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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20日 星期日

爭鮮 LOGO 設計募集

 




活動主旨:
設計「爭鮮」兩個漢字

主辦單位:
爭鮮股份有限公司

參賽對象:
15 歲以上,不限國籍

参賽日期:
即日起 ~ 2014 / 10 / 19

網路預測王:
2014 / 11 / 03 ~ 2014 / 11 / 10

得獎公佈:
初選:2014 / 11 / 03
決選:2014 / 11 / 18
預測王抽獎:2014 / 11 / 18

活動進行方式:分兩階段
第一階段:初選 10/20 ~ 10/30 - 從所有参賽作品評選入圍作品,進入第二階段決選。
第二階段:決選 11/07 ~ 11/14 - 從入圍作品中,取 5 名優秀作品及 3 名参與預測王之網友。

獎金:
‧金賞獎:1 名,獎金 20,000 元 (USD)
‧銀賞獎:1 名,獎金 2,000 元 (USD)
‧銅賞獎:1 名,獎金 1,000 元 (USD)
‧佳作:2 名,獎金 500 元 (USD)
‧入圍獎:名額由主辦單位決定,獎金 100 元 (USD)
‧網友預測:3 名,獎金 50 元 (USD)
獎金皆為實得之金額,有關稅金、補充保費、匯費等相關必須支付費用皆由主辦單位負擔。得獎者應依主辦單位之規範,繳交相關文件,詳細領獎事宜請参照「参賽注意事項」。

評分標準:
‧主題掌握:30%,設計理念
‧整體美感 + 應用性:40%,商業性、原創性、完整度、色彩搭配
‧創意:30%,新潁

投稿說明:
1.作品設計完成後,需於報名表填寫個人資料及撰寫設計理念(100 字以內),以供評選委員瞭解參賽者之設計意涵。若因資料不正確,導致主辦單位無法聯繫,將取消参賽資格。
2.作品檔案尺寸與規格:
‧尺寸為 15 cm x 15 cm 或 1770 x 1770 pixels 300dpi 以上。
‧請標示 CMYK 及 PANTONE 色票。
3.上傳檔案內容
‧原始檔需為向量或點陣 ai、eps 兩種格式皆可,軟體版本需為 illustrator 3 以上。
‧JPG 檔 72dpi。
4.作品內容以自行創作為主,不得運用非經授權之圖片、作品、文字資料,一經查獲立刻取消參賽資格。
5.參賽作品不予退件。
6.参賽即同意繳交報名表、著作權讓與授權書及個人資料同意書,相關所屬文件資料與活動辦法請至活動網站 http://logodesign.sushievent.com.tw/ 下載。
7.參賽作品於 2014 / 10 / 19 (日) 23:59:59 前,以線上報名方式,將指定的參賽檔案,包含參賽作品之原始檔與 JPG 檔、報名表、著作權讓與授權書及個人資料同意書等相關資料上傳至活動網站,線上收件截止時間統一以主辦單位系統主機時間為主 (作品規格請參見上方第 2 點之說明)。
8.入圍初選得獎者,作品之版權、著作權及相關智慧財產權之權利完全歸屬主辦單位所有,並有權修改複製及任何時間、地點、國家、形式之公開發表權。
9.如有疑問請先参閱 FAQ 或 e-mail (iprefer.sushiexpress@gmail.com) 活動小組。
10.主辦單位保有隨時更改或變更之權利。

領獎相關規定:
1.獎金皆為實得之金額,有關稅金、補充保費、匯費等相關必須支付費用皆由主辦單位負擔。請於領獎時附身份證正反兩面 (外籍人士請附護照) 影本一份及與身份證姓名相符的銀行存摺正面影本一份 (需有銀行匯款帳戶名稱、帳號、銀行、分行別) 。
2.得獎人請確實填寫獎金匯款相關資料,若因得獎人提供之匯款資料錯誤,致轉帳失敗,概由得獎者自行負責,不得要求主辦單位另為給付。
3.得獎者若為未成年人,需檢附戶籍謄本 (或依各國相關法律認可之證明文件)、智慧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並配合提出法定代理人/監護人同意書,方可領獎。參加活動者保證提出之資料為正確之個人資料,並與活動登入之個人資料 相符。若有冒用、盜用他人資料、詐欺或其他違法之情事時,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若涉法律責任,參加活動者應自行負擔。

參賽注意事項:
1.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有審查權,若內容不符合本比賽之規定、送件逾期、作品規格不符或內容不恰當的作品,經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將不另行通知。以團隊參賽者,需附代表人詳細資料,權利義務由代表人行使。
2.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未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或展出、未曾公開發表、未曾出版或商品化及未曾有任何相關授權行為,並且不得有抄襲、翻譯、改寫、侵害智慧財產權等違法侵權之情形,如發現以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方式使用任何圖形、圖像、元件或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得獎或展出之情事,經查證屬實者將取消資格,追回所有獎勵,其相關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承擔。
3.各入選者須無條件授權主辦單位運用所有入選作品進行攝影、出版、著作、公開展示及發行於各類型態媒體宣傳之權利,各參賽者不得提出異議,並應配合參與相關活動及提供相關圖片與資料。
4.主辦單位對所有參賽者不另出具任何參賽或成績之相關證明或說明。
5.主辦單位如接獲檢舉參賽作品如著作權有爭議,或有侵害智慧財產權之情形,且事證明確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有關引發之爭議並由參賽者自行負法律及賠償責任。
6.參賽之作品不得使用有侵權之嫌的圖像,禁止抄襲或複製他人作品,禁止涉及色情、暴力、毀謗、人身攻擊、宗教議題、政治議題或不雅作品,禁止侵害他人隱私權或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共秩序作品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若有違反,除得獎者應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並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其已領得之獎金。
7.參賽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屬實且正確,且未冒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賽資格或得獎資格。
8.若主辦單位因使用參賽者上傳資料遭第三人請求、索賠、提出民、刑事訴訟或主張任何法律上之權利,參加者除應償付和解費外,若主辦單位因此而受有任何損害或商譽損失 (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用和相關之處理費用在內),參加者均應對主辦單位負起損害賠償責任。
9.如遇參賽者基本資料填寫不完整,作品規格與參賽資格不符、或檔案無法讀取等情形時,主辦單位一概以棄權論。
10.報名完成後無法修改已上傳之作品資料,請務必確認參加資料正確。請勿擅自更動報名圖片檔連結位置,如導致連結位置失效,視為參賽者放棄參賽資格。若因您留存之電子郵件不正確、過期、不完整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致無法接收本公司所發送之訊息,仍視為本公司已完成送達該通知,敬請留意。
11.活動各階段,主辦單位將以活動網頁或電子郵件提醒參賽者相關事務,請自行留意各項期限及應完成事項,不可以區域性連線問題、未收到電子郵件或電話通知為由,要求寬延各項規定。
12.如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等技術或不可抵抗之因素,而使主辦單位匯款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毀損等無法辨識之情況,參賽者亦不得因此異議或求償。
13.參賽者如因參加本活動或因活動獎金而遭受任何損失,主辦單位及相關企業、員工及代理商均不負任何責任。
14.參賽者應提供作品之原始設計檔案,並填寫智慧財產權讓與同意書,若無法在主辦單位要求期限內提供原始設計檔案、作品檔案格式不符、未填寫智慧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或填寫不完全) 或相關所需文件未備齊者,視為放棄得獎資格,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其已領得之獎金,且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得獎名額從缺或將以候補名單依序遞補。
15.參賽者同意於參賽日期截止前,需繳交智慧財產權讓與同意書,如未滿二十歲者,則必須獲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且入圍初選參賽者同意以下事項:
‧得獎作品之版權、著作權及相關智慧財產權之權利完全歸屬主辦單位所有並放棄使用著作人格權且智慧財產權於入圍公布後即視同移轉主辦單位所有。
‧主辦單位得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使用得獎作品,或授權第三人使用。
‧主辦單位得改作、重製或編輯及行使其他著作權法上著作財產權人所得享有之一切權利。
‧若爾後應用於販售商品、服務、活動、商標使用等情形時,主辦單位無須支付任何費用。
‧主辦單位將入圍作品應用或重製於相關製作物或製作商品販售,所得歸爭鮮迴轉壽司所有。
‧如經主辦單位要求,得獎者應協助主辦單位進行各項權利之申請 (包括提供得獎作品之詳細資料、簽署申請文件、出庭證述等) 且得獎者不得再以相同作品或近似作品進行營利行為。
16.參賽者於參加本活動同時,即表示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並遵守主辦單位的服務條款、使用規範及其他交易有關之規定,如有違反即自動喪失資格,如為得獎者,則取消得獎資格。
17.凡參與活動者,視同同意遵守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位之規定,主辦單位得自行增訂、修改、刪除或終止活動內容及獎金等細節之權利,無需進行事先通知或取得參賽者的同意。修改或變更後的活動內容及獎金等條款若在網頁上公佈,即有效替代先前本次活動網站與參賽者的活動內容及獎金等條款或協議。參賽者應隨時查閱最新版之活動內容條款,若參賽者不接受本次活動網站於任何時間對本活動內容條款修改或變更後的結果,請於修改或變更後 3 日內以 E-mail 方式聯繫主辦單位,放棄其參賽資格,若逾 3 日未通知者,則視為接受所有條款之變更。
18.主辦單位將以網站公告、EMAIL 兩種方式通知得獎訊息,如因活動參加者提出之資料有誤,導致無法聯繫到得獎者,視同得獎人自動放棄得獎資格。且得獎者須於 2014 / 11 / 30 前依主辦單位指定方式辦理領獎,逾期未領取獎項者,視同得獎者放棄該獎項。

活動網站:http://logodesign.sushievent.com.tw/zh-TW/index.html

2012年5月18日 星期五

2012 漢字動畫創意競賽

 


一、競賽主題
競賽主題「漢動我心的一個字」,創作者自行選定一個正 (繁) 體漢字發揮想像,結合感受力及創意創作動畫。此一漢字的選擇可來自於個人記憶、生活感觸等,賦予此一漢字獨樹一格的故事。可以引經據典,但切勿停留在照本宣科的漢字釋義。

二、參賽資格
◎動畫創作類 - 國際賽:不分國籍,不分年齡組別,台灣籍參賽者歡迎參賽。
◎動畫創作類 - 國內校園賽:具中華民國國籍。高中以上在校生以及畢業一年內之學生,以學生證或畢業證書為憑。
◎創意劇本類:不分國籍,不分年齡組別,作品一律須以正 (繁) 體中文創作。
※注意事項:
1. 團隊參賽者每隊不得超過 6 人,全體成員須具 2/3 以上人數符合上述該種競賽參賽資格。
2. 單一動畫作品不可重複報名國際賽及國內校園賽。

三、作品規格
◎動畫創作類 - 國際賽:
1. 2D、3D 類型不拘;長度 3 ~ 6 分鐘;需含 70% 以上之動畫內容;以 MP4 格式壓縮繳件;解析度不得低於 720 x 480 像素。
2. 作品結尾須包含對此一正 (繁) 體漢字的字體演變、六書原則的解說片段,請務必留意資料來源之正確性。長度至少 30 秒,不得超過 1 分鐘。
◎動畫創作類 - 國內校園賽:
1. 2D、3D 類型不拘;長度 3 ~ 6 分鐘;需含 70% 以上之動畫內容;以 MP4 格式壓縮繳件;解析度不得低於 720 x 480 像素。
2. 作品結尾須包含對此一正 (繁) 體漢字的字體演變、六書原則的解說片段,請務必留意資料來源之正確性。長度至少 30 秒,不得超過 1 分鐘。
◎創意劇本類:
1. 以 3 至 6 分鐘長之動畫劇本呈現作品概念。
2. 封面註明競賽、作品名稱、報名編號。
3. 內文採正體中文書寫,A4 格式 (直式橫書),行距 1.5 倍行高,字體 14,頁碼標於右下角。
4. 內容須至少包含下列要點之完整劇本:
‧劇名
‧故事大綱 (500 字內)
‧世界觀及所有場景介紹
‧角色介紹
‧訴求對象
‧劇本內容

四、獎勵辦法
◎動畫創作類 - 國際賽:
‧漢光年度首獎:1 名,美金三千 5 百元,由該組最佳故事片中選出,獎金重複
‧漢光最佳故事片獎:5 名,美金 5 百元
‧最佳角色設定獎:1 名,美金 2 百元,可重複得獎
‧最佳視覺效果獎:1 名,美金 2 百元,可重複得獎
‧最佳配樂獎:1 名,美金 2 百元,可重複得獎
‧最佳編劇獎:1 名,美金 2 百元,可重複得獎
‧最佳導演獎:1 名,美金 2 百元,可重複得獎
‧最佳技術獎:1 名,美金 2 百元,可重複得獎
◎動畫創作類 - 國內校園賽:
‧漢光年度首獎:1 名,新台幣 5 萬元,由該組最佳故事片中選出,獎金重複
‧漢光最佳故事片獎:5 名,新台幣 1 萬元
◎創意劇本類:劇本組得獎作品將作為 2013 年競賽國內校園動畫賽之指定待選劇本
‧狀元獎:1 名,新台幣 2 萬元
‧榜眼獎:1 名,新台幣 1 萬元
‧探花獎:1 名,新台幣 5 千元
‧佳作獎:3 名,新台幣 1 千元
◎人氣票選獎:待選作品為通過複審之動畫作品,獎金重複。
‧第一名:1 名,新台幣 5 千元
‧第二名:1 名,新台幣 3 千元
‧第三名:1 名,新台幣 2 千元

五、報名注意事項
開放報名:2012年3月22日
報名截止:2012年6月30日
繳件截止:2012年8月31日

六、活動洽詢
漢光教育基金會 漢字動畫創意競賽小組
聯絡地址:10558 台灣台北市八德路三段 2 號 9 樓之 3
電子信箱:hanimation@hgcagroup.com
連絡電話:886-2-2570-2153

活動網站:http://www.hanguang.org.tw/hanimation2012/news.aspx

2012年4月11日 星期三

臺中捷運 logo 標誌設計甄選競賽

 




一、活動主旨:
為形塑臺中捷運特色,並傳達捷運理念、推廣行銷臺中捷運,故辦理「臺中捷運標誌甄選及行銷活動」,作為未來臺中捷運之形象識別標誌。

二、主辦單位:
臺中市捷運工程處

三、參加對象:
凡對本項設計有興趣之中華民國之國民皆可以個人身份送件參加。

四、報名及繳件方式:
請於民國 101 年 5 月 10 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臺中捷運標誌甄選小組 (臺中市西區五權路 1-67 號 12 樓之 1 ),信封外並註明「參加臺中捷運標誌設計甄選競賽」,以郵戳為憑。

五、徵選期日:
(一)投稿期間:
即日起至 5 月 10 日止。
(二)評審期間:
1.初審:
101 年 5 月 16 日
2.複審:
(1)民眾票選:101 年 5 月 20 日至 6 月 20 日止。
(2)專家評選:101 年 7 月 3 日。
(三)公告評選結果:
1.初審入圍:
(1)公布時間:101 年 5 月 20 日。
(2)公布名額:取 10 名入圍者 (名單公布於活動網站)
2.複審結果:
(1)公布時間:101 年 7 月中旬。
(2)公布名額:10 名入圍者中,取優勝 3 名、佳作 5 名。
(四)頒獎日期:
101 年 7 月中旬。

六、評選辦法:
(一)初審:
審查送件申請資料是否完整並合乎規定,並聘請專家學者擔任評審委員會進行初選,挑選出十份作品供票選。
(二)複審:
1.民眾票選:分網路投票及明信片投票,就 10 名入圍者進行投票。
2.專家學者評選:聘請 6 名專家學者擔任評審委員會就 10 名入圍者評選。
3.投票結果序位與 6 名專家學者各自之評選序位加總(即民眾票選為 1 名評選委員),依選出 3 名序位最小者並經評審委員會決議為優勝者,若因有序位相同之情事無法直接選出 3 名優勝者,則評選之辦法如下:
(1)若序位最小者超過 3 名:將序位最小者依各評選委員評選序位第 1 名最多者排序選出 3 名,若仍有無法選出恰好 3 名優勝者之情形,由評審委員會決議之。
(2)若序位最小者為 1 名,序位第 2 小者超過 2 名:將序位第 2 小者依各評選委員評選序位第 1 名最多者排序選出 2 名,若仍有無法選出恰好最後 2 名優勝者之情形,由評審委員會決議之。
(3)若序位最小者為 2 名,序位第 2 小者超過 1 名:將序位第 2 小者依各評選委員評選序位第 1 名最多者為最後 1 名優勝者,倘仍無法選出最後 1 名優勝者,由評審委員會決議之。
(4)若序位最小者為 1 名,序位第 2 小者為 1 名,序位第 3 小者超過 1 名:將序位第 3 小者依各評選委員評選序位第 1 名最多者為最後1名優勝者,倘仍無法選出最後 1 名優勝者,由評審委員會決議之。
(三)評選結果:
各階段評選結果將公布於臺中市政府交通局網站及活動官方網站,另以書面通知得獎人;未獲獎者恕不通知。投稿稿件一律不退回,且參選人對評選結果不得有異議。

七、評審委員評分標準:
‧創意及主題呈現 40%
‧美感      20%
‧設計完整性   20%
‧圖面表達    20%

八、獎金:
佳作五名,每人新臺幣 5,000 元整。
優勝三名,每人新臺幣 50,000 元整。其中優勝作品若獲本府採用作為臺中捷運標誌草圖者,增頒獎金新臺幣 50,000 元整。

活動網站:http://www.tcrtlogo.com.tw/zh/lightbox.html

2011年2月21日 星期一

2011 漢字動畫創意競賽

 




活動緣起與目的
財團法人漢光教育基金會鑑於華語文已成為現今語言教育的潮流,而漢字的書寫結構與美感為漢字教育的根本基礎,然現今學子普遍接受西方文化與教育的薰陶,逐漸忽略了漢文化的本源,故舉辦「漢字動畫創意競賽」,廣徵創意工作者與校園學子共同參與,期望藉此結合傳統文字美學及現代藝術科技的文創競賽活動,透過新世代的演繹與淬煉,再創漢字文化新浪潮。
『漢字』與『茶』同為華人文化獨出於世界文化的珍貴寶藏,故 2011 年漢字動畫創意競賽將以『茶』文化作為主題,期待透過數位創作的方式呈現專屬於華人的文化創意資產。

競賽活動網址
http://hanimationcontest.hanguang.org.tw/
http://www.hanmine.com.tw/hanimation_contest/

漢光教育基金會
http://www.hanguang.org.tw

競賽架構
◎動畫創作組
‧20 歲 (含) 以上
‧20 歲以下
◎動畫劇本組
◎動畫網路人氣獎

活動時程:暫訂時程如下,實際時間以網站公告為準。
比賽辦法公告:2011 年 01 月中
報名截止日:自公告日起至 07 月 31 日
收件截止日:自公告日起至 08 月 31 日
作品評選:2011 年 09 月 ~ 10 月
人氣票選:2011 年 10 月
得獎名單公布:2011 年 11 月

參賽資格
◎漢字動畫創作組:不分國籍,年齡分組
(1) 20 歲 (含) 以上
(2) 20 歲以下
(3) 團隊參賽應有 2 / 3 人符合年齡限制
◎漢字動畫劇本組:不分國籍,不分年齡組別
◎網路人氣獎:所有動畫競賽作品皆可
共通資格:
1.作品為非商業性且符合本競賽主題者皆可參賽。
2.個人或組隊報名參加,每隊人數最多 6 人為限。
3.報名以作品為單位,參賽件數不限。
4.請於作品資料表註明參考資料來源 (包含書目及網路)。
5.曾參與其他競賽但符合本競賽主題之作品,須確保智慧財產權為參賽者所擁有,不得將其權利讓予他人或其它單位,若發生此情形將取消參賽資格。

主題說明
主題:『茶』文化
古人對於茶的種類、水的來源、烹茶步驟、茶具款式..等都是嚴謹且講究的,形成了豐富而獨特的「中華茶文化」,而古代的藝術家也以詩詞、茶學、茶畫、禪宗...等形式傳達茶的精神與文化。時至今日,飲茶文化在華人圈中依然是生活中很普遍且重要的一部分,但有更多元化的創新發展,源自台灣的「茶藝館」在全世界的華人圈開創了新一代的休閒娛樂場所;宋代講究茶的
泡沫,則在今天結合西式茶飲的「泡沫紅茶店」及便利商店中重生,幾乎都是中西交融,有的以中式為基底,有的以西式為主味,如把西式的花茶、奶泡跟中國傳統的茶飲 (綠茶、烏龍茶等) 結合,產生了許多充滿新奇創意的茶品。這些多元豐富的飲茶經驗比起古人留下的文物又更加親近人們的生活。
中華茶文化,在古代展現出嚴謹講究的文人雅士之風,在現代則展現出多元創新的活躍親切特質,相信其中有許多或獨特、或創新、或雋永的元素能夠讓身為現代文創作者的你,透過各種創新形式拓展許多精采的可能性。
主題設定:
1.創意來源可以引經據典但不可照本宣科,更可以是來自你生活中對茶的體驗。
2.自由發揮與茶文化相關的漢字創意表現,如歷史 (荼與茶的關係...) 、宗教 (禪...)、器具 (壺...)、音樂 (琵琶名曲「思春」..)、詩詞 (題茶山.杜牧...)、茶的日常生活應用 (茶油...)、現代茶飲料 (海尼根綠茶)、形容詞 (開懷暢飲...)...等,用動畫抒寫你對茶的感動。
3.請以正體漢字為起始概念,發揮漢字圖像創意空間。
4.建議參考資料:
‧『茶與樂的對話』林谷芳編著 - 望月文化出版有限公司
‧『茶經』陸羽
‧『漢語大字典』- 建宏出版社
‧『字形匯典』- 聯貫出版社
‧教育部 - 異體字字典 http://dict.variants.moe.edu.tw/
‧國際電腦漢字及異體字知識庫 http://chardb.iis.sinica.edu.tw/
‧數位典藏國家型科技計畫 - 異體字查詢 http://char.ndap.org.tw/

作品規格
◎動畫創作組:
2D、3D 類型不拘;長度 4 ~ 6 分鐘;含 70% 以上之動畫內容;以 MP4 格式壓縮 (.swf 請轉為影片檔);解析度為 720 × 480 像素。
◎動畫劇本組:
‧以 4 至 6 分鐘之動畫劇本呈現作品概念。
‧封面註明競賽、作品名稱、參賽組別、報名編號;內文採 A4 格式(直式橫書),行距 1.5 倍行高,字體 14,頁碼標示於右下角,內容至少需包含:
1.劇本名稱
2.故事大綱
3.訴求對象
4.背景敘述:地點、時空設定及場景說明,至少需有場景設計草圖。
5.角色介紹:至少需有角色造型設定草圖
6.完整劇本

報名及繳件方式
一律採線上報名,【競賽】報名網址:
http://hanimationcontest.hanguang.org.tw
http://www.hanmine.com.tw/hanimation_contest/
繳件方式如下說明:
(一) 聯絡資料
收件地址:10558 台北市八德路三段 2 號 4 樓之 4
收件單位:『2011 漢字動畫創意競賽』收
聯絡電話:886-2-25774249 #506 梁小姐
傳真:886-2-25777163
聯絡人:sophie_liang@mail.tca.org.tw6
(二) 郵寄或親送
◎動畫創作組
(1) 報名文件 (線上填寫作品資料後列印即產生)
A.作品資料表 * 1
B.參賽同意書正本 * 1 (須簽名)
(2) 作品資料光碟 * 1,內含動畫作品及作品截圖 3 張 (TIFF 檔)
(3) 線上繳交者免繳作品資料光碟,但仍須於時間內寄回報名文件如 (1) 所述。
◎動畫劇本組
(1) 報名文件 (線上填寫作品資料後列印即產生)
A.作品資料表
B.參賽同意書正本 (須代表人簽名)
(2) 劇本列印稿,以 A4 尺寸裝訂成冊,乙式 7 份。
(3) 作品資料光碟 * 1,內含劇本 PDF 檔。
(三) 線上繳件
1. 以 FTP 方式上傳,上傳資訊及 FTP 使用說明請以活動網站公布為準。
2. 線上繳交者免寄作品光碟,但仍須於時間內寄回報名文件含
A.作品資料表 * 1
B.參賽同意書正本 * 1 (須簽名)

獎勵辦法
◎漢字動畫創作組
(1) 20 歲 (含) 以上
金獎 - 1 隊 12 萬元整
銀獎 - 1 隊 8 萬元整
銅獎 - 1 隊 5 萬元整
優選 - 5 隊各獎金 1 萬元整
(2) 20 歲以下
金獎 - 1 隊 5 萬元整
銀獎 - 1 隊 3 萬元整
銅獎 - 1 隊 1 萬元整
優選 - 3 隊
◎漢字動畫劇本組
金獎 - 1 隊 7 萬元整
銀獎 - 1 隊 4 萬元整
銅獎 - 1 隊 1 萬元整
優選 - 3 隊各獎金 5,000 元整
◎動畫創作網路人氣獎
第一名 - 1 名 5,000 元整
第二名 - 1 名 3,000 元整
第三名 - 1 名 2,000 元整
※備註:
一、所得稅:依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 20,000 元以上者,承辦單位依法代扣 10% 稅額。外籍人士或在台居留未滿 183 天者,則依法代扣 20% 稅額。
二、獲獎名單將各別通知得獎者,並於活動網站公佈,未得獎之作品恕不另行通知。

評審辦法
一、評審標準
◎動畫創作組
‧劇本內容 35%
‧視覺創意 30%
‧元素設計 20%
‧技術能力 15%
◎動畫劇本組
‧劇本創意 35%
‧故事性  30%
‧分鏡呈現 20%
‧架構性  15%
二、評審流程
(一) 競賽作品皆需經過資格審查、初審及複審評選出獲勝作品,所有動畫作品皆須參與網路票選活動。
(二) 資格審查:審查參賽者報名資格。核對各項投件資料是否齊備。
(三) 初審:由評審依據評分標準進行評審,選出入圍作品,報請主辦單位核定後,公布入圍名單。
(四) 複審:召開複審會議,由委員評選並決議各獎項之得獎作品。

網路票選
由網友上漢字動畫活動網站自由票選,每人每日限投 3 票 (不得重複投票給同一件作品)。參與投票的網友同時可以參加抽獎活動,詳細活動內容以網站公布為準。

參賽注意事項
1. 以團隊名義參賽者,需詳列團隊人數以利得獎相關作業,並附上代表人詳細資料,權利義務由代表人行使。
2. 參賽作品須確保智慧財產權為參賽者所擁有,不得將其權利讓予他人或其它單位,若發生此情形將取消參賽資格。
3. 參與本競賽之作品,其著作權歸屬參賽者(隊伍)所有。但主辦單位未來因公益、教育推廣目的,可無償使用參賽作品及基於前述目的重製、傳輸、公開展示、播送參賽作品,並轉授權其他合作機構、組織為相同目的使用。
4. 參賽作品,未來有商品化發行之機會,參賽者同意優先授與主辦單位獨家發行權利,授權條件由雙方另議。
5. 參賽作品若經人檢舉或告發、涉及智慧財產權等權利之侵害,需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6. 由於本競賽屬非營利且具有教育性質,符合著作權法第六十五條「著作之合理使用,不構成著作財產權之侵害」。但為尊重著作權,請參賽者使用非原創素材時,於參賽同意書註明使用之素材來源,包括圖片 (註明圖像光碟出版者、圖庫版權商、攝影者、出版商等)、音樂 (註明音樂
詞、曲作者、編曲者、演唱人、歌名及唱片發行公司)等相關資料。
7. 參賽作品需為自己創作,若經人檢舉或告發為他人代勞且有具體事實者,取消其參賽資格與追回獎項。
8. 參賽作品內容若涉及猥褻、暴力、色情、誹謗等違反公共秩序與善良風俗,或違反參賽資格者,主承辦單位有權利取消參賽者資格與追回獎項,參賽者並須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9. 參賽作品若有侵犯或損及業者商譽者,主承辦單位有權利取消參賽資格,參賽者並須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10. 參賽隊伍及作品應依比賽規則參與相關頒獎典禮與相關公開展示活動,未參與之隊伍視同放棄獲獎資格。國外參賽隊伍則應指定代理人參與相關活動。
11. 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加隊伍及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加名額」辦理,亦可由評審團決議更動獎項名稱;獎金視實際情況作彈性調配,以不超越原獎金總額為限。
12. 參賽作品請保留原始檔備查,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
13. 凡報名參賽者,即視為同意本報名簡章的各項內容及規定,若有未盡事宜,得由主承辦單位隨時更正公布之。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hanimationcontest.hanguang.org.tw/

2010年12月21日 星期二

漢字與我攝影、短片創意 PK 賽

 
壹、 主旨
漢字何處尋?創意在哪裡?漢字與創意都在你我生活裡。請用最有創意的方式詮釋你與漢字的關係,用照片或影片形式上傳到網站。除了有網友票選的「最佳人氣獎」,我們也將聘請專業評審針對作品進行評選,前三名將可獲得精美獎品。歡迎用任何最酷的姿勢,最炫的劇情,最妙的漢字,只要發揮你最大的創意,你將會是漢字的最佳代言人!

貳、 題材
創作漢字與人有關的作品

參、 參加資格
凡愛好漢字的中華民國國民或合法居留之外僑人士,均可參加。

肆、 活動日期
2010.12.01 - 2011.01.20

伍、 檔案規格
一、 攝影組
檔案格式為 jpg、.png、.gif 檔,容量大小限制為 2MB,黑白彩色均可,不得經過影像合成。
二、 短片組
一分鐘以內,檔案格式為 wav、wmv、avi、mpg、mpeg、mp4、rmvb 檔,容量大小限制為 20MB,表現手法不拘。
※以上作品皆需含 10 字以內的作品標題,並附上 50 至 100 字照片概念說明內容,最低不得少於 50 字;一人上限上傳三個作品。

陸、 獎勵辦法
一、 評審獎
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評審 (攝影組、短片組各取 3 名)
金獎 1 名,獎狀乙幀,Epson 印表機一臺 (Stylus-Photo R2880)
銀獎 1 名,獎狀乙幀,Epson 印表機一臺 (Stylus-Photo R1900)
銅獎 1 名,獎狀乙幀,Epson 印表機一臺 (Epson Stylus-Photo TX800FW)
二、 人氣獎
網路票選最佳人氣獎 (攝影組、短片組各取 1 名) 作品,,可獲得 Epson 印表機一臺 (Stylus-Photo 1390)。

柒、 票選方式
一、 於活動官方網站瀏覽上傳之參賽作品,擇一喜愛作品,投下選票。
二、 每件作品一日限投一票。

捌、 頒獎
2011 年 1 月 25 日 (二) 公布得獎名單於「第七屆漢字文化節」官方網站,詳細領獎事宜個別通知。

玖、 注意事項
一、 請確認有效之聯絡方式,統一以電子郵件和電話通知得獎者,如因無法聯絡或發函三日內未回覆中獎通知者,視同放棄,不另行替補。
二、 本活動之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三、 請勿投稿與本活動主題不相關之作品,亦不得涉及任何色情、暴力、人身攻擊或侵害他人隱私等內容,由網路管理員判定如有違反,將取消參加資格並予以刪除,不另行通知。
四、 參選作品若有抄襲嫌疑,或因侵犯他人圖/文/影像著作權或智慧財產權而涉訟,由參加者自行負一切法律責任,主辦單位亦有權取消得獎資格。
五、 請勿一稿多投,參加者須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財產權,如有冒偽、抄襲、拷貝或有第三人對作品之適法性(如著作權、肖像權)提出異議,查證屬實,一律取消資格,獎位不遞補,其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承辦單位無關。
六、 得獎作品之創作人,同意授權主辦單位得無償及無期限的將作品重製及公開展示等相關行為,不另行通知。
七、 請先保留作品原始檔 (照片尺寸至少 2000 x 1500 pixels,jpg 或 png 圖檔格式),以備後續媒體宣傳發表之運用。
八、 凡參加者視同承認本規範之效力,如有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內容細節之權利,不另行通知,為避免影響參賽權益,請密切注意活動網站公告。

活動網站及詳細資訊:http://chinese-character-festival.org.tw/page.php?id=8

2010年6月10日 星期四

第一屆漢字藝術設計大賽

 
點亮漢光《第一屆漢字藝術設計大賽》

華紋風尚.漢字生花
華,花的古字,春華秋實,字體型如一棵開花的植物;
華,華美、年華、露華濃、樸實無華,意涵皆不同;
華,亦是華夏、中國的簡稱,如華人、華語、中華等;
華,寓意多元且富含東方意象之美。

壹、辦理目的
(一)描繪文化記憶,鼓動漢字圖文設計新觀點
(二)應用文化積累,推動華文生活另類新品味
(三)傳承文化瑰寶,啟動繁體漢字美學新風潮

貳、主題說明
「華」,花的古字,春華秋實,字體型如一棵開花的植物;「華」,華美、年華、露華濃、樸實無華,意含皆不同;「華」,亦是華夏、中國的簡稱,如華人、華語、中華等等。本屆命題,選定「華」字作為創意號召,即取其寓意多元且富含東方意象之美,希冀能帶動繁體書寫無限的想像空間,不僅將文字改變成圖像,更是將習以為常的字句溝通,轉換成意想不到的創新視覺語彙,並落實置入於日常生活的體驗之中,以此跨越地理、民族、語言的藩籬限制,逐步啟動繁體漢字美學新風潮。

參、設計規格
以「華」字為主題意象,設計同一視覺系列二款用品如下:
‧指定款 -「筆記本」主視覺圖像
‧造型款 -「伴手禮盒」包裝造型設計
(一)筆記本:
可自行設定封面及內頁,筆記本版型材質件數不拘,尺寸不得超過外觀:長 12.6 x 寬 17.6;內紙:長 12 x 寬 17.4,設計概念說明(中英文),設計圖檔 JPEG,800 x 600 像素,解析度 200dpi 至多三張,以能清晰傳達作品特色為主。
(二)伴手禮盒:
可自行設定包裝內容,禮盒版型材質件數不拘,長度尺寸不得低於 30 公分,設計概念說明(中英文),設計圖檔 JPEG,800 x 600 像素,解析度 200dpi 至多三張,以能清晰傳達作品特色為主。

肆、評選重點
(一)筆記本
‧視覺傳達 50%:切合主題並能完整表達主題概念與美感
‧文化觀點 25%:系列款能共通表現文化內涵之設計思維
‧創新應用 25%:依不同產品用途創意發揮主題設計意象
(二)伴手禮盒
‧視覺傳達 40%:切合主題並能完整表達主題概念與美感
‧文化觀點 20%:系列款能共通表現文化內涵之設計思維
‧創新應用 20%:設計構成、造型美感、材質應用、實用功能等概念之創新突破
‧市場需求 20%:具備實現(量產)的高可能性

伍、評選與展出
(一)初選:公開徵件,初選三十組作品參展。
(二)決選:參賽作品需完成實體樣品於「語文創意展覽會」現場展出及評選。
每組補助製作材料費壹千元整。
(三)參加決選之三十組參賽者(或指定委託人)須親送作品至指定地點,由主辦單位發給收據存執,並領取材料補助費。若為國外地區或有特殊狀況之參賽者,可採郵寄方式,運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四)最佳人氣獎由展出期間的參觀民眾現場投票,連續累積最高分者。
(五)展出:2010 語文創意展覽會
   時間:9 月 29 日 ~ 10 月 3 日
   地點:華山文化創意園區
(六)獎項從缺:作品若未達評選標準,主辦單位得從缺該獎項。

陸、頒獎
「語文創意展覽會」閉幕當天(10 月 3 日)頒發獎項。
(一)金獎一名:拾萬元,獎狀一紙。
(二)銀獎二名:伍萬元,獎狀一紙。
(三)銅獎三名:參萬元,獎狀一紙。
(四)佳作五名:伍千元,獎狀一紙。
(五)最佳人氣獎:筆記型電腦一台(或等值獎品),獎狀一紙。

柒、參賽資格
‧限海內外在學學生,亦可組隊參賽,報名件數不限。
‧需檢附在學證明及身份證或護照。

捌、報名規定
(一)報名即視同願意遵守本比賽規定,還請詳加閱讀避免權益受損。
(二)免費線上報名,開放報名期間請至專屬網站www.ECDC.tw完成報名手續並上傳比賽作品。
(三)參賽作品皆需為自行創作、未在相關設計競賽中獲獎,並擁有該作品完整著作權。
(四)嚴禁抄襲仿冒,若遇智財權爭議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五)主辦單位得運用入選作品圖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大會宣傳及出版用途。
(六)在公告得獎一年內,獲獎者及其作品應配合參加相關展示活動。
(七)期程
‧報名期間:自 2010 年6 月 15 日 (二) 至 7 月 31 日 (六),臺北時間 23:59 (GMT+08:00),逾期不受理。
‧入選公告:8 月 10 日
‧佈展日期:9 月 28 日
‧參展期間:9 月 29 日 ~ 10 月 3 日
‧決選頒獎:10 月 3 日
‧撤展日期:10 月 3 日
※上項展覽期程主辦單位得視活動需要調整之,最新異動將公告於活動網站。

玖、參賽注意事項
(一)主辦單位對作者資料及展出作品有進行教學、研究、展覽、攝影、出版、宣傳、製作成果光碟、文宣推廣品及登載網頁等任何形式之非營利使用,使用方式及次數不受限制,作者不得異議。
(二)所有得獎作品之著作權歸屬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對於得獎作品依著作權法得行
使公開發表、公開展示、公開播送、公開口述、公開上映、公開傳輸、公開演出、重製、編輯、改作、出租、散布、發行等之權利 。
(三)得獎者須應依本國稅法規定課稅。台灣地區扣除 10% 所得稅,其他國家扣除 20% 所得稅
(四)得獎者如有下列事由,將取消獲獎資格
1.獲獎作品經人檢舉涉及抄襲或違反著作權等相關法令,經法院判決確定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
2.獲獎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為非自行創作或冒用他人作品且有具體事證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
3.若有第三人對作品提出異議,並經主辦單位查明屬實者,除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繳獎金外,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賽人自行負責,概與主、承辦單位無關。
(五)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經籌備委員會修正補充之,並隨時公告於本單位網站,歡迎上網點閱。

拾、主協辦單位及通訊聯絡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漢光教育基金會
協辦單位: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文化產業學系暨藝文產業設計與經營研究所
聯絡:徐家瑋
電話:0911726276
email:lace.contest@gmail.com
地址: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藝文所(台北市和平東路二段 134 號)
活動網址:www.ECDC.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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