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7日 星期三

第 7 屆桃源創作獎 The 7th Taoyuan Creation Award

 

一、宗旨:鼓勵當代藝術創作之實驗性與創新風格,並提升民眾之參與及重視。

二、主辦單位:桃園縣政府
三、承辦單位:桃園縣政府文化局

四、參賽送件日期:2009 年 2 月 11 日(週三)至 3 月 6 日(週五)止。

五、參賽資格:不限國籍且目前在台灣活動之藝術家,均得以個人或團體方式參賽。
(一)團隊作品需詳列團隊名單,並指定一人統籌負責參賽、代領獎金事宜。
(二)外籍藝術家須由代理人(具中華民國國籍)負責代領獎金等參賽事宜,持有居留證者請依我國相關稅法規定辦理。

六、參賽作品規範
(一)不限媒材、類別,須為創作者個人二年內之作品。
(二)每人限送審乙件作品,送審作品於評審結果公佈前不得參與其他競賽。
(三)有下列情事者,將取消資格及獎金,且 3 年內不得再送件參選。
 1.抄襲或偽冒之作品。
 2.違反著作權法或其他法律相關規定者。
 3.曾在公開競賽獲首獎之得獎作品。
 4.不願接受本局展出或放棄得獎獎項者。
 5.其他違反簡章情節重大者。
(四)參賽作品尺寸
 1.初審作品:
 (1)平面作品總尺寸不得超過高 200 公分 × 寬 350 公分(含框)。
 (2)立體、裝置性作品高度不得大於 230 公分,長度、寬度不得大於 250 公分。
 2.複審作品:
 (1)原則上依初審作品尺寸送件,但本局可依展覽空間與展出者協調作品實際展出尺寸。
 (2)作者須注意作品安全性,並以不破壞本局展覽空間為原則。

七、參賽辦法
(一)初審【所有初審資料恕不退件】
1.參賽作品:依下列各類規定,以 PC 格式之光碟送件,圖檔限每張約 1MB 之 JPG 格式,影片、動畫檔限 MPEG1、MPEG2 格式。
*平面作品:完整作品全貌圖 1 張(含系列稿全部並置),局部圖 2 張。
*立體作品:完整作品全貌圖 1 張,局部圖或不同視角圖 2 張。
*聲光影音效果/錄像/動畫:完整版之影片(不得出現作者名字),同時附上靜態擷取影像 350dpi 圖檔 3 張,如為裝置性作品須加附整體動態展場效果。
2.送件表
(1)請以 Word 格式繕打並內置身分證(或護照)、參賽作品圖片及切結書簽名圖檔,填妥完成後連同參賽作品 350dpi 圖檔燒錄於光碟中。
(2)另列印一份完整送件表連同參賽光碟片寄送。
(3)資料不完全者不予收件。
3.送件方式【請自行選擇一種方式送件】
*郵寄方式:掛號寄 33053 桃園市縣府路 21 號,桃園縣政府文化局視覺藝術科收,信封註明「第 7 屆桃源創作獎」,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親送:桃園縣政府文化局視覺藝術科。
*網路收件:請以 Word 格式繕打並內置身分證(或護照)、參賽作品圖片及切結書簽名圖檔,連同作品 350dpi 圖檔 e-mail 至 design@mail.tyccc.gov.tw,每封 e-mail 限 10MB 以內,本單位收到後將以 e-mail 回傳確認。
(二)複審
1.通過初審之原參賽作品於規定時間內送至桃園縣政府文化局桃園館,並依通知於指定空間、時間內自行佈置完成(佈置材料、作品設備自備,展覽場地由本局協調分配),未送件者視同放棄比賽資格。
2.另以光碟燒錄5年內創作之參考作品3件供參,參考作品請依初審參賽作品格式繳交。

八、評審會議
1.初審選出「入選」若干名,複審評定獎項由入選作品評選出「桃源創作獎」、「優選」。
2.由本局聘請學者、專家擔任評審委員進行評審,評審過程依行政程序法第 32 條相關迴避規定進行,參賽者不得對評審結果提出異議。

九、獎勵方式及名額
(一)不分類別選出「桃源創作獎 Taoyuan Creation Award」3 名,每名可獲得獎金新台幣 100,000 元整(含稅 15﹪)、獎狀乙紙、畫冊及成果光碟 5 份,獎項由評審決定是否從缺。
(二)不分類別選出「優選 Honorable Mention」3 名,每名可獲得獎金新台幣 30,000 元整(含稅 15﹪)、獎狀乙紙、畫冊及成果光碟3份,獎項由評審決定是否從缺。
(三)不分類別選出「入選 General Mention」若干名,頒與獎狀乙紙、畫冊及成果光碟乙份。

十、展覽作業
(一)作品於展覽期間不得提借。
(二)創作者須自行佈展、拆展、運輸,並與本館人員配合,所需之佈置材料、工具及視聽器材等設備由創作者自行準備。
(三)所有得獎作品需配合本局規畫參與巡迴展出,俟巡迴展結束後退件。

十一、退件作業
退件截止日逾期一個月後若未領回作品,將由本局自行處理,參賽者不得異議。

十二、附則
(一)本局得對所有得獎作品為無償教學、研究、展覽、攝影、宣傳、出版上網、製作成果光碟、文宣推廣品等任何形式之非營利性使用,使用方式及次數不受限制,參賽者不得異議或對本局主張著作財產權。
(二)凡送件參賽者於送件表切結書上簽章後,即視為同意並遵循本簡章各項規定。
參賽者如有抄襲、重作、臨摹、及冒名頂替之情形,或違反本簡章規定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逕取消其參賽資格並公佈之,追回獎金及獎座(狀),並不得再參賽。
(三)參賽作品保險:複審作品收件後至退件截止日止,保額均以新台幣肆萬元計。
主辦單位於展出期間對展覽作品將盡保管之責,然作者亦須注意作品安全性。如遇有人力不可抗拒情事而遭致損壞時,本局將不負賠償之責。
(四)如有未盡事宜,本簡章得修訂公佈之。

十三、工作進度表
初審收件:2/11(週三)至 3/6(週五),約4週,地點:桃園縣政府文化局桃園館視覺藝術科
初審結果通知:3 月底(暫定 3/30 週一),公佈於桃園縣政府文化局網站及部落格
複審收件、佈展:4/20(週一)- 4/22(週三),創作者自行佈展,上午9時至下午6時
展覽時間:4/23(週四)- 5/17(週日),地點:桃園縣政府文化局桃園館
頒獎典禮:5 月 (暫定 5/2 週六 10:00),地點:桃園縣政府文化局桃園館
拆展:5/18(週一),創作者請於當日下午 6 時前拆展完畢
巡迴展:另行規劃
巡迴展作品退件:另行通知

十四、活動訊息
(一)桃園縣政府文化局網站http://www.tyccc.gov.tw/,徵件簡章公告於「下載專區」,比賽結果、活動訊息公告於「最新消息、新聞稿」。
(二)活動部落格http://taoyuan.pixnet.net/blog,徵件簡章、比賽結果、活動訊息公告、參賽者意見交流。
(三)洽詢電話:03-3322592 #8540 江先生
   傳真:03-3354384
   地址:33053 桃園市縣府路 21 號桃園縣政府文化局視覺藝術科。

相關資訊:http://www.tyccc.gov.tw/news/news/upt2.asp?p0=6970

Spore 驚悚與卡通創意大賽

 

前言
今年中首次舉辦的「SPORE 創意設計大賽」,一堆出即受到廣大熱烈的迴響,配合即將到來的耶誕假期與年假,這次將以卡通與驚悚為主題性舉辦「SPORE 驚悚與卡通創意大賽」將再次與您見面

競賽規則
以「SPORE 創意設計大師」設計出的 3D 生物,搭配「驚悚與卡通」的主題,進行平面設計創作。風格不限,如攝影、繪畫、合成、拼貼、塗鴉、電腦繪圖等等皆可自由發揮,你可以設計家喻戶曉的卡通驚悚角色或者自行發揮創意,越有創意越能得到評審青睞。需營造符合主題的情境場景(建築、交通工具、節慶元素等等....),並請於作品上發揮對於主題或是與角色相連結的標語(30 字內)

※【備註】有別於前次的比賽,「SPORE 創意設計大賽 Part2」加入特定主題限制,藉此增加比賽想像力及故事張力,評選時也更容易比較出作品優劣

參賽資格
只要對電玩角色創意設計有興趣者,不分社會人士或學生皆可參加,採不分組競賽。

收件時間
2009 / 1 / 1 至 2009 / 2 / 27 24:00 止。

收件格式
1. JPG 圖檔,尺寸 A4。
2. 30 字內文字說明檔。以上兩者缺一不可,缺少其中一項即不具比賽資格。

收件辦法
1.請於活動專屬網站 http://event.ea.com.tw/Spore/ 下載統一創作格式。在 300 dpi 解析度之統一格式長方形框內進行創作。
2. 請將完成檔案上傳或寄至活動信箱,檔案大小限制於 8M 之內。
3. 創作中必須包含設計圖像與電玩角色相連想創新的標語(30 字內)。
4. 每人交件 3 件為限。

交件格式
1. 統一創作格式下載:PhotoShop 格式或 JPEG 格式。
2. 請於空白區域內進行創意設計。
3. 作品完成後請儲存成 2 個檔案: 網頁預覽縮圖─檔名『1.jpg』(格式為 80 pixels X 118 pixels,72dpi) 網頁完整作品─檔名『2.jpg』 (格式為 600 pixels X1181 pixels,72dpi)圖檔壓縮比設定為 6~8 。
【備註】請保留原始檔案,如作品得獎須繳交原始檔案以供輸出作品展示。
4. 作品需同時電子郵件交件與網頁上傳交件。
5. 透過電子郵件交件: 主旨為【SPORE 驚悚與卡通創意大賽】與參賽者姓名。並附件 2 個作品圖檔及個人基本資料文字檔(須包含本名、身分證字號、職業、比賽作品名稱、聯絡電子信箱、電話、行動電話、聯絡地址)及 30 字內作品文字說明檔 Email 至活動信箱即可。
6. 由網路上傳方式交件,請由 IE 或是 FTP 軟體上傳。
  網址:***************************
  使用者名稱:*******
  密碼:******
7. 請使用原創影像,非商業版權之影像,並用未發表過作品。所有參賽作品無償提供美商藝電股份有限公司及 dpi 雜誌與快樂網路頻道公關宣傳用。

得獎作品展示
得獎作品將展示於 dpi 網站 http://tw.mydpi.com/ 及活動專屬網站 http://event.ea.com.tw/Spore/

評選方式
1. 創意 50%
2. 技巧 30%
3. 文案 20%
初選為 EA 與 dpi 雜誌共同評選。

初選 & 決選日期
2009 / 2 / 18 (暫定)

頒獎典禮
時間:2009 / 2 / 28 (暫定)
地點:美商藝電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獎項說明
《冠軍一名》一萬元獎金+獎狀
《亞軍一名》五千元獎金+獎狀
《季軍一名》三千元獎金+獎狀
《優選五名》獎品+獎狀
《入選十五名》獎狀

得獎作品展示
得獎作品將展示於 dpi 網站 (http://tw.mydpi.com/) 及活動專屬網站

活動洽詢
活動疑問請洽 EA 活動小組。

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須為未公開發表及發行之作品。如作品經檢舉有抄襲模仿他人著作權之 情事,經評審委員裁決確定後,取消得獎資格與追回獎項,並自行負責相關法律責任。參賽作品的著作權若有第三者提出異議,主辦單位一概不負責任,相關費用之負擔將由參賽者全數負責。內容不得違反善良風俗及中華民國法律條文所規範之範圍,主辦單位有權拒絕該參賽者與其作品參賽。
2. 所有參賽作品概不退還(參賽者請自行預留底稿),並由主辦單位篩選優良作品,無償授權相關活動巡迴展覽發表使用。
3. 關於使用於參賽作品中的元素、肖像等,必須是參賽者本人所製作或拍攝的作品,或者是得到所有權者事前授權使用的作品。
4. 主辦單位對於所有參賽作品均有授與各傳播媒體報導刊載之權利,並擁有所有報名參賽作品使用權,主辦單位擁有修改、刊登廣告、編製成光碟、印製海報或出版專書之相關權利,並不另支付日後使用稿費及版稅。
5. 主辦單位擁有所有得獎作品之完全使用權利,所有進行生產之作品不再提供作者任何形式之獎勵,如不同意則視同放棄得獎權利。
6. 參加者需詳閱活動辦法等相關規範,若作品與任一規定不符則不列入評選。
7. 參加競賽作品將無酬作為 dpi 雜誌編輯素材,得獎者並須同意配合本案進行推廣宣傳。評選出得獎作品,有機會接受 dpi 採訪提供創作分享文章刊載於 dpi 雜誌中。
8.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之。
9. 依稅法規定獎品價值超過 NT$13,333 元者須扣繳 20% 稅金。
10. 凡參加本活動者皆視為同意以上之各項規定。設計活動網站及設計活動資料下載請上活動網站投稿。
11. 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改、變更、取消本活動之權利。
12. 比賽若有疑問,請洽EA活動小組。

※EA 美商藝電股份有限公司視覺標示為其授權,僅提供本次比賽使用,請勿挪為它用。




相關資訊及資料下載:http://event.ea.com.tw/spore_part2
 

時尚滿分.購物袋設計大賞

 

一、活動內容
在 2009 年以最創新、最時尚的設計創作,將您的創意發揮到最高點,您可以天馬行空、隨意揮灑自己的獨特創意,更可以讓您的創意讓大家「袋」著走。得獎者作品將有機會成為 2009 春季流行最佳時尚主角!

二、參加資格
1、熱愛設計,非常希望將自己的作品展現於大家面前者。
2、參加名額限 60 名,額滿為止,欲報從速!

三、募集時間:即日起 ~ 2009 / 1 / 18 (日)。

四、活動獎項
第一名:新光三越商品禮券 10000 元 + 依創作所印製之實品 + Make Up Forever Diamonds For Ever 限量紀念組(價值 5100 元)。
第二名:新光三越商品禮券 5000 元 + Make Up Forever 全方位防水彩妝組(價值 3640 元)。
第三名:新光三越商品禮券 3000 元 + Make Up Forever 最愛晶亮豐盈唇露組(價值 2850 元)。

五、評分標準:由新光三越桃園站前店相關人員評比占 60% + 顧客票選占 40%。
1、新光三越桃園站前店評比方式:創意 30%、可行性 40%、整體性 30%。
2、顧客票選方式:2009/1/24 (五) ~ 2009/2/1 (日),於全館消費即可參加「時尚滿分.購物袋設計大賞」投票活動。(詳細顧客票選內容,請見館內公告)

六、活動辦法
1、將您的創意展現於「活動樣板袋型」,並以電腦繪圖方式繳交圖檔光碟,寫下創作理念,優勝者可獲得活動相關獎項。
2、作品限以全彩 AI (儲存於 10 版本)、PSD、TIFF 等格式燒至光碟繳交,解析度需高於 300dpi。

七、報名方式
1、線上報名:請上新光三越網站 www.skm.com.tw。(活動辦法以報名表為準)
2、現場報名:請於新光三越桃園站前店 1F 服務台索取報名表。
3、交件方式:將作品及設計理念燒成光碟,並填妥報名表,郵寄至新光三越桃園站前店 12 樓行銷課或將作品繳交於新光三越桃園站前店 1F 服務台。

*作品設計內容嚴禁涉及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色情、血腥、暴力、污穢、或有妨礙社會正當風氣之圖像、文案設計;違反本活動各項規則者,喪失參賽及得獎資格。
*所有參賽作品及其使用、修改、宣傳、販售之權利,皆為新光三越所有。
*參賽光碟,恕不退還。

主辦單位:新光三越桃園站前店
贊助單位:MAKE UP FOREVER

相關資訊及資料下載:http://www.skm.com.tw/index.asp?c=evt&s=171&sn=22248

2009年1月6日 星期二

行政院新聞局九十八年度優良公益短片獎勵活動

 
一、行政院新聞局(以下簡稱本局)為充實公用頻道內容,鼓勵學生及社會人士製作優良公益短片,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所稱公用頻道,係指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依有線廣播電視法第二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免費供政府機關、學校、團體及當地民眾播送公益性、藝文性、社教性等節目之專用頻道。
三、本要點經費由本局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以下簡稱有線基金)相關預算支應。

四、獎勵項目
(一)公益短片非 3D 動畫類獎。
(二)公益短片 3D 動畫獎。

五、獎勵名額及方式
(一)公益短片非 3D 動畫類獎:分為大學(含研究所)組、高中(職)五專組及國中(小)組,每組之獎勵名額及方式規定如下:
1、首獎:一名,頒給獎狀一面及獎金新臺幣十萬元,得從缺。
2、貳獎:一名,頒給獎狀一面及獎金新臺幣七萬元,得從缺。
3、參獎:一名,頒給獎狀一面及獎金新臺幣五萬元,得從缺。
4、佳作:三名,各頒給獎狀一面及獎金新臺幣三萬元。
(二)公益短片 3D 動畫獎:
1、首獎:一名,頒給獎狀一面及獎金新臺幣二十萬元,得從缺。
2、貳獎:一名,頒給獎狀一面及獎金新臺幣十五萬元,得從缺。
3、參獎:一名,頒給獎狀一面及獎金新臺幣十萬元,得從缺。
4、佳作:三名,各頒給獎狀一面及獎金新臺幣五萬元。
(三)得獎之短片,如係二人以上共同報名參賽者,各頒獎狀一面,獎金平均分配。
(四)本局得視立法院審議有線基金預算結果,酌減獎勵名額或停止獎勵。

六、參賽者資格
(一)公益短片非 3D 動畫類獎:
1、大學(含研究所)組:限就讀於中華民國境內合法設立之大學及研究所學生報名參賽;其為共同參賽者,人數不得逾五人。
2、高中(職)五專組:限就讀於中華民國境內合法設立之高中(職)五專學生報名參賽;其為共同參賽者,人數不得逾十人。
3、國中(小)組:限就讀於中華民國境內合法設立之國中(小)學生報名參賽;其為共同參賽者,人數不得逾十人。
(二)公益短片 3D 動畫獎:
凡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或戶籍謄本)之自然人均可報名參賽;其為共同參賽者,人數不得逾五人。
(三)參賽者應擁有參賽短片之著作財產權。共同參賽者,亦同。

七、參賽短片應具之條件
(一)公益短片非 3D 動畫類:
1、第一梯次參賽短片應以「節能減碳」為主題,第二梯次參賽短片主題,由本局另行公告。
2、非以動畫製作,且實際長度應為三十秒。
3、以 DV 等級以上之數位攝影器材攝製。
4、應由參賽者自行製作。
5、未曾獲其他機關(構)獎(補)助。
(二)公益短片 3D 動畫:
1、第一梯次參賽短片應以「節能減碳」為主題,第二梯次參賽短片主題,由本局另行公告。
2、應全部以 3D 動畫製作,且實際長度應為三十秒。
3、應由參賽者自行製作。
4、未曾獲其他機關(構)獎(補)助。
(三)參賽短片之內容(含腳本),除音樂外,應由參賽者自行創作。參賽短片使用之音樂,應符合下列各目規定之一:
1、自行創作。
2、自創用 CC 全球分享網站(creativecommons.org.tw),依作品授權方式與標示方法,下載使用。
3、其他取得合法授權之音樂。

八、參賽件數規定
(一)每一參賽者每一獎項報名件數以三件為限。
(二)違反前款規定者,本局應不受理該參賽者之參賽案。

九、得獎短片著作權相關規定
(一)得獎者同意無償授權本局就得獎短片於非營利用途下,自得獎當年七月一日起至次年七月一日止,於網際網路、無線、有線、衛星之類比及數位電視頻道公開傳輸、公開播送,次數不限。得獎者並同意本局為前開利用目的,得重製得獎短片,並於得獎短片片尾加註所獲獎項相關資訊。
(二)得獎者應擔保第三人就得獎短片不得主張任何權利,如有涉及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爭議時,概由得獎者完全負責,與本局無涉。得獎者違反本款擔保責任致本局無法利用得獎短片時,得獎者應賠償本局新臺幣二十萬元。因而使本局涉訟時,得獎者應無條件輔助本局於該訴訟繫屬中,主動為訴訟參加。如最後經和解或法院確定判決,本局應賠償該第三人時,得獎者並應賠償本局所受之一切損害(包括但不限於和解金、訴訟費、律師費、對第三人之賠償)。
(三)得獎短片有利用他人音樂著作時,應取得各該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人同意其音樂著作在該得獎短片得獎當年七月一日起至次年七月一日期間,於得獎短片中利用(包括但不限於重製、編輯、公開演出、公開播送及其他之利用)之書面授權文件。其有涉及著作財產權或其他權利爭議時,應由得獎者負責,概與本局無涉,因而使本局涉訟時,得獎者應無條件輔助本局於該訴訟繫屬中,主動為訴訟參加。如最後經和解或法院確定判決,本局應賠償該第三人時,得獎者並應賠償本局所受之一切損害(包括但不限於和解金、訴訟費、律師費、對第三人之賠償)。
(四)前二款得獎者之責任及賠償義務不因本獎勵活動之完成而終止。

十、報名日期
(一)第一梯次自中華民國(以下同)九十八年二月一日起至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第二梯次受理報名期間,由本局另行公告。
(二)逾期報名者,不予受理。

十一、每一報名參賽短片應檢附之資料、文件(文件均應以直式 A4 紙張單面印刷,格式為橫書由左向右編排):
(一)報名表一份(格式如附件一)。
(二)身分證明文件:
1、公益短片非 3D 動畫類獎參賽者,應檢送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一份、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格式如附件二,尚未領取身分證者,應檢附最近三個月內由戶政機關開立之戶籍謄本一份);其屬外籍學生參賽者,應檢送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一份及在臺居留證明文件影本一份。
2、公益短片 3D 動畫獎參賽者,應檢送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格式如附件二,尚未領取身分證者,應檢附最近三個月內由戶政機關開立之戶籍謄本一份)。未滿二十歲之參賽者,並應檢附法定代理人之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三)參賽短片影碟(DVD 或 VCD),一式六份。
(四)參賽短片內容及創意理念簡介(一千字以內)一式六份(格式如附件三)。
(五)參賽短片內容利用他人著作情形之聲明切結書及相關授權同意書影本一份(格式如附件四)。授權同意書影本應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由參賽者簽名或蓋章,未滿二十歲之參賽者,並應由法定代理人簽名或蓋章。
(六)綜合切結書一份(格式如附件五)。
前項各款檢送之文件、資料無補正之機會,文件、資料不全或其內容違反本要點規定之一者,本局應不受理其參賽案。
參賽者檢送之文件、資料,不論是否受理或獲獎,均不歸還。

十二、遞件方式
報名第一梯次者,請依下列各款規定遞件,報名第二梯次之遞件方式,由本局另行公告:
(一)郵寄者:應以掛號為之,並應於九十八年三月三十一日(含)前寄至台北市中正區天津街二號行政院新聞局廣電處三科(以郵局章戳為憑)。
(二)親自送達者(含委託他人):應於九十八年三月三十一日十七時三十分前,送至本局天津街二號一樓「收發室」(以收件登記為憑)。
(三)逾時送達者,本局均不予受理。
(四)信封封套正面應註明「參加九十八年優良公益短片獎勵徵選活動」。

十三、評選作業
參賽者檢附之文件、資料,經本局形式審查符合第六點至第八點、第十點至第十二點規定者,即進入評選作業。
(一)本局應遴聘學者、專家,組成評選小組負責評選作業。
(二)評選時,由評選小組成員依據「評選項目及配分」採加總平均評分方式評選,並依加總平均分數高低決定獎勵等級及各等級之名額。
(三)評選標準及評分方式由評選小組另訂之。

十四、對於得獎者或得獎短片有疑義者,應於本局得獎名單公布後十日內,檢具相關書面資料向本局提出。

十五、得獎者應檢送之文件
(一)得獎者應於本局指定期間內,檢送第九點第(一)款、第(三)款所規定之授權同意書影本,每頁影本並應註明「與正本相符」及由得獎者簽名或蓋章,得獎者未滿二十歲者,並應由法定代理人簽名或蓋章。
(二)得獎者應於本局指定期間內,檢送得獎短片之母帶拷貝一份。

十六、得獎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局應取消其得獎資格,得獎者應無條件繳回已領之獎狀及獎金
(一)以虛偽不實文件、資料得獎。
(二)違反本要點規定之一者。
(三)得獎短片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經法院判決確定者。

十七、得獎者未於本局指定期限內完成請領獎金及獎狀程序者,視同自動放棄得獎資格。

十八、本要點如有疑義或其他未盡事宜,由本局解釋。

相關資訊:http://info.gio.gov.tw/ct.asp?xItem=44404&ctNode=3851

2008年12月23日 星期二

「美麗創意、我們實現」品牌名稱及 CI 識別標誌 (logo) 設計徵選

 
壹、前言
皇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致力於彩妝保養專賣連鎖通路領域多年,因為深知 CI 識別設計對商品推展的重要性,並且為擴大鼓勵更多的青年學子及設計界的菁英能夠踴躍投入參與彩妝保養設計領域,因此,我們誠心徵求設計界朋友,能透過為品牌命名及 CI(logo)設計將產品定位及信念轉換成視覺語言,藉以公開徵選品牌名稱及CI識別標誌設計的活動,來為品牌商品的美麗加分,同時也規劃了豐富的獎金及精美禮盒作為獎勵,期望您的熱情參與。

貳、主辦單位
皇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ung-Yu Technology International Group

參、徵選活動方式
一、主題內容須知
系列商品定位概述:依品牌定位方向不同共計分 A、B 兩大類組,參選者可二選一或兩者同時報名
【A 類組】
徵選內容:品牌中英文命名及識別標誌(logo)設計
◎產業別:美容保養化妝品零售產業
◎商品系列:基礎系列、保濕系列、美白系列、抗老除皺系列
◎商品劑型:化妝水、乳液、乳霜、精華液、面膜
◎商品特性:研發技術領先、高功效、高品質、深獲學者專家肯定之保養品
◎價格定位:1000 元 - 4000 元(中、高價位)
◎通路別:藥妝通路及百貨專櫃
◎目標客群:
 ‧25 - 45 歲 (女性 90% + 男性 10%)
 ‧愛美、自信、自主
 ‧懂得寵愛自己:每月會願意花費相當費用在保養品上
 ‧嚮往年輕、嚮往讓人猜不透年紀
品牌中英文命名及識別標誌(logo)設計主軸方向:
◎品牌核心價值:技術領先、極專業、極有效、值得安心信賴的高品質保養品系列。
◎品牌命名發想方向:請以品牌核心價值為參考。
◎CIS 展現重點:領先、權威、尊榮、美麗/青春、療效。

【B 類組】
徵選內容:品牌中英文命名及識別標誌(logo)設計
◎產業別:美容保養化妝品零售產業
◎商品系列:各式彩妝及保養品系列
◎商品劑型:彩妝(指甲油、眼影、脣膏、底妝...)保養(化妝水、乳液、乳霜、精華液、面膜...)
◎商品特性:以天然草本及水果為主要製造成份的彩妝保養品
◎價格定位:50 元 - 1000 元(中、低價位)
◎通路別:品牌專賣店、開架式藥妝通路
◎目標客群:
 ‧15 - 35 歲 (女性 90% + 男性 10%)
 ‧愛美、愛嘗鮮、花小預算達到功效
 ‧喜歡天然不刺激的商品成份
品牌中英文命名及識別標誌(logo)設計主軸方向:
◎品牌核心價值:強調以天然有機草本植物及新鮮水果為商品製造主成份的品牌訴求。
◎品牌命名發想方向:可以SKINFOOD之品牌定位及設計風格為參考發想。
◎CIS展現重點:甜美、新鮮、清新、天然、環保、田園風。

二、參加對象
1.全國各大美術設計協會之會員、設計公司、個人工作室。
2.全國大專校院美術設計相關系所之師生。
3.全國高中職美工、廣告設計、美術相關科系之師生。
4.以公司或團隊方式參與者,請指派一人授權代表,用以代表此團隊填寫報名表個人資料、簽署著作權轉讓同意書、得獎獎金及商品領取等相關事宜。

三、參選創作作品規定
詳細規定請下載後方之活動簡章http://www.skinfood.com.tw/download/2009award.pdf

四、收件方式
1.送件日期:即日起至 98 年 2 月 5 日止,以郵戳為憑(請以掛號交寄,其餘方式概不受理)。
2.參選作品請寄至:110 台北縣中和市建一路176號14樓企劃部(皇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封上並請註明「報名美麗創意活動」字樣。
3.參加作品數量不限,但須為未曾發表之創作。
4.送件內容應包括:
(1)參選作品,需符合尺寸規範並適當保護。
(2)報名表暨理念說明,請貼於參選作品裱版背面。
(3)簽署著作權轉讓同意書。
(4)作品電子檔光碟。
5.聯絡電話:皇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美麗創意」徵選作業小組(02)82272988 分機 334 朱先生

五、評審方式
1.初審:由皇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 A、B 兩類參選作品中分別選出 20 件為入圍作品。
2.決審:由皇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從 A、B 兩組各 20 件入圍作品中選出前三名及十名佳作。
3.評審日期:預定 98 年 2 月 12 日,於皇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舉行。
4.凡參賽作品若未達評選之標準時,本公司有權決定各項獎勵名次是否予以從缺。

六、評審標準
1.品牌中英文名稱及主題意象傳達之明確性 50%
2.品牌中英文名稱及 logo 搭配之整體美感 30%
3.品牌中英文名稱及 logo 應用之多樣性 20%,如:商品瓶器(化妝水、乳液、精華液...)、外盒包裝等相關應用。

肆、獎勵方式
【A 類組】
第一名:總市值約 50,000 元之獎金及獎品壹名〈包括:獎金新台幣 30,000 元及市價約 20,000 元之精美彩妝保養商品組。〉
第二名:總市值約 20,000 元之獎金及獎品壹名〈包括:獎金新台幣 10,000 元及市價約 10,000 元之精美彩妝保養商品組。〉
第三名:總市價約 10,000 元之精美彩妝保養商品組壹名。
佳作 5 名:分別可各得市價約 5,000 元之精美彩妝保養商品組。
【B 類組】
第一名:總市值約 50,000 元之獎金及獎品壹名〈包括:獎金新台幣 30,000 元及市價約 20,000 元之精美彩妝保養商品組。〉
第二名:總市值約 20,000 元之獎金及獎品壹名〈包括:獎金新台幣 10,000 元及市價約 10,000 元之精美彩妝保養商品組。〉
第三名:總市價約 10,000 元之精美彩妝保養商品組壹名。
佳作 5 名:分別可各得市價約 5,000 元之精美彩妝保養商品組。

說明:台灣地區依稅法規定,獎品價值超過 NT$1,000 元,須列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超過 NT$13,333 元者,須代扣 15% 中獎所得稅(外國人需扣 20%)。

伍、成績公佈
得獎作品及名單預計於:98 年 2 月下旬以電話通知。

陸、其他事項
1.郵寄資料內需含作品硬紙版、報名表、著作權轉讓同意書、作品電子檔光碟。(未符合參選辦法,將予以取消參賽資格)。
2.得獎作品以參選人為著作人,於名次確定之時,得獎著作人應放棄行使其著作人格權,並將其著作財產權讓與「皇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必要時「皇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得獎作品保有修改權,並應配合「皇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辦理著作權轉讓及商標註冊登記。(未依上述規定放棄行使其著作人格權及將其著作財產權讓與「皇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者,取消其得獎資格)。
3.參賽者作品以未曾發表之作品為限,主辦單位不主動退還作品,請自行備份留存。
4.凡參加徵選者,視同承認本活動簡章之各項規定。
5.獲獎作品主辦單位有研究、攝影、宣傳、網頁製作、展覽、出版以及出版品販售等權利,作者不得異議。參選作品恕不退件,請自行保留備份。
6.敬請參賽者注重智慧財產權,參賽作品若涉及抄襲或侵犯他人之智慧財產權,所有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負概與主辦單位無關,主辦單位並將追回獎金或商品並取消參賽者資格。
7.其他未盡事宜將依皇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規定辦理,主辦單位並擁有停止或更改徵選活動內容與方式之權利。

2008年12月21日 星期日

表達你的聲音,創作你的影片

 
評選內容
製作一部錄影短片,完成對「民主是......」的表述。

獎勵方式
得獎人將獲邀前往華盛頓 (Washington)、紐約 (New York) 和好萊塢 (Hollywood),出席獲獎短片的放映活動,接觸美國電影和電視業者,並會見創意人才、宣導民主人士和相關政府領導人。
一切費用由主辦單位負擔。

參賽條件
1.凡在上傳的短片作品時已滿 18 歲者均可參賽。
2.不要求以往是否有製作短片的經歷,也不排斥擁有這方面經歷者。
3.如被有關法律禁止則競賽無效。
4.下列人員不得參賽:競賽主辦單位、美國政府、谷歌公司 (Google,Inc.)、YouTube,LLC、威廉莫里斯經紀公司 (WilliamMorrisTalentAgency)及其各母公司、分公司、附屬公司的雇員、主管和管理人員,以及有關的美國政府承包商、發行、網設計、廣告、執行、評選各部門以及參與競賽管理、開發、實施和執行的競賽參與機構統稱"競賽相關單位" (ContestParties)],同時包括上述人員的直系親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及其配偶或"再婚親緣關系")和同一家庭的成員。

參賽要求
‧2009 年 1 月 31 日,上傳參賽短片。
‧2009 年 2 月至 3 月,選出入圍準決賽的短片。
‧2009 年 4 月 1 日至 5 月 15 日,獨立評審團從準決賽名單中選出進入決賽的 21 部短片。
‧2009 年 5 月 15 日至 6 月 15 日,一般民眾以網上投票的方式選出獲獎短片。
‧2009 年 6 月中旬,公佈 7 部獲獎短片的名單,其中西半球 (WesternHemisphere)、歐洲 (Europe)、中東和北非地區案 (MiddleEast-NorthAfrica)、撒哈拉沙漠以南非洲地區 (Sub-SaharanAfrica)、南亞和中亞地區件 (South&CentralAsia)以及東亞和太平洋地區 (EastAsia-Pacific)各產生 1 部獲獎短片,另從匿名參賽作品中選出 1 部獲獎短片。
‧2009 年 10 月,6 名公開姓名的獲獎者赴美國領獎,6 個地理區域各一名。

參賽條件
‧參賽者必須年滿 18 歲。
‧參賽短片形式不限:劇情片、紀錄片、動畫片或真人版短片均可。
‧參賽短片不得超過 3 分鐘。
‧參賽短片須使用英文或附英文字幕。
‧參賽者可以匿名,但匿名獲獎者不能領取大獎。
‧全部評選規則詳見本次評選活動的專設網站:www.videochallenge.america.gov

內容要求
1.上傳的短片作品可包含具有原創性內容、無版權限制的內容及受版權保護的內容,需遵循以下兩條規則:
 a.上傳的短片作品不得包含任何受版權限制、受商業秘密保護或包括隱私權和名譽權在內的受第三方財產權保護的音樂、音頻、演講/配音、靜止畫面、影像、字幕和其他視聽素材,除非參賽者本人為版權的擁有者,或已獲得合法擁有者的同意來使用相關內容的許可,且須向向競賽主辦單位提供獲得的全部許可及相關證明。
 b.參賽者上傳短片作品後,即已確認他或她已獲得短片作品中全部所需要的版權許可、同意和允諾,其中包括但不限於使用非參賽者製作的原創內容的權利,以及所有其影像或形態在短片作品中出現的人員的許可,而且他或她隨時可根據要求提供相關證明。如未獲得這類版權和許可,上傳的作品可能喪失參賽資格,如何處理完全由主辦單位自行決定。
2.短片作品不得含有污穢言辭、色情、暴力鏡頭、渲染暴力的內容和商業促銷廣告。短片作品須遵守明文規定,不得含有可能被視為對其他群體或個人進行毀謗、煽動或不尊重的內容。
3.凡不符合 YouTube《使用條款》(TermsofUse)或本規則的短片作品,或含有被禁止、不適當的內容或由主辦單位自行確認為與主題不相關的短片作品將喪失參賽資格,競賽網站將刪除該作品,不再被考慮是否獲獎。

報名
1.通過 YouTube 網站上傳短片作品的該網站註冊用戶姓名即被視為參賽者姓名,成為唯一有資格角逐大獎的人選,但以下情況除外:任何人可代表他人將短片作品上傳至 YouTube 競賽網站並指定此人為最後可能獲得的任何獎項的合法獲獎者,且此人需符合參賽的全部條件。
2.如上傳短片作品的 YouTube 網未顯示用戶姓名,該作品即被視為匿名參賽作品。匿名參賽的短片作品可在競賽網站上公布,也可經評選進入半決賽、決賽或成為匿名參賽類別的獲獎作品,但沒有資格角逐大獎。
3.參賽者上傳短片作品必須註明國籍。擁有雙重國籍的、移民或外籍居民可以在上傳短片作品時註明本人原國籍或所居住的國家,但只能二者擇一。為參加評選上傳短片作品時註明的國籍將被視為作品的來源國。任何未註明國籍的作品都將被視為匿名參賽作品,沒有資格角逐大獎。

責任與權利
1.對任何短片作品或其中所表述的任何觀點、建議或意見,競賽主辦單位均不表示認可與否,競賽主辦單位明確聲明不承擔因上傳短片作品產生的任何責任和全部責任。
2.競賽主辦單位禁止侵犯版權和智慧財產權的行為,如切實獲悉上傳的短片作品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將刪除所有違反版權保護規定的短片。
3.參賽者對上傳的短片作品包含的內容以及因作品在競賽網站公佈,所產生的一切後果,將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4.競賽主辦單位不承擔任何競賽相關單位與上傳短片作品者間的糾紛。
5.參賽者保留對短片作品的所有權。然而,參賽者上傳短片作品參加競賽,即已授予競賽主辦單位全球通用的非專屬、無版稅、可轉讓的許可,可利用任何媒體形式並通過任何與競賽活動和競賽主辦單位事務相關的媒體管道,對上傳的短片作品進行使用、複製、發行、衍生品製作、與展演活動。

上傳短片作品
1.上傳至 YouTube 網站的短片作品容量須壓縮到 100MB 以內。
2.上傳至 YouTube 網站的短片作品必須採用 avi、mov、mpg 或 wmv 格式。
3.在 www.YouTube.com/signup 登錄 YouTube 網站。
4.參賽者如果已有 YouTube 網站帳戶,應在"帳號登錄" (MemberLogin) 區登錄。
5.參賽者如果還不是 YouTube 網站的用戶,須填寫免費註冊表方可參賽。
6.參賽者完成注冊並登錄 YouTube 網站後,應點擊網頁右上角的"上傳" (Upload) 鍵,然後根據指令上傳短片作品。如需了解如何上傳短片或解答有關上傳程序的任何問題,可到 YouTube 求助中心 (YouTubeHelpCenter)。

評選標准
全部參賽作品先由競賽主辦單位進行初選,確認作品符合競賽規則和 YouTube 網站使用條款後,即在競賽網站公佈參賽作品。隨後,短片作品將經過 3 輪評選產生獲獎作品。前 2 輪評選的標準如下:

1.整體影響(說明民主的意義與價值)佔 40%
2.創造性(具有原創性、觀點和敘事風格)佔 40%
3.製作水準(影像質量、編輯和音響)佔 20%

第 1 輪:競賽主辦單位將在美國駐下列國家大使館舉辦的審片會上,評選參賽的短片作品:阿富汗(Afghanistan)、阿根廷(Argentina)、阿塞拜疆(Azerbaijan)、巴林(Bahrain)、孟加拉國(Bangladesh)、波斯尼亞和黑塞哥維那(Bosnia&Herzegovina)、巴西(Brazil)、保加利亞(Bulgaria)、布基納法索(BurkinaFaso)、緬甸(Burma)、柬埔寨(Cambodia)、喀麥隆(Cameroon)、哥倫比亞(Colombia)、哥斯達黎加(CostaRica)、科特迪瓦(Coted'Ivoire)、吉布提(Djibouti)、厄瓜多爾(Ecuador)、埃及(Egypt)、厄立特里亞(Eritrea)、愛沙尼亞(Estonia)、斐濟(Fiji)、喬治亞(Georgia)、加納(Ghana)、希臘(Greece)、冰島(Iceland)、印度(India)、印度尼西亞(Indonesia)、以色列(Israel)、義大利(Italy)[羅馬(Rome)、米蘭(Milan)、佛羅倫斯(Florence)和那不勒斯(Naples)]、日本(Japan)、約旦(Jordan)、哈薩克(Kazakhstan)、科索沃(Kosovo)、吉爾吉斯斯坦(Kyrgyzstan)、拉脫維亞(Latvia)、黎巴嫩(Lebanon)、盧森堡(Luxembourg)、馬達加斯加(Madagascar)、馬拉威(Malawi)、馬來西亞(Malaysia)、馬利(Mali)、馬爾他(Malta)、蒙古(Mongolia)、芒特尼格羅(Montenegro)、摩洛哥(Morocco)、納米比亞(Namibia)、尼泊爾(Nepal)、紐西蘭(NewZealand)、挪威(Norway)、巴基斯坦(Pakistan)、巴布新幾內亞(PapuaNewGuinea)、菲律賓(Philippines)、波蘭(Poland)、卡達(Qatar)、羅馬尼亞(Romania)、塞內加爾(Senegal)、塞爾維亞(Serbia)、斯洛維尼亞(Slovenia)、南非(SouthAfrica)[約翰尼斯堡(Johannesburg)]、西班牙(Spain)、斯里蘭卡(SriLanka)、坦尚尼亞(Tanzania)、泰國(Thailand)、烏克蘭(Ukraine)、烏茲別克(Uzbekistan)、委內瑞拉(Venezuela)、尚比亞(Zambia)和辛巴威(Zimbabwe)。美國在台協會(AIT)將組織審查會評選台灣地區的參賽作品。有些國家的美國大使館不舉行審查會,這些國家的參賽作品以及所有匿名參賽的短片作品將由競賽主辦單位在美國評選。每個國家可有3部短片作品獲提名入圍區域性決賽。第 1 輪評選將在 2009 年 3 月 31 日或3 月 31 日前後完成。
第 2 輪:由影視專家、民主團體和青年組織組成的獨立評審團對入圍區域性決賽的作品進行評選。獨立評審團按美國國務院在全世界劃分的 6 個地理區域(西半球、東亞太平洋地區、歐洲、非洲、近東和中亞南亞地區),從每一個區域挑選 3 部作品進入決賽,另評選出 3 部匿名參賽作品進入決賽,總計 21 部作品進入決賽。進入決賽的作品名單將在 2009 年 5 月 1 日或 5 月 1 日前後於競賽網站上(www.youtube.com/democracychallenge)公布。
第 3 輪:2009 年 5 月中旬,21 部進入決賽的短片作品在競賽網站上公布,民眾有一個月的時間利用 YouTube 的評選系統投票選出自己喜愛的作品。全世界 6 個地理區域各產生一部獲獎作品,另選出 1 部匿名參賽的獲獎作品,獲獎名單於 2009 年 6 月 15 日或 6 月 15 日前後宣布。

獎勵方式
‧7 部獲獎短片作品將在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 (Washington,D.C)、紐約 (NewYork) 和好萊塢 (Hollywood)隆重舉行的放映式上播放,並在 www.videochallenge.america.gov 網站上公布。
‧全世界各地理區域產生的共 6 部獲獎作品將獲大獎:獲獎者赴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紐約和好萊塢出席隆重的獲獎作品放映式,無需支付任何費用,屆時可會見政府、媒體和公民社會要員,並與美國影視業接觸。
‧競賽主辦單位有權對入圍區域性決賽和總決賽的作品及獲獎作品進行審核,在確定上傳的短片作品完全符合正式競賽規則後,才確認入圍區域性決賽和總決賽的作品並頒發獎勵。
‧競賽主辦單位有權要求獲獎者為證明其參賽資格來接受保密背景調查並以此作為授獎條件,以保證任何獲獎者在廣告或競賽宣傳中的出現不致使競賽主辦單位喪失公眾信譽,遭受蔑視、反感和嘲笑,也不會招致認為評選是完全由競賽主辦單位專斷的非議。
‧赴美國領獎能否成行取決於獲獎者是否有資格獲得美國旅遊簽證。競賽主辦單位將進行一切合理的努力來為簽證申請手續提供協助,但無法保證獲得簽證。

時間流程
‧2009 年 1 月 31 日:上傳作品截止日。
‧2009 年 2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第 1 輪評選。
‧2009 年 4 月 1 日:選出入圍半決賽的作品。
‧2009 年 4 月 1日至 4 月 30 日:第 2 輪評選。
‧2009 年 5 月 15 日:宣布進入決賽的作品名單。
‧2009 年 5 月 15 日至 6 月 15 日:公眾投票評選獲獎短片作品。
‧2009 年 6 月 15 日:宣布獲獎作品名單。
‧2009 年 7 月 1 日:應著手安排簽證面談事宜。
‧2009 年秋:獲大獎者赴美。

總條款及規約:如出於任何原因競賽無法按計劃進行,包括但不限於感染電腦病毒、系統異常(bugs)、干擾、非法侵入、欺詐和技術障礙,以及破壞或影響管理、安全、公平、誠信或競賽正當行為的其他任何原因,競賽主辦單位有權自行決定取消、調整或終止競賽。此外,競賽主辦單位還有權自行決定取消任何被認為有以下行為的個人的參賽資格:(1)干擾或試圖干擾上傳程序或本競賽的運作或任何競賽主辦單位或 YouTube 網站的運行;(2)違反本規則;(3)違反 YouTube 網站服務條款;(4)有不正當行為或破壞行為,或有意入侵、傷害、威脅或騷擾其他任何人。

責任限度及責任解除:對任何帳號參加或試圖參加競賽,以及能夠或不能上傳或下載任何與參加競賽有關的資訊,競賽主辦單位及競賽相關方不承擔任何後果或責任。對與以下任何可能影響競賽運作的現象有關的技術問題或技術障礙,競賽主辦單位及競賽相關方不承擔任何責任或後果:硬體或軟體錯誤;電腦、電話、電纜、衛星、區域網路、電子設備、無線網路或網際網路連接失效或其他網路通訊問題;任何網際網路服務供應方、伺服器、主機及其供應方的錯誤或限制;被篡改、混淆或錯誤的資料傳輸;任何收發電子郵件的傳送失敗;電子郵件傳送出現遺失、遲延、耽擱或被攔截;因任何原因無法進入有關的整個或部分網站;網際網路或有關網站出現通道擁塞;未經授權以人為或非人為手段介入競賽運作,包括但不限於非法干擾、駭客入侵、盜用、病毒、系統缺陷和病毒;或競賽的任何環節被破壞,或在競賽中使用的電子郵件帳戶的遺失、錯亂、錯投、無法進入或失效。競賽主辦單位及競賽相關方對公佈獎項或本規則時出現的任何排版錯誤,或有關網站出現的任何不準確或不正確的資料不承擔任何責任。帳號使用有關網站,自行承擔風險。競賽主辦單位及競賽相關方對因參加競賽、使用有關網站或從有關網站下載任何資訊發生的任何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或可能對帳號或其他人的電腦設備造成的任何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參賽者參加競賽後,即解除競賽主辦單位及競賽相關方對該參賽者參加競賽所引起的或與之相關的任何及全部索賠、損失或責任。競賽主辦單位及競賽相關方對天災、火災、罷工、戰爭或恐怖主義或在他們控制之外的其他任何情況(不可抗力事件)下,所造成的競賽任何環節被取消,將不承擔責任。一旦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競賽主辦單位可以但並非有義務採取合理的行動播放獲獎短片作品並兌現全部或部分獎勵,或自行決定採取合理的替代方案。

參賽細節
請上網瀏覽:www.videochallenge.america.gov

2008年12月18日 星期四

第一屆 IFC 創新科技設計競賽

 

一、目的:大彥股份有限公司為外銷歐美日之製造商,我們的精神是永遠勇於嘗試,永遠快樂學習。為了提昇台灣學生商品的設計能力,培育發掘具潛力的設計新秀,特舉辦此創新科技設計競賽。

二、主辦單位:大彥股份有限公司

三、參賽對象:全國大專院校以上之在學學生。

四、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98 年 1月 30 日,以郵戳為憑並以掛號郵寄。

五、收件單位
大彥股份有限公司 聯絡電話:(06)592-4488 分機 204
台南縣安定鄉安加村258-56號,並於信封外左下角註明「第一屆 IFC 創新科技設計競賽」字樣。

六、比賽主題:創新科技。
構思設計下列相關領域:日常生活使用的消費性電子產品;可提昇生活品質及趣味的生活家電;開車族可使用的車用電氣用品。需以通用設計的概念出發而非只針對特定使用族群。
※限制條件必須為現有可行之科技,請參賽者自行調查市面上相關產品、使用技術與限制,考慮其使用方式進行產品設計。
※參賽者進行設計時,請務必考量環保、能源、安全性、生活形態等相關資訊。

七、評審標準
1.設計創意:40% (產品設計之原創性、新穎、美學、功能、機構改良等)
2.產品可行性:40% (量產可行性及成本等)
3.操作功能性:20% (人因工程、操作、心理、介面等)

八、作品規格
1.圖面尺寸為 A3 大小,作品解析度需高於 300dpi,3 張以內完整說明構想。完稿作品得以縮成 A4 尺寸彩色列印,並繳交電子檔案 JPEG 格式及原始檔案燒製成光碟一份,隨同報名表及同意書掛號郵寄。
2.創作說明包含設計比賽報名表包含個人基本資料、創作理念、功能及可應用性等。

九、錄取名額及獎勵
1.金獎 1 名,頒發獎金新台幣 20,000 元整及獎狀乙紙。
3.銀獎 2 名,頒發獎金新台幣 10,000 元整及獎狀乙紙。
3.銅獎 3 名,頒發獎金新台幣 5,000 元整及獎狀乙紙。
4.優選 5 名,頒發獎金新台幣 2,000 元整及獎狀乙紙。
5.特殊創意獎 5 名,頒發獎金新台幣 1,000 元整及獎狀乙紙
5.佳作 10 名,頒發獎金新台幣 1,000 元整及獎狀乙紙。
6.得獎作品將於 98 年 2 月 16 日前揭曉,以網站公告、電子郵件、電話三種方式通知得獎人。
※本公司也將提供具創新設計潛力學生,在徵得當事人同意後,得提供訓練或就業機會 (或打工方式),以增強學生就業能力與創作素質。

十、參賽注意事項
1.參賽者需填寫正確資料 (姓名、聯絡電話、地址、E-mail 等),若因資料錯誤而無法聯絡者,視同放棄參賽權益。參賽者須於報名比賽時,填寫著作財產權讓渡同意書及原始創作切結書,才視為參加比賽。
2.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之原創性作品,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各類媒體之新作且無抄襲仿冒情事,未違反智慧產權相關法律規定,並需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權,若經人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專利權等之侵害,並經主辦單位查明屬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回獎金外,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3.得獎者作品皆無償授權著作財產權歸於主辦單位所有,得獎者應同意放棄行使著作人格權。主辦單位有權收錄得獎作品之專利、圖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產品開發設計之用。參賽者於報名比賽時,填寫同意書。原創作人不得再以本作品參與其他競賽或售、贈予他人。違反此規定者,須負相關法律責任。
4.若得獎之作品得以量產,大彥股份有限公司願意額意提供一定的回饋及量產產品之贈予。
5.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選作品未達評審標準,獎項得從缺。
6.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 $1,000,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贈品所得總額超過 NT$13,333,需扣除總獎金之 15%。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7.若未遵守參賽規定及條款者,視同棄權。
8.本活動辦法有未盡事宜,並擁有保留修改活動內容之權利,活動期間重要公告以主辦單位網路公布為準,如有任何疑問,請向主辦單位洽詢。

活動網站:http://www.interflow.com.tw/

誠品牛轉創意 2009 年紅包設計大賽

 

紅色新年隨著爆竹聲 肆意蔓延
喜氣的春聯 悄悄地穿梭在小巷大街
趕快來扭轉你的創意
一起幫紅包換上新衣
扭轉景氣.扭轉壞運
讓紅包裝鈔票也能裝驚喜!

活動時間
第一階段:12/28 截止收件
第二階段:1/3、1/4 人氣票選
(1/3 誠品忠誠店一樓大門口前,1/4 誠品武昌店一樓星巴克前廣場)

得獎名單:1/9公佈
優勝者 1 名 - 將可獲得誠品禮券 5,000 元,我們還會將你的作品製作出來喔!
佳作 3 名 - 將可獲得誠品禮券 2,000 元
最佳人氣 1 名 - 將可獲得誠品禮券 2,000 元

比賽辦法
運用你的創意,設計出與眾不同的紅包袋。不限素材、不限形式,唯一的限制是紅包規格(10.5 * 20cm,直式或橫式皆可)

收件內容
1.基本資料(姓名、電話、住址、e-mail)
2.作品創作意念、使用素材說明
3.實品 2 份(或 A4 平面輸出稿 2 張,不須裱板,請勿摺疊)
4.請附上光碟片(稿件恕不退還)
活動詳情請上>>http://blog.eslite.com/ximen-ting或 02-2381-3838 轉 2840 王小姐

收件方式
請註明【紅包設計大賽作品】
1.將你的大作繳交“誠品武昌店 5F 服務台”
2.或郵寄至台北市武昌街二段 77 號 5F 誠品武昌店 - 整合行銷部 王小姐收 (12/28 截止收件以郵戳為憑)

獎項 / 評分標準
優勝 1 名 / 佳作 3 名:創意 30%,可行性 40%,整體性 30%
最佳人氣獎 1 名:由民眾投票選出最佳人氣作品

活動資訊:http://blog.eslite.com/ximen-ting

2008年12月17日 星期三

中國西安大明宮國家遺址公園效果圖設計大賽

 

陝西省西安 2010 年即將誕生一個和美國紐約中央公園一樣大小的公園,是中國北京故宮的 4 倍,它的核心就是唐大明宮遺址。大明宮國家遺址公園是“遺址 + 公園”的一個複合體,這是由它特殊的文化地位和遺址所處城市中心區這一特點決定的。基於此,它應該傳達出這樣一個文化意象:簡約而內涵豐富、美麗又兼滄桑、國際化而又民族特色鮮明。

為弘揚中國傳統歷史文化中的內涵,建設具有世界意義的文物保護示範工程;建設世界一流的國家遺址公園;共同提升西安文化旅遊城市的品牌價值;凸顯古城風韻,特舉辦“大明宮國家遺址公園效果圖設計大賽”。現將有關事宜公佈如下:

一、主辦單位:西安曲江大明宮遺址區保護改造辦公室、視覺中國
  支援單位:西安曲江新區管委會、西安曲江大明宮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大明宮研究院、唐大明宮遺址文物保護基金會
  承辦單位:視覺中國

二、大賽目的:為弘揚中國傳統歷史文化中的內涵,建設具有世界意義的文物保護示範工程;建設世界一流的國家遺址公園;共同提升西安文化旅遊城市的品牌價值。

三、參賽作品藝術形式:海報類、規劃效果圖類、雕塑類、建築小品類

四、活動時程
徵件時間:2008 年 12 月 10 日至 2009 年 1 月 11 日
評選:2009 年 1 月 12 日至 2009 年 1 月 18 日
公佈:2009 年 1 月 19 日
頒獎:另行通知具體時間

五、大賽官方網站http://match.chinavisual.com/dmg/
  大明宮遺址保護官網:http://www.dmgyz.com/

六、獎項
一等獎(1 名):3 萬元現金(稅前)
二等獎(2 名):1 萬元現金(稅前)
三等獎(5 名):2000 元

七、投稿方式:所有作品均採取網路直接上傳方式。

八:作品規格:請參考大賽官方網站說明(http://match.chinavisual.com/dmg/

九、大賽評選規則
結合大明宮遺址區的定位和本質特徵,效果圖設計應遵循以下原則:
A.突出大明宮遺址區的文化特徵
大明宮遺址區保護改造專案,不僅是一項巨大的文物保護工程,更是一項巨型文化工程。它的實施,對保護唐大明宮遺址這一世界級文化遺產,創造大遺址帶動城市發展的新模式,促進陝西、西安的文化旅遊產業的發展,推動中華文化走向世界,都具有不可估量的巨大意義和深遠影響!

B.設計構圖要簡潔凝練、視覺明快、色彩諧調、大氣新穎、寓意深遠,具有現代感、國際感和鮮明的特色,便於在各種載體介質上應用。

C.禁止一稿多投,大力提倡原創
參賽作品中所需的相關素材可在大賽專題中下載,作品必須為首次參賽並從未公開發表的作品。提交的作品同時需要提供100字左右的文字說明及創意理念。作品的創作風格和表現手法不限,使用軟體不限。作品創意設計充分考慮實際規劃、建設等綜合因素。作品先提交縮略圖RGB格式的jpg檔和正式向量檔。通過視覺中國網站和相關合作媒體徵集相關作品,經過專業評審選出優秀的獲獎作品並獎勵相應的獎品。

十、法律申明
歡迎參加視覺中國與西安曲江大明宮遺址區保護改造辦公室舉辦的大明宮國家遺址公園效果圖設計大賽,為保證大明宮國家遺址公園效果圖設計大賽的順利進行,參加大賽的所有人士,請在參賽前仔細閱讀本法律聲明,如遞交作品參加大賽,則視為同意並接受本法律聲明的全部條款。
1.作為主辦方的獨家專業合作媒體,擁有參賽作品以及獲獎作品在本網站的發佈權,任何單位和個人如轉載或存取資料等所導致的任何直接、相關的、後果性的、間接的或金錢上的損失由其自身承擔後果,本網站不承擔任何責任。
2.所有獲獎及入圍的參賽作品智慧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享有對方案進行再設計、生產、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傳播等權利。入選並形成實施方案為中標方案,所涉及的智慧財產權歸西安曲江大明宮遺址區保護改造辦公室。
3.在大賽活動結束並頒獎後,任何參賽單位和個人不得將本次大賽的獲獎作品之設計方案進行宣傳、出版、展覽等方式的傳播,並不得向協力廠商轉讓,否則,主辦單位有追究其相應法律責任的權利。
4.主辦單位企業內部人員及其親屬一律謝絕參賽。
5.本次活動不收取報名費用,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還。
6.投稿時,必須正確填寫有效通訊位址、電話、手機號碼和有效的E-mail郵箱。
7.參賽者為機構的,須由授權代表簽署並蓋機構公章。
8.參賽者應提交一套完整的設計方案。設計稿包含海報設計效果圖或規劃效果圖各一份;設計說明一份,要求語言準確、凝練、簡潔;作品必須是原創,要求提供全彩色版和電子文檔。
9.所有參賽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凡涉及抄襲、借用等侵權行為的,均由參賽者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一旦發現,將取消其參賽資格並在網站永久公佈其真實姓名,如已發放獎金將原額追回,所有損失及法律責任由參賽者本人承擔。
10.本網站未盡事項及法律聲明之修改和更新權均屬於主辦方所有,主辦方對本次大賽擁有最終解釋權。

十一、大賽組委會聯繫方式
聯繫地址:北京市朝陽區酒仙橋路14號兆維工業園A2區1門四層
連絡人:王小姐
聯繫電話:010–84799718,84799850–668

關於西安大明宮介紹
唐大明宮遺址是 1961 年中國國務院首批公佈的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是研究唐代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的珍貴實物資料,是國際古遺址理事會確定的具有世界意義的重大遺址保護工程,是絲綢之路整體申請世界文化遺產的代表性遺址點和樣板工程。作為世界上最重要規模最大的土遺址,大明宮遺址內多處宮殿遺址台基的保護工程已經完工,2007 年 10 月,由中國首個國家級文化產業示範區 - 曲江新區全面負責組織實施的大明宮遺址區保護改造工程全面啟動。規劃總面積約 19.16 平方公里。作為其核心內容的大明宮國家遺址公園建設,按照國家文物局中國“十一五”大遺址保護規劃要求,將在 2010 年 10 月對外開放。

活動網址:http://match.chinavisual.com/dmg/

美國肉類出口協會 - 豬俏妞 idol 設計大賽

 
活動時間
97/12/01 ~ 98/1 /31

徵選說明
提供消費者優質的美國豬肉及提升美國豬肉形象,徵求配合牛大哥造型的豬俏妞 idol,請以豬為設計物,將代表創意、女性化、可愛之各項元素帶入造型豬中,以搭配美國牛為訴求的創作主題。
首獎我們將提供 2 萬元的獎金及其它豐富的獎品!
歡迎全國青年朋友及對設計充滿熱情的人士提出任何具創意的設計 !

作品收件
1. 投稿方式
本活動採線上投稿,請參賽者自『豬俏妞 Idol 設計比賽』活動網站點選連結或由美國豬肉官方網站首頁進入活動上傳專區,依照網頁中的指示上傳圖檔。
2. 投稿格式
網路投稿:作品原始製作檔案之格式為 300dpi 以上,尺寸 2480 * 3508 像素 (A4),作品格式為 JPG 或 GIF,解析度不得小於 300dpi。或向量檔案格式 ai 檔等。所有作品需自行保留備份檔案,作品寄出後概不退還。
3. 投稿時,參賽者請填寫作品資料,並且填寫作者姓名及相關聯絡資料,以便通知入圍與領獎。
4. 入選作品的版權/使用權/所有權等等為美國肉類協會所有。
5. 其他:凡經下列因素評估而喪失資格者,主辦單位有權禁止參賽。
 ◎參賽者未能於規定日期前完成報名手續。
 ◎作品規格不符大會規則。
 ◎參賽作品為抄襲或已授權經紀之上市與未上市之作品。

獎勵辦法
1.首獎:一名,獎金 20,000 元
2.優選:三名,獎金 5,000 元
3.佳作:三名,獎金 3,000元

活動網站:http://www.uspork.org.tw/event

2008年12月13日 星期六

2009 潛能創意盃 - 數位藝術類之攝影組

 
攝影專案要求參賽隊伍拍攝一組靜態照片來講述故事、激起共鳴並引起思考和討論。通過這種切身體驗來激發觀眾的情感共鳴和行動意願。今年比賽著重挑戰參賽隊伍與觀眾達成情感紐帶的能力。透過參賽者的相機來激發觀眾並利用技術發展思考如何解決社會難題。

(一) 比賽規則
1、主題:“Imagine a world where technology helps solve the toughest problems facing us today”,所有參賽作品需符合主題並以社會關懷的考量與角度發想
2、參賽資格:16 歲以上,在教育部承認之教育機構就讀的學生。
3、組隊規定及晉級方式:每隊最少一位,最多兩位學生,建議有一名指導教師,團隊成員可來自不同學校、國家或地區,但一隊只能代表一個國家參賽。
4、台灣區暖身賽本身並非全球總決賽的資格淘汰賽,基於鼓勵台灣區同學在攝影的創作,特立攝影組台灣區暖身賽讓同學在全球決賽前有機會獲得台灣攝影專家的指導。
5、報名方式:全球所有參賽隊伍均統一採線上報名、參賽並於線上繳交每一輪作品。
6、每隊只能繳交一件作品。

(二)報名提交作品方式
1、註冊報名:進入 https://imaginecup.com/Registration/Default.aspx 完成註冊及比賽項目報名
2、提供隊員資料:從比賽項目的網頁利用“PROVIDE INFO”來填寫個人資料,等頁面更新完後比賽項部的頁面會出現“SIGN UP LIFE ID”,點選此按鈕來把個人MSN帳號與比賽帳號作連結 (連結後可直接用 MSN 帳號登入網站)。
3、完成線上組隊:進入 http://www.imaginecup.com 並登入帳號,從“Compete”選單選擇進入參加的比賽項目網頁,進入“Create Team”完成組隊流程。
4、確實完成步驟 1, 2, 3 後比賽項目頁面便會出現“SUBMIT ENTRY”,按下便可進入網頁完成作品上傳。每一輪提交作品內容請參考“每輪提交作品內容”。

(三) 每輪提交作品內容
1)台灣暖身賽與全球第一輪提交資料:Photo Story
•從聯合國千禧年 8 個發展目標指標的社會問題 (http://www.un.org/millenniumgoals/) 中挑選一個主題,並拍攝一組不超過 12 幅圖片的攝影小品,呈現於一個 PowerPoint 文檔或其他呈現 Photo Essay 的方式。需滿足下列要求:
 o 最長尺寸:1024 畫素;
 o 檔格式:JPEG;
 o 色彩空間:sRGB
•將所有檔案壓縮成一個檔案,最後繳交的檔案不可超過 25MB。
•進入http://www.imaginecup.com比賽網頁上傳提交資料。
2)全球第二輪提交資料:Photo Story
•針對 2009 潛能創意盃的主題“Imagine a world where technology helps solve the toughest problems facing us today”拍攝一組不超過 12 幅圖片的攝影小品,呈現於一個 PowerPoint 文檔或其他呈現 Photo Essay 的方式。需滿足下列要求:
 o 最長尺寸:1024畫素;
 o 檔案格式:JPEG;
 o 色彩空間:sRGB
•將所有檔案壓縮成一個檔案,最後繳交的檔案不可超過 25MB。
•進入http://www.imaginecup.com比賽網頁上傳提交資料。
3)全球決賽:Photo Story
•24 小時現場比賽
•比賽題目現場公佈
•全球決賽當場繳交,繳交辦法會於埃及宣佈。

(四) 比賽日程
台灣區暖身賽
開始日期:即日
截止日期:2009年2月1日
台灣區暖身賽成績揭曉與訓練課程
開始日期:2009年2月8日
截止日期:2009年2月8日
全球第一輪
開始日期:2009年2月9日
截止日期:2009年3月1日
全球第二輪
開始日期:2009年3月2日
截止日期:2009年5月20日
全球決賽
開始日期:尚未公佈
截止日期:尚未公佈

(五) 評分標準
台灣區熱身賽、第一輪、第二輪、與全球決賽
創新性:Photo Essay 是否呈現新概念,或是舊觀念但利用新技術給予照片創新感 20%
技術:是否有運用新與進階拍攝技巧 (不單單只利用對焦與對比) 20%
視覺震撼:畫面結構、效果、與燈光的運用 20%
與 2009 主題的切題度 20%
故事的敘述:Photo Essay 陳述故事的有效度 20%

(六) 獎金與獎勵
區域獎勵與獎金:
o 台灣區熱身賽冠軍: 教育部電算中心暨微軟獎狀(一組一紙)及 Wacom Intuous3 數位繪圖板 (9x12)。若台灣區暖身賽冠軍隊伍並非入圍全球決賽之代表隊,即可獲得教育部電算中心之部份經費補助(每隊上限拾萬元新台幣)參加全球決賽觀摩以資獎勵。(若冠軍隊伍已入圍全球決賽大會將全額承擔參賽費用,教育部即不另補助)
o 台灣區熱身賽亞軍:教育部電算中心暨微軟獎狀(一組一紙)及 Creative Zen Vision 60G
o 台灣區熱身賽季軍:教育部電算中心暨微軟獎狀(一組一紙)及 PANTONE huey Pro 螢幕色彩校正器 (專業版)
o 台灣區熱身賽冠亞季軍與佳作:“數位創意藝廊”年度展覽參展資格
全球決賽獎金:
o 全球決賽入圍隊伍:赴埃及參賽權(微軟公司將承擔參賽者全程之住宿與交通費用)
o 全球冠軍:獎盃及美金捌仟元
o 全球亞軍:獎盃及美金肆仟元
o 全球季軍:獎盃及美金叁仟元

活動網站:http://www.microsoft.com/taiwan/imaginecup/index.html

2009 潛能創意盃 - 數位藝術類之創意短片組

 
學生並不需要成為一名出色的導演後,才能製作出意味深長的電影。從概念設計到分鏡表再到後期剪輯,參賽隊伍的挑戰是將所有與今年“Imagine Cup”主題相關的素材整合在一起,以參賽隊伍的視角和理解來呈現給觀眾。此項比賽需要運用參賽隊伍的知識和技能以及最新的科技來向觀眾講述一段故事。記住,最重要的是短片要能夠“感動”觀眾。

短片製作專案從概念設計到故事板再到後期剪輯,短片製作參賽隊伍必須將這些整合在一起來感動觀眾。不僅要賦予這過程以獨特的視野和創造力,而其故事本身需要具有明確的意義和目的,並透過數位媒介表達。

(一) 比賽規則
1、主題:“Imagine a world where technology helps solve the toughest problems facing us today”,所有參賽作品需符合主題並以社會關懷的考量與角度發想
2、參賽資格:16 歲以上,在教育部承認之教育機構就讀的學生。
3、組隊規定及晉級方式:每隊最少一位,最多三位學生,建議有一名指導教師,團隊成員可來自不同學校、國家或地區,但一隊只能代表一個國家參賽。
4、台灣區暖身賽本身並非全球總決賽的資格淘汰賽,基於鼓勵台灣區同學在短片的創作,特立短片組台灣區暖身賽讓同學在全球決賽前有機會獲得台灣短片專家的指導。
5、報名方式:全球所有參賽隊伍均統一採線上報名、參賽並於線上繳交每一輪作品。
6、每隊只能繳交一件作品。

(二) 報名提交作品方式
1、註冊報名:進入 https://imaginecup.com/Registration/Default.aspx 完成註冊及比賽項目報名
2、提供隊員資料:從比賽項目的網頁利用“PROVIDE INFO”來填寫個人資料,等頁面更新完後比賽項部的頁面會出現“SIGN UP LIFE ID”,點選此按鈕來把個人 MSN 帳號與比賽帳號作連結 (連結後可直接用 MSN 帳號登入網站)。
3、完成線上組隊:進入 http://www.imaginecup.com 並登入帳號,從“Compete”選單選擇進入參加的比賽項目網頁,進入“Create Team”完成組隊流程。
4、確實完成步驟 1, 2, 3 後比賽項目頁面便會出現“SUBMIT ENTRY”,按下便可進入網頁完成作品上傳。每一輪提交作品內容請參考“每輪提交作品內容”。

(三) 每輪提交作品內容
1)台灣區暖身賽與全球第一輪
•故事情節梗概: 撰寫多於 50 字但少於 500 字的故事概要與說明故事與 2009 年主題的關聯 (台灣暖身賽可使用中文但全球第一輪必須採用英文撰寫)。
•提交以下其中一項:
1.分鏡表 (Storyboard):製作一份數位分鏡表來陳述故事的概念、每幕的呈現方式、計畫使用的技術、技術的執行 (對焦、燈光、運鏡、畫面結構、特效、等等)。分鏡表必須採用 PowerPoint 或其他標準顯示格式(jpeg, gif 等)呈現 (檔案必須小於 25MB)
2.短片的初剪版( 3 分鐘以內)。影片必須能被裝有標準解碼器的 Windows Media Player 播放。檔案壓縮成 zip 後必須小於 100MB。短片主要語言不限定,但如果影片主要語言為非英語,請提供英文的劇本 (transcript) 或在影片上打上英文字幕。
2)全球第二輪
•已第一輪作品為基準所拍攝完成的影片。短片必須於 3 分鐘以內,短片主要語言不限定,但如果影片主要語言為非英語,請提供英文的劇本 (transcript) 或在影片上打上英文字幕。
•必須能被裝有標準解碼器的 Windows Media Player 播放。檔案壓縮成 zip 後必須小於 100MB。
3)全球決賽
•24 小時現場比賽
•比賽題目現場公佈

(四) 比賽日程
台灣區暖身賽
開始日期:即日
截止日期:2009年2月1日
台灣區暖身賽成績揭曉與訓練課程
開始日期:2009年2月8日
截止日期:2009年2月8日
全球第一輪
開始日期:2009年2月9日
截止日期:2009年3月1日
全球第二輪
開始日期:2009年3月2日
截止日期:2009年5月20日
埃及全球決賽
開始日期:尚未公佈
截止日期:尚未公佈

(五) 評分標準
台灣區暖身賽與第一輪
‧故事與 2009 主題的切題度 30%
‧原創性:短片的拍攝手法或是故事的創意是否呈現新概念,或是舊觀念但利用新手法賜予短片創新感 25%
‧訊息傳達強烈度:短片是否有效傳達核心訊息、核心訊息本身意義的重要度 25%
‧技術與執行:短片是否有(或計畫)有效運用拍攝技術(對焦、燈光、運鏡、畫面結構、特效、等等) 20%
第二輪
‧故事與 2009 主題的切題度 30%
‧原創性:短片的拍攝手法或是故事的創意是否呈現新概念,或是舊觀念但利用新手法賜予短片創新感 20%
‧訊息傳達強烈度:短片是否有效傳達核心訊息、核心訊息本身意義的重要度 20%
‧技術與執行:短片是否有(或計畫)有效運用拍攝技術(對焦、燈光、運鏡、畫面結構、特效、等等) 30%
全球決賽
評分標準於埃及當場公佈

(六) 獎金與獎勵
區域獎勵與獎金:
o 台灣區暖身賽冠軍:教育部電算中心暨微軟獎狀(一組一紙)及 Panasonic 數位攝影機 (Panasonic SDR-S7)。若台灣區暖身賽冠軍隊伍並非入圍全球決賽之代表隊,即可獲得教育部電算中心之部份經費補助(每隊上限拾萬元新台幣)參加全球決賽觀摩以資獎勵。(若冠軍隊伍已入圍全球決賽大會將全額承擔參賽費用,教育部即不另補助)
o 台灣區暖身賽亞軍:教育部電算中心暨微軟獎狀(一組一紙)及 Olympus 潛水攝影機 (Olympus μ850SW)
o 台灣區暖身賽季軍:教育部電算中心暨微軟獎狀(一組一紙)及 Zune 4G
o 台灣區暖身賽冠亞季軍與佳作:“數位創意藝廊”年度展覽參展資格
全球決賽獎金:
o 全球決賽入圍隊伍:赴埃及參賽權(微軟公司將承擔參賽者全程之住宿與交通費用)
o 全球冠軍:獎盃及美金捌仟元
o 全球亞軍:獎盃及美金肆仟元
o 全球季軍:獎盃及美金叁仟元

活動網站:http://www.microsoft.com/taiwan/imaginecup/index.html

設計知識庫