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5日 星期一
大學生反貪了沒 - 反貪倡廉海報徵選活動
主辦單位: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承辦單位:臺灣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報名對象:
凡於中華民國大專院校就讀之學生(限個人)均可參加
報名日期:
98 年 9 月 15 日至 98 年 10 月 30 日(以郵戳為憑)。
作品規格:
(一) 稿件主題: 以「反貪污」、「倡廉能」為構思方向(內容須含「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政風檢舉專線:(02)2396-9104」、「檢舉傳真:(02)2396-8958」、「檢舉信箱:台北郵政610號信箱」等文字)。
(二) 稿件格式: 電腦繪圖設計,直式對開規格,紙張大小(含出血:寬 52.6 公分、高 76.6 公分),將「原始電腦設計檔案」轉檔「解析度設定為 300dpi 及 CMYK 四色印刷模式之 PDF 格式檔案」。
(三) 請將「原始電腦設計檔案」、「pdf 格式檔案」及作品設計理念 Word 檔(約 300 字)燒錄於光碟內。
(四)請將作品以彩色列印於A4規格紙張,並於背面註明創作人姓名、學校系所、地址及聯絡電話
報名方式:
(一)請將作品連同報名資料,掛號郵寄至 [10558]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 10 號,反貪倡廉海報徵選小組收。(親送概不受理) 參賽者請撥打活動專線 (02-2579-3720) 向承辦單位確認作品是否送達。
(二)寄送作品時,請妥善包裝,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不負作品維修之責,作品若因運送過程造成損傷,以致於影響評審成績,應徵者不得有異議。
(三)投稿時應繳交資料:
‧報名表。(請至官網下載)
‧彩色作品稿件 (A4 尺寸)
‧作品光碟 (包含原始檔、PDF 檔及設計理念 Word 檔)
‧請附國民身分證(或健保卡)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或在學證明)。
評分標準:
創意 40%
構圖 30%
技巧表現 30%
得獎名單之公佈及通知方式:
(一)公佈日期:98 年 11 月 25 日。
(二)公佈方式:將於下列網站公佈名單。
‧中華郵政全球資訊網 http://www.post.gov.tw
‧活動官網 http://www.ttv.com.tw/anti-graft/
(三)通知方式:由專人撥打電話通知
獎勵方式:
入選優勝之作品頒給得獎獎狀一只及獎金:
第一名:頒發得獎獎狀一只暨現金新台幣 20,000 元,共計 1名。
第二名:頒發得獎獎狀一只暨現金新台幣 15,000 元,共計 1 名。
第三名:頒發得獎獎狀一只暨現金新台幣 10,000 元,共計 1 名。
佳作:每名頒發得獎獎狀一只暨現金新台幣 5,000 元,共計 10 名。
※得獎獎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應徵作品權利歸屬:
(一)所有應徵作品均不退件,未入選者亦不另行通知,應徵者請自留底稿。
(二)著作權約定:得獎者須出具授權書,同意無償授權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得將其作品應用於相關產品印製與宣傳,包含平面廣告、DM、海報、電視宣傳、網路宣傳、戶外媒體、書報雜誌及其他任何型態之宣導與使用。入選特優獎之晉階得獎者應將其作品著作財產權之全部讓與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得獎者並應書面承諾對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放棄行使著作人格權。
(三)參賽作品應為本人之創作,凡有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除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項外,一切法律責任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四)所有應徵者及其法定代理人視同接受上述有關著作權之約定。
(五)評選委員得不解釋任一作品未入選原因,及視徵選作品之水準,訂定作品名次與從缺。
注意事項:
本活動為鼓勵性質, 故不設立申訴機制,參賽者對評選結果不得異議,如有異議或申訴時,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概不受理。
本活動查詢專線:
02-2579-3720(臺視公司)
活動網站及文件下載:http://www.ttv.com.tw/anti-graft/
西螺太平媽祖文化祭設計競賽 - 媽祖創意文化商品競賽
『2009 太平媽祖文化祭 - 螺陽迎太平』活動中特舉辦了兩項設計競賽,其中『太平媽夢飛船 - 週邊商品設計比賽』競賽項目包含了 T 恤設計及西螺福興宮創意商品設計。
媽祖創意文化商品競賽
參加對象
設計愛好者
設計種類
設計概念以太平媽祖為主軸,週邊相關商品皆可,主要注重創意與實用性。
報名日期
2009 年 10 月 23 日(星期五)前完成報名手續,並回傳至noonidea@gmail.com(報名成功將寄送回函確認,並給予報名序號)
報名方式
至http://blog.yam.com/user/fusing2009.html下載報名表格。
繳件日期
2009 年 12 月 01 日 (星期二) 至 2009 年 12 月 04 日 (星期五) 截止。
比賽規格
製作 A3 大小橫式展版,上傳檔案大小 1M 以內,300dpi(內含設計理念、產品說明、材質、尺寸圖、字級 12 級以上)。繳交設計稿與設計概念文字說明,獲選者將製作原始檔給主辦單位,福興宮有權使用製作。
送件方式
a.親送 - 於繳件日期前親送或掛號至財團法人雲林縣西螺福興宮黃佩玉小姐收件(640 雲林縣西螺鎮延平路 180 號)。
b.上傳 - 於繳件日期前上傳至活動部落格http://blog.yam.com/user/fusing2009.html或寄至連絡人信箱noonidea@gmail.com 。
評分標準
創意性 50%
實用性 30%
推廣行銷面 20%
獎勵方式
冠軍一名 / 獎狀.獎金 15,000 元
亞軍一名 / 獎狀.獎金 8,000 元
季軍一名 / 獎狀.獎金 3,000 元
得獎公佈方式
得獎名單公佈於福興宮網頁以及本活動網址,同時以電話或 E-mail 通知。
規則說明
a、參賽作品必須從未發表及不會參與任何其他比賽。
b、參賽作品必須為原創,任何盜用的作品將取消資格。
c、福興宮有權修改、發表及製作任何參賽作品而無需支付參賽者任何費用。
d、作品一經遞交,概不退還。
e、繳交光碟或上傳之檔案名稱為報名序號
活動網站:http://blog.yam.com/fusing2009
西螺太平媽祖文化祭設計競賽 - 太平媽祖創意 T 恤競賽
『2009 太平媽祖文化祭 - 螺陽迎太平』活動中特舉辦了兩項設計競賽,其中『太平媽夢飛船 - 週邊商品設計比賽』競賽項目包含了 T 恤設計及西螺福興宮創意商品設計。
太平媽祖創意 T 恤競賽
參加對象
設計愛好者
設計種類
設計概念以太平媽與西螺為主軸,主要注重創意且不可有任何不雅之構圖。
報名日期
2009 年 10 月 09 日(星期五)前完成報名手續。並回傳至 noonidea@gmail.com(報名成功將寄送回函確認,並給予報名序號)
報名方式
請至http://blog.yam.com/user/fusing2009.html下載報名表格。
繳件日期
2009 年 10 月 13 日 (星期二) 至 2009 年 10 月 15 日 (星期四) 截止。
比賽規格
至活動網址下載公版內含正反面 T 恤設計,檔案大小 1M 以內,300dpi(含 200 字以內設計理念)。繳交設計稿與設計概念文字說明,獲選者將製作原始檔給主辦單位,福興宮有權使用製作。javascript:void(0)
送件方式
a.親送 - 於繳件日期前親送或掛號至財團法人雲林縣西螺福興宮黃佩玉小姐收件(640 雲林縣西螺鎮延平路 180 號)。
b.上傳 - 於繳件日期前上傳至活動部落格http://blog.yam.com/user/fusing2009.html或寄至連絡人信箱noonidea@gmail.com 。
評分標準
創意性 50%
構圖技巧 50%
獎勵方式
優選三名 / 獎狀.獎金 5,000 元。
佳作二名 / 獎狀.獎金 3,000 元。
得獎公佈方式
得獎名單公佈於福興宮網頁以及本活動網址,同時以電話或 E-mail 通知。
規則說明
a、參賽作品必須從未發表及不會參與任何其他比賽。
b、參賽作品必須為原創,任何盜用的作品將取消資格。
c、福興宮有權修改、發表及製作任何參賽作品而無需支付參賽者任何費用。
d、作品一經遞交,概不退還。
e、繳交光碟或上傳之檔案名稱為報名序號。
活動網站:http://blog.yam.com/fusing2009
2009年10月4日 星期日
西螺太平媽祖文化祭設計競賽 -「大地的母親」紀錄片比賽
『2009 太平媽祖文化祭 - 螺陽迎太平』活動中特舉辦了兩項設計競賽,其中『太平媽夢飛船 - 週邊商品設計比賽』競賽項目包含了 T 恤設計及西螺福興宮創意商品設計。
大地的母親 - 紀錄片比賽
參加對象
大專院校、社會團體 (需事前報名,領取拍攝識別証;本比賽參與人數以 2 至 4 人為限。)
拍攝主題
2009 太平媽祖文化祭所有活動。(包含籌備、14 天遶境活動等,參賽者自由選擇主題拍攝)
報名日期
2009 年 10 月 09 日(星期五)前完成報名手續,並回傳至noonidea@gmail.com(報名成功將寄送回函確認,並給予報名序號)
報名方式
至http://blog.yam.com/user/fusing2009.html下載報名表格。
繳件日期
2009 年 12 月 01 日 (星期二) 至 2009 年 12 月 04 日 (星期五)。
比賽規格
拍攝 15 - 20 分鐘影片,可自由搭配剪接、旁白、配樂...等相關後製作業並請檢附相關著作權證明書;拍攝內容預先設定主題,並附上 500 字以內之 word 腳本設計。
送件方式
封套上請註明參加『大地的母親 - 紀錄片比賽』標明參賽序號,並附上報名表、著作權證明書、拍攝腳本於 2009 年 12 月 01 日 (星期二) 至 2009 年 12 月 04 日 (星期五) 前親送或掛號至財團法人雲林縣西螺福興宮黃佩玉小姐收件(640 雲林縣西螺鎮延平路 180 號)。
評分標準
主題內容 40%
拍攝技巧 15%
後製技術 15%
創意情感 15%
腳本設計 15%
獎勵方式
凡參賽者將獲紀念品一份
冠軍一名 / 獎狀、獎金 30,000 元
亞軍一名 / 獎狀、獎金 15,000 元
季軍一名 / 獎狀、獎金 8,000 元
優選三名 / 獎狀、太平媽限量音樂公仔
得獎公佈方式
得獎名單公佈於福興宮網頁以及本活動網址,同時以電話或 E-mail 通知。
規則說明
a、影片成品請轉拷成 DVD 格式一式,並請於於光碟上面書寫報名序號;入選隊伍於決選記者會至福興宮分享拍攝主軸精神與感想並予以表揚。
b、參賽作品必須從未發表及不會參與任何其他比賽。
c、參賽作品必須為原創,任何盜用的作品將被取消資格。
d、所有參賽者必須為其參賽作品的拍攝者,而所有參賽者保證擁有所提供作品的版權。如參賽作品引起任何有關版權之問題或爭議,或導致參賽者蒙受任何損失,本單位一概不負責。
e、福興宮有權修改、發表及刊載任何參賽作品而無需支付參賽者任何費用。
f、作品一經遞交,概不退還,參賽隊伍須自行保留比賽作品之副本。
活動網站:http://blog.yam.com/fusing2009
我的鬍鬚張最 KUSO! - 鬍鬚張創意 LOGO & 吉祥物設計大賽
活動目的:
鬍鬚張至今年已邁入第49個年頭,除了美味的魯肉飯名聲遠播以外,LOGO 的形象也已深植人心,不僅與顧客的生活關係極為密切,更蘊含了許多無 價的美好記憶與文化傳承。為使顧客深入瞭解鬍鬚張的美食文化與不斷創新的活力,將「發揚台灣傳統小吃文化」觀念普及深植於顧客,希望透過您的共同參與、腦力激盪、創意思考,將鬍鬚張 LOGO 設計出更多 KUSO 的樣貌,並徵選出足以代表鬍鬚張的吉祥物,沿用於未來鬍鬚張相關宣傳文宣,並同時讓民眾對鬍鬚張有更深刻的認識,將鬍鬚張魯肉飯文化帶入日常 生活之中。
徵件日期:
98 年 8 月 15 日至 10 月 15 日止
初選作品公佈日期:
98 年 10 月 27 日 (選出 15 名進入決選)
得獎作品公佈日期:
98 年 11 月 06 日(選出金賞、銀賞各 1 名、優選 3 名)
參加對象:
凡喜愛設計創作之個人,不限年齡、經歷,皆可參加本徵選活動。
徵件內容:
(1)創意 LOGO 設計
(2)吉祥物設計
徵件規格:
1.參賽作品請一律以 illustrator 繪圖軟體繪製彩色圖樣,色彩標示以 CMYK 標色方式註明。
2.作品光碟請註明作品名稱,標示或黏貼於光碟上。
3.參賽作品請列印於 A4 規格白紙 (21 X 29.7㎝) 並裱在 A4 黑色卡紙上,圖幅長寬勿小於 15㎝,且將報名表浮貼在 A4 卡紙背面。
4.報名表中需附上 300 字以內之設計創作理念,以電腦輸入或正楷書寫。
5.報名表及著作權轉讓同意書,請上「鬍鬚張創意 LOGO & 吉祥物徵選」活動網頁 http://www.fmsc.com.tw/fmsc/kuso 下載。
6.寄件需包含:
(1)作品列印 1 份
(2)燒錄電子檔光碟 1 份
(3)報名表
(4)著作權轉讓同意書
7.寄件地點:248 台北縣五股工業區五工一路106號 鬍鬚張股份有限公司 品牌行銷部 收
8.評審標準:
(1)創意性 50%
(2)應用性 30%
(3)技巧性 10%
(4)整體性 10%
獎勵辦法
(1)創意 LOGO
1、金賞獎 1 名:獎金 10000 元、免費魯肉飯吃一年、獎狀一張
2、銀賞獎 1 名:獎金 5000 元、免費魯肉飯吃半年、獎狀一張
3、優選 3 名:獎金 1000 元、鬍鬚張產品禮券 3 本、獎狀一張
(2)吉祥物
1、金賞獎 1 名:獎金 10000 元、免費魯肉飯吃一年、獎狀一張
2、銀賞獎 1 名:獎金 5000 元、免費魯肉飯吃半年、獎狀一張
3、優選 3 名:獎金 1000 元、鬍鬚張產品禮券 3 本、獎狀一張
※凡入選創意 LOGO 或吉祥物徵選之參賽者皆可獲得「鬍鬚張 49 週年慶─彩虹炫 T」1 件。
備註:得獎作品之著作人格權仍屬於得獎人所有,但財產權歸於鬍鬚張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主辦單位有權無償使用相關文字圖案以應用於相關媒體宣傳或平面出版等。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www.fmsc.com.tw/fmsc/kuso
2009年10月3日 星期六
飆設計 - 莫文蔚愛地球環保提袋設計大賞
活動期間:
2009 / 10 / 01 ~ 2009 / 12 / 31
主辦單位:
香港商溯美化妝品貿易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連絡電話:(02) 2314-1820 分機 14
活動內容:
‧以莫文蔚的性感、時尚、個性為發想,設計一款“最莫文蔚、最具環保概念”的提袋。
‧作品評選標準 (總分最高為優勝)
A.符合莫文蔚香水商品設計精神 40%
B.環保概念 40%
C.設計巧思與創意性 20%
‧DNA 官網「人氣王票選活動」,由網友票選最佳作品,來投票就有獎!
參加辦法:
‧請在 DNA 官網 www.dnabeaute.tw 上傳報名表及參賽之設計圖樣。
‧上傳作品規格:800 x 800 pixle / JPEG 格式 / 檔案大小 400KB 內。
‧創作方式:創作方式不限,僅需符合主題精神的手繪、電腦繪圖皆可。
‧創作限制:上傳作品資料不得有暴力、猥褻、妨害風化、過度暴露、涉及人身攻擊、違反善良風俗之影像、圖像及文字。如有違反或有侵害第三人權益之處,DNABEAUTE 有權將其相關資料予以刪除,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附件說明:作品須附有 500 字以內之創作理念說明,以利評審評選。
‧作品收件日期:2009 / 10 / 01 ~ 2009 / 12 / 31 - 24:00pm 止
‧作品評選日期:2010 / 01 / 01 ~ 2010 / 01 / 14
‧網路票選日期:即日起 ~ 200 9/ 12 / 31 - 24:00pm 止
‧獲獎公佈日期:2010 / 01 / 15 公佈於 DNABEAUTE 官方網站
活動獎項
設計大賽前三名可獲得
‧第一名:壹萬元的莫文蔚香氛系列產品 (DNA 公司保留產品組合權)、香港免費機票乙張 及有機會成為 2010 年莫文蔚香氛產品“袋言”!
‧第二、三名:壹萬元的莫文蔚香氛系列產品 (DNA 公司保留產品組合權)
活動網站:http://mok.dnabeaute.tw/
2009 陽明山國家公園【草山意象】攝影比賽
活動目的
陽明山原名「草山」。該名最早出現在台灣府誌中:「草山以多茅草,故名。」在清朝時期,因怕賊寇藏匿在樹林中,伺機盜取硫磺,故會定期放火燒山,因此整個山區只能長出五節芒這類的芒草,故稱草山。但是,「草山」並不是一座山,而是泛指七星山、紗帽山和大屯山等所環繞的一片谷地,一般人稱其為磺溪內。十九世記末已有「草山庄」的文獻記錄。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士林、北投一帶的地方人士,建議以明代大儒王陽明「格物致知」、「知行合一」學說之偉大,將「草山」之名改為「陽明山」,於 1950 年 3 月 31 日,經政府核定正式公告,始有「陽明山」之名。1985 年 9 月 16 日成立我國第 3 座的國家公園 - 陽明山國家公園,是最靠近台北都會區的國家公園。
辦攝影比賽的目的,是為發揚陽明山國家公園四季多元化精采風景特色,鼓勵全民可親自體驗陽明山國家公園之生態,並記錄陽明山國家公園自然人文之美,運用攝影技術捕捉陽明山國家公園精彩畫面,透過影像的詮釋,探索陽明山國家公園美好精彩意象,並推廣國家公園生態保育與資源永續利用的理念!
比賽日期
本次攝影比賽於民國 98 年 10 月 31 日截止收件。
拍攝地點
本次攝影比賽須在陽明山國家公園內拍攝。
參加資格
凡國內外愛好生態攝影以及關懷國家公園自然與人文生態人士。
比賽主題
陽明山國家公園範圍內之地形地質、野生動植物生態等自然景觀及人文活動為主題。
(本園範圍請參見本處網站地圖,網址:http://www.ymsnp.gov.tw/web/travel5.aspx)
作品規格
A 組【正片攝影組】:彩色或黑白正片,底片規格無限。
B 組【數位攝影組】:參賽者畫素品質須在 800 萬畫素以上,解析度是 3264 × 2448 以上 (可看出相機 EXIF 資訊)。
附註:
1. 本次攝影比賽參賽作品必須為單張作品(連作不收),不得裝裱、加框、翻拍、人工調色、電腦合成、不得插點加大檔案或兩張 (含以上) 之照片合成,需將作品沖洗成 5 X 7 吋或寬度不超過 7 吋之彩色或黑白照片。
2. 本次攝影比賽參賽作品限未曾公開發表、未在其他比賽獲獎之作品。
3. 本次攝影比賽獲獎者須提供底片或原始數位檔供確認後才可領獎,無法提供者獎項由他人遞補。
4. 本次攝影比賽違反以上規定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獎項不予遞補),並回收已領取之獎狀及獎品。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協辦單位無關。
※郵遞者,請用【硬紙板】保護並以掛號郵件交寄
※參賽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之損害,主、協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參賽件數
每位參賽者投稿件數不限,但各組金、銀、銅牌獎作品每人 限得 1 件作品獲獎。
收件方式
本次攝影比賽參賽作品自 98 年 9 月 1 日起至 98 年 10 月 31 日止(郵寄作品以郵戳為憑,截止收件日若預颱風等停止上班,則自動順延至次一上班日)。需依所附「參賽表」詳填各項資料後,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達基隆市新豐街 303 巷 15 弄 22 號 2 樓『宏銘整合行銷有限公司』,並於信封註明「參加 2009 陽明山國家公園【草山意象】攝影比賽」字樣。
相關著作權
本次攝影比賽參賽作品及原稿底片之著作財產權於評審得獎確定同時讓與【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並於參賽報名時簽具「著作權讓與同意書」;本處依著作權法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轉授權第三者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且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及撤銷此項授權;惟保留其著作人格權,並同意不對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行使著作人格權。
得獎作品繳交原始檔案期限
本次攝影比賽參賽作品經評審小組評選通過後,決定各獎項得獎人,並公佈於網站中。得獎者須於 98 年 11 月 25 日前,繳交得獎作品檔案 (規格請參照以下注意事項)。如無法於期限內繳交或繳交之數位檔不符合規定則取消得獎資格。
得獎作品繳交規格注意事項
本次攝影比賽本活動佳作以上得獎作品將特別以沖印 10 × 12 或 11 × 11 吋照片展示於陽明山國家公園遊客中心,請得獎者接獲通知後提供作品原始數位檔案,本活動單位統一將數位檔案送沖印。
【正片攝影組】通知獲獎展出 - 繳交原始正片及另轉數位 TIFF 檔光碟 (須 800 萬畫素以上)。
【數位攝影組】通知獲獎展出 - 繳交原始檔為 NEF 或 RAW 檔,應轉存 TIFF 或 JPG(最佳品質)另建資料夾儲存。
※圖檔名編寫:圖號 - 姓名 - 題名(例:圖01-李大德-七星山)
評選方式
1. 本次攝影比賽,將聘請生態攝影專家及管理處相關人員組成評選委員會評選之,決定各獎項得獎人,並公佈於網站中。
2. 本次攝影比賽參賽者寄交之照片,於評審前由主辦單位給予各參賽照片編號,不附帶參賽者之基本資料,以維護比賽之公平性。
3. 本次攝影比賽評審作品標準:主題景緻40%、美感意境30%、創意表現30%。
4. 本次攝影比賽評審地點:採公開評審,評審日期與場地於評審前公佈在活動網站。
得獎公佈
本次攝影比賽預定 98 年 11 月下旬將得獎名單刊登於陽明山國家公園網站【最新消息】、陽明山國家公園電子報及遊客中心公佈欄,並以專函通知得獎者。
獎項及獎勵項目
A 組 【正片攝影組】:
金牌獎 1 件,各得新台幣 2 萬元獎勵及獎狀乙紙。
銀牌獎 1 件,各得新台幣 1 萬 2,000 元獎勵及獎狀乙紙。
銅牌獎 1 件,各得新台幣 8,000 元獎勵及獎狀乙紙。
優選 10 件,各得新台幣 5,000 元獎勵及獎狀乙紙。
佳作 30 件,各得新台幣 2,000 元獎勵及獎狀乙紙。
B 組【數位攝影組】:
金牌獎 1 件,各得新台幣 2 萬元獎勵及獎狀乙紙。
銀牌獎 1 件,各得新台幣 1 萬 2,000 元獎勵及獎狀乙紙。
銅牌獎 1 件,各得新台幣 8,000 元獎勵及獎狀乙紙。
優選 10 件,各得新台幣 5,000 元獎勵及獎狀乙紙。
佳作 30 件,各得新台幣 2,000 元獎勵及獎狀乙紙。
附註:
1. 本次攝影比賽參賽作品未達水準經評審確定獎項得從缺;各組金、銀、銅牌獎作品每人限得 1 件。
2. 本次攝影比賽得獎作品經公布,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3. 本次攝影比賽得獎作品預定於 98 年 11 月 16 日公布於 2009 陽明山國家公園【草山意象】攝影比賽活動網站 (http://www.ymsnp.gov.tw/),並專函通知得獎者。
4. 本次攝影比賽得獎作品將在頒獎典禮分組分批在陽明山國家公園遊客中心展示。
5. 本次攝影比賽得獎作品也將在頒獎典禮該月份由「idea PHOTOS 意念影像誌」進行專輯報導介紹。
6. 本次攝影比賽得獎獎品均依所得稅法規定,以上得獎獎金總額逾新台幣 13,333 元時將代扣百分之 15 的所得稅,非居住國內之個人依規定得全額預扣百分之 20 的所得稅,並開立扣繳憑單)
7. 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適時修正。
參賽注意事項
1. 本次攝影比賽作品如需退件(得獎作品不退件),寄件時請備妥新台幣 50 元回郵掛號信封,並寫明收件人姓名、地址,未完整具 備前述各項者不予退件,親自領取者,請於得獎公佈日一 個月內至基隆市新豐街 303 巷 15 弄 22 號 2 樓『宏銘整合行銷有限公司』領取,過期不予保管。
2. 本次攝影比賽,主辦單位得視參賽狀況,增加佳作件數。參賽作品未達水準經評審確定獎項得從缺;各組金、銀、銅牌獎作品每人 限得 1 件。
3. 本次攝影比賽得獎作品經公佈,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4. 本次攝影比賽參賽者若因攝影需要,須進入陽明山國家公園內之生態保護區,均請依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規定提出申請,經許可後方得進入。
5. 本次攝影比賽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本人作品,並需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權,若有第三人對作品提出異議,並經主辦單位查明屬實者 ,主辦單位除取消資格(獎位不遞補)並追繳獎金外,其違反 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賽人自行負責,概與主、承辦單位無關。
6. 其餘規定詳如本活動簡章內容,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適時修正!
活動網站:http://www.hm-card.com.tw/yms/index.htm
98 年度高雄縣地方文化館 - 商品開發設計競賽
一、計畫緣起
由文建會指導,高雄縣政府文化局主辦的地方文化館產品開發設計競賽,為了刺激高雄縣地方文化館商品開發並鼓勵更多青年投入文化相關事業,高雄縣政府文化局特別舉辦這項競賽。期待各個地方文化元素能設計成多元組成的商品設計。
本計畫延續文建會地方文化館第一期計畫,磐石行動-地方文化館二期計畫於民國 97 年至 102 年為期六年的持續性計畫,如何永續經營是各地方文化館當前首要的課題之ㄧ。因此今年度希望透過地理區域、文化特色、展演型態或文化觀光等地方特色元素,透過商品開發競賽,促使各文化館舍能整合地方特色與產業再造,並為地方注入創新的觀念,創造地方品牌。
二、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主辦單位:高雄縣政府文化局
承辦單位: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跨領域藝術研究所
三、參加對象
採公開徵件方式,凡對地方文化館商品開發設計有興趣之中華民國國籍之 18 - 30 歲在學或在職青年皆可送件參加。
四、徵件說明
a. 參賽主題:
以高雄縣地方文化館的在地文化元素,設計成時尚作品,可以是建築、在地節慶、民俗、雕刻、服裝等文化特色,以單元或多元組合之商品設計,具實體生產之條件尤佳。
主要評選標準:設計、創意、商品化可行性。
b. 初審報名文件:
1. 報名表一份
2. 約 600 字對地方文化特色的了解
3. 產品設計草圖一式 8 份
4. 著作財產權同意書正本 1 份
5. 原始創作切結書正本 1 份
※ 由主辦單位成立之評審團,就報名隊伍所提出之報名資料進行書面評審,評選出入圍隊伍後,由承辦單位以電話及書面通知。
評選標準:
主題創意概念 40%
美感呈現 30%
商品化可行性 30%
c. 複審繳交文件:
1. 產品設計圖一式 8 份
2. 產品設計分析、定位、規劃、設計、可行性評估書面資料一式 8 份
3. 產品設計與書面資料原始檔案光碟 1 份
※ 各團隊需以書面與簡報方式經由主辦單位成立之評審團進行評審。
評選標準:
商品設計概念完整度 30%
商品設計原創性及美學價值 30%
商品化的可行性 30%
構想表達能力 10%
五、徵件日期
初審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98 年 10 月 31 日。(評審結果於 98 年 11 月 15 日前公布)
複審繳交時間:98 年 12 月 20 日。(評審結果於 99 年 1 月 15 日前公布)
六、獎勵方式
a. 初審:評選出前 15 名隊伍。
b. 決審:由前 15 名隊伍中選出冠軍、亞軍、季軍各 1 名及佳作 2 名,分別給予 3 萬、1 萬、8 千及 5 千元的獎金及獎狀。
七、注意事項
1. 產品需為原創性設計,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
2. 報名隊伍組員不可重覆參加,每組限以一項作品參賽,且作品以新設計尚未參加任何競賽、展覽或販售。
3. 各組冠、亞、季軍、佳作不得重複得獎,特別獎則不在此限,若作品未達評審標準得從缺。
4. 獲得輔導者事後若經人檢舉並查證屬實有違反評審作業程序之規定或有抄襲、仿冒事實者,執行單位除取消其資格外,並追繳已頒發之獎項。
5. 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得以運用接受設計輔導得獎之商品實物、照片及申請書中不涉及產品機密之資料,作為推廣、發表、出版及研討用途,獲獎者並應配合。
6. 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委員會之決議,除非能具體證明其他作品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不得有異議。
7. 入圍複賽者建議向智慧財產局申請著作權登記。
8. 本須知如有未盡事宜,執行單位得隨時修訂或依其業務規章及慣例辦理,並另行通知參賽隊伍。
如需索取相關表件或有任何疑問,請洽
電話:07-7172930 #3031 或 0933-148683
傳真:07-7166902
地址:80201 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一路116號
E-MAIL:waveofart@gmail.com
『創造一個回家的理由』花蓮糖廠日式宿舍服裝設計比賽
一、活動目的
花蓮糖廠轉型再生計劃多年來持續進行,現在的糖廠已經具備餐廳、冰品、咖啡屋、自行車道等多項休閒遊憩功能,為了讓遊客能更深入悠遊於純樸的花蓮糖廠,特地將原有的日式員工宿舍重新整修成為日式小木屋,濃濃的檜木香是花糖特有的芬芳和難得的悠閒雅緻。
為了讓每位到來的遊客都有「回家」的感受,特地舉辦「創造一個回家的理由」服裝設計徵選活動,希望藉由此次設計比賽活動,廣納國內設計人才的創意,為花蓮糖廠即將開幕的日式宿舍創造全新的風格,讓每位遊客看到服務人員的服裝都像是回到家,那樣的溫馨而感動!
二、主辦單位
台糖公司花蓮區處
三、實施內容及方法
(一)設計主題:
『花糖日式宿舍服務人員服裝』
(二)設計內容:
依花蓮糖廠日式宿舍特有元素風格為發想,並參考宿舍之文化背景意涵,設計出具實用性且與主題契合的服務人員服裝。
1.設計類別:服務人員服裝
2.設計項目:男性、女性之夏、冬季服裝各一款,共計四款。
(三)參賽資格:
對服裝設計有經驗及興趣之民眾。
(四)投稿時間:
即日起 ~ 10 月 23 日止。
(五)投稿方式:
將設計圖稿以郵寄或親送方式送至活動小組收即可。
(六)比賽方式:
A.針對參賽者所投稿之平面設計圖稿進行評選。
B.平面設計稿編交截止日期:98 年 10 月 23 日為止(以郵戳為憑)。
C.錄取前三名得獎者 。
D.比賽結果在 11 月 2 日於活動網站公佈。
E.榮獲第一名的參賽者,將由主辦單位補助材料製作費用,完成4套服裝並於11月下旬之成果展覽中展出。第二名及第三名得獎者之設計稿,亦會於同一展覽中作展示。
(七)投稿規格:
A.設計稿請以 8 開橫式尺寸之硬式厚紙版繪製成著色圖稿(需清楚顯示顏色、型式、正反面樣式及服裝正反面機械圖),並貼上所使用之主布料。
B.設計稿可以寄送或親自送達的方式。地址:台北市光復北路 80 巷 3 號 1 樓
C.所有寄送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若因寄送過程所造成之設計稿損傷、遺失,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D.請自留作品底稿,送件後不論得獎與否一律不退件。
(八)評審方式:
將邀請服裝設計專業領域工作者、飯店管理者及花蓮糖廠人員擔任評審,進行評選。
(九)評分標準:
主題契合度 30%
設計理念 25%
實用性 25%
創意 20%
(十)獎項:
第一名:1 名,獎狀1只、獎金新臺幣 2 萬元、日式宿舍體驗券 1 張(可供二人使用),並將由主辦單位補助材料費用 1 萬元完成所設計的四套服裝。
第二名:1 名,獎狀1只、獎金新臺幣 1 萬元、日式宿舍體驗券 1 張(可供二人使用)
第三名:1 名,獎狀1只、獎金新臺幣 5,000 元、日式宿舍體驗券 1 張(可供二人使用)
※ 活動注意事項
1.設計稿若有涉及抄襲、侵害著作權者,將取消比賽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
2.投稿之作品,需同意主辦單位作非商業性用途使用,但會保留設計者之人格權。
3.花糖日式宿舍於體驗券使用時間為 99 年 3 月至 12 月止。
4.獎金超過 20000 元者,需扣繳 10% 之贈與稅。參賽者若非中華民國國民者需扣繳 20% 之贈與稅。
5.凡投稿參加比賽者,視為同意本活動之相關規定。
6.主辦單位保留活動內容變更之權利。
四、其他
(一)得獎者及得獎作品將在花糖網站介紹報導。
(二)首獎作品將成為台糖公司花蓮區處日式宿舍服務人員之服裝,並需協助後續服裝製作事宜。
(三)所有得獎作品將要求原作者開放非商業使用權給台糖公司花蓮區處,但是作者本身仍將保有該作品的創作人格權。
(五)郵寄地址:台北市光復北路80巷3號1樓,聯絡人 02-2570-1689 分機 17 李小姐。
五、參賽須知
1.參賽作品不得拷貝、抄襲他人作品。違者取消參賽資格,已領取獎項者並追回原獎項。
2.為證明投稿作品為投稿者原創,請將作品草稿影印一份隨同比賽作品一併寄出。
3.參賽作品涉著作權、肖像權等爭議者,參賽者應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4.報名參賽同時請參賽者簽署「參賽同意書」—擔保參賽作品係屬原創,並同意將得獎參賽作品之圖片使用權歸屬于「台糖公司花蓮區處」,「台糖公司花蓮區處」並對所有參賽作品享有非商業用途之展覽、攝影、出版等使用權利。(著作人格權仍屬原創者所有)。
5.參賽作品不得為「已發表作品及曾在其他比賽獲獎或正在評審中作品」,曾經參加過其他比賽而未獲獎作品則可參賽。違者取消參賽資格,已領取獎項者並追回原獎項。獎勵總價值需按財政部規定扣稅。
6.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包括規格不符),主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
活動網站:http://act.crater.com.tw/2009sugar/costume.htm
2009年9月29日 星期二
『百年來的凝視』第三屆全國學生「台灣原住民」海報創作競賽
『百年來的凝視』- 第三屆全國學生「台灣原住民」海報創作競賽
「Gaze Through the Centuries」- 2009 Student Poster Design of Taiwan Indigenous People
競賽緣由
順益台灣原住民博物館特別於 2006 年起,開始舉辦以「台灣原住民文化」為主題的全國學生海報設計比賽,希望藉由全國各地區學生的「視」界,探索這塊美麗寶島上的原住民族文化,期待學生們將創意巧思匯入自己的設計中呈現出原住民族文化不同的面貌,也期盼能將原住民的文化與精神傳承下去。
鑑於第一、第二屆全國學生「台灣原住民」海報創作競賽之舉行成果豐碩,其亦於全國各地方文化館、校園巡迴展示時,獲得全國各縣市設計系學子們熱烈的迴響。適逢今年本館開館第十五週年,館內亦盛大舉辦「百年來的凝視 - 日本國立民族學博物館珍藏台灣原住民文物展」,希望延伸此一特展之精神,因此特與台灣海報設計協會再次合作、由台北市政府文化局贊助以及台灣佳能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熱情提供之下,舉辦「百年來的凝視」- 第三屆全國學生「台灣原住民」海報創作競賽。並將邀請各界優秀人士擔當評審,用不同的專業角度來評選出最佳設計作品。
同時為使學生們對原住民族文化有更深一層體認,本館擬提供各大專院校學生團體憑公文預約可享免門票參觀之優惠。本館亦計畫安排此屆得獎之海報作品至國內、外學術機構巡迴展出,藉此為台灣原住民文化發聲,喚起世界大眾對台灣原住民文化的共鳴與體認。
競賽主題
「百年來的凝視」- 台灣原住民族之傳統文化、生活風俗等相關主題為作品設計。
參加資格
台灣地區高中 (職) 或以上學生 (不含在職專班進修身分學生),年齡須以 25 歲以下,方可報名參加。
獎勵辦法
金獎 ( 1 名):獎金五萬元、獎座一座、獎狀乙紙、指導老師感謝狀乙紙、
台灣佳能資訊提供佳能多功能印表機 PIXMA MP268 乙台;
銀獎 ( 2 名):獎金二萬元、獎座一座、獎狀乙紙、指導老師感謝狀乙紙、
台灣佳能資訊提供佳能多功能印表機 PIXMA MP268 乙台;
銅獎 ( 2 名):獎金五仟元、獎座一座、獎狀乙紙、指導老師感謝狀乙紙;
優異獎 ( 10 名):獎狀乙紙、指導老師感謝狀乙紙、順益台灣原住民博物館十五週年特刊乙本、台灣海報設計協會贈送協會會員作品專刊乙冊。
評審委員特選獎 ( 6 名):獎狀乙紙、指導老師感謝狀乙紙。
佳作:榮獲入圍證書乙紙。(約 30 名,視乎評選當天評審委員們之決定)
※ 以上所有獎項皆由順益台灣原住民博物館與台灣海報設計協會雙方共同具名
收件日期:2009 年 9 月 22 日 (週二) ~ 10 月 31 日 (週六)
評審日期:2009 年 11 月 25 日 (週三)
入圍公告:2009 年 12 月 10 日 (週四) 於主辦單位官方網站公告入圍名單。
收件方式
1.為節省郵資及方便作業程序,主辦單位建議參賽者作品可在比賽收件截止日前 (以郵戳為憑),由學校統一掛號寄出:
報名表:請加蓋科或系所章,並將學生證正、反面清晰影本貼於報名表格上。(未滿 20 歲學生,請務必隨報名表繳交法定代理人簽章之授權同意函)
參賽作品:以 A3 作品稿貼於四開黑色卡紙 (約 250 磅 ~ 350 磅)之上,並請加蓋科或系所章,再背貼參賽作品表。
授權同意書:須由參賽者本人親自簽名。
2.參賽者須以正楷體確實填寫報名資料 (報名表、參賽作品及授權同意書)。若因未標明清楚而造成系列作品遺失或作者認定困難,主辦單位恕不受理。
3.郵寄交件:將報名表、參賽作品及授權同意書掛號寄至本館 (需自行完封包裝並妥善裝於圓筒內、勿折損)。
4.作品寄送過程,請妥善包裝及運送,主辦單位將不受理有破損的作品。若有黏貼或因繳交作品過大造成作品毀損之情形,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報名繳交文件
1.參賽者須確實填寫報名表,參賽作品表及授權同意書,需以正楷體或印刷字體填寫,授權同意書需由參賽者親自簽名。
2.學生證正、反面清晰影本請貼於表格上。(未滿 20 歲學生,請務必隨報名表繳交法定代理人簽章之授權同意函)
作品規定
1.作品必須完成於 2009 年後,每人不限作品件數 (系列作品僅限單件作品),入選發現重複者,主辦單位得擇一刪除。
2.作品尺寸為 A3 (供評審之用),並請將參賽作品表填妥影印一式,貼至 A3 作品所黏貼之四開黑色卡紙 (約 250 磅 ~ 350 磅) 背面右下方之處。
3.作品毋須裱框、裝框。
4.參賽作品需為個人創作,不接受集體創作之作品。
5.凡有抄襲創意之作品,請勿參加。仿作如經檢舉或查證屬實,經評審委員會裁決確定後,取消得獎資格(含所核發之獎金、獎狀、獎品等),並得由主辦單位公佈之。
6.參賽作品將為【『百年來的凝視』- 第三屆全國學生「台灣原住民」海報創作競賽】所有,概不歸還, 請自行備份存檔。
7.參賽者須確保對參賽作品擁有著作權法之正當權利,若因著作權引起第三者之法律追究,則其一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8.參賽作品同意無償授權給主辦單位及其所指定者重製,出版,及商業行為展覽或本活動相關之一切發表及應用。
9.主辦單位有權拒收任何違反善良社會風俗,或侵犯道德,及不符合參賽作品要求之作品。
10.主辦單位概不負責寄送過程中之任何(手續)費用。
注意事項:
1.所有參賽作品 (包含規格不符者) 一律不退還,僅請見諒。
2.請得獎者於領獎時攜帶個人身分證及印章至主辦單位指定地點領獎。
3.獎金及獎品等值,依法須代扣 10% 稅金。
收件單位:
順益台灣原住民博物館
請註明參加【『百年來的凝視』- 第三屆全國學生「台灣原住民」海報創作競賽 】
收件地點:11143 臺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二段 282 號
聯絡電話:(02) 2841-2611 分機 115 聯絡人員:蔡小姐
聯絡傳真:(02) 2841-2615
電子郵件:peipei@syc.com.tw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museum.org.tw/10_20090917.htm
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南科分館展示設計競賽
主旨:
歷史的演進時空不斷再改變,唯一不變的就是時空轉換所留下的痕跡,每一遺址,每一處角落,每一格空間氛圍,其背後所存在的故事和生活,都是人類與地域文明演進的見證。
臺南科學工業園區(簡稱「南科」)面積約 650 公頃,於開發南部科學園區開始,當地就不斷發現有許多的史前遺址和遺物。其中陸續出土的文物,年代從距今 4,800 年到距今 300 年,橫跨有 4,500 年。古文化資產概屬全民所有,在南科管理局、臺南縣政府、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簡稱「史前博物館」)以及中研院史語所等單位的共同努力下,一個隸屬於史前博物館的南科分館,已進入規劃階段。
由於考古知識的冷僻與艱深,並非通俗性的嗜好與興趣,甚至要有一定的學養基礎的人士,方能給予展示規劃一定的建議。『南科分館展示設計-全民大策略競賽』目的在於鼓舞民眾對南科分館展示規劃的參與,將考古的知識與科技以點、線、面的縝密鋪陳方式與平易近人的手法,導入展示的空間規劃與內容之中。以公開徵集展示創意的方式,號召“全民”,希望大家齊出招,規劃出理想中的南科分館。
競賽說明:
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南科分館,已進入規劃階段,所需規劃設計的展示區塊共為五大區塊,詳見如下說明:
參賽者必須以南科分館現行規劃之空間區塊與展示主題:常設展區(六大主題)、考古發掘體驗區、兒童館區、人骨展示區、古生物化石區,進行空間規劃,並依據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所提供之展示內容(詳見下載區資料),例如文化年表、考古文獻、文物資料及圖片等,呈現出的展示美學配置。
展示空間尺寸:
主展示館:3500 平方公尺。
包括:
(1)常設展示室:1700 平方公尺。
(2)兒童館:600 平方公尺。
(3)考古體驗區:500 平方公尺。
(4)人骨展示區:400 平方公尺。
(5)古生物化石區:300 平方公尺。
設計之總體內容,應包含:整體空間配置概念、展示氛圍創意、參觀動線引導、展示主題風格與色彩等想法。呈現方式以展場立體圖、平面圖、示意圖並配合展示企劃書說明其展的設計手法及設計理念,做為日後南科展示規劃的參酌觀點及元素。
比賽辦法
1、參賽資格
凡對此項競賽有興趣、有創意的學生與社會人士,均歡迎報名參加。
2、參賽程序
(1).網站報名
參賽者必須先至比賽網站填寫報名,完成網路報名程序,取得報名序號,方可取得進入評選程序。
(2).下載參賽設定之主題與內容圖文
參賽者必須以史前館所設定之主題單元之圖文資料 (請參閱競賽網站之下載區)。
(3).參考網站連結
(a).http://stsipa.nmp.gov.tw/home01.aspx?ID=1 (南科考古的介紹)
(b).http://dignk.nmp.gov.tw/home01.aspx?ID=1 (考古體驗遊戲,做為瞭解南科考古,參酌資料。)
(4).截止日期
參賽作品與電子檔案必須於收件截止 11 / 05 (星期四) 前寄達主辦單位指定收件處。
(5).競賽結果公佈
比賽結果將於 11 / 13 (星期五),公佈於主辦單位的官方網站,並擇日頒 發各獎項。
3、報名與參賽方式
(1).報名期限與方式
所有參賽者須在 2009 年 11 月 05 日 (星期四) 前完成網路報名。 (報名表格載於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官方網站 - 線上報名,報名表填寫後確認送出後,系統將會自動產生報名序號,請將此參賽序號記下保存,並標貼於每一件作品圖背面右下角)。
(2).參賽件數限制
一人參賽作品只能一件,若為團體報名參賽必須指定一位代表人。
參賽者以史前博物館所設定主題單元之圖文資料(請參閱競賽網站之下載區),並可連結(1)http://stsipa.nmp.gov.tw/home01.aspx?ID=1 (南科考古的介紹)(2)http://dignk.nmp.gov.tw/home01.aspx?ID=1 (考古體驗遊戲) 初步瞭解南科考古,進而著手設計其展示手法。
(3).競賽範圍
設計之總體內容,應包含:整體空間配置概念、展示氛圍創意、參觀動線引導、展示主題風格與色彩等想法。呈現方式以展場立體圖、平面圖、示意圖並配合展示企劃書說明其展設計手法及設計理念,做為日後南科展示規劃的參酌觀點及元素。並經由專家委員評定前三名獎項。
4、作品繳交規範及審查標準
(1).競賽作品繳交規格:
(a).創作圖稿表板 4 件 (設計圖一律以彩色列印於 A3 白紙上並裱於同尺寸厚紙板上 (1mm * 420mm * 297mm)。
(b).作品創意說明書(A4 直式,文字由左至右)2 份
(c).智慧財產權轉讓同意書
(d).資訊保密切結書
(e).作品所有資料,燒錄光碟 1 份。
所有作品圖稿檔案皆須符合 JPEG 格式,尺寸寬 800 x 高 600 像素之規定 (個別檔案大小不得超過 250kb),燒錄於光碟中並與所有作品圖及企劃書 (a) ~ (e) 等一起附上,並將報名序號標示於光碟上。
※ 為考量評審公正性,以上所有繳交資料皆須依規定標貼參賽序號(貼於圖面右下角),但切勿標示與作品設計無關之簽名或記號! (如學校、公司名稱、指導教授、參賽者姓名----)
※ 寄(送)件時請確實檢查內容,凡有資料不全 (共 4 件)、不符合上述規定或作品圖稿未能完整表現、切合主題等情事,主辦單位有權視情況不予以採用。
(2).設計呈現範圍
設計範圍內容應包括:
(a).主場館:常設展區(六大主題)
(b).考古發掘體驗區
(c).兒童館區
(d).人骨展示區
(e).古生物化石區
必須呈現以上設計範圍之展示氛圍創意、參觀動線引導、展示主題風格與色彩等想法。呈現方式以展場立體圖、平面圖、示意圖並配合展示企劃書說明其展設計手法及設計理念。
創作圖稿(表板以四張為限,手法不拘,可以 3D 模擬立體圖、2D 平面圖或手繪形式表現),
(3).寄件方式
以上所有作品圖 4 張、作品企劃書 2 份及作品光碟 1 式 (共 7 件),皆需在 2009 年 11 月 05 日前,一律以郵寄方式送達主辦單位指定收件處
(4).收件地址與收件者
11199(郵遞區號)- 台北郵政 28 之 270 號信箱
收件人:開物國科技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5).寄送途中若有破損者請自行負責,凡於 2009 年 11 月 06 日後寄抵的圖面作品,承辦單位一律不予以採用。
5、競賽時程
報名開始:2009 / 9 / 27 (日)
報名、送件截止:2009 / 11 / 05 (四)
專家評選:2009 / 11 / 07(六)~ 10 (二)
活動評選公佈:2009 / 11 / 13(五)
頒獎典禮:擇日後公布
6、獎勵說明
金獎:獎金新台幣 12 萬元,1 名
銀獎:獎金新台幣 8 萬元,1 名
銅獎:獎金新台幣 5 萬元,1 名
佳作:獎金新台幣 1 萬 2 千 5 百元,2 名
※ 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加者及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以從缺辦理,獎金得視實際情況作彈性調配,若有從缺則該獎金將視主辦單位或評審決定或分配到其他獎項,以不超過原獎金總額為限。
※ 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以上得獎獎金總額逾新台幣 13,333 元時將代扣百分之 15 的所得稅,非居住國內之個人依規定得全額預扣百分之 20 的所得稅,並開立扣繳憑單)
參賽注意事項與聲明
1.凡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設計之作品,且未曾參加其他國內外相關設計競賽,亦未曾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且無任何抄襲或仿冒情事者。
2.參賽作品若有部分雷同的內容或被舉發,將由評審團專業判定議決,參賽者同意尊重評審委員會之決議與評審結果,絕無異議。
3.主辦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得追回已頒發之獎項及獎金並公告之。若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應自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4.參賽作品與文件需於規定日期限前送達主辦單位指定收件處,若繳交參賽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不予收件,亦無退回義務。
智慧財產權
1.參賽者同意其參賽圖文作品著作權、著作財產權於評審得獎確定同時讓與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並同意簽具「著作財產權轉讓同意書」;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得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
2.就本徵圖得獎確定作品圖稿,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具修改與使用權利。
3.凡報名參加此比賽者 (即參賽者),皆已研讀並充分瞭解本比賽之各項規定及條款要求,並且願意完全遵守本比賽之各項規定及條款要求。
4.若有任何未盡事宜,依中華民國法律 (包括智慧財產權法) 辦理之。
5.參賽者應簽署著作授權同意書及資訊保密切結書。
活動網站:http://nmpnkn98020.nmp.gov.tw/index1.php
2009年9月20日 星期日
鏡圈.商圈 - 圈起你的商圈故事Short Film Competition
活動目的
經濟部商業司自民國 84 年起陸續推動「商店街」、「形象商圈」、「魅力商圈」及「品牌商圈」等改善商業環境輔導計畫,希望透過凝聚地方組織經營共識及改善商業環境基礎設施,強化商圈之競爭力,在各項軟、硬體資源的導入下,地方組織將商圈獨特的經營理念與商業環境進行結合,提供消費者更具舒適性與便利性的商圈環境,以「創意」、「文化」、「設計」等要素注入商圈整體之營造,並逐步開展出商圈在環境經營上的「新美學」。
本次短片競賽活動希望透過各界富有創意的影片創作者,以數位影視技巧方式,介紹各地商圈環境美感以及商圈內好玩有趣的人事物,展現出清新、創意、敏銳的觀點,讓各界再度驚艷台灣商圈之美。更讓全國民眾認識商圈改造的歷程與現況,進而參與各地商圈的活動與消費,達到活絡商圈、行銷商圈的目標。
藉由鏡頭的表達,讓商圈之美,從鏡頭中訴說著動人美麗的故事!同時也透過網路票選活動的設計,讓更多國人認識商圈,從視覺的享受昇華到五感的全新體驗~~
主辦單位:經濟部商業司
承辦單位:展智創意策略設計有限公司
協辦單位:中華民國形象商圈暨商店街發展促進總會、yam 天空傳媒、民視文化事業、大台灣旅遊網、前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 (全家和高捷)、新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商圈電視)、平和媒體有限公司 (台北捷運)、摩菲爾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公車 BeeTV)
報名資格
◎ 短片競賽:一般對於數位影視創作與商圈活動探討有興趣的國人,以個人或團體名義報名均可。團體參賽以六人為限,個人參賽或團體參賽不限繳交作品件數。(參加其他競賽得獎作品不得參賽)
◎ 網路票選活動:一般社會大眾。參加活動時應填注相關資料,資料不齊全者將取消得獎資格。
短片競賽組別
比賽將分為社會組以及學生組(全國公私立高中職生、大專院校學生)
短片競賽題材範圍
以台灣境內受經濟部商業司輔導及入選98年度優質環境改造計畫的商圈為短片競賽的範圍,內容以能呈現商圈趣點故事、展現商圈環境美感並能刺激民眾消費為主,以引發社會大眾迴響及帶動商圈知名度。
‧拍攝題材如:
1.資訊科技或是環境工程建設。
2.商圈特有文化、產業、生態、文物、民俗、商品及觀光景點等。
3.商圈環境改造過程的人物與事件。
4.與商圈環境美學或行銷商圈等相關之其他創意性題材。
創作之內容,可自行搭配歌曲、配樂、音樂進行製作,歌曲可自行選擇,但須取得該音樂之重製權利並取得同意書、授權書。
※ 經濟部商業司輔導之商圈資料請詳見本活動網站http://campaign3.yam.com/2009/98moeafilm/,商圈資訊請參見「台灣品牌商圈網」(http://gcis.nat.gov.tw/taiwan-go/ShoppingDistricts/Index.aspx)。
短片報名辦法
1.請至「鏡圈.商圈-圈起你的商圈故事短片競賽活動網站」http://campaign3.yam.com/2009/98moeafilm/下載報名資料,填妥後連同5份作品以掛號方式寄至:406 台中市北屯區文心路四段 83 號 4 樓之 2,展智創意策略設計有限公司「商圈創意短片競賽活動小組」收。
2.參賽報名資料含報名表暨智慧財產權聲明書、創作說明、團體報名授權代表同意書、音樂授權書及五份作品光碟。
作品格式與規定
1.片長:3 分鐘到 3 分 15 秒以內。
2.作品需使用數位器材拍攝,或是運用數位技術加以後製完成之影片。參賽者上傳格式為 mpeg 或 AVI 檔案格式,另需將影片作品以 640 * 480 以上的 AVI 檔案格式複製成 5 片光碟繳交,並繳交 500 字內作品創作說明。
3.參賽作品之畫面均需配上「作品名稱」、「歌詞字幕」、「製作者(團隊)名單」等字幕。影片中對白或旁白無中文字幕者,請附上書面文字,以方便評審了解短片內容。
4.影片中之旁白、字幕以華語、華文為主,若為外語發音請另外製作中文字幕。
5.投稿作品請自行剪輯轉檔為符合 NTSC 系統標準之數位格式。並請注意作品是否播放會有問題。(如停格及影音不同步等)
6.作品完成後請自行上傳至活動官網之影片上傳頁面(影片須待書面資料審查通過後,方開放瀏覽與票選),並填妥相關資料。參賽者於上傳網頁後三日內將報名書面資料與作品寄達(送)至承辦單位。如經承辦單位書面審查後發現資格或文件資料不符規定者,將取消參賽資格。
活動重要日期
1.短片徵件活動:即日起至 2009 年 10 月 15 日下午 5 點整止。(郵戳為憑)
2.網路人氣票選活動開放投票時間:2009 年 10 月 16 日凌晨零時至 10 月 30 日 24:00 止。
3.短片競賽成績及網絡人氣獎及加油獎公告日:2009 年 11 月 6 日,中午十二點整。
※ 詳情請密切注意活動網站!
評分方式
1.聘請大專院校相關科系教授及業界專業人士共 5 位,針對作品本身配合評審標準加以評分,並依分數高低確認名次。另如評審結果未達評審認定標準者得予以從缺,並得將該獎項名次由另一組遞補。
2.網路人氣獎部分:由網路票選至 2009 年 10 月 30 日 24:00 止,累積人氣最高之影片參賽者獲選網路人氣獎。
3.參加票選活動之人氣加油獎:將由投票給網路人氣獎得主之民眾中,於 2009 年 11 月 6 日由電腦隨機抽出得獎者,並邀請公正人士見證抽獎過程。
4.短片競賽依照以下評審標準,選出各組獲獎名單。為突顯行銷商圈之目的,「商圈風格」也將列入評比項目之一。
‧主題內容 25%
‧畫面美感 25%
‧創意概念 25%
‧表現技巧 15%
‧商圈風格 10%
5.結果公告日期:2009 年 11 月 6 日(星期五)中午 12 點。
獎勵方式
1.短片競賽各組取金、銀、銅牌獎各 1 名、佳作獎 17 名。金牌獎金 10 萬元、銀牌獎金 5 萬元、銅牌獎金 2 萬元,佳作獎獎金 5 仟元。
2.所有參賽作品,將於活動網站中票選出最佳人氣獎,票數最高者可獲得 10 吋筆電一台;參與投票之網友,也有機會獲得 10 吋筆電一台。【主辦單位得以同等值商品替代】
3.得獎作品之頒獎將於經濟部商業司舉辦之商圈年會會場舉行、作品並置於活動主網站展覽。
※社會組
金牌 - 獎金 10 萬元、獎狀一紙
銀牌 - 獎金 5 萬元、獎狀一紙
銅牌 - 獎金 2 萬元、獎狀一紙
佳作 - 獎金 5 仟元、獎狀一紙
※學生組
金牌 - 獎金 10 萬元、獎狀一紙
銀牌 - 獎金 5 萬元、獎狀一紙
銅牌 - 獎金 2 萬元、獎狀一紙
佳作 - 獎金 5 仟元、獎狀一紙
※網路最佳人氣獎 - 「10吋筆電一台」
※網路最佳加油獎 - 「10吋筆電一台」
其它說明
1.參賽作品概不退件。
2.除書面報名表外,亦請於活動網站完成短片上傳程序並填妥相關資料。
3.參加作品如有毀損等情形者,均不予受理參加。
4.報名表請務必詳細填寫,作品上亦須清楚標明作品資料,報名之資料遺漏不完整,或製作規格、內容不符規定者均不受理。
5.得獎作品若有違反著作權、抄襲或經檢舉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或展出,經查證屬實者,一律取消資格。
6.得獎獎金、獎品金額在新臺幣 20,000 元以上者,得獎者需負擔 10% 之稅金(國外參賽得獎者負擔 20% 之稅金),獎品不得折抵現金。
7.著作權相關事項
(1)主辦單位經濟部商業司對得獎作品有公開發表展覽、展示、編輯、發行、宣傳、編印相關專題、圖片揭載、公開播放、重製等權利,得獎者應全力配合,不另計酬。報名需簽署報名表暨智慧財產權聲明書(參見附件一),著作權歸屬如智慧財產權聲明書所示,本活動除發給各項得獎獎金外,不另支付其他費用。
(2)主辦單位對參賽者送件之所有資料,有以團體形態參賽者,請於報名時填寫一代表人,並授權代表人全權處理與主辦單位之相關事宜(參見附件二)。
(3)由於入圍參展作品將有機會在大眾媒體上刊登或播映,請自行取得作品中所使用影像及音樂之使用授權,並請配合主辦單位繳交授權書(參見附件三),未收到授權書者,其作品恕無法公開播映。若有任何糾紛,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8.凡參加比賽者,視同同意遵守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另行公佈。
通訊聯絡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洽詢展智公司創意短片競賽小組
聯絡人:洪泰陽先生
電話:04-22930839
E-MAIL:kpcl66@mail2000.com.tw
活動網站:http://campaign3.yam.com/2009/98moeafil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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