本署綠色生活資訊網站公布評選獲獎名單,並以 E-MAIL 及電話通知得獎人,告知活動頒獎日期及領獎相關事宜。
捌、活動獎項:(作品未達獎項水準者,得以從缺)
(一)特優:1 名,獎金新臺幣 10 萬元整及獎狀乙紙。
(二)優等:2 名,每名可得獎金新臺幣 3 萬元整及獎狀乙紙。
(三)佳作:2 名,每名可得獎金新臺幣 1 萬元整及獎狀乙紙。
玖、領獎方式
(一)頒獎典禮預訂 98 年11 月中旬舉行,若未能出席者,請於頒獎典禮次日起至 98 年 11 月 30 日止(週一至週五上午 9 點 30 分 ~ 下午 5 點),至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 3 段 1 號「國立台北科技大學環境工程與管理研究所」領取,並出示相關身分證明文件,現場簽收領取。如無法親自前來領獎,可委託他人代領,代領人需提出個人及得獎人之身分證明文件與得獎人自製授權書等文件辦理領取手續。
(二)若有獎項相關問題,可於上班時間撥打 02-27712171 分機 4183 洽詢。
(三)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品在新臺幣 $20,000 元 (含) 以上者,得獎者必須依規定扣繳 10% 中獎所得稅額,始得領獎;中獎人為外籍(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 183 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依規定扣繳 20% 稅率;得獎人收到通知後,須於指定期限內繳交國稅局繳款書收據聯[紅色聯]、身分證影本及用印後之領獎收據。
(四)得獎者若為未成年人,需檢附戶籍謄本並提出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五)得獎人於 2009 年 11 月 30 日(星期一)後仍未領取者,取消該次得獎資格。
拾、活動洽詢
活動網址:綠色生活資訊網(http://greenliving.epa.gov.tw/)
聯絡單位:國立台北科技大學環境工程與管理研究所 - 商品碳標籤logo設計徵選活動小組 魏佩如
聯絡電話:02-27712171 分機 4183
聯絡傳真:02-27764702
電郵:514pearl@gmail.com
壹拾壹、注意事項
(一)須以個人名義參選,每人限參選一件作品,參賽表 (1) (2) 請詳細填寫,否則不予評審。
(二)參選作品應為未曾發表之原創作品,並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
(三)參選者所提供之創作內容不得違反智慧財產權相關法令之規定,倘有涉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參選者自負法律上責任,並取消其得獎資格。
(四)著作授權:本署擁有刪修權及全權使用,其著作財產權歸本署所有,得以著作權法之相關規定行使一切使用及公開登載等權利。得獎者提供之文字內容本署有權於媒體(含網路電子媒體)發表、出版,且編輯人員基於版面編排需要,有權斟酌刪減文稿字數,並不另支稿酬。
(五)不得以不當手段爭取獲得活動之獎項。經發現違規者,將取消其參加資格,追繳回獎金及獎牌(狀)外,並由次優作品(依所得序分排序)遞補。
(六)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七)若主辦單位因參賽者上傳資料遭第三人請求、索賠、提出民、刑事訴訟或主張任何法律上之權利,參加者應賠償主辦單位因此所生之全部損失與費用。
(八)參選者須尊重評審團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選作品未達評審標準者,獎項從缺。
(九)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之。
活動網站:http://greenliving.epa.gov.tw/GreenLife/actions/GreenAction0928/index.html
2009年10月17日 星期六
捐血宣導海報設計徵選
一、宗旨:
為加強宣導並推動「全民參與捐血運動」,特徵求富創意且能激發民眾積極參與捐血的宣導海報設計,帶動全民捐血。
二、主辦單位:
醫療財團法人台灣血液基金會
三、海報主題:
以推廣全民參與捐血運動為創作方向,並自訂主題。
四、活動時間:
(一)報名送件及截止日期:自 98 年 10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下午 5 時止(以郵戳日期為準)。
(二)評選結果公告:98 年 12 月下旬於本會網站公布。
(三)頒獎:99 年 1 月(配合 99 年捐血月記者會,時間另行公告)。
五、徵選辦法:
(一)組別:
1.社會組:一般社會人士皆可報名參加。
2.學生組:凡中華民國教育部立案之各級學校之在學學生(需附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
(二)應徵稿件請詳列作者姓名、身分證字號、地址、聯絡電話及就讀學校(學生組)並註明參選「捐血宣導海報設計徵選」,於 98 年 10 月 31 日前郵寄至台灣血液基金會公關處收(100 台北市中正區南海路 3 號 3 樓)。
聯絡人:吳泰民 電話:02-23939905 02-23511600 #333。
(三)每人參選稿件限選一組參加,以 3 件作品為限。
(四)報名表請至本會網站(www.blood.org.tw)下載或至各捐血中心索取。
六、作品規格:
(一)海報為對開(75 × 52cm)尺寸之電腦繪圖,並設定解析度為 300dpi 及 CMYK 四色印刷模式,恕不接受手繪稿。
(二)海報必備元素:本會 LOGO 圖案及「醫療財團法人台灣血液基金會」中英文標準字,請設計者適度擺放。相關檔案請至本會網頁下載,並請依原比例縮放。
七、繳件規則:
(一)將作品輸出菊 8 開(A4,29.7 × 21cm)尺寸之彩色樣張,並黏貼於黑色硬式卡紙正面,下方貼上 300 字設計理念,報名表黏貼於裱板背面。
(二)得獎作品:
各組得獎作品經主辦單位通知參賽者,必須繳交或寄送作品光碟,寄送地點與報名地點相同。光碟需包含以下檔案:
1.海報原始檔(解析度為 300dpi 及 CMYK 四色印刷模式)。
2.海報 JPEG 檔(解析度為 72dpi)。
3.作者資料,內含報名表格及創作理念。
八、評選辦法:
(一)評審小組:由本會聘請相關專業人士共同組成評審小組。
(二)評選標準:依主題掌握、視覺效果、創意及構圖佈局等項目加以評分。
九、獎項及獎金:
(一)金獎
社會組(1名):獎金新台幣 4 萬元及獎狀乙幀。
學生組(1名):獎金新台幣 3 萬元及獎狀乙幀。
(二)銀獎
社會組(1名):獎金新台幣 3 萬元及獎狀乙幀。
學生組(1名):獎金新台幣 2 萬元及獎狀乙幀。
(三)銅獎
社會組(1名):獎金新台幣 2 萬元及獎狀乙幀。
學生組(1名):獎金新台幣 1 萬元及獎狀乙幀。
(四)佳作:每組各取 5 名,獎金新台幣 5 千元及獎狀乙幀。
十、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須為原創性,未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或展出之作品,亦未曾獲其他單位獎項或補助。作品如涉及著作權之侵權及不法行為,概由報名者自行負責,並取消其得獎資格。
(二)應徵稿件未達評審水準時,評審有權決定從缺。
(三)所有獲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本會所有,本會並保有入選稿件之修改權。
(四)參選作品請自行留存原稿備用,交付之參賽作品不予退件。
(五)活動內容如有修訂、變更,請參閱本會網站最新訊息公告。
※ 獎金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含)以上,依所得稅法規定需扣繳 10% 稅金,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扣繳 20% 稅金。
活動網站及詳細資訊:http://www.blood.org.tw/index.php?action=activity_news&id=2113
2009年10月11日 星期日
心米、心苑、心味稻 - 山水有機米創意包裝設計競賽
一、活動目的
藉由舉辦全國性的包裝設計競賽,將參賽者的創意與巧思,結合山水米的企業精神及苗栗縣苑裡鎮當地的風土人文,設計出具創意性與實用性的包裝,也企盼透過競賽鼓勵青年學子及社會大眾關心苑裡有機米的發展與文化意涵。
二、主辦單位:山水米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三、協辦單位:靜宜大學觀光事業學系
四、報名資格
國內各高中職、大專院校在籍學生,均可報名參加,可以個人或是團隊名義報名。
※ 每組報名件數不限,但每份作品只能有一代表人,且代表人作品不得重複。
五、競賽主題與內容
1. 設計主軸:山水米企業理念「友善大地,健康人生」
(1) 有機農民的人文特寫。
(2) 有機稻米的四生(生產、生態、生活、生命)的意象表現。
(3) 苑裡的土地、人文及風俗民情的特點。
※ 上述設計主軸參考資料可於「心苑、心米、心味稻」網站 http://www.e-rice.com.tw/ 查詢
2. 競賽內容:
(1) 設計品項:設計有機米的內袋與外包裝,包裝的重量以 1 至 3 公斤裝為主。
(2) 設計概念:有機農民的人文精神、有機稻米的四生(生產、生態、生活、生命)的意象表現,以及苑裡當地的土地、人文、風俗等三條主軸為設計概念。
(3) 必備元素:包裝的設計上,須加上山水米的企業識別標誌,以及參照「心苑、心米、心味稻」網站上,「山水有機米產銷班」有機稻作的分佈的地圖作為設計元素。地圖的設計元素,請發揮創意設計切勿直接套用。
(4) 參考素材:請參考「心苑、心米、心味稻」網站內容,有關苑裡沖積扇平原的風貌、有機米的背景知識及有機米四生、有機農民的人文風采,以及苑裡當地有機稻農的庄稼故事為整體設計的參考依據。
例如,有機農民的生活語錄:
陳永山:「大地是我的母親,要好好疼惜她。」
吳水池:「有機栽培豐富我的田間生態。」
鍾徐樑:「我從事有機農作生產,是良心事業,亦是為子孫種福田。」
余啟全:「有機是一種良心事業。」
徐能發:「種有機就是比較好,你看現在水溝裡的蜆仔這麼多!」
(5) 商業化應用:兼顧創意性與商業化的運用性,設計獨特、原料安全及成本考量。
(6) 原創性設計:必須為原創性設計,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虞。
六、設計限制
1. 規格與材質:
(1) 規格與材質不限,參賽者可依環保、創意性的方向為素材的挑選主軸。
(2) 須評估製作成本與商業量產的可行性。
(3) 可參考現行包裝規格與材質:
a. 包裝袋的標準材質,NY15 + PE100。
b. 包裝袋規格尺寸如下:
◎包裝重量:2kg
立體包裝:390×65×120 (mm)
平面包裝:360×240(mm)
◎包裝重量:1.5kg
立體包裝:320×65×120 (mm)
平面包裝:310×240(mm)
◎包裝重量:1kg
立體包裝:310×50×90 (mm)
平面包裝:300×210(mm)
2. 商品化:包裝袋內容物以山水米的有機米為設計標準,包裝重量以 1 至 3 公斤為主,須評估可商品化、實用性及運送的便利性。
3. 設計稿尺寸:菊八開 A4 直式(上下左右留邊 1.5cm),內容必須包含三視圖呈現,每份作品不限張數但請標明頁數。
七、報名方式
1. 活動期間:自 98 年 9 月 28 日至 98 年 11 月 14 日止
2. 截稿日期:98 年 10 月 30 日
3. 請將下列資料於 98 年 10 月 30 日前(以郵戳為憑),掛號寄至【35874 苗栗縣苑裡鎮玉田里 7 鄰 91-1 號山水米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收】
(1) 書面報名表乙份。
(2) 平面設計稿(含圖及設計理念與特點說明)乙份。
(3) 所有檔案及設計稿電子檔乙份,需燒錄於光碟中。
(4) 設計作品實體打樣一份
註:以上共一式四份
八、評審方式
1. 由主辦單位邀請五位評審,包含產官學之專業人士擔任評審委員,共選出八組進入決賽。
2. 將於 98 年 11 月 6 日在山水米官方網站上公佈進入決賽之參賽者名單,並通知進入決賽之參賽者。
九、決賽
1. 預訂於 98 年 11 月 6 日公佈決賽名單,並公告於山水米官方網站。進入決選名單之參賽者,於 98 年 11 月 14 日至山水米有機稻場進行最後決選。請入圍的參賽者製作設計樣品一份及 10 分鐘的簡報,向評審說明創意來源及設計理念,簡報結束後現場公佈名次並進行頒獎。
十、評選標準
1. 文化意涵【30%】:作品能呈現與傳達有機米四生、有機稻農的生活態度與苑裡特有的風土民情之文化印象。
2. 外觀造型【20%】:作品之外觀、完整性、美學、細節處理...等,具有充分滿足設計目的之考量,且有造形、色彩與樣式等設計要素所構成之整體美感。
3. 創意【30%】:作品的原創性、創意、特點...等。
4. 商品化可行性【20%】:作品量產之可行性,包括可大量生產、產品安全、成本分析等。
(1) 安全性:充分考慮使用之安全性,並符合該產品相關之安全規定。
(2) 實用性:充分考慮實際生產、運輸、倉儲、販售、消費使用之實用性。如:
◎產業面:易於搬運、填充、封合、倉儲、生產管理及宅急便運送之便利性。
◎消費面:形狀、大小、材質及攜帶,及開啟或再封閉等能讓消費者感到取用方便之特性。
(3) 成本分析:素材取用與製作成本等。
(4) 其他:如考慮環保與自然生態保育、附加功能、再利用...等訴求。
十一、獎勵辦法
1. 第一名:壹名,獎金參萬元及獎狀一只、山水米提供之紀念品一份。
2. 第二名:壹名,獎金貳萬元及獎狀一只、山水米提供之紀念品一份。
3. 第三名:壹名,獎金壹萬元及獎狀一只、山水米提供之紀念品一份。
4. 佳作:五名,每位獎金貳仟元及獎狀一只、山水米提供之紀念品一份。
※ 台灣地區依稅法規定,獎品價值超過 NT$1,000 元,須列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超過 NT$13,333 元者,須代扣 15% 中獎所得稅(外國人需扣 20%)。
十二、展覽與發表
1. 所有參賽作品將發表於山水米官方網站。
2. 得獎作品預計於山水米「新科技‧心品牌 - 由 GIS 導入山水米故事地圖」成果發表會中發表。
3. 其它相關展覽或媒體的露出與發表。
十三、注意事項
1. 若參賽總組數未達十五件以上,或所有參賽者得分皆未超過 70 分,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本次競賽。
2. 參賽作品的所有運送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參賽者於寄件後請自行與委託寄件公司確認作品送達主辦單位與否,且參選作品恕不退件,請自行保留備份。
3. 作品於寄送時,請妥善包裝,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參賽者之作品若運送過程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評選之困難,或無法參賽者,不延長收件時間或另行評選,參賽者不得異議。
4. 參賽作品於競賽或展覽過程中,如有不符本活動辦法之規定或涉及仿冒、抄襲等情事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者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與獎狀,且參賽者須自行完全負擔所有的法律責任。
5. 參賽者應尊重主辦單位評選委員會之決議,除非能列舉證明本次競賽之得獎作品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外,其餘不得有異議。
6. 評審過程採雙匿名方式進行,除報名表外,參賽者不得在設計稿上簽名或標示記號。
7. 得獎作品以參賽者之代表人為著作人,於名次確定之時,得獎人應放棄行使其著作人格權,並將其著作財產權與設計原始檔讓與主辦單位,必要時主辦單位對得獎作品保有修改權。
8. 得獎之作品,主辦單位與協辦單位有研究、攝影、宣傳、網頁製作、展覽、出版以及成品販售等權利,作者不得異議。
9. 凡參加徵選者,視同承認本活動簡章之各項規定。
10. 活動洽詢:山水米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承辦人:賴雅汶,電話:037-743616,E-MAIL:laiyw@ssv.com.tw
十四、主辦單位保有以上競賽規則依實際運作情況修改之權力。
活動網站:http://www.ssv.com.tw/design.html
勞工紓壓網 Flash 紓壓小遊戲設計比賽
您是 Flash 遊戲設計高手嗎?
勞工紓壓網特舉辦「Flash 紓壓小遊戲設計比賽」
快將您的創意點子秀出來
得獎作品有機會展示在網站上喔!
活動目的
舉辦紓壓遊戲設計徵件活動吸引大眾運用創意設計出符合主題具創意概念之作品。得獎作品將供網站及各式宣導運用,可增添宣導效益,達成寓教於樂之理念。
主辦單位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紓壓健康網
活動時間
98 年 09 月 28 日至 98 年 10 月 28 日下午 5 點止,截稿日期以郵戳為憑。
活動資格
對本活動有興趣或愛好設計創作之個人、團隊。
※ 若以團隊集體創作,需在報名時指定一名代表人以便聯絡。
參加辦法
運用創意設計出符合主題具創意概念之紓壓小遊戲。
將參賽作品燒錄成光碟連同報名表一份等文件一並寄到:100 台北市紹興北街 5 號 8 樓。
作品規格
‧作品內容必需健康、不涉及色情、暴力以及和國家法律相牴觸內容。
‧作品須以 flash 動畫軟體製作,參賽作品請提供電子檔案,檔案內容需含 Flash 原始檔 (.fla檔) 及影片執行檔 (.swf),影片原始檔請以 1024 pixel (長) x7 68 pixel (寬) 儲存。影片執行檔需可在 Flash Player 9 以上版本播放。
‧如使用音樂或其他具著作權素材,請檢附合法使用證明(版權、著作權授權書)。
‧作品檔名規則請依照次序:參賽者名稱(底線)作品名稱,如:王小明_打氣球
評選方式
由主辦單位邀集相關專業人士進行評選,評分標準如下:
‧主題性 ( 30% ):主題傳達正確性
‧創意性 ( 30% ):創意運用與活潑性及趣味性
‧互動性 ( 10% ):作品呈現互動性以增進與民眾的可親性
‧美術呈現 ( 30% ):製作所使用之方式、技巧與美感
注意事項
‧為維護比賽入選作品之水準,主辦單位保留獎項增減、作品刪修之權利。各獎項如無適當作品入選,經評審決議,得以從缺。
‧所得獎品以實物為準,所有獎項不得折換現金。各獎項得獎人領取獎品時,應即檢查獎品之完整,領回後如發現有瑕疵,自行洽經銷商辦理換貨或保固。
‧本活動獎項僅寄送台、澎、金、馬地區。
‧得獎名單除個別通知得獎人之外,亦將得獎者公佈於行政院勞委會勞工紓壓網活動網頁上。
‧得獎者需於通知得獎一週內繳交領據,逾時未繳交上述文件,且經本單位以 Email 再次通知後一週,仍未繳交者,視同放棄,該獎項將以從缺處理。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承辦單位得隨時於行政院勞委會勞工紓壓網站補充解釋,不另行通知。
‧凡報名者均即視為已充分瞭解上述各條款所載承辦之單位擁有之權益及義務且願意完全遵守本辦法所述之各項規定。
‧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如有需要請先自行留底。
版權相關規定注意事項
1.參賽之作品須未經公開發表,參賽者若涉及違反著作權相關法律,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必須自負一切法律責任,概與承辦單位無關。若得獎作品經檢舉有抄襲。之嫌經查證屬實,承辦單位得取消名次並追回獎項。
2.經獲選後之作品及原稿其著作財產權歸行政院勞委會所有,參賽者不得行使著作人格權,並需簽署該作品著作權讓渡書,且配合提供相關資料。行政院勞委會及承辦單位擁有修改、重製、攝影、著作、各類型態媒體廣告宣傳、刊印、公開展示及商品化等權利均不令予通知及支付費用。
3.參賽作品所採用之圖片、照片、文字及音樂等受著作權法所涵蓋項目,皆須取得合法使用權,不得抄襲,若評審選獲獎後之作品遭檢舉發現,經查證屬實,委託辦理單位及執行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追回所頒發之獎項、獎金,並送交相關單位處理。
4.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原創創作並無抄襲仿冒情事,且未曾對外公開發表。若有上述情形,參賽者須自行負責,且委託辦理單位及執行單位將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
活動網站:http://wecare.cla.gov.tw/LCS_web/Activity/09_Cla_FlashGame/index.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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