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13日 星期日

2009 環保小蟹創意公仔設計競賽

 
一、競賽活動緣由
【榮科實業環保概念】
寄居蟹是一種很環保的生物,他總會廢物利用,隨著體型的成長變化,必須不斷的尋找適合的貝殼來寄居。而褪下的空殼則留給另一隻寄居蟹再使用...
【環保小蟹故事由來】
科科星球是一個綠意盎然,到處充滿鳥語花香的美麗星球,星球上的居民都抱著感恩惜福的心,開開心心過著悠閒的生活。嗶波!嗶波! !有一天科科星球的星際交流處,接到了地球發出的緊急求救訊號....。由於地球上人類缺乏節制的使用資源,導致地球的健康出現了警訊,來自科科星球的愛心環保大使 - 小蟹,奉命前往地球,教導我們如何做好環保與回收工作,好讓地球的健康不再惡化。環保小蟹總是將自己的小屋背在背上,一但自己長大居住不下了,便會將自己的小屋交給合適的小蟹,並尋找另一個適合自己的小屋居住。如此一代代的傳承,資源便可生生
不息的利用,這種精神,便是愛心環保大使-小蟹,所要教導我們的。小蟹來到地球後,觀察到這個星球的人類完全不懂得珍惜資源,到處垃圾堆積如山,一些可以回收再利用的資源也被當成垃圾扔掉了。小蟹必須盡快將環保觀念教給每一位地球上的居民,現在他需要一個可愛又平易近人的造型以取得大家的信任,我們就一起為小蟹設計一個超棒的造型吧!順便再為他取一個響亮的名字。

二、競賽活動目的
本次活動主要是希望藉由「環保小蟹」角色設計及網路票選活動,宣導空碳粉匣的回收觀念,讓社會大眾了解回收空碳粉匣,對於環境保護及降低空氣污染的優點。本次競賽活動鼓勵國內青年學子參與創作,以『寄居蟹』及『環保』為發想主軸,表現設計師本身對於環保宣揚之理念,使相關產業資源充分結合,共同提升台灣環保意識。

三、合作單位
指導單位:教育部區域產學合作中心、行政院環保署
主辦單位:榮科實業有限公司、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數位媒體設計系 & 設計研究中心

四、競賽活動內容
1.競賽主題:
「2009 環保小蟹創意公仔設計」。
2.表現重點:
在符合環保小蟹故事精神的規範下,作品設計呈現及發展以【由生再生】、【廢物利用】、【環保形象大使】三項指標為依據。

五、競賽資格
凡對本競賽主題有興趣者,皆可報名參賽。

六、競賽活動時程
主要分為線上報名與作品上傳時程、作品審查時程(包含作品初選與決選)、成績公佈時程、以及頒獎時程等:
線上報名:2009 / 08 / 20(四)至 2009 / 09 / 30(三),報名時間截止即不受理,請參賽者注意。
作品上傳:2009 / 08 / 20(四)至 2009 / 10 / 13(二),作品上傳後,請於此期限內郵寄參賽作品聲明書(郵戳為憑)
作品初選時間:2009 / 10 / 14(三)至 2009 / 10 / 15(四),由大會初選 15 件作品進入決選。
決選 - 網路票選:2009 / 10 / 16(五)至 2009 / 11 / 22(日)
決選 - 專家審查:2009 年 11 月 22 日(日)
成績公布:2009 年 11 月 23 日(一)
頒獎典禮:地點及時間屆時由大會個別通知並公布於活動官網

七、競賽活動獎勵
金獎 1 名:獎金 10,000 元、總價值 20000 元獎品、獎盃乙座。
銀獎 1 名:獎金 5,000 元、總價值 5000 元獎品、獎盃乙座。
銅獎 1 名:獎金 2,000 元、總價值 2000 元獎品、獎盃乙座。
入選獎7名:榮科環保碳粉匣禮卷 2000 元、獎狀乙張。
票選最佳人氣獎:總價值 3000 元獎品、獎狀乙張。

八、評審作業與標準
由主辦及執行單位共同遴選主審乙名、評審委員 4 人(專業教師 2 人及業界人士 2 人),比賽分為兩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 - 初選:此階段主要由評審專家依以下審核標準,推選出 15 名優秀作品進入決選。
評審人員:大會
審核標準:
(1)主題與內容設定:角色傳達概念與環保精神。- 20%
(2)創新設計:針對環保材質提出可行之設計。- 20%
(3)創意與造型美感:作品之完整度,精緻度及審美性。- 30%
(4)商品延伸之市場性:相關延伸商品開發的市場性。- 30%
第二階段 - 決選:此階段包含網路票選(50%)與專家審查(50%),依照以上結果比率配分自初選的 15 名作品中,決選出 10 名:包含金獎 1 名、銀獎 1 名、銅獎 1 名、入選獎 7 名、最佳人氣獎 1 名。
全民票選:只要你喜歡,投哪個都可以!(50%)
評審委員線上審查:(50%)
(1)主題與內容設定(30%):角色傳達概念與環保精神。
(2)創新設計(30%):針對環保材質提出可行之設計。
(3)創意與造型美感(40%):作品之完整度,精緻度及審美性。

九、參賽方式
1.線上報名時間:2009 / 08 / 20 至 2009 / 09 / 30。
2.作品上傳時間:2009 / 08 / 20 至 2009 / 10 / 13
3.參賽方式:必須於線上報名時間內,至本競賽活動網站進行線上註冊(http://i-lab.4u.com.tw/cybertek/),並於作品上傳截止日前(2009/08/20 至 2009/ 10/13)上傳繳交項目(報名表與作品完成圖檔)與郵寄參賽作品著作權聲明書之書面資料至主辦單位(64002,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123號,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數位媒體設計系,2009環保小蟹創意公仔設計競賽小組收),以郵戳為憑,即完成參賽程序。
4.每人僅限一件設計作品參加本競賽活動。
5.本競賽不需繳交任何報名費用。

十、參賽資料與作品規格
1、報名表:參賽報名表1式。
2、作品圖檔:作品完成圖檔一式,請將作品之「情境模擬圖」、「正視圖」、「側視圖」、「後視圖」依序置入"空白之作品規格圖"中(請於活動網站下載),相關規定詳如附件3,請務必留意,格式不符合者不予採納。
3、上傳方式:必須以個人資料夾上傳,資料夾內含:
(1).報名表(作品名稱_01.doc);
(2).作品完成圖(作品名稱_02.jpg)。
請將 (1) 與 (2) 置於資料夾中,以壓縮軟體將此資料夾壓縮成“zip”格式,上傳至活動網站。資料夾命名方式以個人所創作之公仔名稱為資料夾名稱。
4、參賽作品著作權聲明書:一式,請於上傳作品期限內郵寄至主辦單位,以郵戳為憑。
5、以上資訊請於活動網站/活動內容/參賽文件下載區下載。
6、作品設計形式不拘,以手繪、2D 或 3D 皆可。
7、作品名稱命名方式:請依自行設計之公仔發想「易讀」、「好記」名稱;範例:環保小蟹兵。
8、上述作品圖檔資料均不可出現設計者姓名,或其他影響公正性之代號等任何相關文字、符號,一經發現將取消參賽資格。作品初選結果將於10月16日在活動網站上公佈。

十一、注意事項
凡參賽者上網報名,即視為同意並遵守本次參賽之下列各項規定事項,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視情況修訂,並公佈於活動網站上,恕不另行通知,參賽者不得異議;競賽規則如下:
1、參賽人保證參賽作品確實為參賽原創者;請務必另填作品著作權聲明書。
2、參賽作品經發現或檢舉有抄襲或侵害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之情形,除取消參賽資格外,入圍或得獎者將追回獎金、獎盃及贈品,同時公告之。如有任糾紛或爭議,其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3、參賽作品限以未經任何形式之公開發表、未參與任何比賽,同時未經任何形式之刊登為限。
4、基於宣傳需要,主辦單位對於所有報名參賽作品之照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有攝影、報導、展出及公告於「榮科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網站」,提供線上票選及展示活動,且不限時間。
5、凡參賽得獎者,參賽作品之所有權及相關之智慧財產權均歸屬主辦單位或其指定之人所有。
6、參賽作品敬請參賽者自行備份留檔,比賽結束後不予退還。
7、參賽作品如無法達到評審要件,得以從缺。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委員會之決議,不得有其他異議。
8、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不予收件,亦無退回之義務。
9、金獎、銀獎、銅獎、以及入選獎、最佳人氣獎之作品,經獲獎確認後,原設計者必須提供原始資料(數位檔案),以供後續發展之應用。
10、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受獎金額超過 13,333 元,需預先扣除 15% 稅金。
11、所有得獎者於領獎當日須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始得領獎。

十二、賽務諮詢
1、主辦單位: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數位媒體設計系
2、聯絡窗口:媒體與數位展演設計研究室
3、聯絡電子郵件:2009cybertek.design@gmail.com
4、聯絡電話:(05)5342601 轉 6597 陳佩宜
5、傳真:(05)531-2169

活動網站:http://i-lab.4u.com.tw/cybertek/

2009年9月10日 星期四

I am Silverlight - 2009 網路影片徵選活動

 
主辦單位:
台灣微軟

影片題目:
I am Silverlight 系列影片

主旨:
我們在觀眾不需要有太多技術或設計背景, 用簡單易懂幽默的影片內容, 來介紹了解 Silverlight 這個新的多媒體技術優點與特色

影片檔交付格式:
.avi, .mpg, .mpeg, .wmv, .asf, .m2v, .vob, .mod, .ts

參賽資格:
人數與身份不限

報名期間:
即日起至 9 月 30 日

拍攝腳本審查:
10 月 5 日 與 10 月 6 日

審查地點:
台灣微軟 (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 7 號 8 樓)

獎勵:
新台幣 10 萬元整

徵選活動內容說明:
1.將報名表填妥寄到 i-clchiu@microsoft.com
2.作品審查當天須以簡報說明影片拍攝腳本與內容, 每組 15 分鐘簡報時間
3.將同一主題概念的影片拍成 5 支, 每支時間約為 1 分半至 2 分鐘
4.入選的拍攝腳本需於 2009 / 12 月底前完成 5 支系列影片作品

活動資訊:http://www.kleinerfisch.com/blog/2009/08/i-am-silverlight-2009.html

2009年9月8日 星期二

2010 Great-design 奇‧想 設計大賽

 


前言
技嘉科技創立於 1986 年,以前瞻性的眼光與優越的產品屢創佳績,邁入新世紀之際,本著「創新科技、美化人生」之理念,成立了技嘉教育基金會,以推動科技教育、藝術人文、創造和諧進步之社會為發展宗旨;鑑於優質的設計對資訊產品的重要及附加價值,期藉由此設計大賽,提升國內資訊產品設計能力,及為未來即將成為設計師的學生提供一最佳實務訓練經驗。

辦理目的
一、提升國內資訊產業對創意設計價值的重視。
二、增進設計科系學生對 3C 產品設計實務相關經驗。
三、發掘、培育具潛力與志趣的設計新秀。

指導單位
美商英特爾亞太科技有限公司、教育部社教司、台灣創意設計中心、中華民國工業設計協會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技嘉教育基金會、明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合辦單位
技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黑秀網、波酷網、設計共和。

參加資格
國內各大專院校在籍學生

競賽主題
創新科技組 - 窮與變
A. 因應全球經濟不景氣之社會現象,請參賽者觀察、分析日常可攜帶之電子資訊產品,提出一設計幫助使用者解決所衍生的相關問題。作品希望針對金融危機影響下較弱勢族群,以具創新之設計協助其積極面對生活的困境,但仍需滿足消費者對產品外觀、使用等各方面的需求。
B. 限制條件必須為現有可行之科技,請參賽者自行調查市面上相關產品、使用技術與限制,考慮其使用方式進行外觀設計。
C. 參賽者進行設計時,請多方參考環保、能源、安全性、社會責任、人文、文化差異、生活形態等相關議題以及資訊。
美化人生組 - 貧與樂
A. 現今全球經濟蕭條且消費力降低,為因應不景氣消費環境,請參賽者設計一親子互動使用的產品,運用設計提高親子產品使用價值,讓消費者深覺「物超所值」,同時能增進親子間的互動。
B. 限制條件必須為現有可行之科技,請參賽者自行調查市面上相關產品、使用技術與限制,考慮其使用方式進行外觀設計。
C. 參賽者進行設計時,請多方參考環保、能源、安全性、社會責任、人文、文化差異、生活形態等相關議題以及資訊。

報名:
自 2009 年 9 月 15 日起至 11 月 30 日止請上 www.gigabyte.org.tw 填寫個人資料,逕行組隊報名。

初賽作品收件:
請於 2009 年 12 月 23 日(星期三)下午 5:00 前將初賽作品資料送達收件處:台北縣新店市寶強路六號,技嘉教育基金會設計競賽組收,請自行斟酌郵寄時間,逾期不受理。

初賽入選通知:
2010 年 1 月 5 日 (二) 前,於技嘉教育基金會網站 www.gigabyte.org.tw 公佈並通知初賽入選者。

初賽作品領回:
請於 2010 年 2 月 5 日前,至收件單位申請領回,逾期未領回者,主辦單位將逕行處理,參賽者不得異議。

產品實務設計研討會:
通過初賽之參賽者,可參加 2010 年 1 月 23 日(星期六)上午 10:00 至下午 16:00 於技嘉科技大樓(新店市寶強路六號)所舉辦之產品實務設計研討會,將有數位設計師與參賽者一同研討產品設計實務,並針對參賽者作品及疑問進行研討會。(中午提供午餐)

決賽暨頒獎:
收件:
2010 年 3 月 13 日(星期六)上午 08:00 前將決賽作品與資料親攜至技嘉科技大樓。
簡報:
2010 年 3 月 13 日(星期六)上午 10:00 舉行「創新科技」組決賽評審,現瑒產品展示及各組簡報發表。
2010 年 3 月 13 日(星期六)下午 13:30 舉行「美化人生」組決賽評審, 現瑒產品展示及各組簡報發表。
頒獎:
2010 年 3 月 13 日(星期六)下午 16:00 於技嘉科技大樓舉行頒獎典禮。

競賽相關問題:
本競賽活動說明若有不清楚之處,歡迎來電 (02)89124000-1402 洽陳克冏先生 or 1129 周麗華小姐 ,或是 MAIL 至 foundation@gigabyte.org.tw 洽詢,將有專人回覆問題。

參賽作品須知:
1. 請先上技嘉教育基金會網站 www.gigabyte.org.tw 註冊報名。
2. 報名表:所有參賽作品須符合本競賽辦法之規定,包含設計可行性,作品展示規格與送件時間等,否則不予評審。
3. 初賽繳交資料:
A. 報名表:請逕自活動網站,下載相關報名表,填寫作品主要之設計概念與特色,並黏貼於裱板背面。
B. 裱板二至四張(請自行編號),請使用尺寸為 420mm × 297mm,3mm 厚之紙板(注意:尺寸不合規定,將不列入評審)。裱板內容可自由發揮,但必須包含下述內容:
a..主要概念與特色
b..平面圖:含尺寸及配置平面圖與外觀彩現圖
c..文字說明:中文說明 1000 字以內,內容應包括設計理念與策略,材料說明、使用場合、 對象與創作特點等。
d..裱板正面不可出現設計者姓名等任何相關文字(姓名請註明於裱板背面報名表內)。
4. 決賽繳交資料:
A. 1:1 實物模型
B. 裱板三張,請使用尺寸為 594mm × 420mm,3mm 厚之紙板分別詳述:設計理念與策略、設計特色說明、尺寸與結構配置設計圖、外觀彩現圖)
C. 簡報光碟二張(含該設計之決賽簡報資料)

評審辦法:
1. 評審規則:
初賽: 評審委員將詳閱參賽者所繳交之相關資料與內容評分,依得分數高低排序,每組取前八名晉級賽。
決賽: 由決選評審委員,針對各組所入圍八件作品之展板、模型,依照評審標準,依序選出各獎次。
2. 評審標準:
外觀造形:30% (考量造型之新穎、完整性、美學及細節處理等)
設計創意:30% (考量產品設計之原創性、特點等)
操作功能性:20% (考量人因工程、操作、心理、介面等)
設計理念與策略:10% (考量市場、社會、人文、環保等)
產品可行性:10% (考量設計之量產可行性,除技術外,尚須考慮成本等因素)
3. 評審委員:由主辦單位遴選國內設計專業人士與產業專家擔任。

獎勵辦法
初賽:每組選出 8 組作品參與決賽。(每組可得模型製作補助費 20,000 元正)
每組入圍參賽者可參加由技嘉科技所舉辦之產品實務設計研討會
決賽:主要獎項,依序選出各獎次。
1.金賞獎,一組
獎金新台幣 $200,000。
獎座一座、獎狀一幀。
指導教授獎金新台幣 $20,000 及獎座一座。
2.銀賞獎,一組
獎金新台幣 $100,000。
獎座一座、獎狀一幀。
指導教授獎金新台幣 $20,000 及獎座一座。
3.銅賞獎,一組
獎金新台幣 $60,000
獎座一座、獎狀一幀。
指導教授獎金新台幣 $20,000 及獎座一座。
4.優選:不限組數
各得獎狀一幀。
獎品一份。(提供技嘉現有精品)
另頒發附加獎項:
最佳台風獎:獎金新台幣 $20,000 元,獎狀一幀
前三名得獎作品於 5 月份 LA VIE 雜誌展示作品及專訪, 並由主辦單位安排專業設計課程訓練.
※備註:
1、獎項部分,首獎金額最高可至 22 萬元。
2、得獎獎金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需扣除總獎金之 15%。

參賽注意事項:
1. 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各類媒體之新作,且無抄襲仿冒情事者。 主辦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 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創作者得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2. 入選決賽學生,必須參與決賽作品製作,若因故無法參加決賽,則主辦單位有權追溯模型補助費。
3. 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均有攝影與展覽權,主辦單位得運用參賽作品之照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及出版等用途。
4. 繳交作品及文件必須於規定期限前送抵基金會收件處。
5. 參賽作品運送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並請參賽者於寄件後自行與委託寄件公司確認,或逕自洽詢徵件單位。
6. 參賽作品於寄(送)時,請參賽者妥慎包裝,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若因運送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參賽者不得異議。
7. 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委員會之決議,除非能具體証明其他作品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不得有其他異議。
8. 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徵件單位有權不予收件,亦無退回之義務。
9. 為考量評審之公平性,決賽所有繳交作品(包含作品特色說明、圖面、模型)之正面,除作品名稱外切勿標示任何與作品無關之簽名或標示記號,一經發現將取消參賽資格。
10. 獲獎作品模型、裱板將提供主辦單位展出,為期兩個月,展出結束後,請獲獎人至徵件單位申請領回,逾期未領回者,主辦單位將逕行處理,參賽者不得異議。
11. 獲獎作品之新式樣所有權屬於參賽者,主辦單位保有最優先權利與得獎者協議有價取得該作 品之智慧財產權,而得獎者不得私下將設計著作權轉讓予第三者,若發生此情事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參加競賽及展覽之權利,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相關贈品。
12. 凡報名參加此比賽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此比賽規則中各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本規則所述之各項規定。
13. 本辦法中所列之主辦單位各項權利義務均委由徵件單位技嘉教育基金會執行。

徵件單位:
技嘉教育基金會設計競賽組
報名收件地址:台北縣新店市寶強路六號
聯絡人:周麗華 小姐 電話:(02)89124888-1129 傳真:(02)89124001
    陳克冏 先生 電話:(02)89124888-1402 傳真:(02)89124004
網址:www.gigabyte.org.tw
電子信箱:foundation@gigabyte.org.tw

*本競賽規則,若有變動以網站公佈為準,不再另行通知。

活動網站:www.gigabyte.org.tw

2009年9月2日 星期三

『環保加溫 地球降溫』資源回收環保創意系列活動 - 創意 30 秒影像大賽

 
活動目的
透過有趣的『30 秒影像』活動吸引民眾的注意,藉由自製的影像創作,將資源回收與環保議題融入民眾日常生活,創造出兼具教育性、話題性的最終目標。

徵件主題
參賽者以資源回收四大主題進行 30 秒影像創意製作,四大主題包括:「回收類別 要認清」、「妥善回收 管道多」、「創意回收 再利用」、「資源再生 新價值」,將環保議題融入日常生活,一起落實資源回收、環保生活及關懷環保工作精神!

參賽資格
學生組:高中職以上學生,需附學生證以茲證明。
社會組:一般社會人士。

活動期間
即日起至 98 年 10 月 15 日下午 5 點截止(逾時恕不受理,也無法將作品寄回,請自行確認寄送時間)
入圍決選名單:98 年 10 月 20 日公布於活動網站
網路人氣票選:98 年 10 月 21 日至 98 年 10 月 28 日 中午 12 時
得獎名單公佈:98 年 10 月 30 日將決選結果公佈於活動網站
頒獎典禮暨成果展示:98 年 11 月 3 日(星期二)

報名方式
作品完成後請至下方「我要報名」處下載報名表及相關應附資料,確實填寫完畢後連同作品郵寄至執行單位-新視紀整合行銷傳播公司(地址:115 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 467 號 11 樓)『資源回收環保創意 30 秒影像』大賽徵件小組收,即可完成報名。

參賽方式
參賽組別分為學生組、社會組(表現形式以實拍為主),每組每 人不限投件數,但每組每人僅能獲獎 1 件(以最高獎項為準,惟網路人氣獎、環保精神獎除外)。

作品規格
(1)影片長度 30 秒(最多正負 2 秒,第 3 秒起每秒扣 2 分),內容需符合四大主題。
(2)作品製作規格為 720 * 480(寬*長),請附上原始未壓縮的 AVI 檔,並將影片轉檔為 wmv. 與 mpeg2. 兩種檔案,原始檔案不限檔案大小,壓縮檔案限 20M 以內,以光碟燒錄。
(3)所有作品需保留原始製作檔案,以便主辦單位審查。
(4)另作品繳交作品劇照電子檔一張(JPG 檔,畫素不得低於 100dpi,長 720 * 寬 480 像素)

獎勵方式
於學生組及社會組,各組獲頒之獎項名額如下:
【首獎】 1 名 新台幣 60,000 元、獎牌乙面
【貳獎】 1 名 新台幣 30,000 元、獎牌乙面
【參獎】 1 名 新台幣 20,000 元、獎牌乙面
【優選】 1 名 新台幣 10,000 元、獎狀乙紙
【佳作】 10 名 新台幣 5,000 元、獎狀乙紙
【網路人氣獎】 1 名 新台幣 5,000 元、獎狀乙紙(可重複獲獎)
【環保精神獎】 1 名 新台幣 5,000 元、獎狀乙紙(可重複獲獎)

評分標準
(1)創意度 45%(含訴求手法新穎度、原創性、精彩度、趣味度)、主題性 40%(作品符合主題、清楚傳達主題)、整體技巧 15%(影片剪輯技術、運鏡拍攝技巧);另超過 30 秒限定,正負 2 秒以上,自第 3 秒起每秒從總分中扣 2 分。
(2)得分最高者為優勝,如遇同分者,由評審決議之。
(3)『網路人氣獎』由網友投票選出1名最高票者當選。
(4)『環保精神獎』由入圍前 30 名中,選出「創意度+主題性」最符合環保精神的作品1名

評選作業流程
(1)第一階段初選:
邀請主辦單位及 4 名專業評審老師進行第一階段初選,挑選前 30 名入圍者進入決選。初選結果於 98 年 10 月 20 日活動網站同步公佈入圍名單及作品。
(2)第二階段網路人氣票選 :
將初選後的 30 名入圍者作品刊登於活動網站,由網友進行投票。票數最高者,將獲得網路人氣獎(可重複獲獎)。票選期間自 98 年 10 月 21 日至 10 月 28 日中午 12 時截止票選。
〈3)第三階段決選:
由 4 名專業評審老師進行評選確認名次結果,各組選出 15 名(網路票選成績不列入評分範圍內)。98 年 10 月 30 日活動網站公佈決選結果。

活動網站:http://nv.com.tw/2009recycling/recycling_03.html

『環保加溫 地球降溫』資源回收環保創意系列活動 - 創意四格漫畫

 
活動目的
透過有趣的『四格漫畫』活動吸引民眾的注意,藉由自製的圖像創作,將資源回收與環保議題融入民眾日常生活,創造出兼具教育性、話題性的最終目標。

徵件主題
參賽者以資源回收四大主題進行四格漫畫創意製作,四大主題包括:「回收類別 要認清」、「妥善回收 管道多」、「創意回收 再利用」、「資源再生 新價值」,期望透過創意徵件活動,將環保議題融入日常生活,一起落實「資源回收、環保生活及關懷環保工作」精神!

參賽資格
1.學生組 (電腦繪圖類、手繪類),需附學生證以茲證明。
2.社會組 (電腦繪圖類、手繪類)

活動期間
即日起至 98 年 10 月 15 日下午 5 點截止(逾時恕不受理,也無法將作品寄回,請自行確認寄送時間)
入圍決選名單:98 年 10 月 20 日公布於活動網站
網路人氣票選:98 年 10 月 21 日至 98 年 10 月 28 日 中午 12 時
得獎名單公佈:98 年 10 月 30 日公佈於活動網站
頒獎典禮暨成果展示:98 年 11 月 3 日(星期二)

報名方式
作品完成後請至下方「我要報名」處下載報名表及相關應附資料,確實填寫完畢後連同作品郵寄至執行單位-新視紀整合行銷傳播公司(地址:115 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 467 號 11 樓)『資源回收環保創意 - 四格漫畫大賽 徵件小組收』,即可完成報名。

參賽方式
以四格漫畫參賽為主 (學生組、社會組;各組又分電腦繪圖類與手繪類),每類每人不限投件數,但每類每人僅能獲獎 1 件(以最高獎項為準,惟「網路人氣獎」除外)。

作品規格
(1)電腦繪圖投稿者:
作品原始製作檔案之格式為 300dpi 以上,每格完稿尺寸為橫式四開大小(長 39.3cm X 寬 54.5cm)以十字均分,黑白或彩色均可,順序由左至右、由上至下,呈現四格漫畫格式,並附上轉檔格式 JPG 或 TIFF 檔,解析度 300dpi 以上,檔案限定在 100MB 以內,燒錄成光碟。另需附上 A4 紙本作品彩色輸出。
(2)手繪圖投稿者:
原始手繪圖稿作品以橫式四開圖畫紙(長 39.3cm X 寬 54.5cm)畫紙繪製,以十字均分四格,順序由左至右、由上至下,呈現四格漫畫格式。請自行確認原始手稿圖之清晰,以免影響評選結果。
(3)所有作品需自行保留備份檔案,作品寄出後概不退還。

獎勵方式
於學生組及社會組(各組又分電腦繪圖、手繪類),各類獲頒之獎項名額如下:
【首獎】 1 名 新台幣 12,000 元、獎牌乙面
【貳獎】 1 名 新台幣 10,000 元、獎牌乙面
【參獎】 1 名 新台幣 8,000 元、獎牌乙面
【優選】 3 名 新台幣 5,000 元、獎狀乙紙
【佳作】 5 名 新台幣 2,000 元、獎狀乙紙
【網路人氣獎】 1 名 新台幣 5,000 元、獎狀乙紙(可重複獲獎)

評分標準
(1)電腦繪圖投稿者:
創意度  35% - 含訴求手法新穎度、原創性、精彩度、趣味度
主題性  40% - 作品符合主題性
整體技巧 25% - 電腦繪圖技術
(2)手繪圖投稿者:
創意度  45% - 含訴求手法新穎度、原創性、精彩度、趣味度
主題性  40% - 作品符合主題性
整體技巧 15% - 手繪圖美觀度

評選作業流程
(1)第一階段初選 :
邀請主辦單位及 4 名專業評審老師進行第一階段初選,各類挑選前 30 名入圍者進入決選。初選結果於 98 年 10 月 20 日活動網站同步公佈入圍名單及作品。
(2)第二階段網路人氣票選 :
將初選後的各類 30 名入圍者作品刊登於活動網站,由網友進行投票。票數最高者,將獲得網路人氣獎(可重複獲獎)。票選期間自 98 年 10 月 21 日至 10 月 28 日中午 12 時截止票選。
(3)第三階段決選 :
由 4 名專業評審老師進行評選確認名次結果,各類選出 11 名(網路票選成績不列入評分範圍內)。98 年 10 月 30 日活動網站公佈決選結果。

活動網站:http://nv.com.tw/2009recycling/recycling_02.html

「阿嬤的寶貝故事」攝影與紀錄短片徵件

 
「阿嬤的寶貝故事」攝影與紀錄短片徵件 - 蒐集與分享阿嬤珍藏的寶貝與故事

「阿嬤的寶貝」,可能是埋在阿嬤內心底一段不為人知的秘密;可能是戰亂逃難時,隨身的一口皮箱;也可能是一面用膠帶貼補好幾回的破鏡子;或只是幾顆小石子串起的鍊子;還是阿嬤吟唱了半世紀的一首老歌;這些阿嬤心中的寶貝,背後都有一段感人的故事....
朋友們,讓我們一起來為阿嬤紀錄,關於她們的寶貝的故事,傳遞真摯動人的故事,延續每一位阿嬤生命中的珍貴、美好和愛,也將記憶中的感動分享給更多人。

參加對象:
想分享阿嬤與她的寶貝的故事者皆歡迎參加。

徵件主題:
以阿嬤和她的寶貝物件故事為主題,使用一般相機、DV 機或數位相機,拍攝、紀錄阿嬤與她珍藏的寶貝影像及故事。

作品形式:
1. 攝影作品:拍攝一張阿嬤與她的寶貝的照片,需將作品沖洗成 5 X 7 吋或寬度不超過 7 吋之彩色或黑白照片。並以 500 ~ 1000 字,說阿嬤的故事(文字形式不拘)。
2. 3 分鐘紀錄短片作品:拍攝阿嬤與她的寶貝的故事為主題。

送件方式:
每件作品請一式二份以利評審作業的進行並於 98 年 9 月 25 日前(郵戳為憑)將作品寄達指定收件地點 10356 台北市大同區民生西路 240 號 10 樓 婦女救援基金會 企宣組收,註明「阿嬤的寶貝故事徵件」。隨函請附上報名表格,繳交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

獎勵辦法:
1.特優作品:攝影與記錄短片作品各 3 名,各得獎金 6 千元,並致贈「愛無境」筆記書、「阿嬤的臉」攝影集、「鐵盒裡的青春」各乙本。
2.入選作品:攝影與記錄短片作品入選者各 5 名,各得獎金 1 千元,並可獲贈「愛無境」筆記書、「阿嬤的臉」攝影集、「鐵盒裡的青春」各乙本。

評審:
邀請專業紀錄片導演與攝影師依據作品的主題表達 (50%)、技巧 (30%)、作品完成度 (20%) 等評分。

注意事項:
1.得獎名單將會在於「阿嬤的網站」網址:http://www.womandpeace.org.tw,獎項將於頒獎典禮結束後以掛號寄出。
2.本次所有參賽作品版權屬於婦女救援基金會,婦女救援基金會保留作品商品化之權利,所有參賽作品一經發現涉抄襲或非原創,即取消參賽資格。
3.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
4.婦女救援基金會保留終止及變更本活動內容之權利。

2009年8月31日 星期一

2009 麗臺 動畫競賽

 
活動精神:
創意與設計,是讓生活更美好的重要元素!
本活動鼓勵動畫從業人員、設計科系學生、和任何對創意動畫有興趣的人士,發揮無限創意和創作實力,為麗臺 NVIDIA Quadro 專業繪圖卡製作 100% 原創的動畫影片,為 Quadro 建立良好形象,內容可美學、可劇情、可酷炫、可感人、可幽默、可天馬行空。一起讓設計無所不在、生活無處不美!

參加對象:
對象不限,歡迎個人或是兩人團體組隊參加

作品主題:
‧影片內容置入麗臺 NVIDIA Quadro FX 3800 專業繪圖卡,以具創意的方式呈現,為麗臺 NVIDIA Quadro 專業繪圖卡建立良好形象
‧題材不限,投稿者以上述概念構思發想,並自訂主題
‧影片總長度兩分鐘

評審與計分方式:
I. 2009 / 10 / 05 - 10 / 18 期間影片位於 Youtube 網站上的點閱率,佔總積分 20%
II. 由主辦單位邀請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委員小組進行評比,佔總積分 80%
(第II部份的評分項目為:內容創意 25%、動畫製作技巧 25%、動畫品質細膩度 25%、Quadro 繪圖卡與劇情的結合度 25%)

參加方法與步驟:
‧即日起至 2009 / 09 / 30 止,請下載活動報名表,填寫完畢後 e-mail 至 selene_tian@leadtek.com 進行報名,e-mail 標題請註明【2009 麗臺動畫競賽報名】,同一作者限以一組作品參賽,團體報名最多兩人聯合報名參加。
‧於 2009 / 10 / 05 前 (以郵戳為憑),將動畫作品 (含 MPEG 壓縮檔和 AVI 原始檔) 儲存於光碟片,連同作品授權同意書 (請簽名並蓋章),以掛號方式寄到:23511 台北縣中和市建一路 166 號 18 樓 Selene Tian 收,02-8226-5800 ext.141,信封上請註明【2009 麗臺動畫競賽報名】。
‧於 2009 / 10 / 05 起將作品上傳至 Youtube.com,影片標題必須和報名表上的作品主題一致,並將影片連結寄到 selene_tian@leadtek.com (Youtube 點閱率統計至 2009 / 10 / 18 截止),e-mail 標題請註明【2009 麗臺動畫競賽報名-影片連結】。

獎項與獎金:
設計金獎 一名:麗臺 Quadro FX 3800 專業繪圖卡一片 (市價新台幣 45,000 元) + 獎金新台幣 20,000 元整
設計銀獎 一名:麗臺 Quadro FX 1800 專業繪圖卡一片 (市價新台幣 23,000 元) + 獎金新台幣 10,000 元
設計銅獎 一名:麗臺 Quadro FX 580 專業繪圖卡一片 (市價新台幣 8,900 元) + 獎金新台幣 5,000 元
入選佳作 三名:獨家麗臺精美贈品
※ 以上金、銀、銅獎以及佳作作品將放置於麗臺活動網頁宣傳兩個月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www.leadtek.com/event/quadro2009/

2009「Teen 愛北縣」-「愛ㄒㄧㄢˋ」影像創意拍

 
以「青少年愛ㄒㄧㄢˋ文化」為主題,不論是搞怪、嘻哈、KUSO 的各種創意元素風格,只要能展現並記錄青少年的文化風格,總獎金 15 萬等你拿!

【參賽資格】
1.參賽者可單獨報名或多人組隊報名參加
2.比賽分為少年組:12 ~ 18 歲;青年組:19 ~ 25 歲
(若參賽團員年齡包含少年組及青年組成員,則以團員中最高年齡者作為決定組別之依據)

【作品規格】
30 秒至 1 分鐘的創意影像短片
(影像解析度:360 × 240 像素,格式:mpeg /avi/mov/rm/flash 均可)

【獎勵方式】
評審大獎:每組各取 1 名,獎金三萬元、獎盃乙座
優選:每組各取 3 名,獎金一萬元、獎盃乙座
佳作:每組各取 5 名,獎金三千元、獎盃乙座

【收件時間及方式】
即日起至 9 月 24 日 (四)截止(參賽請上網下載報名表,作品一律掛號寄出以郵戳為憑)

【決選標準】
主題性 40%
創意性 30%
完整性 30%

【頒獎典禮】
2009 年 10 月 1 日 (四) 臺北縣政府縣府大樓一樓晶宴會館

【注意事項】
1.本次所有參賽作品版權屬於台少盟,台少盟保留作品商品化之權利,所有參賽作品需未曾參加過任何比賽,且為提案組別之原創,且需為尚未公開發表之作品。一經發現涉及模仿、抄襲等非法手段所得,如經檢舉或告發,查證屬實者將取消參加資格,若有得獎者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獲獎相關權利,且須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凡參賽作品概不退件,並視同承認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有權補充之,台少盟保留終止及變更本活動內容之權利。
2.活動洽詢電話:(02)2369-5195;洽詢信箱:youthrights.tw@gmail.com

【收件地址】
台北市 10646 羅斯福路二段 75-1 號 12 樓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請註明「Teen 愛北縣創意廣告徵選小組收」

【主辦單位】
臺北縣政府、社團法人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

活動資訊及下載:http://www.youthrights.org.tw/news.php?id=1271

2009年8月25日 星期二

2010 國際鞋樣創意設計競賽

 
壹、競賽主旨
發掘台灣鞋樣設計新秀,提供設計競技舞台以展現國內設計實力,提升我國鞋品設計之水準,呈現具創意性、實用性與設計感的鞋樣,以發揚台灣本土設計能力,增進國際競爭力。

貳、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台灣區製鞋工業同業公會、財團法人雙十仁親基金會、International Footwear Conference
執行單位:財團法人鞋類暨運動休閒科技研發中心

參、參賽資格
一、凡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對此競賽有興趣之個人皆可免費參加。
二、此競賽執行單位所屬人員與當屆評審委員皆不得參加。

肆、競賽主題/類別
一、競賽主題:幾何節奏
藉由簡單的幾何圖案,透過材料與密度的重新詮釋,使作品產生紋理的表面或重複組合的形狀。隨著空間的轉換,產生了獨特的結構。由簡單的幾何元素,轉化出多變有趣的造型。
二、類別:
‧男鞋組
‧女休閒鞋組
‧童鞋組
‧運動鞋組

伍、評審標準
初賽評審標準
1‧創意性   35%
2‧造形設計感 30%
3‧穿著安全性 35%
決賽評審標準
1‧造形設計感     30%
2‧材料運用適切性   35%
3‧成品與原創意差異度 35%

陸、獎金/獎項
一、總冠軍:一名,獎金新台幣 7 萬元整,獎座壹座、獎狀乙只
二、分組冠軍:四名,每名獎金新台幣 1 萬 5 千元整,獎座壹座、獎狀乙只
三、分組亞軍:四名,每名獎金新台幣 1 萬元整,獎座壹座、獎狀乙只
四、分組季軍:四名,每名獎金新台幣 5 千元整,獎座壹座、獎狀乙只
備註:
1.分組競賽前三名將獲選代表台灣參賽『2010 國際鞋樣創意設計競賽』
(International Footwear Design Competition 2010)。
2.高於一萬元之獎金均須扣繳 10% 所得稅。

柒、競賽程序 (下列時間以執行單位所在地台北時間為準)
報名、收件截止日期:
98 年 11 月 10 日 (星期二) 下午五點前,請至鞋技中心網站線上報名、繳件,網址:http://www.bestmotion.com/competition/shoes-bags.asp 未於規定時間上傳成功者,執行單位有權不受理。請參賽者務必留意「作品上傳成功信函」,以免影響參賽權益。
初賽結果公佈:
98 年 11 月 20 日 (星期五) 前,於鞋技中心網站公佈初賽結果,並由執行單位以書面通知決賽入圍者。入圍者需繳交「決賽參賽同意書」、「智慧財產權聲明書」及「參賽保證金」。
決賽收件截止:
99 年 3 月 8 日 (星期一) 下午五點前,未於規定時間寄/送達,執行單位一概不受理。
決賽結果公佈:
99 年 3 月 22 日 (星期一) 前,於鞋技中心網站公佈決賽結果,並由執行單位以書面通知決賽得獎者
頒獎典禮:
未定,正確日期及地點將公佈於鞋技中心網站,並由執行單位發函通知得獎者參與盛會。

捌、參賽辦法/程序
一、初賽階段:
(一)線上報名網址http://www.bestmotion.com/competition/shoes-bags.asp,請於報名期限內至競賽網站,設定一組帳號及密碼,完成參賽資料填寫後,報名系統會以電子郵件回覆「線上報名完成通知信函」,始完成線上報名作業,每人報名件數不限。
(二)截至初賽收件截止日期前,參賽者可隨時至競賽網站進行初賽作品繳交或更新。凡上傳作品成功者,系統皆將以電子郵件回覆「作品上傳成功信函」(未收到表示作品未上傳成功,請參賽者務必留意,以免影響參賽權利)。初賽階段各組將評選出5件入圍作品,並備取數名。
二、決賽階段:
入圍決賽者需先繳交「決賽參賽同意書」、「智慧財產權聲明書」、「參賽保證金 ($5000元)」,請參閱競賽網站下載區,並完成參賽作品打樣,才得以進入決賽。

玖、作品及文件繳交
一、初賽
(一)初賽作品:鞋樣彩色設計圖稿一張,內容包括:
A. 一款鞋樣之上視圖、側視圖、45º 立體示意圖
B. 中、英文之設計理念
C. 圖檔規格:寬 800 × 高 600 像素、解析度 72dpi、jpeg 檔、RGB 之格式,檔案大小不得超過 250kb。
D. 圖檔限制:不得出現參賽者之姓名、單位、國籍或任何可能影響評審公平性之文字、符號或記號等。
備註:圖稿不限繪圖方式與工具,惟需符合本辦法規定之標準及傳送方式,若手繪稿轉為電子檔之作品亦請注意清晰度,以免影響比賽評分。
(二)作品繳交作業:
A. 於 98 年 11 月 10 日 17:00 前,至競賽網站上傳符上述規定之「彩色圖稿」,由系統發送「作品上傳成功信函」,即完成上傳作業。
B. 為避免眾多參賽作品於初賽截止日前擁塞網路,建議儘早繳交初賽作品,於截止日前可隨時修改上傳作品。
C. 「作品上傳成功信函」為作品繳交或修改「成功」之依據,未收到此信函者,請儘速來電確認作品上傳作業,以免影響個人參賽權益。
二、決賽:
(一)決賽參賽資格:決賽入圍者,需將「決賽參賽同意書」、「智慧財產權聲明書」及「參賽保證金 (NT5,000)」,一併寄至執行單位。未依規定繳交者,視同放棄決賽參賽者,由執行單位通知取消其參賽資格,並通知備取組別進行遞補。
備註
1.分組競賽前三名將獲選代表台灣參加『2010 國際鞋樣創意設計競賽』,另需準備 A3 設計裱版參賽。
2. A3 設計裱版:參賽設計圖、圖片、畫稿等需裱上A3硬紙板,並附有材料規格、材料樣品及顏色說明。
3.凡依規定完成參賽作品打樣者,將全數退還參賽保證金。未依規定期限內繳交決賽作品者,則不退還保證金。
(二)決賽參賽作品:決賽參賽者需完成決賽作品之打樣並負決賽作品打樣之全責,執行單位僅適時提供打樣資訊,不代為打樣。自行完成決賽作品打樣之參賽者得以申請打樣補助費用,每件作品補助金額以新台幣 6,000 元整為限。打樣之作品務求精緻、完整、符合初賽原創性並考量實際使用需求等問題,如因模型表現作品以致影響比賽評分,需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三)作品繳交作業:於 99 年 3 月 8 日 17:00 前,以郵寄或親自送達方式,將參賽作品繳交至執行單位。請參賽者妥當包裝,若因運送造成毀損,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玖、智慧財產權
一、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各類媒體之新作,且無抄襲仿冒情事者。執行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參賽者需自行負完全之責任且執行單位將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獎項與打樣等費用,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需自行負擔相關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二、作品智慧財產權一律歸屬主辦單位,當執行單位基於宣傳等需要,對於所有入選 / 得獎作品仍享有攝影、出版、著作、展覽及其它圖版揭載等使用權利,各入選 / 得獎者不得提出異議,並應配合提供相關圖片與資料。
三、所有得獎作品將保存於執行單位以作為未來展覽及宣傳使用,恕不退件。

拾、注意事項
一、所有繳交作品(包含作品文字說明、圖面、樣品...等)除標示作品名稱外切勿標示任何與作品設計無關之簽名或標示記號,一經發現取消參賽資格。
二、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或不符合規定者,執行單位有權不予收件。
三、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會公開、公平之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四、凡報名參加競賽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本競賽規則中各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本規則所述之各項規定。
五、本辦法中所列之各項權利義務均由執行單位執行。請勿直接聯絡主辦單位、贊助單位及協辦單位。
六、本辦法若有修改處,主辦單位逕自修改並公告於網站,不再個別通知。

拾壹、聯絡方式
聯絡人:楊峻維
電話:886-4-23590112 ext 855
傳真:886-4-23580624
收件地址:407 台中市工業區 8 路 11 號 財團法人鞋類暨運動休閒科技研發中心 設計組 2010 國際鞋樣創意設計競賽 收
競賽網站:http://www.bestmotion.com/competition/shoes-bags.asp
電子信箱:designawards@bestmotion.com

2009年8月21日 星期五

台灣國際平面設計競賽

 
徵選目的:
經濟部商業司為有效提升台灣商業設計之能力,推動我國商業服務設計界與國際互動、交流的機會,特舉辦「台灣國際平面設計競賽」,公開徵選傑出及國際化之創作。競賽共有兩類獎項,分別為「台灣國際海報設計獎」,以及特別強化商業價值應用之「台灣國際企業識別設計獎」,期能提升我國設計能量能見度,促進設計視野開創及國際化。  

主辦單位:經濟部商業司  
執行單位:中國生產力中心、台灣海報設計協會、中華平面設計協會、中華民國美術設計協會、高雄市廣告創意協會  
國際社團合作:國際平面設計社團協會(ICOGRADA)、申請日本平面設計師協會 JAGDA 認可中  

徵選對象:
不同地區及國家的設計師均可報名參加  

甄選類別:
(一)「台灣國際海報設計獎」
1.特定主題:人與自然間的合諧關係 (A 類)
2.自由創作:商業、推廣用途 (B 類)
3.參賽作品日期須為 2007 年 6 月後之創作
(二)「台灣國際企業識別設計獎」
1.企業識別:各種企業機構、單位等標誌及系列應用設計作品。(C 類)
2.活動識別:各種商業性活動等標誌及系列應用作品。(D 類)
3.參賽作品日期須為2007 年 6 月後之創作

鼓勵措施:
(一)「台灣國際海報設計獎」
全場大獎 (1 名): US 5,000
金獎 (2 名): US 2,000
銀獎 (2 名): US 1,000
銅獎 (2 名): US 500
評審特別獎 (共 5 名): 獎牌
(二)「台灣國際企業識別設計獎」
金獎 (2 名): US 2,000
銀獎 (2 名): US 1,000
銅獎 (2 名): US 500
ICOGRADA Excellence Award: 獎牌
JAGDA Excellence Award: 獎牌
國內新秀獎 (2 名): 獎牌
評審特別獎 (共 5 名): 獎牌
*凡得獎作品均由主辦單位頒贈獎牌一面,得獎證書一紙公開表揚,以及辦理展出和編錄獲獎作品專輯宣傳。
*「台灣國際企業識別設計獎」、「ICOGRADA Excellence Award」、「JAGDA Excellence Award」獲金獎者將安排企業識別設計交流事宜。

獲獎作品應用:  
1.得獎作品將放入《台灣國際平面設計競賽》專刊
2.得獎作品將在「商業服務設計發展計畫」網站及相關的宣傳資料中刊登。
3.得獎作品將於計畫推動之相關展覽展示。

報名截止日期: 
2009 年 8 月 31 日截止報名

受理方式:
1.線上報名:包含參賽個人資料及作品資料,作品圖檔上傳。網址http;//98.cdip.org.tw/competition
2.書面報名:填具作品報名表、授權同意書及作品說明標籤,並與作品一併繳交。
3.參賽作品寄送:參賽作品於 2009 年 8 月 31 日以前,以郵寄方式繳交(以郵戳為憑)。為確保作品方便辨識,將作品編碼標示於寄送物品及運輸包裝上。
4.繳交地點:
中國生產力中心「台灣國際平面設計競賽」徵件小組。
地址:106 臺北市信義路四段 189 號 6 樓之二。
Tel:02-26982989 轉 2073、2401、Fax:02-26989335。
Email:2073@cpc.tw2401@cpc.tw
聯絡人:朱小姐、蕭小姐

評審時間:  
(一)「台灣國際海報設計獎」:2009 年 9 月 27 日
(二)「台灣國際企業識別設計獎」:2009 年 9 月 28 日  

評審標準:  
(一)「台灣國際海報設計獎」:創意、構圖完整度及嚴謹度。
(二)「台灣國際企業識別設計獎」:商業性、原創性及主題精神傳達。  

評審委員:  
由主辦單位依照競賽類別遴選國內外專業名家公開評選。預計委員名單如下列:
(一)「台灣國際海報設計獎」:
1.蘇宗雄:台灣,檸檬黃設計公司藝術顧問、中國文化大學美術系教授。
2.廖哲夫:台灣,楓格形象設計公司藝術總監、資深知名設計人。
3.劉小康:香港,香港設計中心董事局副主席,靳與劉設計顧問合夥人。
4.Fons Hickmann:德國,「黑格曼 23 工作室」經營者。
5.Martin Woodtli:瑞士,伯爾尼藝術學院和盧塞斯藝術與設計學院教師。曾獲〝瑞士聯邦設計獎〞。
(二)「台灣國際企業識別設計獎」
1.何清輝:台灣,BBDO 黃禾廣告公司營運董事、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美術系兼任副教授。
2.何見平:德國,多家設計雜誌的專欄作家,並出版大量有關世界平面設計師和歐洲設計教育的書籍。
3.佐藤卓:日本,現任「佐藤卓設計事務所」負責人,曾獲東京 TDC 獎及紐約 ADC 銀獎等獎項。
4.Vince Frost:澳洲,現任「Frost Design」負責人。
5.Debbie Millman:美國,現任「Sterling Brands」合夥人。

作品交件規範:  
(一)「台灣國際海報設計獎」:尺寸不得小於 36.4cm x 51.5cm,不得大於 180cm x 120cm,寄件時請連同高解析 300dpi 圖檔光碟(tif 或 eps 格式之 pc 或 mac 檔皆可)一同寄出。
1.特定主題:作品以印刷或彩色輸出品 2 件(依報名件數計每件作品需繳交相同 2 件),並繳交光碟 1 式。
2.自由創作:作品必須印刷品 2 件(依報名件數計每件作品需繳交相同 2 件,不可為數位印刷)及光碟 1 式。
(二)「台灣國際企業識別設計獎」:請將識別系統及應用作品裝裱於 A2 格式上 (42cm x 60cm),以直式格式排列至多 4 張方式提交,寄件時請連同高解析 300dpi 圖檔光碟(tif 或 eps 格式之 pc 或 mac 檔皆可)一同寄出。
(三)作品說明標籤:以英文為主,中文為輔。對於每件參賽之設計作品說明標籤,應以英文詳細填寫設計作品之設計主題、說明、公司及設計師名稱等,並將以上之說明標籤張貼於背面右下方。

注意事項:
(一)若為中華民國國籍參賽並榮獲全場大獎、金獎、銀獎及銅獎之作品,另由主辦單位專案輔助提交參加國際設計競賽。
(二)獎金以舉辦國當地發放為原則,且皆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扣稅 (外國國籍者扣 20%,中華民國國籍者扣 5% )。
(三)得獎名單以評審委員最後決定為最終決定,執行單位將於評審後 15 日內通知各獲獎者。
(四)參加甄選者請按照要求規格提供設計作品;並請詳閱甄選簡章,同意遵守簡章及細則所有之規定。
(五)本設計活動有關參賽報名、獲獎之展覽及專刊刊登皆不收取費用(由執行單位負責)。
(六)爲方便國際評審進行甄選作業,每件參賽作品需填寫英文的作品說明標籤,供評審委員參考。作者需填寫「授權同意書」,聲明設計作品以不侵犯他人之智慧財產權。
(七)執行單位有權對參賽作品,在不涉及其他商業用途下,應用作各種宣傳、巡迴展覽、出版或委託出版,不另支付費用。
(八)評審委員之個人及所屬公司之設計作品,建議限制不得參與設計競賽。
(九)入選作品如發現有下列情況者,除取消其得獎資格,有關法律問題由其本人自行負責:
1.提交之作品,自 2007 年 6 月之前創作並公開發表過之設計作品。
2.抄襲他人作品者。
(十)所有參選作品均不退件,凡獲獎作品主辦單位將另通知提供檔案及相關資料作為輸圖展出、編錄專輯使用,另配合國際競賽將依其規定提供必要檔案資料及實品。

活動網站:http://96.cdip.org.tw/EDM/webEDM.asp?EDMNo=098010

EPSON 2009 百萬影像大賞暨台灣尊榮賞

 
關於 Epson 百萬影像大賞
Epson百萬影像大賞由精工愛普生在 1994 年於日本首度舉辦,目的在於推廣全新的數位影像文化,至今已經邁向第 17 個年頭。除了日本當地參賽者以外,每年更是吸引來自中國、台灣、香港、南韓、新加坡、印度、印尼、泰國、越南、馬來西亞、以及菲律賓等亞洲國家的眾多優秀數位影像工作者報名參賽,絕對是跨國際的重要數位影像交流觀摩平台以及現代數位視覺表現的文化代表。

Epson 百萬影像大賞的特色在於「自由創作」,除了讓藝術家盡情發掘數位藝術表現的可能性,同時也提供一個舞台展現他們的創作實力,發掘新的攝影與設計表達途徑。Epson 希望藉由這項大賽發掘與培育影像創作人才,鼓勵他們成為攝影家或創作者。首獎得主將獲得 200 萬日幣,優選獎得主可獲得 50 萬日幣。

自 1994 年至今,這項國際大賽已成功推廣日本與整個亞洲數位文化的發展,今年仍然延續過去的傳統,除了日本之外同時也接受其他國家或地區的人士參加,台灣過去這幾年來亦有多位參賽者代表在日本決賽脫穎而出。Epson 將藉由此項大賞持續推動數位文化,尋找創意的表現管道,表揚富有創新與風格的作品,並培育有潛力以及年輕創作者!

關於 Epson 台灣尊榮賞
Epson 為了落實致力打造台灣世界級影像設計專業人才的承諾,在 2007 年首度增設『台灣尊榮賞』攝影比賽,希望透過增設獨立獎項,鼓勵更多攝影人才加入,並將台灣之美推上國際舞台。除了舉辦百萬影像大賞提供攝影愛好者一個交流的平台之外,Epson 持續深耕影像教育紮根計畫,協助台灣影像設計專業人才與國際接軌,提升台灣創造力。Epson 認為創造力是台灣在國際上嶄露頭角、延續經濟命脈關鍵競爭力!

『台灣尊榮賞』的金、銀、銅獎得主將分別獲得新台幣 10 萬元、5 萬元,與 3 萬元獎金作為獎勵。這是屬於台灣人美感與創意的表現-台灣尊榮賞,等待各位的挑戰!

《 Epson 百萬影像大賞參賽辦法》
參賽類別
照片、平面設計、插畫、圖像、藝術文字、印刷藝術、CG 等各種不限種類的數位作品。

評選獎項
‧大賞:獎金 200 萬日圓 及 Epson 產品(1 名)
‧優秀獎:獎金 50 萬日圓 及 Epson 產品(3 名)
‧審查員獎:獎金 30 萬日圓(6 名)
‧潛力新人獎(註):獎金 10 萬日圓(6 名)
‧入圍獎:獎金 3 萬日圓(10 名)
‧佳作:精美紀念品(30 名)
‧海外參賽特別獎:精美紀念品(3 名)
(註):潛力新人獎將頒發給低於 22 歲青年參賽者之優秀作品 (1987 年 9 月 30 日之後出生之參賽者)。

關於獎品
獎品不得替代或轉讓,但主辦或協辦單位得用具有同樣或更高價值的獎品替代。相關所得稅與其他稅項,一概由得獎人負責。主辦或協辦單位將提供相關稅務單位任何與獎品有關的所須報稅表格。

評選辦法
‧主辦單位聘請台灣攝影藝術名家擔任評審委員以示公正
‧台灣賽區評選出前三名,再將前三名代表作品寄至日本參加亞太區百萬大賞競賽

收件條件
一. 參賽作品限於未發表,且未投稿於其他比賽的作品。(在參賽者本人的網頁或部落格上所刊登的作品不在此限)
二. 作品限以印表機列印。
三. 個人或是團體均可投稿。
四. 單張照片或組合照片均可。
五. 不限投稿尺寸。 (請於作品背面註明上方及下方即可)
六. 不限制投稿作品數。
七. 不限制使用攝影器材的製造商和機種。
八. 不需裱框或貼於圖板上。
九. 郵寄或宅配寄送均可。
十. 主辦單位不負責運送中的意外及破損等相關責任。寄送時請以耐撞擊之包裝(外側用厚紙箱等強度高的包裝,內部放防止震晃的材料)。
十一. 使用於作品中的著作或肖像,需為投稿者本人製作、攝影,並擁有其著作權,或事先取得著作權權利者的使用許可。
十二. 參賽者在報名時即視同同意投稿規則。此外,若主辦單位判斷有違反著作權或其他規定等情事,主辦單位可取消投稿和得獎,並可請求退還獎金。
十三. 關於投稿作品的著作權,若發生來自第三者的異議申告及控訴,主辦單位不負擔一切責任,包含費用負擔等均全由投稿者負責。
十四. 所有參賽作品收件後為主辦單位所有,未得獎之作品在評審結果公佈後二週至二個月內可自行取回,二個月後未取回則主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
十五. 評審結果預計將於 2009 年 12 月中旬公告於 Epson 網站。

報名辦法
一. 作品請務必附上填寫完整的參賽報名表(可影印)
二. 每一組作品需要一張報名單。
三. 報名表需置入信封內或妥善包裹於紙箱中,連同參賽作品一同寄到「Epson 百萬影像大賞暨台灣尊榮賞」活動小組。

截稿時間
請於 2009 年 9 月 30 日 23:59 前寄至「Epson 百萬影像大賞暨台灣尊榮賞」活動小組收,以郵戳為憑。

得獎者及得獎作品公告
得獎名單及其得獎作品將於 2009 年 12 月中旬公告於 Epson 網站。

頒獎典禮與得獎作品展覽
頒獎典禮日期另行通知。得獎作品將於本次比賽頒獎典禮會場及展覽、活動、網站及相關出版品中介紹展出,某些作品可能會要求作品再次輸出。另外,得獎作品將會被使用在本比賽相關的廣告宣傳物及 Epson 集團各公司所製作的出版品、目錄、網頁、新聞稿等用途。

個人資料使用
參賽者申請表上面的個人資料,主辦單位將妥善管理,原則上不會提供給第三者,參與本活動的同時,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使用申請表上的個人資料,作為以下用途:(i)與參賽作品出版及活動宣傳相關事宜,不須經過複查、通知與同意;(ii)提供與本活動相關及未來百萬影像大賞比賽活動訊息。得獎者需要於收到通知的 14 天內簽署並繳回合法同意書、授權書、勞務報酬單及廣告宣傳同意書,否則將喪失得獎資格並依序由次獎項得獎者遞補。獎項公佈後主辦單位將會公開得獎者姓名、生日與職業等資訊,敬請各參賽者在充分理解的前提下報名參賽。

關於智慧財產權
參賽者同意遵守比賽規定,並接受評審的評選決定。參賽或領獎即表示同意主辦與協辦單位具有非專屬、永久之權利,得以包括但不限於使用、複製、發行或公開展示參賽作品,目的不拘,且媒介包括目前既有或未來發展而出的所有媒體,不須進一步對參賽者補償。上述權利包括將參賽者的參賽作品公佈於網站之權利。
一. 參賽者同意無條件授權提供本參賽作品及其相關智慧財產權予主辦單位,供主辦單位擁有與使用於各項包括但不限於公開展示、展覽、宣傳、型錄製作、網站瀏覽等之用途。
二. 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可重製參賽之參賽作品,作為主辦單位推廣、公開展覽展示、宣傳、頒獎典禮、產品型錄製作、網站露出、記者會等及再授權等各項營利或非營利目的之使用用途,不需另行通知參賽者。
三. 參賽者同意將因參加本競賽活動所產生參賽作品之智慧財產權授予主辦單位使用。如有第三人對該作品之智慧財產權有任何疑義,參賽者必須給予主辦單位充分必要之協助;若有第三人對該參賽作品內容之權利發生爭執,或因此疑義致使主辦單位造成損失,參賽者應行負責,一切概與主辦單位無涉。
四. 主辦單位得使用本活動參賽作品於包括產品型錄、產品列印 sample、測試產品列印之廣告稿、宣傳活動或是記者會等,又主辦單位使用該參賽作品得自行重製、製作成主辦單位所需之宣傳物件型式內容。
五. 主辦單位同意於本活動辦法規範範圍內使用參賽者提供之公開資訊、內容、圖片。參賽者於本活動提供與主辦單位之參賽作品,不得有再次授權、買賣或移轉予第三人之處分行為,亦不得有任何侵害主辦單位權利之行為。
六. 由主辦單位利用參賽作品重新製作完成之廣告稿、消息稿、廣告貼圖、DM 或網站資訊等等,則由主辦單位為所有權人並享有製作物之智慧財產權,非經主辦單位事前書面同意,不得任意使用或轉載。
七. 其他相關於本競賽活動所產生之智慧財產權規範事項,若有超出與本活動辦法上述內容之情事,以本活動辦法所述範圍為限。凡任何介於參賽者與主辦單位間所有智慧財產權歸屬相關事項,若與本活動辦法上述內容相抵觸時,以此活動辦法所述內容為準。

其他注意事項
主辦與協辦單位若合理懷疑或認為,參賽者以任何形式干預參賽過程或頒獎機制,或違反比賽規定,得以自行保留取消參賽者的資格。參賽者若企圖以任何方式詐欺或干預比賽,將喪失得獎資格。主辦與協辦單位若判斷有非其能控制之因素,破壞比賽安全、行政、公正或運作,亦保留取消、中止或暫停整個或部分比賽的權利。 參賽者若因參賽或接受比賽相關資料,而導致電腦、電腦周邊或其他電子設備的損害,或任何有關比賽而產生之損害,主辦與協辦單位概不負責。對於遺失、遲交、不全或投遞錯誤的參賽作品,主辦與協辦單位概不負責。所有適用法律均適用於本比賽。無論是否與其他規定所抵觸,本比賽規定適用於中華民國法律。任何因比賽規定與比賽所產生之爭議,參賽者同意由台北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

退件處理
一. 未得獎之作品在評審結果公佈後二週至二個月內可自行取回,二個月後未取回則主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
二. 作品取回,須為參賽者本人持身分證明文件簽章辦理
三. 若非參賽者本人親領,須持參賽者委託書及領取人身分證明文件簽章辦理。
四. 退件取回地址:台北市內湖區洲子街 46 號 5 樓「Epson 百萬影像大賞暨台灣尊榮賞」活動小組
五. 領取期限:評審結束二週後至二個月內

《 Epson 台灣尊榮賞參賽辦法》
主旨
藉台灣優秀攝影人的鏡頭,紀錄台灣的每一個角落,讓台灣的風土民情文化能夠被世界看見。

題材
不限,拍攝地點需在台灣。 以整組評選,曾經得獎的作品嚴禁參賽,一經發現將被取消資格。

作品規格
一. 參賽作品尺參賽作品尺寸不得小於 A3 (297 x 420mm), 最大不得超過 24 x 24 吋 (60.96 x 60.96mm)
二. 彩色或黑白照片六張以上,不得裱框、翻拍拷貝
三. 所有參賽作品必需使用 Epson 原廠紙張
四. 參賽者請下載並詳填報名表後,並貼於作品背面
五. 報名簡章請註名拍攝地點 (縣市) 及輸出紙材
六. 來件請在信封上註明參加「Epson 百萬大賞或台灣尊榮賞」攝影比賽

參賽資格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之人士。
二. 參賽作品須為個人之獨立創作,不得有冒充借用、抄襲、拷貝他人作品。
三. 參賽作品須為不曾在公開徵件展覽比賽中得獎之作品
四. 參加台灣尊榮賞之作品可同時參加百萬大賞活動。
五. Epson 員工及其直系親屬不得參與比賽。

評審獎項
‧金獎一名,獨得獎金 100,000 元,獎牌乙座
‧銀獎一名,獨得獎金 50,000 元,獎牌乙座
‧銅獎一名,獨得獎金 30,000 元,獎牌乙座
‧優選獎十名,Epson A3 與 A4 典藏相本各一本 (市價 2,600 元)
※獎金依法扣繳所得稅

評審資格
‧主辦單位聘請台灣攝影藝術名家擔任評審委員以示公正
‧台灣尊榮賞為中華民國境內比賽,僅於台灣評審

收件日期
即日起到 2009 年 9 月 30 日止(以郵戳為憑)

得獎者及得獎作品公告
得獎名單及其得獎作品將於 2009 年 12 月中旬公告於 Epson 網站。 頒獎典禮與百萬大賞同時舉行,頒獎日期另行通知。

附則
一. 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屬著作人所有,但主辦單位得以行使一切委製及公關展示之權利。
二. 得獎作品之作者提供其個人肖像、簽名予 Epson,供 Epson 於本產品公關宣傳、行銷活動、產品廣告或證言推廣活動使用。
三. 未得獎之作品在評審結果公佈後二週至二個月內可自行取回,二個月後未取回則主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
四. 參賽作品如有借用、抄襲、拷貝、仿冒者取消得獎資格,遺缺不予遞補,如有違法行為將由當事者自行負責。
五. 請參賽者自行送件,凡參賽作品郵寄途中或遇其他不可抗拒之意外損失,主辦單位恕難負責。
六. 頒獎當日得奬者若不克前來,請委託親友携證明文件代理受奬,否則視同棄權,主辦單位亦不另行補發。
七. 凡參賽者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適時修正之。
八. 獎金依法扣繳所得稅。

退件處理
一. 未得獎之作品在評審結果公佈後二週至二個月內可自行取回,二個月後未取回則主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
二. 作品取回,須為參賽者本人持身分證明文件簽章辦理
三. 若非參賽者本人親領,須持參賽者委託書及領取人身分證明文件簽章辦理。
四. 退件取回地址:台北市內湖區洲子街 46 號 5 樓「Epson 百萬影像大賞暨台灣尊榮賞」活動小組
五. 領取期限:評審結束二週後至二個月內

活動網站:http://w3.epson.com.tw/2009contest/index.html

2009年8月18日 星期二

2009 達梭設計獎 - ECO:Deliver a better life

 


達梭設計獎
達梭系統 (Dassault Systemes) 自 1981 年成立以來,致力發展能夠協助各種用戶改善產品設計開發的解決方案,世界知名的飛機製造商波音(Boeing)就是達梭系統的第一號客戶,設計與製造出各式各樣在世界穿梭飛翔的飛機,也讓達梭系統從此在航太製造領域中一鳴驚人,並快速延展到汽車,機械設備其他相關產業。具創意的設計能為我們的帶來便利以及創造美感生活,期待藉由本次設計獎,提升設計人才設計能力,並激發無限創意可能。

活動宗旨
鼓勵校園設計人才創作。
鼓勵創意思維多元發展。
促進各校設計創意交流。
透過比賽增加實作經驗。
提供有興趣人士經驗分享。

活動目的
提升社會大眾對創意設計價值的重視。
推廣設計人員對產業應用趨勢的認識。
發掘具潛力與志趣的設計人才。

活動說明
具有創意的設計為我們的生活帶來無限便利,運用智慧以及創意實現許多可能!航空史上重大的突破 - 波音飛機公司使用 CATIA 完成波音 777 的零件設計以及電子裝配,人類便搭著這巨大的機械鳥穿梭於世界各地,縮短了時間與距離,並改變了人類的生活。設計的力量就是如此驚人,維繫著豐沛的創意,目前也是構成經濟活動的要件。設計不只要具有創意,還須具備美感、實用性以及環保功能。為提升設計創意價值及提供校園設計新秀一個揮灑創意的平台,達梭系統特舉辦 2009 年工業設計競賽,期待藉由競賽方式,發掘具潛力的校園設計新秀,為工業設計注入一股新力量。

競賽主題
ECO Design 綠設計 - Deliver a better life
透過創意發想,提出綠色產品設計,期望藉由競賽的觀摩,讓更多民眾了解如何為地球盡一份心力。
設計者可以藉由不同的概念,提出新的綠色產品,主題不侷限任何產業類別,希望以競賽的方式,激發出更多創意,提出新型態的綠色解決方案。

參賽資格
1. 凡中華民國境內各院校之在校學生 (包括研究所學生;含 2009 年應屆畢業生,不含在職進修班) 皆可報名參加。
2. 不限科系,歡迎對工業設計有興趣的在學學生跨系、跨校組隊,或以個人方式報名 (每組最多三人為限)。
附註:為維持競賽之公平性,請於作品上傳截止日前,即填寫好完整與正確的組員資料。於入圍或得獎名單公布後,欲增加名單,主辦單位有權不予受理。

活動時程
1. 報名截止:2009 年 11 月 6 日 (星期五) 23:59 截止
(請上 http://www.axis3d.com/big5/vr_00907131.php 填寫報名資料。)
2. 作品收件截止:2009 年 11月 19 日 (星期四) 截止收件 (以郵戳為憑)
將作品資料送達(寄達)收件處:114 台北市民權東路六段 160 號 11F-2 2009 達梭設計獎 收 (請自行斟酌郵寄時間,逾期不受理。)
3. 初選:2009 年 11 月 25 日 (星期三)
4. 公佈入圍名單:2009 年 11 月 26 日 (星期四)
評選委員會依評選項目評分,挑選9隊進入決賽,進入決賽的9支隊伍將以電話與電子郵件通知。
5. 決選+頒獎典禮+記者會:2009 年 12月18 日 (星期五)
入圍參賽者須至決賽評審會場說明設計概念與作品展示,簡報時間以 10 分鐘為限,評審提問 5 分鐘。

報名方式
一律採線上報名方式:http://www.axis3d.com/big5/vr_00907131.php
1. 同一個設計者若有不同概念的作品,其「個人資料」只需報名一次,不同作品之資料則於「作品資料報名」網頁依次填寫與上傳。
2. 所有參賽作品須符合本競賽辦法之規定,包含軟體使用限制,作品展示規格與送件時間等,否則不予評審。

作品規格
初賽
裱板二~四張,請使用每張尺寸為 420mm × 297mm(A3),3mm 厚之紙板(注意:尺寸不合規定,將不列入評審)。裱板內容請自由發揮,但須包含下列內容:
1. 主要概念與特色
2. 平面圖:含尺寸及配置平面圖與外觀彩現圖
3. 文字說明:中文說明 1000 字以內,內容應包括設計理念與策略
※繳件時請一併附上光碟 (必備-以提供評選參考,未付視同資格不符) 內涵:
※產品模型圖檔:以 CATIA V5 所繪製之產品模型圖檔( 需為 .CATProduct 與 .CATPart 檔案格式) 評選前將檢視產品模型圖檔,無法開啟或資料損毀將視同資格不符。
※繳件不齊全將另行通知,並於 3 日內補件,若未於期限內補齊文件,以棄權論。
決賽
複賽採現場評比,入圍參賽者須至複賽評審會場說明設計概念與作品展示,簡報時間以 10 分鐘為限,評審提問 5 分鐘。

作品繳件
請將光碟親送或寄至:114 台北市民權東路六段 160 號 11F-2 2009 達梭設計獎收

活動獎項
金獎 1 組:新台幣 100,000 元,獎盃乙座、獎狀乙紙
銀獎 1 組:新台幣 60,000 元,獎盃乙座、獎狀乙紙
銅獎 1 組:新台幣 10,000 元,獎盃乙座、獎狀乙紙
評審團獎 1 組:Nvidia 顯示卡,獎狀乙紙
和碩聯合特別獎 1 組:華碩 EPC 筆電一台,獎狀乙紙
華創車電特別獎 1 組:Wii 遊戲機一台,獎狀乙紙
Nvidia 特別獎 1 組:Nvidia 顯示卡,獎狀乙紙
WACOM特別獎 1 組:WACOM Intuos3 6X8 手繪版,獎狀乙紙
宙盟特別獎 1 組:Huey 螢幕色彩校正器,獎狀乙紙
佳作 6 組:獎狀乙紙

評分標準
創意 (概念之原創性、突破性、特色)  30%
造型 (造型之美感、人因、細節處理)  30%
設計理念 (設計之前瞻性、市場性、環保與社會考量)   20%
設計完整度 (設計的完整度、可受評估之技術生產考量)  20%

評審團:(按姓氏筆劃排列)
石志傑 - 台灣 - 華創車電技術中心副總 - 產品設計
林炳昕 - 台灣 - 浩漢產品設計股份有限公司設計總監 - 產品設計
張光民 - 台灣 - 台灣創意設計中心執行長 - 政府單位
黃華郁 - 台灣 - 和碩聯合資深設計經理 - 產品設計
Bernard Parrenin - 法國 - 達梭系統台灣分公司總經理 - 達梭官方

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嚴禁仿冒抄襲。
2. 由於本競賽屬非營利教育性質,符合著作權法第六十五條「著作之合理使用,不構成著作財產權之侵害」。但為尊重著作權。
3. 以團隊名義參賽者,需寫明團隊人數以利得獎相關作業,並附上聯繫代表人詳細資料。
4. 參賽作品運送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並請參賽者於寄件後自行與委託寄件公司確認,或逕自洽詢徵件單位。
5. 參賽作品於寄 (送) 時,請參賽者妥慎包裝,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若因運送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參賽者不得異議。
6. 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徵件單位有權不予收件,亦無退回之義務。
7. 為考量評審之公平性,所有繳交作品之正面,除作品名稱外切勿標示任何與作品無關之簽名或標示記號,一經發現將取消參賽資格。
8. 參賽者請保留原始檔案備查,參賽作品之智慧財產權為原創者所有,申請智慧財產權登記等事務由原創者自行處理。
9. 本競賽所有參賽者參加競賽獲選的作品,及所產生的圖片、說明文字等有關智慧財產權部分,達梭系統台灣分公司、愛迪斯科技、通業技研有權以主、協辦單位名義,進行公開展覽、宣傳及出版等活動。
10. 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設計之作品。
11. 若參賽作品中有使用到其他智慧財產權時,請於交件同時檢附智慧財產權來源相關證明文件。
12. 參賽作品於競賽期間,若被舉發且經評審團決議後(發生於決選前,由初選評審團決議之;發生於決選之後,頒獎典禮之前,由決選評審團決議之),確有抄襲、仿冒之實,無論在競賽期間之任何階段,主辦單位均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參賽者並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13. 評審對參賽作品提出疑慮與參考文件後,參賽者需於被通知後七天內向主辦單位提出說明文件,經主辦單位交由評審團決議後(發生於決選前,由初選評審團決議。發生於決選之後,頒獎典禮之前及之後,由決選評審團決議),依評審團決議公布結果,參賽者並同意如逾時未提出說明,亦同意評審團之最後決議。
14. 主辦單位尊重初選及決選評審團之專業評分結果,故僅對初選及決選評審提出之抄襲、仿冒疑慮進行處理。
15. 參賽作品內容若涉及猥褻、色情、毀謗等違反善良風俗或相關法律者,主承辦單位有權終止該項作品的參賽權。
16. 參賽者若違反上述參賽資格,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與獎項。
17. 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委員會之決議,除非能具體証明其他作品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不得有其他異議。
18. 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報名簡章的各項內容及規定,若有未盡事宜得由主、承辦單位隨時公佈之。
19. 本競賽規則,若有變動以網站公佈為準,不再另行通知。

主辦單位:Dassault Systemes 達梭系統台灣分公司
協辦單位:AXIS3D 愛迪斯科技、GIT 通業技研
贊助單位:HAITEC 華創設計技術中心、PEGA 和碩聯合科技、NVIDIA、SYZYGIA 宙盟科技、WACOM 上奇科技
指導單位:TDC 台灣創意設計中心、NOVA DESIGN 浩漢設計

活動網站:http://www.ds-taiwan.com.tw/epaper/090628_ECO_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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