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4日 星期四

資策會綠色資料中心 (GDC) 標章設計徵選

 


主題:
(1) 綠色資料中心欲傳達節能減碳的環保概念。
(2) 利用可再生能源提高綠色資料中心之效能,降低碳排放。
(3) 參賽者自由發揮創意,可不受以上方向創作。

規格:
(1) 彩色版本 (12cm × 12cm)
(2) 彩色及黑白版本縮小圖各一 (5cm × 5cm 範圍內)。
(3) 印刷標準色 (CMYK) 色彩標示。
(4) 參賽作品請以通用之向量繪圖軟體 (Illustrator、Coreldraw 等) 創作作品。

設計理念:
請以 200 - 300 字說明標章設計的主題、方向、概念及意涵等。

活動轉寄:
政府及民間企業積極推動節能減碳,讓產業界及民眾都能夠建立這樣的觀念。本活動也需要各位綠色大使幫忙將活動訊息轉發至各地方,只要透過首頁的 Facebook 分享按鈕,將活動訊息分享出去,就可以角逐【綠色大使獎】,將有機會得到信義威秀電影票、7-11 禮券或 PIXNET 精美筆記本。

參加資格:
喜愛設計、創作之個人及團體,不限年齡、學經歷,只要對本活動有興趣皆可投稿報名。

活動時間:
‧標章設計徵選
100 年 04 月 08 日 ~ 100 年 05 月 22 日,以郵戳為憑。
‧活動訊息轉寄
100 年 04 月 08 日 ~ 100 年 05 月 22 日
‧人氣票選上傳
100 年 04 月 08 日~100 年 05 月 22 日,中午 12:00 止
‧人氣票選活動
100 年 05 月 23 日~100 年 06 月 10 日

評審辦法:
作品符合綠色資料中心 (GDC) 之主題及特色,並能應用於各種材質、用途;色彩運用與造型象徵意義,能夠切合主題又不失創意。整體呈現的意象能夠清楚傳達綠色資料中心的概念。
評審將邀請產、學、官領域共 6 位專家組成評審團,依據公平、公正原則進行評選。

評審標準:
(1) 主題與創意  40%
(2) 造形與色彩  30%
(3) 整體視覺效果 30%

獎項:
‧標章設計活動
優選:獎金 20,000 元,共 3 名
佳作:獎金 3,000 元,共 4 名
‧標章人氣票選
網路人氣獎:獎金 5,000 元,共 1 名
‧熱情網友票選
共襄盛舉獎:7-11 禮券 100 元,共 50 名
‧活動訊息轉寄
綠色大使獎:
§ 信義威秀電影票一張,共 50 名
§ 7-11 禮券 100 元,20 名
§ 痞客邦 PIXNET 筆記本,共 10 名

注意事項:
(1) 因為資料填寫不完整、作品規格不合規範,請於報名截止日前補齊、改正,若逾期以致影響評審評選作業,視同報名未完成,不予列入評比。
(2) 參賽者於活動期間所提供之作品及說明等資料,其智慧財產權將同意讓渡予主辦單位,並須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作為活動宣導與展示之用途 (包括研究、攝影、宣傳、網頁製作、出版及出版品販售等)。
(3) 以團體名義報名者,應於報名表中詳細載明作品代表人,全權處理與主辦單位及本比賽相關之事宜。
(4) 參賽作品須為自行創作之作品,且未曾參加其他相關設計競賽,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活動所列之注意事項及規定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獎金等獎勵,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
(5) 參賽作品若有抄襲之嫌疑以最早寄送者為準。
(6) 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之專業,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獎項由評審開會評分、討論,視參賽者作品水準給予分數,必要時得以「從缺」或「調整名額」辦理。
(7) 參加者保證於網站所登錄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該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參加者所登錄之資料,同意主辦單位及其指定之執行單位或承攬第三人,基於辦理本活動之目的予以使用。
(8) 獲選作品除頒發獎金外,不另支付稿費或版稅等其他酬勞;獎金須依稅法相關規定預扣繳所得稅。
(9) 獲選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讓渡予主辦單位,作者僅有著作人格權,惟須承諾對主辦單位及其授權之人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主辦單位除了保有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之所有權力,並得以將作品之設計圖,發包施工並製作量產,必要時亦可作部分之修正,作者不得異議。
(10) 凡報名參賽者,即明示同意本甄選要點之各項內容及規定,本甄選要點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修改公告之,並以主辦單位官方網站之最新公告為準。
(11) 參賽者創作標章時請勿抄襲既有存在之標章以免侵犯商標權,如有抄襲、過度參考之情事發生,參賽者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

活動網站:http://gdc.events.pixnet.net/index.php

2011年4月12日 星期二

「創意就是力量」第五屆交通安全 FLASH 影音動畫大賽

 




參加對象
全國各公私立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學生。

活動時間
100 年 3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

報名方式
參賽人數:
每件作品創作人數限制在 3 人以下
繳交內容物:
(1)參賽作品
(2)參賽報名表
(3)參賽同意書(2、3 項請至協會活動網頁下載表格)
繳件方式:
一律採郵寄方式進行(請以掛號方式),比賽報名截止時間為中華民國 100 年 4 月 30 日〈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
郵寄地址:
10656 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 390 號 9 樓之 5 『中華民國機車研究發展安全促進協會收』洽詢電話:(02)27051101 轉分機 141、142、143

創作主題
(1)汽車安全組:
防禦駕駛:
‧請繫安全帶。
‧請打方向燈。
‧請勿超速駕駛。
‧避免疲勞駕駛。
‧避免失能駕駛(使用酒精或藥物後駕駛)。
(2)機車安全組:
‧老人騎車安全:不戴安全帽、反應較慢、我行我素、不遵守交通規則....。
‧重視「機車路權」:如二段式左轉、機車專用道、機車停等區。
‧勿飆車。
‧不酒駕。
‧騎乘機車請戴安全帽並繫妥帽帶。

作品規格
‧作品之配樂,需自行取得合法授權。
‧參賽作品時間需為 30 秒。
‧作品繳交格式 MPEG 或 SWF 檔。
‧參賽作品以單一主題創作。

獎勵辦法
分兩組計獎(1)汽車安全組(2)機車安全組
第一名:獎金貳萬元,獎狀乙禎,一名。
第二名:獎金壹萬元,獎狀乙禎,一名。
第三名:獎金捌仟元,獎狀乙禎,一名。
佳作獎:獎金伍仟元,獎狀乙禎,三名。
創作獎:獎金貳仟元,獎狀乙禎,四名。
※得獎作品之指導老師將頒發感謝狀。

注意事項
1.作品中如有使用他人作品時,需檢附原著人之同意書或授權書,若發生著作權問題,需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2.得獎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為推廣活動及為教育目的有重製、下載及公開展示之權利,不另提供稿費。
3.所參賽之作品不得為市面上所發行之產品,且不得由他人代勞,若經人檢舉或告發,取消其參賽資格。若有得獎,將追回獎金。
4.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加隊伍及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加名額」辦理,獎金以不超越原獎金總額為限。
5.所得獎金應依稅法扣繳率標準規定,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超過 13,333 元者,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十五。
6.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報名簡章的各項內容及規定,本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
7.報名作品一律不予退件,請自留備分。

※尚有注意事項請上汽車安全協會網站 http://www.carsafety.org.tw、機車安全協會網站 http://www.motorsafety.org.tw 查詢。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www.motorsafety.org.tw/cgi-bin/file/news3.cgi?qry=b1020002001

「安全夠正點」第十六屆交通安全海報創作大賽

 




活動日期:
100 年 3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

參加資格:
全國各公私立高中職校及大專院校學生,均可報名參加。

作品徵選主題:
(1)汽車安全組:
防禦駕駛:
‧請繫安全帶。
‧請打方向燈。
‧請勿超速駕駛。
‧避免疲勞駕駛。
‧避免失能駕駛 (使用酒精或藥物後駕駛)。
(2)機車安全組
‧老人騎車安全:不戴安全帽、反應較慢、我行我素、不遵守交通規則...。
‧重視「機車路權」:如二段式左轉、機車專用道、機車停等區。
‧勿飆車。
‧不酒駕。
‧騎乘機車請戴安全帽並繫妥帽帶。

作品格式:
a.手工繪圖創作者一律以對開(54.5cm × 78.7cm)之圖畫紙作畫。
b.電腦繪圖創作者可先行繳交 A4 大小之圖稿,待得獎時再輸出成對開大小繳交給主辦單位。
c.參賽作品以單一主題創作。

收件日期與地點:
1.日期:即日起至 100 年 4 月 30 日止,作品逕送協會(可集體送件),或以掛號郵寄,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地點:10656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 390 號 9 樓之 5,中華民國機車研究發展安全促進協會收,洽詢電話:(02)27051101 轉分機 141、142、143

獎勵方式:
分兩組計獎(1)汽車安全組(2)機車安全組
金手獎:一名,獎金 20000 元,獎狀乙禎。
銀手獎:二名,獎金 10000 元,獎狀乙禎。
銅手獎:三名,獎金 5000 元,獎狀乙禎。
佳作獎:十名,獎金 3000 元,獎狀乙禎。
※得獎作品之指導老師將頒發感謝狀。

評分標準:
‧創意    40%
‧主題    20%
‧構圖    20%
‧色彩及美工 20%
※尚有注意事項請上汽車安全協會網站 http://www.carsafety.org.tw、機車安全協會網站 http://www.motorsafety.org.tw 查詢。

其他規定:
1.作品背面(右下角)請註明個人基本資料,如學校、班級、參賽者姓名、電話、地址及指導老師等 (報名表可至協會網站下載)。
2.參賽作品均不主動退稿,如需退還,請親至本會辦理(退稿作業至 7 月底止)。
3.寄送作品請妥善包裝,以防止潮濕損壞。
4.個人參賽作品數量不限,金、銀、銅三獎不得重複得獎。
5.參賽作品應為本人之創作,不得抄襲,如經檢舉,除追回獎牌、獎金外,有關刑責由參加者自行負擔。
6.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有廣告、宣傳、刊印及展覽之權利,不另給酬勞,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
7.凡參加本活動者,即視同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本簡章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隨時修定之。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www.motorsafety.org.tw/cgi-bin/file/news3.cgi?qry=b1020003001

2011年4月8日 星期五

Airwaves 包裝變型設計大賽

 


一粒粒的口香糖可以怎麼裝?
怎麼裝才會好看好拿好開又好用?
airwaves 廣徵酷炫新裝法,
秀出你的絕對新創意,挑戰變“裝”拼獎金!

參賽資格
1.全國各大專院校學生 (含研究生) 皆可組隊參賽,每隊人數以 1 ~ 3 人為限。
2.可跨校、系組隊參加。

參賽辦法
1.參加者需針對 20 粒 ~ 30 粒容量之 Airwaves 口香糖突破現行包裝之樣式、材質等設計新包裝型式。
2.參賽作品所提出之包裝型式不拘泥於現行之袋裝方式,以符合好看、好拿、好帶、好開、好用、好保存之精神設計口香糖新的包裝形式。歡迎參賽者突破目前產品所採用之包裝規格,提出新樣式、新材質、新裝法之創新設計。
3.參加初賽作品需繳交『書面圖文』(A3 尺寸橫式裱版) 及『電子圖檔光碟片』(格式:JPG、解析度 300dpi),設計作品需有 Airwaves 品牌標誌,內容需說明包裝設計之『創意概念』、『外觀形式』、『規格尺寸』、『使用方式』、『材質』、『賣點』、包裝之『立體圖』或『展開圖』等。
4.為求初賽評選過程之公平,作品之書面資料及光碟資料內不得出現參賽者之學校、科系、姓名、通訊資料等圖形或文字。參賽者需將組員之學系名稱、組員姓名、聯絡通訊、學生證影本等資料另外填寫於報名表與作品一併交寄活動小組。
5.晉級複賽作品需於接到主辦單位通知後,將作品製成等比例之實體模型及設計圖檔AI檔元素,並以快遞、郵寄或親送至活動小組。為求複賽評選過程之公平,晉級複賽作品之實體模型作品上不得出現參賽者之學校、科系、姓名、通訊資料等圖形或文字。需將參賽資料另填寫於報名表上與作品一同交寄活動小組。
6.參賽作品如因郵寄途中或遇人力無法抗拒造成損壞時,主辦單位與承辦單位恕不負責。
7.參賽者可上活動網頁 (網址:http://www.airwaves.com.tw/design) 下載報名表及品牌 Logo,或於校園相關系、所辦公室索取。
8.參賽隊伍可於繳件截止日前向活動小組索取產品樣品作為設計參考之用 (每組乙份,內含三包)。
9.活動聲明事項:請詳閱報名表下方之活動聲明事項,參賽者對此聲明若無異議,雙方以報名表當作同意證明,不另立據。

收件方式
參加初賽及複賽之作品請以郵寄、快遞或親送至以下地址:Airwaves 活動小組 220 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三段 270 巷 1 號 2 樓

收件截止日期
1.初賽:100 年 5 月 15 日止 (以郵戳或收件章為憑)
2.複賽:100 年 6 月 21 日止 (以郵戳或收件章為憑)

入選通知
1.初賽結果將由專人以電話通知入選者,並通知複賽作品繳交相關注意事項。
2.複賽結果將於評選後於活動網頁上公佈,並由專人以電話通知領獎。

評選方式
1.過程分為『作品徵件』→『初賽』→『複賽』階段。
2.初賽及複賽將分別各邀請國內大專院校設計系學者 5 名及主辦單位代表 2 名擔任專業評審。由評審所評之分數加總後平均值作為參賽者之得分。
3.初賽:從初賽符合標準的投稿作品中挑選 10 件進入決賽。
4.複賽:從進入複賽的作品中,選出前 3 名,結果將於評選後於活動網頁上公佈。

評分標準
1.初選之前 10 名以基本分為主要評選標準,滿分為 100
‧創新 / 創意:40%
 A.包裝樣式主題形式
‧功能:30%
 A.使用便利性
 B.可攜帶性
 C.食品衛生與保鮮
‧外觀設計:30%
2.評審依上述標準評選初選作品,若入選作品有相同分數之情況,將依基本分之三大項目:1《創新/創意》、2《功能》、3《外觀》之順序比較單項分數,單項分數高者排名較前。
3.進入複賽作品,將合併上述基本分項目及加分項目計分,滿分為 120 分。加分項目如下:
‧環保概念:滿分 10 分
‧品牌精神切合度:滿分 10 分
4.評審依上述基本項目及加分項目標準評選初選作品,若遇得獎作品有相同分數之情況,將依基本分及加分之五大項目 1《創新/創意》、2《功能》、3《外觀》、4《環保概念》、5《品牌精神切合度》之順序比較單項分數,單項分數高者排名較前。

獎勵辦法
1.晉級複賽隊伍 (10 隊),每隊核發 $5,000 元獎金及模型樣品製作費與入圍佳作獎狀乙只。(需繳交參加複賽之模型作品始發放模型樣品製作費。)
2.決賽者獎項:
第一名:獎金 $50,000 元整,獎狀乙份。
第二名:獎金 $30,000 元整,獎狀乙份。
第三名:獎金 $20,000 元整,獎狀乙份。

其他備註
‧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改此活動辦法變更、解釋及獎項內容之權利,如有任何變更內容,或詳細注意事項會公布於活動網頁,恕不另行通知。
‧所有參賽者需保證作品出於原創,未涉及抄襲,並未曾參加過其他相關或類似之設計比賽。
‧依稅法規定,主辦單位應於得獎者競技競賽給付獎金超過 20,000 元者需按給付獎金全額中扣取 10% 稅金,且將在年終時收到寄發該所得扣繳憑單,由得獎者憑此申報年度綜合所得稅。
‧複賽入圍者均同意自行完成作品並參加決選相關活動,如有異議主辦單位將保留更換入圍者權力。
‧若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包裝不當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寄送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異議。
‧複賽入圍者將配合主辦單位相關宣傳活動,並同意作品及圖檔供主辦單位宣傳使用。
‧活動聲明事項:為推廣本競賽,所有參賽者於報名時同意無償將作品智慧財產權授權主辦單位,供本單位相關之一切活動宣傳及成果發表。主辦單位並擁有將最後得獎作品以營利或非營利方式推廣之權利。

主辦單位:Airwaves
校園協辦:傳大學商業設計學系、國立高雄大學傳統工藝與創意設計學系、亞東技術學院工商業設計系、昆山科技大學視覺傳達系、建國科技大學商業設計系

活動聯絡處
Airwaves 活動小組
電話:02-8953-3707
地址:220 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三段 270 巷 1 號 2 樓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www.airwaves.com.tw/design

「動感一百、一百感動」中華民國建國一百年公仔設計徵選

 


一百年感動故事的累積醞釀,成就了中華民國一百年,一百分動感活力的發想創造,構築了中華民國一百年!一百年的象徵不僅在於時代的蛻變與進步,大時代的撼動、小生活的感動,讓我們一起用創意公仔來展現中華民國一百年!
設計內容必須包含中華民國建國一百年相關的人、事、物,可以是一百年內的象徵事件,舉例而言,北高兩市第一次舉辦世界級運動盛會(聽奧、世運等)、台北 101 大樓的代表性意義、高鐵高捷的開通、全世界最艱難的工程之一 - 雪山隧道、運動台灣之光(王建民、盧彥勳、曾雅妮等);也可是生活上感動的事,如陳樹菊的善心、小學的導護媽媽、台灣百工的傳統堅持等;也可以是地方的傳統文化,如鹽水的蜂炮、平溪的天燈、基隆廟口小吃等等。

一、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二)主辦單位:南台科技大學視覺傳達設計系 / 數位內容與動畫設計研究所
(三)協辦單位: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建國一百年基金會、財團法人台灣創意設計中心、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造研所設計工作室、中華民國設計師協會、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工商業設計系、中國科技大學視覺傳達設計系、中原大學商業設計學系、亞太創意技術學院創意生活設計系、嶺東科技大學科技商品設計系、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創意生活設計系、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多媒體設計系、長榮大學媒體設計科技學系、國立高雄大學傳統工藝與創意設計學系、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文化事業發展系、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視覺設計學系

二、參賽資格
(一)凡中華民國國民皆可以個人或以組為單位報名參賽,不限件數,但一主題對應一作品。(若作品皆得獎,領獎以最高獎項為主,作品仍同樣參與展出)。
(二)可組隊參加,組隊人數不得超過 3 人。

三、報名方式
郵寄報名或是親自送達「71005 台南市永康區南台街 1 號 南台科技大學 媒體與設計研究發展中心(人文藝術大樓 M001)張瀞分小姐 收」。

四、參賽期程(以郵戳日期為憑,請參賽者注意!)
(一)初賽:即日起自 100 年 5 月 4 日(三)截止收件。
(二)決賽:自入選名單公布日起至 100 年 6 月 17 日(五)截止收件。
(三)名單公布:均於評選後公布於南台科技大學視覺傳達設計系網頁。
(四)頒獎典禮:預訂 100 年 7 月上旬舉辦(經主辦單位確認日期後另行公布)。

五、初賽
(一)競賽規則
1.創作作品可以單件或是系列作品方式呈現。
2.參賽者須繳交完整平面設計圖,並以縮小 1 / 2 之三視圖呈現。
3.創作理念 300 字以內。應表現公仔角色設定、創作說明、論述性、造型性、應用性。
4.初賽平面稿恕不退回。
(二)評審原則
‧創作說明 30%
‧故事論述 30%
‧造型性  20%
‧應用性  20%
(三)徵件尺寸原則
報名與平面作品繳件:
(1)電子檔:請以 JPG 格式繳交(檔案大小請勿高於 5MB)並燒錄進光碟。
(2)書面稿:隨報名表郵寄繳交設計圖;設計圖尺寸:A4,彩色,圖幅長寬勿小於 15 公分;作品黏貼於深色提案板,無須裝框,並不得作任何註記,每件作品應附參賽報名表。勿用釘書機裝訂,請用迴紋針別於左上角郵寄。

六、決賽
(一)競賽原則:
1.創意表現以立體方式為主,表現之素材需考量到堅固和安全性以便於室內展示為原則,參賽者需表現個人巧思,並考量形、色、材質、結構等視覺效果。
2.內容設計需結合角色、人物、故事內容,讓作品更有收藏性及設計感。
3.將挑選適合作品量產,創作者需考量到產品量化之執行度為重要項目,請參閱相關書籍(野本憲一模型研究所。超級模型技術講座 2。尖端出版社)。
4.得獎作品恕不退回。
(二)評審原則:
‧創意表現與原創性 50%
‧商品化之可行性  50%
(三)徵件尺寸規格:
1.單件尺寸長寬高總和不超過 60CM(不含台座)。
2.材質:不限
3.顏色:單色、多色表現皆可。
4.成品請使用泡棉或保麗龍等固定。本單位不負修復之責。

七、獎勵辦法
(一)初選 - 入圍取 200 名 / 組晉級決選,入圍隊伍有最高 1,500 元材料補助費(實報實銷),獎狀乙只。
(二)決選 - 決賽得獎金獎一名 10 萬元、銀獎一名 5 萬元、銅獎一名 2 萬元,各含獎盃乙座、佳作 20 名 5 千元及獎狀乙只。(獎金超過 20,000 元應依稅法規定扣繳稅金 10%)

八、作品發表暨頒獎典禮
(一)頒獎典禮暫定於 7 月上旬於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大廳公開頒獎,將邀集文建會主委及各部門長官共同頒獎,藉由媒體的傳播力量,將優秀作品推廣展出。
(二)參與決賽之作品將於頒獎典禮後至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等巡迴展覽。

九、注意事項
(一)凡有抄襲創意之作品,請勿參加;如經檢舉,經評審團委員決議確定後,取消得獎資格,並得由主辦單位公布之;個人需擔負抄襲之法律責任。
(二)參賽者同意作品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不限期間、不限次數之非營利性重製、發行、公開上映、公開播送、公開傳輸、改作。
(三)參賽者得獎之作品設計著作權或專利等智慧財產權人格權,歸屬於主辦單位擁有,且主辦單位擁有重製、下載、公開展示及行使其他著作權法上著作財產權人所享有之一切權利。
(四)主辦單位擁有得獎者之作品典藏與廠商合作發行等權利。
(五)得獎獎金、獎品金額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者,應依稅法規定扣繳稅金 10%。
(六)決賽作品需配合主辦單位作全國巡迴展覽。
(七)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之。

十、報名表填寫注意事項
※校名、科系請填寫全名。
※一張設計圖對應一張報名表及一張光碟。報名表須一同附上設計圖,不限件數,一個主題限報一件作品。
※一信封袋限裝一人或是一組別之作品(相同組別但不同作品即用同一信封袋即可)。
※參賽者經由簡章報名此活動者,主辦單位視同接受競賽規則,事後不得有任何異議。

十一、活動洽詢專線
南台科技大學 媒體與設計研究發展中心 06-2533131 *7315 張小姐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www.vc.stut.edu.tw/celebrate100/

2011年4月7日 星期四

第一屆台灣「紅色魅力」寶石珊瑚創意設計大賽

 


活動名稱:
第一屆台灣「紅色魅力」寶石珊瑚創意設計大賽

活動時間:
即日起至 5 月 31 日止 (以郵戳為憑)

主辦單位:台灣區珠寶工業同業公會、台灣寶石珊瑚聯誼會
承辦單位:珠寶世界雜誌

活動說明:
用「創意」美化「信念」,用「設計」展現寶石珊瑚的「東方美」...
紅色,是最能代表東方主義的創意元素,寶石珊瑚是台灣珍寶的紅色魅力,我們以「創意」來表達認同,共同創造出屬於台灣寶石珊瑚的珠寶,成為台灣最受矚目的珊瑚珠寶設計師。

參賽資格:
1. 凡首飾設計專業、業餘及首飾設計愛好者。
2. 凡國內大專院校及高中職設計相關科系之學生。

作品規格:
1. 必須是可配戴的珠寶款式,設計的主要材料必須是寶石珊瑚。
2. 設計圖稿請繪於 A4 大小紙上,手繪或電腦繪圖皆可,並請予以護貝,寄送時信封外請註明「紅色魅力設計比賽」。
3. 設計圖與成品比例為 1:1,裝裱的硬紙板尺寸為 25 公分 x 35 公分。須貼於黑色襯卡正面,背面浮貼報名表。
4. 設計圖上不得寫任何有關參賽者相關資料。未依規格報名者,一律不予受理

收件截稿日期:
2011 年 5 月 31 日前 (以郵戳為憑),以掛號寄送至 11068 台北市永吉路 302 號 5 樓之 3 珠寶世界雜誌社「紅色魅力」企劃小組,聯絡電話:(02)2747-7749,電子信箱:jcq.jcq@msa.hinet.net

評選作業:
評選分為初選及決選兩階段
第一階段初選:依照參賽者所提供之圖樣裱板為依據,由評選委員會選出 30 件作品晉級決選。
第二階段決選:作品由贊助廠商依原作製成,進行決選。

評審標準:
‧創意   40%
‧造形   30%
‧實用   20%
‧可加工性 10%

獎項 (所得稅依財政部規定辦理):
金獎一名:獎金 10 萬元及獎牌
銀獎二名:獎金 5 萬元及獎牌
銅獎三名:獎金 2 萬元及獎牌
佳作:十二名,各獲得獎金 5 千元及獎狀
網路人氣獎:獎金 5 千元及獎牌
※所有得獎者須同意設計圖可以交由主辦單位進行成品製作,並且配合各項宣傳之用 (成品歸屬於製作贊助單位)。
※巡迴展覽:得獎作品將於台北、北京、上海與海外進行展示。
※前三名得獎者有機會成為「贊助公司」之簽約設計師。

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為原創性設計。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者。
2. 參賽作品限以未經任何形式之公開發表、未參與任何比賽,同時未經任何形式之刊登為限。
3. 參賽作品經發現或檢舉違反智慧財產權,除取消參賽資格外,得獎者將追回獎金、獎狀,同時公告之。
4. 獲獎作品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將該作品進行商品化,且對作品具有適宜修改權利,原創作者不得異議;若不同意者,請勿報名參賽。
5. 評審過程採匿名方式進行,參賽者不得在作品上簽名或標示記號。
6. 所有參賽報名資料均不退件,請自行保留底稿。
7. 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會決議,不得異議。
8. 給獎獎項由評審委員會視參選作品結果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減少名額」或「增加名額」辦理。
9. 得獎者須同意主辦單位進行日後相關活動推廣與展覽。
10.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之。

活動網址及下載:http://www.jewelryworld.com.tw/event/event.php?detail=1&id=116

喜年來蛋捲包裝設計徵選

 


一、投稿主題:
A 組 - 喜年來蛋捲禮盒系列 (需同時設計原味、芝麻、咖啡三口味)
B 組 - 喜年來蛋捲隨手包系列 (需同時設計原味、芝麻、咖啡三口味)
※請參賽者自行選擇蛋捲禮盒系列及蛋捲隨手包系列投稿,並依據商品特色發展創意,設計包裝外盒。

二、參賽資格:
凡各大專院校在學學生、或對設計有興趣之社會人士均可報名參加。

三、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 2011 年 5 月 10 日止 (以郵戳為憑)

四、公佈結果:
2011 年 5 月 26 日於本網站公佈得獎作品。

五、活動獎項 (A / B 兩組分開評選)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五萬元,獎座乙只,蛋捲禮盒乙箱;成為喜年來固定合作設計師。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三萬元,獎座乙只,蛋捲禮盒乙箱。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一萬元,獎座乙只。
※獲選作品有機會商品化,並於市面通路販售。

六、評分方式:
‧創意   40%
‧美感   30%
‧可執行性 20%
‧商業性  10%

七、投稿作品需知:
1.徵選概念
(A)喜年來蛋捲禮盒系列
喜年來蛋捲禮盒向來為台灣春節伴手禮的首選,因此禮盒設計方向定位在春節伴手禮,以年節氣氛及台灣名品的概念作發想同時強調品牌質感。以原味、芝麻、咖啡三口味作系列包裝呈現。
(B)喜年來蛋捲隨手包系列
喜年來蛋捲堅持不加一滴水,堅持 100% 新鮮雞蛋烘焙,紙盒設計方向著重食慾感的呈現,並考量貨架陳列,正反兩面須一面直式設計另一面橫式設計。以原味、芝麻、咖啡三口味作系列包裝呈現。
2.交件作品檔
每份作品報名含:各口味 (原味、芝麻、咖啡) 產品設計展開圖一張、各口味產品立體示意圖一張輸出至少 A4 尺寸(21cm × 29.7cm)大小。
3.參賽作品需附上作品電子檔燒製於光碟,電子檔資料須包含兩個作品原始檔 ai 檔,其中一個文字需轉外框 解析度 300 dpi 的 JPEG 格式存檔,並將光碟浮貼在報名表指定處,光碟上清楚註明作者姓名、聯絡電話與參賽的組別。
4.凡參加本徵選活動作品的創作者,需填寫並簽署「喜年來蛋捲包裝徵選-作品創作說明表格」、「喜年來蛋捲包裝徵選-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喜年來蛋捲包裝徵選-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以下簡稱「同意書」)「喜年來蛋捲包裝徵選-聲明書」(以下簡稱「聲明書」),並按本簡章規定的時間和方式送達作品。
5.每人報名作品數量不限,但每件作品均應備齊所有相關文件「作品創作說明表格」、「報名表」、「同意書」和「聲明書」等四份文件(請至喜年來公司網站下載[喜年來蛋捲包裝徵選簡章] )。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文件或其中任何一份文件不符合本辦法規定者,皆不符合徵選條件。
6.交件時請備齊所有相關資料及作品資料光碟(光碟上註明作者姓名、電話、參賽組別),以掛號郵寄至「10549 台北市敦化北路 155 巷 87-3 號 1 樓」,請於信封正面註明「喜年來蛋捲包裝徵選小組收」。

八、注意事項:
1.所有參賽作品必須保證無抄襲仿冒之情事,主辦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則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及本公司之權益損失,該參賽者應負完全法律責任及賠償責任,不得異議。
2.繳交作品及文件必須於規定期限前送達收件處。
3.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承辦單位有權不予收件,亦無退回之義務。
4.參賽者應尊重喜年來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5.基於宣傳需要,各原創者應無條件授權主辦單位對所有入選作品進行攝影、出版、著作、公開展示及發行於各類型態媒體宣傳之權利,各入選者不得提出異議,並應配合參與相關活動及提供相關圖片與資料。
6.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參加創意募集活動所獲得之「稿費」所得應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獲獎獎金將由主辦單位開立扣繳憑單,以供得獎者申報個人「稿費」所得。並根據稅捐機關規定,稿費獎金如超過 NT$20,000 以上(不含 NT$20,000),主辦單位將代為扣繳 10% 之稅金。
7.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 $2,000,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贈品所得總額超過 NT$20,000,需另繳納 10% 稅額。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8.主辦單位得無條件使用參賽入選作品。主辦單位就參賽入選作品擁有獨家作品使用實施之權利,參賽者不得將參賽入選作品轉賣或授權他人實施,主辦單位也保留作者原創作品的修改權利。
9.凡報名參加此競賽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此競賽規則中各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本規則所述之各項規定。
10.主辦單位將視參賽作品之水準保留調整獎項數量之權利。
11.主辦單位有調整本辦法內容之權利。

九、報名聯絡人:
服務電話:02-5581-6060 #600、601 黃冠華先生、江惠儀小姐
電子信箱:serenafoods@serenafoods.com.tw

活動網站及下載:www.serenafoods.com.tw

2011年4月6日 星期三

國際工作營全球共同 LOGO 徵件

 


2009 年,我在台灣參與藝術國際工作營
2010 年,你在法國參與中世紀慶典國際工作營
2011 年,我們在泰國機場擦身而過,你我微笑點頭,
因為我們身上穿著印有相同 LOGO 的國際工作營 T-shirt!
這個微笑,其實就是一份認同!
每一年,在全世界有超過 100 國、10 萬青年一起參與國際工作營,這一次,讓我們透過 IWC 全球共同 LOGO campaign,用同一個 LOGO,秀出我們關心這個世界的認同,讓更多人看見國際工作營的全球影響力,讓更多人一起投入志工服務、改變世界的行列!

主辦單位:
1、 願景青年行動網協會 Vision YouthAction
2、 國際志願服務協調委員會 CCIVS under UNESCO ( Coordinating Committee for International Voluntary Service )
3、 歐盟志願服務組織聯盟 Alliance (Alliance of European Voluntary Organizations)
4、 亞洲志願服務發展協會 NVDA (Network for Voluntary Development in Asia)
5、 國際志願服務聯盟 SCI (Service Civil International)

活動期間:
2011 / 3 / 24 ~ 2011 / 4 / 30

報名方式:
1、 於 2011 年 4 月 30 日前,將 300 字內中英文設計理念說明、LOGO 原始檔及 JPG 檔,檔案 1.5M 以上,email 至 iwclogo@vya.org.tw,即完成報名。
2、 得獎作品著作權歸所有一起推動的工作營組織共同所有。
3、 參加作品不得抄襲,因抄襲而違反著作權法之法律責任自負。

倡議精神:
1、 志工天下 Volunteer the World:
2011 年是聯合國 International Year of Volunteer +10 週年,同時也是歐盟志工年,透過 IWC 全球共同 LOGO campaign,強化 IWC 網絡認同感、號召更多人一起參與國際志工服務。Take the lead, be the change!!
2、 IWC = International Volunteer:
透過 IWC 全球共同 LOGO,我們要讓大家想到國際志工就想到國際工作營,讓國際工作營成為青年參與改變世界的舞台!
3、 志工背包客 Volunteer Backpacker:
穿戴上 IWC 全球共同 LOGO,代表著我們是願意幫助其他旅行者的國際工作營志工背包客,在旅途中,遇到穿戴著相同 LOGO 的朋友,我們願意主動微笑、提供協助,讓旅途中遇到困難的志工背包客,也能夠感受到被服務的溫暖!
4、 志工一家 International Solidarity:
在旅途中遇到穿戴著相同 LOGO 的朋友,代表著彼此都擁有相似的志工生活經驗,不管他是哪一國人,我們都有種他鄉遇故知的熟悉感,我們願意主動分享彼此對於這個世界的看法、鼓舞彼此,讓我們的服務更有力量!

徵件期間與流程:
1、 徵件期間:即日起至 4 月 30 日止。
2、 網路票選:於 2011 年 5 月 5 日至 20 日,透過 VYA facebook 進行全球票選,選出最有人氣的 4 項作品進入決選。
3、 國際工作營全球平台決選:於 2011 年 5 月 21 日至 31 日,由主辦單位針對最有人氣的 4 項作品進行評選,最符合國際志願服務精神者,將成為全球國際工作營正式 LOGO。
4、 頒獎典禮:於 2011 年 6 月 5 日於主辦單位官網公告 IWC 全球 LOGO。

徵件辦法:
1、 於 2011 年 4 月 30 日前,將 300 字內中英文設計理念說明、LOGO 原始檔及JPG檔,檔案 1.5M 以上,email 至 iwclogo@vya.org.tw,即完成報名。
2、 得獎作品著作權歸所有一起推動的工作營組織共同所有。
3、 參加作品不得抄襲,因抄襲而違反著作權法之法律責任自負。

獎勵辦法:
對於獲選作品創作者:
1、 免費參與國際工作營全球志工活動:
(1) 若得獎者為台灣志工:得獎創作者可以選擇參與任何一個國家的計畫,由 VYA Taiwan 提供機票及國際註冊費作為獎勵。
(2) 若得獎者為其他國家志工:不管得獎創作者來自哪一個國家,皆可以來台免費參與一次國際工作營計畫。國際機票與在地食宿由 VYA Taiwan 提供。
(3) 以上得獎者參與志工計畫,機票由 VYA 訂購提供。
2、 在 NVDA 網站上介紹創作者及 LOGO 設計理念。

IWC 全球共通 LOGO 使用說明:
1、 全球 IWC 組織皆可無償使用 IWC 全球共同 LOGO
2、 可將此 LOGO 在各組織網站上進行 Promotion 及運用
3、 由各組織自行運用 LOGO 設計 Workcamp 相關產品,例如潮 T、背包吊牌,以販售或贈送的方式提供給繳費參加的 Camper,從今年暑假開始,讓全球青年可以看見 IWC。

聯絡方式:
【專案聯絡人】願景青年行動網協會簡嘉信專案經理 02-23654907 iwclogo@vya.org.tw

活動網站:http://www.volunteermatch.org.tw/IW/iwclogo/index.htm

2011年4月1日 星期五

I love sushi 爭鮮創意T恤設計大賽

 




活動起源
爭鮮迴轉壽司希望熱愛壽司的消費者能將「愛壽司」的精神融入生活中,特別舉辦本活動,得獎作品將有機會於爭鮮全省門市限量發行。

設計主題
以【I love sushi】為設計概念

參賽對象
高中職及大專院校 (含研究所) 在學學生及社會人士

投稿說明
1.請下載「爭鮮元素」及「T 恤設計樣板」,設計完成後將作品上傳至活動網站。
a.作品規格:請先下載 T 恤樣板,並將您的設計圖直接繪製於 T 恤上。
b.檔案格式:T 恤限定為白、黑色,設計圖像完稿限 ai 檔案格式,並標註 CMYK 印刷用。
c.上傳檔案格式:請輸出 800 x 800,72dpi 的 jpg 圖片,上傳至活動網站。
2.參賽作品設計圖上不得出現任何有關自身圖文。
3.請於上傳作品時,詳細填寫您的相關資料與設計概念,若因資料不全而導致主辦單位無法連絡,將取消參賽資格。
4.參賽者請自行保留創作原始檔之 ai 向量檔,置入圖檔需 300dpi 以上高解析設計圖檔,以獎作品實際印刷使用,若無法提供檔案或檔案格式不正確,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5.初選入圍 20 名之參賽者,必須提供作品原始設計檔 (請燒製光碟乙份,原始檔請輸出 ai 檔案格式,標註 CMYK),並附上著作權讓與授權書及切結書,掛號寄至爭鮮活動小組。若未能準時提交,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得獎資格並依序遞補。
6.參賽作品不予退件,請另行拷貝留存。
7.作品內容以自行創作為主,不得運用非經授權之圖片、文字資料,一經查獲立刻取消參賽資格。

收件截止日期
即日起至 2011 年 5 月 1 日 (日) 24:00 止

活動時程
2011 / 03 / 24 ~ 2011 / 05 / 01:作品徵稿上傳
2011 / 05 / 03:爭鮮企業初選 20 名入圍名單
2011 / 05 / 05 ~ 2011 / 05 / 11:開放 20 名入圍名單網路票選
2011 / 05 / 12:網路票選計分及爭鮮企業決選
2011 / 05 / 13:決選得獎公佈
※請務必於收件截止日期前完成投稿,逾期恕不接受稿件。
※初選入圍者,經由活動小組親自連絡告知入圍。

評分標準
第一階段:評審團依下列項目選出前 20 強
‧活動主題掌握度  30%
‧編排、設計、美感 35%
‧創意概念     35%
第二階段:評審團取其前三名、佳作三名及網路人氣獎一名
‧第一階段評選結果 90%
‧網路人氣     10%
※參賽組別同分時,由評審團協議取其名次。

獎品獎項
初選:
‧入圍:20 名,isushi 儲值卡 1000 元
決選:
‧金賞獎:1 名,獎金 50000 元
‧銀賞獎:1 名,獎金 30000 元
‧銅賞獎:1 名,獎金 10000 元
‧佳 作:3 名,isushi 儲值卡 5000 元
投票:
網路人氣獎:1 名,isushi 儲值卡 1000 元
※參加網路投票者將由電腦亂數抽選出 100 名得獎者,可獲得爭鮮壽司公仔週邊商品。

活動網站及詳細辦法:http://www.jtmedia.com.tw/sushidesign

2011年3月30日 星期三

設計大好『瓶』!統一玻璃瓶創意徵稿大賽

 


活動時間:
100 / 3 / 28 ~ 100 / 5 / 31

活動緣起:
有鑒於玻璃瓶能呈現商品質感、可塑性高,是未來飲品趨勢,因此邀請社會大眾針對統一旗下牛奶、 咖啡、奶茶、果汁等系列挑選一件產品 (玻璃瓶裝、非玻璃瓶裝皆可) 進行玻璃瓶身、瓶蓋設計競賽。
除了對品牌深度宣傳外,亦可將得獎作品運用於產品上架,廣邀各路設計好手報名切磋。

主辦單位:
統一企業

活動對象:
學生組:具有在學學生身份之中華民國國民在職專班在此不屬學生 (領獎時須出示符合資格之證明,否則以失格論之)
社會組:凡具有中華民國國民身份之國民皆可參加,不限年齡、地區

活動主題:
設計大好『瓶』!統一玻璃瓶創意徵稿大賽

活動方式:
針對統一旗下牛奶、咖啡、奶茶、果汁等系列產品挑選一件產品進行設計 (最多可挑三件),包含瓶身、瓶蓋,每件作品以單件計算,每人最多投稿三件作品。

投稿方式:
採線上投稿,參賽者自「設計大好『瓶』!統一玻璃瓶創意徵稿大賽」活動網站 (http://bottle-design.sp88.com) 點選連結,或至活動上傳頁 (http://www.heyshow.com/activity/browsing.asp?actid=89),依指示上傳圖檔。

投稿說明:
‧作品以原創作為主,各類不得臨摹。
‧所有作品皆須註明「參賽組別」、「作品名稱」、「設計概念」(設計概念 200 字以內,此項亦列入評分項目)。
‧於作品名稱前標示參賽組別 (例:「學生組」作品 / 天空之瓶),未標示或標示不明者以失格論之。
‧瓶身寬度最大值 60mm、瓶身高度 140 ~ 200mm、瓶口為固定形式。
‧作品規格:(w) 640 x (h) 640 pixel 以內,RGB 影像模式,存檔後檔案尺寸 200KB 以下,以 JPEG 圖檔上傳,不符者將取消資格。
‧創作素材不限,手繪、電繪、攝影、拼貼等複合媒材皆可應用。
‧為增進比賽之公平性,參賽者需以上傳時間及檔案格式為截止收件標準;經查如不符則取消參賽資格,如得獎則取消得獎資格,不符合本實施要點內所載之任何規定者,如得獎亦取消得獎資格。
‧所有得獎者需配合將得獎作品實體化之相關事宜。
‧所有得獎者需提供可印刷、製作之原始檔案,尺寸不得小於 25cm x 25cm,解析度需 300dpi 以上。

評分標準:
【評審大好評獎】活動結束後,由統一企業相關主管及創意設計專家共同評選之,評選標準如下:
‧設計創意:30%
‧市場潛力:20%
‧設計主題與商品關連性:30%
‧可執行度:20%
【佳作】不分組別,由評審選出之作品。
【人氣大好評獎】不分組別,累積網友票選得票最高之作品,投票時間為 4/15 ~ 5/31。

評審名單:
‧台灣新銳藝術家 / 知名創作家 眼球先生
‧前 ppaper、2535 設計雜誌藝術指導 / IF OFFICE 設計總監 馮宇
‧台灣知名藝術家 / Akibo Stodio 負責人 李明道

得獎公告:
7/7 中午,公佈於黑秀網

活動獎項:
「評審大好評獎」(共八名)
‧社會組 - 咖啡類 (一名):獎金 30,000 元、獎狀一只
‧社會組 - 果汁類 (一名):獎金 30,000 元、獎狀一只
‧社會組 - 奶茶類 (一名):獎金 30,000 元、獎狀一只
‧社會組 - 牛奶類 (一名):獎金 30,000 元、獎狀一只
‧學生組 - 咖啡類 (一名):獎金 20,000 元、獎狀一只
‧學生組 - 果汁類 (一名):獎金 20,000 元、獎狀一只
‧學生組 - 奶茶類 (一名):獎金 20,000 元、獎狀一只
‧學生組 - 牛奶類 (一名):獎金 20,000 元、獎狀一只
「佳作」(共四名):燦坤禮券 6,000 元
「人氣大好評獎」(共一名):獎金 16,000 元

注意事項:
‧「評審大好評獎」、「佳作」得主,得與「人氣大好評獎」得主重複。
‧參賽者須詳閱比賽辦法等相關規範與說明,若作品與規定不符則不列入評選。
‧參賽作品需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之原創版權所有作品,嚴禁剽竊、臨摹或抄襲之情事。若發現參賽作品違反以上事項,並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以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如因此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及所產生之法律責任,參賽創作者須負完全之法律責任。
‧作品不得涉及暴力、色情、譭謗等違反善良風俗者,一經察覺,立即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項獎金,其衍生的民、刑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曾經參加其他任何比賽之得獎作品,不得參賽,違者取消得獎資格。
‧得獎作品原始稿應與初賽上傳稿為同一作品,不得修改或重作,未按規定者,該件作品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
‧作品主題、格式,如有未按規定者,經查證屬實,該件作品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
‧獲得獎項之作品,將於活動截止日後由主辦單位個別通知得獎者,得獎者需無償提供參賽作品之高解析度圖檔,以作為後續製作之用,否則視為棄權論。
‧得獎作品將依實際情況進行調整、製作成為上市用之產品包裝,主辦單位有權對其作品進行修改、調整之權利,參賽者並不得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主辦單位對於得獎之作品,有製作成相關創意商品,並有販售、流通等權利。
‧參加徵件作品之圖片,主辦單位有權依行銷宣傳推廣之目的,進行公開播送、公開傳播、重製、出版或相關活動中為公開發表等利用行為,且使用方式及次數均不受限,均不另給酬,參賽者並不得對主(承)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得獎者需簽署智慧財產權歸屬同意書,同意自公布得獎日起,該作品之智慧財產權無條件讓與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擁有無償重製及公開發行,且必要時對作品具修改之相關權利,不需另支付日後使用酬勞或權利金。作者並不得對主(承)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獎金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者,獎金須依照規定扣除 10% 所得稅。
‧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以從缺或減之。
‧本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以活動網站公布資料為主。
‧凡報名參加即視同已閱讀並完全同意本活動之一切規定。

活動網站:http://bottle-design.sp88.com/

2011年3月29日 星期二

國光客運「彩繪國光‧無可取代的精采」彩繪新車比賽

 


主辦單位
國光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參賽資格
需持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國民或中華民國外僑居留證之外籍人士,並年齡滿 18 歲以上,可以個人名義或公司團體報名參加。

作品規格
1.作品以國光客運為主題,以「彩繪國光‧無可取代的精采」為精神,初步徵選時國光客運提供車體圖稿 (AI 檔),須於圖稿上進行創作,附上 300 字以內的創作理念說明。
2.圖檔解析度需為 300DPI 以上,報名時併付規定之檔案(jpg 檔)製成光碟,並附上三張彩色書面圖稿(A3),未繳者不予評審。
3.每件作品皆須附上報名表,表格內各項資料須詳細填寫。
4.未符合以上格式或規定者視同棄權。

收件時間
1.自比賽起 100 年 3 月 15 日至 4 月 15 日止,以郵寄收件地址(以郵戳為憑)。
2.親自送件者,應於 100 年 4 月 15 日前之上班時間內 (17:00) 送至收件地點,逾時恕不受理。

收件地點
國光客運總公司 (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 171 號 3 樓) 行銷企劃課收

收件內容
1.報名表一份
2.光碟一片 (請將檔名設為作者姓名)
3.書面彩色圖稿(A3)一份 (左右與正背面共 3 張)

獎項
1.金牌獎 1 名 (獎金新台幣 30,000 元,精美獎狀一面)。
2.銀牌獎 1 名 (獎金新台幣 20,000 元,精美獎狀一面)。
3.銅牌獎 1 名 (獎金新台幣 10,000 元,精美獎狀一面)。
4.佳作 10 名 (獎狀一面,精美國光紀念品一份)。

評選內容
‧符合車體烤漆特性 35%
‧創作理念     35%
‧構圖技巧與色彩  30%

評審日期
100 年 4 月 20 日(擬邀請公司代表共同評分)

得獎公佈
比賽結果於 4 月 27 日公佈於國光客運活動網頁,並專函通知得獎者 (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頒獎典禮
國光客運生日派對 100 年 7 月 1 日

展示地點
國光客運台北西站 A 棟櫥窗

注意事項
1.本活動參賽作品以作者本團隊創作為限,不得參加過其他比賽,如果查獲得獎作品違反以上原則,將取消得獎資格。
2.參加此活動者,作品版權屬於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得以將參賽作品於國內外公開展覽(含網路),或製成書報、紀念品等並將金牌獎之得獎作品彩繪於實體新車(遊覽車)上,屆時參賽者的作品將公開姓名和主題文字敘述連同原創圖稿一起展示。
3.得獎者所得獎金須依法繳納稅金,將由主辦單位於支付獎金時代為扣除。
4.所有未入選之作品,恕不退回。
5.請將報名表填寫完整,並檢附相關資料。
6.每隊投稿之作品以一張為限,不可一隊多投,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7.參賽者需提供真實姓名、住址、連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參賽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及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如因此致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8.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予隨時修訂並另行公佈。
9.以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服務電話:(02)2381-0731 分機 6182 楊小姐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kingbus.com.tw/newscontent.php?news_num=313&page=1

2011年3月28日 星期一

2011 新北市產業觀光識別系統 LOGO 標誌與吉祥物徵選

 


活動名稱:
2011新北市產業觀光識別系統 LOGO 標誌與吉祥物徵選

活動目的:
帶著創新能量的產業觀光,擁有特殊的專業製程,蘊含豐富又獨樹一格的文化內涵,它帶動了產業升級,工廠變身成了博物館,說是工商產業卻也變成跟觀光業、教育文化緊緊相扣,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要為富有多元意義的新北市產業觀光徵選具備其精神的吉祥物與 LOGO,新誕生的吉祥物與 LOGO 將會為新北市的產業觀光帶來活力及新價值!

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
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執行單位:嶺東科技大學輔導團隊

活動時間:
徵稿收件期限:100 / 4 / 30
第一階段公佈(專家委員徵選結果):100 / 5 月初
第二階段票選(網路 Facebook 票選):100 / 5 / 10 ~ 100 / 5 / 20
決選公佈:100 / 5 月底

投稿截止日期:
即日起開始徵件,於 2011 年 4 月 30 日截止,截止日以郵戳為憑,逾期將不予受理。

參加對象:
歡迎對 LOGO 與吉祥物設計有興趣之大眾人士共同參與。
(作品不限個人創作或聯合創作,但聯合創作需指定代表人以便聯繫)

投稿作品須知:
1. 徵選概念:
(1)LOGO 標誌組:LOGO 設計須活潑創新,有別於一般標誌之傳統風格,能充分傳達「歡樂」、「觀光與產業」、「文化」這三種意涵,並兼具實用與美感。圖形辨識度要高,未來可廣泛應用與發展形象識別系統,並提供為活動作業之應用,以達到宣傳、識別之目的。
(2)吉祥物:設計重點在突顯專屬於產業觀光特色又獨一無二的吉祥物,吉祥物有著產業觀光象徵「遊玩」與「歡樂」的精神,應融合多元文化特色,整體設計能有「觀光休閒」的味道,具有擬人化特徵,並深受大眾喜愛;在表現形式和技術手段上,應適用於平面、立體和電子媒介的傳播和再創作。圖形辨識度要高,未來可廣泛應用與提高民眾參與意願以加強活動廣宣效果,並提供為活動作業之應用,以達到宣傳、識別之目的。
2. 設計作品需在附件 1 作品呈現表格(可下載 ai 檔)為限的範圍內呈現,作品最小不能小於 15cm X 15cm,並裱貼於 200 磅以上之黑色襯卡上,襯卡尺寸為 A4 大小。
3. 參賽作品請一律以 Illustrator 向量繪圖軟體繪製 LOGO 與吉祥物。
4. 附上作品電子檔燒製於光碟,電子檔資料須包含:
<a>兩個作品原始檔 ai 檔,其中一個文字需轉外框
<b>解析度 300 dpi 的 JPEG 格式存檔,並將光碟浮貼在報名表指定處,光碟上清楚註明作者姓名、聯絡電話與參賽的組別。
5. 凡參加本徵選活動作品的創作者,需填寫並簽署「2011 新北市產業觀光識別系統 LOGO 標誌與吉祥物徵選 - 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2011 新北市產業觀光識別系統 LOGO 標誌與吉祥物徵選活動作品創作者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以下簡稱「同意書」)「2011 新北市產業觀光識別系統 LOGO 標誌與吉祥物徵選-聲明書」(以下簡稱「聲明書」),並按本簡章規定的時間和方式送達作品。
6. 每人報名作品數量不限,但每件作品均應備齊所有相關文件「作品呈現表格」、「報名表」、「同意書」和「聲明書」等四份文件。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文件或其中任何一份文件不符合本辦法規定者,皆不符合徵選條件。
7. 作品格式與報名表格請下載附件。
8. 交件方式:交件時請備齊所有相關資料及作品資料光碟 (光碟上註明作者姓名、電話、參賽組別),以掛號郵寄至「40248 台中市南區學府路 135 巷 2 弄 3 號」,請於信封正面註明「2011 新北市產業觀光識別系統 LOGO 標誌與吉祥物徵選收」。

評選辦法:
第一階段由專業評審選出各類別的三名入圍者,再進行第二階段觀光工廠 Facebook 進行投票,依照兩階段結果統計出成績。
第一階段:主辦單位將邀請相關領域的專家對徵選作品進行評選,依照 LOGO 標誌組與吉祥物組個別選出其三名入圍作品,個別所得分數為各評審平均分數,此部分佔 80%
第二階段:觀光工廠 Facebook 網路票選:利用 Facebook 按讚的投票功能,100 / 5 / 10 ~ 100 / 5 / 20 期間進行票選,結束投票後,依其所得票數佔總票數之比例乘以 100 作為該階段所得分數,此部份佔 20%
‧總計兩階段所有成績加權後,各類別依照分數高低為訂定出名次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若出現同分時,會以第一階段得分之高低作為決定結果。最後統計各組得票最高數者頒發人氣獎。
‧分數計算範例:入圍者 A 第一階段獲得評審平均 85 分,第二階段 Facebook 投票獲得 120 票,所有入圍者獲得總票數為 400 票,則入圍者A最後終分數 = [(85*0.8)+ 120/400*100)* 0.2] = 74 分

得獎公佈與獎勵:
評選揭曉後,主辦單位將在本活動網站 www.xbit.com.tw 上公佈獲獎者名單。
1. 各項目分別選出優勝者:
‧LOGO 標誌組:得獎鼓勵為第一名頒發獎金新台幣 20,000 元、第二、三名皆頒發精美獎品。
‧吉祥物組:得獎鼓勵為第一名頒發獎金新台幣 20,000 元、第二、三名皆頒發精美獎品。
‧人氣獎:LOGO 標誌組與吉祥物組在 Facebook 投票中獲得票數最高者,頒發精美獎品。
2. 以上獲獎優勝者皆致贈由承辦單位署名頒發之獎狀乙只。
3. 以上獎勵以作品為單位授予,獎金由相關創作者自行分配。

著作權規定:
徵選結果第一名作品著作權及各項權利均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保有刪改、修飾、印製、宣傳、刊登、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使用於各項推廣與商業品項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活動注意事項:
凡報名參加徵選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以下敘述各條款所載主辦單位所擁有之權益及義務,且願意完全遵守本辦法所述之各項規定。
1. 參加作品一律不予退件,如有需要請事先自行預留底稿。
2. 參賽作品於寄(送)時,請參選者妥慎包裝,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若因運送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參選者不得異議。
3. 未附報名表及報名表填寫不完整、作品規格不合、相關文件不齊全,以致影響資格或評審結果,將不另行通知。
4. 若作品獲奬,得奬者必須提供主辦單位相關之身份證明文件以作為佐證之用。若得奬者無法提供相關之身份證明文件則獲奬資格取消。獎項不遞補。
5. 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各類媒體與網路之新作,且無抄襲仿冒、臨摹他人情事者。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參選者自行負擔法律責任並賠償相關損失,概與主辦單位無關,參選者得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主辦單位如發現參選者有違反本參賽辦法所列之規定,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狀與獎金。
6. 得獎之獎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7. 得獎作品著作權(包括著作財產權與著作人格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權對得獎作品進行修改、攝影、出版、著作、公開展示及發行各類型態媒體宣傳之權利,得獎者不得提出異議,並應配合提供相關資料。
8. 參選者須尊重評審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選作品未達評審標準者,獎項從缺。
9. 其他未盡事宜,本辦法主辦單位有權不經通知隨時修訂之。

問題詢問:
若您對於本次比賽有任何問題,請與我們聯繫:
活動專屬電子郵件 plain22212048@gmail.com
活動小組電話 (02)29603456 分機 5299、(04)2221-2048(恕不接受接收稿件成功與否之查詢)
活動小組傳真 (04)2221-5562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xbit.com.tw/selection/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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