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15日 星期五
7-ELEVEN 潮 T 設計比賽
投稿主題:
請參賽者以思樂冰相關主題為設計概念,設計潮流 T 恤並上傳您的設計作品。
參賽者可重複投遞不同稿件,但一件作品僅限投稿一項主題。
投稿時間:
2009 / 05 / 06 ~ 2009 / 06 / 30
比賽時程:
2009 / 05 / 06 ~ 2009 / 06 / 30 上傳參賽作品
由統一超商專業評審團評分並選出得獎作品。
2009 / 07 / 15 於 7-ELEVEN 網站 (含 7-ELEVEN Slurpee 網站) 公佈得獎作品。
活動獎項:
1. 由評審評選出 3 名得獎者。
2. 得獎作品將頒發 i-cash1 萬元整。
※ 得獎作品之智慧財產使用權於得獎確立後即視同轉移主辦單位所有,未來是否使用於相關活動上,將由主辦單位決定。若經評選後採用,將另行通知原作者,但不另頒發獎金與稿費。
作品規格:
1. 請依照徵稿比賽檔案規範投稿。
2. 作品請務必符合此規範製作,否則不予採用:
‧尺寸:15cm X 15cm 以上
‧解析度 400dpi 以上,500KB 以內,網頁瀏覽 JPG 格式圖檔。
3. 參賽者須為投稿之設計作品命名並以 100 字以內文字說明作品概念
4. 參賽者請保留原始高解析度圖檔,以利入選作品實際印刷使用。若因提供圖檔解析度過低,視同棄權。
5. 參賽者須簽署「自律公約」及「著作權公約」,未簽署恕不受理。
誰來評審:
統一超商專業評審團
注意事項:
1. 參加本活動者,必須為 7Club 會員,若您還不是會員,歡迎立即加入會員。
2. 若您之前已加入 7Club 會員,請務必確認會員資料之正確性,以方便活動小組連絡中獎事宜。
3. 參賽作品必須為自行創作,請與主辦單位一同尊重「智慧財產權」,請勿上傳有侵權之嫌的圖檔,禁止抄襲或複製他人作品,禁止涉及色情、暴力、毀謗、人身攻擊、宗教議題、政治議題或不雅作品,禁止侵害他人隱私權或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共秩序作品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並請勿張貼與本活動主題無關之內容, 同一作品也請勿重覆投稿,如發現以上情節之投稿,本網站管理者有權直接刪除該文章,不另行通知。若有第三人對作品之適法性(如著作權肖像權)提出異議,並經查明屬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並追繳獎品或贈品外,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並承擔主辦單位之ㄧ切損失,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4. 所有投稿作品之著作人格權屬創作者,惟主辦單位可運用相關創作元素於非營利性質之傳播與行銷用途,得獎確立之前創作人可保有完整著作權益。
5. 著作權:得獎作品之智慧財產使用權於得獎確立後即視同轉移主辦單位所有,得獎人可保有著作人格權,主辦單位得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使用,或授權第三人使用。
6. 未得獎作品之創作,主辦單位僅保有非營利性之事件宣傳與行銷散播權利,未來若有直接而完整採用之必要,主辦單位將另行個別與創作人協商基本稿費以取得所需權利。惟創意是無限,任何 idea 皆可能類似或雷同,請參賽者以開闊的心參賽,若未來發生僅屬類似概念開發販售之商品/服務/活動,統一超商恕不支付任何授權費用。
7. 參賽作品間若有部分雷同的內容,將由評審團專業判定,請參賽者尊重主辦單位評審團的評審結果。
8. 若以惡意之電腦程式或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意圖混淆或影響比賽結果者或有違法之行為,一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主辦單位除得立即取消參賽者之參賽得獎資格,並得追回獎金獎品。
9.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參加創意募集活動所獲得之「稿費」所得應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獲獎獎金將由主辦單位開立扣繳憑單,以供得獎者申報個人「稿費」所得。並根據稅捐機關規定,稿費獎金如超過 NT$20,000 以上(不含 NT$20,000),主辦單位將代為扣繳 10% 之稅金。
10.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 $1,000,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贈品所得總額超過 NT$20,000,需另繳納 10% 稅額。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11. 得獎者若為未成年人,需檢附戶籍謄本並配合提出法定代理人同意書,方可領獎。
12. 主辦單位僅會以網站公告、電子郵件、電話三種方式通知中獎訊息,請活動參與者密切注意網站公告。公告後二週內若未確認得獎資格,視同放棄。
13. 比賽時程得視參賽狀況調整,以網頁最新公告為準。
14. 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主辦單位:
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
相關資訊:http://www.slurpee.com.tw/event/09tshirtdesign/index.html
黑秀網第七屆「垃圾桶裡的創意」
準備好止癢了嗎?
黑秀網第七屆「垃圾桶裡的創意」比賽現在要來徵收好創意,讓你止痛又止癢!
退稿、改稿、翻盤稿,隨便客戶怎麼搞?創意人,你還在夜幕低垂時分開著小燈偷偷回顧那些被拒絕的好創意嗎?別說你從 2000 年到現在都沒參加過轟動設計界的「垃圾桶裡的創意」退稿大賽,更別說這七年來你已將多少好作品丟進垃圾桶裡!黑秀網今年要你釋放你的七年之癢,在第七屆「垃圾桶裡的創意」比賽把那些來不及上市就夭折的好創意、好作品通通丟上來,在真正的武林擂臺上比劃!
俗話說的好 -「你修我改如戰場,砍砍殺殺江湖闖」,當客戶使出小李飛刀割肉刺骨的修改創意,而設計師使出步步追絕技以求知客戶的需求,途中再遇到各式門派為求生存不論倫理的提案搶案,設計這條路上的好創意往往淪落為練功的一環,而『好創意』就成了練功的秘笈,也常在個案結束後被丟進垃圾桶,成為傳說...。黑秀網瞭解設計師的痛,也知道江湖的輪迴無常,因此舉辦「垃圾桶裡的創意」比賽徵求被改稿、退稿的好創意,讓那些被丟進垃圾桶的創意作品有機會現身平反!
現在,就翻出堆積已久的退稿好作品,投稿參加第七屆「垃圾桶裡的創意」比賽!讓這些客戶不愛長官不疼的好創意不再只是垃圾桶裡的創意,而是能入住腦細胞的金創意!
參賽資格:只要對創意工作有興趣,不分社會人士或學生,黑秀網會員或非會員皆可參加。
徵件時間:2009 年 5 月 10 日 ~ 2009 年 6 月 30 日
參加辦法:由黑秀網首頁進入「垃圾桶裡的創意」退稿設計大賽區登錄,依照網頁中的指示上傳圖檔即可。
徵稿條件:請準備 800 x 800 pixels 以下,存檔後尺寸在 250k 以內的 .jpg 檔案,特別注意要 RGB 模式,其他格式不接受。
優勝獎品:包含 Adobe 系列繪圖軟體,富爾特設計師專業圖庫,a.b.Art 瑞士名錶等十餘項大獎。
票選辦法:
1.最具人氣票選獎由黑秀網會員投票產生,其它獎項則由廣告創意業界專業人士組成之評審團遴選產生。
2.由黑秀網會員於網路上投票,每人每日可投一票,至截止日止最具人氣票選獎由最高票數者得獎。
3.活動結果於 2009 年 7 月底之前公佈,另期舉辦作品講評暨頒獎典禮,並於設計專業雜誌與網站上同步發表得獎結果。
主辦單位:黑秀網
協辦單位:Adobe、富爾特、a.b.Art 瑞士名表、Dpi 雜誌、視覺中國
活動洽詢:service@heyshow.com
相關資訊:http://www.heyshow.com/activity/browsing.asp?actid=72
2009年5月5日 星期二
時尚雨衣創作設計比賽
活動宗旨:
下雨的大街上,讓自己的雨衣與眾不同
活動內容:
1.參賽資格:
凡是對服裝設計有興趣者階可參加
2.活動主題:
運用各種材質設計出時尚與防雨機能兼具的創意雨衣
獎勵辦法:
首獎:一萬二千元整
銀獎:四千元整
銅獎:二千元整
徵作截止時間:
98 年 6 月 15 日,收件截止日以當日寄件郵戳為憑,敬恕逾期不候。
※ 得獎公佈日期為 98 年 7 月 15 日,將電話通知得獎參賽者。
報名方式:
請於 http://file2.ws/bnpw2 下載報名表,填寫報名表,將作品光碟並附上參賽報名表紙本郵寄至 台中縣太平市宜欣十街48巷22號 曾曉玳小姐收
來信請附上:
1.參賽報名表
2.作品光碟內容:
‧作品說明表一份 (請以 WORD 字型標楷體 12 級打字)
‧彩色設計圖稿 1024 * 768 (橫式格式) 72dpi ( JPG 檔) 及平面設計圖
‧參賽選手簡歷
注意事項:
1.參加比賽之設計作品於評選過程中若有不符本辦法規定,涉及抄襲參賽之嫌者,主辦單位得隨時取消其參賽權,並追繳頒發之所有獎項。
2.所有參賽之設計稿及作品等屬智慧財產權部分,皆歸主辦單位所有。
3.參賽設計作品一經寄出本主辦單位得以保留不予退還。
4.主辦單位得以有名次從缺權。
相關資訊:http://www.wretch.cc/blog/originalawei
2009年4月28日 星期二
2009 保護著作權創意宣導海報設計競賽
「智慧活力 秀出創意」Ⅱ
2009 保護著作權創意宣導海報設計競賽
歡迎大家以「部落格轉載問題」、「點對點 (P2P) 傳輸」、「網際網路著作權問題」、「校園著作權相關問題」、「音樂創作保護」等有關於著作權的議題進行設計,不侷限於全面性或單一議題,可以盡情發揮所長,提出精彩的佳作。
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 2009 年 9 月 7 日止。
參賽資格:
校園組:凡中華民國教育部立案之各級學校之在學生均可報名參加。
社會組:凡具中華民國國藉之社會人士皆可報名參加。
※ 附註:參賽者於報名寄件時繳交身份証明文件 (身分證影本),若經查證有偽造、變造或其他不實捏造參賽身分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參賽資格。
評選辦法:
初選 → 複選 → 開放網路票選 (此票選結果佔決選總分 10% ) → 決選
★所有參賽之作品,通過複選評審後,同意將該作品授權經濟部智慧局,上傳至活動專屬網頁,供大眾票選。
評分比重:
(1) 主題掌握、視覺效果 30%
(2) 創意、文案、意象 40%
(3) 技巧、構圖、佈局 30%
獎金:
第一名(1名/組):新台幣 50,000 元
第二名(1名/組):新台幣 30,000 元
第三名(1名/組):新台幣 10,000 元
佳 作(5名/組): 新台幣 2,000 元
附註:獎金為新台幣 13,340 元以上,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須繳交 15% 中獎所得稅。
詳細競賽辦法請至活動網頁:http://www.ipposter.com.tw
2009年4月25日 星期六
「創意就是力量」第三屆 Flash 影音動畫大賽
(一)參加對象:全國各公私立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學生。
(二)活動時間:98 年 3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
(三)報名方式:
‧參賽人數:每件作品創作人數限制在 3 人以下
‧繳交內容物:(1)參賽作品(2)參賽報名表(3)參賽同意書( 2、3 項請至協會活動網頁 http://www.carsafety.org.tw 下載格式)
‧繳件方式:一律採郵寄方式進行(請以掛號方式),比賽報名截止時間為中華民國 98 年 4 月 30 日〈以郵戳或傳真日期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郵寄地址:106 臺北市復興南路一段 390 號 9 樓之 3『中華民國汽車安全協會收』洽詢電話:(02)27051101 轉分機 141、142、143
(四)創作主題:
(1)汽車安全組:
<1> 防禦性駕駛
‧不超速。
‧能見度。
‧避免疲勞駕駛 (睡眠不足)。
‧避免失能駕駛 (使用酒精或藥物後駕駛)。
<2> 節能減碳
‧反怠速。
‧高速行駛時避免開車窗。
‧減少車輛乘載物。
(2)機車安全組:
‧飆車加重處罰並可禁止駕駛、吊銷駕照及接受交通安全講習。
‧重視「機車路權」:如二段式左轉、機車專用道、機車停等區。
‧老人騎車安全。
‧騎乘機車請勿超載。
‧人行道上機車牽行。
‧騎機車不打大哥大。
‧騎乘機車請戴安全帽。
‧不酒駕。
參賽者可參考上述創作主題擇一或整合創作,以期能建立駕駛人行車「禮讓」的價值觀念和行為模式。
(五)作品規格:
‧作品之配樂,需自行取得合法授權。
‧參賽作品片長限制於 30 秒內。
‧作品繳交格式 MPEG.SWF 檔。
‧參賽作品以單一主題創作。
(六)獎勵辦法:分兩組計獎(1)汽車安全組(2)機車安全組(獎勵方式相同)
第一名:獎金貳萬元,獎狀乙禎,一名。
第二名:獎金壹萬元,獎狀乙禎,一名。
第三名:獎金捌仟元,獎狀乙禎,一名。
佳作獎:獎金伍仟元,獎狀乙禎,五名。
創作獎:獎金貳仟元,獎狀乙禎,十名。
* 得獎作品之指導老師將頒發感謝狀。
(七)注意事項:
1. 作品中如有使用他人作品時,需檢附原著人之同意書或授權書,若發生著作權問題,需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2. 得獎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為推廣活動及為教育目的有重製、下載及公開展示之權利,不另提供稿費。
3. 所參賽之作品不得為市面上所發行之產品,且不得由他人代勞,若經人檢舉或告發,取消其參賽資格。若有得獎,將追回獎金。
4. 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加隊伍及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加名額」辦理,獎金以不超越原獎金總額為限。
5. 所得獎金應依稅法扣繳率標準規定,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超過 13,333 元者,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十五。
6. 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報名簡章的各項內容及規定,本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
7. 報名作品一律不予退件,請自留備分。
相關資訊:http://www.carsafety.org.tw
2009 設計小人由你來設計
一、活動目的:
為鼓勵青年學生從事創意設計,激發其創意思維與材料應用,並響應政府提倡創意活動,帶動國內產業結合學生投入產品創新之風氣
二、活動主題:
以【設計小人 SB ∞ BS】之人物專利造型作延伸,並套用品牌概念:讓小人替我們作牛作馬,發想出有別於設計小人原有商品之品項,透過與產品的互動產生功能與樂趣。參賽作品項目以辦公室文具或生活用品等,非大型家飾家具為限
三、活動時程:
【投稿期間】2009 / 05 / 01 ~ 2009 / 06 / 01
【評審日期】2009 / 06 / 04 ~ 2009 / 06 / 11
【公布日期】2009 / 06 / 15
四、參賽資格:
〈1〉國內大專院校及研究所在學學生,均可報名參加
〈2〉參賽者請先加入設計小人官網會員
〈3〉參賽者可以市價 6 折優惠購買設計小人系列商品作參考,每人每品項限購 1 個,僅限於使用活動辦法內附之訂購單回傳
五、主辦單位:
多意田有限公司 (設計小人 SB ∞ BS )
六、協辦單位:
台灣星錡實業有限公司、宇越國際有限公司、奇豆網路科技有限公司、佳鼎國際股份有限公司、金玉滿堂設計事業有限公司、博物園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湘逸洋有限公司、U-STYLE 創意生活家、圖迪新意有限公司、鴻圖書局有限公司
七、作品規格:
〈1〉設計作品形式為平面彩色,統一以電腦完稿參與競賽;並應適用於平面及立體創作
〈2〉平面圖像請以 A4 size 白紙彩色列印;作品電子檔則以光碟燒錄方式存檔(圖檔規格:CMYK 全彩,JPG 及 psd / AI 格式【原始檔勿合併圖層,便於得獎後提供主辦單位修改使用】,解析度 300dpi 以上)
〈3〉參賽者請提供 500 字內「作品說明書」,內容應包括作品命名,並清楚說明創作理念、創意特色及使用說明,建議材質及配色 也請一併列入作品說明
〈4〉設計圖面及作品上均不可出現設計者姓名、匿名或其他不必要之註記
八、參加方式:
〈1〉請至設計小人官網下載參賽報名表 www.domoreidea.com.tw(含「參賽報名表」、「智慧財產權歸屬同意書」、「作品說明書」、「比賽簡章」及「6 折訂購單」) 請以正楷字體詳細填寫;並同意一旦得獎後,主辦單位保有包括圖稿及命名修正之一切作品使用權利
〈2〉請將參賽報名表、智慧財產權歸屬同意書、作品說明書及「平面圖像+作品電子檔」等資料備齊後,於 98 年 6 月 1 日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方式郵寄至 23585 台北縣中和市建康路 158 號 4 樓 多意田有限公司 呂子筠 收,並請註明「2009 設計小人由你來設計比賽活動」,逾期恕不受理
九、評審方式:
邀請相關領域專家學者評審5位,就參賽作品評選出前三名及佳作十名,隨後進行頒獎通知作業
十、評選標準:
〈1〉創意 30%
〈2〉趣味 30%
〈3〉實用 20%
〈4〉美感 20%
十一、獎勵方式:
〈1〉第一名乙名:獎金新台幣貳萬元整
〈2〉第二名乙名:獎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3〉第三名乙名:獎金新台幣伍千元整
〈4〉佳作十名:設計小人系列商品一套
十二、注意事項:
〈1〉每人報名作品數量不限,每件作品須各別檢具詳細報名資料
〈2〉所有參賽作品,無論得獎與否,恕不退件,送件時請參賽者自留備份
〈3〉參賽作品必須係未曾發表、出版或未曾得獎之作品,且不得有抄襲之情事。若有抄襲不實者,如遭受檢舉或產生糾紛爭議,經查證屬實,得獎者應負糾紛排除之責,主辦單位得逕予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品外,若造成多意田有限公司之損害,得獎者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4〉得獎者均需簽署智慧財產權歸屬同意書,參賽者須簽署著作權聲明書,同意自公布得獎日起,該作品之智慧財產權無條件讓與主辦單位多意田有限公司,主辦單位擁有無償重製及公開發行,且必要時對作品具修改之相關權利,不需另支付日後使用酬勞或權利金。作者並不得對主(承)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5〉凡報名者即視為同意並遵守本次參賽之各項規定,並尊重評審委員的專業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6〉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以從缺或減之
〈7〉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獎金超過新台幣 13,333 元者,獎金須依照規定扣除所得稅(外國國籍者扣 20% 中華民國國籍者扣 15% )
〈8〉如有未盡事宜,以活動網站公布資料為主
〈9〉得獎者請於領獎當日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及學生證領取
十三、 洽詢方式:
電話:02-2228-1550 #388 呂小姐
email:nina@domoreidea.com.tw
活動網址:www.domoreidea.com.tw
2009 歐洲高等教育展海報設計比賽活動
~ 歐洲,在您眼中是什麼 ? 歐洲高等教育展想知道 你眼中的歐洲 ! ~
現金獎金為壹萬元 ! 歡迎學生年輕設計好手踴躍參加 !
一. 活動內容:
歐洲高等教育展每年十一月在世貿二館舉行,推廣歐洲多元文化及教育制度,吸引台灣年輕在職及在學生參加,今年我們舉辦海報設計比賽讓你秀你眼中的歐洲 ! 參展作品會在十一月的展期兩天展示,得獎作品也有可能被選為今年教育展的主視覺 !
二. 主辦單位:
歐洲高等教育展,台北市敦化北路 205 號 10 樓 (1003 室)
三. 參加條件:
國內大專院校在校學生
四. 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今年五月三十號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五. 獎項及名額:
頭獎壹名:現金臺幣壹萬元
六. 作品規格:
- 請包括以下文字 : « 歐洲教育展 » 及 « www.ehef.org.tw »
- 海報圖檔須設定尺寸為 75CM X 52CM
- 電子檔格式以 JPG 或 GIF 檔;以 800 x 800 PIXELS;360dpi 為顯示標準 ; CMYK 模式
- 圖樣設計需考慮放大、縮小,應用於各種材質文宣、簡報檔、網站等製作
- 請輸出 A4 尺寸大小的彩色稿輸出貼於黑色背板上
- 請將電子檔燒錄為光碟
七. 參加辦法及郵寄地點:
- 請附上報名表、作品授權同意書、十五字內的主題標題、及三百字內的解說文件
- 請將設計 (A4 彩色稿及光碟),以及上列文件郵寄到:« 歐洲教育展 » 台北市敦化北路 205 號 10 樓 (1003 室) 專案經理收,請註明 « 歐洲教育展海報設計活動 »
八. 注意事項:
1. 歐洲教育展保留終止或取消此活動之權利
2. 所有參賽者均須保證其所交付、提供、上傳、刊載之所有參賽作品係屬參賽者自行創作亦。如參賽者或其參賽作品有違反前述規定之情形時,一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主辦單位除得立即取消參賽者之參賽與得獎資格外,並得追回獎金獎品。參賽者對於因違反相關規定所產生之一切法律責任,需自行負擔。
3. 參賽作品一律恕不予退件,且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
4. 獲選優勝之作品如被選為今年的主視覺,作品的著作權及各項權利均歸歐洲高等教育展所有,第一名作者須填寫作品授權使用同意書。作品不予退回,本單位保有刪改、修飾、印製、宣傳、刊登、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使用於各項推廣工作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5. 獲選優勝之作品如被選為今年的主視覺,本主視覺圖像將廣泛應用在歐洲高等教育展文宣與相關製作物,包含海報、文宣手冊、簡介、網站、電子簡報檔、名片、信封、信紙、工作證、旗幟、各式輸出、或其他可應用之物件、紀念品製作等各式識別系統或相關之文宣品。以上各式文宣品與製作物,將有各自設計師運用獲獎主視覺發展。
6. 本活動限居住在中華民國台澎金馬地區之居民。
7. 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之。
相關資訊:http://www.ehef.org.tw/news-2.asp?AA=31
2009年4月23日 星期四
南投 DOC 吉祥物 LOGO 設計徵選活動
壹、前言
南投縣建置數位機會中心 (Digital Opportunity Center,以下簡稱 DOC) 始於民國九十四年起,從剛開始的 5 個 DOC 後來增加到現在的 10 個 DOC,分別是中寮鄉龍安 DOC、中寮鄉中寮 DOC、名間鄉新民 DOC、集集鎮集集 DOC、鹿谷鄉鹿谷 DOC、水里鄉水里 DOC、信義鄉青雲 DOC、國姓鄉梅林 DOC、仁愛鄉清流 DOC、仁愛鄉曲冰 DOC。數位機會中心以「受教育的基本人權,擴大延伸為數位基本人權」為基本理念,期許致力於造成以當地社區為主的數位學習與數位文化的資源中心,提升在地民眾的數位能力及學習能力。最終目的便是期待傳授真正可以讓當地民眾藉以發展的數位能力,運用數位工具進行經濟發展,以健全並活絡當地的產業,進而創造經濟規模,達成縮減數位落差真正的目的。
南投縣 DOC 輔導團隊,國立暨南國際大學,舉辦「南投 DOC 吉祥物 LOGO 設計徵選活動」,希望透過民眾共同參與、腦力激盪、創意思考,徵選出南投 DOC 之代表性創意 LOGO,未來將廣泛運用在南投 DOC 網站設計、相關宣傳宣導文宣中(摺頁、手冊、海報、旗幟及短片等),藉以傳達南投 DOC 共同特色與形象,建立南投 DOC 鮮明的印象。
貳、主辦單位
主辦單位:行政院教育部
承辦單位: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National Chin Nan University
協辦單位:台灣原住民族學院促進會 Association of Taiwan Indigenous Peoples' Development
參、徵選活動說明
一、設計說明與原則:
1. 主題意象
‧『 D 』諧音於台語發音『豬』,請以此帶進設計中,加深民眾對於南投 DOC 印象。
‧圖徽標誌宜簡單活潑,能彰顯南投 DOC 在地文化的特色。
2. 創意
‧可由『豬』相關用品、空間、動作...等發想,抽象或具象無限制。
‧整體的創作呈現、情境、構圖具有特色和巧思。
‧風格創意不拘,創意方式能有效傳達設計理念並吸引人。
3. 美感
‧傳遞的整體訊息,能讓大眾易於理解。
4. 延伸
‧設計時須考慮便於放大、縮小,應用於各類材質,如文宣或其他製品之印製、製作,並能明顯識別、記憶,適用於各類活動。
‧表現形式和技法須適用於平面、立體、電子之傳播與再創作。
二、創作作品規格
1.參選作品請一律以 Illustrato 或 Coreldraw 等向量繪圖軟體繪製標誌,請將作品印製於 A4 直式 17 × 17cm 之方框中,另將標誌以彩色及黑白縮圖至 5 × 5cm 範圍內各壹式置於 A4 紙張下側,列印於 A4 紙張並請於後面裱貼同大之 350 磅以上硬紙板。
2.完整作品請以 PC 格式、向量檔格式存於作品光碟片中,光碟上請註明參賽者姓名及作品名稱(完整參賽作品光碟含:參賽作品、設計理念電子檔及報名表電子檔)。
3.色彩標示限以 C、M、Y、K 百分比標色方式標示。
4.創作理念請以電腦打字列印於報名表上,內容不超過 300-500 字為限。
5.請將報名表暨創作理念說明裱貼於作品背面。
6.作品電子檔案一律以 ai 檔或 cdr 檔燒錄成 VCD 光碟,隨作品郵寄。
7.參選著作人需簽署著作權轉讓同意書。
※ 附件檔案請至活動網站下載。
三、參加資格
1. 全國各大美術設計協會之會員、設計公司、個人工作室。
2. 全國大專校院美術設計相關系所之師生。
3. 全國高中職美工、廣告設計、美術相關科系之師生。
4. 以公司或團隊方式參與者,請指派一人授權代表,用以代表此團隊填寫報名表個人資料、簽署著作權轉讓同意書、得獎獎金領取等。
5. 參賽件數無限制。
四、送件方式
1. 收件單位:國立暨南國際大學計算機與網路中心(請以掛號郵寄,參賽作品概不退件,請自留備份)。
2. 收件地址:54561 南投縣埔里鎮大學路一號,並於信封外左下角註明「參加南投 DOC 吉祥物 LOGO 設計徵選活動」字樣(參賽作品請妥善包裝,若寄送過程中有所損壞,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3. 送件內容應包括:
(1) 參選作品,需符合尺寸規範並適當保護。
(2) 報名表暨理念說明,請貼於參選作品裱版背面。
(3) 簽署著作權轉讓同意書。
(4) 作品電子檔光碟。
4. 聯絡電話:國立暨南國際大學計算機與網路中心 鄭小姐(049)2910960 分機 4014
5. 收件截止日:98 年 5 月 19 日(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6. 公佈得獎作品:98 年 6 月 5 日。
7. 頒獎日期:98 年 6 月 13 日
8. 其他說明:活動時程若有變更,將於南投縣數位機會中心網站 http://www.doc.ncnu.edu.tw/ 公告。
五、評選方式與評選標準
1. 初審:由國立暨南國際大學邀請美術設計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就參選作品選出 20 件為入圍作品。
2. 決審:由國立暨南國際大學邀請美術設計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及國立暨南國際大學代表組成評審團,從 20 件入圍作品中選出首獎、優等及佳作各一名;另透過網路人氣票選選出入選作品 5 - 10 名。
3. 評審日期:98 年 5 月 25 日 於國立暨南國際大學舉行。
4. 網路評選:98 年 5 月 26 日至 6 月 2 日
5. 評選標準:
(1) 主題意象 40%
(2) 創意 30%
(3) 美感 20%
(4) 延伸 10%
6. 其他說明:
(1)倘若作品未達水準,評審委員得決議獎項從缺。
(2)規格不符、資料不足者不予受理。
六、獎項
• 首獎錄取乙名:頒發新台幣 10,000 元整及獎狀一紙
• 優等錄取乙名:頒發新台幣 6,000 元整及獎狀一紙
• 佳作錄取六名:頒發新台幣 2,000 元整及獎狀一紙
• 入選:錄取 5 - 10 名,每名獎金新台幣 1,000 元,獎狀一紙
七、注意事項:
1. 寄件時請一併繳交完整參賽作品、報名表「附件一」及同意書「附件二」,否則視為不合格件(郵寄前請務必確認所有檔案之正確無誤,若發生任何無法執行之情形,同視為不合格件)。
2. 參賽作品須為國內外首次公開發佈之原創作品,並嚴禁所有圖文發生抄襲或觸犯他人著作權情事。一經發現或經他人檢舉屬實,取消該作品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領獎勵。如因此涉有法律責任或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概由參賽者負全責,與主辦單位無關,不得異議。
3. 獲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人視同授權南投 DOC 無償使用,且不得對南投 DOC 行使著作人格權,並同意南投 DOC 保有修改權,應於同意書上簽名同意。入選作品於頒獎前,作者應與主辦單位依著作權法規定訂立著作財產權讓與契約。
4. 為配合宣傳,參賽作品得以公開發表刊登,獲獎者有出席頒獎典禮及接受媒體採訪之義務。
5. 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同意本徵選活動各項內容及規定,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有活動變更之權利。
6. 活動相關洽詢:049-2910960 分機 4014 鄭小姐
相關資訊及檔案下載:http://www.doc.ncnu.edu.tw/
2009年4月15日 星期三
2009 第 2 屆 Wow! eye Taiwan 全民影音創作大賽
壹、活動緣起
行政院新聞局(以下稱主辦單位)為延續「2008 第 1 屆 Wow! eye Taiwan 全民影音創作大賽」熱潮,鼓勵民眾參與數位影音之產製,並以多元的角度介紹臺灣,特舉辦「2009 第 2 屆 Wow! eye Taiwan 全民影音創作大賽」。
貳、參賽者資格
不限,凡海內外關心臺灣,對臺灣形象塑造有興趣者,均可參賽。
參、參賽上傳時間
中華民國 98 年 3 月 1 日 0 時起至 98 年 5 月 31 日 24 時止。
肆、參賽者及上傳參賽作品應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可為一人或一組團隊。如為團隊,應載明隊名、隊長及隊員姓名。
二、參賽作品一律由參賽者自網路報名與上傳,參賽者應先於 TAVIS.tw 國家影視產業資訊平台(Taiwan Audio Video Interactive Service, http://TAVIS.tw/)註冊後,方能於報名收件時間內,將作品上傳。
三、參賽者於上傳參賽作品時,應自行於動畫、紀錄片、劇情片與音樂影片(MV)四類競賽類別中擇一參賽;同一參賽作品,不得跨類報名。
四、參賽者應依 TAVIS.tw 國家影視產業資訊平台(Taiwan Audio Video Interactive Service, http://TAVIS.tw/)上傳須知之規範事項上傳作品,違反規範其一確立者,除該參賽影片自 TAVIS.tw 國家影視產業資訊平台(Taiwan Audio Video Interactive Service, http://TAVIS.tw/)下架處理外,主辦單位得逕取消參賽、入圍或得獎資格,並追回其已領取之獎座、獎金、獎品、入圍證書及紀念光碟,相關法律責任與損害,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賠償。
伍、參賽作品規範
一、影像內容:
(一)長度以 10 分鐘為原則。
(二)運用視覺語言,拍攝出一部「臺灣」(含臺灣、澎湖、金門與馬祖)短篇形象影片,傳達出動人的臺灣特性與內涵,不限題材、內容與素材。
(三)不限任何拍攝器材。
(四)製作完成之作品片頭,應加入「2009 第 2 屆 Wow! eye Taiwan 全民影音創作大賽」之動態 Logo 識別標誌(請至 http://TAVIS.tw/ 國家影視產業資訊平台下載)。
(五)內容應符合「電影片分級處理辦法」普遍級或保護級之規定。
二、音樂素材(應以下列方式選擇):
(一)自行創作。
(二)選用大賽指定曲。
(三)選用創用 CC(Creative Commons, creativecommons.org.tw)授權之音樂,並依作品授權方式與標示方法,下載使用。
(四)其他取得合法授權之音樂。
三、人物素材:
不限,參賽者亦得於競賽活動網頁資深藝人專區,選用資深藝人作為人物誌訪談對象、角色演出或故事發想源頭。
四、著作授權:
參賽者應擔保其就影音內容享有一切著作權利。影片中有利用他人著作或權利時,包含文字、圖像及聲音等,參賽者應取得該著作財產權人或權利人之同意或授權,並無抄襲、剽竊之情事。若有作品不實、侵害他人著作權之行為,或涉及版權糾紛與其他法令者,相關法律責任與損失,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賠償,與主辦單位無關。
陸、評審方式
一、評審流程分為初審、複審與決審三個階段。
(一)初審
由主辦單位依「電影片分級處理辦法」、第肆點「參賽者及上傳參賽作品應注意事項」及第伍點「參賽作品規範」之規定,對參賽作品進行初審,並淘汰不符規定之參賽作品。
(二)複審
由主辦單位委請影視領域相關學者、專家共 9 人,擔任複審評審委員,就通過初審之參賽作品進行評審,並評審出 100 部入圍作品,參與決審(入圍作品得不足 100 部)。
(三)決審
由主辦單位委請影視領域相關學者、專家共 5 人,擔任決審評審委員,就通過複審之入圍作品,進行評審工作,並選出各獎項得獎作品(得從缺)。
二、複審、決審之評分標準,由各階段評審委員討論訂定。
三、入圍名單公布後,將開始進行「網路超 eye 人氣獎」票選活動,參與投票者應先加入 TAVIS.tw 國家影視產業資訊平台(Taiwan Audio Video Interactive Service, http://TAVIS.tw/)
柒、獎項
一、獎項分為「影片主要獎項」、「特別推薦獎項」及「其他鼓勵獎項」三大部分,其獎項分配方式如下:
(一)影片主要獎項
1、所有參賽作品不分競賽類別,選出1部「評審團大獎」,可獲頒獎座與獎金新臺幣 50 萬元整。
2、各競賽類別第 1 名為「金獎」,可獲頒獎座與獎金新臺幣 10 萬元整。
3、各競賽類別第 2 名為「銀獎」,可獲頒獎座與獎金新臺幣 5 萬元整。
4、各競賽類別第 3 名為「銅獎」,可獲頒獎座與獎金新臺幣 2 萬 5 千元整。
(二)特別推薦獎項
開放 1 名「我 eye 的 ○○○○ 特別獎」名額,由評審決定獎項名稱與獎勵項目。另針對年度國家重要政策,設有「我 eye 的年度時事特別獎」1 名,本屆主題為「全民拼經濟」。
1、所有參賽作品不分競賽類別,選出 1 部「我 eye 的 ○○○○ 特別獎」,可獲頒獎座與獎金新臺幣 10 萬元整。
2、所有參賽作品不分競賽類別,選出 1 部「我 eye 的年度時事特別獎」(本屆主題:全民拼經濟),可獲頒獎座與獎金新臺幣 10 萬元整。
(三)其他鼓勵獎項
1、入圍作品每部皆可獲得入圍獎金新臺幣 5 千元、入圍證書及入圍作品紀念光碟。
2、於入圍名單公布後,開放網友網路投票,獲票選最高票之入圍作品,可獲得「網路超 eye 人氣獎」獎座。
二、入圍或得獎者為團隊時,除獎金、獎座發給隊長外,每位隊員均可獲得入圍證書、入圍作品紀念光碟一份。
三、入圍者應依通知指定之時間及內容至頒獎典禮現場,憑身分證及入圍通知領取入圍獎金、入圍證書及入圍作品紀念光碟。
四、入圍者為團隊時,其入圍獎金由隊長代表領取,並為所得人;得獎者為團隊時,其獎金及獎座由得獎團隊之隊長代表領取,並為所得人。主辦單位不涉入獎金分配處理事宜。
五、所有得獎獎金由主辦單位事先代扣稅金。
六、同一件參賽作品不重複獲得「影片主要獎項」與「特別推薦獎項」。
七、獎項一覽表
動畫類、紀錄片類、戲劇類、音樂影片類:
金獎 - 每類各 1 名,獎金每名各 100,000 元
銀獎 - 每類各 1 名,獎金每名各 50,000 元
銅獎 - 每類各 1 名,獎金每名各 25,000 元
評審團大獎:1 名,獎金 500,000 元
我 eye 的 ○○○○ 特別獎:1 名,獎金 100,000 元
我 eye 的年度時事特別獎:1 名,獎金 100,000 元
網路超 eye 人氣獎:1 名
入圍:100 名,每名各獎金 5,000 元
捌、其他注意事項
一、頒獎典禮時間及地點,由主辦單位另行公告。
二、入圍者應同意其作品永久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宣傳與非營利使用,範圍包括利用參賽作品(包括但不限音樂、相關海報與劇照、影片定格畫面、影片部分畫面)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及公開上映。
三、入圍名單公布後 7 日內,入圍者應檢附版權與製作證明及符合第捌點第四款規定之授權同意書,連同完成影片光碟 1 片、3 分鐘內入圍感言影片、劇照與文字介紹等電子檔資料光碟1片,逕寄或親自交付行政院新聞局綜合計畫處(臺北市天津街 2 號)「我 eye 臺灣工作小組」,俾利製作入圍作品紀念光碟;違反者,取消其入圍資格,名額不遞補。
四、參賽者、入圍者或得獎者若有作品不實、違反著作權法、違反本報名須知規定或其他法令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入圍或得獎資格,移除其上傳作品,並追回其已領取之獎座、獎金、入圍證書與入圍作品紀念光碟;參賽者、入圍者、得獎者均不得有異議。
五、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本須知之權利。
活動網站及資料下載:http://tavis.tw/wowtaiwan/home.html
2009年4月14日 星期二
2009 第 5 屆創意達人設計大賽 - 創意壁貼設計
一、目的
為提昇國人對於影像技術之認知及擴大其應用層面,鼓勵學生族群及社會人士透過創意競賽實踐美學生活、個人風格及創作理念,特規劃舉辦「2009 第 5 屆創意達人設計大賽 - 創意壁貼設計」,藉以鼓勵大眾及新秀投入影像設計創作。
二、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台灣創意設計中心
獨家贊助:台灣愛普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協辦單位:統一星巴克、《設計》雙月刊、台灣設計波酷網
三、大賽主題
之間 / between
訊息傳播快速的時代,在五光十色的城市中,在一閃而過的騎樓風景匆匆略過、交疊在大樓帷幕錯綜之間,什麼樣的訊息可以達陣消費者的眼底?又是怎麼被解讀?是印象深刻,或是莞爾一笑?在黑夜與白晝之間、清晰與模糊之間、數位與類比之間、平面與立體之間、科技與原始之間、彩色與黑白之間、聚焦與發散之間、左腦與右腦之間、人與我之間...
存在於「之間」的模糊地帶,是一種什麼樣的新關係?在藩籬與壁面之間,你想說什麼?
透過創意流動的轉換與詮釋,讓設計綻放耀眼光芒。
四、參賽資格
由設計師、設計相關系所師生及自由創作者報名參加,開放個人或組團參賽,以大賽主題為核心,進行創意壁貼設計。參賽組別分為社會組與學生組。
(一)社會組:凡具中華民國國籍或居留權之社會人士,不限設計相關工作者皆可參加;同一參賽者(團隊)報名件數以3件為上限。
(二)學生組:凡具學生身分者,不限設計院校、科系,皆可參加;同一參賽者(團隊)報名件數以 3 件為上限。
五、報名程序
(一)報名費用:免費報名參加
(二)網路報名:參賽者須至本競賽專屬網站 http://www.boco.com.tw/epson 上傳個人基本資料、聯絡方式及 2 張設計圖片或照片(全彩 jpeg 檔,640 x 480 像素,解析度 72dpi),完成後將寄發「報名完成確認通知」函,即完成網路報名手續。
(三)網路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98 年 5 月 25 日,午夜 11 時 59 分止
(四)圖面規範:請繳交符合以下規格之作品設計圖說 ( 2 張為限,須以 Epson 印表機進行作品輸出*)及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各 1 份。*請參考附件
1.作品設計圖說
A3 尺寸設計說明板含設計表現圖、主題表現概念說明及其他文字說明等,以 2 張為限。作品並不得標示創作者姓名等影響公正性之代號,只需標記「報名完成確認通知」函所產生之流水號,流水號黏貼於裱板背面左上角。
2.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為保障著作財產權,裱板所使用之圖片若非自行創作,須取得原著作人同意。請參賽者上網下載切結書格式,連同裱板一同繳交。
(五)圖面送件:參賽圖片或產品照片須於 98 年 6 月 5 日 17:00 前親送或郵寄(郵戳為憑)至:台北市 115 南港區園區街 3-1 號 G 棟 3 樓 台灣創意設計中心 「2009 第 5 屆創意達人設計大賽」評選小組收。
六、競賽時程
線上報名開始 - 98 年 4 月 3 日(五)午夜 12:00 起
線上報名截止 - 98 年 5 月 25 日(一)午夜 12:00 止
裱板送件截止 - 98 年 6 月 5 日(五)
初選 - 98 年 6 月 15 日(一)
線上活動 - 98 年 6 月 19 日(五) ~ 7 月 10 日(五)
決選 - 98 年 7 月 16 日(四)
論壇及頒獎典禮 - 98 年 8 月 6 日(四)
成果展覽 - 98 年 9 月起 (另行通知辦理)
*金銀銅得獎作品將於特定星巴克門市展出
七、評選委員
由執行團隊聘請國內 5 位包含設計、藝術等跨領域專家,組成創意達人設計大賽評審團。
八、評分項目及標準
創新性 - 作品設計之原創性與獨特性:40%
美感 - 作品畫面構圖、用色、整體配置:30%
主題表達 - 傳達人文關懷、科技生活等與主題契合之創作:30%
九、獎項說明(獎品由 Epson 獨家贊助)
一、社會組
※ 金獎:1 名 - 獎金 10 萬元,獎狀乙紙,獎品 Stylus Pro3850 (市價 42,990) 乙台。
※ 銀獎:1 名 - 獎金 5 萬元,獎狀乙紙,獎品 Stylus Photo R1900 (市價 19,900) 乙台。
※ 銅獎:1 名 - 獎金 1 萬元,獎狀乙紙,獎品 Stylus Photo TX700W (市價 7,800) 乙台。
※ 優選:5 名 - 獎金各 5 千元,獎狀乙紙,獎品 Stylus Photo CX8300 (市價 3,990) 乙台。
※ 佳作:10 名 - 獎狀各乙紙,獎品 Stylus Photo CX8300 (市價 3,990) 各 1 台。
二、學生組
※ 金獎:1 名 - 獎金 5 萬元,獎狀乙紙,獎品 Stylus Photo R2880 (市價 29,900) 乙台。
※ 銀獎:1 名 - 獎金 2 萬元,獎狀乙紙,獎品 Stylus Photo 1390 (市價 10,900) 乙台。
※ 銅獎:1 名 - 獎金 8 千元,獎狀乙紙,獎品 Stylus Photo TX700W (市價 7,800) 乙台。
※ 優選:5 名 - 獎金各 5 千元,獎狀乙紙,獎品 Stylus Photo CX8300 (市價 3,990) 乙台。
※ 佳作:10 名 - 獎狀乙紙,獎品 Stylus Photo CX8300 (市價 3,990) 乙台。
三、特別獎
※ 評審特別獎,社會組與學生組各 1 名 - 獎金各 6 千元,獎狀乙紙,獎品 Stylus Photo TX700W (市價 7,800) 乙台
※ 網路人氣獎,社會組與學生組各 1 名 - 獎狀乙紙,獎品 Stylus Photo CX8300 (市價 3,990) 乙台。
※ 神準預測獎,社會組與學生組各 3 名,可得《設計》雙月刊 1 年份。
*獎金單位:新台幣。獎項內容若有變動,主辦單位可依情況修正。
*各組金銀銅得獎作品,將安排至特定星巴克門市展出。
十、大賽聯絡窗口
台灣創意設計中心 - 2009 第 5 屆創意達人設計大賽 工作小組
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 3-1 號 G 棟 3 樓 TEL:(02)2655-8199
分機 153 張淑玲 vinachang@tdc.org.tw
分機 112 張海珍 falahchang@tdc.org.tw
十一、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必須為自行創作設計,參賽者須保證其就參賽作品擁有完整智慧財產權,且未曾參加其他國內外相關設計競賽,嚴禁抄襲仿冒。
2.報名繳交之書面資料、作品圖說裱板及模型,無論得獎與否,恕不退還。
3.獲獎者於競賽或展覽過程中,如被發現有不符本辦法之規定或涉及仿冒、抄襲等情事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品與獎狀。
4.入圍得獎作品,其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及獨家贊助廠商所有,主辦單位擁有授權廠商生產之權利;若入圍得獎者私下將設計作品之權利讓與第三者,主辦單位得隨時暫停或取消參加競賽及展覽之權利,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品與獎狀。
5.主辦單位及獨家贊助單位得運用參賽獲選作品之圖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及出版等用途,參加者應積極配合相關展覽及宣傳活動。
6.參加者應尊重評審團之決議,除非能具體證明其他商品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不得有其他異議。
7.得獎者應配合主辦、協辦及獨家贊助單位進行相關展覽及宣傳推廣活動。
8.得獎者須依本國稅法規定課徵稅金(台灣地區參賽者扣除10% 所得稅)。
9.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
活動網站:http://www.boco.com.tw/epson/
2009年4月13日 星期一
公益彩券小天使公仔設計徵選
一、 活動目的:
1. 透過公開徵選活動,提高民眾對公益彩券的關心度。
2. 強化公益彩券與公益的連結,正面宣導公益彩券公益形象。
二、徵件對象:
中華民國國民且年滿 18 歲(含)以上。
三、徵件時間:
2009 / 4 / 1 - 2009 / 4 / 30 (以郵戳為憑)。
四、徵選辦法:
於徵件時間內繳交「公益彩券小天使公仔」的圖像設計作品及其構想說明。作品規格如下說明,如有不符項目將視同放棄此參賽資格。作品繳交後不接受補件或修改。
1. 公仔正面、側面、背面「彩色稿」A4 大小 (29.7cm * 21cm) 輸出。
2. 以彩色稿輸出之外,另繳交光碟檔案一份。
3. 作品請附製圖構想說明書。
五、 獎勵名額:
優選一名,頒發新台幣十萬元整。
六、評選方式:將於收件截止後由台灣彩券進行評選
主題呈現 30%
構思與創意 40%
造型表現 30%
七、參選注意事項:
1. 公仔主體上必須放置「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logo ( logo 請至活動網站下載)。
2. 公仔預定採用搪膠材質製作,高度至少 15 公分,請於設計構圖時考量公仔成形之執行度。
3. 參賽作品限未經公開發表,嚴禁抄襲,或一稿多投。若經察覺,除取消獎金,並將追究其法律責任,同時追回獎金,並負擔主辦單位所受之一切損害賠償。
4. 優選作品,著作財產權歸台灣彩券所有,台灣彩券得使用該設計圖案,並保有修改權,不另致酬亦不再通知或徵詢同意。
5. 凡參加本徵圖活動者,視同瞭解並願意遵守本辦法。
6. 參選作品受理電腦繪製或手繪之作品。電腦繪製請繳交電腦繪圖原始檔及轉成 JPG 之圖檔兩種。手繪之作品需繳交原始圖稿及掃描成 JPG 之圖檔兩種。
7. 電腦繪圖請以 Illustrator、CorelDraw 為主,或 Photoshop 繪圖軟體繪製,解析度請設定在 300dpi 以上。投稿請以光碟儲存作品檔案,檔案格式為使用之繪圖軟體原始檔 (如 ai、cdr、psd 等),內容不得平面化,且需保留圖層。
8. 資料缺件、填寫不清、未符合要求格式或注意事項者,一律不予受理。
9. 參賽作品及所附資料,無論得獎與否,均不予退回。
10. 本項獎金依稅法規定屬獲獎單位之競技競賽所得,本公司將依法扣繳 10% 稅款並於年終辦理所得申報作業。
八、送件方式:
詳閱上述規格說明後,備妥參賽作品,填寫報名暨製圖構想說明書及優勝作品著作權轉讓同意書,以掛號郵件方式寄至:台灣彩券行銷企劃處「公益彩券小天使公仔設計徵選」活動小組 收 (105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 4 段 133 號 9 樓)
九、得獎公佈:
預定 5 月底前於台灣彩券網站公告並由專人通知。
十、承辦人員聯絡電話:02-21751915 # 1705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taiwanlottery.com.tw/news/news_detail_313.asp
2009年4月11日 星期六
發現鎮北坊之美,影像徵集活動
一、活動主旨:
透過相機與影像,發掘鎮北坊在地的歷史建築、老街、人文與風情面貌等,發揮你的想像力與創造力用不同的角度一起來深入探訪鎮北坊的紋理與改變。
二、徵稿時間:
即日起至民國 98 年 4 月 19 日 24 時止,郵遞送件者,以郵戳為憑。
三、報名方式:
網路或郵寄,請填妥附檔之報名表。一般信件寄至 701 台南市大學路1號國立成功大學曾憲嫻老師研究室;網路郵件寄至 p2697121@mail.ncku.edu.tw 報名影像徵集活動。
四、參賽資格:
凡領有中華民國身份證愛好攝影人士。每人得獎作品限為一名,可為套組照片或單張,套組照片需註明並以五張以內為限。
五、作品規格:
(一)須為數位相機或傳統相機拍攝之影像並不得透過數位修改。
(二)若為數位照片,原始數位檔須為 500 萬畫素,解析度 300dpi 以上。
(三)沖洗之照片以 5 x 7 為主,如有特殊緣由,可於文字說明補充。
(四)作品設計理念須以文字輔助說明( 200 字以內) 。
(五)錄取作品需提供底片或原始數位檔。
六、評審方式:
(一)主題創意 (佔 40%):主題傳達正確度。
(二)攝影技巧 (佔 30%):創意度與活潑性。
(三)作品完整度 (佔 30%):畫面所呈現的美感。
七、活動獎項:
(一)第一名,贈送發行紀念明信片五組,成品集一本,NT5,000 元、獎狀一張。
(二)第二名,贈送發行紀念明信片五組,成品集一本,NT3,000 元、獎狀一張。
(三)第三名,贈送發行紀念明信片五組,成品集一本,NT1,000 元、獎狀一張。
(四)佳作五名,贈送發行紀念明信片三組,成品集一本,頒發獎狀一張。
八、作品評審:
(一)評審方式:
參加作品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及學者組成評審小組,以公開、公平、公正方式評審。
參賽者需尊重評審之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議異。
(二)評審日期:
訂於民國 98 年 4 月 25 日下午三點三十分。如有更動再另行於網頁上通知。
(三)評審地點:
鎮北坊開基玉皇宮廟埕廣場;台南市佑民街 111 號〈鄰近北忠街與公園路交叉口處〉。
九、其他注意事項:
1. 凡有抄襲創意之作品,請勿參加;如經檢舉,經評審團委員決議確定後,取消得獎資格,並得由主辦單位公布之;個人需擔負抄襲之法律責任。
2. 參賽者同意作品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不限期間、不限次數之非營利性重製、發行、公開上映、公開播送、公開傳輸、改作及行使其他著作權法上著作財產權人所享有之一切權利。
3. 參賽作品不得重製、抄襲他人作品或經電腦後製、加色、加字及彩繪、不得合成、格放、疊片及護貝、不收連作。違反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回已領取之獎座、紀念品、獎狀及獎金。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協辦單位無關。
4. 得獎獎金、獎品金額超過新台幣 13,333 元者,應依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5. 主辦單位概不負責寄送過程手續及所需之費用,所有參賽作品概不退還。
6. 活動獎品將依據參加者填寫資料通知或寄送,請依規定詳填資料,若地址不全或填寫錯誤,導致獎品無法通知或寄送,視同放棄獎品,將不補發或重寄。
7. 參賽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的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盜用或冒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任何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
8.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技術或不得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9. 投稿作品不得有色情、暴力、涉及人身攻擊、違反社會風俗、宗教議題或政治議題等內容。
10.得獎之贈品不得提出折現之請求。
11.本活動辦法若有未盡詳細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若因故無法進行本活動時,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正、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並不另行公告。
相關說明及下載:http://www.tncg.gov.tw/news.asp?id=%7b94176653-B956-4CCD-A022-67537CFDC2B2%7d&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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